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安全生产协议

关键词: 发包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 工程施工 承包

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安全生产协议(精选6篇)

篇1: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安全生产协议

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安全生产协议

(三)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障施工现场职工的人身安全不受伤害,国家财产避免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国务院393号令《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和国家建设部及上海市有关建设工程承包、分包和施工现场管理的有关行政法规,双方就保证本工程施工达成安全生产的目的特签定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承包内容:场地平整、土方搬运、拆除素砼地坪、拆除钢砼停车场、拆除圈梁、拆除空心楼板、拆除砖墙、拆除砖基础、拆除素砼基础、拔除电线杆、建筑垃圾清理等一切工作。

承包方式(范围):见施工合同。

二、工期

开工日期:见施工合同。

竣工日期:见施工合同。

三、安全生产

1、承包方必须具有符合《建筑法》规定的建设工程承包资质,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单位。

2、承包方必须熟悉并能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基本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及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能够积极参加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

3、承包方必须学习、掌握,并执行现行有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无条件接受发

包方对承包方安全资质的审查和进场施工人员安全教育落实情况的监督。

四、违约

1、承包方达不到约定条件的,发包方一经发现,可要求其立即进行整改和补充完善,直到符合约定条件。

2、因承包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的,由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和经济支出。

五、争议

当发、承包双方发生争议时,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六、本协议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七、本协议书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发包方:(盖章)上海华辰通达物流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承包方:(盖章)上海浦东江镇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日期:年月日

篇2: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安全生产协议

建设单位(甲方):

承包单位(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安全管理,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乙方在甲方铁塔基站建设及施工中的人身、生产和设备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安全责任

1、开工前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书面记录或资料。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并在开始施工前报甲方施工区域管辖单位、设备管理部门及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3、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直至清退出场。

4、甲方指派专人负责与乙方联系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

5、甲方负责签发安全作业证,并履行安全作业证许可手续。

6、甲方有权对乙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程的抽考。

7、发生以下情况停工整顿,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1)人身伤亡事故;

(2)发生施工机械、生产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3)发生厂内火灾事故;

(4)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

(5)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二、乙方安全责任

乙方作为铁塔基站建设及施工项目的承包单位,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安全责任。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铁塔基站建设及施工要求的相关资质(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2、乙方在甲方区域内施工过程中禁止从事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或者以其他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甲方工程。

3、乙方在甲方区域内施工现场的安全(包括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消防由乙方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并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

4、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督管理和监护。乙方应配备专职安全员,随时检查施工现场内的安全情况,及时排除发现的不安全因素,同时应经常与甲方安保部进行联系和进行信息交流,随时处理甲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违章行为。

5、在施工中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消防安全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防火责任制、保卫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

6、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办理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7、必须在施工组织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对于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垂直运输机械安装工程、拆除、爆破工程、等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应当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并报甲方筹建组(或所在施工区域所属单位)审查批准,安保部备案后才能施工。

8、加强对施工现场和防护措施的检查和管理,及时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消除火灾隐患,对隐患严重的现场或机械、电气设备等,及时签发停工指令,并提出改进措施,如期整改。

9、保证现场的机械装臵、仓库、运输道路和临时上下水道、电力网、照明、蒸汽管道、压缩空气管道、取暖设施和其他设施设备的安全。

10、施工现场的用电线路、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安装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架设,严禁任意拉线接电。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保证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间照明;危险潮湿场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灯具,必须采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压。

11、乙方用于铁塔基站建设及施工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经有资质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规定,且在有效期内,有明显检验标识,乙方对因使用工器具不当所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坏负责。

12、开工前,乙方应到甲方办理临时出入证并佩戴出入证进入施工现场,出入证严禁转借他人。

13、乙方负责施工前和施工中的安全教育和消防宣传教育,组织、落实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工作,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培训。对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严禁上岗作业。

14、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特殊工种的工人名单(包括电工、焊工、架子工、司炉工、爆破工、机械操作工、起重工、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人货两用电梯司机等)、从事特殊工种人员特种作业操作证,保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乙方所使用的特种设备或机械,必须经国家有关部门检验并符合规范要求。

15、进入施工现场的乙方人员除遵守本单位的安全制度外,还必须遵守甲方安全管理制度,正确佩戴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按甲方制度规定的审批手续办理《厂区动火安全作业证》、《厂区动土安全作业证》、《电器临时接线证》等有关作业证后持证作业。

16、开工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开工,就表示乙方已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

17、乙方施工人员只能在甲方规定的施工区域内进行施工作业,并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检维修及施工现场。未经甲方同意,严禁进入甲方其它区域从事与施工作业无关的作业及其他任何活动。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识。

