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档案管理标准(通用6篇)
篇1:学校安全档案管理标准
学校安全管理标准
门卫管理
1、学校在大门口或学生进出主要部位设置门卫室,按要求配备专职或兼职门卫。门卫人员数量按学生数的1/300比例配备。
2、门卫人员应当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50岁以下,身体健康,责任心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品行良好,能够切实履行岗位职责,无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或者开除公(军)职的记录,无精神病史。有条件的学校或学生超过2000人的学校必须聘请专职保安,保安配备参考数量为小学3-6人,初中5-10人,高中10-20人。
3、学校聘请兼职门卫,要进行岗前培训,组织学习安全保卫知识及学校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4、门卫室内配德警械、手电筒和通讯工具等设施,门卫人员能正确并熟练使用各种用具。
5、门卫室内要建立《门卫管理制度》、《门卫岗位职责》、《值班人员管理办法》、《学校会客制度》、《学校内部治安保卫管理办法》等制度并上墙,设立《值班记录》、《巡查记录》、《交班接记录》和《进出人员登记薄》等记录。
6、门卫人员在岗期间要做到:衣着整洁,行为规范,语言文明,礼貌待人,忠于职守。不得无故脱岗、漏岗、擅离职守,不准酗酒,严禁睡岗。在岗期间不得看书、看报、听广播、干私活。
7、门卫人员要有严格的交接班制度。接班时,必须向交班方详细询问有关情况,移交值班记录,巡视相关场所,做好交班手续。门卫人员请假需事先办理手续,经有关人员批准并安排好替代人员方可离岗。
8、学校门卫实行24小时值班,门卫人员与值班人员要定期对校园内的各个部位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做好巡查记录。要特别加强夜间巡逻。能够正确开启警报装置,一理发生情况迅速查明原因,积极保护现场,必要时及时报警,协助警方处理。
9、门卫人员须严格执行学校会客制度,来访者应该进行登记,填写相应会客单,写明进出校的时间与事由,并与接待者联系,经确认后方可入校。来访者出校时,凭被访者签字的会客单放行。如遇被访者上课或开会,应告知其在门卫室等候。上课期间禁止家长和社会闲杂人员随意进校,如遇特殊情况,先由门卫联系学校办公室,经办公室负责人同意,方可准许入内。
10、门卫人员要在学生上下学时间,维持学校门口秩序。把好学生出入关,防止住校生私自外出,学生须持有离校证明并登记后方可出校门。
11、门卫人员要严把货物、车辆进出关。货物进出校门,需凭相关部门证明(或出门单)经确认后予以放行。本校及上级部门机动车辆进校,应指引其到指定停车区停放,不得随意进入学生生活区、教学区。校外机车车辆一律不准入内(特殊情况除外)。自行车进出校门时,必须下车推行,并在指定地方停放。禁止将非教学用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内。
12、门卫人员要把当天的出入登记表、巡查记录、值班记录等资料整理上报。
13、门卫人员要自觉维护学校门岗环境,积极做好包干区域的环境卫生。对在校门附近设摊的要予以劝阻,对校门外自行车的停放要加以管理,对校门口的绿化景观要进行维护,对放学时校门口的交通拥堵要实施疏导。确保校门左右200米内无设摊,校门口内外通道畅通无障碍,周边绿化景观无破坏,门卫室外环境整洁无杂物。
14、门卫人员要确保联系畅通,切实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
15、门卫人员要定期对门卫室及周边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整改。
16、有条件的学校可将校园监控终端安装或引入门卫室,便于门卫人员在双休日和假期不间断地监视校园安全状况。
17、门卫人员要提高警惕,加强防范。一旦发生险情事故,要临危不具,挺身而出,控制局面,保护现场并及时报警。要切实协助学校、社会、公安、消防等部门做好防盗、防灾、防事故、防破坏等工作,确保学校安全。附示例:
一、门卫管理制度
1、门卫人员必须热爱学校,责任心强,服从安排,有吃苦精神;身体健康,有胜任工作的体力;必须坚守岗位,不迟到、早退,不撤离职守。
2、认真学习有关法律和治安保卫常识,服从学校保卫处(科)的管理,严格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维护校内秩序,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3、门卫人员值勤时要着装规范、文明礼貌、热情服务、认真负责。仔细查看核实外来人员的有关证件,办理入校登记手续。
4、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确需进入时,必须认真核实,搞好登记。严格控制外来机动车辆进校行驶和停放,禁止小商小贩进入学校或在校门口摆摊设点出售物品。
5、上课时间学生出门须持由班主任签字的请假条方可放行。禁止学生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宠物以及管制刀具进入校园。
6、认真做好来客登记工作,填写会客单。严格执行学校会客制度,来访者经确认可以接待后方可入校;出校时,应凭被访者签字的会客单予以确认。如被访者遇上课或开会。门卫应安排来访者在门卫室等候。
7、教育门卫人员值班前和值班期间不得饮酒,不在值班室与闲杂人员闲聊,不得撤离职守,不得在岗上抽烟、吃零食、下棋、打牌等。
8、学校门卫在岗期间的工作表现,每月由学校保卫处(科)考核,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予以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或坭的个人给予必要的处理,情况严重的予以调离岗位或辞退。
二、门卫人员职责
1、门卫人员必须热爱学校,责任心强,服从安排,有吃苦精神;身体健康,有胜任工作的体力;必须坚守岗位,不迟到、早退,不撤离职守。
2、认真学习有关法律和治安保卫常识,服从学校保卫处(科)的管理,严格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维护校内秩序,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3、门卫人员值勤时要着装规范、文明礼貌、热情服务、认真负责。仔细查看核实外来人员的有关证件,办理入校登记手续。
4、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确需进入时,必须认真核实,搞好登记。严格控制外来机动车辆进校行驶和停放,禁止小商小贩进入学校或在校门口摆摊设点出售物品。
5、上课时间学生出门须持由班主任签字的请假条方可放行。禁止学生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宠物以及管制刀具进入校园。
6、认真做好来客登记工作,填写会员单。严格执行学校会员制度,来访者经确认可以接待后方可入校;出校时,应凭被访者签字的会员单予以确认。如被访者遇上课或开会,门卫应安排来访者在门卫室等候。
7、教育门卫人员值班前和值班期间不得饮酒,不得在值班室与闲杂人员闲聊,不得擅离职守,不得在岗上抽烟、吃零食、下棋、打牌等。
8、学校门卫在岗期间的工作表现,每月由学校保卫处(科)考核,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予以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或违纪的个人给予必要的处理,情况严重的予以调离岗位或辞退。
二、门卫人员职责
1、门卫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准迟到、早退,不准擅离职守。
2、门卫人员在值班期间,要尽职尽责,不做与值班无关的事,不得在值班室闲谈或进行娱乐活动。
3、加班门卫管理,严格各类人员出入手续,对外出人员携带货物一律实行查问检验手续,核实清楚后方可出门。
4、加强外来人员管理,对外来人员必须问清原因,必要时需查验证手续,并详细登记,无正当理由一律不准进入校园。对确因工作需要时,须请求领导批准后方可进入。
5、门卫人员必须提高警惕,熟记外来人员的年龄、身高、面貌特征及进出时间。对发现的可疑情况要及时报告。
6、及时制止并协助处理校内学生打架、敲诈勒索及破坏学校财产、伤害学校师生等突发性公共安全事件。
7、做好夜间、节假日和日常巡查工作,门卫人员要勤巡逻、勤检查、勤观察,每次巡逻检查后都要做好详细的记录,每班巡逻次数不得少于6次,确保校园安全。
8、学校师生离校后,担负巡逻值班任务的人员要认真检查用电设备是否全部关闭,行政办公楼、教学楼的安全情况,并定时巡逻,防盗防窃。
9、配合值日领导做好学生的上学和放学安全工作,发现师生的安全事故要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
10、严格交接班手续,详细记录值班情况,搞好室内外卫生,确保良好的值班环境。
11、当日值班人员因事因病及特殊情况不能执勤,需向主管部门请假,获批准后,向分管领导作好移交工作方可离校。
篇2:学校安全档案管理标准
(征求意见稿)
为了规范全省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江西省消防条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等法律、法规、规章、消防技术标准,制定本标准。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学校消防安全管理的术语和定义、消防安全职责、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场所设置要求、消防安全管理措施、防火巡查和检查、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与演练、火灾事故处理及消防档案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学校。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2.1 学校
