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替代能源产业

关键词: 替代性

中国替代能源产业(通用8篇)

篇1:中国替代能源产业

一、协会简介: 中国能源环保产业协会简介

中国能源环保产业协会是由国内外新能源行业和环保行业相关企业共同联合发起,并由最具有研发资格和从事能源环保生产的企业与个人自愿结成,具有社团法人资格,协会业务上接受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保护部、建设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指导。协会下设专家委员会(合同能源管理专业委员会、地热专业委员会、热泵专业委员会、节能服务专业委员会),会员服务部、培训部、项目部、投融资服务中心,协会专家委员会是协会的咨询机构,具有较高的行业号召力和影响力。

协会优势:

1.会员单位遍及全国,具有新能源开发,技术创新坚实基础和雄厚实力

协会会员遍及全国各省、市、自治区,与全国各级能源环境科技研院所,大专院校,生产企业有密切的交往;同金融投资企业,资产评估单位也有广泛的联系,现与一批新型民营科研单位,能源环境技术交流、中介机构建立了互动信息,并在多年为生产企业服务中与众多企业建立充分信任的良好关系。

2.丰厚的社会资源

协会常务理事、理事中拥有一大批社会各界的中高级政要,大型知名企业等单位会员近500多家。还有港澳台地区的一批理事,形成致力于新能源环境科技创新的社会资源。协会拥有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一批国内一流的知名专家和学者。

3.部委领导同志多次到协会视察和指导工作,对协会的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二、协会章程

中国能源环保产业协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本团体的名称为中国能源环保产业协会(英文译名为:China Energy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Industry Association英文缩写“CEEPIA”)。

第二条 中国能源环保产业协会(以下简称本会)是全国新能源环保科技工作者和管理工作者及教育、科研、生产、经营等单位自愿结成并依法登记成立的全国性、学术性、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能源环保科技工作者的纽带,是发展我新能源环保科技创新的重要社会力量。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全行业与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和共同利益,反映企业的愿望和要求,加强企业与政府之间的沟通联系,推动会员单位之间、国际同行之间的合作与交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为提高新能源利用效率、发展节能型经济、建设节能型社会作出贡献。

第四条 本协会的组织原则是:入会自愿,退会自由;实行少数服从多数,全会服从本协会会员代表大会决议的民主集中制原则。

第五条 本协会的会址设在北京市。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会围绕能源环保及相关学科领域开展以下业务范围的活动:

(一)调查研究新能源行业经济运行、企业改革、技术进步、资产重组等方面的情况,根据政府制定的新能源行业发展规划、产业发展政策、技术政策、法律法规及行业改革与发展方向等为会员单位提供建议和服务;对与新能源发展有关的技术经济政策、贸易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贯彻进行跟踪研究,及时向政府部门反映新能源行业和企业的意见和要求。

(二)开展相关能源环境政策、法律、法规和技术咨询服务;

(三)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新能源经济与技术信息;跟踪了解国外同行的发展情况、国内外市场动态和技术进步趋势,进行市场预测预报,为会员单位、新能源行业、政府和社会提供信息服务。

(四)组织会员单位、新能源企业赴国外参观学习、交流及商务考察活动;为国内新能源企业开拓国外市场提供咨询服务。

(五)承办政府及有关部门在转变职能中委托、交办的各项工作和任务;

(六)组织展会、研讨会、论坛、培训等

(七)编辑内部资料和协会刊物,与出版社合作出版书籍。

第三章会员

第七条本会的会员分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两类,能源环保事业单位和其它社会组织可申请作为本团体的单位会员,能源环保系统热心于新能源科技的人士可申请作为本会的个人会员。

第八条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三)自愿从事或参与本会业务范围内的一项或几项活动;

(四)个人会员应该是在能源环保系统领域内具有一定影响的人士;

(五)单位会员应该是能源环保系统形象较好,有一定知名度的企事业单位和其它社会组织

第九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或其授权的机构讨论通过;

(三)由理事会或其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第十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会的活动;

(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会的决议;

(二)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和信息。

第十二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团体,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1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团体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第十三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本会终止事宜;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 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第十六条会员代表大会每届5 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2/3以上会员表决通过。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 年。

第十七条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 在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 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八条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执行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决定其他日常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理事会须有2/3 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 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 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一条本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会员代表大会或理事会选举产生,分别由会长1人、执行会长1人、副会长若干人组成、秘书长1人、常务理事若干人组成,常务理事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理事总人数的1/3;常务理事会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七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十项的职权。常务理事会对理事会负责。

第二十二条常务理事会须有2/3 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第二十三条常务理事会至少一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四条本会的会长、执行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政治素质好;

(二)在本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会长、执行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一般不超过70 岁,秘书长为专职;

(四)身体健康, 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的;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五条本会会长、执行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

第二十六条本会会长、执行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每届任期5年。会长、执行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原则上不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代表大会2/3 以上会员代表决通过方可任职。

第二十七条本会执行会长为本会法定负责人。本会法定负责人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负责人。

第二十八条本会会长、执行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常务理事会;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二十九条本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 组织实施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 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四)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聘用;

(五)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二十九条本会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捐赠;

(三)政府资助;

(四)在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条本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三十一条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二条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三条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 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四条本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五条本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接受理事会的财务检查。

第三十六条本会的资产,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七条本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八条对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三十九条本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生效。

第七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四十条本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向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第四十一条本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同意。

第四十二条本会终止前,须在有关部门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三条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纪律

第四十四条

第四十五条

第四十六条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七条

第四十八条

本会成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本会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依法办事、按章办事。本会成员必须十分珍惜和自觉维护本会信誉,勇于开拓,诚信办事,热情待人,树立良好形象。本会成员必须恪尽职守,廉洁奉公,不得利用职务便利谋取私利。本章程经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的理事会。

