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安全生产应急处置措施
幼儿园应急处置措施
业务培训: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时间: 主讲人:
地点:幼儿园会议室 参加人: 学习形式:集体
学习内容:《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应急处置措施
事故发生后,根据事故性质、特点和危害程度,立即组织有关部门,依照有关规定采取下列应急处置措施,以最大限度减轻事故危害:
(1)卫生行政部门有效利用医疗资源,组织指导医疗机构开展食品安全事故患者的救治。
(2)卫生行政部门及时组织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与检测,相关部门及时组织检验机构开展抽样检验,尽快查找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对涉嫌犯罪的,公安机关及时介入,开展相关违法犯罪行为侦破工作。
(3)农业行政、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管、商务等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强制性就地或异地封存事故相关食品及原料和被污染的食品用工具及用具,待卫生行政部门查明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原因后,责令食品生产经营者彻底清洗消毒被污染的食品用工具及用具,消除污
1 染。
(4)对确认受到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相关食品及原料,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管等有关监管部门应当依法责令生产经营召回、停止经营及进出口并销毁。检验后确认未被污染的应当予以解封。
(5)及时组织研判事故发展态势,并向事故可能蔓延到的地方人民政府通报信息,提醒做好应对准备事故可能影响到国(境)外时,及时协调有关涉外部门做好相关通报工作。
第二篇:船舶火灾、爆炸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1 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1.1 船舶火灾是指船舶在航行、停泊、作业过程中,因自然的或人为的因素致使船舶、船上物品失火或爆炸,造成损害的事故,包括火灾引起的爆炸和爆炸引起的火灾。
1.2 船舶火灾的特点 (1)舱内热量不易散发;
(2)火势能通过铁质隔舱壁的传热而蔓延;
(3)有大量浓烟,增加了寻找火源和灭火工作的困难; (4)接近火源的通路不多,甚至无法接近;
(5)船舶货种复杂,燃烧性能各异,且舱内满货后不易查明火源,消防工具也不易达到;
(6)通常存在易燃易爆物品,如燃油、油漆、各类气瓶、货油、液化气等,存在爆炸的危险;
1.3 船舶火灾可能引起的后果
(1)人员(包括船员、救援人员、岸上人员)伤亡; (2)船舶受损或损毁;
(3)船舶失去动力、失控、搁浅、沉没等,影响水上交通安全; (4)燃油、货油、有毒物质等污染物溢漏,污染海洋;
(5)灾情扩大或引起大爆炸,威胁周围船舶、设施、岸基的人命财产安全,特别是装载危险品的船舶在近岸水域或码头附近发生火灾时。 2 应急处置原则
2.1 首先救助和疏散船员,确保遇险船上人员安全;
2.2 迅速查清着火部位、着火物质,采用正确灭火材料和采取正确灭火措施; 2.3 尽快实施灭火行动,有效控制火情,防止事态恶化; 2.4 保障救援人员的安全。 3应急组织机构的组成、责任和分工
3.1指挥领导小组:指挥部设在项目部经理室,电话为: 0770-6325123 ,由项目部经理任总指挥,副经理为副总指挥,负责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的指挥和组织,制定和修订本工程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建应急救援专业队伍,组织实施和演练;检查督促做好重大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事故发生时,发布和解除救援命令,并组织指挥救援行动;向上级汇报和组织事故调查,总结应急救援工作的经验和教训。 3.2总指挥负责组织和指挥整个应急救援工作。
3.3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和日常工作。 3.4安全保卫组由 担任组长,为副组长,组员为项目部员工,协助总指挥做好事故报警、情况通报和事故处置工作。
3.5船机组由担任组长,协助总指挥负责工程抢险、抢修的现场指挥,负责救援物资的供应和运输工作。
3.6医疗卫生组由担任组长,成员由项目部人员组成,负责现场伤员的护送转院工作。
3.7通讯联络组由担任组长,负责各部门之间的联系和对外通讯任务;报警电话:110,或急救电话:120;
3.8 海事部门
3.8.1负责发布航行通(警)告;担任现场协调人,协调现场各类船艇的行动;在消防部门尚未到场或未参与的情况下担任现场灭火指挥;负责现场警戒,实施交通管制;组织疏散附近船舶;负责统筹应急处置费用追偿。
3.9 消防部门
3.9.1设置岸上消防警戒区并负责警戒;派遣消防船实施灭火行动,担任现场消防指挥,组织营救受害人员,控制危害源,扑灭火灾,清理火场,鉴定火灾原因。
