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方案

关键词: 行医 全镇 实施方案 医疗

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方案(通用7篇)

篇1: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方案

竹根滩镇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实施方案

为规范医疗市场秩序,加强全镇医疗预防保健体系建设,提高对传染病预防控制能力,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医疗安全,根据潜卫发[2007]6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从全镇医疗机构现状出发,以实现医疗机构全行业归口管理,加强本辖区卫生服务建设为目标,以打击取缔各种形式的非法行医为重点,对现有医疗机构进行彻底清理整顿和规范,为全镇人民群众提供一个安全可靠的医疗环境,为全镇经济建设服务。

二、领导班子

我镇成立了由卫生院院长沈先波为组长,副院长汪开平为副组长,刘升龙、付华、王广顺、江尚峰、陈明刚为成员的打击非法行医领导小组。

三、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7年6月)

充分利用广播、宣传车、会议等多种形式宣传《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传染病防治法》、《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大力宣传实施医疗机构全行业管理的重要意义,宣传各类无证非法行医骗钱误病,滥用药、乱收费给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经济利益造成的危害与损失。要用非法行医致死致残病人的典型事例,以及滥用药、不规范医疗操作行为给病人带来的医源性疾患来宣传整顿医疗秩序的必要性、迫切性,为整顿医疗秩序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自查自纠、清理整顿阶段(2007年7月—9月)对本辖区范围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清理整顿工作,通过明察暗访、摸底核查等方式,发现本辖区存在的主要问题,坚决予以整改,取缔非法行医。对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要采用切实有效的措施进行全面整改。

竹根滩镇卫生组 二OO七年六月二十九日

张金镇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潜江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潜卫发[2009]84号文件的通知,严厉打击各种形式的非法行医,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潜江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潜卫发[2009]84号文件为指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医疗机构全行业管理,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治理活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工作重点

(一)严惩非法和不规范执业的行医行为

1、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执业活动的;通过买卖、转让和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执业活动的;使用过期、失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执业活动的,使用伪造、涂改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执业活动的。

2、超出登记范围开展执业活动的,变更执业地点、变更主要负责人,变更医疗机构名称而未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

3、未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从事医师职业活动的。

4、未经批准或备案擅自开展“义诊”的。

(二)打击非法性病诊疗活动

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医师执业证书》而擅自开展性病诊疗活动的。

(三)查处利用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的行为。

(四)加强医疗废物管理

医疗机构医疗废物使用后是否分类收集、回收、集中无害化处理,是否有转让、买卖医疗废物等违法行为。

三、工作要求,步骤及主要措施

1、加强领导

根据我镇实际成立以单位一把手为组长的张金镇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2、加强宣传力度

①利用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深入宣传《执业医师法》、《母婴保健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形成社会监督范围。②开展有关医学常识的科普宣传。

3、认真组织实施

①7月31日前,对全镇各医疗机构单位和个人进行一次全面清查。

②对清查中无《医疗机构许可证》和《执业医师证》的单位和个人认真做好逐一登记,并做好现场监督笔录和限期整改文书。

③组织各类医疗机构开展自查自纠,重点对无证行医和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利用超声技术非法鉴定胎儿性别的行为依法进行严厉查处。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期刑事责任。

④加强对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日常监督管理,将专项行动与日常工作结合进行。

⑤建立投诉点和举报箱,做好群众投诉受理工作。

二00九年七月二十一日

杨市办事处卫生院

2009年医疗市场专项整治实施工作

根据市卫生局统一部署,为进一步加强我处医疗市场的管理,规范医疗市场秩序,进一步提高医疗机构执业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结合我处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执业医师法》、《传染病防治法》、《母婴保健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为依据,按照卫生(行业)政风行风建设和人民群众对医疗服务的要求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加强对医疗市场的监管,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高效、便捷的医疗服务。

二、工作重点

(一)切实加强我处医疗机构日常监管,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医疗机构有无出卖、转让、出借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执业活动的行为;有无使用过期、失效或伪造,涂改《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许可项目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2、医疗机构有无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包括未变更注册人员)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3、医疗机构执业地点、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医疗机构名称及执业范围发生改变时是否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4、医疗机构是否存在未取得相应的资质而从事母婴保健技术的服务行为;是否存在利用B超和其它技术手段为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行为。

5、医疗废物是否严格分类收集、管理规范、安全处置

(二)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坚决取缔无证行医的行为

1、重点取缔未取得《执业医师证书》擅自执业的“黑医生”,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书》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

2、以农村集贸市场和城乡结合部等区域为重点,严厉打击无行医资格的游医、假医。

3、严厉打击一村多室、一室多点及药店坐堂行医。

4、严厉查处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不进行执业变更而跨专业、跨单位多头执业行为。

5、严肃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从事医疗美容诊治的单位和个人。

三、工作步骤及主要措施

(一)宣传发动,调查摸底阶段(7月15—31日)

我处要立即行动起来,进一步明确和完善工作机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并印发医疗市场专项整治方案,采取各种有效形式进行宣传发动,认真查清本辖区内医疗市场的工作情况上报市卫生局法监科,为医疗市场整治行动作好准备。

(二)自查自纠,集中整治(8月1日—9月15日)我们将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本辖区违法行医行为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发现本区域内存在的问题坚决予以整改,取缔非法行医,查处各类案件,对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要采用切实有效的措施进行全面整改,对查处的大案要案,及时向社会公布,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要加强与公安,司法机关的衔接配合,对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察,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期间,我处卫生院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不定期组织督查组,对各村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明查暗访,了解各村工作进展情况。