18、乙方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水源,应事先与甲方相关部门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中断作业或遇故障应立即切断有关开关。

19、乙方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20、保证现场一切材料(包括炸药、雷管、引线等危险品)的存放安全,规范使用;

21、按照国家规定,在有危险因素的设施、设备和易发生危险的区域设臵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并定期组织检查、维修;

2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臵消防设施和器材、设臵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23、保证消防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臵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标志。

24、乙方对因工作需要临时引进的第三方的各项安全事项负责。

三、施工安全保证金

根据工程量及合同款,综合工作性质、工作内容及施工单位风险评价结果,乙方须向甲方缴纳3000至10000元不等的安全保证金。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发生人身重伤、生产和设备事故,于工程竣工验收后将该保证金全额退还。

发生违章行为的施工单位需缴纳罚款,原则上不在安全保证金内扣除,以现金形式缴纳,对于逾期未缴纳罚款的,将按罚款的1倍以上数额从安全保证金中扣除。

四、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造成对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对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合同履行中,发现乙方提供的有关资质材料不真实或为无效资料的,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的主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乙方未设臵安监人员;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4、如乙方对存在隐患和违章违纪行为逾期和屡纠不改或拒不整改和纠正的,每逾期一天,乙方需按200元至1000元/天向甲方缴纳罚款。同时,甲方有权停止乙方施工,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5、乙方在施工时,各种作业必须按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执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以备双方安全检查人员的检查,不得违章操作。对因违章造成甲方或第三方的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施工场所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对违章、违纪行为有权制止、纠正或处罚。对拒绝、阻挠甲方检查,或存在对甲方检查人员打击报负,甲方有权停止乙方施工,因此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乙方的损失由乙方自负。

7、在施工中如发生安全事故,乙方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8、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造成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9、乙方人员无故到未经允许的生产区域施工或擅自动用甲方的设施设备等,乙方按100元至500元/人次向甲方缴纳罚款。

10、乙方人员安全工作规程抽考不合格,乙方应承担50元/人次的罚款;特种人员无证上岗乙方应承担300元/人次的罚款。

11、吸烟:对于将香烟、火种带入生产区的人员,一经查出,向甲方缴纳罚款300元,将烟火带入防爆区的向甲方缴纳罚款5000元;外来人员在本公司内违章吸烟,未造成事故的,向甲方缴纳罚款 1000元,在防爆区吸烟的罚款10000元;外来人员在本公司内违章吸烟,造成事故的,视情节轻重,处以2000元以上罚款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12、烟头:对在乙方负责的域内检查出的烟头、烟灰、烟味,乙方分别按照300元/个,300元/个,500元/个的标准向甲方缴纳罚款。

13、进入相关作业场所而劳动防护措施不到位(如未戴安全帽、高空作业未佩带安全带、不按要求佩带防护眼镜、绝缘鞋等),每人次缴纳100元罚款;

14、不按要求办理作业证私自进行作业或作业内容与作业证不符,每次罚款500-1000元;

15、办理作业证而不履行安全措施(如不备灭火器材、不清理现场、无人监护等),每项次风罚款300元;

16、使用临电过程中安全保护措施不到位(如无漏电保护装臵、使用破损电源线、不规范架设电源线以及电焊地线不就近接或不在同一构件等)每项次罚款300元;

17、乙方施工人员在甲方从事检维修及施工过程中,一年内累计发生三次(含三次)以上一般性违章行为的,该员工一年内禁止在甲方从事检维修及施工活动;乙方施工人员在甲方从事检维修及施工过程中发生威胁自身生命及对甲方财产及人身安全构成重大威胁的违章行为的,该员工终身禁止在甲方从事任何检维修及施工活动。

18、对于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甲方安全员出具《安全整改通知单》,情节严重的直接罚交风险补偿金,并根据现实情况订出整改期限。在到达整改期限最后一天,由甲、乙方安全员共同检查整改落实情况:

(1)若已落实,双方安全员签字;

(2)若因特殊情况未能落实,必须写明情况和再次限定整改期限;

(3)无特殊情况未能落实,乙方向甲方缴纳1000元罚款;

(4)连续两次未能落实,乙方向甲方缴纳3000元罚款;

(5)已整改过的安全隐患如再次出现,乙方向甲方缴纳3000 元罚款。

19、对重大和特大安全事故的考核

(1)乙方在甲方区域内施工,发生重伤事故一人次的,甲方扣罚乙方工程款5%;(2)乙方在甲方区域内施工,一次发生重伤事故多于一人次的,甲方扣罚乙方工程款10%;

