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火作业安全措施

关键词: 危险品 动火 作业 企业

动火作业安全措施(共8篇)

篇1:动火作业安全措施

焊接动火作业安全措施

1)清除动火地点周围可燃物资或采取有效的隔离方法,遮盖隔离物应阻燃材料,严禁用塑料薄膜及塑料编织布、(泡沫衬垫)等易燃物遮盖隔离。高空动火作业点下方,火星所及的范围内应彻底清除易燃易爆物品;

2)检查焊、割设备是否完好,必须规范放置设备、设施,严禁乙炔横卧,氧气、乙炔同放一处,并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3)在有易燃易爆、可燃气体(粉尘)、带电、压力式密封(储罐)容器、涂涮过油漆的物体及场所进行焊、割明火作业时。除对周边进行清理外,还必须经相关专业人员现场认可,确认安全后才能动火;

4)盛装过可燃气体、液体和有毒物资的各种容器,必须彻底清洗、置换,确认安全后才能动火作业;

5)作业人员在不了解焊、割物体内部是否安全、是否对相邻部位有影响或存在危险因素,在未采取有效安全预防措施时禁止焊、割明火作业;

6)动火人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上岗操作证和动火证、并确认安全后才能作业,未经公司消防部门批准不得擅自更换动火人和监护人;

7)经公司专职消防人员现场安全确认,且由用火单位派有专人在场监护,并准备好相应的灭火器材的情况下,方能在规定的动火范围和限定的时间内动火作业;

8)动火结束后,应对动火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离开作业现场。动火工作票制度

第一条 为了保证在动火作业中其作业人员的人身以及设备系统的安全,加强动火管理工作,防止火灾 事故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规定了动火工作票的执行程序、动火级别及其它要求,适用于本公司重点防火区的动火作业工作以及禁止明火区的动火管理工作。防火重点部位或场所以及禁止明火区需动火工作时,必须按照该制度执行动火工作票

第三条 动火工作票制度内容:

1、动火工作票仅限于严禁明火区域有动火时使用,凡不是必须在现场动火的,应拆下动火部件,移到安全区域内进行动火作业。若同时伴有机械检修任务则必须同时执行检修工作票规定。几个动火项目不能合办一张动火工作票。

2、正在运转的生产装置以及盛有油漆、溶剂等物体的容器、管线与设备,严禁进行动火工作。

3、在保证设备性能的前提下能够利用螺栓等方法联接的工作,就不要焊接,以减少动火机会。

4、现场动火,首先考虑必要隔离措施,将动火区围起来,动火部位或设备应与生产系统切断联系,动火时有专人和消防器材作戒备。

5、若涉及进入容器内部维修,下水道或密室工作,则必须两个人配合工作,佩带必要防护用品,禁止单人独自进行。

6、一级动火要求必须在24小时内完成,二级动火必须在72小时内完成,三级动火必须在120小时内完成。二级、三级在每天工作结束、人员离开现场前,必须认真检查,消除火源。次日开工前,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应认真检查安全措施,以防运行方式改变,破坏原有的安全措施。

第四条 由于动火地点、动火作业对象不同,存在的火灾危险程度也不一样,因此采取的安全措施及审批手续都应有所区别。为此,在保证安全动火的前提下,适当简化执行动火工作票的程序,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及时消除设备缺陷及火灾隐患。根据危害程度,分为“一级动火”、“二级动火”、“三级动火”危险级别依次降低。

1、一级动火区是指火灾危险性大、发生火灾损失大、伤亡大、影响大(以下简称“四大”)的部位和场所如:主控室、油库区、油罐、天然气存储区、配电室、电缆夹层(间、沟道)、变压器、含易燃易爆气体或粉尘的容器内等区域。凡在以上区域内从事电焊、气焊、气割、砂轮打磨、电钻打眼、喷灯作业、冲击作业等能够产生火花的工作都属于一级动火作业。从事动火作业必须办理一级动火作业票。

2、二级动火区是指火灾危险性较大,如:仓库内部、油库围墙以外10米之内,天然气管道、油管道10米以内、易燃易爆容器周围5米以内、各部门油类存放区内。

3、三级动火区是指一、二动火区以外的所有防火部位、场所,禁止明火区域。除一级、二级动火范围以外的明火作业。

4、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严禁动火:

油车停靠的区域;压力容器管道未泄压前;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未清理干净前;风力达5级以上的露天作业;遇有火险异常情况未查明原因和消除前。可燃气罐存放区域。

第五条 动火工作票的审批程序:

1、一级动火工作必须由动火单位的班长(如班长不在可由组长)提出申请,车间主任签字确认,分厂安技科审核,安技处长和分公司总经理批准指定消防负责人后方可执行。

2、二级动火工作须由动火单位班长(如班长不在可由组长)提出申请,车间主任签字确认,分厂安技科审核,安技处长批准指定消防负责人后方可执行。

3、三级动火工作须由动火单位班长(如班长不在可由组长)提出申请,车间主任签字,分厂安技科和分厂厂长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六条 动火工作安全措施的制定

1、消除现场可燃物。

2、对电缆、电线、传输信号电缆、输油管道等相关易燃易爆物体进行有效隔离遮挡,防止火焰熔渣、热辐射危及这些部件的安全。

3、对盛装可燃气体的容器要使用空气换置之后,必要时使用气体浓度探测仪器测定容器内的气体浓度,所测浓度必须低于该可然物气体爆炸下限的10%,动火作业时间不能滞后于气体取样检测30min,否则应重新检测,重要的检测取样应保留至动火作业结束后。

4、容器内施工时要向密闭的容器内持续通风,防止作业人员发生缺氧窒息,但禁止向其中注入纯氧气。

5、防止触电和高空坠落的安全措施等。

6、高空作业时要考虑火花对地上物体的影响并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7、必须配备动火现场消防监护人员,并配备必要的、足够的灭火器材。

