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与水环境安全(精选6篇)
篇1:水土保持与水环境安全
一、名词解释
1、水土保持水土流失
2、水土保持的主要措施是什么?分别解释期内内容。
二、论述题
1、韩国清溪川复原对河道治理与水保生态理念的启示是什么?
2、中国水保研究的重点和内容是什么?
水土保持:是指对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造成水土流失所采取的预防和治理措施。
篇2:水土保持与水环境安全
况分析及综合治理建议
(石冲口镇人大代表对茅岭水库水资源保护的调研报告)2010年,茅岭水库经多方论证后被确定为石冲口镇大型集中供水厂的饮用水源。茅岭水库大型集中供水厂惠及20余个村,可解决3万余群众的饮水困难问题。为了确保茅岭水库水源区长期稳定达到饮用水质要求,2011年5月20日、21日,石冲口镇人大组织了部分县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了实地考察和调研,对茅岭水库水源区的水土流失分布及成因与水环境状况进行了综合分析,并根据流域范围不同自然地理、社会经济特征、域流水系分布状况,有针对性地提出了行之有效的综合治理措施。
一、茅岭水库概况
茅岭水库是一座集防洪、灌溉、供水、养殖于一体的综合性水库,积雨面积达9.8平方公里,库区及上游流域涉及尧公寨、川安岭、半山、温溪、寒婆坳、茅岭共六个村,林地面积达150公顷,耕地面积达94公顷,村民2079户,总人口8357人,2010年粮食产量1161500公斤,农业总产值1500余万元,人均收入2729元。区域位于石冲口镇南部,年平均降雨量1100多毫米。整体地形呈北低南高走势,南部基本上为海拔1000米以上的中山区,山高坡陡,层峦叠障。北部为茅岭水库库区及环库丘陵垄岗区,地形破碎,岗岭起伏,由东西两侧向河谷逐渐降低。地貌总体由河谷、河谷阶地、丘陵及低中高山区组成。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生态环境脆弱,水土流失日益严重。
山峰起伏、地形破碎、坡陡沟多、降雨集中、暴雨频繁、气候异常、土质松散、植被稀少是造成严重水土流失的自然因素。陡坡开荒、乱砍滥伐、毁林垦地等,人们长期对水土资源的不合理开发利用是造成水土流失的人为因素。近年来,库区上游村民不合理农业开发,大面积的毁林垦地种植金银花达7000余亩,植被大量被破坏,造成了严重的水土流失隐患,使当地农业生产条件和生存环境愈加恶劣,直接导致下游水库泥沙大量淤积,来水量减少,水质下降,严重威胁着周边各村的防洪安全和生态环境以及3万余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
2、流域内各类污染侵蚀,严重威胁水质安全。
一是工业污染。三只大型挖沙船常年在水库捞沙作业,致使水质极度混浊,燃油、机油直接排入水中,造成了水源的巨大污染;胜利煤矿排出的含硫矿污水虽有排水渠排出水库下游,但由于排水渠千疮百孔,仍有部分污水流入水库,严重影响了水库的水质安全。
二是农村生活污染。流域排污量较大的地区主要集中在川安岭、半山、温溪村,村民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死禽腐尸等未规范处理,随意倒置,最终排入水库。农村生活污水的排污量达到了污染物入库总量的60%以上。
三是农田径流污染。农田种植中农药、化肥日益滥用,过量的农药化肥随农田径流排入水库,造成大量污染。流域范围农田径流中的农药、化肥等流失量占区域内流失量的40%以上,入库总量占区域内
污染物总量的30%以上。
四是农村养殖业污染。目前水库上游共有大型养猪场8个,所有养猪场都没有完善的排污净化系统,大量的粪水排入小溪河,流向水库。尤其茅岭村的一家养猪场就建在水库边上,污水直接流入水库,致使临近的水域泛着一片黄色的粪水,不堪入目。
3、流域内产业结构与水环境管理的目标不相匹配,水源的保护与开发矛盾未得到有效解决。
三、建议治理措施
建议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全面规划,综合防治,因地制宜,加强管理,注重效益”工作方针,从国土整治、保护生态环境、提高人民生活、保证水源的高度,合理利用和开发水土资源,实行山水林田路综合治理,恢复和改善生态环境,为实现当地群众脱贫致富和保障饮水安全、环境安全服务。
