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手架承包协议

关键词: 脚手架 甲方 乙方 承包

脚手架承包协议(精选9篇)

篇1:脚手架承包协议

脚手架承包协议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本着安全第一、信誉第一、质量第一、互惠互利携手共创优良工程为目的,经双方协商,签订以下条款。

一、承包项目:甲方将双排脚手架搭拆工程承包给乙方。

二、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即乙方自带楠竹脚手架搭设材料并负责搭拆,但乙方不包括安全网和脚手板等材料和安装(乙方不含任何税金)。

三、结算及付款方式

甲方按实际外墙搭设的脚手架展开面积(单价每平方米)

付款方式:材料进场付元,再按工程进度70%付给乙方,款项结清后拆架,具体付款方法

四、甲方责任

1、保证按合同约定要求付款给乙方。

2、按施工方案提供脚手架搭设施工作业面。

3、按施工规程使用搭设的脚手架,若脚手架发生意外损坏,应立即通知乙方整修,并签订整修损失。

4、提供材料进入工地的堆放场地,甲方负责看守材料。

5、督促检查乙方工程的安全与质量及进度。

6、负责协商脚手架搭设过程中与周围单位或居民的关系

五、乙方责任

1、保证工程进度,不得影响或推迟甲方相关工程的施工。

2、按《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搭设,保证脚手架质量和安全,以创工程文明施工现场

3、保证施工队伍遵守社会治安法规及施工现场的管理制度。

4、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防止一切安全隐患的发生。

六、安全责任

1、严格按国家安全操作规程施工,操作人员必须经安全教育才能进入施工现场

2、因脚手架搭设的质量问题,如脚手架倒塌、横杆断裂和乙方工人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现场施工人员安全事故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3、甲方未经乙方许可,甲方工作人员违章作业,如竹跳板铺设不当或竹跳板断裂、安全措施不够,对脚手架进行裁截、松剪加固点、或者在脚手架超载堆放物品或向脚手架上扔掷物品,乱倒垃圾而造成的安全事故,其责任由甲方承担。

4、脚手架搭设完工,由甲方验收合格后,脚手架才能使用,未经验收使用脚手架造成事故由甲方负责。

七、违约责任

1、如果因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造成脚手架停工断料,而延误甲方施工,甲方无权追究乙方责任,如甲方工程停工,不能保证乙方按时拆架应补偿乙方的经济损失。

2、脚手架材料在工地使用期为:从年月日进场到年月材料出场,期满后不能拆除脚手架,其费用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若在此期间发生质量安全事故与乙方无关。

以上协议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不得违约,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负责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脚手架拆除运出,帐结清后自行失效。

甲方:乙方: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年月日

篇2:脚手架承包协议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为明确双方在工程承包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确保工程仼务的全面完成,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施工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二、工程承包范围及承包方式

2:1;上述工程图纸施工需要的所有脚手架,防护架搭设,维护与拆除的材料与人工费。(如有高压线防护、大型通道防护另算)

2:2;模板分项工程中,支撑系统以及混凝土现浇板模板下铺设的水平管子(该水平管与木模板下方木在同一标高,该项人工费由甲方负责),所需的钢管、扣件、顶丝,竹笆。

2:3;悬挑脚手架用的工字钢、预埋件、锣帽,安全网、铁丝、油漆,电焊机,焊条,以及工字钢通过剪力墙订的小木盒等所有与之相关的材料与人工费。

2:4;落地式卸料平台,悬挑式卸料平台搭设,安装,拆除,移动,预埋U型钢筋固定件。其中悬挑式卸料平台不限移动安装与拆除次数。移动,安装与拆除的次数根椐工程施工进度需要确定。安装的时间与施工进度同步。(注:卸料平台由甲方提供,移动安装与拆除的人工费由乙方负责)。

2:5;采光井及电梯井中架子的搭设拆除。

2:6;现场文明施工安全防护棚子搭设,维护,拆除(注:安全通道,钢筋加工区,木工电锯,搅拌机,配电箱,水箱,施工电梯通道,塔吊,休息室,仓库,办工区,生活区,塔吊附墙操作平台等,以及甲方认为安全需要的部位,乙方必须无条件搭设的所有防护及防护棚子)。(注:外用升降机门、电梯井、安全门甲方提供)2:7;施工现场、电梯内隔层封堵。临边洞口,电梯口,楼梯口,阳台,楼层周边防护均在承包范围,防护的次数不限,如被拆除无条件再次防护。

2:8;文明施工,迎接上级主管部们检査,竣工验收等条幅,脚手架遂层验收合格标牌悬挂,均由乙方安排人员完成。

以上1项至8项所用的钢管、扣件,安全网。进场后,由监理工程师见证取样送验,达到标准后,方可使用。不得使用破旧腐朽竹芭竹排。

2:9;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进度,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

上述承包范围所涉及使用的所有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均包括在承包范围内。

三、质量标准

3:1;按现行的相关规范与本工程的《脚手架工程施工专项方案》施工。达省级文明工地标准。

四、承包价格及工程结算

4:1;承包价格为:地下室按33元/平方米,正负零以上按55元/平方米。

4:2;建筑面积按建筑施工图总说明中标注的数量为依据计算,计算公式如下:建筑面积*固定单价=承包总价

4:3;付款方式:按业主付给甲方的工程形象进度款支付乙方工程款,最终付款进度以业主实际到款时间为准。如业主用商品房抵押甲方工程款。甲方同样用商品房抵押乙方工程款。

4:4;此工程款不含税价。

五、工期要求

5:1;开工日期:自达到士0以后开始计算,合同总工期为18个月,乙方必须根据甲方的月、周进度计划配备劳动技术力量按时完成。

5:2;外墙脚手架使用超出约定工期2月后则按市场价租金计算。5:3;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工期延误,按甲方的规章制度作出相应处罚。