篇2:中国替代能源产业

一、会议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国家铁路局

主办单位:中国交通运输协会

承办单位:中国交通运输协会物流技术装备委员会

中国交通运输协会能源物流产业联盟(筹)

组织单位:北京中交企联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北京中交联合物流技术研究中心

支持单位: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中国钢铁工业协会

中国煤炭运销协会

邀请支持单位:交通运输部、国家能源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中国道路运输协会、中国铁道学会

二、会议主题:构建大基地、大通道,打造中国能源物流“升级版”

三、会议时间、地点:时间 2014年8月8日

地点:北京中国职工之家酒店

四、大会活动安排: 第一天上午:

(一)、中国交通运输协会能源物流产业联盟成立仪式暨第四届中国能源物流产业大会开幕式

1、联盟筹建组汇报筹建情况;

2、宣布“中国交通运输协会能源物流产业联盟”正式成立,领导揭牌仪式;

3、有关部委、局领导致辞、专家讲话;

4、宣读发起人单位名单;

5、推选联盟大会、理事会、秘书处领导机构成员;

6、通过联盟章程;

7、联盟成员战略合作签字仪式;

8、为联盟领导机构成员、高级顾问、专家颁发牌匾和聘书;

9、联盟未来工作规划及总结。

(二)大会政策论坛

1、专家解读、分析《2014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

2、能源领域处在大调整、大变革时期,能源技术和市场的变化趋势;

3、新形势下中国能源企业如何走出物流蓝海;

4、我国能源流通经济发展现状与趋势;

5、中国能源物流发展调研活动暨《中国能源物流发展报告》启动仪式。第一天下午:

(一)、中国煤炭物流企业家论坛(核心论坛)

1、专家解读2014年煤炭物流发展规划;

2、煤炭行业在“寒冬期”如何应对“煤炭资源税”;

3、如何打造煤炭品牌,提高煤炭企业竞争力;

4、煤炭大基地建设给煤炭企业带来的机遇;

5、推进煤炭物流信息化是破解我国煤炭物流成本高企的重要途径;

6、国家政策倾向支持煤炭的进口,煤炭国内外价差增大,煤炭物流企业如何寻求突破;

7、煤炭行业已经成熟,总量增速放缓,民营煤炭物流企业集中度将提升;

8、第三方煤炭物流企业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9、煤炭物流仓储基地及物流园区的规划建设与运营。(二)、中国国际LNG物流产业发展高峰论坛(核心论坛)

1、我国天然气能源与应用产业发展趋势分析;

2、我国天然气货运车辆发展趋势分析;

3、国家鼓励绿色物流行业及企业发展的政策解读;

4、绿色物流是物流企业获得核心竞争力的保证;

5、绿色物流是最大限度降低经营成本的必由之路;

6、新型环保运输车辆推动绿色物流发展;

7、如何推进新能源车辆改装的标准化;

8、构建绿色供应链体系是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需求;

9、如何建立装备企业与物流运输企业车辆应用体系的有效沟通渠道。第一天晚间:

第四届中国能源物流大奖颁奖盛典

中国能源物流产业大会财富晚宴 颁奖内容:

中国能源物流十大影响力人物

中国能源物流杰出贡献人物

中国能源物流最佳企业

中国能源物流示范基地

中国国际LNG物流运输大奖

中国国际LNG产业基地大奖 中国能源物流最佳技术装备大奖

物流管理及能源物流管理优秀论文奖

第二天上午:联盟核心成员座谈会暨《中国能源物流产业发展报告》专家座谈会。

第二天下午:参观考察。

五、会议参与对象:

1、国家、地方能源产业主管部门领导;

2、国内外能源有关企业领导、物流运输管理部(销售部)负责人;

3、从事煤炭、石油、化工、天然气、电力及钢铁等产业的物流、运输、仓储企业负责人,相关物流园区、物流中心、大件运输企业负责人;

4、国内外各大港口、码头、以及港区内装卸、物流、仓储、航运及货代企业负责人;

5、产品或技术广泛应用于能源物流的技术装备企业或解决方案提供商;

6、大宗散货和液体运输车辆、特种运输车辆、商用汽车企业,物料搬运机械企业、装卸机械及自动化系统提供商;

7、能源产业的物流、仓储、运输、分销相关的教学、科研、咨询单位的负责人;

8、业内专家、学者及资深人士和媒体等。

六、会议参与方式:

1、参会:会务费3000元/人(含会议费、资料费、餐饮费等)。

2、中国能源物流大奖评选宣传活动:请联系组委会索取相关奖项的推荐函及申报表格。

3、赞助支持和宣传:冠名赞助、协办单位、支持单位、晚宴赞助、企业专场活动申办和实物赞助商。具体赞助和回报方案请联系大会组委会商洽。

4、中国交协物流技术装备委会员或中国能源物流产业网网站宣传,请联系组委会商洽。

七、组委会联络方式:

箱:56clte@sina.com

篇3:中国替代能源产业

据预测, 中国为了应对能源需求激增将投入高达3.7万亿美元。2007年, 中国能源用量增加了8.4%, 而同期全球能源需求仅增长了2.4%。显然, 开发可替代能源不是基于环保考虑的一种奢侈品, 而是为自身提供充足能源所绝对必须的。美国能源基金会的杨富强认为, 如果中国仅使用传统能源, “它根本不能满足其人口的能源需求。”

因此, 可再生能源对于中国来说不是传统能源的替代物, 而是一种附加补充。中国多年来一直依靠煤和石油满足其不断增长的能源需求, 将来也必定会继续在相似的水平上使用煤和石油。目前煤占中国主要能源产出的76%, 石油为13%, 而可再生能源仅占8%。中国政府计划增加可再生能源所占的份额, 以保证能源产出的绝对量继续增长。

