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关键词: 常识 员工 消防工作 消防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制度的使用越来越多。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或从事某一工作的人员起到约束作用,这是他们行动的标准和依据。那么你真的知道如何制定制度吗?以下是小编收藏的《消防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一篇:消防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工作制度

1.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消防法》及公安部61号令,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对员工进行消防 常识的教育,让员工熟知消防常识,做到人人都企业消防工作负责。

2.明确任务,落实责任,逐级签订安全防火责任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真正把消防工作落实到实处。

3.加大检查.整改力度,除每周组织专项检查外,每天都要有保卫部三级巡查制检查安全防火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处理。

4.每年组织企业灭火疏散演练不低于二次。

5.做好重大节日期间防火工作,并制定具体保卫方案。

6.加强火源,电源的管理,落实好天然气.液化气的检查制度,电气线路设备的检查制度,及时清楚火险隐患。

7.建立企业消防档案,组建义务消防队,做到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加强吸烟管理制度,工厂为无烟工厂。

8.坚持做好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专项治理和检查工作,对发生火灾或火线隐患整改不及时部门,将加倍处罚责任人。

9.保障消防设施设备在位,完整好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并落实维护责任人

第二篇:消防安全生产制度

深圳XXX有限公司

消防安全生产制度

一、 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二、 单位、部门、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及防火责任人职责

三、 消防安全教育制度

四、 防火检查制度

五、 整改火灾隐患制度

六、 消防设备定期检测、维修制度

七、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管理制度

八、 单位建立防火档案制度

九、 每日防火巡查制度

十、 职工定期消防培训制度 十

一、 重点工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十

二、 灭火疏散预案制度 十

三、 消防中心值班制度

一、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一)动火管理制度:

1. 凡在本公司内需要动火的人员(包括外来施工人员)必须提前到安全部申报并经公司领导审批后方可动火。

2. 落实现场防火监护人员并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

3. 动火过程中,一旦发现不安全苗头时,要立即停止动火作业。 4. 发生火灾事故时,要及时处理、扑救并报警。 5. 动火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6. 凡储存有易燃、爆炸品的车间、仓库、堆场,未彻底排除干净的,严禁动火。 7. 作业人员和现场监护人在动火完毕后,应彻底清除现场火种,方可离开现场

(二)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 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2. 实行仓库防火责任人全面负责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 仓库保管员必须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 4. 仓库内各类货物的堆放严禁阻挡各种消防器材设备使用。

5. 仓库内严禁吸烟,不准烧焊(割焊),要动用明火的人员必须到安全部办理申请手续,方可作业。

6. 各类危险物品不准堆放在一般货物仓库内。

7. 物品入库前应有专人负责检查,确实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可入库。 8. 仓库内电器设备必须由持有合格证的电工进行安装、检查和维修,电工应严格遵守各项电器操作规程。

9. 各类机动车装卸物品后,不准在库区内停放及维修。

10.仓管人员离开仓库之前必须要关好门窗及一切电源,并严格检查是否有其他火灾隐患。

11.仓库内储存的货物,按不同性质、类别分堆,堆垛之间应留出安全通道距离。具体规定如下:主要通道2.5-3米,墙距1-1.5米,堆距0.6-1米,垛距0.8-1米、柱距1米,堆垛距消防灭火器材1.5米。

12.仓库内不准住人(包括午休),不准搭建搁层,不准使用电烫斗、电炉、电钟、电烙铁、电视机及交流收音机等电器设备。

(三)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 为防止用电造成火灾事故发生,凡动用电维修、安装各类用电设备者必须持证上岗。

2. 非电工人员严禁动用、检查、安装各类用电设备,外来人员要动用电时必须到安全部门交用电说明并报行政部电工审批后方可作业。

3. 发现用电设施损坏、不安全(包括各类电器)应及时向码头安全部门汇报。 4. 严禁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插座和电线。 5. 电工安装、维修用电设施时,一律严禁赤脚。 6. 安全管理部和电工要定期对公司各类用电设备进行检查,如有发现各类电器、电线等用电设施损坏,及时更换。

7. 所有办公室、仓库、车间等部门人员在离开时要切断电源,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二、 单位、部门、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及防火责任

人职责

(一) 公司防火责任人职责:

1. 贯彻执行国家《消防条例》和上级有关消防、安全法规,推行逐级防火责任制。

2. 组织制定港内消防设施更换计划,审定安全操作规程。

3. 组织安排每月消防、安全大检查,发现问题,责成有关部门限期整改。 4. 遇有火警、火灾,制定临时扑救方案,并指挥实施。 5. 查究发生火警、火灾原因,对事故责任者作出处理决定。 6. 对公司的消防工作、安全生产全面负责管理。 (二) 部门级防火人职责

1. 负责本部门管辖的仓库、油料存放点、电焊区、易燃物品区等全面安全防火工作。

2. 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的法规,文件和指示以及本公司安全防火等各项管理规定。

3. 把安全防火工作列入本部门正常工作内容,做到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落实。

4. 除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防火大检查外,本部门每月自查一次,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5. 经常向职工进行安全防火的宣传教育,消防知识教育,提高职工的防火警惕性。

6. 如遇火灾,及时带领职工群众扑救、援救,并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7. 对本部人员因失职行为造成的消防火灾事故要负管理责任。 (三) 班组级防火责任人职责:

1. 负责本班组工作范围内的安全防火工作,贯彻执行上级及公司有关安全防火工作的指示规定。 2. 带领组员学习安全防火知识,消防知识,树立“防火工作,人人有责”的观念。

3. 经常对安全防火或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发现存在问题及时解决,并把情况报告部门领导。

