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出口疏散通道

关键词: 天津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通用6篇)

篇1:安全出口疏散通道

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常识(法律法规篇)

时间:2013-08-09 14:52:54来源:新华日报202期作者:苏晓轩《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的消防安全职责;同一建筑物由两个以上单位管理或者使用的,应当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并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进行统一管理;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承办人应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单位存在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

根据相关消防技术标准,歌舞厅、夜总会、卡拉OK厅等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观众厅的疏散门不应设置门槛,净宽度不应小于

1.4米,紧靠门口内外各1.4米范围内不应设置踏步;民用建筑和厂房的疏散门应采用平开门,不应采用推拉门、卷帘门、吊门、转门;公共建筑的疏散走道应设置应急照明灯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剧院、电影院和礼堂的观众厅的疏散门的数量不应少于2个;地下室、半地下室与地上层共用楼梯间时,在首层应采用防火分隔措施,将地下、半地下与地上的连通部分完全隔开。

篇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

1.厂区内的安全出口数目、疏散宽度和距离,必须符合《消防法》的有关规定。

2.安全出口通道不得存放货物,不准停放车辆和其他有影响疏散的遮挡物。

3.生产部每天要进行安全巡视检查,严禁安全出口上锁、堵塞,保证厂区内所有安全出口正常通行。

4.厂区内所有仓库、车间、办公楼等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必须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和符合标准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5.生产部应对厂区各种安全疏散指示牌进行检查保养,发现损坏要及时更换维修。

篇3:公路隧道火灾时安全疏散通道研究

近年来随着国家加强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 我国交通建设事业取得了迅猛的发展, 我国隧道工程建设与科研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目前, 我国已经成为世界上隧道工程数量最多、最复杂、发展最快的国家。统计数据表明[1], 截止2012年底, 我国已建成运营的公路隧道达10022座, 总里程接近8052.7公里。大量公路隧道的建设为经济发展、人民生产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 也对隧道安全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特别是隧道火灾时人员疏散的安全性问题。由火灾导致的公路隧道运营安全事故屡见不鲜, 部分事故还造成了大量的人员伤亡[2]。安全疏散通道作为火灾事故时人员的逃生通道, 其合理布局设计至关重要, 也需要展开进一步的深入研究[3~7]。本文首先收集国内外大量公路隧道疏散设计案例, 总结分析了公路隧道目前常用的逃生疏散方式以及它们的优缺点;针对最常用的横通道疏散方式, 深入分析其间距分布区间、发展趋势及与隧道长度之间的关系。在统计分析的基础上, 对某水下公路隧道疏散方式进行了设计, 并通过疏散仿真手段模拟灾害场景, 计算逃生时间, 分析验证疏散方式的合理性。

1 公路隧道常用疏散逃生方式分析

为了获得公路隧道常用的疏散逃生方式, 统计分析国内外文献, 共获得49例国内外公路隧道有效案例。统计分析结果表明, 目前国内外公路隧道通常采用的逃生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 将双管隧道间的横通道作为逃生救援通道; (2) 在隧道车道板下设置逃生通道; (3) 将服务隧道作为逃生救援通道; (4) 将隧道之间的管廊作为逃生救援通道。不同逃生方式示意具体见图1。

以上常用的四种逃生方式各有其特点及适用条件。总体上, 采用服务隧道的通行能力最佳, 不过由于工程造价高, 而且多应用于硬岩地区, 应用限制较大;隧道联络横通道的疏散能力较强, 不过, 开横通道对原隧道结构的受力不利, 施工中已发生事故, 地质条件较差的情况下应慎重选择;随着隧道直径增大与双层隧道应用, 原本受隧道直径所制约的车道板下式通道的疏散能力也得到改善, 而且其施工难度低、建造成本低, 逐渐被大量应用在大直径隧道设计中;对于沉管法及明挖隧道, 可事先就在隧道两孔间设置管廊, 放置管线的同时用作逃生通道, 疏散时可直接沿着管廊逃向地面, 或通过横通道经由管廊到达邻近隧道。

在收集的49例国内外公路隧道案例中, 只采用横通道逃生方式的隧道占大多数, 达到33条, 仅仅采用车道板下逃生或仅仅采用服务隧道逃生的隧道分别有2条和5条, 而将多种逃生方式相结合的隧道有9条。在采用组合逃生方式的隧道中, 有3条隧道使用了横通道+服务隧道的模式, 有6条隧道使用了横通道+车道板下逃生模式。可以看出, 目前绝大部分的隧道所采用的疏散逃生方式均为横通道方式, 即在发生火灾时, 人员利用横向联络通道进入另一主隧道的安全区。

2 横通道设置间距统计分析

2.1 横通道间距分布区间

针对只采用横通道逃生方式的33条隧道展开深入分析可知, 横通道的间距不尽相同, 最短的有90m, 最长的有1600m。将横通道间距L划分为100m以下, 100m~200m, 200m~300m, 300m~400m, 400m~500m和500m及以上几个不同区段进行统计, 得到统计结果见图3。从图3中可以看出, 横通道设置间距多在200米到500米之间, 这部分隧道共有28条, 占总体的84.8%。这与《公路隧道设计规范》[8]中规定的“人行通道的设置间距可取250m, 并不大于500m”相一致。

2.2 隧道长度对横通道间距影响

将只采用横通道逃生方式的33条隧道按长度分为两部分, 其中长度小于6km隧道有16条, 长度大于6km隧道有17条, 它们各自的横通道间距统计如图4所示。可以看出, 随着隧道长度的增加, 横通道间距设置倾向于使用较短的距离。