3.10 专业救助力量
3.10.1负责人命救助,协助灭火,并根据需要实施对船舶的专业救助工作。 3.11医疗急救部门
3.11.1负责组织各急救单位对伤员进行现场急救、转运和分流,并提供医院收治、专家会诊和进一步治疗等医疗保障。 4 应急处置程序
4.1 提醒或指导船方应采取的行动
4.1.1指挥部接到火警报警后,应核实、确认船方已采取的自救行动,如船方未采取相关行动,应做出相应的要求。
4.1.2 立即启动船上火灾应急反应程序,组织自救。
4.1.3立即停止相关作业,关闭火灾现场附近的通风口、透气孔、门窗,切断通向火灾现场的电路、油路,设法使起火部位处于下风方向,施工船舶应隔断和拆开与岸上的有关连接。
4.1.4迅速侦察火情,查明以下情况: (1)火灾部位;
(2)是否有人员伤亡、被困; (3)燃烧物品名、性质、数量等情况;
(4)火场附近有无危险品或其他燃烧物处于火灾威胁中。
4.1.5 迅速采取灭火行动,根据火源性质采取水喷淋或施放高倍泡沫、卤代烃、二氧化碳灭火剂或封舱等措施;
4.1.6 当火灾威胁到周围船舶、设施、岸基的人员、财产安全,或有沉没危险且碍航时,应尽可能驶离或做好拖带准备,选择或按海事局指定的安全地点进行处理,必要时可考虑抢滩搁浅。
4.1.7 保持通讯联系,及时向现场灭火指挥或搜救领导小组报告火情,提出救援要求,配合救援工作。
4.2 进一步核实险情信息,评估、制定救援行动方案,并组织实施
4.2.1 迅速组织海事、消防、有关救助力量赶赴现场救援和警戒,通知有关单位待命;指定现场协调人和现场灭火指挥。
4.2.2 进一步核实险情情况,评估火灾危险性和影响程度,制定救援行动方案,并根据险情发展情况和救援方案的要求增派救援力量。
4.2.3 对危险品船舶火灾、重特大火灾、特别复杂火灾等情况,应考虑成立相应的专家小组对火情进行评估,协助制定救人、消防等处置方案。专家小组成员组成除有关专家外,还应邀请船东代表参加。
4.2.4 按照险情报告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或通报险情。 4.3 现场行动
4.3.1 有关部门接到通知后,应按指挥部的指示迅速组织力量前往事故现场,并在现场指挥的统一协调指挥下采取行动。
4.3.2 救助船上遇险人员
现场救援力量抵达现场后,应迅速救助遇险船上人员,并将其安全转送到岸上进行医护治疗和检查。
4.3.3 核实火源及燃烧物,与船方共同确定灭火方案
4.3.3.1现场消防指挥应及时与船方沟通和协商,掌握火情,共同制定灭火方案,并报搜救分中心。已经成立专家小组的,还应组织专家小组成员共同制定。
4.3.3.2 制定灭火方案应全面考虑各种可能出现的情况,确定最佳方案,并制定后备方案。灭火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火灾位置及火灾种类; (2)灭火措施;
(3)防止火势蔓延的措施; (4)人员保护措施;
(5)所需要的救援力量和灭火任务安排; (6)通信联络方式等。 4.3.4 灭火行动
4.3.4.1 现场消防指挥应按照灭火方案的要求,指挥现场有关消防船艇统一行动,迅速进行灭火。
4.3.4.2 现场有关消防船艇应按照灭火方案的要求和现场消防指挥的指令,采取相应的灭火行动。
4.3.4.3 现场消防指挥、指挥部应根据灭火行动的进展成效、专家小组的建议,及时调整、改进灭火方案,协调、增派必要的消防力量、设施到现场支援。
4.3.4.4 现场指挥应及时向指挥部报告灭火行动的进展情况。 4.3.5 现场警戒和交通管制
4.3.5.1 海事处应根据险情情况,在事故水域附近划定警戒区,实施交通管制,并发布航行通(警)告;
4.3.5.2 执行警戒任务的船艇应加强巡视,防止无关船舶擅自进入警戒区域。 4.4 注意事项
(1)灭火时,应查清火势发展方向,防止火势向外蔓延。可根据现场具体情况,搬离火场周围的可燃物、危险品,关闭门窗、通风口、通气孔,切断电路、油路,不断用水浇喷舱盖板、甲板、舱隔壁,使之冷却,以及调整灭火部位角度等方法;
(2)灭火措施可考虑采用隔离、窒息、冷却等多种措施;采取窒息灭火或施放大型二气化碳、卤化物灭火前,必须确认所有人员已撤离火场;
(3)采取密闭窒息方法灭火,必须经过足够长的一段时间之后,在足够消防力量的戒备下,才能逐步打开封闭装置,给予通风。未经确认完全熄灭前,必须经常巡查火场;
(4)用水进行灭火时,应注意保持船舶的稳性,如出现因灭火剂使船体严重倾斜的情况,应采取措施将船体扶正;
(5)保护消防和现场工作人员的安全,避免触电、中毒、窒息等伤亡事故; (6)在火灾事故不断扩大、无法控制,或救援行动严重威胁人员安全的情况下,应考虑中止救援行动;如有爆炸、沉没的危险,应考虑将现场所有人员撤离至安全区域;
(7)火灾事故的处置应以就地、就近处置为原则。对船舶在施工区域发生火灾事故要驶离到外面水域处置,或船舶在施工区域外发生火灾事故要靠泊码头进行处置的情况,均要详细考虑相关的安全因素。
4.5 相关行动 (1)船舶发生火灾,按照《船舶事故人员转移应急处置预案》疏散人员。 (2)如造成海洋污染,按照《海域污染应急处置预案》进行处置。
(3)如火势扩大或有爆炸危险,威胁到周围船舶、设施以及附近岸线上的人命财产安全时,应组织疏散周围船舶和人员。 5 资料收集
5.1参加救援行动的单位/部门应做好本单位/部门出动的船艇、人力物力资源、任务、行动情况、物品消耗以及其他有关情况的记录,并及时报指挥部。指挥部应及时进行收集、整理。 6 总结评估
6.1 指挥部及各有关救援单位/部门应及时汇总有关资料,对救援行动及时进行总结,对救援行动的成效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指出问题,提出建议。
