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煤矿用电管理办法

关键词:

安顺煤矿用电管理办法(共6篇)

篇1:安顺煤矿用电管理办法

附件8

朱集西煤矿2012年用电管理办法

为加强用电管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规范用电行为,充分调动全矿各单位节电降耗的积极性,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用电管理办法,同时结合我矿实际情况,制定本用电管理办法。

一、总则

1、凡属本矿供电区域的用电单位及个人均应遵照本办法。本办法的解释权属矿用电管理小组。

2、为加强用电管理工作,矿成立用电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机电矿长、经营矿长 副组长:机电副总、经营副总

成 员:机运事业部长、安全监察部部长、调度指挥中心主任、经营管理部部长、财务部长

3、矿用电管理领导小组下设用电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机运事业部,负责供电区域内用电工作的指挥、协调、监督、检查。依据管和用相分离、考核与监督相统一、结合市场经济运行模式,遵循供用电运行特点,各单位应建立健全供用电管理制度,设立专职供用电管理机构,由专人负责本单位的日常用电管理工作。

4、供用电管理工作要做到“五清、四定、三落实”即用电有计划、消耗有定额、考核有指标、节电有措施、管电有制度。(自营队伍参加考核)

五清:①供用电设备、用户清;②各用户、设备用电性质、规律清;③各用户、设备用电负荷、容量、线损大小清;④各种电耗及其升降原因清;⑤浪费电力及不合理用电状态清。四定:①定单耗;②定用电量;③定电力负荷; ④定用电时间。三落实:①组织落实;②指标落实;②措施落实。

5、强化用电定额的管理、合理进行电力调度,做好调荷避峰工作,促进电力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负荷率,提高低谷比,提高功率因数,降低各种损耗,减少电费开支。

6、加强设备的维护、维修、保养工作,使设备经济合理运行,提高各种设备的整机效率和系统效率,减少设备的“跑、漏、堵、低效、高耗”现象,杜绝不必要的电力浪费。

7、从技术改造中要电力,积极开发“第五能源”。重点放在能耗大、容量大、效率低的设备技术改造上,依照科技进步,积极推广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利用,节约电能。

8、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全民节电意识、安全用电意识,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宣传用电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在全矿树立节约用电,安全用电,杜绝电力浪费,违章用电的良好风尚。

二、用电管理

1、各单位大型耗能设备(如绞车、压风机、抽风机、大泵等)要定期做好技术性能测定,调整最佳工况点,保证高效经济运行。

2、各施工单位所用的电动机要科学选择,通防部要根据井下风量变化及时与机运部联系,调整抽风机风叶角度。各掘进工作面局扇的配置,要根据迎头风量的要求,合理选择局扇,杜绝用电浪费现象发生。

3、各单位要加强井上下风、水、气管路的维修和保养,杜绝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每发现一处罚责任单位500元,达到减少电力浪费的目的。

4、推广应用节电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淘汰落后的高耗能的设备进入我矿。

5、各单位要加强工广、办公场所、施工场所的照明灯具及线路的维护和管理工作。车间、路灯、办公场所、公共场所照明尽可能推广使用节能型灯具,严格控制开灯时间(时间随季节调整),办公场所、职工宿舍在白天尽可能采用自然光照明,在早晚时间段或阴雨天光线阴暗时允许用电照明,晴天或光线充足的时间段严禁使用灯光照明,否则按长明灯查处。车间、办公场所、职工宿舍、施工场所等要做到人走灯灭、扇及空调停,严禁长明灯、水长流、扇长转。违反以上规定的,给予责任人50元/处罚款,责任不清的罚责任单位负责人100元/处。

6、办公场所严禁无人开空调,否则每查出一处给予责任人100元/处罚款,责任不清的罚责任单位负责人200元/处。空调的使用时间是:夏季为6月15日~9月15日,冬季为11月15日~3月15日,制冷设定温度≥25℃,制热设定温度≤20℃,违者罚责任人100元,责任人不清的罚责任单位负责人200元/处。

7、各办公室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电器设备要设置成节能模式,长时间不使用的要及时关闭,减少待机能耗。职工宿舍使用电风扇、电视机、电脑、电热毯等,人离开时要及时关闭,否则给予责任人50元/处罚款。

8、严厉打击窃电行为,严禁私自搭火用电,一经发现,给予责任单位5000元罚款,给予责任单位负责人500元罚款。

9、新增用电单位或用电点,需按以下流程申请供电:用电单位写出书面申请,经矿经营管理部审批→到机运部领取《用电申请单》→按照申请单的要求填写申请单 →矿相关部室负责人签字→矿调度、机运事业部留存→机运部电气技术员及经管部人员到用电点现场检查是否具备搭火送电条件→搭火送电。未经批准私自搭接用电的,按窃电处理。

10、用电单位或用电点需按以下流程申请停电:到机运部领取《停电申请单》→填写申请单→矿相关部室负责人签字→矿调度,机运事业部留存→机运部电气人员停电前与调度联系,同意后方可按照停电申请单上申请的停电时间进行停电作业→停电工作完成后,恢复送电前与调度联系,同意后方可进行试送电工作。

11、严禁向矿外单位和个人转供电,违者按窃电处理。

12、施工单位用电负荷必须经矿机运事业部审核具备接电条件后方可接入本台区供电;施工单位要严格按核定容量用电,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增容,不得改变用电性质,违者将停止供电并罚款3000元,责任单位在缴清罚款和拆除违章用电设备后方可申请恢复供电。

13、用电单位不得擅自开启表箱或绕越计量器具装置接线,违者按窃电处理,并追缴相应电费。

14、机运事业部不定期对全矿各单位进行安全用电大检查,并采取有力措施,杜绝用电浪费及窃电行为。

15、各单位各级变线损及其它损耗要控制在合理范围内,若发现超出合理范围,应查找原因,及时进行整改。

三、用电计量及收费

1、电费结算是供电方按照潘集供电公司批准的电价和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收取电费;机运抄表人员每月18号会同经营管理部人员统一抄表;且做到抄表记录、计费凭证和收费台帐三者相符,建立健全抄、核、收管理制度;对用电单位反映有关计量、电费等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并按规定妥善处理。

