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高速公路
高速公路管理机构设置(共8篇)
篇1:高速公路管理机构设置
河北省政府还贷高速公路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标准(试行)
河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
关于印发《河北省政府还贷高速公路
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标准(试行)》的通知
冀机编〔2010〕34号
各市机构编制委员会:
现将《河北省政府还贷高速公路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标准(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0年10月2日
河北省政府还贷高速公路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标准(试行)
为规范政府还贷高速公路管理(筹建)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为政府还贷高速公路建设和管理提供保障,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河北省政府还贷高速公路管理(筹建)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标准。
一、机构设置
政府还贷高速公路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利用贷款或者向企业、个人有偿集资建设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政府还贷高速公路,应当按照政事分开的原则,依法设立专门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事业法人组织,负责高速公路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高速公路筹建阶段可设置筹建管理机构,负责高速公路的建设工作。高速公路筹建完成后设置管理机构,负责高速公路的日常运营与管理工作。
高速公路管理机构要坚持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根据项目投资规模和通车里程科学设置。有条件的设区市可综合设置一个管理机构,负责辖区内高速公路管理工作。
省管高速公路项目管理(筹建)机构一般为相当处级,项目里程不足80公里的为相当副处级。设区市所属的项目里程不足60公里的管理(筹建)机构为相当科级,60公里以上的一般为相当副处级,多个项目综合设置一个管理(筹建)机构的可为相当处级。
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名称:省属的为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高速公路管理(筹建)处,市属的为**市高速公路管理(筹建)处。设区市综合设置统一管理多条高速公路的管理机构名称为**市高速公路管理局。
根据工作需要和职责分工,管理处机关内设机构6~8个,具体名称和职责根据工作需要确定;下设收费站、路政、养护、服务区、信息调度等机构。设区市综合设置的管理局内设机构一般为6~8个。
筹建管理处内设机构一般不超过6个。
管理(筹建)处(局)内设机构和下设机构一般为相当科级(或股级)。
二、职责任务及人员编制
(一)高速公路筹建管理机构按照有关规定负责项目的筹建工作,根据工作任务的大小,核定必要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其中:项目里程100公里以下的,核定人员编制35~45名,领导职数3名;项目里程100公里以上的,核定人员编制45~55名,领导职数5名。
(二)高速公路管理机构负责收取管辖路段的车辆通行费和保护管辖路段的路产、路权;负责管辖路段的日常养护、绿化和大中修工程项目的管理、验收工作;负责对管辖路段网络信息系统的管理、维护和信息调度工作;负责路段服务区的经营管理工作;负责党群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管理处机关人员编制按下述五项人员编制总和的3~5%核定,最多不超过65名,领导职数5~7名。
1、收费站职责任务及人员编制
负责过往车辆收费工作;负责职工思想教育、业务培训工作;为过往车辆提供良好的通行环境。
(1)收费员编制:车道数×1.3×4班(复式收费可按增加1个车道计算);
(2)疏导员编制:车道数×1/2×4班;(3)监控员编制:2名×4班;(4)票证员编制:2名×4班;(5)机电维护员编制:1~2名;
(6)领导职数:站长1名、副站长2名;主线站可增加1~2名副站长职数;(7)办公室及后勤辅助人员按前六项编制的10%配备。
2、路政管理机构职责任务及人员编制
负责管辖辖路段日常的路政巡查工作;负责管辖路段内路产损失的清偿与处理;负责维护管辖路段养护、施工现场的秩序与通行安全。
1条高速公路设置1个路政管理机构,路政管理人员每2~3公里配备1名,设队长1名、副队长2名。有条件的高速公路路政管理机构可按路网区划统筹设置。
3、养护管理机构职责及人员编制
负责管辖路段的日常养护、沿线公路设施的保洁与维护工作;负责管辖路段的绿化管理工作;负责养护设备的日常管理、维修工作;负责管辖路段路况的巡查、清障等工作。
养护中心一般按高速公路里程每50公里设置1个,每个中心配备管理和技术人员10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
4、服务区管理机构职责任务及人员编制
负责为过往车辆和司乘人员提供服务工作;负责服务区设施和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负责服务区的安全和秩序维护工作。
服务区机构按高速公路服务区建设数量对应设置,每个服务区设置1个管理机构,配备管理人员7~12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
5、信息调度中心职责及人员编制
1条高速公路设置1个信息调度中心,负责收集、处理、发布和咨询路况信息工作;负责调度、指挥突发事件、应急情况的处理工作;负责路段办公自动化、信息网络系统的维护与信息的采集、汇总、处理工作;负责通行卡管理和收费行为的监控工作。
