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的使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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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的使用安全(精选十篇)

建筑物的使用安全 篇1

据2010年7月24日《羊城晚报》报道的“一户人家飘窗玻璃自爆引发满城幕墙安全忧虑”……随着使用年限的增长,玻璃幕墙的隐患逐渐暴露出来,除了光污染,玻璃幕墙的自爆、脱落都成为城市的安全隐患,而目前国家允许的钢化玻璃自爆率为3%。。“虽然目前建筑玻璃的质量和强度都有足够的保障,但毕竟玻璃的抗震性和抗变形能力都有欠缺,一旦遇到台风、飓风、地震、冰雹、温差遽然变化等,均有可能会导致安全事件。”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的《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规定:“建筑物需要以玻璃作为建筑材料的下列部位必须使用安全玻璃:7层及7层以上建筑物外开窗、幕墙(全玻幕墙除外)”,同时规定“本规定所称安全玻璃,是指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钢化玻璃、夹层玻璃及由钢化玻璃或夹层玻璃组合加工而成的其他玻璃制品,如安全中空玻璃等”,旨在规范建筑玻璃的使用。在此,笔者仅对高层建筑上超过使用部位一定高度的铝合金幕墙所常用的玻璃在此进行探讨。

1 建筑幕墙常用玻璃简述

建筑幕墙常用玻璃包括钢化玻璃、半钢化玻璃、及其组合而成的夹层玻璃、中空玻璃等。

1.1 钢化玻璃(Fully Tempered glass)钢化玻璃是将浮法玻璃

在钢化炉中均匀加温至620℃,使之轻度软化膨胀,再在其表面吹冷空气使之迅速冷却,使其表面产生拉应力,强度设计值和耐冲击性能大幅提高,并且玻璃破碎后成小颗粒状。

1.2 半钢化玻璃(Heat Strength glass)半钢化玻璃制作的热处

理过程与钢化玻璃类似,只是冷却方法不同,吹风强度降低,冷却时间长。其机械性能也有较大提高,破碎时会有大的碎片和放射状的裂纹,与普通玻璃的破碎状态类似,但碎片一般没有锋利的尖角。

1.3 夹层玻璃(Laminated glass)夹层玻璃是由一层玻璃与一

层或多层玻璃、塑料材料夹中间层而成的玻璃制品。幕墙用的夹层玻璃的中间层通常采用PVB或EVA膜。

1.4 中空玻璃(Insulating glass)中空玻璃是由两片或多片玻璃

以有效支撑均匀隔开并周边粘结密封,使玻璃层间形成有干燥气体空间的制品。

2 高层建筑铝合金幕墙用玻璃比较

2.1 应力特性与破碎概率《幕墙用钢化与半钢化玻璃》

(GB17841-1999)规定:钢化玻璃的表面应力值σ叟95Mpa、半钢化玻璃为应力值24<σ燮69MPa。美国ASTM标准C1048(Standard Specification for Heat-Treated Flat Glass)规定:钢化玻璃为69Mpa以上、半钢化玻璃为24~52Mpa。玻璃钢化程度越高,表面应力值越大,材料强度值就越大,破碎后颗粒也越小。但钢化玻璃存在自爆的可能性,即在无直接机械外力作用下发生的自动性炸裂,可能在几个月内自爆,也可能在几年甚至十几年后自爆,产生自爆的主要原因是玻璃中硫化镍(Ni S)相变引起的体积膨胀所导致,目前的生产技术还不能完全解决此问题。

2.2 破碎特性钢化玻璃的自爆没有征兆,十分突然,并且破碎

后成小颗粒状,在风荷载作用下容易洒落,残余强度较低,所以路人较难有时间躲闪。有些玻璃碎片散落在地面的距离达10m宽。钢化玻璃的表面应力为2.8~4.8MPa时,玻璃破碎后碎片相对较大,与普通浮法玻璃的破碎状态类似,碎片趋于相互锁在一起并保持在玻璃框上,尤其是玻璃四边是用结构胶粘结在框上的构造更是如此,残余强度较大,路人通常有时间避让,工程人员也有时间维修。

2.3 经济性钢化玻璃若自爆后需要成本进行维修,更让人头

疼的是玻璃自爆后洒落地面时可能带来的意外伤害,以及维修前室外风雨给房间内可能带来的损坏。为了降低钢化玻璃的自爆率,有的建筑师或业主要求对钢化玻璃进行热浸处理(Heat Soak Test)(热浸处理是20世纪60年代皮尔金顿公司和圣戈班公司发明的方法,目前只有德国DIN18516有此明确的标准),将钢化玻璃再次加热到290o C左右并保温一定时间,使硫化镍在玻璃出厂前完成晶相转变,让以后可能自爆的玻璃在工厂内提前破碎。但由于一个工程需要的玻璃数量庞大,采用该方法需要消耗大量电能,同时生产率也会大为降低,从而导致玻璃成本将提高1~4倍,而且还不能彻底根除自爆。如果钢化玻璃数量多,工期又紧,也很难全部进行热浸处理。半钢化玻璃由于通常不自爆而一般不存在上述问题。

由于玻璃钢化和半钢化的价格基本一样,有人可能希望通过提高玻璃的强度值来降低玻璃的厚度,但实际上,在很多工程中,幕墙的分格尺寸都比较大,使得玻璃的厚度是由挠度而不是强度来控制,此时玻璃的高强度值并不会减少玻璃的厚度,节省材料。

2.4 美观性虽然《幕墙用钢化与半钢化玻璃》(GB17841-1999)

中规定钢化和半钢化玻璃的弯曲度相同,但由于两种玻璃热处理后的冷却方法不一样,实际得到的弯曲度也不一样。钢化玻璃的冷却方法是在其表面吹冷空气使之迅速冷却,而半钢化玻璃冷却时的吹风强度大为降低,冷却时间较长,因此弓形和波形都比钢化玻璃好,镀上金属膜形成热反射玻璃或低辐射玻璃后平整度更好,外观效果更理想。

3 实际应用

钢化玻璃和半钢化玻璃在国内外很多建筑幕墙都使用过,但香港和国外工程在高层建筑幕墙上更趋向于采用半钢化玻璃和其制成的中空玻璃,如上海金茂大厦、香港金融中心二期和美国西尔斯大厦。而且现在更多地采用半钢化玻璃制成的夹层中空玻璃,玻璃破碎后有更大的残余强度,一般情况不会坠落。香港廉政公署新办公大楼,大面幕墙采用半钢化夹胶中空玻璃,并特意在局部采用钢化玻璃,并设置明显标志,以便在发生紧急情况时室内外的人员可以敲碎此处玻璃进行逃生和营救。因此建议在建筑上的一般部位的采用半钢化玻璃及其组合的夹层中空玻璃;在易遭受撞击、冲击而造成人体伤害的部位,如门和标高在5m以下的玻璃拦河,选用应力大于95Mpa的钢化玻璃及其组合玻璃。玻璃幕墙下应设置绿化带或雨蓬,防止路人靠近。总之,设计以人为本,应该根据实际情况采用更安全的材料。

摘要:本文根据几种建筑玻璃的特性,从安全的角度讨论了高层安全玻璃的选择。

关键词:玻璃幕墙,钢化玻璃,半钢化玻璃,夹层玻璃,自爆

参考文献

[1]《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发改运行[2003]2116号).

