关键词:
营利模式(精选十篇)
营利模式 篇1
关键词:民有,统计中介机构,营利模式
统计中介机构是依法设立的、按照市场化规则或程序运作、直接为企事业单位提供专业化统计事务服务的营利性的社会中介机构, 包括统计调查公司、统计信息咨询中心、统计中介机构、统计研究所, 以及从事统计服务的企业管理咨询公司等。营利性应该是统计中介机构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不会营利、或者营利能力弱的统计中介机构比较被市场经济所淘汰, 而会经营、善营利的统计中介机构则会被更多的顾客所接受, 并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而不断壮大。为此, 在其合法性即法律地位已被基本确认的前提下, 统计中介机构必须考虑并强化其营利能力, 只要这样才能为社会经济发展作出更多的贡献。本文拟对民有统计中介机构即利用社会力量开展统计服务的中介机构 (不包括官方、半官方的统计中介机构在内, 以下简称统计中介机构) 的营利模式做以下初步探讨。
一、统计中介机构的业务范围和能力
1.统计中介机构的业务范围。虽然统计中介机构的叫法不同, 有叫统计代理、统计咨询、统计调查等, 其性质有合伙型、有限责任公司, 还有的是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咨询公司等其它中介机构从事兼职统计咨询业务, 但是统计中介机构的主要业务范围不外乎统计代理、统计 (市场) 调查、统计登记、统计鉴定、统计咨询、业务培训、分析预测等。为分析方便, 我们将其归纳为以下三类:统计代理、统计咨询、统计培训。
统计咨询, 由于许多单位对统计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加上目前国家还没完全放开统计数据调查, 因此, 统计咨询的需求难以显现。至于统计培训, 例如统计资格考试 (从业资格议论定, 统计专业技术职称考试等) 的培训、统计继续教育培训等, 由于诸多原因, 纯粹进行市场化运作、缺少官方背景的统计中介机构是很难得到这样的机会的。目前情况下, 如果要做统计培训业务, 只能完全按照市场化去运作相关培训, 但又有多少人会掏钱参加此类培训呢?
2.从主要代理对象来看, 除有些统计中介机构有幸承担政府有关部门的专项统计调查任务外, 更多的统计中介机构即使想介入哪怕无偿分担相关统计工作如各类普查, 也恐怕无法被允许。统计中介机构的主要顾客群体还是以企事业单位尤其是企业为主。而在各类企业中, 许多大型企业由于人力资源比较充足, 他们招聘有自己的专兼职统计人员, 统计事务工作由自己完成。而规模以下工业企业 (包括个体工业) (年销售额不足500万元) 实行抽样调查制度, 暂时没被严格要求纳入统计口径, 所以统计需求不大。即使需要统计报表的企业, 有些也是由会计代办, 而且, 有些企业连会计本身也是兼职的。另外, 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 由于统计执法力度不大, 人们对统计的法律意识淡薄, 而且国家一直来把统计当作一种免费的行为, 企业花钱购买统计服务的意识不强, 因此, 统计代理难以象律师、会计代理、税务代理等已在市场中已形成一个商业模式那样被市场所接受。所以, 统计中介机构主要代理的也就是部分规模以上企业的一些统计机关规定的必须的一些统计报表等业务。
3.从统计中介机构的代理行为来看, 统计中介机构代理的是统计数据申报 (报表) , 而这些数据是非财务类数据, 这些数据的要求不象财务类数据那样明确且一般不与经济效益挂钩, 即使出错, 一般也不会受到处罚, 如果真的受到了处罚, 其处罚力度远非律师、会计、税务所能比的。所以, 这也从一定程度上削弱了统计代理业务的增长。
4.从统计中介机构的实力、能力, 以及各地统计中介机构的实际运作情况来看, 它们的主营业务多为统计代理, 其能力还不足以承担其它更多的业务。虽然, 现在各地都相应地成立了一些民有统计中介机构, 在这方面, 浙江省是开先河者, 建立了全国第一家统计事务所。截止到2008年上半年, 浙江省已在温岭、义乌、台州、温州、玉环、慈溪、东阳、临安、德清、鄞州、龙游、缙云等地成立了统计中介机构30余家, 但根据有关信息来看, 绝大多数统计中介机构人员不多, 全省首家股份合作性质的统计中介机构——温岭市统计事务所和市场化运作比较规范的统计中介机构——义乌市求实统计事务所有限公司也就20多人, 其它的统计中介机构一般在10人左右, 少数的统计中介机构更不足5人, 有些还是兼职人员居多。这样的人力资源, 是很难满足从事统计调查、统计预测、统计咨询等高层次统计事务的要求的。
总之, 大多统计中介机构虽然和统计数据沾边, 但主要还是只做些统计数据二传手的工作, 即使有条件并有能力的统计中介机构能做点除统计代理业务以外的业务, 也只是从一个单位拿到数据, 再直接转手“倒卖”或者稍做加工给有需求的单位。至于统计数据生产等高附加值的业务, 几乎没有统计中介机构能够涉及。
二、统计中介机构的营利模式
在国家统计主导, 民有统计中介机构为辅的现实下, 如何构建民有统计中介机构的营利模式就显得十分重要, 这也是民有统计中介机构生存和发展的关键, 也深刻影响统计体制改革成败。
1.民有统计中介机构的主要营利来源应该来自统计代理业务。
至于其它统计事务服务, 譬如参与授权的统计调查或者统计培训业务, 可成为营利的补充来源。从各地统计中介机构的代理业务收费情况来看, 一般企业统计报表代理费用大概在300-800不等, 而且该费用大多还包括了统计中介机构代理人员的旅差费用。如果没有一定数量的代理企业, 光靠该代理费用要维持统计中介机构的运转是很困难的。举例来说, 统计中介机构人均代理企业50家, 按照500元/家计算代理业务收入, 每人仅创利收25000元, 如按照毛利率80% (扣除税收、旅差费、食宿费等) 计算为20000元, 该收入至多能发放一个统计代理人员的工资。如果他是一个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 (会计师或统计师) , 这点年收入在经济发达的我省是偏低的。而且统计中介机构的办公费用及机构利润就没有了。因此, 如果光靠统计代理收入生存的统计中介机构, 一般每个统计代理人员应代理100家企业以上, 这样统计中介机构才能有利润空间, 统计代理人员也才有比较合适与合理的收入。为减少人工成本, 少数统计中介机构大量雇佣兼职统计代理人员或者聘用低学历、低职称甚至无职称人员从事统计代理工作, 因为根据国家统计局颁布的《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 只要取得取得统计从业资格的人员即可从事包括统计代理在内的统计工作, 而获得统计从业资格从目前情况来看还是比较容易的。
从各地统计中介机构的实际运营来看, 几乎没有一家统计中介机构完全靠统计代理业务收入来生存的, 他们都或多或少代理会计业务 (如代为报帐, 相当于兼职会计) , 还有些统计中介机构从事财务咨询等咨询业务, 这些其它业务收入甚至远远超过统计代理业务收入。
当然, 在统计中介机构成立比较早、市场化运作比较规范、政府部门比较重视的地方, 譬如义乌市, 义乌市统计局就曾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政府集中采购, 采购统计中介机构 (义乌求实统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从事企业数据质量审核项目。从2008年4月1日公示日期的采购标的来看就有:规下工业抽样调查134400元、限下服务业抽样调查400000元、规上 (限上) 企业数据质量审核600000元, 合计1134400元, 这对于人数不多的统计中介机构来说, 应该是很大的一笔金额了, 至少生存不成问题了。但这样的机会又有多少统计中介机构能幸运获得呢?
2.国家政策扶持引导。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 (国发[2007]7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 (国办发[2008]11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中介机构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 (浙政发[2007]60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服务业的实施意见 (浙政发[2008]55号) 等有关文件精神, 政府部门应该大力支持现代服务业, 尤其是统计中介机构, 作为新生事物目前还很弱小, 更需要扶持。一是补助, 譬如开办补助;二是奖励, 即按照统计中介机构代理的企业家数给予奖励, 而且对于统计代理等服务质量高的统计中介机构再给予业绩奖励;三是税收优惠。譬如对于统计中介机构, 可给予其它中介机构更多更长的税收减免优惠;四是政府部门直接采购统计咨询业务, 如义乌市统计局的做法就值得提倡;五是放开民有统计中介机构的准入门槛, 除特殊行业或者项目外, 允许民有统计中介机构进行相关统计业务活动, 如许多统计调查。另外, 还可以把统计培训委托统计中介机构进行, 东阳市统计局已经开始授权市内统计中介机构 (东阳市博才咨询有限公司) 进行统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六是人才培养。由于统计中介机构不如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那样严格采用执业资格考试并注册制度, 而且由于职业声望和收入等因素, 目前统计中介机构远不如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那样对会计师、律师有那么强烈的吸引力, 因此, 政府部门应引导优秀人才专业从事统计服务, 还可以对专业从事统计服务的各级统计专业人才给予包括奖励、补助在内的各种优惠措施, 使他们能长期安心从事统计专业服务, 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提高统计中介机构的实力和服务水平, 从而逐步增强统计中介机构的声望和营利能力, 更好地服务于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国家的政策优惠应该建立于统计中介机构的自身经营上, 基于为统计中介机构的健康发展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上, 统计中介机构更多地应考虑如何提高自身营利能力上, 这是统计中介机构发展的长远之计。
参考文献
[1]李世根.现代中介服务机构建立与运行的若干思考[J].湖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08. (4) .
[2]国家统计局.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 2007.
[3]邵文国等.浙江统计分析 (70) [J].浙江统计局, 2007, 12.
[4]冯惠锋.积极发展统计中介服务努力探索强化基层统计基础的新途径[J].浙江统计, 2008, (8) .
[5]方军武.对现行统计体制的改革设想[J].统计与决策, 2007, 243.