2.3 横通道间距发展趋势

在33条只采用横通道逃生方式的隧道中, 横通道间距大于500米的共有4条隧道, 其中只有1条是在2000年之后修建的。同时, 其他14条2000年之后修建的隧道中, 横通道间距平均为310米, 而2000年前修建的隧道的横通道间距平均为480米。这些都说明随着经济技术水平的提高, 公路隧道横通道间距逐步趋于合理性的减小, 以更好地满足逃生安全要求。分析原因, 这是由于随着时间的推移, 隧道的内行车量变大, 人员密度逐渐增大, 因此为了保证人员的安全疏散, 横通道间距逐渐趋于减小。

3 某隧道逃生疏散通道设计

3.1 工程概况

某水下公路隧道设计时速为100km/h, 穿越水域段长约10km, 水域面宽约9.3km, 水深约2m~3m。隧道拟采用明挖法进行施工。隧道全长11000m, 其中暗埋段10060m。在隧道中部设计1座直径为75m、面积4000m2的风亭用于通风。该隧道采用双向六车道、双孔一管廊设计。管廊宽4.5m, 上部排烟, 中部安装设备、下部给排水消防管道。单孔宽16.75m, 3条行车道, 1条紧急停车带。

3.2 横通道间距设计

根据已有公路隧道常用的逃生通道方式以及它们的自身特点及适用范围, 结合明挖法隧道的特殊结构形式, 确定横通道逃生为该隧道最适用的逃生方式, 横通道宽度取1.8m[8]。两孔车道间每隔一定距离设一个横通道, 当一孔隧道内发生火灾事故时, 人员可由横通道进入安全逃生通道, 至另一孔车道层迅速疏散至地面。

根据上一节的案例统计分析结果可知, 国内外公路隧道的人行横通道间距主要分布在250-500m之间, 同时, 我国《公路隧道设计规范》[9]将联络通道间距设置的推荐值取在250-500m之间, 《道路隧道设计规范》[8]规定双孔隧道设置的横向人行通道的间距或隧道通向人行疏散通道的间距不宜大于250m。

考虑到本工程的施工方法为围堰明挖法, 在保证施工安全的前提下应适当缩小横通道间距, 提高人员逃生及疏散能力, 因此建议本工程横通道间距取为100m-250m。

3.3 横通道间距合理性验证

分析不同灾害场景下隧道内发生突发事件后, 隧道内人群紧急逃生行为, 即从事故隧道经由横通道到达邻近隧道的过程。分析中利用Building Exodus软件对疏散行为进行仿真, 考虑人与人、人与火以及人与结构之间的交互作用, 分析隧道在运营期发生火灾时人员疏散的安全性。为了论证横通道的合理间距, 计算中分别取横通道间距为100m、120m、150m、200m和250m。

3.3.1 疏散行为仿真原则

针对隧道内的安全疏散问题, 根据研究对象的不同, 目前, 主要分两种模式进行研究[10]:一是以隧道内交通的主体———车辆为研究对象, 将车作为疏散分析过程中的最小单元, 即一辆车为一单元, 进行研究;二是以人为研究对象, 把人看作是疏散过程中的最小单元进行研究。公路隧道运营中往往会采取两种模式同时进行疏散, 由于本部分重点是对人员安全疏散进行研究, 因此, 将采用第二种方法, 即对公路隧道运营期的人员安全疏散问题进行分析。

火灾工程学对人员疏散的要求是[11]:当火灾发展到对人体构成危险时刻之前, 将人员疏散至安全场所。

依据《道路隧道设计规范》[8]:火灾工况时, 隧道内乘行人员的安全疏散时间宜小于15min。当设有重点排烟系统和泡沫———水喷雾灭火联用系统时, 安全疏散时间可适当放宽至20min。

3.3.2 仿真场景

以最不利情况考虑, 隧道火灾发生在横通道B处, 如图5所示, 则横通道B不可用于疏散逃生, 应保证处于火灾下游的车辆可以继续安全行驶, 直至人员安全离开隧道;处于火灾上游的人员, 由于受火灾的影响, 不能以车辆为单位实现快速的疏散, 将不得不弃车从最近的横通道逃生, 因此, 该部分人群为火灾场景下最危险人群。

3.3.3 人员构成及行走速度

运营公路隧道内人员构成复杂, 根据业主提供的车种预测结果, 在2015年~2040年间, 该通道车种比例变化幅度很小, 这种微小变化对人员安全疏散的模拟仿真影响可以忽略。确定车型比例及乘客数量预测结果如表1所示, 人员构成如表2所示。

人员的行走速度分为6个等级, 分别为快走、行走、跳跃、爬行、上楼、下楼。具体取用数值如下[10]:快速行走速度为1.2~1.5m/s;行走速度为快速行走速度的90%, 为1.08~1.35m/s;跳跃速度为快速行走速度的80%, 为0.96~1.2m/s;爬行速度为快去行走速度的20%, 为0.24~0.3m/s。根据人员的性别年龄不同, 其行走速度也不相同。

3.3.4 人员占用面积

目前对于人员的模型采用人员所占空间进行分析, 软件中[5]认为单个人员占用一个节点, 即0.5m×0.5m。人员的身高根据不同的年龄、不同的性别在1.5~2.0m之间随机产生。

3.3.5 连接通道口人流速度

人员疏散分析的计算中, 平面疏散的人员流动系数一般可取为1.33人/s/m, 则1.8m宽的疏散通道流量为1.33×1.8m=2.4人/s (相当于两个成人、一个小孩) 。

3.3.6 疏散人数及人员分布

疏散人数主要由隧道内的车间距及车类型来决定, 根据相关要求[5], 计算中取车间距为1.5m, 车类型按表1选取。所有人员采用随机分布的形式分别布置在不同类型的车辆内。