那么中国政府采取了哪些措施鼓励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呢?中国领导人, 不论是中央政府还是地方政府, 多年来一直都致力于解决能源需求增加的问题。开发可再生能源具有很大的挑战性, 因为利用可再生能源发电代价高昂, 而且发电量还不能在很大程度上取代传统能源。尽管困难重重, 中国政府还是下大决心, 将新能源开发纳入21世纪国家能源规划中,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2006年颁布的《可再生能源法》, 政府的目标雄心勃勃, 其中一项条款显示要求到2020年, 可再生能源将占中国能源总消耗的15%。

有了这样一个目标, 谁将最终引领中国的新能源开发呢?从资金和投资上看, 国家和私人都将发挥作用。但中国政府对新能源开发的投入令人吃惊。由于盈利性方面的挑战, 当前私人投资更集中于可再生能源技术的特定领域, 比如设备制造而非能源产出。结果是, 为了达到中央制定的目标, 国家投入一直占据主导地位。

巨额的现金储备

尽管西方人传统上一般不认为政府最有能力推动尖端技术创新, BP中国的首席亚洲经济师、可再生能源的一位领军专家张弛提到:中国政府拥有巨额现金储备支持可再生能源开发。这一举措不一定是由赢利性驱动, 也不一定有私营部门参与。他还说, 对不断亏损的中国国有能源企业的关注反映的是西方观点。他认为, 中国的公司必须被视为整个政府系统的一部分, 而不是单个的商业实体, 因为财务部总是在每年年底提供资金为各个亏损企业“平账”。结果是, 政府并不特别关心单个公司层面的持续亏损。

他还论述了中国有能力为可再生能源开发提供资金支持:“西方国家效率高, 但不一定出成效。在中国, 你不用担心效率 (或缺乏资金) ;你只需考虑成效。”因此, 中国政府可以投钱下大力气解决能源问题, 推动可再生能源开发。这种由政府引导的开发显然与西方国家的举措不同, 所以我们必须从一个不同角度理解中国面临的挑战。

中国的可再生能源政策着眼于三个领域:水力, 太阳能, 风力。从潜力上看, 中国水力能源的前景似乎无限美好。作为全球水电的领头羊, 中国广袤土地上流淌的大江大河是一个巨大的宝藏, 将决定其能源的未来。目前, 中国的水电占日益增长的电力消耗的23%, 仅次于煤电。作为一种前景广阔的“绿色能源”, 水力能源被分为两类:一类是小型水电站, 每年最多可发电25兆瓦;另一类是大型水电站, 如湖北的三峡大坝, 这是世界最大的水电站。

在中国, 小型水电站有43000多座, 遍布全国各地。这类电站的大量存在与电力传输系统的需要和国家的税收政策直接相关。尽管大型水电站可以产生大量电能, 但目前的电力传输系统无法有效地将电传到农村。因此, 中国政府通过税收优惠和放松银行信贷的方式促进农村地区小型水电站的发展。这种政策环境鼓励私营企业投资建小型水电站, 已成为这类电站建设的主要资金来源。一些合资企业, 如新疆玛纳斯河一号水电站工程就为像新疆天富热电公司和东京电力公司这样的私营企业建设小型水电站提供了机遇。

与此相对的是, 大型水电站虽然数量少, 却为中国提供了67.5%的水电。大型水电站的建设主要是由政府主导。依照张弛的说法, ”只有中国政府才有能力建设大型水电站, 因为只有政府才有让民众搬迁所必需的资源。”顺理成章的是, 大型水电站建设所需的资金也由政府提供。比如, 位于四川的35亿瓦的二滩水电站主要由三家政府部门提供资金。此外, 中国的几座大型水电站还借机按照京都议定书的规定向第三方出售减排量认证书 (CER) 。鉴于中国政府计划在2020年前至少建成13座大型水电站, 很清楚, 未来大型水电站在中国可再生能源开发进程中将独占鳌头。

为了实现2020年的目标, 专家估计大型水电站建设总共需要1278亿美元的投资, 小型水电站总共需要388亿美元的投资。对于大型水电站建设, 政府将不得不继续提供直接投资。对于小型水电站, 政府会鼓励私人投资。利用政府推动的多种形式筹资的办法对于减轻国家财政压力至关重要。鼓励地方发电的增长也将弥补当前中国电力传输系统的低效率。

尽管水电在发电量上占据领先地位, 太阳能则是增长率最快的清洁能源。在未来四年中, 太阳能产业预计以每年40%的速度增长。不过, 一些专家很快就注意到, 这种增长比开发其他清洁能源带来的利润少。摩根斯坦利研究部的肖恩·金认为, “太阳能产业的长期增长潜力将超过风能, 但回报却低一些。”

因此, 中国的太阳能尽管具有巨大的发展前景, 由于依赖政府补贴, 依然是不可持续的能源。目前太阳能发电的成本是每瓦3至4美元, 而传统煤电的大致成本仅为一美元。虽然面对成本方面的挑战, 投资者依然对中国的太阳能设备制造厂商充满信心。肖恩·金认为, “现在太阳能对投资者来说依然是清洁能源中最有前途的一个领域。”

充分反映其巨大潜力的是, 在过去五年里, 中国已有10家太阳能模组厂商上市。这些公司是中国太阳能产业发展的推动力, 在财务上也最成功。以2005年12月无锡尚德在纽约证交所公开募股为开端, 中国已有一批太阳能模组厂商在全球市场公开募股, 包括2006年的天合光能和2007年的英利集团。

除了赢利性方面的挑战, 太阳能的开发还面临其他一些困难。硅是模组制造中的关键原料, 而全球硅的供应又有限, 这就是当前太阳能利用面临的一个最大难题。因此, 硅片厂商面临着来自模组厂商要求降低成本, 提高效益的压力。肖恩·金认为太阳能产业将继续进步, 但必须依靠不断创新。他说:“通过新技术或提高效率来降低成本将在未来十年里继续催生新需求。”许多光电硅片厂商很可能将在这不可避免的技术革新中挣扎一番。