营利性与非营利养老机构 篇2
盈利性养老机构:私营性质、或私营股份制养老院,没有国家财政和民政部门的补贴,以追求经济效益为目的的养老机构。
非营利性养老机构与营利性养老院区分: 1土地上:
非营利性,养老专用土地使用权50年,产权不可分割,不可以出售,不得改变规划确定土地用途。
盈利性,商业或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40到70年,产权可以分割出售。
2注册:
非营利性:民政局,民办非企业。营利性:工商局注册,民政局审批。3税收:
非营利性:减免营业税等,同时免征有关行政事业性费用。营利性:减免营业税,减半有关行政事业性费用。4收费:
非营利性: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营利性:实行市场调价管理。第二,国家的待遇跟补助
非营利性:一次性建设投资补贴最高25000元每床,运营补贴最高500每床每月。
营利性:无补贴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
三、政策措施
(三)完善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好国家现行支持养老服务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对养老机构提供的养护服务免征营业税,对非营利性养老机构自用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按规定免征企业所得税。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向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的捐赠,符合相关规定的,准予在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税法规定比例扣除。各地对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要免征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对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要减半征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对养老机构提供养老服务也要适当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养老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境内外资本举办养老机构享有同等的税收等优惠政策。制定和完善支持民间资本投资养老服务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注意营利性与非营性区分2
1、营业税:对养老机构提供的养护服务免征营业税。(没有强调非营利性,所以,营利性,非营利性均可免。营业税条例第八条: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养育服务、婚姻介绍、殡葬服务等,免营业税。也没有非营利性提法。)
2、企业所得税:对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按规定免征企业所得税。(必须是非营利机构。(1)财税[2014]13号、财税[2009]123号非营利性组织机构免税资格认定九条件。(2)财税[2009]122号,非营利组织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a.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的收入:b.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但不包括因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c.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 d.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e.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收入。)
3、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对非营利性养老机构自用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必须是非营利性)
非营利组织与公共产品供给模式构建 篇3
[关键词] 非营利组织 公共产品 供给模式
一、我国公共产品供给中的问题
我国公共产品供给制度的显著特征是政府在公共品生产过程中的过度垄断,市场机制及私人部门和第三部门在公共产品供给中的参与程度较低,造成了在公共品供给过程中,垄断代替了竞争,而单一的政府控制公共生产,导致公共部门规模膨胀,财政负担过重,公共资源配置效率低下,公共品供给不足,以及寻租行为猖獗等许多问题。
首先,公共部门垄断经营。我国公共产品实行的是条块分割的行政管理方式,政府作为垄断经营者,把生产公共产品的任务指令性的交给其附属物——国有企业,私人部门和外国资本因严格的政府管制和行政审批制度不能进入公共品生产市场,这导致了一方面,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社会对公共品的需求数量与质量不断提高,公共财政资源难以满足需求,另一方面,因存在市场准入壁垒,使得大量的民间资本又不能进入公共品生产领域,结果是国有企业因缺乏竞争,运营成本高,产出质量低。
其次,供给、投资主体单一。在我国转型时期的特定背景下,公共产品的投资还主要依靠政府进行,而政府的财力又难以满足投资需要,这就是公共产品的供给严重滞后,公共品生产领域的产权过于集中于政府及其公共部门手里,致使产权结构趋向单一、僵化,竞争机制难以形成。虽然近年来政府放松了一些公共品的生产规制,允许新企业进入,但是这也并未从根本上改变公共品生产领域中主体单一的市场结构。
再次,非必须型公共产品供给膨胀。对于公民的个人生活而言,公共产品可以分为生活必须型和增进福利型,必须型公共产品主要指与公民生活密切相关,直接影响到公民的生产和生活的公共产品,福利型公共产品或非必须型公共产品指与基本生活关系不多,仅以提高公民的福祉的公共产品,二者的内容随时代和不同的经济环境将有所变化的。我国政府在公共产品的提供上,由于政府官员的行为动机不一定与政府的职责相符,将导致在政府在提供某些非必须性公共产品的激励大于提供必须性公共产品的激励。
第四,公共产品单一。消费者对公共产品的效用评价存在区别,这就是政府在提供公共产品的数量和质量上难于衡量,解决这一问题的方法使政府对公共品的供给与消费采取统一的水平,但这种采取“一刀切”的方式衡量公共产品,难以满足在公共产品消费中的个体差异,仍然难以实现帕累托最优。
二、我国非营利组织提供公共产品的模式选择
非营利组织的发展是与国家的政治、经济、水平文化密切相关的,非营利组织的提供公共产品的数量也是衡量一个国家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标志。由于国家发展处于不同阶段,非营利组织在公共产品供给上也相应有自己的发展模式。
1.非营利组织主导型模式
既非营利组织独立提供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一些非营利组织为了保持独立性,往往通过自筹资金(包括会费、私人捐款、服务收费等),依靠自身力量提供各种形式的公共物品。在保证独立性的同时,为了筹集足够的资金,一些第三部门组织逐渐实行用者付费制,对以前免费的项目直接向收益人收取部分或全部服务费。这样可避免使收益人产生依赖心理,又可解决财务可持续性发展问题。
2.非营利组织辅助性模式
第一,与政府合作提供公共物品。非营利组织与政府合作的方式有:(1)公共服务社区化:各社区建立公益事业,政府机构帮助组织社区互助,以实现政府的压缩式管理。(2)与政府签定承包合同。政府确定某种公共服务的数量和质量标准,非营利部门招标、承包,中标后按与政府签定的供给合同为公民提供公共服务。(3)与政府合伙。政府不需要以纳税人的税收去购买服务,而是以政府特许或其他形式吸引中标的第三部门组织提供公共服务。(4)接受政府资助或享受免税待遇等优惠政策。政府以此鼓励志愿者组织提供公共服务。
第二,与企业合作提供公共物品。非营利组织与营利性企业建立协作关系来从事公益事业有几种方式:(1)非营利组织参与交易关联的公益推广活动。营利性公司将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以现金、食物或设备的形式捐给非营利组织。(2)共同主题营销。非营利组织与私人企业达成协议,通过分发企业产品和宣传资料及做广告等方式,共同解决某个社会问题。(3)核发许可证。非营利组织在收取一定费用或提取部分收入的条件上批准营利性公司使用其名称和商标。
三、非营利组织发展模式构建
1.社会化服务
非营利组织主要以社会公益事业为自己的使命,面多社会中存在的种种社会问题和人们不断增长的社会福利要求,政府作用的有限性日益突出,非营利组织的社会化服务应该是其基本模式,非营利组织进行社会化服务应加强以下几方面措施;首先,建立以政府为中心的政府支持体系,一方面主动承担政府所转移出来的公共服务与社会职能,另一方面,争取政府的财政支持;其次,努力开展非营利组织的营销工作,非营利组织从事市场营销包括很多方面,如营销的导向与目标、营销规划的设计、营销环境分析、产品和服务策略、产品的定价策略等,非营利组织从事实产营销主要是为筹集资金和提供效用更高的公共产品和服务。再次,参与公共品供给的竞争,非营利组织既无财政拨款,又没有可进行交换的资源,而只能通过为社会提供令人满意的服务换取生存和发展的资源,为实现这一目标,一方面要努力提高组织效率,另一方面要争取更多的慈善资源,这种竞争,要求非营利组织加强供给,不断开发新的公益项目,以满足社会需求,也迫使他不断完善项目的管理模式和机构,并发展出一套激励创新的激励机制和机构文化。
2.企业化管理
非营利组织的管理包括质量管理、财务管理、统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和绩效评估等方面,目前,在我国关于非营利组织的管理体系的构建,无论在理论与实践中都显得格外薄弱,建立非营利组织的管理体系,就显得格外重要。非营利组织除了强调不得将利润进行分配这一方面,在很多方面具有营利性企业的特征,这样,我们就可以尝试着将企业内部管理的制度移入非营利组织内部,通过对营利性企业经营管理经验的学习和借鉴,提供非营利组织的效率。
3.市场化经营
市场化经营机制是非营利组织在追求商业化的融资过程中以营利组织的筹资方式或与企业合作的方式提供社会产品和服务的运转机制。市场化运行机制的出现给非营利组织机制带来一系列的转变。市场化机制运作采取以下几种主要方式:一是实行服务收费制,随着营利组织加入对社会公共产品与社会服务业供给,迫使非营利组织以市场化的手段追求组织效率,同时许多没有效率的非营利组织将会被淘汰出局。公益服务有偿收费已成为许多非营利组织的市场化运作手段和主要收入来源。二是商业化的项目合作,即与公司合作的项目合作,双方各取所需。非营利性组织通过企业、公司的赞助能够实现某一公益目标,而公司则通过参与支持公益项目而为自己的产品宣传与塑造企业形象得到好处。三是收取会员会费,即是从组织内目标受益人那里获得收入,在会员制的非营利组织中,会员以会费的形式支付所享受的服务。四是发行彩票收入,非营利组织通过博彩运营筹资,达到为所服务的项目筹资的目的。
参考文献:
[1]吴东民董西明:《非营利组织管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3年第3~73页
[2]陈晓春:《非营利组织初论》.《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0年第4期27页
[3]邓国胜:《非营利组织评估》.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年4页
[4]李华:《中国农村:公共品供给与财政制度创新》.经济科学出版社,2005年第20页
[5]樊丽明:《中国公共品市场与资源供给分析》.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7页
[6]陆道生王慧敏毕吕贵:《非营利组织企业化运作的理论与实践》.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年106页
非营利组织的商业化发展模式探究 篇4
关键词:非营利组织,发展现状,商业化发展模式
一、概念界定
(一) 非营利组织的定义与分类
1. 定义
非营利组织 (Non-Profit Organization) 的概念兴起于上世纪中期, 至今没有一个明确的定义。例如, 莱斯特·萨拉蒙 (Lester Salamon) 用组织性、非政府性、非营利性、自治性、志愿性五个特征予以定义;日本重富真又加入持续性/形式性, 使之进一步发展成六个特征。我国学者对非营利组织的定义与国外不尽相同。例如, 王名等认为, 定义中国非营利组织需要满足的基本条件是:不以营利为目的且具有正式的组织形式、属于非政府体系的社会组织, 具有一定的自治性、志愿性、公益性或互益性, 但并非面面俱到, 需要客观动态地加以观察和理解。[1]各位学者对非营利组织不同的定义如下表所示:[2]
概言之, 非营利组织是一个周延的概念, 是针对政府和社会企业以外的组织而言的, 是满足组织上的正式性与非政府性、行为上的自治性与志愿性、目的上的非营利性与公益性三个条件的广泛社会组织。
2. 分类
由于非营利组织存在的多样性、分布的广泛性, 因此其分类也十分复杂, 主要有这几种:
(1) 联合国国际标准产业分类体系 (ISIC) 将非营利组织分为教育类、医疗和社会工作类、其他社区社会和个人服务类3大类, 并将其进一步分为15个小类。[3]
(2) 约翰·霍普金斯大学“NPO”的国际分类体系, 将社会组织划分为12大类、26小类。12大类分别为:文化和娱乐, 教育和研究, 卫生保健, 社会服务, 环境, 发展和住宅, 法律、倡导和政治, 慈善中介和志愿促进, 国际, 宗教, 商业和职业协会、工会, 其他组织。
(3) 我国现行法律对NPO的分类是按照法人身份界定的, 包括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
(4) 我国现阶段的NPO主要包括人民团体、会员制组织、非会员制组织、转型中的国有事业单位、未登记的或转登记的非营利组织5大类, 其中会员制组织包括互益型组织、公益型组织, 非会员制包括运作型组织、实体型服务机构。[1]
(二) 非营利组织的商业化
关于非营利组织商业化 (Commercialization of the Non-Profit Organization) 并没有一个明确的定义, 且与之相关的还有“非营利组织的企业化”、“非营利组织的市场化”、“社会企业等概念。
刘莉莉认为, 非营利组织市场化运作基本模式, 主要表现为非营利组织外部结构治理的市场化架构与内部功能治理上企业化管理方式的搭配和组合。[2]
黄建宇认为, 社会企业是以营收和获利为手段, 用商业化的操作模式, 保持组织的运行和发展, 进而达到社会目的, 这是其与非营利组织的最大区别。[4]
孙钦钦认为, 非营利组织的企业化广义上指将非营利组织推向市场, 用企业家精神和商业的管理模式, 引领非营利组织发展。[5]
王世强通过对比“商业化”与“市场化”指出:商业化强调企业家精神, 强调以盈利为目标, 用商业化的方式实现组织发展, 具体路径可能有收取提供 (慈善) 服务的费用发展商业机会。[6]
虽然各个概念各有侧重, 但是一致认同非营利组织以组织使命为导向、以营收和管理为手段的发展模式。笔者研究重点是非营利组织摆脱传统发展模式困境, 采用新的发展模式, 不对各个概念进行区分。因此, 实践中的非营利组织商业化实质, 是非营利组织采用商业化的融资方式、商业化的管理模式, 解决其资金问题, 提高竞争力, 提供优质公益服务, 以实现组织的可持续发展, 进而更好地完成组织使命的发展模式 (见下图) 。
二、非营利组织发展现状分析
(一) 非营利组织发展现状[7]
据民政部统计, 截至2013年底, 全国共有:
社会组织54.7万个, 比上年增长了9.6%;共有社会团体28.9万个, 比上年增长了6.6%。其中:工商服务业类31031个、科技研究类17399个、教育类11753个、卫生类9953个、社会服务类41777个、文化类27115个、体育类17869个、生态环境类6636个、法律类3264个、宗教类4801个、农业及农村发展类58825个、职业及从业组织类19743个、国际及其他涉外组织类481个、其他38379个。
基金会3549个, 比上年增加了520个, 增长了17.2%, 其中:公募基金会1378个、非公募基金会2137个、涉外基金会8个、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26个。民政部登记的基金会216个。公募基金会和非公募基金会共接收社会各界捐赠302.9亿元。
民办非企业单位25.5万个, 比上年增长了13.1%。其中:科技服务类13729个、生态环境类377个、教育类145210个、卫生类21234个、社会服务类36698个、文化类11694个、体育类10353个、商务服务类5625个、宗教类94个、国际及其他涉外组织类4个、其他9652个。
近年来, 我国非营利组织得到了蓬勃发展 (见下图) 。
(资料来源:民政部《2013年社会服务发展统计公报》)
(二) 非营利组织发展存在的问题
随着社会的发展, 非营利组织的数量正在逐步增多, 但是传统的非营利组织发展模式致使非营利组织出现了许多问题, 其存在方式日益受到公众的质疑。从非营利组织的发展模式入手, 将非营利组织出现的问题归纳为资金和管理两方面。
1. 非营利组织资金方面存在的问题
(1) 资金来源缺乏。非营利组织的资金按比重依次来源于政府、基金会企业和个人的捐赠等。对非营利组织的志愿性而言, 成员会费或社会捐赠应是其主要资金来源。非营利组织应是一个自我独立的系统, 但现实状况并不乐观, 许多非营利组织举步维艰, 部分非营利组织已处于严重资金不足, 甚至处于名存实亡的“休眠状态”。因此, 非营利组织如何获取资金, 将成为决定其发展的关键因素。
(2) 过度依赖政府财政。目前, 非营利组织有53%的资金来自政府财政的畸形发展状态, 没有政府财政支持, 很多非营利组织将难以维持发展, 甚至有些非营利组织陷入了整天跑政府求支持的怪圈。然而, 政府的资助毕竟是有限的, 非营利组织作为弥补政府失灵的社会主体, 其所承担的社会职能与政府应是分开的, 政府财政应更多地用于其所担当的公共领域。同时, 非营利组织资金应当用于其自身的公共领域, 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协调政府与非营利组织的关系, 更好地服务于社会。
(3) 捐赠不足。据民政部统计, 截至2013年底, 全国共建立经常性社会捐助工作站、点和慈善超市3.1万个 (其中慈善超市为9492个) 。全年各地共接收社会捐赠款物566.4亿元, 其中:民政部门直接接收社会各界捐款107.6亿元, 各类社会组织接收捐款458.8亿元。全年各地接收捐赠衣被10405.0万件, 捐赠物资价值折合人民币8.7亿元。间接接收其他部门转入的社会捐款5.0亿元、衣被739.1万件, 捐赠物资折款35081.4万元。全年有1246.0万人次困难群众受益。全年有1368.8万人次在社会服务领域提供了3579.7万小时的志愿服务。[7]历年接受社会捐赠款和衣被的情况, 如下图所示:
(资料来源:民政部《2013年社会服务发展统计公报》)
从上图可看出, 2009年以来, 我国的社会捐赠并未随着经济快速增长而增长, 仍然保持在一个相对稳定的水平。同时, 2013年我国GDP总额为568845亿元, 社会捐赠仅为GDP的1%, 但相比而言, 美国的社会捐赠约占其GDP的2%, 我国的社会捐赠有待提高。
2. 非营利组织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 人力资源管理缺失。一是官办化是计划经济给非营利组织留下的历史烙印, 尤其对一些资历较老的非营利组织而言, 政府委派领导人甚至核定人员编制的情况不在少数, 这使得非营利组织丧失了人事任免权、丧失了独立性, 乃至丧失了积极性, 导致组织效率低下、官僚作风严重。二是由于志愿者的高度流动性, 加之非营利组织的低收入性, 一些技术型、专业型人才大多不会选择非营利组织作为职业发展部门, 其中既包括管理人员也包括基层服务人员, 这使得非营利组织的营运不畅、组织发展缺乏长远规划, 缺乏竞争力。
(2) 内部腐败问题丛生。腐败问题在国内外非营利组织中屡见不鲜, 例如, 红十字会“郭美美事件”等。与行政权力过密联系、非营利组织内部管理监督缺位等, 已成为非营利组织内部人员腐败的“温床”。而非营利组织的腐败必然导致公益资金的损失, 导致非营利组织使命受到威胁和质疑。
(3) 提供服务的专业性不足。许多非营利组织或志愿者个人的“志愿动机”不纯, 不乏一些教育NGO只是被动地完成上级组织或第三方交给的任务, 一些组织甚至为了自身的利益、荣誉而从事义务教育活动, 这必然地导致服务过程中服务态度差、服务敷衍了事等现象发生, 使服务流于形式。另外, 提供服务专业性不足的另一个体现是:志愿者自身文化素质普遍不高, 非营利组织的职员具有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的不到30%。这种人才状况导致非营利组织的服务具有专业性的可能性很小, 并且产生了冗员过多、机构臃肿的现象。
(4) 民主决策机制欠缺。近半数的非营利组织未建立正式的民主决策机构, 组织决策只是体现了“集中”原则, 由少数人甚至是负责人一人作出, 未充分贯彻“民主”原则, 未经过仔细分析, 这使得非营利组织的决策科学性有限。参与性的缺乏, 导致志愿者在实施决策过程中阻力增加, 不利于组织政策的执行, 致使非营利组织协调能力差、效率低下。
(三) 非营利组织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以上问题的产生, 从根本上讲是传统的非营利组织发展模式与当今时代发展不相适应的结果, 具体而言, 有这几个方面:
1. 非营利组织的融资渠道偏颇
融资渠道有很多种, 例如, 通过向公众发起募捐, 争取政府财政拨款, 向企业或个人争取捐助等。但是, 这些方法都有各自的缺陷。例如, 向公众募捐, 只能起到解燃眉之急的作用, 长此以往公众会陷入“捐款疲劳”;争取拨款或捐助, 会影响非营利组织的独立性, 限制其发展。非营利组织真正应做的是, 正视自身创造财富的功能, 例如, 以完成自身使命为目标开展一些营收活动, 用所得提供公益服务。
也许有人会认为, 非营利组织从事营收活动违背了其“非营利性”的特点, 其实不然。莱斯特·塞拉蒙早就非营利组织的“非营利性”作出了明确界定:只要满足不以营利为目的、不进行利润分配、不将组织资产转为私人资产三个条件, 都是符合“非营利”性要求的。
因此, 非营利组织融资渠道的偏颇是其资金短缺、过度依靠政府财政的主要原因。
2. 非营利组织的运作机制不完善
非营利组织的运作机制欠缺, 主要表现在:没有完善的组织架构, 没有合理的决策机制、监督机制、考核机制等, 使其出现了协调能力差、内部腐败、服务不到位等问题。为了更好地规范自身发展、提供公共服务, 非营利组织应建立一套完善的运作机制, 将组织的各项活动纳入组织议程, 转变随意性、家长制的作风。
3. 市场经济下的强势竞争
如今, 非营利组织的发展面临着许多问题, 走在发展的十字路口, 这与社会形势的变化有密切关系。政治、经济体制的不断深化改革、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使得社会的自主意识、竞争意识逐渐增强, 仅仅依靠政府或捐款的被动型传统发展模式已远远落后, 竞争机制进入非营利组织领域已成为社会发展和非营利组织生存的迫切要求。
三、非营利组织的商业化发展模式
非营利组织商业化已成为其发展的唯一出路。通过商业化手段融资、商业化手段管理, 打破传统非营利组织不从事营利活动的思维局限, 这既有利于组织的发展壮大, 提升竞争力, 提供优质服务, 也有利于节省政府财政, 更好地发挥政府和非营利组织的公共服务职能。
(一) 非营利组织商业化发展模式与传统发展模式比较
任何发展模式下的非营利组织使命是一致的———公益服务, 然而不同的发展模式会使其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质量等大相径庭。非营利组织商业化发展模式与传统发展模式的比较, 如下表所示:
(二) 非营利组织商业化发展模式的特点
1. 兼顾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
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兼顾是商业化发展模式显著的特征。非营利组织的使命是使社会效益最大化, 注重经济效益是其解决资金问题的重要手段。两者兼顾能够相互促进, 更有利于非营利组织可持续发展。非营利组织的社会效益受经济状况影响极大, 倘若没有经济做支撑, 非营利组织将难以正常开展活动甚至难以生存。可以说, 经济效益能够在多大程度上增加。决定社会效益能够在多大程度上提高。反之, 提高社会效益又能够提升组织的公信力、竞争力, 进而为组织赢得更多的经济效益创造空间。
2. 自主性和独立性强
非营利组织采用商业化的发展模式, 资金主要来源于自身, 可按照自身意志, 提供公共服务, 不受资金提供方的影响, 这更有利于非营利组织开辟服务版块, 促进服务朝多元化方向发展。同时, 商业化发展模式下非营利组织用自身运作机制抵御了政府机构人员的渗入, 有效避免了其沦为政府政策的工具, 能够使其在政府服务缺位的领域自主地服务于公众。
3. 专业化程度高
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1) 管理的专业化。商业化模式突出的特点是组织架构严谨, 无论是直线职能制、事业部制, 还是网状结构等, 都能够对非营利组织的运作进行规制, 从人力资源、办公设备、决策机制、监督机制等方面, 提高其管理专业化水平, 例如, 通过建立监督机制避免腐败;通过人力资源的员工的培训、职业生涯规划等活动, 提升志愿者素质、吸引人才;通过决策机制提高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 进而提升组织协调能力。所有这些管理活动, 可使其管理专业化提高、竞争能力提高, 促进组织有效运转。
(2) 服务的专业化。专业化的服务是非营利组织不可忽视的一个方面。充足的资金、完备的管理, 使非营利组织的人员组成更具专业化;同时在服务过程中引入监督, 提升了服务的质量。
商业化发展模式的存在, 使公信力缺失不再是非营利组织发展的障碍。
(三) 非营利组织商业化发展的成功案例
1. 案例概况
(1) 爱德基金会。[8]爱德基金会成立于1985年4月, 旨在促进我国的教育、社会福利、医疗卫生、社区发展与环境保护、灾害管理等各项社会公益事业, 目前, 项目区域累计覆盖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 逾千万人受益。爱德基金会形成了“三心三力” (The Six C’s) 的文化:同情心 (Compassion) 、事业心 (Commitment) 、进取心 (Competence) , 沟通力 (Communication) 、合作力 (Cooperation) 、创新力 (Creativity) 。其宗旨是:遵循信仰互相尊重的原则, 共同献策出力, 开展与海内外的友好交往, 发展我国的社会公益事业, 促进社会发展, 服务社会、造福人群, 维护世界和平。该基金会投资成立了南京爱德发展有限公司, 作为“爱德”的全资公司。南京爱德发展有限公司的目标是:以产业投资拉动公益事业发展、以公益事业发展促进资源整合的发展战略, 坚持市场化、规范化、专业化的运营原则, 沿着多元化发展的运营方向, 以持续发展和稳步发展为运营目标, 逐步实现社会企业的运营愿景。[9]爱德基金会的组织架构如下图所示:[10]
(2) 格莱珉银行。1983年, 默罕默德·尤努斯创立了孟加拉格莱珉银行 (Grameen Bank) 主要向最贫困的人, 尤其是妇女, 提供无抵押的小额信贷业务, 帮助他们通过个体创业脱离贫困。此外, 格莱珉银行还制定了一系列商业化举措:为了保障还款率, 采用小组的方式;为了吸引客户, 在遭遇灾害时给与一定的优惠措施等。格莱珉银行的成果是显著的, 58%的贷款者实现了脱贫, 其他贷款者的经济状况也得到了一定的改善。除了创始的1983年和自然灾害严重的1991年、1992年这三年外, 格莱珉银行一直保持盈利, 2006年净利润高达2000万美元。[11]
2. 案例分析
传统发展模式下, 非营利组织主要靠政府财政维持自身营运。一方面, 政府资助要靠层层审批, 程序复杂、耗时多, 且具有极大不确定性;另一方面, 政府财政支持往往是附条件的, 这对非营利组织发展是一种禁锢。因此, 非营利组织采用自身营收的方式, 不失为一种解决资金问题的最佳选择。
爱德基金会利用公司的营收所得从事多元的公益活动;同时, 其组织架构严谨、组织内分工明确、组织文化成熟、企业精神明晰, 这些都促进了其成功。
格莱珉银行采用商业银行的营业方式帮助穷人, 最终实现了穷人和银行的双致富, 而其营收所得又能在其他领域帮助更多的人。
爱德基金会和格莱珉银行都是非营利组织商业化的成功典型, 为今后非营利组织的发展提供了经验。
(四) 非营利组织商业化发展模式的路径
对非营利组织商业化发展模式路径的探讨, 要从非营利组织所承担的社会功能入手。非营利组织作为弥补“政府失灵”、“市场失灵”的“第三方部门”, 应提供政府和市场所不能的社会服务。社会产品按照排他性、竞争性的标准, 可分为公共产品、准公共产品、私人物品三种。公共产品一般由政府无偿提供;私人物品一般由个人或企业有偿提供;而准公共物品则由中间的非营利组织提供, 这部分可以是无偿的, 也可以是有偿的。非营利组织的有偿提供与市场的有偿提供最大的区别在于:前者是以提供公共服务为目的, 营利只是手段;后者是单纯以营利为目的。
非营利组织商业化发展模式的路径, 主要有五种:
1. 设立营利商业部门
在非营利组织内部设立分立的营利商业部门和服务部门, 商业部门的收入扣除成本后的利润提供给服务部门, 专门进行志愿服务活动。这样对整个非营利组织内部来说, 可提升两个部门各自活动的针对性;对非营利组织外部来说, 则表现为公益服务的专一性。
2. 提供有偿服务
鹤童老年福利协会就是有偿服务中一个典型的成功案例。有偿服务通常可给非营利组织带来较为可观的收入, 减缓其资金短缺问题;也可通过“购买”形式, 保护被服务者的自尊心, 同时还能避免产生“搭便车”现象, 有效防止受益人产生依赖心理。但是, 对服务有偿收费, 一方面要向服务对象解释好收费的原因, 避免引起公众反感;另一方面, 要确定服务的定价, 避免过低定价带来的资金短缺无法解决、过高定价带来的组织形象遭到破坏等问题。
3. 购买政府服务
随着市场化的推进, 政府购买服务成为其运作的常态。在“购买政府服务”关系中, 非营利组织是服务的提供者, 政府则是服务的购买者, 其关系的建立常常是通过招投标实现的。政府制定招标要求, 中标公司应根据合同约定提供定量的产品或服务。由于政府招标的官方性、可靠性, 因此其往往成为非营利组织的必争之地。通过政府招投标的方式, 能有效促进非营利组织之间的竞争, 促进非营利组织长远发展。
4. 与企业合作
非营利组织介于政府与市场之间, 与两者是密不可分的。非营利组织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 加强与政府的联系;也可通过与企业的合作, 加强与企业的联系。非营利组织与企业合作是“双赢”的。对非营利组织而言, 随着资金问题的日益突出、社会服务需求的日益增长, 与企业合作获得企业的捐助是其解决问题、完成使命的有效路径;对企业而言, 与非营利组织合作, 能帮助企业树立良好的形象, 提升社会知名度, 并且通过捐款也可在一定程度上减少纳税。
5. 资本增值
非营利组织可将闲置的资金用于投资证券、期货等, 所得收益用于公益事业也是“锦上添花”。但是, 在投资过程中应分散投资, 尽量减少投资风险, 避免公益资金亏损。
结论
笔者通过分析非营利组织资金和管理上的问题及其产生的原因, 认为非营利组织传统的发展模式已不能适应时代的需要, 应采用商业化的发展模式。
需要指出的是, 商业化的发展模式并不是一劳永逸的, 其在发展过程中也会产生问题, 例如, 在追逐利益驱动下, 组织使命会受到威胁, 而组织使命的落实需要组织坚守目标, 坚定公益服务的信念。另外, 政治、经济、文化等社会环境是不断变化的, 非营利组织应适应时代发展的步伐, 及时调整发展模式, 只有这样才能不被淘汰, 更好地完成社会使命。
参考文献
[1]王名, 贾西津.中国NGO的发展分析[J].管理世界, 2002 (8) :30-43.