3.3.7 几何模型

根据隧道设计资料及前期分析, 建立长度分别为200m、240m、300m、400m和500m, 宽为16.5m的几何模型。模型长度为2倍横通道间距, 目的是考虑火灾发生处的最不利以及最拥挤逃生条件。模型内有3个横通道, 其中1个横通道处因发生灾害无法用于疏散, 每个横通道可同时通过3人。图6为横通道间距100m的疏散逃生模型, 模型长度为200m, 其中, 深色部分表示座位, 即有人区域, 浅色部分为逃生可利用空间。

3.3.8 结果分析

图7为横通道间距100m疏散过程中的人群密度图, 由图可以看出位于中间部位的横通道聚集了更多的人群, 疏散压力较大, 成为了逃生控制因素。图8所示为横通道间距100m疏散人流的路径图, 由于大客车载有较多数量的乘客, 由大客车到各个横通道的疏散通道成为了人员疏散的主要路径。其余间距横通道的分析结果也表明, 中间横通道依然是最主要的逃生出口, 而人群的逃生路径更倾向于先靠向横通道一侧, 然后再寻找最近出口。

表3为不同横通道间距情况下逃生时间。《道路隧道设计规范》[8]中规定“火灾工况时, 隧道内乘行人员的安全疏散时间宜小于15min”, 可见横通道间距在250m时仍可满足要求, 但已经濒临临界值。该隧道工程采用的是明挖法, 缩小横通道间距并不会对施工和隧道结构带来较大风险, 反而可以提高逃生时的安全性能, 因此建议本工程横通道间距取为100m-150m。

4 结论

篇4:服装鞋类出口打开英国通道

英国服装和鞋类市场趋势

2003年英国服装及鞋类市场价值为377.5亿英镑,比2002年增长3.9%。其中服装市场价值为326亿英镑,是欧盟国家中最大的服装市场之一;鞋类市场价值为51.5亿英镑。从1998年至2003年5年间,服装及鞋类市场价值共增长16.6%。如果不考虑零售价格下降的因素,按照1998年不变价格计算,则增长38%。1998年至2003年,服装市场增长17.2%,鞋类市场增长12.8%,服装市场增长率明显高于鞋类市场。在服装和鞋类市场中,服装占销售额的主要部分,达86%,鞋类占14%。在服装销售中,女士服装占大部分。如果包括女孩和婴儿服装在内,女士服装约占全部服装销售的2/3。近年来男士服装份额逐渐增加。鞋类市场则与此相反,男士用品占主要部分。

英国近年来服装和鞋类贸易都是逆差,2003年逆差约90亿英镑,而1998年是54亿英镑。许多年来,英国服装及鞋类进口比例一直很高,目前市场整体进口比例已超过90%。

英国服装和鞋类制造产业的共同特征是:产业仍具一定规模且主要由小制造商构成。2003年有21.7万人从事纺织、服装(包括皮革服装)生产。英国服装、鞋类制造公司可分为三种类型:第一、历史悠久、主要通过与大连锁店签订合同进行生产的大型制造商;第二、生产短期时髦产品的小公司;第三、专门生产供出口产品或面向富裕家庭及外国游客的优质高价产品的专业公司。英国虽然有若干欧洲最大的服装、鞋类公司,但大部分公司雇佣员工少于100人。近年来英国国内服装、鞋类生产萎缩严重,一些产品的产量在过去5年中缩减了一半。很多英国制造业巨头的生产规模大幅减小或破产,只有那些将生产基地转移到劳动力成本低的国家的公司才能生存下来。在鞋类方面,两家公司——C&J Clark有限公司和R Griggs集团有限公司还在为“英国制造”坚守堡垒。自从20世纪90年代早期,在英国以外建厂的趋势已成为该产业的特征,即使是较小的公司也纷纷到国外建厂。2002年下半年以来,英国制造业前景更加黯淡,许多工厂陆续关门、减产并解雇员工。几家制造Dr. Martens品牌的老企业已将生产拱手让与中国。

过半的英国成年人喜欢在百货商店、连锁店、独立的当地服装店、时尚商店以及体育品商店购买衣服,此外,有相当高比例的人通过超市或邮购方式购买衣服。

近期英国服装、鞋类市场有如下趋势:第一、无论是鞋类还是服装,都朝向更加休闲的风格发展,趋向随便、自由和飘逸。随着英国人更注意健康,作为锻炼服装,运动服将得到青睐。总体上看,休闲服和运动服将更为流行,而正式服装、尤其是毛料西服的需求将趋缓。第二、由于全球采购和激烈竞争的结果,大多数服装和鞋类价格下降。第三、全职工作妇女采购份额不断增加,特别是需要高标准服饰的白领女士和从事服务业女士的需求不断增长。第四、新材料技术开发速度加快,新材料特别增加了运动和户外款式的吸引力。第五、制造商或设计师的品牌日趋重要,而过去零售渠道比制造商品牌重要得多。该趋势最初由牛仔裤开始,如“李维”品牌,接下来是来自跨国公司的运动鞋,如“锐步”、“耐克”和“阿迪达斯”等品牌,并延伸到休闲装,如“卡尔文·克莱恩”品牌。

中国对英服装和鞋类出口贸易概况

中国对英国服装、鞋类出口持续增长。据英方统计,1999年到2003年的5年间,中国对英服装出口额由4.47亿英镑增长到8.70亿英镑,增长94.5%;中国对英鞋类出口额由1.18亿英镑增长到2.65亿英镑,增长125%。