政府不仅在水电发展融资中发挥关键作用, 还承诺提供发展太阳能所需的大量资金。不断进行的技术革新意味着未来十五年里中国的太阳能产业预计总共需要559亿美元的投资。2007年, 中国国家发改委承诺将提供100亿元人民币 (约合14.6亿美元) 支持太阳能产业的发展。

随着中国对能源的需求不断增长, 国家和私人对太阳能设备制造的投入将进一步推动技术进步。对于私人投资者来说, 投资收益以及能否与国家电网连接将成为主要的障碍。尽管太阳能产业的发展困难重重, 而且需要政府不断补贴, 专家预计, 私人对太阳能设备制造的投资和国家资助的太阳能技术革新应会保持强劲的势头。

利用风能

尽管成本与石油和天然气这样的传统能源不相上下, 风能在中国仍被视为最有商业潜力的清洁能源。中国一直大力开发自身丰富的风力资源, 目前风电装机量位居亚洲第二, 世界第五。到2020年, 中国风电装机总量预计将达到1000亿瓦。如此飞速的发展主要得益于其丰富的风力资源, 坚实的技术基础, 但最关键的还是政府在其中扮演了重要角色。

中国政府为促进风力发电的继续发展颁布了几部法律。例如, 2006年出台的《可再生能源法》要求电网公司购买地方已注册发电厂所有可再生能源的产出, 这就为风电开拓了一个广阔的市场。各省政府也迅速行动, 将清洁能源目标中的风能发电量列入五年计划中, 这就确保了中国风电行业的持续发展。

在投资方面, 风电是可再生能源投资者的投资热点。到2020年, 风力发电预计需要911亿美元的总投资。目前, 对风力发电的投资由五大国有电力公司和与其相关联的私营部门主导。这些集团要面对几大挑战, 包括技术传输上的技术问题和政府定价的不可预测性。

国家和私人对风电投资的区别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各自对持续亏损的承受能力。对于许多与政府相关的投资集团, 蚀本开发风能是可行的, 因为它们很可能在今后5年到10年收回投资。中国的风电场让与政府相关的企业完成清洁能源指标并且确保了未来能源的生成。由于风力发电预计在2020年提供中国所需电量的10%, 这些国有投资者可以承受暂时的损失, 而着眼于未来最终盈利的许诺。不过对于大多数私人投资者来说, 投资开发风能的风险仍旧太高。

随着国有电力公司推动风力发电能量的不断增长, 涡轮制造业也正经历着一个繁荣期。就风电设备制造而言, 该领域的主导者是大型外资及合资企业, 这些企业都在中国建立了坚实的基地。随着中国对风电需求的猛增, 风力涡轮制造业正全速发展, 但依然供不应求。

同时, 中国本土的风力发电企业也在稳步发展。这些企业预计能提供比外国竞争者低1 0%到20%的有竞争力的价格。政府也在鼓励国内风力涡轮制造企业的发展。目前中国的政策目标是实现70%的风力涡轮国产化。因此, 基于中国的制造商依然最具有投资吸引力, 尽管私营企业参与的机会并不多, 同其他可再生能源技术一样, 中国政府将继续为风能开发提供动力。

不管私营企业是否参与, 中国政府有资金和决心推动对可再生能源的投资, 以达到2020年15%的可再生能源消耗指标。随着其他国家不得不承认中国巨大的能源需求及其相应举措, 值得注意的是, 西方人用于分析能源产业和能源公司的经济框架可能不适用于中国。中国政府优先考虑的许多问题取决于能源危机的解决, 其中包括中国的能源需求, 社会稳定以及环境问题。因此, 中国政府将继续推动可再生能源开发日程, 以使可再生能源占到能源总消耗的相当比重。

随着中国继续作为全球经济增长的动力房, 其对可再生能源的巨额投入为可再生能源技术的发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虽然这些举措大多从现实出发而非出于环保的考虑, 然而, 未来几十年对可再生能源的投资, 不论是国家投资还是私人投资, 应该能给全世界带来好处。中国可再生能源的前途是光明的, 主要由于它是必需品, 而非替代品。

篇4:中国替代能源产业

中国替代性能源公司受益于由国内安装以及外国出口带来的市场增长。中国生产的许多太阳能光伏产品出口到美国和欧洲。风力涡轮机产品得以在国内安装并出口到世界各国。本文以确保持续的海外出口市场为目标,探讨国内替代性能源业的专利保护及相关商业决策。

涉及替代性能源技术的近期美国专利诉讼

在强制执行一项美国专利时,专利所有人可选择在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或美国地方法院提起诉讼。为了快速解决专利侵权纠纷,美国专利所有人越来越倾向求助于国际贸易委员会所负责的“第337条调查”。如果一项进口美国的产品被判定侵犯了有效的美国专利,并且原告可证明“国内行业”受到该产品的影响,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将把该产品排除出美国。因此,中国替代性能源公司在向美国出口其产品前应当考虑近期国际贸易委员会的专利诉讼。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专利侵权诉讼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有权阻止侵犯美国知识产权的产品进口。近期涉及替代性能源技术的“第337条调查”的例子是关于可变速风力涡轮机及其部件的案例(Inv. No.337-TA-641)。2008年,General Electric Co.(通用电气公司)针对Mitsubishi Heavy Industries Ltd. (三菱重工业有限公司)提起了第337条诉讼,指控Mitsubishi(三菱)涉及侵犯其风力涡轮机技术的数项专利。

另一个例子涉及整合式太阳能发电系统及其部件(Inv.No.337-TA-811),在该案中,Westinghouse Solar Inc.,一家美国光能系统的制造商及经销商,就其“即插即用”太阳板安装设计提出诉讼。Westinghouse指控被告Zep Solar Inc.和Canadian Solar Inc.的一些产品设计侵犯了原告持有的两项美国专利。根据起诉,被告通过一家中国制造商生产了被指控侵权的产品。Westinghouse后来寻求追加Yingli Green Energy Americas,Inc.(英利绿色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为被告。在另一项相关的诉讼中,即Zep Solar,Inc.诉 Westinghouse Solar,Inc.,编号3:11-cv-03800 (加利福尼亚北部地方法院)一案中,Zep Solar及其专利被许可人,Trina Solar,Inc.和常州天合光能有限公司于2011年在加利福尼亚北部地方法院,针对Westinghouse提出了确认判决之诉,请求法院宣告其产品并未有专利侵权。

