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违章保证书

关键词: 管理所 运管 运输 保证书

关于违章保证书(共9篇)

篇1:关于违章保证书

保证书

****道路运输管理所:

今天,我怀着愧疚和懊悔写下这份保证书书,以表示我对运输管理部门的批评,意识到自己的错误深刻认识改正错误的决心。我这种行为在运管里造成了极其坏的影响,我真正意识到了这件事情的严重性,所以我今后要听从指挥,充分领会理解运输管理所部门的要求,并保证不会(有类似)的事情发生.希望运输管理所给我改过自新的机会,对于这一切我还将进一步深入总结,深刻反省,恳请运输管理部门相信我能够吸取教训、改正错误!

保证人:

年月日

篇2:关于违章保证书

因为我在主观意识上的错误,将我的别克轿车交付给我那还没有驾驶证的朋友去开。严重地违反了交通安全法规,给正常的车辆及行人交通造成不便,造成严重的安全隐患。如果万一发生交通意外,后果将是灾难性的,轻者给车辆和行人造成诸多不便,重则造成严重地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如今被交-警同志及时抓到,及时制止,及时教育,让我每每考虑到这些问题,心里都感到非常的悔恨和难过。我真的是犯错看,我愧对党和国家的培养,有负于家人朋友的期望。

我承认我是一个四肢健全吗,头脑简单的老实人,我做人做事都实实在在。这次违规,我扪心自问是我犯了严重的错误。我也是有几年驾龄的老司机了,各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我可以说都谙熟于胸。

但我今天却做出这样一桩糊涂事,我真巴不得给自己一耳光,好好抽醒我自己。但事已至此我还是要给交-警同志您好好检讨,我要正视我的态度,我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除交纳罚款之外,我还应该好好地让身边家人和朋友监督我,以后决不再犯下这样的错误。

这件事之后,我要立誓做一个遵守交通规则的正义青年,要去参与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更加深刻的认识交通安全重要性。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在此非常感受交-警同志此次对我的教诲。

此致:

敬礼!

检讨人:

20xx.03.05

篇二:违章保证书

****道路运输管理所:

今天,我怀着愧疚和懊悔写下这份保证书书,以表示我对运输管理部门的批评,意识到自己的错误深刻认识改正错误的决心。我这种行为在运管里造成了极其坏的影响,我真正意识到了这件事情的严重性,所以我今后要听从指挥,充分领会理解运输管理所部门的要求,并保证不会(有类似)的事情发生.希望运输管理所给我改过自新的机会,对于这一切我还将进一步深入总结,深刻反省,恳请运输管理部门相信我能够吸取教训、改正错误!

保证人:

篇3:关于违章保证书

关键词:习惯性违章,配网作业,事故危害

1配网现场习惯性违章定义

所谓习惯性违章是指员工在日常工作中长期养成的, 短时间内不容易改变的, 违反规章、制度、规定的行为。笔者通过多年从事安全管理, 梳理出习惯性违章的主要表现在六个方面:

一是作业人员无主观意识地违章, 现场作业员工对施工现场规章制度一知半解, 工作中不知不觉出现违章, 且对违章的危害程度认识不到, 导致事故率就会增大;二是简单蛮干式违章, 员工往往只按个人想法去做, 认为规程中的规定多余繁琐, 遵守不遵守没什么, 听不进别人的劝告, 凭经验工作, 这种违章不出事是偶然的, 出事是必然的;三是马虎大意式违章, 现场作业人员对工作不认真, 马马虎虎, 需要在现场经常进行提醒, 事故隐患时刻存在, 随时都有发生事故的可能;四是铤而走险式违章, 有些现场作业员工明明知道习惯性违章会造成危险, 但又感到并非每次习惯性违章都会导致事故, 以前这么干也没出事, 铤而走险, 对违章的后果严重性认识不到, 为事故发生埋下隐患;五是赶进度图省事的违章, 为了赶进度, 早下班, 早回家, 人为地改变或缩减作业程序, 带来不堪设想的后果;六是漠视组织纪律式的违章, 作业人员不服从指挥, 我行我素, 把危险当儿戏, 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

2习惯性违章的危害

习惯性违章的危害性在于违章者对违章造成的后果认识不到, 往往认为不会出问题, 或者不会出大问题, 但往往出了问题就是大问题, 就是人身死亡的大事故, 给社会、企业、家庭带来巨大的损失和不幸。

习惯性违章的危害到底有多大, 我们举一个简单的例子:安全帽的佩戴, 安全帽在什么场合佩戴、如何佩戴, 想必大家都非常明白, 我的《安规》也做了明确规定, 但在实际作业现场, 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帽、不戴安全帽的现象却屡禁不止, 为什么会这样, 就是大家认为这没什么, 不会出什么事。然而血淋淋的事故案例却在提醒我们正确佩戴安全帽的重要性。

案例1:某供电公司线路施工, 人员不按规定正确佩戴安全帽导致人员受伤事故

事故简况:某供电公司线路班成员赵××、孙××、张××三人在某10kv线路上施工作业, 由于天气较热, 成员孙××把安全帽摘下来放在屁股底下坐在作业杆的背阴面休息 (这是最为常见的习惯性违章) , 成员张××在杆上装金具, 并随手将10寸扳手放在横担上, 成员赵××在用绳索往杆上传递瓷瓶时, 不慎将张放在横担上的10寸扳手碰落, 正好砸在孙××的头上, 孙××满头鲜血昏迷不醒。