根据国家规定的教育方针和培养目标,有组织、有系统地对青少年或成年人进行系统教育的机构。包括幼儿园和托儿所、小学、普通中学、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其他教育、培训机构等。2.2 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
按GB8624-2006检验判断为A1级和A2级的材料,对应于相关规范和GB8624-1997的A级燃烧性能为不燃性的材料;按GB8624-2006检验判断为B级和C级的材料,对应于相关规范和GB8624-1997的B1级燃烧性能为难燃性的材料;按GB8624-2006检验判断为D级和E级的,对应于相关规范和GB8624-1997的B2级燃烧性能为可燃性的材料。2.3 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指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其他具有消防安全培训资质的机构组织的专业消防安全知识培训。3 消防安全职责 3.1 一般规定
3.1.1 学校应当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以下统称消防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保障消防安全。
3.1.2 学校应当建立消防安全管理体系,设置消防组织机构,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
安全责任制。明确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及职责,确定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并明确其工作职责。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权限,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3.1.3 按照省有关规定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学校,应当报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建立与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联系制度,接受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监督和指导。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报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
3.1.4 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要自觉接受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含上级单位)的指导和检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履行其对所辖学校的监督管理责任,将消防安全工作列入学校目标管理考核的内容。
3.1.5 实行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管理时,应当在订立的合同中依照有关规定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与其他单位共同使用建筑物时,应当与其他单位签订消防安全协议,明确各自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
3.1.6 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学校依法确定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员、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等,自确定或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互联网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信息系统向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报告备案。3.2 消防安全责任人
3.2.1 学校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学校的消防安全责任人。3.2.2 学校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并履行规定的职责。3.3 消防安全管理人
3.3.1 学校应当根据需要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对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并履行公安部第61号令规定的职责;
3.3.2 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参加公安消防机构组织的消防安全培训;
3.3.3 未确定学校消防安全管理人的,以上职责由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3.4 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应参加公安消防机构组织的消防安全培训,在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
a)掌握消防法规,了解本单位消防安全状况,及时向上级报告; b)提请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提出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的建议; c)实施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及时发现火灾隐患,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措施; d)管理、维护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
e)组织开展消防宣传,对教职员工、学生进行教育培训; f)编制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演练; g)记录有关消防工作开展情况,完善消防档案; h)完成其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3.5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
学校的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取得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并履行下列职责: a)遵守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熟悉和掌握消防控制室设备的功能及操作规程,按照规定测试自动消防设施的功能,保障消防控制室设备的正常运行。
b)对火警信号应立即确认,火灾确认后应立即报火警并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c)对故障报警信号应及时确认,消防设施故障应及时排除,不能排除的应立即向部门主管人员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报告。
d)不间断值守岗位,做好消防控制室的火警、故障记录和值班记录。3.6 义务消防队员
学校应成立义务消防队,队员应不少于15人,少于15人的单位教职员工应全部为义务消防队员,并履行如下职责:
a)熟悉本单位灭火与应急疏散预案和本人在义务消防队中的职责分工;
b)参加消防业务培训及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了解防火知识,掌握灭火与疏散技能,会使用灭火器材及消防设施;
c)做好本部门、本岗位日常安全防火工作,宣传消防安全常识,督促他人共同遵守; d)发生火灾时须立即赶赴现场,服从现场指挥,积极参加扑救火灾、疏散人员、救助伤患、保护现场等工作。3.7 教职员工和学生
4.7.1学校的教职员工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a)严格遵守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 b)参加消防安全培训及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c)熟知本工作场所的火灾危险性和消防安全常识,班前班后检查本岗位设施、设备、场地,发现隐患及时消除;
d)熟悉本工作场所灭火器材、消防设施及安全出口的位置。发生火灾时,现场教职员工应当及时报警,组织引导学生疏散,视情扑救火灾。
e)指导、督促学生遵守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止影响消防安全的行为。4.7.2 高等院校的学生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a)自觉遵守消防法规,遵守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b)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消防安全培训、教育活动,掌握火灾情况下的自救逃生方法; 4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4.1 一般规定
