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案例
第一篇:纪检监察案例分析之二
企业管理案例分析作业之二
一、看球赛引起的风波
1. 如果我是车间主任的话,我会好好地考虑该班长的话,采用人性化的管理方式,在
球赛期间,在保证完成生产任务的前提下,采用弹性的轮班制度。而目前,就是向厂长提出这个建议。
2. 我认为二班的年轻人的行为是不合理的。不合理有三点体现:一是上班时间看球赛,
这是对自己工作的不负责任,如果要看球的话何找不看球的人换班呢?而且还用病假来搪塞领导,这更是不该。二是说话方式不合理,与领导讲话态度过于强硬,咄咄逼人,即使自己的话有理,领导也难以听进去,因为这已经不是关乎这个说话的内容,而是关乎其领导的权威问题。三是没有事前向领导请示在保证完成任务的前提下抽空看下球赛,从后面班长与该主任的谈话中,其实也能体谅工人的处境,而作为一名英明的领导,主任又怎么不会体谅呢?关键是要做好事前的请示工作。
3. 在一个组织中解决群体需要与组织目标冲突的有效措施是协商,通过双方的智慧来
调解冲突,达成一致。
4. 如果我是车间主任的话,首先我会这样处理这件事情:(1)了解厂里爱看球赛的人
数与不爱看球赛的人数(2)向厂长反映这个情况,建议在球赛期间,有两种处理方法。一是实行弹性轮班制,允许不看球赛的人和看球赛的话换班。二是在保证如期完成工作任务的前提下,允许看球赛。(3)在可能的情况下,与工人们一起看比赛,增加领导与员工的交流。
二、哈勃望远镜的研制
1. 控制是监督管理的各项活动,以保证他们按计划进行并纠正各种重要偏差的过程。
(1) 通过控制可以使复杂的组织活动能够协调一致地运作。(2)通过控制可以避免和减少管理失误造成的损失。组织所处环境的不确定性,以及组织活动的复杂性,会导致不可避免的管理失误。。(3)通过控制可以有效减轻环境的不确定性对组织活动的影响。
2.(1)确定标准:衡量实际工作绩效的尺度,是根据计划方案确定的,如实物标准,成本标准,资本标准,收益标准,计划标准。
(2)衡量绩效:把工作分解成能够用目标去衡量的活动,可以通过个人观察,统计报告,口头汇报,书面报告
(3)采取措施:纠正偏差,修改标准,维持原状。
3.说明了一件事情,无论计划做得多么完善,如果没有令人满意的控制系统,在实施过程中仍然会出问题。因此,对于有效的管理,必须考虑到设计良好的控制系统所带来的好处。
三、西湖公司的管理控制
1. 雷先生在西湖公司里采取了定值控制,反馈控制,前馈控制等方法
2. 突然采取这么多的控制措施,必将会引起其他部门的不适应甚至是引起公司内部的冲突。但从案例来看,其他的管理人员还是适应了这些措施,没有发生上述的情况。
3. 就目前来说,其最需要的是引入风险控制。因为该企业已经走向国际市场,企业的经营环境也已经发生了变化,而且企业还投如大量资金研发新产品,这些都要做好风险控制,否则将血本无归,公司也可能陷入资金困境。
四、大元厂的内部沟通
1.(1)注意下达命令的技巧:命令的目的是要让部下照主管的意图完成指定的行为或工作,因此主管下达命令时应该考虑下列两点:一是正确传达命令意图,二是用和善的态度和礼貌的用词让部下明白工作的重要性,给部下更大的自主权,让部下提出疑问。(2)适时的赞美部下(3)正确对待下属的抱怨(4)批评和训诫下属必须注意方式
2.邱课长的管理方式优点在于听取基层工人的意见,缺点是无法处理工人的意见,满足不了其需求;王课长的管理方式优点在于放任员工,让员工有更多的自主权,缺点是易造成领导的权威丧失,员工对领导的不了解。改进是邱课长听取的意见限制在自己的权限之内。而王课长要执行其领导的政策,让工人真真切切地看到他才是发号施令的人。
3.两个部门增加友好的联谊活动,进行部门的相互了解。
五、新民钟表公司
1、.从管理的角度来看,你认为李总经理上任伊始首先应该抓什么工作?
首先应该退缩战线,减低企业行政管理等方面的成本,精简机构。
2.新民钟表公司土法上马铁矿砂厂的决策是否正确?为什么?
不正确。一方面,没有充分调查,充分论证,看到有利可图就拍脑袋决策,却没考虑到其他问题,使得公司付出更大的代价;另一方面,没有在决策前确定有效的经营体系,以及面对危机的方案。
3.该公司多元化经营战略失败的最主要原因是什么?
该公司多元化经营战略失败最主要的原因:一是公司总资本本来不大;二是公司各方面的经营使得本来就有限的资金被分散了,难以形成规模和有效管理;三是经营管理方法落后,人才缺乏。
第二篇:三级跳远技术分析之二—跨步跳
刘劲松
(洛阳市田径体校)
摘要
通过对现代三级跳远技术的分析,对三级跳远当中第二跳的技术特点进行理论总结,提出速度型起跳的特点方式,以及对错误动作的分析,并提出改进方法,以提高和改进三级跳远的第二跳与第三跳的技术和成绩。
关键词
跨步跳 三级跳远 着地 落地 支撑 重心 展髋
1. 问题的提出
三级跳远的第二跳为跨步跳,它是起到承前启后作用的一级跳跃。它的前面一跳是单腿跳,后面一跳为跳跃落地。跨步跳技术的好坏直接影响第三跳的起跳效果和成绩的提高。而跨步跳的好坏又取决于单腿跳接跨步跳的衔接技术的合理与否。通常我们在做分解练习时的跨步跳都能很好的利用速度的向前性,起跳的效果也非常好。而到做三级跳完整技术时所表现出来的效果就大相径庭了。如何解决单腿跳接跨步跳当中的技术衔接,对动作意识有何新的认识和发掘,才能适应三级跳远完整技术对跨步跳动作的要求和提高。
2. 研究对象与方法
2.1 研究对象
爱德华兹
奥尔森
国内一些高水平三级跳远运动员
省十运会比赛三级跳远的运动员
洛阳市田径体校练习三级跳远的运动员
2.2研究方法
文献资料法
观察法
分析法
观看优秀三级跳远运动员的技术录像与图片
3. 讨论与分析
世界纪录保持者英国的爱德华兹是三级跳远速度型技术的代表,其破世界纪录18.29米时的三跳比例为34%-30%-36%。其第一跳与第二跳的起跳角均为12度。这就是说,其的前两跳采用的是基本相同的起跳方式,只是在腾空过程中其的动作为跨步跳姿势结构。我们注意到,爱德华兹在第二跳(跨步跳)当中,1.起跳快速有力,这为其争取第二跳的远度创造了条件。2.起跳的重心支撑点很高,这正是其离地时间短,保持 1 速度好的原因之一。3.身体在腾空时收的很紧。这为其做第三跳创造了条件。4.落地时身体放的很开,由于爱德华兹始终都是在高重心下起跳,落地时各关节都能够充分伸展形成合理的缓冲预备阶段,使得其的支撑点始终都能保持在高的位置,从而最大程度的减少了前蹬时的阻力。使得重心能够快速的前移,从而争取到第三跳的最大远度。
跨步跳技术当中最容易出现的问题就在第二跳上,在完整三级跳技术当中的跨步跳往往与分解技术当中做的跨步跳相去甚远,一种是完全没有跨跳动作,像跑过去一样进入第三跳,形成跳-跑-跳的技术节奏,这一问题的原因是在第一跳(单腿跳)当中,落地时,没有形成正确的支撑着地姿势,心理恐惧,不敢放髋,亦或是换步动作提前向下,从而使身体过早放开而踩不着地出现前旋,不得不被迫伸出摆动腿而来不及做起跳动作。第二种是明显下卧,身体重心下降过多,超出人体最大蹬伸角度130-150度角,使得蹬伸力量明显下降,即便跳成了,也使得速度下降过多,造成第三跳的失败或速度的损失。第三种情况是落地时起跳脚前伸过远,身体重心不能很好的通过支撑点而影响起跳的力度,给人的感觉是像拍地。或髋关节被顶死,而无法展髋蹬伸,造成起跳失败。