1、坚持以预防为主,人工治理与生态自我修复相结合。
因地制宜,综合地形、地貌、水文、气象等因素,按照地貌类型的相同性,水土流失程度的一致性,水土流失特点的相似性,生产发展方向的共同性,遵照地区公布的规律,重点解决土地利用结构上的矛盾,以村为单位,以小流域为单元,根据各地不同的自然条件、资源状况、社会经济和水土流失特点,分为三种水保治理区,分别采取多种防治措施,实现规划区内水土流失的彻底治理。
一是局部人为开垦的陡坡荒地应以封山育林为主。采取森林保护措施,健全管护制度,结合人工造林,疏林补植,飞播造林,提高森
林覆盖率,加快生态自我修复步伐;要坚决制止新的毁林开荒,禁止盲目开发,对大于25度的坡耕荒地实行退耕还林还草;改造土层较厚的缓坡耕地,修建水平梯田、梯坪地,同时在沟道治理中,充分利用本区石多土少的特点,进行闸沟淤地,固定耕地(结合塘、堰、坝、等小型蓄排工程),提高单产,做到沟坡兼治,层层设防,节节拦蓄,形成完整的水土流失防护体系。
二是以荒山、荒坡治理和坡耕地改造为重点,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妥善安排各业占地比例。在解决基本农田少,荒山荒地面积大等问题的同时,着力营造水保林、水源涵养林;要使陡坡耕地有计划有步骤的退耕,缓坡耕地要逐步改造成水平梯田;积极发展经济林草,扩大经济林种植比例,建设具有本地特色的干鲜杂果基地;搞好沟道工程体系建设,主要是沟头防护和修建小型淤地坝分散拦蓄,节节阻流,防治水土流失。
三是以村为单位,以小流域为单元进行综合治理,坚持工程措施、林草措施、耕作措施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小流域综合防治体系,实现山、水、田、路综合整治,农、林、牧、渔综合发展,最终达到山青水秀,资源优化,生产上规模,经营有特色,农民增收,农业增产,全面实现可持续发展。
2、规范水资源管理,不断提高用水效率与效益。
一是加强对区域主要污染物的监控,杜绝偷、漏排污水。加强对胜利煤矿含硫矿污水的排放监控,整修好排污水渠,确保矿污水不流入到水库中;加强农村养殖业的管理,对排污净化系统不完善的养殖
场坚决进行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予以取缔。
二是加强点、面源治理。坚决取缔库内挖沙船,禁止挖沙船在水库内捞沙作业;以县镇双创活动开展为契机,创建卫生文明村组,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生态农业建设,以田园清洁、家园清洁、水源清洁为主线,带动无公害农产品等产业发展,并结合发展循环经济,加大农户沼气建设和环保改厕工程建设,实现农村人畜粪便、农作物秸杆资源化利用,控制污染物输移;推广生物防治和生态平衡施肥技术,在水库取水口上游1000米范围内严禁使用化肥农药;加强对区域林地保护,在植被覆盖率差的地区,营造水源涵养林。在农田间和水体周边,特别是河道两侧及库周建立人工湿地和植物缓冲带,有计划地退耕还林,开展生态修复等措施,减少地面径流。
三是整体规划区域用地比例,相应调整农业种植结构。水库取水口及周围地带,禁止河漫滩农耕活动,控制土壤侵蚀。
四是建立流域农业水资源水环境保护基础体系,开展地表水、土壤水、降水和灌溉水联合监测工作,完善突发性供水安全应急预案、水污染事故监测和应急反应系统。
新化县石冲口镇人大主席团
篇3:水土保持与水环境安全
1 水土流失现象对水环境的实际影响分析
1.1 森林植被严重破坏对环境整体所产生的负面影响
众所周知, 森林资源为我国经济建设以及社会发展做出了十分重要的贡献, 然而由于人们自身不具备良好的生态意识, 使得对森林资源进行过度采伐、过度消耗以及毁林开荒等, 都使我国森林资源造成了非常严重的破坏, 导致森林资源的边界逐渐后退、林分质量、土壤含蓄水分以及保护水质等方面受到严重影响, 实际效应也会出现降低, 进而使水环境进一步恶化。通过大量调查以及分析后可知, 森林资源能够过滤以及吸收相应的营养元素以及一定量的污染物, 降低空气中细菌数量, 进而实现保护和调节水质的目的, 然而随着森林植被等严重破坏, 使得水体污染的情况越发严重。并且还会使周围河流水库中的泥沙出现淤积, 使水体严总污染, 还会在一定程度上导致水旱灾害等频频发生。