(3)乙方在甲方区域内施工,发生死亡事故一人次的,甲方扣罚乙方工程款15%;

(4)乙方在甲方区域内施工,发生死亡事故超过一人次的,甲方扣罚乙方工程款20%。

20、对施工工地保卫安全方面的考核

(1)乙方负责本施工区域内及已安装设备及零部件的安全保卫工作。如:防火、防盗、内部治安、人员出入等。因安装的设备及零部件丢失其责任乙方自负;如因此影响交工时间,甲方可按影响天数每天扣除乙方1%工程款;

(2)乙方必须加强本单位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如乙方人员盗窃施工或甲方生产物资、及个人财产的,根据盗窃物资金额,乙方向甲方缴纳1000元以上的罚款,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责任;(3)凡是要开洞、拆墙的,必须事先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乙方必须安排保卫人员进行值班,严格按时间要求进行封堵。如果条件不具备开洞或未按时间进行封堵的,乙方保卫人员失职所发生问题由乙方负责。

21、对火灾事故的经济处罚

(1)火灾事故的划分

①一般火灾事故:烧毁财物损失5万元以下且无人员死亡的火灾事故。②重大火灾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火灾事故,死亡一人以上(含一人);烧毁财物损失5万元以上。

(2)事故责任的划分

①动火单位对因动火引发的火灾事故负主要责任;

②其他相邻施工单位必须协助动火单位做好防火工作,对因动火引发的火灾事故根据事故原因承担一定责任。

(3)对事故责任单位的考核

①一般火灾事故的主要责任单位,承担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并按直接经济损失大小缴纳风险补偿金:

直接经济损失≤5000元的,罚款5000元;5000<直接经济损失≤10000元,罚款10000元;10000<直接经济损失≤50000元,罚款50000元。

②重大火灾事故的主要责任单位,承担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取消其在我单位的施工资质并扣罚所有工程款。

③其他相邻施工单位按所负责任给予3000元以上罚款。

五、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后形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六、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调解解决;若经协商、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合同或协议对争议解决另有约定的除外。

七、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主合同或协议对安全方面的责任未约定或约定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

八、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履行期限至双方的主合同或协议履行完毕止。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十、本协议签订地点为甲方住所地。

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签 订 时 间 :

月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篇3: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安全生产协议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6号)(以下简称《计价管理办法》)第五条“国家推广工程造价咨询制度,对建筑工程项目实行全过程造价管理”。全过程造价管理是指覆盖建设工程策划决策及建设实施各个阶段的造价管理模式。由于承包方式的不同,施工企业涉及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工作内容和阶段也不同,如果承包的是“交钥匙”工程,就要从设计、招标、施工、验收等各个阶段参与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如果仅是承包建设工程的施工建设阶段,相对涉及的管理内容就会少一些。针对目前我国大部分的建设工程承包基本只是涉及施工建设承包,下面将把与施工单位造价管理紧密联系的投标报价、合同签订、合同履行阶段造价的管理为重点进行探讨。

1 投标报价阶段造价的管理

投标报价阶段的造价管理使投标工作的重要环节,其涉及投标报价的编制、投标报价策略的选择,企业成本的测算等。

1.1 投标报价的编制

投标报价的编制依据主要有:《2013清单规范》;国家以及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所颁发的计价办法,企业定额;招标文件、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投标时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其他相关资料。

1.2 投标报价策略

合理的投标报价策略通常会对是否中标、中标后项目的施工管理和最终盈利能力带来很大影响。投标报价策略分为基本策略和报价技巧两个方面。在基本策略中,投标单位应该根据实施招标项目的不同特点,且充分考虑其自身的实际情况,明确自身存在的优势与劣势,根据具体条件选择不同层级的,适合的报价。如施工条件较差的工程项目(条件艰苦、场地狭小或地处交通要道);专业要求较高的技术密集型工程项目;投标单位在技术方面具备一定专长,在业内具有较高声望的;项目总价较低的小工程,投标单位不情愿做,却被邀请参加投标,而又不得不进行投标的工程;投标对手少的工程;工期要求较紧的工程以及支付条件不理想的工程等,其报价可高些。如果是施工条件较好,施工工艺相对简单、工程量较大,其他投标人都容易做的工程(如大型土方工程、一般房屋建筑工程);投标单位急于打入某一市场、某一地区时;投标单位即将面临没有工程时;施工机械设备无其他工地进行转移,施工场地附近恰好有工程,可利用该机械设备短期内突击完成的工程;投标对手多且实力强,竞争激烈的工程;非急需工程;支付条件好的工程等,其报价可低一些。