一般配备编制23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通信技术人员编制1名×4班=4名、监控人员编制3名×4班=12名、设备维护人员编制3名、其他人员编制2名。
三、其他
高速公路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实行动态管理。随着高速公路的互联互通和实现统一管理,及时调整其机构设置,路段里程特别短的一般归并到相邻管理机构。
高速公路开通初期,收费站人员编制可按车道数的一定比例核定,随着车流的增加逐步核定到位。高速公路收费站点和收费车道发生变化后要及时调整收费站人员编制,确保车辆通行需要。
篇2:高速公路管理机构设置
根据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精神,市公路管理局为市交通运输局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正处级。
一、任务调整
(一)将公路路政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职责划给市交通局运输局。
(二)取消公路养路费、公路客运附加费两项交通规费的征收管理职责。
二、主要任务
(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广东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广东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上级交通公路部门的有关规定,制定具体的公路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参与拟定全市省养公路发展规划;组织实施经国家和省、市批准的国道、省道及其他有关公路建设、改造计划。
(三)按照分级分类管理的规定,负责公路建设、改造项目的审核工作;参与辖区内省养公路、改造项目的竣工验收;具体组织实施辖区内省养公路建设改造和养护管理(含收费公路);负责公路系统路政管理、安全生产工作。
(四)主管全市年(次)票征收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全市省养收费公路(桥梁、隧道)收费站(点)设置、调整、撤销以及收费标准的拟定、呈批工作。对全市省养公路收费站(点)实行具体管理。
(五)(六)
(七)(八)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是公路管理局内设14个正科级机构。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局机关行政事务工作;负责局综合性文件、重要规定和报告的起草,组织全局性的会议,负责机关作风建设、文秘、调研、信访、机要、档案和机关后勤管理等工作。
(二)人事科
组织落实党组的决定和日常事务工作;负责人事、劳资、职称、社会保险等管理工作。
(三)计划科
负责编制辖区内省养公路建设规划建议方案;编报公路规费资金的使用计划;按照分级管理的规定,负责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初审及报批;编报综合统计报表;负责编制公路养护机械计划。
(四)财务审计科
(五)基本建设科
(六)养护管理科
(七)收费管理科
(八)路政管理科
(九)安全保卫科
(十)宣传教育科
(十一)监察室(机关纪委办公室)
(十二)科技管理科
(十三)工会
(十四)离退休干部管理科
四、人员编制
市公路管理局事业编制X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党组副书记1名、总工程师1名(副处级);正科级领导职数15名,副科级领导职数21名。经费比照行政机关有关标准拨付。
关于《某市公路管理局机构编制方案》的说明
根据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精神,现对《某市公路管理局机构编制方案》(一下简称《方案》说明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公路管理局核定事业编制82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党组副书记1名、总工程师1名(副处级);内设机构14个,正科级领导职数15名,副科级领导职数21名。实有在编人员80人。
二、关于任务调整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方案的通知》(粤机编[2006]1号)和《印发广东省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09]12号)的文件,按照交通综合执法改革、燃油税改革精神和规范要求,对主要任务进行了调整。
(一)将公路路政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职责划给市交通局运输局。
(二)取消公路养路费、公路客运附加费两项交通规费的征收管理职责。
三、关于机构类别
四、关于内设机构
篇3:浅析高速公路管理机构财务管理
关键词:高速公路,管理机构,运营,财务管理
我国各地的高速公路管理机构, 在运营体制、收费标准和管理目标等方面也有差异, 对高速公路的运营和管理, 目前还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标准和模式, 财务管理工作没有充分发挥其作用。目前, 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在财务管理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需要我们进行认真地分析研究, 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工作, 提高财务管理工作的有效性。
一、我国高速公路运营期间的财务管理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 财务管理体系不健全
