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停风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煤矿停电停风安全技术措施
新疆公司潘津工业煤矿停电停风安全技术措施
潘津工业煤矿矿井停电停风安全技术措施
我矿定于2012年6月20日上午08:00至20:00对矿井上下供电系统进行检修,为确保停风和恢复通风期间的安全,特制定本安全技术措施。
一、 成立停电停风领导组 组 长:慈忠贞 副组长:张守金
成 员:黄现涛、王永帅、孟卫国、高全海及各生产区队队长 职责分工:
1、组长:慈忠贞负责停电停风期间通风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指挥矿井主扇及局扇的开启,保证停风期间矿井安全。
2、副组长:
张守金:负责下达停电前井下各地点设备的检查工作,按照计划下达停电命令及开展供电系统检修工作。
3、成员:
黄现涛:负责落实核对井下人员撤离人数及在恢复通风后有序的组织生产。
王永帅:负责停风及送风期间井下有害气体检测及各地点人员的撤离。
孟卫国:负责落实停送电期间安全通道风门的开关及各工作面通风情况、送电后采掘面井下瓦斯及有害气体排放工作。
高全海:负责矿井停送电及检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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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生产区队队长:负责组织本区队人员停风时的撤离,恢复通风后有序的组织生产。
二、 停电停风时间、范围及停送电顺序
停电停风时间:2012年6月20日 10:30至14:30。 停电范围:全矿井上下。
停电操作顺序:由里向外(各工作面-中央变电所-主扇) 送电操作顺序:由外向里(主扇-中央变电所-各工作面)
三、 停电停风前的准备工作
1、停电停风前由机电科负责组织对井下所有机电设备、风机房、井上下电话,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杜绝失爆,保证各排水点运转、备用设备正常,通讯畅通。
2、停电停风前由通修队队长负责组织对井下所有通风设施进行全面检查,不合格的设施在停电停风前全部处理完。
3、由各队跟班队干负责撤人,调度室值班人员在井口负责人数核对。
4、瓦检员在接到调度室通知以后,立即对井下进行有毒有害气体全面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汇报调度室。
5、机运队电工接到调度室通知以后,按规定进行停电。停电完毕后,汇报调度室。
6、由机电科下达停止主扇运转命令,通修队安排人员打开安全通道风门。
四、井下人员的撤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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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停电前井下从事生产工作的所有人员在当班安检人员、跟班队干的带领下迅速撤离工作面和工作地点。
撤离路线: 综掘队人员经2204轨道顺槽→主副风第一联络巷→轨道下山→轨道运输巷→副井底→副斜井→地面
2204皮带顺槽→2204胶带中部车场→轨道下山→轨道运输巷→副井底→副斜井→地面
开拓队人员经轨道下山→轨道运输巷→副井底→副斜井→地面 综采队人员经2202皮带顺槽→2202皮顺车场→轨道下山→轨道运输巷→副井底→副斜井→地面
其他地点人员接到停电通知前沿最近线路迅速撤离,水泵工在撤离前应把水位排到最低点。
五、安全技术措施
(一)恢复通风注意事项
1、停电结束后,由停送电联系人通知调度室,调度室接到通知后立即通知通修队,由专人负责将安全通道风门打开,并向调度室汇报。