[2]《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2003).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3.

房屋建筑使用安全管理办法 篇2

《北京市房屋建筑使用安全管理办法》已经2011年1月4日市人民政府第8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

市长 郭金龙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房屋建筑使用安全管理,保障居住和使用安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建造或者登记的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构筑物和配套设施设备的使用安全管理,适用本办法。

其他法律法规对配套设施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市和区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房屋建筑使用安全的监督管理。规划、质量技术监督、市政市容、卫生、气象、农村工作、人民防空、安全生产、公安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房屋建筑使用安全的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房屋建筑使用安全责任由房屋建筑所有权人承担。

所有权人对房屋建筑使用安全可以自行管理,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个人管理,受托管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和约定承担房屋建筑使用安全管理责任。

自行管理的单位和受托管理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配备房屋建筑安全管理员。安全管理员应当具备房屋建筑结构和设施设备安全管理的专业知识。

第五条 房屋建筑使用人应当安全使用房屋建筑,及时向所有权人、受托管理人报告发现的安全问题,配合开展对房屋建筑的检查维护、安全评估、安全鉴定、抗震鉴定、安全问题治理等活动。

第六条 房屋建筑工程交付使用时,建设单位应当提交质量保证书、使用说明书,明示房屋建筑的性能指标、使用维护保养要求,并按照规定和约定承担保修责任。

房屋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依法承担相应的质量安全责任。

第七条 房屋建筑所有权人或者受托管理人应当对房屋建筑进行检查维护,发现危及房屋建筑使用安全的问题时,应当及时向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有权对危害房屋建筑使用安全的行为进行制止。

自行管理的单位和受托管理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房屋建筑使用安全管理档案。

第八条 禁止下列影响房屋建筑使用安全的行为:

(一)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二)违法存放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

(三)超过设计使用荷载使用房屋建筑;

(四)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

(五)占用、堵塞、封闭房屋建筑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以及其他妨碍安全疏散的行为;

(六)在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障碍物;

(七)损坏或者擅自拆改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防雷装置、电梯等设施设备;

(八)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第九条 区分所有权的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属于房屋建筑的共有部分,进行装饰装修活动需要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须经全体所有权人共同决定后,方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设计方案,装饰装修企业应当按照设计方案进行施工。

第十条 房屋建筑所有权人应当根据房屋建筑的类型、设计使用年限、使用时间等情况,按照规定定期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对房屋建筑进行安全评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履行定期告知的义务。

第十一条 房屋建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建筑所有权人应当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安全鉴定:

(一)出现开裂、变形等结构损伤的;

(二)出现地基不均匀沉降的;

(三)因自然灾害或者事故可能导致结构损伤的;

(四)未按照规定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

(五)进行结构改造或者改变使用用途可能影响房屋建筑安全的;

(六)毗邻的建设工程施工可能影响房屋建筑使用安全的;

(七)经安全评估发现房屋建筑存在安全隐患需要进行安全鉴定的;

(八)其他依法应当进行安全鉴定的。

有关行政部门根据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安全鉴定。第十二条 房屋建筑有下列情形的,房屋建筑所有权人应当委托进行抗震鉴定:

(一)达到设计使用年限需要继续使用的;

(二)未采取抗震设防措施或者达不到现行抗震设防类别、烈度的;

(三)进行结构改造或者改变使用用途可能影响抗震性能的;

(四)其他依法应当进行抗震鉴定的。

出具抗震鉴定报告依据的房屋建筑现状检查检测数据,应当由依法取得计量认证的单位提供。

第十三条 房屋安全鉴定机构从事房屋建筑安全评估、安全鉴定活动应当向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设立的相关证明文件,或者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检测资质证书及具备建设工程结构检查能力的证明文件;

(二)经过计量检定的检测仪器、设备清单;

(三)技术负责人的土建类高级技术职称证书,鉴定负责人的土建类中级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四)管理制度及质量控制措施。

上述内容发生变更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应当在30日内办理变更备案。

第十四条 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房屋建筑安全评估、安全鉴定活动,应当有两名以上鉴定人员参加,并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和技术标准进行评估与鉴定,及时、准确、真实地向委托人出具房屋建筑安全评估、安全鉴定报告,同时报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鉴定为危险房屋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应当在作出鉴定结论后24小时内书面通知委托人,同时报告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第十五条 房屋建筑安全鉴定报告应当由鉴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机构负责人签字。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及相关负责人对出具的报告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房屋建筑安全鉴定报告涉及结构体系计算的,应当由具备相应资格的注册结构工程师出具计算书,涉及结构实体检测的,应当由经过相应计量认证的单位出具检测数据。

本市采用统一的房屋建筑安全鉴定报告文本,由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发并免费提供。

第十六条 房屋安全鉴定机构不得出具虚假的安全评估、安全鉴定报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正常的安全评估、安全鉴定活动,不得伪造、变造安全评估、安全鉴定报告。

第十七条 委托人及利害关系人对房屋建筑安全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向市房屋安全鉴定管理机构申请重新鉴定,市房屋安全鉴定管理机构可以组织重新鉴定。

第十八条 房屋建筑所有权人应当根据鉴定报告的处理建议对房屋建筑采取修缮、拆除以及其他解除危险的安全治理措施并承担相应的治理费用。

第十九条 经鉴定为危险房屋的,应当根据鉴定报告的处理建议使用或者停止使用房屋建筑:

(一)鉴定为观察使用的,应当按照鉴定报告注明的观察使用时限使用;

(二)鉴定为处理使用的,使用人应当按照鉴定报告限制使用的要求搬出危险部位,房屋建筑所有权人应当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出具解危技术措施方案,并按照设计单位确定的后续使用年限使用;

(三)鉴定为停止使用、整体拆除的,使用人应当停止使用,立即搬出。

使用人拒不按照前款规定搬出的,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书面责令使用人搬出,情况紧急危及公共安全的,区县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组织强制搬出,并妥善安置。第二十条 使用人搬出的危险房屋为其唯一居住用房的,可以向房屋所在地区县人民政府申请临时安置住房。危险房屋治理结束后,使用人应当搬出临时安置住房。

第二十一条 低收入家庭承担危险房屋治理费用有困难,或者在危险房屋治理期间支付临时安置住房租金有困难的,可以申请补助,具体补助办法由区县人民政府制定。

第二十二条 对房屋建筑进行应急抢险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应对突发事件的有关规定执行。对危险房屋的修缮工程,相关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办理审批手续;需要紧急抢修的,可以先行抢修。

第二十三条 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应当建立房屋建筑使用安全信息通报和信息共享制度,实现对房屋建筑使用安全的综合治理。

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房屋安全鉴定机构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记载并公布备案和监督管理信息。

第二十四条 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立房屋建筑安全信息档案,记载房屋建筑安全的相关信息。发现下列情况时应当及时记载并予以公布:

(一)擅自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

(二)应当进行安全鉴定未鉴定的;

(三)经鉴定为危险房屋未治理的。

房屋登记部门在办理房屋转移登记时应当告知受让人查询房屋建筑使用安全信息档案。第二十五条 房屋建筑所有权人未按照规定进行安全鉴定、抗震鉴定或者房屋建筑经鉴定为危险房屋未及时治理的,住房城乡建设、规划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督促所有权人及时履责;拒不履责的,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指定有关单位代为履行,所需费用由所有权人承担。

