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博士招聘引进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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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博士招聘引进优惠政策(精选5篇)

篇1: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博士招聘引进优惠政策

附件2: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博士招聘引进优惠政策

学院招聘引进的博士毕业生,其享受的优惠政策如下:

一、一次性人才引进费

学院向招聘引进的博士给予一次性人才引进费,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予以发放,其标准为:

(一)985高校重点学科、国家重点学科点和国(境)外高校理工科博士9万元,人文社科博士8万元;

(二)985高校非重点学科和211高校重点学科理工科博士8万元,人文社科博士7万元;

(三)211高校非重点学科和一般高校理工科博士7万元,人文社科博士6万元。

二、提供科研启动费

学院向招聘引进的博士提供科研启动费,其标准为:

理工科博士6万元,人文社科博士4万元,专项用于来院开展科研工作。

三、国内外进修予以优先考虑。

四、提供过渡性存量房供租住。

五、配备电脑一台。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2014年3月6日

篇2: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博士招聘引进优惠政策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2014年3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要求一览表(机务)

备注:招聘录用后,具体工作部门服从调配。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2014年3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要求一览表(航务)

备注:招聘录用后,具体工作部门服从调配。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2014年3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他)

篇3: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博士招聘引进优惠政策

发布时间:2011-05-09 11:0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之规定,为了更加规范我校招生工作,使新生录取工作能公开、公平、公正地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总则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创建于一九五六年,是中国民用航空局直属的以培养民航飞行人才为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同时培养民航其他专业技术人才及国民经济建设所需的理、工、管、文等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一)学院全称: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

(二)办学层次:硕士研究生、本科、专科和高职

(三)办学类型:国家部委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四)学院地址:四川省广汉市南昌路四段46号

(五)联系电话:(0838)5182078

(六)邮政编码:618300

(七)学院网址:

招生处网址:http://218.6.160.210/

E-MAIL:zsk@cafuc.edu.cn

第二章组织机构

(一)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专科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录取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二)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招生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专科招生管理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招生要求

(一)专业招生具体要求

1.飞行技术专业:提前批,本科,文理兼收,学制四年,报考该专业须提前经过民航组织的体检、背景调查、心理品质测试合格。合格考生再依据高考文化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择优录取。

2.交通运输专业(空中交通管制、飞行签派、航行情报):理工类本科,学制四年,只招男生。报考该专业考生身体基本要求:肝功正常,双眼裸视力不低于0.7(C字表),无色盲色弱,无语言、发音或听力障碍,无精神疾病病史。应符合中国民航空管人员身体要求(参见中国民航局网站http://),新生入校后按行业标准进行体检,不符合条件者将调整到其他专业。

3.飞行器动力工程专业(航空发动机维修)、电子信息工程专业(航空电子设备维修)、安全工程专业(航空安全与管理)、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航空电气):理工类本科,学制四年,均只招男生。

4.飞行器制造工程专业(飞机结构维修)、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交通工程专业(机场管理)、物流管理专业:理工类本科,学制四年。

5.英语专业:本科,文理兼收,学制四年,高考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10分,须加试口语。

6.工商管理专业、市场营销专业:文理兼收,学制四年。

7.空中乘务专业:专科,文理兼收,学制三年,考生须提前经我院面试体检合格,方可报考。

8.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专科,文理兼收,学制三年,只招男生,考生须提前经我院面试体检合格,方可报考。

9.航空机电设备维修专业:理工类专科,学制三年,只招男生。

10.民航商务专业:专科,文理兼收,学制三年。

11.民航安全技术管理专业(民航安检):专科,文理兼收,学制三年。男生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女

生身高不低于160厘米。

(二)考生入校后,各专业均以英语教学。

(三)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报考我校的考生身体状况均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结合民航专业特点,患有下列疾病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生活不能自理;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斜视,色盲色弱;嗅觉迟钝;口吃;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

第四章招生计划

(一)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严格按照民航局下达的文件执行。

(二)各省分专业的招生人数,以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布计划数为准。

第五章录取规则

学校依据国家教育部颁布的本《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择优选拔人才。

(一)根据在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数量和调档分数线。录取时,学校将根据生源状况在相应省(区、市)适量调整招生计划。

(二)对享受政策性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的考生,可按考生所在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的规定进行投档。投档后,学校按照考生实考分排队顺序进行录退。在等效基准分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有政策性加分的考生或与报考专业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飞行技术专业不享受政策性加分)

(三)录取分专业时,学校根据考生填报各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设置专业志愿分数级差(不超过5分),各专业志愿之间分数级差相同,具体分值设置以能使学校所录考生总体专业志愿满足率达到最大时的级差设置为准,同等条件下参考相关科目成绩。