案例2:某供电公司计量班装表人员张××未正确佩戴安全帽, 登梯过程中梯子忽然滑落坠地死亡

事故简况:11月l4日上午, 某供电公司客户中心计量班长按工作计划, 分配张××、徐××、李××三人前往大同市青岛路188号为用户安装计量表计, 三人到达工作现场后, 徐××固定表箱, 杨××准备登杆进行接户线安装, 大约上午10时23分, 陈××用梯子靠在屋檐上向上攀登, 当陈××登至约2m高度时, 梯子忽然向右侧滑落, 陈××随梯子后仰坠地, (因安全帽下颚带系不牢靠, 安全帽从头部飞出) , 陈×× 后脑碰地并有少量出血, 徐××立即拨打120电话求救, 由救护车将陈××送至医院抢救, 于11月20日死亡。

《配网安规》2.1.6规定:进入作业现场应正确佩戴安全帽, 现场作业人员还应穿全棉长袖工作服、绝缘鞋。

条文解读:在生产现场正确佩戴安全帽是防止高处落物打击和其他意外伤害的有效保护措施, 使用前进行外观检查、有缓冲层、系好帽带、在使用期限以内、妥善保管严禁乱丢或挪作他用等。办公室、值班室发生高处落物打击伤害概率较低, 一般可不戴安全帽, 但遇到特殊情况时也需要佩戴。工作人员应正确穿戴合格、齐备的劳动防护用品, 如手套、绝缘鞋、工作服等, 这都是保障人员安全作业的基本条件。

分析以上事故原因:可见小违章不改可致大患, 不佩戴安全帽、 安全帽戴不牢靠看似很小的违章, 导致的后果是不可想象的。

3习惯性违章的预防措施

3.1加强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力度, 定期对配网作业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实操练习, 模拟违章现象等实地教学, 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知识掌控水平。

3.2加强制度建设, 加大奖惩力度, 依靠制度建立规范作业人员现场作业行为, 提高作业人员的自主意识, 规范作业行为, 提高辨识习惯性违章能力。

篇4:关于电厂反违章管理工作的探讨

【关键词】电厂;反违章;管理工作;举措;体会

安全一直是电厂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在电厂长期的运行过程中,也始终坚持着安全第一的重要方针,特别是近年来,电厂生产过程中违章事故增多,电厂交抓好违章管理作为管理工作的重点。电力企业通过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和考核措施,同时进一步强化安全文化建设,使员工能够做到监督约束和自主管理,树立较强的安全意识,从而确保员工能够在具体工作中按章办事,远离违章,确保各项生产工作能够走向良好的轨道,确保电厂生产的安全。

1.电厂反违章管理工作的重要举措

1.1不断提高员工对反违章重要性的认识

电厂生产过程中不仅涉及到较多的设备、人员及管理,同时还与环境息息相关,这些都是影响电厂安全生产的重要因素,而这其中人则是最为重要的影响因素。通过对在案的事故统计分析表明,百分之九十左右的事故都是由人的因素所导致的,所以要想确保电厂安全稳定的生产,则需要做好人的工作。首先需要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动,使员工充分的认识到违章的危害性,同时对反违章的重要性也有一个清楚的认知。其次,明确员工安全生产中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从而使其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时刻将安全放在首位。再次,利用党内民生生活会的形式进一步强化员工安全生产思想教育,使安全意识在员工头脑中时刻铭记。通过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从而使员工能够更好的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提高对反违章重要的认识,从而在企业中营造良好的安全范围。

1.2通过制度创新约束员工的违章行为

在电厂生产过程中,任何一个违章动作,都可能导致事故的发生,所以电厂安全生产的重要前提是确保每一名员工都能够按章办呈,遵章守法,所以电厂需要对制度进行创新,利用制度来约束员工的违章行为。

首先,将违章与考核办法有效的结合在一起,对员工的违章行为采用记当累计的办法,各种不同的违章所对应一定的分会和考核周期,由安监部门进行在线管理,并每月在全厂进行公布,这样可以在全厂范围内对违章情况进行更好的掌握,同时还能进行有效的监督。

其次,利用连带考核的办法,即在场一名员工发生违章行为,对于同在场没有对其进行制止的人员即视同为违章。对于违章行为实施分级处罚,即上一级部门查出的违章除处罚违章人员外,违章者所在部门的负责人也要连带进行处罚。

1.3要坚持预防为主

任何一项违章行为的发生,不一定会直接导致事故,但事故的发生百分之九十以上是由于违章行为引起的,所以对于一些习惯性违章行为,其必然会导致事故的发生。所以需要做好人员行为的管理,这样才能对事故的发生起到有效的预防作用。部分员工在工作中往往凭借自身经验来进行操作,这就导致其操作行为没有执行规章制度和具体的规程,所以需要克服这种侥幸的思想。对于工作中凶险点重点开展预防工作,进行科学的防范和控制,同时还要在作业过程中进行全面的监督,从而将违章行为消灭在萌芽阶段,从根本上杜绝违章的发生。

1.4加强现场管理,整治作业环境,统一作业方法

(1)补充完善了厂区安全警示牌、设备标示牌。

(2)对全厂栏杆的高度进行普查,对不符合安全设施标准的进行全面的改造,使生产现场安全设施管理上达到规范统一,为员工创造一个清新、安全的工作环境。(3)依靠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不断提高系统本质安全化的程度,如加装微机防误装置等。

(4)大力推行标准化作业,实施检修工艺过程标准化。生技、检修部门举办标准化作业培训班,分专业做好检修预试标准化作业检修文件包的编制工作,通过推行标准化作业,做细了修前的准备工作,避免了修中漏项,缩短了检修工期,提高了检修质量,养成员工按章办事和按程序办事的习惯。