第二十六条 学校、幼儿园、医院、体育场馆、商场、图书馆、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以及客运车站候车厅、机场候机厅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应当每5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估;达到设计使用年限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每2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估。

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定期对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进行巡查,对未按照规定进行安全评估、安全鉴定、抗震鉴定或者未按照鉴定报告的处理建议及时治理的,应当督促所有权人及时履责,拒不履责的,可以指定有关单位代为履行,费用由所有权人承担。

第二十七条 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证照依法查验经营场所时,应当核实房屋建筑的相关情况,对以危险房屋作为经营场所的,不得办理相关证照。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第四条第三款规定,自行管理的单位或者受托管理的物业服务企业未配备安全管理员的,由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第七条规定,未按照规定建立房屋建筑使用安全管理档案并如实记录的,由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条 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第(三)项规定,超过设计使用荷载使用房屋建筑的,由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有下列行为的,由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计入房屋安全鉴定机构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一)出具虚假鉴定报告的;

(二)鉴定结论存在严重错误的;

(三)未及时将危险房屋鉴定结论通知委托人导致责任人未及时履责发生事故的。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的所有权人未按照规定进行安全评估、安全鉴定、抗震鉴定或者未按照鉴定报告的处理建议及时治理的,由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0万元以下罚款。

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经鉴定为危险房屋,生产经营单位以其为经营场所,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按照《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予以关闭。

第三十三条 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房屋建筑使用安全监管职责,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 房屋建筑所有权人下落不明或者权属不明的,本办法规定的房屋建筑所有权人责任由实际占有人承担。

第三十五条 农村村民自建住宅的使用安全管理由区县人民政府参照本办法制定具体办法;市住房城乡建设、规划、农村工作等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农村村民自建住宅的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指导。

谈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使用的管理 篇3

温州市金展建筑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摘要:建筑起重机械被广泛应用于建筑工程中,在使用过程中直接或间接造成了许多安全事故,规范建筑起重机械使用行为,加强对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使用的管理,对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意义重大。本文就建筑起重机械使用过程中安全事故频发的原因进行了分析,探讨了如何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使用管理的具体措施。

关键词: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使用管理;安全事故

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基础建设规模不断扩大,建筑起重机械因其具有快速、高效、便捷的工作特性被广泛应用于工程建设中,同时又因为其使用频率高、使用范围广、质量与体积庞大的特性在施工现场使用过程中频频引起安全事故,给企业和国家造成巨大损失。为了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建筑业乃至国民建设健康有序地发展,加强对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使用的管理势在必行。

一、建筑起重机械行业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市场准入门槛较低

目前,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单位只要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就可以进行租赁业务,大部分起重机械企业规模不大、实力不强、专业性较差,在进行相关业务时只负责租赁,对起重机械使用、维修和保养认知不足,缺乏对机械的保养和维修,给起重机械的使用埋下了巨大的安全隐患。

(二)建筑安装企业安装工人数量较少,业务素质较低

近年来随着建筑业的快速发展,市场规模急速扩张,建设项目也越来越多,高层建筑不断涌现。但是,安装企业的操作工人培训周期较长,合格用工的数量远远不能满足市场的需求。因此一些安装企业在进行培训的过程中出于节约成本、赶工程周期等方面的考虑,招揽没有经过正规培训、没有特种作业经验的临时工或外包团队进行安装工作,操作工人的专业技能较差,业务素质较低,安全意识也不强,在安装工作中不按操作规程进行作业现象时有发生,容易引发重大安全事故,给企业和国家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

(三)对建筑起重机械监管力度薄弱

目前,建筑起重机械监督力度主要依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些部门监管人员少,建筑工程量大面广,一个人要管几十个工程,而且有些工程中会有几台或十几台塔吊,这样的监管力量实在太薄弱。再加上针对建筑起重机械的监管制度存在许多漏洞,也让一些施工单位存在侥幸心理。

而一些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对起重机械使用过程中的潜在安全问题认识不足,认为起重机械的安全运行应完全由租赁单位和安装单位负责而自身毫无责任,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多有疏忽,也是导致对建筑起重机械不能有效排除安全隐患的原因。

二、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使用管理的措施

(一)推行建筑起重机械安装、租赁、维修、保养“一体化”制度

建筑起重机械安装、租赁、维修、保养“一体化”制度是指对企业资质、管理体系、安全责任、人员配备、设备维修保养等方面进行详细规定,有助于促使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和使用管理规范化,有助于提高整个行业的专业性,让各单位在进行后续处理时有章可循,避免出现安装单位和租赁单位互相推卸责任的现象,从而引导建筑起重机械安装租赁市场向规范化和有序化方向发展。

(二)加强施工和监理单位对建筑起重机械进行安全管理的意识

施工和监理单位应正视自己在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使用管理过程中的作用,加强对建筑起重机械进行安全管理的意识,具体措施包括:1、在日常工作中组织相关人员加强对《特种设备安全法》、《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的学习,通过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让施工和监理企业充分认识到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使用管理的重要性和自身在起重机械安全使用管理中的责任和作用;2、建立施工现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奖惩制度,明确规定各人职责范围,督促施工和监理企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落实安全审核和监督检查职责,针对没有履行自身职责、监管力度薄弱的现象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奖惩制度给予处罚,对于表现优异的个人进行奖励,以此加强各企业对建筑机械安全使用管理意识。

(三)加强行政主管部门对建筑起重机械监督管理力度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建筑起重机械日常监督管理的力度,是保证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使用的基本条件之一,其具体内容包括:1、加强对建筑起重机械的产权备案、使用登记的管理并建立信息共享平台,改变市、区、县属地管理模式,实现信息共享,方便各部门对相关企业的动向进行监督和管理,杜绝诸如某些企业将起重机械在多个工地重复申报的违规行为;2、由于目前起重机械安装和租赁市场不规范,施工企业内控机制较弱,不能在起重机械安全使用方面起到强有力的约束作用,因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大力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严格核查机械型号、适用范围、使用有效期、操作工证件等信息,定期检查企业日常维修保养工作,在施工过程中加强对附墙连接状况的检查,要求企业不仅要有科学合理的安装方案,还要有设计方合理有效的结构抗拉强度验算,为塔吊的稳固性提供保证;3、采取现场讲解和理论知识培训的方式定期组织安全监督员进行学习,加强安全监督员对起重机械的结构构造、适用范围等相关业务知识的理解,强化其业務技能,将安全监督员培养成起重机械方面的行家,让安全监督员在日常检查巡查工作中能更准确地找出各类安全隐患并及时督促企业改善问题,提高安全监督工作效率。

结束语

随着社会的发展,高层、超高层建筑项目与日俱增,建筑起重机械、人货两用施工升降机、塔吊因其自身特性被广泛应用于建筑项目中,为了预防和减少起重机械倒塌、坠落等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为施工现场工作人员生命安全提供保障,降低或避免重大安全事故而给企业和国家带来重大损失,在各方面加强对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使用管理意识和监督力度具有重要意义。只有规范建筑起重机械使用行为,加强对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使用的管理,才能推动建筑业有序发展。

参考文献:

[1]聂宏伟.关于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使用管理的探讨[J].现代物业(上旬刊),2015,07:90-91.

