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住宅消防设计

关键词: 设计 高层住宅

高层住宅消防设计(精选十篇)

高层住宅消防设计 篇1

国家工程消防技术标准对高层住宅的设计理念就是将火灾限定在一个单元甚至是一个住户内, 取消了普通住宅户内自动消防设施的设置要求, 这就要求高层住宅必须有较好的防火分隔。目前, GB 50045-95 (2005年版)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以下简称“高规”) 对户与户之间、单元之间的防火分隔及窗间墙、窗槛墙、玻璃幕墙的防火设计都提出了详细的要求, 但在高层住宅的防火分隔设计上有以下两个问题应引起足够重视。

1.1 楼梯间窗口与住户窗口之间的防火分隔

GB 50368-2005《住宅建筑规范》第9.4.2条规定:楼梯间窗口与套房窗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0m。而国家工程消防技术标准对此并没有限制, 消防审核人员一般对《住宅建筑规范》不了解, 对该条文不进行把关, 致使该条文在很多住宅设计中都没有落实, 形同虚设。

1.2 底部商业网点与住宅户内窗口之间的防火分隔

对于底部设置商业网点的住宅楼、商住楼或综合楼等建筑, 上部的疏散楼梯与底部商业网点或商业营厅或其他功能之间, 虽然在同一层, 但已经划分为两个防火分区, 所以两侧之间的门窗洞口之间的距离应满足“高规”中防火墙两侧不小于2.00m的要求, 不能满足要求时应做固定乙级防火门窗, 如图1所示。上述问题往往被大多数设计和审核人员所忽视。

1.3 对策和建议

上述问题是目前高层住宅建筑设计中普遍存在的问题, 并且这两个问题的存在严重降低了高层住宅建筑的防火功能, 近年来已陆续发生了火灾因此蔓延扩大致人伤亡的案例。因此, 建议在“高规”中明确楼梯间窗口与住户窗口之间及底部商业网点与住宅户内窗口之间的距离要求, 便于广大设计人员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工作中掌握。

2 高层住宅的排烟方式

为了减少投资, 降低成本, “高规”第8.2.1条规定:除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居住建筑外, 靠外墙的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前室和合用前室, 宜采用自然排烟的方式。但在建筑消防设计审查和施工验收时发现, 依据规范设计也存在许多问题。

2.1 高层住宅合用前室排烟窗面积小于规范要求

在高层住宅消防设计中, 自然排烟因设置简单经济、维护操作方便、平时可兼做通风换气等优点一直被广泛采用, 许多高层住宅采用防烟楼梯间和消防电梯合用前室的自然排烟设计。如合用前室开窗面积过小, 在增加宽度受限制的情况下, 应增大可开启外窗的高度。

2.2 高层住宅合用前室排烟方式比较

大量实际工程通过增大开窗面积满足排烟要求, 在开窗宽度扩大时, 设计单位往往采用增加开窗高度来增大开窗面积, 需要的开窗高度不小于2 m。由于火灾产生的烟气和热气比空气密度小, 所以烟气向上流动。为了保障发生火灾时疏散人员的安全, 设计时排烟窗的底标高应高于人体弯腰前行的高度。当开窗高度增大到2m时, 对于层高一般只有2.9 m的建筑, 去掉圈梁的高度, 开启外窗的底标高约在0.6m左右。而GB 50096-1999 (2003版) 《住宅设计规范》第3.9.1条规定:外窗窗台距楼面、地面的高度低于0.90m时, 应有防护设施, 窗外有阳台或平台时可不受此限制。窗台的净高度或防护栏杆的高度均应从可踏面起算, 保证净高0.90m。一般住宅建筑的外窗出于美观等方面考虑, 不设防护设施, 所以当增加外窗高度时会带来其他问题。

同时, 当发生火灾采用自然排烟时, 人体的上半身已完全置于烟气范围内, 显然开窗高度增大的设置不合理, 而且发生火灾时需要人手动开启排烟窗, 并且火灾时排烟效果受风向影响较大, 会阻碍烟气的外排, 降低排烟效果, 延长逃生的时间, 增大火灾造成的危险性。

2.3 合用前室自然排烟口的有效面积问题

即便是合用前室外窗排烟口的面积满足规范要求, 不小于3.00m2, 还是存在问题。如:根据《供暖通风设计手册》中“不管窗的高度有多高, 起排烟作用的有效高度是顶棚以下800mm”。“高规”规定的面积应该是有效面积, 否则规定的面积就没有意义。结合设计手册和规范, 外窗排烟起作用的宽度应该不小于3/0.8=3.75m。

2.4 合用前室自然排烟的排烟效果

当高层建筑发生火灾时, 自然排烟的效果会受到高层建筑上部风力的影响。当合用前室处于火灾的迎风侧时, 由于排烟口受到风压的作用, 排烟会受到很大的阻力, 难以排出。只有合用前室处于火灾的背风侧时烟气才不会受到风压的影响, 顺利地通过排烟口排出。由于合用前室不可能总在发生火灾时处于背风侧, 所以自然排烟的效果会因为风向的问题难以达到预期的效果。

3 室外消防给水的设计

室外消防给水设计是建筑工程消防设计的重内容之一, 也是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严格把关的重点之一, 在实际建设工程中经常遇到如下问题:一是水泵接合器集中设置, 一旦发生火灾, 多部消防车集中停放将影响灭火救援;二是设计和审核阶段室外消防给水完全能满足有关国家工程消防技术标准, 所设计的消防水池一般只满足室内消防用水量, 实际上市政管网的开口数量和提供的水量不能满足室外消防用水量的要求, 且不能形成国家消防规范所要求的环状管网, 造成室外消防给水不足的重大问题。

其主要原因是建设工程消防审核的程序和内容不具体。《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 (公安部第119号令) 虽然规定消防审核的内容包括消防给水, 但未明确要求各项审核内容的审核程序。建设工程中大多数设计单位不具备市政设计资质, 建设单位委托建筑工程设计一般只包括建筑室内部分, 在完成建筑设计提供了相应的土建设计条件后, 建设单位再将包括室外上水、下水、室外消防给水、污水、雨水、通讯、电力等室外综合管线的设计委托具备市政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大部分消防审核人员在建筑图纸审核中都要求设计单位补充室外消防给水设计, 设计单位为了尽快通过审核, 便按照有关国家工程消防技术标准要求进行了补充完善, 事实上一是室外管线错综复杂, 建筑设计单位不掌握市政设计条件, 无法完成全部综合管线的设计;二是建筑设计单位不具备市政设计资质, 所设计的室外消防给水设计图纸仅仅用做消防报批, 不能通过规划部门审批, 也不能用来指导施工。另外,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 (公安部第119号令) 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的前置条件包括了规划许可证明文件, 对于室外消防管线规划和消防部门各自为政, 真正用作室外综合管线施工的图纸未经消防部门审核把关便直接施工, 在消防给水方面遗留先天性火灾隐患。

笔者建议, 应明确室外消防给水设计在取得规划部门的市政规划许可证后另行设计报批, 而不应勉强所有工程在建筑设计阶段都完成室外消防给水设计。

4 室内消火栓的选型及安装、起泵按钮的控制

室内消火栓的安装方式有两种, 一种是嵌入式安装, 一种是明装。在实际工程中, 有些消火栓嵌入安装在楼梯间、前室等隔墙上时, 造成楼梯间、前室隔墙耐火极限降低;有些消火栓明装时, 消火栓箱体凸出于墙外, 造成内走道疏散宽度减小, 甚至影响日常人员通行。另外, GB 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GB 50045-95都规定了“临时高压给水系统的每个消火栓处应设直接启动消防水泵的按钮”。实际图纸审核过程中有50%的图纸设计达不到上述要求, 消防竣工验收中消防栓启泵按钮的启泵功能一般都是通过消防控制室来完成的。

主要原因:一是消防给水设计人员对消防设计要求理解得不够深刻, 与建筑设计人员未充分沟通, 在消火栓选型、安装及控制方式选择上未考虑建筑防火的要求;二是由于施工人员不熟悉业务, 或者为了便于日常管理, 消防给水施工单位擅自将启泵按钮接至消防控制室将消火栓箱更换为箱体厚度较小的消火栓箱, 致使栓口不能向下或与墙面垂直, 严重影响了灭火作战中的使用。笔者建议除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与验收进行培训外, 还应加强对建筑工程消防设计人员、消防设施施工人员的业务培训。消防给水设计专业应与建筑专业沟通合作, 科学合理选择消火栓安装方式。

摘要:分析高层建筑防火分隔的主要问题, 建议规范明确楼梯间窗口与住户窗口之间及底部商业网点窗口与住宅户内窗口之间的距离要求。分析高层建筑自然排烟有效性及排烟口有效面积, 分析高层建筑室外消防给水及消火栓设计常见问题, 提出应对措施。

关键词:高层建筑,防火分隔,消防给水,自然排烟,消火栓

参考文献

[1]GB 50096-1999 (2003版) , 住宅设计规范[S].