综观以上三种错误情况的出现,都与第一跳与第二跳的衔接出现问题所致。如何做好第二跳的下落动作是第二跳成败的关键。我们知道,人体腾空后按抛物线轨迹运行。任何想加速落地以增加起跳速度的想法都是徒劳。我曾在《三级跳远技术分析之一 —— 单腿跳》中提到过荡摆作用(原理),即:会荡秋千的人有过这种体会,要想使自己荡的高,蹬伸的时机很重要,它是在人体下落过程中,接近支点投影点附近时发力,借助重力加速的惯性,把人体推出去又推回来的。而在三级跳远下落过程当中,重心(髋)作为支点,两腿在交换合拢当中,应当利用荡摆作用自然下落,逐渐合拢,着地瞬间,利用惯性作用,起跳腿放髋向后蹬划出,摆动腿以髋带腿向前摆出。从而做出第二跳起跳动作。
第二跳(跨步跳)起跳离地后,人体进入腾空阶段。当前跨跳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以爱德华兹为代表的起跳腿屈膝收小腿动作。一种是以特拉杰拉为代表的起跳腿直膝蹬直动作。第一种多见于男子运动员,第二种多见于女子运动员。目前女子也有向男子化动作靠拢的趋势。这说明第一种动作越来越显现它的优势。因为在屈膝收小腿技术当中,肢体的局部重心都在向总重心靠拢,这将为下一跳的准备创造良好的前提,因为靠得越紧,放的越开,起跳时蹬摆速度越快。而直膝蹬直动作在落地时髋关节较为紧张,容易被顶死,起跳脚落地时摆动腿离身体重心过远,这将必然增加摆动半径和摆动距离,从而使起跳时间加长而影响到起跳速度。
在成功完成第二跳起跳动作之后,如何做好第二跳技术?仅就跨步跳分解技术在动作衔接上有很大难度,因为两个动作有较大的区别,而往往学生在做第二跳过程当中,转换被动,为了适应第二跳的动作结构而改变第一跳的技术特点和要求,或者为了做成第二跳而以牺牲第一跳为代价,顾此失彼,来回返工。在此提出新的思维方式,以改变对三级跳三跳起跳方式的意识认识。
三级跳远技术动作的前两跳都是以一条腿完成起跳任务。在对跨步跳的技术要求当中,仍然要强调第二跳是第一跳的延续,仅是在腾空过程当中的结构不同而已。即第一跳腿上有交换,而第二跳腿上无交换。在助跑接第一跳起跳后,起跳腿小腿快速折叠向臀部靠拢抬腿,第二跳的起跳仍然要保持第一跳的起跳方式去完成,起跳腿仍然要折叠向臀部靠拢,迫使上体前移并略有前旋从而使摆动腿必须充分向前顶出来保持身体的平衡。需要强调的是,整个人体在腾空过程中始终要保持着胸在前上方领,膝在胸下方顶的态势。
腾空时身体各局部肢体向总重心靠拢,按抛物线轨迹运行。在飘移过程中,小腿要放松,在即将着地时,要充分放髋,放膝,追腰。三关节在落地时要近乎与地面垂直。 2 形成高重心起跳。落地支撑时,顶胸,提肩,展髋后划,使得胸部向前上方领出腾空展体。
4. 结论与建议
4.1.第二跳(跨步跳)起跳要利用荡摆作用完成高重心起跳。
4.2.第二跳(跨步跳)的起跳方式应与第一跳起跳方式相同,仅在腾空阶段,一个为腿交换,一个为腿不交换。
4.3.腾空阶段局部重心向总重心靠拢,在腾空过程中,始终要保持胸在前上方领,膝在胸下方顶的态势。小腿要放松。
4.4.落地支撑,要放髋,放膝,追腰,形成高重心起跳。
4.5.要用新思路指导和创新技术训练手段提高完整技术的衔接动作
参考文献
(1)郭元奇 曹保仁 《爱德华兹三级跳远技术分析》(2)李鸿江 《跳远》
2004-12-8
3
第三篇:MBA管理经济学教学案例之二
义乌“小商品城经济学”讨论
一、 背景材料与问题的提出
引子:明朝嘉靖年间,戚继光奉命来到浙江抗击倭寇,他发现现有明军根本不是倭寇的对手,倭寇是出身日本四国岛等地的武士,明军却是浙东子弟,前者四肢发达头脑简单,后者思想活络生活富裕;这是以短对长,以有欲对无欲。一天戚继光来到浙江、江西、安徽交界的浙西山区义乌县公干,正好赶上义乌人与永康人争矿,双方打得头破血流,这场械斗持续4个月,双方死伤3000人,以义乌人赶走永康人结束;特别是义乌人的强悍给戚继光留下深刻印象,他们在父亲被打的奄奄一息抬回时,父亲告诉儿子的是“你上”,在没有成年孩子的家庭丈夫被打的奄奄一息抬回时会告诉妻子上,在面临根本利益时他们决不妥协,没有搭便车行为,他们几乎在没有组织的情况下靠公共利益合作打败了同样强悍的永康人。这件事引起了戚继光的思考,一群无欲的兵是不能打胜仗的,一群为利益敢以死相搏的人是可以激励的,一群能够相互合作又勇敢的兵是能够最后取得战场胜利的。于是戚继光决定在义乌招募4000人加以训练,这就是闻名遐迩的“戚家军”! 改革开放:浙江义乌是一个人多地少的山区(丘陵),即使在计划经济时代也没有完全割“资本主义尾巴”,他们的货郎担走遍了浙江、安徽、江西,为他们的经济起步进行了最原始的积累。改革开放之后他们从最初的马路市场,草帽市场到如今拥有7大主体市场,年成交额达到200多亿的小商品城,义乌市小商品经济走出了一条“以商兴市”的成功模式。
1、路边市场:最初他们自发在路边设集市方便物资流通。请记住这时全国其他地方还在搞土地承包,义乌人的小商品经济开始上路了。
2、发展专业市场:接着他们又发展成为专业市场,把一批具有专业特长的人由市场组织分工协作。请注意早期这种专业分工协作没有政府指导,也没有统一的企业来组织。其中最著名要算“义乌纽扣市场”了,它几乎成为世界纽扣中心。
3、政府指导,企业组织阶段:随着规模扩大产品品质要求的提高,政府引导与企业组织成为必要,随着规模的扩大与要求的提高,行业的自律组织商会出现了(请注意:这种商会不同于政府主导的行业协会,它可以制定区域商业规则),生产也需要转化成企业组织生产,政府引导会加速这一过程。其中最著名的要算“义乌小商品城”,它适时出现为义乌经济规模化提供了平台,“义乌小商品城”作为企业已经成为上市公司。这是一个以浙江基层官员为代表的故事:他是政府官员,家里有自己的工厂,他的时间就是金钱,别人请他吃饭可能造成他的经济损失,饭局不管你花多少对他来讲价值只有10元,他可能耽误2小时也许折合成30元,在别的地方官员吃喝风在这里没有市场;还是这个官员,大年初一会带着他的积蓄去拜访当地企业家,说我这有些余钱暂时没用就放你这吧,就这样张三5万,李四5万,王五5万,。。。企业家们多半会说谢谢某领导的关心,年底3成利还是有保障的,家里的事请领导关照。这政府领导为纳税人服务本就是本职工作,现在又加上私人利益,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大家是可以猜到的。
4、义乌小商品城经济外延-销地小商品城:义乌人并不满足于他们在家门口的发展,他们在很多地方按照他们的思路在销地建立或收编了很多小商品城,按照他们思维习惯和商业惯例-见利就走和内部不竞争,我们可以在全国各地看到浙江小商品城,你可以在一个三尺柜台购买整个小商品城具有的商品,甚至无须讨价还价,因为换一家不会有什么变化。你可以在北京的木樨园或者天意去体会一下浙商的氛围。进一步他们还把部分制造也转移到销地,这其中最著名的要算河北白沟小商品城,那里已经成为北京市场供应的一个浙江制造中心,同时还产生了一个行当-卡车司机商店,他们每天2点去白沟上货,早晨到北京木樨园批发。