六、甲乙双方权利,义务,责任

6:1;甲方有权审查乙方队伍组成的合理性,当甲方发现乙方队伍中有不适合本工程的工作人员,有提议撤换的权利。

6:2;甲方有权利对乙方施工的项目按规范进行抽查评定,发现质量问题责令整改,如拒不整改的接受项目部的处罚。6:3;当甲方发现乙方不能确保工程进度或质量,私自停工以及违反上述条款时,甲方有权辞退乙方,乙方不得借故拖延,按已完成工作量的30%结算,在2天内撤出场地。

6:4;未经允许乙方无故中途退场的,则视为违约,甲方一律不予结账。

6:5;木工支撑系统所需的钢管,甲方应提前5天内把计划报给乙方,如乙方不能及时给甲方提供材料影响甲方工期的,所有损失由乙方负责。

6:6;施工完成经验收合格乙方有权力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结算付款。

6:7;乙方负责提供职工的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及上岗证等相关的证件呈报甲方备案,每个职工签好上岗协议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接受三级安全教育。

6:8;乙方必须制定出安全生产技术措施,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6:10;乙方派 同志为工地代表全权处理乙方施工中的一切事务,乙方代表必须常驻现场,并积极配合甲方人员做好各项检査。

七、安全管理

7:1;所有进场人员必须持有有效《身份证》、《特殊工种操作证》将复印件提交甲方安全员审核并登记花名册。

7:2;禁止使用18岁以下及55岁以上人员;禁止使用没有身份证或户籍的人员;禁止使用犯罪前科、智障、残疾、有高血压、心脏病病史的人员。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勒令该人员立即无条件退场。使用上述人员所产生的一切后果乙方自负。

7:3;乙方在施工进程中严格遵守有关建筑工地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制度,服从甲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一切事故均有乙方承担后果。

7:4;由于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中打架、斗殴发生一切后果均有斗殴双方自行解决,与甲方无关,情节严重交司法机关处置。参与打架、斗殴人员一次每人罚款2000元。

7:5;乙方进场施工人员未经甲方书面许可私自将工地材料外运的均视盗窃,发现一次处罚被盗物品10倍,且不低于1000元。

7:6;乙方施工人员离开在施工现场以外发生的一切事故均与甲方无关。

7:7;乙方必须配备一名兼职安全员,对员工班前安全教育、交底,协助甲方安全员对日常施工中安全检查、教育、监督、服从甲方安全员统一管理。

7:8;乙方进场施工人员不正确带好安全帽、高空作业不使用好安全带,穿高跟鞋、拖鞋、赤膊上岗等罚200元/次,工人严禁中午喝酒、酒后上岗的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

八、保证金的交付与退还

8:1;乙方承诺确保甲方的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安全施工、文明卫生、环境管理,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甲方的有关制度,愿交履约保证金 万元,此保证金必须签协议时以现金或支票方式缴纳甲方财务部,如发现本工程出现转包情况或不能履行承诺书,此保证金甲方全部扣留。待乙方承包的工程全部完成,由甲方主要负责人审核同意后全部退还(不计付利息)。如乙方转包或不能履行协议及承诺书(如有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等问题时),保证金则抵作违约金来补偿甲方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 结束,资金结清此协议自行终止。

十、责任承担及解决机制

10:1;如因乙方的原因导致甲方涉诉,其不仅应承担所产生的责任,还应支付甲方在处理诉讼过程中所支付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差旅费等相关费用。

10:2;如双方发生违约和争议,协商不成的,应提交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处理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协议补充条款: 一:乙方没有主动编制审报《脚手架工程施工方案》罚:2000元 二:进场施工人员无《特殊工种上岗证书》罚:1000元/次/人 三:进入施工现场没有正确配带安全帽罚:100元/次/人 四:高空作业没有正确配带安全带罚:200元/次/人 五:酒后上岗罚:500元/次/人罚:带班队长300元/次/人

六:楼面浇筑混凝土后,没有达到强度。在其上堆放钢管罚:500元/次 七:顶撞,不服从项目部施工员管理罚:500元/次/人 八:在生活区使用大功率电器罚:100元/次 九:临边防护不及时罚500元/天/处

十:乱堆乱放材料,清理不及时罚1000元/天/处 十一:不能按计划供应材料罚2000元/天

十二:使用不合格钢管,扣件,安全网,竹排,竹芭罚5000元/次

以上条款经甲乙双方现场管理人确认签定,如乙方拒签,甲方公示24小时后。示为乙方默认,即生效。所罚金额在工程款支付时扣除。

篇3:脚手架承包协议

案 情

渠某与展甲是邻居,均系某村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50岁的展甲无儿无女、体弱多病,且配偶在两年前因一场大病而去世,尚有年迈的、但一直卧病在床的75岁老母亲李某和不务正业、常常在外混吃混喝的弟弟展乙。渠某看展甲可怜,平时对展甲也是照顾有加。展甲为了晚年有人照顾,就希望与渠某订立遗赠扶养协议。2008年初,双方便找人起草了一份协议,该协议约定:展甲由渠某扶养,待展甲百年之后由渠某取得展甲6.06亩的家庭承包地经营权。该协议于1月19日在县公证处进行了公证。随后,渠某也是尽心尽力照顾了展甲的日常生活。

5年后,展甲因病医治无效去世。在外的展甲弟弟展乙得知其去世的消息后立马赶回家,与原告渠某因安葬及财产遗留问题发生了纠纷。展乙根据传统观点觉得“肥水不流外人田”,并坚持认为原告渠某不是展甲的继承人,无权获得该土地承包经营权,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应由自己继承;而渠某认为双方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合法有效,且经公证处公证,自己应当取得该协议约定的承包经营权。由于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无奈之下,渠某便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由自己继承展甲的6.06亩土地承包经营权。