[2]戴旗原,张楚全.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技术管理[J].建筑安全,2010,11:35-37.

[3]陈元权.浅谈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J].科学之友,2011,12:134-135.

建筑工地施工机械安全使用管理研究 篇4

关键词:建筑工地施工机械安全使用及管理,主要问题,措施

1. 前言

对于建筑工地施工机械的设备事故主要是重在预防, 我们必须消除或者控制机械设备在施工过程中的危险因素, 全面加强机械设备从选择购买、安装、使用、维修、荒废和更新利用等过程的管理, 以保证国家经济生产顺利进行。结合企业施工项目实际情况和工作经验, 导致机械设备事故和机械设备伤人事故的原因, 主要归纳起来有人、事物和施工环境三大因素, 这三大因素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工作。

2 建筑工地施工机械安全使用管理的主要问题

2.1 建筑施工的环境因素问题

对于一般建筑工地施工中, 影响建筑施工中机械安全使用和管理中会遇到很多的不同问题。建筑工程施工的环境一般大多数处于很严峻, 例如:南方有些天气温度较高或者北方严冷的天气及建筑施工的地点处于地形崎岖等等的环境下工作。也有很多的建筑施工需要我们的施工人员在夜间施工, 对此就增加了许多的不安全因素的问题。尤其在夜间施工中会存在一些不便的问题, 照明的灯光会处于不够, 交通的复杂, 这些问题的存在都会造成机械设备的事故和施工人员的安全事故问题。所以, 建筑工地施工机械的工作人员需要发挥自己的主动性, 在建筑施工中在遇到的问题时, 就应该要敏捷、严谨的处理。

2.2 建筑施工的机械设备问题

对于一般建筑工地施工中, 影响建筑施工中机械安全使用和管理中会遇到很多的不同问题。在建筑施工的过程中, 设备的不合理使用都会造成建筑施工项目设备的机械设备事故和机械设备伤人事故。首先, 对于建筑施工的设备中存在不安全的因素, 就会给施工及施工人员带来一些事故问题。建筑施工商经常会受到不同的经济利益的引诱, 从而有一些的工厂及生产的设备很有可能的不符合国家的标准, 还有的一些工厂有可能会会存在技术水平的有限, 资金的不充足, 在施工设备的技术上就会不够精细, 生产的机械设备可能会存在很多的缺陷的。因此在建筑工地施工中进行购买设备的时候应严谨小心, 尽量选择一些大牌的机械设备生产厂家, 就此在施工安全也是一种的保障。其次, 对于有些不合格的机械设备的各种问题。建筑工程的机械设备一般都会有很多的小部件, 但是这些小部件都是缺一不可的, 如果这些小部件的一个不存在, 就会影响其施工及建筑工程的安全问题。例如:建筑工程中的一个螺丝处于松动状态, 设备就会无法运行, 同时也会发生安全事故和机械事故等问题, 因此, 建筑施工人员在配件的选择对于建筑施工起着很重的作用, 在施工的过程中应及时的进行检查, 避免一些不必要安全事故的发生。最后, 对于建筑工地施工中的机械材料的不安全使用也会造成各种事故的发生。例如:有些厂家会用次一点的材料, 而这些劣质的材料会对工程建筑造成极大的损害, 因此在选择建筑施工机械材料要恰当。

2.3 建筑施工的人为原因

对于一般建筑工地施工中, 影响建筑施工中机械安全使用和管理中会遇到很多的不同问题。在建筑工地施工机械的管理中, 建筑施工人员的施工就显得尤为重要。建筑施工人员的工作量比较大, 就会严重的出现安全事故问题。而且, 在建筑工地施工中有些施工人员的责任心不强及粗心, 就会给建筑工程及建筑工地施工人员带来安全隐患的问题。因此对建筑工地施工人员的职业道德及相关技术的培训尤为的重要。

3 增强建筑工地施工中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及安全管理措施

我国科技的不断发展, 城市化不断发展, 机械化是现代企业先进的一个重要的标志, 建筑工程机械的安全使用及管理在整个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占有重要作用。在建筑施工过程中, 由于施工人员有时会对机械操作失误, 就会发生了很多机械安全事故, 给人民的生命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在建筑工程机械安全的使用及管理上, 我们要严格执行机械的要求。我们要分析和整理建筑工程机械管理存在的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要找到解决办法, 从而保证机械设备的安全运行, 要避免安全使用和管理事故的发生。

1) 建筑工地施工中的现场维修人员要负责现场机械设备的日常维护检修和临时的故障排除外, 还要坚持对各种机械设备的盘查, 并相应的做好每天的记录, 从而为建筑施工维护中提供有利的资料。

2) 建筑工地施工中的机械动力设备由于在管理、使用及维修的不当, 就很有可能会造成正常的损坏和人身的伤害, 施工现场人员要对受伤的人员进行及时的抢救, 并按照有关的规定进行上报处理。

3) 建筑工地施工中机械动力设备的操作及维修人员应该及时、准确地做好人员的接班工作和机械设备的安全运转及维修和事故、故障记录等;对于现场机械管理员要随时监督他们检查记录的准确性, 并要根据建筑工地施工的有关规进行收集整理材料汇报。

4) 建筑工地施工中现场的机械管理员和安全监督的管理员, 要结合相应的建筑工地施工现场机械设备事故的问题等实际情况, 建筑工地施工可以随时利用工作空余时间组织操作、指挥、维护人员的专业培训和安全使用及安全管理的意识, 进而可以不断地提高建筑施工专业技术水平和安全教育。

5) 建筑工地施工中机械设备使用中所需的辅助设施, 例如:固定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和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的混凝土基础等均应该符合国家验收的标准, 建筑施工机械设备的安装、停放及防护棚搭设应符合国家使用和安全要求。

总之, 建筑施工中的工程机械安全管理直接关系到人们的生命安全, 因此我们要找出其中存在的问题, 降低建筑机械的故障和危险事故的发生, 保证机械设备的安全运行。我们要对在工程机械设备管理经常出现的问题进行总结和分析, 及时排除危险因素。对于现代化的建筑工程施工都离不开施工机械设备, 而机械设备是提高施工效率和经济效益的就成为必要保证。建筑工地施工可以保障机械设备正常的安全使用, 防止施工设备事故发生是每个建筑施工单位工程管理的重要内容, 主要是根据建筑施工人员多年的工作经验, 保证安全施工措施和管理的要求。对此建筑工地施工项目的安全使用及管理在整个项目管理体系中处于十分重要的地位, 对于建筑工程项目的安全使用及管理, 就会直接影响到整个工程的顺利完成。

结论

构建机械安全管理制度要专业化、职业化、科学化, 从而减少建筑工地施工中机械安全运行的成本, 节约资源, 减少建筑工程事故的发生。

参考文献

[1]张卫民.建筑工地施工机械安全使用管理浅析[J].科技信息, 2010, 20.

[2]李杰.谈筑路施工中关于筑路机械安全管理问题[J].黑龙江科技信息, 2013, 22.

[3]黄幼仙.建筑施工机械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中国科技博览, 2013, 27.