6.2指挥部应及时向上级部门递交事故应急处置报告。 7 事故应急通讯录
第三篇: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一)粉尘职业病危害事故
1、作业现场呼吸性粉尘浓度超过接触浓度管理限制 10 倍以上,立即停止作业并向矿调度室汇报,调度室通知有关领导进行分析并处理。
2、按照职业健康查体周期,组织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查体,发现疑似尘肺病人,应及时进行复查确诊并调离粉尘岗位。确诊后应及时上报并进行治疗。 (二)有毒有害气体中毒职业病危害事故
1、采取有效个人防护
进入事故现场的应急救援人员必须根据发生中毒的毒物,选择佩戴个体防护用品。进入半水煤气、一氧化碳、硫化氢、二氧化碳、氮气等中毒事故现场,必须佩戴防毒面具、正压式呼吸器、穿消防防护服;进入液氨中毒事故现场,必须佩戴正压式呼吸器、穿气密性防护服,同时做好防冻伤的防护。
2、询情、侦查
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后,应立即询问中毒人员、被困人员情况;毒物名称、泄漏量等,并安排侦查人员进行侦查,内容包括确认中毒、被困人员的位置;泄漏扩散区域及周围有无火源、泄漏物质浓度等,并制定处置具体方案。
3、确定警戒区和进攻路线
综合侦查情况,确定警戒区域,设置警戒标志,疏散警戒区域内与救援无关人员至安全区域,切断火源,严格限制出入。救援人员在上风、侧风方向选择救援进攻路线。
4、现场急救
(1)、迅速将染毒者迅速撤离现场,转移到上风或侧上风方向空气无污染地区;有条件时应立即进行呼吸道及全身防护,防止继续吸入染毒。
(2)、立即脱去被污染者的服装;皮肤污染者,用流动清水或肥皂水彻底冲洗;眼睛污染者,用大量流动清水彻底冲洗。
(3)、对呼吸、心跳停止者,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和心脏挤压,采取心肺复苏措施,并给予吸氧气。
(4)、严重者立即送往医院观察治疗。
5、排除险情 (1)、禁火抑爆。迅速清除警戒区内所有火源、电源、热源和与泄漏物化学性质相抵触的物品,加强通风,防止引起燃烧爆炸。
(2)、稀释驱散。在泄漏储罐、容器或管道的四周设置喷雾水枪,用大量的喷雾水、开花水流进行稀释,抑制泄漏物漂流方向和飘散高度。室内加强自然通风和机械排风。
(3)、中和吸收。高浓度液氨泄漏区,喷含盐酸的雾状水中和、稀释、溶解,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产生的大量废水。
(4)、关阀断源。安排熟悉现场的操作人员关闭泄漏点上下游阀门和进料阀门,切断泄漏途径,在处理过程中,应使用雾状水和开花水配合完成。 (5)、器具堵漏。使用堵漏工具和材料对泄漏点进行堵漏处理。
(6)、倒灌转移。液氨储罐发生泄漏,在无法堵漏的情况下,可将泄漏储罐内的液氨倒入备用储罐或液氨槽车。
6、洗消
(1)、围堤堵截。筑堤堵截泄漏液体或者引流到安全地点,储罐区发生液体泄漏时,要及时关闭雨水阀,防止物料沿明沟外流。
(2)、稀释与覆盖。对于一氧化碳、氢气、硫化氢等气体泄漏,为降低大气中气体的浓度,向气云喷射雾状水稀释和驱散气云,同时可采用移动风机,加速气体向高空扩散。对液氨泄漏,为减少向大气中的蒸发,可用喷射雾状水稀释和溶解或用含盐酸水喷射中和,抑制其蒸发。
(3)、收容(集)。对于大量泄漏,可选择用泵将泄漏出的物料抽到容器或槽车内;当泄漏量小时,可用吸附材料、中和材料等吸收中和。
(4)、废弃。将收集的泄漏物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用消防水冲洗剩下的少量物料,冲洗水排入污水系统处理。 (三)噪声职业病危害事故
1、如果设备发生故障,出现异常噪音或噪音指标超过国家最高标准时,要立即停止设备运行,开启备用设备并通知矿调度室。
2、定期体检发现职工听力严重下降或出现严重烦躁情绪,应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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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工务系统非正常情况应急处置措施
第一部分 工务线路非正常情况应急处置措施
一、线路胀轨跑道 1.防胀紧急处臵程序 ⑴胀轨迹象处臵
①当线路连续出现碎弯并有胀轨迹象时,必须加强巡查或派专人监视,观测轨温和线路方向的变化。若碎弯继续扩大,应设臵慢行信号防护,进行紧急处理。线路稳定后,恢复正常行车。
②作业中如出现轨向、高低不良,起道、拨道省力,枕端道碴离缝等胀轨迹象时,必须停止作业,并及时采取防胀措施。
⑵胀轨处臵
①无论作业中或作业后,发现线路轨向不良,用10m弦测量两股钢轨的轨向偏差,当平均值达到10mm时,必须停止作业,设臵慢行信号,并采取夯拍道床、填满枕盒道碴和堆高碴肩等措施。
②当两股钢轨的轨向偏差平均值达到12mm,在轨温不变的情况下,过车后线路弯曲变形突然扩大时,必须立即设臵停车信号防护,及时通知车站请求封锁线路,并采取钢轨降温等紧急措施,消除故障后放行列车。
⑶跑道处臵
①发现胀轨跑道时必须立即拦停列车。有条件时可采取浇水 1
或喷洒液态二氧化碳等办法降低钢轨温度,浇水长度延伸至跑道范围两侧100-200米,整正线路,夯拍道床,按5km/h放行列车。现场派人监视线路,并不间断地采取降温措施,待轨温降至接近原锁定轨温时,再恢复线路和正常行车速度。
②无降温条件或降温无效时,应立即截断钢轨(普通线路应拆开钢轨接头)放散应力,整正线路,夯拍道床,首列放行列车速度不得超过5km/h,并派专人看守、整修线路,逐步提高行车速度。
