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致是根本

关键词: 司空见惯 加班

精致是根本(精选四篇)

精致是根本 篇1

目前,在昆明一些小学校园,遇到班干部竞选时,一些同学就使出浑身解数,在全班拉票、请同学吃糖、送小礼物等。专家建议,家长可以适当鼓励孩子参与班级管理,但是家长要先放平自己的心态,才能教育孩子有一个平和的心态。

(据中国广播网报道)

小学生选班委“成人化”,其实并不是什么怪现象。我们知道,孩子的模仿能力很强,他们看到什么,总能模仿什么。孩子看到电视剧里选举时的情形,听到周围人谈论选举的事情,当他们竞选班干部时,之前听到看到的那些,就自然而然成了他们模仿的“范本”。当然,一次“拉票”并不意味着什么,但次数多了,等他们将来走向社会、走向工作岗位,这种“不正当竞争”的思维就会影响他们。要阻止这些事情继续发生,不光是学校和家长的事情,更多的还在于社会。转变社会风气是根本,否则,就是急死了校方和家长,孩子依然还会“送小礼物”拉选票。

勤劳是做人的根本 是学生的根本 篇2

魏书生

从1979年开始,我们班级黑板的北侧,每天都要写一条新的格言。同学们轮流做这件事。有一天,轮到了 杨奕同学,她只写了8 个字:“勤劳是做人的根本”。我觉得这8个字道出了人生真谛, 便引导大家以这8个字 为题目,写作文,写了一次又一次。

“勤劳是做人的根本”、“聪明在于勤奋”、“天才在于积累”,本来这都是人生最简单不过的常识,是 学生应该遵循的最基本的规律。

但近几年,面对浮躁、喧嚣的社会,个别人急功近利,宣传一些违背基本规律的所谓“学习窍门”、“得 高分诀窍”,什么“边玩边学的有大成绩”、“老实勤奋型的没有大出息”,什么“边吃零食边看书记忆效果 最好”、什么“边吃喝玩乐,边学习看书是现代学生的标志”、什么“勤奋型的人落伍了”、“聪明人不当老 ‘刻’”。

有一段时间这些论调甚嚣尘上,以致班级个别同学也傻乎乎地跟着这帮子标新立异的“文人”们去讽刺刻 苦的同学,去挖苦勤劳的同学,去指责勤奋、批评努力。

有的懒同学还劝勤奋的赵军:“聪明型的学生都不太用功,像你这样的男同学,全校才3名,你若像女同学那样勤奋, 那就没什么后劲了。”

勤奋的赵军听了这话,觉得也有一点道理,堂堂男子汉,是不能像女同学那样勤奋,于是赵军变得比过去 贪玩了。

个别记者、写文章的人,在报道少年大学生的事迹,报道某省高考状元时,也常把着眼点放在宣传他们的 聪明上,把他们搞得神乎其神,有的小报甚至还把“少读书,少学习,多唱,多跳,多玩”鼓吹成学习经验。

班级内否定勤奋的糊涂认识在潜滋暗长,为纠正这种不良的潜流,我组织大家写了“勤劳是做人的根本” 的系列文章,召开了“聪明来自勤奋”的讲演会。

文章中,班会上,大家搜集了大量的材料,澄清了个别同学的糊涂认识。

人世间,思想家、科学家、艺术家、作家,大凡有成就的人都是勤劳的人。只有个别政客,可以凭着投机 取巧,弄到比较大的官帽戴,但那也只是名气大而已,像刘邦、康生什么的,即使弄一顶皇帝帽子、副主席帽 子,也谈不上对人类有贡献,任何一位对人类有贡献的人,都认为勤劳是做人的根本。

另一类人,监狱里的犯人,绝大部分都是妄想不劳而获的人。追寻他们犯罪的思想根源大都不承认勤劳是 做人的根本,而要靠别的方式去获取名利地位,以致走上犯罪道路。

勤劳与否真是判断一个人究竟是人还是“兽”的最要紧的标志。

学生也是这样,聪明而勤奋的学生,会变得更聪明,更爱学习,更正直。

聪明而不勤奋,或过去勤奋后来懒惰的学生,会变得自私、贪婪、作弊,会产生许多不劳而获的.愚蠢的想 法。

不太聪明但勤奋的学生,即使考不上大学,将来参加工作,凭着自己的勤奋也能站稳脚跟,甚至办大公司 ,做大事。

不聪明而又懒惰的学生,必然成为家庭的负担,将来到社会上便是社会的负担。

科技大学少年班的学生够聪明了吧!但个别的还荒废了学业,原因不是别的什么,就是原来勤奋后来不勤 奋了。

绝大部分科大少年班的学生取得了出色的成绩,他们自己和他们的老师总结成功经验时都觉得,最重要的 一条,是因为他们付出了比一般少年更多的努力和心血。

科技大学第七期少年班学生陈冰青,因为特别土气,在校时有个绰号,叫“老饼”。进校时,“老饼”的 入学成绩就像他土气的绰号一样不起眼。然而,“老饼”在少年班3年的主课平均成绩高达94分。