2、各单位的表计装置由矿统一配置、安装,由施工单位负责看管,造成电表、表箱损坏、被盗,按原值3倍进行赔偿;若使用单位认为计量有误可向机运事业部反映,由机运部组织进行校验表计,校验若正常,费用由使用单位支付。

3、矿功率因数调整电费考核标准为0.90.4、地面高压用电以110kV变电所10kV馈电开关表计为准,低压计量以最前级分表为准。

5、井下用电量计量以最前级的分馈综保装置计量为准。

6、根据用电单位用电量所占比例分摊全矿用电电损。

7、机运部每月月底出具当月电度报表,各用电单位在次月10日前到机运部领取报表,否则责任自负。

四、峰谷电管理

为多用低谷电,少用高峰电,减少电费支出,各用电单位要进一步规范用电行为,加强峰谷时间段的用电管理。

1、施工单位的主、风、矸石井绞车、矿副井绞车、矿压风机、矿抽风机、和机械化系统的检修要安排在用电高峰时段进行。

2、合理安排好井下排水大泵的开泵时间,削峰填谷。特殊情况开泵必须经领导同意方可执行。

3、各单位的电焊机、塔吊等常用机电设备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工序,使其运行时间尽可能安排在低谷段和平段。

4、矿变电所值班人员要按时抄表,为掌握和分析峰谷电量提供可靠数据,同时也为合理安排调荷避峰工作提供可靠的依据,违者罚当班人员100元。

5、机运事业部工作人员要加强对全矿峰段、平段、谷段用电量的管理工作,定期对全矿峰、谷电量比值进行统计和分析,摸清各类负荷的开启时间,低谷期和变化情况,协助调度所、变电所把峰谷电使用调整到最佳状态。

峰谷时间表:

高峰段:9:00~12:00; 17:00~22:00 平段:8:00~9:00; 12:00~17:00 低谷段:22:00~(次日)8:00

五、安全用电

1、各单位应加强机电设备的维护、维修、保养工作,保障机电设备安全高效运行。

2、各类电气设备、继电保护、安全装置、测量仪器仪表等均要按电器预防性试验规定和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进行试验、整定及修校;各用电单位配电室要配齐电气安全用具,且要定期做试验并有合格证;维修电工必须持证上岗。不符合以上规定的,给予200元/处罚款。

3、未经我矿机运、安监、保卫、矿领导审批同意,工广任何场所严禁烧电炉、电热器等大功率电器设备,违者没收用电器件,并处以300~500元罚款。

4、在开关、电气设备及供电线路上应悬挂安全标志及装设防护装置;且设备的保护设施(如保险管、保险丝等)要正确选择,合理使用;电气设备、配电盘或电缆要有可靠的保护地或接零,以保障用电的安全。

5、供电线路不得有老化龟裂、露芯、过热现象;开关、插座等外壳不得裂损外露导电体;配电盘所用材料必须为阻燃材料;风扇要吊挂牢固,吊挂高度≧2.5米;电视机等电器设备摆放要牢固。

6、在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电气设备上工作,必须采取停电、验电、装设接地线、悬挂标志牌和装设栅栏等安全防护和技术措施。

7、凡露天使用的电气设备应有良好的防雨性能或有妥善的防雨措施。

8、矿属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用电,车间、办公场所、职工宿舍等用电设施不得私自任意更改、移位、拆装和乱接;发现电器有故障时,应及时关闭电源,非专业电气工作人员严禁乱动或随意拆卸电气设备,否则造成后果责任自负。对私拉乱接用电者,一经查出,给予责任人100元罚款。

9、为确保安全用电,矿属各单位均应严格遵守停送电制度,严禁带电作业,地面高压停送电、低压配电点、施工场所低压总配电箱以及井下所有馈电开关需停电的,均需提前一天到机运事业部领取停送电申请表,经矿总值班审核签字后,按批准时间执行。停送电以停送电申请为依据,任何人不准擅自停送电,否则给予责任人500元罚款,并送“三违”学习班学习,造成事故的,追查相关人员责任。

10、各单位应做好防火、防触电等安全工作,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对违章操作造成事故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1.任何单位不得私自沿工广架空线路线杆吊挂动力照明和通讯线缆。确需沿线路线杆吊挂线缆的,必须向矿机运部提交书面申请,经审核批准后方可按照指定路线和标准进行施工。否则一经查出,给予施工单位5000元罚款,并限期整改。造成后果的,由施工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12.动力电缆不得与通信电缆吊挂在同一水平的钢绞线上,与通信电缆水平间距不小于200mm。

13.工广电缆线路不得拖地,必须采用架空方式敷设,架空电缆距地面高度在无机械经过地段为3米,一般路面为5米,主要道路为6米。

14.各单位需在线杆下架设或拆除线缆、上杆作业等,要提前向机运部提交申请,经机运部批准后方可施工。否则,给予施工单位2000元罚款。

15、机运事业部对全矿各单位进行定期和不定期安全用电大检查,针对查出的安全用电隐患,机运部将及时下发限期整改业务联系单,责任单位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任务,否则给予1000元/条的罚款,被罚款的单位在接到罚款单2日内交清罚金,并限期整改存在的问题,否则将重罚,直至停止供电。

六、我矿各部门用电分管区域的划分:

1.井下及地面各车间(或操作间)、办公室、会议室、走廊、卫生间、宿舍等照明和空调分别由所属部室负责;

2.室外定时控制的路灯由机运事业部负责;

3.门岗控制的照明灯、办公楼门厅照明由办公室保卫负责;

七、定额考核

1、对全年36787700度用电指标考核进行细分考核指标,每季度对机运事业部用电管理进行考核1次:

1.1 根据实际用电情况,一季度用电定额为8290700度,二季度用电定额为8331400度,三季度用电定额为10264500度,四季度用电定额为9901100度;

1.2 矿内2012年1月起新增用电和单身公寓自付费刷卡用电不计入用电考核范围;

1.3机运事业部门加强用电管理,提高全矿用电功率因数,努力节约用电费用,将供电局力调电费列入季度用电考核。

1.4 根据用电指标执行情况,按照供电局供电单价计算节约用电金额。

2、矿本单位用电按实际使用电量由矿财务进行结算。

3、外来施工单位用电按实际使用电量由矿财务从工程款中扣除。

4、管理责任

(1)对总公司所下达的各项用电指标的落实、分配和考核由机运事业部统一负责。

(2)各用电单位的行政主要领导为用电管理第一负责人,负责本管区的表计完好,并及时将新增用电设备报机运事业部,以便在次月调整定额。

八、奖罚

1、机运事业部负责每月抄表计量和统计汇总,制表上报。矿上每季度根据全矿的总用电量控制情况、用电功率因数管理以及全矿用电指标执行情况对机运事业部进行考核,节约用电按节约价值50%进行奖励,超计划用电按50%进行罚款。

九、其它

1、以往规定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2、本办法自2012年1月1日起执行。

篇2:安顺煤矿用电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一、为加强尉州公司单侯矿外界用户的用电管理,维护企业正常的供用电秩序,防止电量流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及《xxxx有限责任公司供用电管理规则》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尉州矿业公司单侯矿。

三、xxx矿机电管理部负责对单侯矿外界用户供用电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按规定条款实施考核。

二、外界用电管理

一、各用电区的供电部门负责本区内的用电管理,行使监督、检查和管理权。

二、为保证xx矿区的供电安全,防止输电线路及供电设施无计划增容,对供电安全造成危害,xx矿所属各用电单位不得自行批准向xx矿外界用户专供电力。禁止以承包、租赁为名,未经批准擅自向外界转供电力。

三、在矿区用电单位受电设施上,申请新装用电的外界用户,必须写出书面用电申请,报单侯矿机电管理部,机电管理部审核后由机电矿长或机电副总签批方可办理相关供用电手续,然后由单侯矿机电管理部通知机电队或其他单位接线,转供电力。

四、箱变、由箱变供电的用电部位以及矿区生活用电由生活科负责管理,其余的由机电队管理。

三、用电审批

一、各单位都不得擅自决定向单侯矿外界用户转供电力。单侯矿原则上不增加外界用户,特殊情况下的外界用户申请临时用电、增容与变更用电,都必须经机电矿长同意,并且到单侯矿机电管理部填写用电申请书,报开滦(集团)尉州矿业公司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供电。

二、禁止向不具备营业执照和特种营业执照的网吧、舞厅和从事生产、经营危险品、易燃品、爆炸品的外界用户供电。

三、禁止向不具备采矿许可证、生产许可证等“四证”的小煤矿和国家进行重点整顿的生产地方和炼钢的小电炉和小水泥厂专供电力。

四、禁止外界用户未经批准,自行增加用电容量,改变用电类别或私自向其他用户转供电力。

五、对违反上述规定擅自向外界专供电力,依据《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三十八条之规定,由单侯矿主管部门责令终止供电,追缴电费。

六、对未经许可私自超过合同约定容量用电的用户,依据《供电营业规则》第一百条之规定。除必须拆除私自增容设备外,属于两步制电价的用户,应追交私增设备容量使用月数的基本电费。

四、供用电合同

一、单侯矿和外界用户应当在正式供电前,根据用户用电需

求和供电企业的供电能力,以及办理用电申请时双方认可或协商一致的下列文件签订供用电合同:

1、外界用户用电申请书(附主接线图);

2、对供电容量50千伏安及以上用户还应具备以下文件:⑴供电企业批复的供电方案;

⑵用户受电装臵施工竣工检验报告;

⑶用电计量装臵安装完工报告;

⑷资产分界图及运行维护管理协议;

⑸其他双方事先约定的有关文件。

二、对用电量大的用户或供电有特殊要求的外界用户,在签订供用电合同时,应单独签订电费结算协议和电力调度协议。

五、供电方式

一、对6KV电压等级及以上的用户或50KVA以上容量的外界用户,必须在申请办理新装用电或增容手续的同时,出具委托设计单位按国家标准或电力行业标准的工程设计方案和图纸,经开滦(集团)蔚州矿业公司机电部门审批单侯矿机电矿长同意方可进行施工,工程验收合格后方可接入电网运行。

二、对用户单相用电总容量不超过10千瓦的可采用低压220伏供电。对用电设备容量在100千瓦及以下或需用变压器容量在50千伏安及以下者,可采用380伏三相四线制供电,也可视情况采用高压供电。对设备容量超过100千瓦以上者,应采用高压供电。

六、用电计量与电费收取

一、对用户电力计量,应按供电方指定的计量点,安装具有电力行业进网许可证,经检验合格的计量装臵作为向用电方计量、结算电费的依据。

二、各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电价政策。必须按集团公司下发的依据冀北地区目录电价分类标准及其它有关附加费用收取的有关规定执行(涨价以后的新标准)。

各单位不得随意改变收费标准,凡未按集团公司统一收费标准收取电费的单位(有合同的按合同执行),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凡随意降低电价收费标准,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单位,除按章对责任单位予以处罚外,要追究相关责任者责任,并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用户应每月按时交纳电费,对欠费用户,供电方依据《供电营业规则》第九十八条之规定,有权依法终止供电,并追收用户电费滞纳金,滞纳金的收取按下列规定计算:

1、当年欠费部分,每日按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二计算;

2、跨欠费,每日按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三计算。

四、对单侯矿外界用户,应装设峰谷分时预付费电度表,以避免因用户拖欠电费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凡因外界拖欠电费已经造成损失的单位,应制定追收欠款计划,按期收回外欠全部电费款。

