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加强高职学生法治教育的实效性探析

关键词: 弱项 法治 高职 教育

法治教育是实现法治的必要手段之一。经过几十年的发展, 我国的高职教育已经占据了高等教育的半壁江山。法治教育一直是侧重培养学生职业技能和操作能力的高职教育的弱项。时至当下,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已经逐步实施, 国家和社会法治化的进步必然对完善高职学生的法治教育提出了紧要任务。提升高职学生法治教育的实效性已经是高职教育的重要课题, 也是法治中国对高职人才的迫切要求。

一、新形势下加强高职学生法治教育的意义

党的十八大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重大决策, 强调把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 特别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首次以依法治国作为全会主题, 并就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实施做了战略部署。作为当前依法治国背景下的高等职业教育, 既要在这新的历史进程中整合于国家和社会层面的法治建设的推进, 更要从对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培养的目标基础上增强对高职学生的法治教育。法治教育在新的历史条件下, 有了更加重要的意义、更加庄重的使命。

首先, 加强高职学生的法治教育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环节, 高职院校的法治教育既肩负着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 又是国家整个法治建设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高职学生的法治教育成功与否直接影响着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实现。其次, 加强高职学生的法治教育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应有之义。法治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组成部分, 又是核心价值观的追求目标。法治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核心。第三, 加强高职学生的法治教育更是职业院校内涵式建设的必然要求和提升学生综合素质的必然要求, 职业教育已经进入以教学质量、品牌提升、学校管理和文化建设等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阶段。无论是以何种思路和层次推进内涵式发展, 都离不开对学生法治素质的培养以及学校管理的法治化和规范化。同时, 加强高职学生的法治教育更是提升高职学生法律素养、综合素质的必由之路。[1]

二、我国高职学生法治教育的不足———实效性式微

毋庸置疑, 高职教育在过去的大发展中培养了一大批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 也伴随着国家对高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高度重视, 高职学生接受的法治教育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学生的法治意识、法治文化、法律修养都有一定的提升。但在实践中, 高职学生的法治教育仍然存在着诸多的问题于不足。

(一) 法治类课程建设有待完善

自05方案实施以来, 高职学校的法治教育课程被整合到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门课程之中, 将社会主义道德与社会主义法治教育融合为一体。然而, 法律和法治本身有其独立的逻辑系统和结构组成, 甚至其行文表达所讲究的法言法语均无法与独成体系的伦理道德学科相融合为一门课程, 相比较而言法治教育的专业性更高更强。法治课程设置的模糊性和不周延必然反映到教学内容的不统一性和教学效果的降低。

除法治教育课程无法独立成课程制约法治教育之外, 各高职院校的教学职能设置也未将法治教育的重要性凸显出来。很多高职学院不设专门的法律或法治教研机构, 要么依附于思政教学部, 要么依托于德育教学工作, 没有完整、独立的法律教研职能机构。

(二) 法治教育教学形式内容设置比较空乏

法治教育是一项系统的理论和理念、实体与程序、文本与实践的教育任务, 不是简单一门课程就能够概而含之的, 而绝大多数的高职院校的法治教育仅仅依托于《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一门课程, 该课程被很多人定位于“德、情、理、法”的教育, 法律只是其中的一项内容且该内容服务于道德和情理。即便如此, 很多高职院校除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之外, 再无其他法律必修或选修课。作为教育教学的主阵地, 却欠缺完整的教学形式与内容, 法治教育必然无法有效推进。

(三) 法治教学方法手段单一

高职院校普遍重视学生的专业操作能力的培养而忽略学生的法律素质的提升, 学校的法治教育常常仅仅局限于课堂教学, 鲜有法治讲座、法律文化专题活动辅助于课堂教学。法律课堂教学亦侧重于案例宣告, 而欠缺法律关系分析和法律结构演绎。本属理性、规范、严谨的法律课程, 因为各种原因演化为案例告知和口号宣讲, 法治精神无法深入学生内心深处、法律文化不能根植于学生内心深处。

(四) 法治教育实践性教学缺失

法治课程兼具理论性与实践性特质, 然而高职学生法治教育的实践性教学的开拓却并未应如其本身特质般得到发展, 模拟法庭、旁听庭审、案例研讨、法律社团等等诸多能够发挥法治教育实践性的平台和机会, 因为法律课程的非独立性、法律课时的有限性等等无法融入到法治教育中去。

(五) 法治教育的师资有待提高

目前, 绝大多数高职院校的法制教育形式和内容单一, 不能满足当今学生的需要;另外, 许多高职院校的法制教师多是由行政人员和辅导员兼任。[2]师资队伍的非专业性必然导致法律知识传播的严谨性和正确性的丧失, 更为重要的是可能会造成学生以讹传讹, 扭曲对法律的理解, 破坏学生的法律素养提升基因, 严重影响学生的成长成才。

概言之, 我国的高职学生法治教育有存在性却欠缺实效性。高职学生在校期间所学的法律知识很少内化为自身的法律素养。调查发现, 高职学生的法治意识十分淡漠, 法律知识非常欠缺。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历史背景下, 在亟待需要较高法律素养的人才投身社会主义建设的紧迫使命前, 提升高职学生法治教育的实效性任重而道远。