4. 如遇火警火灾,及时带领组员赶赴现场扑救或援救。

三、 消防安全教育制度

1. 加强消防职业安全培训,教育职工群防群治,做好火灾、爆炸事故的预防和扑救工作。

2. 定期张贴消防宣传标语,挂消防宣传图,致力提高职工消防安全意识、消防业务水平和防火、灭火基本技能。

3. 制定落实每年组织全体员工进行一次消防灭火实战演习,义务消防队每月进行训练。

4. 严格要求员工通过经常化、制度化的教育培训,使在各自懂得在岗位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火灾扑救方法。

四、 防火检查制度

1. 设立防火检查登记表,详细记录检查情况。

2. 落实三级防火检查:即班长和职工在上班前后对本岗位( 地段)自查一次,由车间(仓库)防火负责人负责,每周检查一次;检查完毕,由班长或车间防火责任人登记签名;公司(仓库)防火责任人每月组织有关部门责任人检查一次。 3. 发现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并在下月检查时,对整改情况予以复查;难以整改的要向公司防火责任人报告。

4. 每次防火检查,应根据本行业、本岗位的特点着重做好三件事:一是关好窗,二是切断电源,三是清理易燃杂物,检查是否遗留烟头、火种和其他灾害隐患。对重点要害部位和用火用电多的工作场所进行全面的细致检查。

五、 整改火灾隐患制度

1. 为确保安全生产,保护公司财产和员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 制定每日防火巡查计划,在巡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情况必须及时向其所在的部门领导、防火责任人提出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整改意见,切不可拖延。 3. 对一时解决不了的火灾隐患,安全部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并定时、定人、抓紧整改落实。 4. 对无意整改火灾隐患或无法完成整改火灾隐患部门领导、防火责任人,安全部有权暂停其工作,并报公司领导作出处理。

5. 整改火灾隐患由安全部负责、落实,任何部门、个人必须服从管理,安全部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不得放松消防安全意识,做到从严要求自己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六、消防设备定期检测、维修制度

1. 港区内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要求,配套消防设施和器材。

2. 消防器材应当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 和杂物。 3. 港区内的各类消防设施、器材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乱用。

4. 对消防水池、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经常进行检查,保持完善备用。 5. 港区内的消防车道和仓库、办公室、车间等消防通道,严禁堆放物品。

七、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管理制度

1. 港区内的安全出口数目、疏散宽度和距离,必须符合《消防法》的有关规定。 2. 安全出口通道不得存放货物,不准停放车辆和其他有影响疏散的遮挡物。 3. 安全管理部门每天要进行安全巡视检查,严禁安全出口上锁、堵塞,保证码头内所有安全出口正常通行。

4. 码头内所有仓库、车间、办公楼等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必须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和符合标准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5. 安全部应对码头各种安全疏散指示牌进行检查保养,发现损坏要及时更换维修。

八、单位建立防火档案制度

1. 为了使防火工作能顺利地进行,便于有效的安全管理,特建立本制度。 2. 为便于查找和使用,防火档案资料应按其系统进行分类编号

3. 公司防火档案由安全部严加保管,未经公司领导同意任何人员不能查看档案资料。

4. 消防监督档案在保管人员变动时办好移交手续,不得把档案带走或据为己有。 5. 凡涉及到公司重大机密内容,不能归入此档,以防泄密,并严格落实防火档案保管责任人。 6. 消防防火档案及其材料在撤销、销毁时必须经公司领导同意方可进行。

九、每日防火巡查制度

1. 安全部负责每日防火巡视计划,保证巡查工作顺利完成。

2. 巡查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严格执行工作,未经部门领导允许,不得私自离岗,违者按公司有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罚。

3. 巡查员在每日防火巡查中如发现有消防隐患情况时必须如实记录,并即报其部门领导或防火责任人,商议解决隐患,待确实无法解决时向公司领导报告。 4. 安全部是码头防火监督部门,每日防火巡查时如发现有违反消防安全防火管理规定的人员进行防火教育,纠正错误,并进行处罚,严重违反者送公安消防局处理。

5. 安全部防火巡查员除对码头作重点巡查外,其他部门同样要安排人员进行对本部门自查。

6. 防火巡查员每日必须进行严格巡查,不得放松防火意识,更不能隔日巡查。

十、职工定期消防培训制度

1. 为了保障消防安全,提高员工灭火作战力量,特制定本制度。

2. 成立义务消防队,落实义务消防队训练计划,每月进行一次消防训练,并做好训练记录。

3. 每年由公司领导组织全港员工进行一次大规模的消防灭火实战演习。 4. 凡属本公司重点工种生产人员必须到消防局参加学习消防培训,培训上岗证后方可从事重点工种工作。

5. 公司安全部是码头的安全监察部门,除对本部门员工进行严格学习培训外,还要经常深入到其他部门(仓库、车间)等,对其员工进行消防指导工作,形成人人会消防、人人重消防意识。

一、重点工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1. 为了防止火灾事故发生,保障公司消防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 凡是公司的仓库员、安全员、电工、烧焊工等重点工种人员,在上岗前必须先进行培训、学习、领取有关工种的上岗证后,方可上岗作业。公司安全部人员有权查看重点工种人员上岗证。