报价技巧是指在工程项目进行投标时,针对具体情况所采用的对策和方法。常用的报价技巧有:不平衡报价法、多方案报价法、无利润竞标法和突然降价法。报价技巧在现实中使用时一定要注意其使用条件和发包人的接受度。

不平衡报价法具有一定针对性,其是指在不影响工程总报价的前提下,通过调整内部各项目的报价,达到既不提高总报价、不影响中标,又能在结算时得到更好经济效益的报价方法。例如能够早日结算的项目可以适当提高报价,后期的工程项目可适当降低报价,以有利于资金周转和提高资金时间价值。对发包人以后可能会分包的项目可报价低些。对发布的基准价格信息中没有发布价格的材料且市场价格弹性区间较大,发包人又未做暂估价材料处理的,可在组价时适当提高人工和机械的费用,降低材料价格。采用不平衡报价法时应注意招标人的接受度,如招标文件明确注明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参与评标,综合单价差别幅度高于评标基准价一定幅度将不予接受或大幅度降低评标得分,或类似评标办法时,应谨慎使用。

多方案报价法是指投标文件中报两个价,一个按招标文件的条件报价,另一个是加注释的报价(如某条款做某些改动,报价可降低多少)以吸引招标人。多方案报价法同样要注意招标文件的许可度。如果招标文件明确不接受多方案报价或多个报价,投标人将无法使用。

无利润报价法是在没有竞争优势的情况下,在不得已时采用的根本不考虑利润的报价方法,如投标单位长期没有建设工程项目,若再不中标其生存就将难以维持,因此先以低价中标首期工程,而赢得后期工程的机会,在施工过程中可能会利用新工艺、新技术大幅降低成本的工程。这种方法对投标单位的分析判断和决策能力要求较高,要求投标单位能全面掌握和分析信息,作出正确判断。对于计日工单价的报价、暂定金额的报价、增加建议方案的报价等应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1.3 施工企业成本的测算

《2013清单规范》规定“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工程成本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应予废标”。《计价管理办法》第十条也规定“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工程成本,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总结为:投标报价必须高于工程成本价和低于招标控制价才有可能中标。所以报价时的其中一项工作就是工程成本的测算,避免投标报价低于工程成本,当发包人或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时无法解释或澄清。另外,对工程成本进行测算也可以对将来工程中标后,未来的预期收益有个预估,有利于减少企业经营风险。

2 合同签订阶段造价管理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2013清单规范》规定,招标文件与中标人投标文件不一致的地方,应以投标文件为准。

合同价款调整的条款应表达清楚、具体和可操作性强。特别是对于施工单位来讲更加具有意义。如果合同价款调整的条款签订比较理想,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降低企业的经营风险。在发包人可接受的范围内尽量减少己方的风险。如物价变化引起的合同价款调整,尽可能缩小达到物价变化率后即可调整的物价波动系数,这样可以降低由于物价的波动对施工企业带来的风险。具体如,某种材料价格的波动超过5%后引发调整与波动以及超过3%后引发的调整,给施工企业带来的影响不同。特别是当单一性材料数量很多,占合同金额比重较大时,合同价款调整的条款如果签订的理想,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弥补为了中标压低报价而带来的盈利影响。合同条款一旦约定,就作为双方履行的依据,一定要予以重视。

3 合同履行阶段造价管理

合同价款中的支付包括工程预付款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进度款支付等。

(1)预付款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比例进行支付。施工承包企业应该注意的是,承包人应将工程预付款专用于合同工程。如果发包人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支付预付款,承包人可及时催告发包人进行款项的支付;如果发包人在预付款期满后7 d内仍未支付款项,那么承包人有权在付款期满后的第8 d起暂停施工,而且发包人对由此造成的增加费用和工期延误所造成的影响付全部责任,另外,发包人还要向承包人支付合理的利润,预付款应从合同约定的支付期工程款中扣回。

(2)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支付应按照双方合同约定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支付。如果合同内没有约定,则承包人可以要求发包人在工程开工后的28 d内预付不低于当年施工进度计划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的60%,其余部分应按照提前安排的原则进行分解,并应与进度款同期支付。施工承包企业应该注意的是,项目的承包人对安全文明施工费应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在财务账目中应该将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单独列项备查,不得挪作他用,否则发包人有权要求其限期改正,如逾期未改正,所造成的损失和工期延误应由承包人全部承担。

