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简化核算(精选七篇)
简化核算 篇1
面临着企业经营活动内容的庞大, 实际业务的繁杂, 学习会计核算困难, 掌握会计核算更难。在《会计核算速成》[1]投资活动章节中, 以“人工智能学”理论作为指导, 以决策论作为研究方法对于各类投资活动的经济业务的决策逻辑进行了阐述, 说明了它们各自的决策判断方法, 比较系统地介绍了其经济业务编制会计分录的决策方法。为了使投资活动的会计核算判断决策方法的使用更加方便, 使之与企业的日常业务更紧密地联系, 尽力使其发挥更高效的作用, 对投资活动进行有条理的梳理并简化, 让会计核算判断决策方法的使用更方便, 提高会计人员编制会计分录的速度以及帮助初学者对其会计核算进行更快、更有效地学习。
2分析改进
本文通过实地对比中小企业投资活动业务核算的调查, 发现《会计核算速成》第七章对投资业务的核算过于严格, 因此, 我们对其进行分析改进, 简化其决策判断导航图, 对其会计核算判断决策的逻辑分析进行简化, 省略不必要的会计核算步骤, 以直观、明了的形式展现出来, 最终把投资业务中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和投资性房地产的核算问题整理归纳, 总结出一个简明且完整的核算体系, 建立了一种具有逻辑性的推理方法, 得到会计核算判断条理, 简化判断过程, 提高会计人员核算的能力和速度, 经过整理这些核算的决策方法归类为图1。
3改进后的分录汇总表
根据上面归纳的决策判断导航图, 以对应的分录序号编制了下面的投资活动核算分录汇总表 (表1) , 并对每笔业务附有说明, 使企业会计工作人员在处理众多企业投资性经济业务时, 可以摆脱核算的繁琐性, 使得会计信息更具时效性, 会计人员的工作也更有效率, 从而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让初学者系统清晰地掌握会计核算。
参考文献
关于产品成本核算:简化财务管理 篇2
成本核算是企业管理和财务核算中最重要,也是最复杂的问题之一,
一、中小企业的管理特点决定其适用简易的成本核算方法
中小型企业由于由于受到规模、财力和人力的限制,企业内部牵制制度、稽核制度、计量验收制度、财务清查制度、成本核算制度、财务收支审批制度等基本制度一般不完整,不系统,会计基础工作薄弱,会计信息数据采集不准确。
中小企业的这些特点决定了他们应对成本核算方法进行简化,使成本核算方法能适应其管理现实的需要;也同时决定了他们多数应使用的是实际成本法,而做不到使用标准成本法或作业成本法。
二、核算方法的选择
无论什么工业企业,无论什么生产类型的产品,也不论管理要求如何,最终都必须按照产品品种算出产品成本。按产品品种计算成本,是产品成本计算最一般、最起码的要求,品种法是最基本的成本计算方法。若有需要或管理上是按订单生产,可使用分批法。
三、相关科目设置及核算思路
1.不再分别设置基本生产成本和辅助生产成本两个科目,将其合并为一个生产成本科目,不按产品设明细帐,直接设原材料、工资及福利费、电力(燃料动力)、制造费用等几个二级明细科目对大项费用进行归集。
2.因中小企业车间划分不明显或虽明显但传递手续不完善,制造费用科目不按车间设明细帐,直接设机物料、修理费、折旧等几个二级明细科目对车间费用进行归集。
3.原材料范围。在满足需要的前提下,只把产品构成比例较大的几种做为原材料,这样即能减少工作量,又因非主要原材料提前进入了成本,可起到一点避税作用。
4.对车间月末已领未用的原材料,酌情处理:若价值较低,归入当月即可;若价值较高,算入下月(假退料)。
5.废品损失只在管理上做处理,不单独做成本核算。
6.若管理上或生产工艺上非常有必要,设自制半成品科目。否则不设。
7.不设在产品科目。生产成本科目月末余额即为其成本(分配方法见下)。
8.不设低值易耗品科目,直接记入制造费用---机物料或修理费明细科目,同时设备查帐以备管理需要;若需要设,亦采用一次摊销法,入帐同时即进行分配,
9.关于折旧,建议按税法规定的年限计算,可省去纳税调整的辛苦。税法没有明确规定的,再参考财务制度的规定。
10.对于在产品构成中所占比重较小且数量众多的存货建议采用实地盘存制计算每月实际消耗量。
四、日常工作及成本资料的取得
(一)、日常
1、成本计算离不开仓库和车间等单据的传递、归集、整理等,这就需要企业起码有相应的管理制度。如库房管理制度,生产
2、生产过程中的各种记录、生产通知单、领料单、入库单等资料要及时转交会计部门。
3、.日常发生的与生产有关的费用归入生产成本或制造费用科目。
(二)月底
1.计提折旧,结转制造费用科目到生产成本科目。
2.取得原材料库月报表,先比对已入财务帐原材料与库房所报购入数量是否有出入,若有应属发票未到者,要估价入帐。原材料发出采用加权平均法。
3.取得工资相关资料,计提工资及福利费。
4.由生产车间相关部门提供各工序在产品数量及完工程度。
五、成本费用分配方法
(一)、原则:
1.分配方法要符合企业自身的生产技术条件,要能体现受益原则。
2.分配标准的选择原则强调所选择的标准与待分配的费用之间有一定联系,并且容易取得。
3.能分清受益对象的直接记入,分不清的按一定标准记入。
(二)、
1、能直接归属到某产品的原材料等大项费用直接归入相应产品。 2、其它成本费用一律采用产值比例法分配,即按各产品的产值占总产值的比例进行分配,在产品按约当产量计算产值参与分配。
六、个人对此法的评价
1.核算基本准确,能满足成本分析的需要,但不够精确。
2.产品约当产量估计不够准确,这也是成本核算中的通病,没法。
3.产值比例法未见哪本会计著作上有记载,感觉没有理论依据,适用范围也不太广,主要适用于已做过详细成本核算、产品的生产工艺和产品结构及所耗原材料大致相同的企业。不过我认为其有一定的科学性,虽然其同工时比例法、工资比例法、材料比例法原理不一样,效果却相近。
七、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正常性停工与非正常停工
2.委托加工问题(互相多重委托)
3.生产研发耗用问题