3. 不同的重点工种人员应按其种类上岗证进行各自工种作业、不得拿非本行业的上岗证进行工作。

4. 重点工种人员上岗证应细心保管,防止遗失,上岗证不得转借他人使用。 5. 凡无上岗证、上岗证过期使用者及持假证上岗者均属违章行为,按公司有关条例进行处罚。

6. 重点工种人员的上岗证遗失或过期后,应及时向安全部报告,其间该人员暂时不得从事其重点工种的工作,待补办证后方可正常作业。

十二、灭火疏散预案制度

1. 制度紧急的疏散方案,定期组织疏散演习,当发生火灾时,在岗工作人员才能立即引导在场人员疏散。

2. 人员疏散工作,应设专人指挥、分组行动、互相配合。

3. 火灾袭来时内部指挥疏散引导人员不断用手势或喊话的方式引导并迅速疏散其他人员逃生,不能贪恋财物。

4. 外部疏散人员应将已疏散到外人员引导到安全地方,并维护外部秩序,为消防队到场灭火创造条件。

5. 疏散完毕,安全部人员马上加入灭火自救并协助消防队灭火。

6. 灭火疏散期间,安全部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参加灭火疏散行动,不得私自离岗,违者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罚。

十三、消防中心值班制度

1. 落实消防中心值班责任人,并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2. 值班人员须经消防安全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要坚守工作岗位,不得私自离岗,负责做好消防设施、警报、故障、监控记录及时处理火灾事故并将有关资料进行认真记录。

3. 消防中心控制室收自动报警信号,值班人员迅速赶到起火点证实,立即起动灭火装置或利用附近的消防设备、器材灭火,同时打119向公安消防局报告火警。 4. 值班人员要经常检查消防控制中心报警器,如有失灵或损坏必须立即报告公司领导处理,保证控制中心正常运作。

深圳XXX有限公司

二零壹贰年叁月贰拾日

第三篇:公司消防安全规章制度

北京XX公司消防安全

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本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第二条 第三条 第四条

第五条 第六条 灾危害,保护公司人员及财产的安全,保障公司生产、建设的安全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北京市消防条例》制定本规章制度。

本公司人员及外来人员,均应遵守本规章制度。

公司的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公司专管部门人员与各部门人员相结合的原则,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

预防和扑救火灾,是公司全体人员的共同责任,公司专管部门人员应做好消防宣传工作,提高全体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

第二章 消防组织

公司消防组织由专职消防人员、群众性义务消防队组成。实行各部门人员防火责任制,负责做好各自所属范围的防火安全工作。

公司专职消防队应当加强业务建设和技术训练,保持消防器材、装备的完好,随时做好灭火准备,遇到紧急情况应迅速

1 赶赴火场,有效扑救火灾。

第七条 公司应当建立群众性义务消防组织,加强消防业务训练,增强自防自救的能力。

第八条 本规章制度所指定专职消防人员、义务消防员,其职责是:

第九条

1、 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指

示,开展防火宣传,普及消防知识。

2、 组织逐级防火责任制,落实有关防火措施。

3、 经常检查防火安全工作,纠正消防违章,整改火

险隐患。

4、 监护动火作业。

5、 管理消防器材设备,定期检查,确保各类器材和

装置处于良好状态,安全防火通道(包括走廊、楼梯)要时刻保持畅通。

6、 定人、定时、定措施,同时组织制订紧急状态下

的疏散方案。

7、 接到火灾报警后,在向消防机关准确报警的同时,

迅速启用消防设施进行扑救,并协助消防部门查清火灾原因。

第三章 火灾预防

公司按照市人民政府的规定,建立防火安全责任制度。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全面负责公司防火安全责任制的组织和落实。

2 第十条 公司各部门人员如发现火灾隐患,应及时通知专管部门采取措施,限期消除隐患。

第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保护消防设施,禁止下列行为:

(一)改变消防设施的用途;

(二)偷窃、毁坏消防设施和器材;

(三)堵塞消防通道;

(四)其他影响消防设施使用的行为。

第十二条

严禁在公司内吸烟,烟灰、烟蒂要丢进烟灰缸内,不得乱丢烟头火种。

燃着的烟头能引起许多物质起火。因为烟头的表面温度为200℃~300℃,中心温度达700℃~800℃,足可点燃棉、麻、纸张等固体物质,更易引起各种燃烧气体的燃烧。在下列情况下吸烟更具危险。

1、火灾的危险性

(1)在有蒸发易燃气体或有可燃物的地方吸烟,可使易燃气体爆炸燃烧,失落在可燃物内的火星、烟头可使可燃物质燃烧。 (2)乱丢烟头或含着香烟寻物等疏忽大意,燃着可燃物起火。 (3)躺在床上吸烟或醉酒吸烟,烟头触及可燃物起火。

2、防火措施

(1) 严禁在一切易燃易爆场所、公共办公区、物资仓库和其他一切禁烟区内吸烟。

(2) 禁止在维修汽车和清洗机械零件时吸烟。吸烟时应到安全地带,

3 烟头未熄时不得带入工作场所。

(3) 纠正不良的吸烟习惯,如不能躺在床上或沙发上吸烟,不能在劳动和寻物时吸烟,不能乱丢烟头、乱磕烟灰,更不能将引燃的烟头随处乱放等。

(4) 禁止大风天在室外或野外吸烟,严禁携带打火机等火种进入山林。

(5) 制定有关吸烟防火的规章制度,提倡和宣传戒烟。

第十三条 公司内公共地方均不得燃烧香火纸张、织物、纤维、塑料制品、木制品及其他废弃物品,烟头及火柴余灰要随时弄熄。不得将带有火种的杂物倒入垃圾桶,严禁在垃圾桶烧垃圾。

第十四条

公司内严禁携带和贮存烟花爆竹、炸药、雷管、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堆放杂物与各种化学品、易燃易爆物等。楼梯、走道和安全出口等部位应保持畅通无阻,不得擅自封闭,不得堆放物品。严禁在公司院内燃放烟花爆竹