2、恢复主扇供电后,首先恢复主扇运转。
3、由瓦斯检查员首先检查变电所瓦斯,在瓦斯不超限的情况下逐级送电。
4、局部通风的各工作地点,必须由瓦检员检查局扇开关及局部通风机附近10米范围内瓦斯浓度,在不超过0.5%时方可由指定人员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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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启局扇,未经瓦检员同意不得盲目送电。
5、区队必须指定专人进行送电,在开启局部通风机时严禁“一风吹”。
6、井下各掘进面恢复供电前,由瓦斯检查员检查瓦斯及其他有害气体,当巷口6米内CH4小于0.8%、二氧化碳小于1.5%时方可恢复工作面的供电,若有害气体浓度超过规定,必须按排放瓦斯的分级管理规定进行排放。
(二)其它安全注意事项
1、主扇停止运转后,由通修队队长安排人员立即把安全通道风门打开,确保矿井有自然风,并由专人看管,严禁人员进入。
2、停电停风期间由机运队把钩工负责在副井口、主井口安排专人看守,没有调度室通知,严禁任何人员入井。
第二篇:主扇停电停风安全技术措施
为加强矿井停电停风应急处理,便于停电停风期间的调度、撤人,以及明确恢复主扇通风后井下送电程序工作,确保矿井通风安全,特编制本措施:
一、人员安排
㈠ 指挥小组
组长:刘敏
副组长:李树平王兴礼白卫俊
成员:崔振兵李刘兵王秀安和守谦杨海平董永红胡杰王玉明闫建堂任淑强袁光友李耀富王庆福
㈡ 岗位职责:
组长:负责停风停电期间的全面指挥工作。
副组长:协调搞好停电停风期间的指挥工作
成员:
1. 杨海平、董永红、胡杰负责停电、送电工作及其它注意事项。2. 王玉明、闫建堂、任淑强配合队长/班组长在停电、停风期间负责现场监督及指挥工作。
3. 袁光友、李耀富、王庆福配合队长/班组长在停电、停风期间负责现场监督及指挥工作。
二、主扇停风
1. 主扇一旦停电停风,运转队要立即汇报矿调度。
2. 调度室接到停电停风汇报后,要立即汇报矿值班领导,并汇报总工程师、生产矿长、通风区长、机电副总等有关领导。矿有关领导要立即赶赴调度室进行停电停风事故处理。
3. 通风区按《规程》要求必须在采煤面、掘进头安设专职瓦检员。
4. 停电停风时,要立即通知井下相关地点人员撤离:
① 090207工作面、125工作面由瓦斯检查员、安全员、采煤队跟班队长负责将人员撤至运输顺槽进风处、三采区机轨巷道口(瓦斯检查员王玉明、安全员袁光友、采煤队长殷延春);
② 十煤总回风巷、中央水仓工作面由瓦斯检查员、安全员、掘进跟班队长或班长负责将人员自迎头撤至全风压通风进风流处,并在掘进工作面回风流第一交岔点以里设置临时栅栏(瓦斯检查员闫建堂、安全员李耀富、掘进队长刘松华);
③ 103综采工作面、0909911排水点撤至井底车场口(瓦斯检查员任淑强、安全员王庆福);
④ 其他地点由调度指挥人员根据实际需要安排撤离;
⑤ 如全矿井停电停风时间过长,人员由矿调度统一安排撤至矿井主要进风大巷。
5. 井下停风期间,防治造成井下瓦斯积聚,应及时安排打开风井防爆门,充分利用自然风压通风。
三、 恢复通风
1. 矿井恢复供电,要严格执行先送地面主扇供电的规定。待地面主扇开启,恢复矿井全风压正常通风后,方可向井下中央变电所和采区变电所送电。
2. 采区变电所向采区内部送电,要根据调度指挥,先送局扇专用电。严禁局扇专用电和动力电同时合闸送电。
3. 掘进工作面根据瓦斯检查员测定瓦斯大小以及传感器显示瓦斯浓度状况决定是否开启局扇,局扇司机严禁私自开启局扇或瓦斯浓度超过规定值后“一风吹”开启局扇。
4. 瓦斯检查员检查迎头巷道气体时,必须两人一同前后相距5米进行检查,检查多远,前进多远。
5. 只有采区通风恢复正常、掘进工作面局扇开启后,采区变电所电工方可向采区内恢复动力电。
6. 机电科要专门编制采区变电所向采区内送电安全技术措施,明确送电程序。