他获得科大最高荣誉奖――郭沫若奖学金,并提前两年参加中美联合招收赴美物理学研究生考试,以全国 第二名的佳绩被美国第一流的普林斯顿大学录取。

“老饼”的诀窍是勤奋。他每天背着一个鼓鼓囊囊的书包,在校园的“三点一线”上大步流星。一次,他 因英语摸底考试不理想,就自制许多词汇卡,挂在床前床后,每晚的美国VOA教英语节目一到, 他就抱着收音 机到校园的草坪上收听,即使是阴冷难耐的冬日也一如既往。后来,“老饼”终于成了少年班里公认的“英语 活字典”。

现在科技大学做教授的冯珑珑,是第三期少年班毕业生,大学3 年就学完5年的课程,并以优异成绩考取天 体物理学博士。 他说起自己的成长过程,一再强调刻苦的重要性,脑子灵也得勤奋。

伟人的成功更是来源于勤奋。

司马迁写《史记》花了15年。

司马光写《资治通鉴》花了19年。

达尔文写《物种起源》花了20年。

李时珍写《本草纲目》花了27年。

哥白尼写《论天体的运动》花了37年。

马克思写《资本论》花了40年。

歌德写《浮士德》花了60年。

牛顿在剑桥大学30年里,常常每天坚持工作十六七个小时之久。富兰克林说:“礼拜日是我的读书日。” 达尔文说:“我想信,我没有偷过半小时的懒。”

华罗庚说:“我不否认人有天资的差别,但是根本的问题是勤奋的问题。我小时侯念书时,家里人说我笨 ,老师也说我没有学数学的特别才能。这对我来说,不是坏事,反而是好事。我知道自己不行,就更加努力经 常反问自己:我努力得够不够?”

托尔斯泰说:“天才的十分之一是灵感,十分之九是血汗。”

爱迪生说:“有些人以为我所以在许多事情上有成就,是因为我有什么‘天才’,这是不正确的。无论哪 个头脑清楚的人,都能像我一样有成就,如果他肯拼命钻研。”“天才,就是百分之一的灵感加上百分之九十 九的血汗。”

班级同学经过写系列作文、演讲比赛,搜集了大量的论据,同学们发自内心地认识到:怀疑“勤劳”的人 ,是糊涂人;向学生鼓吹玩乐,讽刺“勤劳”的人,是别有用心的人。只有勤劳,才使猿完成了向人的过渡, 也只有勤劳,才能使人类完成由低层次的人向更高层次的人的过渡。

精致是根本 篇3

深入生活

深入生活才能收获精彩。很多影友跟我谈及创作时常说:举起相机不知从何下手,常常跟着人家一路长跑,看到人家拍什么,自己也跟着凑热闹,快门没少按,拍出的东西大同小异,千“片”一律。怎样才能拍出有创意、有分量的精彩作品,这就要从单纯的选题、用光、构图到逐渐加入摄影艺术的表现形式。不论题材大小都要用心去拍,要让作品富有强烈的镜头语言,这样才能打动评委。

注重后期

特别要注重作品后期制作。在各类摄影比赛中,要使自己的图片从大量的作品中“跳”出来,就要给自己的作品制造出强烈的视觉冲击力来。一方面是在色调上尽可能做到与众不同,另

方面是要注重作品的技术水平和质量。我在第22届全国影展中的获奖作品《古城洪江》就是这方面典型的例子。几年来深入湖南怀化创作的《古城洪江》,除了作品本身的内涵、形式以及它的可读性外,我还把握了一个往往被众多影友忽视的环节,即作品的后期输出。首先我是利用Eye-one色彩软件对电脑显示屏进行必要的校正,然后则根据作品的立意,对拍摄的作品进行适当调整,特别是在色彩上调整出具有独特个性的颜色,凸显其艺术风格。输出则采用爱普生7800打印机和增强粗面美术纸。这样,不仅使色彩纯正,而且还能够清晰地显现各个细节的层次。