(三)总结验收阶段(9月中下旬)

整治工作结束后,要认真做好工作总结,确保案件查处到位,震慑各类违法行为,净化我处医疗市场。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

为确保医疗市场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成立以卫生院院长为辖区打击非法行医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抓,要克服一切畏难、松懈、麻痹情绪,秉公执法,不徇私情,保证专项行动工作落到实处,促进我处医疗服务市场明显好转。

(二)进一步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增强专项整治工作合力 根据国家卫生部等七部门《关于继续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通知》(卫监督发[2007]131号)文件要求和职责分工,切实负起责任,认真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并以投诉举报和违法医疗广告为线索,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主动开展监督检查。

建立信息通报和沟通制度,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简报形式,报道我处工作开展情况,对大案要案的查处情况要及时向市医疗市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要继续加大联合执法、联合办案工作力度,完善案件移送机制,要加强与公安、药监、工商、人口与计划生育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上下联动、地区联动、部门联动的综合整治局面和强大的专项整治合力。

(三)加强宣传教育,扩大声势,保持高压严打的舆论氛围 针对我处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存在的实际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信息网络等传播媒体,广泛宣传卫生法律法规和安全就医常识,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要及时向社会公示医疗机构审批、医务人员注册信息,便于群众查询和监督;要定期公示专项整治行动取得的成果,对取缔无证行医黑诊所、查处非法行医典型案件、吊销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证书等情况进行公开曝光,并组织新闻媒体进行报道,加强社会监督。要通过举办培训班、专题讲座等形式,开展对医疗机构负责人、有关管理人员和医务人员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宣传培训,增强依法执业的自觉性,规范执业行为。

(四)完善长效监管机制,标本兼治,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我处要在医疗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确定的工作重点基础上,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加强对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日常监督管理,将专项整治行动与日常工作结合进行。要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标本兼治措施,探索建立对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监管的有效模式和长效机制。我处医疗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将案件是否办结、群众投诉举报是否有效解决、整改措施是否落实、市场准入和管理是否规范以及日常监督机制是否建立、群众是否满意等作为评价专项整治行动成效的重要标准。

二○○九年七月二十七日

竹根滩镇打击非法行医领导小组

长:沈先波 成员:汪开平

刘升龙 付

华 王广顺 江尚峰 陈明刚

竹根滩镇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清理整顿阶段自查报告

市卫生监督局:

根据市卫生局潜卫发[2007]61号文件的安排,我镇于7月—8月3日,按照专项整治工作的统一要求和部署及属地管理原则,经过召开全镇卫生工作会议和调查等方试对我镇管辖范围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按照文件要求整治的八个重点类型,涉及我镇的主要为未取得合法《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人员,具体分布在:

杨林洲村五组: 邵玉林 男 49岁 无职称

朱湖村七组 : 朱代涛 男 32岁 执业助理医师 夫耳堤村四组: 郭小红 男 41岁 无职称 前明村四组: 周艳青 女 23岁 无职称 三江村三组: 刘心安 男 44岁 无职称 罗赵湾村四组: 刘一美 男 52岁 无职称

康岭村六组: 陈伟 男 24岁 执业助理医师 周岭村六组: 何治明 男 48岁 无职称 王拐村五组: 杨德彪 男 49岁 无职称

竹根滩卫生组 二OO七年八月五日

竹根滩镇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市卫生局法制监督科:

为规范医疗市场,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广大患者切身利益,促进本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潜卫发[2007]61号文件精神的安排,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对全镇个体医疗点进行了专项整治,现将工作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

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是落实“三个代表”的重要思 想,体现以人为本理念的具体表现,是规范医疗执业行为,打击非法行医的重大举措,关系我镇的经济发展及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此,镇政府成立了以党委委员叶发勤为组长,派出所、卫生院、计生办、监察等七家单位组成的领导小组,下设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办公室,卫生院副院长汪开平兼任办公室主任。为使整个行动不走过场,办公室成员每星期一召开一次例会互通工作信息,进行讨论分析,对工作进行安排布置,全面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二、大力宣传,形成氛围

任何工作的开展,宣传工作是关键,为使宣传开展的有声有色、做到人人皆知,首先,我们采取了办专栏、写标语、召开会议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其次,汪开平副院长带队对各片个体医疗点上门进行卫生法律讲解,提高医疗机构人员的守法意识,然后出动宣传车开展卫生知识宣传活动,增强人民群众对医疗市场整治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增强对打击非法行医活动的理解和支持。

三、认真调查,严格执法

为实行打防并举,严厉打击本辖区内非法行医的医疗机构和个人,形成强大的感慑力,汪开平副院长带队对三江、左桥、竹市、沙街四个管理区及集镇个体无证医疗进行摸底清查,查出无证医疗点9家、其中对从事内科9家,具有中专学历执业助理医师2人,各无证医疗点普遍存在看病无处方、无处置单、无传染病登记本、无门诊病人登记本、无执业医师证、无医疗机构执行许可证等现象。在整治过程中,我们对9家无证医疗点进行了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开出责令整改通知书,限一周内予以关闭。对一些态度强硬的医疗点责任人,予以宣传文件精神及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在这次专项整治过程中真正做到了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好评。

四、标本兼治,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

经过这次整改,我们将按照整顿与举报相结合、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与加强医疗机构规范管理相结合、日常监督执法与开展专项行动相结合的原则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提高卫生执法监督水平,为促进我镇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心健康而努力。