第十五条

不得随意挪动公司内消防设施器材,严防损坏、丢失。 不得随意启用灭火器。不得损坏消防设备和器材,妥善维护楼梯、走道和出口的安全疏散指示、事故照明和通风设施。

第十六条

遵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器、燃气用具,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要经常保持清洁,切勿留有油渍,切勿明火试漏。严禁任意接线,如需增加用电负荷,须向专管部门申请临时用电。禁止乱拉电线和接入过多或功率过大的电气设备。检查电气设备安装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是否有超负荷现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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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火灾扑救

第十七条 公司全体人员必须加强安全防范意识,执行公司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八条

如发生事故或发现可疑情况应迅速处理上报,并保持好现场

第十九条

一旦起火,不要惊慌失措,如果火势不大,应迅速利用备有的灭火器材,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扑灭火源。

第二十条

发生火灾,应立即告知公司专管部门和拨打“119”火警电话,并关闭电器开关、燃气阀门和门窗,迅速离开室内。报警时,要讲清详细地址、起火部位、着火物质、火势大小、报警人姓名及电话号码,并派人到路口迎候消防车。

第二十一条

火灾发生时,消防人员和其他在场人员必须坚持救人重于救火的原则,尤其是人员集中场所,更要采取稳妥可靠的措施,积极组织人员疏散,要通过喊话引导,稳定被困人员情绪,及时打开疏散通道等方法措施,积极抢救被烟火围困的人员。只要方法得当,绝大多数火灾现场的被困人员是可以安全脱离险境的。 第二十二条

干粉灭火器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1、 灭火操作方法:

(1) 手持灭火器,先将灭火器上下翻转几次,将粉筒内的干粉抖松。

(2) 扯去铅封,拔出保险销,操作者立于灭火有效距离处,

5 手握胶管,将喷嘴对准火焰根部,按下压把,干粉即可喷出。

(3) 同时适当摆动喷嘴,使粉雾横扫整个着火区,并逐渐向前推移。

(4) 如遇多处明火,可移动位置喷射,直至火焰完全熄灭,不留明火,以免复燃。

(5) 灭火完毕,松开压把,灭火器即可停止喷射。

2、 使用注意事项:

(1) 灭火时,应站在上风处且不可冲击液面,以防飞溅。 (2) 灭火器一经开启使用,应重新灌气、装粉,才能保存使用。

(3) 使用时若发现干粉喷不出,应慢慢的拧松盖,让气粉喷出。

第五章

灭火常识:

一、电器线路起火扑救法。

1、 电器线路着火,应立即关机,拔下电源插头或拉下总闸切断电源,再用干粉或气体灭火器灭火,不可直接泼水灭火,以防触电或电器爆炸伤人。如只发现电器打火冒烟,断电后,火即自行熄灭。电器发生火灾后未经修理不得接通电源使用,以免触电、发生火灾事故。

2、 导线绝缘体和电器外壳等可燃材料着火时,可用湿棉被等覆

6 盖物封闭窒息灭火。

3、 救火时不要冒然开窗,以免空气对流,加速火势蔓延。 注意事项:在没有切断电源的情况下,千万不能用水或泡沫灭火剂扑灭电器火灾。否则,扑救人员随时都有触电的危险。

二、炒菜时油锅起火扑救法。

日常食用油主要分为植物油和动物油,都属于可燃液(固)体,在锅内被加热到450℃左右时,就会发生自燃,立刻窜起数尺高的火焰。如果不懂消防常识,采取错误的灭火方式,就会导致火焰蓦的一下窜起来,烧着家具和房屋,造成不应有的损失。因此,遇到油锅起火,首先一定要保持沉着冷静,迅速采取:

1、 窒息法:用锅盖或能遮住锅的大块湿布、湿麻袋,从人体处朝前倾斜着遮盖到起火的油锅上,使燃烧着的油火接触不到空气,便会因缺氧而立即熄灭。“锅盖灭火”方法简便易行,而且锅里的油不会被污染,人体也不会被火烧伤。

2、 冷却法:如果厨房里有切好的蔬菜或其他生冷食物,可沿着锅的边缘倒入锅内,利用蔬菜、食物与着火油品的温度差,使锅里燃烧着的油品温度迅速下降,当油品达不到自燃点时,火就自动熄灭了。

注意事项:

1、 在采用上述两种灭火方法之前,应先关掉煤气、液化气阀门,然后再灭火,效果会更好。

2、 油锅着火,不能泼水灭火,应关闭炉灶燃气阀门,直接盖上锅盖或用湿抹布覆盖,令火窒息。还可向锅内放入切好的蔬菜冷却灭火。

3、 燃气灌着火,要用浸湿的被褥衣物等捂盖灭火,并迅速关闭阀门。

第六章

火场逃生要点

“只有绝望的人,没有绝望的处境”。面对滚滚浓烟和熊熊烈焰,只要冷静机智地运用火场自救与逃生知识,就有极大可能拯救自己。因此,多掌握一些火场自救的要诀,困境中也许就能获得第二次生命。 1. 逃生预演,临危不乱。

对自己所在的建筑物的结构及逃生路径要做到了然于胸,必要时可集中组织应急逃生预演,使大家熟悉建筑物内的消防设施及自救逃生的方法。这样,火灾发生时,就不会觉得走投无路了。

2. 熟悉环境,记住出口。

为了自身安全,务必留心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及楼梯方位等,以便关键时候能尽快逃离现场。 3. 通道出口,畅通无阻。

楼梯、通道、安全出口等是火灾发生时最重要的逃生之路,应保证畅通无阻,切不可堆放杂物或设闸上锁,以便紧急时能

8 安全迅速地通过。 4. 扑灭小火,惠及他人。

当发生火灾时,如果发现火势并不大,且尚未对人造成很大威胁时,当周围有足够的消防器材,如灭火器、消防栓等,应奋力将小火控制、扑灭,千万不要惊慌失措地乱叫乱窜,置小火于不顾而酿成大灾。