8、动火工作安全措施应根据现场具体情况专门制定。

9、动火作业间断或完成后,工作负责人和消防监护人应仔细检查现场,消除一切火源、余烬等,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确认无误后,才允许终结工作票签字确认。

第七条 动火工作票一式一份,由动火负责人随身携带,动火负责人和消防监护人不允许离开工作现场,工作结束后动火工作票由车间保存三个月,动火工作票编号由分厂安技科统一编号,动火工作票终结当日内到安技科登记存档半年。

######公司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二日

动火工作票制度

为贯彻电力工业“第一、防备为主”及工作“防备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增强动火工作,保障设备和人身,依据《电力设备典型规程》,特订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应于全厂防火重点部位或场以是及禁止明火区的动火工作。

一、动火工作票的填用

根据动火区域的划分,分别填用一、二级动火工作票

l、一级动火工作票

其实用于一级动火区。首要部位或场悉数:

(1)电气主控室,集控室;

(2)制氢室,储氢罐及周围十米以内;

(3)各油库及油组围墙以内;

(4)锅炉燃油管路,汽机油体系,翻车机、轮斗机油体系:

(5)变压器,油开关;

(6)电缆沟及电缆夹层间;

(7)各氢冷发电机及体系。

2、二级动火工作票

其实用于二级动火区。首要部位或场悉数:

(])汽机生产现场距运行的氢冷发电机及氢管路体系十米以内

(2)排油坑;

(3)电气蓄电池室;

(4)距锅炉燃油管路,汽机油设备、管路五米以内

(5)运动中心、俱乐部、招待所、室、室;

(6)供给公司的各所属材料库、设备库;

(7)各单位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库房内;

(8)电气、热工在油库进行相关电气方面的试验操作;

(9)制氧站、乙炔站围墙内;

(10)酸体系;

(11)新厂9#皮带间及停用的制粉体系;

(12)厂区室外烘烤、熬炼等生火作业;

(13)其它禁止明火区。.二、动火工作规定

l、动火工作票应事先编号,未经编号的动火工作票不准行使。

2、动火工作票应用黑色或兰色笔填写,不准行使红色笔或铅笔。填写要清

晰,不得肆意涂改。

3、动火工作票至少一式三份,一份由工作负责人收执,一份由动火实行人

收执。动火工作闭幕后应将这两份工作票交还给动火工作票签发人。一级动火

工作票应有一份保存在厂安监部,二级动火工作票应有一份保存在动火部门。

若动火工作与运行相关时,还应多一份走运行人员收执。

4、动火工作票签发人不得兼任该项工作的工作负责人。动火工作负责人

可以填写动火工作票。

5、动火工作票的审批人、监护人不得签发动火工作票。

6、动火工作票不得取代设备停复役手续或检修工作票。

7、动火工作间断或闭幕时应清理现场,认真搜检和消弭残留火种。

8、已实行的动火工作票均应在票的右上角加盖“已实行”章。每月由车间

统一收回保存三个月。

9、各级人员在发现防火措施不完善不正确时。或在动火工作过程中,发现有危险或违背相关规守时。均有权立即克制动火工作。并报告上级防火责

任人。

l0、一、二级动火工作票签发人应考试合格,并经厂总工程师批准并书面

公布。动火实行人应具有市劳动部门颁发的合格证。

11、外单位来生产区内动火时,应由负责该项工作的本厂人员按动火等

级履举措火工作票制度。

12、遇下列情况之暂且,严禁动火:

(1)油车停靠的区域;

(2)压力容器或管道未泄压前;

(3)存放(或残留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或管道)未清理干净前

(4)风力达5级以上的露天作业;

(5)遇有火险异常情况未查明理由和消弭前。

13、全厂氢体系及周围的氢含量的测试,由制氢站负责;油气体含量、煤粉

尘浓度的测试,由化学车间负责。所测的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可燃蒸气含量

或粉尘浓度合格后方可进举措火作业。

三、动火工作票中所列人员的责任

1、各级审批人员及工作票签发人的责任

各级审批人员及工作票签发人应审查;

(1)工作必要性;

(2)工作可否;

(3)工作票上所填措施可否正确完整;

2、运行容许人的责任

运行容许人应审查;

(1)工作票所列措施可否正确完整,可否吻合现场条件;

(2)动火设备与运行设备可否已阻遏;

(3)向工作负责人交待运行所做的措施可否完善;

3、工作负责人的责任

工作负责人应负责;

(1)正确地团体动火工作;

(2)检修应做的措施并使其完善;

(3)向相关人员布置动火工作,交待防火措施和进行教育;

(4)始终监督现场动火工作;

(5)办理动火工作票开工和闭幕;

(6)动火工作间断、闭幕时搜检现场无残留火种;

4、监护人的责任

监护人应负责

(1)动火现场配备必要的、足够的设施;

(2)搜检现场措施的完善和正确;

(3)监督动火部位或现场可燃气体和可燃液体的可燃蒸气含量或粉尘浓

度吻合要求;

(4)始终监视现场动火作业的动态。发现着火及时扑救;

(5)动火工作间断、闭幕时搜检现场无残留火种;

5、动火实行人的责任

(1)动火前必须收到经审核批准且许可动火的动火工作票;

(2)按本工种规定的防火要求做好措施;

(3)周全了解动火工作使命和要求,并在规定的范围内执举措火;

(4)动火工作间断、闭幕时清理并搜检现场无残留火种。

四、动火审批权限

l、一级动火工作票由申请动火部门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签发

负责人审核,总工程师批准。

2、二级动火工作票由申请动火班组班长或班组技术员签发

人员审核,动火部门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批准。

五、动火工作票的实行程序

1、签发工作票

(1)工作票签发人根据工作使命的需要和计划工作期限确定工作负责人。

(2)工作票平常应由工作票签发人填写一式二份。签发时应将工作票所有容向

工作负责人交待清晰。工作票由工作负责人填写时填写后交工作票签发人审核。

工作票签发人对工作票的所有内容确认无误后签发,并仍应将工作票所有内容向工

作负责人作具体交待。工作票应由工作负责人送走运行班长。

2、接收工作票

(1)工作票应在开工前一小时,送走运行班长,由运行班长对工作票所有内容进

行审查;必要时在“运行应采取的措施”,栏内填好增补措施,确认无题目

后记上收到工作票时刻,并在运行班所长签名。

(2)审查发现题目应向工作负责人询问清晰,如措施有错误或主要遗漏,工

作票签发人应重新签发工作票。

(3)运行班长签收工作票后,该工作票应送交值长(单元长)审批。

3、措施的审批、实行及工作容许

(1)由化验人员对动火现场测定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可燃蒸气含量或粉尘浓度,并签注观点。