竹根滩镇卫生组

二OO七年十二月五日

竹根滩镇2007年非法供血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潜卫发[2007]71号文件精神,根据有关采供血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镇实施,特制定我镇采供血液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依法加强对血液的管理,使采供血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严厉打击非法采血违法的犯罪活动,净化采供血执业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血液安全。

二、领导班子

我镇成立了由卫生院院长沈先波为组长,副院长罗阳华、吴玉娥为副组长,饶社宁、徐云艳、胡海霞为成员的非法采供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三、工作安排

专项整治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2007年7月-8月)为动员部署、自查阶段。我镇按照工作实施方案确定的内容,组成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建立工作机制,对本辖区内开展专项整治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和自查工作。

第二阶段(2007年9月-11月)为组织实施、整改阶段。要认真落实专项整治工作,组织有关部门采取明查暗访等方式进行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查找血液监管的薄弱环节;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整改,并逐步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卫生院将适时会同有关部门组成督查组对地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第三阶段(2007年12月)为总结验收阶段。自查和整改结束后,要认真做好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做到整改措施落实到位、责任追究到位、长效机制建立到位。

竹根滩镇卫生组

二OO七年七月二十四日

同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有关条款规定,你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属无证行医。请三天内自行关门,特告知。

二OO七年七月二十日

同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有关条款规定,你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属无证行医。请三天内自行关门,特告知。

二OO七年七月二十日

违法行医检举

____________村_____组门户_______号_________同志,自_______年以来,一直在___________________范围内从事______科,进行非法行医。

特此举报

附:被举报人姓名: 性别: 年龄:

学历: 非法行医年限: 年

举报单位:

二OO七年

违法行医检举

____________村_____组门户_______号_________同志,自_______年以来,一直在___________________范围内从事______科,进行非法行医。

特此举报

附:被举报人姓名: 性别: 年龄:

学历: 非法行医年限: 年

举报单位:

二OO七年

大造“打非”声势

成绩显著

为了持续深入地开展好打击非法行医,依照《市卫生局关于2008年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广华分局领导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了以杨华山局长为组长的“打非”领导专班,制定了实施方案,以教育为主,惩戒结合的方式,依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法开展卫生监督,并及时将工作信息向市局“打非“办公室反馈,形成上下联动,快速反应的“打非”机制。

自8月18日始分局出动监督车辆10余台次,卫生执法人员40余人次,对广华地区的医疗机构、药店、生活美容院等进行了拉网式清查,制定和发放2008年广华地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通告100余份,卫生监督工作要求60余份,在人口密集地区(如:集贸市场,广华大道等)拉“打非”宣传横幅3条;下达监督意见书48份。通过上述宣传,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医疗机构的自律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形成了打击非法行医的良好氛围,进一步规范了医疗行为,保证了人民群众的就医安全有效,社会反映良好。

市卫生局:

根据竹根滩镇供销合作社、仁合村村民委员会要求,本人申请、卫生组资格审查,院长办公会讨论,同意为袁城、刘良千两户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牙科专业)。

附:

袁 城 男 1986年11月出生 2007学校口腔专业

刘良千 男 1974年 9 月出生 1995业学校口腔专业

竹根滩镇卫生院 二OO八年九月二十三日

年6月毕业于湖北中医药高等专业年7月毕业于京山卫生职工中等专

篇2: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方案

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规范医疗市场秩序,加强全区医疗预防保健体系建设,提高对传染病预防控制能力,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卫生部、省卫生厅《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

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从全区医疗机构现状出发,以实现医疗机构全行业归口管理,加强社区卫生服务建设为目标,以打击取缔各种形式的非法行医为重点,对现有医疗机构进行彻底清理整顿和规范,为全区人民群众提供一个安全可靠的医疗环境,为全区经济建设服务。

二、整顿范围

此次整治的范围是非法行医和医疗机构“出租科室”、“外包科室”、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等。如未取得合法《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而擅自执业的;通过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执业活动的;使用过期、失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执业活动的;使用伪造、涂改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执业活动的;存在“坐堂行医”行为的;超出登记范围开展执业活动,包括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诊疗科目范围的;变更执业地点、变更主要负责人、变更名称未做变更登记的;医疗机构将本单位的科室、门诊部、业务用房租借或承包给社会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活动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出租科室”、“外包科室”从事医疗活动的;外地医务人员来本行政区域内从事医疗活动,未对其执业证书变更登记的;医疗卫生机构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未经批准或备案擅自开展“义诊”的;未经批准擅自购置和使用B超机,以及违法利用B超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和非法进行接生、流引产的。

三、方法步骤

在区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区卫生部门联合公安、计生、工商等部门,联合执法,集中行动。同时,区卫生部门选聘有执法资格及经验的行政执法人员,成立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办公室,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对全区医疗机构依法规范管理。

(一)宣传发动阶段(7月1日至7月15日)

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宣传车、会议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传染病防治法》、《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大力宣传实施医疗机构全行业管理的重要意义,宣传各类无证非法行医骗钱误病,滥用药、乱收费给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经济利益造成的危害与损失。要用非法行医致死致残病人的典型事例,以及滥用药、不规范医疗操作行为给病人带来的医源性疾患来宣传整顿医疗秩序的必要性、迫切性,为整顿医疗秩序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搞好执法培训,明确任务目标,明确执法程序,为专项整治奠定基础。