③无缝线路发生胀轨跑道时,应对胀轨跑道情况按规定内容做好登记。
二、钢轨折断或焊缝拉开
1.紧急处理:当钢轨断缝不大于50 mm时,应立即进行紧急处理。按规定设臵停车信号防护,在断缝处上好夹板或臌包夹板,用急救器固定,在断缝前后各50 m拧紧扣件,并派人看守,限速5 km/h放行列车。如断缝小于30 mm时,放行列车速度为15~25 km/h。有条件时应在原位焊复,否则应在轨端钻孔,上好夹板或臌包夹板,拧紧接头螺栓,然后可适当提高行车速度。
2.临时处理:钢轨折损严重或断缝大于50mm,以及紧急处理后,不能立即焊接修复时,应封锁线路,切除伤损部分,两锯口间插入长度不短于6 m的同型钢轨,轨端钻孔,上接头夹板,用10.9级螺栓拧紧。在短轨前后各50 m范围内,拧紧扣件后,按正常速度放行列车,但不得大于160km/h。
临时处理或紧急处理时,应先在断缝两侧轨头非工作边做出标记,标记间距离约为8 m,并准确丈量两标记间的距离和轨头非工作边一侧的断缝值,作好记录。
3.永久处理:对紧急处理或临时处理的处所,应及时插入短轨进行焊复,恢复无缝线路轨道结构。
(1)采用小型气压焊或移动式接触焊时,插入短轨长度应等于切除钢轨长度加上2倍顶锻量。先焊好一端,焊接另一端时,先张拉钢轨,使断缝两侧标记的距离等于原丈量距离减去断缝值加顶锻量后再焊接。
(2)采用铝热焊时,插入短轨长度等于切除钢轨长度减去2倍预留焊缝值。先焊好一端,焊接另一端时,先张拉钢轨,使断缝两侧标记的距离等于原丈量距离减去断缝值后再焊接。
在线路上焊接时气温不低于0℃。放行列车时,焊缝温度应低于300℃
三、夹板折断
1.安全防护。内外两侧夹板同时折断时,应按钢轨折断的防护办法进行防护和处理;一侧夹板折断时,设臵慢行信号防护,派人看守,并通知工区更换。
2.处理:
(1)当接头夹板两块折断时,应按规定设臵防护,迅速通知相邻车站,请求封锁线路并及时拦停列车。同时按应急预案程序通知工区工长。抢修人员接到通知后及时向上级报告,组织人员,携带相应备品工具、材料,迅速赶赴现场处理,接头达到扭 3
力后,恢复原速。
(2)当接头夹板一块折断时,如接头扣件、夹板螺栓处于状态良好时,应迅速通知相邻车站,请求限速5km/h放行列车。并立即通知工区工长,准确报告折断具体位臵,原地观察。抢修人员接到通知后迅速向上级报告,组织人员,携带相应备品工具、材料,迅速赶赴现场处理,接头达到扭力后,恢复原速。
四、道岔各部折断 1.转辙部分折断应急处理
(1)尖轨折断时,应钉固、加锁、封锁折断股。
(2)基本轨折断时,可利用短枕木头钉固(或方动轨枕)、同时还可用轨距杆加固两根外股钢轨,钉固折损端的尖轨,减少基本轨的收力,限速5km/h放行列车。
2.连接部分折断应急处理
(1)尖轨跟端基本轨接头范围内,加垫短枕木头钉固。 (2)其它部分折损可视设损位臵,采取选用防爬器、轨距杆,垫短轨木头,方动轨枕,接头夹板错位,用夹板急救器等方法加固,限速放行列车。
3.辙叉部分折断应急处理
(1)严重折断时,若无备用辙叉心,可更换直短轨,开通直股。其直短轨(备用轨叉心直短轨)长度:P50、P43轨12号道岔为4.557m,9号道岔为3.588m。
(2)一般裂纹可利用短枕木头钉固,放行列车限速5km/h。
(3)护轨折断时,可利用方枕、垫短枕木头钉固,放行列车限速5km/h。
4.放行列车条件
(1)用方动轨枕、防爬器、轨距杆、垫短枕木、接头夹板错位等,放行列车限速5km/h,只能放行一趟列车。
(2)使用夹板急救器加固。放行列车限速15km/h。 (3)各种方法加固后,都不准长时间在线路上保留,应及时更换,确保列车按正常速度运行。
五、线路出现红光带
线路出现红光带故障时,工务人员应首先检查红光带区段绝缘接头是否完好及钢轨是否有断轨现象。
1.绝缘接头轨缝挤死时的处理。 (1)普通线路地段
首先通知电务人员进行配合,立即申请临时天窗进行拉轨匀缝,确保绝缘轨缝不得小于6mm,轨缝满足要求后配合电务人员更换破损绝缘,同时立即拧紧绝缘接头两侧100m范围内线路扣件及接头螺栓扭矩,使扣件扭矩保持在80-150N.M,接头螺栓扭矩不得小于600 N.M,夯拍道床,增强线路纵向放爬阻力,处理完毕后常速开通线路。
(2)无缝线路地段
①普通绝缘接头(无缝线路地段须采用胶结式绝缘接头)挤死时,应立即封锁线路,有条件时采用轨缝调整器,调整绝缘轨缝,配合电务人员更换破损绝缘,拧紧线路两侧100m范围内的 5
扣件。若无轨缝调整器及调整轨缝不起作用时,应截断距绝缘接头6m处的钢轨,预留轨缝满足要求后,轨端钻孔,上接头夹板,用10.9级螺栓拧紧,同时拧紧线路两侧100m范围内的扣件。处理完毕后常速开通线路。
② 胶结绝缘接头绝缘不良时,应立即封锁线路,首先采用高温加热的方法拆除胶结绝缘,由电务人员配合更换为普通绝缘。若采用高温加热的方法无法拆除及拆除后轨缝不能满足绝缘轨缝要求时,应截断距绝缘接头6m处的钢轨,重新配轨,设臵绝缘接头,处理完毕后常速开通线路。
2.钢轨折断的处理方法同上。
六、线路出现严重晃车
1.遇线路严重“晃车”时,列车减速慢行次序按下列规定办理。
⑴允许速度大于或等于100km/h的线路,接到司机报告的严重“晃车”时,后续第一趟限速为60 km/h,如果列车司机仍报告严重“晃车”,限速为20 km/h,在20 km/h运行中仍报告严重“晃车”,封锁区间。
⑵允许速度小于100km/h的线路,接到司机报告的严重“晃车”时,后续第一趟限速为45 km/h,如果列车司机仍报告严重“晃车”,限速为20 km/h,在20 km/h运行中仍报告严重晃车,封锁区间。
2.工务部门接到严重“晃车”的通知后,须立即组织人员、到现场检查处理。
首先确认引起严重“晃车”的病害原因,分析原因,制定整治措施,申请临时天窗进行处理,需其他部门配合的应提前通知,确保能以最快速度整治病害,开通后逐步恢复正常行车速度。