视觉要新、奇、特

选片做到“新、奇、特”。参加各类影赛,要进行换位思考,也就是自己的立足点要高,要把自己放在评委的角度和位置来审视自己的作品。作为评委,对作品的要求也是“喜新厌旧”,首先看中的作品一定是具有新意的。同样的题材,如果有新的角度,一定能引起评委的兴趣。另外,参加各类摄影比赛,要善于了解和熟悉比赛规则和对地域及评委的研究,做到投其所好。我在参加《大众摄影》组织的全国影友大擂台活动中,就对每个城市的摄影特点及影友的作品进行了研究,然后有针对性地选择自己的作品,例如,西安是纪实摄影强市,我则选择创意类作品;湖南是创意摄影强省,我则选择纪实作品等。

多拍、多看、多参与

“加班”与“健康”,哪个是根本 篇4

加班为什么在当下中国如此司空见惯?———是因为它有着极为深厚的“现实土壤”。

众所周知,新中国成立以来,“爱岗敬业”、“爱厂如家”、“以厂为家”等等一系列颇具“市场号召力”的美好词语,成为职工奉献精神的最佳体现;每年一度的“三八红旗手”、“五一劳动奖章”等等,也是根据职工个人对工厂的贡献程度而评,这其中就包含“免费的加班”。

改革开放以后,市场经济逐渐占据主导地位。为了追逐利润,很多私人老板开始用各种方式让工人加班加点。这样一来,劳动纠纷日益增多,劳动法规也相应地增加了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但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在劳动力供过于求的年代,工作岗位竞争激烈,劳资双方的力量严重不对等。

新时代里,“爱岗敬业”、“爱厂如家”的“奉献精神”被“翻新”,并被“合理”地改造成“打造民族品牌”之类的口号。而在这样一类口号的“作用”下,很多公司都“养成”了浓郁的“加班文化”。特别是在一个集体加班成为习惯的公司里,员工个人很难提出异议———因为按照“潜规则”,你不加班,肯定升不了职、加不了薪,而且还有可能丢掉饭碗。可以说,为了经济利益而牺牲休息时间以及个人自由,对于当下大多数的职场人士来说,是可以接受的无奈之举。而这,也正如漳州市一家化妆品公司负责人所表示的那样:“公司虽不会强迫员工加班,但却肯定员工自觉性的加班行为———因为,自觉性的加班行为是员工对公司奉献精神和凝聚力的体现,可以作为衡量员工敬业精神乃至工作业绩的一个重要标准。”

经济学家樊纲曾发表过这样一个观点:许多中国企业的原始积累,是靠廉价的劳动力来实现的。而这,也是大多数中国企业需要直面的问题———因为,在一个以低成本和快速反应为主要竞争优势的公司里,“加班文化”便是一个自然而然的结果。不仅如此,中国式管理强调的“没有功劳,也有苦劳”的“苦行僧”精神,也常常让加班者有苦难言。对此,“工作狂”们当然欣然接受,因为对他们来说,只有“不停地工作,才会觉得人生有价值、生命有意义”。但是,对于那些希望在生活和工作中同时找寻平衡和快乐的“普通职场人士”而言,也只能在企业“加班文化”的浪潮里随波逐流、甘愿忍受了。

“潜规则”下的“是与非”

关于加班的“是与非”,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归结而言,就是:职工到底该不该加班?加班的身心健康“消耗”与薪酬待遇“福利”又该如何权衡?

劳动关系专家赵静曦给出了这样的说法:“工作的第一根本是效率。提升工作效率的途径非常多,比如时间的有效管理、人力和企业资源的公道配置、饱满的工作热情和企业管理等等。但是在职场当中,有时由于工作(业务)需要,比如某突发事件、某重要项目等,为了突击完成任务而加班,这种加班是无可非议的,因为它是员工应尽的义务。不过,这种加班也要分阶段性,管理层要站在员工的层面去思考,要让员工明白‘现在的加班只是暂时的、阶段性的工作状态’,在员工疲劳的时候,还要适当地给他们休息时间,让他们更好地调整状态。”

但是,如果企业领导以“加班的多寡”来衡量员工的品德和工作态度,那就很有可能在企业当中培养起一种“加班文化”。这种“加班文化”是畸形的、可怕的,它会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那些真正讲求效率、有能力的员工会选择离开;其他员工由于被迫加班,又无法正面对抗,只能自然而然地做出“消极反抗”,比如怠工,结果就是:公司的办公成本上去了,却并没有获得相应的收益。