我国的高速公路建设起步较晚, 但是, 随着我国经济实力的不断增强, 高速公路建设里程不断增加, 对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 起到了巨大的助推作用。特别是近年来, 我国的高速公路通车里程的增长速度越来越快, 但是在这个过程中, 对高速公路的管理工作却相对滞后, 与建设速度有一定的脱节, 高速公路管理机构的财务管理也是如此, 整体的财务管理体系还不够健全, 仍然存在着一定的财务管理问题需要解决。目前, 在高速公路管理方面, 我国还没有建立一套比较完整的法律法规体系。这就导致高速公路的管理工作没有统一的标准, 缺乏一个权威的、全面的法律法规指导, 财务管理工作体系也不健全。
(二) 预算管理工作不到位
高速公路预算管理是一项重要的工作, 但是在编制高速公路年度预算的时候, 往往会受国际和国内诸多因素的影响, 造成预算保守的情况, 这样就会增加预算控制指标的落实难度, 使财务预算工作的实效性受到一定程度是影响。高速公路建设和管理单位, 是一个庞大的集体, 其中设置有很多不同的部门, 而各个部门之间受地域环境等主客观因素的影响, 通常会存在信息交流不对称或者信息通报不及时等现象, 这就会给财务管理工作造成一定的影响, 进一步降低预算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三) 资金缺乏规范性管理
高速公路的建设周期长, 资金需求量大, 因此对高速公路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就显得至关重要。但是, 在实际工作中, 我国对高速公路的资金监管机制还不健全, 对高速公路的建设资金, 有时候一年进行一次大检查, 监管力度远远不够。虽然一些专项的资金检查比较多, 但是, 这些专项检查只涉及到其中的某一项内容, 全面性和系统性的检查还很欠缺。高速公路的集中核算程序中通常没有总账控制, 缺乏对资金使用安全的相关规定, 在进行制度设计时过于强调效率, 对资金缺乏规范性管理, 资金风险防控机制不健全。
(四) 行业整体效益有待提高
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的资金投入通常都比较高, 投资回收期很长, 像这种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建设成本和运营成本都很高, 因此运营企业的负债率往往非常高, 高速公路运营企业都会面临着巨大的还贷压力。另外, 在高速公路运营期间, 管理机构还需要承担公路养护以及日常管理等项工作, 这方面的费用支出也不是一个小数目。一个新的高速公路项目建成通车后, 可能会受地域、人口、经济等条件制约, 机动车通行量难以达到设计要求或者预期的目标, 这就会直接影响通行费的收益, 资金回收可能要面临更长的时间。
二、加强高速公路管理机构财务管理工作的对策措施
(一) 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工作体系
高速公路管理机构首先要高度重视财务管理工作, 充分认识财务管理的重要性, 要将财务管理工作放到一个更加重要的位置, 以企业管理的战略高度去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工作体系。要认真研究高速公路财务管理发展存在的问题, 主动反映问题并争取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支持, 通过政府层面出台高速公路管理领域的法律法规, 并以这些法律法规为依据, 建立健全高速公路财务管理体系。在高速公路运营企业中, 应该进一步完善相关的财务工作管理制度, 促进高速公路运营财务管理工作更加科学有效。
(二) 进一步加强成本核算和资金管理工作
高速公路管理机构要设立统一的会计核算制度, 同时在管理机构内部设置会计科目, 并将其导入运营成本核算报表中。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在进行预算管理工作的过程中, 要采取上下结合的方法进行管理, 由上级财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 统一制定管理机构的成本核算目标, 下属企业和财务部门应根据预算目标, 对下一年度的成本费用进行科学地预算, 再由上级财务部门进行数据汇总, 并根据实际的经营情况和其他因素, 合理制定综合预算方案。要科学制定成本核算制度, 加强资金管理的规范性, 不断完善高速公路信息数据库, 进一步提高高速公路运营资金的科学高效使用。
(三) 加强征费与成本管理工作
高速公路征费与成本管理息息相关, 征收来往车辆的通行费用, 是高速公路企业的主要收入来源。在日常运营过程中, 要始终坚持合法收费, 认真做好年度预算, 加强征收现金的日常管理工作。要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认真做好资金票据的使用和管理工作。要认真做好重点项目及相关费用支出的管理工作, 严格把控审批手续, 及时准确地进行财务成本核算, 确保成本管理的有效性。
三、结语
高速公路是我国交通运输大动脉, 成为客货运输的主要方式之一, 对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的出行至关重要。高速公路作为国家和地区的重大建设项目, 建设周期一般都比较长, 资金费用消耗大, 项目成本的回收时间也很长, 高速公路管理机构通过加强财务管理工作, 才能保障高速公路实现健康运营和科学发展。
参考文献
篇4:高速公路管理机构设置
【关键词】公路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职能
一、引言
国内公路管理机构中人力资源管理是其内部管理体系中的重要组成,做好人力资源管理也是公路管理机构正常履行公路管理职能的良好前提。国内公路管理机构一般是行政事业单位组织这一形式,在人力资源管理上自然具备了较多的行政化色彩。当前,公路管理机构在人力资源管理水平上相对较低,如何提升公路管理机构内部的人力资源管理水平也是需要注意并及时解决的具体问题。与企业等经济组织相关的人力资源管理理论相对成熟,新时期下公路管理机构也需要应用先进的人力资源管理理论来指导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开展。
二、公路管理与人力资源管理概述
1.公路管理的含义与意义
公路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公路交通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基础设施建设、公路养护等具体的管理事宜。公路管理绝非简单是对于公路这一具体客体的管理,其与路政与运输部门相互配合下进行的综合管理也是国内交通管理体系得以正常运转的关键。伴随着国民经济的不断发展,国内公路总里程不断增加。这一背景下公路管理总量随着增加且较好进行公路管理更是具有多重意义。公路管理是国内公路基本的道路运输功能可以正常发挥的保障,在法制意识不健全这一因素影响下,超载与超限行驶现象十分普遍,进行较好的公路管理自然十分必要与重要。