[2]刘莉莉.我国非营利组织 (NPO) 市场化运作模式研究[D].青岛:中国海洋大学 (硕士学位论文) , 2010.
[3]邓国胜.非营利组织评估[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01.
[4]黄剑宇.社会企业:非营利组织发展的新方向[J].湖南工程学院学报 (社会科学版) , 2010 (2) :22-26.
[5]孙钦钦.非营利组织及其企业化的研究[D].济南:山东大学 (硕士学位论文) , 2008.
[6]王世强.非营利组织的商业化及向非营利型社会企业的转型[J].中国第三部门研究, 2013 (2) :31-43.
[7]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官方网站[EB/OL].http://www.gov.cn/xinwen/2014-06/17/content_2702566.htm.2014-12-12.
[8]爱德基金会官方网站[EB/OL].http://www.amity.org.cn/.2014-12-12.
[9]南京爱德发展有限公司官方网站[EB/OL].http://www.njadc.cn/detail.php?id=135.2014-12-12.
[10]爱德基金会组织机构[EB/OL].http://www.amity.org.cn/aboutus/Aboutus-0102lv.aspx.2014-12-12.
非营利组织 篇5
摘要:志愿者是非营利组织区别于政府组织及企业的一个显著特征。志愿者的加入,可以有效的降低非营利组织的运营成本,减轻资金压力,使得非营利组织的工作产生巨大的效力和活力。随着环境的发展和竞争的日益加剧,如何建立一支具有高度责任感和灵活性、专业基础的志愿者队伍,并对其进行有效的管理是非营利组织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据统计,目前我国的志愿者约占总人口的7%,而西方发达国家的这个数字一般都在40%以上,我国非营利组织志愿者管理工作刚起步,在这一方面与西方有一段距离。本文通过对中西方非营利组织的志愿者管理进行比较研究,发现双方在非营利组织志愿者管理的问题,然后取长补短,提出一些可行性建议和办法加以解决,特别是对于我国非营利组织的发展的促进作用。
关键词:中西方
非营利组织
志愿者管理
问题与解决
一、非营利组织的志愿者管理
谈到非营利组织的志愿者管理,那么就有两个概念需要解释清楚,这两个概念分别是非营利组织和志愿者。谈到非营利组织的英文原文是Non-Profit Organization,缩写为NPO。这里,将它定义为:非营利组织是不以营利为目的、主要开展各种志愿性的公益或互益活动的非政府的社会组织。从这里可以看出,非营利组织具有非营利性、非政府性、志愿公益性和或互益性等特点,它的活动范围遍及当今社会的各行各业,是现代社会不可缺少的一个组成部分。而志愿者,又被称为义工,一般是指那些具有志愿精神,能够不计报酬,主动帮助他人,承担社会责任的人。
志愿者是非营利组织重要的社会资源,志愿者管理是非营利组织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如果说人力资源管理体现的是非营利组织和企业、政府在人的管理上的共性的话,志愿者管理则鲜明地体现了非营利组织的个性,它是非营利组织所特有的人力资源管理。
非营利组织的运作与一般政府和企业不同。政府和企业有大量的员工,所以需要特定的人员和制度来处理人事问题,但是非营利组织只有少数员工,其他的人员只有负责制定政策的理事和没有薪金的志愿者,非营利组织的人力资源管理方式不能完全照搬一般的企业或政府的人事管理。志愿者是非营利组织重要的、独特的社会资源。志愿者管理是非营利组织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Stenzel & Feeney 于 1968 年指出志愿者五种不同的基本理念:志愿者并不是一个职业工作者,志愿服务 是无酬劳的,可以自由决定对组织提供多少的服务时间;志愿者所提供的服务是不支薪的,仅可以申请交 通费、餐费或参加研讨费与训练的费用;志愿者与机构内的专职人员,具有不同的责任;志愿者对于志愿 服务有不同的使命与背景,不像专职人员需要有专业的背景与学习经历;志愿者对于组织的认同程度不同,此差异呈现出志愿者的人力运用,是一特殊现象,并将走向“专业化的管理”。志愿者管理鲜明地体现了 非营利组织的个性,它是非营利组织所特有的人力资源管理。在非营利组织中,志愿者是组织最大的动力 来源。没有志愿者的投入,许多非营利组织恐怕将举步维艰;但也有的组织招募了许多志愿者,却对组织 毫无帮助,反而造成了新的问题。因此有效地进行志愿者管理是极为重要的。
二、西方非营利组织的志愿者管理
1、人员选择范围小
在国外,参加志愿者活动的人中,中年人比例较高。35~54岁的人所占比例为55%,24~34岁的为50.8%,18~24岁的年轻人为38.4%,75岁的老年人参与比例为33.7%。然而近几年,社会发展了,人们的生活节奏也随之加快。繁重的工作使得人们闲暇时间减少,工作的负担也让更多人选择和家人在一起。这使得正处于事业发展期的广大中年人在志愿服务和休息之间左右为难。这也导致了目前志愿者可选择的范围相对有限。
2、人员流动性大
志愿者工作的特殊性可能导致大量人才的流失。由于志愿者多数是利用自己的闲暇时间来为社会提供这种志愿性服务的。工作的性质以兼职为主。当本职工作变化或工作的时间、地点发生变化时就有可能退出该组织。同时志愿组织的主力军——大量的退休人员和学生本身也是不稳定的。年长的志愿者很有可能由于身体的原因无法为社会提供志愿服务。而学生群体也面临升学和就业的压力。以上这些原因都可能导致志愿组织人员不稳定、流动性大的特点。
3、人员培训的缺乏 志愿组织对人员培训方面的重视还远不及企业。对员工进行培训,既能给企业为了带来更多的利润,也符合员工的需要,成为一种员工的福利。而在有些志愿组织中,工作的专业性相对较弱,对人员的培训也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这样既不利于志愿者知识的积累和更新,也不利于志愿者对工作产生热情,工作的积极性弱化。
4、难以留住志愿者,造成人才流失
使用过志愿者的非营利组织也存在留住现有志愿者的问题。在1992年美国的一项民意调查中发现,40%的非志愿者曾经当过志愿者,但他们最终退出了志愿者行列。主要原因在于一些志愿者管理人员不清楚怎样留住他们。研究发现,不满意的地方主要有如下方面:
1)志愿活动的项目设计和志愿者们所期待的活动相左。2)缺乏对志愿者必要的回报,3)缺乏适当的培训与管理。
4)相对于全职工来说,志愿者感觉到差别对待。5)对工作时间的要求不合适 6)缺乏个人成就感。
三、我国非营利组织的志愿者管理
中国非营利组织与志愿者血肉相联。他们大多是依靠朴素的热情和情感从事公益事业,管理志愿者。近年来,随着志愿服务在中国的迅速发展,志愿者人数与日俱增,志愿者管理却缺乏相应的发展。事实上,非营利组织对志愿者的态度相当复杂:一方面,志愿者的参与,大大降低了非营利组织的人力成本;另一方面,由于参与志愿服务的动机多元化,如果缺乏使命认同与训练,志愿者往往成为领导或管理上的阻力,而不是助力,甚至可能影响非营利组织的公益形象。因此,与志愿者管理相关的主题就成为非营利组织关注的焦点之一。志愿活动在中国面临着宏观与微观的巨大挑战。
1、缺乏政策支持与法律保障
到目前为止,中国政府还没有就如何开展和完善志愿者工作建立一套完善的法规,尽管它已经在具有法规效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规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和《中共中央关于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若干问题的决定》中倡导志愿者活动。中国政府已经就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管理颁布了法规,志愿者活动是通过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这类载体进行活动的。从目前来看,中国政府对于志愿者工作的政策、法规、规定可以分为四个部分:法规、部门政策、团体章程和国家领导人和部门领导人的支持。这也是中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和法制化国家过渡时期的特色之一。
中国政府也没有对志愿者的活动和志愿者的管理提出一个系统的综合性的政策,尤其是在志愿者的培训、管理和招募方面,更是没有详细的规定。只是在各具体部门的文件和法规中分别根据各自的工作需要,对于开展志愿者活动作了一些要求。
2、志愿者认知和公众参与意识不足
我国志愿服务资源不足、志愿者缺乏的主要原因在于:
● 公众习惯于依赖政府,尚无积极“参与自己的生活”的意愿。公众对志愿者组织和志愿者的认知非常有限;
● 一些政府部门对发掘志愿者资源重视不够,还没有认识到动员志愿者资源对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在传统理念下,还缺乏培育和发展志愿者组织的完善法律、法规。由于民间志愿者组织不发达,公众缺乏参与社会生活的渠道和多样化参与的选择;
● 在政策层面还缺乏积极的制度激励鼓励公众参与志愿活动。在国家层面还没有形成广泛的志愿精神与志愿文化;最后,一些政府部门在推动志愿服务时仍然习惯于借助行政力量,这也制约了民间志愿者组织的发展,影响了社会参与志愿服务的活力。
3、靠个人信念、魅力和热情来吸引和管理志愿者 中国的非营利组织,很多都是由一些志同道合者发起成立的,成立之初基本不受过去体制内单位框架的制约,也没有固定系统的管理制度,更多的是凭着志愿者的信念、热情来工作。其基本管理理念是以组织作为一个大家庭,发起人像是家长,大家都因为认同组织的一些理想与目标而投身进来。或者因为发起人的个人魅力赢得了志愿者的拥护,使组织周围聚集着一些志愿者,而这个大家庭自然也要照顾和保护每一个成员。这也是具有中国特色的非营利组织凝聚力表现之一。
4、缺少志愿者管理理论与机制
中国非营利组织志愿活动的专业管理人员和专职工作者极度缺乏。从事志愿活动的管理人员大多是兼职人士,又缺乏与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日常的管理工作受到多方面的影响和限制;而缺乏专业人员又使志愿者的总体素质长期得不到提高,兼职的志愿者流动频繁,志愿者和机构之间相互没有法律意义上的约束力,这些因素都大大制约了志愿活动事业的发展,甚至给事业带来负面影响。
志愿者组织的工作进展随着社会的大环境变化而变化,所以工作计划不完善,导致志愿者工作计划不细致,从而成果见效慢,志愿者工作热情很难持久,流失率高。志愿者管理中的很多环节,比如招募、使用、培训、管理、评估和激励等,都亟待科学的管理方法和手段。
