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关于安徽省农村三资论文(共8篇)
篇1:关于安徽省农村三资论文
关于农村”三资”的调查报告
窦铮08会计一班
所谓农村“三资”,指的是农村的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早在1995年国务院就下发了《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2006年,国务院办公厅又下发了《关于做好清理化解乡村债务工作的意见》;中央、国务院两办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中,明确要求把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作为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制度之一。09年,农业部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指导的意见》,就加强新形势下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建立健全各项制度,规范村集体经济行为作了进一步的安排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农村三资”一说法由此前十七届三中全会中提出。
鉴于对农村“三资”情况的调研,首先我们走访了宣州区农业委员会。农委内设办公室,人事科教科,农业法规科,农业信息科,农村经营管理科,农业产业化指导科,新农村建设办公室七个职责部门。农村“三资”管理属经营管理科下设的农村“三资”管理小组。该小组内有工作人员两名,专门对农村“三资”问题进行管理监督。据了解,农村“三资”问题是由农委领导,审计局、财政局、纪委三部门配合,共同管理监督。具体事项由农委下设三资委托代理中心代管(以下简称“中心”)。“中心”数量较多,覆盖每个社区及乡镇。农委“三资”小组主要负责“中心”工作人员的任用,培训和监督其工作。任用即采用政府招考形式,择优录用;培训方面,因资源条件有限,目前只是以集中开会的形式,会议时间较短,分多次,发放的纸质文件为主要的培训内容,方法抽象单一,不利于“中心”工作人员能力素质的提高和尽快的上岗工作;监督方面,由于小组人员有限,故采用每三年审计一次的方式,一般会联合审计局、纪委等单位共同进行工作,时间跨度较大,不利于问题的发现和责任追究。所好的是,目前农委,“中心”,乡镇政府和村级组织已实现信息共享,四级联网,有效保证了管理监督工作的实施和信息的反馈处理。
随后我们又对“三资”委托代理中心进行了走访调查。总体看来,“中心”设主任一名,审计一名(部分“中心”无),会计人员若干名。日常记账理财工
作已全面实现电算化,工作人员能熟练运用相关财务软件(“新中大”),每阶段工作成果会在农委网站进行公开和评估。主任对中心业务工作、政务建设、廉政建设等全面负责;审计人员主要从事“中心”内部的审计工作,对“中心”会计人员的账务处理是否合规合理进行指导监督,对于无审计人员的“中心”,一般由上级农委定期进行审计检查,但是这种只有外部审计却无内部审计的方式,不利于机构的监督和问题的及时发现;会计人员工作上各有侧重,有负责村级上报票据,台账等的审核、整理工作,有专门进行账务登记的,也有从事农村“三资”事务代理和会计档案保管工作的,这样明确的职责划分更有利于责任的划清和相互监督,符合审计中职责分离的要求。鉴于以往农村“三资”自我管理混乱,曾一度出现集体腐败贪污现象的状况,目前“三资”由“中心”全权代理服务。具体说来,资金方面,村级不得持有任何银行资金账户,须将收入及时、足额的上交“中心”,由“中心”在银行统一开办“农村资金代管专户”;发生的支出必须有正式票据,同样交至“中心”审批核算,再由“中心”代为支付。但当问及“中心”是否统一印制凭证收据时,未得到一致的答复,经调查统计,一般社区办事处内设的“中心”无统一印制的凭证,乡镇一级“中心”均有市里统一印制的凭证;财务报告实行季报,一式四份,一份上交农委,一份上交财政局,一份回馈村级组织,一份留底备档。资产方面,据调查,目前宣城市内村级自有资产很少,村办企业凤毛麟角,注册资本较低,规模也小,以油厂这样的初级加工企业为主,曾经宣州区周王镇井边村村办水泥厂具有较为成形的规模,但由于后期管理者管理水平的局限性导致破产被浙商买断,故资产管理主要是针对未来可能新建的资产。农村集体资产的建设,规定须签订规范的合同或协议,新建项目要编制预算,上报“中心”审核,并对合同、预算进行档案化管理。农村资源方面,主要包括土地、林木、果茶园、矿产等自然资源。尤其是土地、矿产,从前出现过村级私自转让、开发的情况,如今这方面管理更加严格,关于资源的变动须形成台账,由“中心”实行监管。
最后我们对村级组织进行了较为深入的调查,首先找到所在村的报账人员,通过访谈了解到一些情况。村级不设专门的会计人员,只设一名报账员,村中还设有村务监督委员会。报账员由村级组织推荐,上级部门审核产生,报账员的工作性质相当于出纳会计,负责村级收入的上交,支出、资产资源变动的结算和上 2
报,以及账务收支在村务宣传栏的公布工作。村务监督委员会由选举产生,主任和办事员一共一般在3人左右,主要负责村务和财务的监督工作,针对村集体发生的支出行使审批权,但当支出数额较大时,必须由上级纪检部门审核、备案后,再由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办理付款业务,此外在村级支出项目中,不得出现招待费等非生产性支出。村级组织拥有资金所有权,但无支配使用权,报账员在“中心”领取村级专用票据,每月的收支情况由报账员在本月末结算、次月初上报“中心”,必须使用专用票据。在村一级的走访调查中我们发现诸多问题,某些“中心”无统一印制的票据,对于一些难以取得正式发票的零星支出只能由个人或村集体承担,这方面存在较大的不规范操作行为;大多数报账员没有接受过“中心”的培训,部分人员文化程度较低,根本无法胜任工作;市区范围内的村集体工作比较积极,而县一级村工作态度较滞后,从村务财务公开一事可看出,前者每周至每月公开一次,而后者长达一季度;农委、财政局等相关单位对临近的村集体管理监督力度较大,而对乡镇一级较偏远的地方放任不管,很多乡镇一级村集体从未接受过上级部门的外部审计。
此次我们在对农村“三资”的调查过程中,先后走访了农委、三资委托代理中心和村集体,由高层往基层组织,通过问卷和访谈形式层层调研。总体来说,“三资”所有权属于村集体,但其使用支配受三资委托代理中心全权代理,而农委又对“三资”委托代理中心进行监督管理。鉴于以往农村“三资”自我管理混乱的情况,我们认为这样的代理和监督的管理模式十分必要,也是高效的。尽管部分中间环节有脱节现象,审计得不到广泛和深入的应用,但我们坚信这样的模式在未来是最有效最全面的,随着其日臻完善,农村“三资”的管理也会趋近成熟,“三资”的有效使用将会最大程度的服务于村集体,每个村民也会受益于它。
篇2:关于安徽省农村三资论文
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管理,促进农村经济快速发展,根据县纪委《关于开展全省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我乡周密组织,认真安排,利用一个月时间对全乡的“三资”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理,现将乡自查情况具体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乡共#个行政村,人口大约有 #00000人,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中始终坚持“三权不变、便民高效、民主理财、群众受益”的原则,严格按照“一清三建”的方法步骤来开展工作。高度重视,并下发了《***农村“三资”管理制度》,采取有力措施,认真抓好落实。
(一)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情况
一是资金管理情况。各村都能严格执行国家《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建立了《农村集体资金管理制度》;村集体收取各项收入时,都使用统一的专用票据;村集体存款各村只有一个帐户,能严格执行帐、款分管,全乡村级财务帐目、资金都是由乡经管站代管。