2.公路管理机构中人力资源管理的意义
人力资源管理是指在经济学与人本思想指导下,通过招聘、甄选、培训、报酬等管理形式对组织内外相关人力资源进行有效运用,满足组织当前及未来发展的需要,保证组织目标实现与成员发展的最大化的一系列活动的总称。公路机构中人力资源管理也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其更是影响公路管理机构能否在全面深化改革中迅速达成改革目标的关键。公路管理机构中进行人力资源管理或人力资源管理能力提升有利于公路管理机构更好地对于具体管理资源进行整合,这对于其更好开展系列公路管理工作也具有积极帮助。
三、公路管理机构中人力资源管理存在的问题
1.管理制度与公路管理实际联系性低下
公路管理机构中人力资源管理当前存在着具体管理制度与公路管理实际联系性低下的具体问题,由于公路管理机构内部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与公路管理机构实际工作间缺乏有效联系,公路管理机构内部的人力资源制度存在着漏洞及不足更是导致公路管理机构内部现有资源无法得到有效配置,公路管理系列工作更是难以开展。公路管理机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上存在着的系列问题往往会对于人力资源管理机构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开展产生直接影响。例如,公路管理机构内部人力资源管理并没有与内部员工工作实际相互结合直接导致人力资源管理效率无法迅速提升。
2.员工激励相内容占比较低
国内公路管理机构内部人力资源管理中激励内容占比相对较低也是具体问题体现,由于人力资源管理中激励内容占比低下,人力资源管理也无法对于公路管理机构管理能力提升做出贡献。当代人力资源管理理论中对于激励性管理措施十分重视,适度占比的激励措施也更加能够激发出具体员工的实际工作热情从而为管理能力提升做出贡献。国内公路管理机构中人力资源管理措施中激励性措施综合占比不足两成,激励性管理措施占比低下不仅影响到了公路机构内部人员实际管理积极性更是影响到了公路机构内部人力资源管理效率。
3.人力资源管理措施陈旧且单一
人力资源管理措施陈旧且单一也是当前公路管理机构中人力资源管理的具体问题,这一情形下公路管理机构内部人力资源管理状况也相对低下。例如,公路管理机构内部人力资源管理大多仅仅进行考勤管理等浅层次管理,在管理方式上也大多由人员管理取代制度管理。陈旧且单一的人力资源管理措施影响下公路管理机构内部无法形成较好的人力资源管理环境,公路管理机构内部人员在这样的人力资源管理环境下也难以对于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产生认同,长此以往发展下去高速公路机构内部人力资源管理水平更是会出现不升反降的状况。
四、公路管理机构中人力资源管理能力提升的策略
1.进行制度优化辅助人力资源管理措施落实
公路管理机构中人力资源管理能力的提升需要管制与制度建设与优化事宜,具体来说,增强人力资源制度与公路管理机构内部人员工作实际间的联系是其制度优化的基本方向。公路管理机构内部进行的人力资源制度优化与调整应当成为一种常态化工作,例如,在每年年初,公路管理机构应当结合当前区域内公路管理工作实际的变化对于公路管理机构内部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进行调整。通过制度优化来对于公路管理机构内部人力资源進行有机的整合及重新分配,提升人力资源制度的指导性与规范性作用。在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得到优化且重新实施后,公路管理机构需要在制度的指导下进行一定程度的人力资源管理措施调整,将制度优化与措施调整结合起来才能达成人力资源管理能力提升的目标。
2.注重激励性内容实际占比提升
公路管理机构内部需要提升激励性人力资源管理内容占比,避免惩罚性及限制性措施过多从而导致的人力资源管理措施在实际推行上阻力过大等问题出现。例如,在公路管理压力较大的时间段内,公路管理机构应当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及部门实际对于具体加班员工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在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公路管理职能无法完全履行时更是需要进行弹性的人力资源管理。国内外企业与其它组织机构内部均极为注重以人为本这一人力资源管理理念的普及和应用,国内公路管理机构中人力资源管理也需要以以人为本理念为指导,提升激励性人力资源管理内容实际占比。
3.及时进行人力资源管理措施的创新与多元
及时进行人力资源管理措施的创新并将诸多优秀的人力资源管理措施引入到公路管理机构内部也是较好做法。人力资源管理措施的创新与多元化离不开公路管理机构领导层面的积极推动,公路管理机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更是要进行思想意识的转变从而主动将系列优秀的人力资源管理措施应用到具体的人力资源管理之中。例如,公路管理机构内部可以通过定期的管理能力提升培训这一办法来提升公路管理机构内部人员的业务能力,在系列集体学习活动中发现人力资源管理的薄弱之处并进行行之有效的管理方式创新也是可行做法。
五、结语
公路管理机构内部人力资源管理相关问题应当得到应有重视并在通过系列手段进行人力资源管理能力和水平的双向提升。人力资源管理本身是科学性较高的管理内容,公路管理机构中人力资源的管理也需要将科学性与可行性进行较好融合。公路管理机构中人力资源管理能力提升也面临一定阻力,在行政化管理色彩浓重的公路管理机构中,人力资源管理也需要得到自上而下的认可与支持。公路管理机构中人力资源管理更应当注重对于人本位思想的遵从,以人为本进行人力资源管理也是其人力资源管理改革的基本方向。
参考文献:
[1]陶瑛.浅谈公路管理机构的人力资源管理[J].现代经济信息,2016,02:36-38.
[2]刘志功.浅谈公路行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开发和应用[J].东方企业文化,2015,13:41-42.
[3]李杰.浅谈高速公路管理机构人力资源管理模式的优化策略[J].人力资源管理,2016,10:30-32.