义乌的融资市场:由于义乌没有大型国有企业,中国的银行在向他们放贷是几乎不可能的,那么他们如何融资呢?我们知道再有经商传统的一个群体,也会是大多数不长于经商的,资本必须在群体中流动才能达到帕累托有效,也就是资源要集中到有能力的人手中才可以产生效率。在外部资本难以进入的情况下,在浙江各地就形成了民间信贷的融资市场-地下钱庄,并产生了封闭的各区不同的民间市场利率-通常比公开的市场利率高很多。他们靠血缘关系保证信用,靠群体唾弃赖账行为给予外部约束,在当地形成了一个水涨船高的集体富裕生活。这产生了下述经济学问题:第一地下市场利率决定了企业的产量决策,第二形成了地域产品价格的最低限价,第三形成了当地人雇佣价格提高,也决定了外地民工的引进。我们可以从当地的调查中发现,在义乌的产业工人基本是外地人,本地人从事管理和技术工作(具有具体知识的工作),就连当地的生活用品零售都让位于外地人。
义乌小商品城经济的效率:义乌的小商品经济虽然外界可以竞争,但是他们靠专业化和先入优势,大体上可以具有对外的竞争优势,基本保持在竞争垄断的市场结构水平,也就是不存在地租(经济利润),因此可以认为这种经济是有效的;我们的重点是要看这种经济内部组织是否有效,第一义乌的企业之间通过原材料市场和产品市场完成谈判定价,这在一般经济学中已经著作有定论,这接近于农贸市场定价,被认为是满足弱势有效定价系统;第二是在浙江在义乌小企业的生存发展是具有相对优势的,按照罗纳德。科斯的市场交易成本理论,企业是市场的一种替代,原因是市场交易存在交易成本,另外一些生产本身存在设计属性也是企业替代市场配置资源的一个原因,那么我们需要考察义乌经济在这方面有哪些优缺点,义乌经济用区域生产资料市场和产品市场在解决市场交易成本方面是个有效办法;在组织生产方面义乌是一种供应链合作方式,既可以一定程度获得专业化收益,也可以照顾一些生产中的设计属性。第三是小商品城经济中的小商品城内部几乎无需管理就可以达到单个企业中极端激励方式-把员工生产的产品全部卖给员工的效果,这与一般企业不同,小商品城实质上是一个收租金的房东;但小商品城在物流、融资和广告方面又能够享受整个小商品城的规模经济收益。第四是小商品城经济的销地复制,小商品城经济由于受运输等条件限制,在规模很大时再发展就会遇到困难,而在销地或多中心布局就成为必要,这就是销地小商品城发展的原因,这种复制有个前提条件,那就是要连惯例一起复制,这就是我们看到的小商品城内的坐商仍然是义乌人的原因,同时它也限制了小商品城融入当地文化之中,也限制了小商品城经济的推广。
义乌小商品城经济的组织:义乌小商品城经济本质上仍然是由市场起主导作用的,是一个分散决策的体系,它充分利用了当地人商业理念和惯例,例如本地人更愿意做老板,也就是我的事我上说了算,合同和口头契约约束力高,对指令有一种本能的对抗(你在同浙江人聊天时会感到他们时刻都在判断,这体现的是一种自主意识,尽管其他地方的人也有这种习惯,但浙江人更典型)。分散决策有可能是这个区域里较好的决策类型,有些地方可能是单企业一体化生产可能更有效(如胶东半岛),而浙江地区就有可能是供应链一体化更有效(契约一体化)。义乌的企业内部在外部供应链约束下生产,内部组织基本是专业化组织的,大多数企业更像一个成本中心,组织很简单-职能组织加成本考核,他们把供应外包给生产资料市场,把销售外包给小商品城市场,其中还有部分企业把研发通过协作外包给科研机构,把物流外包给社会物流。这种模式的极端例子就是浙江黄岩的私人造船,“他可能只有一些资金,他可以从朋友那筹措资金,他可能不懂造船但可以请人设计,请人制造毛坯船,通过看样订货,然后按照合同生产出售;我们很难看出他干了什么,但只要这个专业市场功能齐全且有效,这种运作方式他实际是个风险投资商,他通过风险投资来获利并有益于社会,好莱坞的影片制片人就是这样的投资商。”
义乌小商品城经济管理: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层面来分析义乌小商品城经济的管理问题;第一这种经济模式管理思路是管理简单化,注意简单未必就无效,能够不要管理环节而且能做好就一定比有管理环节更有效,这是管理的原则,管理的复杂性是因为代理问题存在和私人信息的甄别困难;具体到义乌小商品城经济的管理他们的原则是减少代理环节而不是解决代理问题本身。在采购和销售环节他们的市场可以被解释为拍卖交易,这不但解决了市场交易费用问题,也部分避免了代理问题发生;在组织生产上他们的生产部门足够小以致使代理问题微不足道。第二这种经济模式管理上偏重激励机制,弱化风险分担机制,首先他们那个销售平台-义乌小商品城-如果把它看成是一个公司的话,它下属的一个柜台租赁者就是一个员工,那么就可以把他们描述为由员工完全承担风险的极端激励机制,这种机制是不需管理的,公司就是一个收租人,通常认为这种激励机制是无效的,但在义乌可能是有效的,因为义乌人更类似风险中性;其次义乌的产业链每个环节几乎都是独立的,很好的维护了个体的决策积极性,但同时又都是风险暴露的。从经济学的角度看上述两种情况都没有利用企业的保险职能。第三这种经济模式管理倾向短期合同,管理中短期合同容易明晰,一般更容易达到合同的完备性,这是短期合同的优势,市场购买就是一个即期合同,如果服务条款明晰的话就是一个完备的合同;长期合同通常不能做到明晰,更像关系合同,关系合同是非完备合同,这可能是义乌区域经济中通常不涉足需要复杂关系合同来保障的大型复杂制造业原因之一。 义乌小商品城经济的激励协调机制:协调问题来源于专业化 一个人的经济是不存在协调问题,我们研究义乌经济模式是怎样协调和激励的:首先考察协调:第一价格协调在这种经济模式下民间借贷利率有可能是当地产品定价的最低限价,我们假设义乌经济暂时对外有一定的定价权控制力,那么本地的民间借贷利率就决定了最低限价,其实如果把这个问题放在国际贸易上就是当地人收入决定了其产品的最低限价。第二价格以外的协调这种经济模式没有发现有特点的东西,只是这种经济模式通常避免涉足范围经济,特别注意用惯例处理问题,创新问题依托外部交流。其次是考察激励:第一在上述内容中已经叙述了这种经济模式特别重视激励-显性激励,请参照管理问题的叙述;第二在非金钱激励方面是由于中国东西经济落差较大,员工学习的正的外部性使雇佣员工的成本进一步下降。故事(金钱以外的价值):王老五是安徽安庆岳西县的一个高中生农民工,他在义乌一家硬质塑料厂打工,工厂的生产工艺以他的知识水平经过三年是可以掌握的,尽管老板给他较低的工资,他还是没有离开,三年后他满师回到家乡完全模仿贷款建立了一个生产同样产品的工厂,由于他的家乡人工成本更低,他很快就成为当地的致富带头人。再三年后王老五去义乌感谢他的原老板,老板也高兴,还把现在义乌生产已经微利的产品转移到徒弟企业生产,真是皆大欢喜!