二是资产资源管理情况。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能够按照有关规定清产核资、明晰产权、登记造册,确认其所有权和使用权;村集体资产的取得、变更或终止,资产经营方式的确定或变更,资产的购置、变卖、报废等事项,全部经村民(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讨论决定;村集体资产资源的承包、租赁、出让,一般经村“两委”会议研究。
(二)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的进展情况
一是组织实施情况。为保证“三资”清理工作顺利推进,按照省清理工作要求,1、成立了业务指导组,负责对全乡6个村的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明确工作职责,切实负起责任。各村也都成立相应的清查小组,各级组织实行一级对一级负责,一级对一级领导。
2、加大宣传力度,我乡结合本乡实际,注重创新,采取行之有效的手段,切实加大宣传。
3、是把握关键,即时间段及清理的内容;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截止目前,各村清理工作已经基本到位。
二是清理核查农村集体“三资”情况。由乡组成的“三资”清查小组,按照清理核查的范围全面进行核查,如实填报核查结果,并将这些数据通过召开会议、张贴在公开栏上等方式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到目前,全乡6个行政村已全面完成了自查自纠阶段工作任务。
三是建立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制度。各村都建立了《农村集体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农村集体收入管理制度》、《农村集体支出管理制度》、《农村集体费用管理制度》、《经济合同管理制度》等监管制度,制定了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的业务流程图。
二、取得成效
一是规范了财务管理,有效堵塞了管理上的漏洞。使会计基础工作得到加强,村级财务和村级资产、资源管理有序,收支清晰,杜绝了暗箱操作和违规操作,控制了乱报销、乱开支行为,防止了集体资产的流失。
二是摸清了农村集体“三资”现状。通过核实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摸清了村集体家底,进一步理顺了村级财务关系,各村根据“三资”清理核实结果建立健全了“三资”台账,为规范管理村级财务,按程序发包村集体资产资源,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是搭建了规范村级“三资”管理的平台。逐步建立健全了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工作及审计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结合各村实际确定了各村的财务审批权限,加强了对村集体资金的管理;对村集体资产、资源实行联合协管和招投标制度,规范操作程序,确保资产资源的保值增值。
四是化解了社会矛盾。由于我们对资金实行了有效监管,减少了集体资金的流失,对资产资源的透明处置阳光操作,广大人民群众非常满意,干群之间的矛盾也越来越少,一些历史遗留的问题也逐步得到解决,农村的信访量有所减少,促进了农村社会的和谐和稳定。
五是奠定了预防村干部腐败的基础。通过对村集体三资的清理,摸清家底并建立健全“三资”管理制度,从源头上加强管理,能够有效杜绝农业承发包和资金体外循环漏洞,减少村干部职务违纪的机会,为预防村干部腐败奠定了基础。
三、存在问题
一是“三资”制度落实还留有死角。
1、个别村存在坐收坐支现象,收入不能够及时入账;
2、部分村、组土地承包合同期限过长、租金低;
二是村领导班子换届账务交接不彻底,还存在断头账现象; 三是乡镇农经中心人员力量薄弱,主要表现在:
1、工作量大,但工资待遇比较偏低;
2、人员配备较少,难以满足日常工作需要。
四、整改意见
1、完善制度,规范操作。针对存在问题进一步完善原有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财务公开等相关制度,充分利用农村“三资”计算机网络监管平台,利用现代信息平台技术提高“三资”管理水平。
2、加强培训,提高业务。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将财会、招投标、公有资产监管等制度、操作规程等作为主要学习内容,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整体素质和业务技能。
3、严明纪律,加大查处。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和与群众利益直接相关的问题开展案件查处和监督检查工作,加大查处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财务管理过程中出现的坐支、挪用、贪污、买标、串标、处置不当、分配不公平等方面的案件,切实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维护好农民群众的利益,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村级“三资”管理涉及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我们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通过这次清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三资”管理工作任重道远,我们将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以上级要求为准则,扎实做好“三资”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的利益,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中共***党委
篇3:关于安徽省农村三资论文
1 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现状
据统计, 在坚持村集体自愿原则及村集体资产所有权、资金使用权、财务审批权和基本核算单位“四不变”的前提下, 目前莆田市推行村集体会计委托代理制度的乡镇 (街) 54个, 推行率达到100%, 涉及村 (居) 数976个, 聘任代理会计人数203人, 精简村 (居) 级会计765人, 年可减轻村集体负担近500万元。通过实行村会计委托代理制, 进一步加大了对集体各项开支审核力度, 从源头上防范乱开滥支现象, 仅2009年上半年, 全市共退回不规范票据金额642.99万元, 减少不合理开支371.76万元;全市已建立镇村资产招投标委托办公室的乡镇 (街) 51个, 占总乡镇 (街) 数94.4%, 实行村集体资产出让、资源开发利用公开竞价和招标投标制度的村 (居) 659个, 占总村数68.1%, 上半年共开展招投标委托项目151个, 涉及金额3 783.8万元, 增收节支567.2万元。同时, 农村集体财务计算机网络监管工作也在莆田市全面铺开, 现荔城、涵江、城厢3个区已率先全面实现计算机网络监管, 建立了农村财务管理信息处理和监督控制系统, 使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更加规范有序, 监督更加科学有效。
2 存在的问题
2.1 村财开支仍不规范
一是有的村开支审批手续仍不完善, 存在“三无”原始凭证, 即无明确开支去向、无经手人或证明人签字、无民主理财监督小组审核, 会计就擅自入账;二是白条抵库现象屡禁不止, 特别是一些大额的工程款项, 也是用白条入账;三是“零接待”制度还没有完全执行;四是未完全建立财务计划管理;五是违规支出屡禁不止。一些村非生产性开支占总支出的比例大, 擅自用于接待费、干部奖金、补贴、购买交通工具和请客送礼等违规开支。
2.2 建设工程项目发包管理不规范