在被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调查时的进攻及防御战略

中国公司应当知悉“第337条调查”的进攻型及防御型诉讼的要素。当被告在针对侵权指控进行抗辩时,除了非侵权或无效主张外,被告可以攻击起诉人证据不足,未能达到“国内产业”身份的要求。依据美国法典第19编第1337(a)(3)款,公司可以通过对制造设施的重大投资,大量招聘员工或大量投入资本或对美国专利开发的大幅投资从而证明其“国内产业”的身分。

非美国公司可通过其获取美国专利许可的活动来满足“国内产业”身份的要求。在此情况下,被许可人应在美国针对被许可产品投入大量的劳工和资本。另外,正如Zep Solar一案,如果一家外国公司预计某美国专利所有人将于近期对其提起诉讼,该公司可以原告身份,在美国地区法院提出确认判决之诉讼。确认判决的原告在提出先发制人式诉讼时,应慎选适当的地区法院为审判地点。

战略性专利要素

对于新开发的替代性能源技术,中国公司应在美国和欧洲这样的大市场中取得其创新技术的专利保护。商业决策应同公司的专利战略相互协调。在美国,此类专利只要符合其专利商标局的绿色能源技术项目的标准,便能加速审查过程;因此可以享受美国专利的快速通道。周全的专利组合不仅仅可以为中国公司提供最大范围的知识产权保护,而且能够促进市场的公平竞争与诉讼和解。

在将产品出口到美国前,公司应同合格的美国律师合作进行产品可实施性分析,以避免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律师还可以提出可行的专利回避设计方案,以避免可能的侵权诉讼并确保产品更安全地进入美国市场。

在进入美国市场前,建议进行适当的回避研究。此外,积极的获得对创新技术的专利保护可阻止第三方诉讼。展望未来,中国替代性能源公司在避开他人既有专利权利的同时,应当建设自己的专利资产,以维持市场优势。

林艺思现任美国飞翰律师事务所上海代表处的创始管理合伙人。林律师在专利法领域执业广泛,包括诉讼、申请、许可、出具法律意见、尽职调查和专利组合管理。她在复杂案件中代表许多亚洲,欧洲和美国的跨国企业处理专利问题。

林律师经常就美国知识产权的申办与执行问题在各国举行讲座和发表文章。她担任Finnegan月刊Last Month at the Federal Circuit的主编,该刊每月向全球订阅者发行。林律师曾担任霍华德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主讲专利法和公共政策高级课程长达六年。她于2010年开始,在中国人民大学和上海交通大学为研究生教授新的知识产权课程。林律师曾担任联邦巡回上诉法院法官Randall R. Rader的法务助理。她于2005年荣获全国美籍亚太裔律师协会(National Asian Pacific American Bar Association)“40岁以下最佳律师”(Best Lawyers Under 40)奖。

篇5:中国替代能源产业

【摘要】:文中介绍了新能源,通过对新能源发展的现状及趋势分析,提出了新能源行业整体策略建议。

【关键词】:新能源,发展,现状,趋势

新能源是指在新技术基础上,系统地开发利用的可再生能源。包括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核聚变能、水能和海洋能等。中国风电资源主要是在东北、西北和内蒙古等地区,煤电资源主要在黑龙江、山西、内蒙古和甘肃西北等地。水电资源主要集中在西南地区,川渝云贵以及两湖两广地区。但是电力消费的中心却是在沿海地区,所以说我国能源的产生地区和电力消费中心是不匹配的,这对电网搭设和能源的利用都具有一定的考验。

一、中国经济整体概况

1.中国经济现状

目前世界经济危机并没有改变中国高速经济增长的趋势。中国未来经济依然表现为高储蓄、高投资、高资本与高速度,如表1所示。对于中国经济的分析,主要从出口、房地产、内需三个部分剖析,这三个部分被称为中国的三驾马车,同时日益和国外接轨是中国经济的主流趋势。产业的发展是一个平滑增长的过程,它和消费能力、需求能力紧密相关。产业弥补式的增长特性使得在对待一个产业时需要有收放自如的控制力,不能过分的打压。但是中国经济增长轨迹的变化将被缓慢启动,调整的模式具有明显的需求先导型、产业内部深化等特点。此外,中国经济将步入一个较长时期的“次高速经济增长时期”,人们原来所想象的各种增长模式大转变并非想象得那么迅猛。

2.重点关注的新兴战略产业领域

1)新能源领域:重点关注的对象包括水电、核电、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沼气发电、地热利用、煤的洁净利用、和新能源汽车等。此外,核电重大专项、大型油气田和煤层气开发、大型先进压水堆及高温气冷堆核电站也颇受关注。

2)新材料领域:重点关注的对象包括微电子和光电子材料和器件、新型功能材料、高性能结构材料、纳米材料和器件。

3)信息通信领域:重点关注的对象包括传感网、物联网,集成电路、平板显示、软件和信息服务,核心电子器件、高端通用芯片及基础软件产品,新一代宽带无线移动通信网,极大规模集成电路制造装备和成套工艺等专项。

4)生命科学领域:关注的对象包括转基因育种、干细胞研究,生物医药、生物育种,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重大新药创新、重大传染病防治。

二、新能源分类与特征

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审定公布新能源定义为:在新技术基础上,系统地开发利用的可再生能源。如核能、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氢能等。具体来说,包括了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核聚变能、水能和海洋能以及由可再生能源衍生出来的生物燃料和氢所产生的能量。所以概括的说新能源的两个重要的特点就是新技术和可再生。