(2)化验人员签注上述气体含量或粉尘浓度合格、可以进举措火作业的观点后,由各级审批人员对工作票进行审核批准。

(3)根据工作票布置实行措施

(3)措施所有实行完毕.并经监护人认可,工作负责人、运行容许人、动火实行人共同到现场搜检,无误后办理开工手续。

4、最先工作

(1)动火工作最先前,工作负责人应将分工情况、措施布置情况及注意

事项向全体工作人员交待清晰后,方可下达开工命令。

(2)工作负责人和运行容许人不允在容许开工后单方面变动措施。如需变动时,应克制工作并经两边赞成,重新履举措火工作票制度。

5、动火现场的监护

(1)

一、二级动火在初次动火时,各级审批人员和动火工作票签发人均应到现场搜检

防火措施可否正确完整,测定要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可燃蒸气含量或粉尘浓度是

否合格,并在监护下作明为试验,确地无题目后可动火作业。

(2)一级动火时,动火部门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人员应始终在现场监护。

(3)二级动火时,动火部门应指定人员,并和人员或指定的义务人员始终在 现场监护。

(4)

一、二级动火工作票在次日动火前必须重新搜检防火措施并测定

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可燃蒸气含量或粉尘浓度,合格方可重新动火。

(5)一级动火工作过程中,应每隔2—4小时现场测定一次可燃气体、易燃

液体的可燃蒸气含量或粉尘浓度可否合格,当发现不合格或异常升高时应立

即克制动火,在未查明理由或排除险情前不得重新动火。

6、工作闭幕

(1)动火工作竣工后,工作负责人应周全搜检并清理现场确认无残留火

种后带领工作人员撤离现场。

(2)工作负责人、动火实行人会同运行容许人、监护人共同到现场检

查验收。确认无题目时,办理闭幕手续。

六、附则

本制度如与上级相关规定制度有抵触时,以上级相关规定制度为准。

篇2:动火作业安全措施

贯彻落实国家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方针,动火必须申请,且必须有防火设备、防火措施及相应监护人。适用范围

本项目动火作业主要是二级及三级动火,其中又以三级动火居多;动火器材主要是电焊、气割等(电焊机、乙炔瓶、氧气瓶)。

动火作业定义

在施工项目过程中使用气焊、电焊等焊割工具,进行焊接、割除的施工作业。动火作业分类 一、一级动火作业应由项目经理填写动火申请表和由项目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经公司主管领导和安全技术部门审批,并报公安消防部门备案或批准后,方可动火,动火期限为3天,凡属下列情况之一为一级动火:

(一)禁火区域内;

(二)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气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

(三)各种受压设备;

(四)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

(五)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

(六)堆有大量可燃和易燃物质的场所。二、二级动火作业应由施工管理人员在4天前提出申请并附上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工地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动火。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二级动火:

(一)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等作业;

(二)小型油箱等容器;

(三)在外墙、电梯井、洞孔等部位,垂直到底及登高焊、割作业。

三、除上列以外,其余场所均为三级动火作业,应由所在班组长在动火前7天提出申请,报项目防火管理人员批准后,方可动火。动火前准备工作:

(一)动火作业负责人持办理好的《 动火作业许可证》到现场,检查动火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确认安全措施可靠并向动火人和监火人交代安全注意事项后,将《 动火作业许可证》交给动火人。

(二)动火作业人员动火前,必须配备动火作业许可证上注明的消防器材及相应防护设备设施并检查相应的器材器具是否完备有效。

动火过程控制

(一)必须持证上岗,无相应操作证人员不得进行动火作业,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他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动火过程中监火人必须全程监督,不得随意离开岗位。

(二)登高焊接、气割或下方无防护,容易造成火灾事故时,应设接火、挡火措施,若在外脚手架上作业时,更应采取隔板,防止火花飞溅或掉到下面引起火灾,同时安全网应淋水处理,脚手板上的杂物全部清理干净。

(三)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禁止野蛮施工,并且应保持警惕,细心留意是否有因动火而造成燃烧等现象。

(四)合理使用相应动火器材,特别是使用乙炔及氧气情况下,气瓶与气瓶之间、气瓶与动火点之间必须保持安全距离,且相关安全装置等必须齐全(如防震帽、防震圈、乙炔防回火器、压力表等),按器材、设备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五)动火作业应按动火许可证上注明的区域、用途、及动火级别等进行动火,有变动的应重新申请动火许可证,另外动火期限也应与动火证上相符,逾期必须重新申请。

动火完毕后处理措施

(一)动火完毕后,应采取降温措施,防止死灰复燃,且必须确保无火灾隐患方可离开动火点,以防万一。

(二)使用的电焊机、乙炔瓶、氧气瓶等,动火完毕应关闭电源、阀门,电缆、气管盘卷好后连带焊机、气瓶一起运回指定放置点,不得留在施工现场,防止非相关人员使用。

(三)该动火许可证使用完毕后应交回项目部存档,并注明动火完毕后相应的处理措施。

茂名市茂南建安集团有限公司

三羊大厦、三羊公馆项目部

篇3:公共管廊动火作业安全措施

在石化园区化工公共管廊检修、技术改造、改扩建项目中, 均涉及到不同类别的动火作业, 根据GB50058—1992《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公共管廊属于非爆炸危险区域, 一般被认为作业简单, 易被忽视, 实际上管道输送的原料大多数为易燃易爆的危险化学品, 故应参照易燃易爆的动火作业规范管理。因此, 加强管廊动火作业管理, 是管廊安全管理重要的环节, 以防在动火作业时发生火灾爆炸事故。依据AQ3022—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 管廊动火作业也应按厂内管廊一级动火作业管理。

