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有感

关键词: 起源 级生 基础 人类

读《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有感(精选7篇)

篇1:读《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有感

读《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有感

11级生医2班 2011061212 朱

人,生而平等。这句话没错,每个人自出生起都有他的人格和尊严。但从唯物主义理论来说,人类的不平等是必然的。在众多的哲学书中,卢梭的《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引起了我的极大兴趣。这本书主要诠释了卢梭的生平和他的思想。我从中选出了四句话来阐述我对该书的理解

第一句:因为换句话说,这就等于问所有发号施令的人是否一定优于服从命令的人,在同样的人们之中,他们的体力或智力,才能或品德是否总和他们的权势或财富相称。(P70)

卢梭认为在人类中有两种不平等:一种是自然的或生理上的不平等,另一种是生活上的或政治上的不平等。我们不必追究在这两种不平等之间,有没有实质上的联系。因为答案是显而易见。世界上最绝对的东西是不绝对。发号施令的人不一定优于服从命令的人,人们的才能并不总是和他们的权势和财富相称。同样的,两种不平等之间有没有实质上的联系已经不重要了。

第二句:没有一定住所,谁也不需要谁,一生之中彼此也许遇不上两次,互不相识,互不交谈的人们,他们能够自我完善和相互启发到什么程度呢?(P88)

在谈论关于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的问题时,卢梭谈到了语言的问题。语言在人类的发展过程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并且将继续影响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语言增加了交流。人们在交流过程中相互启发。不平等性在潜移默化中,像河流里的沙砾,于时间的荒原里沉淀。

第三句:人的最原始的感情就是对自己生存的感情;最原始的关怀就是对自己的关怀。(P112)

人靠着本能使自己远离饥饿,又因为欲望不断追求更高的水平。人类一出生就学会了爱自己。不管是原始人还是现代人,人都在为自己的生存踏出第一步,并且不断努力。遇到困难了,人自然而然学着克服困难。为了生存,人学会了于必要是战胜别的动物,学会了同其他的人争夺食物

第四句:因为人们有足够理智来觉察一种政治制度的好处,却没有足够的经验来预见政治制度的危险。(P128)

人们常常经历这样的事情:认为一种方法将很好的实行,结果却因为缺乏经验而忽视了它的弊端,最终导致失败。那些积累经验,最能预见弊病的人,最终从弊病中获取了利益。社会和法律在这样的发展中演化出愈来愈明显的不平等。

卢梭的思想,是辩证的。正因为如此他才能抓住论题的核心,进行有效的探

究。

篇2:读《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有感

吴大卫

机械10-3班

10101432

2读《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与基础》有感

论关于社会主义思想中对私有制的批判,消除阶级差异的可行性

我在通读全书的过程中发现,卢梭对人的不平等认识是比较唯心的。他的对私有制的仇视可以说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在文中的某些子句中可见一斑。但是,对于其不平等的来源以及其发展的逻辑性,我认为是很辨证的。社会主义思想里面反复提到了关于建立一个消除私有制,消除阶级差异的观点正好谋和了我在阅读此书的一些感受。于此,我想谈谈我对于这些事物的想法。

其一,我认为私有制是必须存在的,是社会文明前进的坚实不可动摇的一步,消除之必然是制度的倒退,文明的倒退。它的存在的必须性我会在下文做具体的论述。

其二,社会中存在的阶级制度、阶级剥削是客观存在的,至少在现有客观历史条件下,它的必然存在性不可否认。又由于阶级差异及其剥削是私有制的产物(我在下文重具体论述)因此为了认识这种在一定历史条件下的必然存在性,在讨论阶级制度以及其剥削现状是不得不将其与私有制的产生的必须性和私有制存在必然性一起讨论的。

其三,我将把若干比较重要的字句在文中加了一遍注译,以便于加深理解

辩证的平等:

假若说我们把消除现在有私有制引起的不平等当做艰巨的任务,那么在私有制产生之前的某个时间段,一定有些时间段是处于人人平等的美好状态。在比较早早的某个时代(这里允许我跳过卢梭篇幅里讨论最长的原始人成长阶段),地球上的人类种群非常稀少。人类的生活条件比较原始,并且人已经学

会了一些基本生活能力。例如制造石器,生火,建造可用于栖居的环境(不能叫做房屋的东西)。当然他们也得需要具备最初级的沟通功能(这时还不能说他们已具备了语言)。这个时候的人们是可以说过着相对平等的生活,在排除所有生理上的先天差异后,我们首先可以说在生理上已经处于了平等的状态,然后,我们关注到他们不会过于关心自己的存物,因为储存对于他们来说实在是一件超出能力范围的事情(卢梭在成长篇里论述证明他们还不具备考虑到第二天事情的能力),或者即使有存物,他们仍然只有到了要用到的时候才会意识到它的存在。因此,我们可以看到,这时候,不仅生理上人人平等了。由于在生活索取上的自给自足,我们毫不犹豫可以把它们看做是处于某种条件平等的社会状态。假若,有一种特殊情况。在某地已经有若干个人长期生活着,而这时遇到了外来者的野蛮入侵,这些较为强势的外来者强行若要将他们驱逐出生活地。这时,如果在避免了一场杀戮的可能性之下,原来的这一些人只好前移到其他地方去。我们在考虑到这里时,或许会想起社会中的依仗强权、暴力剥削他人的形象。但是,只要稍微仔细推敲,我们会发现这样的价值观放在他们身上(或说是放在这个时候的人类身上)是完全不合乎逻辑的。因为,很简单,他们在心理上仍然不会有被欺压被剥削的影响。因为首先,在没有私有这个意识的情况下,谁也不会把某物强调为财产,这种迁移对他们来说不过是换一个地方吃饭睡觉而已,这一点也不影响自给自足的生活模式。换言之,无论他们被什么样的外来者驱逐走,无论之后又迁移到什么地方,人们都是自己为自己地生活着。再假设,若当这个外来者稍后离开这片区域,这个栖居地又将处于没有归属的状态。(何况在有人居住的时候,你也不能说其是有归属的)因此,说不上是谁抢占了谁的,只能说,这些生活在原始社会的人不停交换着自己的栖居地,自给自足的模式仍然继续。当然,前提是,非常少量的人、外部存在不可控制的大量的物质资源、没有私有的概念。所以,这个时候的人在生活的物质条件上有着不可置疑的平等性。

