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帽的使用规范

关键词: 农业 农药 生产

安全帽的使用规范(精选8篇)

篇1:安全帽的使用规范

安全帽的使用规范

工人所佩戴的安全帽主要是为了保护头部不受到伤害,它可以在几种情况下保护人地头部不受伤害或降低头部伤害的程度。(1)飞来或坠落下来的物体击向头部时:

(2)当作业人员从2MM及以上的高处坠落下来时:(3)当头部有可能触电时:

(4)在低矮的部位行走或作业,头部有可能碰撞到尖锐、坚硬的物体时。安全帽的佩戴要符合标准,使用要符合规定。如果佩戴和使用不正确,就起不到充分的防护作用。一般应注意下列事项:

(1)戴安全帽前应将帽后调整带按自己头型调整到适合的位置,然后将帽内弹性带系牢。缓冲衬垫的松紧由带子调节,人地头顶和帽体内顶部的空间垂直距离一般在20~25MM之间,至少不要小于32MM为好。这样才能保证当遭受到冲击时,帽体有足够的空间可供缓冲,平时夜有利于头和帽体间的通风。

(2)不要把安全帽带歪,也不要把帽沿戴在脑后方。否则,会降低安全帽对于冲击的防护作用。

(3)安全帽的下领带必须扣在颌下,并系牢,松紧要适度。这样不至于被大风吹掉,或者是被其他障碍物碰掉,或者由于投的前后摆动,使安全帽脱落。

(4)安全帽体顶部出了在帽体内部安装了帽衬外,有的还开了小孔通风。但在使用时不要为了透气而随便再行开孔。因为这样做将会使帽体的强度降低。

(5)由于安全帽在使用过程中,会逐渐损坏。所以要定期检查,检查有没有龟裂、下凹、裂痕和磨损等情况,发现异常现象要立即更换,不准再继续使用。任何受到重击、有裂痕的安全帽,不论有无损坏现象,均应报废。

(6)严禁使用只有下颌带与帽壳连接的安全帽,也就是帽内无缓冲层地安全帽。

(7)施工人员在现场作业中,不得将安全帽脱下,搁置一旁,或当坐垫使用。(8)由于安全帽大部分事使用高密度低压聚乙烯塑料制成,具有硬化和变蜕的性质。所以不宜长时间的在阳光底下暴晒。

(9)新领的安全帽,首先检查是否有劳动部门允许生产的证明及产品合格证,再看是否破损、薄厚不均,缓冲层及调整带和弹性带是否齐全有效。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立即调换。

(10)在现场室内作业也要戴安全帽,特别是在室内带电作业时,更要认真戴好安全帽,因为安全帽不但可以防碰撞,而且还能起到绝缘作用,(11)平时使用安全帽时应保持整洁,不能接触火源,不要任意涂刷油漆,不准当凳子坐,防止丢失或损坏,必须立即补发或更换。

无安全帽一律不准进入货架区域!

安全帽管理规定

为更好地对仓库实行安全管理,培养员工正确佩戴安全帽进入仓库的良好行为规范,维护本公司良好的安全生产秩序,特对安全帽的规范管理作出如下规定。

一、安全帽的使用规定

1、安全帽的使用场合:安全帽是员工个人重要的安全防护用品,任何人进入公司仓库必须佩戴安全帽。

2、安全帽的正确戴法:应戴正、帽带系紧,帽箍的大小应根据佩戴人的头型调整箍紧。

3、安全帽的使用禁忌:严禁使用基本技术性能和特殊技术性能要求不符合国家标准、下颚带与帽壳相连接、无帽内垂直净空间、受过重击、退色、有裂纹、超过使用期限等不合格的安全帽。严禁用安全帽充当坐垫、器皿盛装物料。严禁随意改变安全帽的任何结构,严禁在安全帽上进行钻孔。

4、安全帽严禁转借给他人使用,员工佩戴的安全帽必须与安全帽的领用记录一致。

5、安全帽的使用期限为两年半,到期之后按照安全帽的归口管理进入下一轮的管理流程。

6、安全帽因管理和使用不当造成的丢失或损坏,应按照安全帽的配置成本价格予以赔偿,重新领取安全帽。

7、不得在安全帽上乱涂乱画或粘贴图文,必须保持安全帽的清洁,突出员工的形象美。

二、安全帽的管理

(二)安全帽的归口管理

1、公司人力资源部领取001-200共200顶安全帽,用于新招学徒人员佩戴,并按照《新招学徒人员安全帽发放登记表》的内容进行日常登记管理工作。人力资源部在向新招学徒人员发放安全帽的时候必须收取押金,防止新学员离厂时不按照程序上交安全帽,如果在管理的过程中出现盘亏,按照安全帽的配置成本价格考核到人力资源部。

2、公司保卫部领取201-400共200顶安全帽,用于各外来参观学习人员、外来技术服务人员、临时送货的司机及客户等外来人员进入化工生产区佩戴,并按照《外来人员安全帽发放登记表》的内容进行日常登记管理工作。公司保卫部在向外来人员发放安全帽的时候必须收取有效证件或押金,防止外来人员在离厂时不按照程序交还安全帽,如果在管理的过程中出现盘亏,按照安全帽的配置成本价格考核到公司保卫部。根据安全环保部提供的安全帽编号注销记录,严禁佩戴被注销编号的安全帽人员进入化工生产区。