(3)在进度款的支付过程中,发承包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程序和方法,根据工程计量结果,办理期中价款的结算,并支付进度款。承包人应在每个计量周期到期后的7日内向发包人提交已完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一式四份,并对在此周期内认为有权得到的款额予以详细说明。支付申请内容包括累计已完成的合同价款;累计已实际支付的合同价款;本周期合计完成的合同价款。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进度款支付申请后14日内,根据计量结果与合同约定内容对申请内容予以核实,确认后,向承包人出具进度款支付证书。

需要注意的是,《2013清单规范》强制性条文规定工程量必须以承包人完成合同工程后应该予以计量的工程量进行确定。招标工程量清单所列出的工程量仅是一个预计工程量,是各投标人进行投标报价所要依据的共同基础,也是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评审的共同平台。结算的工程量应以完成合同工程计量的工程量为标准进行确定,而非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出的工程量。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要由招标人全权负责。

应强调的是,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已经确定的工程计量结果和合同价款,在竣工结算办理过程中应直接进入结算。这就要求施工企业重视合同履行过程中期中计量和支付的准确性与合理性。改正过去等待工程完工后再根据竣工图纸、现场签证算总账的陈旧观念和习惯。

4 竣工结算造价管理

在竣工结算造价管理过程中,首先要明确的是工程竣工结算应由承包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进行编制,并由发包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予以核对。施工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实力和情况,对竣工结算进行编制,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专业人士进行编制。

工程竣工结算编制依据包括:《2013清单规范》;工程合同;发承包双方实施过程中已确认的工程量及其结算的合同价款;发承包双方实施过程中已确认调整后追加(减)的合同价款;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投标文件;其他依据。

与以往结算编制不同的是,《2013清单规范》发布实施后,一些规定和以往有些变化。强调了合同工程实施过程中已经确认的工程计量结果和合同价款,在竣工结算办理中应直接进入结算。另外,竣工结算应按照合同的约定时限及程序进行办理,合同没有具体约定时,应按照《2013清单规范》规定的时限和程序进行办理,避免因为超出时限要求或程序不符合约定或者法规规定而造成结算纠纷。若承包人对发包人支付的最终结算存在异议,应按照合同中约定的争议处理方式进行处理。

5 结语

综上所述,施工企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是企业管理的核心内容之一,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经营状况和效益的好坏。企业经营的目的除了为社会建设优良工程,为人们提供良好的家居环境和社会坏境外,盈利和生存也是必要的条件。通过优秀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能够使企业获得更大更强的生存空间,使企业的行业竞争力不断提高。

参考文献

[1]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S].

[2]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6号,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S].

[3]财建[2004]369号,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

篇4:总承包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与管理

【关键词】施工总承包企业;工程项目;施工管理

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随着建筑业和基本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化,建筑业企业管理层与作业层分离,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队伍的出现,建筑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将越来越普遍,这也是建筑业发展的方向。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资质序列的的建立,有利于发挥专业施工企业的专业特长和以资金管理、技术优势为核心的智力密集型施工总承包企业的发展与壮大。

1、建立高效的项目管理机构,建立健全现场质量和安全保证体系

由于总承包工程项目的组织与管理涉及的范围广、方面多、程序繁杂、受到众多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和制约,总承包工程项目就要实行全方位的、多角度的施工组织与管理,而管理不好就可能使企业的实际效益下降,不利于其在竞争激烈的建筑行业立足。所以首要任务就是优化建筑总承包工程项目承包方式和管理方式,保证每一位项目管理人员投入到工程项目的组织与管理工作中,提升其工作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对此,施工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需要承担工程项目领导职责与终身责任,项目经理是工程项目管理与组织的主要负责人,对工程项目的管理与控制起着决定性的影响,因此,要着力于提高项目经理的综合素质,提高从业人员的资格准入标准与门槛,保证引进的工作人员具有很高的工作能力和技术水平。

2、编制完善的项目管理规划

项目管理计划是开展项目管理的基础,项目管理计划制定的主要负责人是总承包单位,而且管理规划的制定必须在施工之前完成,不能残缺不全,制定之后要进行健全和完善,对正式的施工进行正确的指导。在这里需要指出的是这里所说的项目管理规划和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并不是完全一样的,后者强调的是对施工的规划,不侧重管理,所以说如果把二者完全等同起来就是错误的,二者也不可能相互替代,发挥着各自不同的作用。如果从内容上对二者进行区分和比较,项目管理规划强调的是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项目管理进度、质量、安全、成本、现场等目标规划,二是保证目标实现的措施,三是管理效果(技术经济效果)分析与考核,四是防范风险管理,由于项目施工过程充满风险,项目管理规划应充分考虑防范风险的内容。施工方案、进度计划等是项目管理规划的主要内容,但应服从于上述四个方面。