时间可以再往后推移一些,我们可以看到随着人口越来越多,尤其是指某地区的人口密度越来越密集。不可避免地导致合作的产生。而这种比个人或者小型部落生产能力高得多的新型人口集合群体必然将前两者逐渐边缘化。这便形成了早期的社会。这时的社会当然只是初期一种简单的人口集合而已,不存在等级的分化。也是在刚刚开始不久,人逐渐体会到了合作的好处。捕食动物只需要这个

集合中一小部分较为精壮的人去就可以满足全部人的需求了(这也是在多次打猎过程中意识到的,在最最初的时候,更为精壮的人会比弱小的人捕食的东西多,这时候所剩下的食物,也许较为弱小的一方有其他资源作为交换,这也就促生了一种物品交换的早期形式。当然,也许也是源于精壮者的施舍,这都存在可能)。总之,适合捕猎的人发现他的任务就是(或者说是最好的是)捕猎,善于做其他事的人就该去做其他事。因此,每到一天末尾清算的时候(我们假设他们还是不能预想到第二天早上的事情)物品的交换就成为了社会的主要内容。我在这里要补充的是,关于这个社会的集合,并没有讨论到人的住宿问题。假若不加以解决,我认为之后的逻辑将毫无用处。所以,我的解读是,这种早期的人口集合最开始仍是不介意住宿的。我可以这么说,我认为,这个早期的集合还停留在概念上的集合。居住地是相对自由的(没有外人打扰的,没有土地纠纷的),这些人在合作劳作的过程中,通过认知水平不高的大脑多次加深影像后,发现居住在一起,劳作更方便,社会效率更高。所以,这个人口集合在初期也有从概念到实际的慢慢转变的过程,无论是在心理上还是在外部物质上,人类之间互相更加紧密。于是人们会约定在某一块地方规划出一块适居地,当然也可能是由于某种行为上的巧合为先导。这都存在可能性,重点是,这些人,很多的人,慢慢住在一起了。这时,我们可以继续设想,他们互相为己划分地域的场景。这时,当某人认识到某地盘,某物体可以是有归属的时候,这个就是最早的私有概念的产生。很自然的他们都极力地把他们见到想要的东西说成是自己的。另外,我们也可以很简单地推想出来,由于脑力的发展限制,这些人还不知道贪婪,当然,他们也不会为别人考虑这些规划。因此,可以想象当时在规划时,人人都恰如其分地得到了自己的财产(地盘、其他物质)。比如,当有人说,这棵树是我的了,很巧的是,其他人居然也就信了,因为这些人他们也在不停地对外宣称着自己的财产,由于人数相对于自然资源的少数,我们可以把这个事情的过程看作是相安无事的。最后,这一段我想说的就是,在这个社会形成(也可以说成是,“社会财富”分配的初期)的初期,没有人生气,没有人为某物而争执。这时候,而且在没有引起任何变化的短时间内,进行着物品的交易(交换),我们可以得出,这里的社会仍然是一个物质条件人人平等的社会。

因此,这个时候,我可以宣布,由此即将诞生的是,物品作为简单商品的交

换,以及早期的社会分工。社会的分工并不是结束。接着,社会分工带来的必然是生产力的提升(这里是指相对早期自给自足的生活模式),生产力的提升会导致生产出的物质过剩。假如我们还停留在这些人不会预想第二天的事情的时候,这些人也是在无数次生产过剩中学会囤积物品的(一开始是食物)。由此,可以想象他们已经学会了为第二天,或者是后几天的生机做打算。因此,我这么说,他们开始为自己以后做打算也就是由物质眼前的私有性进步到物质的潜在价值(就是说永恒的私有性),换言之,他们会逐渐认为,这些东西一定会用上,或许明天,或许后几天。所以,私有财产的初期便是这样形成的。但是,问题在于,社会的平等性按理说仍然没有打破?当然不是,人们都拥有了自己的财产,并且有了商品交换的概念。因此,只要把人的品质稍加区分。我们可以看到,不爱劳作的懒人,把自己的原有财产交换干净之后就一贫如洗了。而勤于劳作的人,他的物质丰富很快,不久他就比别人富裕了几个档次。(在这里之后,我稍微省略一些篇幅)贫穷的人已经不会像最早的阶段一样选择迁移了,因为他发现人类个体是无法产生这些优质的物质条件的(丰富的劳作产品,包括衣食住行)即脱离这种社会是完全不理智的,不过我还不能排除类似这种个体案例发生的可能性。富裕的人在看到囤积的物资远远超出生活物资交换范围时,他逐渐(可以这么认为)想出了其他利用这些物质的渠道。例如,让贫穷的人替他劳作(这时穷人只有劳动力可以做交换了),而他利用已有的丰富物质逐渐地使自己摆脱了劳作的境地。而且,为了维持这种状况,他必须将替他劳作的人的大多数所得全部占为己有。而其实对于贫穷的人来说,这样的机会也是比较来之不易的。所以,这种模式就这样长存下来了。(对于初期必然会有的对财富不均引起的暴力斗争直到政府等官方监管部门的建立,我在这里就略掉了,当做既成事实)从此以后,平衡就打破了,我们看到的场景是一部分人富裕,一部分人贫穷,还有一大部分不能被归为以上两类的人士仍继续在分配给自己的社会分工里劳作着。

在这里,不是已经出现了不平等吗?不是已经出现了剥削吗?

