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情况汇报

关键词: 蔬菜 农产品 质量 生产

宜春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情况汇报(精选10篇)

篇1:宜春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情况汇报

宜春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情况汇报

江西省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与管理,全面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三个百分之百”监管措施,促进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增强质量安全意识,落实质量安全责任,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开展2013年全省第二次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的通知》(赣建质[2013]9号)文件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全市第三季度暨保障房质量安全大检查工作,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本次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检查工作,要求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于10月15日前对辖区内在建所有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工作(目前全市在建保障性安居工程共27个项目,137个单位工程,建筑总面积96.87万平方米),并抽调人员组成四个检查组开展了全市第三季度暨保障房质量安全大检查,共抽查保障房项目7个,下发整改通知书7份(其中停工整改通知书2份)。从检查总体情况来看,大部分项目参建单位能按国家现行规范标准开展工作,依法履行质量安全管理的责任和义务,工程质量安全总体处于受控状态。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此次检查,发现目前全市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管理工作仍然存在着一些不足和漏洞,需要今后着力予以解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质量行为方面

1、部分建设单位依法建设的意识仍需加强,少部分在建工程项目尚未领取施工许可证。

2、部分监理单位履职不到位,质量把关不严格,监理工作力度较弱。主要表现在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不齐;部分项目总监不到岗履职;工序质量报验无监理平行检验记录;对重要的工序或部位未实行旁站监理或无旁站监理记录;发现问题未发监理通知单;对检验批和分项、分部工程验收把关不严格或不及时。

3、部分施工单位质量安全保证体系不健全,责任落实不到位。主要表现在部分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不齐全,项目经理不常驻现场,专职检查员配备不符合要求;三检制度执行不到位,自检评定不严格,报验不及时;对监理通知单回复不及时,或无回复;未能深入开展质量通病治理工作;现场安全隐患未能及时排除。

(二)工程实体质量情况

通过现场检查及实体检测,大部分工程实体质量情况良好,部分工程仍存在以下建筑质量通病:模板存在胀模、漏浆现象;砼麻面、蜂窝、露筋、孔洞、夹渣;砌体工程砌筑砂浆强度偏低,拉接钢筋长度不够、漏安;后砌填充墙顶部处理方式不合理;楼板平整度差。

(三)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

经检查发现部分工程存在以下安全隐患:施工道路不平整,材料堆放混乱,工程未围挡作业;脚手架未超过作业层,扫地杆未扎设小横杆,架体与主体拉接少;工程临时用电未采用TN-S系统,配电间消防设施不全,施工机具无开关箱;施工升降机及时办理安装申报,卸料平台搭设不规范。部分通道无防护棚,临边洞口无防护。

(四)“三个百分之百”落实情况

各地能严格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落实“三个百分之百”,已竣工项目均能做到百分之百分户验收,设立永久标识牌。目前我市保障房应安装视频监控探头93个,实际安装67个(其中已签安装合同,未安装远程视频监控的10个,未签安装合同,未安装远程视频监控的15个)。

(五)信息化系统使用情况

各地站“江西省质量安全动态管理系统”的录入管理工作均有专人负责,通过信息系统,全过程动态监管工程质量安全状况,实时调度掌握建设进度情况。但部门县(市、区)监理监督系统、大检查系统的录入工作较为滞后。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保障性住房建设作为我们现在乃至今后长期的一项重要工作,我们将按照建设部、省厅的有关要求,严格落实“三个百分之百”,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组织落实和督促全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大力开展保障性住房质量安全的专项整治,坚持长效管理,提高我市保障性住房的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1、各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的工程建设程序实施,及时办理工程建设合法手续,不得擅自作影响工程质量的变更,要在能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合理压缩工期,提高对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治理工作的思想认识,履行质量管理的责任和义务。

2、各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安全保证体系,配备过硬的专职检查员,加大自检力度,加强过程控制,建造师(项目经理)要常驻施工现场并加强项目管理,要实行质量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班组的技术交底工作。

3、各监理单位应加强项目监理部的力量,配足相关监理人员;严把质量验收关,加大巡视力度,注重过程监理,严格执行旁站监理制度,发现问题应及时下发监理通知,并督促整改;加大检查验收力度,尤其应对模板垂直支撑、钢筋保护层厚度、墙体拉结筋的设置以及混凝土的浇筑等易出现质量问题的主要环节严格把关。

4、为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三个百分之百”得到全面落实,继续加大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视频监控系统安装的宣传及监管力度,对未安装视频监控系统的在建项目督促其尽快申报,对已申报的项目加快安装进程。

5、进一步加大对工程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中的质量问题必须做到“零容忍”,严格落实质量终身责任制;对现场安全问题都要一查到底,坚决依法查处;决不放过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每一个问题。

2013年11月4日

篇2:宜春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情况汇报

监督执法检查的情况报告

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的监督执法检查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转发组织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文件的通知》(*建发﹝2012﹞5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组织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我局高度重视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将上级部门下发的《关于转发组织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文件的通知》(*建发﹝2012﹞52号)及时转发到各建筑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参建单位、在建工程项目部。成立了住建局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领导小组,组长由住建局杜庭国副局长担任,成员由质监站(安监站)**、***、***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质监站,由***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工作。

二、基本情况及项目进展情况

今年以来,我县在建保障性安居工程共有9个项目工程,其工程名称及基本情况分别是:****卫生院廉租房,建设规模:818.81平方米,工程总投资:99.5286万元,工程形象进度:

—1— 基础钢筋笼制作;***卫生院廉租房,建设规模:804.72平方米,工程总投资:118.2656万元,工程形象进度:二层柱浇灌;*****卫生院廉租住房,建设规模:507.88平方米,工程总投资:65.8211万元,工程形象进度:三层屋面板支模;***中学廉租住房,建设规模:1910.70平方米,工程总投资:294.83万元,工程形象进度:一层梁板浇灌;****卫生院廉租住房,建设规模:900平方米,工程总投资:98.98万元,工程形象进度:四层砖砌体;****小学廉租住房,建设规模:1000平方米,工程总投资:143.47万元,工程形象进度:一层砖砌体;***中学廉租住房,建设规模:1500平方米,工程总投资:228.89万元,工程形象进度:开挖地梁沟;***小学廉租住房,建设规模:1000平方米,工程总投资:140.03万元,工程形象进度:二层板浇灌;***县2011年廉租住房,建设规模:2000平方米,工程总投资:280.602万元,工程形象进度:五层封顶、主体断水。

三、采取的主要措施

质量安全是建筑业永恒的主题,建筑生产和工程质量是有机的整体,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目前我县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面临着严峻形势和挑战,特别是建筑施工企业、监理企业要高度重视,把好保障性安居工程生产和质量关,决不能松懈、麻痹。接文后,我局及时制定检查方案,并以文件形式将《***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组织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建发﹝2012﹞37号)印发到各建筑施工企业、监理

—2— 企业、参建单位以及工程项目部。为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稳定发展,我局主要采取以建筑施工企业自检自查为主,要求施工企业、监理企业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严格把好保障性质量关。我局检查组于2012年3月19日对县辖区在建的9个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进行了全面、仔细认真的质量安全检查活动。