浅析持有至到期投资核算的简化 篇3
持有至到期投资, 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 且企业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一) 取得持有至到期投资
取得投资时的会计分录为:借记:“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 (面值) ”、“应收利息 (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 (倒挤差额, 也可能在贷方) ”;贷记:“银行存款”等。
(二) 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利息
对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的计算, 主要是熟练掌握持有至到期投资摊余成本的计算。 (重点) 期末摊余成本=期初摊余成本+投资收益-现金流入-已收回的本金-已发生的减值损失。投资收益 (即实际的利息) =期初摊余成本×实际利率。实际利率:采用某一折现率将该债券未来的现金流量折算成现值, 恰好等于债券最初的摊余成本, 则该折现率即为实际利率。实际上就相当于已知未来现金流量以及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求折现率。现金流入 (即应收利息) =债券面值×票面利率。
(三) 出售持有至到期投资
出售持有至到期投资时其会计分录为:借记“银行存款”等, 贷记“持有至到期投资 (成本、利息调整明细科目余额) ”、投资收益 (差额, 也可能在借方) 。
二、持有至到期投资会计核算的简化
持有至到期投资有关会计处理的重点和难点在于摊余成本的计算, 摊余成本的计算公式很复杂, 并且不易理解, 下面笔者举例介绍一种简单易行的方法。
(一) 折价发行
当债券的发行价格小于票面价值时, 即为折价发行。在折价发行方式下, 投资者每期末的现金流入 (即应收利息) 比投资收益 (即实际的利息) 少, 少收到的利息视为新增的投资额, 所以, 投资者持有债券实际占用资金额在逐年增加。
现金流入 (即应收利息) =债券面值×票面利率,
投资收益 (即实际的利息) =持有债券实际占用资金额 (逐年增加) ×实际利率
[例1]2007年1月1日, 甲公司支付价款961万元 (含交易费用) , 从活跃市场上购入乙公司5年期债券, 面值1100万元, 票面利率3%, 按年支付利息 (每年33万元) , 本金最后一次支付。实际利率6%, 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 公司依据该债券情况和自身运用资金方面的安排决定将该债券归为持有至到期投资。 (单位:万元, 下同)
(1) 2007年1月1日, 购入债券。
(2) 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利息。2007年, 甲公司持有债券实际占用资金额为961万元, 实际利率6%。
投资收益 (即实际的利息) =961×6%=57.66
现金流入 (即应收利息) =1100×3%=33,
两者的差额24.66 (57.66-33=24.66) 即为调整的利息。
2007年12月31日, 确认并收到利息收入。
2008年, 甲公司持有债券实际占用资金额增加到985.66 (961+24.66) 万元 (乙公司少支付的利息24.66万元视为甲公司新增的投资额) , 实际利率6%,
投资收益 (即实际的利息) =985.66×6%=59.14
现金流入 (即应收利息) =1100×3%=33
59.1396-33=26.14为调整的利息
2008年12月31日, 确认并收到实际利息收入。
2009年, 甲公司持有债券实际占用资金额增加到1011.80 (961+24.66+26.14) 万元 (乙公司少支付的利息26.14万元视为甲公司新增的投资额) , 实际利率6%。
投资收益 (即实际的利息) =1011.80×6%=60.71
现金流入 (即应收利息) =1100×3%=33
60.71-33=27.71为调整的利息
2009年12月31日, 确认并收到利息收入。
2010年, 甲公司持有债券实际占用资金额增加到1039.51 (961+24.66+59.14+27.71) 万元 (乙公司少支付的利息27.71万元视为甲公司新增的投资额) , 实际利率6%。
投资收益 (即实际的利息) =1039.51×6%=62.37
现金流入 (即应收利息) =1100×3%=33
62.37-33=29.37为调整的利息
2010年12月31日, 确认并收到利息收入。
2011年, 首先计算调整的利息, 139- (24.66+26.14+27.71+29.37) =31.12, 然后计算投资收益 (即实际的利息) =调整的利息+现金流入=31.12+33=64.12
2011年12月31日, 确认并收到利息收入。
(二) 溢价发行
当债券的发行价格大于票面价值时, 即为溢价发行。在溢价发行方式下, 投资者每期末的现金流入 (即应收利息) 比投资收益 (即实际的利息) 多, 多收到的利息视为投资成本提前收回, 所以, 投资者持有债券实际占用资金额逐年减少。现金流入 (即应收利息) =债券面值×票面利率;投资收益 (即实际的利息) =持有债券实际占用资金额 (逐年减少) ×实际利率。
[例2]甲公司2007年1月1日购入A公司发行的3年期公司债券。公允价值为52802.1万元, 债券面值50000万元, 每半年付息一次, 到期还本, 票面年利率6%, 实际年利率4%, 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 公司依据该债券情况和自身运用资金方面的安排决定将该债券归为持有至到期投资。
(1) 2007年1月1日, 购入债券。