七、安全供电

一、单侯矿和用户都应加强供电和用电的运行管理,切实执行国家和电力行业制定的有关安全供电的规程、制度,遵守开滦集团公司供用电管理的有关规程规定。

二、未经单侯矿允许,严禁外界用户私自改变运行方式,自行向外转供电力;禁止私自迁移、更动和擅自操作供电企业的用电计量装臵、供电设施以及约定由供电企业调度的用户受电设备;禁止在受电设备设施上擅自引入(供出)其它电源或将备用电源和其它电源私自并网。

三、用户应定期进行电气设备和保护装臵的检查、检修和试验,消除设备隐患,预防电气设备事故发生。用户电气设备危及人身和运行安全时应立即停电检修。

四、单侯矿定期对外界用户进行用电检查,用户应当接受检查并为用电检查提供方便。用电检查人员在执行查电任务时,应向被检查的用户出示相关证件,用户不得拒绝检查,并应派员随同配合检查。

五、对用户违约用电的处理,按《供电营业规则》和开滦(集团)有关规定执行。

六、单侯矿在供电系统正常的情况下,应当连续向用户供电,因供电设施检修、超负荷限电或用户违法用电等原因需要断供电时,供电方应提前通知用户。

八、窃电处理

一、禁止窃电行为。窃电行为包括:

1、在供电企业的供电设施上,擅自接线用电。

2、绕越用电计量装臵。

3、伪造供电单位铅封或私自开封用电。

4、故意损坏计量装臵或使计量装臵不准或失效。

5、采用其它方法窃电。

二、用电检查人员对查获的窃电行为,应予制止,并可当场终止供电。对窃电者的处理除按所窃电量补交电费外,并承担补交电费三倍的违约使用电费。窃电时间无法查明时,窃电日数至少以一百八十天计算,并按设备最大使用容量和运行小时计算所窃电电量。窃电金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应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附则

一、本办法自2008年9月1日起施行。

二、本办法解释权属xxxxxxxxxxxx矿。

xxxxxxxx管理部

篇3:煤矿安全用电管理探讨

任何一个行业都离不开电力能源,煤矿行业也一样,电力是煤炭生产的主要动力,离开了电力供应就等于停止生产。所以,安全、高效、可靠供电为煤炭企业的正常生产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目前,一些中小型煤矿的电力管理制度不完善,经常出现用电安全事故,严重影响煤矿开采效率和质量,应引起重视。

1 煤矿安全用电的意义

矿井供电要保证可靠性,供电的中断除了会影响采矿效率和质量,还会严重影响到矿井其它程序系统的正常运行,如排水系统、瓦斯监测系统等。更严重的是,矿井内停电停风很容易造成瓦斯积聚,导致设备损坏,还会危及到人身安全。所以,矿井供电用电安全对于保护井下安全作业、保证人员的人身安全等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两方面:

a)防止人身触电。矿井下空间有限,且阴暗潮湿,电气设备容易受潮和损伤,很容易造成触电事故;

b)电路故障容易产生火花,这些火花很容易和矿井下的气体、粉尘等发生作用,从而引起爆炸事故。所以,必须要确保煤矿用电安全,积极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保证井下电气设备安全、工作人员安全,有效防止瓦斯、粉尘爆炸事故的发生[1]。

2 煤矿安全用电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供用电管理在煤炭生产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只有保证供用电管理安全、可靠、长效运行,才能进一步谈安全、论发展。针对近几年的所见所闻和过去经验的积累,作者认为供用电安全问题一向较为突出,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2.1 供电电源不合理

电的供应是影响煤矿业的关键因素,一些煤矿供电电源的不合理主要体现在供应线路单一。《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矿井应有两条回路电源线路,当任一回路发生故障停止供电时,另一条回路应能担负矿井的全部负荷。《煤矿安全生产基本条件规定》规定:矿井应保证双回路电源线线路供电。但为了节省电费和成本,很多煤矿都没有严格按照规定操作,经常是两条回路都引自同一个变电厂或变电站,一旦变电站发生故障,容易造成矿井断电。特别是对于一些高瓦斯突出矿井,矿井断电会带来非常严重的影响[2]。

2.2 使用大功率的电气设备

在煤矿开采过程中,使用大功率的电气设备是必不可少的,特别是一些大型机械设备,不仅能提高煤炭开采效率,还能大大降低工作人员的工作量。但采用大型机械设备所需要的电压较大,这大大增加了煤炭供电系统的负担,还直接影响到整个供电系统的稳定性。通常情况下,中小型煤矿供电系统很难承受过大的电流。长期使用大功率电气设备,不仅给供电系统造成过重负担,还容易造成供电系统瘫痪,从而影响煤矿用电安全。

2.3 电气设施设置不科学

在中国煤矿企业中,很多管理层不重视电气设备设置是否科学合理,所以在应用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电气设备不完善、线路部件出现老化等情况,甚至还存在设备和部件之间不能协调工作等问题,直接影响矿井的用电安全,所以必须引起煤矿企业的关注和重视。

2.4 管理维护制度不完善

管理制度不完善,直接影响生产、安全的各个方面,它不仅体现在电气设施的安全管理上,还体现在对供用电系统的管理、维修和养护方面。一旦供用电系统出现问题,不能保证第一时间对其进行维修和处理,即使对出现的问题进行跟踪和处理,也不能保证相关技术人员能找出问题原因并科学处理。

3 煤矿安全用电管理措施

电能源应用是煤矿生产的必要条件,也是煤矿开采的重要动力来源。一旦煤矿用电存在安全问题,一定要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把问题扼杀在萌芽状态,避免矿井事故的发生[3]。