四、检查发现存在的问题

通过组织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活动,检查发现存在以下建筑质量通病问题:

(一)砼坍落度过大;

(二)主次梁交接处主要箍筋未加密;

(三)部分箍筋间距过大;

(四)部分核心箍未放置;

(五)构造柱柱头箍筋未加密;

(六)钢筋焊接(搭接焊)接头偏短;

(七)梁柱主筋绑扎不到位;

(八)梁负加钢筋长度不够;

(九)钢筋保护层不足;

(十)梁柱砼表面出现蜂窝、麻面;

(十一)板表面砼有龟裂现象;

(十二)楼板平整度差;

(十三)构造柱顶与梁未拉接;

—3—

(十四)墙体拉接筋漏放;

(十五)120厚墙未放置通长拉接筋;

(十六)砌筑砂浆未按规范留置试块。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目前,我县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度滞后,配套资金落实困难,加之建设任务重,最终造成进度相对较慢。抓好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应加强以下几方面的管理工作:

(一)是要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制度,认真开展工程质量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各类综合和专项检查工作,强化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贯彻执行,督促建设、施工、监理等有关主体,认真履行工程质量责任和义务。

(二)是要进一步加大对工程质量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严格落实质量终身责任制。凡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和质量问题,都要一查到底,坚决依法查处,决不能放过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每一个问题。

(三)是要进一步加强对重点工程、公共建筑工程,住宅和廉租住房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强化质量通病治理,严格检查验收制度,确保质量安全。

(四)是巡查时,施工企业的项目经理、质安员和监理单位的监理人员务必到场。特别是加强各种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竣工验收后进行备案制度。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我局检查组已下发《工程质量整改通知》,—4— 要求各建筑施工企业及时将存在的质量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回复。总终消除质量安全隐患为目的,严防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县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的健康发展。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篇3:宜春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情况汇报

今年以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民政部门按照年初人代会上“十件实事”的要求,认真扎实的做好社会保障和困难群众救助工作,保障

“安全网”和助老工程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保障“安全网”建设工程进展情况

1、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在巩固国有和集体企业参保缴费的基础上,以非公有制企业和个体、灵活就业人员为重点,积极推行扩面征缴“一体执法”,稳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至5月底,完成社会保险扩面1631人,企业养老保险金清欠834万元。抽调骨干力量,对开发区已开工引进引办企业的社会保险缴纳、劳动合同签订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摸清了底子,为下步实现开发区已开工引进引办企业社会保险全覆盖奠定了坚实基础。

2、确保各项社会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至5月底,收缴企业养老保险金7719万元,规模以上企业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8,支付养老金5042万元;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新增2118人,累计征缴医疗保险金2302万元,收缴率99,支出医疗保险金1735万元;收缴工伤保险金426万元,支付工伤保险待遇296万元;收缴失业保险金515万元,发放失业救济金332万元。

3、深化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今年来,陆续制定出台了《关于增加基本医疗保险门诊规定病种的通知》、《关于调整章丘市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费救助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的通知》等四个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增加了门诊规定病种,提高了职工大额医疗费救助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降低了部分病种的职工个人负担比例,有力地提高了职工的医疗保障水平。认真做好原明水热电厂、造纸厂等改组改制企业的参保工作,扩大了医疗保险覆盖面。

4、提高城乡低保标准。为解决物价上涨等因素导致困难群众生活水平下降问题,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章政办发[]10号),将城镇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230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200元,农村低保金实行按季度发放,基本满足了城乡困难群众的需求。我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坚持动态管理,上半年通过对困难群众的摸底调查和审验城镇居民低保证,对应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都及时纳入,做到了应保尽保。截至6月份,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为1897户、3958人,主要是商业、粮食、供销、物资及经贸系统的下岗、失业人员及其家庭成员,其中三无对象7人、无业居民1234人、失业人员520人、在职人员243人、下岗人员785人、离退休人员65人、学生362人、其他人员742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为4434户、9061人,分布在全市20个乡镇(街道)、908个村(居),主要是因病、灾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群众。

二、助老工程进展情况

助老工程。今年市政府决定投入300万元新建双山、官庄、扩建高官寨等三处敬老院。截至6月初,双山敬老院主体工程已基本竣工,现正进行收尾工作,建成后可居住200位五保老人;官庄敬老院建设4月份动工,主体工程建设于6月底完成,建成后可居住300位五保老人;高官寨敬老院,已完成工程招投标,因规划、设计等有所变动,近日开始动工建设,建成后可居住108位五保老人。

三、存在问题

目前劳动保障体系建设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人员编制和经费不足。随着社会保障工作在维护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突出,社会保障服务对象不断增加,业务量不断加大。目前,劳动部门承担着全市400余家企业和2.6万余名自由职业者的养老保险基金征缴任务,还承担着近万名离退休职工的养老金发放工作。社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经费严重不足,劳动监察、医疗保险和劳动仲裁等各个部门均不同程度地存在人员编制不足的情况,影响了工作正常进行。

四、下步工作重点

一是以开发区已开工引进引办企业为重点,抽调骨干力量组成扩面执法工作组,与济南市劳动监察部门密切配合,开展社会保险缴纳、劳动合同签订专项监察,逐步实现开发区已开工引进引办企业社会保险全覆盖。二是制定出台破产企业退休职工医疗保险方案,尽快解决这部分弱势群体的医疗保障问题。强化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和管理,遏制医疗机构不正当医疗行为。三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38号文件,加大社会保险费征缴力度。确保社会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

篇4:宜春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情况汇报

情 况 汇 报

李经理:

2012年2月13日,根据曹建管【2012】3号文,关于做好春节后工程复工前安全检查和开展“安全知识学习月”活动的通知精神和公司经理办公会要求,结合工地实际情况,成立了分管安全、质量的副经理为组长,企业安全科、施工科、质检科、技术科、办公室有关人员为成员的检查小组。对公司所属建工程项目进行了安全大检查。并对新都帝景、居之家工地存在的较大安全隐患下发整改通知单。

1、新都帝景项目:该工地签订的是市级安全文明优良工地,要求较严格,经检查发现15#、21#、25#工程存有安全缺陷,对其下发建筑工程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主要安全缺陷:

(1)搅拌机没有防护棚,钢筋加工区及木工作业区没有防护棚;

(2)塔吊没有围护;

(3)施工现场没有安全警示牌,大门口没有彩门,无六板二图;

(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不规范,配电箱不合格,没有防护设置,施工机械用电不符合三相五线,不符合一机一闸一漏电,没有接地零线,施工现场电线乱拉乱扯,设备不允许用倒顺开关;

(5)现场物品乱堆乱放,现场围墙不符合标准;

(6)料场没有设置围墙。

2、居之家项目:工程没开工,下发曹建管[2012]3文件。经检查发现该项目井架离高压线太近存在安全隐患,对其下发建筑工程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主要安全缺陷:

(1)龙门架离高压线距离太近,没有采取安全措施;

(2)脚手架没有剪力撑,与主体结构连接点少;

(3)卷扬机没有搭设防护棚;

(4)楼梯口、临边没有防护;