危险因素分析及安全措施

危险因素分析

管廊作业均是高处作业, 危险度高, 关联度大;

管道聚集、距离长, 清洗置换隔离难度较大;

涉及产权单位较多、协调难度大、交叉作业多;

管廊周边牵涉企业较多、涉及危化品种类较多;

沿海管廊天气恶劣, 意外因素复杂;

外来社会运输车辆较多, 人员进出频繁, 极易发生伤人事故。

办理作业证有关手续

《管廊动火安全作业证》办理, 由动火作业单位指定专人向管廊公司申请办理, 经由管廊公司批准后, 方可动火。

《管道动火安全作业证》办理, 由动火作业单位指定专人向管道使用单位申请办理, 经由管道使用单位批准后, 告之管廊公司, 方可动火。

负责办理动火作业证的安全员或审批人员在审批动火证之前, 必须到动火作业现场, 确切了解动火作业的内容、动火管道、管道内介质等具体情况, 认真检查或补充动火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 并确认安全技术措施可靠, 方可签字批准该项目的动火作业。

动火安全措施

要动火的管道, 必须与生产装置完全隔绝, 切断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介质和蒸气的来源, 确保动火作业安全。

对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介质的管道, 应进行多次的清洗、置换吹扫, 并在有代表性的部位进行取样化验分析。

按动火分析要求, 在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 否则必须查找原因, 重新清洗置换分析, 因故中断, 需重新取样分析。

如果动火管道与附近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介质的管道相隔很近, 必须采取有效的空间隔离措施, 如采用铁皮及石棉布将其他管道与焊接施工区域隔离开。

对管廊上的管道进行动火, 首先必须确认动火部位。如果管道较多, 必须做好标记, 以防误动火。

应检查动火周围管道的放空管是否关闭, 火星是否有可能飞溅到, 否则必须采取隔离措施。

危化品管道检维修作业或带压开孔, 须开专题会讨论, 采取必要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作业。

动火周边安全措施

管廊上电缆沟盖板, 在动火前应全部盖严或有遮盖, 以防火星溅入。

管廊焊割作业现场周围及下落焊渣火星所涉及的范围内, 必须彻底清除一切可燃物, 离动火点30 m范围内不得排放可燃气体;15 m范围内不得排放可燃液体。

高处动火作业应采取防止火花飞溅的遮挡措施, 距动火点15 m范围内必须对电缆、明沟、暗沟、阀门井、下水井进行清理或封盖等, 采取可靠的遮挡措施。

管架上搭设的脚手架和脚手板事前应进行牢固度检查, 并经验收合格后上挂合格牌。

使用气焊、气割动火作业时, 乙炔瓶应直立放置;氧气瓶与乙炔气瓶间距不应小于5 m, 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不应小于10 m, 并不得在烈日下曝晒, 并禁止固定或斜靠在管廊柱上。

大跨施工时, 必须有专人监护, 要设置好安全警示标记, 必要时设置临时交通指挥人员, 禁止行人、车辆从火星可能溅落的区域通行。

其他要求

动火作业, 必须和电线保持一定距离, 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绝缘良好, 严禁电线与金属物绑在一起, 如绑在钢结构管架上。

电焊接地线, 不得搭接在其他投用管道、电力、仪表保护套管上面。

高空作业, 注意防滑、防绊, 禁止交叉作业。任何人员不得在管架、桥架上直接高空扔物, 禁止把焊条头、割下的铁块直接扔下, 也禁止在此处抽烟。

所有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都必须戴好安全帽, 扣好安全带, 并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配备足够消防器材。

有风天气, 要分析火星可能飘飞的方向和范围, 据此采用接火盘, 安设铁皮遮挡或石棉板 (布) 围栏等捕集熔渣, 防止火星飞溅的措施。

遇有恶劣气候 (如5级以上大风) 应停止动火作业, 特殊情况需动火时, 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并采取围隔措施。

施工人员必须“三懂三会”, 即懂防火、防爆知识、会报火警;懂得消防器材性能、会使用灭火器材;懂得灭火知识, 会扑灭初起火灾。

施工现场电器设施、工器具应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如夜间临时照明灯, 在易燃易爆的管廊场所内, 应使用防爆灯具。

在动火作业结束后, 监火人、动火人和安全员应查现场, 监火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动火作业前的采样与分析

分析取样点的选择

管道取样由熟悉管道单位的技术人员确定, 选择点必须具有代表性, 对于较长管线必须在管道两端、管道各放空阀进行取样, 来确保样品的代表性, 周边环境取样不少于3点分析;对于动态之中的动火作业, 应根据现场情况及时确定分析取样点。其他动火作业由熟悉管廊单位的安全员确定, 根据动火部位现场周围情况来确定多点取样分析。

分析时间的要求

管线动火前的采样时间, 必须在管道内空间温度为常温状态下, 并且在动火前半小时进行采样分析较为合适, 如超过此间隔或动火作业中断时间超过30 min, 必须重新取样分析。其他动火前的采样时间, 动火作业与动火分析间隔不超过1 h为宜, 对非常危险的场所规定每2 h监测周边可燃物情况。

检测报告单要求

篇4:带电作业的安全管理措施探究

关键词:带电作业;安全管理措施;电力市场;电力系统;输配电线路;线路维修

中图分类号:TM7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2374(2014)36-0120-02

随着我国电力事业的快速发展,带电作业逐渐成为输配电线路检修工作中一项重要的手段。当前,高压输电和特高压输电工程的建设数量越来越多,规模越来越大,对于电力系统稳定性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这对于带电作业来说,面临更大的挑战。因此,必须要做好带电作业的安全管理,从多方面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促进带电作业安全性的增加,保证电力系统的稳定运行。