学校应按照消防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特点,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4.2 消防安全制度 4.2.1 消防安全例会制度
应包括会议召集、人员组成、会议频次、议题范围、决定事项、会议记录等内容。4.2.2 消防组织管理制度
应包括组织机构及人员、工作职责、例会、教育培训等内容。4.2.3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应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频次、培训对象(包括特殊工种及新员工)、培训要求、培训内容、考核办法、情况记录等内容。4.2.4 防火巡查、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应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检查频次、参加人员、检查部位、内容和方法、火灾隐患认定、处理和报告程序、整改责任和防范措施、情况记录等内容。4.2.5 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应包括责任范围和职责、火灾事件处置程序、报告程序、工作交接、值班人数和上岗要求、情况记录等内容。
4.2.6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应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安全疏散部位和管理要求、情况记录等内容。4.2.7 燃气、电气设备和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应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设施登记、施工人员资格、动火审批程序、检查部位和内容、检查工具、发现问题处置程序、情况记录等内容。4.2.8 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应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物品登记、使用储存要求、防雷防爆防静电设施、火种管理、发现问题处置程序、情况记录等内容。4.2.9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应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设备登记、保管及维护管理要求、情况记录等内容。4.2.10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应包括预案制定和修订、责任部门、组织分工、演练频次、范围、演练程序、注意事项、演练情况记录、演练后的小结与评价等内容。4.2.11 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应包括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考评目标、内容和办法、奖惩办法等内容。4.2.12 其它根据本单位特点应当建立的消防安全制度。
应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仓库管理等其它必要的消防安全制度。4.3 操作规程
学校应当建立的操作规程包括: a)消防设施操作规程; b)变、配电设备操作规程; c)电气线路安装操作规程; d)设备安装操作规程;
e)燃油、燃气设备及压力容器使用操作规程 f)电焊、气焊操作规程;
g)其它根据本单位特点应当建立的操作规程。5 场所设置要求 5.1 一般规定
5.1.1学校内建筑的建筑结构、耐火等级、总平面布局、安全疏散、建筑消防设施、建筑内外部装修必须符合国家消防技术规范的具体规定。
5.1.2小学的主要教育用房不应设在四层以上,各类中学的主要教学用房不应设在五层以上。5.1.3学校内的歌舞厅、卡拉OK厅(含具有卡拉OK功能的餐厅)、夜总会、录像厅、放映厅、桑拿浴室(除洗浴部分外)、游艺厅(含电子游艺厅)、网吧等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设置还应当符合DB36/433-2004的规定。5.2 特别规定
5.2.1 不得在居民住宅建筑从事教育培训活动。
5.2.2 10岁前儿童活动场所不得设在三楼以上,托儿所、幼儿园的休息室、学习室、活动室等主要功能用房应不少于两个疏散门。6 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6.1 建设工程管理
6.1.1 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和备案
6.1.1.1 学校的新建、改建、扩建、内部装修或改变使用性质的建设工程,应当由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施工图设计单位设计,并依法向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报消防设计审核或备案。依法应当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应经审核合格后方可施工;
6.1.1.2 工程竣工时,应当依法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报消防验收或备案。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其他建设工程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使用。
6.1.1.3 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的建设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必须委托具备资格的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并取得检测合格的报告。6.1.2 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
6.1.2.1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
6.1.2.2 对建筑物进行局部改建、扩建和装修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当与施工单位在订立的合同中明确各方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责任。
6.1.2.3 责任单位应当明确施工现场的消防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进行监督检查,严格实施灭火器材配置、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动用明火、应急处置、特种作业人员资格等防火安全措施。
6.2 大型群众性活动消防安全要求
学校举办大型集会、焰火晚会等群众性活动,学校应当依法向公安机关申请安全许可,制定灭火和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分工,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保持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配置齐全、完好有效,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消防车通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6.3 电气防火管理
6.3.1 电气线路和电器设备的改造、增加、安装、维修等应由具有电工资格的人员负责,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每年应对电气线路和设备进行安全性能检查,必要时应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电气消防安全检测。
6.3.2 未经允许,不得在教室、宿舍、图书馆、计算机房等场所使用电炉等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电热器具、高热灯具;
6.3.3
学校放假等非使用期间应关闭非必要的电器设备; 6.4 用火管理
a)严格执行动用明火审批制度,动火作业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岗位资格,在批准的动火作业区域内动火;
b)动火作业时,应清除作业区周围及焊渣、熔珠滴落区的可燃物,并落实现场监护人和准备好灭火器材等防范措施,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c)固定用火场所(设施)应落实专人负责;
d)教室、宿舍、图书馆等场所禁止使用蜡烛等明火照明。e)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的室内外区域禁止吸烟。6.5 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管理
a)严格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存放、使用审批制度,明确专人负责;
b)除实验室等教学需要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场所外,教室、宿舍、图书馆、计算机房等场所禁止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