(二)清理整顿阶段(7月16日至9月20日)

1、调查摸底,整合资源,推进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

以街道为单位,对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情况进行全面调查登记。在此基础上,倡导有执业资格的乡村医生及各类卫生技术人员采取个人、联办、股份等不同形式,以村居、小区为单位举办社区卫生服务站,推进社区医疗预防工作的开展,提高社区对疾病的防控能力。

2、清理整顿

(1)对已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各类医疗机构,对其执业条件、执业范围、执业人员等依据规定标准进行审核,检查符合条件的继续执业,达不到标准的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依法查处。

(2)对未经批准擅自无证执业者,具备执业资格的人员可以申办或吸收到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也可申请个体执业,但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不得擅自执业,否则依法取缔;对不具备执业资格和条件的单位或个人举办的医疗机构,责令限期停业,逾期不停业者,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拒不执行行政处罚者,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执业登记

清理整顿工作结束后,对全区符合执业条件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依法进行登记注册,建档立卡,向社会公告。

4、规范管理

对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由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各种相关管理制度,明确职责、义务以及奖惩措施,定时评估,考核,建立长效机制,依法监督管理。

(三)检查总结阶段(9月21日至9月30日)集中清理整顿结束后,卫生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对此次活动进行专项检查,检查内容为:

1、各街道办事处医疗秩序是否得到有效整顿;

2、各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是否得到规范;

篇3: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方案

关键词:非法行医,监督管理,医疗秩序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等6 部门关于印发《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发〔2013〕25号)精神,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着力解决非法行医突出问题,从2013 年10 月开始,广西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为期1年的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非法行医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医疗机构执业行为进一步得到规范,切实维护了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和群众就医安全。为进一步巩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成果,强化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督相结合、重点查处与规范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模式,探索建立综合治理工作机制,本文对广西壮族自治区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情况加以分析和总结,就非法行医存在的原因及对策措施进行探讨。

1 资料来源

2013年10月—2014年9月全区14个市卫生监督机构报送的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汇总表及相关工作材料。

2 结果

2.1 对无证行医的查处情况

专项行动期间,全区共查处无证行医966件,没收违法所得31.993 5 万元,罚款281.465万元,没收药品器械693件,移送公安机关案件26件。无证行医主要集中在城乡结合部(560/966)和农村(323/966),以无证黑诊所(644/966)为主要表现。见表1。

2.2 对医疗机构的查处情况

专项行动期间,全区共查处医疗卫生机构违法违规行为869件,其中警告411户次,责令停业整顿54户次,没收违法所得22.629 2万元,罚款525户次,罚款金额226.828万元,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7户,移送公安机关7件。查处的违法行为以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范围最为多见,占33.60%;其次是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占29.34%;出租承包医疗场所最少,仅占1.27%。见表2。

2.3 举报投诉处理情况

专项行动期间,全区共接到投诉举报605件,其中实名举报300件,占49.59%,匿名举报305件,占到50.41%,办结件数605件,占100%,核实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378件,实施行政处罚283件。

3 讨论

3.1 非法行医的现状

3.1.1 非法行医现象屡禁不止多年来,我区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开展打击非法行医,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医疗服务市场秩序持续好转。但从此次专项整治的总体情况上看,由于非法行医滋生的土壤没有彻底根除,受经济利益驱使,以及低收入群体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外来民工医疗保障缺失等原因导致非法行医屡禁不止[1],有的黑诊所、游医被查处取缔后,风头一过或者换个地方再次非法行医。部分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意识淡薄,追求利益最大化,管理松懈,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范围、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违法医疗广告、非法终止妊娠等违法行医行为还时有发生,甚至以新的更为隐蔽的形式出现,规避执法检查的手段层出不穷。

3.1.2 从查处的非法行医案件情况上看,无证行医占较大比重,活动场所主要集中在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但在城市社区也有一定比例。无证行医表现形式多种多样,以诊治常见病、多发病的内科、牙科为主,其次是性病诊疗。城市社区则以药店坐堂行医、生活美容场所开展医疗美容服务居多。以黑诊所和游医为主的大部分无证行医以租房为主,诊疗设施简陋,有的甚至没有必要的消毒设施和医疗器械,不具备行医条件,医疗安全隐患很大,严重危害了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行医人员大多没有接受过正规的医学教育,只是通过以往短期培训了解一点医学知识,有的甚至没有学过医,完全不具备行医资质。大多数无证行医均采用药品与诊疗场所分离的方法来应对卫生监督机构的检查,呈现出流动性大、隐蔽性强、违法成本低、容易死灰复燃等特点。在不少地方,打击无证行医陷入了“打击-死灰复燃-再打击”的怪圈之中[2]。

3.1.3 医疗机构违法违规行为表现形式复杂多样以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范围、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最为多见,同时仍然有的医疗机构无视国家政策规定,擅自开展非法人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引产等诊疗活动。上述违法违规行为主要发生在民营医疗机构、门诊部、个体诊所等社会办医疗机构,这些机构执业人员流动性大,部分执业人员未在执业地点、未按照执业范围执业的现象尤为突出。公立医疗机构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医师执业不规范,如使用执业助理医师单独执业,B超、放射诊断人员不符合资质要求,以及擅自开展二类医疗技术等。医疗机构违法发布医疗广告的问题仍然存在,主要表现为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或篡改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内容发布医疗广告,医疗广告涉及医疗技术、诊疗方法,保证治愈或隐含保证治愈,宣传治愈率、有效率等国家禁止发布的内容等,误导和欺骗群众就医,尤以民营医院、门诊部、个体诊所为甚。出租承包医疗场所的违法行为最少,表明经过多年来的重点整治,医疗机构出租承包医疗场所这一社会丑恶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但并未杜绝。