作者简介 :
篇5:高速公路管理机构设置
第一条 为规范公路务平交道口的设置与管理,保护公路完好、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江苏省公路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国道、省道上设置于交道口,其申请、审批、设置、维护及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在县道、乡道上设置平交道口参照本规定执行。
本规定所称平交道口是指在公路两侧增设供车辆和行人出入公路的搭接道路。
第三条 设置公路平交道口应当遵循“严格控制、规范设置、依法管理、保障安全”的原则。
第四条 设区的市交通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国道、省道公路平交道口设置的许可和监督管理工作,县(市、区)交通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县道、乡道公路平交道口设置的许可和监督管理工作。
在经营性公路上增设平交道口,应当征求公路经营单位的意见。
第五条 在公路沿线规划和新建村庄、集镇、开发区、连片房屋、学校、集市贸易场所等建筑群,其外缘与公路用 地的间距应当符合《江苏省公路条例》第九条的规定。搭接公路的道口数量,一般每规划和新建一组建筑群,应当确定一个平交道口。建设单位在选址前应当就搭接公路的道口位置、规模征求公路管理机构的意见。
第六条 在公路上设置平交道口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符合公路规划、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和规范;(二)满足公路行车视距要求;
(三)与公路搭接的道路不少于一百米的路面应当采取硬化措施;
(四)有可行的设计图纸;
(五)有可行的施工现场管理方案;
(六)对公路造成损坏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原有的技术标准予以修复或者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
(七)道口应当设置于公路直线段,道口开口前后五十米范围内视距良好,无遮挡视线、有碍安全的障碍物;(八)道口之间应保持合理间距。
一、二级公路单侧相邻道口间距不得小于五百米,三级及以下公路不得小于三百米。急弯、高路堤以及桥头接线各一百五十米范围内不得增设平交道口;
(九)道口与公路的交叉不得小于45°,道口标高应小于路面设计标高,与公路边缘过渡段纵坡一般不大于3%,开口转角应满足技术规范要求;(十)道口设置应当保持公路路面、边沟、截水沟的排水畅通。侵占公路边沟的应当设置盖板或管涵。
无法满足前款(七)至(十)项规定的,应当修建与公路平行的辅道,在适当的地点设置道口。
第七条平交道口设置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在道口及被交公路上设置必要的公路标志和交通安全设施。
对与四车道(含)以上公路搭接的道口,设置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标和要求采取渠化措施。
第八条 申请设置、变更平交道口,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建设单位、个人有效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申请的,提供建设单位、个人授权委托书);
(二)申请书(主要理由、地点、施工时间与期限、相关的管理与;养护主体);(三)有关批准文件;
(四)施工路段现场管理方案文本(含工程简介、具体作业地点、计划进度与施工期限、与公路相关的详细图纸、对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的保护措施、施工现场的交通安全保障措施、相应的硬化措施);(五)设计图纸文本。
交通主管部门受理申请后,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准予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并将决定书送达申请人。第九条 扩大原平交道口规模或者改变平交道口功能等变更事项,应当按照行政许可规定和程序,重新向交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第十条 在集镇段公路设置平交道口,应当采取归并、隔离、修建辅道等措施,沿路长超过一公里的集镇段可以设置两至三个平交道口,小于一公里的集镇段可以设置不超过两个的平交道口,实现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和行人分离。
第十一条平交道口搭接施工与设置涉及挖掘、占用公路、公路用地的,设置单位应当与公路管理机构签订恢复路产或者赔(补)偿协议。
第十二条 公路平面交叉道口设置后,道口及相关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由设置单位负责。
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设置平交道口的监管,设置单位不按许可决定履行相应义务的,应当责令限期整改。
道路通行条件发生变化,与之搭接的道口不能满足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和本规定第六条规定的,应当及时迁移。
第十三条 未经批准在公路上设置平交道口的,由交通 主管部门所属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恢复原状,依法处罚。
篇6:高速公路管理机构设置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的资质管理,保证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作的质量,促进公路工程整体质量水平的提高,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从事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作、为公路工程质量管理提供试验检测数据或报告的工程试验检测机构。
第三条 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是指经其行政主管单位或部门批准成立,对公路工程及其所用原材料、构件、产品等质量和性能进行试验检测的单位。含监督、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科研、教学等单位的工程试验检测机构。
第四条 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资质是根据试验检测机构的技术力量、仪器设备、环境状况和管理水平等方面的综合实力,分别定为甲、乙、丙三个等级;公路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等单位的工地试验检测机构,定为临时资质。