法庭审理时,原告渠某诉称遗赠扶养协议内容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具备主体合格、内容合法以及形式合法等条件,涉及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也是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且经公证处公证,所以为有效协议。在展甲死亡后当然取得协议约定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而展甲的弟弟展乙无正当理由不顾其反对,擅自耕种本应由其经营的6.06亩土地,严重侵犯了其土地承包经营权。而被告展乙则辩称,遗赠扶养协议中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遗赠本身就违反法律规定,原告渠某不可能继承该土地承包经营权,而展甲的承包地应由自己继承。

受诉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发生继承问题,所以该遗赠扶养协议违背相关法律规定,确实无效,原告渠某不能取得该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而原告渠某以被告展乙侵犯其土地承包经营权为由,要求被告展乙停止侵害的诉讼请求,无事实和法律依据,不予支持。遂依法判决驳回原告渠某的诉讼请求。

戴勇坚

湖南省律师协会建筑房地产专业委员会主任

上海建纬(长沙)律师事务所主任

《国土资源导刊》法律顾问

律师分析

展甲与渠某订立的遗赠扶养协议受《合同法》调整吗?

《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而根据《合同法》第2条,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所以本案中原告渠某与展甲订立的遗赠扶养协议并不受《合同法》调整。

那么该协议是不是就不受法律调整或保护了呢?当然不是,遗赠扶养协议是我国《继承法》确立的一项法律制度。我国《继承法》第31条规定:“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本案中,原告渠某与展甲订立的协议,属于遗赠扶养协议,应受《继承法》调整。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否受遗赠?

答案是否定的。原因如下:首先,根据《农业部关于发布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的通知》第34条规定:“家庭承包的,家庭成员之一死亡的,不发生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问题,承包地由家庭其他成员继续承包经营;家庭成员全部死亡,该土地承包经营权消灭;但承包地为林地的除外。”因此,若家庭成员死亡,还有其他成员的,则“继续”承包经营地,而不是作为死亡人的遗产发生继承,这样有利于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所以本案中,对于展甲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发生继承,因为它并不是被继承人的遗产。那么对于渠某要求继承该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这一主张,法律是不予支持的。

其次,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1条规定,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第50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由此得知,只有林地承包经营权以及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在承包期内才可以继续承包;而且对于承包人死亡的,只有承包人的继承人才可以继续承包。所以回到本案中,原告渠某并不是展甲的继承人,是继承人以外的扶养人,连继承人资格都不具备,更无所谓“继续承包”这一说法了。

篇4:脚手架工程承包协议及安全责任书

立协议单位:南京市高淳建安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架子工:蔡小龙(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现有幼儿园搭拆脚手架、39#楼拆脚手架、49#楼搭拆脚手架、51#楼拆脚手架工程以分项工程形式分包给乙方,为明确双方职责,确保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经双方协订以下条款,以便共同遵照执行。

一、承包范围、方式:

1、承包内容:甲方承建单位工程中的分项工程。

2、承包方式。

3、工期:乙方必须按甲方的施工进度要求组织施工,确保架体超出施工层一步架。

4、工程质量:乙方必须对施工的分项工程质量负责,严格按图纸及甲方技术交底施工,质量应符合要求及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要求,质量标准为 合格。

二、结算依据和付款方式:

1、结算依据,各工种所承包的分项工程,参照现行有关定额,可作一次性定

价,也可分单项定价,勤杂零工由现场施工长签发的工程任务单结算,单价按队部规定实施,具体计算方法,同各工种磋商订为:

51#楼按建筑面积×1.2元/㎡结算,钢管、扣件、竹笆拆清整理至指定地点堆放(塔吊)。49#楼、幼儿园按建筑面积×4元/㎡结算,钢管、扣件、竹笆由甲方负责运至现场塔吊起运半径内,脚手架拆除后钢管、扣件、竹笆整理运至指定地点堆放。所有临边围护,即“三宝、四口、十临边”及搅拌机棚、钢筋棚、木工棚的搭设不另加费用,由乙方负责搭拆。

2、付款方式:

脚手架搭至三层,付承包款的10%,主体封顶并经项目部验收通过付完成工作量的50%,脚手架拆除后,付承包款的10%,余款,当年年底付清。

三、安全责任及文明施工:

1、乙方进入甲方施工现场,必须服从甲方管理,听从指挥,遵守甲方各项管

理制度及国家有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乙方在施工中应把安全施工放在第一位,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严格

按照施工程序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施工,施工中如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报告甲方采取措施。在没有任何防范措施的情况下,绝不允许进入安全隐患区域,更不允许强行盲目施工。

3、甲方不准违章指挥生产,乙方不准违章操作,凡属乙方违章操作,粗心大

意而引发的人身伤亡,机械电器及设备损坏者,均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

4、文明施工:工人进入施工现场,必须自觉遵纪守法,同志之间、各工种之

间要加强团结,相互协助,创造一个整齐、清洁、安全文明的施工场所,决不允许在施工现场大声喧哗,酗酒闹事,打架斗殴,随地大小便及凌空抛洒垃圾物品等。

四、双方的权力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力和义务:

1、自觉履行与甲方签订的协议条款,接受甲方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技术等方面的指导、检查、督促和奖罚。

2、有权拒绝甲方违章指挥生产。

3、确保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如因质量问题而造成的返工,材料浪费等各种损失均有乙方负责。(含经济赔偿)