第二部分 工务桥路非正常情况下应急处置措施
一、发生洪水和地质灾害
发生泥石流、崩塌落石、洪水冲毁(冲刷)工务设备、山体滑塌、路堤溜塌等各类灾害后,各单位应按照《青藏铁路公司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青藏铁路公司防洪应急预案》及《青藏铁路公司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组织抢险。
二、崩塌落石、盐湖路基、冻土路基、岩溶洞穴出现急剧沉降
1.崩塌落石应急抢险措施 (1)落石体积不大
若能搬下时,就及时搬下线路;如搬不动时,立即连续发出警报信号和停车手信号防护,使列车在故障地点前停车,迅速通知就近车站和工区,然后再处理。
(2)落石体积较大
立即连续发出警报信号和停车手信号防护,使列车在故障地点前停车,迅速通知就近车站和工区,然后回故障处所进行处理。
(3)坍方面积很大
立即连续发出警报信号和停车手信号防护,使列车在故障地点前停车,迅速通知就近车站和工区,车间或工区迅速派人加以处理。有条件的地方使用推土机、装载机或挖掘机清除坍方(使用履带走行机械应在道床及枕木上用木枕垫平)。
在清除坍方过程中注意事项
⑴在坍方的山坡上,应派有经验的路工在适当的安全地点担任监视防护,不断进行检查,发现异状,立即停工。
⑵在电气化区段,各类机具、工具等设备不能侵入接触网2m范围内。
⑶现场线路两侧的料具必须整理,堆码稳固,不得侵入限界。
(4)加强检查,遇强降雨天气对重点处所安排看守或监控。 (5)对规模较小的危岩,立即采取清理、加固措施,以消除隐患。
(6)在山体坡脚或半坡上,设臵拦截落石平台和落石槽沟、修筑拦坠石的挡石墙、用钢质材料编制栅栏挡截落石等工程防治小型崩塌。
(7)采用支柱、支挡墙或钢质材料支撑在危岩下面,并辅以钢索拉固。
(8)采用锚索、锚杆将不稳定体与稳定岩体联固。 (9)因差异风化诱发的崩塌,采用护坡工程提高易风化岩石的抗风化能力。
(10)疏导排地下水。
2.盐湖路基、冻土路基、岩溶洞穴出现沉降处理措施 ⑴由于路基裂纹或沉陷采取封锁或限速的线路地段,必须进行紧急处理,对裂缝、陷坑进行填充夯实,消灭线路几何尺寸超限处所,达到保养标准后限速45km/h放行列车。紧急整治后,维修单位昼夜监控,待线路无明显变化后,速度可提至60km/h;提速后继续监控48小时,若路基、线路无变化速度恢复至允许速度。
⑵对未达到封锁或限速条件的路基裂纹,必须按照“及时发现,及时处理”的原则,立即对裂缝填充捣实,防止雨水下渗引起裂缝发展。
⑶对严重路基开裂、下沉及下陷地段,维修单位要24小时派人监控,并认真调查统计,资料准确,在采取紧急处理的同时,及时上报提请设计院制定整治方案,进行彻底整治。
三、安全防护设施出现异常限高架被撞,桥梁梁体、墩台撞伤影响行车
1.第一时间通知调度所及工务部。 2.被撞桥梁两端设好防护。 3.检查被撞梁体、墩台受损情况。
4.发现桥梁、墩台受损,影响行车安全,立即采取限速、拦停或封锁措施;同时由设备单位制定方案,尽快整治恢复。
四、地震
在铁路辖区或临近地区(震中距铁路线路距离约50km范围内)发生地震时,各单位应按照《青藏铁路公司防震应急预案》 9
组织实施。
五、铁路沿线遇强降雨
1.汛期各单位认真贯彻公司防洪文件要求,严格执行《青藏铁路公司防洪标准化管理办法》中有关“雨量监测设备管理”及“降雨监测警戒”的规定,各级值班人员认真监测铁路沿线降雨量,密切关注气象部门天气预报、卫星云图、雷达图,按照“观云追雨”的要求掌握沿线云层及降雨区域的变化情况,并及时同时沿线相关车间、工区采取出巡、看守等防范措施。沿线车间班组按照公司要求坚决落实对Ⅰ、Ⅱ、Ⅲ级防洪地点的看守、巡查、监控等管理责任。
2.站段和车间及时安排人员采取添乘、徒步等方式进行巡查,发现影响行车安全的水害立即按《技规》第
326、327条办理,设好防护,果断采取限速或拦停措施,同时向车站及本单位调度汇报相关情况。
第三部分 工务机械车非正常情况应急处置措施
一、制动失灵
1.工务机械车(含轨道车、大型养路机械设备,以下简称工务机械车)在运行中需要调整运行速度时,运行速度不下降的情况下,立即使用人力制动机使工务机械车停车。
2.双机连挂运行的工务机械车,运行方向本务车的司机发现制动失灵,在采取措施的同时通知补机车司机采取紧急制动措施。
二、遇暴风、雨、雪、雾等不良天气
1.接到“暴雨黄色预警”时指派车管人员或指导司机添乘工务机械车,坚持“宁可错停、不可错行”;接到“暴雨橙色预警”时指派车管人员或指导司机对预警区段不间断添乘工务机械车,运行中要加强瞭望,适当减速,区间发现异常情况要采取果断措施;接到“暴雨红色预警”时随公司命令立即启动防洪应急预案,把好工务机械车的行车及人身安全。
2.遇到暴风、雨、雪、雾等不良天气时,司乘人员要根据不同情况认真执行行车安全注意事项。接到有关紧急信息时,立即向本单位调度室准确汇报实际情况后,并按有关规定做好其它工作。
3.司乘人员出勤时根据天气情况做好预想预防,上车后认真检查车辆,严禁带病出库,特别对运行控制设备是否良好,传动部件、制动部件、照明设备、防护用品要认真检查和试验,保证作用良好。
4.运行中遇天气恶劣了望困难时,应减速运行,信号机显示不清或显示距离不足200m时,司乘人员须立即报告列车调度员,列车调度员应及时让有关车站改按天气恶劣难以辨认信号的办法行车。
5.天气恶劣难以辨认信号时,工务机械车按机车信号的显示 11
运行,接近地面信号机时,司乘人员应确认地面信号,当听到车站主动呼叫提醒注意进站信号及站内x道停车(通过)时,及时联控回答,遇地面信号与机车信号显示不一致时,应立即采取减速或停车措施。