3、公司各单位按照实际人数领取安全帽发放给本单位的员工进行佩戴,并按照《 单位员工安全帽发放登记表》的内容进行日常登记管理工作。新招学徒人员在军训结束分配到单位时,各单位负责向安全环保部进行申请,按照程序领用之后进行发放。单位内员工中途离开公司解除合同的次日,各单位负责将安全帽洗净之后上交到安全环保部,并对登记表进行变更的记录。

4、安全环保部负责安全帽的日常发放审批、开具《缴款通知单》和《安全帽发放通知单》,负责对员工离职后上交安全帽的管理,并按照《公司员工安全帽发放登记表》的内容进行日常登记管理工作。定期对各单位的安全帽的登记记录与实际情况进行盘点和考核。负责对正常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基本技术性能和特殊技术性能要求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帽申请更换进行鉴定确认工作。及时向公司保卫部提供安全帽编号注销的信息。

5、物资供应公司负责新安全帽的购买、入库验收、保管和凭票发放工作,并按照劳保用品的管理进行相关的登记工作。物资供应公司负责购进安全帽品质的把关,负责收集安全帽“三证”的安全资料上交到安全环保部进行存档。

6、公司企业管理办公室负责公司员工安全帽统一配发方案的制定和管理工作。

(三)安全帽的购置、验收与报废

1、招标、采购工作由公司物资供应公司负责,安全帽的标识设计由公司企业文化办公室负责,安全环保部、公司企业管理办公室负责协助。

2、安全帽的验收按照公司物资验收入库的程序进行,需设备动力部、安全环保部、物资供应公司会同公司企业管理办公室共同验收把关。

3、正常使用的安全帽,在没有到使用周期前出现基本技术性能和特殊技术性能要求不符合国家标准,经过安全环保部鉴定之后按照公司物资报废程序进行。

(四)安全帽的发放管理

1、公司统一购置配发的安全帽,公司领导和员工由公司各单位根据内部人员的数量到安全环保部统一进行领取,并将旧安全帽洗净之后上交到安全环保部进行保管。

2、新招学徒人员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统一配发安全帽,人力资源部将发放情况进行登记;学徒工下车间锻炼到军训结束后再次分配到岗位学艺时,由车间换发公司配发的安全帽并进行发放登记,同时归还学徒工安全帽到人力资源部。

3、外来参观人员、技术服务人员及客户进入化工生产区佩戴的安全帽,由公司保卫部负责管理,每次将借用情况进行登记。

4、员工离职办理完一切手续之后,将安全帽交车间,车间进行人员注销登记,并于次日将安全帽洗净之后上交到安全环保部进行保存。

5、安全帽丢失或损坏之后进入化工生产区时,在门卫处申请领取“参观”的安全帽临时佩戴,待保卫人员核定属实之后领用,并缴纳100元/顶的押金,再由所在单位在次日到安全环保部进行申请领用和配发,并将安全帽的编号申请注销,最后到门卫处退还借用的安全帽换回押金。

6、供应仓库接到发放通知、验证安全帽付款收据之后,按照程序进行发放。

7、所有离职审批和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必须在门卫处按照外来人员进入化工生产区的规定程序,另外领取一顶安全帽后到安全环保部办理审批,并将原安全帽上交。

8、外来施工队要提前预备好符合公司管理要求的一定数量的安全帽,用于临时聘请用工时的需要。新来接工程的人员第一次进入化工生产区,统一在门卫处进行办理安全帽的领用手续。

9、公司内送饭人员、保洁人员统一由后勤管理部进行管理。

(五)安全帽使用考核办法

1、安全帽在未到使用周期,因正常使用造成基本技术性能和特殊技术性能要求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由安全环保部鉴定之后按照程序进行申领。

2、因为个人保管不善,造成基本技术性能和特殊技术性能要求不符合国家标准或派点数量缺失的,由安全环保部确认之后,按照安全帽的配置成本价格考核到当事人。

3、因个人恶意破坏、转借他人使用或弄虚作假恶意领用安全帽的,对当事人扣款500元/次,单位负责人收连带扣款200元。

4、违反该项制度规定的其他内容的按照100元/次进行考核。

三、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其解释权属公司安全环保部。

篇2:安全帽的使用规范

二、必须按标准穿戴好劳保用品

三、每班开动前必须进行以下各项检查:

1、吊钩钩头润滑有无缺陷。防脱装置是否安全可靠;

2、钢丝绳是否完好,在卷筒上固定是否牢固,有无脱槽现象

3、大车、小车及起升机构的制动器是否安全可靠

4、各传动机构是否正常,各安全开关是否灵敏可靠,起升限位及大小车限位是否正常。

5、行车时有无异响,轨道上是否有障碍物;

6、若发现缺陷或不正常现象,应立即进行调整、检修、不得迁就使用。

7、检查游标油量,按照润滑规定加油,保持润滑系统清洁,并检查手柄位置、操作机构是否灵活、可靠

四、对行车实行日常检查,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禁止使用。

1、钢丝绳达到报废标准。

2、制动器的制动力矩刹不住额定载荷。

3、限位开关失灵。

4、车上有人。

5、新安装、改装、大修后未经验改合格。

五、对行车进行定期检查,有下列情况之一,禁止使用:

1、车轮裂纹、掉片、严重啃轨或“三条腿”。

2、电气接零保护挂靠失去作用或绝缘达不到规定值。

3、电动机温升超过规定值。

4、转子、电阻一相开路。

5、吊钩、滑轮、卷筒达到报废标准。

6、主要受力件有裂纹、开焊。

7、主梁弹性变形或永久变形超过修理界限。

8、轨道行车梁松动、断裂、物件破碎、终点车档失灵。

六、操作人员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工作前4小时严禁饮酒。

2、操作者和相关人员不准打闹嘻嘻。

3、开车前检查行车上应无碰、卡现象,确认一切正常后再送电试车。

4、操作者必须精力集中。操作时不准做与操作无关的事(如:接听手机)。

5、操作者在大车行走时必须注意观察四个车轮处是否会碰到人和其它物体。

七、吊运物品坚持“三不越过”:

1、不从人头上越过;

2、不从汽车上越过;

3、不从设备上越过;

八、操作中必须严格遵守“十不吊”原则: ①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②物体重量不明或超负荷不吊。③歪拉斜吊物体不吊。④重物上站人或浮置物不吊。

⑤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不吊。⑥埋在地下的工件不吊。⑦工件捆绑,吊挂不牢不吊。

⑧重物棱角处、刀口毛刺处未加衬垫保护不吊。⑨吊索具达到报废标准不吊。⑩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九、,每班第一次起吊货物时或符合达到最大重量时,重心无法确定的,必须要进行试吊,试吊高度不大于0.5米后,将重物放下,以检查制动器的性能,确认可靠后再进行正常作业

十、必须听从挂钩起重人员(一人)指挥。正常吊运时不准多人指挥,但对任何人发动的紧急停车信号,都应立即停车,行车工必须在得到指挥信号后方能进行操作,行车起动时应先鸣铃。

十一、操作者在作业中,应按规定对下列各项作业鸣铃报警: 1.起升、降落重物时,开动大小车行驶时。2.行车行驶视线不清楚通过时,要连续报警。3.行车行驶接近跨内另一起行车时。4.吊运重物接近人员时

十二、不得用行车钩头直接顶吊物件,不得将物件同地下桩件连接,用行车对物件进行吊拉校正作业。

十三、行车在运行中,工件不得大幅度晃动。手扶工件时,不得靠近吊具与工件接触区,以免轧伤手。

十四、不允许超载使用各种链条,φ6的链条起吊物不允许超过0.5吨,φ8的链条起吊物不允许超过1吨,φ14的链条起吊物不允许超过5吨

十五、链环之间禁止扭转、扭曲、打结,相邻链环活动应灵活,在链条固定的起吊物上进行电焊、气割等作业时,严禁伤及链条,避免引起表面割伤,链条的材质退火等情况

十六、吊带在使用时决不允许打结,否则损坏带子,降低强度和耐用度;在使用时如要接触粗糙的表面、锋利的角边时一定要衬垫或有其它保护措施,防止割断或磨损而造成事故

十七、吊物运行时起吊高度一般离地面不超过一米,并切实注意安全吊运工作物,要慢起慢落,移动时要鸣铃,使用行车的人应走在吊物的前面,以警告他人离开通道,并指定放置地点

十八、禁止行车吊着重物在空中长时间停留,吊着重物时,操作者和挂索人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如因特殊需要必须采取有效措施。

十九、操作时精力要集中,在正常工作变换运转方向时,必须将控制器扳到零位,换挡机构完全停止转动后再进行换向开车。吊运过程中,只能一个方向操作(即大车、小车、卷扬不能同时动作)。行车在运行中,未完全停止时,严禁开倒车,行车行至接近轨道两端时切勿开动过猛,以免发生越轨等事故,应距厂房墙壁半米停车,二十、同一跨度内有两台行车工作时,必须保持1.5米的距离,以防止相撞。工作需要两台同时接近时,应经邻机同意,但最小距离应在0.3米以上。

二十一、禁止两台行车吊同一物件。在特殊情况下,应采取安全措施后,并不得超过极限负荷,由专人负责现场指挥方可起吊。

二十二、在处理故障或离车时必须切断电源。不准悬挂重物离开车,无载荷运行时,吊钩应升至上极限位置。

二十三、操作中如制动器、轴承和电器等部位有过热、有异常声音或危险现象,应立即切断电源停止使用,并通知相关人员检查处理。

篇3:安全帽的使用规范

关键词:安全帽,技术要求,ABS,抗静电,阻燃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安全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2007年11月1日发布了Q/SY 1129-2007《安全帽生产与使用管理规范》作为集团公司企业内部标准。

《安全帽生产与使用管理规范》在安全帽的生产、检验、使用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其中也不免有不完善甚至影响实际操作的地方,给生产、检验及应用带来困惑。

1 安全帽生产指导性方面

1.1 生产原料方面

Q/SY 1129-2007《安全帽生产与使用管理规范》规定了安全帽帽壳的生产用料局限于改性ABS专用料。ABS专用料具有良好的机械性能与使用性能,但ABS树脂本身的高绝缘易积聚静电(表面电阻率为4×1015Ω)和易燃性(氧指数为20%),极大地限制了ABS改性料在安全帽制造过程中的应用。集团公司安全帽标准要求,安全帽基本性能除具有冲击吸收性能及抗穿刺性能外,在国家标准的基础上还增加了安全帽的抗静电性能及阻燃性能。研究发现由于抗静电及阻燃体系能够互干扰,抗静电性能不稳定,加入阻燃剂后冲击强度大幅度下降,在150组批次的低温冲击吸收性能中检验过程中,安全帽的冲击吸收性能试验数据符合标准要求,但有5%的安全帽出现裂纹现象,ABS改性料的技术的稳定性还有待加强。原材料的单一性,增加了生产工艺的复杂性,也增加了产品的生产成本。