3、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项目施工按照管理规划运行

3.1明确合同关系,搞好合同管理和组织协调

合同以及其中的条款内容是合同双方开展合作的重要依据,所以对其有一个熟悉的把握和详细的了解是有必要的,总承包公司的项目管理人员更是有必要对合同中的条款内容了如指掌,对合同中的内容要进行仔细的研究,加强合同观念,明白合同条款的重要性,增强使用合同的准确性。参与到工程项目中的设计师、总承包单位、分承包单位、业主、设计人员等都包括在内,需要明确的是参建的任何一方的任何举动都必须按照合同来开展,任何违反合同内容的要求或者是合同条款上没有体现的要求都得不到对方的准许,严格遵守合同的约束力和强制性,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工作。

3.2发挥总承包公司的技术和管理优势,做好质量控制

建筑施工企业在激烈的建筑市场立足的根本点就是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所以,总承包企业必须在心底里牢牢地树立质量观念,把施工质量放在最重要的位置上,以质量谋求发展,靠质量占取市场,注重一些小的管理细节,提高管理水平和管理质量,使得管理满足施工需要和国家的规定标准,严格按照合同来开展一切工作,对施工实施全过程、全方位、多角度、实时的管理,从“事前、事中、事后三控制”三方面来着手。

(1)事前控制就是要做到:第一,前期的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工作必须做到位,尽可能的使设计好的方案不被修改,使得施工的连续性得到最大程度上的保证;第二,确保施工技术方案的科学与合理,提高工作效率;第三,不断地研发和使用先进的施工技术和施工方法,使施工技术水平得到若干层次的提高。

(2)事中控制就是要做到:第一,工程项目的总承包单位要详细了解分承包单位施工的技术方法、施工材料和施工设备的具体情况和质量管理体系;第二,工程项目进入正式施工之后,为了确保施工质量,应该在施工进行的同时抽样检查施工的关键部位,一旦发现达不到施工规定与标准的部位,应该立即汇报,进行修复或重建,同时要有全面的书面记录,方便以后查看;第三,加大对隐蔽工程和环节的质量控制,工程施工中有很多的环节都具有隐蔽性,即使出现问题也是不容易被发现的,所以在对隐蔽工程施工的时候,分承包单位首先要进行细致的检查后再交由总承包单位进行进一步的检查和处理,合格后便可以进行隐蔽。

(3)事后控制就是要做到以下两个方面:第一,工程竣工之后的质量验收工作;第二,再次审核工程项目质量文件的仔细审核。

3.3进行目标管理,切实做好工程项目的进度控制

一般来说,国家工程和重点工程大多属于总承包的工程项目,对施工进度和施工质量的要求是相对比较严格的。因此,工程项目的管理重点就是处理好施工质量和施工进度的关系,要兼顾二者。首先,在工程项目管理规划中应有明确的进度目标—總进度目标和阶段进度目标,进行目标管理,科学安排施工;其次,审核各分承包单位编制的项目施工进度计划,主要是审核其进度是否符合总承包单位的工期网络控制目标要求;第三是,将总工期计划分别按年、季、月度进行分解,排出季、月度进度计划,进而排出每周、每日的进度计划,明确每周、每日工作任务和要求,排出每日完成的工作量,使工程按计划进行;第四是,进行进度检查,主要检查工程计划进度与实际进度的差别。

3.4有的放矢,做好工程款的管理工作

首先,总承包单位应要求各分承包单位编制工程项目各阶段、各年、季、月度资金使用计划。其次,总承包单位应加强进度计划及统计报表的编制工作,提高其准确性;同时应审核各分承包单位编制的统计报表的准确性。第三,经营管理和财务管理人员应及时撑握和了解工程款的到位情况、资金的流向,做到工程款专款专用。第四,管理人员应研究熟悉图纸、招标文件,找出工程费用最易突破的部份,从而明确控制的重点。

4、结语

总而言之,笔者在文中探讨并研究了总承包工程项目的组织与管理,最终目的就是对总承包工程项目进行系统优化,使其具有顺序化、有序性,如果能够做到这些,将会从更大程度上促进施工承包单位的持续性发展,并进一步提高国民经济的发展效率、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准。此外,如果能保证总承包工程项目合理、恰当,就能使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达到国家标准和规定,为居民提供一个更加安逸、舒服的生存条件,增强建筑施工承包单位的核心竞争力。