(5)施工用电不规范。

3、锦秀豪庭项目:已开工,下发曹建管[2012]3文件。经检查该工地存在的问题是:施工场地堆放大量砖,施工道路不畅通;阳台、楼板口等个别处临边防护不严,不符合规范要求等问题对项目经理进行口头安排,要求其立即整改,并对申报市级安全文明优良工地的事宜进行布置。

4、鲁西南家居五金城项目:已开工,施工现场道路不通畅,外脚手架搭设不规范等,针对以上问题对项目部管理人员进行通知整改。

5、巨鑫源项目、山东建科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公共租凭住房、鑫光嘉苑、英豪税苑、上海贵都项目没有开工,对其下发了曹建管[2012]3文件,针对工地存在的安全问题进行口头安排。

综合这次检查情况,主要表现在项目部管理人员对安全防范意识差,人员、措施、资金不到位,造成安全置后,企业检查要严要求、定期、常规化进行。今后重点检查:施工用电、大型机械、脚手架、卸料平台、大跨度结构、模板支撑系统、深基坑支护等薄弱环节。对发现安全隐患的项目部要跟踪、督促其务必整改到位。

三建公司安全科

篇5:宜春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情况汇报

为提升煤炭建设工程质量水平,促进煤炭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水平不断提高,确保煤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煤炭工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充分领会**文件精神,在煤炭厅领导的统一安排部署下,于日期开展了为期*天的全区质量工程大检查。此次检查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露天煤矿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煤矿设备安装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煤炭建设工程资料管理标准》等国家和行业规范标准,以及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和煤炭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管理等法规,重点对煤炭建设项目建设程序、实体工程质量、各建筑市场质量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及市场行为进行检查。共抽查了煤炭行业新建、改扩建、技术改造、资源整合以及相关配套、附属和辅助等建设工程项目*处,汇总了*处问题,对*处问题的情况现场进行了明确并强调整改落实。经过此次大检查,质量监督中心站结合建设工程的实际情况汇总了较为突出问题进行寻根问源的调查分析,对于此类问题进行通报,要求各工程项目重点学习,避免重复发生。现就此次工程质量大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检查内容

重点对煤炭建设项目建设程序、实体工程质量、各建筑市场质量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及市场行为进行检查。

1、建设程序履行情况。建设项目的审核手续、初步设计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开工备案、工程质量监督、竣工验收等情况。

2、实体工程质量情况。矿建工程主要检查井巷主体、支护工程等;土建工程主要检查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工程等;安装工程主要检查供电设施、主要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等。建设项目实施安全施工、四节一环保等情况。

3、参建各方质量行为及市场行为情况。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各参建单位的资质、质量管理体系及制度的建立落实、人员配置及个人执业资格等情况,执行工程质量监督认证制度情况。

4、工程技术资料管理情况。根据国家能源局新颁布的《煤炭建设工程技术资料管理标准》(NB/T 51051-2016),按照管理资料、技术资料及质量控制资料分类检查,重点检查分部、分项、单位、单项工程的质量控制资料。

5、煤炭建设工程质监机构人员配备、人员培训、设备配置、执行质量监督各项规章制度情况,单位、单项工程质量认证情况等。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检查发现当前工程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个别建设单位工程项目违反国家规定的法定建设程序,在工程未完善报建手续、取得施工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有些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后发生较大变更,但未重新报审;有些建设单位施工图审查不及时备案。

2、一些施工企业对安全生产管理重视不够,对项目部的管理不到位,项目部对施工现场检查不及时、不认真,施工管理人员安全意识偏低,对安全生产不重视投入,违章违纪现象比较普遍。

3、部分监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作用发挥不到位,现场监理人员对检查中问题,不能及时跟踪落实,疏于管理,助长了施工单位在安全生产方面采取能拖就拖、得过且过的不正之风。

4、部分施工现场未搭设钢筋、木工加工制作棚,搅拌机无防护,材料堆码混乱。部分基坑开挖未按规范要求进行放坡,边坡无支护。施工现场外脚手架搭设不规范;安全网材质不符合要求,防护不严密;卸料平台制安不规范;洞口和临边防护不到位、不规范。

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不符合tn-s系统配电要求,保护接地与保护接零系统概念不清,线路乱拉乱接。机械设备防护装置不齐全,塔吊未复检仍进行作业,存在安全隐患。

6、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制度不健全,人员落实不到位。安全资料未完善。安全管理人员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相符。项目部随意变动现场安全管理人员,部分现场的安全管理人员职责不明确。

三、下一步措施

1、及时整改,严格督查。对这次检查中发出的(停工)整改通知书的项目,各责任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制定措施,抓紧整改,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并将整改回复单报送我站备查。对整改不力或整改不到位的责任单位和个人一律从重处罚。

2、完善机制,长效管理。进一步督促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树立规范管理意识,规范市场经营行为,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健全企业质量和安全管理保证体系,加强施工现场项目部建设,确保现场管理人员到岗到位,加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投入,落实措施,明确责任,严把质量关,促进安全生产平稳发展。

篇6:宜春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情况汇报

篇一: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10月14日)

xx县人民政府

关于全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情况

自查报告

(2012年10月14日)

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收到贵单位《关于转发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开展督促检查的通知〉的通知》(张保安居办?2012?33号)后,我县高度重视,迅速组织住建局等、国土局等有关单位对全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围绕省市下达的自查内容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工作情况

今年以来,我县继续将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常抓不懈,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全力开创保障房建设工作最佳局面。在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后,及时出台了《xx县2012年城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并对全县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及全县廉租住房分配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合理调整。同时,于4月2日召开了由县四大班子领导和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全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对全年工作进行了详细安排,明确了工作任务,细化了工作职责,确定了完成时限。在此基础上,对保障房建设工作实行最严格的督察考评制度,县委、县政府定期召开会议听取部门工作汇报,不断深入工程一

线督察考评工作,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其责任,切实营造出真抓实干、奋力进取的保障房建设工作氛围。

二、“三率”进展情况

(一)2012年新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情况

2012年市政府下达我县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任务为580套,其中廉租住房80套、公共租赁住房120套、城市棚户区改造380户。截至目前,我县实际开工建设廉租住房80套,总建筑面积5554平方米,其中40套主体已完工,正在装修,剩余40套已建到主体四层;实际开工建设公共租赁住房120套,总建筑面积9857平方米,已建到主体四层;实际改造城市棚户区390户,其中325户货币安置已完成,65户回迁安置房主体已建成。以上项目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均及时办结。

(二)2012年拟竣工项目情况

我县2011年新开工的建设项目预计在2012年10月底前全部竣工并交付使用。其中廉租住房120套,目前88套已竣工,32套主体完工,正在紧张装修;经济适用住房120套,限价商品住房88套,国有林区危旧房改造90套,目前形象进度均为主体完工、正在装修。

(三)2008-2010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分配入住情况

2008-2010年市政府下达我县廉租住房建设任务193套,目前已全部分配入住。

三、政策落实情况

(一)“双配建”落实情况

过去几年,我县一直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在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建保障性住房。今年针对我县已总体超额完成市政府下达的任务指标且较好满足了弱势群体住房需求,为避免政府过剩积压保障房现象出现,我县按照省市相关政策规定,经过慎重研究,决定暂不在2011年3月以后出让的9个地块配建保障性住房,将应配建的根据2013年以后上级下达的任务数由县政府划拨建设用地集中配建,建设模式上由开发商垫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政府统一回购。