安全帽吸汗带在标准中要求要使用纯棉布,纯棉布有较好的吸水性、透水性及抗过敏性,但实际佩戴过程中,由于人的头部出汗造成纯棉布与塑料帽箍密封,从而制约了汗液的排泄和挥发,不能起到较好的散热效果,吸汗带应采用纯棉和其他材料的层织产品,通过增加了吸汗带与帽箍空隙提高汗液排放量的同时,还保持了原纯棉布的抗过敏性。

1.2 产品设计方面

标准规定了普通安全帽都设计有通风孔,但有通风孔的安全帽并不适合井下、采油等有油污和液体的作业场合。

2 安全帽检验方面

标准中未对防寒安全帽的帽壳尺寸、垂直间距、佩戴高度的技术指标进行制定,而在国家标准中垂直间距、佩戴高度属于A类技术指标,直接关系到油田职工人身安全的切身利益,该技术指标必须在企业标准中进行约束。

标准中定义普通安全帽阻燃性能的技术要求为“续燃时间不超过5s时,帽壳不应烧穿”,该技术要求阐述的意思是安全帽在进行阻燃性能测试时,安全帽应续燃,在持续燃烧的5s间内帽壳不应烧穿;该定义与国标有差异,国家标准定义阻燃性能为“续燃时间不超过5s,帽壳不应烧穿”,国家标准对阻燃性能阐述的内容是安全帽在进行阻燃性能测试过程中,最好不发生续燃现象,当发生续燃现象时,续燃时间不应超过5s,并且帽壳不应发生烧穿现象,集团公司对阻燃性能技术要求的定义存在疑义,需进行修改。

标准中未制定安全帽抗静电性能检验的预制时限,这将直接影响产品的检验结果,由于添加防静电剂ABS的改性料抗静电原理是吸湿分子对空气中的水分子进行吸附,使安全帽帽壳表面形成一层水膜,从而实现抗静电的效果,而安全帽帽壳内的吸湿性分子在安全帽生产结束后并不是全部分布在帽壳表面,它是逐渐向帽壳表面游离,最终达到特定的吸附效果,经研究,整个游历过程在20d以内,所以在安全帽抗静电性能检验过程中应约束安全帽抗静电性能检验的预置时限应为20d。

3 安全帽应用方面

3.1 采购成本高

由于安全帽在标准制定过程中要求所有普通安全帽都具备阻燃性能及抗静电性能,集团公司的许多作业场合非易燃易爆所,比如建筑工地等,由于添加防静电剂,反而增加了电力场所带电作业触电的几率,添加阻燃剂、抗静电剂无形当中增加成本的同时确增加了安全隐患。标准应对安全帽的阻燃性、抗静电性进行重新制定,应分职业分作业场合来制定其技术要求。

3.2 佩戴不牢固

标准规定了安全帽下颏带及与帽壳链接方式,单带连接方式对于经常低头作业的操作人员来说稳定性差,标准中不应限定下颏带的连接及设计方式,应该以客户实际需要来要求,从而符合生产实际需要。

3.3 适用性差

主要体现在通气孔设计、附件佩戴、不同作业场合特殊要求方面。主要为安全帽设计样式的单一性。标准应放宽安全帽的功能设计要求,使安全帽生产企业能够依据客户的需求来生产安全帽,适应集团公司下属的各类生产部门。

3.4 帽壳硬度低

由于ABS改性料加入了防静电剂及阻燃剂,加大了分子间距,从而使ABS改性料的硬度发生较大变化,容易出现划痕等现象,可通过区分作业场合(非易燃易爆场合可不添加防静电剂、阻燃剂来提高ABS改性料强度)或选取其他材料作为帽壳的生产原料(如:玻璃纤维)来提高安全帽帽壳的硬度。

Q/SY 1129-2007《安全帽生产与使用管理规范》参照了GB 2811-2007《安全帽》,并结合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的特点和安全管理上的需求,增加了管理要求,细化了技术要求,但在制定内容的过程中还存在一些缺陷,在新标准修订过程中需要不断完善。

参考文献

[1]GB2811-2007安全帽[S].

[2]GB2812-2006安全帽测试方法[S].

[3]Q/SY1129-2007安全帽生产与使用管理规范[S].

[4]张贵贤.阻燃、抗静电、高抗冲ABS体系的研究[J].弹性体,2011,21(1):28-32.

篇4:怎样安全规范地使用计算机

关键词:安全规范 病毒防范 计算机 操作

计算机的广泛应用给人们的生活、工作、学习带来了很多方便,可以说计算机的应用无处不在。然而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也越来越多,突显了计算机安全与维护的重要性。为了能更好的使用计算机,我们必须安全规范的使用计算机。

一、要保证计算机的信息安全

随着网络的发展,信息安全受到的威胁越来越多,其中计算机病毒的传播造成的恶劣结果引起人们的警惕。目前Internet上出现的很多新病毒与以往的计算机病毒相比,破坏性和传播性更大,给用户和整个网络造成了极大地损失。要想实现有效防治病毒,我们就必须了解它的特征,俗话说“知己知彼,百战不殆”。计算机病毒共有六个特征:寄生性、传染性、潜伏性、隐蔽性、破坏性、可触发性。了解了这些病毒的特征后我们就能采取以“防”为主、以“治”为辅的方法防治病毒,阻止病毒的侵入比病毒侵入后再去发现和排除它要重要得多。如果能在病毒对计算机产生危害之前发现和排除它,可以使系统免受危害;如果能在病毒广泛传播之前发现它,就可以使系统修复的任务比较轻也比较容易,总之就是越早发现病毒越好。