c)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应根据物化特性分类存放,严禁混存;
d)燃油燃气设备的供油、供气管道应采用金属管道,管道上应设置手动和自动切断阀。e)地下室严禁使用液化石油气,高层建筑严禁使用和存放瓶装液化石油气。6.6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
a)建筑内的安全疏散设施要设置消防标识,坚持定期巡查检查和使用功能测试,确保齐全、完好有效;
b)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禁止占用疏散通道,不应遮挡、覆盖疏散指示标志。c)使用期间禁止将安全出口上锁,禁止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上安装固定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d)学生活动、住宿房间的外窗不应设置影响安全疏散和施救的固定栅栏等障碍物。
6.7 建筑消防设施、器材管理
6.7.1.学校应当加强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确保其配置齐全、完整好用。
6.7.2 设有建筑消防设施的重点单位,应当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并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不具备维护保养和检测能力的重点单位应委托具有资质的机构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保障消防设施完整好用。
6.7.3.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学校要将维护保养合同、每月维保记录、设备运行记录实时通过互联网录入社会单位消防安全 户籍化管理,并每月向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报告备案。6.7.4 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实行每日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 6.7.5 加强灭火器的日常检查和保养,明确管理责任人,建立档案,; 6.8重点部位防火管理
学校应将宿舍、图书馆、实验室、计算机房、变配电室、消防控制中心、体育场馆、会堂、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库房等容易发生火灾、火灾容易蔓延、人员和物资集中、消防设备用房等部位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并制定有针对的消防安全保障措施。7 防火巡查和检查
7.1 学校应对执行消防安全制度和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的情况进行巡查和检查,做好记录,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应将巡查检查情况按时录入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系统。
7.2 重点单位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自我评估,评估发现的问题和工作薄弱环节,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及时整改。评估情况应自评估完成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互联网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信息系统向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报告备案,并向社会公开。7.3 防火巡查 7.3.1 巡查频次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应当加强夜间巡查。7.3.2 巡查内容
巡查应以教室、宿舍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为重点,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a)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b)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c)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正常工作状态,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d)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e)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f)其他消防安全情况。7.4防火检查 7.4.1 检查频次
学校应当至少每月组织一次全面防火检查,节假日放假、开学前后应当组织一次。7.4.2 检查内容
防火检查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a)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b)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c)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状况; d)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e)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f)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教职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f)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h)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i)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j)防火巡查情况;
k)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l)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8 火灾隐患整改 8.1 整改责任
学校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写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向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报复查。8.2 立即改正的火灾隐患
发现下列火灾隐患,应责成有关人员立即改正,并做好记录: a)违章使用、存放、携带易燃易爆物品的;
b)违章使用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电热器具、高热灯具等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用电器具; c)违反规定吸烟、乱扔烟头、火柴的; d)违章动用明火、进行电(气)焊的;
e)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上锁、遮挡、占用,影响疏散的;
f)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或挪作他用的; f)常闭式防火门关闭不严的;
h)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i)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j)其它可以应当立即改正的行为。8.3 立即停止危险部位使用的火灾隐患
发现下列火灾隐患,应立即对危险部位停止使用、制定改正方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a)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严重堵塞,已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 b)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的;
c)人员密集场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
d)违反消防技术标准,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的; e)其他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8.4、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
对不能立即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期限和人员,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对于涉及城市规划布局而不能自身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以及学校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学校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当地人民政府报告。8.5 火灾隐患预防