综上所述,在中国,民间志愿者组织尚未能得到政府有力的政策、经济、技术和资金支持,开展活动的经费主要依靠自身努力筹集,使得志愿活动的发展受到相当大的限制。
四、改善非营利组织志愿者管理的可行性建议
1.加大向社会宣传公益事业的力度
为了号召和动员公民发扬中华民族助人的优良传统,唤起全民的公益意识,非营利组织应该积极与新闻机构、传播媒体合作,充分利用电视、互联网等大众媒介大力宣传公共服务领域的社会需求,为组织的健康发展营造优良的外部环境。2.建立、完善与志愿者相关的法律法规
从立法的法律依据来看,宪法第42条规定
“国家提倡公民从事义务劳动”,从而为志愿服务立法提供了直接依据,从立法实践来看,我国已经尝试规范志愿者组织,比如《红十字会法》中有一项原则就是自愿服务的原则,这也是对整个志愿服务组织的规定。而且,我国许多专项法律中倡导对特殊群体实行志愿服务,如《残疾人保障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但根据目前我国志愿者队伍发展蓬勃之势来看,出台一部《志愿服务法》来明确志愿服务的相关内容,特别是志愿者、被服务单位和个人及志愿组织三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及纠纷解决机制等问题迫在眉睫。目前,共青团中央正在为推进全国青年志愿服务立法进行不懈努力。由于立法程序极为严格,涉及的问题较多,这样一部层次较高的法律的出台之路肯定是漫长而艰辛,但通过相关法律来规范志愿者管理是今后发展的方向和趋势。此外,为了保证志愿者管理的法制化、科学化,还要完善与非营利组织相关的法律法规,将各类非营利组织及其相关公益事业的发展纳入法制化的轨道。
3、政府应加大对志愿服务的扶持力度
2005年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
“建立社会志愿服务体系”,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完善社会志愿服务体系”,2008年由中央文明委牵头,团中央、民政部配合,共同建立了志愿服务的新机制,并逐渐取得了成效。所有这些都说明,国家决策层对志愿服务越来越重视,已把志愿服务当作促进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来考虑。根据莱斯特 ·萨拉蒙教授的研究结果,1995年全球22个国家非营利组织的收入平均40%来自于政府。我国也不例外,未来一段时间内,我国非营利组织、公益事业和志愿服务发展的主要经费还是来源于政府,我们可以借鉴西方国家普遍采用的购买公共服务这一重要的政策工具,健全完善购买非营利组织公共服务的运行机制和制度体系,为非营利组织提供财政支持的同时对其进行引导,加快其专业化步伐。政府还要运用税收法律体系作为政策工具,使非营利组织的免税资格获得和免税程序简单易行。此外,政府要为志愿服务大开方便之门、与志愿者开展合作,对志愿活动进行引导。4.健全、完善非营利组织的管理机制
作为志愿者生存的母体,完善志愿者管理,首先就要完善非营利组织自身的管理。其中包括,加强非营利组织的自身治理,健全组织结构,规范组织行为,完善决策机制;建立制度化的评估机制,加强评估结果对于政府资金扶持和奖惩的影响力,引导非营利组织走上健康发展的道路;建立科学、规范的非营利组织的财务管理,高效率利用资金,使有
限的资源得到最大发挥;强制实行信息公开,加强对非营利组织的监督,建立包括政府、舆论媒体和公民以及非营利组织之间及内部多元立体的监督体系,杜绝非营利组织出现欺诈、腐败等严重影响其威信的现象。
5.开展培训工作,提高志愿者的专业素质
非营利组织要为志愿者营造一种持续教育、终生学习的环境氛围,为志愿者提供学习新知识的机会,使他们能不断提高和完善个人素质,进而满足社会公众变化更新的各种需要。例如,对参与灾害救援的志愿者进行富有针对性的岗前培训和岗前储备机制,根据灾区需求有针对性地派遣志愿者,划分好进入灾区的工作性质类型,明确志愿者的权利和义务,加强志愿者队伍之间的横向协调机制,这样才能发挥志愿者雪中送炭的作用。
6、志愿者的激励,满足志愿者的内在精神需求
激励主要是物质激励和精神激励。由于非营利组织的特殊性,在传统的非营利组织的激励主要运用精 神激励。它是“结合行为科学以及交换原理,利用非经济的激励方法影响人的行为”在非营利组织物质 的激励不应该是激励的主导部分,而只是起到一个平衡的作用。因为非营利组织的志愿者具有较高的责任感、使命感,这是非营利组织激励志愿者一个不容忽视的部分。具体的激励措施有:
1)建立一种信任的气氛,鼓励志愿者发表意见。
2)注意听取建议。主管注意听取属下意见,接受志愿者的建议
3)鼓励志愿者参与建立士气的过程。
4)志愿者的上下、平行及交叉的沟通。
5)维持公平和支持的气氛。
五、结束语
代表着成熟的价值观和社会责任感,是现代公民精神的精髓,它所培养的人与人之间的互信互爱是社会资本的基本要素,近二十年左右,中国的志愿者队伍和志愿服务已有了巨大发展,相信通过完善志愿者管理体系,志愿者队伍会实现可持续发展,并通过良好的志愿服务,贡献社会。
非营利组织的发展,最终取决于非营利组织的人力资源管理。志愿者是非营利组织重要的、独特的社会资源,志愿者管理是非营利组织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它鲜明地体现了非营利组织的个性,是非营利组织所特有的人力资源管理。通过对中外非营利组织的志愿者管理的问题比较研究,可以明确志愿者管理对于非营利组织具有重要意义。因而,我们应该从完善志愿者法律法规体系、加强国家政策和资金支持、社会舆论宣传认可和加强志愿者的培训、评估、激励管理等方面,完善和促进非营利组织志愿者的管理绩效提高,以实现非营利组织的使命。
参考文献:
营利模式 篇6
“看到新闻了没,又延迟了。”2016年9月初,肖军(化名)接到一位朋友的电话,对方开口就扔过来这样一句话。
肖军知道,对方说的是“民办教育促进法”(以下简称“民促法”)修订案三审再次延迟了。作为一所民办职业技术学校的创办人,他又陷入了焦虑。
这已不是第一次延迟。
2015年12月召开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九次委员长会议,对被称为“教育三法”的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和“民促法”修订草案进行了审定。最终,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的修订案顺利通过并于2016年正式试行,而“民促法”修订案却因分歧较大未获通过。
2016年6月,“民促法”修订案三审被延迟。
于是,业内盛传修订案有望在8月底召开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提交。然而,最终它仍未进入会议的正式议题范围。
“这背后映射出的是民办学校的分类管理困局。” 中国教育科学院教育发展与改革研究所所长吴霓在接受《瞭望东方周刊》采访时说。
像肖军这样的民办学校举办者仍旧要面临营利还是非营利的两难选择。
分类难题
吴霓称,“民促法”修改一再延迟是由多种原因造成的,“但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各方分歧较大,需要充分讨论。”
此次“民促法”修订首先要解决的是民办学校分类管理问题,最大的分歧也来自于此。
2010年出台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就曾明确提出,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探索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类管理。
“所谓分类就是营利和非营利的区别,就是民办教育的举办者能不能拿回报的问题。”北京教育科学院民办教育研究所所长王磊告诉《瞭望东方周刊》。
他指出,在民办教育刚刚兴起的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国家明确规定,民办教育的举办者不应以营利为目的。
甚至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在2015年12月修改之前,都分别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设立高等学校不得以营利为目的”的规定条款。
但是,2002年出台的“民促法”中又明确规定,民办学校出资人可以从办学结余中取得合理回报。
吴霓认为,民办学校必须进行分类管理,但首先要弄清类别具体怎么分,“比如是不是要从阶段性、是否营利性及学历性上来分类。”
在他看来,中国的民办教育正处于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历史时期,由原来“公办”一统天下到现在逐渐形成公办与民办共同发展的格局,如果进行一刀切的分类,会产生许多问题。
以学前教育为例。教育部《2015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中的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底,全国共有幼儿园22.37万所,其中民办幼儿园达14.64万所,占比超过65%。
“这近70%的民办幼儿园既满足了市场的多元化需求,也暴露出了政府责任不足的问题。现在要做分类,是不是将其全部推向营利性?那么普惠性怎么办?”吴霓说。
分类之后,还涉及到学校的产权归属问题。比如,如果一些投资办学的学校想要转变为非营利性,那投资人前期的投入怎么清算?而一些原本属于捐资办学的学校想选择为营利性,其产权归属又该如何算?
十倍以上的成本差
而作为民办学校的举办者,肖军关心的是,分类之后,如果自己选择营利性办学,还能不能享有各项优惠政策。
2006年,技术工人出身的肖军在中部某城市创办了一所民办职业技术学校。
“由于临近农村,学校开设的专业又能紧密结合当地的支柱产业,毕业生就业情况好,刚开始的那几年,学校生源很好。”回忆起昔日的辉煌光景,肖军充满了骄傲。
2012年之后,国家陆续推行职业教育的免费政策,肖军的学校,开始经营困难。于是,他不得不将职业学校申请变更为民办中学。
“虽然那个时候国家已经在提民办学校分类管理了,但是我们学校既不属于非营利性的捐资办学,也不完全属于纯营利性的培训机构,算是处在中间地带。”肖军坦言。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业内专家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称,这种“中间地带”在民办学校中是一种普遍现象,“大部分民办学校都处在营利和非营利的中间地带。”
在他看来,这是因为2002年出台的“民促法”虽然提出了“合理回报”,但对很多问题并没有讲清楚。比如什么叫合理?这个合理是工资回报还是资本增值回报?