4、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合理节约工程用料。

5、乙方应主动与各工种衔接施工的配合,避免事后任意开凿修补。

6、乙方应将使用剩余或暂不急用的材料及周转材料及时整理归堆在指定的区域。

(二)甲方的权力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在施工中的安全、质量、进度、文明施工等方面随时进行检查、监督、奖优、罚劣。

2、乙方施工管理混乱或有违约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协议,无条件清退。

3、甲方负责对各工种在施工中的质量、安全等技术交底,负责调解各工种在施

工中交叉作业产生的矛盾。

4、乙方进入施工现场,甲方根据现场情况提供吃住场所或经济补助,(另行磋商定约)。

5、甲方按工程预算,对乙方进行限额用料。

五、经济奖罚:

有关经济奖罚的具体内容及有关事项在第七条补充条款中另行签订。

六、承包日期:

2009年4月10日至2009年10月日。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单项工程结束验收后失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七、补充条款:

对甲方的合理建议须采纳,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安全事故发生,乙方承担相应安全责任及经济责任。

甲方负责人(签字):乙方负责人(签字):

现场负责人(签字):

马鞍山江南·御花园二期项目部

篇5:脚手架承包合同

承包方: (简称乙方)

为使本工程施工顺利,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工期,提高企业,职工的经济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条文规定,遵照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把本项目的脚手架分项工程以包清工的形式承包给乙方,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职责及义务,特订立以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名称及地点:

1、工程名称: XX 工程

2、工程地点: XX

第二条 工程内容及范围:

1、XX脚手架分项工程施工。

2、工作内容:根据本工程结构编制搭拆方案、绘制施工平立面图、分类报表、材料计划,房屋四周围护(搅拌机、出入口、防护棚)、登高楼梯(斜道)、基坑安全围护;主体外脚手架、洞口、临时房屋顶搭设、楼梯、防护棚、临边防护的搭拆,隔离网拉拆;脚手片,安全网围护挂、翻、拆、连接件预埋;扣件上油;落手清工作,场内运输。本工种用材料进入现场新钢管需派两人配合卸车,旧钢管自行卸车;堆放连接件以及在外墙装饰过程临时拆除、临时固定;拉接件预埋、制安、焊割;拆除后的本工程所有材料清理集中,按甲方指定位置堆放整齐。卸扣件,安全网拆叠入库,现场临设棚、舍搭拆等工作。包括钢筋、木工、工具房等操作棚,不包括物料提升机的搭拆,但包括通道口、通道板铺设,不包括新钢管的油漆,并且在此项工作中不存在任何点工。

第三条 承包形式:包清工。

第四条 承包费用及结算标准

1、按实际搭设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按 元综合计算,(如需搭设满堂脚手架,应由架子班搭设,其费用不高于市场价)此价位已包括如下:

(1)工资及奖金。

(2)各类津贴.及夜餐.保健等补贴

(3)劳保福利,劳保用品,防暑饮料,防冻取暖。

(4)非生产用工:包括社会义务用工,开会、学习、培训、探亲

等用工及差旅费,因气候影响的停工,特殊停、待工费等。

(5)作业队员的招募、进退场,工地之间转移等费用。

(6)构件的场内水平运输,本工种范围内材料的装卸。

2、乙方承诺脚手架工程质量安全工期保证金三千元整(本合同生效前提交)。保证金主体结束后退还,不计息。

3、乙方进场后不预支生活费,甲方按每月完成的工作量,并应通过质量、安全、施工管理方面项目部管理人员认可后,发放生活费,每月每人每月 元出勤率不少于25日,但发放生活费的人员必须经安全员,办理过三级教育及持有本项目部制有效胸牌的工人,否则,不予发放,

主体结顶后付至总价的 60%。达到项目部质量时,脚手架拆除后,在45天之内结算付清全额工程款。不足部分由乙方垫付,如不及时发到每个职工或卡职工工资导致向有关部门告状损害公司利益和名誉,每次罚款 元。

4、如非正常原因,乙方中途退出施工的,甲方与乙方的结算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的50%算。保证金视实际发生的原因而确定是退回还是没收。

5、乙方在现场所需用的安全帽、工作服、雨衣、保险带等统一向甲方领取,必须全员配备,费用由乙方自负。

6、如遇上级部门大检查,本工种范围内所应紧急处理的各项工作由本班组负责,与兄弟班组责任范围不十分明确由项目部决定谁清理。

第五条 工期标准

乙方必须组织充足的施工技术力量,严格按照甲方的总体分项工期计划提前或及时完成,密切配合工种之间关系,若乙方原因拖延工期的,或无故停工,造成的影响及工期由乙方承担,甲方处以乙方罚款200元/日,罚金在保证金中扣除,如保证金不足扣除在当月工资款中扣除。

第六条 质量标准

1、外脚手架及防护等脚手架工程必须按现行《建筑施工扣件或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搭设。施工质量必须达成现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及市安监站标化验收优良标准。搭设不符合要求必须返工重搭,所造成的费用由乙方自负。

如属本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质量等原因影响省标化评选的

按整个乙方承包总价10%计罚,现场施工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保按项目部治安管理条款及制度进行奖罚。

第七条 甲、乙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全面履行合同,确保乙方正常施工。

2、按施工方案落实采取安全施工措施,确保乙方劳务人员的安全生产与10人住宿宿舍。

3、负责向乙方进行现场二级安全教育。

4、负责技术交底、验收、现场施工与调配;材料采购。

5、协调好内外部施工环境,为乙方作业做好各项后勤服务。

(二)乙方责任

1、严格执行项目部的各项规章制度,依照甲方的施工进度计划,组织合格的劳务人员进场施工,虚心接受有关人员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检查及指导(特殊工种需持证上岗)。负责维护管理好本工种所有的施工机具、劳动保护设施以保证生产正常进行。按时完成甲方生产部门的生产任务。项目部需要乙方配合时必须全力服从。不得提任何附加条件。