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根据火灾隐患原因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提交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防止同类隐患的再发生。9 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9.1 教育行政部门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制定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和标准,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纳入教育督导和工作考核,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学校管理人员和教师在职培训内容,并指导和监督学校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教学内容。9.2 学生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9.2.1 学校应当至少确定一名熟悉消防安全知识的教师担任消防安全课教员,并选聘消防专业人员担任学校的兼职消防辅导员,开展下列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a)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教学内容;
b)在开学初、放寒(暑)假前、学生军训期间,对学生集中开展专题消防安全教育;
c)结合不同课程实验课的特点和要求,对学生进行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教育;
d)组织学生到当地消防站参观体验;
e)每学年至少组织学生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
f)对寄宿学生开展经常性安全用火用电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
9.2.2 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托儿所等学前教育机构应当针对不同年龄阶段学生认知特点,每学期对学生开展不少于2个课时的消防安全教育。
9.2.3 小学阶段应当重点开展火灾危险及危害性、消防安全标志标识、日常生活防火、火灾报警、火场自救逃生常识等方面的教育。
9.2.4 初中和高中阶段应当重点开展消防法律法规、防火灭火基本知识和灭火器材使用等方面的教育。
9.2.5 学前教育机构应当采取游戏、儿歌等寓教于乐的方式,对幼儿开展消防安全常识教育。9.2.6 高等学校应当每学年至少举办一次消防安全专题讲座,在校园网络、广播、校内报刊等开设消防安全教育栏目,对学生进行消防法律法规、防火灭火知识、火灾自救他救知识和火灾案例教育。9.2.7 师范院校应当将消防安全知识列入学生必修内容。9.3教职员工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9.3.1 宣传教育和培训的范围: a)消防安全责任人; b)消防安全管理人;
c)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d)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并应持证上岗; e)其它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9.3.2 宣传教育和培训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a)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b)本单位和本岗位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c)有关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d)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逃生自救及组织、引导学生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9.3.4 教职员工经培训后,应懂得火灾的危险性、预防火灾的措施、扑救火灾的方法、火场逃生的
方法,并会报火警119、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9.3.5 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情况,应做好记录,存档备查。10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与演练 10.1 一般规定
学校应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演练,以减少火灾危害。
火灾发生时,现场教职员工应当组织引导在场学生的疏散,并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要求履行各自职责。10.2 组织机构
灭火和应急疏散组织机构应包括下列组织:
a)指挥员:公安消防队到达之前指挥灭火和应急疏散工作,指挥员由学校在场的职务最高者担任;
b)灭火行动组:扑救初起火灾,配合公安消防队采取灭火行动; c)通讯联络组:报告火警,与相关部门联络,传达指挥员命令; d)疏散引导组:维护火场秩序,引导人员疏散;
e)安全防护救护组:救护受伤人员,准备必要的医药用品; f)其他必要的组织。10.3 预案内容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a)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要点:发现火警信息,值班人员应核实、确定火警的真实性。发生火灾,立即向“119”报火警,同时,向学校领导和保卫部门负责人报告,发出火灾声响警报。报警应讲明起火单位、部位、时间、单位详细地址,可燃物质、火势等情况。
b)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要点:开启火灾应急广播,说明起火部位、疏散路线。组织处于着火层等受火灾危胁的楼层人员,沿火灾蔓延的相反方向,向疏散走道、安全出口部位有序疏散。疏散过程中,应开启自然排烟窗,启动防排烟设施,保护疏散人员安全。情况危急时,可利用逃生器材疏散人员。组织人员疏散时,应采取有效措施帮助无自我逃生能力的人员疏散。
c)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要点:现场指挥员组织灭火行动组人员,切断有关电源,利用灭火器材迅速扑救,视火势蔓延的范围,启动灭火设施,协助消防人员做好扑救火灾工作。不能控制火情时,现场指挥员应立即下达所有人员撤离命令。
d)通讯联络程序要点:立即迎接消防车辆,并视情况与供水、供电、医院等单位联络,按预定通讯联络方式,保证通讯联络畅通。指挥员组织扑救初起火灾,利用灭火器材实施扑救;
e)安全防护救护程序要点:安全防护救护组应当准备必要的医药用品,进行必要的救护,及时通知救护部门组织救护伤员,保证急需医药用品供应,有序开展救护工作;
f)善后处置程序要点:火灾扑灭后,寻找可能被困人员,保护火灾现场,配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开展调查。10.4 演练的实施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学校应当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学期进行二次演练。其他学校应当结合实际,参照制定相应的应急方案,至少每学期组织一次演练。
演练时,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演练结束,应做好记录,总结经验,根据实际修订预案内容。11 火灾事故处理
11.1 发现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力量扑救火灾,及时疏散人员,并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抢救人员、扑救火灾提供便利和条件。11.2 火灾发生后,任何人不得阻拦报警。
11.3 学校应当保护火灾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火灾事故的情况,协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调查火灾原因,统计火灾损失,查明火灾事故责任,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
11.4 火灾发生后,学校应当对火灾事故因素进行全面分析,研究制定改进对策,对有关责任者应当进行追查处理,教育火灾肇事者本人和全校师生。12 消防档案
12.1 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学校应建立健全消防档案。消防档案应当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内容应详实、准确,并附有必要的图表,应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其他学校应当将本学校的基本概况、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与消防工作有关的材料和记录等统一保管备查。
12.2 档案内容按照公安部第61号令中的要求执行,并确定消防档案保管人员。