义乌小商品城经济发展中的问题:
1、应对危机的脆弱性:危机下的义乌“小商品城经济”:自2007年开始的经济危机,终于在2008年10月开始影响中国经济,据最新报道,最近中国东南沿海经济只有江苏工业仍有12%的增长,而浙江2月份工业则下降8%,说明这种单一的依赖出口的经济在应对外部环境变化上是有缺陷的,但我们还应该看到它在应付危机方面也不是最差的,如在就业流动方面就比广东做的好些,也就是在规模控制上很少出现刚性问题。但是我们还是要承认这种经济模式在应对危机方面的脆弱性,这也是这种经济模式重激励,忽视风险分担的一个必然结果。
2、专业化是义乌小商品经济的一个优点,也造成这种经济的一个缺陷,那就是产业升级的难度加大,由于专业化导致资产的专用性,这包括存量资本和人力资源。当面临产业升级或转型时,代价和阻力就更大。
3、最新国家颁布的就业法规着重考虑了就业保险问题,这与小商品城经济的激励模式形成矛盾,使他们在适应新的就业政策方面要付出更大的代价。
二、 主题思想:以义乌小商品城经济为背景的经济与管理的全面思考,达到对管理经济学的融会贯通。
三、 学习指导:大家可以顺着案例内容讨论与研究以下一些问题:
1、环境、文化和惯例形成一个区域人的性格作用,经济有效的评价标准只有一个,但趋于有效的途径是多样化的,这性格就决定选择途径。
2、发展过程的自然性:这主要理解改革开放的渐进性和始终保留了义乌人的烙印。
3、分类研究:融资市场和总体效率。这实际上需要回答这种经济模式存在的条件和适当条件下的有效性问题。
4、分类研究:组织与管理。这是这种经济模式组织内部合理性的研究,需要回答决策的组织方式,管理的组织方式和管理的特点。
5、分类研究:激励协调机制和存在的问题。这里需要回答激励协调机制的特色和这种经济模式发展中必然存在的问题,有条件还可以探索解决问题的途径。
四、 要解决的的问题:就以上5个问题形成5个分类讨论研究报告。5个问题分类报告命题如下:
1、义乌人性格对小商品城经济的机制选择作用和烙印;
2、义乌小商品城经济的变化过程研究;
3、义乌小商品城经济的融资市场与效率研究;
4、义乌小商品城经济的的组织和管理研究;
5、义乌小商品城经济的激励协调机制与存在问题的研究。
五、 学员研究要求:
1、分组讨论:学员5组织,每组10-15人;
2、地点:由学员分组后与MBA中心协调;
3、分组写出一个分类报告;
4、学员推荐2-3组课堂发言;
5、教师点评与师生互动。
第四篇:2018年高考作文特训之二:扣题分析的升格训练
一、训练重点:在议论分析的时候能做到紧扣确立的观点,事理能水乳交融
二、训练过程:
1、回顾训练题
阅读下面的材料,根据要求作文。
人生有“四气”,奋发向上、百折不回的志气,铁面无私、令人敬畏的正气,披荆斩棘、舍生取义的勇气,求新、求好、能做善做的才气。
人生有顺境,有逆境。顺境时,不要忘了居安思危;逆境时,不要忘了自强不息。只有这样,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请根据以上材料,联系实际,以“人生的关键”为话题写一篇文章。要求:①题目自拟。②立意自定。③文体自选。④不少于800字。
⑴作文题分析:在审题立意的时候要理解话题的核心词“关键”的意思,“关键”比喻事物最关紧要的部分;对情况起决定作用的因素。在写作的时候,先要提问人生的关键是什么,在人生关键的时刻需要怎么做,想清楚了,思路就清楚,行文就比较容易了。
⑵升格训练 【原文】
志气是人生的关键
面临挫折和困难,有人喜有人忧,有人成功有人失败,只有拥有志气的人才能笑对待困难,从而达到柳暗花明又一村。所以志气是人生的关键。
遥望历史,一串串鲜明的事例见证了只有拥有志气的人才能获得成功。而放弃志气的人往往一事无成。
宋濂少时因家里贫穷而没有书看,然而他具有自强不息的志气。向他人借书来抄写,到百里之外请教老师问题,在寒冬腊月里仍然发奋读书,最终他学业有成。相反,方仲永少时极有天赋,家里并不贫穷,但他却没有认真学习的志气,整天随父亲去赚钱,最终他一事无成,才识如常人一样。为什宋濂能够学业有成,而方仲永却才能平凡呢?是因为宋濂有自强不息的志气,所以他即使面对多大的困难都不放弃,勇敢面对,所以才能达到成功的彼岸,达到了人生的关键,从此改变了自己的一生,相反方仲永就一事无成。
着眼现在,志气也是人生的关键依然没有改变,只有志气才能改变你的一生。 出生在乡村的朱立军,生活贫苦并且他有口吃的现象。他的理想是成为一位出名的翻译家。他的理想遭受到了许多人的嘲笑,但是他依然刻苦奋斗,从而克服了口吃,成为一个翻译家,最后成为国际的大牌翻译家。假如当初没有自强不息的志气,可能他现在还可能在乡村里当着一位淳朴的农民。正是因为这自强不息的志气,所以他能够坚持自己的观点。面对困难和挫折时,他不逃避、不放弃地面对困难,所以他能够改变自己的人生,使自己成为一位出名的翻译家。
要想拥有志气并不是随意可得的。而是要通过一点一滴的坚持,自强不息的精神,志气才会慢慢形成。
从古至今,那么多的事例难道不足以证明只有志气才是人生的关键,获得成功的关键。没有任何人可以违背这规律的。
志气是能改变人生,是人生的关键。
简评:本文存在如下的问题:一是字数不够,二是分析没有紧扣“人生的关键”来进行,观点与材料似乎有些游离。另外内容也不够充实。
2、思考:
这样的文章存在怎样的问题如何去提升呢?哪几方面需要修改?请说说你的看法。
⑶升格: 升格例文:
志气是人生的关键
面临挫折和困难,有人喜有人忧,有人成功有人失败,只有拥有志气的人才能笑对待困难,从而达到柳暗花明又一村的境地,谱写人生的新篇章。所以说志气是人生的关键。
遥望历史,一串串鲜明的事例见证了在人生的关键时刻只有拥有志气的人才能获得成功。而在人生的关键时刻放弃志气的人往往一事无成。 志气,自强不息的志气是人生关键的时刻发挥作用的试金石。宋濂少时因家里贫穷而没有书看,怎么办呢。要读书,需要书本,需要老师。在他的人生的关键时刻,宋濂没有退缩,而是自强不息。向他人借书来抄写,到百里之外请教老师问题,在寒冬腊月里仍然发奋读书,最终他学业有成。相反,方仲永少时极有天赋,家里并不贫穷,但他在人生的关键时刻被荒废了,整天随父亲去赚钱,最终他一事无成,才识如常人一样。为什宋濂能够学业有成,而方仲永却才能反而平庸,“泯于众人”呢?是因为宋濂在人生的关键时刻具有自强不息的志气,所以他即使面对多大的困难都不放弃,勇敢面对,所以才能达到成功的彼岸,达到了人生的关键,从此改变了自己的一生,相反方仲永在人生的关键时刻没有了奋发的志气,所以也就一事无成。
着眼现在,志气也是人生的关键依然没有改变,只有在人生的关键拥有志气才能改变你的一生。
出生在乡村的朱立军,生活贫苦并且他有口吃的现象。他的理想是成为一位出名的翻译家。他的理想遭受到了许多人的嘲笑,工作没有起色,但是他在人生的关键深刻没有放弃自己,而是凭着自己的志气,刻苦奋斗,从而克服了口吃,成为一个翻译家,最后成为国际的大牌翻译家。假如当初在人生的关键时刻没有自强不息的志气,可能他现在还可能在乡村里当着一位淳朴的农民。正是因为这自强不息的志气,所以他能够坚持自己的观点。面对困难和挫折时,他不逃避、不放弃地勇敢面对,所以他能够改变自己的人生,使自己成为一位出名的翻译家。
在人生的关键时刻要想拥有志气并不是随意可得的。而是要通过一点一滴的坚持,自强不息的精神,志气才会慢慢形成。
从古至今,许许多多多的事例难道不足以证明只有志气才是人生的关键,获得成功的关键?要知道没有任何人可以违背这规律的。