“现在看,‘合理回报’的提法是特定历史条件下的权宜之计。大家的想法是先让民办教育发展起来再说,但是此后民办教育的发展速度和程度都远远超出了当时的想象。”前述专家说。
而在当时“权宜之下”分类的具体标准并没有进行过多过细致的讨论,因此也就出现了大量的“中间地带”。
比如肖军出资创办的中学,虽然学校登记的是民办非企业单位,但他是出资人,每年还是要从学校拿回一部分投资回报。
而“民促法”修订后,肖军势必要在营利和非营利之间作出选择。
“目前我更倾向于选择营利性办学。但如果因此不再享有优惠政策,肯定会导致办学成本激增,怕是很难再办下去。”对此,肖军顾虑重重。
前述专家告诉本刊记者,浙江温州市作为改革的试点,在民办学校分类管理的尝试中,就暴露出了这一问题。
他介绍说,目前温州全市参与分类管理改革试点的600多所民办学校中,仅有40所选择了营利性学校,占比不足7%,而其中真正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只有3所。
nlc202309091402
“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选择营利性办学,就意味着失去了很多优惠政策。而仅教学用地一项,办学成本可能就要增加十倍。”上述专家称。
业内流传甚广的一个案例是:温州一所民办学校原本是按照教科用地以每亩8万元的价格获得了土地的使用权,选择营利性办学以后,就要按照商业用地每亩80万元的价格,补缴近亿元的土地使用费。
“这就会极大打击民办教育举办者的积极性,最终制约民办教育的发展。”对此,吴霓也表达了自己的担忧。
民办公办能否平等
很多像肖军这样的民办学校举办者都在观望,希望“民促法”修订能够尽早尘埃落定。
“这样我们才好放开手脚走下一步。”肖军说。
而王磊也了解到,由于目前政策不明,大量民间资本还不敢贸然进入民办教育领域。但他还是认为,立法需要慎重,“延迟不是坏事情。”
吴霓则认为,无论什么时候,法律的修订都是一件严肃的事情,需要充分考虑外部是否已经具有了完善的法律实施环境,行业的发展状况是否能够适应法律要求,“如果外部的条件还不完善,法律贸然出台反而会限制行业发展。”
“比如分类之后如何监管的问题,现在的监管体制就很难适应分类后的监管要求。”北京师范大学一位要求匿名的民办教育研究者指出。
按照现有的监管体制,营利性的教育机构只需在工商部门进行注册登记就可以开门招生,至于教学质量怎么保证,还缺乏有效监管。
假如“民促法”修订案出台之后出现营利性民办学校激增的情况,现在的民办学校管理体制也很难满足发展需求。
据前述研究者介绍,目前的民办教育管理体制还不完善。
虽然教育部在发展规划司设有民办教育管理处,专门负责协调民办教育的管理,但各省市的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或设置专门的民办教育管理办公室,或将民办教育融入各个学段进行管理,情况各不相同。
“就目前来看,不管是专门管理,还是融入学段管理,都存在不足。”前述研究者说。
专门管理,一个部门有限的几位工作人员,很难对高速发展、不断增加的民办学校进行有效的业务指导和质量监管;融入学段管理,又明显缺乏公办、民办一视同仁的政策环境。
比如,在教师的管理上,事实上民办学校的教师在职称评定、保险办理等方面还很难享受和公办教师同等的待遇。
“如果未来国家对民办教育管理体制进行更好、更完善的顶层设计,融入学段的管理方式会更好,但是要做好政策配套。”吴霓说,希望届时民办和公办的区别只是学校举办者的资金来源不同,其他方面都能一视同仁。
“这些问题要在民促法修订的过程中充分考虑到,这就需要广泛听取各方的声音,充分讨论。”吴霓强调。
营利模式 篇7
关键词:社会建构主义,非营利性组织,现代成熟型社会,发展模式
目前我国正在经历着一个由熟人社会到陌生人社会再到现代成熟型社会的转变, 当前我们直面的一些问题和危机让我们不得不举起保卫社会的旗帜, 而所谓的保卫社会本质上是一种社会构建。现代成熟型社会的构建需要重建社会信任和共识以及新的游戏规则。近年来, 中国非营利组织迅速发展, 尤其是在环境保护、自然资源保护、社会保障、城市发展等公共领域, 非营利型组织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 应当作为时代更替、社会转型的信任纽带。
1 非营利组织的界定
20世纪80年代末, 国际社会开始普遍地使用“非营利组织”和“第三部门”来指称政府机构和营利性组织以外的社会组织。非营利组织强调这些组织的存在不以营利为目的, 非营利组织与政府部门、市场部门是现代社会的三大社会组织形式。约翰·霍普金斯大学的莱斯特·M·萨拉蒙认为, 符合组织性、私有性、非营利性、自治性和志愿性5个方面特性的社会组织都可以被看作是非营利组织。[1]然而中国的非营利组织不能完全借用西方非营利组织的划分标准来予以界定。王名教授根据我国非营利组织的发展特点提出非营利组织的概念, 他认为非营利组织是指不以营利为目的, 主要开展各种志愿性的公益性或互益性活动的非政府组织, 基本属性包括3个方面:非营利性、非政府性、志愿公益或互益性。[2]对于非营利组织的自治性、志愿性、公益性和互益性要求并不一定面面俱到, 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对中国的社会组织进行客观动态的考察。本文也是从这样一种最宽泛的意义上来界定, 只要不属于营利性组织和政府机构体系的各种社会组织都可以被称为“非营利组织”或“第三部门”。
2 社会建构主义的含义和基本观点
回顾众多文献, 我们可以发现对社会建构主义的定义表述都相差甚远, 其理论渊源也不尽相同。社会建构主义也越来越多地渗透到社会的各个领域, 正如马修斯所说:“从后解构主义或后现代主义的角度看, 建构主义已经深深地影响了文学、历史、社会科学、艺术和神学教育。”[3]
格根 (1985) 将社会建构主义定义为:立足于科学史、符号人类学、科学的修辞学、女性主义和后结构主义文学理论的非本质的知识理论。他认为这种对话的首要关注点为:知识声明出现于其中和判断源于其间的社会话语体系;知识体系中隐含的价值或意识形态、非正式生活与体制生活为本体论和知识论认同所维持和消解的方式;宰制信仰倾向的权力与特权的分配方式。[4]这一定义解释了社会建构主义的两个重要面向:一是社会建构主义的理论渊源来自不同传统;二是其具有若干共识性的理论前提。布尔 (1995) 将社会建构主义视为一个“大家族”, 同一家族的成员尽管千差万别, 但它们还是具有一些共同的特征, 如对习以为常的知识的批判立场;强调历史和文化特殊性;知识是由社会过程所维系;知识与社会行动交织在一起。[5]
现代成熟型社会的发展离不开非营利组织的发展, 而非营利组织的发展已不只是单纯的规模扩大, 也不仅仅是非营利组织与政府关系问题, 还涉及非营利组织与社会公众和企业之间的关系。当今中国历史和文化的特殊性以及信任的严重缺失, 要求我们对非营利组织的发展模式进行重新的构建, 使之在话语体系、意识形态、价值体系等方面都与社会形成良性的循环与互动。因此, 从社会建构主义的视角来研究非营利组织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也是促进社会向成熟化转变的一个重要思路。
3 基于社会建构主义视角的非营利组织发展模式分析
3.1 从熟人社会到陌生人社会再到现代成熟型社会的转变
熟人社会, 也就是“小圈子”社会, 这是费孝通在《乡土中国》中提出的概念, 中国传统社会有一张复杂庞大的关系网, 人熟是一宝。他认为中国传统社会是一个熟人社会, 其特点是人与人之间存在着一种私人关系, 并通过这种关系联系起来, 构成一张张关系网。[6]目前国内关于“熟人社会”研究大致有以下两个方面:一是伴随市场经济大潮, 中国社会结构的急剧变迁, 强调亲情关系和地缘关系的熟人社会即将完结, 而以追逐利益为根本目的的陌生人社会已经到来;二是熟人社会妨碍了社会法制化建设和市场发展, 我们应当转变政府职能, 发挥民间组织的积极作用, 努力去瓦解熟人社会。
随着全球化和商业化而到来的陌生人社会, 21世纪的中国衍生出一系列泡沫式的状况。到2010年底, 我国每年的流动人口有2亿到3亿人。社会学家说, 中国已进入“陌生人社会”。美国学者弗里德曼这样生动地描述“陌生人社会”:“陌生人保护我们, 如警察;陌生人也威胁我们, 如罪犯。陌生人教育我们的孩子, 经营我们的产业, 用我们的钱投资……”费孝通认为, 只有在面临转型和变迁的现代社会中, 人们逐渐成为陌生人, 由此法律才有产生的必要。因为只有当一个社会成为一个“陌生人社会”的时候, 社会的发展才能也必须依赖于契约和制度, 人与人之间也只有通过制度和规则, 才能够建立彼此的关系与信任。
从过去的“熟人社会”走向“陌生人社会”, 客观来说是一种进步。这意味着经济规模逐步扩大、人员流动性持续增强、公共服务的社会化程度不断提高。尽管“陌生人社会”并不必然伴随着冷漠, 但如果这样一个社会缺乏高度的法治化去承载其中立性、公正性和权威性, 那么信任危机和社会失范必然发生, 西湖救人的老外和佛山救小悦悦的老太对我们来说无疑是一个警钟。
因此, 我们提出构建现代成熟型社会的理念, 通过对3种社会形态的比较分析 (见表1) , 我们可以把现代成熟型社会理解为这样一种形态:通过理性博弈与对等的谈判, 尊重公民的话语权, 来实现社会信任和共识的建立, 从整体上提高国民素质, 使社会形态向现代成熟型转变。要实现这种过渡, 必然需要更多的利益群体、社团组织、独立的第三方, 来增加谈判的机会和渠道, 使公民话语权得以实现, 促成现代社会面貌的重建。
3.2 作为信任纽带的非营利组织向现代成熟型社会转变的发展模式构建
当前社会的冷漠, 表面上看是道德的缺失, 但从深层次来看是社会机制的问题, 在陌生人社会中老百姓变成了“老不信”, 不相信政府, 不相信专家, 更不相信媒体已经筑成当今社会难以逾越的“信任墙”。要解决这些问题, 直面危机, 重新构建社会信任, 努力培育非营利组织是当务之急。
近年来, 非营利组织的规模不断壮大, 数量上的飞速发展为其质的发展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在基于社会建构主义视角对非营利组织进行的构建中, 我们考虑到中国的传统与文化特点、当今的转型格局、非营利组织自身的特点以及非营利组织与政府和社会的关系等诸多方面, 将它作为国家直面当今诚信危机, 与群众建立社会信任和共识的纽带 (见图1) 。
(1) 促进信心和信任。非营利组织通过有组织的社会动员和社会参与, 能帮助其成员及公民实现个人价值和社会价值, 它所具有的公共性是它区别于政府和企业的本质特征之一, 它既不是凌驾于社会之上、统治公民的权力体, 也不是异化于市场之中、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经济体, 而是公民以自由组织的方式表达意愿和诉求以及参与各种社会事务的最基本的途径之一, 这一点足以使它成为促进国家与公民之间建立信心和信任的纽带, 或者说, 它是公民管理公共事务和间接参与国家政权的一种有益的补充形式。
(2) 增加谈判机会和渠道。传统中国社会的金字塔结构充斥着垂直的等级关系, 缺少横向联结, 群众一旦出现问题, 光靠传统的办法来协调是没有用的。自上而下的灌输需要得以通畅, 必然要有一个中间人作为谈判渠道, 如果缺少这个步骤, 仅仅靠自下而上的方式来维系社会的公益则是无比脆弱的。现代社会存在的问题也逐渐暴露出缺乏与政府的谈判, 仅仅依靠舆论和媒体的弊端。
(3) 构建语言和话语体系。早在公元390年, 柏拉图就在其Cratylus中提到, 言语是一种行为方式, 词汇则是这种行为产生的工具。Gee在界定话语的功能时提到:“人类语言的基本功能是下面的两个方面: (1) 语言是社会活动呈现的基础; (2) 语言是人类与某一特定文化, 社会群体和机构建立关系的基础”。[7]如此看来, 话语不只是一种简单的符号, 还代表了社会群体的利益、价值和行为。公民通过自主地行使各项权利, 将彼此间具有共同需要的利益诉求和权利意识表达成集体意志参与到社会公共事务中来, 形成在社会公共空间中的话语权, 进而影响社会过程。非营利组织以志愿参与、利他互助、慈善公益等理念实现人际沟通, 在人、社会、自然等主体之间搭建互动、对话、理解的桥梁, 有助于化解人与人之间、不同群体及利益集团之间、人与社会以及人与自然之间的各种矛盾和冲突。
(4) 强化非主题讨论的实践。由政府发起的一些变革项目大多需要外在参与者提供一些主题性的经验, 但是由政府发起的一些主题性要素经常因民众的不理解而受到抵制, 主要的原因就是对这些主题性的要素缺乏沟通和理解。这时, 需要非营利组织在政府与公民之间构建一个实践中的传递与理解的平台, 使民众能够更好地参与到非主题讨论的实践中来, 更好地表达他们的心声, 代表他们的群体利益, 将主题性和非主题性的讨论都纳入到非营利组织发展模式的构建中来。
4 结语
中国如今也进入了西方国家所称的“最好的时代, 也是一个最坏的时代”。经济的飞速发展必然伴随着一系列的社会问题, 既然要建立一个利益共同体、目标共同体和价值共同体三者结合的社会, 就需要多方面的共同努力。非营利组织以其独有的特性, 在促进信任和信心、增加谈判机会和渠道、构建语言和话语体系、强化非主题讨论方面发挥重要的作用, 这也是我们对非营利组织在社会过渡过程中发展方向的一个重新构建。非营利组织本身也并非自发建立起来, 而是由各种社会力量和社会主体在中国现实环境和具体国情中共同建构的, 这使它必然与这些力量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针对当今社会从“陌生人社会”向现代成熟型社会过渡的趋势, 非营利组织将充分发挥其信任纽带的作用, 促进社会信任和共识的建立。
参考文献
[1][美]莱斯特.M.萨拉蒙.全球公民社会——非营利部门视界[M].贾西津, 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07.