篇3:中职学校实习安全标准化建设分析
关键词:中职学校,实习,安全标准化,建设
职业教育是现代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中具有特殊的重要地位。中职教育的人才培养过程与生产、服务过程的各个环节密切相关, 职业学校的实践教学是教育教学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学生由书本走向就业的接口, 是学生养成良好职业道德、严谨作风和提高素质的重要平台, 因此, 必须从创新职业教育教学模式、完善人才培养模式的角度, 建立并完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安全和风险管理制度。
中职学校实习安全现状
当前, 在国家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政策引导下, 各职业学校的实习设施有了大幅改观, 但是在校生规模与实习设施不足的矛盾依然存在, 与实习安全标准化体系的要求仍有一定的距离。教学设备投入使用后, 其规范化管理仍需要大量资金, 若学校资金投入不够, 则会出现设备安全隐患不能及时消除。企业顶岗实习是对学校实习工作的必要和有益的补充, 但是存在企业片面追求效益, 实习管理制度不健全, 忽视实习安全投入的情况。目前, 职业学校的安全教育相对薄弱, 主要是通过专业教师和管理工作人员的示范、讲解, 缺乏深入、全面的专业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能培训。中职生年龄大多在16~18周岁, 心理尚未成熟, 情绪易突变, 好奇心强, 社会生活经验缺乏, 安全防护意识差, 安全知识不足, 安全技能较低, 因而极易受到各种危险因素的伤害。通过对我校机电专业实习过程的调查问卷分析, 85%以上的学生曾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
开展实习安全标准化建设
实习安全标准化建设, 就是用科学的方法和手段, 提高实习人员的安全意识, 创造安全的实习环境, 规范实习人员的安全行为, 使人—机—环境达到最佳统一, 从而最大限度地实现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的目的。
制定计划, 明确责任学校应设立专门机构组织实习管理, 安排专业人员负责实习安全, 明确具体岗位安全责任;应紧密结合市场需求及专业技术的发展现状设计实习项目和内容, 要突出实用性和先进性, 并将安全放在首位;科学安排实习时间, 综合考虑气候环境特点, 以减少极端恶劣天气, 如雨雪雷电、高温低温等带来的不良影响。
完善实习安全规章制度在实习过程中, 安全风险是客观存在的, 形成完善的安全操作制度并不断发展是实习安全的重要保障。应依据风险辨识、控制技术对实习设备、工艺过程、人员操作等进行系统分析、评价, 结合安全事故教训, 制定出每个实习项目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控制措施, 做到岗岗有规可依, 处处有章可循, 以保证实习工作安全、有序地运行, 将安全风险降到最低。
加强安全教育学校应对实习人员严把安全培训关, 使其熟知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并确认其能力符合实习岗位要求, 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考核成绩不合格, 不得参加实习作业, 以使安全教育收到实效, 并在具体实践中不断进行完善。 (1) 安全教育培训要遵循学以致用的原则, 考虑到学生终身发展的需要, 培训内容重点突出实习岗位作业环境范围内的安全风险辨识、评价和控制措施;典型事故案例;岗位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安全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等。 (2) 安全教育工作要有创新、重成效。如利用多媒体技术、校报、黑板报、橱窗等多种手段进行安全宣传教育;利用漫画等形式解释安全规章制度;利用警句、格言上墙活动提高实习安全意识;在曾经发生安全事故的实习场地设置警示牌, 组织事故回顾展览。学校也可以国家开展的“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 开展内容丰富、灵活多样、针对性强的各种安全教育培训活动, 切实提高实习人员的安全意识和综合素质。
规范行为管理据伤亡事故分析统计, 人的不正确行为造成的伤亡事故占事故总数的70%以上。实习各操作岗位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规范实习人员的行为, 杜绝违章指挥、违规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现象。实习学生操作必须有教师和管理人员的监护。实习学生应做好个人安全防护, 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对灭火器、安全带、面罩、绝缘手套等劳动防护用品应做到“三会”:会使用、会检查、会维护。坚持文明实习、文明操作, 上下班必须对设备进行保养及润滑, 工件按规定放置, 工量具摆放整齐, 定制管理。实习区域严禁吸烟、打闹嬉戏、吃东西、玩手机、脱岗等违规违纪行为。要让安全成为一种习惯, 让习惯变得更规范。
完善设备管理为保证实习设备设施在安全状态下运行, 应设专业人员进行规范化管理。设备使用、维护、状态监测、故障诊断、技术档案和运行维护记录完善。设备管线安装整齐, 布置符合安全距离标准要求, 照度设计科学, 操作维护空间适宜。设备防护装置完备, 如各类机床的电气控制装置运行正常;焊接设备的接地或接零装置完好;砂轮机的转动部位有必要的安全防护罩 (网) ;电加工机床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灭火器材;车间安装通风除尘、排油抽烟装置。管理人员应对实习设备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 发现隐患立即整改, 实习人员负责对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自查、班中检查和交接班检查, 并按规定填写设备运行、点检记录、实习交接班记录、隐患排查检查表、岗前安全确认表等, 应保证各项记录完整。
强化现场管理实习现场应设立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规范、保持畅通的安全出口。安全出口禁止封闭、堵塞或占用。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设备设施和有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 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进行危险提示、警示, 告知危险的种类、后果及应急措施等;在实习现场的醒目位置应悬挂安全警示用语牌, 警示用语牌要统一、规范, 数量要满足警示需求;保持实习现场清洁, 不准随意堆放垃圾, 地面不得有积水、积油和垃圾等;切削液、油品必须用专用容器定点存放;消防器材要定期保养, 有效期标志明显, 按规定期限及时更新。
发挥安全文化的重要作用
安全文化是事故预防的一种“软”力量, 是一种人性化管理手段。安全文化建设通过创造良好的安全人文氛围和协调的人机环境, 对人的观念、意识、态度、行为等形成从无形到有形的影响, 从而对人的不安全行为产生控制作用, 以达到减少人为事故的效果。安全文化建设是实现零事故目标的必由之路, 是超越传统安全管理来解决实习安全问题的根本途径。要真正发挥安全文化的作用, 必须让所倡导的安全理念如“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 综合治理”, “安全是最大的效益、最美的形象、最好的福利”等深入学生头脑中, 落实到行动上。学校要围绕“安全、健康、文明、环保”的理念, 提供安全文化建设的条件, 培养能有效推动安全文化发展的骨干力量, 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 以达到激励、感化学生, 传播安全文化的目的。只有创设出“人人讲安全, 个个要安全, 处处保安全”的安全文化氛围, 才能实现安全文化建设的深入发展, 达到以安全文化促安全实习之目的。
实习安全在新时期的意义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确立了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 把“安全发展”作为一个重要理念纳入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体战略。安全发展强调“以人为本”, 首先是以人的生命和健康为本。学校在制定实习工作计划时, 要做到实习安全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考核, 最大限度地保证青年学生生命安全和健康, 保证社会的财产安全, 保证社会的安全、和谐发展。
我国的社会经济发展需要数以亿计高素质的劳动者, 数以千万计的专门人才。中职学校开展专业实习一定要牢牢把握“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 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 按照系统化、科学化的管理思想, 综合运用教育、科技等方面的力量, 培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扎实专业知识和熟练安全技能的高素质劳动者, 实现职业教育又好又快地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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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武建民, 黄智科.职业素质培训[M].郑州:海燕出版社, 2010:160.