志气是能改变人生的,是人生的关键,我们一起来努力吧。
点评:如果一篇文章观点明确了,思路清晰了,内容比较丰富了,就具备成为一篇优秀的文章的潜质,在这时候就要在说理上下功夫,说理分析也不是那么的困难,只要在分析的时候不忘扣住观点就行了。
【训练题】
1、阅读下面的材料,根据要求作文。
半夜,卫灵公跟南子对坐长闲谈,听见王宫外面的马路上,一辆马车远远驰来,从车轮跟路面接触震动发出的声音,可以推断车上坐着一个人。
马车一步一步来到王宫门外,车声稍稍停顿一下又响了起来,现在的声音跟刚才的不同,车上的人显然已经下车。马车走过王宫大门以后,重新又恢复了较为深重的响声,马车的主人又回到了车上。
卫灵公对南子说,车上的人一定是蘧伯玉。第二天一问,果然不错。南子问卫灵公是怎么知道的,卫灵公说,依照规定,坐车的人经过王宫门外要下车步行。当时深更半夜,路上连一个行人也没有,除了蘧伯玉这样的君子,谁还肯守这个规矩?
请以“君子风度”为题目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文章。立意自定,诗歌除外,文体不限。
【写作导引】
社会上有两种人,一种是“君子”,一种是“小人”。怎样的人才是“君子”?君子行事光明正大、诚而有信,能够成人之美,也常常雪中送炭。《佛光菜根谭》说:“君子能用忍耐的力量处众,担当的力量负责,亲和的力量待人,禅定的力量安心。”在立意时可以可以从这些方面去思考:所谓“君子的风度”表现在遇到横逆来而不怒,遇到变故起而不惊,遇到非常谤而不辩,遇到苦事做而不怨;君子风度还表现在无论是大庭广众之下,还是不为人知的时刻,都能保持思想、行为的一致。做到这一点很难,也唯有其难,君子才显得可贵。本文在写作时议论文记叙文都适宜写,但一定要围绕“君子”的内在含义去阐述。
2、阅读下面的材料,根据要求作文。
当今社会,人们的物质生活得到了普遍提高,人们越来越注重自己的外表,许多人舍得花大钱美容,穿金戴银,追求名牌;可是,他们却不注重自己心灵的美容,有的人自私自利,有的尔虞我诈,有的坑蒙拐骗,有的贪污腐败,有的信仰危机……这一切都直接影响着我国的精神文明建设,既有外在的美,又有内在的美,我们才会变得美丽无比。 请以“心灵美容”为话题,自定立意,自选文体,自拟标题,写一篇不少于800字文章。所写内容必须在这个话题范围之内。
第五篇:纪检监察案例分析
如何适用国家工作人员的认定标准
基本案情
案例1.某镇副镇长兼村党支部书记, 利用管理村集体资产的职务便利,侵吞村集体资产100万元。 案例2.某街道办事处主任兼某居委会党委书记,利用管理集体资产的职务便利,收受他人所送的财物计5万元。
案例3.某村委会主任在任职期间,累计收受他人所送的财物计15万元。其中,在协助镇政府从事行政管理工作过程中收受10万元;在从事村集体事务管理过程中收受5万元。
案例4.某村会计在受县民政部门委托经手发放救济款的过程中,截留克扣4000元。 分析意见
在现阶段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实践中,常常会遇到国家工作人员认定标准适用的困惑,同样一个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是贪污、受贿,还是职务侵占、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往往引起案件定性过程中的争议。纪检监察机关在讨论案件定性的过程中,上述四个案件均有激烈的争议。其焦点集中在对国家工作人员认定标准的适用上,或者说是对刑法意义上的国家工作人员的把握上。
概括起来,基本有三种情况:
一是唯身份论者,简单地将具体违纪行为的构成要件进行模板式比对,通常容易发生认识上偏差。他们依赖于惯性思维,机械地从行为人简历或任职文件中找到行为人是否构成国家工作人员的依据后,就断然认定其行为的性质。比如将案例1定性为贪污;将案例2定性为受贿;将案例3的15万元都定性为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将案例4定性为非法占有。持有这种主张的是以身份来论证公务,认为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所从事的就是公务,反之则不是从事公务。同样的行为要看谁来实施才能判定是不是从事公务。
1 二是广义公务论者,持有这种主张者,把刑法意义上的“从事公务”的外延作扩大的理解,将管理国家公共事务和管理村委会、居委会集体事务的情形混为一谈,不加区分,认为即便是管理集体事务也应当视为从事公务,判断案件性质的眼光只盯在行为人是否从事公务上。于是,就将案例3中行为人协助镇政府从事行政管理的情形放大,将管理村集体事务等同于“公务”,主张通统以受贿定 性,忽视了行为人在从事村集体事务管理过程中收受5万元,应定性为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的情况。 三是双重标准论者,持有这种主张者提出刑法意义上的国家工作人员,应当采用“看身份,不唯身份,重在考量是否从事公务”的双重标准。因此,案例1中行为人虽然是国家工作人员,但是其利用的却是村党支部书记管理村集体事务的权力,侵吞的是村集体资产,应当以职务侵占定性(本案经二审法院审理,撤销一审法院以贪污罪判处无期徒刑的判决,以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同理,案例2中行为人的行为应当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定性。案例3中行为人在协助镇政府从事行政管理工作过程中收受10万元,应当以受贿定性;在从事村集体事务管理过程中收受5万元,应当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定性。案例4中的村会计虽然是农民身份,但其符合受县民政部门委托经手管理国有财产的人员,从这一点上看是从事公务,救济款在没有发放到救济户手里之前仍然是公款,其行为应定性为贪污。
笔者同意第三种观点,即以刑法意义上的国家工作人员作为国家工作人员认定的标准,在认定案件性质的具体实务中,适用“看身份,不唯身份,重在考量是否从事公务”的双重标准。
首先,行为人的身份是案件定性的基础因素。无论是刑法、立法解释、司法解释,还是党纪政纪规定,无一例外地将某一具体行为对应的主体条件作出规定。而其设计者都将特定身份的人利用特定的手段侵害特定的社会关系作为统一体加以规范。以贪污为例,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害公共财产的所有权。行为人的身份应当是国家工作人员或者以国家工作人员论的人员。因此,一个案件的定性,要先确认行为人的身份是否符合某一具体行为对应的主体条件。