(2) 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利息。2007年6月31日, 甲公司持有债券实际占用资金额为52802.1万元, 实际年利率4%。
投资收益 (即实际的利息) =52802.1×4%÷2=1056.04
现金流入 (即应收利息) =50000×6%÷2=1500
两者的差额 (1500-1056.04=443.96) 即为调整的利息。
2007年6月31日, 确认并收到利息收入。
2007年12月31日, 甲公司持有债券实际占用资金额减少到52385.14 (52802.1-443.96=52385.14) 万元, 实际年利率4%。
投资收益 (即实际的利息) =52385.14×4%÷2=1047.16
现金流入 (即应收利息) =50000×6%÷2=1500,
两者的差额 (1500-1047.16=452.84) 即为调整的利息。
2007年12月31日, 确认并收到利息收入。
2008年6月31日, 甲公司持有债券实际占用资金额减少到51905.3 (52802.1-443.96-452.84=51905.3) 万元, 实际年利率4%。
投资收益 (即实际的利息) =51905.3×4%÷2=1038.11
现金流入 (即应收利息) =50000×6%÷2=1500
两者的差额 (1500-1038.11=461.89) 即为调整的利息。
2008年6月31日, 确认并收到利息收入。
2008年12月31日, 甲公司持有债券实际占用资金额减少到51443.41 (52802.1-443.96-452.84-461.89=51443.41) 万元, 实际年利率4%。
投资收益 (即实际的利息) =51443.41×4%÷2=1028.87
现金流入 (即应收利息) =50000×6%÷2=1500
两者的差额 (1500-1028.87=471.13) 即为调整的利息。
2008年12月31日, 确认并收到利息收入。
2009年6月31日, 甲公司持有债券实际占用资金额减少到50972.28 (52802.1-443.96-452.84-461.89-471.13=50972.28) 万元, 实际年利率4%。
投资收益 (即实际的利息) =50972.28×4%÷2=1019.45
现金流入 (即应收利息) =50000×6%÷2=1500
两者的差额 (1500-1019.45=480.55) 即为调整的利息。
2009年6月31日, 确认并收到利息收入。
2009年12月31日, 采用倒推的方法, 先算调整的利息, 2802.1-443.96-452.84-461.89-471.13-480.55=491.73
而现金流入 (即应收利息) =50000×6%÷2=1500
投资收益 (即实际的利息) =1500-491.73=1008.27
2009年12月31日, 确认并收到利息收入。
参考文献
简化核算 篇4
一、现金核算方法的调整
本文中的“现金”如不做专门说明特指产生现金流量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传统的库存现金核算一般是分别人民币、每种外币设置现金日记账进行序时核算和总分类核算, 银行存款一般按开户银行 (或其他金融机构) 、存款种类及货币种类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进行序时核算和总分类核算。而随时确认法下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核算, 是在传统核算的基础上, 增加现金流量项目的核算, 以配合现金流量表的编制。具体做法是:
1. 设置现金流量项目编号。
根据现金流量表中各类现金流量的项目内容, 设置相应的项目编号 (即项目代码) , 便于记账、登账和电算化的处理。各现金流量项目的编号设置如表1所示。
设置现金流量项目编号时, 需注意经营活动、投资活动、筹资活动各类现金流量项目编号之间要留有一定的余地, 以防以后准则修订时调整现金流量表的列报项目。对不产生现金流量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之间转换的项目设置代码“100”。
2. 采用随时确认法编制收付款凭证。
随时确认法下, 会计人员在处理日常经济业务时, 对产生现金流量的经济业务, 随时判断该业务产生的现金流量归属的项目类型 (经营活动、投资活动、筹资活动) 以及具体的现金流量项目, 并以该现金流量项目的代码为明细科目进行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明细核算。举例说明如下:
例1:某企业某月发生如下几笔涉及现金收付的经济业务:
(1) 用银行存款支付购料款175 500元, 其中材料价款150 000元, 增值税25 500元, 材料未到;
(2) 企业销售商品:价款700 000元, 增值税119 000元, 款已收存银行;
(3) 开现金支票提取现金500 000元, 备发工资;
(4) 收到联营企业发放的现金股利30 000元 (采用成本法核算该长期股权投资) , 款项已存银行;
(5) 支付企业生产经营人员的工资500 000元;
(6) 偿还长期借款1 000 000元。
根据上述经济业务编制会计分录:
二、设计日记账的格式
在随时确认法下, 需要对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的原有格式 (三栏式或多栏式) 进行重新设置, 即按照现金流量项目设置收支多栏。以银行存款日记账为例, 改进后银行存款日记账的具体格式见表2。
根据上述的收付款凭证序时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 (库存现金日记账的格式和登账方法与此类似) 。
需要说明以下几点:
(1) 日记账内按现金流量项目设置收支项目专栏时, 应遵循重要性原则, 即对业务发生频繁、现金流量较大的项目设置专栏进行登记, 而对那些业务发生不频繁、现金流量较小的项目设置“其他项目编号”、“其他项目金额”进行登记。