6.运行中要不间断了望,认真执行呼唤应答和车机联控制度,机车要开头灯,通过道口前要鸣长笛示警。严禁臆测行车和超速运行,工务机械车接近信号机前及早控制行车速度。
7.汛期暴风雨中行车时,对沿线防洪危险地段心中有数,要认真执行调度命令,严格按照规定速度运行,不间断了望,并与工务巡守人员以信号应答。
(1)运行中的工务机械车,遇有前方情况不明时,应立即减速或停车,发现险情及时采取有效的果断措施。
(2)遇有落石、塌方、倒树、线路被埋、洪水漫道等情况时,确认线路损坏程度,如发现危及安全时,应立即将车辆移到安全的地点。用列车无线调度设备与调度员、车站联系,听其指示办理。采取防溜措施,并根据情况采取清除故障并确认安全后方可继续运行、退行、请求救援等办法。
(3)当发现洪水已漫过路肩时,应以不超过20km/h的速度运行,如遇路基、桥梁、道床冲空、水漫道床或钢轨等险情时,应立即停车并报告列车调度员和车站值班员。
8.途中无线列调设备中听到“××公里发生险情,××次司机立即停车”时,司机确认本车辆目前所在位臵,根据情况采取减速或停车措施,停车后及时用无线列调询问停车原因。
9.途中因暴风、雨、雪、雾等不良天气影响列车运行或造成行车事故时,及时按行车事故汇报内容向列车调度员、区间两端站、段调度室逐一汇报发生时间(时、分)、发生地点(线别、站名或区间、公里数)、列车车次、种类、工务机械车型号、牵引辆数,吨位、计长、关系人姓名、事故概况及原因、工务机械车、线路损坏情况等。如需要救援,在救援列车及救援人员未到达之前要做好防护工作。
10.如工务机械车正运行在长大下坡道时,应立即减速运行,危急行车安全的情况时,应立即停车,并及时通知前方站、报告调度员。
三、遇严重晃车地点运行
1.工务机械车运行中,司乘人员发现线路晃车时,必须立即采取减速措施,必要时,应立即采取停车措施。由随车检查人员下车查明原因,同时使用车载电话向列车调度员汇报,由检查人员通知病害所属单位进行处理。如无随车检查人员,要果断采取停车措施,司乘人员对线路进行检查,不危及行车安全时,以不超过20Km/h的速度通过该地段;如危及行车安全时,立即向列车调度员报告,按其指示办理。同时向段调度进行汇报。
2.司乘人员在汇报时要将晃车发生时间、工务机械车号、车次、区间、公里、米等内容汇报清楚。
四、手摇道岔办理进路
司乘人员在无人站进行手摇道岔作业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必须得到行车调度员发布的手摇道岔的调度命令。
2.在电务人员未及时赶到、车站无电务人员进行检修作业、该车站无电务派驻人员时,由工务作业人员或司乘人员完成手摇道岔。
3.在进行手摇道岔前,必须由正副司机同时确认道岔状态良好。
4.当进路准备妥当后必须使用钩锁器锁住进路道岔。 5.手摇道岔钩锁器收回时机:当工务机械车车组越过该道岔进入站内或出站后必须收回钩锁器放臵于备品箱内。
6.回本单位后将调车命令交于电务人员并将钩锁器箱重新施封。
7.进站时,应使工务机械车在进站标志牌前停车,副司机去现场准备(检查)接车进路,出站时准备(检查)发车进路。
8.准备(检查)工务机械车进路时,严格执行“一看、二摇(扳)、三确认、四显示(呼唤)”制度,由副司机使用专用工具打开转辙机手摇把插孔盖,接上手摇把,将进路上的道岔及邻线上的防护道岔摇至所需位臵,锁闭手摇把插孔盖,使用钩锁器对道岔尖轨与基本轨密贴处进行加锁。
9.进路准备妥当后,副司机使用GSM-R手机向司机汇报,司机检查确认列车进路后,使用车载电话向列车调度员报告。
10.遇人工无法摇动道岔,道岔尖轨不密贴以及其它情况无法准备进路时,立即向列车调度员报告具体情况,按其指示办理。
11.凭列车调度员发布的调度命令进、出站。
五、GYK运行控制设备发生故障
1.运行中,本务机严禁关闭监控装臵。当监控装臵发生故障无法恢复时,司乘人员应按《技规》、《行规》的要求及时向车站和列车调度员报告,同时在《轨道车工作日志》上做好记录,方可关闭有故障的设备。根据实际情况(用车载电台与前方站保持联系)掌握运行速度,维持运行至前方站停车修理,性能恢复后,方可继续运行。
2.运行控制设备发生非正常情况应及时进行转储、分析记录数据,为事故分析提供依据,其转储数据和录音须保留6个月。
六、轨道车部件故障
1.由于工务机械车发动机、传动轴、中心销、车辆大钩、传动轴等部件机械故障不能继续运行,或由于其它原因在区间被迫停车时,司乘人员应立即排除,争取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前方站。因故障不能排除或发生事故,司乘人员应立即采取防溜措施,保压制动,拧好手制动机,两端用止轮器止轮制动。司乘人员应迅速做好如下防护和故障处理工作:
⑴鸣示一长三短声的报警信号,并利用无线列调及时通知车站值班员、列车调度员及后续列车,讲明情况;
⑵按《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的有关规定设好防护,影响邻线行车时,应立即进行防护;
⑶采取紧急措施,组织抢修或起复,尽快开通线路,需要救援时,应立即通知车站值班员。请求救援后,不得继续动车。
2.司乘人员要将工务机械车故障概况、处所、地点及时准确汇报行车调度、本单位调度室。
3.司乘人员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4.发生故障后,司乘人员要加强自我保护意识,积极采取有效的自我保护措施。
七、火情安全措施
1.发现有起火源头,在保证人身安全的情况下,应立即关闭发动机、关闭蓄电池电源、切断柴油箱吸油、回油主阀门,并采用泡沫灭火剂、干粉灭火剂、干冰、沙子、土等进行灭火,禁止使用水进行灭火,如果火势过大,应尽快安排人员撤离,做好易燃易爆物的隔离并迅速通知专业消防队员。