但是纵观前后,难道我们看到了私有制产生的最开始就起源于财富的分配不均?难道在最初分配时就已经产生不快?所以,造成现在所有的这一切无不是由一个平衡的起点开始,在不断地发生着符合买卖双方意愿以及当时历史条件下的交换原则为准则的事物后,逐渐形成的。难道从纵观历史的角度来看,这样的现

状不是辩证平等的吗?

我们现在退回前几段,假设私有制没有出现。代之以公有制,那会是什么样的一个场景。所有人将生产产物交归公家,那么这里,出现了一个问题。谁是公家?由谁来操办?公家既不是个人,也不是代表少数人群利益的代表。当时人们之间是以共同居住的若干人组成的小型部落为单位凝聚起来的,假若要选出一个操持所有人物质的代表组织,这里不免有一场血战。而事实上,这时候的人的智商是没有到达这种地步的,在只为自己谋求更多物质的情况下,要他们想到要使每一个人所得平均是不现实的。人的眼光以及视野都是由自我到外物的,私有制就是最早为谋求自身利益,保全既得自身利益的规则,是一种基础的保护原则。而这对当初的每一个人都是适用的。我们刨除暴力夺取等非正常手段的获利。在统一制度框架下的每个人都在进行着符合历史条件的交换原则的交易。

我们排除外界所有创造平衡的条件,唯一看到的是人性的差异。人分勤劳和懒惰,造成不平等的原因其实就是在此。勤劳的人多劳作,而多劳作的直接后果就是物质上的丰富;然而懒惰的人少劳作或不劳作,物质少的或许养不起自身,以至于为了生存不得不被迫接受投入与产出比很低的替人劳作的境地。但是这种劳作岗位的存在在历史条件下也是一种符合当时条件交换原则的交易。因为由于社会的分工,个人无法完成各种与生活相关的劳作,如果他不出卖劳动力,他将在这个有机构成的社会中逐渐死去。

篇3:读《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有感

关键词:中国古代婚姻,家庭,婚姻发展序列,私有制作用

家庭是构成社会的基本单元, 而组建家庭就要涉及到婚姻关系和供养关系。供养关系所代表的所有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婚姻, 但笔者认为婚姻的方式并不单单取决于所有制的影响。如在中国古代尧舜时期, 当时社会的状态依然为原始公有制, 按婚姻发展分层, 当时应属于对偶婚时期, 而尧的两个女儿却同时嫁给了帝舜为妻, 成就一段佳话。可见一夫多妻制在中国有着很悠久的传统。这种婚姻嫁娶制度伴随着华夏文明走过了原始社会、奴隶制度、封建王朝, 一直到近代清王朝的覆灭, 它才走向了终结。中国古代婚姻的特殊性显然不符合恩格斯所叙述的一般婚姻序列发展规律。

恩格斯认为一夫多妻制是对偶制向专偶制发展的一种过渡, 宽泛意义上讲算是一种特殊的专偶制, 因为专偶针对的对象只是女性, 如果妻子不忠, 只有丈夫可以解除婚姻关系, 赶走妻子。而男子则不受这方面的束缚。在谈到获得多妻的途径时, 恩格斯在书中提到“一夫多妻制显然是奴隶制度的产物, 是富人和显贵人物的特权, 多妻主要是用购买女奴隶的方法获得的。”而西方的历史则验证此观点的正确性, 无论是荷马史诗还是希腊神话中, 地位尊崇的英雄们都会与年轻、漂亮的女奴隶发生关系, 但生下的孩子都会被归结到“非婚生”一类, 只有与正式夫人的爱情结晶才能继承自己的财产。

但中国的“一夫多妻”制却不是这样。首先多妻的获得途径就有所不同, 举一个比较鲜明的例子:皇帝作为中华最大的地主, 他的众多嫔妃就很少出现女奴隶这种情况, 天子的妻妾不仅要相貌出众, 而且还要系出名门。当发生政治联姻时, 女子不但代表自身, 还象征着背后的家族势力, 即使是皇帝都无法轻易欺晦。众妃子根据不同情况被封了称号, 有了贵贱, 所生的子嗣也有嫡庶之分。但嫡庶的区别远没有“婚生与非婚生”的差别大, 嫔妃的地位会跟着时局的变化而变化, 庶出的孩子也有获取部分遗产的权利, 如果庶出的皇子是长子, 甚至会出现继承大统的可能。皇帝如此, 下面子民的婚姻也很相似, 大多数“一夫多妻”都是明媒正娶, 且有相应的名分。

综上所述, 中国古代的“一夫多妻”与恩格斯在书中所提的制度有较大的差异, 不能算是宽泛意义上的专偶制, 而是作为一种特殊的情况真正存在。但正如《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中所分析的那样, 除非遇到战争等非常时期, 否则“不管社会制度如何, 男女比例迄今又差不多是相等的, 所以, 不论多妻制或是多夫制的婚姻形式都不能上升为普遍通行的形式。”男尊女卑的观念在中国古代根深蒂固, 甚至在民间存在着溺女婴的习俗, 在太平年间, 男女比例持平, 甚至是男人多一点, 所以在部分人享受“一夫多妻”的同时, 大多数人还是维持着一夫一妻的生活, 甚至会有一些人一辈子无法娶妻。像牛郎织女、白蛇传、西厢记等爱情故事能在中国古代广为流传, 我们就可以大概揣测出当时民间的主流风俗。在传统社会里, 男主外, 女主内。男人除了在迎娶新娘时要支付高额的婚嫁钱以外, 结婚后他还要负责家里的大部分经济来源与住房建设, 对女方家长承担一定的养老义务。经济条件的限制让大多数人不能实现“一夫多妻”的权利。且古人的交通不发达, 能活动的范围也比较有限, 男人若想在一定生活圈子里, 找到多位门当户对的适龄婚嫁对象是比较困难的。但这种婚姻状况又不是一层不变, 如果女方不能生育, 那男方家族则会逼迫男子休掉妻子, 或干脆想尽办法再娶一房。再则男子通过读书或幸运等因素飞黄腾达, 那原本一夫一妻的标准也会改变。假如男方家男子较多, 但家境贫寒, 而女方家没有男丁, 可家境富裕, 那男方家庭则会考虑让一子以倒插门的形式入赘女方家庭, 换取一定的彩礼来让其它子嗣完成正常婚礼。这一切虽受经济与阶级的影响, 却更是当时的社会结构与文化导向所致。