3.1.4 非法行医投诉举报居高不下从此次专项行动举报投诉处理情况上看,非法行医的举报投诉较以往有所增加,一方面表明非法行医现象仍然突出,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群众深恶痛绝;另一方面由于轰轰烈烈地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尤其是加大了宣传教育力度,提高了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权意识,投诉举报非法行医案件明显增多。多年来的执法实践充分表明,发挥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积极作用,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高压严打态势,是发现并严厉打击非法行医的有效途径。

3.2 非法行医屡禁不止的原因分析

3.2.1 现阶段非法行医活动仍有市场需求。当前我国医药卫生事业发展水平与广大人民群众健康需求不相适应的矛盾还比较突出,城乡卫生事业发展不平衡,资源配置不合理,医疗保障制度不健全,看病难和看病贵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3]。我们在执法检查中发现,大部分的非法诊所开在外来务工高度聚集地或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这部分人群本身收入就少,生活水平不高,对于求医条件要求较低,一味贪图方便和便宜,安全就医意识不强,而非法行医者能适应这些群体的需求,走低价路线,利用这些“土壤”滋生蔓延,使得非法行医有着长期存在的市场需求。这是非法行医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

3.2.2 法律法规滞后,非法行医成本较低。现行法律法规对非法行医处罚力度偏轻,已不适应当前医疗服务市场监管的实际需要,很难对违法行为人起到震慑作用[4]。此外,我们在监督执法中发现,随着打击力度的不断增强,非法行医者的违法行为也日趋隐蔽,行医场所内部设施和医疗器械简陋,现场只摆些空药盒,将药品放置在行医地点以外的地方,不书写病历、处方,不开具发票收据,对违法所得难以查实。一些非法行医者采取你查我关,你走我开的办法来应对监督检查,即便被查处也随即逃跑,给调查取证工作带来很大困难,遗留在现场的药品器械价值很低,起不到应有的惩戒作用。低廉的违法成本也是非法行医现象屡禁不止的另一个重要原因[5]。

3.2.3 有的医疗机构法律意识淡薄,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民营医院、门诊部、个体诊所等医疗机构为解决就诊病人少、经济效益差的问题,唯利是图,通过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范围、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执业、发布违法医疗广告等手段来违规操作,降低成本,提高收入[6]。有的公立医疗机构重医疗轻管理,忽视了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依法执业意识不强,有的医务人员甚至不知道哪些行为是非法行医,导致医疗机构非法行医行为的发生。

3.2.4 卫生监督执法力量不足。由于受多种因素制约,目前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尚不完善,尤其是基层卫生监督机构执法人员数量严重不足,执法力量比较薄弱,无专项工作经费,交通工具和调查取证设施设备相对落后,打击非法行医力度、广度难以深入。

3.3 对策与建议

3.3.1 完善医疗卫生保障体系,合理配置医疗卫生资源。非法行医最大的市场在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主要是因为这些地方医疗卫生保障体系还不够完善,医疗资源缺乏。要杜绝非法行医,政府必须加大投入,建立能满足农村群众、弱势群体基本就医需求的医疗卫生保障体系,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让群众看得起病;同时,通过合理配置医疗资源,充分考虑群众不同层次不同方面的医疗卫生需求,调整并完善符合当地实际需求的区域卫生规划,科学设置、合理布局医院、门诊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个体诊所等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方便广大群众就医。真正解决了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非法行医也就失去了滋生的土壤[7]。

3.3.2 加大打击力度,严查违法案件。一方面针对薄弱环节,采取有力措施,常抓不懈。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大对重点环节,重点区域的整治力度,对突出问题,热点、难点问题,要组织力量重点打击,对城乡结合部、农村等地区一些屡禁不止、打而不死的地下黑诊所,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钉子户、重点户,做到发现一个,处理一个,曝光一个,使非法行医者无藏身之地。另一方面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现行的《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明显滞后,处罚的力度和额度偏低,已经不适应当前医疗服务市场监管的实际[8],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法律的威慑力。建议尽快修订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增强相关条款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加大处罚额度,加强惩处力度,让非法行医者望而止步,不想也不敢从事非法行医活动。这已经成为当前医疗服务市场监管刻不容缓的任务,也是基层卫生监督机构的迫切愿望。

3.3.3 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要加强与公安、食品药品监督、工商、广电等部门的协调、沟通、配合,做好横向、上下之间的信息沟通与交流,建立完善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发挥联动作用,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卫生部、公安部《关于在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工作中加强衔接配合的暂行规定》,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完善案件移送工作,狠抓案件查办。

3.3.4 畅通举报渠道,加强宣传教育,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氛围。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和电子信箱,重视群众投诉举报案件线索,做到有案必查,有查必果,建立统一规范的投诉举报处置流程,使投诉举报制度化、规范化[9]。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医疗机构负责人和医务人员法律法规培训,增强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依法执业的意识,自觉遵纪守法,杜绝违法行为。同时加大正面宣传和典型案件曝光力度,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违法行医行为的识别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监督医疗服务市场,营造一种强大的社会支持的舆论氛围。

篇4: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卫生院成立打击非法行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刘兴