有的乡镇尚未设立镇村招投标委托办公室及村集体资产资源监管办公室, 有的镇虽已设立, 但日常业务未开展, 以至于村集体承包、租赁、出让集体资产以及公益事业建设工程项目发包等方面漏洞多;有的村重大工程发包方案既未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 也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招投标, 仅是村两委讨论通过, 便发包给某一指定工程队委托其施工。有的工程完工结算不及时, 出现没有工程预决算就乱付工程款的现象。现在还出现不少村的公益事业建设都由老协会出面操作, 资金往来不通过村级账目, 失去监管。
2.3 代理会计队伍不稳定
有的乡镇为了节省财政开支, 聘任农经干部兼职村集体代理会计, 以致代理会计既是裁判员, 又是运动员, 造成代理会计重记账、轻审核, 对村集体“三资”处置把关不严, 监督力度不够。
2.4 民主理财没有充分发挥作用, 财务公开不规范
据调查, 不少村务监督小组的成员缺乏财经知识, 不懂得看账和查账, 根本无法起到监督作用。财务公开没有形成一定规律, 没有及时公开, 且公开内容欠细致。
2.5 资产管理不善
一些村存在“有账无物”或“有物无账”的问题。据统计报表分析, 莆田市建立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村有903个, 占总村数的93.4%, 还有将近7%的村没有执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3 对策
3.1 全面实行村集体会计委托代理
认真落实《福建省村集体会计委托代理制度暂行规定》, 进一步规范开展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在坚持村集体自愿原则及村集体资产所有权、资金使用权、财务审批权和基本核算单位“四不变”的前提下, 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 村集体将会计业务委托给所在乡镇设立的村集体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 由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聘请专业会计人员对村集体财务实行“五统一”管理, 即统一记账、统一制度、统一审核、统一公开、统一建档;村集体取消会计和出纳岗位, 设立1名报账员, 负责村集体出纳和报账工作。推行村集体会计委托代理制, 要严格依法履行委托手续, 严格合并账户, 严禁乡镇挪用村集体资金等侵犯村集体利益和村民民主权益的做法。
3.2 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产权登记
产权登记是资产资源管理的基础性工作, 包括清查资产、界定产权、核实资产、登记产权等。一是清查资产。组织各村对所有集体资产资源进行盘点, 彻底清查, 逐一核实, 全面摸清资产资源的存量、种类和分布。对有账无物、有物无账的, 根据不同情况, 分类妥善处理;对产权不清、存在纠纷的, 依据有关规定, 实事求是地做出权属界定。二是清理合同。对各村历年来的经济合同进行清理登记, 查清合同承包期、承包金、合同履行等情况;对违反政策法规和现实的承包合同, 依据《物权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 通过法定程序予以变更、撤销或解除;在清理规范合同的基础上, 建立合同管理档案, 监督合同履行情况。三是产权登记。将资产清查和合同清理结果在政务、村务公开栏上进行公开, 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在此基础上, 建立农村集体资产明细台账, 对集体所有的资产资源进行登记、归档, 据实反映资产资源的数量、种类以及经营使用情况。在合同签订或终止时, 应及时、准确登记台账, 定期进行资产资源盘点, 做到账实相符。
3.3 全面推行农村集体资产出让、资源开发利用公开竞价和招标投标
全面引入市场竞争机制, 对农村集体资产出让、租赁、承包和资源开发利用等实行公开竞价和招标投标。要根据实际, 明确相应数额的农村工程项目、大宗物品采购以及村集体资产产权交易、资源开发利用必须实行公开竞价和招标投标。对村集体所有物资采购单项金额在5 000元以上或批量金额在1万元以上, 工程项目造价3万元以上, 以及所有的产权交易项目全部纳入镇村招投标委托办公室, 按照决策、申请、审核、公告、开标、公示、签约等7道程序进行委托招投标。
3.4 全面推行农村集体财务计算机网络监管
在规范运行村集体会计委托代理制的基础上, 按照有关政策, 建立计算机网络监管系统。监管系统由设在农业部门的中心服务器、乡镇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数据录入终端, 以及开设在市、县区监管部门的监控端口等组成, 通过网络互联, 实现对农村集体财务的适时监控、远程查询和在线分析指导。统一财务监管软件, 畅通互联监管平台;设置代理会计电算化记账、职能部门监管、村民财务监督等系统登录权限, 确保各项管理监督职能的实现。逐步将村集体资产资源台账、项目招标投标进程、物资采购、合同审查等资产资源管理情况以及农村“三资”监管机构的工作职责、工作流程等录入监管系统, 实现农村“三资”计算机网络监管。
3.5 切实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指导、监督和服务
一是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指导。各级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应加强调查研究, 结合实际制定农村集体“三资”保值增值的政策措施。应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法规建设。要因地制宜, 分类指导, 帮助集体经济组织建立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按照民主公开的原则, 坚持村集体经济组织自我管理为主, 按照“生产性资产抓创收, 福利性资产抓管护, 资源性资产抓开发, 流动性资抓调整, 闲置性资产抓置换”的要求, 充分发挥集体资产的效能, 实现集体资产的优化配置, 确保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二是强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监督。各乡镇要健全监督约束机制, 加大监督工作力度。强化民主监督, 进一步落实村务公开制度, 充分发挥民主理财小组监督和群众的监督作用;强化审核监督, 乡镇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 对财务票据进行严格审核监督, 对不符合规定的开支不予以办理;强化审计监督, 对集体经济组织财务预算和决算、资金的使用和收益分配进行定期审计, 对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集体“三资”问题进行重点审计, 对集体资产和资源的运营进行专项审计。对审计查出有问题存在的, 依法依纪严格处理。三是提高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服务水平。各级农村经营管理部门, 应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经济合同管理和服务, 指导和帮助集体经济组织依法规范合同, 签订合同, 履行合同, 调解处理合同纠纷。要定期对委托代理机构进行监督检查, 提高服务质量。要加强队伍建设, 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队伍。
4 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
[1]邹纯富, 张迎春, 王永明.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好办法[J].山西农业 (村委主任) , 2009 (6) :19.
[2]中共湖北省黄梅县委组织部.规范集体“三资管理”推动农村和谐发展[J].党建研究, 2009 (3) :47-48.
[3]程红根.河南省推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J].农村百事通, 2009 (2) :9.