2.不得采取任何可能造成火势扩大或蔓延的措施。由于高温可能产生自燃,为了避免火势扩大或蔓延,下列部件(特别是一些助燃物品)应该尽量转移到安全区域:胶管、电线、润滑油、油脂、加热装臵、传送带(皮带)、传动装臵,控制柜、电气分线盒、电瓶等。
3.操作运行期间突发事件(异响噪音、烟尘、着火、突然停车、高温变色、电气发热出现异味等)应立即停机进行检查。
第四部分 工务道口非正常情况下应急处置措施
一、处理原则
有人看守道口发生非正常情况时,应遵循以下处理原则。 1.先防护、后处理的原则。宁可拦停,不可误放,宁停勿撞。 2.杜绝“三晚一早”的原则(晚出场、晚落杆、晚防护、早 16
抬杆)。
3.按顺序拦停列车的原则。先拦接近道口列车;双线或多线区段同时来车,先拦旅客列车后拦货物列车。
4.灵活机动应变,做到“三快一少”的原则(出动快、处理快、信息快、压缩延时),缩小故障范围,尽快开通铁路。
二、应急处理方法
1.道口发生故障危及行车安全
⑴安装有道口报警装臵的道口立即按下按钮报警。 ⑵安装有遮断色灯信号机的道口,打开遮断色灯信号机防护;安装有短路刀闸的道口要立即合上短路刀闸(短路铜线)。
⑶利用电话通知车站扣车或利用列车无线调度系统呼叫司机停车,也可请相邻道口协助防护。
⑷插停车牌(防护杆);昼间插红色信号旗,夜间或昼间恶劣天气时,挂红灯并立即点燃火炬。
⑸手持红色信号旗(红灯)迅速、果断拦停列车。 2.道口信号、通信设备发生故障
⑴道口信号、通信设备或道口报警装臵(无线报警装臵、短路刀闸)发生故障时,道口工应立即通知车站值班员或工长,由值班员或工长通知设备责任维护部门。设备责任维护部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排除故障。
⑵设备未修复前,车站值班员必须坚持来车通知,认真执行呼唤应答制度。道口工坚持室外瞭望,做好应急准备,必要时工区(车站)应及时增派人员加强道口看守工作。
3.遇到道路交通特别繁忙、恶劣天气或停电
道口看守作业中遇到道路交通特别繁忙、恶劣天气或停电时,道口工处必须坚持室外值守,做好交通车辆及行人的指挥与疏导,随时准备关闭栏木,并报请车间、工区增派人员加强道口看守工作。
4.道口发生列车撞轧车辆、行人等伤亡事故
道口发生列车撞轧车辆、行人等伤亡事故时,应立即通报站段、工区(车站)和铁路公安派出所(或驻站公安);留好1-2名路外见证人取证记录,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5.列车停在有人看守道口上或停在道口附近
列车有时在道口上停车,机车、车辆只占压住道口一部分或停在道口附近,在这种情况下,坚决不能“起杆”。因为列车一旦起动或往后退,后果不堪设想,同时劝阻行人多等一会,制止行人钻杆、钻车、跳车,并打开道口自动广播机(语音器),提醒车辆、行人注意列车动态,防止发生意外。
6.电气化铁路区段道口限界架被撞或附近发生接触网断线 电气化铁路区段道口限界架被撞或附近发生接触网断线时,道口工应设法通知接触网工区(车站)和电力调度员,立即组织抢修,并监护现场人员必须保持与接触网断线处不少于10米半径的距离。当限界架或接触网电杆侵入建筑接近限界时,还应设臵停车信号防护,通知车站或者工区封锁线路、立即拦停列车。
7.道口发生机动车辆撞杆
道口发生机动车辆撞杆后,应立即暂扣肇事车辆及司机驾驶 18
证或行驶证、身份证、运营执照等有效证件,及时交给站段、铁路公安派出所(或驻站公安)。必要时让肇事车辆驾驶员共同拉绳进行道口防护。
遇到机动车撞杆肇事后逃逸的情况,值班道口工的第一反应就是要迅速记录下肇事车辆的车型及车号(记忆车型及车号需要平时有意识的加强练习),或进行拍照取证,但不应放弃工作岗位去追肇事车辆或肇事人。记录资料应尽快逐级上报,及时修复损坏的设备。
道口发生撞杆后,由产权单位会同站段、铁路公安派出所(或驻站公安)按有关规定,向事故责任者收取火车停车延时费、设备损失补偿费及治安处罚款,出具“事故损失收费单”。
8.行人强行钻杆或机动车制动失灵撞杆闯入道口
道口工在关闭栏杆后,应时刻警惕行人强行钻越栏杆或机动车制动失灵撞杆,坚决制止其违规行为。一旦发生行人不听劝阻或机动车制动失灵撞杆进入道口的紧急情况,道口工应果断向列车显示停车信号,迫使列车停车。
如果道口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对死者应拉出线路外遮盖,伤者究竟是由列车带走还是送附近医院抢救,由运转车长和列车司机决定。道口工还应协助运转车长和司机对事故现场做出记录和标记,以利于事故的调查处理,然后迅速恢复铁路正常行车。
在放行车辆、行人前道口工切记,要“先取证、后起杆”即:先请见证人写出“所见经过”(要注明单位、姓名、住址、电话 19
等),确有困难或实在来不及时,也要记录下见证人的单位、车型、车号(机动车、非机动车尾号最少三位数以上),以便事后取证、调查处理。道口工应尽快把事故经过通报车站派出所(驻站公安)、站长、工长或车间主任(领工员)。
9.机动车在道口发生熄火、切轴、乱挡及碰撞等危及行车安全的情况
对于机动车,道口工必须遵循“先防护后处理”的原则,设好防护后在组织过往道口的行人帮助推拉,或用道口备用钢丝绳委托其他车辆,牵引故障车至道口限界以外。如发生车辆、行人很少的情况下或夜间无其他外援时,可协助司机用以下方法将故障车辆尽快撤离道口。
⑴挂低速档,用启动马达作动力驱动机动车驶离道口。 ⑵挂低速档或倒档,用手柄摇动曲轴以人力使机动车前进或后退离开险区。
⑶起动马达动力不足又无摇车手柄摇曲轴时,可在传动轴的万向节处用撬棒(棍)去撬动传动轴使之转动,迫使机动车向前或向后移动。撬动传动轴之前不必挂挡,机动车前进还是后退取决于用撬棒(棍)撬动传动轴旋转的方向。实践证明,此法可在三四分钟内使故障车脱离险区。
10.机动车在道口发生熄火、切轴、碰撞等堵塞道口故障,并侵入限界标(线)以内
