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民革社会服务工作专门委员会2009年工作计划

关键词: 工作

合肥市民革社会服务工作专门委员会2009年工作计划(通用3篇)

篇1:合肥市民革社会服务工作专门委员会2009年工作计划

合肥市民革社会服务工作专门委员会2009年工作计划(2009年3月27日社会服务专委会会议讨论通过)2009年市民革社会服务工作专门委员会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思路,围绕市民革工作要点,积极协助配合庆祝市民革成立50周年工作,继续做好做实送教下乡、送医下乡、捐资助学等工作,同时努力完成一个专题调研,力争多出成果。

一、召开一次社会服务工作专委会会议。三月初召开一次社会服务工作专委会主任、副主任(扩大)会议,讨论09年工作计划及活动开展的方案,邀请有关支部负责同志参加。

二、举办一次“民革企业家座谈会”。为了应对全球性的经济危机,同时更好地服务党员企业家,扩大民革企业家的影响,专委会在四月中下旬举办一次“企业家座谈会”。号召民革党员企业家响应国家号召,与国家共克时艰。同时积极搭建校企合作平台,成立一个“爱心基金”,更好地体现民革党员的社会责任心。

三、开展一至两次送医下乡活动。在五月中旬在肥西(或三县)一个乡镇开展一次送医下乡活动,届时准备一些农村常见病防治手册和一些常备药免费发放给农民兄弟,同时与当地医务工作者举行座谈,指导和帮助他们解决日常工作中遇到的难题。适时开展一次拥军活动(送防暑药品和水)。

四、积极协助配合庆祝市民革50周年大庆工作。认真筹备50周年庆祝活动,为“五个一”工作提供专委会的资料和信息。

五、积极与三县教育部门联系,建立对口联系单位。借鉴08年在长丰县吴山镇的成功经验,推广应用到三县。在各地分别选一个教学质量较为薄弱的学校,由民革一个或两个教育支部与之建立对口联系单位。活动仍然为示范观摩课,同时各支部可以和对方建立长期的合作和交流。

六、做好捐资助学的联系和服务工作。捐资助学工作一直是专委会的一个重点工作,今年将继续联系有识之士来加入到这个有意义的工作中来,同时为佳通公司和台湾华金公司在三县四区捐助的700名贫困学生做好后续服务工作。

七、努力完成一个专题调研。社会服务工作专委会今年应该把课题方向定位在农村,力争能完成一篇质量较高的专题调研报告,11月份定稿完成。

市民革社会服务工作专委会

2009年3月

篇2:合肥市民革社会服务工作专门委员会2009年工作计划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民革杭州市委会(以下称市委会)各专门委员会(以下称专委会)是市委会参政议政工作的参谋和助手,是党员履行参政党职能的重要平台。为更好地发挥各专委会的作用,使专委会工作进一步制度化和规范化,结合市委会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各专委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守《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章程》,紧紧围绕市委会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基本职能,认真组织委员及广大党员开展各项活动。其基本任务是:贯彻市委会的决议和决定;围绕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充分发挥各自特色和优势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参政议政,反映社情民意;根据市委会的工作部署,组织开展与本专委会有关的活动。

第三条市委会设置九个专委会:经济工作委员会、祖统工作委员会、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教科文卫体工作委员会、城建和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委员会、社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统战理论和文史资料工作委员会、妇女工作委员会、老年工作委员会。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各专委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委员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0人。各专委会主任一般在市委会常委中协商产生,副主任 1

和委员根据工作需要可在骨干党员及市委会机关处室负责人中协商产生。各专委会由一位市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联系和指导。

第五条各专委会应本着精干、高效、务实、利于开展工作的原则组建。根据工作需要,经市委会批准,各专委会可临时聘请本组织以外的人士协助专委会工作。

第六条各专委会的设立、撤销、合并及人员组成由市委会常委会议决定。各专委会的任期与市委会届期相同。

第三章工作职责

第七条各专委会要密切关注国家和地方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结合形势和任务,组织委员通过学习、培训、参观考察、调查研究等活动,开阔视野,增长见识,不断提高履行职能的能力和水平。

第八条各专委会根据各自的分工及所涉及领域每年至少确定1个调研课题,完成1项专题调研,形成1份调研报告并完成本专委会的其他相关工作。

第九条 各专委会要特别关注本专委会所涉及领域的发展情况,针对一些重大事件的发生和相关政策出台等情况,应及时召开专题座谈会,听取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并整理成信息报送市委会。

第四章工作制度

第十条各专委会年初应制订工作计划,年末进行工作总

结。各专委会可根据各自情况制订相应的工作办法。

第十一条各专委会会议和活动由主任或主任委托的副主任召集并主持。全体委员参加的会议(包括活动)一年不少于两次,专委会主任会议根据实际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召开。

第十二条各专委会的有关会议和活动应提前向负责联系的领导班子成员征求意见,并邀请有关领导参加。

第十三条市委会机关调研处作为参政议政工作的职能处室,负责协调各专委会的有关调研工作,并协助各专委会进行调研课题选题。

第十四条各专委会设联络员一名,由市委会机关干部担任,协助专委会开展工作。

每十五条市委会为各专委会开展调研工作和其他活动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为调动专委会调研的积极性,鼓励专委会提高调研报告的质量,各专委会调研成果按照市委会参政议政奖励办法进行奖励。

篇3:合肥市民革社会服务工作专门委员会2009年工作计划

会议听取了2009年中国科协学会学术工作总结以及2010年工作要点汇报。同时对中国科协学术与学会工作专门委员会2009年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并提出2010年工作计划,会议审定了第十二届中国科协年会议题、分会场设置、大会报告人等相关内容。会议还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补宋永华同志为中国科协学术与学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提议。

会议由中国科协副主席、中国科学院常务副院长、学术与学会工作专门委员会主任白春礼主持。中国科协书记处书记、学术与学会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冯长根出席会议。学术与学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王海波、朱明、张开逊、陈运泰、周建平、钱七虎、高福、沈爱民、游苏宁、肖宏等参加了会议。中国科协学会学术部部长沈爱民,副部长杨文志、朱雪芬分别就学术与学会的有关工作作了汇报。我会常务副会长梁勇、副会长张荣明列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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