(5)在操作设备上粘贴重要操作提示卡,在电话机旁粘贴火警报告提示卡等。

(6)开展5S管理,提升了员工个人素养,改善了企业的生产、工作环境,加强了文件、资料、档案的管理,形成了现场整洁有序、员工遵章守规、工作标准规范的良好局面。通过一系列现场规范化的管理控制,努力营造遵章比违章容易的环境,使员工不再违章。

1.5持之以恒,从严管理

在开展反违章工作中,要确保各项规章制度的严格执行,对任何人都不能讲情面,这样可以有效的打消员工侥幸的心理,从而在工作中对自己严格要求,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避免违章行为的发生。同时作为电厂的安监人员,需要实施走动式管理,并随时做好记录,在管理过程中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进和纠正,对违章行为进行严惩。通过各项制定的严格执行,可以有效的提高员工的责任意识,使其在工作中能够做到遵章守纪,相互监督,为企业安全生产营造良好的氛围。

2.反违章管理的几点体会

2.1领导重视,是做好反违章工作的关键

厂领导率先垂范,持之以恒地抓好反违章工作,从严考核,做到组织落实、措施落实、检查落实、考核落实,使反违章工作有效、长效,进一步提高员工安全意识,使员工不想违章。

2.2从严考核,是做好反违章工作的根本保证

俗话说:安全生产得之于严,失之丁宽。对生产过程中的习惯性违章、事故苗头应揪住不放,否则积重难返。严格要求,才会令行禁止;严格要求,才会不断提高;严格要求,才能对企业负责,对员工负责;严格要求,才能防范事故的发生。通过严格的监督考核,使员工知道违章不管是否造成后果都要付出沉重代价而不敢违章。

2.3安全文化建設,是做好反违章工作的有效载体

电厂的安全生产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的因素,所以在抓好安全生产过程中,需要做到以人为本,从安全文化建设入手,确保安全工作的落实。通过加快企业自身特色的安全文化建设,从而在企业中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使员工树立良好的安全理论,从而在生产中能够更好的规范自身的行为,确保自身技术素质及安全素质的提升,从而确保企业生产的安全。

3.结束语

在电厂生产运营过程中,安全是生产的重要基础和保障,而人作为最重要的安全影响因素,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对电厂的安全生产至关重要,所以需要加强电厂的反违章管理,通过强化制度建设和规范化管理,从而更好的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通过培育员工的安全文化素养,使员工从思想上拒绝违章行为,这不仅有利于电厂生产的安全,而且还可以有效的降低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确保电能安全、稳定的供应。

参考文献

[1]郑涛.违章安全管理工作探讨[J].电力安全技术,2011-04-10.

[2]刘俭.切实加强反违章管理 完善安全目标四级控制[J].电力安全技术,2010-01-10.

篇5:违章保证书

现如今,保证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保证书有具体的格式要求。为了让您不再为写保证书头疼,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违章保证书,欢迎阅读与收藏。

违章保证书1

尊敬的XX:

本人因驾驶电动三轮车在机动车道上行驶,被交警扣罚,本人已经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在此保证,今后一定遵守交通规则,如果再出现违章情况,愿意接受一切处罚。

致此违章

敬礼!

XX

20xx年XX月XX日

违章保证书2

尊敬的XX:

今天上午,我驾驶电动三轮车在市区主干道穿行,这时候正是交通高峰时段,我由于闯红灯引发了一起交通事故。造成对方受伤,自己的`电动三轮车也遭到了损坏,我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我保证从今以后一定遵守交通规则,为自己也为别人的’人身安全负责。

敬礼!

XX

20xx年XX月XX日

违章保证书3

尊敬的交警同志:

由于本人驾车(贵E75736)于20xx年3月26号下午在县交警队门口处违章停车卸货。之后来了两名巡警让我立刻开走,我给说让他们给我一分钟时间就好了。随后我就去关车门,于是他们就过来说不行,必须马上走。看他们态度如此恳切,于是我们发生了个小小的误会。当然,我知道此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给正常行驶的车辆及行人造成不便,虽然没发生什么交通事故。但也构成了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如果

发生交通事故那后果将不堪设想。重则危及他人及自己的生命安全。轻则也会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影响了城市风貌。请领导同志们放心。我一定会以认真而严肃、虔诚而紧张的态度看待交通法规。违反交通法规可能引起的后果是非常严重的,它造成的违章可能会危及生命安全、损坏公共设施,进而影响公共治安秩序,这些引起了我的深层思考。

经过此次的教训,在交警领导的教育下,深刻的认识到了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的重要性,今后我将认真学习交通法规,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增强交通安全意识。

最后,请领导和同志看我的实际行动,杜绝此类事情的发生。感谢交警同志对我的教导。

检讨人:徐银泉

篇6:交通违章保证书

【交通违章保证书一】

xx道路运输管理所:

今天,我怀着愧疚和懊悔写下这份保证书书,以表示我对运输管理部门的批评,意识到自己的错误深刻认识改正错误的决心。

我这种行为在运管里造成了极其坏的影响,我真正意识到了这件事情的严重性,所以我今后要听从指挥,充分领会理解运输管理所部门的要求,并保证不会(有类似)的事情发生.希望运输管理所给我改过自新的机会,对于这一切我还将进一步深入总结,深刻反省,恳请运输管理部门相信我能够吸取教训、改正错误!