乙方负责脚手架搭设及安全防护材料的把关、验收工作,不合格材料不得用于工程。扣件的损耗率为1%,超出部分有乙方负责,节余部分由甲方按市场价给予奖励。钢管不存在损耗。损耗不包括因扣件的质量问题损坏,以及螺帽滑丝。

2、班组工种之间必须友好相处,相互配合,不得相互推诿扯皮。

篇6:外墙脚手架承包合同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甲方将昌江明珠运输服务有限公司综合楼工程外墙脚手架承包给乙方施工,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要求及造价

本工程全部采用新竹(本地竹子及大陆竹子),包工包料形式,楼层为层,约米高,每平方米造价为元

二、施工安全及质量要求1、2、本外墙脚手架工程属专业类工程,乙方在搭脚手架的过程中的安全由乙方负脚手架立杆高度为1.8米,廊路60公分左右,外墙约30公分方定。所有搭接责;

点要连接可靠牢固,施工时要定期严格检查竹架,不得有歪塌现象,如有歪塌现象甲方要及时通知乙方及时修补。甲方每层楼面要供钢筋预埋拉结竹架,乙方要跟进土建进度施工。

三、计算面积方法及付款方式1、2、甲方在乙方每层搭接完毕验收后按每层造价的80%付款,余下部分待乙方拆乙方脚手架搭完后甲方要给乙方验收结算当层数量,乙方不包开发票,验收除脚手架后甲方要一次性付清余款给乙方,拆除的竹子归乙方所有

以按实际做竹架外排立杆四周长乘地面至顶层层顶女儿墙止。

四、期限

1、甲方因停工或缓建超过期限,不能按期给乙方拆架,甲方必须按脚手架每层

总造价每月补偿给乙方材料损耗。乙方进场日期: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本工程工期为个月左右

2、甲方:乙方: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篇7:脚手架承包协议

围绕“煤”这块黑得发亮的“金子”,各方的博弈从来没有停止过。

《中国经济周刊》日前接到群众举报,称府谷县新民镇和其辖区内的新民村委會相关领导私自做主,在没有取得土地承包人的同意下,就将百余亩土地以“租赁方式”卖给某煤矿供其采煤;举报人称:“这笔交易违反了国家相关法律、侵犯了土地承包人的合法权益、毁掉了农民最基本的生存保障……”

7月13日到18日,《中国经济周刊》记者前往府谷展开调查。

7月14日早上,距离府谷县城32公里的新民镇新民一村村南1.5公里,两台挖掘机正在半山高处挥臂铲土;坡底平地处,一台装载机正在用新土掩盖阵雨造成的积水带。

东北角,红砖砌成的矿井口被遮挡了起来,今年4月间探挖井口时挖出的数十吨煤被倾倒在一侧,在阳光照耀下乌黑铮亮。场地还在平整阶段,大规模的开采还没有开始。

据当地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政府工作人员介绍,这块被破坏得“不成样子”的土地就是新民一村70余户村民的承包地,总亩数超过百亩,具体为水地38.39亩、山地57.8亩、林草地10亩;承包期限从1989年到2019年,土地承包证是1998年补发的。

村民:承包地被卖了,自己不知道

“我们事先没有得到任何通知,去年11月初,我回老家给老父亲上坟的时候才发现,我家的两亩多承包地已经被铲平。”在外地做生意的新民一村村民郭成昌告诉《中国经济周刊》。

据郭成昌介绍,自家的承包地在其父亲名下,始于1989年,承包期限30年。父亲几年前去世后,根据《继承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相关规定,母亲祁高换成了这块土地的承包人。

“要动我们的承包地,首先得征得我们的同意,可我们根本就不知道。”郭成昌说。据记者了解,没有接到任何通知的包括祁高换、王桂林和刘洪栋三家,由于儿女分户等原因,实际涉及7户。

据郭成昌介绍,自家承包地被铲平,是因为新民一村村长刘反云和几十户村民签字同意,以“租赁形式”将村里70余户100余亩承包地卖给了一家叫金宏湾的私人煤矿。

上述政府工作人员提供的金宏湾煤矿和“新民镇老城一村”(即新民一村)签署的《土地租赁协议书》,第一条明确表示,金宏湾煤矿“租赁乙方土地50年,四至界,以甲方设计占地面积计算”。

新民一村为新民村下辖的一个自然村。新民村村委会主任李伟虎向《中国经济周刊》表示,“四至界”是“四周占到新民一村和其他村的地界处”,但具体面积自己不清楚。

该协议第八条明确了按照不同标准进行土地一次性结算租赁费的条款。水地每亩2.8万元、山地每亩1万元、林草地每亩7000元、荒地每亩3000元。

该协议落款处,分别盖有甲乙双方“府谷县金宏湾矿业有限公司”和“府谷县新民镇新民行政村村民委员会”的印章,以及双方代表“赵耀斌、刘反云、李伟虎”的签字,落款时间为“2010年12月26日”。

“就算是铲平我们的承包地是合法行为,但先铲后签(协议)也不对呀!”郭成昌气愤不已。

该协议的第三页,有新民一村65户村民的签字和手印。不过,82岁的祁高换告诉记者,协议书上“孙小花”的签名和手印是假冒的。孙小花是自己的大儿媳妇,一直在西安做生意,其间并未回过老家,自己家连要铲地的事情都不知道,何来的签名和手印?