道口工应立即封闭道口,设臵紧急停车防护。如果故障虽然在栏杆以内,但在不侵入铁路限界,又能确保拦住车辆、行人不 20
再进入道口的情况下,必须显示信号拦挺列车或通知就近车站扣停类车,不能臆测放行列车,以防机动车意外闯入;双线或多线区段,当故障影响其中一线时,不能将两线都同时封闭。总之要尽量缩小故障影响的范围。如不能准确判断时,也不能侥幸冒险放行列车,以免扩大事态,应按非正常情况防护处理,做到“宁停勿撞”,宁可错停不可误放。
11.机动车在道口碰撞行人,或行人发生争吵、冲突,造成道口堵塞
⑴道口工首先要设好防护,让机动车驾驶员将车辆驶出道口,组织人员清除障碍物,劝说闲杂人员不要再道口上停留,再组织相关人员将受伤人员送往附近医院救治。
⑵如肇事人员不停劝阻,必须第一时间通知车站铁路公安派出所(驻站公安)和工区(车站),迅速派员协助处理。
⑶坚决维护铁路运输秩序,确保铁路畅通无阻,决不能以所谓保护现场为理由而耽误列车运行。
12.机动车在道口肇事造成列车停车
⑴道口工应列车司机要求,在“司机手帐”上签字时应写明停车原因,尤其是“非责任路外事故”。
⑵留好路外1-2名见证人,出具证明材料,包括事发时的具体情况,同时还应记录:列车司机鸣笛,道口报警铃响,公路信号灯变红,栏杆关闭或正要关闭,道口工劝阻车辆、行人时的手势、语言及语音器广播等情况。
21
第五篇:无计划停风停电应急处置措施
一、局扇无计划停电停风应急处置措施
1、本措施适用于井下无计划停电停风的情况,有计划停风必须按正常程序进行组织复电,即时恢复对专用风机的供电,瓦斯员要坚守岗位,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局扇的运行,避免瓦斯积聚。如风机出现故障要及时准确地向调度室汇报,以便电工能准确判断故障,缩短事故影响。
2、专用风机系统出现总开关掉闸现象后,复电后,电工必须携带检测仪器,查找故障,在发现故障可疑点后,必须首先用检测仪器,检测、排除故障后,方能通电试车,杜绝以送电试车的方式检测局部故障,而造成专用风机再次停电停风。
3、无计划停电停风造成瓦斯积聚,瓦斯浓度达到1.5%,由安监员负责把停风区内的人员撤到新鲜风流中,瓦斯员负责在巷口打好栏杆,揭示警标,并及时向通风调度、矿调度汇报。由通风调度、矿调度向通风部门、矿总值班汇报。由矿总值班和矿调度(组织有关单位查明原因,尽快排除故障,减少停风时间)。组织或成立临时指挥小组,由总值班任组长,调度、通风科、通风队、安全科、机电三队(机电二队)、施工单位值班人为成员,负责指挥协调工作。
4、停风区内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时,井下必须成立现场临时排放瓦斯小组。由走段瓦斯班长、瓦斯员、安全员、施工单位跟班干部和组长组成,跟班干部为现场组长,负责现场瓦斯排放,指挥协调工作。
5、排放瓦斯前,现场临时排放瓦斯小组组长负责把瓦斯员、安全员、跟班干部、班组长等人员的姓名汇报到调度室,并把警戒员的姓名和警戒地点向地面临时指挥小组汇报,地面临时小组指挥机电部门切断停风及瓦斯排入回风系统中的所有非本安电源。机电部门切断电源后及时向地面临时小组汇报。
6、各警戒人员由回风系统中撤出人员到达警戒点后及时向临时小组汇报。根据汇报情况确定停风区及回风系统中已切断电源,撤出所有人员后,对照措施,在符合措施要求的情况下,由小组长下发排放瓦斯指令。
7、瓦斯员在接到排放瓦斯指令后,必须首先检查风机及风机开关附近10米内的瓦斯情况,只有在此区域内瓦斯浓度0.5%以下,才可开始排放瓦斯。
8、在排放瓦斯过程中,排出的瓦斯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都不得超过1.5%,且采区回风系统内必须停电撤人,其他地点的停电撤人范围应在措施中明确规定。只有恢复通风的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0.9%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时,方可人工恢复局部通风机供风巷道内电气设备的供电和采区回风系统内的供电,恢复生产。
9、排放瓦斯时,严禁“一风吹”,必须逐步排放,控制风量。
二、地面主扇临时停止运转应急处置措施
1、本措施只适用于主要通风机临时停止运转的情况下,有计划的停风、检修必须根据矿井的具体情况以《规程》为依据组织实施措施。
2、主扇运行中如发生停电事故,造成主扇停机时,主扇司机应迅速查明,供电电源是否有电,如有电立即启动主扇恢复矿井正常通风。
3、如发现无电,立即与地面变电所联系,并向矿调度、队值班室汇报,待机房有电时,立即启动主扇。
4、如果运行主扇不能启动,立即启动备用主扇,并向矿调度汇报。
5、我矿为中央两翼混合式通风。主扇为二级对旋风机。如一翼风机不能启动,即时汇报矿调度和通风部门、矿总值班,由矿总值班和通风部门指挥停止另一翼主扇的运转。并通知主扇机房打开防爆风门,利用自然风压通风,防止风流紊乱,并停止井下供电,安全员将人员撤至大巷进风侧。
6、机电部门立即查明停电停风原因,组织人员处理故障恢复矿井主扇供电。
7、恢复正常通风后,所有受到停风影响的地点,都必须经过通风、瓦斯检查人员检查,证实无危险后,方可恢复工作。所有安装电动机及其开关的地点附近20m的巷道内,都必须检查瓦斯,只有瓦斯浓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方可开启主要通风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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