5. 保持镇静,明辨方向,迅速撤离。

突遇火灾,面对浓烟和烈火,首先要强令自己保持镇静,迅速判断危险地点和安全地点,决定逃生的办法,尽快撤离险地。千万不要盲目地跟从人流和相互拥挤、乱冲乱窜。撤离时要注意,朝明亮处或外面空旷地方跑,要尽量往楼层下面跑,若通道已被烟火封阻,则应背向烟火方向离开,通过阳台、气窗、天台等往室外逃生。 6. 不入险地,不贪财物。

在火场中,人的生命是最重要的。身处险境,应尽快撤离,不要因害羞或顾及贵重物品,而把宝贵的逃生时间浪费在穿衣或寻找、搬离贵重物品上。已经逃离险境的人员,切莫重返险地,自投罗网。

7. 简易防护,蒙鼻匍匐。

逃生时经过充满烟雾的路线,要防止烟雾中毒、预防窒息。为了防止火场浓烟呛入,可采用毛巾、口罩蒙鼻,匍匐撤离的办法。烟气较空气轻而飘于上部,贴近地面撤离是避免烟气吸

9 入、滤去毒气的最佳方法。穿过烟火封锁区,应佩戴防毒面具、头盔、阻燃隔热服等护具,如果没有这些护具,那么可向头部、身上浇冷水或用湿毛巾、湿棉被、湿毯子等将头、身裹好,再冲出去。

8.善用通道,莫入电梯。

发生火灾时,要根据情况选择进入相对较为安全的楼梯通道。除可以利用楼梯外,还可以利用建筑物的阳台、窗户、屋顶等攀到周围的安全地点。沿着落水管、避雷线等建筑结构中凸出物滑下楼也可脱险。在高层建筑中,电梯的供电系统在火灾时随时会断电或因热的作用电梯变形而使人被困在电梯内同时由于电梯并犹如贯通的烟囱般直通各楼层,有毒的烟雾直接威胁被困人员的生命,因此,千万不要乘普通的电梯逃生。 9.缓降逃生,滑绳自救。

可通过高空缓降器或救生绳等专门设施离开危险的楼层,如果没有这些专门设施,而安全通道又已被堵,救援人员不能及时赶到的情况下,可以迅速利用身边的绳索或床单、窗帘、衣服等自制简易救生绳,并用水打湿从窗台或阳台沿绳缓滑到下面楼层或地面,安全逃生。 10.避难场所,固守待援。

假如用手摸房门已感到烫手,此时一旦开门,火焰与浓烟势必迎面扑来。逃生通道被切断且短时间内无人救援。这时候,可采取创造避难场所、固守待援的办法。首先应关紧迎火的门窗,打开背火的门

10 窗,用湿毛巾或湿布塞堵门缝或用水浸湿棉被被蒙上门窗,然后不停用水淋透房间,防止烟火渗入,固守在房内,直到救援人员到达。 11.缓晃轻抛,寻求援助。

被烟火围困暂时无法逃离的人员,应尽量呆在阳台、窗口等易于被人发现和能避免烟火近身的地方。在白天,可以向窗外晃动鲜艳衣物,或外抛轻型晃眼的东西;在晚上即可以用手电筒不停地在窗口闪动或者敲击东西,及时发出有效的求救信号,引起救援者的注意。因为消防人员进入室内都是沿墙壁摸索行进,所以在被烟气窒息失去自救能力时,应努力滚到墙边或门边,便于消防人员寻找、营救,此外,滚到墙边也可防止房屋结构塌落砸伤自己。

12.火已及身,切勿惊跑。

火场上的人如果发现身上着了火,千万不可惊跑或用手拍打,因为奔跑或拍打时会形成风势,加速氧气的补充,促旺火势。当身上衣服着火时,应赶紧设法脱掉衣服或就地打滚,压灭火苗。能及时跳进水中或让人向身上浇水、喷灭火剂就更有效了。

13.跳楼有术,虽损求生。

身处火灾烟气中的人,精神上往往陷于极端恐怖和接近崩溃,惊慌的心理极易导致不顾一切的伤害性行为如跳楼逃生。应该注意的是:只有消防队员准备好救生气垫并指挥跳楼时或楼层不高(一般4层以下),非跳楼即烧死的情况下,才采取跳楼的方法。即使已没有任何退路,若生命还未受到严重威胁,也要冷静地等待消防队员的救援。跳楼也要将技巧,跳楼时应尽量往救生气垫中部跳或选择有水池、

11 软雨篷、草地等方向跳;如有可能,要尽量抱些棉被、沙发垫等松软物品或打开大雨伞跳下,以减缓冲击力;如果徒手跳楼一定要扒窗台或阳台使身体自然下垂跳下,以尽量降低垂直距离,落地前要双手抱进头部身体弯曲卷成一团,以减少伤害。跳楼虽可求生,但会对身体造成一定的伤害,所以要慎之又慎。