恩格斯认为“抢劫妇女的现象, 已经表现出向个体婚制过渡的迹象, 至少是以对偶婚的形式表现出这种迹象。”正如前文所提, 在和平年代, 男女比例基本持平, 甚至男人多一点。一部分人“一夫多妻”, 就意味着另一部分人的娶妻困难。传统的封建观念认为“不孝有三, 无后为大”, 当传承出现问题时, 应发生在群婚和个体婚之间过渡时期的拐卖、抢劫妇女现象便在中华大地上找到了踪迹。一些男子或因年龄品行的问题, 或因男女比例失调的原因, 或因家庭财产底子薄的事由, 总是在适婚年龄里无法完成婚配。为了解决传宗接代的问题, 男子本人以及他的家人都会日益疯狂的帮他寻找配偶, 而这种特殊的需求便带动了拐卖妇女这行的发展, 女子被拐卖到当地后, 基本都会有一个反抗的过程, 但当她慢慢顺从之后, 又有可能协助自己的儿子完成另一个悲剧的循环。这一现象在偏离文化中心的山沟出现频率更高, 时至今日依会发生。因为在中国古代, 重男轻女的思想比较严重, 当一个家庭家境贫寒而子女过多时, 有时为了生存和让儿子娶妻生子, 家族成员会考虑牺牲掉部分女孩子, 如果女子在很小的时候就被家人卖给婆家, 那她就会被称之为“童养媳”。在封建社会里, 百姓的收成多看天时, 遇到灾害年间, 多数人无法果腹, 有时为了生存, 一些人便聚啸山林、占山为王。但古代官府对山贼的惩罚非常严厉, 动则要株连九族, 正常家庭一定不会把女儿嫁给落草为寇的人。但因传统观念的影响, 没有几个山大王可以忍受没有子嗣的痛苦, 这之间的不可调和的矛盾就主要靠抢劫妇女来进行缓解。

由此可见, 中国古代的婚姻既有一夫多妻制, 也有一夫一妻制, 特殊情况还有拐卖、抢劫妇女的现象存在。而影响这一现实长期存在的主要原因除了社会发展外, 还包括当时的文化氛围、生存方式与人口结构。达官贵人们娶多个妻子而被社会广泛认可, 主要是因为子嗣传承的封建思想在起作用。老爷们即使有大量的财产可以继承, 但如果发妻无法产下男丁或干脆不能生育, 那这一切都只会是街坊们的笑话而已, 多娶几房就能大幅度降低这种可能性。中下层贫民因为生存方式的问题, 基本不能实现“一夫多妻”的权利, 多数人的婚姻还维持在专偶制的基础上, 所以在中国古代除了“娇妻美妾”的故事被人们接受以外, 忠贞不渝的爱情也被代代流传。除此以外, 人口结构也在一定的程度上影响这婚姻的进行, 在战争年代, 男子数目锐减, 幸存下来的男子多妻的可能性则比和平时期大的多, 哪怕生产力发展到了今天, 这种现象也能找到踪迹。如在越南, 多年的战争消耗了多数的男丁, 虽然法律不允许, 但在战后的一段时间内, 国内依然存在着一夫有多妻的现象, 但这种风气随着男人数目的日益恢复, 又渐渐消散。又如古阿拉伯帝国在征服的过程中, 牺牲了很多战士, 又俘虏了不少妇女, 为了迅速壮大人口, 统治者规定一名成年男子最多可以同时娶四位老婆, 当时的战时政策又影响到了伊斯兰宗教, 因为信仰的影响, 时至今日, “一夫多妻”在多数中东国家里依旧是合法的。

恩格斯套用了摩尔根的分类, 将人类的发展分为了蒙昧、野蛮、文明三个时代, 并认为在不同时代里会有不同形式的婚姻存在。但笔者认为婚姻除了受到社会发展的作用以外, 还会受制于当时文化氛围、生存方式与人口结构等具体情况的影响, 而呈现出一定超前或滞后的现象。并且社会里每个人的个人情感、遭遇也会改变自己婚姻的路线。社会进化论告诉了我们大体的发展方向, 指明了道路, 但过于机械的评判方式也有其固有的缺陷。任何学科的发展都要建立在不断的更正和创新的基础上, 马克思主义学说也因如此, 才能指导我们完成民族的复兴。

参考文献

[1]徐国栋.对《古代社会》、《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批评之百年论述[J].厦门大学学报, 2002 (5) .

[2]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M].中共中央马恩列斯著作编译局, 2003:47-48, 45-47, 49-50, 31-34.

[3]陈筱芳.中国古代婚姻研究与《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J].西南民族学院学报, 2002 (11) .

[4]姜大仁.《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三大主题分析[J].贵州大学学报, 2001 (9) .

篇4:读《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有感

我们由书名就可以知道,卢梭在这本书里想要论述人类不平等的起源。他从原始的自然人进入主题,而他所描述的自然人是处在史前一个虚构的时代,他认为,自然人与野兽的区别不在于理性,而在于自由。野兽只受本能驱使,而自然人则是个“自由施动者”,尤其是它能够自我完善。在这个过程中,作者给出了一大堆论据和推理来证明某些学者认为的自然人要更野蛮的论断是错误的。相反,原始社会的人类与世无争,与人无争,过的是最自由的生活。而随后,卢梭指出:如果一个人能够拥有可供两个人使用的生活必需品,并且掌握了他人的生存手段,就出现了不平等。因此,直到有一天,私有制产生了,人人都开始考虑自己,这也伴随着人类的发展和文明的进步。