保证人:

20xx年xx月xx日

【交通违章保证书二】

尊敬的交警同志:

由于本人驾车(贵E757xx)于xx年3月26号下午在县交警队门口处违章停车卸货。之后来了两名巡警让我立刻开走,我给说让他们给我一分钟时间就好了。随后我就去关车门,于是他们就过来说不行,必须马上走。看他们态度如此恳切,于是我们发生了个小小的误会。当然,我知道此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给正常行驶的车辆及行人造成不便,虽然没发生什么交通事故。但也构成了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如果发生交通事故那后果将不堪设想。重则危及他人及自己的生命安全。轻则也会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影响了城市风貌。请领导同志们放心。我一定会以认真而严肃、虔诚而紧张的态度看待交通法规。违反交通法规可能引起的后果是非常严重的,它造成的违章可能会危及生命安全、损坏公共设施,进而影响公共治安秩序,这些引起了我的深层思考。

经过此次的教训,在交警领导的教育下,深刻的认识到了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的重要性,今后我将认真学习交通法规,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增强交通安全意识。

最后,请领导和同志看我的实际行动,杜绝此类事情的发生。感谢交警同志对我的教导。

保证人:

20xx年xx月xx日

【交通违章保证书三】

尊敬的交警同志:

由于本人驾车行驶逆行车道,违反了交通规则,给正常行驶的车辆及行人造成了不便,构成了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如若发生交通事故,后果将不堪设想,重则危及他人及自己的生命安全,轻则也会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每当顾及此处,便悔不当初,涕泪交流,我愧对了党和国家对我的栽培,有负于党和国家对我的期望。

我怎么能如此堕落无视法规,在交警同志众目睽睽之下违反交通法规呢?我是个头脑四肢健全意识思维清楚的老实人,扪心自问我对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是谙熟于心的,我也是有着几年驾龄的老司机了,深知每年交通事故伤亡人数列国家伤亡人数之首,事轮到自己我怎么就对交通法规没引起充分的重视呢,我真想给自己一个耳光。事已至此请领导同志们放心,我会以认真而严肃、虔诚而紧张的态度看待交通法规。违反交通法规可能引起的后果是非常严重的,它造成的违章可能会危及生命安全、损坏公共设施,进而影响公共治安秩序,这些引起了我的深层思考,聪明如我,醍醐灌顶,茅塞顿开。

保证人:

篇7:交通违章的保证书

尊敬的上级交__警部门:

我叫_____,________人,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路段强行超车,此外本人驾驶证为准驾车型b2,而所驾驶车辆为牵引车,严重地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给正常的车辆交通行驶造成严重的安全隐患。如今被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及时制止,及时处理(行政拘留___天,罚款________元)。如果发生交通意外,将会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严重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9条等相关条款。

事已至此,我还是要给上级交__警部门做出深刻检讨,一定正视自己的错误,为自己的行为负责。除缴纳罚款之外,自觉接受身边家人和朋友对我的监督,以后决不再犯这样的错误。立誓做一个遵守交通规则的正义青年,积极参与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深刻认识交通安全的重要性,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在此非常感谢公安局交通警察同志这次对我的教诲。我保证以后不再有类似的情况发生,真诚地接受批评,并愿意接受处理。对于这一切我还将进一步深入总结,深刻反省,恳请上级交通部门相信我

能够汲取教训、改正错误!

此致:

敬礼!

保证人: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交通违章的保证书2

尊敬的XX交警大队:

由于本人驾车行驶中违章调头等,违反了三次交通规则(车号:XX),给正常行驶的车辆及行人造成了不便,构成了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如若发生交通事故,后果将不堪设想,重则危及他人及自己的生命安全,轻则也会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

我扪心自问,我对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是谙熟于心的,我也是有着几年驾龄的老司机了,深知每年交通事故伤亡人数列国家伤亡人数之首,当面对到自己时,却对交通法规没引起充分的重视。事已至此,请XX交警大队的领导和交—警同志放心,我会以认真而严肃、虔诚而紧张的态度看待交通法规。违反交通法规可能引起的后果是非常严重的,它造成的违章可能会危及生命安全、损坏公共设施,进而影响公共治安秩序,这些要引起了我的深层思考。今后,我将深刻的认识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的重要性,认真学习交通法规,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司机。

最后,感谢XX大队对我的提醒,使我感激涕零,鞠躬致谢!

保证人:XX

XXXX年XX月XX日

交通违章的保证书3

道路运输管理所:

你好!

今天,我怀着愧疚和懊悔写下这份保证书书,以表示我对运输管理部门的批评,意识到自己的错误深刻认识改正错误的决心。

我这种行为在运管里造成了极其坏的影响,我真正意识到了这件事情的严重性,所以我今后要听从指挥,充分领会理解运输管理所部门的要求,并保证不会(有类似)的.事情发生.

希望运输管理所给我改过自新的机会,对于这一切我还将进一步深入总结,深刻反省,恳请运输管理部门相信我能够吸取教训、改正错误!

此致

敬礼

保证人:x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交通违章的保证书4

各进入华北电力大学的机动车驾驶员:

12月11日,深圳光明荣健农批市场发生火灾,由于消防通道被其他车辆占用,消防车无法近距离救援。一场惨烈火灾,已夺走了16条生命,令人痛心疾首,更催人警醒。

众所周知,一旦有火情,就意味着将与时间赛跑,因为这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对于消防车来说,争分夺秒地赶到火灾地点是神圣的职责,消防通道被其他车辆占用,便是在给救援“添堵”。然而,乱停车,停车不入位一直是我校不和谐音符,占道停车、路口停车的现象在学校屡见不鲜。诸如,一食堂门口占道停车;b座和f座楼周边占道停车。在不能停车的区域停车,特别是抵着路桩、石球停车的行为更加恶劣,因为设置路桩、石球一个主要目的就是为了预留消防通道,应急时可以迅速打开。

高校是教书育人的场所,所有教职员工都负有“育人”的责任,你不经意的随意乱停乱放,有可能造成意想不到的后果。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一车不正何以正学生,我们希望所有进入华北电力大学的机动车司机都能受到大学文化、理念和精神的熏陶,成为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

我们受学校委托管理校内交通,就必须严格履职,规范管理,特决定在加强道德教育的同时,加强管理措施,现公布如下:

即日起,对所有乱停乱放车辆予以拍照取证,并张贴告示单予以警告。20xx年12月23日0时起,对占道停车、抵着路桩石球停车者,拍照取证,锁车,写出书面保证方可放行(如有违章自行下载填写),且20xx年不予办理校内机动车证,按校外车辆管理。

保 卫 处

二〇xx年十二月十六日

交通违章的保证书5

尊敬的交警:

您好!