遇火自救七法

一、 如果有避难层或疏散楼梯,可先进入避难层或由疏散楼梯撤到安全地点。

二、 如果楼层已着火燃烧,但楼梯尚未烧断,火势并不十分猛烈时,可披上用水浸湿的衣被,从楼上快速冲下。

三、 多层建筑火灾,如楼梯已经烧断,或者火势已相当猛烈时,可利用房屋的阳台、落水管或竹竿等逃生。

四、 如各种逃生的路线被切断,应退居室内,关闭门窗。有条件时可向门窗上浇水,以延缓火势蔓延过程。同时,可向室外扔出小东西,在夜晚则可向外打手电,发出求救信号。

五、 如生命受到严重威胁,又无其他自救办法时,可用绳子或床单撕成条状连接起来,一端紧拴在牢固的门窗格或其他重物上,再顺着绳子或布条滑下。

六、 如无条件采取上述自救办法,而时间又十分紧迫,烟火威胁严重,被迫跳楼时,可先向地面抛下一些棉被等物,以增加缓冲,然后手扶窗台往下滑,以增加缓冲,然后手扶窗台往下滑,以

12 缩小跳楼高度,并保证双脚首先落地。

七、 要发扬互助精神,帮助老人、小孩、病人优先疏散。对行动不便者可用被子、毛毯等包扎好,用绳子布条等吊下。

火场上救人方法

火场救人是一项艰巨复杂、周密细致的工作。除救护人员英勇顽强的精神之外,还须有行之有效的救人方法和措施,否则,不仅不能完成火场救人任务,而且还会造成不必要的伤亡。因此,必须抓好以下几个环节:

一、 要组织一支精悍的救人小组。其成员要具有一定的火场经验,业务素质好,且身强力壮。

二、 要尽可能地掌握被救人员的情况。只有情况明了,才能做到心中有数。担任火场救人任务的人员,在未进火场救人之前,要通过火情侦察和了解知情人,尽可能地掌握被困人员的基本情况、人数和燃烧物、建筑结构及火场环境等情况,迅速确定救人的进退路线、救护器材及安全保护措施。

三、 对火场救护器材要认真细致地检查。在火场救人实践中,由于缺乏对救护器材的检查,在进入火场救人时,各种事故时有发生。因此,在救人之前,要对面罩是否封密,氧气是否充足稳定,戴面具后呼吸是否正常等情况进行严格检查;确保万无一失。

四、 要事先进行演练,确定联络信号。火场救人工作,需要多方力量的支持配合。所以,要事先演练,确定各种联络信号(如发现火场被困人员的信号、火场出现险情的信号等),以保持火场内外及火场内部救人小组之间的联络。遇有意外情况,便于采取应急措施。

五、 要掌握在高温和浓烟区域救人的方法。火场救人往往是在烈焰高温、浓烟翻腾、伸手不见五指的情况下进行的。因此,在进入能见度较高的烟区或毒气较小的地方,可戴过滤式面具或用毛巾捂嘴鼻,向深处匍匐行进;在进入浓烟大、毒烟大、能见度极低的区域,要佩戴隔绝式防毒面具顺承重墙壁或放绳索向前慢慢地摸索行走;在进入高温区救人时,要穿戴阻燃性能好的防护服,并由水枪跟随掩护。

火场救人,还要掌握救人的措施。如必须带上阻燃包裹布,对烟熏中毒昏迷的人员,先用阻燃布将其包裹好,然后用抬、背、抱的方法,将他们救出。对中毒轻,还能行走的人员,可用湿毛巾或衣服将他们的嘴、鼻捂着,然后披上阻燃布,由救护人员挽着他们的手,顺承重墙壁或绳索逃出。

第十章 相关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8年10月28日)

2、《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2006年1月21日 )

3、《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2001年11月14日)

4、《北京市消防安全责任监督管理办法》(北京市政府令143号)

5、《北京市消防条例》

第四篇:消防安全规章制度(有自动消防设施、控制室)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第一条

为提高市场员工的消防安全素质,使其遵循消防安全方针、程序、消防安全管理体系要求,改善工作活动中消防安全状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市场经理是单位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责任人。 第三条

消防安全教育

(一)消防安全教育的对象为全体员工和所有经营业户;

(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的形式主要有:消防安全知识学习、典型火灾案例分析、消防标语、季节防火宣传、重点工种教育、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等;

(三)消防安全教育每月进行一次,在消防宣传日或重大活动、节日期间适时进行。

第四条

消防安全培训

(一)消防安全培训的对象应包括单位在职的全体员工;

(二)单位中的下列人员应积极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1.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2.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

3.电工等特殊岗位人员; 4.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

(三)单位的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和电工等特殊岗位人员应当持证上岗;

(四)消防安全培训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有关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市场各区域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报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5.组织、引导各经营业户和在场群众疏散知识和技能; 6.与消防安全管理体系标准相关的消防安全文件、消防安全管理方针、目标、指标;

7.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

(五)消防安全培训在每年的一月份和七月份各组织一次。每逢重大节日、活动前组织一次;

(六)积极参加公安消防机构或者其他具有消防安全培训资质的机构组织的专门消防安全培训,确保持证上岗落实。

第五条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均应做出记录,由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责任人指定专人负责。

第六条

考核奖惩,参照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执行。 防火检查、巡查制度

第一条

防火巡查、检查是消防安全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为及时发现市场内可能存在的隐患、有害、危险因素和缺陷等,及时纠正不安全因素和不安全行为,监督各项消防安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以便制定整改措施,消除或控制火灾隐患及有害、危险因素,确保实现市场消防安全工作方针和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防火巡查、检查坚持普遍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

市场消防安全管理人是防火检查的责任人。安全员是单位消防巡查的责任人。

第四条

防火检查每月第一周组织开展一次,防火巡查每日两次。

第五条

防火检查的内容:

(一)火灾隐患的整改以及纠正、预防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三)消防水源情况;

(四)消防设施工作情况,灭火器材、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和功能状况;

(五)重点工种人员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六)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七)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情况;

(八)防火巡查开展情况;

(九)其他需进行防火检查的内容。 第六条

防火巡查的内容: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工作状态,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五)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六)工作结束后,清除遗留火种等杂物,发热源管理的落实情况;