篇4:关于安徽省农村三资论文
关键词:“三资”;代理;监管
中图分类号:F32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0432(2011)-05-0054-1
1“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什么是“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就是各乡(镇)在“村会计委托代理制”的基础上,保持各村“三资”所有权、使用权、收益分配权和审批权不变,不改变原村收益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的前提下,对各村组的资金、资产、资源实行代理服务,并承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职能。“三资”代理服务中心设立统一的资金账户,按照“一村一账”方式进行分户核算管理。中心建立统一的村组集体资产、资源台账,对各村组资产、资源进行代理服务。“三资”台账的保管、调整实行动态管理。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村组资金、资产、资源的清查、认定、评估工作;受村组委托,统一代管村组账目和银行账户;负责村组资产、资源台账和经济合同的登记,编制、归档工作。
(2)对各村组资金、资产、资源实行动态管理,指导各村报账员的工作,做好村组“三资”的账务管理、会计报表的编制和日常业务处理工作。
(3)负责审核原始凭证,正确填制记账凭证,如实登记账簿,做到手续完备,账证、账表、账实相符。
(4)负责村组“三资”的审核工作、监督“三资”民主决策全过程。
2“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工作职能
“三资”代理服务中心重点采取以下方式对各村资金、资产、资源开展代理服务。一是清查登记备案。首先各村对本村的资金、资产、资源在上级部门的组织监督下进行清查盘点,摸清底数后,登记、审核、造册,经村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审定并在全村公开后,移交到本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建立资产资源台账,统一进行备案。二是预算支出。村组大额资金支出,经民主决策程序向“三资”代理服务中心提出预算申请,按预算规定记账报销,实行先预算、后花钱、再记账。三是分级审核。村组各项支出,必须履行“联签会审”制度,经“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审核后入账。“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在对各村組资金、资产、资源开展代理服务中,做到“五统一”:即制定统一的财务预决算、资金管理、开支审批等管理制度;统一审核各村的原始收支凭证,对不符合农村财务民主管理规定的票据凭证,退回重新补办手续,对违反财务管理制度的不予入账,严禁坐收坐支和私设“小金库”;进行统一的记账核算,并统一编制会计报表和财务公开表;各村的财务公开内容由“三资”代理服务中心统一提供,财务逐笔逐项每月公开;各村移交的财会、土地承包合同和专业承包合同等档案资料由“三资”代理服务中心统一建档管理。四是统一代管各村公章。“三资”代理服务中心统一设立公章管理专柜,将各村公章(村委会公章、村财务公章)统一管理。
3“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工作制度
重点实行三项制度:一是实行财务“联签会审”制度。村组各项支出首先由经手人签字和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盖章或签字,然后经村委会主任、村党组织书记联签会审,最后报“三资”代管中心审核后方可入账。对于一次性、临时性、价值较小的商品,确实无法开具正式票据的,由“三资”代管中心采取一定形式,印制统一格式的记账凭证,经联签会审后经“三资”代管中心审核后入账。除此之外,购置固定资产等其他支出一律使用正规发票,严禁“白条”入账。二是实行村级经济合同管理制度。各村涉及项目占地、租赁、承包、合资等商业行为,必须通过“六步工作法”进行民主决策,签订正式、规范的合同,报“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备案,乡(镇)经管站进行指导和监督,避免农村经济合同签订中出现的盲目性和随意性等问题,防止集体利益受损。什么是“六步工作法”?即第一步,村党组织提议,并拟出初步意见。第二步,村“两委”联席会议商议,研究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第三步,党员大会审议,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提交。第四步,方案公告,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第五步,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对议案进行讨论表决,
表决的结果上报乡(镇)备案。第六步,结果公布:对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形成的决议,通过广播、公开栏等及时进行公布。三是实行村级集体项目招投标制度。按照不同金额档次,由乡(镇)、村分级进行招投标。乡(镇)、村要分别制订详细的招投标操作程序,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招投标,将招投标、承包、拍卖等活动全过程置于规范运作中,防止暗箱操作。
4建立“三资”代理服务中心的重要意义
篇5:关于安徽省农村三资论文
农村是社会稳定的基石,农村“三资”(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是农村稳定的关键环节。2015年第四季度以来,仁风镇以安全、规范为切入点,理顺农村“三资”管理体系,探索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新模式,取得了一定成效,受到群众的广泛认可,对提升农村村务管理水平,促进村干部廉洁干事,推动农村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都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农村财务管理制度的出台背景
(一)农村财务管理存在的诸多问题要求必须扎紧制度的笼子,用制度管人管事。受传统生产生活方式和思维观念的影响,农村“三资”管理方面一直存在诸多问题。如村集体经济“三资”管理比较混乱,财务账目模糊不清,处置程序不规范不严谨,部分村财务使用情况长期不公开,集体资源产权不明晰,或长期闲置浪费,或流失严重,土地资源私自转包,甚至出现财务造假失真,套取国家专项资金等问题。特别是近几年,国家对农村政策不断倾斜,政策红利不断释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金、资源和资产“蛋糕盘子”不断增大,其管理、处置等问题愈发引起国家、社会和公众的广泛关注。原来存在的问题也被不断放大,百姓有很大怨言,严重的还会导致干群矛盾和群众越级上访、闹事等事件发生。农村“三资”管理问题成为影响农村发展、稳定、和谐的重要因素,也往往成为村干部出问题的导火索。因此,必须制定出台一套科学规范、简便实用的管理制度,扎紧制度的笼 子,用规范高效的制度管理农村财务问题。
(二)农村群众期盼村务、财务能够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随着社会发展进步,农村百姓的主人翁意识越来越强,参与村务事物管理的意愿和主动性也越来越强烈,要求村内财务、事务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呼声越来越大。同时,上级各部门对农村事务开展的程序要求越来越严格,要求各村必须设立监督委员会,各项工作必须严格照按程序进行,要张榜公示等。国家对专项资金的管理员越严格,审计、监督等各项措施及时跟进,越来越到位。以往粗放式的农村“三资”管理模式已经明显不适应当前的形势发展,明显不能满足群众对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需求。农村“三资” 管理改革势在必行。
(三)社会发展形势要求推动农村治理能力现代化,营造干净干事的良好氛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农村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务院先后发布了《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清理化解乡村债务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关于开展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把规范农村“三资”管理工作提升到一个崭新的高度。落实农村“三资”管理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文件精神的重要体现,是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根本要求。只有用健全完善的制度管好农村问题,营造风清气正、干净干事的环境,才能做大程度调度广大基层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扎根基层、服务基层、建设基层,推动中央各项惠农政策在基层落地生根,让群众受益,让村集体发展,村级集体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主体作用才会得到充分的发挥和释放。
二、加强农村财务管理的主要做法
2015年10月8日仁风镇发布《关于印发<仁风镇农村财务管理制度>的通知》,规定自2016年起实行新的农村财务管理制度,根据“实事求是、定期公开、群众监督”的原则,坚持“收支两条线”,推行“村帐镇管、村财镇管”的双代管制度,坚决杜绝小金库、账外账、坐收坐支、截留挪用、公款私存等违法违规现象,积极促进农村和谐稳定。
(一)加强收入管理,把好入口关。