今天,我怀着愧疚和懊悔给您写下这份保证书,以向您表示我对交通管理部门的批评不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还跟交通工作人员顶嘴的不良行为,深刻认识改正错误的决心。

我非常羞愧,交通部门的批评我们应该用心听,我们有错才批评,而我的态度让我现在感觉真是惭愧。平时对这件事的认识不深,导致这件事的发生,违犯了交通安全规定,再次,我这种行为还在交通规则之间造成了极其坏的影响,违法交通法规增加交通事故,危险涉及到自身和他人的人身生命安全!在写这份保证书的同时,我真正意识到了这件事情的严重性和我的错误,破坏了交通形象。做为司机本应该遵守交通纪律,服从交警指挥,而我这种表现,给交通秩序带了一个坏头,不利于交通秩序建设交警是多么关心我们运输安全。爱护我们!而我却给交警部门找烦恼,添麻烦,所以我今后要遵守交通法规,听从指挥,充分领会理解交通部门的要求,并保证不会再有(类似的)事情发生。希望交通部门给我改过自新的机会。通过这件事情我深刻的感受到交警对我这种败坏交通秩序的行为心情,使我心理感到非常的愧疚,我太感谢交警对我这次深刻的教育。

我保证以后不再有类似的情况发生,我真诚地接受批评,并愿意接受处理。对于这一切我还将进一步深入总结,深刻反省,恳请交通部门相信我能够记取教训、改正错误!

此致

敬礼!

保证人:xx

20xx年xx月xx日

交通违章的保证书6

本人因交通违法,前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得理车牌号为琼arl732小型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所提供的自述材料,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居民身份证真实有效,如本人提供的以上材料系伪造、虚假、通过非法或非正当途径取的,影响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办案,扰乱办公秩序、愿意承担一切责任。

签名:

篇8:关于高压试验的安全保证措施

作为电力系统运行、维护的重要环节, 电气试验工作的进行常常选择不同的地点、不同的时间, 而且不同设备的电压等级不同。因此每次高压电气试验都拥有其自身的未知性和特殊性, 这样极易造成安全隐患, 给试验人员本身以及设备的安全带来威胁。因此首先要确保高压试验工作的安全, 完善的安全保护措施是电气设备长期稳定运行以及一线试验人员人身安全的重要保证。

1 高压试验的规定要求

1.1 正确填写工作票

进行高压试验时应填写变电站的第一种工作票。当同一个电气连接部分同时有检修和试验时, 可以使用一张工作票, 但要在获得检修负责人的许可后方可进行试验。在同一个电气连接部分, 当高压试验′>高压试验工作票发出时, 要将已发出的检修工作票先收回, 避免再发出第二张工作票。如果在试验过程中需要检修配合, 应把检修人员填写在高压试验′>高压试验的工作票中。

1.2 完善现场防护设施

试验现场应装设遮栏或围栏, 遮栏或围栏与试验设备高压部分应有足够的安全距离, 向外悬挂“止步, 高压危险”标示牌, 并派人看守。

1.3 其他注意事项

在高压回路上使用携带型仪器进行的工作, 应至少由2人进行。若需加强安全措施或停止高压设备供电, 应填写变电站的第一种工作票;若站内有系统接地故障出现, 则应立即停止接地网的接地电阻测量;遇到雷电情况要严禁线路绝缘的测量。

2 确保高压试验安全的客观措施

2.1 严格执行《电业安全规程》

每次试验工作都应严格执行《电业安全规程》中的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 也就是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以及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每次高压试验, 班 (组) 长或上级主管部门都必须根据实际情况下达第一种工作票, 而且应严格按票证实施试验工作。若没有票证, 往往会引起高压试验工作的过程混乱、组织混乱以及管理措施、安全措施不到位等情况的出现, 因此要坚决杜绝此情况发生。相关人员在接到工作票后, 要严格履行许可手续, 保证试验前所有环节的安全措施到位, 而且要分工明确, 试验工作要在严密的组织下进行。

每个高压试验都要设有监护人员, 应由工作时间长、经验丰富的老员工来担任监护人员, 监护人员不宜直接参与试验工作, 要把主要的注意力集中在试验现场的监护上, 不只对实际操作人员的情况进行监护, 还要同时监护整个试验现场的环境, 以免在试验过程中发生意外, 比如有闲杂人员进入现场等, 可能会造成严重的人身伤害。

监护人在试验过程中若发现不安全举动或其他隐患时, 应立即采取措施加以制止, 发现异常情况要立刻联系操作人员降压。尤其是在人员众多的场地进行的交直流耐压等工作, 要加强监护强度, 确保所有人员的安全。严禁在无人监护的情况下单独进行高压试验。当试验工作未完成且需要中断或转移时, 要严格执行规程中的中断、转移流程, 及时做好现场保护工作, 将许可信息明确地记录在工作票上。比如, 中断试验要将所有设备的调压器归零、断电, 将被试品进行彻底放电, 并将被试品与试验设备的高压输出端明显断开, 以更好的准备后续工作。