1 影响带电作业人员安全的因素

1.1 强电场对人体的影响

在输电线路运行的过程中易产生工频电场,而电场的强度会随着电压的增加而不断加大。当作业人员处在这种强电场中,就会产生刺痛、异声等不良的反应。同时,人体也会引起电场本身发生较大的变化。在实际的工作中,轻则产生不舒服的感觉,严重的可能会造成昏厥,甚至死亡。因此,必须要注重做好对强电场环境下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

1.2 电流对人体的影响

在带电作业的过程中,由于稳态和暂态的电击所产生的电流都会对人体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当人体与强电场中的导体产生接触时,导体本身的带电负荷便会在瞬间内增大,并对人体形成暂态电击,这种电击的大小与人体的导电能力有着一定的关系。也可以说,对导体的电容和电位的掌握是问题的关键所在。稳态电击则是由于强电场中的导体遇到耦合电流所形成的一种人体工频电流,通常情况下,这种稳态电压对人体产生的电流强度都超过人体所能感知的电流强度,人体遇到稳态电击时会产生不舒服的感觉。

1.3 静电对人体的影响

从某种意义上说,由于工频电流本身的电场变化十分缓慢,可以将其视为一个静电场,在这种电场中就会遇到静电感应。对于人体所产生的影响,大多是人体处在强电场中接触接地体而产生的。另外,当人体处在强电场中接触对地绝缘的导体也会产生静电反应。这种静电反应的产生,与放电量有着较大的关系,当电量达到一定程度时,人体就会产生刺痛感。

2 带电作业的安全管理措施

2.1 加强防护用具的穿戴和管理

在带电作业的过程中,工作人员必须要按照规定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具,常见的有屏蔽服和静电防护服。屏蔽服主要由金属纤维和棉纤维按照一定的经纬线规律编织而成。当人员处在强电场中时,电场线中的一部分会通过编织的缝隙进入到屏蔽服内。因此,屏蔽服的密度越大,说明其屏蔽效果越好。工作人员在进行带电作业时,尤其是进入到强电场中,必须要穿戴屏蔽服,才能有效地阻隔强电场中的电流对人体产生的影响。静电防护服的原理和功能与屏蔽服较为类似,但是在相关的技术指标方面比屏蔽服要略低,静电防护服通常是为地面工作人员和塔上的电位工作人员准备的。

2.2 加强带电作业管理制度的构建完善

在电力企业生产和运行的过程中,安全因素是影响其效益的关键因素。在电力作业过程中,必须要注重对各项管理制度的构建与完善,制定详细的工作规范并且严格执行。当前,电力企业的制度建设已经具备一定的规模,而且也在不断的完善,但是在带电作业的管理方面,仍然存在着一定的弊端,比如对带电作业的技术管理、防护工具的性能测试等。这些都是需要在实际的工作中不断加强的问题。只有具备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才能确保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2.3 提高带电作业的技术水平

带电作业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同时也是一项十分精密的技术,因此对于带电作业的技术水平管理,是提高带电作业安全性的一个主要措施。由于对不同的输配电线路有着不同的管理制度,因此在针对带电作业的技术管理时,重点在于针对不同的带电作业施工方案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当电力企业的工作人员接到带电作业的任务之后,需要专业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共同到达作业现场,对任务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和研究,确定应当采用的作业形式,编制相应的施工方案,并且确保工作人员在操作的过程中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和措施,不得擅自更改施工方案。日常对于带电作业的技术也要进行定期的研究和分析,促进技术水平不断提升的同时,也能通过技术的更新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保护。

2.4 配备相应的高性能设备

机械化操作是带电作业过程中一个不可缺少的步骤,为带电作业的工作人员配备先进的工具,不仅可以提高工作效率,还能保证带电作业工作人员的安全。因此,在配电线路的带电作业工作过程中,需要根据具体的作业配备先进的操作工具。例如UC-6免换模压接钳、REC-S424充电式切断工具、SH-70角钢冲孔机、1-006间接带电绝缘棘轮切刀等,都是高性能的操作工具,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2.5 加强对带电作业工作人员的培训

带电作业虽然带有一定的危险性,如果操作人员具备较高的技术水平,并且严格执行操作规范中的规定,则能够避免事故的发生,因此,对带电作业人员的技能培训也是影响带电作业安全性的一个主要因素。在实际的工作过程中,必须要对带电作业操作人员进行定期的技能培训和素质培养。一方面,在人员的选拔方面要严格把关。选择技能和综合素养都比较高的人员,对这部分人员的资质进行严格审查。在选择带电作业的工作人员必须要经过考试合格之后取得相应的岗位证书,持证上岗,才能进入到相应的工作岗位。另一方面,选拔出合格的带电作业工作人员之后,在日常的工作中持续对他们进行技能的提升训练和综合素质的培养。如果员工不能根据带电作业的特点进行自身技能的提升,就可能在日常工作中产生懈怠的心理,容易造成事故的发生。必须定期或不定期经过对带电作业基本理论、操作技能等方面的培训,能够使工作人员掌握基本的理论,用以指导实践工作不断进步,提升带电作业的工作效率,同时也能够掌握更多自我保护的技能,降低事故的发

生率。

3 结语

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电力事业的发展也呈现出更加蓬勃的发展趋势。带电作业是当前电力系统中一项重要的内容,由于带电作业的特殊性,对于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和电力企业的效益都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必须要对带电作业的安全问题进行全面的考虑,做好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保证电力系统的稳定运行。

参考文献

[1] 胡涛,胡毅,李景禄,龙立宏.输电线路带电作业的安全防护[J].高电压技术,2012,(5).

[2] 胡毅,王力农,刘凯,邵瑰玮,徐莹,郑传广,刘庭,胡建勋.1000kV交流特高压线路带电作业安全防护研究[J].高电压技术,2009,(12).