世界新能源的分类可以分为三类:传统生物质能,大中型水电和新可再生能源。其中新可再生能源具体包括小水电、太阳能、风能、现代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潮汐能)。据ICTresearch研究分析表明,未来的新能源有:波能、可燃冰、煤层气、微生物、第四代核能源等能源。

三、新能源行业发展现状

国际能源署(IEA)对2000年~2030年国际电力的需求进行了研究,研究表明,来自可再生能源的发电总量年平均增长速度将最快。IEA的研究认为,在未来30年内非水利的可再生能源发电将比其他任何燃料的发电都要增长得快,年增长速度近6%,在2000~2030年间其总发电量将增加5倍,到2030年,它将提供世界总电力的4.4%。ICTresearch认为,IEA的研究过于保守,到2030年,可再生能源发电至少应占世界总电力的10%以上,要翻10~15倍。

1.中国新能源市场特征

中国风电资源主要是在东北、西北和内蒙古等地区,煤电资源主要在黑龙江、山西、内蒙古和甘肃西北等地。水电资源主要集中在西南地区,川渝云贵以及两湖两广地区。但是电力消费的中心却是在沿海地区,所以说我国能源的产生地区和电力消费中心是不匹配的,这对电网搭设和能源的利用都具有一定的考验。

2.中国新能源市场现状

1)光伏:市场短期的阴霾不掩长期灿烂,光伏辅料的国产化机会备受关注。光伏行业正在经历因产能扩张增速远大于需求增速而导致的供给过剩,全产业链面临价格下跌、利润水平下降的压力。ICTresearch认为短期内,从组件、电池片、硅片到多晶硅均面临利润被压缩的压力;但长期看终端价格的下降有利于更早实现光伏平价上网,ICTresearch维持行业长期高景气的判断。

2)风电:行业整合加剧,行业龙头优势将愈加凸显,关注风机材料国产化的蓝海市场。短期供给过剩导致的全行业价格下行压力仍将持续。政策面对于风电制造业门槛的抬高和行业规范化治理的重视,将有利于风电行业走出无序竞争,提升行业集中度,未来行业将呈现强者恒强态势。

3)核电:安全风险巨大,等待政策明朗。由于日本核电事故造成的深远影响,各国相继出台政策计划逐步退役核电站;国内政策并未改变目前的核电建设规划,但建设进度可能放缓,未来审批标准将愈见严格。

4)新型电池:新能源汽车和储能市场的量产启动可期,关注电池材料商的业绩释放。政策方面目前以示范运营先行,ICTresearch认为地方政府的扶持力度已经为新能源汽车运营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充电/换电模式并行,为新能源汽车运营提供了必要的硬件设施。

四、细分产品详细分析

1.世界光伏市场发展历程

在能源紧缺、节能减排的格局下,太阳能的安全、无污染和资源无限等优良属性注定了太阳能必将成为人类的终极能源。光伏行业在政策扶持、成本下降、能源优势三大因素的引导下将长期高速发展。如图1所示。

2.中国与世界光伏市场规模现状

如图

2、图3所示,中国2015年光伏装机量要达到10GW,这是因为中国政府对日本地震十分重视,重新检讨了能源结构,把新能源(PV)看做了重点。除了ICTresearch传统意义上要求光伏组件价格下降以便在有限的财政补贴内最大限度的推动光伏发展外,另外一个因素是电网建设。这主要是要解决长距离输送的问题,就是电网的建设(电网的覆盖范围要包含新疆、内蒙等)和输电成本的下降(主要包含超高压输电和直流输电等技术的突破)。随着今后国家输电网络的完善,给西北地区大规模光伏电站建设打下基础。但是,2011年多晶硅、硅片附加值、电池片附加值、组件附加值等各光伏产业链走势低位盘整。

3.光伏市场主要驱动因素及博弈方式

2011年8月1日,发改委网站正式发布非招标光伏项目实施统一上网电价。发改委将根据投资成本变化、技术进步情况等因素适时调整。如图4所示。2011年8月12日,中国资源综合利用协会可再生能源专委会在京发布《中国光伏发电平价上网路线图》。《路线图》分析,按照以下假设:2009年光伏上网电价为1.5元/kWh,以后每年下降8%;火电上网电价以后每年上涨6%。则到2014年,中国工商业用电价格首先超过光伏发电上网电价,率先实现“平价上网”。

4.光伏市场的细分产品现状

光伏逆变器是光伏系统核心功率调节组件,占整个并网光伏系统成本的10%~15%,具有较高的技术含量。目前全球逆变器市场主要被SMA所控制,市场份额高达40%以上;KACO,FRONIUS,SIEMENS等第二梯队厂商占据了全球约30%的份额。目前,国内光伏逆变器生产企业处在成长阶段,发展潜力很大,但行业集中度高,进入难度大。

5.风电市场现状及分析

中国风电装机容量在经历了从2006至2009年连续4年翻倍成长后,2010年新增风电装机容量为1892万kW,再创历史新高,如图7所示。中国风能市场在未来几年行业增速将会下降,出现风机产能过剩严重的局面,风电采购电价补贴也将取消。ICTresearch预计从2012年开始,中国风电建设速度进入稳定增长期。

6.新型电池市场的细分产品现状

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工作开展两年多以来,示范推广已初具规模。截至目前,25个试点城市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总保有量超过1万辆,其中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超过1千辆,建成充/换电站近100座,充电桩4500多个,示范运行总里程超过33000万公里。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工作任务艰巨,还有较大的挑战,需要加强协作,共同推进。

2011年,国内锂离子电池的累计产量达到约22亿只,同比增长22%;镍氢、镍镉等碱性二次电池的累计产量为约5.8亿只,同比增长20%,铅酸蓄电池累计产量为12000万千伏安时,同比增长9%。从单月的情况来看,锂离子电池产量增速从高位逐步回落;镍氢、镍镉等碱性二次电池月产量增速触底反弹。铅酸电池的月产增速呈下降态势。