2.2 严格执行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电业安全规程》中对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作了详细规定:停电、验电、装设接地线、悬挂警示牌、装设遮拦等。考虑到高压试验具有的特殊性, 应在确保以上措施的基础上, 在试验开始前对试验设备的接地状态进行检查, 保证所有试验设备都接地良好。在每个试验项目完成后, 都要将被试设备进行彻底放电, 这既是出于对试验人员人身安全的考虑, 同时也是在为下一试验作准备。

如果试验设备接地不良则会埋下安全隐患, 如被试品放电 (电力电容器放电、电力电缆耐压后放电等) 时会威胁人身安全, 感应电等通过试验仪器对人身安全构成威胁, 或导致仪器工作不稳定甚至设备被烧毁。因此, 在高压试验时必须接地可靠, 必须保证接地导体与接地导线接触良好。比如, 接地导体不能有铁锈、油漆等杂质, 或将其先彻底清理后再接地线。此外, 应定期检查设备所用的接地导线, 以防长时间使用导致断线、接触不良等现象, 否则会对正常的试验结果以及试验人员的安全造成影响。

高压试验对设备的要求具有特殊性, 因此在高压试验前后都要对试验设备进行彻底放电。操作人员要在监护人的监护下, 穿戴好绝缘靴、绝缘手套以及安全帽, 将地刀合上并让被试设备充分放电。比如在电容器试验前后, 须先让所有电容器两端对地充分放电。

对于电力电缆直流耐压试验, 应先进行降压放电, 待操作人员将所有设备的电源断开后, 方可进行拆除试验引线。放电使用的试验设备也应定期进行检查, 如放电棒。对于绝缘部分, 也应当按规程进行定期试验, 以确保其安全性;在每次试验前应对其分压电阻部分的阻值进行测量, 确认符合标准后方可使用。

3 加强电气试验安全的主观措施及其他措施

3.1 加强电气试验安全的主观措施

3.1.1 员工要加强自身技术培训

员工平时要多参加技术培训, 在培训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 为安全试验打下牢固的技术基础。以扎实的技能培训为基础, 在熟悉高压试验原理、被试品结构、试验全过程以及各种情况下可能发生的事情之后, 方可结合平时掌握的客观科学规律, 对每次试验现场的具体试验现象和数据进行分析, 根据这些数据, 对试验结果、被试品状态以及整个试验过程作出及时、正确、有效的判断。这样不仅能够提高工作效率, 而且也为每个试验人员的人身安全提供了技术保障。

浅谈煤矿机电一体化技术的应用

黄元庭

(贵州盘江恒普煤业有限公司, 贵州六盘水553536)

摘要: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和社会的进步, 传统的机械制造技术受到挑战, 以计算机控制系统为辅助的机电一体化技术得到了广泛的应用。主要针对煤矿机电一体化技术的应用作了简要的分析和探讨。

关键词:煤矿;机电一体化技术;应用;发展

煤炭资源是我国最主要的工业和民用能源, 在国民经济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 煤矿机电一体化技术的应用, 可以实现劳动生产率的提高, 能源和材料的节约, 能够大大提高产品的性能, 可以实现安全、高效和机械化采煤的目的。机电一体化技术, 是以电子控制为主导, 用微机取代常规的控制系统, 计算机参与辅助设计, 大幅度简化机械结构, 功能增多且可靠性提高, 操作简便, 提高生产效益。机电一体化技术正在越来越多的学科当中得到广泛应用与发展。现代计算机技术与机械设计理论的不断发展以及高度融合, 使我国称重技术的水平也不断提高。煤矿机电一体化技术作为将多种高新技术融于一体的新技术, 在煤矿作业中, 为实现综合机械化和自动化作业提供了巨大的支持。

1机电一体化技术概述

机电一体化技术是当代科学技术发展最为活跃的领域之一。随着计算数学、工程力学、机械动力学、电子信息技术及计算机技术的飞速发展, 极大地丰富和发展了传统设计技术的内容, 改变了其固有的模式和方法, 特别是设计观念的更新, 从面向制造的设计转变为面向用户的设计, 大大拓宽了设计师的思维空间, 使产品更具有创新性和适用性。

机电产品的机电一体化是机电一体化的核心, 是生产过程机

3.1.2 员工须加强安全意识

员工必须具有足够的安全意识, 这是保证高压试验安全、顺利进行的重要条件。电气试验是一个需要极度的细心、集中度和耐心的工作, 实际工作过程中有许多辅助性的, 但却必须要做的准备工作, 可能这些工作并不足以引起重视, 但若做不到位将给接下来的试验工作埋下安全隐患。比如, 每次工作前要制定详细的试验计划、步骤;查找被试设备历史试验记录, 以及检测被试设备的电气连接状态、使用环境及安装位置;试验设备的选择, 原始记录本、遮栏、标示牌等设施的准备。

3.1.3 谨慎的进行试验前检查

高压试验与其他电气试验的被试设备不同, 每次试验开始之前至少要有2人 (一般为操作人和监护人) 对接线方式、表计量程、调压器把手的位置、仪表初始状态以及试验人员与带电体的安全距离等进行检查, 在检查过程中若发现问题应立即解决。在经检查确认所有环节均正常后, 通知其他人员离开被试设备, 最后要经过工作负责人许可, 才可开始升压。