发现预防病毒的传播主要有以下几项措施。

一是谨慎使用公共和共享的软件,尽量不使用外来的移动存储设备,特别是在公用计算机上使用过的U盘。对外来盘一定要查毒、杀毒,确认无毒后再使用。

二是密切关注有关媒体发布的反病毒信息,打好安全补丁,及时更新杀毒软件、修复操作系统中的漏洞。

三是写保护所有的系统盘和文件。提高病毒的防范意识,尽量使用正版軟件。

四是绝不使用来历不明的启动盘去引导硬盘。

五是对重要的数据、质料、CMOS及分区表要进行备份。

六是定期进行查毒、杀毒,杀毒软件也要及时的升级。

二、计算机使用规范

计算机及网络在给人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引发了一系列新的社会问题。因此,我们在使用计算机时应该从法制和伦理两个方面来约束自己的行为。近年来国家也制定了多个与计算机使用相关的法律法规,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系统安全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计算机病毒防治保护管理办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等,今后计算机及网络使用方面的法律法规也逐步在完善。我们在使用计算机时要养成良好的道德行为规范,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规,做到六个“不”:不利用计算机网络窃取国家机密和个人隐私、盗取他人密码,复制、传播色情内容等;不利用计算机网络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诽谤和诬陷;不利用计算机网络破坏别人的计算机资源;不制造和传播计算机病毒;不窃取别人的软件资源;不使用盗版软件。

三、正确安全地操作计算机

计算机是一个比较精密的机器,对工作环境和操作步骤都有很高的要求。除了要防范计算机病毒的入侵,还要正确、安全的使用计算机,只有这样才能保证计算机更好的运行,充分发挥其作用。

一般情况下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温度一般在5~35℃,相对湿度在20%~80%,注意防尘、防静电、防水,保持计算机的密封性和环境的清洁卫生。

二是用电要正常,电压要稳定。

三是按照正常的程序开、关机。开机时应该先开显示器、打印机等外部设备,再开主机。关机时与开机正好相反,即先关主机,然后关外部设备。避免关机后立即开机,两次开机的时间最少要间隔在10秒以上。

四是除了USB接口外不要在带电的情况下插拔各接口卡及各种电缆线,否则容易烧毁接口卡或造成集成块的损坏。

五是维修计算机时不要直接用手触摸集成电路芯片,因为人体产生的静电会击坏芯片。

六是注意主机的通风散热,经常查看主机风扇和CPU风扇转动是否正常,如声音很大或不转动要及时维修或更换。

七是显示器不要开得太亮,最好设置屏幕保护程序,也不要靠近强磁场,保持屏幕的清洁,擦屏幕时要用干燥干净的软布。

八是计算机的主机和显示器不要长时间的闲置,最好一个月左右开机一次。

九是安装新的软件时一定要慎重,尤其是在网上下载的软件不但容易传染病毒,还可能携带大量的其他无关的应用程序。

十是使用计算机要认真仔细,操作不当或者错误的操作都可以引起数据的丢失和硬件的损坏,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总之,做好计算机的信息安全及病毒防范工作是更好的使用计算机的重要保证。人人严格遵守道德行为规范和法律法规才能给计算机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正确安全的操作才能保障计算机的高效率。

篇5:杂物电梯安全使用规范

为保障电梯安全有效运行,操作人员应掌握下列规范:

1.杂物应由称职人员使用。

2.严禁人员进入杂物电梯轿厢。

3.机房应保持干燥。

4.机房内及各厅门口需提供足够的照明。

5.底坑不得积水。

6.杂物电梯轿厢、厅门及门套应定期进行清洁,否则可能产生腐蚀。

7.清洁前应切断一切与电梯有关的电源。

8.清洁过程中应防止水或异物进入电梯井道。

9.厅门滑道应进行经常清洁,不允许残留异物。

10.每日运行前应对电梯进行检查,确保无异味异常声响。

11.当结束一天工作时,应将轿厢停至下端站或基站。

12.当电梯出现故障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由称职的维修人员及时进行修理。

13.切勿短接安全回路任何环节。

14.三角钥匙、电锁钥匙、机房及控制柜钥匙应由专职人员保管。

15.电梯未离开本层时,因此试图再选本层是无效的。

16.切勿尝试电梯运行当中开启厅门。

17.电梯按钮应避免油亏,以防按钮粘连影响电梯使用。

18.不可用硬质棒料代替按动按钮。

19.不可敲击电梯任何部件。

20.开、关各层厅、轿门时应动作要轻。

21.轿厢不得超载。

22.物品进入轿厢时,应保证厅门完全打开,以防厅门变形或损坏。

23.装载物品时,应将物品完全放入轿厢,以防损坏物品或设备。

24.装载物品时,应避免用力撞击轿厢任何部分。

篇6: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规范

一、标准名称:《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规范》

二、项目提出单位: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三、起草单位: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上海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宝钢、振华港机、浦江气体

四、立项理由

近年来,上海市特种设备的总量不断增加,特种设备事故总体上处于平稳状态,但特种设备安全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从特种设备事故统计分析,由使用环节发生事故的比例居高不下,约占特种设备事故的70%,主要原因是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对安全的重视不够、投入不足、管理不力,非法违法使用特种设备的情况时有发生。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关于一进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若干意见》(国质检特〔2010〕518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使用环节安全监察,全面落实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不断提高使用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大力推进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标准化,是目前一项十分重要和紧迫的工作。因此,需要制定《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规范》地方标准,为本市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根据特种设备的特点和安全管理实际,建立健全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节能管理提供具有可操作性的指导,同时也为监察机构开展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监督和评价提供依据。