中国是服装、鞋类的生产和出口大国,英国许多著名国际品牌都是在中国加工制作的,中国一些服装、鞋类企业在设计、加工和制作方面已经具备参与国际竞争的条件,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影响企业的长远发展。第一、至今中国还没有能在英国市场叫得响的服装、鞋类品牌。第二、企业市场意识普遍较为薄弱。企业不注重收集市场信息,无法敏锐把握英国服装、鞋类市场的流行趋势。第三、国内企业的服务质量和产品质量跟不上。有些企业有好的产品,但不了解国际贸易规则,不能提供国际化服务,有的甚至不能按时交货,直接影响出口。第四、技术含量普遍较低、产品附加值低,而且企业不愿在研发上投入,独立自主开发能力弱。

政策建议

(一)抓住当前英国服装、鞋类产业纷纷向外转移的有利时机,大力引进英资,重点吸引英国的国际知名服装、鞋类品牌企业来华投资设厂。英国有许多国际著名的服装、鞋类品牌,英国服装和鞋类设计师在国际市场也享有盛誉,英国的青春款式往往被其它国家的年轻人所追捧和模仿。中国如能吸引英国的知名服装、鞋类企业来华投资,必将为中国服装、鞋类产业发展注入强大动力。另外,2004年底配额限制的取消,将进一步吸引英国投资者对中国服装和鞋类产业的投资。

(二)在保持加工贸易优势的同时,促使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中国服装、鞋类在世界市场格局中处于中低档,欧美等发达国家主要占据高档市场,加工贸易占中国服装、鞋类出口三分之一强,出口中高档产品绝大多数为定牌生产,中国自有品牌出口极少,大部分利润都被进口商、进口国批发零售商获得,中国企业只获得了少量的加工费。从中国服装、鞋类出口现状来看,生产规模和能力虽然已经达到一定水平,但仍处于来样加工、贴牌生产的阶段,而在外销市场渗透、渠道开发方面则非常落后,产品设计和品牌推广能力严重不足。因此,中国在继续扩大加工贸易优势的同时,要重点考虑如何使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另外,在扩大服装、鞋类对英出口的同时,要注意进口中国所需要的英国优质面料,适当减少英国的贸易逆差,坚持双赢,保持外贸可持续发展。

篇5:有关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知识点

一、消防法规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对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有以下规定:

1、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的消防安全职责。

2、同一建筑物由两个以上单位管理或者使用的,应当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并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进行统一管理。

3、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承办人应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4、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5、单位存在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

二、消防技术标准类

1、歌舞厅、夜总会、卡拉OK厅等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

2、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观众厅的疏散门不应设置门槛,净宽度不应小于1.4米,紧靠门口内外各1.4米范围内不应设置踏步。

3、民用建筑和厂房的疏散门应采用平开门,不应采用推拉门、卷帘门、吊门、转门。

4、公共建筑的疏散走道应设置应急照明灯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剧院、电影院和礼堂的观众厅的疏散门的数量不应少于2个。

5、地下室、半地下室与地上层共用楼梯间时,在首层应采用防火分隔措施,将地下、半地下与地上的连通部分完全隔开。

三、消防常识类

1、发现消防通道被堵塞或封闭时,可以拨打“96119”火灾隐患举报电话,向当地公安消防部门进行举报。

2、外出旅游入住宾馆酒店时,要留心阅读房门后张贴的逃生路线图并察看安全出口位置。

3、进入公共场所时,注意观察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记住疏散方向,以便于发生火灾时能够紧急逃生。

4、宾馆、饭店、商市场、歌舞厅等人员密集场所在营业期间,严禁锁闭安全出口。否则,有关责任人将承担法律责任。

5、人员密集场所要培训员工掌握初起火灾扑救和组织疏散逃生知识,确保发生火灾能够及时处置和疏散人群。

6、疏散通道内不能堆放易燃可燃杂物和自行车等物品,防止堵塞疏散通道。

7、发现火灾时,要立即拨打119电话报警,立即从最近疏散通道和出口逃生;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不得以任何借口封闭出口、阻拦逃生。

8、火灾中必须穿过浓烟逃生时,尽量用浸湿的衣物保护头部和身体,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弯腰低姿前行。

9、高层建筑失火时,要从疏散通道迅速逃离,不贪恋财物、不乘坐电梯、不盲目跳楼。

10、走廊、楼梯被烟火封锁时,被困人员要尽量靠近沿街窗口或阳台等容易被人发现的部位,通过呼救、挥舞衣物、用手电筒向外照射等方法,发出求救信号。

篇6:安全疏散通道管理规定

第一节 安全疏散允许时间、出口数量、宽度和距离的一般要求

一、安全疏散允许时间

安全疏散允许时间,是指建筑物发生火灾时人员离开着火建筑物到达安全区域的时间。安全疏散允许时间,是确定安全疏散的距离、安全通道的宽度、安全出口数量的重要依据。

如果建筑物为防烟楼梯,则楼梯上的疏散时间不予计算。

安全疏散允许的时间,高层建筑,可按5-7分钟考虑;一般民用建筑,一、二级耐火等级应为6分钟,三、四级耐火等级可为2-4分钟。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一、二级耐火等级应为5分钟,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物不应超过3分钟,其中疏散出观众厅的时间,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物不应超过2分钟,三级耐火等级不应超过1.5分钟。

二、安全疏用距离

民用建筑的安全疏散距离指从房间门或住宅户门至最近的外部出口或楼梯间的最大距离;厂房的安全疏散距离指厂房内最远工作点到外部出口或楼梯间的最大距离。

限制安全疏散距离的目的,在于缩短疏散时间,使人们尽快从火灾现场疏散到安全区域。

三、建筑物安全疏散宽度指标

为尽快地进行安全疏散,除了 设置足够的安全出口和适当限制安全疏散距离以外,安全出口(包括楼梯、走道和门)的宽度必须适当。

(一)高层民用建筑安全疏散指标

1.高层民用建筑内走道、疏散楼梯间及其前室的门的最小净宽,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中人员密集的厅、室疏散出口的最小总宽度,应按通过人数1m/100人计算;