我县已在集中建设的2012年廉租房、公租房项目中配建商业基础设施1200平方米,专项用于小区居民生活服务。

(二)税费减免政策落实情况

1、资金落实情况

2012年我县共建廉租住房80套,总投资759万元,目前已完成投资306万元,其中,申请并利用中央预算内资金160万元;县财政配套146万元。

2012年实际建设公共租赁住房120套,总投资1259万元,目前已完成投资630万元,县财政配套630万元,中央及省、市补助资金均未下达。

2、土地落实情况

我县2010-201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用地已全部落实并

办理了用地手续。其中廉租房、公租房、经济适用住房、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项目占用原武装部民兵训练基地,供地性质为政府划拨。限价房项目占地,按照在开发商所建商品房中强制配建、共享用地的方式解决。

3、税费减免政策落实情况

按照上级要求,县直有关单位对我县保障性住房建设需交纳的城市配套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自来水接口费、用电接口费、暖气接口费和相关税收等费用进行了全部减免。

(三)信息公开实施情况

为认真做好全县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我县根据《x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河北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信息“十公开”》,制定了《xx县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并按要求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住房保障信息,项目现场设立了公示牌,竣工项目设立了永久性标牌,真正做到了信息公开及时、内容齐全、数据准确、情况真实。

四、工作推动情况

为加强保障性安居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专门成立了全县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及廉租住房分配领导小组,并根据实际情况对小组成员进行适时调整。领导小组专门下设办公室,人员充实,设备齐全。

专门出台了《xx县城市廉租住房申请、审核、准入、退出管理实施办法》、《xx县城市廉租住房分配方案》等文件,为廉

租房分配工作科学、合理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在办理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相关手续中,县政府组织各相关部门积极配合,鼎立支持,全面畅通绿色审批通道,为保障房建设工作提供了优质服务。

五、其他工作情况

(一)2013年工作谋划情况

为确保2013年住房保障工作取得理想成效,近期我们对明年工作进行了合理谋划:全年计划建设廉租住房48户、公共租赁住房48户、城市棚户区改造26户。项目总用地16.38亩,其中安排新增建设用地5亩。工程建设资金总需求952万元。

(二)分配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及《xx县城市廉租住房申请、审核、准入、退出管理实施办法》规定规范开展廉租住房准入、退出工作。经过申请、审核、入户调查、二次复核、公示等程序,最终确认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申请人,及时向社会公布,并向其核发《廉租住房准入通知书》,进行实物配租。在年度审核中如发现承租廉租住房的家庭存在买卖、赠与、继承、抵押和转让、转租廉租住房或有实施办法中列举违规情况之一的,县住房保障部门做出取消保障资格的认定,收回承租的廉租住房。由于工作严谨、规范,我县廉租房分配管理工作深受社会各界高度评价,到目前未出现一起因廉租房分配不公、管理不严等原因引发的群众举报或上访事件。

篇二:金秀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情况汇报

金秀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情况汇报

(2012年3月31日)

根据会议安排,下面,我就金秀县2011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情况作如下汇报,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基本情况及项目进展情况

我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严格执行国家政策规定,始终站在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的高度,坚定不移地抓住国家加大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投入力度的机遇,切实加强领导,积极争取资金和政策支持,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全力以赴抓好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危旧房改造工程等各项建设任务,有效解决了城镇低收入家庭和广大农村贫困群众的住房困难问题。今年以来,我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各项工作进展顺利。一是城镇住房保障项目建设情况。2011年,上级下达我县廉租住房建设任务套平方米,计划投资 万元;公共

租赁住房建设任务套平方米,计划投资万元;危旧房改造任务户,计划投资万元。根据上级下达的任务,我县将廉租住房建设布局于个项目点,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布局于个项目点。截止月 日,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已全部开工建设,开工率100%。目前,廉租住房项目建设累计完成投资万元,占计划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建设累计完成投资万元,占计划投资的%。截止目前,已到位廉租住房建设补助资金1426万元,其中:中央投资补助1125万元、区级预算补助225万元、县级配套76万元;到位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助资金1481万元,其中:中央投资补助1156万元、区级预算补助325万元;到位中央补助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701万元;到位中央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资金410万元。

二、采取的主要措施

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中,我县采取的主要措施是:

(一)重视民生,健全机构。我县始终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障和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将住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强化政府职能,建立健全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定不移地抓好保障性安居工程这项“民心工程”。同时,对项目建设实行“四位一体”捆绑责任制,层层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领导班子共同抓的责任制,举全县之力推进建设项目顺利实施。

(二)政策配套,措施落实。一是我县始终把抓好制定配套政策措施作为推进工作的重要抓手,根据国家及区、市有关政策及文件精神,认真组织研究,科学制定建设计划和工作方案,积极出台各项配套政策措施。二是严格执行税收优惠及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减免政策,免征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减半收取规划设计费、工程定额编制管理费、图审费等服务性收费。三是加大项目配套资金筹措力度,在国家现行的政策条件下和县级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积极克服各种困难,采取有效措施,千方百计确保资金配套到位,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三)严格程序,阳光操作。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过程中,我县始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规定和程序办事,“阳光操作”,规范运作。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有关规定,资金实行专户专储,确保建设项目专款专用,同时,切实加大资金监督、检查和审计力度,强化资金管理,切实发挥效益。

(四)密切配合,齐抓共管。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艰巨性的工作,仅靠一个部门的力量根本无法完成。为此,我县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认真落实各级责任,落实人员、经费、办公场所,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真正做到了思想认识、工作机构、宣传发动、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五到位”。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履职,全县形成了上下联动、左右协调、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今年以来,我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得到了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大力关心和支持。工作中,我县严格按照自治区和来宾市的部署和要求,扎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各项工作进展顺利。但是,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建设资金筹措困难,由于今年建筑材料大幅上涨,加之各地出现的“用工荒”,导致廉租住房建设成本在2011年的基础上上浮 余个百分点。面对 套廉租住房和套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危旧房户改造等项目近万元的配套资金,压力较大。二是危旧房改造项目政策掌握不够深入透彻,项目实施进展缓慢。三是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点多面广、工作量大,由于县财政困难无专项工作经费,给工作的顺利开展带来了实际困难。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下步工作中,我县将严格按国家及自治区有关规定,明确任务,突出重点,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倒排工期,加大工作力度,加快施工建设进度,确保今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重点抓好以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提高认识,逐步扩大廉租住房、公共租赁房、危旧房改造工程覆盖面,采取更加有效的方式,妥善解决城镇无住房、住房危旧等问题。

二是认真做好2011年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危旧房改造工程建设各项工作,确保年底完成廉租住房总投资额60%以上,总竣工面积35%以上。

三是加强建设资金筹措力度,通过财政预算、争取转贷资金和银行贷款等渠道千方百计确保资金100%配套到位。

四是严格执行保障性住房建设各项优惠措施,为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危旧房改造工程建设、管理提供有力的政策保障。