参考文献

[1]王伟庆,蔡建章.关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模式的探讨[J].建筑经济,2004.11

[2]建设部.关于建立和完善劳务分包制度和发展劳务企业的意见[JOL].2005.8

篇5:承包工程施工安全协议书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管理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中的安全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工程概括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二、合同工期

开工时间: 年 月 日 竣工时间: 年 月 日

由于其他原因不能按期开竣工的,本协议中的安全责任相应顺延。

三、承包方应具备的条件

1.施工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的技术素质符合工程项目的安全要求。2.有满足安全施工需要的施工机械、工器具以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

四、工程委托管理单位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1.应负责统一管理本工程施工作业的安全监督,并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程制度以及本协议的规定,检查、监督施工安全工作的实施。发现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应及时要求承包方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改正,若承包方故意延误和拒绝改正时,有权责令其停工整改。

2.派专人负责配合与解决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按照要求行使协议约定的权利,履行协议约定的安全责任,并限制承包方人员的活动范围。

3.负责协助办理施工前所需的各种申报批准手续,协助承包方制定好施工中的安全组织技术措施,经运行单位、工程主管单位和安监部门审查合格,批准执行。

4.在有危险性的电力生产区域内作业,如有可能发生火灾、爆炸、触电、高空坠落、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烧烫伤等容易引起人员伤害和设备事故的场所作业,发包方除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外,还应要求承包方制定详细的施工安全措施,经发包方审查合格后监督实施。

五、承包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1.遵守与本协议工程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技术规程和管理规定。负责统一管理本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并保证 发包方免于承担由于承包方违反上述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的任何责任。

2.应按有关规定认真采取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确保工程和由其管辖的人员、材料、设施和设备的安全,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由于承包方的失责而造成的其它损失。

3.承包方不得将其承包的工程全部或部分以任何形式转包给第三方,未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不得转移协议中的全部或部分义务,也不得转让协议中的全部或部分权利。

4.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前,应进行安全教育知识的培训,特殊工种的工作人员还应持有国家颁发的《特种工作业证》。

5.按协议履行其安全职责。承包方应设置必要的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的安全人员,加强对施工作业安全的管理,特别应加强易燃、易爆材料、高空坠落、机械伤害、中毒以及烧烫伤等作业的管理,制定安全操作规程,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具,并经常对其职工进行安全教育。

6.在协议实施期间,承包方应为其雇佣的人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投保项目及其保险金额由承包方根据工程及设备状况自行确定),并为所雇佣的全部人员承担工伤事故责任,负责处理其管辖人员伤亡事故的全部善后事宜。

7.应负责赔偿由于承包方过失造成发包方以及第三者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以及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伤亡事故的责任以及因此而发生的费用。

8.应自觉遵守发包方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进入设备区必须戴安全帽,高空作业使用安全带,并始终注意保持与带电设备的安全距离。严格约束施工人员的行为,禁止乱动、乱碰带电设备,误登、误爬架构和铁塔,严禁违章指挥冒险作业。对因违章及不遵守相关规程引发的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9.应保持施工区和生活区的环境卫生,及时清除垃圾和废弃物。进入现场的材料、设备必须置放有序,防止任意堆放器材、杂物阻塞工作场地周围的通道和破坏环境。施工中所需电源、水源等事项应事先申请,严禁私拉乱接。

10.危险作业应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在发生问题时及时启动预案,防止事态扩大。

11.应在协议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工程现场清理并按期撤退其人员、施工设备和剩余材料。

六、协议份数

本协议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效力,由承包方一份、发包方二份。

七、协议生效与终止

本协议从开工之日起生效,双方共同监督执行。如承包方在施工中不履行本协议的约定,违反安全施工的有关管理规定,对发包方(工程委托管理单位)提出的警告、停工整顿拒不执行的,发包方(工程委托管理单位)有权解除合同,并由承包方承担由此给发包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发包方名称: 承包方名称:

负责人(签字): 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

篇6: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协议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遵循平等、资源、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承包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

2、工程地点

3、建筑面积

4、结构类型:框架结构(2-5层)

5、工程造价:约5000万(最终以实际结算为准)