[2]GB 50045-95 (2005年版) ,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S].

[3]朱杰, 霍然, 付永胜.超高层建筑火灾防排烟研究[J].消防科学与技术, 2007, 26 (1) :54-57.

[4]朱杰, 夏锐, 唐家祥, 等.某高层建筑商业中心火灾风险评估及人员疏散研究[J].消防科学与技术, 2008, 27 (8) :570-573.

[5]沈友弟.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技术研究[J].消防科学与技术, 2009, 28 (2) :130-133.

[6]胡忠日, 孙迎霞, 方正.高层建筑火灾危险性模糊综合评估初探[J].消防科学与技术, 2003, 22 (5) :354-356.

[7]陆耀庆.供暖通风设计手册[K].

高层住宅消防设计 篇2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公通字[1990]4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

改革开放以来,各地高层居民住宅发展很快,但消防安全措施普遍滞后。据一些城市调查,不少高层住宅日常防火处于无人管理状态,超负荷用电、楼梯通道阻塞等状况到处可见,消防器材缺乏或者损坏、丢失的现象也很严重。有些高层住宅已发生火灾。为了保障广大居民和国家财产的安全,各地公安机关应当加强对高层住宅的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督促和指导有关部门改善高层住宅的消防安全环境。

一、各地公安机关在近期内要督促和协助房产等部门对高层住宅普遍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摸清情况,研究对策。发现不符合防火安全要求的问题,要边查边改。对于一时难以解决的重大火险隐患,要督促有关单位作出整改计划限期落实。今后对高层住宅的防火检查,每年都要组织几次,形成制度。

二、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搞好高层住宅的防火安全首先是房产部门和使用单位的职责。公安机关要督促他们建立防火管理制度,落实防火责任人,并发动和组织住户制订防火公约,互相监督实施,使高层住宅的防火安全工作经常有人抓,违反防火安全的行为经常有人管,增强自身的防护能力。

三、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强对高层住宅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要密切同报刊、广播、影视等部门的联系,通过各种舆论和传播媒介,广泛宣传高层住宅的火灾危险性和火灾救生知识,提高居民群众的防火警惕性和自觉性,做到人人防火。

四、各地公安派出所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结合治安管理、户口管理等经常工作,加强对管界内高层住宅的消防监督检查。要充分发挥街道居委会、治保会和治安联防队的作用,指导他们开展经常性的防火安全工作。

五、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强对高层住宅防火的业务指导,适时向有关部门和派出所通报有关情况,组织经验交流。同时,要加强对高层住宅内外环境的调查研究,制订灭火抢险的预案,并有重点地进行实地演练。一旦发生火灾,要及时迅速地予以扑灭。

浅谈高层住宅消防安全管理要点 篇3

一、高层住宅火灾危险性的特点

之所以将高层住宅作为单独探讨的重点,是由高层住宅特殊的建筑结构和高人口密度导致的火灾扑救工作难度大等原因决定的:1.火势蔓延速度快。高层住宅由于是用于居住的建筑,存在大量易燃物,加之建筑中设有众多的楼梯间、管道井、电梯井等竖向管道井,一旦形成烟囱效应,将对火灾扑救造成很大的困难。2.疏散困难。由于高层住宅人口稠密,建筑层数过多,信息传达很难像低层建筑那样迅速,仅仅依靠疏散通道和有限的管理人员,很难实现短时间的人员疏散工作。3.扑救难度大。当火灾着火点发生在高层时,将直接导致许多消防设备难以企及,消防力量很难直接对着火点进行直接的控制和扑救。4.水系统管网复杂。由于高层住宅涉及到的居住单位较多,不同用途的设施较多,导致供水量较多,供水管道错综复杂,且不同用途的管道供水压力也不同,这直接导致进行消防灭火时管道连接工作难度增大。5.小区路面硬度不够,不利于消防作业。由于高层住宅多为高档次住宅小区,大量的公共绿地导致难以为大型消防车提供登高作业所需的坚硬地面。

二、高层住宅消防安全存在的隐患

根据多年的工作经验,我们发现高层住宅消防安全存在的安全隐患是多方面的,不仅是硬件上的不达标,更是态度上的主觀安全意识淡薄,不仅仅是管理人员的消极怠慢,更是住户自身的大意。

1、消防安全意识淡薄

这种消防安全意识淡薄体现在高层住宅的管理方和大厦住户两方面。一方面,在利益驱使下,高层住宅管理方心存侥幸,在消防设备基础建设投入上偷工减料,以次充好,导致许多设备布置不合理,很难发挥应有的作用,在设备日常维护上,能应付就应付,不能以积极的态度面对消防安全的管理工作。对业主违规改造住宅大厦消防结构的行为不能及时制止,缺少行之有效的监管制度,导致工作在消防安全管理第一线的工作人员态度懒散,没能真正重视起消防安全问题;另一方面,大厦业主缺少相关安全常识,对自己的合理权利不能坚决捍卫,纵容了管理方的不合理行为,同时,在日常生活中,不注意对消防设备的爱护,缺少自救常识,一旦发生火灾,很难冷静自救。

2、消防设施存在诸多问题

这是由于长期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导致的硬件设施的问题。许多物业为了充分获取经济效益,将小区消防安全通道改建为停车场;私自关闭消防电梯电源或是消防供水阀门;消防设施损毁或丢失后不能及时更换、补充;消防通道指示标识、消防设施标识不规范或丢失;火灾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系统失灵;没有设立专门的消防控制中心值班室等等,都为高层建筑的火灾埋下了重大隐患。

三、高层住宅消防安全管理要点

1、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检查和惩处力度

我国目前还未建立起完善的法律体系,许多方面还存在法律漏洞,这就需要有关部门加紧立法工作,对于高层住宅等场所的消防工作做出明确规定,对各单位所需承担的责任进行划分,通过立法的形式加强各方的责任意识,真正重视起消防安全管理。同时,作为监管部门,需要公安消防机构联合质检部门、工商部门多方联动,共同对辖区内的包括高层住宅在内的建筑进行消防设施的检查,确保相应基础设备、消防通道等符合有关规定,对于不合理的建筑单位责令整改,对于屡教不改的单位进行惩治。

2、完善高层住宅区的消防制度和管理体系

首先要填补高层住宅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空白,制定出详细的消防工作职责、消防工作例会、消防器材维护管理、防火检查和巡查、消防安全警示措施、消防工作考评与奖惩等针对于工作在消防安全管理第一线工作人员的工作细则,要求所有工作流程必须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对每天的检查情况(包括相关会议记录、消防设备损毁丢失情况以维护情况、火灾隐患发现及消除情况等)进行记录,建档管理;制定出针对高层住宅业主的居民防火公约等,定期开展对工作人员的专业技能培训和针对居民的消防安全知识科普宣传,有条件的可以考虑成立社区义务消防队。

3、加大消防经费的投入

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视体现在具体行动上,除了相关制度的完善,还需要切实的经济投入。对消防设备的定期维护、设立专门的消防控制指挥室、进行消防工作的奖惩等工作都离不开资金的支持。大厦管理者可以设立专门服务于高层住宅消防工作的专项资金,也可鼓励居民进行捐资,切实将每一分钱都用于消防安全的管理工作中。

4、提高对住宅社区的消防监督检查水平

消防监督检查是一项业务性较强的工作,不能单纯依靠公安消防机构的强制性检查,更要以积极主动的态度进行自我检查、自我监督。由于高层住宅通常设有各式消防设施,从常见的消防栓到科技含量较高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这对相应的检查监管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提出了较高的要求,需要设置经过专门培训的专业人员进行监管。

5、提高业主的防灭火能力

通过大量的实例证明,当火灾发生后,许多人身财产安全损失是可以通过当事人冷静处理而减少甚至避免的。但业主往往不会主动学习相关的安全知识,这就需要物业管理部门加强消防安全重要性和火灾自救常识的宣传教育。通过业主委员会会议、发放宣传单等多种方式进行教育,切实提高业主的使用消防设备的能力、冷静面对火灾并合理选择逃生路线的能力等。同时鼓励业主在自家室内也准备消防设备,做到全民防火。

6、加强灭火实战演练

再多的宣传教育也不如切实的消防演练来得有效,为了实现防火常态化,真正实现面对突发火灾可以做到冷静思考应对,最好的办法就是定期举行消防演习,使业主熟悉消防通道的位置、安全疏导时有序进行等,做到面对火灾心中有数,知道哪些事情可以做,哪些事情不应该做。