(2) 期末按照现金流量项目进行月结。
(3) 对于涉及“其他货币资金”科目核算的业务, 由于企业不设置日记账核算其他货币资金, 可比照日记账设置其他货币资金明细账, 反映其产生的现金流量项目及金额, 对此本文不予讨论。
三、现金流量表基本部分的编制
根据上述日记账中各现金流量项目的“本期项目汇总”数 (即各项目的月结金额) , 直接填列现金流量表中相应项目的本月金额;如果现金流量表反映的是年度数据, 则根据日记账中各现金流量项目的“本年项目汇总”数 (即各项目的本年累计金额) 直接填列现金流量表中相应项目的金额。现以“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项目为例加以说明:
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01) 项目的金额=“现金日记账”本期项目汇总 (01) 的金额+“银行存款日记账”本期项目汇总 (01) 的金额=0+819 000=819 000 (元)
本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01) 项目的金额=“现金日记账”本年项目汇总 (01) 的金额+“银行存款日记账”本年项目汇总 (01) 的金额
其他项目的填列方法同理, 这里不再一一赘述。
四、特殊项目的处理
在现金流量表中, 有些项目较为特殊, 须以现金流量净额加以填列, 如投资活动中的“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到的现金净额”、“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等项目。企业在处理这些特殊项目发生的经济业务时, 既要填制收款凭证反映现金流入, 又要填制付款凭证反映现金流出, 而报表中则要反映现金净流量。现以处置固定资产业务为例说明这类现金流量的会计处理。
例2:企业因遭受水灾, 一幢房屋倒塌, 该房屋原值100 000元, 已提折旧60 000元。进行清理时, 用存款支付各种清理费用4 000元;房屋残料变卖收入5 000元已收存银行;同时已收到保险公司36 000元赔款。
该业务中涉及现金流量的处理结果如下:
(1) 支付清理费。
针对这一特殊项目, 在银行存款日记账的“收入”栏中要设置“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到的现金净额”的代码“23”专栏, 在“支出”栏中也要设置“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到的现金净额”的代码“23”专栏。期末将“收入”栏的“23”项目的月结金额与“支出”栏的“23”项目的月结金额进行抵销, 若流入数大于流出数, 其差额列示于“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到的现金净额” (23) 项目中, 反映企业处置长期资产的现金净流入, 反之则列示于“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9) 项目中, 反映企业处置长期资产的现金净流出。
采用随时确认法编制现金流量表, 将编制现金流量表的基础工作分散到企业的日常会计核算中, 期末无须集中编制调整分录、工作底稿或T型账户, 而企业的日常会计核算也不会因此复杂化, 从而极大地减少了期末编表的工作量, 而且这种编表方法比较直观, 有利于账证表的核对验证, 具有很强的操作性, 便于在实际工作中应用。
摘要:现金流量表是企业对外报告的基本财务报表之一, 采用直接法编制较为复杂。本文采用随时确认法核算现金, 以简化现金流量表的编制, 并对企业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的格式作了相应的设计。
关键词:现金核算,现金流量表,随时确认法
参考文献
[1].朱学义.中级财务会计.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 2007
小企业会计准则下会计核算简化分析 篇5
我国小企业规模较小、业务较为简单、会计基础工作较为薄弱、会计信息使用者的信息需求相对单一等实际情况, 《小企业会计准则》对小企业的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进行了简化处理, 减少了会计人员职业判断的内容与空间。
一、统一采用历史成本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企业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选用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或公允价值等会计计量属性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而《小企业会计准则》仅要求小企业采用历史成本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
对小企业的资产要求按照成本计量, 不再要求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资产实际损失的确定参照《企业所得税法》中的有关认定标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资产存在发生减值的迹象, 应当进行减值测试, 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资产减值损失。依据《小企业会计准则》, 资产不再计提减值准备, 当小企业资产确实发生损失时, 要确定参照《企业所得税法》中的有关认定标准, 标准如下:
小企业发生下列资产损失, 以清单申报的方式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扣除:在正常经营管理活动中, 按照公允价格销售、转让、变卖非货币资产的损失;各项存货发生的正常损耗;固定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报废清理的损失, 等等。
以固定资产损失为例: (1) 固定资产盘亏、丢失、被盗损失时, 报经批准前, 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非流动资产损溢、累计折旧;贷记固定资产。已经批准后, 借记原材料等科目 (残料价值) 、其他应收款 (可收回的保险赔偿或过失人赔偿) 、营业外支出;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非流动资产损溢; (2) 固定资产报废、毁损、出售、对外投资损失时, 报经批准前, 按固定资产清理会计处理方法处理。已经批准后, 借记营业外支出;贷记固定资产清理。
小企业法则下采用历史成本计量, 固定资产不再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确实发生亏损等损失时, 直接做亏损的账务处理。因此, 少了一道账务处理程序, 简化了会计核算工作。
二、统一采用直线法摊销债券的折价或者溢价
在长期债券投资 (或持有至到期投资) 中的债券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方面,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债券的折价或者溢价在债券存续期间内于确认相关债券利息收入时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而《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债券的折价或者溢价在债券存续期间内于确认相关债券利息收入时采用直线法进行摊销。
债券摊销的实际利率法是指各期的利息费用以实际利率乘以期初应付债券账面价值而得。由于债券的账面价值逐期不同, 因而计算出来的利息费用也就逐期不同。在溢价发行的情况下, 债券账面价值逐期减少, 利息费用也就随之逐期减少;反之, 在折价发行的情况下, 债券账面价值逐期增加, 利息费用因而也逐期增加。当期入账的利息费用与按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的差额, 即为该期应摊销的债券溢价或折价。而直线法是指将债券的溢价或折价平均分摊于各期的一种摊销方法。这种方法简单方便, 又便于理解。
三、统一采用成本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长期股权投资在持有期间, 根据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的影响程度及是否存在活跃市场、公允价值能否可靠取得等情况, 分别采用成本法和权益法进行会计处理。而《小企业会计准则》则要求小企业统一采用成本法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
权益法下, 初始投资时, 就要判断是否调整初始投资成本, 具体方法是: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 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 其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这时, 借记长期股权投资, 贷记银行存款、营业外收入 (差额) 。持有期时, 被投资单位实现盈利或亏损, 投资单位都要作长期股权投资损益的调整。盈利时, 借记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贷记投资收益;亏损时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长期股权股资科目账面价值减记至零为限;如还需承担的投资损失, 应将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应收款等的账面价值减记至零为限。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时, 也要作账务处理, 借记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 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或相反的分录) 。
成本法下, 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时应当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量, 借记长期股权投资、应收股利 (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股利) , 贷记银行存款。持有期间, 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借记应收股利, 贷记投资收益。
从以上账务处理可以看出, 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法比权益法的会计核算简单得多。权益法下, 初始投资时, 就要根据初始投资成本和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来判断分别做不同的账务处理;而成本法下, 账务处理单一。权益法下, 被投资单位的权益变动, 投资单位都要做账务处理;而成本法下, 被投资单位的权益变动, 不需做账务处理。因此, 小企业会计准则下小企业统一采用成本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 简化了账务处理, 简化了会计核算。