其次,身份不是案件定性的唯一标准。上述四个案例足以说明这一点。标准的国家工作人员侵吞 2 财产构成的不是贪污而是职务侵占;地道的农民截留救济款构成的不是非法占有而是贪污;同一个人同样的收受财物却有两种不同的性质。因此,在认定案件性质的具体实务中,把行为人的身份作为定性的唯一标准,机械简单地用构成要件生搬硬套,顾其一点,不及其余,是容易走入误区的。 第三,是否依法从事公务才是认定国家工作人员的重要依据。按照刑法总则第93条、有关立法解释及2003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审理经济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关于国家工作人员认定标准的规定精神,都是以是否“从事公务”作为国家工作人员的判断标准,不论行为人之前身份如何,即便是案例4中的农民,只要受委托依照法律从事公务也应以国家工作人员论;即使是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也必须是“从事公务”的才能满足刑法意义上的国家工作人员的要求。综观现行刑法,其总则性规定层面是以“唯公务论”为要领的,即国家工作人员或者以国家工作人员论的人员,都以要求其从事公务,要以是否从事公务来论证是不是国家工作人员。但是,从刑法分则一些具体条文规定来看,实际采取的是“身份”、“公务”双重标准认定国家工作人员的。如刑法第163条规定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第271条规定的职务侵占罪,其主体限定为非国有性质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非从事公务的人员。事实上,刑事立法已经将上述组织中工作人员从事的经营管理活动排除在“公务”之外。如何看待上述不一致,笔者认为,鉴于总则与分则是一般与特殊、抽象与具体的关系,总则指导分则,分则是总则所规定的原理原则的具体体现。在认定具体行为性质时,适用“看身份,不唯身份,重在考量是否从事公务”的双重标准,来认定行为人是否具备刑法意义上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准确定性、恰当处理。 (作者为江苏省徐州市纪委案件审理室主任)
如何认识受贿行为的主观故意
基本案情:
钱某,中共党员,系某镇镇长,2006年春节前,其擅自以赊账的方式购买了价值30余万元的物品和礼券用于向县政府有关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送礼打招呼。事后,钱某找到镇里一家 3 企业的老板马某说,春节前有一笔费用在镇里不好走账,能不能在你们企业走一下。数日后马某帮钱某结清了账款,共计30余万元,并让企业财务科以招待费的名义将这笔费用列支,随后马某将上述情况告知了钱某。纪检监察机关在调查时,钱某辩解称,这30余万元的费用是用于代表镇里向有关领导和部门送礼,而非给自己,不应当构成违纪,更不构成受贿罪。 如何认识受贿行为的主观故意
分歧意见
一种意见认为,钱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属于违纪行为。另一种意见认为,钱某的行为不仅违纪,并且已构成受贿罪,还具有索贿的法定从重情节,应当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分析意见
受贿行为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受贿行为的主观要件是行为人利用职务便利取得贿赂的主观心理态度,是追究行为人责任的基础,正确把握受贿的主观要件,就可以正确区分是否违纪,是否构成犯罪,做到定性准确,量纪量刑适当。本案关键是钱某是否具有受贿的主观故意。根据违纪构成理论和犯罪构成理论,受贿主体在主观上都是出于故意,其故意内容包括三个方面,一是行为人主观上具有接受贿赂,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意思。二是行为人认识到自己索取、收受的不正当报酬是通过职务行为取得,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会侵害职务行为的廉洁性。三是行为人对上述结果持积极追求和希望的态度。依据上述标准,本案中钱某具有受贿的主观故意。
钱某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受贿行为人的特定目的是非法占有。本案中钱某没有个人所有或占有的意思,但无论这30余万元的用途如何,都包含于“非法占有的目的”之中,因为受贿行为人非法占有的目的,既包括行为人本人非法占有的目的,也包括以第三者非法占有的目的,而所谓第三者,并不限于自然人,还包括了单位或其他组织。因此,本案中,钱某无论如何辩解,也不论其是否实际占有这30余万元,都改变不了非法占有马某帮助其报支的这30余万元的事实。
钱某主观上具有受贿的认识因素。在受贿构成的主观要件中,认识因素是指行为人不但要认识到自己索取或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而且要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是出卖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或者说,认识到收受他人财物是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的对价。本案中钱某当然认识到这样做会侵害其职务行为的不可收买性,内心也非常清楚,如果自己不是镇长,不可能也不会主动去向马某提出要求帮助报支这笔费用。
钱某对权钱交易的实现持有积极追求的心理态度。受贿行为主观方面还包括一个重要方面即意志因素,就是行为人必须对索取或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利,持积极追求的心理态度,明知受贿行为侵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不可出卖性而逆行。本案中钱某对这种以权谋利非法交易的实现,主观上积极追求的心理态度十分明显。
综上,我们认为本案中钱某的行为符合受贿的违纪构成要件,已构成受贿违纪,并且应当以受贿罪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4 在实际办案过程中,认定行为人是否具有受贿的主观故意,一方面可以通过与行为人的谈话,让其主动交待受贿的动机、目的和原因,查清行为人行为发生时的认识因素和意志因素;另一方面办案人员应当通过行为人客观方面的具体行为、表现,分析判断行为人的主观心理状态。只有这样,才能正确认定行为人是否具有受贿的主观故意,使查办案件顺利进行。
(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纪委)
加强案件审理报告的证据分析论证
案件审理报告,是纪检监察机关案件审理部门就移送审理或呈报审批案件的事实、证据、定性、处理及办案程序等提出审理意见时制作并使用的文书。作为审理部门意见的综合反映,就形式而言,审理报告是审理过程的客观记载;就功能而言,审理报告是纪委常委会议和监察机关领导办公会议审定案件的主要依据;就价值而言,审理报告是审理部门履行审核把关、监督制约职责的重要载体。不管是形式层面还是功能、价值层面,在审理报告中对证据审核分析进而提出认定意见都十分必要且重要,应予重视和加强。