动力电池市场的放量仍需等待。对于市场最为关注的动力电池市场,ICTresearch认为前景不容质疑,但其放量启动的时点应该2013年左右。目前新能源汽车的发展正处在基础设施的完善、相关标准的确定和商业模式的确定等阶段,相关利益集团之间的博弈和定位的过程还都没结束。因此其真正启动拐点的到来仍需要一定的时间。对于空间同样广阔的储能市场,ICTresearch认为其发展时点应该在动力电池大规模应用之后,目前受制于高成本而难给行业带来实质影响。

五、行业整体策略建议

在面对这样一个潜力巨大的市场,新能源的产品厂商较多,种类较多,技术发展也比较快,所以竞争会比较激烈。因此,如何把握客户的需求,如何应对来自国际市场的金融压力,怎样去寻求更好的合作伙伴,怎样保持成本领先,技术领先,并具有环保优势等,这些问题都是我们应该深思熟虑的方面,解决这些问题,才能领跑新能源这个行业。

参考文献

[1] 新能源技术的发展及应用.马重芳,大众用电,2007.[2] 中国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报告.化学工业出版社.2012.悠悠期刊 :http:///

篇6:中国替代能源产业

巨型涡轮机如森林一般矗立于北海,太阳能屋顶照亮了美国纽约市,海浪驱动生成的能量源源不断输入电网,替代能源在20不断展现其巨大的潜力。虽然全球经济陷入低迷,但人们对可再生能源市场的信心毫不动摇,不过这一市场仍需要快速增长,才有实力改变气候变化的整体状况。

根据今年夏天进行的一项民意调查,超过60%的美国人认为降低对外国能源的依赖程度、在能源部门创造新的就业机会、保护环境免遭能源开发负面影响“非常重要”。而公众对特定能源提议感兴趣,促使政府加强对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力度,同时对二氧化碳和其他温室气体排放实施了严格限制。

篇7:中国替代能源产业

政策深度调研报告

▄ 核心内容提要

【出版日期】2017年4月 【报告编号】

【交付方式】Email电子版/特快专递

【价

格】纸介版:7000元

电子版:7200元

纸介+电子:7500元

▄ 报告目录

第一章 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规范管理政策

第一节、新能源汽车行业管理政策体系

第二节、新能源汽车产业投资准入政策

一、新建纯电动乘用车企业管理规定

二、新建纯电动车企业投资门槛降低

三、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

四、新能源车企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解读

第三节、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管理政策

一、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

二、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

三、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

四、铅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15年本)

第四节、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政策

一、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渐趋规范

二、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技术政策

三、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

四、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公告办法

第五节、新能源汽车行业技术标准及规范政策

一、电动汽车标准体系基本建立

二、电动客车安全技术条件规范

三、电动汽车充电接口及通信协议新国标

四、电动汽车远程服务与管理系统技术规范 第二章 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推广应用政策

第一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政策综述

第二节、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二、加快充电设施建设

三、积极引导企业创新商业模式

四、推动公共服务领域率先推广应用

五、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

六、坚决破除地方保护

七、加强技术创新和产品质量监管

八、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第三节、加快新能源汽车在交通运输行业推广应用

一、总体要求

二、主要任务

三、保障措施

第四节、进一步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安全监管

一、新能源车企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二、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切实做好安全监管

三、行业组织充分发挥自律和支撑作用

第五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

一、第1批

二、第2批

三、第3批

四、第4批

第三章 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财税补贴政策

第一节、中国新能源汽车行业税收优惠政策

一、新能源汽车税收优惠政策综述

二、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

三、新能源车船车船税优惠政策

第二节、中国新能源汽车推广财政补贴政策

一、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政策

二、新能源汽车推广补贴政策调整

三、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标准

四、新能源汽车推广补贴政策调整效应

五、完善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政策

第三节、中国新能源汽车企业骗补事件解读

一、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骗补事件追溯

二、工信部处罚新能源汽车“骗补”企业

三、骗补事件扰乱新能源汽车行业秩序

四、新能源车企骗补调查的市场效应

五、新能源车企骗补调查的政策效应

六、严惩骗补行为规范产业健康发展

第四节、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补贴政策未来走向

一、政府视角

二、企业视角

三、行业视角

第四章 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配套设施政策

第一节、新能源汽车基础设施政策综述

第二节、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二、加大建设力度

三、完善服务体系

四、强化支撑保障

五、做好组织实施

第三节、加强城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规划建设工作的通知

一、充分认识加快充电设施建设的意义

二、明确重点任务和工作目标

三、加大充电设施规划建设力度

四、主要保障措施

第四节、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相关政策

一、加快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二、居民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示范文本