副组长: 刘松山段建华焦鹏

成员:冉中景毛东坡徐学信刘改玲刘东芳王盼马鑫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冉中景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毛东坡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两人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二、工作重点

(一)严厉打击未取得合法《医疗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违法行为的“黑诊所”,打击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执业许可证》的违法行为,使用过期、失效、伪造、涂改《医疗执业许可证》的违法行为。

(二)严厉打击集贸市场、早市等场所存在的假医、游医,以及借助虚假宣传、招摇撞骗,或者打着医学科研、军队、1

武警的幌子欺骗患者的违法行为。

(三)严厉打击利用B超非法进行胎儿鉴别及终止妊娠手术的违法行为打击无证诊所开展医疗美容,查处生活美容机构非法开展医疗美容活动。

(四)严厉打击菲菲义诊,打击非法从事性病诊疗活动。

三、时间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部署(2012年5月)

在乡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学习、领会《金华乡2012年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方案》,制定《金华乡卫生院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方案》。通过广播、宣传车、宣传单等形式,报道无证行医的危害公之于众,是群众充分认识打击非法行医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掀起全社会打击非法行医的高潮。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2012年5月—2012年8月)

1、落实工作方案。按照方案要求,扎实开展相关工作。

2、加强监督检查与指导。按照本部门工作职责要求加强监督管理,同时对村级卫生信息员进行指导。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2012年9月)

四、公布整治内容,发动群众,摸底排查

对于这次打非行动我们将注重宣传,发动群众,踊跃揭发。于5月10日在乡镇府召开全乡44家有证诊所及2家无证诊所、餐饮业、托幼机构负责人会议,会上成立了由乡长亲自挂帅任组长的打击非法行医领导小组,会议上传达市区

卫生局、乡镇府下发的打击非法行医实施方案,公布打非内容,要求他们要把这次行动打击的内容、意义宣传给群众,让群众明白政府这次打非行动的目的是为了他们的身心健康不受侵害,消除我乡医疗安全因患。这次打非行动的内容共七项,具体为:一是打击非法行医,二是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违法行为,三是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四是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超出核准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行为,五是严肃查处违法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六是严肃查处非法义诊活动,七是严肃查处违规处置医疗废物的行为。

由院防保站牵头,5月10日-12日安排部署各村村所负责人,要求他们以村为单位,各自排查各村,进行拉网式排查,做到一个无证诊所都不能漏掉,一个超技能诊所不能放过,12日前把排查结果如实上报卫生院防保站。

五、领导挂帅,集中整治

5月12日至8月为集中整治阶段,根据排查结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母婴保健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由院长亲自挂帅,院班子包村,派出所联合,在区卫生监督所督导员的指导下,将对我乡无证行医,非法行医的黑诊所,非法开展义诊、会诊、医疗美容、皮肤性病、胎儿性别鉴定、非法人流、接生,有证诊所超技能服务等违法事件进行彻底查处,对这次行动我们

将采取,下达取缔停业通知书,收缴违法医疗器械及药品,并照相取证,对于顽固分子,我们决不姑息,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惩,对于卫生监督人员玩忽职守,包庇纵容非法行医的将严肃处理,追究责任。设立举报电话***963933315。

六、总结经验,强化认识

9月份为总结阶段,这次行动结束后,我们要坐下来总结经验,查找不总,对于这次整治工作措施得力较好完成任务的包村领导及工作人员给予表扬奖励,对于敷衍了事,马虎走过场直至出现问题的,无论领导或工作人员一定严格按照责任倒查制追究其相关责任,到时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决不顾惜。通过打非这次行动使每一个监督员都能认识到整顿医疗市场,依法规范执业行为,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是维护全乡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的有效措施,我们将对这项工作长期坚持下去。(领导小组名单、分包名单)

篇5: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方案

根据街道“迎亚运,创平安”综治联席会议的要求,整顿和规范我街道医疗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以达到消除社会负面影响和治安隐患,确保亚运安全。结合x府办下发[2010]78号《关于印发xx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相关精神和我街道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本次打击非法行医综合整治行动,严厉打击xx体育馆周边永新、朝东、镇安辖区的非法行医活动,使我街道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得到明显好转,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的规范化管理,确保亚运安全。

(一)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行医行为,取缔无证行医、无证药店,严惩非法行医违法犯罪活动,对犯罪分子起到震慑作用。

(二)加大对医疗服务市场的监管力度,规范医疗服务和药品销售市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和用药安全。

(三)做好行政执法和刑事执法的衔接工作,依法严肃追究违法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四)建立完善专项行动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和措施,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二、工作内容和重点

(一)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重点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无证药店”,打击无任何行医资格的游医、假医,以及借助虚假宣传、招摇撞骗,销售假药的行为,或打着医学科研、军队、武警的幌子误导和欺骗患者,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各种非法行医活动。

(二)清理村委会、村民小组物业及村民出租屋,对提供非法行医场所的出租屋主进行教育,限期整改,对屡教不改依法进行处罚。

三、组织领导

由区卫生局、xx街道综治办、xx街道派出所、区药监局、区卫生监督所、xx街道医疗卫生管理组和xx街道朝东、镇安、永新村综治工作站联合成立“xx街道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计划安排和检查指导。成员如下:

组 长:xx 副组长:xx xx综治工作站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xx同志担任。