3.1 提高供电可靠性

供电可靠性是指要求对矿井进行连续、不间断供电。单线路的供电方式容易造成一旦发电站发生故障,煤矿就会出现断电的现象。所以,为了确保供电的可靠性,矿井必须有两回或以上的电源线路,供电电源来自不同发电站,当其中一个供电电源出现故障时,另一个电源能够支撑整个矿井电源的供应。另外,每个进线电源的容量必须满足当一条线路发生故障时矿井的全部电负荷,避免一条供电线路发生故障而造成矿井断电现象的发生。同时,还要做好煤矿供电设施的维护和检修,供电设施是供用电的源头,且结构比较复杂,是否正确检查、维修和调整直接影响矿井的用电安全,所以必须要派专门且熟悉设备性能的技术人员负责检测、维护和跟进等相关问题,一旦发生系统问题,应及时查找原因和做好处理工作,尽量把设施故障隐患降到最低。要重视供电设备选型和更新,有些企业为了节省成本,即使电气设备陈旧落后、不符合相关要求,也没有及时淘汰或更新。煤矿企业应在《煤矿安全规程》指导下,加大更新改造力度,使用符合防暴要求的电气设备,推广新技术、新产品。

3.2 注重科技管理提升用电安全管理水平

煤矿安全生产的有效途径之一就是提高用电安全的管理水平,而提高煤矿用电安全的管理水平就要依靠科技进步,完善安全用电技术工程、保障必要的投入,并在煤矿用电过程中不断采用新技术、新装备、新材料、新工艺。另外,还要对人的行为进行规范管理,实行工作人员和管理层人员双向管理,从而实现安全用电的双向监督。要深化和细化煤矿安全用电标准化建设,实现煤矿安全用电过程的动态监控。要不断推进安全用电管理的科学化、现代化,并把安全用电管理放在每项工作、每个环节的首要位置,确保安全用电管理常处于全方位、高效运转的监管状态。

3.3 建立和完善安全长效管理考核机制

建立和完善安全用电长效管理机制,如安全用电责任机制,要严格按照安全用电管理机制执行,把安全用电机制量化、细化、具体化,并把用电安全责任制度制作成标语张贴在墙上或汇编成册印发给每个工作人员,让他们熟读规则,谨记每一条制度。还可以通过抽检的方式来考查工作人员对于制度的熟悉程度,使他们知道自己的责任,明确职责所在,并竭尽所能去做好。还要健全安全用电考核机制,利用奖罚制度来对煤矿的用电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实行重奖重罚,对落实好安全责任制度的工作人员和管理层给予奖励,以示鼓励;对于违反规定的,甚至导致安全用电事故的人员应给予重罚,以儆效尤。所以,一定要健全有关管理制度,落实责任到人,真正把安全管理用电制度落到实处。

3.4 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

停电对于煤矿井下作业来说是一个非常严峻的问题,一旦出现停电就容易诱发一系列安全事故。所以,遇到需要停电时,必须严格按照相关停电规则,递交有关停电审批手续,并通知煤矿井下作业人员及时做好有关的处理措施,特别要注意井下瓦斯浓度检测工作,待巷道瓦斯浓度低于1%时,才可以利用验电笔对电源电压进行检验,检验无电后,方可放电。所有开关的闭锁装置必须能防止擅自送电,防止擅自开盖操作,开关把手在切断电源时必须闭锁,并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的警示牌,严格执行谁停电谁送电制度,不许约时停送电和代替停送电。除了做好以上几项措施,还应该做好井下低压电网完善过电流保护、漏电保护、接地保护等三大保护措施。要严格电工操作规程,确保供电系统做到“三无四有”,无“鸡爪子”、无“羊尾巴”、无“明接头”,有过流和漏电保护、有密封圈和挡板、有螺丝和弹簧垫、有接地装置,并要坚持使用检漏继电器、煤电钻和信号照明综合保护及使用局部通风机风电瓦斯闭锁,严格按电工规程进行操作,有效预防电气事故的发生。

4 结语

煤矿安全用电的有效管理不是一时三刻就可以做到的,这个过程包括供电电源的规划、电气设备的设置、用电日常管理与维护等。所以,要确保煤矿的安全用电,必要注重管理过程和日常维护工作,真正把安全用电落实到每一个项目、每一个环节。

参考文献

[1]卢建兵.浅谈中小型煤矿安全用电管理[J].煤,2012(2):71-73.

[2]姜艳.浅议中小型煤矿安全用电管理[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4(2):47.

篇4:安顺煤矿用电管理办法

关键词:流程化管理;内部控制;风险规避

1.安顺煤矿运输背景和环境

安顺煤矿隶属于贵州省司法厅,由永城煤电集团于2008年9月起托管经营,托管经营期限为十年。

托管经营之初,安顺煤矿煤炭运输车队由矿井临近两村寨村民自发购买运输车辆而形成,有近100辆运输车辆。自发形成的车队常因利益纠纷等问题相互掣肘,且自发组织的车队缺乏有效的管理,基本上处于无组织、无纪律状态,时常出现运煤车辆堵路或罢运等现象,影响企业的煤炭销售工作。运煤车辆在企业工业园区内偷放水、压磅、撬磅、偷换煤等情况时有发生。

2011年2月安顺煤矿经与市、区、镇三级政府沟通协商,由安顺煤矿成立运输管理科,代管两村寨108辆运煤车辆,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对所有车辆进行管理。

安顺煤矿托管经营之初,因煤炭发运管理环节存在漏洞,偶尔会出现运煤车辆盗取煤炭或者煤场管理人员与外部人员勾结盗取煤炭的行为。经过多年的不断改进,当前的煤炭发运环节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已趋于完善。

2.煤炭销售流程

按照正常的销售流程,安顺煤矿煤炭销售分为十个环节:

(1)销售合同签订。(2)预付煤款和运费。(3)发运计划的制定与执行。(4)安排运输车辆。(5)进厂运输车辆空车过磅。(6)运输车辆进入煤场装车。(7)运输车辆装煤后重车过磅。(8)运输车辆出厂。(9)中途运输。(10)到达客户厂区。

本文主要讨论煤炭销售流程的第2一第10环节的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通过对销售流程的梳理,并结合在实际发运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以确保整个销售流程无明显的缺陷。