当前审理报告证据部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只写事实,不写证据。一些审理报告在违纪事实部分只写调查报告及审理部门认定的事实,而不写证据状况。这样的事实叙述再清楚、再具体,也难免让人对于是否客观产生疑虑。二是对证据情况一笔带过,未作必要介绍和说明。这与中央纪委近年来一直强调的加强对办案程序特别是取证方式和途径是否合法进行监督的要求不符。三是重视有错证据和错重证据,忽视无错证据和错轻证据。这反映出保障党员和监察对象合法权利认识不到位和证据审查不全面的问题,不符合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办案原则。四是只写证据认定结果,不写清证据认定过程。主要表现是:对证据事实的关联性缺乏判断,对证据间的矛盾分析不够,没有对主要证据的采信与否进行分析说理,对分歧较大证据的认定未置可否并说明,没有对瑕疵证据和非法证据提出明确意见。这种缺乏证据分析认定过程的审理报告既不利于纪委常委会议和监察机关领导办公会议审定案件,也不利于克服审理人员的主观随意性。
加强审理报告证据分析论证的路径选择
切实转变观念,提高对审理报告证据分析论证重要性的认识。要破除“重实体,轻程序”的思想,树立“实体程序并重”的观念;破除“重办案,轻文书”的思想,树立“审理报告是案件质量的重要保障和体现”的观念;破除“审理报告写得越简单越好,写多了怕出错”的思想,树立“审理报告应充分论证说理”的观念。通过转变观念,使纪检监察机关领导和审理人员充分认识到加强审理报告证据分析论证对于开展内部执纪监督、提高办案质量、维护当事人合法权利的重要意义,逐渐形成审理报告证据分析论证的良好氛围和风气。真正把审理报告证据分析论证作为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基本要求,进而将之内化为自觉的审案理念。
解决审理报告证据分析论证“说什么”和“怎么说”的问题。相当一些审理人员在审理报告中对证据分析论证不充分的原因是不知道“说什么”和“怎么说”。证据分析论证说什么?首先,应在审理
5 报告中将证据的形式、来源、内容等情况予以客观、全面体现。证据内容的摘录和概括要围绕以下事实进行:被调查人的身份;时间、地点、方法、手段、原因、经过、结果等违纪事实的要素;共同违纪案件中各被调查人的作用和应负的责任;被调查人违纪时的主观状态;从轻、从重或者减轻、加重以及免于处分的情节;与违纪有关的财物的来源、数量以及去向。其后,便是对证据的分析论证,应主要围绕两个问题进行,一是证据能力问题,二是证据证明力问题。证据能力解决的是证据材料有没有资格作为证据使用的问题,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问题。证据证明力解决的是证据材料对于案件事实是否有证明作用和证明程度的问题。通过分析论证,应明确以下问题的结论:证据是否合法取得?可能影响证据真实性的问题是如何解决的?证据之间、证据与事实之间的关系如何?违纪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达到“确凿”的标准?定案的证据体系是否足以得出唯一的排他性结论?
明确审理报告证据分析论证的要求。审理报告证据分析论证,应体现以下两项要求。一是要客观全面,既要如实反映案卷中有错、无错、错重、错轻的全部证据的情况,达到“一报告在手如同案卷在手”的效果;也要全面反映对证据审核采信的过程和理由,达到“审理报告作出的结论和意见均有根据和说服力”的目标。二是要突出重点,审理报告证据分析论证应抓住可能影响案件质量的关键点来进行,比如:被调查人(或助辩人)的辩解;证据取得是否合法;存在矛盾或疑点的主要证据;存在较大争议的证据;审理部门内部抗辩的焦点及分歧解决方法,等等。为明确要求,增强实效,有必要对审理报告制作格式和要求予以完善和细化,比如:增加专门部分针对被调查人(或助辩人)的辩解进行分析论证;明确对存在矛盾或疑点证据的分析论证要求,等等。
加强审理人员证据审查认定能力培养。强化审理报告对证据的分析论证对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因此有必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审理人员证据审查认定能力的培养。培养可以通过专项培训、抽查、评比以及汇编优秀审理报告集等多种方式。
注重效率,繁简分流。加强审理报告的证据分析论证要讲求实效,注重效率。不能片面追求形式而忽略内容和效率,应根据个案的不同情况,该繁则繁,该简则简,繁简得当。对于案情简单、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审理报告将据以认定事实的证据及其证明情况概括说明即可。(作者单位:河北省纪委案件审理室)
正确区分农村基层干部的贪污和挪用公款
基本案情:
案例一:某村党支部书记王某,利用代为发放村民粮补款、五保户补助款之机,四年内私自多次从银行支取村民李某、张某粮补款、五保户补助款共计16000元,占为己有。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某行为构成贪污罪。
案例二:某村党支部书记戴某,利用其帮助发放村民征地补偿款之机,三年期间私自从银行支取23户村民占地补偿款共计108万元,用于个人经商办企业。法院审理后认为戴某行为构
6 成挪用公款罪。
分析意见
如何区分贪污和挪用公款犯罪,在刑法上有着很明确的界限。一般来说,判断当事人行为是贪污还是挪用,主要是判断当事人存在哪个方面的主观故意心理,其非法占有公款的目的是永久性占有还是暂时的挪用。通常主要从以下方面判断当事人的主观故意心理:行为人携带挪用的公款潜逃的应当以贪污罪定罪;行为人挪用公款后采取虚假发票平账、销毁有关账目等手段,且没有归还行为的应当以贪污罪定罪;行为人截取单位收入不入账,非法占有且没有归还行为的应当以贪污罪定罪;有证据证明行为人有能力还所挪用的公款而拒不归还,并隐瞒挪用的公款去向的应当以贪污罪定罪。
这些区分标准对于财务制度健全的单位来说相对是容易做到的,通过行为人的具体行为在财务上的反映,可以相对明确地推断其主观心理。但是对于许多农村基层组织来说,因其往往存在账务不健全的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区分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往往存在很多困难。
现阶段基层农村组织财务制度不健全现象普遍存在。具体原因有以下几点:一是村级财务工作涉及千家万户,数额小,头绪多,收支往往无从查证。二是村级会计业务不熟,有些账务看上去是很明显的贪污挪用的行为,事实上却大相径庭,往往仅仅是会计做账的失误。三是缺乏常态化的有效监督。
因为这些原因的存在,农村基层组织的账务会出现几种具体问题:一是应入账的收支没有入账,不应入账的收支如代收款反而入账;二是因为村债务多,村集体账户无法存款,公款私存普遍,甚至将该公款存在个人家庭存折上也时有发生;三是村干部任职辞职没有严格程序,干部随意卸任外出打工,账务几年之内也未结清;四是个别部门利用村干部财务知识缺乏问题,在与村发生财务关系时采用欺骗等手段贪污窃取财产,但从账面上看责任却在村干部。