四、职责分工

按照“统一领导,部门协调,各方联动”的工作要求,各单位要本着求真务实的态度,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逐级落实责任制,将打击非法行医行动作为当前“迎亚运,创平安”的一项重要工作落到实处。近期重点取缔永新、朝东、镇安辖区各类黑诊所、黑药店,整顿非法行医卖药行为等。专项行动中的各部门要加强在工作中的联系、协调与配合,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信息通报和沟通制度、案件移送制度等。加强部门间、区域间的沟通配合,形成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的综合整治局面和强大的整治合力。

(一)由街道综治办会同永新、朝东、镇安村综治工作站,做好整顿范围内黑诊所、黑药店摸底、排查、造册工作,上报区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及时协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开展打击非法行医活动。

(二)由区卫生局、区药监局、区卫生监督所组织专项调查取证,查处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和无任何资格的黑诊所、黑药店。做好行政执法和刑事执法的衔接工作,将受到卫生行政处罚两次以上的个案移送至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三)由xx、xx派出所查处暴力抗法行为,对拒绝、阻碍有关部门依法执行公务的人员,依法予以查处;对非法行医受到卫生行政部门处罚两次以上的个案立案查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永新、朝东、镇安村综治工作站,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村民出租屋管理,对提供非法行医场所的出租屋主进行教育和清理,对屡教不改的会同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罚。

(五)街道医疗卫生管理组做好专项整治工作的综合协调和信息汇总、上报、交流等日常工作。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0年5月)。成立“xx街道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建立工作机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做好辖区开展专项行动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和调查。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0年6~9月)。各部门按照专项行动方案的职责分工和工作部署,认真组织开展专项行动,调查取证,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坚决取缔无证行医,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和完善长效监管机制,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三、总结检查阶段(2010年10月)。专项行动开展结束后,各部门做到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案件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到位,同时认真做好工作总结,为下一步工作安排积累经验。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

打击非法行医,是一项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工作,是保证亚运安全的一项重要工作。抓好这项工作,对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卫生事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部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扎实推进,保证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分工负责,密切配合

打击非法行医综合整治行动要按照“统一领导,部门协调,各方联动”的工作要求,各单位要本着求真务实的态度,认真组织,狠抓落实。在各自分工负责的职责范围内,迅速开展行动,密切配合,及时通报进展情况,形成合力。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情况,研究问题,部署任务。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信息汇总,协调联络和行动组织安排工作。

(三)突出重点,狠抓落实

按照综合整治行动方案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突出重点的抓好各项工作。对非法行医受到卫生行政部门处罚两次以上的个案由公安机关立案查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强大震慑力确保综合整治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四)标本兼治,健全机制

篇6: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方案

关于印发2007年普宁市打击非法行医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市卫生监督所:

为贯彻落实普宁市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市直有关单位落实200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分工的通知》(普责发[2007]1号)精神,进一步推进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巩固去年打击非法行医的工作成果,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局结合本市的实际,特制定《2007年普宁市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七年四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卫生 打击 非法行医Δ 方案 通知 抄送:市党廉办,市纠风办,黄逸彬副市长

2007年普宁市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普宁市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市直有关单位落实200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分工的通知》(普责发[2007]1号)精神,进一步推进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巩固去年打击非法行医的工作成果,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结合我市的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一)市卫生局成立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领导担任组长,局卫监股、医政股、卫生监督所等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计划安排和检查指导。

(二)各医疗卫生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做好单位及本辖区医疗服务市场的专项整治工作。

二、工作重点

(一)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重点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打击无任何行医资格的游医、假医,以及借助虚假宣传、招摇撞骗,或打着医学科研、军队、武警的幌子误导和欺骗患者,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非法行医活动。

(二)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的违法行为,清除医疗机构中的假医生。

(三)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重点查处医疗机构将科室或房屋出租、承包给非本医疗机构人员或者其他机构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四)严肃查处非法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行为。重点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地下性病诊所”和未经审批擅自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

(五)严肃查处药店坐堂行医的行为。

三、整治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

宣传发动阶段为3月—4月中旬。主要任务是研究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建立领导机构和培训监督执法队伍。同时开展舆论宣传,运用多种形式大造声势,形成打击非法行医、整顿医疗市场秩序的强烈舆论氛围。各单位要根据市卫生局的统一部署加强领导,层层发动,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

组织实施阶段为4月至10月。在4月下旬—8月份,继续查清本辖区内的非法行医情况,组织开展集中整治和打击行动,对各类非法行医行为进行清理;抓好重点地区、重点问题和大案要案整治和督查工作,保证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进一步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责任追究的意见》精神,在案件查处过程中,该追究责任的要进行追究,要做到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案件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建立长效机制。9—10月份,组织对开展整治工作的情况进行自查和评估。对本次专项行动开展、案件查办、群众投诉举报是否得到有效解决、群众是否满意、整改措施的落实、规范准入和管理以及建立日常监督机制等作为评价整治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

(三)总结检查阶段

总结检查阶段为11月至12月。市卫生局将对本次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查漏补缺,重点检查医疗市场的规范情况,重大案件的查处是否彻底落实。在检查验收的基础上完成整治总结工作。同时建章立制,进一步完善管理办法,规范医疗市场。

四、工作总结的报送

(一)6月11日前,按要求报送上半年开展工作情况小结。对已经取得的初步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拟采取的工作措施和安排等进行小结。