3.2 加强电气试验安全的其他措施

除了以上措施之外, 试验人员还要认真地分析高压试验的全过程, 做好危险点分析控制工作。在平时工作中应发动员工结合实际工作, 对所有高压试验项目的危险点进行讨论, 在此基础上, 针对每次高压试验工作制定有关过程控制卡, 从试验材料、设备的准备到工作结束后的现场清理都应详细写进过程控制卡里, 这样过程控制卡才能涵盖整个试验环节, 并在卡中列出所有危险点的控电一体化的物质基础。传统的机电产品加上微机控制即可转变为新一代的产品, 而新产品较旧产品相比具有功能强、性能好、精度高、体积小、重量轻、更可靠、更方便、经济效益显著等优点。机电一体化产品小到儿童玩具、家用电器、办公设备, 大到数控机床、机器人、自动化生产线、航空航天器, 因此, 可以说机电一体化技术几乎涉及到社会的各个方面。

生产过程的机电一体化包括产品设计、加工、装配、检验的自动化, 生产过程自动化, 经营管理自动化等。其高级形式是计算机集成制造系统 (CIMS) , 主要涉及计算机辅助设计 (CAD) 、计算机辅助工艺设计 (CAPP) 、计算机辅助制造 (CAM) 、CAD/CAPP/CAM集成系统、柔性制造系统F (MS) 等方面。把全厂的经营管理和生产活动有关的信息集成起来, 实现决策、管理和控制各功能的一体化, 实现生产管理的全局化, 最大限度的达到提高生产效率的目的。机电一体化是机械、微电子、控制、计算机、信息处理等多学科的交叉融合, 其发展和进步有赖于相关技术的进步与发展。其主要发展方向为数字化、智能化、模块化、网络化、人性化、微型化、集成化和绿色化。高性能化一般包含高速、高精度、高效率和高可靠性。

未来, 工业、农业、航天、军事、生物医学、航海及家庭服务等各个领域将广泛应用机电一体化技术, 它的发展将使目前的某些产业或领域发生深刻的技术革命。

制措施。在每次高压试验开始前, 要先结合工作任务和工作票, 填写相应的控制卡, 从准备工作开始, 对每个危险点的防范措施一一进行确认签字, 直至全部试验结束, 这样就从程序上禁止了人为造成的事故隐患, 有效提高了试验人员的主动安全意识和高压试验的安全性。

此外, 所有参试人员还应注意:

(1) 在试验工作过程中, 不能参与和试验无关的工作, 如聊天、打闹、抽烟等。

(2) 工作负责人要详细地了解每位试验人员的身体状况, 禁止身体不适者 (如发烧、头晕、精神不佳) 以及酒后人员参加试验工作。

(3) 严禁无关人员走近试验场地。

4 结语

篇9:关于保证的三个问题

[关键词] 保证带带责任保证追偿

案情简介:债务人于1999年5月17日向债权人借款若干万元,借贷合同约定的债务到期日是1999年9月17日。债务到期后,债务人未清偿债务。在债务逾期四年多后的2004年3月22日,保证人就该债务对债权人做出书面承诺:“由我公司负连带责任”。由此引出了以下三个关于保证的问题:

一、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后签订的连带责任保证合同,是否有效?如果有效,其保证期间从何时开始计算

本案中,由于保证人做出的保证承诺仅仅是:“由我公司负连带责任”,而没有明确约定保证期间,所以,保证期间依法应确认为六个月——《担保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第二款规定:“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那么,本案六个月的保证期间从何时开始起算?《担保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明确规定,应从“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计算。而本案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是哪一日?——根据借款合同,债务到期日是1999年9月17日,所以,“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自然应当是债务到期之次日,即1999年9月18日。

但是,如果把1999年9月18日作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日(即本案保证期间开始的时间),并且又因为该连带责任保证合同的保证期间是六个月,那么,该保证合同便将是一个无法履行的合同——因为,从该保证合同签订的那一日,即,从2004年3月22日起,保证人便因早已超过保证期间而免除了保证责任。所以,有人据此主张,该保证合同因主债权人无法向保证人主张债权而无效。

笔者认为,只要保证合同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并且符合《合同法》规定的合同成立、生效要件,就应当确认其法律效力。这是因为:1.“法不禁止即自由”不仅是法治国家对“民”的一项承诺,而且也是法治国家普遍信奉的一项法治原则。既然现行法律、法规没有禁止债务履行期届满后签订保证合同,那么,便不应当否认这种保证合同的法律效力。这既是对当事人私权的尊重与保护,也体现了“契约自由”、“意思自治”的私法原则,同时还可以为《担保法》的充实和完善奠定现实基础。2.现实生活中有很多保证合同都是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后签订的,它们不仅为当事人所承认,而且因之产生纠纷后,这样的保证合同也被法院所认可。所以,笔者认为,本案中的保证合同对当事人各方应当具有法律约束力。

那么,本案中,保证期间到底应从哪一天开始计算?笔者认为,保证合同成立、生效之日,也便是保证期间开始计算之日。这是因为:1.本案保证合同是在2004年3月22日签订,并从签订之日起成立及生效;2.在该保证合同中,保证债务履行期限约定不明,即,没有明确约定保证期限的起始时间;3.《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债务“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所以,依据《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第(四)款的规定,从2004年3月22日起(保证合同成立、生效之日),主债权人便有权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义务——而主债权人有权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义务的起算时间,无疑是保证期间的开始时间(如果保证期间没有开始,主债权人便无权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义务)。所以说,在本案中,保证合同成立、生效之日,也便是保证期间开始计算之日。

这里不能不说明的一点是,本案保证期间,之所以不能死搬硬套《担保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从“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计算,其原因在于《担保法》所述保证合同的签订时间,都是在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前,而非在届满后,即主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是一种未然状态,而非实然状态;是一种或然状态,而非必然状态。