第五条 交通部是全国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资质的主管部门,负责甲级资质和部直属企事业单位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公路)工程质量督站所属的试验检测机构资质等级的审批和管理等工作,办事机构是交通部基本建设质量监督总站。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局)是本地区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资质的地方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甲级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所属试验检测机构资质等级的初审和上报,负责本地区乙、丙级和工地试验检测机构临时资质的审批和管理等工作,办事机构为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
第六条 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试验检测机构)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交通部颁发的有关公路工程的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规程,按照批准的试验检测项目承担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作,提供科学、公正的数据和报告。不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资质的,不得承担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作。
第二章 资质等级条件与职责
第七条 试验检测机构资质等级条件主要包括试验检测人员、工作和管理制度、主要仪器设备、主要试验检测项目等内容,详见附表一:《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资质等级条件》。
第八条 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的主要职责:
1.公路工程及工程所用原材料、构件、产品等的试验检测;
2.参与公路工程事故调查分析,提供试验检测报告;
3.新产品、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结构在工程应用中的跟踪检测;
4.参与或承担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方法、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的编制、修订工作;
5.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新仪器设备的开发研制、新检测方法的研究;
6.接受委托,对外提供技术咨询、业务指导和培训;
7.经交通部授权,对专用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进行检测认定;
8.接受委托,承担其他行业的工程试验检测任务;
9.向主管部门提供国内外公路工程试验检测信息。
第九条 具备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资质等级,且具有法人资格并通过计量认证的试验检测机构,可对外承接公路工程试验检测任务,对外出据试验检测报告。具备临时资质的施工、监理等单位的工地试验检测机构,只为本企业承担的施工、监理任务进行试验检测,不得对外承接试验检测工作。
第三章 资质的申报与审批
第十条 交通部直属企事业单位的试验检测机构,经其行政主管单位同意,报交通部审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所属试验检测机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局初审合格后,报交通部审批。
交通系统其它各单位申请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资质,须向所在地的省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告,由各省级交通(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进行初审汇总。甲级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资质报交通部审批;乙级、丙级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资质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局)审批、报部备案。
非交通系统单位的试验检测机构申请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资质,须在取得其主管单位及其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本条上款规定申报。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等单位申请工地试验检测机构临时资质,须在工程开工前,到项目所在省级资质主管部门办理临时资质的审批手续。
第十一条 申请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资质等级的单位,应提交下列材料:
1.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资质申请报告;
2.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资质等级申请表(见附表二);
3.成立试验检测机构的批准文件;
4.行政、技术和质量负责人的有关证明材料;
5.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
6.试验检测人员职称或相应的资格证书及其被聘用的证明材料;
7.组织机构框图;
8.试验检测机构工作业绩;
9.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第十二条 对各级试验检测机构的评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从事试验检测工作的人员状况;
2.仪器设备的配备与管理;
3.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
4.试验室环境条件;
5.试验检测工作业绩;
6.管理水平。
第十三条 审批部门对符合资质等级条件的试验检测机构,核发交通部统一印制的《交通建设工程试验检测机构资质等级证书》(正本一份,副本二份),证书有效期三年。
第十四条 申请公路工程施工、监理等的工地试验检测机构临时资质,其原单位必须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资质等级。
第四章 资质管理
第十五条 对批准资质等级的试验检测机构,实行资质动态管理。按原申报与审批程序每三年进行一次复查。
第十六条 接受复查的试验检测机构,在证书有效期满前六个月内,向原资质审批部门提出复查申请,并提交试验检测人员、仪器设备、主要试验检测工作及其业绩等有关材料和原资质等级证书。
第十七条 对复查合格的试验检测机构,由复查部门在原资质等级证书(副本)上加盖复查合格印章;对不合
格者,按实际达到的资质条件重新核定资质等级和试验检测项目。
第十八条 试验检测机构可根据条件,按照第三章有关规定另行申请增加或减少试验检测项目或变更资质等级。
第十九条 试验检测机构更名,由原申报部门向原资质审批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并通报有关单位和部门。