7. 各掘进头恢复正常通风后,必须由电工对迎头巷道中的电气设备进行检查,证实完好后,方可人工恢复局部通风机供风巷道中的电气设备的电源。
8. 需要排放瓦斯的工作面,进行瓦斯排放工作,只有当瓦斯排放工作全部结束、通风系统正常后,方可恢复井下生产。
第三篇:矿井计划停电停风通风安全技术措施[1]
郑宏刘砦(新密)煤业有限公司 计划更换主扇控制盘停电停风
安全技术措施
2018年4月30日
计划更换主扇控制盘停电停风
安全技术措施
2018年4月30日,我矿在5.1放假期间,井下只有一个独立通风采煤工作面,没有掘进;机电部门更换主扇控制盘,为了确保有计划停电、停风的安全,特制定主扇停电、停风的安全技术措施。
一、 成立停电、停风领导小组 组
长:阴玉成
副组长:赵富亭
范晓磊
孟伟峰
于广文
成
员:刘会军
李松森
刘国强
董遂义
高国宝
周树森
吕建伟
顾新民
吕军伟
贾宝山
停电、停风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调度室,具体停电、停风安全工作由机电矿长赵富亭负责。
所有停电停风领导小组成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调度室集中待命。
矿井停送电命令人:赵富亭。 职责:
1、组长:阴玉成:负责停电、停风、送电、送风期间全矿的安全管理工作,全面协调全矿各工作;
2、机电矿长:赵富亭,主要负责停电、停风、送电、送风期间具体工作;
3、机电副总:刘会军:负责指挥协调现场停送电工作,以及停电期间现场指挥工作。
贾宝山:负责井上下停送电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以及此次更换控制盘的安装工作。
监控室:吕军伟,停电期间利用后备电源正常监测井下各地点传感器;
主扇司机:负责风机停开的正规操作。
薛超峰当班瓦检员:负责停风及恢复通风期间“一通三防”工作,负责井下有害气体检测及排放措施的落实,送电后采面瓦斯及有害气体排放工作。
二、 停电停风时间、范围及操作顺序: 有计划停电停风时间:
点
分至
点
分
停电范围:全矿井上下。
停电操作顺序:由里向外(各使用电气地点-中央变电所-主扇) 送电操作顺序:由外向里(主扇-中央变电所-各使用电气地点)
三、 停电停风前的准备工作
1、停电停风前由机电副总负责组织对井下所有机电设备、风机房、井上下电话,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杜绝失爆,保证各排水点运转、备用设备正常,通讯畅通。
2、停电停风前由通防科长负责组织对井下所有通风设施进行全面检查,不合格的设施在停电停风前全部处理完。
3、井下停工停产,通风科瓦检员、机电科值班电工在中央变电室待命。
4、通风科瓦检员在中央变电所电话处等候调度室通知,接到调度室通知以后,立即对井下进行全面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汇报调度室,汇报后出井,到达井口以后,立即汇报调度室。
5、机电科值班电工接到调度室通知以后,按规定要求进行停电。停电完毕后,汇报调度室,立即撤出到井口。
6、瓦检员、机电科值班电工撤到井口后,由机电科长下达停止主扇运转命令,停电必须严格执行具体的停电程序。
四、停送电措施
1、配电点停送电人必须听从停送电命令人的指挥,按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停送电。
2、配电点停送电后,必须向调度室汇报,并作好记录。
3、停送高压时,必须按要求穿绝缘靴和戴绝缘手套。
五、停电停风期间的安全措施
1、主扇停止运转后,由主扇司机负责立即把防爆盖打开,确保矿井有自然风,并由主扇司机看管,严禁人员进入。
2、停电停风期间由安全科派专人看守,没有调度室同意,严禁任何人员入井。
六、恢复正常通风及排放瓦斯安全措施:
1、停电结束后,由停送电联系人通知调度室,调度室得到通知后先通知机电科,由主扇司机负责将防爆盖关闭,关闭后立即汇报调度室。由机电副总通知主扇司机启动主扇恢复井下通风,主扇正常运转30分钟后,由调度室通知通风科人员下井检查瓦斯、二氧化碳、一氧化碳,并将检查结果汇报调度室,一切正常后调度室方可安排给井下供电。