结语

总之,由于高层住宅的建筑结构特殊,同时人口密度大,给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难度。正因为如此,更应该充分重视其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一方面应加强消防安全意识,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另一方面,在日常注意相关设备的维护和使用技能的培训,对接触相关消防安全知识和自救演习,遇到突发事件冷静处理,只有形成这样全民重视,全民参与的氛围,才能真正做到将生命财产安全损失降到最低。

高层住宅消防设计探讨 篇4

一、防火分隔问题及措施

火灾的发生往往是始料不及的, 在火灾发生时, 住宅内的消防设施会发挥非常大的作用。但是, 在火灾发生时, 对火势进行有效的控制对火灾的破坏程度会大大地降低。所以, 针对于我住宅的消防问题, 我国发布了一些相关的标准, 规定重视住宅区内的防火分隔的建设工作。

1.1防火分隔的相关问题

我国对住宅区内的防火分隔的建设工作非常的重视, 其发布的一些硬性的标准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火灾发生时火势的增大和蔓延, 大大降低了火灾的危害程度和范围。我国对防火分隔的建设工作主要包括住宅区内的户与户之间以及单元与单元之间都要做好防火分隔的工作。其中, 防火分隔的建设工作具体包括了防火分隔, 窗间墙, 玻璃幕墙等等。我国不仅倡导广大的建筑方一再重视防火分隔的建设工作, 而且进一步地出台了对住宅区的防火分隔工作的一些具体的标准和规定, 进一步保障了防火分隔建设工作的顺利实施以及落实。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 在住宅区的防火分隔建设工作中, 仍有一些关键的位置的防火分隔工作往往受到忽略, 但是这些位置的防火分隔的建设对缓解灾情意义重大。第一处重要的防火分隔是位于楼梯间与住户之间的窗口位置。这一处的防火分隔的建设时, 其中楼梯口的窗户与住户之间的窗户的距离必须严格地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第二个防火分隔建设的重要位置是整个的住宅区内的窗口与之临近的商业建筑之间。这个位置的防火分隔的建设也应该严格的按照国家的相关的有关规定, 一定要建设高规格的防火分隔, 而且住宅区内的窗口与临近的其它商业建筑的距离也应该在国家规定的范围。

1.2关于防火分隔建设问题的解决措施

防火分隔能够在火灾发生的关键时刻, 使灾情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 大大降低了火灾中的损失。所以, 防火分隔的建设工作应该引起人们广泛的重视。但是在现实中, 仍有一些不法的相关的建筑商, 为了一味地降低成本, 对防火分隔的建设不按要求, 甚至忽略。

上面已经强调了两处重要的防火分隔的位置, 但是极容易被人们忽略。因此, 提出一些建议来解决这一问题。第一, 应该采取一些硬性的要求对相关的防火分隔的位置以及建设细节, 比如距离等, 都给与明确的要求。第二, 加强对高层住宅区的防火分隔建设工作的审查, 对于不合格的住宅区消防设计应该责令整改。第三, 加强社会公众的监督。

二、高层住宅室外消防给水的设计问题

2.1高层住宅室外消防给水设计的重要性

当发生火灾时, 高层住宅室外的消防给水设施能够保证消防用水的充足, 给消防队扑灭火灾给与了保证。同时, 当有关的国家部门对住宅建筑的消防设计进行相应的审查时, 其室外的消防给水的设计工作是审查的重点。

但是, 因为一些原因往往使得住宅的消防给水系统发挥不了其本身的作用。奖惩发生住宅区室外的消防给水系统的原因而造成消防给水的不足的情况。严重影响了火灾时, 消防队灭火工作的顺利开展。往往因为这些原因耽误了最佳的灭火时机而造成重大的损失。所以, 在对相关的工程住宅建筑进行消防设计的审查时, 应该重视对室外消防给水系统的检查。

2.2室外消防给水设计工作中的问题

如果忽视高层住宅室外消防给水的设计工作, 会给消防工作带来很大的隐患。经过一些调查和研究, 发现室外消防给水系统设计工作中确实存在一些隐患和问题。这些隐患会在救火的关键时刻阻碍救火工作的顺利开展, 带来严重的后果。

第一, 应该重视消防给水系统的水泵接合器的设置问题, 如果消防给水系统的水泵接合器的设置比较分散, 一旦发生火灾, 需要逐一地将消防给水系统的水泵打开, 但是由于火灾发生时消防车的停放, 往往会延误消防救火工作。所以, 在对消防给水系统的水泵接合器进行设置时, 应该本着尽可能的集中的原则。第二, 就是关于消防给水系统的供水不足的问题, 这个问题如果不能够很好的解决, 会使得室外消防给水系统形同虚设。在现实中, 室外消防给水系统的供水量有时仅仅能够满足室内消防给水系统的用水量, 根本满足不了室外消防给水系统的用水, 给消防工作带来了隐患。第三, 有关的室外消防给水系统的设计工作并不完善。在对高层住宅消防给水系统进行设计时, 一些设计者并不深入地了解住宅区周围低下的管道的铺设情况, 对室外的消防给水系统的设计不可避免的存在一些不合理的地方。

三、总结

高层住宅区的消防设计工作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 住宅区的消防设计工作关系到人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问题, 值得我们每个人的关注。我国也发布了一些标准和规定, 来进一步地规范我国住宅区的消防设计及建设工作的有效展开。但是, 仍然存在一些容易被人们忽视的问题, 就是这些问题往往带来严重的后果。在住宅区的消防设计中着重注意两方面的建设, 一个是防火分隔将设工作, 另一个是室外消防给水系统的建设。当然, 除了有关部门加强对住宅区消防设计的审查外, 我们更高发挥出公众与舆论监督的作用, 来保证住宅区消防设计工作的落实。

参考文献

[1]时俊霞.通廊式高层住宅消防疏散设计探讨——以江苏省一栋拟建高层建筑为例[J].中外建筑, 2010, 07:189-190.

[2]孙晓敏, 杨增社.城镇规划区外高层住宅消防设计与监督问题探讨[J].武警学院学报, 2013, 08:67-68.

[3]段冬松.由高层住宅建筑类别及使用性质确定引发的消防设计问题探讨[J].河南城建学院学报, 2013, 04:31-32+37.

[4]张禹.高层住宅防火安全存在的误区及预防措施[J].低温建筑技术, 2014, 03:137-138.

高层住宅消防设计 篇5

住宅建筑分高层和单多层,建筑高度不大于27m的住宅建筑为单多层;高层又分一类和二类,建筑高度大于54m的住宅建筑为一类,建筑高度大于27m,但不大于54m的住宅建筑为二类。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称为超高层建筑。

一般一类高层住宅消防设施有以下配置要求: 1)室外消火栓给水系统配置。2)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配置。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配置。4)泵房、消防水池和水箱配置。5)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配置。6)防排烟系统配置。7)消防电梯配置。

8)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配置。9)建筑灭火器配置。

(一)高层建筑必须设置室外消火 栓给水系统。其室外消防用水量不应小于40 L/s。室外消火栓的数量应 经计算确定,每个室外消火栓的用水量为10~15 L/s,应设2~3 个室外消火栓。室外消火栓给水管 网应布置成环状,其进水管不宜少于两条。室外消火栓应沿高层建筑均匀布置,距楼的距离宜 为5~40m,距路边的距离不宜大于2m,与被保护对象的距离不应大于150m。

(二)高层建筑必须设置室内消火 栓给水系统。室内消火栓用水量不应小于40 L/s,同时使用消防水枪数不应少于8支,每根竖管最小流量为15L/S。室内消火栓系统采用临时高压给水系统,消防管网应布置成环 状,包括设备层在内的各层均应设置室内消火栓。消火栓应设置在走廊、楼梯间及其休息平台和前室明显易于取用的地点。室内消火栓的布置应满足同一平面2支消防水枪的2股充实水柱同时到达任何部位的要求,消火栓栓口动压不应小于0.35MPa,且消防水枪充实水柱应按13m计算。室内消火栓的间距不应大于30m,消火栓栓口距地面宜为1.1m,消火栓口栓口出水方向宜向下或与设置消火栓的墙面相垂直,消火栓口的出水压力不应大于0.5MPa,当大于0.7MPa时,必须设置减压设装置。因该建筑采 用临时高压给水系统,在屋顶应设置储水量不小于18m3 的高位水箱。应采用同一型号规格DN65室内消火栓,配置公称直径为65 MM的有内衬里且长度不宜超过25M的消防水带。消防电梯前室应设室内消火栓,高层建筑的屋顶应设有一个装有压力显示装置的检查用消火栓。

(三)高层住宅楼的沿街房和地下汽车库,除不宜用水扑救的部位外,均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沿街房和车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置场所火灾危险等级均为 中危险级Ⅱ级,设计喷水强度不应低于8 L/min〃m2,作用面积不小于160 m2。洒水喷头应选用流量 系数K﹦80 的标准喷头,每个报警阀组控制的标准喷头数不应超过800 个,并应在最不利点喷头处,设置末端试水装置。喷头选用流量系数K=80,公称动作 温度高于环境最高温度30度,即68度的红色喷头,厨房区域选用93度的绿色喷头。