五、主要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的术语和定义、使用要求、组织机构和人员配备、法律责任、各类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应有的管理制度、事故应急措施。

六、适用范围

篇7:安全帽的使用规范

(征求意见稿)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2009-07-09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加强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工作,降低医疗器械临床使用风险,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是指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中涉及的医疗器械产品质量、使用人员、技术规范、操作流程、设施环境等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卫生部主管全国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监管工作,组织制定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规范,建立医疗器械临床使用的安全控制及监测评价体系。

第四条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监管工作。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设立医学工程部门或指定相关部门,开展与其医疗服务相适应的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工作。医学工程部门具体负责本医疗机构医疗器械临床使用

安全管理和工程技术支持工作,并及时处置、上报医疗器械安全事件。

第二章临床使用前评估管理

第六条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前评估管理是指医疗机构为确保进入临床使用的医疗器械合法、安全、有效,而采取的管理和技术措施。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建立医疗器械采购论证和技术评估制度,确保采购的医疗器械符合临床需求。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建立医疗器械供方资质审核及评估制度,审验生产厂家《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许可证》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

纳入甲、乙类管理的大型设备应当有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配置许可证。

第九条医疗器械涉及到安装的,应由生产厂家或其授权并且具备工程技术服务资质的单位实施安装。

特种设备的安装、存储和转运应按有关要求执行,医疗机构应保存相关记录。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建立医疗器械验收制度。医疗器械验收应由医学工程部门组织实施并与相关的临床科室共同评估临床试用的结果。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按照国家分类编码的要求,对医疗器械进行唯一性标识,并妥善保存本医疗机构高风险医疗器械购入时的包装标识、标签、说明书、合格证明等原始资料。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确保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前评估过程中形成的文档、记录等信息具有可追溯性。

医疗器械信息档案的保存期限为医疗器械使用寿命周期结束后10年。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不得使用无注册证、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或者国家规定在技术上淘汰的医疗器械。医疗器械新产品的临床试用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临床使用管理

第十四条在医疗机构工作的医学工程技术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学历、技术职称,经过相关技术培训,获得国家认可的执业技术水平资格或认证。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开展医疗器械使用的相关培训,建立培训档案,并建立考核制度。

第十六条临床使用医疗器械应当严格遵照产品使用说明书、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不得超适用范围使用医疗器械。

第十七条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发生医疗器械安全事件或出现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医学工程部门按规定进行检修;经检修达不到临床使用安全标准的医疗器械,不得再用于临床。

医学工程技术服务全过程及其结果均应真实记录并存入医疗器械信息档案。

第十八条医疗机构应执行《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防止医疗器械临床使用中的医院感染。

第十九条临床使用的设备类、植入与介入的医疗器械名称及唯一性识别信息应完整记录到病历中。医疗机构应如实向患者告知需说明的有关事项。

第二十条医疗机构应定期对本医疗机构医疗器械使用安全情况进行考核和评估,形成记录并存档。

第四章 临床保障管理

第二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制定医疗器械安装与集成、验收与临床试用评估、使用中的检测与质量控制、所获临床信息的安全保障等阶段中各环节的保障制度与技术规范。第二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对医疗器械进行预防性维护,预防性维护方案的内容与程序、技术与方法、时间间隔与频率应按照相关规范或医疗机构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参照卫生行政部门等制定的医疗器械技术指南和有关国家标准与规程,定期对医疗器械

使用环境进行测试、评估和维护。

第二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对在用设备类医疗器械预防性维护、检测与校准、临床应用效果等信息进行分析与风险评估,保证在用设备类医疗器械处于完好与待用状态、保障所获临床信息的质量和安全。

对临床工程技术支持与保障的过程、结果进行记录并存入医疗器械信息档案。

第二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在设备类医疗器械使用科室明显位置,公示有关医疗器械的主要信息,包括医疗器械名称、注册证号、规格、有效期、生产厂商、启用日期和授权操作人员等内容。

第二十六条医疗机构应当设置与医疗器械数量相适应、适宜医疗器械分类保管的贮存场所。有特殊要求的医疗器械,应配备相应的设施,保证医疗器械临床使用的环境条件。

第二十七条对于生命支持设备和重要的相关设备,医疗机构应制定应急备用方案。

第五章监督

第二十八条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应加强对医疗器械临床使用质量安全情况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九条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进行监督检查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进入工作现场了解情况,调查取证;

(二)查阅、复制有关资料;

(三)责令医疗机构立即停止可疑医疗器械的使用。第三十条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应对医疗机构的医疗器械信息档案,包括器械唯一性标识、维修记录和保障记录等,进行定期检查。

第三十一条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医疗器械临床使用过程中有违反《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行为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第三十二条医疗机构应依据《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向卫生行政部门上报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情况和医疗器械安全事件。

第六章附 则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所称医疗器械指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取得市场准入,在医疗机构医疗活动中使用的仪器、设备、器具、材料等物品。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由卫生部负责解释。