2、恢复井下和各工作地点供电,必须在瓦检员、对机电峒室及工作地点进行检查瓦斯、二氧化碳、确认各机电峒室、各工作面的瓦斯、二氧化碳气体浓度均小于0.5%,方可进行,送电命令由机电矿长下达,并严格按送电程序送电。
3、各点送电正常、排放瓦斯后,瓦检员向调度室汇报情况,恢复工作。
七、排放瓦斯措施:
1、排放瓦斯期间,位于回风流中的电气设备全部断电,巷口设专人警戒,严禁行人,并有专人看守配电点,未经调度室允许配电工不得送电。
2、排放瓦斯期间回风流经过的工作面及巷道不得有人员。
3、排放瓦斯工作由通风科负责组织,11130采煤工作面排放完毕要及时向调度室汇报情况。
4、排放工作结束后,由通风科瓦检员现场盯住检查瓦斯、二氧化碳、,稳定30分钟后,经确认瓦斯、二氧化碳无异常时,排放瓦斯结束。
5、如果巷道内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达3%以上,或其他有害气体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第135条规定不能立即处理时,必须立即汇报调度室,采取措施,按规定进行排放。
6、该措施只使用于CH4浓度小于3%的排放巷道,若CH4浓度大于3%,必须由救护队负责排放,矿通风科长、机电副总参加排放、矿总工程师在现场统一指挥,安全矿长现场监督安全措施落实,禁止排放。
7、停电停风期间停电停风领导组全体成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遇到特殊情况立即组织处理。
8、本措施不仅之处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实施。
第四篇:河边煤矿有计划停电停风安全技术措施
金沙县长坝乡 河边煤矿
有计划停风的安全技术措施
编制人:何祥坤
河边煤矿通风科 二〇一五年
河边煤矿
有计划停风的安全技术措施
为保证2015年矿井安全生产,消除井上下的安全隐患,在检修线路、检修主要电气设备等情况下需要停电,有计划地造成井下全部停电,为了确保停电停风和恢复通风期间的安全,特制定有计划停风安全技术措施。
一、 成立停电停风领导小组 组
长:唐太文
成
员:李静涛、钟文刚、蒋冬生、罗元军、罗世贵、何祥坤、代剑、董强、王明发、董建良、谢尚坤、匡志林、刘世刚、安全员、瓦检员 停电停风领导小组下设指挥部,指挥部设在调度室。所有停电停风领导组成员必须于规定时间内到调度室集中待命。 矿井停送电命令人:唐太文。 职责:
1、组长:负责停电、停风期间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停送电安全操作,对停电和送电、风机停开操作安全负责。
2、成员:
李静涛:停送电期间坚守调度室值班,亲自操作指挥。 罗元军:负责核对井下人员撤离人数。
何祥坤:负责停风及恢复通风期间“一通三防”工作,负责井下有害气体检测及排放措施的落实。 钟文刚:负责井上下停送电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负责风机停开的正规操作。
刘世刚:负责井下停电期间矿井自然风流测定,送电后采掘面井下瓦斯及有害气体排放工作。
二、 停电停风时间、范围及操作顺序: 按规定时间停电停风。
停电范围:全矿井上下或指定范围。
停电操作顺序:由里向外(各工作面-集中配电室-主扇) 送电操作顺序:由外向里(主扇-集中配电室-各工作面)
三、 停电停风前的准备工作
1、停电停风前由机电队长负责组织对井下所有机电设备、风机房、井上下电话,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杜绝失爆,保证各排水点运转、备用设备正常,通讯畅通。
2、停电停风前由通风队长负责组织对井下所有通风设施进行全面检查,不合格的设施在停电停风前全部处理完。