3.煤炭销售可能面临的风险

3.1预收煤款和运费环节可能面临的风险

煤炭销售按照先款后货原则进行(电煤除外),购煤客户必须先将一定金额的煤款汇至煤矿企业对公账户中,另需预付相应数量的运费至煤矿企业运输管理科制定账户中。

如果购买煤炭客户的煤款不足,会导致出现欠款发运,即出现赊销情况。一旦出现赊销,就可能出现煤款和运费难以回收的情况,给企业带来资金风险。

3.2运输车辆在进厂过磅环节可能面临的风险

一些不法运煤车辆司机在工业厂区放水、撬磅、压磅和利用电子设备干扰地磅等行为,这些行为均可以减小过磅煤炭的吨位,在出厂之后运煤车辆可以卸下数吨的煤炭,从而达到窃取煤炭的目的。例如,安顺煤矿周边邻近矿井就曾出现销售磅房地磅专用电脑被人安设红外干扰装置,被人为操控地磅显示吨位。

一些不法运输车辆进厂期间利用各种手段以达到减小过磅吨位是工矿企业面临的共性问题。

3.3煤炭装车环节可能出现的问题

在煤场装车期间,运输车辆司机和企业内部铲车司机可能会出现内外勾结情况,混装价格较高的块煤品种。

企业内部铲车司机可能因为个人利益而出卖企业利益,装车期间未按照派车单装煤炭,本应装低价的粉煤,而实际装车过程中混装高价的块煤品种。出现混装情况时,在过磅环节和出厂环节中都难以被察觉,企业损失明显。

3.4煤炭在离矿运输途中可能面临偷煤换煤风险

一些不法运煤车辆在出矿之后,利用到达客户厂地前的时间,进行偷换煤不法活动。例如,以相同吨位的矸石置换相同吨位的煤炭,导致矿井或者购煤客户出现损失。这种偷煤换煤活动危害极大,给企业造成的损失也最大。

而企业如果全程监督运煤车辆的离矿运输,则需要耗费人力物力,经济成本过高。

4.煤炭发运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措施

针对煤炭发运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四种风险,经过几年的实践,安顺煤矿逐渐摸索并建立了一套符合自身情况的内部控制体系,以管控煤炭发运的风险。

4.1信息化管理

为了避免出现欠款发运的情况,安顺煤矿同时采取两项措施,以求达到双重保险。

一是利用矿内部的内部市场化系统(用友公司所开发的)实现企业内部的互联互通。销售部门可以通过系统及时掌握客户的煤款信息,销售部门的地磅房同样也需要通过系统才能完成过磅。即使出现客户煤款不足的情况,销售部门可以及时察觉到,停止对资金不足客户的煤炭发运,然后再通知客户及时汇入煤款。

二是在销售日计划的审核与执行中进行控制。销售部门办公室在制定第二天销售计划时,先由本部门的煤款记账簿中查询每家客户的余款情况,制定第二天的发运计划时保证发运数量不会超过煤款余额的上限。这也就能通过计划层面的控制达到避免出现欠款发运的目的。

4.2合理设置岗位。进行权力制衡

运煤车辆进厂需要经历四道关卡,依次为运管科派车点、保卫部门岗、销售部地磅房、销售部煤场。四个关卡人员各负其责,确保整个发运流程的完善。

首先,运管科根据销售部所制定的销售计划,开具派车单(三联),安排车辆进行运输,派车单上注明车辆车牌号码和所派煤炭种类。运输车辆将煤炭运至客户厂区时由客户确认煤炭数量及质量无误后开出回执单,运输车辆将回执单送至运管科,依次形成一个封闭的发运环节,回执单是运输车辆结算运费的重要依据。

其次,运输车辆持派车单经过保卫部门岗进入厂区,由两名保卫部人员核查派车单信息,待运输车辆装煤出厂后进行第二次核查,并加贴运输封条。

再次,运输车辆进入销售部地磅房,磅房人员根据派车单,并通过安顺煤矿内部市场化系统对车辆进行空车过磅,待装运煤炭运出时再进行第二次过磅。销售部磅房设置三名人员,一人司磅,一人监磅,另一人监督磅房内部。

最后,运输车辆进入煤场,煤场管理人员根据派车单指派铲车铲装煤炭。销售部在煤场共有三名煤场管理人员,协调指挥铲车及运输车辆进行装车,确保无误。另外矿企管部加派一人对煤场装运环节进行不定时的抽查。

4.3运煤车辆设定标准皮重,汽车磅添加红外线定位设备

为了防范一些不法运煤车辆司机在工业厂区放水、撬磅、压磅和利用电子设备干扰地磅等行为,安顺煤矿采取以下几项措施:

(1)给每一台运输车辆设置标准皮重,录入过磅系统中。车辆每次过磅的空车吨位与过磅系统中的标准皮重偏差超过100公斤时则不能正常进行过磅。一旦出现空车重量异常时,磅房人员及时进行自查,确保过磅系统无问题。

(2)地磅加装红外线定位设备。过磅期间运输车辆轮胎必须停留在预先设定的位置才能正常过磅,以此避免车辆轮胎压磅情况。

(3)每三个月定期对地磅进行调校,以保证地磅的精度,防止出现地磅偏小的情况。并通过与客户回执单的吨位进行对比,出现吨位偏差较大时及时进行校磅。

4.4厂区内部全程监控

利用视频监控对运煤车辆所经过的路段进行全程的视频监控,监控中心设在调度室,由每天的值班管理人员进行抽查。在出现问题时,可以通过视频回放,追溯到运煤车辆在厂的各个环节的情况。

4.5煤炭离矿运输期间的风险转移

企业监控运煤车辆的离矿运输过程,则需要耗费人力物力,经济成本过高。为了规避煤炭离矿运输的风险,如同多数工矿企业所采取的策略,安顺煤矿采取的风险转移的策略。

在煤炭销售合同的签订过程中,写明煤炭的离矿运输由客户自行负责,即煤炭一旦离开厂区,就由客户自行负责运输过程。以此进行风险的转移,客户发现煤炭运输车辆在运输途中有违规行为时,矿方可以协助进行解决。