2.首层疏散外门的最小总宽度,应按人数最多的一层1m/100人计算。首层疏散外门和走道的净宽不应小于表3.4.1.1的要求

3.设有固定座位的观众厅、会议厅等人员密集的场所,其厅内疏散走道的最小净宽按通过人数0.8/100人计算,且不宜小于1m;其厅内疏散走道为边走道时,不宜小于0.8m;厅的疏散出口和厅外疏散走道的最小总宽度,平坡地面应分别按通过人数0.65m/100人计算,阶梯地面应分别按通过人数0.8m/100人计算,且均不应小于1.4m;观众厅每个疏散出口的平均疏散人数不应超过250人。

4.高层建筑每层疏散楼梯最小总宽度应按其通过人数1m/100人计算;各层人数不等时,其总宽度可分段计算,下层疏散楼梯总宽度应按上层人数最多的一层计算。疏散楼梯的最小净宽度不应小表3.4.1.2的要求。

(二)单层、多层民用建筑安全疏散指标

1.剧院、电影院、礼堂、体育馆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其观众厅内的疏散走道最小净 宽应按通过人数0.6m/100人计算,且不应小于1m。当疏散走道为边走道时,不宜小于0.8m。观众厅的疏散内门和观众厅外的疏散外门、楼梯和通道的各自最小总宽度,应按表3.4.1.3的要求计算。有等场需要的入场门,不应计入观众厅的疏散门。

2.体育馆观众厅的疏散门以及疏散外门、楼梯和走道的各自最小总宽度,应按表3.4.1.4的要求计算。

3.学校、商店、办公楼、候车室等民用建筑楼梯、走道,以及每层疏散门和走道的各自最小总宽度,应按表3.4.1.5的要求计算确定。其中底层疏散外门的总宽度应按该层或该层以上人数最多一层的计算;不供楼上人员疏散的外门,可按本层人数计算。

学校、商店、办公楼候车室等民用建筑每层疏散楼梯的总宽度应按表3.4.1.5中的指标计算确定。当每层人数不等时,其总宽度可分层计算,下层楼梯的总宽度按其上层人数最多的一层计算。

4.单层、多层民用建筑中的疏散走道(观众厅内的疏散走道除外)和楼梯的最小净宽度不应小于1.1m,不超过六层的单元式住宅中一边设有栏杆的疏散楼梯的最小净宽度不应小于1m。

(三)工业建筑安全疏散指标

1.厂房每层的疏散楼梯、走道、门的各自总宽度应按表3.4.1.6的要求计算确定。当各层人数不等时,其楼梯总宽度应分层计算,下层楼梯总宽度按上层人数最多的一层人数计算,但最小净宽度不宜小于1.1m。

底层(即首层)外门的总宽度应按该层或该层以上人数最多的一层人数计算,但疏散门的最小净 宽度不宜小于0.9m;疏散走道的净宽度不宜小于1.4m。

当使用人数少于50人时,厂房疏散楼梯、走道、门的最小净宽度可按表3.4.1.6的要求适当减少,但不应小于0.8m。

2.对于飞机停放与维修厂房,其飞机停放与维修区内的安全疏散及辅助建筑的安全疏散可按上述要求确定。飞机停放与维修区的飞机安全疏散应根据飞机实际进出需要设置通道和出口的高度与宽度。

3.库房由于平时使用时人员较少,且一般都有进出货物的大门,其疏散楼梯、走道、门的最小净宽度只要满足正常人员通过和使用要求即可。但室外疏散楼梯的最小净宽度不应小于0.6m.

第二节 安全疏散设施

一般来讲,建筑物的安全疏散设施有疏散楼梯和楼梯间、疏散走道、安全出口、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应急广播及辅助救生设施等。对超高层建筑还需设置避难层和直升飞机停机坪等。

一、疏散楼梯和楼梯间

作为竖向疏散通道的室内、外楼梯,是建筑物中的主要垂直交通枢纽,是安全疏散的重要通道。楼梯间防火和疏散能力的大小,直接影响着人员的生命安全与消防队员的救灾工作。因此,建筑防火设计,应根据建筑物的使用性质、高度、层数,正确运用规范,选择符合防火要求的疏散楼梯,为安全疏散创造有利条件。根据防火要求,可将楼梯间分为开敞楼梯间、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和室外辅助疏散楼梯四种形式。

(一)一般要求

1.楼梯间的布置,应满足安全疏散距离的要求,并尽量避免形成袋形走道。

2.楼梯间应靠近标准层或防火分区的两端布置,以便于双向疏散。

3.靠外墙设置,便于自然采光、通风和消防人员的援救行动。

4.除与地下室连通的楼梯,超高层建筑中通向避难层错位的楼梯外,疏散楼梯间在各层的位置不应改变,上下直通,不变动位置。首层应有直通室外的出口。楼梯间位置变更,遇有紧急情况时人员不易找到楼梯,延误疏散时间,造成不应有的伤亡,特别是宾馆、饭店、商业楼等公共建筑。

5.地下室、半地下室楼梯间与首层之间应有防火分隔措施,且不宜与地上层共用楼梯间。一般应在首层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小时的隔墙与其他部位隔开,并直通室外。必须在隔墙上开门时,应采用乙级防火门。为确保人员迅速疏散,地下室、半地下室的楼梯间首层应直通室外。在首层与地下室、半地 下室楼梯间设有防火分隔设施,既可有效防止疏散人员误入地下室、半地下室,又能阻挡火势、烟雾蔓延。