乍一看,我觉得这个观点不可思议,为什么人类越进步,人类就越不平等呢?这简直就是违背我们的常识啊。卢梭认为是人类在心灵和精神告别的原始状态后得到了活跃,开始关注别人,也期待受到别人的关注,人开始对现在的生活不满足,想改变,于是开始变得勤奋,在财富出现以后,自然也就出现了穷人和富人。而财富的先占者之间、先占者和一无所有者之间的冲突日益激化。人们进入了“最可怕的战争状态”。此时,富人们相处了“一个人类头脑中前所未有的绝妙主意”。他们向穷人提出了一份联合契约,于是就产生了国家。国家不过是由富人对穷人实施的一场骗局所产生的结果,它允许富人利用穷人的力量来反对穷人,保护富人的财产。

对于国家层次,我赞同卢梭关于国家间关系的一些描述。生活在21世纪,我们自诩是生活在一个文明的社会,一个文明的时代,但是,有一个问题却常常困扰着我们,为什么文明的国家却还要引发恐怖的战争的呢?当然,高中政治书中就有答案,那是因为国家之间存在着利益冲突。但我一直认为那不是真正的答案,因为,如果国家真的进入了文明状态,那么,解决利益冲突的手段应当更智慧一些,战争只能是双方的利益总和变小,共赢才应当是文明所应追求的结果。那么为什么我们现在还是有战争呢?卢梭告诉我们,一旦政治社会在某地形成,它就迫使邻近地区也组建政治社会来与它抗衡。这样,生活在各自社会内部的人,最终都脱离了自然状态。而各个社会之间的关系还继续保持着这种自然状态,仅仅受到构成国际法的某些默契的约束,但这些国际法永远阻止不了民族战争。因此,人类为了消除个别的战争而创立了文明国家,但却由此频频引发更加恐怖的战争。没有强有力的约束,使得国家间充满了为了利益的相互倾轧,公平与秩序需要被建立。

在卢梭的笔下,人类的进步史看起来更像是人类的堕落史。在文章的最后他提到:“造成所有这些差别的真正原因就在于,野蛮人为自己活着,而社会中的人永远是身不由己,只会按别人的意见生活,也就是说,只是从别人对他的评价中,他才意识到自己的存在„„为什么我们总是问别人我们是什么样的人,而从不敢扪心自问。人类已经创造了这么丰富的哲学思想、人道精神和文明成果,制订了这么高尚的道德准则,可我们却只有一副徒有其名的骗人外表,再就是那些没有美德的荣誉,没有智慧的理性,没有幸福的快乐?„„人的原初状态并非如此,只是社会的精神以及由社会所产生的不平等,改变了我们身上全部的固有习性。”的确,现在有太多的人为他人的评价而活,其实,我也不例外。努力读书,找到一份

稳定高薪的工作,建立一个稳定和谐的家庭„„每一步的决定,都受到外界的影响,都是因为希望得到爸妈的称誉、老师的赞扬、朋友的羡慕、社会的肯定等等。现在的我们已经越来越不明白生活的意义所在了,越来越不明白自己想要的是什么,只是走在他人为我们规划好的轨迹上,完全就像卢梭说的,我们追求荣誉却丧失美德,保持理性却没有智慧,看似快乐却从未幸福。这真的是一种进步吗?当社会的人们都变成只是会完成他人要求的机器而失去自我思考时,社会这个大机器也将变得只会盲目的前进,而不辨方向的前进,也许离坠落悬崖也不远了吧。这,或许就是伯尔曼曾经说过的社会的“整体性危机”吧。

那我们又能做什么呢?说老实话,我觉得实现卢梭理想中的社会还有太长太长的路要走,甚至可能比共产主义实现的时间还要长,我觉得起码我是看不到它的实现了。很多东西其实都只存在于我们的想法中,纵然这些观点能够给我们的精神带来一丝激荡,一丝抚慰,但那也只是暂时的,我们毕竟还是生活在这个社会中,最终我们还是要融入这个社会,无论好坏。但是,生活也不总是暗淡无光、无能为力的。有一点是我们可以肯定,也可以做到的,那就是不是按照别人的意愿来活,不应该总是问别人自己是什么,该怎么做。自由是什么?它应该包含身体和精神两重自由。也许身体上我们可能无法做到自由,但精神上却可以。影片《美丽人生》中的父亲虽然被关在集中营里,但他的精神却从未被那高耸的围墙禁锢,还有《肖申克的救赎》中的安迪、奥斯维辛集中营中的幸存者也莫不是高度精神自由的智者。为别人而活,依别人的意志行事,我们一直都带着沉重的精神枷锁。问问自己,自己是什么,自己想做什么,自己想过什么样的生活,即使那个梦想难以实现,但我们至少也知道了自己心之所向,这总比一直浑浑噩噩、不知所谓的活着来的有意义。当然,不排除或许真的有这种人,到死都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想做什么,甚至悼词都是别人给自己的评价,而自己连只言片语都没有,这真是可悲。我不想自己的结局也是这样。曾经看过这样一句话,不应该指望别人能记住自己,但起码应该让自己记住自己,说的真有道理啊。

篇5:读《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有感

本书是卢梭1753年应法国第戎科学院的征文所撰写的,出版于1755年本书中,卢梭一反同时代哲学家的乐观人士,将人类历史的发展过程视作进步与退化的矛盾统一体。他通过回顾人类从自然状态向社会状态过渡的历史进程,提出人类的进步同时也是人类的堕落史,是人类的进步导致并且加剧了人类的不公平,并认为私有制的确立,是造成人类不公平及其后果的关键环节。

书中,最引人思考,也最能体现作者对人类发展持有矛盾的观点的一句话是“谁听说过一个自由的野蛮人抱怨生活想要自杀?”带着这个令人深思的问题,我按照作者的论述思路来展开我的读书报告。