篇5:对煤矿用电管理的探讨论文

[摘要]由于煤矿井下环境的特殊性,发生漏电与人身触电的几率远比一般地面工业高,面对如此现状,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预防这类电气事故的发生。

[关键词]安全生产文明生产

1煤矿用电的管理现状

11多数矿井没有采用两回路供电。《煤矿安全规程》严格规定:矿井应有两回路电源线路,旨在保证一回线路停电的情况下,通风机、提人绞车、井下各水平中央变(配)电所、主排水泵房等设备能正常运转,工人能安全撤离,避免发生透水事故和因通风机停运而形成瓦斯、粉尘聚集等。检查中我们发现,很多煤矿基本上采用单回路供电,虽然有几家煤矿新购置了发电机,也只不过是用于井上临时生活照明或应付安监部门检查时打开通风机,而且所配备的发电机容量极其有限。

12备用电源不符合规程规范,安全隐患极大。按照《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有关规定,用户安装自备电源必须向供电部门申请,并经供电部门现场检查审核。凡新投运和已投运的自备电源,须在电网与自备电源接口处安装可靠闭锁装置,以防止在电网停电时用户自备电源向电网返送电。可是,目前很少有煤矿的自备电源经过电力部门检查审核、校检试验,一般未履行任何申报手续,电网与其自备电源的接口处没有安装任何可靠闭锁装置,且既无人看守,也未悬挂任何警告标示牌。这种隐患若酿成事故,轻则造成自备电源设备和现场其他电力设施瞬间毁灭,重则造成人身伤亡和局域电网崩溃直至毁损整个电网。

13由地面引入井下的供电线路没有按规定装设防雷装置,一旦遭遇雷击,雷电将沿导线直接侵入井下各个工作面,引起人员触雷电伤亡或引发瓦斯爆炸等特大事故;井上井下电气设备没有按规定装设接地、过流、漏电保护装置,发生电气设备绝缘损坏漏电或人体触电时,就会造成生命财产的`巨大伤害和损失。

2煤矿用电的漏电原因

21电缆或电气设备本身的原因

其一是敷设在井下巷道内的电缆,由于井下环境潮湿,且运行多年,其绝缘老化或潮气入侵,引起绝缘电阻下降,使正常运行时系统对地的绝缘阻抗偏低或发生漏电。在这种供电系统中,还会因偶然的过电压冲击,使绝缘水平较低处发生击穿,产生集中性漏电。其二是开关设备长期使用,接线板潮湿可能造成漏电;其内部元件(主要使控制变压器、接触器、继电器、线圈等)或导线,因某种原因使绝缘恶化、导线头碰壳也会造成漏电;自动馈电开关中的过流继电器,当调整螺杆拧得过低时也会因相对地放电而造成漏电。

22因施工安装不当引起漏电

其一是电缆施工接线错误,如误将相线与地线相接,通电后就会发生漏电;橡套电缆接头违反施工工艺要求,如不用电缆线盒的连接和明接头等,这些接法都破坏了橡套的绝缘,在井下潮气的侵蚀下易发生漏电,此外,这些接法的机械强度都较低,容易被拉断而造成漏电。其二、电缆与设备连接时,由于芯线接头不牢固,封堵不严、压板不紧,运行或移动时造成接头脱落或接头松动,使相线于金属外壳直接搭接而漏电,或者是因接头发热过度使绝缘损坏而漏电。其三、橡套电缆悬挂方法违反规定,采用铁丝或铜丝悬挂,时间一长,就可能发生漏电。其四、开关或其它电气设备的内部接线错误,或接线头送脱碰壳,当合闸通电时便发生漏电。

3煤矿用电的管理对策

31政府应积极组织电力企业加快煤矿供用电电网的统一规划和建设,积极推进煤矿双电源、双回路供电的建设和改造工作;重视解决农村电网向煤矿供电的安全问题,使向合法煤矿供电的相关农村电网逐步具备对一级负荷供电的能力。

32电力企业应在政府的统一部署和领导下,及时对政府部门公告关闭矿井停止供电;地方政府应当组织煤炭行业管理、电力监管和煤矿安全监管等部门,加大对非法转供电的整治和打击力度。

33供电企业应规范供用电合同,把合法煤矿企业列为一级负荷,不将煤矿用户列入计划限电拉闸序位表;严格执行煤矿用户停送电管理制度,定期检查煤矿供电状况;允许用户自由选择基本电价按变压器容量或按最大需量计费。

34煤矿企业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矿井停送电制度;应双回路向井下供电,主变压器采用一台运行一台热备用方式;按照有关规定,配置满足保安负荷容量的应急备用电源;对自供区电网和矿区用电系统进行全面的技术改造。

35政府有关部门、电力企业和煤矿企业应制定和完善供用电应急预案,建立应急联动的协调机制,开展应急预案联合演练工作;煤矿企业严格落实停电时的应急措施,一旦停电必须迅速撤出人员,按规定检查、排放瓦斯合格后,方可恢复供电。

36政府有关部门应进一步加强供用电设施的保护工作,及时协调解决线路走廊的安全隐患问题,加大对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的打击力度;各级电网企业和煤矿企业应加强电力设施的巡查,积极推广应用电力设施安全防护的新技术和新成果。

37各级安全监管、电力监管、煤炭行业管理和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应协调解决自供区电网与电力主网联系薄弱、结构不合理等问题,督促企业认真落实煤矿供用电安全责任制;对当前煤矿供用电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跟踪督察和日常监管检查。

38煤矿企业加强井下电气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检查和试验,性能指标达不到要求的,应立即更换。此外,将带电导体、电气元件和电缆接头等,都封闭在坚固的外壳内。在电气设备的外壳与盖子间设置可靠的机械闭锁装置,以保证未合上外盖前不能接通电源,或者在接通后,便不能打开外盖。这一措施能有效地防止因带电检修而造成的触电事故。