六是严把建筑质量安全关,以国家施工规范、强制性条文和相关技术要求为指导,重点加大对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危旧房改造工程的基础、主体和隐蔽工程进行工程现场指导和监管力度,杜绝质量安全事故。

篇三:2017安徽省政府工作报告在线答题答案

2017安徽省政府工作报告在线答题答案

1.大力发展更加公平更高质量的教育,实施()学前教育行动计划。

1、第三期

2、第四期

3、第五期

4、第六期

2.推进()建设,新建移动通信基站2万个,行政村光纤通达率达到95%以上。

1、“宽带安徽”

2、“光纤安徽”

3、“宽带计划”

4、“光纤计划”

3.实施旅游强省“五个一批”建设工程,构建具有国际水准的精品景区和精品线路。推进黄山、池州、()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建设红色教育培训基地和经典景区。

1、合肥

2、宣城

3、芜湖

4、马鞍山

4.今年将加快建设技工大省,实施(),开展面向农民工、高校毕业生、企业职工、退役士兵等群体的技能培训,建设一批公共实训中心和职业技能培训基地。

1、“江淮工匠2020计划”

2、“互联网+”制造行动

3、“三重一创”产业联盟

4、“一号工程”

5.2017年,我省将巩固提升民生工程,投入940.2亿元,继续实施()项民生工程。1、432、233、334、55

6.推进()建设,广泛开展“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专项行动,积极创建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

1、质量安徽

2、品质安徽

3、品牌安徽

4、精品安徽

7.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推进社会服务管理()、(),创新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服务管理。

1、网格化 ;创新化

2、网格化 ;信息化

3、制度化 ;创新化

4、制度化 ;信息化

8.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以()为重点,推动各类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

1、中小企业和高危行业企业

2、大型企业和高危行业企业

3、中小企业和危险行业小作坊

4、大型企业和危险行业小作坊

9.今年我省将发展一批支持创新的金融服务产品:启动建设综合性科技创新金融服务平台,加快建立科技银行和科技保险、科技担保、科技融资租赁公司,争取投贷联动试点,推行()模式,突出发展面向种子期、初创期企业的天使投资。

1、“产业+融资”

2、“产品+基金”

3、“产品+融资”

4、“产业+基金”

10.2016年,安徽经济运行稳中向好,全省生产总值()亿元、增长()。1、3.0万 ;8.6% 2、1.8万 ;8.7% 3、2.4万 ;8.7% 4、2.8万;8.6%

11.2016年,安徽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启动建设(),大力推进“调转促”行动计划和“三重一创”建设。

1、皖江城市带

2、长三角城市群

3、国家级滨湖新区

4、合芜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12.世界最薄()信息显示触控玻璃实现量产。

1、0.15厘米2、0.5毫米3、0.15毫米4、1.5毫米

13.2016年,我省科技创新成果显著,世界首颗量子科学实验卫星()由中国科技大学主导研制成功。

1、“墨子号”

2、“实践十号”

3、“风云四号”

4、“碳卫星”

14.今年将新增保障性安居工程()万套,完成()万户农村危房改造。1、33.1 ;10 2、33.1 ;11 3、33.2 ;10 4、33.2 ;11

15.深入推进(),建设创业服务云平台,实施大学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

1、“创业安徽”行动计划

2、“创新江淮”行动计划

3、“创业江淮”行动计划

4、“创新安徽”行动计划

16.2016年,全省粮食产量683.5亿斤,实现()。

1、“十一连丰”

2、“十二连丰”

3、“十三连丰”

4、“十四连丰”

17.2017年全面展开创新支撑体系建设,建设一批重大创新工程,其中不包括()

1、推进科技创新“一号工程”——量子信息国家实验室创建,启动建设量子信息与量子科技创新研究院;

2、规划建设环巢湖科技创新走廊;

3、建成一批“数字车间”“智能工厂”和智能制造示范项目;

4、建设安徽创新馆,打造面向全球的创新成果路演中心

18.创新工作方式,全面加强政务公开,推进()融合,加快打造面向公众、开放共享的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

1、实体政务大厅与线上沟通平台

2、线下互动机制与网上服务平台

3、线下互动机制与线上沟通平台

4、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服务平台

19.强化法治思维,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在()党政机关普遍设立法律顾问、公职律师。

1、镇级以上

2、县级以上

3、市级以上

4、村级以上

20.2017年实施林业增绿增效行动,要完成造林()万亩。

1、100 2、110 3、120 4、130

21.2017年我省力争城镇新增就业达()万人、登记失业率控制在()以内。1、60 ; 4.5% 2、60 ; 4.8% 3、62 ; 4.5% 4、62 ;4.8%

22.在加快建设制造强省中,全面实施《中国制造2025安徽篇》,积极发展高端制造、智能制造、()、()、服务型制造,加快运用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改造提升传统产业。

1、品质制造 ;工匠制造

2、品质制造 ;精品制造

3、绿色制造 ;工匠制造

4、绿色制造 ;精品制造

23.2016年,我们成功抗击长江流域仅次于()年的大洪水,灾后修复和水利薄弱环节建设全面展开,3.18万水毁住房群众全部搬进新居。1、1931 2、1998 3、1954 4、2010

24.健全环保监管体系,全面推行(),探索建立企业环境行为信用评价与信贷联动机制,在火电、造纸等行业推动排污许可改革。

1、许可证制

2、考核制

3、河长制

4、监督制

25.2017年,我省将巩固提升民生工程,投入940.2亿元,继续实施()项民生工程。

1、43 2、23 3、33 4、55

26.今年,我省将以()为抓手,坚持向振兴实体经济发力、聚力,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新进展,增强经济增长动力和活力。

1、推进“四督四保”

2、“三去一降一补”五大任务

3、“三供一业”分离移交

4、遏制“脱实向虚”苗头

27.随着()工程开工建设,让贯通江淮的梦想照进现实。

1、合肥地铁1号线

2、郑徐客专安徽段

3、望东长江公路大桥

4、引江济淮

28.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全面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和()签约服务,促进分级诊疗,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建设。

1、医疗机构

2、小区诊所

3、医院医生

4、家庭医生

29.打力推行(),加快形成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行“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全面清理各种证明和手续,最大程度方便群众和企业。

1、简政放权

2、政务公开

3、互联网+政务服务

4、政务清单

30.2016年,安徽脱贫攻坚首战告捷,()万贫困人口脱贫,1077个贫困村出列,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篇7:宜春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情况汇报

(2011年8月17日)

2011年是示范区成立的第一年,也是打基础求突破的关键之年。新班子到任以来,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抢抓机遇、积极作为、攻坚克难、科学发展”的工作基调,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全力推进农场改革和示范区建设发展,加快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并取得良好进展。

一、示范区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化※※改革,建立新机构、新机制。按照市政府659次常务会议和市编委文件精神,制定了管委会内设机构“三定”方案,招考事业编制人员和选聘优秀人才充实管理人员队伍。研究制定了在编人员管理、机关工作人员选聘、在职管理人员离岗休养、安置工作方案,正组织实施机关工作人员考选工作。