[5]张荣.职业安全教育[M].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 2009.
篇4:美国学校午餐:标准、管理与保障
美国中小学校为学生提供的午餐属非营利性服务,由联邦政府提供财政补贴,学校不得从中赚取利润。截至2011财政年度,营养午餐计划已经涵盖美国数十万所公立中小学和非营利性私立学校,每天有超过3 180万的就读生享受健康学校午餐,而联邦政府为学校午餐计划实际补贴金额达到111亿美元。
《全国学校午餐计划》
1946年,时任美国总统哈里·S.杜鲁门签署《全国学校午餐法》,规定政府每年制订学生营养餐计划,所需经费由政府提供。在此框架下制定的《全国学校午餐计划》,是旨在通过联邦政府协助公立学校、非营利学校以及住宅托幼机构在学生在校期间提供营养均衡、低价或免费的午餐的计划。
《全国学校午餐计划》完全由美国农业部负责,包括与其他部门进行协调合作,组织编写计划实施细则和操作指南,以及所有资金和补贴的发放。农业部的食品营养局(FNS)专门管理该计划实施。而在州政府这一层面则通常由各州的教育机构加以督促,操作手段主要为与学校食品供应商签订协议来掌握计划进程。参加《全国学校午餐计划》的各个学区和学校能够从农业部得到现金补助或者获得捐助来的设备,但是与此同时,他们必须签署协议,保证向学生提供的午餐符合联邦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执行美国饮食指导手册所规定的营养标准。
地方教育机构的职责
办理学生免费与减价午餐申请事宜
每年6月份左右,地方教育机构开始进行公告,通知开始受理参加免费或减价午餐的申请,统一印制的申请函、表格以及其他必要资料随后邮寄到相关的学生家中。集中审核、验证所收到的信息后,教育机构于10个工作日内回复并确认是否通过所提交的申请。依照规定,在家庭收入低于联邦政府所规定的贫困线130%的情况下,学生将享受免费午餐;如果所在家庭收入不高于贫困线的185%,学生则以优惠价享受午餐。
学校食品供应服务的技术及设备
长期实践检验证明,学校午餐配料表基本上以高质量、营养价值丰富为主旨。尽管如此,仍然有必要持续地提升食品营养含量,对成本、可行性以及其他影响到孩子加入学校午餐计划的因素加以研究,使得更多学校学生参与其中。
《全国学校午餐计划》在全面法律体系保障下实行集约化管理。农业部下属的职能部门负责采购食品原材料,食物的制作是由教育机构认定的中央厨房根据食材配比按照规定加工完成的。所有的餐饮成品被放置到单独密封的移动式保温箱内,须在约定时间内送达学校。为了保证学生就餐的卫生条件,可以使用一次性盘子、口杯、碗筷等餐具,这样就为不具备餐具消毒设备的学校免除了麻烦。
教育部门与食品供应商的合作
美国非营利组织WITS集团参与了农业部倡导的“厨师进校园计划”,至今已在30个城市的公立学校设立校园食堂。其主要做法就是厨师现场配制,新鲜出炉。但是面对新的、更严格的联邦政府营养标准,有相关人士质疑该集团旗下机构是否能够达到新标准要求,更怀疑该集团可能浪费市政午餐补贴。在当地市政府委员会和立法委员协调后,教育部下属的职能部门重新审查了该机构的供餐方案。
日前,纽约市教育部门官员,发言人Erin Hughes表态:“我们一直与WITS进行合作,他们可以提供多种菜单供选择使用,能够符合国家农业部的新标准。”“教育部门的主要任务就是与合作伙伴一起工作,我们重视WITS机构为学校提供的餐饮服务。”随后,WITS集团总裁Nancy Easton女士回应了该发言人的讲话,她说:“我们很高兴将与教育部继续进行合作。”
篇5:舞蹈学校安全管理制度标准
二、凡需使用舞蹈室,须经本室的管理人员批准。
三、必须脱鞋进室,进室后听从指导教师的指挥。
四、室内设备人人爱护,不得擅自玩弄,如损坏室内设备的要赔偿损失,情况严重的要进行处罚。
五、保持室内整洁,不准随地吐痰及乱丢杂物。
篇6:学校安全管理标准化考核汇报材料
我校根据郑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安全管理标准化工作的精神,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我校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学校的安全责任,群防群建,整体推进,重点突破,开创学校安全教育工作的新局面。尤其是我校正处在校园整体改造的特殊时期,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更是显得尤为重要。下面就我校安全管理工作取得的成效与存在问题总结如下:
一、学校安全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加强管理力度,做到“四个落实”
学校把“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的真正落实到具体的工作中,切实把安全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认真做好“四个落实”。
1.组织落实。成立了安全工作领导机构,设立了以原永明校长为组长,以学校总务处主任苏洪国以及处室部门为主要成员的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各年级设立安全管理小组。我校这种组织网络,做到了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提高了驾驭和控制校园治安局势能力。
2.制度落实。进一步充实完善《门卫登记制度》、《学校安全检查与反馈制度》、《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学校学生安全信息报告制度》、《师生外出活动审批制度》、《学校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学校安全档案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使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有制可依、有章可循。
3.责任落实。一方面,明确校长为学校安全工作责任人,分管安
全的副校长为第二责任人,建立校长——副校长——具体责任人(各科室负责人、各班主任)的责任追究体系,层层签订责任书。另一方面,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的问题谁解决”的原则,把全体教职工的责任落实情况列入考评奖惩制度,不断增强全体教职工对维护学校稳定的重视程度和工作力度。