第二十条 资质等级证书应妥善保管,如在遗失,须按申报程序向原颁证部门申办补领手续。
第二十一条 试验检测机构撤销,由原批准其成立的行政主管单位或部门在15天内报资质等级审批部门注销资质等级并交回资质等级证书。
第二十二条 凡有下列行为的试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停业整顿、吊销资质等处分,触犯刑律的,向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1.超越批准的试验检测项目范围承担公路工程试验检测任务;
2.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出卖资质等级证书;
3.违反本办法第六条,弄虚作假,捏造数据,伪造试验检测报告的;
4.玩忽职守、营私舞弊,造成试验检测工作差错而影响工程质量,并造成严重损失的。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交通工程、隧道工程等专业或专项试验检测机构资质由交通部另行审批。
第二十四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局),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并报交通部备案。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交通部基本建设质量监督总站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7:高速公路管理机构设置
发布时间:2010年09月08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遂宁市公路沿线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七月十五日
遂宁市公路沿线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市公路沿线户外广告设置的管理,美化路容路貌,改善公路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四川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四川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 公路沿线户外广告,实行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标准、统一设置。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的公路包括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包括县道和乡道);公路沿线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区域为高速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外边界至其外侧200米、国道两侧边沟外缘20米至其外侧150米、省道(包括县道和乡道)边沟外缘15米至其外侧100米规划许可范围。
第四条 市域范围内已建、在建和待建的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两侧设置户外广告的规划、审批和管理,适用本办法,县道和乡道由所在区县人民政府参照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第二章 规 划
第五条 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交通、林业、国土等相关部门按照一路一规划和具有地方特色的要求,编制市域范围内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干线公路沿线户外广告总体规划,征求高速公路沿线县(市、区)政府意见,按程序报批后实施;所在区县政府组织编制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公路沿线户外广告详细规划,按程序报批后实施。
第六条 公路沿线户外广告规划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也不得擅自改变广告牌的设置规格。
第三章 设置与许可
第七条 市和区、县规划主管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依据市域内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干线公路沿线户外广告规划要求,负责公路沿线户外广告设置审批。
第八条 公路沿线户外广告设置者在向规划主管部门申请户外广告设置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申请书;
(二)土地所有者、使用者同意的证明;有土地相邻权的人,还需得到土地相邻权人同意的证明;广告牌设置需占用林地的,设置者在得到林地所有权或使用权人的同意前,还需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
(三)载体位置关系图;
(四)户外广告施工设计图及效果图;
(五)户外广告设施制作说明及安全维护措施。
第九条 户外广告设置许可期限不超过2年。期满需继续设置的,设置者应于期满30日内向原审批部门申请延期设置。期满后不再设置或者未取得延期设置许可的,设置者应于户外广告设置期满后20日内自行拆除户外广告及其设施。
第十条 在户外广告设置区域内,广告牌的设置为沿线一列式排列,并兼顾当地城镇规划和重大基础设施规划。
户外广告应当按批准的位置、形式、规格、效果图进行设置,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按设置审批程序办理。第四章 技术与标准
第十一条 公路沿线户外广告按以下要求设置:
(一)高速公路、国省干线道路单侧纵向间距原则上不小于1000米,两侧相对纵向间距不小于500米(互通区、服务区、收费广场、跨线桥除外)。县乡道两侧设置间距由区、县规划管理部门依据规划确定。
(二)广告截面与公路呈85°角,广告牌下边缘距公路路面垂直高度不小于8米。
(三)广告牌形式为单立柱双面体外灯光广告牌,形状为长方形,载面面积为102平方米(宽17 m×高6 m)。
(四)广告牌架体采用钢结构,基础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其基础和上部结构具有能承受的相应强度,并符合抗震设防要求,以确保牢固、安全。
第十二条 广告牌设置不得改变公路结构,不得影响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安全管理设施的正常使用,不得影响行车视距和妨碍公路的安全、畅通。
第十三条 广告牌载体图案及文字要清晰、简明、易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广告牌立柱上应按路名和方向统一编号和标注,便于相关部门监管和服务。第十四条 广告牌的照明光源应注意照明方向,不得直射和侧射路面,不得造成行车眩目,不得影响居民生产、生活。第五章 监督与管理