(二)明确示范区改革发展思路。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改革的指导意见精神和全市实施“※※※”两大国家战略的规划布局,综合考虑示范区区位、资源和发展基础等因素,在充分调查研究和专家论证的基础上,确立了“现代农牧区、新型工业园、生态小城镇”的发展定位,提出了构建全国知名的集农牧产品精深加工、低碳产业发展、生态宜居城镇于一体

施建设工程,计划建设职工保障性住房2000套,今年开工建设980套。

(一)职工住房现状。示范区承接※※※和※※※,受※※※体制的影响,职工住房全部为砖木结构平房,始建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大部分已属危房。因生产需要,居住分散,面积小、条件差。水、电、路设施陈旧老化。职工改善居住条件的愿望十分迫切,实施职工保障性住房建设势在必行。

(二)开展的主要工作

示范区班子到任后,通过到各※※※、单位调研,深入了解了职工住房情况,在积极咨询国土、住建部门了解政策的基础上,研究确定实施职工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并向业务部门上报了初步方案。压茬推进示范区总体规划和职工保障性住房建设方案的编制工作。

1.开展调查摸底,确定初步方案。保障性住房建设不仅是示范区的基础设施工程,更是事关每一名职工的民生工程。综合考虑示范区的发展思路和规划布局,建设地址选在示范区规划的综合服务区,位于建设中的新博公路和规划中的环渤海公路交汇处,区位优越,交通便捷,水电路讯便于配套。建设方式为整体搬迁,异地建设。户型初步确定为150、130、110和90型。为充分了解职工的购买意愿、购买能力,示范区组织人员对“两※※※”职工进行了调查摸底。

2.加快编制总体规划。按照高点定位,高层次编制的原则,示范区委托同济大学编制示范区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评审。9月底前,完成单体设计,并进行招投标。二是积极争取市国土部门支持,加快办理保障房建设用地手续。三是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实现“三通一平”。积极协调市县电力部门,架设建筑工程专线2.5公里;协调垦利县自来水公司,铺设建筑供水专线;对进入工程建设区的道路进行修缮,达到施工要求。四是督促金辰集团工程建设项目部人员进区,抓紧筹办前期施工资料和开工手续。五是倒排任务工期,确保10月份开工建设。

篇8:宜春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情况汇报

建保[2011]8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1年07月15日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监察厅,各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房地局、监察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监察局:

根据中央纪委、中央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的意见》(中纪发[2011]21号)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住房城乡建设部、监察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一、各地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方案》要求,提出本地区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和检查计划,报省级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实施。

二、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监察机关要切实负起监督检查牵头责任,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在2011年7月集中组织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并于2011年7月31日前将监督检查工作情况报住房城乡建设部、监察部。2011年9月,住房城乡建设部、监察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对部分地区进行督促检查。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组织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巡查,加强日常监督检查。

三、各地要加快建立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完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库;市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按规定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各地要加强舆论引导,正确解读政策措施,宣传保障性安居工程进展情况和工作成效,自觉接受媒体监督,积极营造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良好氛围。

附件: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日

附件:

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按照中央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部署要求,今明两年组织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通过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地方政府切实落实住房保障工作责任,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及时发现各地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督促整改,确保中央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政策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全面完成住房保障工作目标任务。

二、责任分工

(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会同监察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人民银行、审计署、林业局等部门,提出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检查计划,开展监督检查。各地要建立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分工,组织监督检查工作。

(二)根据国务院批准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协调小组组建方案,各部门主要职责是:住房城乡建设部监督检查住房保障目标任务执行情况。组织保障性住房建设、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监管建设工程质量,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地方加强住房保障规范化管理。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确定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标准和规模,编制和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配合有关部门提出煤矿棚户区改造规划和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确定中央补助资金规模和相关支持政策,编制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分配方案并下达补助资金,审核下达中央投资预算并按规定办理资金拨付,加强对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监管。国土资源部拟定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的土地供应政策,监督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计划,加强项目用地审批与开发利用管理。监察部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情况,查处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违纪违法行为。农业部配合有关部门提出垦区棚户区改造规划和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人民银行负责制定和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宏观信贷指导政策,推动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产品创新,拓宽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融资渠道。审计署负责对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筹集、管理、使用和安全运行的审计监督。林业局配合有关部门提出林区棚户区改造规划和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三、监督检查方式

(一)监督检查工作实行全面监督检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监督检查工作,根据情况分成若干检查组,由政府相关部门厅局级领导任组长,其他有关部门参加,对本地区保障性安居工程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全国的监督检查工作,根据情况分成若干检查组,由国务院相关部门部级领导任组长,其他有关部门参加,对部分地区进行重点监督检查。

(二)监督检查工作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座谈交流等方式进行。监督检查组应将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相应整改建议,向当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反馈。在现场监督检查发现的具体问题,可当场提出整改意见。

四、监督检查内容

监督检查的内容,包括住房城乡建设部代表保障性安居工程协调小组与各地签订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书的目标任务、保障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的重点是保障性住房和各类棚户区改造住房建设政策落实情况。

(一)工作任务是否得到全面落实,包括任务分解、项目前期准备、项目开工、完成投资、竣工及项目信息公开、项目客观真实性等情况。

(二)政府资金是否及时到位,包括中央补助资金分配、使用、管理情况,地方政府财政预算安排、土地出让收入和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安排、地方债券优先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等情况。

(三)建设项目用地是否优先保障供应,包括增加土地有效供应情况;在住房用地供应计划中,单列保障性住房用地情况;项目地块落实等情况。

(四)税费政策是否全面落实,包括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情况,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等费用减免情况,不应收取税费的免收情况。

(五)基本建设程序和强制性标准是否得到严格执行,包括工程项目前期手续、建设程序是否合法,建设主体、套型标准、配套设施、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规定和强制性标准,工程建设进度、资料文档是否符合要求等。

(六)保障性住房管理是否公开公平公正,包括准入审核、分配、使用和监管情况,建立健全住房保障机构,以及管理人员、工作经费落实到位等情况。

五、主要措施

(一)认真传达学习中央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文件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对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开展监督检查的部署要求,贯彻执行中央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

(二)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监察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人民银行、审计署、林业局等部门,共同研究提出监督检查具体方案、工作计划。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监察机关等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本地区监督检查具体方案、工作计划。

(三)今明两年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题,以中央监督检查组名义,每年组织开展一次对保障性安居工程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各地以省级监督检查组名义,每年组织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政策落实情况的全面监督检查。同时,各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结合工作实际,加强日常监督检查。

(四)住房城乡建设部成立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巡查工作组,向各地派出专项巡查联络员,协助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核查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展情况,及时发现问题,督促落实整改。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组织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巡查工作,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市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按规定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六、方法步骤

(一)今明两年每年上半年制定检查计划,报请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组织实施。

(二)检查正式开始前,对检查人员进行集中动员培训,请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对检查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对有关政策文件进行解读,介绍相关情况,提出督查要求。各监督检查组细化督查方案,确定日程安排,进行任务分工,并与各地协商行程等具体事项。

(三)各检查组对检查过程中掌握的情况、发现的问题及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整理汇总,在实地检查结束后7日内形成检查报告。适时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会议,听取各组检查情况,向领导小组报告有关检查情况。