规定所有村集体收入(包括小组收入),包括上级补助收入,村级“一事一议”筹集资金,上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村级“借”“贷”资金,属于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水面、林地、滩涂、四荒地以及村集体企业进行发包及上交收入,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资产统一经营收入,社会捐赠资金,集体建设用地收益和其他收入等,都必须按规定进行入账。入账时必须使用规定的票据,并于5个工作日内进行入账,对不按规定进行入账的,按贪污公款处理。对村集体固定资产,要有专人管理,按财产清查的方法,定期进行盘点和核对。上级捐赠的固定资产,无所附凭据的,按同类设备的市价估计记账,并于当季入账。严格收入管理是加强农村“三资”管理的基础,只有严格做好收入管理才能有效防止私设小金库、坐收坐支、截留挪用或擅自抵顶债 务等违规现象。
(二)加强支出管理,控好出口关。要求村两委必须本着量入为出、勤俭节约的原则,各项支出做到集体审核,民主管理,公开透明。
1.保障日常开支。实行备用金制度,由村报账员到镇农村财务管理办公室领取一定数量备用金(500人以下的村1000元,501人-700人的村1500元,700人以上的村2000元)用于日常开支,发生超出备用金限额的支出事项时,应提前向镇农村财务管理办公室提出申请,经批准后预支。办公费实行实报实销制,杜绝铺张浪费,规定村办公通讯费每月在最高限额60元内实报实销,笔墨纸张开支每年最多不得超过300元,有村办公室的,办公室电费全额报销;在家办公的报销电费的一半等。
2.规范支出程序。财务事项发生时,经手人必须取得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签字(盖章),报经村主管财务的负责人审批同意并签字,定期交村务监督委员会集体审核。按照镇政府规定的报账时间按时报帐,并写出“记账承诺书”。对每张原始单据实行经办人、书记(主任)或本村负责人、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签字,并加盖村务监督委员会印章。2000元以上大额支出须经管区书记签字后方可报账。对于工程项目款项的支出,由村填写重点项目建设申报单,管区书记初审后,由镇长审批,并报镇农村财务管理办公室备案,项目完工后必须交齐施工合同、招标投标文书、施工预(决)算书、税务纳税票据、工程验收报告等方能结账付款。3.严格专项资金支出。对于上级财政或其他部门拨付的专款、土地补偿款、补助等专项资金及经村民同意收取的“一事一议”资金(如修路、修桥、上自来水等集资款)的领取必须严格程序,交齐相关资料,并由3-5名村民代表签字,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签字、盖村务监督委员会公章,村党支部书记或村主任(村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村民委员会公章,进行公示并留存影像资料,由管区书记、分管领导及镇长签字方可到镇农村财务管理办公室领取。
(三)加强中间环节管理,做到规范透明。重点是加强农村合同监管和项目竞标工作,用法律手段理顺各类经济关系,维护广大群众利益。
1.加强合同监管,依法规范合同内容及标准。根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要求,对承包合同、流转合同、建设施工合同、采购合同等农村集体经济类合同,实行监督指导,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帮助起草、审查、修订合同、见证合同签订过程、出具见证书,并跟踪指导监督合同履行,避免因合同签订、履行不规范引发各类矛盾纠纷。及时调节处理合同纠纷,调处不成的引导当时人通过诉讼、仲裁等法律途径解决。保证合同监管率100%,全面进行统一编号、录入电子档案。
2.加强项目竞标,保障程序规范,公开透明。对未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和规模的农村集体经济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等9个方面的项目,纳入竞标范围。结合实际情况,合理制定项目竞标程序,从项目立项、项目预算、民主表决审查、公告竞标、签订合同、开工建设、竣工验收等各个方面做到全程公开,接受监督,坚决杜绝“暗箱操作”、权钱交易等情况发生,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严格按照提出竞标申请、村民主决策程序审查、项目审查、签订非诉讼代理合同、草拟法律文书、发布竞标公告、竞标人资格审查、主持竞标、发布中标公告、送达中标通知、签订合同、出具见证书等程序开展项目竞标工作。
(四)加强突出问题治理,不留死角。针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账目混乱等情况,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监控,着力解决突出问题。
1.强化财务公开。要求各村每季度必须在公开栏张榜公布上季度的全部财务收支结存情况。各管区负责督促各村及时张贴公财务开榜,镇农村财务管理办公室安排专人随时进行抽查。公示过程中,注重规范公开形式,严格公开程序,做好公开监督和意见反馈处理,确保公开效果,增加村财村账透明度。村级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要及时进行张榜公布,以利群众监督。
2.严格账目交接流程。村两委会发生变动后,原班子要及时向下任班子交接财务账目,填制符合本规定的账目交接表。因报账不及时、弄虚作假、超标准开支造成的后果,形成的债务由当事人负完全责任,不准向下任班子移交。因种种原因造成新老班子不能顺利交接的村,由审计部门严格把关,对不符合规定已入账的收支,全部退出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3.加强财务审计。坚持依法办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 则,定期开展村级财务审计,对各村的报账结果,每年镇政府提取三分之一左右的村,进行正常审计,对有突出问题的村进行重点审计,审计结果及时进行公布,接受群众监督。根据审计结果,对违犯财经纪律的村干部由镇纪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对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当前农村“三资”管理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经调查,农村财务管理制度实施一年来,取得了很大成绩,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
(一)部分村干部思想上还不够重视。部分村对这种管理模式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有的认为农村集体经济收入少、债务多,无资产可管;有的认为村集体经济应当由村里自己说了算,镇政府不能管得太多;有的带有抵触情绪,认为几十块钱的事也得开发票、写申请、跑银行,太麻烦,有点小题大做;有的对群众反映的村级财务方面的问题不进行认真调查和处理等等。这些问题都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农村财务管理制度的顺利推广,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二)责任落实还不够细致、到位。有的村报账员业务不熟,工作不规范,报账制落实不够好;有的村仍存在支部书记代替报账员进行报账的现象,工作责任落实不够到位;有的村监督委员会责任落实不好,监督委员会主任经常外出务工,长期缺位导致起不到应有的监督作用;有的报账资料不够规范,如报账时缺少相关人员的签字等。
(三)监督管理方面还不够到位。群众监督乏力,出现关注度高、参与度低的现象,涉及到自己切身利益时积极主动,不涉及自己利益的时候,就不管不问,往往使监督流于形式。两委班子内部缺乏有效的相互监督机制,个别村主要干部搞一言堂,大事不开会,小事不研究,其他班子成员不知情,无从监督。审计等外部监督跟不上,往往只有一些专项资金才会开展资金审计,缺乏审计监督的长效机制,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得不到及时纠正。
四、下一步应重视加强的工作
农村“三资”管理新模式,为解决农村资金、资产、资源问题提供了有益探索,指明了明方向。下一步要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加强四个方面的工作,完善制度体系,取得更大的成绩。
(一)加强教育培训。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各类教育培训活动,提升农村财务人员和村干部的规范管理意识和专业水平,做到依法依规,公开透明,规范高效。要认真组织学习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熟悉和掌握“三资”管理的应用程序,做到入脑、入心;要组织学习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管理系统、资产资源管理操作流程和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管理软件操作流程等方面的内容。要加强对村级资产、资源处置、评估管理等方面的研究,规范资产、资源入账价值,做到按程序操作,不断提高依法理财水平。要学习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报批、工程管理和验收等程序;学习现金银行存款管理制度、票据管理制度,做到债权债务管理有序、合理,档案管理规范,财务 公开到位等等。