篇8:浅谈农药的安全使用与规范管理

农药对人、畜的毒性分为急性、亚急性、慢性3种。急性毒性是指一次进入呼吸道、消化道、皮肤或腹腔较大量的有毒物质, 在24~28 h内能引起病理反应的毒性;亚急性毒性是指在2~6个月内持续反复进入一定剂量的有毒物质, 在这段时间内表现的毒性;慢性毒性是指在半年至两年内持续进入一定剂量的有毒物质后引起的慢性病理反应的毒性。据世界卫生组织统计, 全球每年死于农药事故的达2万多人。而我国近几年来有关剧毒农药、鼠药恶性中毒事件更是时有发生, 引起了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由此可见, 农药的使用与管理影响着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关系着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因此, 安全使用与管理农药必须注意以下问题。

1. 严禁高毒、高残留农药在果树、蔬菜、食用菌等食物上使用

如甲胺磷、对硫磷、久效磷、磷铵等全面禁止使用的23种农药和19种在果树、蔬菜、茶树、中药材中限制使用的农药。

2. 购买农药时应注意该产品的标签是否合法完整

(1) 产品的名称

从2008年7月1日起生产的农药, 不再用商品名称, 只用农药通用名称或简化通用名称, 如吡虫啉、草甘膦、氯氰·毒死蜱。购买前要特别注意看标签上农药名称下面标注的有效成分名称、含量及剂型是否清晰。

(2) 产品的“三证”

即指农药登记证号、产品标准证号、生产批准证号。

(3) 使用范围

一是要根据需要防治的农作物病、虫、草等, 选择与标签上标注的适用作物和防治对象一致的农药。二是核实所标注农药的施用方法是否适合自己使用。三是当有几种产品可供选用时, 要优先选择用量少、毒性低、残留小、安全性好的产品。在蔬菜、水果、茶叶和中草药材上, 禁止选择国家全面禁止使用的23种农药, 和谨慎选择限制使用的19种农药。

(4) 净含量、生产日期及有效期

农药标签上应当标明产品的质量 (净含量) 、标注生产日期、批号及有效期。

(5) 产品外观及标签

一是观察产品的外观。粉状产品应为疏松粉末, 无团块;颗粒产品应当粗细均匀, 不含较多粉末;乳油或水剂等流动状态的产品应为均相的液体, 无沉淀或悬浮物。悬浮剂或悬乳剂等半流动状态的液体应为可流动的悬浮液, 无结块, 长期存放有少量分层现象, 但轻摇后能恢复原状。二是观察产品包装和标签外观是否规范和印刷清晰。三是观察标签的内容是否齐全。标签和说明书应包括农药名称、有效成分及含量、剂型, 农药登记证号或农药临时登记证号, 农药生产许可证号或者农药生产批准文件号、产品标准号, 企业名称及联系方式、生产日期、产品批号、有效期、质量, 产品性能、用途、使用技术和使用方法, 毒性及标识, 注意事项, 中毒急救措施, 储存和运输方法, 农药类别、像形图等内容。

(6) 价格

农药价格与有效成分及其含量、产品质量和包装规格等有关, 要选择长期使用效果好、诚信度高的企业所生产的农药。

3.使用农药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 防治病虫

科学用药对农业病虫草鼠害采用综合治理 (IPM) 技术, 当使用农药防治时, 要按照当地植保技术人员的推荐意见, 选择对路农药, 在适宜的施药时期, 用正确的施药方法, 施用经济有效的农药剂量, 不得随意加大施药剂量、次数和改变施药方法。如:咬食叶片的害虫可选用胃毒作用强的药剂, 像菜青虫就要选用敌敌畏等具有胃毒作用的药剂;吮吸植物汁液的害虫宜选用内吸性药剂, 像蚜虫、飞虱、叶蝉要选用吡虫啉等内吸性药剂。

(2) 农药储运

远离食品农药要尽量减少贮存量和储存时间, 应根据实际需求量购买农药, 避免积压变质和安全隐患。少量剩余农药应保存在原包装中, 密封储存于上锁的地方, 不得用其他容器盛装, 严禁用空饮料瓶分装剩余农药。农药不得与粮食、蔬菜、瓜果、种子、食品及日用品等物品混运、混存, 应存放在儿童和动物接触不到且凉爽、干燥、通风、避光的地方。贮存的农药包装上的标签应完整、牢固、清晰。

(3) 适期用药

避免残留施用农药一定要把握好时期, 绝大多数病虫害在发病初期, 症状很轻, 如棉花枯萎病, 病害初期用杀菌剂灌根效果很好, 大面积暴发后, 即使多次用药, 损失也很难挽回。棉铃虫在3龄以前容易防治。因此, 多数杀菌、杀虫剂并非效果不好, 而是错过了最佳使用时间。施用农药还要注意把握好用药量、用水量, 因为在农药的有效浓度内, 效果的好坏取决于药液的覆盖度, 如喷施土壤封闭除草剂地乐胺时, 土壤墒情差, 必须加大兑水量, 以便形成封闭膜, 否则药液只呈点状分布, 达不到封闭除草的效果。在喷施杀虫、杀菌剂时, 充足的用水量也十分必要, 因为虫卵、病菌多集中于叶背面、邻近根系的土壤中, 如果施药时用水量少, 就很难做到整株喷透, 死角中的残卵、残菌很容易再次暴发。一味加大农药使用浓度会强化病菌、害虫的耐药性, 超过安全浓度还会发生药害。另外还要注意轮换用药, 不能在一个地区, 长期单一使用某一种农药, 以免导致防治对象产生抗药性。