二、工程质量:符合国家验收标准合格

三、开竣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四、承包形式及范围

1、承包形式:包工包料,施工总承包。

2、承包范围:本学校建设范围内未完成的所有项目。

具体分类如下:

a)、科技楼,实研楼,办公楼,职工培训楼,门卫等项目里的外架子门窗安装:水电暖安装等所有装饰装潢工程

b)、学生公寓楼,食堂、车间、锅炉房,塑胶操场等未完成的所有项目。

c)、场地道理、绿化、新建学校范围内上下水及所有新建附属工程。

五、结算依据

1、科技楼,实研楼,办公楼,职工培训楼,门卫执行2004年修缮定额。

2、其余项目土建工程执行2004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江苏省估价表》及2004年补充价目表;安装工程执行2000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江苏省估价表》及2004年补充价目表;装饰工程执行1999年《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潢工程基础定额江苏省估计表》及2000年补充价目表。

3、附属工程执行2004年《全国统一建筑市政工程基础定额江苏省估价表》及2004年补充价目表。

4、施工前对已做项目的清理,以实际发生签证为结算依据进入直接费。

5、主车间原完成的独立基础作为拆除食堂、学生公寓楼的拆除清理费用。

6、取费按2004年国家有关规定取费。

7、人工费执行现行施工同期江苏省的有关规定进入直接费进行决算

8、施工中因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变化,以设计变更图或变更通知为依据经甲方签证后据实计算,随同进度款进行支付,一并进入直接费结算。

六、材料设备结算及采购方式

1、主材(钢筋,水泥,木材)由甲方提供供货商按实际价格加5%采管费进入直接费结算。

2、商品砼按实际市场价格加外加剂,泵送费由甲方签证后进入直接费结算。

3、砂、石、砖等地方材以市场实际价格甲方签证价格加5%采管费进入直接费进行结算。

4、其他材料及设备价格执行施工同期《江苏工程造价管理(材料信息价)》的价格,施工同期信息价中没有的由甲乙双方按市场价确定。

施工中出现的新材料和新工艺无定额子目的按相近定额子目(或材料)套用,无相近定额子目套用的由甲乙双方共同认定综合单价进入项目直接费。

6、甲方不得对乙方总包工程内的项目进行指定性分包.否则视为违约[乙方认可的除外]

六、合同价款的支付

1、本工程无预付备料款

2、工程进度款的支付

2.1、食堂二层结顶甲方支付合同预约价款的3%

2.2、以后按工程月进度付款,乙方每月25日前报甲方当月完成的工程量,甲方在次月5日前审核完毕并支付按上月完成工程量的90%工程进度款。

3、工程竣工结算

工程验收合格后由甲方付至工程总价的97%,竣工结算后除去3%的保修金外,其余款在十日内一次付清。竣工结算时间按施工合同通用条款相关规定执行。

4、保修金的返还

保修金在满一年后十日内一次付清,屋面等防水工程的质量保修金由乙方继续承担。

七、履约保证金

乙方在取得本工程中标通知书且正式合同签字生效后15天内,乙方需一次性打入甲方帐号伍拾万元履约保征金[甲方不得移用此款],在乙方施工至食堂项目二层结构结顶时一次性返还乙方。

八、违约、索赔

1、违约责任。

根据本协议约定,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出必要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支付款项及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因其违约导致乙方增加的经济支出和从应付之日起计算的应支付款项的利息等,利息按同期贷款利率双倍计算,支付因其违约行为给乙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并顺延工期;

乙方不能按协议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或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行为,每延期一天按工程总造价的千分之一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按照工期约定,每提前完工一天,甲方按工程总造价千分之一对乙方进行奖励。

因一方违约造成合同无法按期、完全履行,违约方除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需继续履行合同,除非双方协商一致终止此协议或因客观原因造成本协议不能实际履行。

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终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提前10天通知违约方后,方可终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2、索赔

(1)、本工程若因甲方手续未完善,行政机关书面责令停工造成乙方停工的,由甲方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2)、如甲方付款不及时或应付款不足,其延后时间累计超过一个月视为甲方违约,单次违约每延后一天按未付工程款的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3)、甲方无力支付应付款时,乙方有权停止施工,但因此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4)、乙方在索赔事件发生后30天内,向甲方发出要求索赔的通知;

(5)、甲方接到乙方书面索赔通知后30天内予以审核,如甲方在30天内未予答复,应视为该项索赔已经生效。

九、其他事项

1、本工程的所有款项必须汇入乙方指定帐号,其他形式的经济往来,乙方概不认可。

2、其它未尽事宜,双方通过协商另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同款事项,本合同条款与补充合同约定有矛盾时,以补充合同为准。

3、甲乙双方若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先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协议各方均可向该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4、本协议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证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注:本文为网友上传,旨在传播知识,不代表本站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E-MAIL:66553826@qq.com

上一篇:施工承包商安全协议书 下一篇:承包安全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