(四)高层住宅楼采用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消防水泵房设在地下二层或一层,其出口直通室外。消 防水泵房内设置消火栓泵三台(两用一备),喷淋泵三台(两用一备)。消火栓系统分高、低两个区,用 减压阀进行分区。消火栓系统和喷淋系统在室外各设了三个地下式消防水泵接合器。室外消防用水 量设计由市政给水管网直接供给,消防水池容量﹦室内消火栓用水量×火灾延续时间+自动喷水灭 火用水量×火灾延续时间。消防水池总容量大于500 m3 时,应分成两个独立使用的消防水池。

(五)高层住宅地下车库至地上商场应设置火灾 自动报警系统。地上住宅楼层的公共部位应设置火灾 自动报警,住宅套内宜设置火灾探测器。

高层住宅楼不仅需要报警,同时需要联动自动消防设备.且只设置一台具有集中控制功能的火灾报警控制器和消防联动控制器的保护对象,应采用集中报警系统,并应设置一个消防控制室。设置两个及以上消防控制室的保护对象,或己设置两个及以上集中报警系统的保护对象,应采用控制中心报警系统。

系统应由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火灾声光警报器、消防应急广播、消防专用电话、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火灾 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等组成。

除厨房、锅炉房、发电机房等不易安装感烟探测器的场所宜选用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外,汽车库、商场、空调机房、疏散走道等场所均宜选用感烟火灾探测器。消防控制室设在该建筑的首层,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h 的隔墙 和1.50h 的楼板与其它部位隔开,并设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六)高层建筑其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均应采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机械加压送风机的全压,除计算最不利环管道压头损失外,还应有余压,其余压值应满足防烟楼梯间为40~50Pa,前室、合用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为25~30Pa。楼梯间宜每隔二至三层设一个加压送风口,前室的加压送风口应每层设置。机械加压送风机可采用轴流风机或中、低压离心风机,风机位置应根据供电条件、风量分配均衡、新风入口不受火、烟等威胁的因素确定。

2、排烟:

高层建筑内长度大于20m的疏散走道,商业建筑面积大于100㎡且经常有人停留的地上房间; 商业建筑面积大于300㎡且可燃物较多的地上房间;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地上建筑内的无窗房间,当总建筑面积大于200㎡或一个房间建筑面积大于50㎡,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时,应设置排烟设施。

排烟系统采用机械排烟,其排烟风机的风量担负一个防烟分区排烟或净空高度大于6M的不化防烟分区面积时,应按每平方米面积不小于60m3/h计算(单台风机最小排烟量不应小于7200m3/h)担负两个或两个以上防烟分区排烟时,应按最大防烟分区面积每平方米不小于120m3/h计算。

排 烟口应设在顶棚上或靠近顶棚的墙面上,且与附近安全出口沿走道方向相邻边缘之间的最小水平距 离不应小于1.50m,设在顶棚上的排烟口,距可燃构件或可燃物的距离不应小于1m,排烟口平时关 闭,并应设置有手动和自动开启装置。防烟分区内的排烟口距最远点的水平距离不应超过30m。在 排烟支管上应设有当烟气温度超过280℃时能自行关闭的排烟防火阀。每个防烟分区的建筑面积不宜超过2000 m2,排烟口距该防烟分区内最远点的水平距 离不应超过30m。排烟风机的排烟量应按换气次数不小于6 次/h 计算确定。同时还应设置补风系统,且补风量不小于排烟量的50%。

(七)高层建筑的商场和住宅的公共 活动部位(建筑面积大于100 m2)及地下汽车库应配置建筑灭火器。灭火器配置场所的火灾种类和 危险等级:地下车库为B 类火灾,严重危险级;商场为A 类火灾,严重危险级;住宅公共活动部位 为A 类火灾,轻危险级。因此在建筑各层均配置ABC 干粉灭火器。商住楼住宅部分宜配置建筑 灭火器,其公共活动部位建筑面积大于100 m2 时,应配备1 具1A 的手提灭火器,每增加100 m2 时,增配1 具1A 的手提灭火器。

(八)高层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置 应急照明: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间及其前室、合用前室;配电室、消防控制室、消 防水泵房、防烟排烟机房、电话总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坚持工作的其它房间和商业营业厅等人 员密集的场所及公共建筑内的疏散走道。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烟排烟机房、配电室和自备发电机房、电话总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 需坚持工作的其它房间的应急照明照度,应保证正常照明的照度。

高层建筑的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处应设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并宜设在墙面上或顶棚上。安全出 口标志宜设在出口的顶部;疏散走道的标志宜设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1m 以下的墙面上。走道疏散标志灯的间距不应大于20m。

高层住宅夜景照明的优化设计 篇6

一、高层住宅夜景照明的内涵

高层住宅的夜景照明, 主要是以光来表现建筑在夜间的基本特征, 创造景观效果,且注重居住建筑性质的体现。高层住宅的夜景照明不仅是建筑美化的个体行为,也不单是光的单独表现, 而是蕴涵科学性、艺术性、舒适性等多种因素在内的整体性景观, 需要从城市景观全局的角度进行设计, 大处着眼、小处入手。

二、高层住宅夜景照明的研究思路

(一)宏观——城市形态和天际线

高层住宅以条带式、簇群式或散点式等布局方式大量出现,逐渐改变整座城市的三维空间形态[1]。优美的天际线是影响城市意象的重要方面,也是城市夜景的魅力之一。高层住宅的夜景照明是城市天际线上跳跃的音符,是影响着城市景观特色的重要因素,在滨水区域等城市敏感地段,这种影响更为直接。因此,高层住宅的夜景照明设计,应从城市夜景规划的宏观角度出发,慎重考虑其对城市形态和天际线的影响,注重城市夜景中高层住宅的群体效应和协调关系。

(二)中观——城市立面

城市立面是指以街道、广场、绿地等开敞空间为观景点,周边建筑物立面的整体外观形象。城市立面是反映一个城市形象的脸面,其涉及到的建筑类型复杂多样,在这个层次的夜景照明设计中,高层住宅因其体量和魅力,占据的分量也较为重要。因此,高层住宅的夜景照明,要与周边环境的基调相协调,与城市立面的整体效果相融合,不能过分强调个体效应,在彰显城市空间特色的敏感地段尤为慎重。

(三)微观——人居光环境

当今世界,人居环境品质备受关注,光环境作为其重要组成部分,所包含的功能性与景观性,都是影响城市居民生活质量的主要环境要素[2]。高层住宅的夜景照明设计应更多的关注居民的基本需求,在营造建筑景观的同时创造更加舒适的人居光环境。

三、高层住宅夜景照明的一般方法

路易·沙利文在高层建筑发展初期根据功能组织曾经提出“三段式”的处理手法,将高层住宅按屋顶、楼身、裙楼三段划分[3]。目前在高层住宅夜景照明领域仍然延续了这种方法,表现出明显的三段式,即顶部亮、中部暗、底部丰富的格局。

(一)屋顶的夜景照明

屋顶的顶冠或装饰不仅起到象征的作用,而且还表达建筑的独特个性,因此对屋顶的照明处理往往作为重点。一般采用大功率的投光灯安装在女儿墙或者类似女儿墙的部位,向上照亮顶冠或装饰物。照明效果飘逸、灵动,充分展现了建筑夜间景观的形象,同时由于建筑较高,屋顶设置灯具一般不容易影响建筑白天的形象,所以这种方法最为常用。

(二)楼身的夜景照明

楼身是高层住宅夜景照明最难处理的部位。一方面由于高度问题,且楼身较少安灯位置,使用投射灯一般很难达到理想的照明效果;另一方面,高层住宅的窗户不宜受到外部强光的照射,影响居民休息。关于居住建筑窗户外表面的垂直照度的限制标准,可参考国际照明委员会的相关规定。鉴于以上两个方面的考虑,高层住宅的楼身一般不做附加的照明处理,仅利用窗户的内透光作为照明手段。

(三)裙楼或底部的夜景照明

裙楼或相应的底层部位与人接触最为密切,是细部表现的重点。该部位的灯光处理一般有三种方式,一是将灯在街面设立柱向上投射;二是从裙楼檐部出挑向下投射;三是根据造型在裙楼中下部设置灯具向上投射。利用均匀的投光照射建筑的细部,获得良好的视觉效果。