(二)加强严格管理。坚持严格实行村务公开制度,必须将工程建设、项目发包、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使用纳入公开范畴,把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分季度公开,要实行微机打印张贴,方便村民就近查询。要建立民主管理与审计监督制度,建立健全村务、财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村民代表大会制度,实行村集体组织“三资”民主管理机制;建立完善村集体组织“三资”审计制度和监督渠道,组织定期审计、专项审计,并公布审计结果。推行项目工程建设、资产、资源处置招投标委托代理制度,工程建设项目投资、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等项目,须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后,由委托代理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竞价及招(投)标。推行集体资产监管制度,对村级资产资源登记造册,建立资产管理台帐,每年组织一次盘点,做到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三)加强审计监督。严格按照《审计规程》进行,细化工作流程、统一工作标准和程序,把依法审计切实贯彻到审计工作的全过程,严格把关,逐据审查,对每一张原始凭证,每一本会计账薄,反复地查看,详细地记录,对经济事项进行前后对比、核对,绝不漏掉任何可疑点,实事求是地反映被审计单位的真实状况。对审计中发现的一般问题,立即现场纠正;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列入审计项目计划进行专项治理。继续强化制度监督,坚持把制度建设作为加强农村“三资”管理的治本之策,完善现金管理制度、财务审批制度、收付款票据管理制度、民主监督制度、财务公开制度、档案管理等各项制度,注重抓好制度执行和落实,真正让制度成为“指挥棒”、“风向标”、“助推器”,形成用制度管事、管人、管权的工作机制。
(四)优化管理程序。注重提升农村财务管理的质量与效率,在不影响安全的前提下,对管理流程进行优化,适当放宽常规性开支的管理要求,抓紧抓牢关键关节的监督管理,盯紧大额资金、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制定统一规范的工作文书和相应的书写制作规范,统一规范相关表述,防止出现信息偏差。探索实行联审联办、信息互认共享等管理机制,防止各村因重复提供信息造成的工作负担。基于信息化手段,探索研发推行电子化支付凭证等。同时,对以前比较模糊的程序进行明确固定,让各村报账人员有规可循。
作者:杨秀美 赵富丽
篇6:关于安徽省农村三资论文
查报告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管理,促进农村经济快速发展,根据省、市《关于开展全省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清理情况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我们周密组织,认真安排,及时下发文件通知,利用二个月时间对全县的“三资”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理,现将县自查情况具体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县共10个乡(镇),173个行政村,农业人口35万人,共有万亩耕地,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中始终坚持“三权不变、便民高效、民主理财、群众受益”的原则,严格按照“一清三建”的方法步骤来开展工作。高度重视,并下发了《芮城县农村“三资”管理制度》,采取有力措施,认真抓好落实。
(一)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情况
一是资金管理情况。各乡(镇)都能严格执行国家《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建立了《农村集体资金管理制度》;村集体收取各项收入时,都使用统一的专用票据;村集体存款各村只有一个帐户,能严格执行帐、款分管,全乡村级财务帐目、资金都是由乡镇会计核算服务中心代管。
二是资产资源管理情况。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能够按照有关规定清产核资、明晰产权、登记造册,确认其所有权和使用权;村集体资产的取得、变更或终止,资产经营方式的确定或变更,资产的购置、变卖、报废等事项,大部分经村民(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讨论决定;村集体资产资源的承包、租赁、出让,一般经村“两委”会议研究。
(二)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的进展情况
一是组织实施情况。为保证“三资”清理工作顺利推进,按照省清理工作要求,1、成立了业务指导组,负责对全乡10个乡(镇)的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明确工作职责,切实负起责任。各村也都成立相应的清查小组,各级组织实行一级对一级负责,一级对一级领导。
2、加大宣传力度,我县结合本县实际,注重创新,采取行之有效的手段,切实加大宣传。
3、是把握关键,即时间段及清理的内容;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截止目前,各乡(镇)清理工作已经基本到位,并建立“三资”台账。
二是清理核查农村集体“三资”情况。由乡(镇)组成的“三资”清查小组,按照清理核查的范围全面进行核查,如实填报核查结果,并将这些数据通过召开会议、张贴在公开栏上等方式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对各村的“三资”情况进行分类汇总,登记造册,建立台帐。每册台账一式两份,一份由村委会保管,一份由乡“三资”会计核算服务中心保管。到目前,全县173个行政村已全面完成了自查自纠阶段工作任务,已全部实现“三资”计算机管理,建立了市、县、乡三级联网信息化监管平台。据统计,村集体债权总额万元,村集体债务万元,村集体资金账面余额万元,村集体资产折价万元,资源总量万亩(农用地 万亩,其中:耕地 万亩,建设用地 万亩,未利用地万亩)村集体经济合同总件数3413件,经济合同金额万元,查处案件数量2件,处理人数2人,涉案金额8万元,其中:收回违纪违法案件金额8万元。
三是建立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制度。各村都建立了《农村集体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农村集体收入管理制度》、《农村集体支出管理制度》、《农村集体费用管理制度》、《经济合同管理制度》等监管制度,制定了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的业务流程图。
二、取得成效
一是规范了财务管理,有效堵塞了管理上的漏洞。使会计基础工作得到加强,村级财务和村级资产、资源管理有序,收支清晰,杜绝了暗箱操作和违规操作,控制了乱报销、乱开支行为,防止了集体资产的流失。
二是摸清了农村集体“三资”现状。通过核实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摸清了村集体家底,进一步理顺了村级财务关系,各乡(镇)根据“三资”清理核实结果建立健全了“三资”台账,为规范管理村级财务,按程序发包村集体资产资源,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是搭建了规范村级“三资”管理的平台。逐步建立健全了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工作及审计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结合各村实际确定了各村的财务审批权限,加强了对村集体资金的管理;对村集体资产、资源实行联合协管和招投标制度,规范操作程序,确保资产资源的保值增值。
四是化解了社会矛盾。由于我们对资金实行了有效监管,减少了集体资金的流失,对资产资源的透明处置阳光操作,广大人民群众非常满意,干群之间的矛盾也越来越少,一些历史遗留的问题也逐步得到解决,农村的信访量有所减少,促进了农村社会的和谐和稳定。
五是奠定了预防村干部腐败的基础。通过对村集体三资的清理,摸清家底并建立健全“三资”管理制度,从源头上加强管理,能够有效杜绝农业承发包和资金体外循环漏洞,减少村干部职务违纪的机会,为预防村干部腐败奠定了基础。
三、存在问题
一是“三资”制度落实还留有死角。
1、个别村存在坐收坐支现象,收入不能够及时入账;
2、私下变卖资产,不在村、组账中进行核减;
3、部分村、组土地承包合同期限过长、租金低;
二是村领导班子换届账务交接不彻底,还存在断头账现象;
三是乡镇农经中心人员力量薄弱,主要表现在:
1、年龄偏大、知识层次低,对农村财务和计算机知识掌握欠缺;
2、工作量大,但工资待遇比较偏低;
3、人员配备较少,难以满足日常工作需要。
四、整改意见
1、完善制度,规范操作。针对存在问题进一步完善原有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财务公开等相关制度,充分利用农村“三资”计算机网络监管平台,利用现代信息平台技术提高“三资”管理水平。
2、加强培训,提高业务。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将财会、招投标、公有资产监管等制度、操作规程等作为主要学习内容,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整体素质和业务技能。
3、严明纪律,加大查处。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和与群众利益直接相关的问题开展案件查处和监督检查工作,加大查处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财务管理过程中出现的坐支、挪用、贪污、买标、串标、处置不当、分配不公平等方面的案件,切实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维护好农民群众的利益,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村级“三资”管理涉及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我们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通过这次清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三资”管理工作任重道远,我们将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以上级要求为准则,扎实做好“三资”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的利益,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查看更多:
小学秋季学期开学自查工作报告