(七)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第七条

防火巡查、检查的方法。

防火巡查、检查均应填写巡查、检查记录,由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单位防火巡查记录次日报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防火检查记录于检查三日内报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

第八条

防火巡查、检查记录均参照单位有关制度存档。 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市场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确保疏散通道畅通、疏散设施完好有效,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安全疏散设施要严格按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的要求进行配置。

第三条

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单位的安全疏散设施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

安全设施管理应落实以下方面:

(一)严禁占用疏散通道,疏散通道内严禁摆放货架、商品等物品。

(二)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铁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三)严禁在市场经营等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或遮挡,或者将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

(四)对应急照明灯具、疏散指示标志按要求定期进行测试检查,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

(五)对发现的问题要进行当场整改,当场整改确有困难的,责令相关业户限期改正,确保安全疏散设施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第五条

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对安全疏散设施的监督管理应做出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有关经营业户或人员进行整改。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对单位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管理,保证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发挥防火灭火效能,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消防设施器材的登记、检查。

第三条

市场配备的消防设施器材均应登记造册,建立设施器材台账。台账内容应包括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购进日期、安装配置部位、维修保养时间等内容。新采购或更换的设施器材,应于五日内更新台账。

第四条

每日检查。

1.值班人员每日应当检查火灾报警系统的功能(如报警功能、自检、复位、消音等)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的功能是否正常,有关指示灯有否损坏,主、备电源自动转换是否正常。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每日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在《系统运行日登记表》中详细记录;

2.每日对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的完好情况进行检查,并进行功能测试;

3.每日检查灭火器的外观、压力、有效期、配置数量和位置是否符合要求。

第五条

月(季)试验检查和年度检查试验

与具有维修保养资格的企业签订维修保养合同,并按照《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A587-2005)的要求,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月、季及年度检查试验,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确保消防设施完整好用、运行正常。

第六条

对消防设施器材的各项检查均应做出记录并存档备查。

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对单位消防控制室的管理,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消防控制室由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管理。 第三条

消防控制室应配备专门值班、操作人员,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每个班次不少于2人。

第四条

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上岗前应经消防安全技术专业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熟练掌握本单位自动消防设施的工作原理、操作规程及常见故障排除方法。未取得上岗证的人员不得从事自动消防设施的操作及维护

第五条

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应定期进行复训,并保持相对固定,以利于工作的连续性和熟练性。

第六条

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密切注视自动消防设施的运行状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自动消防设施全时制、全方位、全功能地运转。值班期间严禁脱岗、睡觉、喝酒、聊天、打私人电话。消防控制室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第七条

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不得擅自关闭消防设施。

第八条

系统发生故障后,及时通知单位独立维护保养人员或有资质的维修单位进行维修。 第九条

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应做好值班记录,及时掌握有关信息,给市场领导当好参谋,协助有关领导做好防火、灭火工作。

第十条

市场发生火灾后应及时启动消防控制室火警处置程序。

第十一条

根据本市场位消防工作的需要,完成上级领导和公安消防机构部署的其他工作任务,主动接受公安消防机构的检查。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安全用电管理由市场电工负责,市场内所有电源线路的设计、施工、检查、验收、维护均由持有证书的电气专业人员统一办理。未经市场审批的用电项目,必须经市场重新审查、验收后,才能投入使用。否则,应无条件拆除。

第二条

电源输电线路一律由电气专业人员直接组织施工,任何经营业户均不得自行接线接电。无电工证的人员不准安装电源线路

第三条

施工时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对陈旧老化、超负荷的电源线路,有计划地逐步更换。一时难于更换的,必须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采取特别防护措施,否则,必须暂停使用。

第四条

电源线路必须安装可靠的保险装置,并正确使用保险丝,确保用电安全。禁止使用铜线和其他非专用金属线当保险丝使用。新建项目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第五条

销售电器设备的经营商铺在安装大容量的电器设备时,必须经市场批准,擅自安装的予以没收。凡电源线路容量不允许安装大容量用电器的地方,一律禁止安装。

第六条

市场电路安装、电器操作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接触电源必须有可靠的绝缘措施,并按规定严格进行检查,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第七条

所有用电场所必须执行“人走电断”的规定,人员离开用电场所或电器设备不使用时,要关闭总电源。24小时用电的设备,必须有专人值班,随时掌握用电的安全情况。

第八条

凡有高电压的场所、电线裸露的地方,电气安全管理人员应设立醒目的危险警示标志,并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电击事故发生。室外的电源设置,必须定期清理周围的杂草树林,防止引发事故。

第九条

电气线路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异响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关闭电源,并及时找电工检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

第十条

安全用电必须坚持定期检查制度,每天要进行一次检查,对不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第十一条

任何人都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则,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严禁违章违规使用电器,严禁电源线路超负荷使用,违者罚款5000元。对于违规违章用电的,全体员工和经营业户都有检举和监督义务。

第十二条

违反上述规定,根据情节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违反规定造成人身伤亡和设备、财产损失的,将根据情节和损失程度给予罚款、赔偿、行政处罚的处分,直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用火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市场用火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发生,保障经营业户、员工及群众生命及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市场内全范围禁止吸烟,违者一经发现,属经营业户抽烟的罚款5000元,进场客户在摊位所在区域抽烟的,摊位业户罚款1000元,客户罚款500元。所有经营业户禁止使用液化气罐和一切明火,违者罚款5000元。