四、高层住宅夜景照明存在的问题及其优化

“三段式”作为建筑设计的方法具有普适性,得到了广泛的认可。然而,将其应用在夜景照明领域,受到光环境、灯具、供电线路等因素的影响,在实践中存在一些的问题。

(一)从城市形态和天际线的角度分析

问题:忽视高层住宅的群体效应,在高层住宅密集区灯光堆砌,形成光斑,造成城市夜间景观中的局部曝光现象。另外,屋顶照明普遍采用大功率投光灯向上照射顶冠或装饰物,虽然个体景观的效果突出,但也容易产生一些负面效应。首先,顶冠或装饰物往往设计有大面积间隙,灯光从被照物的间隙或外缘射出,产生大量的溢散光,极易造成对夜空的光污染,产生视觉、生态、航空等多方面的影响[4]。其次,夜空的整体亮度提高,作为夜间景观的背景因此变亮,使得景观主体物(建筑物、桥梁、雕塑、塔、碑等)的照明黯淡失色。

优化设计措施:从城市形态的角度分析,合理安排高层住宅密集区和分散区的照明亮度。密集区的用光应关注其群体效应,实施亮度分级设计,根据规划的需要,划分出高低层次,避免局部曝光现象的出现。从城市天际线的角度分析,有选择的减弱部分高层住宅的屋顶照明的亮度,改用LED照明,或者采用小功率投光灯,不但不会影响景观效果,反而使得城市天际线更有层次。同时,可以有效弱化溢散光对夜空的光污染,降低夜空亮度[5]。按照国际照明委员会的标准规定,超出被照区域的溢散光不应超过光源总光通量的15%。

(二)从城市立面的角度分析

问题:高层住宅楼身的照明由于受到高度、灯具安装位置、窗户垂直照度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只能采用内透光照明,景观效果单一,且窗户是否亮灯属于住户的个体行为,可控性差,难以营造整体效果。

优化设计措施:深入挖掘内透光照明的潜力,提高可控性,营造丰富的景观效果,发挥群体效应,美化城市立面。

高层住宅的内透光照明主要是室内光线通过窗口向室外透射的照明方式,与住户的关系密切。根据住户对灯光控制程度的不同分为三类。第一类是住户必须自由控制的房间,如客厅、卧室、书房等;第二类是固定时段亮灯对住户影响不大的配套用房,如卫生间、厨房等;第三类是住户不要求自由控制,可以实施统一管理的公共空间,如楼梯间。根据以上分析,做出如下处理:第三类增设夜景照明统一开关,实施分时段管理;第二类可以与住户协商,在卫生间、厨房的窗户内侧上方安装T5型节能荧光灯(根据需要可安装反光板),实行固定时段统一管理;第一类不做要求。由此,影响高层住宅的内透光照明的相当一部分窗口,纳入了夜景照明的统一管理。这部分窗口在建筑立面上程纵向的点或线状分布,巧妙的利用这些窗口所产生的群体效应可以创造出丰富的视觉效果。进而实施分时分段控制,在特殊的节日还可以创造特殊的景观组合效果。将高层住宅的内透光照明从独立、无序的状态转变成群体、可控的状态。作为城市立面的重要组成部分,高层住宅的立面照明从个体转变成群体,实现了相互之间的有机联系,上升到城市夜景照明统一规划的高度。

(三)从人居光环境的角度分析

问题:高层住宅裙楼(底部)的夜景照明也存在一些问题,在街上设立柱影响美观,出挑向下投射容易对行人产生眩光,安装在墙面上的辅件及灯具影响建筑立面效果。另外,住宅的出入口是人流活动的主要通道,不宜采用泛光灯直接照射。对裙楼或底部实施的投光照明仅仅是对建筑自身的表现,向上投射的光束往往对人居光环境造成影响,也是不可取的。

优化设计措施:高层住宅底部的夜景照明与小区的庭院空间、绿化、环境等相互渗透,应注意与人的亲近性,因此考虑问题的角度应当侧重于人居光环境方面的研究,而不应该偏重建筑本身。

裙楼往往具有一定的商业要求,夜景照明建议采用小功率紧凑型节能荧光灯或LED设置轮廓照明效果[6],为了营造商业氛围,可以少量的使用冷阴极荧光灯产生动态的彩色照明,但不可过度,更不可靠近窗户,以免影响居住环境。对于不设裙楼的高层住宅,底部的照明建议采用带有灯罩的庭院灯,既照亮建筑周边的绿地,同时营造宜人的光环境。庭院灯的选择应严格遵循国际照明委员会相关标准对上射光通比的规定,减少上射光的污染,创造更具生态意义的人居光环境[7]。

五、结语

高层住宅的夜景照明作为城市夜间景观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引起了众多的关注,对于其研究仍待继续深化。

参考文献

[1]翟强,潘宜.高层住宅对城市空间形态影响的分析及规划设计对策[J].城市建筑,2009-01-05.

[2]马剑,戎海燕,邵力刚,刘蓓.天津市居住环境绿色照明设计研究[J].照明工程学报,2005(2).

[3]蔡芝明.三段式高层住宅建筑形体塑造[J].建设科技,2009(15).

[4]李志国、沈天行.天向逸散型光污染的现状与控制[J].照明工程学报,2005(1).

[5]W.J.M. van Bommel (Netherlands),D. Crawford(USA)etc. Guide to the Lighting of Urban Areas.CIE Publication No.136.2000,136:CIE Technical Committee (TC 4-34)26.

[6]肖辉乾.绿色建筑夜景照明的节能技术.中国照明论坛——绿色照明与照明节能科技研讨会专题报告文集,2008-10-01.

[7]Heli Johanna Nikunen,Kalevi MiKael Korpela:Restorative lighting Environments- Does The Focus of Light Have an Effect on Restorative Experiences?,J.Lig.

高层住宅建筑消防疏散设计研究 篇7

1 高层住宅建筑消防疏散的相关概述

1.1 涵义

消防疏散设计的基本需要是对建筑火灾的情况进行预测,预测的主要内容由火灾的发生地点火灾的烟气流动情况,并根据这些的情况对一些基础设施进行设计,使得这些基础设施能够保障被疏散者的安全,使得高层住宅建筑内部的人员可以自由、有序、无障碍的完成消防安全疏散,避免安全隐患的发生。

1.2 原则

高层住宅建筑的消防疏散设计中,需要严格的按照疏散设计原则展开设计,保障设计的有效性,进而有效的规避安全隐患的发生,保障建筑内部人员的安全。首先,设计时,需要严格的安全消防安全技术规范进行设计,使得设计的基本内容能够达到消防安全规范的要求。其次,需要明确高层住宅建筑内部的安全区域,使得建筑内部住户可以顺利的达到安全目的地,结合就近原则,使得住户可以快速步行到达安全区域。其三,针对高层住宅建筑,需要减少对影响安全疏散的建筑材料进行应用,保障安全出口和安全通道的畅通性,并保障疏散设计中的材料使用,避免对一些易燃易爆的材料进行应用,尽可能的对隔热、不易燃的材料进行应用,为消防疏散提供宝贵的时间。

2 高层住宅建筑消防疏散设计的具体内容

高层住宅建筑中出现火灾时,为了顺利的展开人员的疏散,需要严格的对高层住宅建筑的消防疏散的设备和设计的基本内容进行设计,从而使得高层住宅建筑的安全性能够得到保障,实现人员的安全疏散。

2.1 延长危险来临时间

为了给予高层住宅建筑内部人员足够的逃生时间,需要重视延长危险来临时间相关设计。首先,在完成对高层住宅建筑内部烟尘走向的基础上,科学的展开防火防烟区的设计工作,结合横向和纵向防火防烟的设计方式,使得高层住宅建筑内部的火灾可以得到有效的控制。其次,结合物联网系统,采用有效消防措施,达到对建筑内部火灾的控制的目的,尤其是自动灭火系统的应用,可以有效的遏制火灾蔓延的作用。此外,自动灭火系统还能有效的对烟气、火势和温度进行的降低,为住户提供宝贵的疏散时间。其四,需要根据国家的相关标准,对排烟设施进行设计,尤其是安全通道内部、人员疏散的主要途径,需要具备良好的排烟能力。最后,保障的疏散通道的畅通,提高疏散的效率。

2.2 缩短疏散开始和逃生时间

高层住宅建筑内部如果先火灾时,住户需要快速的展开疏散和逃生,如果疏散的速度过于缓慢,必然会导致人员伤亡的风险增加。为此,高层建筑疏散设计中,缩短疏散开始时间和逃生时间就显得十分重要。

(1)缩短疏散开始时间,针对高层住宅建筑的实际情况,科学的对火灾的报警系统间设计,使得火灾发生第一时间住户可以得到报警,并自主做出疏散动作,有效的缩短疏散时间。还可以配合手动广播的情况,使得建筑内部人员可以得到相应的指示,完成疏散,提高疏散效率。还需要强化对消防安全知识的普及,如:某高层住宅建筑中,在电梯和楼梯口等人员经常经过区域,进而消防宣教,进而保障人员疏散开始时间可以得到有效提升,如下图1为该高层住宅建筑消防安全知识宣教的安全疏散指示图。