XX乡镇专项保密检查工作自查报告
XX县计划生育药具工作自查情况报告
银行保密工作自查报告
学校开学工作情况自查报告
XX关于发展党员工作的自查报告
林业局工作完成自查情况报告
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自查报告
中专学校中职助学金工作自查报告
篇7:关于安徽省农村三资论文
总结报告
县人民政府:
为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的利用管理,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城乡统筹和农业农村快速发展,我镇根据梁委办【2011】183号文件精神,积极制定有效措施,认真落实管理责任,扎实推进我镇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自2011年11月9日我镇成立“三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至2012年4月20日止,经过动员部署,试点总结,集中核查,建账归档四个阶段,我镇10个行政村和社区的“三资”清理工作已经全面结束。通过“三资”清理工作,进一步摸清了家底,完善了管理,整个清理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现将和林镇“三资”清理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措施:
1、成立组织,宣传动员
自2011年11月3日县农村集体“三资”工作会召开后,我镇积极按照上级指示精神,全面部署我镇的“三资”清理工作。于11月9日成立了以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和纪委书记任副组长,镇相关办公室工作人员为成员的“三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业服务中心。于11月11日制定了本镇“三资”清理工作实施方案,并于11月15日组织镇“三资”清理办公室成员和各村主任、综治专干以及大学生村官进行业务培训。
同时,各村和社区积极按照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各自成立了本级的“三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清理工作,并积极召开干部动员会,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会以及院坝宣传会,派发宣传资料,做到了家喻户晓,人人参与。
2、试点先行,查难补缺
为了理清 “三资”清理工作的业务要求和作业流程,在实践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我镇决定以万安村作为试点先行开展“三资”清理工作。试点村清理工作于12月1日全面展开,在工作进程中,发现了一些普遍性问题,在领导的重视下,在工作人员的努力下都得以及时地解决。在试点工作中,我们锻炼了队伍,熟悉了业务,这为我镇日后全面开展“三资”清理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3、强化措施,加大力度
在充分总结试点工作的情况下,我镇依据试点经验和各村实际情况,制定并强化了工作措施,加大了对清理工作的实施力度。
一是帐面清理与帐外核查同时进行,提高了工作效率。各村在登记相关表格的同时,对村债权、债务及资产同步进行核实,做到帐实、帐表等统一,实行双管齐下,对于重难点问题,及时召开镇“三资”清理办公室会议研究处理或上报县清理办请求帮助。二是落实责任制。按照工作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要求,明确主要责任人和具体责任人。确保在清理工作时限内,严格按照清理项内容的要求,按质按量地完成任务。
4、全面推进,认真督查
在总结了试点经验,制定了工作措施后,我镇“三资”清理工作于2月1日全面铺开。
在工作推进中,镇三资办要求各村定期上报工作进度,对工作进展缓慢的村进行专门的督导整改,在具体工作中,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由镇三资办责成专门人员进行帮助解决。同时,为确保清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我镇专门成立了以纪委书记丁红同志牵头的督查小组,对各村的三资清理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确保“三资”清理工作的公开透明。
5、依法公示,集中审核
在各村的“三资”清理数据登记完毕后,我镇要求各村进行不少于7日的公示,在公示期间,镇三资办派出一名专门人员会同村里相关责任人负责接待群众的咨询和解答有关问题,并要求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及时核查,妥善处臵。镇三资办派出人员还对各村的公示情况进行拍照留档,形成影像资料。
在各村公示完毕后,确认无群众反映问题,我镇三资办随即组织专门人员对各村的清理情况调查登记表进行集中审核,在审核中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切实做到了现状清楚、分类科学、产权明晰、程序规范、结果准确。
6、统一录入,建账归档
在集中审核工作结束后,我镇三资办组织了以大学生村官为主的电子录入工作组,集中负责清理数据的电子录入工作;同时责成镇三资办有关人员专门负责录入信息的核查工作,确保电子录入数据不出现错误和遗漏。
在录入工作开展的同时,我镇严格按照上级要求,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单位,以审核确认的清理结果为依据,对清理工作中的表册和公示图像等资料进行了整理归档,建立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台账,妥善管理。
二、存在的问题
我镇在“三资”清理工作中发现了具有代表性和普遍性的三点问题:
1、各村在村级财务管理中,往往重视对货币现金的登记监管而轻视对固定资产和物资的造册登记;
2、对村组集体所有的资源性资产没有详实数据进行管理,导致无法盘活资源,增加集体和农户的财产性收入;
3、村集体对所有债权没有及时催收,导致了一些呆账和坏账。
三、下步工作措施
针对此次“三资”清理工作所发现的问题和总结的有益经验,我镇决定在日后的“三资”管理工作中实施以下措施:
1、加强对村级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使之符合现阶段 对“三资”管理工作民主化,规范化、电算化的要求;
2、对村集体的资源性资产纳入统一管理,在资源性资产流转中由镇管理机构出面,本着民主、公开、透明的原则,进行统一招投标,盘活资源性资产,增加村集体和农户的财产性收入;
3、对村集体的债权债务进行统一管理和分类处理,对符合规定的债权债务及时进行核销、划转、清收等处理。
4、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积极按照上级规定和要求,着力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创造有利条件。
篇8:关于安徽省农村三资论文
关键词: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机构建设,乡镇农经机构
为全面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牧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甘政办发[2013]5号) 精神, 强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 积极推进甘肃省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机构建设, 2013年5月, 甘肃省农村经济管理总站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对乡镇农经机构建设情况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工作现状的调研活动, 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省农经机构建设现状
据调查显示, 目前全省共14个市州86个县 (市、区) 1254个乡镇, 有行政村16058个, 近两年各地政府逐步实施了乡镇机构改革, 根据政府改革方案或各地编办的正式文件中对乡镇农经机构建设的相关规定, 甘肃省乡镇农经机构目前可分为四类。
一是由政府文件或编办明确独立设置农经机构的仅有7个县 (市、区) , 分别为庆阳市的正宁县、华池县;临夏州的临夏县;武威市的民勤县;张掖市的民乐县、肃南县;酒泉市的金塔县, 共计95个乡镇, 占全省乡镇总数的7.6%, 其中有88个乡镇已挂牌, 占全省乡镇总数的7%;编制人数为267人, 实有人数为217人。二是由政府文件或编办明确规定, 与财政等其他部门综合设立财政农经或农技农经或农业服务中心及其他农业服务机构的乡镇数为604个, 占全省乡镇总数的48.2%, 实际农经人员有1586人。其中, 352个乡镇与财政合并成立财政农经或农经财政服务中心;155个乡镇与农技等部门合并形成农技农经服务中心;76个乡镇与乡镇其他部门合并设立农业服务中心;以其他形式设立乡镇综合机构的乡镇有21个。以上几种形式均为乡镇政府的内设机构。三是没有农经机构, 职能并入乡政府或财政所的乡镇总数为454个, 占全省乡镇总数的36.2%:其中, 乡镇农经机构并入乡政府的为122个, 其工作人员转为行政系列的有20个;并入财政所的为167个;以其他形式存在的乡镇有165个。四是有101个乡镇虽然已明确规定撤销, 但由于种种原因, 实质上农经站仍独立存在, 并正常运转, 如陇南市徽县, 文件已明确撤销但目前仍独立存在且工作正常运转。
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情况
全省实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的乡镇数为1173个, 占全省乡镇总数的93.5%;村数为15198个, 占全省总村数的94.6%, 村级会计委托代理的代理会计总数为1629人。截至目前, 根据委托代理机构业务指导部门的不同, 可分为以下三类。