(四)所有已投档考生分科类(或选考科目)按实考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顺序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考生,实考分减掉一个分数级差进入第二个专业志愿排队,依此类推。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考生分数从高到低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取额满。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在江苏省实行“先分数后等级”录取规则。

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

第六章收费标准

(一)新生入学时,以四川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按学年缴纳学费、住宿费等。学费4440---4920元/年。空中乘务专业和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学费8000元/年。

(二)住宿费1200元/年。

第七章奖贷政策

(一)学校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制度,凡符合国家助学贷款条件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二)学校实行奖助学金制度。

奖助学金主要分为:国家奖助学金,校内奖学金,单项奖助学金(主要有南航“十分关爱”和民航“雏鹰”奖助学金以及“星耀”奖学金等)。各项奖助学金奖励资助标准在400元/年至8000元/年之间。

第八章报到注册

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学校规定的有效证件,按期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提前向我校请假,对未经同意逾期不报到的学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招生规定进行体检、复查,体检合格后方可注册;不符合招生体检条件者,由学校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凡徇私舞弊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第九章学生毕业

各专业学生毕业时达到学院学籍管理办法规定的毕业学分,由我院颁发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毕业证书。本科学生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学院颁发的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章招生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招生监督工作,严格执行高校招生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办法,切实维护学校招生工作的良好形象,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篇4: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博士招聘引进优惠政策

2021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我院2021年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创建于一九五六年,是中国民用航空局直属的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培养理、工、文、管、法、艺等门类高层次人才的应用型大学,是培养民航飞行、空管、机务、机场运行等特有专业以及其他相关专业人才的民航特色大学。

第三条 学院全称: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国标代码:10624)。

第四条 办学类型:国家部委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五条 培养层次:研究生、本科、专科。

第六条 学院地址:校本部(四川省德阳市广汉市南昌路四段46号);德阳校区(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千山街三段399号)。

以下专业大一阶段在德阳校区就读,大二转回校本部就读:飞行器动力工程、飞行器制造工程、飞行器适航技术、航空航天工程、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工程、电子信息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应用气象学、飞机机电设备维修。

第七条 联系电话:0838—5182078。

第八条 邮政编码:618307。

第九条 学院网址:

招生网址:http://zsc.cafuc.edu.cn E-MAIL: zsk@cafuc.edu.cn

微信公众号:cafuc_zsc。

招生计划

第十八条计划编制原则:严格按照教育部、民航局下达的计划总数执行,逐步提高中西部地区和人口大省高考录取率,增加农村学生上重点批次人数,积极支持国家贫困地区专项计划的实施。保证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新疆协作计划(预科转入)、南疆单列计划的完成。以上计划数均包含在学校本专科招生计划总数内。

第十九条计划使用及调整:各省分专业的招生人数,以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或教育考试院公布计划数为准。我院预留计划数不超过本院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主要用于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问题及生源质量调控。针对飞行技术专业订单式培养模式,学院有权与各省级招生部门协商增减计划,最大限度完成招生计划。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招生要求

第十四条 各专业招生具体要求:

(一)飞行技术专业(运输机驾驶):提前批本科,文理兼收,基本学制四年(根据飞行训练安排,实行弹性学制)。报考该专业须提前经过民航专业机构的招飞体检鉴定、民用航空背景调查、飞行职业心理学检测合格。合格考生再依据投档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本专业详情见《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2021年招飞简章》,查询网址:http://zsc.cafuc.edu.cn/。

(二)应用心理学专业:理工类本科,学制四年。

(三)交通运输专业(空中交通管制、飞行签派、航行情报):理工类本科,学制四年。应满足《民用航空人员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CCAR-67FS-R2)规定,报考该专业考生身体基本要求:肝功正常,每眼矫正远视力不低于5.0(E字表)且镜片度数不大于500度。只招男生,无色盲色弱,无显斜视,无语言、发音或听力障碍,无精神疾病病史等。

(四)应用气象学专业(机场气象预报、航空公司气象分析):理工类本科,学制四年。无色盲色弱。

(五)导航工程专业(导航应用与规划、空管保障设施):理工类本科,学制四年。无色盲色弱。

(六)飞行器动力工程专业(飞机发动机维修):理工类本科,学制四年。只招男生,无色盲色弱。

(七)飞行器制造工程专业(飞机结构维修):理工类本科,学制四年。无色盲色弱。

(八)飞行器适航技术专业:理工类本科,学制四年。无色盲色弱。

(九)航空航天工程专业(直升机维修工程):理工类本科,学制四年。只招男生,无色盲色弱。

(十)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工程专业:理工类本科,学制四年。只招男生,无色盲色弱。