(2)疏散行动时间控制,为了提高建筑内部人员的疏散时间,首先需要科学的对建筑消防通道疏散指示方向进行布局,使得人员可以按照疏散通道进行疏散,进而有效的缩短的疏散行动的时间。其次,可以结合高层住宅建筑的实际情况,采用两个反方向的设计方式,以提高疏散能力。其三,需要保障疏散通道和出口的分散性,避免人数过多导致踩踏事件的发生,疏散出入口之间的距离不小于5米。例如:某高层住宅建筑的设计时,6m以上的两个疏散出入口距离,使得建筑的疏散时间可以得到有效的提升。其四,结合建筑的实际情况合理的对的安全的出口进行布置,并合理的对疏散的距离进行设计,而疏散距离的合理性,影响建筑的疏散质量,如下表1高层住宅建筑的住宅门与最近的楼梯的最大距离。

(本表格引用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第87页表5.5.29)

2.3 避难层的合理设计

避难层是实现高层住宅建筑消防疏散的重要内容,也是保障疏散安全的重要措施,针对建筑高度大于100米高层住宅建筑的实际情况,由于建筑内使用人员多,竖向疏散距离长,因而人员疏散的时间长。为此,需要科学的对避难层进行设计,避难层设计过程中,需要满足主战举消防车的最高抬升距离不超过50米;从首层到第一个避难层之间的高度不应大于50米,以便火灾时不能经楼梯疏散二要停留在避难层的人员可以采用云梯车救援下来。根据普通人爬楼梯的体力消耗情况,结合各种机电设备及管道等的布置和使用管理要求,将两个避难层之间的高度确定为不大于50m较为适宜。火灾时需要集聚在避难层的人员密度较大,为不至于过分拥挤,结合我国的人体特征,规定避难层的使用面积按平均每平方米容纳不大于5人确定。对通向避难层楼梯间的设置方式作出了规定,“疏散楼梯应在避难层分隔、同层错位或上下层断开”的做法,是为了使需要避难的人员不错过避难层(间)。其中,“同层错位和上下层断开”的方式是强制避难的做法,此时人员均须经避难层方能上下;“疏散楼梯在避难层分隔”的方式,可以使人员选择继续通过疏散楼梯疏散还是前往避难区域避难。从非避难区进入避难区的部位,要采取措施防止非避难区的火灾和烟气进入避难区,如设置防烟前室。

一座建筑是设置避难层还是避难间,主要根据该建筑的不同高度段内需要避难的人数及其所需避难面积确定,避难间的分隔及疏散等要求同避难层。

在实际的避难层设计时,通常情况下,避难层需要设置良好的防火材料,可以有效的隔绝火势和烟气,并为救援提供足够的时间。例如:某高层住宅建筑的避难层设置在15楼,结合下列公式对高层住宅建筑中的避难层的面积的进行计算:S避难层总面积=N总人数÷S人均停留面积。

结合住宅建筑的实际住户人数和每一层的人数,对避免层的面积进行计算,并采用垂直交通设施,保障建筑的有效疏散,规避火灾的对建筑的影响。

3 结束语

高层住宅建筑是现代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大量的住户,但是受到火灾因素的影响,需要科学的展开高层住宅建筑的消防疏散设计,科学的对缩短疏散时间,合理的设置避难层,促使建筑内部的安全性和服务性可以得到有效的提升,推动人们生活品质和生活安全的提升,构建一个安全、健康的居住空间。

摘要:本文就高层住宅建筑消防疏散设计展开探讨,结合高层住宅建筑消防疏散的设计原则,制定有效的消防疏散设计方案,促使高层住宅建筑出现的特殊情况时,可以有效的完成安全疏散,并避免发生踩踏事件的方式,完成人员的安全疏散,保障高层住宅建筑的功能性和安全性的全面提升,解决人们的后顾之忧,实现高层住宅建筑的经济效益与社会价值。

关键词:高层住宅建筑,消防疏散设计,安全

参考文献

[1]石国勇.浅谈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疏散设计[J].建筑设计管理,2012(01):68-69.

关于小高层群体住宅消防设计的探讨 篇8

近年来,小高层住宅群设计风靡全国。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增强,国际交往的扩大,人民生活水平的日趋提高,现阶段高新技术的应用日趋成熟,特别是先进的建筑设备使我们的给排水设计得到了飞速发展,随着社会各部门生产效率的日益提高,建筑中住宅建筑的设计便相应地产生了一系列变化。目前住宅建筑的小区规划趋向于更具人性化的多层次住宅组合,不再仅仅追求立面和平面的美观和合理,而是追求空间上布局的流畅和设计中贯彻以人为本的理念,特别是在市场经济的浪潮中,更是要在有限面积的地块里,在空间上力求土地使用效率的最大化。于是选择一种符合各方面规范、卫生安全而又经济合理的供水方式,对我们给排水设计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以下根据多项工程实践来谈谈在小高层住宅小区设计中对现有消防规范的建议。

2 小高层住宅群的设计特点

小高层住宅群消火栓给水系统设计套用现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规范》(GB50045-95),往往按如下设计方式:(1)消火栓系统单独设置,设临时加压泵房,每个消防栓箱启动泵按钮信号均要接至消火栓泵房,由着火信号自动启动消火栓泵。(2)必须设不小于6m3(有的地方消防部门要求为12m3)的消防水箱。当建筑不利点消火栓静水压力低于0.07MPa时,要设消火栓稳压泵。(3)为保证消防水不被动用,单独设消防水池或采用液位限制。

按上述设计,消火栓与生活给水系统各自独立,室外管位紧张,设计困难;另外投资大,影响房地产开发商的开发利润;屋顶设消防水箱,尤其不设稳压泵房的消防水箱间,严重影响建筑立面。更主要的是,最终使用效果适得其反,有必要认真分析。

3 小高层住宅群消火栓、生活给水系统宜合并

小高层住宅群一般为普通住宅,小于等于50m,室内消防栓用水量应为10l/s。如果首层有商业网点按二类商住楼考虑则应为20L/s,若有汽车库按I、II类停车库考虑亦采用20 L/s。即使按20 L/s,生活用水量按350L/(人·d)计算,对于8万m2左右的小高层住宅群,消火栓供水量与生活水供水量基本持平,面积再大则生活供水量大于消防用水。显然,生活水与消防水共用管,对于面积越大的小高层住宅群,就水量而言只会更有利于消防。

生活给水供水水压与消火栓供水水压差,经计算为0.12~0.18MPa左右,完全可以共用设备。如采用变频供水,生活供水减频,消防恢复原频,可克服生活供水采用消火栓水压耗能略高的毛病。

对于小高层住宅群而言,室外给水工程量比较可观,生活给水与消火栓给水系统分开的结果导致室外管道工程量几乎增加一倍;对于有地下小汽车库,总图紧张的小区,有时很难找到管道位置。更应引起注意的是,某些地方消防检查统计表明,单独设置消火栓给水系统竟有1/3不合格,“消防突击检查时运行合格率较低”的原因,恰恰是由于生活给水与消防给水分开的缘故。生活给水系统的增加投入可以增加售房卖点或住户对物业管理的满意程度,因此生活给水问题普遍受到重视,生活给水泵因常开,开发商甚至愿意选购进口不锈钢泵,物业管理也有完善、规范化的制度。消火栓给水系统则不然,很多只是应付例行公事的消防检查,得不到应有的重视,最终单设消火栓给水系统反倒不安全。

现行消防规范还规定,消防水不能动用。消火栓系统死水一潭,还不允许少量动用,比如绿化灌溉用水。保证半个月或一个月,消防系统换水一次,以防止消防水质的恶化,但最根本的措施还在于消火栓给水与生活给水系统合并。

由于变频供水系统和消火栓系统对工作的可靠性是一致的,所以采用合用水泵可省二台平时不用而价值不菲的消防泵,而平时正常运行的变频生活泵又比平时不用的消防泵在灭火时更可靠,所以这是一个值得讨论的方案。

4 变频或气压给水系统应视为常高压给水系统,可不设屋顶水箱

何为常高压给水系统,《高规》尚无明确定义。个人理解,对于水消防系统而言,无论是准工作状态或消防时,都能保证消防水量与消防水压的要求,即可认为是常高压给水系统。

担心变频或气压给水不能保持常高压的原因,无非是担心电源切换时间以及设备机械故障。实际上生活、消防合用的变频或气压给水系统,为了加强其消防功能,在供电电源设计上下足了功夫,为保证生活给水功能,提高楼宇的档次,开发商也愿意花大价钱购置高级发电机。根据《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92)6.1.5.1机组应始终处于准备启动状态,当正常供电中断时,机组应立即启动,并在15s内能投入正常带负荷运行。