1.2 草原植被破坏会对水环境产生的影响
草原自身具备良好的蓄水能力, 仅次于森林, 其自身不仅能够涵养水份, 对空气进行净化, 还能防治水土流失, 起到抗旱抗涝的目的。然而随着近些年我国环境的破坏, 城市建设的加快, 使得草原实际的覆盖面积在逐渐缩小, 这样一来就使得土壤受到侵蚀的情况在逐渐加剧, 河流中的泥沙含量逐年增加, 从而导致沙尘暴、干旱以及洪涝灾害等时常发生, 水环境被严重破坏, 给人们生活造成了要严重的影响。从这里我们也可以看出, 在自然环境遭到破坏的同时, 水资源也受到了直接的影响, 而城市建设的过程中, 环境也会进一步的恶化, 如果不及时进行治理, 也将会造成非常严重的后果。
1.3 耕地管理欠缺而致使对水环境产生的严重影响
我国各地区农村都较为普遍的存在重视开发、利用, 轻视保护的现象, 使得农业生产较为粗放, 虽然现阶段有了很大的改变和完善, 可是其中还有一定的不足, 如, 轻培肥、顺坡打垄等都会造成水土流失现象发生。而实际上水土流失的情况还在加剧, 流失面积依然在逐年增大, 使得土壤蓄水能力逐渐减弱, 土壤越发贫瘠, 导致地下水补给以及农作物生长都受到了严重的影响, 加之水资源分布的不均衡, 导致地表水严重的损失, 水资源的使用效率长时间得不到提升, 经常会出现干旱或者是洪涝等灾情发生。
1.4 湿地系统的破坏对水环境产生的不好影响
湿地本身具有良好的调节功能, 不仅能够对大气进行过滤, 还能够有效降低环境污染, 进而起到净化水体的作用和成效。然而, 随着水环境的逐渐恶化, 使得湿地面积逐渐在缩小, 导致水资源以及河流的污染逐渐加剧, 水体环境被严重破坏, 实际质量也开始出现下降, 致使水资源危机进一步加剧。
2 对水土保持生态建设进行修复所要遵循的原则
第一, 生态学原则。减少水土保持以及生态建设对水环境的影响, 要以生态学作为基础和指导, 按照生态学中的规律以及相应原则来进行修复, 进而提升生态环境、生物、水体、气候之间关系和谐, 进而有效依靠自然力量对水环境进行修复。
第二, 流域修复原则。在对水环境小流域范围进行治理和修复时, 一定要以其作为相应的单位, 从整体上对生态修复的进行设计以及考虑, 进而提升水环境生态的修复效果。
第三, 因地制宜。由于我国水资源分布情况不均匀, 加之各地降水量、地理环境以及水土流失情况、林草覆盖等情况的不同, 因此在对水环境进行治理时, 一定要根据地区的实际情况来选择最为合适的技术和措施进行解决。
3 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有效对策
3.1 森林植被保护措施
通过对大量的观测资料以及数据研究后可知, 森林植被覆盖率在70以上的区域, 不管是坡度大小还是植被的构成如何, 都会有效预防土体表层稳定性, 因此植被的良好覆盖是减少水土流失重要措施。首先, 相应的农牧区一定要做好退耕还林、退耕还草等工作, 认真执行相应的还林还草政策。其次, 在城市化建设过程中提升绿化规划, 增加绿地面积, 尽可能使地表植被和相应的生态功能得到恢复, 进而从根本上解决水土流失的问题。最后, 要不断提升降水的有效入渗率, 进而对地下水进行补给、增加土壤含水量, 这样不仅能够促进植被的成活效果, 还能达到调节气候的目的。
3.2 提升社会群众的水土保持的意识
想要从根本上使人民群众树立起良好的水土保持意识, 就一定要对其加强宣传和教育, 使其能够有效了解水土流失带来的危害, 进而有效提升他们自身水土保持意识以及相应的法制观念。同时还要加大宣传以及监督执法力度, 加强水土保持知识与环境建设的有效结合, 从根本上提升社会全面保护水资源的有效自觉性, 提升水土保持成效。
3.3 实施生态修复项目和工程
现阶段, 我国更具水环境的实际情况, 实施了相应天保工程、水保生态工程以及退耕还林等工程, 进而使森林覆盖面积、水体有效治理面积都在逐渐增加。同时各区域也在此基础上开展了生态修复工程, 进而为生态环境的修复提供了良好的基础和条件。
3.4 提升对现代化技术的要研究以及使用