建筑物的使用安全 篇5

第一条 为加强建筑工地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的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特种设备使用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建筑工地特种设备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地使用的塔式起重机、移动式起重机(汽车式起重机除外)、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井字架、龙门架)、高处作业吊篮等各类特种设备。

第二章 购置与出租

第一条 出租单位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出租的设备应当有注册登记证,方可从事建筑工地特种设备租赁活动。

第二条 出租(使用)单位购置的建筑工地特种设备和配件,必须是经过国家有关部门许可生产的合格产品,并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

特种设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购置、出租、使用: 

(一)国家和省有关部门明令淘汰的产品; 

(二)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标准的; 

(三)超过规定使用年限的。

第八条 出租(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一)原始资料:包括购销合同、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装与使用说明书、检验检测报告等文件; 

(二)运行资料: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日常维护保养、修理和改造记录、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运行时间记录;



(三)安装验收资料; 

(四)其它资料。

第九条 出租单位应当对出租的特种设备及配件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测。与承租单位签订合同时,应当出具检测合格证明,并明确双方安全生产职责。第三章 安装

第十条 建筑工地特种设备安装单位必须取得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专业承包资质证书,方可在资质许可范围内从事特种设备安装业务。

施工总承包单位可自行安装自己承包施工的建筑工地特种设备。

第十一条 安装单位应当与委托单位签订安装合同,明确双方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安装单位应当服从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落实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

第十二条 特种设备安装前,安装单位应编制专项安装施工方案,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并由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现场指挥、监督。

第十三条 建筑工地特种设备安装后,安装单位应当自检并出具自检合格证明。由使用单位向检验检测机构申请检测,检测合格后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四条 建筑工地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安装单位应当指派安装技术人员向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并将下列工程资料及时移交给使用单位: 

(一)合同或任务(协议)书; 

(二)专项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 

(三)安装验收资料。第四章 使用

第十五条 使用单位应当使用具有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设备注册登记证的特种设备,不得承租使用个体出租的特种设备。

第十六条 使用单位应当建立或健全下列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

(一)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度; 

(二)检查制度、交接班制度; 

(三)定期保养、维护制度; 

(四)特种作业人员教育培训制度; 

(五)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

其中

(一)、(二)应当悬挂在操作室或设备附近的显著位置。

第十七条 在使用过程中需要对设备进行移位、顶升、附着的,使用单位应当委托原安装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的安装单位按照专项施工方案实施,重新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塔式起重机安装高度达到60米以上,施工升降机安装至最终高度后、在重新验收前应当请检测检验单位复测一次。

第十八条 在安装、使用过程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更换重要设备结构件和更改电气控制线路。

第十九条 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出租(使用)单位应当向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办理注册登记或备案登记手续。

第二十条 建筑工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和检测人员,应当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岗位证书后,方可从事作业活动。

使用单位应当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建立设备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的设备管理人员。第五章 检验检测

第二十一条 建筑工地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应当委托具有建筑工地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资质的机构承担。第二十二条 建筑工地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相应资质后,方可从事建筑工地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业务。

第二十三条 经检测合格的建筑工地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将检测合格标志置于或附着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第二十四条 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应当客观、公正、及时地出具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对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负责。

第二十五条 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不得从事建筑工地特种设备的生产与销售,不得以其名义推荐或者监制、监销建筑工地特种设备,不得利用检验检测工作故意刁难委托检验检测单位。

检验检测人员从事检验检测工作,必须在检验检测机构执业,但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检验检测机构中执业。第二十六条 检验检测机构发现被检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时,应当书面告知委托检验检测单位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筑安全监督机构。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使用单位应当组织有关单位对设备检查验收,并向建筑工地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检验检测申请。未进行检验检测或检验检测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使用: 

(一)连续使用满二年;



(二)设备发生严重故障或其它严重异常情况,故障消除后重新投入使用; 

(三)投入使用后,不是由于设备原因停止使用一年以上,重新启用前。第六章 监 督 管 理

第二十八条 任何单位、个人对违反建筑工地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的行为,有权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举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应当受理,并及时予以处理。

第二十九条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建筑工地特种设备出租、安装、使用、检验检测和登记等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法违规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第三十条 对经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验检测合格的建筑工地特种设备,任何单位、个人不得要求重复检验检测。

第三十一条 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委托行业协会定期向社会公布全省建筑工地特种设备使用安全情况。第七章 附 则

土木施工中绿色建筑材料的使用 篇6

关键词:土木施工;绿色建筑材料;使用

一、绿色建筑材料的概念及分类

绿色建筑材料,顾名思义,就是环保无污染的建筑材料,其生产和使用中都不会释放出对人们身体不利的气体,从而为人们创造一个舒适、安全的生产生活环境,还可以极大地保护生态环境。建筑作为人们生产生活的重要场所,因而其建筑材料的安全性能的影响是极大的,通过绿色建筑材料的使用可以很好地提高建筑的实用性能,因而受到了普遍的欢迎。

绿色建筑材料的类型是比较多的,其区分的标准也是各不相同的。部分具有节能的特性可以实现循环的使用,部分是通过对于废弃建筑材料的改造来实现资源的再次使用,但是,这些绿色建筑材料都具备环保节能的特质,并且可以极大地减少建筑垃圾的排放和提供实际的施工效率。

二、土木工程中绿色建筑材料的使用

1.绿色建筑材料——轻型钢材

绿色建筑材料具有的特点是坚固性强和稳定性强,非常适合运用于建筑结构的建设。这些绿色建筑材料很好地提高了建筑的安全性。目前最适合绿色建筑材料的是以轻型钢材作为建筑物结构建设。轻型钢材具有非常好的坚固性和稳定性,并且还能够达到绿色建筑材料的标准要求,可以进行循环利用。

2.绿色建筑材料——外部建设

绿色建筑材料不仅仅适用于内部,还可以在外部使用。不仅可以实现建筑自身良好的保温隔热功能,同时还可以实现节能的作用。南方的温度较高,绿色建筑物能起到隔热的功能,使内部温度降低,使人们依赖空调的现象减少。绿色建筑材料不仅具有保温隔热性能,还具有屏蔽辐射的功能,使室内温度得以降低。

3.绿色建筑材料——内部装修

当前人们对于建筑的舒适度和审美的需求都是比较高的,但是大部分的室内装修材料中都或多或少地释放一些危害人们健康的气体,因而绿色建筑材料更加受到人们的喜爱。它不仅自身不会分泌出这些不利的气体,同时还具备净化、保温等功能。绿色建筑材料还用于墙体及围护结构的环保节能型建材,用于屋顶、地板及门窗的环保节能型建材。

正是由于绿色建筑材料较强的综合性能,因而在当前的土木工程中需要进行大力的推广和应用,以便于为人们建造出安全、舒适的居住环境,从而确保社会的和谐发展。

建筑物的使用安全 篇7

混凝土结构作为目前最主要的一种建筑结构形式之一,一直以来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随着建筑用地的日益紧张和国家政策对新建房屋限制的增多,如何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延长已有建筑的使用年限以及对现有结构进行改造使其满足新的使用功能,成为结构从业人员越来越关注的问题。然而,混凝土作为最主要的建筑材料其强度直接影响建筑的可靠度。但是,混凝土强度的检测在一定程度上对于使用当中的建筑的外观有很大的影响。更为严重的是,对于某些危房来说大量的半破损混凝土强度检测会直接威胁结构安全,所以混凝土检测应采用合理的方法和方案尽量减少对原建筑的影响。