综上, 小企业会计准则更立足于我国小企业发展的实际, 简化了会计核算要求, 又与我国税法保持协调, 体现了极其鲜明的特色, 是一部为我国小企业“量身定做”的企业会计标准。
摘要:本文通过与2006年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对比, 对《小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核算简化工作进行分析, 旨在为小企业会计从业人员从事会计核算工作提供借鉴。
关键词:小企业,会计核算,分析
参考文献
[1]财会[2011]17号.小企业会计准则[S].2011.
[2]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S].2011.
简化核算 篇6
由于增值税是价外税,在确定内含报酬率及未实现融资收益时是否考虑增值税问题,准则没有加以明确。有些实务工作者在确定内含报酬率时将含税租金换算为不含税租金后再进行折现;有的则采用如《蔡文》所述的简化模式,出租人未实现融资收益等于最低租赁收款额(含税租金)与其现值(租赁资产不含税价值)的差额,造成内含报酬率虚高。
笔者以为,由于出租人购入租赁资产时发生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与其不含税价格共同构成整个租赁资产的现金流出总额,这是为了未来取得融资收益所支付的代价,因此,出租人通过未来现金流量来测算租赁内含报酬率时需考虑相应的增值税额。这点与《蔡文》提出的“新模式”中内含报酬率确定观点相一致。
一、《蔡文》会计核算新模式中存在的问题
《蔡文》提出的会计核算新模式认为,出租人在购买设备时新增“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科目,将其视作一项资产,用来抵免将来发生的税费,即在进行账务处理时将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更改为“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科目。其在随融资租赁资产一并转出时可视为出租人为承租人代垫的一笔款项。每年年末收到租金时,先确认“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再将进项税额从“待抵扣”中转出,于当期抵扣,但当“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科目余额为零时,则应终止转出。
《蔡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借方余额视为出租人为承租人代垫的一笔款项,那么其贷方余额又视为什么呢?根据《蔡文》的核算结果,“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各明细发生额、余额如下:
由此可知,“待抵扣进项税”明细科目余额并不为零,其缴纳的增值税=销项税-进项税-待抵扣进项税(借方)+待抵扣进项税(贷方)。但这一结果与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又不符[9 589.75=300 000÷(1+17%)×17%-34 000],该做法有些令人费解。此外,《蔡文》在每年收到承租人支付的租金时做如下账务处理同样存在问题,即:
这与所举例子中的已知条件存在矛盾,因为5年总租金300 000元为含税金额,而该账务核算中却作为不含税金额处理。
二、对会计核算的改进
笔者以为,出租人购买设备时支付的进项税实质,不应是出租人为承租人代垫的一笔款项,而是其支付的一项融资成本,可作为未来销项税额的抵减项。由于出租人所取得的总租金300 000元并不是全额确认为租赁收入,因此转出租赁资产时可一并开具与资产结转价值相等的增值税发票,此时销项税与进项税相同(均为34 000元),故不产生纳税义务。
此外,根据税法规定,未取得合规发票的固定资产所计提的折旧不得在所得税前扣除,而A公司取得该租赁资产发票入账可以有效避免计提折旧时相关的税务风险。会计处理如下:
出租人是根据收款金额开具发票给承租人的,而“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是根据所开具发票金额计提的,在确认未实现融资收益时其包含的销项税可先通过“其他应付款——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预提。待收到的款项超过已开具发票部分,再补开该差额部分发票并计提“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其与确认未实现融资收益所包含的销项税差额仍通过“其他应付款——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预提(或抵减)实现。即:
三、举例分析
为说明问题,现仍沿用《蔡文》中的例子。
例:大唐公司(出租方)以融资租赁方式为A公司(承租方)提供全新不需安装的机器设备一台,价款为200 000元。双方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规定,该设备租金总金额为300 000元,分5年期等额偿还,A公司每年末支付租金60 000元。假定大唐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各期应分配的未实现融资收益。
1. 计算租赁内含利率及未实现融资收益。详见表1。
2. 购买设备时做如下会计处理:
3. 租赁开始日大唐公司同时开具234 000元发票给A公司,会计核算如下:
单位:元
注:*作尾数调整:4 883.73=60 000-55 116.27。