(十一)电子信息工程专业(航空电子设备维修):理工类本科,学制四年。只招男生,无色盲色弱。

(十二)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航空电气设备维修):理工类本科,学制四年。只招男生,无色盲色弱。

(十三)交通工程专业(机场管理与工程):理工类本科,学制四年。无色盲色弱。

(十四)交通管理专业(机场运行管理):理工类本科,学制四年。无色盲色弱。

(十五)物流工程专业(航空物流):理工类本科,学制四年。无色盲色弱。

(十六)工商管理专业:本科,文理兼收,学制四年。

(十七)市场营销专业:本科,文理兼收,学制四年。

(十八)安全工程专业:理工类本科,学制四年。只招男生,无色盲色弱,无嗅觉障碍。

(十九)消防工程专业: 理工类本科,学制四年。只招男生,无色盲色弱,无嗅觉障碍。

(二十)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理工类本科,学制四年。无色盲色弱。

(二十一)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理工类本科,学制四年。无色盲色弱。

(二十二)物联网工程专业:理工类本科,学制四年。无色盲色弱。

(二十三)英语专业:本科,文理兼收,学制四年。高考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10分,须加试口语。

(二十四)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本科,文理兼收,学制四年。

(二十五)公共事业管理专业: 本科,文理兼收,学制四年。

(二十六)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艺术类本科,文理兼收,学制四年。考生须提前参加我院组织的校考并取得合格。

(二十七)空中乘务专业:专科,文理兼收,学制三年。考生须提前经我院组织的面试体检合格,并取得面试体检合格通知书方可报考。

(二十八)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专科,文理兼收,学制三年。考生须提前经我院组织的面试体检合格,并取得面试体检合格通知书方可报考。

(二十九)飞机机电设备维修专业:理工类专科,学制三年。只招男生,无色盲色弱。

第十五条 入学条件:参加全国普通高等教育统一考试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并由省级教育考试院提供新生录取名册。

第十六条 学院招生录取各专业外语语种均为英语。

第十七条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我院执行教育部、卫健委、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同时,根据我院专业培养的实际要求,对报考我院的考生身体健康状况作以下补充要求:

除应用心理学专业、英语专业、工商管理专业、市场营销专业、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及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外,其余专业应无色盲色弱。安全工程专业及消防工程专业应无嗅觉障碍。

飞行员录取规则

第二十条学院依据国家教育部颁布的本《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择优选拔人才。

第二十一条 根据在各省(市、区)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和调档分数线。录取时,学院将根据生源状况在相应省(市、区)适量调整招生计划。

第二十二条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在提档时,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相关考生的全国性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最高不超过20分)。对享受政策性加分的考生,可按考生所在省(市、区)招办的规定进行投档。投档后,学院按照考生投档成绩排队顺序进行录退。我院不认可任何降分投档政策。对于部分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区),按相应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投档录取政策执行。

第二十三条录取分专业时,学院根据考生填报各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设置专业志愿分数级差(相邻专业志愿间分数级差一般为1分,不超过3分),各专业志愿之间分数级差相同,具体分值设置以能使学院所录考生总体专业志愿满足率达到最大时的级差设置为准。同分排序细则:1、理科考生按照数学成绩和理综成绩的顺序进行排序;2、文科考生按照语文成绩和文综成绩的顺序进行排序;3、不分科类考生按语文、数学和外语三科成绩之和进行排序,当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之和相同时,按语文、数学、外语的单科成绩依次排序。

第二十四条所有已投档考生分科类(或选考科目)按投档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顺序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考生,实考分减掉一个专业志愿分数级差进入第二个专业志愿排队,依此类推。对于进档考生,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将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且符合报考条件的专业,直至录取额满,否则作退档处理。

在江苏省实行“先分数后等级”录取规则。

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二十五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2021年该专业面向黑龙江省、山东省、浙江省、江西省、陕西省、重庆市和贵州省招生。考生需参加我校专业校考并取得合格,文化及专业考试成绩需达到考生所在省确定的艺术类本科控制分数线以上,按照高考文化考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它事宜详见《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2021年艺术专业招生简章》。

篇5: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博士招聘引进优惠政策

学校直属中国民用航空局,其前身是1956年5月,经周恩来总理批准成立,由毛泽东主席任命军政领导的中国民用航空局航空学校,同年9月,国防部批准,学校更名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十四航空学校。1963年5月,教育部向国务院报告,将学校列入高等学校名单,同年10月,按中央军委指示,学校更名为中国民用航空高级航空学校。1987年12月,更名为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

创建时间 学校类型 学科类型 隶属单位
1956年 公立 工科 交通运输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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