三、法治教育的实效性探究

(一) 充分认识法治教育的深远意义和影响

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四中全会所做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的部署对我们国家的改革发展指明了明确的道路, 必将深刻影响我国的国家和社会生活的各项事业发展。高职院校的发展亦当顺应历史潮流和机遇, 以内涵发展为基础, 大力提升学生的法律教育水平。高职学生的法治教育的提升, 既是国家、社会层面的法治建设的必然要求, 更是培养合格人才, 增强学生综合素质的必要举措。只有充分认识到法治教育的深远意义和影响, 高职学生的法治教育才能真正表现其应有的价值和意义。

(二) 完善法治教学机构的职能设置

法治本身是体系构成体, 高职法治教育亦应属体系建设范畴。高职院校要在高度重视法治教育的基础上, 将法治教育作为独立的一项教育教学任务, 脱离德育的传统教学职能局限, 构建符合法律学科属性的职能机构, 包括独立的法治教学机构、法律教研室、法律咨询室等等。独立不是脱离于管理, 而是为提升法治教育的实效性, 结合法治教育的学科属性, 构建完整的教学体系。

(三) 建设一批独立、完善的法治课程

法治教育的实效性必然建立在稳定、专门的法律课程教育基础之上。高职学校应当建设独立的法律学科课程从而将法律课程独立于德育课程。法律课程的建设应当含涉基础法律理论、重点部门法律、法律思想及历史发展等等, 只有通过扎实的课程体系教学才能实现学生在法律知识积累的基础上完成法律素养的提升。结合我国当前高职学生的实际, 法治课程的建设应当立足于高职学生的生源实际、符合学生的认知能力和接受程度, 既能将法治理论、理念、规则通透解析又符合学生的实际学习状况。

(四) 提高法治文化建设的渗透性

法治的建设和实现, 固然离不开制度和规则的推行与实施, 但毋庸置疑, 真正实现国家和社会法治, 必然依托于全社会的法治文化的渗透和认同。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上已经明确了法治文化建设的重要意义, 只有民族文化中孕生出浓厚的法治文化、规则文化, 国家法治才能实现, 国家法治才有不竭的意识源泉。正如美国学者伯尔曼的名言“法律必须被信仰, 否则就形同虚设”[3]。

诚然, 法治文化的建设和张扬不仅仅是高职学院法治教育的重心和任务所在, 更是全社会的法治文化孕生过程。现代法治源于西方, 在固有文化传统深厚的中国社会培育法治文化的自觉和认同绝非易事, 法治教育只是其中的一个最基础环节。社会法治文化的张扬与高职学生法治教育的实效性是相辅相成的关系。高职学生法治教育的实效性离不开整个社会的法治文化生态支持。

教育不仅是知识的灌输, 更是行为和思想的引导与潜移默化。高职学校的校园文化、校园管理的法治化也必然促进学生法治意识和素养的形成。在依法治国的历史潮流下, 法治化管理不仅是各高职院校内涵式发展的必由之路, 同时也是实现法治教育实效性的必然举措, 法治环境的随时感知和法治规则的处处熏陶, 必然对完善高职学生的法律人格素质产生极大的外因作用。

(五) 拓展法治教育的实践性教学

法律一方面作为知识层面存在和传播, 另一方面作为规则和价值发挥社会调节功能。正基于此, 法治教育应当实现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的统一。仅仅侧重其中任何一个方面都有悖于法治教育的实效性的实现。法治教育的实践性教育既可以是学生参与式的法治体验, 包括各类法治比赛、活动、热点分析、社团、法律咨询、法律知识进社区企业等等;同时也可以是非参与式的学习, 包括旁听庭审、法治讲堂等等。概言之, 高职学生法治教育实效性的提升既要创新理论教学同时更要开拓实践教学。

(六) 加强法治教育师资建设

基于各类主客观原因, 很多高职学校法治课程教师没有实现专业化。法律学科的专业特性极其显著, 法律本身的语言体系、逻辑结构、规则原则均有其自身特点, 非经系统、专业学习无法实现对法律科学掌握和理解, 更何况法治课教师除能够消化和理解相关知识外更要以准确、全面、透彻的形式将法律知识顺利迁移成为学生的知识。因此, 建设专业化的法治教育师资是实现高职法治教育实效性的基础要求。只有专业的师资保障才能实现法律知识传播的准确性和客观性, 进而实现法治教育实效性的提高。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实施必将中国引入法治时代, 法治时代对于社会主义建设者的法律素养要求更为迫切。作为高职学生, 他们既承担着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的所需要的职业化技能和本领, 更要适应时代对他们的新要求。法律能力和素养无疑是这个时代他们最需要的精神财富。高职学生对于法律素养的需求已经与我国现阶段的高职法治教育实际不相适应。提升高职学生法治教育的实效性已经是时代的必然要求。

摘要:在当前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时代背景下, 提升高职学生的法治教育实效性已是法治建设的迫切需要, 也是培养学生法律素养和提高运用法律处理各种问题的必然选择, 本文从高职法治教育存在的问题入手, 针对性地就提高法治教育实效性进行探析。

关键词:法治教育,高职学生,实效性

参考文献

[1] 王元科.新时期加强高职学生法治教育的意义[J].考试周刊, 2014 (80) :165.

[2] 孙珂.新时期高职院校法制教育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D].河北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2010, 6:26.

[3] 梁治平, 哈罗德·伯尔曼.法律与宗教[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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