2混凝土强度检测方法

混凝土强度是指混凝土受力达到破坏极限时的应力值。要准确测量混凝土强度,必须把混凝土试件加载至破坏极限。常用的做法是制作标准试件进行加载测试。随着混凝土检测技术的发展,根据检测原理的不同分为非破损法、半破损法、综合法。它们都有各自的特点和适用范围,也存在各自的问题。下面对常用的混凝土检测方法做一个简介。

2.1 常用的非破损检测方法

非破损法是以混凝土强度与某些物理量之间的相关性为基础,检测时在不影响结构或构件任何性能的前提下,测试这些物理量,根据关系推算被测混凝土的强度换算值,据此推算出混凝土的特征强度。非破损法可分为回弹法、超声法、成熟度法、射线吸收法等,其中对于已有混凝土建筑的强度检测回弹法和超声法最为常用。

1)回弹法。

回弹法是根据构件混凝土的表面硬度与抗压强度之间存在着一定的相关性而发展起来的一种混凝土强度测试方法。测试时,用弹簧驱动的重锤弹击混凝土表面,并测出重锤被反弹回来的距离。回弹法检测混凝土强度较少需要现场测试的事先作业,检测灵活、迅速,检测仪器携带方便,测试中不破坏构件,是近年来混凝土强度检测的常用方法。其缺点是制定的回弹测强统一曲线与实际差异很大,存在系统误差。其测强精度还受到检测人员操作手法等诸多因素的影响[1]。因此回弹法通常情况下要与其他检测方法相结合来提高其检测结果的准确性。

2)超声法。

超声法是根据声波在混凝土介质中传播速度、波幅、频率与其密实度成正比关系而建立的一种非破损检测方法。其对混凝土内部缺陷的检测优越性是其他方法所不具备的。超声脉冲法检测内部缺陷分为穿透法和反射法。穿透法只能在结构物的两个相对面上进行或在同一面上平测。反射法不必像穿透法那样在两个侧面进行,因此对某些只能在一个侧面上检测的结构物具有特殊价值。但正因为超声波要穿透混凝土内部,由此所带来的影响声波传播速度的因素也就复杂得多,人们目前对超声波在其中的传播特点了解仍然比较肤浅,尤其在进行超声检测时,对现象的解释难免出现谬误,且会影响到测试结果的准确分析[2]。而且,混凝土内部缺陷只会影响混凝土构件的局部强度,对于整批混凝土构件的强度并不具备代表性。

2.2 常用的半破损检测方法

半破损法以不影响结构或构件的承载能力为前提,在结构或构件上直接进行局部破坏性试验,或直接钻取芯样进行破坏性试验,然后根据试验值与结构混凝土标准强度的相关关系,换算成标准强度换算值,并据此推算出强度标准值的推定值或特征强度。半破损法又分为钻芯法、拔出法、板折法、拔脱法、射击法、就地嵌注试件法等,其中钻芯法和拔出法最为常用。

1)钻芯法。

钻芯法是利用钻机,在结构构件上用薄壁钻头钻取一圆柱体芯样,经切割磨平后,在试验机上压至破坏,直接取得抗压强度数据。凡龄期不少于14 d、强度不低于10 MPa的混凝土都可采用钻芯法测定其强度。钻芯法是一种直接可靠,并能较好地反映混凝土实际状况的局部破损检测方法。对于无损检测法Abstract:很难准确测定的混凝土强度,此法可以比较准确地测定其强度。但由于钻芯后会对结构造成一定的损伤,因此,对于安全性本来就不足或受损较严重的结构和构件,应征得设计方的同意,方可采用该方法。

2)拔出法。

拔出法是一种新型的检测技术,是在混凝土中预埋或后装特制螺栓,用专门装置将螺栓拔出,以测得拔出力,通过测定拔出力的大小来确定混凝土的强度。它的基本原理是建立在拔出力与混凝土抗压强度的关系上,在拔出力的作用下,混凝土由压应力和剪应力组合而成的拉应力造成破坏,这种破坏和立方体试件在试验机承压面上有约束条件下的破坏相一致[3]。拔出法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以LOK试验为代表的预埋拔出法,另一种是以CAPO试验为代表的后装拔出法。后装拔出法在国内应用较多,它具有测试结果可靠、适用范围广、操作简便、成本低等特点。预埋法在国外应用较多。拔出法所涉及的机具较多,但体积小,重量轻,且造成的浅层损伤易于修补,检测速度快,精度较高。

2.3 常用的综合检测方法

综合法就是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单一方法联合测试混凝土强度的方法。可分为超声回弹综合法、回弹钻芯综合法、超声拔出综合法、超声钻芯综合法、声速衰减综合法。

超声回弹综合法是指采用超声仪和回弹仪,在结构混凝土同一测区分别测量声时值和回弹值,然后利用已建立起来的测强公式推算该测区混凝土强度的一种方法。超声回弹综合法以声速值、回弹值与混凝土强度之间的相关关系为基本依据,在自然状态下测试出混凝土的声速值和回弹值,进而按相关关系推算出混凝土的特征强度。回弹值反映混凝土表面质量情况,声速值则与混凝土内部密实度和弹性性质有关,两个物理量的结合,在一定程度上平衡了各种因素的影响,减少了检测误差且不破坏混凝土结构。

由于综合法采用多项物理参量,能较全面地反映构成混凝土强度的各种因素,并且还能抵消部分影响强度与物理量相关关系的因素,因而相对单一方法而言具有更高的准确度和可靠性,成为混凝土强度无损检测技术的一个重要发展方向。

其他综合检测法也是结合两种或两种以上检测方法来综合推定混凝土强度,各种方法可以相互结合,相互弥补各自的缺陷,从而减少检测的系统误差,更加真实的反映混凝土强度。

3混凝土强度检测对建筑外观和使用功能的破坏

《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规定:

1)当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对既有建筑结构现状缺陷和损伤、结构构件承载力、结构变形等涉及结构性能的项目进行检测:

a.建筑结构安全鉴定;b.建筑结构抗震鉴定;c.建筑大修前的可靠性鉴定;d.建筑改变用途、改造、加层或扩建前的鉴定;e.建筑结构达到设计使用年限要继续使用的鉴定;f.受到灾害、环境侵蚀等影响建筑的鉴定;g.对既有建筑结构的工程质量有怀疑或争议。

2)建筑结构检测中,检测批的最小样本容量不宜小于表1的限定值。

经过检测以后,混凝土构件外表面通常会遭到很大的破坏,严重的甚至变得满目疮痍。混凝土强度检测的示意图见图1~图4。

4结论及建议

混凝土强度检测是可靠度鉴定过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其结论直接影响鉴定结果。但是检测过程中对原建筑外观的损坏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另外,安全性很差的结构很容易在检测过程中发生事故。通常情况下,大多数甲方不愿意做混凝土检测。

因此,作为从业人员应充分体谅甲方的难处,在检测方法的选择和检测方案的确定上,应当慎之又慎。一方面为甲方减少损失,另一方面,也可以提高检测过程的安全性,保证工程可以顺利进行。此外,从业人员要时时留意检测技术的发展,如果有成熟的新方法出现,可以减少破坏,应该予以高度关注。

摘要:叙述了混凝土强度检测方法的现状,对各种检测方法的优劣性做了对比,同时着重讨论了混凝土强度检测对建筑使用功能及安全性的影响,并提出了相关的建议,以期指导实践。

关键词:混凝土强度检测,使用功能,安全性

参考文献

[1]乌兰,张超,王立军.混凝土强度无损检测方法及应用[J].山西建筑,2009,35(8):66-67.