6.楼梯间及其前室内不应附设烧水间、可燃材料储藏 室、非封闭的电梯井、可燃气体管道和甲、乙、丙类液体管道,并不应有影响疏散的突出物。

7.疏散楼梯间和走道上的阶梯应符合安全疏散要求,不应采用螺旋楼梯和扇形踏步。螺旋楼梯和扇形踏步,因踏步宽度变化,紧急情况下易使人摔倒,造成拥挤,堵塞通道,因此不应采用。由于建筑造形的要求必须采用时,其踏步上下两级所形成的平面夹角不超过10度,且每级离扶手250mm处的踏步的宽度不应小于220mm。

8.居住建筑内,可燃气体管道不应穿过楼梯间,如必须穿过时,应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

(二)敞开楼梯间

敞开楼梯间是指建筑物内由墙体等围护构件构成的无封闭防烟功能,且与其他使用空间相通的楼梯间。

敞开楼梯间在低层建筑中广泛采用。由于楼梯间与走道之间无任何防火分隔措施,所以一旦发生火灾就会成为烟火蔓延的通道,因此,在高层建筑和地下建筑中不应采用。除《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应设封闭楼梯昌、防烟楼梯间的建筑外,其余一般建筑均可采用敞开楼梯间。

敞开楼梯间除应满足疏散楼梯的一般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房间门至最近的楼梯间的距离应满足安全疏散距离的要求。

2.楼梯间在底层处应设直接对外的出口。当一般建筑层数不超过四层时,可将对外出口设置在离楼梯间不超过15m处。

3.公共建筑的疏散楼梯两梯段之间的水平净 距不宜小于150mm。

4.除公共走道外,其他房间的门窗不应开向楼梯间。

(三)封闭楼梯间

封闭楼梯间是指用耐火建筑构件分隔,能防止烟和热气进入的楼梯间。高层民用建筑和高层工业建筑中封闭楼梯间的门应为向疏散方向开启的乙级防火门。

一般应设封闭楼梯间的建筑物有:

1.建筑高度不超过24m的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和设有空气调节系统的多层旅馆及超过五层的其他公共建筑的室内疏散楼梯(包括底层扩大封闭楼梯间)。

2.建筑高度不超过32m的高层工业建筑(厂房、库房)。

3.甲、乙、丙类生产厂房。

4.建筑高度不超过32m的二类高层民用建筑(单元式住宅除外)。

5.十二层至十八层的单元式住宅。十一层及十一层以下的可不设封闭楼梯间,但开向楼梯间的门应为乙级防火门,且楼梯间应靠外墙,并宜直接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

6.十一层及十一层以下的通廊式住宅。

7.高层建筑的裙房。

8.汽车库、修车库的室内疏散楼梯。

9.人防工程地下为两层,且地下第二层的地坪与室外出入口地面高差不大于10m时的电影院、礼堂;建筑面积大于500平方米的医院、旅馆,建筑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的商场、餐厅、展览厅,公共娱乐场所、小型体育场所等。

对封闭楼梯间的设置要求:

1.楼梯间应靠外墙,并能直接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不能直接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时,应按防烟楼梯间规定设置。

2.高层建筑封闭楼梯间的门应为乙级防火门,并向疏散方向开启。

3.楼梯间的首层紧接主要出口时,可将走道和门厅等包括在楼梯间内形成扩大的封闭楼梯间,但应采用乙级防火门等防火措施与其它走道和房间隔开。

(四)防烟楼梯间

防烟楼梯间是指具有防烟前室和防排烟设施并与建筑物内使用空间分隔的楼梯间。其形式一般有带封闭前室或合用前室的防烟楼梯间,用阳台作前室的防烟楼梯间,用凹廊作前室的防烟楼梯间等。

一般应设防烟楼梯间的建筑物有:

1.一类高层民用建筑。

2.除单元式和通廊式住宅外的建筑高度超过32米的二类高层民用建筑。

3.塔式高层住宅。

4.十九层及十九层以上的单元式住宅。

5.超过十一层的通廊式住宅。

6.建筑高度超过32米且每层人数超过10人的高层厂房。

7.建筑高度超过32米的高层停车库的室内疏散楼梯。

8.人防工程当底层室内地平室外出入口地面高差大于10m的电影院、礼堂;建筑面积大于500平方米的医院、旅馆;建筑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的商场、餐厅、层览厅、公共娱乐场所、小型体育场所等。

防烟楼梯间的设置要求:

1.楼梯间入口处应设前室、阳台或凹廊。

2.前室的面积,对公共建筑不应小于6平方米,与消防电梯合用的前室不应小于10平方米;对于居住建筑不应小于4.5平方米,与消防电梯合用前室的面积不应小于6平方米;对于人防工程 不应小于10平方米。 3.前室和楼梯间的门均应为乙级防火门,并应向疏散方向开启。 (五)室外疏散楼梯

室外疏菜楼梯是指用耐火结构与建筑物分隔,设在墙外的楼梯。室外疏散楼梯主要用于应急疏散,可作为辅助防烟楼梯使用。

室外疏散楼梯的设置 要求:

1.楼梯及每层出口平台应用不燃烧材料制作。平台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小时。

2.在楼梯周围2米范围内的墙上,除疏散门外,不应开设其他门窗洞口。疏散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且不应正对梯段。