3、由各队跟班队干负责开始撤人,由安全员在井口负责人数核对。通风队瓦检员、机电队值班电工在中央变电室待命。
4、通风队瓦检员在中央变电所电话处等候调度室通知,接到调度室通知以后,立即对井下进行全面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汇报调度室,于 规定时间到达井口,到达井口以后,立即汇报调度室。
5、机电队值班电工接到调度室通知以后,按规定要求进行停电。停电完毕后,汇报调度室,立即撤到达井口。
6、瓦检员、机电队值班电工撤到井口后,由机电矿长下达停止主扇运转命令。停电必须严格执行具体的停电程序。
四、停送电措施
1、各配电点停送电人必须听从停送电命令人的指挥,按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停送电。
2、配电点停送电后,必须向调度室汇报,并作好记录。
3、停送高压时,必须按要求穿绝缘靴和戴绝缘手套。
五、停电停风期间的安全措施
1、主扇停止运转后,由机电队长负责在10分钟内把防爆门打开,确保矿井有自然风,并由专人看管,严禁人员进入。
2、停电停风期间由检身工负责在副斜井井口专人看守,没有调度室同意,严禁任何人员入井。
六、恢复正常通风及排放瓦斯安全措施:
1、停电结束后,由停送电联系人通知调度室,调度室得到通知后先通知机电队,由机电队长负责将防爆门关闭,关闭后立即汇报调度室。由机电队长通知主扇司机启动主扇恢复井下通风,主扇正常运转30分钟后,由调度室通知通风队人员下井检查瓦斯、二氧化碳、一氧化碳,并将检查结果汇报调度室,一切正常后调度室方可安排给井下供电。
2、恢复井下和各工作面供电,必须在瓦检员、测风员对机电硐室及工作地点进行检查瓦斯、二氧化碳、风量后,确认各机电硐室、各工作面的瓦斯、二氧化碳气体浓度均小于0.5%,方可进行,送电命令由机电矿长下达,并严格按送电程序送电。
3、局部通风的各工作地点,必须由瓦检员检查确认局扇开关附近10米范围内瓦斯浓度均不超过0.5%时且巷口6米内CH4小于1%、二氧化碳小于1.5%时方可给局扇供风巷道中送电,未经瓦检员同意不得盲目送电。
4、各点送电正常、排放瓦斯后,由各队队干和瓦检员向调度室汇报情况,恢复工作。
七、排放瓦斯措施:
1、排放瓦斯期间,位于回风流中的电气设备全部断电,巷口设专人警戒,严禁行人,并有专人看守配电室,未经调度室允许,配电工不得送电。
2、排放瓦斯期间设专人站岗,回风流经过的工作面及巷道应撤离人员,严禁其他工作人员进入其影响范围。
3、排放瓦斯工作由通风科负责组织,各队配合,排放完毕要及时向调度室汇报情况。
4、排放瓦斯方法:采取局扇供风、风筒对接控制风量的方法排放瓦斯。
5、排放瓦斯坚持由外向里逐步推进的方法,依次完成,严禁“一风吹”。
6、启动局扇前,先检查风机及开关前后20米范围内瓦斯的浓度,瓦斯浓度均不超过0.5%时,方可启动风机,将风筒连接好,然后调整风筒对接断面进行排放,排放时确保进行系统风流中的瓦斯不超过1%,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
6、排放工作结束后,由通风队专职瓦检员现场盯住检查瓦斯、二氧化碳、,稳定30分钟后,瓦斯、二氧化碳无异常时,方可进行工作。
7、如果巷道内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达3%以上,或其他有害气体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第100条规定不能立即处理时,必须立即汇报调度室,采取措施,按规定进行排放。
8、该措施只使用于CH4浓度小于3%的排放巷道,若CH4浓度大于3%,必须由救护队负责排放,矿通风科、队长、机电科长参加排放、矿总工程师在现场统一指挥,安全矿长现场监督安全措施落实,禁止排放。
9、停电停风期间停电停风领导组全体成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遇到特殊情况立即组织处理。