村主任:村上同意,我拥护

王桂林告诉记者,今年春节刚过,他打电话给刘反云质问卖地一事,刘告诉他,“村民同意,卖给了金宏湾煤矿”。正月二十,王桂林接到刘反云电话,说正月二十六要召开村民大会,说卖地的事,叫他到时参加。

正月二十六,王桂林和刘洪栋按时参会。在会上,王桂林质问:为何卖地不通知他们几户?没有人回答;又问:谁牵头卖的地?也无人回答。后来,有人解释说,当时打电话联系不到他们几户。当听到“你不服你告去”的说法时,两人愤然离场。

“后来的几个月里,我们分别数次找过县国土局、镇政府、镇国土所,但问题始终没有得到解决。”王桂林说,起初,国土局说事情是镇上的,需要镇上解决,后来镇上又把事情推到了国土所。与此同时,郭成昌则分别就此事上访到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和省信访局。

“事情似乎在今年6月12日发生了转机。”王桂林告诉记者,这一天,县国土局相关领导给他打电话,让他们“不要再往上弄了,局里让镇国土所想办法解决就是了”。

6月20日,刘反云给王桂林打电话,说金宏湾煤矿和镇上下午就处理此事。王桂林告诉记者,参与协商的人包括新民村委会主任李伟虎、刘反云、两个村民代表和金宏湾煤矿的一名工作人员。“我们谈到晚上9点,我要求恢复我的土地自主权,没有得到他们认同。”

据村民反映,金宏湾煤矿是由该县的4家私人煤矿组建而成;此次卖地行为的参与者、在租赁协议上签字的李伟虎,在金宏湾煤矿占有一定股份。

李伟虎向记者坦承,他在金宏湾煤矿有800万元的股份,但同时表示,这800万元是自己和其他90多个村民共同入股的。他表示,把土地租赁给金宏湾煤矿采煤是“大多数村民都同意的,认为这是一件好事,因为煤矿能给大家带来收获”。对于“以租代卖”的做法,李伟虎的解释是:“村上同意,我拥护。”

据村民介绍,签字认可的村民中,很多都是李伟虎的支持者,而另一部分村民则认为,依照租赁协议,自己除了现在能领到租赁费外,以后还能领到“码边费、污染费每吨2.5元和每人每年2吨生活用煤”等好处,也不错。

至于双方所签的协议书,李伟虎表示,这只是一个“初步协定”,现在的铲地行为也只是煤矿要生产的前期工作,而铲地工作是村里开展的,矿上没有相关手续是绝对不能铲地的。而几个村民却私下告诉记者,现在铲地的正是金宏湾煤矿,如果是村上铲地,谁给费用呢?

李伟虎向记者表示,当初没有同意的几户(指王桂林等),如果实在不愿意,就把土地租赁费拿回来,(村上)再给他们另外量地。

据记者了解,府谷县由于独特的资源优势,农民每年都享受着政府的各项因煤收益的补贴,为此,家家户户都有一个陕西信合的存折,相关的政府福利都会直接打进存折。去年12月金宏湾煤矿的土地租赁费,已经打进了新民一村绝大多数农户的存折。

在外地做生意的郭成昌则向记者表示,恢复土地的原状是他最大的愿望。

土地所:租赁协议无效

7月15日,《中国经济周刊》联系府谷县国土局局长张旭瑞,张以在外地出差为由,指派新民镇国土所所长许军接受记者采访

许军告诉记者,有关新民一村卖地一事纯属村上平整土地,并表示,国家鼓励农民平整土地,以利种植。至于金宏湾煤矿和新民一村签署的《土地租赁协议书》,许军则表示,自己根本就不知道签署协议的事情,如果要签土地方面的协议,没有土地部门的印章,协议是无效的,而且不受法律保护。

许军表示,如果现在出现了煤矿大面积的平整土地的工作,也许还存在以后搞某项建设的可能;如果这样推断的话,新民一村和金宏湾煤矿所签的、他不知道的协议,或者是一个意向性的搞其他建设的协议,而不是用于开矿的。

长期从事土地相关政策法规研究的专家舒新宁表示,土地作为农民生存的最基本保障,如果在承包期内就发生被相关组织或个人强买强租的行为,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相关条款的规定,相关责任人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陕西诺尔律师事务所齐精智律师认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规定,村民所享有的土地承包权是一种物权,在承包期内承包人对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排他性的权利。村委会和村民小组未经承包人授权而擅自处分出租他人的承包地,是无权处分行为。

篇8:外脚手架承包合同

二、惠州市惠城区成功搭架队 《简称乙方》

吴川市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惠州分公司分包位于惠州市惠城区河南岸11号小区《恒和苑工程》外脚手架工程给乙方施工,经甲乙双方协议达成以下共识,希望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恒和苑

工程地点:河南岸11号小区

结构类型:框剪,地下二层,地面二十四层

二、乙方承包范围及方式:

1、乙方承包甲方分包的外脚手架范围包括整个恒和苑工程的外脚手架工程施工。甲方以包工包料形式分包给乙方施工,乙方使用的钢管脚手架管材为φ48×3.5规格钢管,钢管脚手架配套的管扣必须符合要求。外脚手架安全密排每步距(即作业面层)层层铺设,密排脚踏板必须用钢管铺设,面层加钢密网脚踏板满铺。二层以上需搭设的外悬挑脚手架所需的槽钢做支架的、其材料均包括在乙方承包价内。

2、乙方承包外脚手架同时包括:外脚手架的全新安全网立面挂设,楼层标志挂设,其安全网及楼层标志工料费含在包工包料价格之内。安全网规格含网眼尺寸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安全网材料必须具有出厂合格证,才能安装使用。