3.楼梯的最小净宽不应小于0.9米,倾斜角一般不宜大于45度,栏杆扶手高度不应小于1.1米。

二、疏散走道

疏散走道是疏散时人员从房间内至房间门,或从房间门至疏散楼梯或外部出口等安全出口的室内走道。

在火灾情况下,人员要从房间等部位向外疏散,首先通过疏散走道,所以,疏散走道是疏散的必经之路,通常为疏散的第一安全地带。

(一)一般要求

1.走道要简明直接,尽量避免弯曲,尤其不要往返转折,否则会造成疏散阻力和产生不安全感。

2.疏散走道内不应设置阶梯、门槛、门垛、管道等突出物,以免影响疏散。

3.走道的结构和装修。因为走道是火灾时必经之路,为第一安全地带,所以必须保证它的耐火性能。走道中墙面、顶棚、地面的装修应符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同时,走道与房间隔墙应砌至梁、板底部并全部填实所有空隙。

4.走道的宽度一般应计算确定,具体要求参见本章第二节有关内容。

(二)疏散距离

安全疏散距离直接影响疏用时间和建筑物内人员的安全。因此,必须根据建筑物的使用性质和功能,正确的运用规范,根据不同建筑提出具体的要求:

1.高层建筑的安全出口应分散布置,两个安全出口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5米。高层建筑与人防工程安全疏散距离应符合表3.4.2.1的规定。

为保证通廊式住宅建筑的人员能迅速安全疏散,当小楼梯设在户外时,其安全疏散距离应从户门算起;当小楼梯设在户内时,其安全疏散距离应从最远一个房间门算起。小楼梯一段的疏散距离可按其1.5倍水平投影计算。

2.高层建筑内的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餐厅、营业厅等,其室内任何一点至最近的疏散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宜超过30米,其它房间内最远一点至房门的直线距离不宜超过15m。人防工程内最远一点到该房间门的距离不应大于15m。

3.一般民用建筑的安全疏散距离,应符合表3.4.2.2的规定。

4.厂房的安全疏散距离应符合表3.4.2.3的规定。

5.汽车库室内最远工作地点至楼梯间的距离不应超过45m,当设有灭火系统时,其距离不应超过60m,单层或设在建筑物首层的汽车库,室内最远工作地点至室外出口的距离不应超过60m。

三、安全出口

所谓安全出口是指供人员安全疏散用的房间的门、楼梯或直通室外地平面的门。为了在发生火灾时,能够迅速安全地疏散人员和抢救物资,减少人员伤亡、降低火灾损失,在建筑防火设计时,除按要求设置疏散走道、疏散楼梯外,必须设置足够数量的安全出口。安全出口应分散布置,且易于寻找,并应有明显标志。

(一)高层民用建筑安全出口的数量和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高层建筑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但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设一个安全出口;

(1)十八层及十八层以下,每层不超过8户、建筑面积不超过650平方米,且设有一座防烟楼梯间和消防电梯的塔式住宅。

(2)每个单元设有一座通向屋顶的疏散楼梯,且从第十层起每层相邻单元设有连通阳台或凹廊的单元式住宅。

(3)除地下室外的相邻两个防火分区,当防火墙上有防火门连通,且两个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之和不超过规定的一个防火分区面积的1.4倍的公共建筑。

2.塔式高层建筑内两座疏散楼梯宜独立设置,当确有困难时,可设置剪刀楼梯,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剪刀楼梯间应为防烟楼梯间。

(2)剪刀楼梯的梯段之间,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1小时的实体墙分隔。

(3)剪刀楼梯应分别设置前室。塔式住宅确有困难时可设置一个前室,但两座楼梯应分别设加压送风系统。

实践证明,高层建筑采用剪刀楼梯作两个安全出口,是一种既节约建筑面积和投资,又能满足火灾时紧急疏散的较好措施,但由于有的设计人员对剪刀楼梯在安全疏散上应具备的功能不甚了解,在设计上出现了一些缺陷。例如:有的剪刀楼梯的梯段之间没有用隔墙隔开,不能形成每座楼梯的上面和下面为各自独立的楼梯间,起不到真正两个疏散楼梯的作用;又如有的剪刀楼梯只有一个与电梯厅合用的前室,失火时一旦合用前室被烟火封住,人员无法通过楼梯疏散脱险等等。

3.高层居住建筑的户门不应直接开向前室,当确有困难时,部分开向前室的户门均应为乙级防火门。

4.高层建筑地下室、半地下室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当有两个或两个以上防火分区,且相邻防火分区之间的防火墙上设有防火门时,每个防火区可分别设一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房间面积不超过50平方米,且经常停留人数不超过15人的房间,可设一个门。

5.高层建筑的安全出口应分散布置,两个安全出口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5米。

6.高层建筑(除十八层及十八层以下的塔式住宅和顶层为外通廊式住宅通向屋顶的疏散楼梯不宜少于两座,且不应穿越其他房间,通向屋顶的门应向屋顶方向开启。

单元式住宅每个单元的疏散楼梯均应通至屋顶。

7.位于两个安全出口之间的房间,当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时,可设置一个门,门的净宽不应小于0.9米。位于走道尽端的房间,当面积不超过75平方米时,可设置一个门,门的净宽不应小于1.4米。

8.高层建筑内设有固定座位的观众厅每个疏散出口的平均疏散人数不应超过250人。

(二)单层、多层民用建筑安全出口的数量和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公共建筑和通廊式居住建筑安全出口的数目不应少于两个,但符合下列要求的可设一个:

(1)一个房间的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且人数不超过50人时,可设一个门;位于走道尽端的房间(托儿所、幼儿园除外)内由最远一点到房门口的直线距离不超过14米且人数不超过80人时,也可设一个向外开启的门,但门的净宽不应小于1.4米。