对于小高层建筑群而言,即使15s的消火栓供水量,也就是300L,保守点按30s,即稳压罐水容积到600L,也足以保证消火栓系统的安全。

至于设备故障,生活给水泵及消火栓给水泵互相备用,大大增加了设备的安全性。何况水池及管道输送也不是绝对没有故障的可能。随着科技的发展,设备的可靠性还会进一步提高。

设屋顶消防水箱对于大型高层建筑问题不大,但对于小高层住宅群则有异议。如果一次着火区设一个显然做不到万无一失。《高规》未有着火次数的规定,《建规》则规定≤2.5万人为1次,≤5万人为2次。按如今一般人均面积,2.5万人反推算,住宅面积至少也在50万m2以上;按较高的容积率,住宅占地面积也要28万m2,其半径在200m以上。即使屋顶消防水箱在中心位置,管道阻力也相当可观。若每一座小高层都加消防水箱,这种方式即过于原始,造价也高。相反,可靠的生活、消火栓给水合并变频给水系统,则无此弊病。

房地产行业进入市场机制以来,对房屋美观、实用提出更高的要求,出现许多新型建筑,对传统消防方案,提出这样或那样的意见。制定适宜的消防规范举足轻重,能否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采取更节省的方案,期望有关消防设计规范不断完善。

5 现阶段小高层住宅群消火栓给水系统设计要点

在针对小高层住宅群消火栓给水系统新规范未产生以前,为保证业主的利益和消火栓给水系统的更为可靠,现阶段可采用部分变通做法。设计要点如下:

⑴单体小高层建筑内消火栓给水与生活给水系统分开,生活给水进户总管上设电磁阀,有火警信号时电磁阀关闭,防止着火时水源被生活给水系统占用。共用水池储量为生活用水与消防用水的总和,变频给水装置的水量为两者之和。

⑵小高层住宅群室外生活给水与消火栓给水合流,以合用最大水量,最高水压选变频给水泵。变频水泵压力为可调,分别设生活给水压力及消火栓给水压力两档,消火栓给水压力与消火栓连锁,着火时火灾信号自动改变变频给水压力设置。

⑶小高层单位内消火栓给水系统与室外给水干管之间,设两路进水管,每条进水管除了加闸阀外,加止回阀或管道倒流防止器,止回阀接近室内端接消防水泵接合器,避免给水系统被污染。

6 结论

⑴消防有关规范对小高层住宅群消火栓系统设计应研究针对性的规定。

⑵消防规范对水消防常高压系统的定义应根据科技的发展及工程实践允许采用现代科学措施保持给水常高压的方式。

⑶小高层住宅消火栓给水系统设计应有新突破。

摘要:结合目前大面积小高层群体住宅在各地越来越多的实际情况,对其内部消防系统的消防水池及消防水箱与生活给水系统方面进行探讨。

关键词:小高层住宅,消火栓,消防水箱

参考文献

[1]国家标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

[2]国家标准《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92)

[3]国家标准《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

高层住宅消防设计 篇9

某高层住宅小区位于深圳市,周围市政设施齐全,为三栋六座住宅楼,每座均为两梯四户。三栋楼均为地上34层,地下2层,其中首层架空为配套公建及绿化活动场地,2层以上为住宅;负一层~负二层为地下汽车库;总建筑面积为93888.86m2,用地红线总面积为13199.69m2,建筑总高度为99.9m。

根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以下简称《高规》),本工程属一类高层居住建筑,消防给水系统设计主要包括室内、外消火栓给水系统及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见图1)

2 室外消防给水系统

本工程室外消火栓用水量不小于20L/s,采用低压给水系统,从室外市政给水管网分两路接驳供水,在小区内连成环状,供水压力约为0.35Mpa。沿小区环形消防车道按不大于120m间距设5座室外消火栓。

3 室内消防给水系统

3.1 消防给水系统设计原则

高层住宅内居民较为集中,建筑物内易燃物多,而且楼高风大,一旦发生火情,火势极易蔓延,灭火难度大,人员疏散也较困难,势必造成严重后果。高层建筑的高度超过了一般消防车能够直接有效扑救火灾的高度,故必须立足于以自救为主,外救为辅。

高层建筑应设独立的消防管道,除水池和水箱可与生活给水系统共用外,不能和给水管道共用,以免破坏消火栓的消防功能。

本设计采用屋顶消防水箱、专用消防水池及专用消防水泵相结合的自救型消防给水系统。

消防供水方式有独立分散的消防给水系统和区域集中的消防给水系统。前者为每栋高层建筑中均独立设置消防水池、消防水箱及消防水泵的消防给水系统,这种方式安全可靠,但管理分散,投资较大,仅适用于区域内独立或分散的高层建筑的设计方式。后者则适于集中地数栋高层建筑共用一个消防水池、泵房,以节省投资、并便于集中管理。

本工程属于集中高层建筑群,考虑节省投资、集中管理等因素,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分别采用独立的区域集中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在负二层集中设置消防加压泵房、消防水池,并设天面消防水箱1座(有效容积18m3)。

3.2 室内消火栓系统管网

该建筑群室内消火栓消防给水系统为临时高压给水系统,管网成立体环状布置。室内消防竖管采用DN100管径,平面环网采用DN150管径。

消火栓的布置应保证同层任何部位有两个消火栓的水枪充实水柱同时到达,室内消火栓的水枪充实水柱不小于10m。

屋顶消防水箱最高水位标高为+140.3m,地下室消火栓栓口中心标高为-8.2m,消火栓系统总高差为148.5m。根据《高规》第7.4.6.5条,消火栓栓口的静水压不应大于1.00Mpa,当大于1.00Mpa时,应采用分区给水系统。消火栓栓口压力的出水压力大于0.50Mpa,应采取减压措施。

故将室内消火栓系统分成两个区,高区19~34层,低区-2~18,两区分别连成环状,初期火灾用水(10min消防水量),由屋顶消防水箱供给,消防环网设在天面、19层、负二层。

高、低区各设SQD150-1.6型水泵接合器2组,水泵接合器距室外消火栓的距离为15~40 m。

室内消火栓设单栓消火栓箱,内置SN65室内消火栓1个;Φ19水枪1支;DN65衬胶水带25m;消防软管卷盘1套(含:SNA25栓1个,Φ19胶管25m,Φ6水枪1支)。

在负二层设消防水池,储存火灾延续时间内的室内消火栓用水量不小于144m3,由市政给水管网供水。在负二层消防泵房内设1套全自动消火栓气压供水设备(Q=20L/s,H=150m,N=55Kw)。

3.3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网

在地上一层架空休闲及配套公共建筑、负一、二层汽车库及住宅电梯前室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地上部分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按中危险I级设计,设计喷水强度不低于6L/min.m2,作用面积160m2,设计流量不低于20.8L/s,喷头工作压力不低于0.10Mpa;地下部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按中危险II级设计,设计喷水强度不低于8L/min.m2,作用面积160m2,设计流量不低于27.69L/s,喷头工作压力不低于0.10Mpa,火灾延续时间不小于1h。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竖向设高、中、低三个分区,共设湿式报警阀8组,分别设水泵接合器SQD150-1.6型2组,水泵接合器距室外消火栓的距离15~40 m。

在负二层设消防水池,储存火灾延续时间内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用水量不小于108m3,由市政给水管网供水。在负二层消防泵房设1套全自动喷淋气压供水设备(Q=30L/s,H=150m,N=75Kw)。

无吊顶的场所采用直立型喷头,有吊顶的场所吊顶下采用吊顶型喷头,喷头间距及喷头与墙、梁、柱等障碍物的距离均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1》(2005年版)设置。

水流指示器处压力>0.40MPa时,在其后设置不锈钢同心减压孔板。

4 增压稳压设备的应用

本工程是包括六座34层塔楼的一类高层建筑,地上建筑高度近100m,建筑体量较大,我们认为其消防系统应满足消防技术标准要求,首要的是确保消防系统设计可靠、安全,而保障高层消防供水及时、安全的重点是消防供水设备的稳定。对此我们做出如下分析:

4.1 是否需要设置增压稳压设备?