[3] 邵瑰玮,胡毅,王力农,刘凯,刘庭,胡建勋.特高压交流线路带电作业安全防护用具与措施[J].高电压技术,2007,(11).

[4] 林根成.输电线路带电作业安全防护与安全管理分析[J].技术与市场,2013,(4).

[5] 龚杭章.配网带电作业安全影响因素及防护分析[J].无线互联科技,2011,(8).

[6] 胡毅,刘凯,刘庭,肖宾.带电作业技术研究与标准制定[J].高电压技术,2012,(11).

[7] 胡毅.输配电线路带电作业技术的研究与发展[J].高电压技术,2010,(11).

篇5:煤矿井下动火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

╳╳╳煤业有限公司煤矿二采区临时变电所内因变压器安装做两个高压电缆头。需动用喷灯加工。为确保施工作业安全完成,特制定如下安全技术措施:

一、井下动火前,技术科必须编制切实可行的动火安全技术措施,经本矿总工、通风、机电、生产、安检等部门负责人会审并签字后,方可动火。

二、本此动火的范围只限在二采区临时变电所内进行,其他地点严禁动火。

三、井下动火前,必须先将变电所两道分门打开确保风流畅通。

四、井下动火前,必须先将动火地点及其附近20m范围内的易燃品或容器罐之类的物品清除干净,防止引燃或受热膨胀而发生爆炸。

五、井下动火前,瓦斯员必须检查动火地点及其附近20m范围内的瓦斯浓度,检查地点不能少于5点,只有当动火地点及其20m附近的瓦斯浓度在1%以下时方可动火。瓦斯员必须把检查结果告知现场工作人员,并填写在现场的瓦斯牌板上。

六、井下动火前,安检员必须在现场监督检查动火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发现违规违章操作,安检员有权停止一切与明火有关的工作。

七、瓦斯员、安检员必须,现场盯岗制,严禁在未检查瓦斯区域使用明火。

八、明火作业前必须进行审批手续,只有当瓦斯员、安检员、工程负责人、作业人员四人共同在动火联签单上共同签字后,方可动火。

九、动火地点必须设置灭火器,数量不少于3个,设置好消防锹、消防桶、消防沙(数量不少于0.5m3)和消防软管(不少于50m,已经接在三通阀门上)。

十、动火结束以后,瓦斯员和安检员要监督施工单位,认真清理动火地点,消除隐患,对动火地点全面检查,确认无隐患后,瓦斯员和安检员方可撤离动火现场。

十一、由于玩忽职守,不负责任造成事故都要追究其责任。

篇6:化工动火作业安全

(1)动火及动火的危险性

在化工企业中,凡是动用明火或可能产生火种的作业都属于动火作业。如焊接、切割、熬沥青、烘烤、喷灯等明火作业;凿水泥基础、打墙眼、开坡口、砂轮机打磨、电气设备的耐压试验等易产生火花或高温的作业。凡在禁火区内从事上述作业,都需要办理动火证审批手续,落实安全动火措施。检修动火具有很大的危险性。检修动火必须制定严格的安全规定,高度重视动火作业的安全。

(2)固定动火区和禁火区的划定

化工企业应根据火灾危险程度及生产、维修工作的需要,在厂区内划分固定动火区和禁火区。

固定动火区。固定动火区为允许从事焊接、切割、使用喷灯和火炉作业的区域。设立固定动火区应符合下列条件:

a.距易燃易爆厂房、设备、管道等不应小于30m。

b.室内固定动火区应与危险源隔开,门窗要向外开,道路要通畅。

c.生产正常放空或发生事故时,可燃气体不能扩散到固定动火区内;在任何气象条件下,固定动火区内的可燃气体含量必须在允许含量以下。

d.固定动火区要有明显标志,不准堆放易燃杂物,并配有适用的、数量足够的灭火器具。

e.固定动火区的划定,应由车间(科室)申请,经防火、安技部门审查,报主管厂长或总工程师批准。

禁火区。一般认为在正常或不正常情况下都有可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场所和存在易燃、可燃化学物质的场所都应划为禁火区。一般而言,厂内除固定动火区外,其它均为禁火区。

需要在禁火区动火时,必须申请办理“动火证”。

禁火区内动火,应根据危险程度进行等级划分,并根据危险等级确定相应的动火审批人,以确保动火的严肃性。

(3)动火的安全规定和措施

为了确保动火作业的安全,必须严格遵守动火的安全规定。

a.动火作业的一般要求:

动火证未经批准,禁止动火;不与生产系统可靠隔绝,禁止动火;不清洗、置换不合格、禁止动火;不消除周围易燃物,禁止动火;不按时作动火分析、禁止动火;没有消防措施,禁止动火。

为此,动火时需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按规定办理“动火证”的申请、审核和批准手续;按“动火证”的要求,认真填写和落实动火中的各项安全措施;必须在“动火证”批准的有效时间范围内进行动火工作;凡延期动火或补充动火都必须重新办理“动火证”。

二是检查和落实动火的安全措施。凡在贮存输送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管道、容器及设备上动火,应首先切断物料来源,加堵盲板,与运行系统可靠隔离;还可将动火区与其他区域采取临时隔火墙等措施加以隔离,防止火星飞溅而引起事故。

三是动火设备经清洗、置换后,必须在动火前半小时以内做动火分析。考虑到取样的代表性、分析化验的误差及测试分析仪器的灵敏度等因素,留有一定的安全裕度,分析结果符合以下标准方为合格:

爆炸下限>4%(体积比)的可燃气体或蒸气浓度应小于爆炸下限的0.5%;

爆炸下限<4%(体积比)的可燃气体或蒸气浓度应小于爆炸下限的0.2%。

分析人员在“动火证”上填写分析结果并签字,方为有效。

四是分析时间与动火时间间隔半小时以上或中间休息后再动火,需重作动火分析。

五是将动火现场周围10m范围内的一切易燃和可燃物质(溶剂、润滑油、可燃废弃物等)清除干净。

动火地点应备有足够的灭火器材,设有看火人员,必要时消防车和消防人员应到动火现场做好准备,并保证动火期间水源充足、不得中断。动火完毕,应确认余火熄灭,不会复燃后方可离开现场。