4.措施落实。
(1)明确校园值班制度。学校加强对校园日常的巡查力度,要求巡查人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加强对学生课间活动的指导和监督,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2)加强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每月组织有关人员做好常规检查;每季度进行一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坚持召开季度学校安全工作专项会议。
(3)安全教育经常化。利用升国旗仪式、大型集会、课间操、班会进行安全教育,各班开展以安全为主题的班队活动,做到了安全教育经常化。
(二)积极预防,明确安全工作思路
学校安全工作的重点由调查处理矛盾纠纷转为预防为主,安全治理工作本着主动性原则,预事于前,防止“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恶性循环现象。
1.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安全工作专项会议分析、排查可能影响学校安全稳定的因素,积极采取防范措施。
2.组织领导到位,将安全工作纳入学校行政会的必备议题和议
程。并及时传达上级部门安全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上级有关文件通知精神,提高全体教师的安全防范意识。
3.做好各类矛盾与纠纷的排查处理工作。对校园内发生的矛盾纠纷等偶发事件能及时、认真地调查,果断、妥善的处理,做到小事不出办公室,大事不出学校,内部矛盾内部解决,不上交矛盾,不扩大矛盾事态。
(三)依托活动,深化安全教育
要确保安全,根本在于提高安全意识、自我防范和自护自救能力,抓好安全教育,是学校安全工作的基础。我校以安全主题教育为重点,经常性对学生开展安全教育。
1.在行政副校长的指导下,规范学校的安全防卫措施,完善校园治安管理工作制度,开展法律、法规、交通安全常识、安全防范、防震、防火等知识讲座,提高师生的法律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
2.抓住“安全教育日”这一契机,进一步强化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全方位认真组织开展了以“珍爱生命,建和谐校园”为主题系列活动,做到了“九个一”。即举行一次启动仪式;进行一次国旗下讲话;出好一期宣传栏和黑板报;组织一次安全知识讲座;举办一次心理健康教育讲座;教育周期间每天播放一次安全教育录像;进行一次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开展一次“珍爱生命,预防溺水”专项主题教育;发放《致家长一封信》。通过一系列活动,增强了全校师生安全防患从身边做起的意识,使师生们更加深入了解了加强自我保护和构建平
安校园的重要性。
3.在5·12防震减灾日和11·9全国消防日等重要日子,我校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即组织一次全校的安全教育主题班会活动;开展突发安全事故逃生自救演练或演习;组织一次集中查找并治理校园内安全隐患;组织一堂防交通事故、防溺水事故及其他伤害事故的安全讲座;向每位学生发放一份安全防范宣传材料;组织一次安全知识竞赛;写一篇有关安全的感想;观看一部安全教育影片,进行一次警示教育。
4.开展日常性的学校安全教育活动。本学期我校利用期中、期末和季节变化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教育活动。主要活动有:一是期初正值夏季,对学生进行防水预防学生游泳溺水事故的安全教育;二是秋季是流行性传染病多发时期,学校开展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以及预防传染病等专项卫生知识宣传教育活动;三是冬季防火等安全方面的教育;小长假和寒暑假到来之前学校印发假期学生安全注意事项;四是我校及时开展爱国卫生宣传工作,开展预防流行病工作,有效地增强了同学们的防范意识。
(四)联合整治,净化育人环境
我校近年来在抓校内整治的同时,狠抓周边环境的治理,维护学校及周边地区治安秩序,净化育人环境。
1.组织有关成员深入校园周边,向有关部门举报周边的流动摊点。
2.严格门卫制度,严格执行在校期间出入制度,严防不法之徒侵
入校园。
3.多次配合街道办事处、派出所、综治办采取措施净化校园周边的环境问题。
在过去的一年里,在学校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全体教师的努力下,安全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效果。我校没有发生一起校园安全责任事故,没有发生人员伤亡事故,没有出现不稳定因素,没有发生传染病疫情,没有发生师生违纪违法现象,校园平安和谐。
二、学校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
我校在安全管理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安全保卫工作得到加强,但是安全管理工作的难度越来越大,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形势仍然比较严峻。
1.租赁校舍的水电系统长期存在隐患,无专项经费一次性根除隐患。我校正处在校园整体改造的特殊时期,租赁的校舍由于年久失修、水电系统经常出现问题,尽管经查排查维修,但是安全隐患仍然长期存在。由于缺乏水电改造的专项经费,不能彻底解决此项隐患。
2.社会育人环境存在不利于师生安全的因素。有些事故隐患屡整不除,学校门口仍然有无证小摊小贩出售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食品,往往是整治后情况有所好转,隔一段时间又恢复原状,校园周边的不良环境成了一块久治不愈的“牛皮癣”。
3.学校安全工作的难度不断增大。在许多家庭只有一个孩子的今天,孩子是家庭生活的中心,孩子在家庭中往往受保护较多,而缺乏生活经验。学生作为社会的弱势群体,多数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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