第三条

如确有需要接入电线、电源的,必须报请市场管理人员批准,然后派持有相关证书的电气专业人员按照标准安全的连接。

第四条

经营业户如需进行焊割、烧、烤、煨管等产生火花的作业以及使用不防爆的电动工具、电器等,要在动火前通知市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并由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现场实地勘查后,报请市场领导同意方可实施动火作业;

第五条

堆有大量可燃和易燃物质的场所,禁止动火作业。

第六条

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安全员、保安员有权随时检查动火作业,如发现有违反动火管理制度或动火作业有危险时,可立刻制止动火,按照本单位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第七条

动火作业人员、动火监护人应严格履行各自职责并按相关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第八条

本制度由市场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可参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执行。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第一条

为及时检查发现并整改火灾隐患,严防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火灾隐患的排查由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 第三条

下列情况均应确定为火灾隐患:

1.经火灾危险评价后的部位,监控和预防措施不到位,有可能导致火灾等紧急情况或火势蔓延的;

2.防火巡查、防火检查中发现的违反或不符合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

3.公安消防机构下发的消防法律文书中指出的违反或不符合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四条

下列可以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由检查人员直接通知相关业户和员工整改:

1.违章使用、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

2.违章使用甲、乙类可燃液体、气体做燃料的明火取暖炉具的;

3.违反规定吸烟、乱扔烟头、火柴的; 4.违章动用明火、进行电(气)焊的;

5.不按照设施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违章操作的; 6.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上锁、遮挡、占用,影响疏散的; 7.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或挪作他用的; 8.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9.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10.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卷帘正常运行的; 11.存在乱接乱拉电线、使用大功率电器等不规范用电行为,可能引发火灾的;

12.其他可以立即改正的行为。

第五条

对不能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由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责令相关经营业户限期整改。

第六条

存在火灾隐患的相关经营业户的负责人是火灾隐患整改的责任人,火灾隐患整改期间应加强巡查看护等相关防护措施,确保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

第七条

整改完毕后,火灾隐患整改业户应向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报告,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进行复查。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市场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编制和演练工作,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编制和演练由消防安全责任人领导,消防安全管理人具体负责。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编制和演练由市场消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市场办公室具体负责。

第三条

预案的制定和修订

(一)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和市场办公室负责制定和修订本单位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市场预案每年十二月修订一次。 第四条

预案的内容

(一)组织机构。包括指挥机构和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组成;

(二)岗位职责。各组按人员组成确定与预案相关的所有人员的岗位职责;

(三)预案对象。假定火灾等紧急情况;

(四)处置程序。包括报警、疏散、扑救等。 第五条

预案的演练

(一)市场预案每半年演练一次。

(二)演练应由组织者提前七天通知相关经营业户和人员;

(三)涉案涉及的各类人员,必须对预案熟记并按照演练的统一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位置;

(四)演练地点必须相对安全,并防止意外发生。演练前演练地点要设置明显标志。

第六条

市场演练记录和档案由消防安全管理人及市场办公室负责整理。

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制度

第一条

义务消防队主要由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人员、保安队等人员组成,统一由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管理。

第二条

消防安全管理人对义务消防队员每年进行一次培训。

第三条

消防安全管理人每半年组织义务消防队员进行一次灭火疏散演练,可与单位的灭火和疏散预案演练同时进行。

第四条

义务消防队员要服从消防安全管理人的统一调度、指挥,根据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第五条

根据人员变化情况对义务消防队员及时进行调整、补充。

第六条

对义务消防队的培训主要包括你以下内容:

(一)防火、灭火常识,消防器材的性能及使用范围;

(二)消防设施、器材的操作及使用方法;

(三)火灾扑救、组织人员疏散及逃生方法;

(四)火灾现场的保护知识和要求;

消防安全工作奖惩制度

第一条

为了确保市场、经营业户及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广大员工、经营业户、群众对消防工作的责任心和自觉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消防安全工作奖惩由市场领导制定,市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具体实施。

第三条

奖惩采取定期检查和随机检查相结合的办法。 第四条

奖惩办法:

(一)凡有下列情形之一,根据情况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1.认真履行消防安全岗位职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制度,为消防安全做出突出成绩者;

2.发现重大火灾隐患及时报告者;

3.发现初期火灾及时报警和灭火,避免重大损失者; 4.在火灾扑救过程中判断正确,处事果断,事迹突出者; 5.积极参加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在消防工作中有其他优异成绩和突出表现者。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根据情况予以罚款100元: 1.不履行消防安全岗位职责,不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对消防安全工作造成影响者;

2.擅自挪用和遮挡生产、办公等区域内的消防设施、器材和标志者;

3.堵塞、占用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在通道内堆放物品者; 4.不会使用灭火器材灭火和不会报警者; 5.无故不参加消防培训者。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根据情况予以罚款300元: 1.未经许可擅自施工装修造成火灾隐患者; 2.未经允许动用电气焊及使用明火作业者; 3.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者;

4.损坏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消防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者(不包括赔偿金);

5.使用易燃材料装修和不按规定进行阻燃处理者; 6.违规安装使用不合格电气产品者;

7.不遵守消防法规引起火灾或重大火灾隐患者(不包括火灾的损失赔偿);

8.其他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根据情况予以500元至5000元不等的处罚:

1.经营业户在市场内吸烟,违章使用电器设备和乱拉乱接电线,以及使用液化气罐和一切明火的罚款5000元;

2.进场客户在摊位所在区域抽烟的,摊位业户罚款1000元,客户罚款500元。

(五)违反消防法律法规情节严重、造成严重损失的,移交公安、司法部门处理。

第五篇: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封面(定稿)

体外诊断试剂原料研发、生产项目

编 制单位:编 制 人:编制日期:审 核 人:审核日期:审 批 人:审批日期:

消 防 安 全 规 章 制 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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