(二)12月11日前,报送专项行动全面工作情况。

各单位要认真总结本单位及本辖区在专项行动中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取得的经验和教训,为今后更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提供依据。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狠抓责任落实。各单位要从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高度出发,进一步提高对打击非法行医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以求真务实的态度,进一步完善组织机构、工作制度和具体措施,切实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制,充分调动和发挥基层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克服一切畏难、松懈、麻痹情绪保证整治工作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保证整治工作目标得以实现,促进本地区医疗服务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二)加强宣传培训,增强法制意识。要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信息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增强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还要通过举办培训班、专题讲座等形式,提高医疗机构负责人和医护人员的法制意识,增强依法执业的自觉性,规范执业行为。进一步加大专项整治的宣传力度,既要加大非法行医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保持专项行动的高压声势和态势,震慑不法分子,也要加大力度树立医疗机构和医务工作者中的正面典型。

(三)健全制度,强化管理,在取缔非法行医的基础上对辖区内经批准执业的医疗机构,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规定检查对照,不符合规定条件的要限期补充完善,严格执行医疗护理操作规程,规范医疗行为,严格按核准的执业范围开展执业活动。要加强宣传媒介的管理,要以《医疗广告管理办法》为武器,依法严肃查处发布虚假医疗广告行为,净化我市医疗市场。

(四)建立长效机制,巩固专项整治成果。根据打击非法行医整治工作确定的工作重点,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加强对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日常监督管理,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标本兼治措施,加强医疗机构审批和规范化管理,探索建立对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监管的长效机制。

篇7:创新执法机制打击非法行医

一、领导重视部门联动

为确保“打击非法行医, 保障医疗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有序开展, 市卫生计生局与市公安局、工商局、食药监局联合下发《关于打击非法行医规范医疗市场秩序》文件, 明确各部门在打击非法行医和日常医疗市场监管工作中的职责、任务及目标, 形成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市工商、卫生计生部门对全市医疗广告进行清理整顿, 规范新闻媒体、广告公司等医疗广告发布, 打击违法和虚假医疗广告;市卫生计生、食药监部门对全市医疗卫生机构、计生技术服务机构、药品批零企业开展打击“两非”专项活动, 规范B超检查和人工终止妊娠药械监管, 严厉打击“两非”行为;市食药监局按时向市卫生计生局报送药店非法坐堂行医相关信息;市公安局对非法行医犯罪案件进行有效查处, 确保卫生监督执法工作顺利开展, 建立完善了“事前防范、事中查处、事后总结”的长效监管机制。

二、宣传发力舆论引导

该市采取多种形式, 广泛宣传无证行医、非法行医的社会危害性。一是媒介宣传。张贴《关于依法打击非法行医的通告》2000余份, 创办打击非法行医专栏20期, 报送打击非法行医信息10余篇, 创办卫生监督简报26期, 及时向社会宣传医疗卫生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 适时通报打击非法行医成果, 广泛交流和收集工作经验。二是设置举报电话。鼓励社会各界举报非法行医线索, 积极参与打击非法行医活动。三是社会宣传。通过电视台、新闻网、报刊等媒体宣传, 不断增强街道社区管理者、房屋出租户的责任意识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医疗安全意识及自我保护意识, 营造打击非法行医的强大宣传攻势。

三、关口前移重心下沉

该市以“卫生监督功能下沉, 执法监督关口前移, 保障公共卫生安全”为目标, 利用现有卫生资源, 在14个乡镇聘请了67名卫生监督协管员、508名卫生监督协管信息员。市卫生计生局出台了《利川市卫生监督协管规范化管理工作方案》, 明确各级各类人员职责、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及考核方案。充分发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卫生监督协管前哨作用。通过日常监督巡查, 收集非法行医线索, 乡镇协管排查, 逐级上报等方式, 建立完善打击非法行医档案。市卫生监督局根据乡镇上报信息作出卫生监督处置, 构建了“自下而上, 自上而下”的联动机制, 将卫生监督触角延伸到乡镇、社区和每个村 (居) , 提高了卫生监督覆盖率, 减少了监督死角和盲区, 极大提高了卫生监管效能。

四、纠建并举监管到位

在打击非法行医过程中, 该市始终坚持打击与整顿相结合、监管与整改相并重的原则, 促进专项行动有力展开。一是规范医疗行为。结合“三好一满意”、行风评议、创平安医院以及医院管理年活动, 进一步规范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执业行为, 杜绝各种非法行医行为。二是加强医疗管理。以加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管理为抓手, 严格医疗执业资格准入, 严把医疗机构和从业人员审查关, 做到不合格的机构坚决不予审批, 不符合规定的人员坚决不予注册, 把好打击非法行医第一道关口。同时, 利用医疗机构年度校验和上网登记之机, 规范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执业档案的建立、审查和整改工作, 坚决取缔非法医疗机构。三是加强业务指导。抽派市级高级卫生技术人才, 定期检查指导下级医疗卫生单位的执业准入、医疗质量管理、医德医风建设等, 对存在的问题由执法监督机构督促整改, 对问题严重或拒不改正者依法严格查处。同时, 加强对基层卫生监督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培训, 提升基层卫生人员“三基”技能和素质。四是建树行业形象。以推进小型医疗机构量化分级管理试点工作为契机, 进一步规范村卫生室、社区服务站、个体诊所等医疗机构的设置、形象标识、档案管理以及执业行为, 公示医疗机构、执业人员、执业范围、工作制度、诊疗常规等, 接受社会监督, 营造和谐就医氛围。五是严格采供血流程管理。该市将采供血工作作为打击非法行医的重点, 严格按照《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等法律法规进行监督检查, 确保采供血、临床医疗用血安全。

五、重点突破雷霆出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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