六动火人员要有一定资格。动火作业应由经安全考试合格的人员担任,压力容器的补焊工作应由锅炉压力容器焊工考试合格并取得操作资质的工人进行。“动火证”由动火人随身携带,不得转让、涂改,动火人员到达动火地点时,需呈验“动火证”。

七是还有一些其他注意事项,如在动火中如遇到生产装置紧急排空或设备、管道突然破裂而造成可燃物质外泄时,应立即停止动火,待恢复正常后,重新审批并分析合格后,方可继续动火。

焊割动火还必须同时符合焊接作业的有关规定。高处焊割作业要采取防止火花飞溅的措施,遇有5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

高处动火作业时,应戴安全帽、系安全带,遵守登高作业的安全规定。

罐内动火时还应同时遵守罐内作业的安全规定。

b.特殊动火作业的要求

油罐带油动火。当油罐内油品无法抽空,不得不带油动火时,除了上述动火的一般要求外,还应注意在油面以上不准带油动火。

补焊前先进行壁厚的测定,补焊处的壁厚应满足焊时不被烧穿的最小壁厚要求(一般应≥3mm)。根据测得的壁厚确定合适的焊接电流值,防止因电流过大而烧穿。

动火前用铅或石棉绳将裂缝塞严,外面用钢板补焊。

油管带油动火的要求基本与上述要求相同。

带油动火补焊的危险性很大,只在万不得以的情况下才采用,除采取比一般动火更严格的安全措施外,还需选派经验丰富的人员担任,施焊要稳、准、快。焊接过程中,监护人员、扑救人员不得离开现场。

带压不置换动火。对易燃、易爆、有毒气体的低压设备、容器、管道进行带压不置换动火,在理论上是允许的,只要严格控制焊补设备内介质中的含氧量,不形成达到爆炸范围的含量。在正压条件下外泄的可燃气体只燃烧不爆炸,即点燃可燃气体、并保证稳定的燃烧,就可控制燃烧过程,不致发生爆炸。在实践上,已有企业带压安全补焊了大型煤气柜的成功先例,在技术上是可行的。必须采用带压不置换动火时,应注意一些关键问题:

补焊前和整个动火作业过程中,补焊设备或管道必须连续保持稳定的正压。一旦出现负压,空气进入焊补设备、管道,就将发生爆炸。

必须保证系统内的含氧量低于安全标准(一般规定除环氧乙烷外,可燃气体中含氧量不超过1%为安全标准)。即动火前和整个补焊作业中,都必须始终保持系统内含氧量≤1%。若含氧量超过此标准,应立即停止作业。

焊前先测定壁厚,裂缝处其他部位的最小壁厚应大于强度计算所需的最小壁厚,并能保证补焊时不被烧穿。否则不准补焊。

篇7:动火作业安全试题

部门: 姓名: 考试时间: 成绩:

一、单项选择题(只有一个答案是最正确的,每题2分共40分)

1.进行气焊作业时,气瓶的存放必须距离明火()米以上。

A 8

B 5

C 15

D 10

2.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中的火灾危险分类,哪两类属于易燃易爆场所()。

A甲、乙

B 甲、丙

C 乙、丙

3.下列选项中那项属于一级动火区域()。

A 化验室

B 厂区内天然气管道

C 办公楼 D 机加车间

4动火作业实行作业许可,除可动火区外,在任何时间、地点进行动火作业时,应办理()。

A 《动土作业安全作业证》 B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作业证》 C《动火作业安全作业证》

5.动火前气体检测时间距动火时间不应超过()。

A.30分钟

B.1小时

C.2小时

6.使用色谱分析等分析手段时,被测的可燃气体或可燃液体蒸汽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4%(V/V)时,其被测浓度应小于()。

A 0.3%(V/V)

B 0.4%(V/V)

C 0.5%(V/V)

D 0.6(V/V)

7.二级动火作业前,应对作业()半径范围内可能产生可燃气、有毒气体的井、洞、地沟等地点进行气体检测,根据检测结果采取相应安全措施。

A 15m

B 10m

C 5m

D 20m 8.动火作业人员应在动火点的()作业。

A.下风向

B.上风向

C.正前方

D.斜后方

9.用气焊(割)动火作业时,氧气瓶与乙炔气瓶的间隔不小于()。

A 10m

B 15m

C 20m D 5m

10、在生产、使用、储存氧气的设备上进行动火作业,氧含量不得超过()。A 18% B 21% C 23.5% D 32%

11.二级动火,监护范围在同一水平面、统一工艺划分区域、直线距离不大于()且不影响监护人视野时,监护人可以同时监护三处(含三处)以下动火。

A 50m B 30m C 40m D 60m

12.在受限空间内施救,在可燃、有毒气性质体不明的情况下,应首先选个体呼吸防护器材为()。

A.过滤式防毒面具

B.正压式空气呼吸器;

C.自吸式防毒面具。13.遇有()以上风应停止室外一切动火作业。A 3级

B 4级

C 5级

D 6级

14.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距动火点()内不得有低闪点易燃液体泄漏;()内不得有其他可燃物泄漏和暴露。

A 30m ,15m B 20m,10m C 25m,15m D 30m,10m

15.在距铁路专用线()范围以内进行动火作业时,遇装有危险化学品的火车通过或停留时,应立即停止动火。

A 10m

B 15m

C 20m

D 25m

16.特级与一级动火作业中断超过()的,继续动火前,动火作业人、动火监护人应重新确认安全条件。

A 60分钟

B 30分钟

C 90分钟

D 120分钟

17.在进入有限空间内部动火作业前,应进行有限空间气体分析,除可燃物含量分析还要分析()。

A 氧含量

B 有毒物 C 氧含量和有毒物 D 一氧化碳

18.动火作业完毕,()应清理现场,监火人在确认有无残留火种后才可离开。

A 动火人B 监火人C 当班人员

19.《作业证》有效期限一级动火作业不超过()。

A 12h

B 24h

C 36h

D 28h

20.《作业证》有效期限特级动火作业不超过()。

A 8h B 12h C 24h D 36h

二、判断题(正确打∨错误打×,每题3分,共30分)