(2)二、三层的建筑(医院、疗养院、托儿所、幼儿园除外)符合表3.4.2..4的要求时,可设一个疏散楼梯。

(3)单层公共建筑(托儿所、幼儿园除外)如面积不超过200平方米且人数不超过50人时,可设一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4)设有不少于两个疏散楼梯的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公共建筑,如顶层局部升高时,其高出部分的层数不超过两层,每层面积不超过200平方米,人数之和不超过50人时,可设一个楼梯,但应另设一个直通平屋面的安全出口。

2.九层及九层以下,建筑面积不超过500平方米的塔式住宅,可设一个楼梯。

九层及九层 下的每层建筑面积不超过300平方米,且每层人数不超过30人的单元式宿舍,可设一个楼梯。

3.超过六层的组合式单元住宅和宿舍,各单元的楼梯间均应通至平屋顶,如户门采用乙级防火门时,可不通至屋顶。

4.剧院、电影院、礼堂的观众厅安全出口的数目均不应少于两个,且每个安全出口的平均疏散人数不宜超过250人。容纳人数超过人时,其超过的部分,每个安全出口的平均疏散人数不应超过400人。

5.体育馆观众厅安全出口的数目不应少于两个,且每个安全出口的平均疏散人数不宜超过400-700人。设计时,规模较小的观众厅,宜采用接近下限值;规模较大的观众厅,宜采用接近上限值。

6.地下室、半地下室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数目不应少于两个。但面积不超过50平方米,且人数不超过10人时可设一个。

地下室、半地下室有两个或两个以上防火分区时,每个防火分区可利用防火墙上一个通向相邻分区的防火门作为第二安全出口,但每个防火分区必须有一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人数不超过30人,且面积不超过500平方米的地下室、半地下室,其垂直金属梯可作为第二安全出口。

(三)厂房、库房安全出口的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厂房安全出口的数目不应少于两个。但符合下列要求的可设一个:

(1)甲类厂房,每层建筑面积不超过100平方米,且同一时间的生产人数不超过5人;

(2)乙类厂房,每层建筑面积不超过150平方米,且同一时间的生产人数不超过10人;

(3)丙类厂房,每层建筑面积不超过250平方米,且同一时间的生产人数不超过20人;

(4)丁、戊类厂房,每层建筑面积不超过400平方米,且同一时间的生产人数不超过30人。

2.厂房的地下室、半地下室的安全出口的数目不应少于两个,但使用面积不超过50平方米,且人数不超过15人时可设一个。

3.地下室、半地下室如用防火墙隔成几个防火分区时,每个防火分区可利用防火墙上通向相邻分区的防火门作为第二安全出口,但每个防火分区必须有一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4.库房或每个隔间(冷库除外)的安全出口数目不宜少于两个。但一座多层库房的占地面积不超过300平方米时,可设一个疏散楼梯,面积不超过100平方米的防火隔间,可设置一个门。

5.库房(冷库除外)的地下室、半地下室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但面积不超过100平方米时可设一个。

(四)设置要求

1.疏散用的应急照明,其地面最低照度不应低于0.5LX。

2.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烟排烟机房、配电室和自备发电机房、电话总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坚持工作的其它房间的应急照明,仍应保证正常照明的照度。

3.疏散应急照明灯宜设在墙面上或顶棚上。安全出口标志宜设在出口的顶部;疏散走道的指示标志宜设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1米以下的墙面上。走道疏散标志灯的间距不应大于20米。

4.应急照明灯和灯光疏散指示 标志应设玻璃或其它不燃烧材料制作的保护罩。

5.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可采用蓄电池作备用电源,且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20分钟;高度超过100米的高层建筑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30分钟。

四、消防电梯

电梯主要用于高层建筑中。消防电梯的用途在于火灾时供消防人员进行扑救高层建筑火灾用的。因为普通电梯在火灾时由于切断电源而停止使用,如果消防队员只靠攀登楼梯进行扑救,往往因体力不足和运送器材困难而贻误灭火战机,影响扑救火灾及抢救伤员工作,因此,高层建筑必须设有专用或兼用消防电梯。

(一)消防电梯的设置场所

下列高层建筑应设消防电梯:

1.一类公共建筑。

2.塔式住宅。

3.十二层及十二层以上的单元式住宅和通廊式住宅。

4.高度超过32米的其它二类公共建筑。

5.建筑高度超过32米且设有电梯的高层厂房及建筑高度超过32米的高层库房。

(二)高层建筑消防电梯设置数量的要求

1.当每层建筑面积不大于1500平方米时,应设一台。

2.当大于1500平方米但不大于4500平方米时,应设两台。

3.当大于4500平方米时,应设三台。

4.消防电梯可与客梯或工作电梯兼用,但应符合消防电梯的要求。

(三)消防电梯的设置要求

1.消防电梯间应设前室,前室的面积,居住建筑不应小于4.5平方米;公共建筑和工业建筑不应小于6平方米。当与防烟楼梯间合用前室时,居住建筑不应小于6平方米;公共建筑和工业建筑不应小于10平方米。

2.消防电梯井、机房与相邻其它电梯井、机房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小时的隔墙隔开,当在隔墙上开门时,应设甲级防火门。

3.消防电梯宜分别设在不同的防火分区内。

4.消防电梯间前室宜靠外墙设置,在首层应设直通室外的出口或经过长度不超过30米的通道通向室外。

5.消防电梯前室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或具有停滞功能的防火卷帘。但合用前室的门不能采用防火卷帘。

6.消防电梯的载重量不应小于800公斤。

7.消防电梯的行驶速度,应按从首层到顶层的运行时间不超过1分钟计算确定。

8.消防电梯轿厢的内部装修应采用不燃烧材料。

9.消防电梯的动力与控制电缆、电线应采用不燃烧材料。

10.消防电梯轿厢内应设专用电话,并应在首层设置供消防队员专用的操作按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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