根据《高规》,天面消防水箱的主要作用是供给高层建筑初期火灾时的消防用水压力,并保证相应的水压要求。本项目天面消防水箱设于三号B座屋面,天面消防水箱供水的最不利点消火栓位于一号楼A座34层,供水管线长达400m;如采用天面消防水箱稳压,按现行《高规》要求,天面消防水箱底应高出最不利点消火栓7.0m以上(最不利点消火栓静水压力不低于0.07MPa,是最低要求),但是根据以往工程实例的教训和即将颁布的《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相关要求,天面消防水箱底应高出最不利点消火栓10.0m以上(最不利点消火栓静水压力不低于0.10MPa)。其实,天面消防水箱7~10m的设置高度是难以满足建筑物顶层或附近几层消火栓的充实水柱要求的,甚至有可能出不了水(高层建筑管网较大时),影响初期火灾灭火效率。另外,如将天面消防水箱设置高度提高到10m以上,则三号楼B座屋顶上的消防水箱需要架空高出电梯机房5.0m以上,水箱顶将高出电梯机房顶7.1m以上,与其它5栋塔楼高度不一致,将明显显得鹤立鸡群,影响整个住宅小区的建筑效果,并大大增加土建工程的造价。《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相关条文还建议天面消防水箱的有效最低水位宜满足消防给水系统中最不利处水灭火设施灭火所需的最不利供水压力,这样,天面消防水箱还需要大大升高,才能满足规范要求。

为了保证最不利处水灭火设施灭火所需的最不利消防水压要求,有效、及时地扑救火灾,降低土建对消防给水系统的影响,我们认为应采用稳压供水设施,而不单仅靠天面水箱做稳压。

4.2 是否需要设置气压罐?

设置气压罐有下列作用:a.储存消防主泵启动前的消防水压和水量。b.利用气压罐水位和压力的变化,实现自动启动控制消防主泵。c.气压罐具有一定的调节容积,可大大地减少稳压泵的启动次数,防止稳压泵频繁启动,减少磨损损坏的几率,从而延长稳压泵的使用寿命;《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也有类似条文要求。d.利用气压罐内空气的被压缩,缓解水锤产生的超压压力,对整个消防给水管网起到一定的防水锤作用。

本项目消防给水管网较大,管线转向变化较多,供水高程达110m以上,极易产生停泵水锤。为缓解管网水锤产生的超压破坏几率,为防止稳压泵频繁启动,也为火灾时能及时启动消防主泵,我们认为应设置气压罐。

至于消火栓系统的远距离启泵按钮,由于存在如下原因:a.每个消火栓都有一个启泵按钮,数量越多,消火栓系统的故障率就越大;b.启泵按钮及其暗敷线路的故障很难发现,设置点量多且分散,给管理维护带来一定的难度;c.曾出现设有启泵按钮的场所,在实际火灾时出现启泵按钮失灵、不能及时启动消防主泵案例,加大了消防部门监督的难度。因此,业界开始提倡取消远距离启泵按钮,建议采集消防水泵出水干管上设置的低压压力开关、报警阀压力开关和屋顶消防水箱消防水位等信号自动直接启动消防泵。《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相关条文有类似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采用带气压罐的稳压供水设备进行系统的稳压,确保整个消防系统安全、及时、可靠是很必要的。

5 结论

5.1 高层建筑消防以自救为主,消防给水需比低层建筑更加完善。

5.2 高层建筑消防用水独立布管,可保证供水安全。

5.3 区域集中的消防给水系统,管理方便、可靠,工程投资少。

5.4 采用带气压罐的稳压供水设备进行系统的稳压,能确保整个消防系统安全可靠。

参考文献

[1]GB50045-9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2]GB50084-200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3]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手册第二版(上册).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2008,ISBN978-7-112-10291-4.

[4]高层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手册.湖南科学技术出版社,1998,ISBN7-5357-2145-1/TU·79.

高层住宅消防设计 篇10

随着城市化发展的加剧,土地资源的稀缺,以及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大量的高层建筑已涌现,而人们对于生活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给排水工程设计是建筑设计中至关重要的环节,不恰当的设计和施工会极大地影响住户的生活质量,从而降低高层住宅的品质。设计人员对于实际工程的把握,既要满足国家及地方的法律法规,规范及规程,同时又要使得设计更加的合理,优化以及人性化,使人们的居住环境更加的优越。这就需要我们设计人员更加的灵活。本文通过具体工程实例,阐述高层住宅建筑的给排水及消防设计。

1 工程概况

某住宅小区占地面积25 926 m2,建筑总面积102 606.40 m2,由四栋一类高层住宅及其裙房,1层地下车库组成。1层~2层为沿街商业门面,3层~32层为住宅。

2 小区生活给排水和消防设计

2.1 生活给水系统

根据本地的情况和有关标准[1,2,3],本建筑的用水量标准取200 L/(d·人),每户按3.2人计,共640户,时变化系数取2.4;商业面积按营业厅面积的80%计算,面积为9 425 m2,时变化系数取1.2,用水量标准取6 L/(m2·d)。考虑10%的未预计水量,则总用水量为512.77 m3/d,最大时用水量为51.28 m3/h。

本工程进水管设置两条,管径为150,由小区不同的两条市政道路上引进,经水表后在小区内形成环状管网,以此保证用水安全。室外采用生活和消防分开设置环网的给水系统,室内采用生活和消防各自独立的给水系统。除在本工程进水管上设置总水表外,并在小区内根据不同的用水性质分别设置水表计量给水采用下行上给式管道系统。

市政压力为0.35 MPa,二次加压给水采用无负压叠压供水的方式。根据地形和市政压力,本工程将给水分为三个区,Ⅰ区为1层~4层,采用市政压力直接供水;Ⅱ区为5层~22层,采用无负压供水,中间设置减压阀减压供水;Ⅲ区为23层~32层,采用无负压供水。入户管道给水压力大于0.35 MPa处设支管减压阀后压力0.20 MPa。每户单独设置水表,水表集中设置在每层的水井内。

2.2 排水系统

本工程市政道路上已有城市雨污水管网,可供本工程雨水和污水排水接管使用。排水采用生活污废水和雨水分流制。生活污水和生活废水共用一套管道,通过重力流排入小区室外污水管网,并且经过生化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屋面雨水通过雨水斗收集后排入建筑四周的截水沟和小区雨水管网内,裙楼和阳台雨水,空调冷凝水单独设置排水管收集后排入建筑四周的截水沟和小区雨水管网内,阳台雨水立管底部间接排水。小区内部道路和各单元入口处设置雨水口收集小区路面雨水。雨水经小区内管网收集后再排入市政雨水管网。

车库内排水采用排水沟汇集至集水池内,用潜水排污泵提升后排入小区室外雨水管道。

2.3 消防给水系统

本工程在地下车库内统一设置消防水池和水泵房,小区为一类高层居住建筑,耐火等级为一级,地下车库为Ⅰ类车库。自动喷淋灭火系统以地下车库为标准,按中危险级Ⅱ级设计。故消防用水量标准及一次灭火用水量见表1。

2.3.1 消火栓给水系统

消火栓系统分为室外消火栓系统和室内消火栓系统。

室外消防管网采用环状管网,并设置地上式室外消火栓,其间距不超过120 m,距道路边不大于2.0 m,距建筑物外墙不小于5.0 m。消防水池旁设置吸水井,采用连通管连接,供消防车取水用。

室内消火栓系统采用临时高压制,在地下车库水泵房内设置2台室内消火栓加压泵,一用一备。在4栋住宅楼内的各层、地下车库、商业门面均设消火栓进行保护。其布置能保证室内任何一处均有2股水柱同时到达。根据该小区情况,消火栓栓口的静水压力大于1.00 MPa,故采用分区供水,把车库和下面两层商业分为一个区,3层及以上的住宅部分分为一个区。消火栓栓口压力大于0.5 MPa的各层室内消火栓,设置减压稳压消火栓。在2号楼的屋顶设有高位消防水箱,有效容积18 m3,供室内消火栓系统和自动喷淋系统的初期灭火使用,其安装高度能满足最不利点消火栓处的7 m水柱的静水压要求。消火栓系统高低区各设有2套消防水泵接合器。

2.3.2 自动喷淋灭火系统

喷淋采用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在地下车库和商业门面设置自动喷淋保护。

地下车库按中危险Ⅱ级设计,商业门面按中危险Ⅰ级设计。喷水强度为8 L/(min·m2);作用面积160 m2;喷洒头工作压力0.05 MPa。商业门面等楼层采用闭式下垂式装饰型玻璃球喷头,动作温度为68℃,K=80;地下车库采用闭式直立式玻璃球喷头,动作温度为68℃,K=80。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两台喷淋给水加压泵,消防水池与消火栓系统合建,位于地下车库内。两台水泵为一用一备。自动喷淋报警阀组设置在水泵房内,每个报警阀控制的喷头数不超过800只。每个报警阀组的最不利喷头处设末端试水装置,每个防火分区或每层均设信号阀和水流指示器。屋顶消防水箱与室内消火栓系统合用,有效容积为V=18 m3,供初期火灾灭火使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共设2套水泵接合器。

3 结语

城市建筑日益多元化、高层化,城市人口密度也日益增大,高层火灾扑救困难,造成的损失大。因此,高层建筑的设计,我们必须要综合考虑,认真对待。同时,作为设计人员,我们必须要与时俱进,不断地学习新规范,及时了解新动态,新技术,努力提高我们的设计质量。

参考文献

[1]GB50015-2003,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S].

[2]GB50045-9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S].

[3]GB50084-200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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