必须注意农药安全间隔期, 农药安全间隔期是指最后一次施药至作物收获时的间隔天数。用农药前必须了解所用农药的安全间隔期, 保证农产品采收上市时农药残留不超标。

(4) 农药配制

专用器具配制农药应采用“二次法”稀释农药, (1) 水稀释的农药:先用少量水将农药制剂稀释成“母液”, 然后再将“母液”稀释至所需的浓度。 (2) 拌土、沙等撒施的农药:应先用少量稀释载体 (细土、细沙、固体肥料等) 将农药制剂均匀稀释至“母粉”, 然后再稀释至所需的用量。

配制农药, 应在远离住宅区、畜牧栏和水源的地方进行, 要选择专用器具量取和搅拌农药, 绝不能直接用手取药和搅拌农药, 药剂要随配随用。

(5) 喷施农药

注意天气施药人员应身体健康, 经过培训, 具备一定植保知识, 年老、体弱人员, 儿童及孕期、哺乳期妇女不能施药。施药前先检查施药药械是否完好, 施药时要穿戴防护用品, 田间喷施农药, 要注意风力、风向及晴雨等天气变化, 应在无雨、三级风以下天气施药, 不能逆风喷施农药。夏季高温季节要在上午10时前和下午3时后喷施, 施药人员每天喷药时间一般不超过6 h。

(6) 保护天敌

减少用药田间瓢虫、草蛉、蜘蛛等天敌数量大时, 应选择生物农药, 控制用药次数或改进施药方法, 避免大量杀伤天敌, 充分利用其自然控制害虫的作用。

(7) 施药地块

人畜莫入施过农药的地块要树立醒目标志, 在一定时间内, 禁止进入田间进行农事操作、放牧、割草、挖野菜等。

(8) 果园施药

防护当先果园施药时, 因植株周密, 又系向上喷洒, 药液常呈雾状降落, 污染人的衣服、双手及肩部、面部、膝部、呼吸道。因此, 果园喷药应以机动代替人工, 施药人员还应戴草帽、穿雨衣、雨披等, 以减少污染和中毒。

(9) 发现中毒及时抢救

施药人员对所施用药剂、器械的性质、性能与防治对象和环境, 有充分的了解, 在施药前准备好解毒和急救药物。施药人员如有头昏、头痛、恶心、呕吐等症状时, 应立即离开现场, 脱去污染的衣服, 洗手、脸和皮肤, 用水漱口, 并及时送医院急救治疗。

4.切实加强高毒农药和剧毒杀鼠剂的监管工作

(1) 加大宣传培训力度, 提高经营人员素质, 改善经营现状

农药的安全使用与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 牵涉到生产、市场销售、使用等各个环节, 涉及到农药、化工、农资、工商管理等方方面面。因此, 我们应整合力量, 共享资源, 充分有效地利用有限的人力、物力, 将农药安全使用示范纳入农事操作中, 建立适合农作物生产要求, 广大农民易于掌握的安全使用农药的操作规程。尽可能采用非化学防治的生物防治、农业防治、物理防治等措施, 达到防虫治病, 减少污染的目的。

(2) 开展综合执法

以农业行政执法为主体, 联合工商、公安、质监、供销等部门综合执法, 全面深入开展农药打假和质量监管工作, 把专项整治和持续整治结合起来, 进一步规范农药市场。

(3) 加强标签管理和建立供销档案

定期或不定期到农药经营单位随机抽查农药标签, 做到标签规范、清晰、完整。要求农药经营单位必须建立农药供销可追溯制度, 应登记农药供货商的详细情况和农药销售的详细档案。对于没有建档案或经营档案不规范的责令整改。

(4) 重点监控禁止和限制使用的高剧毒农药

严厉打击甲胺磷、对硫磷、久效磷、磷铵等全面禁止使用的23种高毒有机磷农药的生产、销售、使用的违法行为和规范登记19种在果树、蔬菜、茶树、中药材中限制使用的农药的去向和用途。绝对禁止或限制高剧毒农药的使用和流通。定期不定期开展过期农药的清理、收缴、销毁工作。

(5) 强化农药残留监测工作

针对安全使用农药, 规范农药管理, 控制农药残留等问题, 采取到超市、批发市场、蔬菜基地、农业园区随机取样, 检测农药残留, 发现农药残留超标, 一定要追根溯源, 一查到底, 追究当事人责任, 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全面提升。

(6) 建立植保专业化防治组织

根据“预防为主, 综合防治”的植保理念和“公共植保、绿色植保”的思路, 组建植保专业化防治组织, 统防统治、专业防控, 提高农药使用的专业技术和农药的综合利用, 降低农药使用量, 达到有效防治病虫害的目的。

农药使用禁忌

1.忌用井水配药

井水中含有较多的钙、镁等矿物质, 它们与药液易起化学反应生成沉淀物, 从而降低药效。

2.忌用污水配药

污水含杂质多, 配药后喷洒会堵塞喷雾器喷头, 同时还会破坏药液的稳定性, 降低药效。

3.忌风雨天和高温下施药

刮风喷药会使农药飘散;雨天施药, 药液被雨水冲刷易降低药效;高温下施药, 易发生药害和中毒。因此, 最佳施药时间掌握在:上午8∶00—11∶00, 下午4∶00—6∶00。天气晴好、微风时施药。

4.忌滥用农药

应根据作物种类、防治对象和药剂性能的不同而采用相应的农药, 做到对症下药, 同时禁忌盲目加大施药量, 造成害虫抗性增强而降低防治效果, 同时还容易产生药害。

5.忌花期喷药

农作物和果树在花期施药, 易发生药害。

6.忌采前施药

由于农药会在农作物上产生残留, 若采前施药, 药物残留易导致人们食用后发生中毒。

7.忌一药连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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