4. 每年年末收到租金时会计处理如下:
(1)第1年年末收到租金时:
由于租赁开始日开具的发票234 000元大于累计收款额60 000元,因此本次收款无需开具发票,也无需缴纳增值税,但在确认未实现融资收益时其包含的销项税通过“其他应付款——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预提。会计处理为:
(2)第2年年末收到租金时:
由于租赁开始日开具的发票234 000元大于累计收款额120 000元(60 000+60 000),因此本次收款无需开具发票,也无需缴纳增值税,但在确认未实现融资收益时其包含的销项税通过“其他应付款——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预提。会计处理为:
(3)第3年年末收到租金时:
由于租赁开始日开具的发票234 000元大于累计收款额180 000元(60 000×3),因此本次收款无需开具发票,也无需缴纳增值税,但在确认未实现融资收益时其包含的销项税通过“其他应付款——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预提。会计处理为:
(4)第4年年末收到租金时:
至本年累计收取租金240 000元(60 000×4),租赁开始日已开具234 000元发票,因此本次应开发票金额6 000元(240 000-234 000),应缴纳增值税871.79元[6 000÷(1+17%)×17%],其与确认未实现融资收益所包含的销项税差额通过“其他应付款——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预提。会计处理为:
(5)第5年年末收到租金时:
因本次应 开发票金 额60 000元 ,应缴纳增 值税8 717.95元[60 000÷(1+17%)×17%],其与确认未实现融资收益所包含的销项税709.6元(4 174.13×17%)差额8 008.35元通过“其他应付款——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会计处理为:
通过上述会计处理,整个租赁过程的增值税(销项税)核算一目了然。此外,虽然增值税不属于租赁资产价值的一部分,但它是出租人取得融资收益所支付的代价,因此在确定内含报酬率及未实现融资收益时需要考虑增值税问题。
参考文献
蔡旺清.“营改增”后融资租赁出租方核算简化模式及改进[J].财会月刊,2014(19).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辅导教材——会计[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3.
简化核算 篇7
一、企业会计准则的基本规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由成本法转换为权益法, 主要有两种情形: (1) 投资方最初对被投资方持股较少, 不足以控制、共同控制被投资方, 也不足以对其施加重大影响, 故采用成本法核算;后因增持股份能够对被投资方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 从而由原成本法转换为权益法核算。 (2) 投资方最初可以控制被投资方,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 后来将所持股份部分转让, 转让后与被投资方之间由原控制关系转为仅能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 需要由原成本法转换为权益法。
上述情形所致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涉及的会计处理比较复杂, 下面运用列表分析法进行具体解析并通过模拟案例进行操作演示。
二、列表分析法在成本法转换为权益法时的巧妙运用
(一) 投资方因增资达到共同控制被投资方或能够对其施加重大影响时需要转换。
转换日, 投资方对发生实质变化的长期股权投资, 分别对最初持有股份和新增投资进行相应处理。
1.调整最初持股部分的账面价值。首先, 投资方将原始投资日投资的入账价值 (以下简称原始投资成本) 与同日应享有被投资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对应份额 (以下简称原始权益份额) 进行比较, 当出现情形②时需调整原始投资日的投资成本。具体见表1。
其次, 调整原始投资日后至增资交易日之间投资账面价值的变动。原始投资日后至增资交易日之间, 因被投资方发生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变动, 投资方应按照原始比例所分享 (或分担) 的对应份额对其投资账面价值作相应调整。
属于被投资方实现净损益的对应分享额 (以下简称原始净损益分享额) , 调整投资账面价值, 同时对自原始投资日到增资交易当期期初的部分, 计入留存收益;而增资交易当期期初到增资交易日之间的部分, 确认当期损益。属于被投资方因净损益以外其他交易或事项所引起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变动对应份额 (以下简称原始其他权益分享额) , 调整投资账面价值和资本公积。详见表2。
2.调整因增资引致投资账面价值的变动。增资交易日, 投资方应对比新增投资成本和被投资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相对于新增部分的对应分享额 (以下简称新增权益份额) , 具体见表3。