赵静曦表示,“其实最可怕的就是这种恶性加班。如果员工出于同事间的比较压力,或是出于讨好领导的心态,不论有事没事一律装忙,明明过了下班时间,就是不肯离开工作岗位,使加班成为约定成俗的习惯。这种加班‘竞赛’不仅扭曲了工作的真正意义,还会造成不必要的人力浪费。从长远来看,是得不偿失的。当这种东西积累到一定程度的时候,甚至会导致一个深层次的矛盾。”

福州某知名酒店人力资源总监表示,优秀的公司会认真考虑成本费用的控制、工作效率的提升,以及员工加班的意义和效果,而不希望员工“为加班而加班”。“既然在正常的工作时间内就能完成工作,为何还要去加班?即便会有加班现象的存在,但那也只是一个很细节的问题,是实现公司目标的一种方式,管理者可以根据必要‘浅尝辄止’,而不能过度提倡,更不能损害公司健康运作的机理。”

话虽如此,但是对在某大型房地产行业工作的黄鑫来说,“公司虽未主动要求员工加班,但是由于工作节奏快,任务越来越多,并且还给出限定时间,稍微‘拖拉’一点就会完不成。”再加上公司奉行“今日事今日毕”这样的理念,黄鑫只好把正常工作时间之外的业余时间奉献出来。长此以往,这种“延时性的工作状态”就成为一种见怪不怪的习惯。

“这种偷换概念的加班让人很无奈,比直接让我们加班还可恶!”对于黄鑫的“义愤填膺”,他的“顶头上司”、身为业务经理的李俊彦却这样表示,“我们房地产行业工作强度高,这是大家都知道的。员工既然选择了这种职业,那么就得全盘接受它的各种规则,包括延时加班,只能去适应。毕竟,优胜劣汰是这个行业里雷打不变的铁律。”不过,对于延时加班是否有提供相应的薪酬待遇“福利”,李俊彦给出了一个非常“模糊”的回答——“公司会综合考虑员工的实际工作情况及成效,然后给出相应的福利待遇。”

……

可以毫不夸张地说:近几年来,由于高强度加班问题,就连原本被认为是坐办公室的脑力劳动者,也频频成为“工伤”致死的牺牲品。虽然劳动法规对超时加班有明确的约束性规定,但是在竞争激烈的职场环境,加上不少企业所推行的“狼性”企业文化,使得“主动加班”成为员工不得不为的必选项。

“主动”背后的“灰色文化”

按照《劳动法》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用人单位在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时,应当按照相应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法定节假日安排员工上班,也必须要按照规定给予相应报酬。但是,这必须是属于用人单位的要求性加班,如果是员工个人的主动性加班,就很难按照该规定实施。

由于受到《劳动法》约束,用人单位不能明目张胆地把“随意延长工时”写入规章制度,但却冠以“企业文化”的方式加以改装,由明令变成了暗示,并且打上了“自愿概念”的烙印。这种藏在企业文化之中的软性逼迫,已经成为不少企业津津乐道的管理经验,实际上却伤害了员工的利益,对企业长远发展也起到消极作用———因为管理学教材上经常提到这样一句话:“是否有加班人员,是其管理人员领导能力的最简单的体现;加班越多,说明管理能力越差。”

其实,正如许多专家所言,无论是哪一种形式的加班,其背后都存在不容忽视的资强劳弱问题———一些企事业单位为了降低人工成本,通过单位内部严格的考核制度、工作进度管理等,“鼓励加班”和“变相强迫加班”。员工要想融入集体、要想晋升、要想奔前程、要想在激烈的竞争中获胜、要想表现出自己对企业的忠诚和事业的进取心,那么,加班理所当然地成为一道不能绕开的“必答题”。

一些法律和人力资源专家认为,“加班文化”的盛行,侵害了劳动者的休息休假权,损害了其身心健康,并对劳动者家庭和谐造成破坏,社会应对“加班文化”说“不”,劳动部门应对违法企业严惩。但是,现实状况是:“加班文化”之所以盛行不衰,除了以上所分析的诸多原因之外,企业的违法成本并不高。比如,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对企业的罚款“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