[2]吴新璇.混凝土无损检测技术手册[M].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2003.

[3]李维,张伟,邵华荣.后拔出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技术的应用[J].河南城建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0,9(2):23-25.

变电站钢结构建筑物的使用情况分析 篇8

1 变电站钢结构建筑的现状

变电站的建筑以容纳设备及承载设备为主要设计依据, 变电站的建设根据所处地理位置的不同, 占地面积的大小, 成了考核变电站造价高低的重要评判指标之一, 尤其是地处市区的变电站, 政府部门所批准的用面积一般都相对较小, 所以户内型变电站是最为常见的变电站布置类型, 对于常见的GIS变电站, 对于设备房间的要求也非常严格, 对于这样的设备房间, 一般情况下, 都是要求跨度大, 长度长, 所以钢结构的房屋建设正是满足了这方面要求, 钢结构GIS建筑物, 主要是指承重构件是由钢材组成的, 包括钢柱子, 钢梁, 钢结构基础, 钢屋架, 钢屋盖, 彩钢墙板 (墙也可以采用砖墙维护) 等组成, 这类建筑物具有:建筑质量轻, 强度高, 跨度大、施工工期短、降低投资成本、防火性高, 防腐蚀性强等明显的优势。

2010年中旬, 我公司承接的一项变电站扩建工程中, 建设单位要求我公司在7月初进场施工, 9月中旬完成一栋30×10m二层的继电器综合楼的施工, 我公司通过对当地的地质及周边环境了解, 在征得建设单位批准后, 我们将该继电器综合楼设置为钢结构建筑, 这样不但满足了业主工期紧、任务重的特点, 同时还大大的节约了对水泥、砂石料等的需求, 胜利而圆满的完成了工程建设, 取得的效果非常明显, 而且在造价方面也得到了很好的控制。

2 钢结构应用情况优势分析

经过几年变电站的钢结构建筑物的使用, 我们发现钢结构之所以可以在变电站中得以普遍的推广, 我们总结出了以下几点优势。

2.1 优势一

抗震性能好:钢结构建筑的屋面大都为坡屋面, 因此屋面结构基本上采用的由冷弯型钢构件做成的三角型屋架体系, 轻钢构件在封完结构性板材及石膏板之后, 形成了非常坚固的“板肋结构体系”这种结构体系有着更强的抗震及抵抗水平荷载的能力, 适用于抗震烈度8度以上的地区。

2.2 优势二

抗风性强:型钢结构建筑重量轻、强度高、整体刚性好、变形能力强。建筑物自重仅是砖混结构的五分之一, 可抵抗每秒70m的飓风, 使生命财产能得到有效的维护。

2.3 优势三

耐久性高:轻钢结构住宅结构全部采用冷弯薄壁钢构件体系组成, 钢骨采用超级防腐高强冷轧镀锌板制造, 有效防止钢板在施工和使用过程中的锈蚀的影响, 增加了轻钢构件的使用寿命。结构寿命可达100年。

2.4 优势四

保温性好:采用的保温隔热资料以玻纤棉为主, 具有良好的保温隔热效果。用以外墙的保温板, 有效的防止墙体的“冷桥”现象, 达到更好的保温效果。100mm左右厚的R15保温棉热阻值可相当于1m厚的砖墙。

2.5 优势五

隔音性优越:隔音效果是评估住宅的一个重要指标, 轻钢体系安装的窗均采用中空玻璃, 隔音效果好, 隔音达40分贝以上;由轻钢龙骨、保温资料石膏板组成的墙体, 其隔音效果可高达60分贝。

2.6 优势六

健康性指数高:干作业施工, 减少废弃物对环境造成的污染, 房屋钢结构材料可100%回收, 其他配套资料也可大部分回收, 符合当前环保意识;所有资料为绿色建材, 满足生态环境要求, 有利于健康。

2.7 优势七

气干湿度高:轻钢墙体采用高效节能体系, 具有呼吸功能, 可调节室内空气,

屋顶具有通风功能, 可以使屋内部上空形成流动的空气间, 保证屋顶内部的通风及散热需求。

3 变电站钢结构建筑质量控制的注意事项

在看到变电站钢结构建筑物优势的同时, 质量问题必须引起注意, 诸多钢结构建筑引发事故的原因, 都是源于缺少对质量的控制, 在这里我们对于变电站的常采用的轻钢结构建筑物的质量控制, 提出几点建议, 仅供参考。

3.1 材料选择和设计中的注意事项

轻钢结构作为普通钢结构的衍生结构, 其基本计算理论和后者基本相同。标准可以参考上海市标准DBJ08-68-97《轻钢结构设计规程》和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CECS102:98《门式钢架轻型房屋钢结构技术规程》。

轻钢结构门式刚架是主要的承重结构, 一般是采用实腹型变截面的柱和梁组成。门式刚架的形成可以单坡、双坡和多坡, 多跨建筑的中间柱多采用较接的摇摆柱。门式刚架工字截面钢构件中腹板以受剪为主, 抗弯作用不如翼缘有效, 增大腹板的高度, 可使翼缘抗弯能力发挥得更为充分。但是, 在增大腹板高度的同时, 如果厚度增之过大, 则腹板耗钢量太多, 也是不经济的。因此, 先进的设计方法是采用高而薄的腹板, 而是还有相当可观的屈曲后强度可以利用。

3.2 施工注意事项

在工程施工中, 往往都把注意力放在了材料和设计上, 近而忽视了施工的重要性, 其实, 在实际的整个钢结构运转过程中, 最重要的是钢结构终端效果。因此, 根据钢结构建筑物施工工序, 提出如下几点注意事项: (1) 放样下料工序:这种工序是加工之前的龙头, 它的质量的好坏对于下道工序有直接影响, 也直接影响着厂房施工材料等得质量, 因此在这个方面需要时刻做好。 (2) 焊接的工序:由于钢结构建筑的施工都是由焊接等相关连接起来的, 而这也是最容易发生质量问题的一道工序, 影响着钢结构建筑的质量安全。因此, 在这个工程的施工上也需要十分注意。 (3) 装配工序:这道工序对于钢结构建筑的质量影响也很大, 而在这样的影响下, 监控也必然十分重要, 因此要进行相关的注意。 (4) 涂装的工序:这种工序在钢结构建筑的施工中是属于一道比较隐蔽的工作, 对结构的影响小于对于建筑功能的影响, 但也是较易发生质量问题的工序, 需要谨慎为之。

建筑中消防系统的使用维护 篇9

建筑物中消防设施包括消火栓给水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淋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火分隔系统、防排烟系统、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消防通讯系统、消防电梯、消防电源等, 技术要求很高, 需要专业的技术人员进行维修、调试。使用单位平时应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的教育, 保证消防设备附近无杂物, 无损坏。定期检查如存在问题, 尽快让专业人员解决。消防系统中常见的自动喷淋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常采用以下使用维护方法。