作者认为人类存在着两种不平等:一种是自然的或生理上的不平等,这是由自然造成的,包括年龄、健康状况、体力以及心理或者精神素质的差别;另一种是伦理或者政治上的不平等,它取决于一种协约,这种协约是由人们的同意确立的,而这种协约是由某些人专门享受而且往往有损于他人的各种特权组成的。(比如比他人更富有、更高贵、有权势等等),而在论述中,作者认为只有后者才是真正的不公平。

为了论证自己的观点,卢梭从描述自然人的生存状态开始,这些对自然人及其生存状态的描述最终目的为了证明自然人之间是孤立的、没有不公平而言。具体论证从以下几个角度展开:

首先是对人的自然状态谈起,作者假定人的自然状态(也就是所谓的野蛮人)或者说处于萌芽状态下的人便是使用双脚直立行走的(限于当时的解剖学、考古学的研究水平),人在速度、力量、敏捷等方面虽然逊色于某些动物,但是人的身体构造非常合理,并且通过生存的锻炼可以维持生存。同时,原始人通过长时间单独分散于野兽之间并经常与之较量,能够知觉的对各种动物做出搏斗或者逃跑的反应,猛兽不是人的威胁,人更可怕的敌人是天生虚弱、晚年衰老以及疾病。因为人类的母亲比其他动物更善于保护幼儿、人的晚年期于整个寿命相比并不比其他动物长,而这也不是人所害怕的。另外一个威胁时疾病,野蛮人如其他野生动物一样,很少生病或者即使生病也可以很容易治愈。作者认为人的许多疾病是由于人的发展而产生的,如富人饮酒作乐、穷人吃食肮脏的东西、过渡饮酒等等都是疾病产生的原因。(作者在书中的第一部分区探讨原始人的这种生存方式也就证明了人在最初始的状态从生理上与其他野生动物是没有本质上的区别的)。

与其他动物不同的是人,在大自然中,其他动物只能被动地服从大自然的分配,而人自认为有服从或者不服从的理由,卢梭将之称为“自我完善化能力”,而这种能力是可以借助环境开发人的其他能力,“人的这种特殊而且几乎无限的能力成为了人的一切不幸的根源。”

以上部分论述的目的是为了证明自然状态下的人具有独立生存的能力。接着,作者探讨了人类语言的起源问题,带着这样一个疑问“语言的创始者中是否已经建立了一个社会?”来进行分析,以自然状态下无法形成语言来作为自然人是独立生存的佐证。他认为既然自然人可以独立生存,那么它与其他同类的相遇只是偶然现象,在极为短暂的时间是不会产生语言的。即便有一丁点所谓的语言,因为自然人漂泊不定,语言也变化无常,任何习语不会稳定下来。只有当母性自然人哺育幼儿是可能会产生所谓的语言,但当幼年自然人有独立生存能力之后,便会和其母亲分离,也只有在很偶然的时候才相遇,即便相遇也不会认识,之前产生的语言也忘却了。作者以这种语言在独立状态下不可产生的可能性来证明这种自然人在独立状态下生存的可能性。当然,现在看来,卢梭没有解释清楚语言的起源问题,他没有借助当时所认为的“借助神的帮助产生”的观点,只是让这个问题悬而不解。

在所谓的伦理方面,自然人既没有恶,也没有善,因为他们不知道什么是善;组织他们作恶的既不是人的智力的开发,也不是法律的约束,是感情的平静和度邪恶的无知。因为在自然状态下,自然人非常少的需求可以随手可得,无法想象一个强壮的自然人会依赖于一个软弱的自然人而生存。因此,作者用这样一段话来描述自然人的生存状态:野蛮人在丛林中漂泊游荡,没有技艺,没有语言,没有栖所,与人无争也不与人交际,既不需要别人帮助,也无害人之念,甚至可能从未能够对人进行辨认。他们没有感情,并且自给自足,指具有与其状态相应的意识和智力。他的悟性也只是发展到了有点自负的程度。如果偶然有所发现,他也不可能与别人交流感想,因为他连自己的孩子也不认识。即使有所发明,那也将与其发明者一同消亡。没有教育,没有进步。一代一代毫无进展地繁衍下去。每个时代的出发点都是相同,那混沌出来的蒙昧时代不知过了多少世纪,人力已经老了,而个人依旧是个稚童。

所以说,在自然状态下,人的差异是很少的,许多自认为是自然的差异,不过是社会中人所采取的生活方式和生活习惯的产物。

即便原始人存在着现代人所认为的差异,在那种独立生存的时代也是没用的,没有爱情的地方,美丽又什么用呢?不会说话的人聪明又什么用呢?不和人打交道有计谋有什么用呢?

那么什么是人类不公平的起源和基础呢?人类的进步同时也是人类的堕落史,是人类的进步导致并且加剧了人类的不公平,并认为私有制的确立,是造成人类不公平及其后果的关键环节。

人的第一个意识是他的存在意识。他首要关心的事情是自我保护。在自然状态下,人过着纯感觉的动作般的生活,不利用大自然赋予的那种“自我完善能力”,但是慢慢变遇到困难,学会克服它们,如利用石头、树枝与其他动物搏斗。慢慢地不知不觉地人学会了关注、比较,如强弱、大小、勇敢等,只是这种意识是朦胧的不可表达的。并且学会了偶然和同类共同合作捕捉猎物等等。最初的一些进步,使得人在其他方面的进步速度逐渐加快,本领越来越完善,知道有一天不再栖息在山林、山洞,有了固定的茅棚。卢梭认为这是人类第一次变革,这确定了家庭,产生了私有财产。在这种状态下,生活所需比自然状态下更多,许多新工具被发明。人类享受着其祖先没有享受的舒适条件,也给自己套上了未曾预料的枷锁,因为这些条件没过多久就变为必须品,拥有时赶不到快乐,没后时让人感到不幸。