一是委托代理机构由农经部门指导管理的乡镇为756个, 占全省乡镇总数的60.2%, 其中代理村数为8775个, 占全省总村数的54.6%, 代理会计1144名。二是委托代理机构由财政部门指导管理的乡镇为376个, 占全省乡镇总数的29.9%, 其中代理村数为5949个, 占全省总村数的37%, 代理会计人数为390人。主要涉及兰州市、天水、定西、武威、陇南、甘南六个市 (州) 的24个县 (市、区) 。三是委托代理机构由其他部门指导管理的乡镇为41个, 占全省乡镇总数的3.2%, 其中代理村数为474个, 占全省总村数的3%, 代理会计人数为95人。
三、全省“三资”委托代理机构建设现状及工作开展情况
㈠全省“三资”委托代理机构建设现状
随着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部分市 (州) 、县 (区) 已将村级委托代理工作的代理范围由村级会计业务向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业务拓展。据调查, 全省已有庆阳、张掖、嘉峪关三个市 (州) 14个县 (市、区) 182个乡镇建立了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机构, 占全省乡镇总数的14.5%, 涉及2111个村, 占全省总村数的13.1%, 编制人数为322人, 实有人数为357人。其中:独立建设“三资”委托机构的乡镇为8个;依托相应机构建立“三资”委托代理机构的乡镇为174个, 包括依托农经站设立的63个, 依托农财或财政农经中心设立的56个, 依托农技 (农经) 综合服务中心设立的55个。
㈡“三资”委托代理机构的工作开展情况
截至目前, 正式成立的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机构中, 已开展“三资”代理业务的乡镇为167个、代理1875个村的“三资”业务;而已建立委托代理机构但尚未开展“三资”代理业务的乡镇数为15个。嘉峪关市以清产核资为契机, 依托镇农经站统一建立了“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 并统一挂牌, 开展“三资”委托代理工作。庆阳市已有105个乡镇的1025个行政村正式开展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 分别占全市乡镇、村总数的87.5%和81%。
四、存在的问题
㈠机构不健全, 监管严重缺位
调查显示, 根据甘办发[2010]24号文件精神, 全省开展了乡镇机构改革, 多地撤销合并了乡镇农经机构, 目前仅有95个乡镇独立设置了乡镇农经机构, 而有1159个乡镇实施了撤并, 并且不设置专职农经人员, 致使村级会计核算规范化水平急剧下降;同时, 由于乡镇农经机构不健全, 乡镇监督管理职能严重弱化, 部分地方农村财务管理粗放, 监督制度不完善, 导致一些基层干部采取收入不入账或利用虚假票据冲抵账务等手段, 侵吞私分、虚报冒领、挪用土地征用补偿款、退耕还林还草款等惠农资金和救灾优抚款物, 侵害农民群众切身利益, 成为乡村干部腐败多发的新领域。
㈡职能被弱化
乡镇农经机构肩负着农村土地承包、农民负担监督、农村集体财务与资产“三大管理”和农业产业化、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三项指导”的行政职责。在《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意见》 (国发[2006]30号) 中已明确提出农村经营管理系统不再列入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 农村经营管理职能列入政府职责, 确保履行好职能。近年来, 国家颁布了《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条例》《农村集体经济审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法》等法规, 省上也出台了《甘肃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 赋予农经机构行政管理、行政执法、行政监督的职能。但实际上, 甘肃省市 (州) 、县 (市、区) 、乡三级农经机构都是纯事业性质, 没有任何行政执法和行政监督职能, 导致各级农经机构在开展工作时力不从心, 困难重重。
㈢经费无保障, 工作环境恶劣
各级农经部门承担的是“三大管理”“三大指导”和农经统计等职责, 这些职责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任务艰巨, 但一直缺乏专项工作经费保障, 致使各级农经系统办公条件、设备缺乏。据调查, 全省独立设置的乡镇农经机构平均5.2人合用一台电脑, 打印机、照相机、扫描仪等设备更加稀缺;部分乡镇只能使用其他部门淘汰的电脑或几人合用一台电脑;部分乡镇农经站甚至还没有一台电脑, 严重制约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经常化、规范化、信息化发展。
㈣人员不稳定, 正常工作开展困难
虽然“三资”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日益凸现, 但多数党政领导的重视度不够。由于工作条件差、待遇低等原因, 导致各级农经人员调整、更换频繁, 留下来的大多年纪较大、知识老化、工作积极性不高。特别是乡镇农经站撤并后, 乡镇经管站无专职人员, 多为兼职还经常被抽调, 常年围绕乡镇中心工作奔忙, 无法正常开展农村“三资”管理工作。
五、意见与建议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2013中央“1号”文件和省政府[2013]5号文件精神, 加快甘肃省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工作步伐, 深入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现提出如下工作建议。
㈠加强农经机构队伍建设
根据承担的职能, 建议将市 (州) 、县 (市、区) 和乡镇农村经营管理机构全部纳入行政管理序列, 每个乡镇配备农经干部3人~5人;省、市 (州) 、县 (市、区) 农经机构统一更名为“农村集体经济管理局” (目前已有庆阳、陇南、张掖三市的22个县已更名) , 确保农经系统队伍与当前所承担的农经工作任务相适应。
㈡加快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建设
根据甘政办发[2013]5号文件精神, 结合全省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实际需求, 各市 (州) 要督促各县 (区) 依托乡镇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尽快建立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 负责农村集体“三资”代理工作;未设置农村经营管理机构的乡镇, 要积极组建独立的乡镇农村经营管理机构, 全面实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制, 推进甘肃省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发展。
㈢理顺管理体制
为全面实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制度, 首先应建立主体清晰、职责明确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体制, 着力解决目前由代理主体不明、部门职责不清造成的管理混乱、监督不力等问题。根据省政府[2013]5号文件精神“各级农业行政部门是全省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牵头主管部门, 负责指导、管理和监督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各级农村经营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做好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机构的日常管理、业务指导以及农村财会人员的业务培训等工作。各级财政部门负责做好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相关制度和办法的制定、修改、完善, 农村财会人员的从业资格认定和继续教育等工作。”各有关部门要相互协作, 各司其职, 做好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
㈣落实经费保障
各地要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经费、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经费和“三资”委托代理机构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年度预算, 保障所需经费, 确保农村审计、民主理财、财务公开、监管人员培训、网络监管平台建设等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
㈤完善管理制度
积极完善“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制度, 建立健全会计账簿、资产管理台账和资源管理台账。集体资金支取实行“双印鉴”监管制度。加强财务票据管理, 规范经济合同管理。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明确岗位职责, 制定代理流程, 规范委托代理工作行为。全面落实“四权”不变原则, 坚决杜绝越权审批、截留挪用集体资金等行为。着力构建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管理民主、服务高效、监督到位的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制度体系。
㈥强化技能培训
相关文章:
丽水市农村金融改革与发展论文01-08
税费改革后的安徽农村水利工作探讨01-08
安徽农村宅基地新政策01-08
安徽省农村商业银行01-08
安徽省茶叶市场基本情况调查01-08
安徽新农村建设规划01-08
2010安徽省农村信用社考试试题财会理论考试试题及答案01-08
中国农村金融改革与发展01-08
安徽农村信用社电话0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