例1:2013年1月1日, 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阳光公司) 用货币方式出资8 500 000元获得永泰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永泰公司) 的股权, 占永泰公司有表决权资本的12%。永泰公司在投资日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总额均为55 000 000元。因阳光公司对永泰公司既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 也不能施加重大影响, 故采用成本法核算。阳光公司的法定盈余公积按净利润的10%计提。
2014年4月1日, 阳光公司再次以货币方式增加投资, 增持永泰公司有表决权资本的15%, 当日永泰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总额为88 000 000元。至此, 阳光公司能够对永泰公司施加重大影响, 所以长期股权投资应转换为权益法核算。自2013年1月1日-2014年4月1日, 永泰公司累计实现净利润28 040 000元, 其中, 2013年度为22 800 000元。假定永泰公司从2013年年初以来尚未分配现金股利, 不考虑阳光公司和永泰公司的内部交易。解析如下:
1.2014年4月1日, 阳光公司首先调整最初持股12%部分的账面价值。
首先, 列表分析原始投资日投资成本是否需要调整, 见表4。
阳光公司无需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数额, 但应将原成本法有关明细科目余额转为权益法下相应明细科目余额, 会计处理为:
其次, 对永泰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在2013年1月1日-2014年4月1日之间公允价值的变动额33 000 000元 (88 000 000-55 000 000) 对应于原始比例12%的分享额3 960 000元作相应调整, 具体处理见表5。
根据表5的计算和分析, 阳光公司应综合调账如下:
2.2014年4月1日, 阳光公司对新增投资成本的调整。
(1) 假定阳光公司以货币出资20 600 000元, 分析见表6。阳光公司应按新增投资成本20 600 000元直接入账:
增资后, 阳光公司从投资整体角度来看, 对永泰公司投资体现在长期股权投资中的商誉总价值为9 300 000元 (1 900 000+7 400 000) 。
(2) 假定阳光公司以货币出资11 200 000元, 分析见表7。阳光公司对增资成本应作如下调整入账:
(二) 投资方因处置部分投资丧失对被投资方的控制, 转为只能实施共同控制或具有重大影响时, 需要转换。
投资方应对长期股权投资剩余账面价值作如下调整:
1.调整剩余长期股权投资 (按剩余持股比例) 的原始投资成本。投资方在转销处置部分的投资成本之后, 对比剩余投资成本和原始投资时按剩余比例应享有被投资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对应份额 (以下简称剩余股原享有权益份额) , 详见表8。
2.根据被投资方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 (原始投资日后至处置部分投资交易日期间) 对应于剩余比例应由投资方享有对应份额的变动, 相应的调整投资账面价值, 分析见表9。
例2:2013年1月1日, 仁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仁和公司) 以货币方式出资40 600 000元取得腾宇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腾宇公司) 60%的股权, 能够实施控制, 故采用成本法核算。该项投资没有发生减值损失。当日, 腾宇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总额均为60 400 000元。2014年6月1日, 仁和公司以价款25 800 000元将所持腾宇公司股权的50%出售给宏盛股份有限公司, 当日腾宇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总额为99 800 000元。2013年1月1日-2014年6月1日, 腾宇公司累计实现净利润为28 200 000元, 其中2013年度为20 500 000元。假定腾宇公司自2013年初以来没有向投资者分配现金股利, 除净损益以外没有发生引起资本公积变化的其他交易或事项。仁和公司每年均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014年6月1日后, 对腾宇公司的该项投资应由成本法转换为权益法核算。解析如下:
2014年6月1日, 仁和公司对腾宇公司的该项投资应作如下处理:
第一步:确认出售所持腾宇公司股权50%的处置损益。
第二步:将投资账面余额 (剩余30%部分) 由原成本法明细科目余额调整为权益法下相应明细科目余额。
1.调整剩余持股比例部分的原始投资成本, 分析见表10。
2.对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1日之间腾宇公司发生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变动额相对于剩余30%的仁和公司分享额的调整, 详见表11。仁和公司的综合调整如下:
注:剩余股净损益分享额:属于被投资方在原始投资日后至处置交易日期间实现净损益应由投资方享有的对应份额。剩余股其他权益分享额:属于被投资方其他非净损益原因所引起的净资产变动应由投资方享有份额。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中级会计实务[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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