[2]王名.非营利性组织管理概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2.
[3]M R Matthews.Constructivism in Science Education:A Philosophical Examination[M].Dordrecht, Netherlands:Kluwer AcademicPublishers, 1998.
[4]K Gergen.The Social Constructionist Movement in Modern Sociology[J].American Psychologist, 1985 (10) .
[5]Burr Vivien.An Introduction to Social Constructionism[M].London:Routledge, 1995.
[6]费孝通.乡土中国[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8.
营利模式 篇8
一、寻找合伙人
在当下, 如果一家出版社采取的是单打独斗、单枪匹马的经营模式, 那么它在前进的过程中会是步履蹒跚、举步维艰的, 而“1+1大于等于2”的道理是显而易见的, 如优酷与土豆合并, 新经典与读客合伙, 华文天下投入盛大文学的怀抱, 他们的联合所带来的效益是难以估量的。所以, 找个志趣相投的合伙人进行强强联合、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那做起事来将会事半功倍, 水到渠成。
如出版社可以选择与民营书业合作。近几年民营书业拨云见日, 以其资源积聚、资金雄厚、贴近市场、运作灵活的特点发生飞跃, 他们不断地创造超级畅销书, 不断地改变人们的阅读方式, 不断地提升人们的阅读环境, 民营书业作为中国文化产业的重要力量已不容小觑。
在查看各大畅销书排名榜的时候, 你会发现, 那些持续蝉联各大排行榜前位的图书中, 有很多都是与民营书业合作的图书。如《明朝那些事》系列 (中国海关出版社) 、《盗墓笔记》系列 (上海文化出版社) 出自拥有11条成熟产品线的磨铁, 《白夜行》《窗边的小豆豆》 (南海出版社) 出自专注引进版的新经典, 《藏地密码》系列 (北京时代华文书局) 、《岛上书店》 (江苏文艺出版社) 出自本本都很畅销的读客, 《从你的全世界路过》《乖, 摸摸头》 (湖南文艺出版社) 出自IP大户博集天卷。可以看出, 民营书业与出版社联手创造超级畅销书的神话, 这是一个双赢的结果。所以与民营书业合作是个不错的选择, 它会使你拥有更多的资源、更多的灵感、更多的机遇、更多的财富、更大的发展空间、更强的行业影响力、更高的品牌知名度, 它会使你的产品内容精品化、出版模式特色化、营销方式多样化、产品线多元化。
二、涉足有声阅读领域
近来, 在路上、在地铁里、在公交上, 你总会看见一些行色匆匆的人耳朵里插着耳机, 他们在听什么, 广播?音乐?小说?无论他们在听什么, 都可以看出, 人们在快节奏的当下, 人们拾起一切碎片时间在充电、在学习、在消遣, 于是以“听”为介质的一批有声阅读软件发展壮大起来。
有声阅读作为数字出版的新品类, 从一家独大的懒人听书发展到现在又涌现出道听途说、盛大听书、喜马拉雅FM等有声软件, 且市场份额和用户渗透率都在逐年提升, 可见有声阅读因其阅读地点灵活、可以解放双手的特点已经成为一种主流的阅读方式。那么作为传统出版社, 该如何找到营利点呢?首先要转变观念, 要用互联网的观念去思考今后的著作, 其次要积极地与制作方开展合作, 利用好平台, 而最重要的就是做好内容提供商的角色, 积极地向各大阅读平台提供优质的、符合大众口味的内容。
目前, 很多出版社尤其是少儿出版社, 如长江少儿社、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接力出版社、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等都嗅到了商机, 已经与相关听书平台建立起广泛合作。虽然现在的听书市场免费是主流, 但是在不久的将来, 不论是平台方还是出版方, 都将获益颇丰。所以, 有声阅读领域作为一种新的营利模式值得传统出版社去拓展, 去尝试。
三、策划政府定制类图书
“十二五”期间, 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 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做强文化产业的重要政策, 各级主管部门也加大了对出版行业的指导和扶持力度。如以体现国家意志、传承优秀文化、推动繁荣发展、增强文化软实力为宗旨的国家出版基金, 自2008年实施, 在2014年的时候, 投入规模已达4.5亿元, 累计投入达19亿元, 资助出版具有文化传承与积淀价值的图书达1200余项。所以出版社应该抓住契机, 策划那些着力传播主流价值、服务国家重大战略、着力反映学术前沿成果、传承和弘扬中华文化、着力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等方面的选题, 积极申请国家级和省级的各项资助。
以广东经济出版社为例, 该社于“十二五”期间就有8个项目获得国家出版基金 (如张召忠之《规范海洋》) , 5种图书入选国家主题出版项目 (如徐焰之《血火铸长城》) 。而在“十三五”规划开年之初, 该社在社领导的带领下, 更是积极策划紧贴国家大政方针、时政要闻方面的选题, 积极申请国家出版基金和申报国家主题出版物。在习总书记提出中国经济“新常态”这个概念之后, 马上就策划出版了《新常态下的中国经济走向》, 并很快被纳入国家主题出版物重点出版物项目。时值建党95周年、红军长征胜利70周年, 又积极策划与建党、长征相关的选题, 也很快获得广东省委宣传部的大力资金扶持。虽然与2016年度的国家出版基金失之交臂, 却收之桑榆, 有8个项目入选国家“十三五”重点图书规划。如果说在2016年度的376个国家出版基金资助项目中, 有119个是列入“十二五”规划的项目, 占到31.6%, 那么根据《关于公布2016年主题出版重点出版物选题的通知》提出的“国家出版基金规划管理办公室将对此次入选的重点出版物给予专项支持”可以看出, 列入“十三五”规划的项目也将获得国家出版基金的大力资助。由此可见国家对文化产业的重视程度和扶持力度, 所以只要你的选题方向与国家意志高度契合, 那么你将获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丰收。
四、搭建微信公众平台
经济不好, 企业倒闭, 电子书冲击, 书店不好做, 纸质图书将死, 这是近几年经常听到营销人员说的抱怨之词, 但是互联网高速发展冲击纸质图书的同时, 也给纸质图书的销售模式带来新的发展空间。
来看看靠卖神秘图书包一战成名的罗辑思维微信公众平台, 一个图书包, 6本, 有什么书不告诉你, 定价还高达499元, 这是一个疯狂的试卖行为, 结果怎么样谁都不知道。可是不可思议的事情就这样发生了, 一个半小时内, 8000套全部卖完, 罗辑思维是怎么做到的?再来看看靠创造单本书销售奇迹而声名大噪的一条微信公众平台, 书名《S.》, 定价168元, 属于小众图书, 预期在10天之内能卖出3500册就很满足了, 但是意想不到的事情惊现了, 2天竟卖出25000册, 一度造成断货的库存紧张局面。一条又是怎么做到的?是因为作品的前期预热、后期的宣传造势, 是因为作品的装帧漂亮、内容诱人, 还是因为与圈中之人建立了一种长期的信任关系?也许罗辑思维和一条的成功不可以被复制, 也许一个微信大号的养成没那么简单, 他们的成功也不是靠运气, 但至少说明了一个事实, 通过搭建微信公众平台来卖书已经成为一种可能。
从今年3—4月的出版社微信公号影响力排名前20的统计数据中可以看出, 排在第一位的是机工教育, 其平均阅读数达到2万多, 最勤奋的中华书局1912, 发表文章数两个月就有将近90篇, 而内容最受欢迎的是天天出版社, 其最大阅读数达到了10万。可见, 各大出版社已经看到搭建微信公众平台的重要性, 已经嗅到了其中的巨大商机, 已经在不遗余力地发布各种软文, 已经在与读者之间建立一种彼此信任的社群关系, 已经把线上线下的营销合为一体, 那么, 如果你的出版社还没有运作一个微信公众号, 没有在上面定期发表或是原创或是转载的吸引读者眼球的内容, 没有借助微信公众号平台传播宣扬自己的图书和品牌, 那么你可要抓紧了。
在当下这个大鱼吃小鱼、快鱼吃慢鱼的社会, 每一家出版社都在摸索、思考、寻找, 诚然, 出版业的创新营利模式多种多样, 但不管采用哪一种模式, 都要结合自身的优势与特点, 打造自己的品牌口碑, 在稳健提升自己实力的同时, 寻求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双赢的营利模式。相信在不久的将来, 传统出版业会突破瓶颈, 通过自我的不断蜕变、不断转型、不断创新而找到适合自身发展与成长的新的业绩增长模式, 迎来下一个春天。
参考文献
[1]萧染.有声阅读成为数字出版新品类[N].中国出版传媒商报, 2016-05-06.
[2]侯欣洁.社科强势书单称霸——出版机构新媒体影响力排行榜 (2016年3月—4月) [J].出版人, 2016 (5) .
[3]沈世婧.罗辑思维的商业逻辑[J].出版人, 2016 (5) .
[4]国家出版基金规划管理办公室.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突出体现优中选精——2016年度国家出版基金评审立项工作综述[N].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2016-03-23.
营利模式 篇9
1 传递信息
在中国每万人非营利性组织拥有量仅为1.45家, 远低于发达国家 (如美国51.79家, 法国110.45家) , 甚至也低于同为发展中国家的印度和巴西。且中国大陆由于政治原因, 目前并没有西方意义上的非营利性组织, 一些为人所知的组织, 如妇联、残联、青联等多为半官方性质, 在这样的大背景下, 一些无官方背景的草根组织更难以生存。针对这种情况, 为了让更多的人了解我国NGO的诉求, 使它们获得关注变得更加的迫切。
美国美丽组织旨在防止乱丢垃圾和美化社区环境, 但尽管它已经成立了20年, 仍然有一些美国人未注意到它, 该组织需要一个简单有效的方法使美国人民了解到废弃物对美国环境的严重破坏性。为此, 他们向火星广告公司求助并获得帮助设计广告, 并请用美国印第安人演员Cody扮演 (在美国, 印第安人对环境污染感受最为深刻) , 在公益广告中, Cody面对被浮油和垃圾污染的河流、排着废弃的工厂、从汽车中丢下的垃圾时, 他流下了一滴眼泪。这个通过广告而进行的宣传获得了巨大成功, 甚至在17年后此广告被重播时仍被大幅放在媒体头版头条上报道, 理所应当, 美国美丽组织使人们注意到了它, 并且传达了它的信息。
从这样一个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到借助媒体经营宣传, 效果往往超乎想象, 而一个策划充分、形象鲜明的形象更加能够深入人心, 从而使组织获得可持续性的收益。如今, 非营利性组织不仅可以选择传统媒体, 还有更多的创新性的新媒体可以使用, 如微博、人人网、微信等新兴媒体, 网民的力量能够使你的信息传达得更广泛甚至更深刻。
2 活动创新
在我国非营利性组织获得活动资金的方式非常单一, 大多为慈善午宴晚宴, 但这样的活动往往只针对一小部分的上层人士, 如果创新活动而争取到更多中下层人士的支持、获得更广泛的群众基础呢?