3、乙方承包外脚手架施工包括:施工全过程的施工进度所用材料计划及人力配备必须满足甲方的进度要求。

4、乙方承包外脚手架施工全过程必须派专人跟踪各栋号的检查工作,如发现钢管及扣件不牢固或者安全网烂脱落必须当天整改。

5、乙方承包甲方外脚手架施工包括:施工用料全过程的运输费,拆卸材料堆放及清理材料运输费在内。

6、乙方承包脚手架最后的拆卸工序,严禁随拆随抛高空堕落,必须按每拆一层放一层,再拆第二层的施工方法。

7、乙方承包甲方外脚手架工程施工,其承包价格均包括:乙方施工的劳保工资、福利工资、奖励及处罚工资等一切待遇。

8、乙方承包甲方外脚手架施工包括:乙方无条件提供给甲方施工全过程所需用的钢管及扣件材料(乙方提供甲方主体结构所用的钢管及管扣)。

9、乙方承包甲方外脚手架施工包括:电梯井口防护搭设、楼梯上下防护搭设,安全标志挂设等工序,材料均用钢管搭设。

10、乙方承包甲方外脚手架施工包括:外脚手架地坪垫层砼现浇施工。

11、乙方承包甲方外脚手架施工包括:适用于钢管脚手架安全施工规范要求及惠州市安全监督站有关规定要求,并通过验收合格要求。(即包安装、包验收、包合格的三包要求)。

三、乙方承包价格:

1. 甲方按乙方承包范围完成1~11项条款及工序:首层以上搭设钢管脚手架按搭设面积每平方米 计算给乙方。

2. 甲方按乙方承包范围完成1~11项条款及工序:塔吊需搭设的附墙架体按每个价格 元计算给乙方。

3. 甲方按乙方承包范围完成1~11项条款及工序:安全斜挡板及出入口挡板搭设按每平方 计算给乙方。

4. 甲方按乙方承包范围完成1~11项条款及工序:物料平台搭设每个按 计算给乙方。

5. 甲方按乙方承包范围完成1~11项条款及工序:提升架安全防护按搭设面积每平方米 计算给乙方。

6. 甲方按乙方承包范围完成1~11项条款及工序:外梯需搭设的脚手架按搭设面积每平方米 计算给乙方。

四、工程计算办法:

1. 各栋号的外脚手架计算办法,按各栋号建筑物外墙乘以外墙散水地坪标高计算至要求搭设高度。(建筑物外墙周长×高,即建筑物外墙轴线各增加1米×高),为各栋的搭设面积之和为计算依据。

2. 安全挡板、引桥、物料提升架安全防护的计算办法,按实际搭设面积计算(甲乙双方签字为依据)。

3. 物料平台、塔吊附墙架体按实际搭设个数为计算依据(甲乙双方签字为依据)。

五、工程款支付及结算办法:

甲方按乙方施工进度每个月支付70%工资,工程竣工即拆完外脚手架甲方再按进度支付10%工资,其余20%工资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一次性付清给乙方。

六、质量要求:

1. 乙方搭设的外立杆距离不能≥1m,内立杆距离不能≥1.5m,内外立杆中的小横杆脚踏板排宽净空为一米。大横杆步距不≥1.8m,(立杆、大横杆、小横杆的搭设要求按规范要求搭设,其使用的钢管材质符合安全要求)。

2. 乙方搭设的外立杆与大横杆搭设成网格不能≥60cm,网格成型。

3. 乙方搭设扫地杆必须按要求离地面0.30cm设一道,沿建筑物四周搭设。

4. 乙方搭设的剪力撑必须从地面至顶面互为夹角45°~60°剪力撑与剪力撑之间必须连成一体。

5. 乙方搭设的密排按承包范围每一施工作业面步距层层铺设(即一步距一层密排)。

6. 其他不详之处执行钢管脚手架施工规范执行施工。

七、其他事项:

1. 乙方工人进场后必须带好安全帽才能上岗,如在上岗作业时不带安全帽者公司按每人次罚款50元的规定。

2. 高空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带才能上岗作业,如因不按要求佩戴安全带的,公司按每人次罚款50元的规定。

3. 乙方工人上岗作业时不准穿拖鞋及穿硬底鞋施工作业,如穿拖鞋及穿硬底鞋者,公司按每人次罚款50元的规定。

4. 施工作业中,由于塔吊起重工由甲方配备,乙方工人宿舍需甲方派人搞卫生,甲方每月扣除乙方两项工资150元正的规定。(此工资在乙方工程结算时扣除)

5. 乙方工人食堂的柴火费由乙方自理。

6. 乙方工人的暂住证、劳务费由乙方自理,若需甲方办理的甲方按当地公安机关每季度每人计取乙方的费用,甲方在工程结算时扣除。

7. 乙方工人进场后,必须服从甲方现场施工员指挥,服从甲方安排及调动,若因不听从甲方安排而造成的工种交接混乱影响施工进度的,甲方则按总造价罚处1%总工资。

8. 施工中由于乙方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造成的事故者其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9. 乙方施工中,如因搭设质量不符合要求或不符合安全规范要求,而造成被当地规划建设局或安全监督站发通知整改而停止施工的,甲方则按乙方总承包造价罚处50%的工料费的规定。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签字之日起生效到工程款全部结清后失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篇9:钢管脚手架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平诚信、双方自愿

的原则,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责任,现就钢管脚手架项目承包事项,经双方友好

协商,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

二、承包方式及范围:

1、乙方以总价包干的方式承包甲方全围护设施搭拆工程;

2、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项目所需的内模板排架钢管、脚手架搭

设钢管、基坑围护、临边洞口及通道等所需要安全防护钢管、扣件;安全网、竹

笆、工字钢、悬挑预埋件;钢管油漆、踢脚条。

三、承包内容及要求:

1、外墙双排脚手架的搭设与拆除;

2、楼层内临边洞口围护设施及电梯井防护架的搭设与拆除;

3、塔吊平台、卸料平台、防护棚、操作机械棚、施工升降机接料平台、悬

挑料台的升降、安全通道等工程必须的安全设施的搭设与拆除(如:办公区或生

活区在塔吊旋转的范围内);