第十五条 公益广告按一路一规划的要求分配落实到县、区,由县、区统一管理,并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第十六条 广告主、广告发布者依法履行确保广告牌安全、整洁、美观的义务,并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 取得广告经营权的广告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颁布的《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向发布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领取《户外广告登记证》后方可发布广告,并在户外广告牌右下角清晰标明《户外广告登记证》的登记证号。
第十八条 公路沿线户外广告的管理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市、县、区的交通、规划、执法、工商、国土、公安、林业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能,加强对公路沿线户外广告的管理。对未经规划批准擅自设置的广告牌,由所在市、县、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进行查处。第六章 附 则
篇8:高速公路管理机构设置
1 现阶段我国高速公路管理体制的实际情况
在对高速公路实施管理的过程中, 必须确保管理的科学性, 只有这样才能够使得高速公路的管理效果得到最大限度的凸显。 而要想使得高速公路的管理更加的具备效率和质量, 就需要合理的应用先进的设备, 利用新的科学技术, 融合现代化的通信器械, 加大系统管理的力度, 合理的采用计算机手段来进行处理, 针对车辆实施有效的数据信息收集工作, 明确道路的实际运行情况, 在此基础上, 确保管理工作可以高效的开展。
最近几年, 我国的各个省份和城市均根据其自身的情况, 相关的高速公路机构大胆的对高速公路管理体制进行了探究, 建构了多种管理方式, 依据以往的管理经验, 有效的针对高速公路管理工作的开展进行积极的推动。 然而, 不能够否认的就是高速公路在具体的管理工作中, 还有待进一步的改善, 管理的相关体制以及机构都还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 还没有形成一套完整的理论和模式, 而这就需要针对高速公路管理进行不断的完善, 这是高速公路管理发展的必然趋势。
根据长期的研究和探索可以了解到, 现阶段, 我国的高速公路管理结构采用的分配模式主要包括高速公路建管养相结合的模式以及高速公路建管养相对独立的模式。 两种模式各有其优势和不足, 这就需要依据具体情况来具体选择适宜的模式。
2 高速公路管理体制设置方案具体分析
2.1 设置方案类型
首先, 第一方案就是由国家投资进行兴建的不收取通行费用的高速公路管理体制。 这一机构主要是由中央管理局进行统管, 而地方政府则进行实地管理, 以及针对建设实施管理维护。 这种类型的设置方案主要是通过中央来进行投资, 从而对高速公路进行建设, 依据我国对高速公路投资建设的历史资料来分析, 我国国家投资兴建的高速公路, 投资经费仅占总经费的1.5%, 国家投资兴建高速公路在经费的获取上有着一定的难度。
其次, 第二方案就是由国家以及地方政府出资兴建的收取通行费的高速公路管理机制。 这一机构主要是由国家进行宏观调控, 并展开对业务的指导。而又地方进行具体的实施管理。在该机构中, 主要设置了三个系统。 其一是养护段系统, 其二是交通安全监控站系统, 其三就是收费站系统。 就这种管理体制来说, 其主要的权限均集中在地方, 只有在地方才能够真正的发挥出其实际的效用。 这对于中央进行地方建设和管理有着积极的影响意义。 依据这一管理体制, 地方可以有效的依据其自身的发展情况来进行管理形式和建设方式的选取, 在简政放权理念的基础上, 有效的实现管理体制的应用, 保障地方区域范围内的高速公路均得到良好的管理。
最后, 第三方案就是国家组建具有法人资格的高速公路开发特许公司, 由公司筹资兴建和经营管理的收费高速公路管理体制。 筹资办法有国家补助投资、优惠贷款, 在国内外发放债券和制定特许的优惠扶持政策。 其机构设置和主要职责范围就是国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 公司”行使宏观控制, 业务指导, 高速公路规划和建设项目的终审, 颁布有关高速公司管理法规、法令和政策, 任命“ 公司”的主要领导者。
而高速公路开发公司, 属于国家经营企业, 负责全国的高速公路规划、建设、经营和管理, 并合理分配使用高速公路资金, 制定报审高速公路技术标准和法规, 对承包工程单位的资格审查, 负责工程的招标和发包, 确定经营高速公路的方针和目标的实施细则, 以及处理有关高速公路涉外事务等。
这种模式能充分实行政企职责分开, 有利于实行股分制经济, 可在国内外通过入股、 发放债券等方式筹集高速公路建设资金, 有利于推行现代化的科学管理手段, 全国性的高速公路开发公司可在全国范围合理使用所筹集到的资金。 总之, 公司的形式在我国的公路建设中是一种崭新的形式, 它能顺应当前经济体制改革的形势, 是一定会有生命力的。 但建设和管理过于集中, 不易充分发挥地方的积极性。
2.2 三种管理体制设置方案比较
由于资金的来源不同, 从而使管理体制的设置带有一定的必然性, 诚然, 这种所谓的必然性也是国外高速公路管理积累了大量的经验而演变过来的。 因此, 管理方式因建设资金来源的不同而异这样其管理模式也就相对固定了。 近些年开始兴建高速公路的国家如:菲律宾、韩国、马来西亚、泰国等, 在管理体制设置上仍未跳出前述三种模式。 结合我国的具体情况所设想的三种模式, 并非每种模式都绝对理想, 而各自有本身的特点和固有的弊病。
现阶段完全靠国家投资建设高速公路可能性是极小的, 像京津塘这样比较有战略意义高速公路建设资金也是由国家出面贷款, 两市一省还款。 并且收取通行费的原则已确定, 更何况其它的拟建高速公路也就更没有完全依靠国家投资的可能性。 所以这一方案现阶段是不能采纳的。 目前我国正在兴建的高速公路的资金来源有的是省里集资, 国家补助一些, 有些是完全省里集资, 有的与外商合资, 并且都已确定收取通行费。 也是第二设置方案。 在我国组建高速公路开发公司需要有个过程, 即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过程, 像高速公路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一样, 高速公路开发公司也会在高速公路的兴建过程中诞生, 因此高速公路开发公司的形式是今后的发展方向。
结束语
通过本文的分析可以清楚的了解到, 在对高速公路进行管理的过程中, 设置的管理方案主要包括三个, 其一是由国家承担的不收通行费的高速公路管理体制设置方案, 其二是国家和地方支持修建的收取通行费的管理体制设置方案, 其三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工期兴建的通行收费管理体制设置方案。 通过对这三种管理体制设置方案进行对比分析可以得出, 在不同的时期所需要采取的方案会有所不同, 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商定。 而在未来的高速公路发展中, 以及互联网时代的全覆盖下, 会使得高速公路管理体制设置第三种方案得到更为广泛的应用, 可以进一步的推动高速公路管理事业的开展。
摘要:本文就主要针对我国目前高速公路管理体制的实际情况展开探究, 并主要针对三种高速公路管理体制设置方案进行了详尽的分析, 针对三种方案进行比较, 选出最佳的方案。希望通过本文的探究, 能够为相关的人员提供一定的参考和借鉴。
关键词:高速公路,管理体制,设置方案
参考文献
[1]刘步存.高速公路企业经营管理[M].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 2010.
[2]高速公路丛书编委会编.高速公路运营管理[M].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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