这种定居慢慢使得同一生活方式的人聚拢在一起。人与人之间相互联系逐渐增多,慢慢产生比较,感情,也因此相互评价,产生尊重等等。处于这种比较,开始产生自尊,并开始为侵犯进行惩罚。同时在这种交往中,从这种需要别人帮助之日起,人们感觉到一个人拥有两个人的必需品时会更好,财产就产生了,劳动变得必不可少。慢慢产生了农业,而土地的耕种导致土地的分配,在农业发展过程中这种强壮,技术熟练,头脑灵活的人得到更多的收获,人与人自然地不平等随着措施的不平等慢慢显现出来。这个时候人的能力得到巨大开发,记忆力、想象力、推理能力等等都得到充足发展。人的地位逐渐以他的财富数量、智力、力量、美貌等联系在一起,同时也产生了嫉妒心。人同时为了自己的利益也不得不服从他人,服从同类。人们一方面相互竞争,一方面是利益冲突,这种豆带有损人利己的欲望都是最初的私有制产生的后果,都是新的不公平的产物。

这种不公平的加剧加上穷人和富人不同的性格产生了强盗、奴役、支配等等。人变得逐渐贪婪,巧取豪夺、盗窃抢劫越来越严重,进入可怕的战争状态。

人类不得不考虑这种境地,尤其是富人,不但有丧命的危险而且还有丧失财产的危险。他们为了保护私有财产变开始于穷人通过契约来组建联盟保障每个人都拥有自己的东西,人人尽相同的义务,共同击退共同的敌人。人人只看到这种制度的好处,也不得不为了这种自由争先恐后地接受这种制度镣铐。卢梭认为这是法律和社会的起源,它给穷人戴上了镣铐却保障了富人的财富,为私有制和不平等确立了法律。

篇6:《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读书报告

该书篇幅很短,使用的语言也非常平实,在该领域有一定知识的一般读者可以在一个小时之内毫不费力地读完。书名很好地概括了全书的内容。如果需要略作解释的话,可以这么说:人类的欲望使人类脱离了自然状态,政府的无效和腐坏让现代人丧失了真正值得追求的东西。

作者从原始人的状态开始讲起。原始人生活在无忧无虑的天真状态下,而非处在“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战争”之中。其所需要的一切造物主都已经预备,疾病和饥饿都无法成为原始人的真正威胁。并非舒适的环境让原始人高尚而勇敢,而自从他有了社会性,就变得虚弱而庸俗起来。欲望让人类开发自己的智力,语言则在其中起到了不小的作用。原始人无知,因而自然拥有美德。他设法满足自己的欲望,同时又尽量不对身边其他人造成伤害。

在满足欲望的过程中,原始人开发了自己的智慧,并且意识到这种智慧让他们优越于别的生物,他们的欲望越来越多,力量也越来越强,逐渐开始合作,并形成了义务的观念。

从此以后原始人的生活便不再和以前相同,当义务的思想开始蔓延,奴役的种子随之埋下。他们制造建筑物,并开始耕作,而耕作不可避免地导向了私有制,私有制是一切罪恶制度的开端。每个人都努力让自己更加完善,但是这种完善的努力缺使得我们作为一个种族更加罪恶。我们原本拥有自然的不平等,而私有制让我们这种自然不平等和社会不平等结合在了一起。这种不平等的社会地位需要有法律进行维护,群体的无效率产生独裁,并走向奴役。

书中的思想和《通往奴役之路》有可以对比之处。当我们认为自己在往前走的时候,我们丢失了自己最需要拥有的东西。

关于作者提出的人类发展的问题,可以从不同角度去理解。当我们认为时间是单一线性维度的时候,过去一定只有一种可能。而当我们用更开放的目光去审视时间的时候,可以理解过去也可以有多种可能。我们所相信的过去,来源于我们自己的判断,而所有的判断都必然带有主观的色彩。

由于书中反复提到了造物者这一概念。我有意发展一下这本书的一个次要观点。作者提到说原始的本能的力量超越了教导。因此可以得出设计比教导(干预)可以更好地完成造物主的目的。传统一神宗教认为造物主是全能的因此,可以得出

A 造物主如果希望这个世界以最佳方式运转,那么他已经这么做了,在设计我们的过程中就可以推演出来最终的结果。

或者

B 宗教教导在这种情况下显得没有意义,除非教导本身也是造物主计划的一部分。如果相信宗教教导,我们则必须在一下两个互相冲突但是都是传统教义的命题之中选择其一。

篇7:人类不平等起源的分析论文

很多评论家在评价卢梭的不平等的起源时,分析的侧重点是他的自然状态是否正确,即自然状态这种假说能否科学合理地解释人类文明的起源,能否把人类产生和发展的所有东西都能说明清楚,反思自然状态能否解释人类文明的形成(即不平等的形成),就是反思自然状态的合理性。比如,普列汉诺夫认为自然状态说不能充分说明语言的产生[5]。我认为用这样的方法来评价卢梭是不合理的,应该用系统历史观来理解卢梭的人类不平等的起源。

系统历史观把人类社会整个历史过程作为一个不断演化的非线形系统来看待。由于系统在演化的过程中会远离其初态,具有一种遗忘机制[6],所以从后来的系统状态是不能准确的推论过去的历史的状态的。在社会历史上,通过当代的史料来推测过去的历史只具有或然性,不具备必然性[7],因此,许多评论家认为卢梭的自然状态说不能完全解释人类的不平等起源,即不能完全解释人类历史形成进化的过程,用这种标准来要求卢梭是苛刻和不科学的,因为根据系统的现状是不能像牛顿力学那样回溯系统的过去的,系统的演化是一维的,它是由若干偶然的因素非线形作用的结果,企图概括历史的本质和规律必然要粗暴地抛弃真正对历史发展具有实际作用的大量的偶然的随机因素,将现实的历史过程线形化处理,然后通过不完全归纳得到一种类似周期性的东西作为历史发展的本质,不考虑历史能否真正按此规律重演。

系统的演化只服从系统本身的演化规律,系统在演化的过程中有两种趋势,一种是其组织结构和功能越来越强、从环境来看系统越来越强大,另一种情况与此相反,系统越来越衰减、甚至灭亡。我们把第一种类型称为正反馈放大系统,第二种类型成为负反馈的衰减系统。系统的功能的强化与衰减决定于