篇9:宜春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情况汇报

2012第一季度工程安全标准化及春季安全生产

大检查情况汇报

市安全监督站: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建筑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住建局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健全机构,强化责任,突出重点,落实责任,逐步把安全生产管理纳入到依法管理轨道,使安全生产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并将安全文明工地创建活动作为中心内容,使我县的建设工程安全形势明显得到改善,现将2012第一季度工程安全标准化及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我局在2012年第一季度(3月24日—3月28日)期间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资料重点查: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建立和落实情况;企业和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应持证上岗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到位和履行安全职责情况;深基坑、高大模板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制定、论证和审查等情况。施工现场重点查:深基础施工、施工临时用电、施工机械、模板支撑体系,脚手架的搭设,“三宝、四口、五临边”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及监理企业对上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安全监理等情况。

共检查34个在建项目,涉及19家施工企业,共发现安全隐患35处,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5份,现场整改30处。从检查的总体情况来看,大部分施工企业、建设单位和施工现场项目部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有了更深层次的认识,重视程度有较大幅度的提高,能够切实对照相关标准的要求,有针对性地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管理;建设各方主体各项规章制度健全,职能领导小组完善,建立形成了建设方、监理方、施工方等多方齐抓共管的管理体系。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程度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项目部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健全,各种资料收集整理规范有序,现场围档、大门、企业标志、临建设施安全可靠、整齐美观;施工场地干净整洁;施工机具、材料堆放规范有序、整齐划一;道路畅通,各种警示标牌悬挂及现场安全防护规范到位,文明施工氛围浓。个别企业及项目部对我县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认识不足,重视不够,相关建筑手续不齐全,现场疏于管理,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不安全因素和安全事故隐患较多。

我局检查组在检查过程中对被查的每一个工程都集中讲评,就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共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5份,对检查中发现存在问题较多的工程指定监督人员专门跟踪整改、复查,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建筑施工安全是动态管理,下步我们仍将进行建筑工程安全专项检查和施工机械等安全专项检查,确保全县全年建筑施工行业安全生产目标实现。

篇10:宜春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情况汇报

沪建安质监[2010]120号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本市保障性住房质量管理,确保工程质量,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于2010年7月份组织了本市部分在建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专项检查。现将有关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概况

本次专项检查共抽查了36项在建保障性住房工程,其中结构施工阶段32项,节能施工阶段4项;共开具质量问题整改指令单52份,涉及27个单位工程,其中建设单位6家、施工单位24家、设计单位12家和监理单位8家。

此次质量专项检查内容包括:设计质量、施工质量、监理质量、材料质量;承发包经营行为、参建各方质量责任履行情况和基建程序执行情况以及混凝土强度实体检测和钢筋位置检测等。

通过检查表明,本市保障性住房质量基本处于受控状态。参建各方民生意识和质量意识较强,大部分勘察设计和审图单位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本市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能够认真执行国家及本市的规范和标准。部分工程有质量创优目标,有的工程混凝土内实外光、棱角清晰、强度保证,有的工程安全措施到位,文明施工工作到位。但是也有部分保障性住房工程在勘察、设计、施工、材料方面存在较多问题,有的甚至为了赶进度,不按基建程序实施,留下质量隐患。

二、主要问题

(一)施工质量问题

1、混凝土工程质量不容乐观

(1)混凝土实体检测强度偏低。部分处于结构施工阶段的工程,混凝土强度现场实体回弹检测推定值偏低,达不到设计强度要求,经进一步采用钻芯取样法扩大检测仍有5项工程混凝土强度达不到设计强度等级。

(2)现浇混凝土结构外观质量缺陷明显。部分住宅工程的卧室、公共走廊、卫生间等楼板局部出现裂缝,有的工程在卫生间、厨房、客厅多处出现混凝土蜂窝麻面、孔洞。

(3)不按规范要求拆除底模板。个别住宅工程在悬臂构件底模板拆除时,混凝土试块强度仅达到设计强度的88%,没有达到规范规定的 100%设计强度的要求。

2、钢筋工程质量通病仍然存在

(1)钢筋位置不符合要求。有的工程剪力墙暗柱钢筋偏位严重,有的工程楼板钢筋间距实测值超过设计值近20%。

(2)钢筋锚固长度不足。有的工程在梁、柱节点处的钢筋锚固长度小于设计要求。

(3)钢筋焊接试验缺漏。有些工程剪力墙暗柱内的钢筋采用焊接连接,但未按照规范要求作焊接接头力学性能检验。

3、桩基质量不按要求验收。个别桩基工程出现桩位偏差超过设计值的问题,在未征求设计单位处理意见的情况下就验收合格。

4、节能施工质量问题较多

(1)使用的节能材料不符合设计要求。个别工程采用规格型号为5+9a+5的节能玻璃,不满足设计5+12a+5的要求;个别工程使用表观密度不符合设计要求的EPS板,或使用气密性达不到要求的外门窗。

(2)节能材料复试和现场检测达不到规范要求。有的工程保温板复试数量不满足规范要求,现场不留置无机保温砂浆同条件养护试块,不做现场锚栓拉拔试验、EPS板与基层拉拔试验。

(二)勘察设计质量问题

1、设计依据不足

(1)依据勘察中期报告进行地基基础设计。上海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设计的 “大型居住社区江桥基地A1、A2地块”项目,勘察中期报告判别场地土为轻微液化,成果报告判别场地土为中等液化,设计单位仅依据勘察中期报告进行地基基础设计,未考虑液化影响。上海结宇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设计的“大型居住社区江桥基地C1地块”项目,设计单位依据勘察中期报告进行桩基设计,桩长为35.52米,以⑦1层为持力层,但根据详勘报告,该工程桩基只可进入⑤2层。

(2)超限高层未经专项审查。上海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设计的 “大型居住社区江桥基地D2地块”项目和上海结宇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设计的“大型居住社区江桥基地C1地块”、“大型居住社区江桥基地C2地块”项目,均存在高差大于1.2米的错层,但都未按规定进行超限高层专项审查,设计单位盲目从事设计活动。

(3)河道边堆土未经相关部门核准。马建国际建筑设计顾问有限公司设计的“虹梅新苑四期”项目,小区北面道路占用溏泗泾河抗洪通道,该区域道路回填土高度达2米左右,但设计单位未考虑大面积推土对河道堤岸边坡的安全性影响,未经过安全性评估,未征得相关部门核准,擅自出具施工图。

2、抗震设计存在薄弱环节

(1)抗震构造设计不满足规范要求。上海浦升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设计的 “欣雨佳苑(二期)”项目,楼梯间梯段上下端对应的墙体处未设置构造柱,也未按规范要求设置相应的圈梁。核工业第七研究设计院设计的 “金康花园五期”项目,楼梯间梯段间半平台构造柱处未设置圈梁。上海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设计的“大型居住社区江桥基地D2地块”和上海结宇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设计的“大型居住社区江桥基地C1地块”、“大型居住社区江桥基地C2地块”项目,连梁跨高比大于2.5,其腰筋配筋率小于规范规定的0.3%的最小配筋率。