1.每个生产车间或单位所设置的固定动火区,只要符合固定动火区条件的要求,都可以设置,不受数量限制。()

2.在固定动火区内动火作业可不办理《动火作业证》。()3.动火作业证只能由安全管理人员申请办理。()

4.特殊危险动火作业的作业证需要报公司负责人或总工程师或公司主管生产的负责人审批准。()

5.对违章指挥、未办理动火作业证、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技术措施不落实或不完善,不具备安全动火条件的,动火作业人员均有权拒绝作业。()

6.动火作业是可以使用明火试验作业现场空气中是否有可燃气体或可燃液体蒸汽的存在。()

7.对违章动火作业,只有管理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向公司安全环保部门报告。()

8.动火作业凡因安全技术措施采取不当造成事故的,由作业证的审批人员负责。()

9.动火作业现场如遇到紧急排放可燃气体或可燃液体蒸汽或有毒有害气体,管线破裂泄漏易燃、有毒有害气体或液体,以及生产系统不正常处于事故状态等异常情况,威胁到动火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时,动火车间或单位的人员应立即通知动火作业人员停止动火作业,并及时撤离现场。()

10.易燃易爆场所生产和储存物品的场所符合GB50016中火灾危险分类为乙、丙类的区域。()

简答题:(每题15分共30分)

1、本车间(部门)存在火灾危险区域有那些:

篇8:动火作业安全措施

一、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的目的

在危险品生产单位生产过程中, 经常进行安装、抢修、维修等作业, 需要进行电焊、气焊 (割) 、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 属于危险作业, 这关系到企业财产和员工的人身安全。所以, 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 充分认识安全管理的重要性, 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 严格按照安全管理程序, 进一步完善并实施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 以确保企业生产安全运行, 保障企业员工的生命安全。

二、危险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的现状

1. 安全管理取得的成效

目前我国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 为企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提供了规范和规定, 越来越多的企业认识到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的重要性, 依照法规、规定建立了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配备了安全管理人员, 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增强了安全第一的意识, 严格管理, 落实了安全管理责任。

2. 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由于危险品生产单位存在较多的易燃易爆场所, 且动火频繁, 事故发生的危险性很高, 主要表现在:一是动火人员职责不明, 动火相关管理制度不全, 动火作业过程中未按照《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执行。二是没有动火的安全技术, 作业人员仅凭经验操作, 安全技术水平不高, 防范措施不到位, 动火作业时未有专人在现场进行安全管理。三是一些公司违反法规、规章的规定将生产项目安装、维修工程、设备发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公司或者个人, 未履行相应的安全管理职责, 放弃管理从而导致事故隐患没有及时消除而导致事故的发生。

三、生产过程安全技术与管理措施

1.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针对目前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是关键。一方面, 成立企业安全管理机构,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比如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方面的规章制度。具体包括安全生产教育、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培训、安全生产检查、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动火作业管理制度、伤亡事故报告制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安全设施管理等以及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动火作业人员应参与安全措施的制定。另一方面, 企业应该严格按照安全管理制度规定执行, 保证管理制度得到落实。动火作业前明确动火作业负责人、动火人、监火人、动火部位负责人、动火分析人、动火作业的审批人的安全职责, 严格按《动火安全作业证》使用要求规范操作。

2. 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以安全技术作业

在动火作业中, 增强和提高动火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术是十分重要的。在安全培训中, 企业应该加强对动火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以及相关安全管理制度的培训力度, 增强动火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提升安全技术水平。其次, 动火作业人员应按制度办理动火审批手续, 编制严密的施工组织方案, 并经审核批准后, 方可组织施工。施工前, 应对作业人员做好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 明确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 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 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 或采取其它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 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认真对作业场所进行全面安全检查, 确保安全防护措施到位, 安全防护装置灵敏可靠。同时, 应该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和防护用具, 在工作中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和正确使用防护用具、安全灯具。再次, 在动火作业过程中, 应该安排专人监护, 制定应急措施, 负责动火现场的监护与检查, 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动火人停止动火作业, 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在动火作业完成后, 应清理现场, 清除残火, 确认无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

动火作业安全技术作为保障安全的关键要素, 在动火前应确认设备是否满足动火作业安全要求, 查看动火设备、管道周边可燃物存在的情况, 切实实施切断、隔离、清洗、置换、通风等安全技术措施, 动火中落实动火负责人、动火人、监火人安全职责, 按照《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规范操作, 确保动火作业的顺利完成。

结论

危险品生产单位存在大量易燃、易爆的生产场所, 可能存在火灾、爆炸隐患, 而在生产过程中也经常需要进行动火作业。如果火灾、爆炸隐患没有及时消除, 动火作业没有严格的科学管理, 就可引发事故, 后果不堪设想。本文从安全管理的角度论述了危险品生产单位动火管理的重要性和具体实施的管理内容, 对于企业在保证生产安全、预防事故方面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摘要:动火作业安全管理是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一项内容, 如果没有制定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 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在生产动火中不采取有效的管理, 可能会影响企业的生产, 更可能会给员工的人身带来伤害, 给企业造成严重的损失。本文就危险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的目的和现状进行初步探讨, 并提出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关键词: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管理

参考文献

[1]关于对化工送检过程动火管理分析与研究.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公司勘探开发研究院.2001.

[2]师延峰, 张华.浅析化工检修过程管理安全技术措施[J].中国化工贸易, 2012, (07) .

[3]动火作业安全现状与分析http://wenku.baidu.com/view/a850d4aaf121dd36a32d828c.html.

注:本文为网友上传,旨在传播知识,不代表本站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E-MAIL:66553826@qq.com

上一篇:井下动火安全措施 下一篇:企业动火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