篇6:赵家坝煤矿用电管理制度1

一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企业管理,保证安全用电,节约能源,杜绝浪费,建立节约型社会,特制定本制度,相关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执行。

第二条:关于生产用电,非生产用电和转供电的范围如下:

1、生产用电:

(1)井下和地面采掘运机修等生产和辅助生产以及直接为生产服务的加工等设备用电为生产动力用电。

(2)井下硐室、车场、地面车间、厂房工业广场、运输道路、浴室等处的照明属生产用电。

2、非生产用电:路灯、办公场所、公益场所等处用电。

3、转供电不属矿区供电范围的生产、生活用电、均属转供电。

二 管理组织

第三条全矿生产、非生产和转供电等各项工作,由机电科全面负责。

第四条为加强用电管理,节约能源,杜绝浪费,机运科负责全矿重大节电措施和管理工作、督促有关单位贯彻执行。

三 生产用电管理

第五条全矿生产用电、由机运科根据生产计划和部署情况,进行调整部署机电设备,并编制矿井年、月用电计划和节电措施意见。

第六条全矿各单位按生产需要必需增加设备和用电时,必须提前向机电科提出书面计划和要求,以便安排计划,第七条在生产条件突然变化和处理灾害事故等特殊情况下,矿领导指示或会议决定或调度命令调整或设备增加时,机电科必须立即安排解决。

第八条对在用电气设备,要切实加强维护,认真执行巡回检查制度和计划检修;严格执行电气试验、检修规程;井下电气设备必须作到“三无”“四有”“两齐”“三全”“一坚持”。坚持定期每月一次完好检查和不定期的巡视检查制。保证电气设备完好率在90%以上,确保生产安全。

第九条对地面车间、硐室、机房和主要设备,实行装表计量,并按用电计划指标进行考核,实行奖惩。

四 非生产用电管理

第十条各单位非生产用电的增加,减少和调整,必须提出书面计划送机电科,统一安排电工进行安装,拆除和调整工作。其他人员不得从事装、拆、调整工作,否则按私拉乱接处理。

第十一条非生产用电,实行装表计量,计划用电,月终抄表,按计划指标进行考核,实行奖惩或计度收费。

1、办公室场所等单位用电,由机电科下达用电计划,每月抄表考核,按计划指标进行考核,实行奖惩或计度收费。

2、各单位在未经矿领导或机电科批准同意并办理手续前,不得擅自将公房内的照明设施私拉乱接,发现时处罚该单位领导和同意人员100—200元。

3、路灯安装地点和容量,一律由机电科决定,不准私拉乱接,不准将路灯拉进室内照明。

五 转供电管理

第十二条凡需我矿转供电的单位或个人,必须提出书面申请,说明用电设备名称、容量、用途等。送机电科研究并报矿领导批准后,由机电科负责签定供用电合同。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用电时间,用电量,安全用电,装表计度,电费每期结算等有关条款。

第十三条转供电费,按现行规定,每时结算办法办理,电价按一步电价制,包括线路传输损失。

第十四条凡我矿转供用户,不注意用电安全,不执行合同,不遵守矿内的规定和安排、不按期缴纳电费等,我矿有权停止转供。如发现窃电行为,按窃电规定罚款。

六 纪律和违纪处理办法

第十五条生产、非生产、转供用电,都必须由机电科统筹安排。凡未经安排而接电使用者为私拉乱接。严禁私拉乱接,确保安全用电。

1、发现私拉乱接用电的单位时,没收其设备、电器、导线等器材外,处罚当事人100—200元。

2、公益场所、办公场所、生产场所用照明严禁出现长明灯,一经发现处罚单位负责人处100—200元罚款。

3、严禁将公益场所、生产场所用电作私人用,一经查出,按偷窃电论处,并处当事人200元以上罚款和没收用电器。公益场所、生产场所未经矿机运科同意,严禁使用电炉,一经查出,没收电炉,并对所在单位负责人处100—200元罚款。

第十六条对计度装置和灯具等必须爱护。损坏都要赔偿。不准乱动电度表,包括铅封、接线等。发现乱动要罚款。

1、发现电度表不转或转动不正常时,必须立即报告检查、修理或更换。当月电费,按具体情况决定计收。

2、发现乱动电度表、铅封、电度表的进、出导线时,一律按偷电行为处理,即加收3—6个月电费,电费按接用电器容量,每天10小时计度,每度0.665元计收,并处偷电罚款100—200元。

转供用户偷电者,仍按此款办理。

3、车间、厂房、硐室、车场、工作场所、办公室和宿舍室内外等各处装用的电器,包括设备、计度装置、照明灯具等,使用者必须妥善保管和爱护。凡有意或无意损坏者,一律照价赔偿。

七 加强管理、保证安全、节约能源、降低电耗

第十七条要作到供用电安全、保证生产正常进行,杜绝浪费、必须加强管理。

1、全矿各单位,特别是具体业务管理和操作设备的职工,必须严格执行安全规程、操作规程,以及有关的规章制度。机电科和有关部门必须加强对职工供用电安全和遵章守纪的教育,在生产、工作中严格督促检查,及时解决存在问题,防止和杜绝事故。

2、设备运行必须认真按采、掘生产正规循环作业图表安排的时间启、停,没有规定时间的按调度命令执行。但操作人员必须充分掌握运行情况,尽可能防止空转和无效运行,节约电能。

3、机电科必须随时了解掌握生产需要,及时调整设备和运行时间,杜绝大马拉小车和无效运行。

4、努力提高力率,最低要求达到85%,杜绝电能浪费。

5、必须持之以恒推广行之有效的节电经验。

6、认真执行电力系统的调度命令,作好错峰填谷工作。保证系统内供电安全。

第十八条每月对进行生产、非生产和转供电进行抄表。统计分析用电情况,提出进一步节电措施,不断降低电耗。

八 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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