(2)抗震计算缺、漏、错。上海汉丰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设计的 “上海临港新城东海农场配套商品房香茗苑”和核工业第七研究设计院设计的“金康花园五期”项目,结构体系均为砌体结构,部分计算时被定义为构造柱的柱,实为一受力构件,计算假定错误。上海鸿图建筑师事务所设计的“银都路就近安置配套商品房”项目,计算时将地下室顶板作为上部结构嵌固端,但未进行上、下层刚度比验算。上海结宇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设计的“大型居住社区江桥基地C1地块”、“大型居住社区江桥基地C2地块”项目,未沿主要抗侧力构件方向计算地震作用。中旭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设计的“华滨家园”项目,结构计算书缺、漏现象严重。上海万联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设计的 “朱泾镇动迁安置住宅”项目,桩承载力计算依据不足。

3、使用功能和安全性能设计不到位

(1)无障碍电梯设计不满足规范要求。上海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设计的“大型居住社区江桥基地A1、A2地块”和“大型居住社区江桥基地D2地块”项目,桥箱尺寸长边为1450毫米和1500毫米,小于规范规定的1600毫米。

(2)建筑节能设计质量通病依然存在。一是设计文件的不一致。如:计算书与图纸不一致、各专业间的传热系数取值不一致等。二是节能专篇深度不足。如:部分项目的节能设计中,围护结构的保温材料及其性能指标标注不全。三是建筑节能中的安全性设计被忽视。如:部分保障性住宅采用外墙外保温工程,未按《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和公安部、建设部《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的要求,采取防火构造措施。

(三)监理问题

有的工程监理细则未经总监审批签字,监理评估报告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见证人员数量难以满足工程量要求,缺少工程现场检测的监理见证记录;对现场存在的施工质量问题部分监理人员没有能力发现或发现后没有督促施工单位有效整改。

(四)经营行为问题

1、存在违法分包和越级承包的现象。有的工程在门窗工程承发包方面,有违法分包和越级承包的问题,个别工程存在劳务违法分包和越级承包问题。

2、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提前施工的情况比较普遍。部分工程施工早于施工许可证2-3个月,有的工程在检查当天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

3、个别工程没有任何手续已施工到结构5层。个别工程在未报建、未招投标、未审图、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已施工到结构5层,而且在施工图设计文件中发现多处违反强制性标准的问题,给工程埋下质量隐患。

4、建设单位明示、暗示勘察单位出具虚假报告。上海绿地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大型居住社区江桥基地一期(A地块)”项目,建设单位为办理相关手续,明示、暗示勘察单位编造虚假勘察报告,江苏省地质工程勘察院满足了建设单位的不合理要求,在部分拟建场地尚不具备岩土勘察条件的情况下,出具了勘察报告,且该勘察报告已用于结构设计和施工图审查中。

三、有关意见

1、对在本次专项检查中表现良好的工程项目和参建单位给予全市通报表扬(见附件一)。

2、对在本次专项检查中发现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工程项目和责任单位给予全市通报批评(见附件二)。

3、对于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技术标准的有关工程项目和责任单位、责任人给予全市通报批评,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见附件三)。

附件一:

给予全市通报表扬的工程项目和参建单位

1、新凯家园三期01-22街坊7#房

建设单位:上海新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荣亮 施工总包:上海仲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叶荣华 设计单位:上海中房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濮慧娟 监理单位:上海建浩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项目总监:励志敏

2、杨浦区112街坊保障性住房项目A1楼

施工总包: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项目经理:张少骏 设计单位:中建国际深圳设计顾问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李妍 监理单位:上海市杨浦建设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总监:俞华兴

3、杨浦区154街坊就近安置动迁配套商品房(一期)C区2#楼 施工总包: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项目经理:李建芬 设计单位:中国建筑上海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宗辉 监理单位:上海住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项目总监:於国宽

4、顾村新选址1号基地地块7#楼

建设单位:上海明馨置业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朱晨龙 施工总包:上海市第二建筑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陈伟忠 设计单位: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朱望伟 监理单位:上海建科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总监:王重建

附件二:

给予全市通报批评的工程项目和责任单位

1、大型居住社区江桥基地一期A地块保温工程

施工单位:上海绿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倪卫忠 监理单位:上海嘉蓝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项目总监:韩素丽

2、华滨家园

设计单位:中旭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3、银都路就近安置配套商品房项目

设计单位:上海鸿图建筑师事务所

4、听潮七村配套商品房2#地块

施工单位:上海亚希洋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5、金康花园五期

设计单位:核工业第七研究设计院

6、上海临港新城东海农场配套商品房香茗苑

设计单位:上海汉丰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7、朱泾镇动迁安置住宅

设计单位:上海万联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8、大型居住社区江桥基地D2地块、A地块

审图单位:上海协力设计审图有限公司

9、欣雨佳苑(二期)

审图单位:上海中南建筑工程审图有限公司

10、虹梅新苑四期

审图单位:上海现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结构工程师:沈志坚注册结构工程师:许高怀项目经理:陈志立 注册结构工程师:黄友林注册结构工程师:吴欣才注册建筑师:蔡佩忠 建筑专业审查人员:孙慧珠 结构专业审查人员:蒋伟 结构专业审查人员:周忡林 建筑专业审查人员:李承玲

附件三:

全市通报批评,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的工程项目和责任单位

1、杨浦区107街坊保障性住房项目

施工单位:上海盈天门窗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裘义荣

2、大型居住社区江桥基地一期A地块保温工程

施工单位:上海化坚隔热防腐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沈国鸿

3、大型居住社区江桥基地D2地块、A地块

建设单位:上海绿地置业有限公司(涉及A地块)项目负责人:谭立军

勘察单位:江苏省地质工程勘察院(涉及A地块)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闵泉欣

设计单位:上海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注册建筑师:沈元章

注册结构工程师:陈磊

4、大型居住社区江桥基地一期配套商品房项目

施工总包:上海绿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倪卫忠 施工单位:上海友来门窗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张勇

5、大型居住社区江桥基地2期C地块

建设单位:上海绿地置业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谭立军 施工单位:上海绿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倪卫忠 监理单位:上海柯恒管理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总监:关静 设计单位:上海结宇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注册结构工程师:施和平

6、上海市保障性住房三林基地5号地块项目

施工单位:上海东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张伟峰

7、上海市保障性住房三林基地6号地块

施工单位:江西省地质工程总公司 项目经理:陈旺民 监理单位:上海信达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项目总监:丁联华

8、欣雨佳苑(二期)

设计单位:上海浦升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注册建筑师:陆凌云

9、华新基地3号地块经济适用住房项目

施工单位:裕达工程实业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易亚富

10、梅陇镇209#地块配套商品房

施工单位:上海秦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宋德杰

11、虹梅新苑四期

施工单位:安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赵其云 监理单位:上海市工程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项目总监:包建伟 设计单位:马建国际建筑设计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建筑师:邹凡

12、朱泾镇动迁安置住宅

施工单位:上海金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李卫东

13、彭浦十期C块保障性住宅

施工单位:通州建总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沙卫东

14、君莲居住区D地块住宅项目二期

注:本文为网友上传,旨在传播知识,不代表本站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E-MAIL:66553826@qq.com

上一篇:节后复工安全检查情况的报告 下一篇:安全检查整改情况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