国家一级律师朱列玉曾在接受新华社采访时这样表示:“违法成本低造成对违法企业的法律震慑力不足,因此对违法企业尤其是加班严重超时的企业应处以更严厉的处罚。”为此,朱列玉建议:对超过法律规定的36小时的加班时间,可划出超时等级,实行阶梯式处罚———超时加班时间越长,对企业的惩罚金额就应越多。“此外,劳动监察部门应主动作为,尤其要加快探索科技监察的手段。”朱列玉认为,劳动部门可以向劳动者发放“用工卡”,并建立数据接收和分析的终端。劳动者通过刷此卡上下班,将是否加班、加班时间多长的数据实时传输到劳动部门,从而提高劳动监察的覆盖面和效率。

社会更需要“准时下班文化”

2010年富士康发生的十余起跳楼事件,引起社会各界乃至全球的关注。此后,富士康虽然采取了提高一线员工基本工资、加强心理疏导等措施,有关方面也加强了对富士康的劳动监察,但富士康的“加班文化”并没有终结,其员工加班时间仍超过《劳动法》允许的一个月36小时。

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法律工作部部长郭军曾在2015年2月2日表示,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案件事件还大量存在,富士康等一些企业长期违法安排劳动者长时间加班,致使部分劳动者出现各种心理健康问题,导致“过劳死”或自杀现象时有发生。郭军的这一表态,是为了提醒企业遵守劳动法规、加强劳动保障。但是,不少网友的回应却是:“起码人家还给加班费,多关心一下那些没加班费的。”显然,现实中的劳动权益保障情况不容乐观。

特别是当“加班”被冠以“爱岗敬业”的名义而逐渐成为职场灰文化,成为“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时,一系列不容乐观的劳动权益保障问题也随之“显现”———如何终结“加班文化”,还给社会一种更加合理、更加健康的“准时下班文化”?成为社会各方不得不认真思考的重要议题。

在绝大多数人眼中,企业应鼓励员工在规定时间高效完成工作,而不是加班。即使加班,也应将加班时间严格控制在合理的规定范围之内。在2015年12月9日举办的2015年创业社群大会上,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副会长任志强就这样指出,创业企业的“加班文化”严重违反《劳动法》,“创始人、管理团队可以加班,员工不能加”,合理安排时间,让所有人不加班,是企业家需要解决的事情,要提高劳动效率。因为企业家“必须在遵守各项法律的条件下,把你的业创得更好。这是成为成功企业家非常重要的条件”。

但是,对于那些“变相鼓励或强迫员工加班”的颇具流氓性质的企业“加班文化”,是否有解决之道?

其实,当下许多企业们所奉行的“加班文化”并不是真正的企业文化,而是根据当地的法律和社会环境所做出的利益最大化选择。对于这样的劳动违法行为,不能止于道德批评,不能指望企业会主动加强劳动保障,而是要严格制度,加强法律约束和执法监管。

正如刘景在《如何终结富士康们的加班文化》一文中所分析的,劳动者“自愿加班”,主要还是因为收入相对较低,根本原因是劳资双方中劳动者处于弱势地位。早在2000年,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就发布了《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意在通过集体协商,弥补劳动者个人博弈力量的不足。但是十多年过去了,这一制度仍然步履维艰。如何让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从文本走入现实,是各级政府和工会组织首先需要面对的问题。此外,我国虽然形成了以《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法律为主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体系,但在现实中,还存在劳动监管薄弱、劳动者维权成本高、对违法企业惩罚力度低等问题。所以,要保护劳动者权益,还需要对劳动违法行为加强监管和惩罚,要通过提高劳动侵权行为的违法成本,迫使用人单位提高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依法履行劳动用工中的各种义务,规范劳动用工行为。同时,各级政府及监管部门还应充分强化在增强职工维权力量、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表达职工合理诉求、预防和处理劳资纠纷、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等方面的职能,真正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赵静曦表示,“目前阶段,媒体呼吁可谓是一个很好的方法,特别是要借助网络的力量,努力做到‘铺天盖地’,这已经成为一种新的渠道。”同时,在当下的年检或者备案审查时,企业文化往往没有纳入监管的视线。一些地方政府在制定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审查备案的规定时,可将那些表达上过于模糊、实际上却执行彻底的企业文化理念列入审查范围,从而最大限度地维护员工的切身利益。

最后,还是要特别提醒大家:“我们要激情地工作,同时也要精彩地生活。”加班虽然成为一种“文化”,但“健康”才是根本。在社会各方努力改善“大环境”的当下,我们需要做的,就是勇敢地对“加班文化”说“不”,努力学会自我管理,用一种更为舒服的方式去好好生活与工作,打造属于自己的幸福感。而这,也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谆谆告诫的:“年轻人不能老熬夜。内在有激情,还要从容不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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