10、本措施发放相关领导、队组并由各队队长、技术员贯彻执行。
第五篇:无计划停电停风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
镇雄县岩脚煤矿
无计划停电、停风排放 瓦斯安全技术措施
二O一二年度 编制:通风工区
一、停送电措施
1、各配电点停送电人必须听从停送电命令人的指挥,按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停送电。
2、配电点停送电后,必须向调度室汇报,并作好记录。
3、停送高压时,必须按要求穿绝缘靴和戴绝缘手套。
二、停电停风期间的安全措施
1、主扇停止运转后,由主扇司机负责在10分钟内把防爆门打开,确保矿井有自然风,并由专人看管,严禁人员进入。
2、停电停风期间安排专人负责在副斜井口、主斜井口看守,没有调度室同意,严禁任何人员入井。
三、恢复正常通风及排放瓦斯安全措施:
1、停电结束后,由停送电联系人通知调度室,调度室接到通知后先通知机运队,由主扇司机负责将防爆门关闭,关闭后立即汇报调度室。由机电区长通知机运队主扇司机启动主扇恢复井下通风,主扇正常运转30分钟后,由调度室通知通风工区人员下井检查瓦斯、二氧化碳、一氧化碳,并将检查结果汇报调度室,一切正常后调度室安排给井下供电。
2、恢复井下和各工作面供电,必须在瓦检员、测风员对机电峒室及工作地点进行检查瓦斯、二氧化碳、co、风量后,确认各机电峒室、各工作面的瓦斯、二氧化碳、气体浓度均小于0.5%,co气体浓度小于24ppm方可进行,送电命令由机电区长下达,并严格按送电程序送电。
3、局部通风的各工作地点,必须由瓦检员检查确认局扇开关附近10米范围内瓦斯浓度均不超过0.5%时且巷口6米内CH4小于1%、二氧化碳小于1.5%时方可给局扇供风巷道中送电,未经瓦检员同意不得盲目送电。
4、注明排放瓦斯顺序。
5、各点送电正常、排放瓦斯后,由各队队长和瓦检员向调度室汇报情况,恢复工作。
四、排放瓦斯措施:
1、排放瓦斯期间,位于回风流中的电气设备全部断电,巷口设专人警戒,严禁行人,并有专人看守配电室,未经调度室允许配电工不得送电。
2、排放瓦斯期间回风流经过的工作面及巷道应撤离人员。
3、排放瓦斯工作由通风工区负责组织,各队维护工配合,排放完毕要及时向调度室汇报情况。风筒工负责对局部通风巷道进行控制风量,瓦检员检查瓦斯,进行排放。
4、放瓦斯方法:采取局扇供风、风筒对接控制风量的方法排放瓦斯。
5、排放瓦斯坚持由外向里逐步推进的方法,依次完成,严禁“一风吹”。
6、启动局扇前,先检查风机及开关前后20米范围内瓦斯的浓度,瓦斯浓度均不超过0.5%时,方可启动风机,将风筒连接好,然后调整风筒对接断面进行排放,排放时确保进行系统风流中的瓦斯不超过1.5%,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一氧化碳不超过24ppm。
6、排放工作结束后,由通风工区专职瓦检员现场盯住检查瓦斯、二氧化碳、,稳定30分钟后,瓦斯、二氧化碳无异常时,方可进行工作。
7、如果巷道内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达3%以上,或其他有害气体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第100条规定不能立即处理时,必须立即汇报调度室,采取措施,按规定进行排放。
8、该措施只使用于CH4浓度小于3%的排放巷道,若CH4浓度大于3%,必须由救护队负责排放,矿通风工区、区长、机电区长参加排放、矿总工程师在现场统一指挥,安全矿长现场监督安全措施落实。
9、停电停风期间停电停风领导组全体成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遇到特殊情况立即组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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