4、外墙脚手架隔层满铺竹笆并用铁丝固定;脚手架外立面采用安全网(安

全网要求10平方厘米大于目且阻燃型);

5、采用Φ48×3.5mm焊接钢管搭设脚手架立杆横距b=1.0m,主杆纵距I=1.5m

内立杆距建筑物0.2m,脚手架步距h=1.8m,脚手架与建筑物主体结构连接

点的位置必须在梁内预埋长度不得少于35cm的钢管(预埋深度不少于

20cm,上口不少于15cm),其竖向间距为H1=2h=2×1.8=3.6m,水平间距为

L1=3L=3×1.5=4.5m,脚手笆从地面2.0m开始第一道满铺,后每隔1.8m高

满铺。

6、剪刀撑设置为每组跨越立杆根数为5~7根,斜杆与地面夹角在45~60

度角之间,在外侧立面必须沿长度和高度连续设置,底部斜杆的下端应置

于垫板上,搭接长度不少于1米扣件不少于3个。

7、全部外架搭设钢管涂刷黄色油漆,全部围护和剪刀撑钢管用红、白、黄

油漆涂刷;

8、脚手架悬挑架系统必须采用16#国标工字钢,预埋的固定件必须为上下

钢板并按规范要求设置,方案须通过项目部安全科、公司技术科审批;

9、电梯井道层层隔离,脚手架与建筑物之间隔层用25cm防护网做软隔离,

脚手架外部水平挑网(每六层一道)搭设与拆除;

10、配合甲方各工种搭设相关施工操作架子;

11、全部承包范围内工作的电焊、预埋等工作;

12、全部预埋、预留使用后的拆除工作;

13、所有工种人员都必须持证上岗;

14、必要的安全防护器具乙方自行采购;

15、外墙装饰阶段施工时,脚手架竹排必须按甲方要求铺设;

16、按要求做好落手清工作。

四、承包单价和付款方式

1、综合单价:甲方统一根据施工图建筑面积按综合单价/平方米,

单价中包含所有人工、材料、进出场费、维护更新费等全部费用,除甲方原因造

成工期延长同意增补的费用外,不再计取其他费用。

2个月。(跨年期间春节扣除一个月)合同承包

期以乙方进场搭主体脚手架后经双方确认的时间算起,以甲方通知外架可以拆除

时终止。如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长,延长在30天内不计超期费,延长30天外按

单体建筑面积每天每平方米0.05元支付乙方超期费.

3、综合单价不含税费。

4、付款方式:甲方按每月完成工作量的支付进度款,外架封顶后付

至完成工程款的 %,余款在外架拆除,材料全部清运出场后 天内付清。

五、甲方责任

1、提供场地给乙方堆放材料;按时按规范硬化架底面砼;甲方有权监督、

检查、指导乙方工程以质量、安全、进度并进行行使相应的.处理权利;甲方提供

乙方施工人员宿舍、水电和一间堆放工具仓库。

2、甲方不得自行拆除已搭好的脚手架、安全网及脚手板。不经乙方同意,

不得使用乙方的材料,甲方不得随意切割、损坏乙方的材料、否则甲方按市场价

格赔偿给乙方。

3、甲方须合理使用乙方提供的内架材料,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内架材料的损

耗超出正常范围的,责任由甲方负责。

4、甲方须塔吊配合乙方转运外架材料。

5、甲方须按约定支付乙方的工程款,若因不及时支付应付工程款引起停工、

误工责任由甲方承担。

6、甲方应配合乙方现场管理人员做好乙方现场材料的管理工作。甲方需将

现场的钢管材料分类整齐堆放至场地。

六、乙方责任

1、提供相关人员的上岗证书和相关资料,指定乙方现场管理责任人。

2、乙方按照甲方的内、外架方案提供所需的钢管、扣件、安全网、脚手板,

并负责外架的搭建和拆除。

3、搭拆外架必须符合钦州市文明标化工地搭设要求,必须符合总公司相关

要求。

4、外架的搭设必须跟上主体进度,并高于施工层1.8m。

5、在外架使用前配合项目管理部门对外架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必须及

时按规范要求整改,以达到规范要求。

6、乙方上岗人员在工作中必须服从工程项目部的现场安全管理,必须戴好

安全帽,系好安全带,否则按违规、违章作业处罚。如遇恶劣天气、下雨天及6

级以上大风天不能从事外架作业。

7、材料必须按甲方指定位置堆放。

8、外架作业时因乙方工作引起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己负责应负的责任,

非乙方原因引起的安全责任,有甲方承担。

9、质量责任:1、乙方需按国家现行的建筑法律、法规、施工规范编制外

脚手架施工方案,通过报审程序,并按施工方案施工。2、乙方搭设脚手架的全

部材料,必须符江苏省的相关规定,必要的材料需提供正规的测试报告。若有不

合格材料进场施工引起的全部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同时甲方还保留追诉乙方的

权力。3、如因工程安全质量不合格被苏州市相关部门给予处罚的所有责任及罚

款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损失有乙方承担,整改期间甲方对乙方按单体建

筑面积每天平方米0.1元予以处罚。

七、违约责任

1、如乙方搭设搭设速度跟不上甲方进度要求,则甲方按2000元/每天对乙

方进行处罚,连续5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另外组织人员进行搭设,乙方不得

干涉,甲方所花费用直接从乙方已完工程款中扣除,乙方承担工程总价的

2、甲方如不按期支付乙方进度款,乙方有权停工或拆除外架,甲方无权干

涉,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未尽事宜,

双方协商解决,工程完工付清款项后,自行失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电 话: 电 话: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日 期: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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