二、由于债权人的过错,致使连带共同保证中,一个保证人被免除保证责任,另一个保证人是否有权向债权人要求免除自己的部分保证责任

该案起诉到法院后,前述保证人(下简称保证人甲)发现,在自己就该债务向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后,又有另外一家单位(下简称保证人乙)就该债务也与债权人签订了连带责任保证合同。由于自保证合同签订之日起六个月内,债权人未向保证人甲要求承担保证责任,所以,依据前述《担保法》第二十六条第一、二款之规定,保证人甲免除了保证责任。

保证人甲被免除保证责任后,保证人乙向债权人提出了减少自己保证责任的要求。理由是,由于债权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对连带责任保证人甲行使权利,不仅使保证人甲免除了保证责任,而且还直接侵害了保证人乙的合法权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简称最高法院《解释》)第十九条规定:“两个以上保证人对同一债务同时或者分别提供保证时,各保证人与债权人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应当认定为连带共同保证。”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由各连带保证人按其内部约定的比例分担。没有约定的,平均分担。”——也就是说,依据上述《解释》,如果不是由于债权人的过错而免除保证人甲的保证责任的话,那么,保证人乙在承担保证责任、并在向主债务人不能追偿的情况下,还有权向保证人甲追偿,要求保证人甲按“内部约定的比例分担。没有约定的,平均分担。”保证人乙还认为,自己丧失向保证人甲的追偿权(实际也是一种经济损失),完全是由于债权人的过错(债权人没有在保证期间内向保证人甲行使权利)造成的,所以,债权人应对自身的过错行为给保证人乙造成的损失承担法律责任。所以,根据债务抵销原理,保证人乙有权就自己未来的损失,向债权人提出减免自己相应责任的主张。

对于债权人乙的主张,有肯定与否定两种观点。肯定说的理由与乙的理由基本相同,这里不再重复。否定说则认为,债权人对于主债务人及各连带责任保证人的权利,是有权要求他们一同(或其中的任何一个)就全部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同时也可以放弃自己对于主债务人及保证人(所有保证人或其中之一)的这种求偿权利——而债权人这种 “放弃权”,也是债权人的一种权利。如果债权人因行使这种“放弃权”要承担法律责任的话,那么,这实际上是在剥夺或限制债权人的“放弃权”。所以,在两个或两个以上保证人对同一债务分别提供连带保证的案件中,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内未要求某个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可以视为债权人对该保证人行使“放弃权”,因此致使该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的,其它保证人无权向债权人提出减少自己保证责任的主张。

对于这个问题,虽然《担保法》及最高法院《解释》都没有明确规定,但笔者认为,完全可以参照最高法院《解释》第三十八条之规定,确认保证人乙有权向债权人提出减少自己保证责任的要求——最高法院《解释》第三十八条第三款规定: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在主合同履行期届满后怠于行使担保物权,致使担保物的价值减少或者毁损、灭失的,视为债权人放弃部分或者全部物的担保。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减轻或者免除保证责任。”——最高法院的这一解释,虽然针对的是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给保证人造成损失的责任问题,但实际上也是揭示了一个公理——任何人在行使自己权利的时候,都不能损害他人的利益;因行使自己的权利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具体到本案而言,债权人对保证人甲行使“放弃权”本身并没有错;错就错在,他对保证人甲行使“放弃权”时损害了保证人乙的利益。所以,保证人乙有权向债权人提出减少自己保证责任的要求。

三、在主债务超过诉讼时效的情况下,保证人又为主债务提供保证,并实际承担了债务清偿责任;那么,保证人是否还有权向主债务人追偿

本案借款人(即主债务人)就原告对他的起诉,答辩道,虽然原告所述借款一事确属事实,但原告对自己主张权利时早已超过诉讼时效(两年),所以,请求法院驳回原告对自己的起诉。

贷款人对借款人的诉讼请求,是否確已超过诉讼时效,我们在此姑且不论,现在假设,如果确实已经超过诉讼时效,并且在主债权超过诉讼时效的情况下,保证人为主债务提供了保证,并且保证人又实际承担了主债务的清偿责任(最高法院《解释》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保证人对已经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或者提供保证的,又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即,在主债务超过诉讼时效情况下的保证,虽可免除主债务人对主债权人的责任,但决不能免除保证人的保证责任);那么,在此情况下,保证人是否还有权向主债务人(即借款人)进行追偿?

对此,也有两种迥然不同的观点。肯定说认为,《担保法》第三十一条明确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所以,不管主债务是否超过诉讼时效,只要保证人为债务人的债务提供保证并承担了保证责任,保证人自然就有权依据《担保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向主债务人追偿。否定说认为,对超过诉讼时效的主债务进行保证,本身就是保证人的一种错误行为。而保证人这种错误行为产生的最终结果(即,保证人承担清偿责任后向主债务人追偿),却要让主债务人承担,对主债务人来说是极不公平的。所以,依据民法“公平”原则,对于超过诉讼时效的主债务,保证人进行保证并承担保证责任的,无权向主债务人追偿。

笔者认为,保证人是否有权向主债务人追偿,关键要看主债务人在保证合同签订过程中,是否有过错。如果主债务人没有过错,或主债务人对于保证合同的签订根本不知情(如,主债权人一方的贷款主办人,因担心主债务超过诉讼时效难以收回被所在单位追究责任,而直接找保证人为主债务提供保证),那么,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后,将无权向主债务人追偿——保证人对自己行为产生的不利后果,应当自己承担,不能将它转嫁给主债务人;如果这种不利后果最终让主债务人承担,将有违民法“公平”、“自愿”的基本原则——在这里,民法“公平”、“自愿”基本原则的法律效力,要远远高于《担保法》第三十一条的效力。当然,如果主债务人在保证合同签订的过程中有过错行为,则应根据其过错程度的大小,保证人有权就自己已清偿的债务,向主债务人追偿部分或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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