由于村集体地位决定了其工作的特殊性和村级财务制度的不健全,如果单纯的通过刑法上列举的方法认定村干部的贪污、挪用、侵占等经济问题难以遵循刑法上的主客观相统一的归罪原则。例如公款私存个人家庭存折上算不算挪用?村干部未结清账外出打工算不算携款潜逃?在这种情况下,注意结合个案情况,根据具体环境综合考虑当事人的客观行为对确定当事人的行为性质十分重要。
案例一中,王某在长达四年的时间里多次私自支取国家给予村民的补助款,且每次支取数额均不大,其个人家庭又相对富裕,不能证明其有暂时借用的主观故意。同时,王某明知村民李某、张某两家村民长期在外省打工,不了解补助款发放的情况,王某在平时没有积极联系二位村民,也没有联系其亲属尽到告知义务,在二位村民回家期间王某也没有告知其真相。在这种情况下,将二人补助款占为己有,其行为应被认定为贪污行为。
案例二中,戴某同样是利用职务之便支取了村民的土地补偿款,用于个人经营牟利。貌似同样的行为却被认定为挪用公款。原因就在于两个当事人在主观方面存在不同的故意,这种故意不是一种简单的表象,而是综合分析的结果。戴某所在的村土地补偿款发放时存在两种情况, 7 一是部分村民不同意补偿方案,拒绝领取补偿款,二是该村村民对如何发放补偿款存在异议,在这种情况下,这些土地补偿款实际处于一种悬置状态,最终权属并不确定。戴某就是利用这样一种机会挪用了这些款项,虽然其挪用时间较长,本人也没有准备归还的举措。但是综合分析来看,我们无法从戴某的主观上判断他是想永久性占有该款还是暂时借用。在这种情况下,根据罪刑法定原则和无罪推定原则,应该认定其主观上是存在挪用的故意。 (作者为安徽省阜南县纪委案件审理室主任)
特定关系人受贿的认定
基本案情
某公司经理张某因急需大笔资金引进一套新型生产设备,找到了某市原市委书记王某的妻子李某,许诺如果项目搞上去,就请李某做总代理,并保证每年有500万至1000万元的好处。为了帮张某弄到贷款,李某一边多方奔走,一边在王某面前多次推荐这家公司。几年间,在王某和李某的帮助下,该公司先后获得贷款和借款数亿元,李某则收取张某好处费400多万元。可最终,该公司因经营不善,全部亏空。案发后王某在法庭上供述,他为该公司办事,但不知道李某收了其巨额财物;其妻李某也供述,确实收了该公司巨额财物,但没有告诉王某。上述证词有相关证据予以证明并被法院采信。另法院经审理查明,王某因徇私情多次滥用职权,致使某单位资产损失和经营亏损总额达人民币11亿多元。对于该案如何定性出现了分歧意见。
分歧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王某构成受贿罪,李某构成受贿罪的帮助犯;第二种意见认为王某构成滥用职权罪,李某构成斡旋受贿罪;第三种意见认为王某构成滥用职权罪,李某构成特定关系人受贿罪。
评析意见
本文赞同第三种意见。
上述案例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办事,特定关系人收钱”的一种典型情形,对于此类行为的定性应分为如下两种情况:国家工作人员在利用职务之便为请托人谋利之前或之后,如果对特定关系人收受请托人财物的行为知情,此时国家工作人员和特定关系人存在共同的受贿故意和较为明显的分工,则构成共同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利用职务之便为请托人谋利之前或之后,如果有证据证明对特定关系人收受请托人财物的行为并不知情,则国家工作人员不构成受贿罪(但有可能构成其他犯罪或违纪行为)。而特定关系人如果对该国家工作人员就请托人的请托事项施加了某种影响,致使该国家工作人员通过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了不正当利益,作为对价,特定关系人收受了请托人财物的,则构成了由《刑法修正案
(七)》新增设的罪名———特定关系人受贿罪。
《刑法修正案
(七)》出台之前,在我国现实生活中,国家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近亲属、秘书、司机以及其他关系密切的人,打着国家工作人员的各种旗号,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8 索取或收受请托人财物的案件不断涌现,但对此类行为如何定性并追究其刑事责任,却成了我国刑事法领域惩治腐败的“盲区”。正基于此,《刑法修正案
(七)》在借鉴国际反腐败立法例的基础上,对《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第十八条第
(二)项“公职人员或者其他任何人员为其本人或者他人直接或间接索取或者收受任何不正当好处,以作为该公职人员或者其他人员滥用本人的实际影响力或者被认为具有的影响力,从缔约国的行政部门或者公共机关获得任何不正当好处的条件”进行改造后,以“特定关系人受贿罪”增设在我国刑法典中第388条之中。
特定关系人受贿罪的主体是特定关系人,根据2007年7月8日“两高”《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解释,特定关系人是指与国家工作人员有近亲属、情妇(夫)以及其他共同利益关系的人。在司法实践中多表现为基于血缘、地缘以及学习、工作等产生的具有共同利益关系的人;主观方面是故意;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公正性;客观方面则表现为特定关系人基于同国家工作人员的共同利益关系,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行为。
特定关系人受贿罪类似于刑法理论中的间接正犯。所谓间接正犯是指本人并不直接实行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而是利用他人作为工具以实现其犯罪。就一般受贿犯罪而言,其由“利用职务之便为请托人谋取利益”和“索取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两个行为复合而成。由于特定关系人并不具备“利用职务之便为请托人谋取利益”的条件,只能假借国家工作人员来实现“利用职务之便为请托人谋取利益”这一行为,而自己则单独完成“索取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这一行为,两行为复合后形成受贿罪的完整构成要件。
回溯本案,可以看出:由于王某在为请托人谋利之前或之后,并没有和李某进行共谋,对李某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事实也并不知情,因而缺乏共同受贿的故意,造成王某受贿罪构成要件的瑕疵,阻却了其受贿罪的构成。同样,由于李某并没有利用职务之便为请托人谋利,因而致使其斡旋受贿构成要件的瑕疵。但王某的妻子李某作为其特定关系人,为了帮助请托人能够迅速贷得大笔资金,“李某一边多方奔走,一边在王某面前多次推荐这家公司”,最终使得这家公司贷得数亿元资金,而李某就请托事项收受请托人的巨额财物,完全符合特定关系人受贿罪的构成要件。 (作者:江西省纪委监察厅 尹明灿)责任编辑:游以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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