(1)系统元素的元功能的增强或减弱。

(2)系统结构的强化程度。实验已经证明,重复使用大量不那么可靠的元件可以建造出高度可靠的系统。

人类社会系统是一个不断放大的非线形系统,其在生物圈中的功能(能力)越来越强大。人类社会的强化,从其构成要素(个人)来看,当然比过去更有知识和水平,能力在某些方面越来越强,同时也伴随着某些方面的能力的下降,正如卢梭所说:“为什么好望角的霍屯督人能用肉眼发现海上的船只和荷兰人用望远镜看得一般远;为什么美洲的野蛮人象最好的猎狗一样,能够由足迹嗅得出西班牙人的行径;为什么所有这些野蛮人,不因裸体而感到痛苦,用辣椒来刺激他们的味觉,并且饮欧洲人的烈酒象喝水一样。”[8],所以人类的个体能力与过去相比变化不是太大,而主要的变化是人类社会的结构比原始社会或自然状态下的社会结构大不一样,在现代的社会关系结构中,人与人的的关系越来越复杂,结构越来越紧密,而且正是这种紧密的关系使得人类社会的生存能力越来越强,在生物圈中功能越来越大,从分工方面可以证明这一点。现代社会分工越来越细,每个人只能专于自己熟悉的专业和职业,他(她)越是专于自己的职业,与社会上其他人的关系就越紧密,越离不开他人的劳动成果,否则就不能生存;而从另一个方面看,每个人都专于自己的专业和职业,他(她)的专业和职业技能就越来越强,这样,各个行业的能手的合作就产生了现代社会的高效率和强大的生存能力。

有人认为现代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有越来越冷漠的趋势,除了冷冰冰的商品金钱关系外,人与人之间越来越缺少温情,甚至邻里不相认。我认为现代社会这种缺少人情味的关系不是关系本身弱化的表现,而是关系的复杂性、必然性和客观性的反映,我们不能没有这些人或关系,正是这千千万万的人或关系,构成我们生活的部分。厌恶的是这些人或关系太多、太杂,在我们的意愿之外不请自到,让我们感到意外、尴尬和被支配感。)

社会关系的密切和社会结构的加强必然要求社会要素的个人要忠于自己在社会生活中的职责,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人就在社会结构和关系中被专业化、职业化而固定化,结构和关系的等级差异就使固定化的人的等级和差异出现,不平等现象产生。这种不平等随着文明的进步、社会关系和结构的复杂化程度提高而增强,于是,卢梭所谓人类越文明进步、社会越不平等的现象就出现了——这是社会功能(生存能力)增强要求社会结构和关系强化的必然结果。

在卢梭时代,系统科学没有出现,不可能用系统科学来解释文明的进步与不平等加剧的原因,现在看来就一目了然。在此之前,人们无法解释人类社会的演化问题,所以设想出自然状态,认为自然状态中的人没有我们今天社会里文明人的“需要、贪婪、压迫、欲望和骄傲”[9],而事实上,这种“自然状态”不是如卢梭所说是一个平等的状态,不是伏尔泰嘲笑卢梭的所谓“从没有人用过这么大的智慧企图把我们变成畜牲。读了你的书,真的令人渴慕用四只脚走路了。”即使真正存在这样的自然状态,也不是“人世的真正青春”,原始人也不可能“过着本性所许可的自由、健康、善良而幸福的生活,并且在他们之间继续享受着无拘无束自由交往的快乐。”[10],他们之间也还是有不平等的。

卢梭的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中的自然状态是他后来的社会契约的基础,他说:“我设想,人类曾达到过这样一种境地,当时自然状态中不利于人类生存的种种障碍,在阻力上已超过了每个个人在那种状态中为了自存所能运用的力量。于是,那种原始状态便不能继续维持;并且人类如果不改变其生存方式,就会消灭。然而,人类既不能产生新的力量,而只能是结合并运用已有的力量;所以人类便没有别的办法可以自存,除非是集合起来形成一种力量的总和才能够克服这种阻力,由一个唯一的动力把它们发动起来,并使它们共同协作。……‘要寻找出一种结合的形式,使它能以全部共同的力量来卫护和保障每个结合者的人身和财富,并且由于这一结合而使每一个与全体相联合的个人又只不过是在服从自己本人,并且仍然像以往一样地自由。’这就是社会契约所要解决的根本问题。”[11]但是由于卢梭不理解人类文明发展与不平等加剧的根源,所以他指出解决人类不平等的方法是订立契约,用社会契约论来论证国家和政府的产生,这在系统观看来是荒谬可笑的,人们也早就发现历史上没有记载说明人类为了解决彼此的矛盾而订立契约的历史事实,勒赛克尔说:““社会契约论”便是为求解决这种矛盾的一个动人的然而终归无效的努力。”[12]不平等的加剧是人类文明本身发展的必然结果,不需要所谓的契约论来解决这个问题,怎么解决这个不平等另文解释。

总之,用系统历史观看待卢梭的《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和解释力,清楚易懂,是一个很好的视角

注释:

[l][法]卢梭:《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M],李常山译,东林校,北京:商务印书馆,1962年版第149页。

[2][俄]普列汉诺夫:《让·雅克·卢梭和他的人类不平等起源的学说》,参见《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M],李常山译,东林校,北京:商务印书馆,1962年版第218页。

[3]同1,第118页

[4]同1,第120页。

[5]参见普列汉诺夫:《让·雅克·卢梭和他的人类不平等起源的学说》第四部分。

[6]苗东升著:《系统科学精要》,[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96页。

[7][英]卡·波普尔:《历史主义的贫困》,[M],何林、赵平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87年版第129页第27节“有没有演化的规律规律与趋向”。

[8]同1,第82页。

[9]同1,第71页。

[10]同1,第120—121页。

[11][法]卢梭:《社会契约论》,[M],何兆武译,第一卷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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