长岛大学南汉普顿学院为得到募款, 打破当地单一的举办鸡尾酒会的方法, 在牧场举办了一个义演性质的摇滚音乐会, 活动吸引了许多小额捐助者, 甚至比那能募得5万美元的鸡尾酒会募得的更多———27万美元, 同时也大大提高了学院知名度, 这是一笔宝贵的无形资产。
每一个组织、每一件事情都应该有其特色, 在当今这个信息传递光速的时代, 一个打破传统的行为将获得众多媒体和群众的关注, 持续的报道和热议才能建立更广泛的群众基础。活动的创新能够使你的组织脱颖而出, 在今后的几年, 甚至几十年, 这种创新将成为组织文化的一部分, 为组织经营积淀力量, 以真正达到可持续性发展的目的。
3 寻求帮助
我国多是自下而上的非盈利性组织, 其组织经费只有部分来自于政府拨款, 在更多的时候需要完全自筹, 特别是那些未登记的民间组织一般不可能获得政府的经费资助。无论何种非营利性组织都共同面临着一个问题———钱从哪里来?除了政府外, 企业绝对是众多组织的不二之选。那么如何得到企业的捐助呢?
在经典的木屋热潮案例中, 奥罗拉食品公司有意找回木屋牌这个曾红极一时的品牌, 而国家公园中的木屋也需要修葺, 这使奥罗拉食品公司和国家公园基金会两个组织一拍即合, 由奥罗拉食品公司为国家公园提供木屋整理的资金并把恢复木屋用在产品宣传及包装上, 而国家公园则为该公司做宣传, 在此项合作中奥罗拉食品公司的木屋牌糖浆销量惊人, 国家公园修葺一新的同时也吸引了更多游客。
不难看到, 找到志同道合的朋友往往能够使你事半功倍。在互利互惠的条件下, 企业不会拒绝一个提升自身形象的同时能获得高额回报的机会, NGO也能达到宣传自己、扩大影响力的目的。寻找与企业的共同利益点, 就可以轻松解决资金问题。
4 结论
面对着财务困境, 让更多的人了解你, 认识你, 愿意帮助你是迫在眉睫的问题, 利用媒体传递你的信息使你受到更多关注, 创新的活动博人眼球、使人们加入你的活动, 寻求帮助则更加直接有效, 一个创新性的经营模式会帮助非营利组织走出困境, 走向成功。创新性的解决我国NGO所面临着发展所需资金不足、组织资源不足、管理落后、缺乏经营意识、能力不足、独立性较弱等严峻问题。不只靠政府支持, 也不单单地生搬硬套西方案例成功的例子, 结合中国实际情况, 才能取得更加良性的发展。
毕竟我们看到“农家女文化发展中心”的公募之路越走越顺了。
参考文献
[1]兰玲, 李华, 张旭东.非政府组织在中国的现状及其走向[J].重庆大学学报, 2005 (3) .
[2]严若森.中国非营利性组织的政府异化及其适应性治理[J].管理世界, 2010 (7) .
[3]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NGO研究所.中国非营利评论 (第一卷) [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07.
[4]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NGO研究所.中国非营利评论 (第二卷) [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08.
营利模式 篇10
非营利组织和非政府组织均指除政府与企业部门以外的正式组织团体。非营利性组织具有如下特征:一是具有合法免税地位;二是具有法人资格的正式组织;三是不属于政府的民间组织, 应为民间人士所组成;四是具有公共利益的属性, 不以营利为目的;五是限制利益分配, 获取利润不得分配个人或是董事;六是具有志愿性;七是自我管理。
由此可知, 非营利组织的特征中包含了非营利和非政府的特性。因此, “非营利组织”、“非政府组织”两者名称虽有不同但其含义则相去不远, 主要是指民间部门中非以牟利为宗旨之各类组织, 本文统一使用“非营利组织”这一表述。
非营利组织在理论界被称之为“政府与企业之间的第三部门”, 它介于政府与企业之间, 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管理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20世纪80年代以来, 非营利组织在世界范围各种场合越来越多的被提及。很多人和机构将非营利组织看作其作用日益重要的新兴组织形式, 特别是看作国际事务中与各国社会经济发展中具有很大潜力的新因素。
二、美国的非营利组织发展
美国的经济极其发达, 在世界经济舞台上起着主导的作用, 但是美国政府并没有包揽一切社会事务管理, 而是通过积极培育和推动非营利组织的发展, 来承担许多具体的社会服务和社会管理的工作。在其舞台上, 活跃着三大主角, 即政府、营利组织 (企业公司) 和非营利组织, 非营利组织主要致力于社会服务和管理, 政府是在这两者之间, 站在更高层次上, 通过政策调节、法律制定和财政支持, 来实施宏观调控和宏观管理。有学者称, 非营利组织是托起美国社会的第三只手。在美国, 非营利组织构成了整个社会的组织机构的主要部分, 促使其发展的主要有三大因素:
第一, 美国的非营利组织的诞生源于社区的发展, 其基本宗旨就是满足社区居民的需求。美国的市场经济发展起步很早, 人们共同生活所形成的一定区域内的社区理念也就较早地产生, 人们迫切希望在社区的范围内, 有专门从事社区服务与管理的运作机构, 来满足人们的生活需求, 这是非营利组织产生的最主要原因。
第二, 美国的社区服务内容, 随着经济发展、生活方式的变化而丰富多样, 因此, 光靠政府管理机构来专职行使社区的服务, 必然会带来成本增大、效率不高和服务机制难以适应的弊端。因此, 政府也力求寻找能够胜任这一角色的机构, 这成为非营利组织产生的另一个重要因素。
第三, 美国是一个移民国家, 有着不同的宗教信仰, 因此社区之间需要的服务内容, 也有很大的差别性, 而政府提供的社区服务具有统一性和单一性的局限, 很难为不同社区生活的人们所接受。因此, 不少社区为了某些共同的社会问题或者同一的利益, 自发组织一些非营利机构, 替代政府的服务机构, 并愈来愈被人们所普遍接受。这是非营利组织产生的一个重要社会基础。
因而从无到有, 经历了一个世纪, 美国的非营利组织已成为美国市场经济中一个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三、对中国社区管理的借鉴和启示
非营利组织的普遍产生和蓬勃发展, 使美国政府的管理模式逐步走向了“小政府、大社会”的境界, 政府的职能是宏观管理, 非营利组织是具体的组织者和运作者, 两者之间形成一种合作式的伙伴关系。这种政府管理模式, 用我们当今中国改革的话来讲, 就是既体现政企分离、又体现了政事、政社分离的双重要求。这对我国经济与社会管理的改革, 乃至细化到社区管理的改革, 都是很有启发和借鉴意义的。但是由于国情和制度的不同, 在基层政权和社区管理组织体系方面, 我国不可能照搬美国的模式, 但在管理运作方法上, 我们则可以借鉴美国的先进经验。结合我国的国情, 以及各地方城市的实际, 尝试开拓我国对于城市社区管理的新思路。
过往, 中国的传统体制下, 公共管理职能在政府手中高度集中, 非营利组织无法得到其运营相应的公共权力, 即缺乏合法性, 公众认同感。但是随着经济转轨和社会转型, 我国政府职能发生了较大的转变, 中国的社区建设正在促使政府提升服务功能, 逐渐弱化对社区的行政命令, 这使得社区的自理能力得以提高, “小政府, 大社会”格局的正在逐步建立, 中国在近些年非营利组织如雨后春笋般迅速发展, 接管了大量政府不再承担的社会事务, 如教育、扶贫、社会福利和保障以及环境保护等诸多方面。
社区资源整合中的治安秩序整合
□蒋慧勇
【摘要】我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既需要一个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又需要一个稳定的的社会环境。社区是社会的最基层,
直接和各种类型的人群发生接触, 管理好、服务好各种类型的人群是社区建设的主要任务。可以说社区是加强社会稳定、促进社会有序发展的前沿阵地。本文从一个基层工作者的角度出发, 就秩序整合中有关治安秩序的整合和社区治安防范提出理性思考和研究对策。
【关键词】社区资源;治安秩序;整合统筹
【作者简介】蒋慧勇, 上海交通大学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2009级MPA研究生
一、社区资源整合中的治安秩序整合思路
当前, 在整合和统筹使用社区资源中, 社区整合是社会整合的组成部分, 它是社会整合的基础, 社区整合除了社区资源整合, 还包括社区秩序的整合和社区情感的整合。社区秩序的整合是社区整合的保障, 是衡量社区管理水平的重要尺度, 它包含生活环境和治安秩序两个方面。而社区情感整合是社区整合的归宿, 是社区整合中一种较高层次, 是指社区成员间的社会互动, 达到人际关系的和谐。
针对社区资源中治安秩序的整合, 笔者从实际工作的角度出发, 认为应从以下三点来考量实施:一是要树立网格服务的理念。要以不断满足群众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
考虑到我国的实际情况, 社区建设在起步发展时, 由政府大力引导和推动, 是非常必要, 也是社区发展的必经阶段。我们现在依托政府体系中的“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管理功能, 去引导和推动社区服务的发展, 其意义和作用是功不可没。但是, 社区管理服务是一个需求内容、需求层次十分广阔的领域, 具有非市场或准市场意义的供需关系, 组织、协调和满足社区服务供需关系的重任, 只能是依赖社会中介组织的培育, 即由一大批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去运作和操办。社区服务的进一步大发展, 社区服务业的供需关系愈益突出, 如何构造适应现代城市居民生活水平、生活质量和生活方式变化的各种需求服务体系, 客观上已经越出街道和居委会的管理功能, 需要注入新的运行机制, 否则把社区服务的建设, 就等同于街道、居委会的管理职能, 只能使社区发展走入误区。
但是政府对社区管理的干涉和管理放开了, 并不意味着社区管理以及非营利组织的运作没有了制约和监督, 我们应该向美国进行借鉴, 在社区管理中强调法制功能、实施依法管理。在美国, 只要不与国家、各州、县、市的各项法规冲突, 社区可以自行制订一些章程规定, 社区居民的一切活动自由民主, 只要不违法就不得干预, 如果发现违法就报警或找律师。社区管理协会、管理委员会或管理服务中心很少和政府的行政部门发生关系, 却十分注重和警方的合作及司法部门的联系。此外, 美国的社区服务基本上都是依法进行, 而且完全福利性, 点, 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 围绕“地区性、社会性、公益性、群众性、服务性”的目标, 把社区区域内的可利用资源从特定的束缚中解放出来并抽象为网格, 进行整合, 在更广的范围、更多的层次和更宽的领域内提升网格的功能;二是要健全网格体系的架构。网格体系的架构是网格化的骨架和灵魂, 它是网格化最为关键的组成部分。合理的网格体系架构, 才能使能量有效地集聚;三是要完善网格运作的机制。网格资源的共享, 需要反应灵活的机制来支撑, 社区资源整合机制, 需要通过完善各类资源以网格的形式开发, 在动态的管理中, 进一步丰富网格服务的内容, 明确网格服务的规则。
社会保障也是依法实施、普及大众、具有社会性。
中国的社区建设要想使社区建设贴近人们的实际需要, 有些事务就必须得在不与法律法规抵触的前提下由居民们自己商量决定, 居民自己清楚自己的愿望和要求。在这个基础上, 不同居民的愿望和要求如果有差别, 就可以进行协商和协调, 这就自然导出了各种合作, 以找到合情合理的优化方案。这种大家互相协调的过程, 是社区的一个“功能”。根据大家的需要, 提出建设性建议, 互相协商, 找到实施办法, 也就是自理。
已故著名社会学家费孝通指出, 这种自理的要求, 是构成社区组织的新的因素。如果我们能针对目前的实际情况, 逐步引导人们在社区层次上一步步走向自理, 扩大民主生活的基础和范围, 就会从最基本的层次上促进一种具有人文精神的、优化合理的社会生活, 使广大居民的生活质量实实在在地上一个台阶。
相关文章:
最新初中毕业的感言(3篇)01-15
党组织书记网络培训心得体会优秀范文6篇01-15
机房施工安全协议书01-15
故障及其对策01-15
2025年生产年度工作总结报告实用01-15
桦南县职称论文发表网-风力发电风电机组脱网故障安全对策论文选题题目01-15
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班心得体会202501-15
海军海口舰先进事迹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