三、居民区充电基础设施安装指南

第五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奖励政策

一、奖补对象

二、奖补条件

三、奖补方式和标准

四、奖补资金使用范围

五、资金申请和下达

六、监督管理

第六节、2020年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目标

一、总体目标

二、分区域建设目标

三、分场所建设目标

第五章 部分地方政府新能源汽车产业扶持政策

第一节、北京市

一、北京电动汽车推广应用行动

二、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办法

三、北京市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

四、北京充电基础设施规划目标

第二节、上海市

一、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暂行办法

二、促进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业发展意见

三、上海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标准

四、上海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目标

第三节、河北省

一、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措施

二、新能源汽车产业十三五规划目标

三、新能源汽车产业十三五发展重点

第四节、山东省

一、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

二、新能源城市公交汽车示范推广补贴

三、“十三五”充电基础设施规划目标

第五节、江苏省

一、总体要求

二、推广目标

三、工作举措

四、保障措施

第六节、安徽省

一、总体要求

二、总体目标

三、主要任务

四、保障措施

第七节、广东省

一、总体要求

二、加快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

三、推动公共服务领域率先推广应用

四、积极引导企业创新商业模式

五、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

六、坚决破除地方保护

七、加强技术创新和产品质量监管

八、加强组织领导

第八节、云南省

一、加快产业发展

二、充电设施建设

三、推广应用

第六章 新能源汽车产业“十三五”政策导向

第一节、新能源汽车产业未来政策方向

一、新能源汽车碳配额政策有望推广

二、燃油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

三、政府扶持将侧重于社会公共政策

四、新能源车电池领域外资准入放松

五、政府主导逐步让位于市场主导

第二节、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

一、发展现状及面临的形势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三、技术路线和主要目标

四、主要任务

五、保障措施

六、规划实施

第三节、中国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技术路线图

一、总体目标

二、节能汽车技术路线图

三、纯电动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路线图

四、氢燃料电池汽车技术路线图

五、智能网联汽车关键技术路线图

六、汽车制造技术路线图

七、汽车动力电池技术路线图

八、汽车轻量化技术路线图

▄ 公司简介

中宏经略是一家专业的产业经济研究与产业战略咨询机构。成立多年来,我们一直聚焦在“产业研究”领域,是一家既有深厚的产业研究背景,又只专注于产业咨询的专业公司。我们针对企业单位、政府组织和金融机构,提供产业研究、产业规划、投资分析、项目可行性评估、商业计划书、市场调研、IPO咨询、商业数据等咨询类产品与服务,累计服务过近10000家国内外知名企业;并成为数十家世界500强企业长期的信息咨询产品供应商。

公司致力于为各行业提供最全最新的深度研究报告,提供客观、理性、简便的决策参考,提供降低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的有效工具,也是一个帮助咨询行业人员交流成果、交流报告、交流观点、交流经验的平台。依托于各行业协会、政府机构独特的资源优势,致力于发展中国机械电子、电力家电、能源矿产、钢铁冶金、嵌入式软件纺织、食品烟酒、医药保健、石油化工、建筑房产、建材家具、轻工纸业、出版传媒、交通物流、IT通讯、零售服务等行业信息咨询、市场研究的专业服务机构。经过中宏经略咨询团队不懈的努力,已形成了完整的数据采集、研究、加工、编辑、咨询服务体系。能够为客户提供工业领域各行业信

息咨询及市场研究、用户调查、数据采集等多项服务。同时可以根据企业用户提出的要求进行专项定制课题服务。服务对象涵盖机械、汽车、纺织、化工、轻工、冶金、建筑、建材、电力、医药等几十个行业。

我们的优势

强大的数据资源:中宏经略依托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信息中心系统丰富的数据资源,建成了独具特色和覆盖全面的产业监测体系。经十年构建完成完整的产业经济数据库系统(含30类大行业,1000多类子行业,5000多细分产品),我们的优势来自于持续多年对细分产业市场的监测与跟踪以及全面的实地调研能力。

行业覆盖范围广:入选行业普遍具有市场前景好、行业竞争激烈和企业重组频繁等特征。我们在对行业进行综合分析的同时,还对其中重要的细分行业或产品进行单独分析。其信息量大,实用性强是任何同类产品难以企及的。

内容全面、数据直观:报告以本最新数据的实证描述为基础,全面、深入、细致地分析各行业的市场供求、进出口形势、投资状况、发展趋势和政策取向以及主要企业的运营状况,提出富有见地的判断和投资建议;在形式上,报告以丰富的数据和图表为主,突出文章的可读性和可视性。报告附加了与行业相关的数据、政策法规目录、主要企业信息及行业的大事记等,为业界人士提供了一幅生动的行业全景图。

深入的洞察力和预见力:我们不仅研究国内市场,对国际市场也一直在进行职业的观察和分析,因此我们更能洞察这些行业今后的发展方向、行业竞争格局的演变趋势以及技术标准、市场规模、潜在问题与行业发展的症结所在。我们有多位专家的智慧宝库为您提供决策的洞察这些行业今后的发展方向、行业竞争格局的演变趋势以及技术标准、市场规模、潜在问题与行业发展的症结所在。

有创造力和建设意义的对策建议:我们不仅研究国内市场,对国际市场也一直在进行职业的观察和分析,因此我们更能洞察这些行业今后的发展方向、行业竞争格局的演变趋势以及技术标准、市场规模、潜在问题与行业发展的症结所在。我们行业专家的智慧宝库为您提供决策的洞察这些行业今后的发展方向、行业竞争格局的演变趋势以及技术标准、市场规模、潜在问题与行业发展的症结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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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大健康产业系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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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城市规划系列研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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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2021年中国城市综合体开发模式深度调研及开发战略分析报告》 《2017-2021年中国城市园林绿化行业发展前景预测及投资咨询报告》

9、现代服务业系列报告

《2017-2021年中国民营医院运营前景预测及投资分析报告》 《2017-2020年中国婚庆产业发展预测及投资咨询报告》

篇8:中国替代能源产业

本刊讯:页岩气是指储存于岩石结构中的天然气, 其被视作可能改变世界能源版图的替代能源。当前一场页岩气革命正以美国为中心波及全球, 中国拥有全球最大的页岩气储备。据五大电力集团 (华能集团、大唐集团、华电集团、国电集团和中国电力投资集团) 的消息人士透露, 相比三大石油巨头, 长期苦于上游资源过少的五大电力集团对页岩气相当热衷。拥有全球最大页岩气资源储备的中国, 9月10日揭开了第二轮页岩气招标的序幕。如果不出意外, 在第二轮招标之中, 电力企业将斩获颇多。

目前页岩气开采技术最为成熟的是美国, 页岩气的发展也带来了天然气革命, 不仅拉低了天然气价格, 还降低了电力价格。此轮页岩气第二轮投标, 外国的技术同样受到欢迎。国土资源部文件显示, 其允许外资企业以合资企业的方式进入, 不过合资企业必须是中方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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