一、自动喷淋灭火系统:

定期对设备的使用场所进行检查, 喷头表面应无装饰物 (油漆涂料) 无悬挂物, 避免影响喷头的灵敏度。管道接头应无渗漏水现象。

每一年作一次报警功能试验:打开末端放水阀, 湿式报警阀动作, 检查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是否有信号输出, 信号传到控制柜, 控制柜输出命令启动消防水泵, 警铃报警;关闭末端放水阀, 停止水泵, 使系统恢复待命状态。如系统为干式系统, 则关闭系统侧阀门, 打开试验阀门, 启动水泵雨淋阀开启, 观察压力开关、警铃是否报警, 停止水泵, 待雨淋阀上腔水排净后, 手动使雨淋阀复位, 关闭试验阀门, 打开系统侧阀门, 系统恢复待命状态。当打开放水试验阀, 测量水的流量和压力应符合要求。

系统综合性功能试验:根据原设计的不同要求, 对消防水泵分别进行自动、手动、远程和泵房内就地启动的试验;消防水泵组的主泵与副泵互为备用功能的相互切换试验;根据有关要求进行水压试验和气压试验;对报警控制装置功能进行检验 (如:湿式、干式系统的喷头动作后, 是否由报警阀组的压力开关直接连锁控制并自动启动供水泵。消防控制室 (盘) 能否控制水泵、电磁阀、电动阀等的操作, 并能显示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信号阀、水泵、消防水池及水箱水位、有压气体管道和电源等是否处于状态的反馈信号) 。

系统联动试验:模拟火灾信号,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并启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启动末端试水装置处放水) 。

检查消防水池及消防水箱的水质, 无异物, 避免堵塞管道及喷头, 以保证足够的水量和水压。

二、气体灭火系统:

气体灭火系统比较危险, 技术性比较强, 只需要定期检查一次压力表, 无掉压现象, 设备无异常, 控制室 (盘) 也无异常。如有掉压情况, 需与厂家联系进行维护保养、调试。

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中主要是探测器, 探测器每三年清洗一次 (清洗后进行调试, 最好送厂家清洗调试) 。报警控制器要定期清洗, 避免发生短路现象。至于用户软件、主备电、电池等以各厂家的说明书为准。

探测器的测试每年一次或分几次将所有探测器测试一次, 并做好记录 (地址、迟缓程度) 。再有就是人们的安全意识, 提高相关人员的技术水平, 制度健全, 管理到位, 责任到人, 要加强消防设施维护管理, 确保设施良好的运行。

参考文献

[1]《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2001年版) GB50045-95[1]《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2001年版) GB50045-95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116-98)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116-98)

[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1[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1

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与管理 篇10

一、建筑起重机械的选择

从理论上来说, 起重机械是一种垂直升降或垂直升降并可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就目前我国建筑施工的实际情况来看, 起重机械大致可分为电动起重机械和手动起重机械2种。电动起重机械又包括电梯和升降平台等机械;手动起重机械则包括千斤顶等。在具体的建筑施工中, 需要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来选择不同的起重机械, 一旦选择失误, 不仅会阻碍工程的顺利进行, 还会在在很大程度上浪费人力、物力和财力。本文, 笔者介绍2种常见的建筑起重机械, 并简要分析各自的使用性能, 对于建筑起重机械的实际使用具有一定的指导作用。

1. 自行杆式起重机。

在施工的过程中, 自行杆式起重机具有操作灵活、车身可回转、可带载行驶工作等特点, 在涉及厂房的安装方面运用较多。

2. 塔式起重机。

对于塔式起重机, 因为其占地面积小、稳定性好, 加之其在作业过程中涉及的作业面积比较大, 在实际施工中, 水平作业常选用这类机械。在日常的工作中, 工作人员要按照项目的具体情况, 选择不同的建筑起重机械, 只有这样, 才会起到最佳的施工效果。

二、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和管理

1. 正确安装起重机械。

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与管理的前提是正确地安装。从理论上讲, 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 需要施工人员与起重设备协调运作, 以期实现最优施工目标。施工前认真安装建筑起重机械。就笔者的工作经验来看, 只有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安装作业, 才能够确保建筑起重机械在随后的建筑施工中能够正常使用。

2. 工作人员要按规定使用起重机械。

工作人员在使用建筑起重机械的过程中, 要遵守国家关于起重机械的相关法规, 按照相关的规定有效地开展作业。在此基础上, 工作人员还须做好起重机械的使用记录。具体来说, 工作人员在使用后, 要及时记录起重机械的使用情况, 并且填好相关的交接班记录。一方面, 这可以使工作人员随时了解起重机械的使用情况, 另一方面, 在很大程度上有助于及时查找机械设备存在的问题。

3. 要做好现场管理。

在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过程中, 工作人员要进一步做好现场管理工作。从理论上说, 在建筑施工的过程中, 往往都要求坑槽不过夜, 即在起重机械施工过程中要做到随时挖、随时回填, 以确保路面的安全性。如果不能做到随时挖、随时填, 也要在48 h之内填好坑槽。做好现场管理工作是确保施工现场有序、安全作业的关键。需要注意的是, 要注意警示标志的设置, 在建筑起重机械施工过程中, 对于每个坑槽必须在其两端设置警示标志、指路标示, 还要沿中线、纵向设置其他标志物, 以确保现场的施工安全。

三、建筑起重机械的拆除

在建筑施工的过程中, 使用完起重机械之后, 其拆除工作也是极为重要的, 建筑起重机械的拆除是确保起重机械在之后的施工中能够正常使用的前提。建筑起重机械的拆除并不是盲目的拆除, 在其拆除过程中, 首先, 要根据项目的施工情况以及起重机械的使用情况进一步制定科学的、符合实际情况的拆除计划;其次, 在制定好相关拆除计划的基础上, 相关的工作人员需要通知甲方、监理和相关协作单位, 以进一步协助完成吊运物件的工作。

需要注意的是, 在对建筑起重机械拆除的过程中, 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进行。一般来说, 在拆除起重机械时, 先拆除一部分平衡臂, 而后拆起重臂, 然后再拆除剩余的配重。在所有的设备都拆除之后, 还要派专门的人员对已拆除的零件进行核对、检查, 以确保拆除工作质量。

四、建筑起重机械的后期维护

对建筑起重机械进行后期维护是延长起重机械正常使用寿命的关键措施。在使用并拆除完建筑起重机械之后, 要认真对其进行后期维护, 对于其零件要及时清洗, 防止生锈, 以免影响建筑起重工作的正常开展。

1. 管理人员在对建筑起重机械的后期维护中, 要保持起重机械各个部位的清洁, 及时打扫散落在设备上的灰尘。

2. 管理人员要定期检查建筑起重机械减速机的透气塞, 确保透气塞能够自由排气。若透气塞不能正常排气, 会对建筑起重机械的正常使用构成威胁。

3. 工作人员要定期对吊钩、滑轮和钢丝绳的磨损情况进行检查, 当磨损情况严重时, 需要对建筑起重机械进行调整、修复和更改, 以确保建筑起重机械的质量。

只有认真做好后期维护工作, 才能够在使用建筑起重机械的过程中不出现问题, 才能够延长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寿命。

五、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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