想要进一步有效保证水环境的良好, 就需要使用先进的技术对其进行治理和使用, 进而保证水环境的良好。首先, 要选用适合性较高的林草进行培育, 不仅经济性得到了保证, 还能到达有效防止水土流失的目的。其次, 加强节水灌溉、集雨截流以及径流整体等新技术的应用, 减少江河水库中泥沙淤积的效果, 进而有效降低洪涝灾害的发生, 推动社会经济良好的发展。
总而言之, 随着经济的迅猛发展, 使得自然环境与人类之间的矛盾越来越被凸显出来, 水资源短缺的情况在逐渐加重, 并且已经成为制约社会发展的关键性问题, 因此在对水土保持的有效建设过程中, 一定要以可持续发展作为其开展的基础, 进一步提升对环境的治理, 进而使水环境得以保护, 有效降低水资源短缺给各方面带来的制约。
摘要:在我国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过程中所产生的环境问题也越发明显, 特别是近年来, 水资源的污染也越来越严重, 如果不加以控制, 对人们的生活和社会的发展都会构成严重的威胁, 因此也必须要做好对于水资源环境影响的研究, 从而采取相应的措施来加以预防和控制。本文主要介绍了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对于水环境的影响以及相应的改进措施, 以供参考。
关键词:水利保持,生态建设,水环境,实际影响,有效对策
参考文献
篇4:水土保持与水环境安全
关键词:水土保持;新农村建设;辩证关系;对策措施
农村稳则社会安,农业丰收则基础强,农民富裕则国家盛。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建设社会新农村的伟大历史任务,充分表明了中央统筹农村发展,解决“三农”的决心和信心。集中代表了亿万人民群众的强烈愿望和根本利益,这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举措,是确保现代化建设顺利推进的必然要求,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点任务,是保持国民经济平稳快速发展的持久动力,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同时,新农村建设为水土保持工作提供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和难得的发展机遇,将有力地推动水土保持工作,促进生态和人居环境的改善。因此,要以科学发展观总领水土保持和新农村建设,以人为本,统筹规划,协调发展,使全社会共同行动起来,保护生态环境,搞好水土保持工作,加强新农村建设,保障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粮食安全,生态安全,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实现水土资源的可持续使用,生态环境的可持续维护和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一、水土保持和新农村建设的基本内涵
水土保持是相对水土流失而言的,水土流失是指土壤侵蚀被“水、风、重力、人为活动等造成陆地表面水土资源和土地生产力的破坏和损失。水土保持是指防治水土流失,保护、改良与合理利用山区、丘陵地区和风沙区水土资源,维护和提高土地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充分发挥水土资源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我们要建设社会新农村是“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民风淳朴、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新农村,是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协调推进的新农村,是社会主义制度下,以经济发展为基础,以社会全面进步为标志的现代化农村;是农村物质、精神、政治“三个文明”共同发展的新农村;也是繁荣、富裕、民主、文明、和谐的新农村。它主要体现在五个“新”上。一是农业发展要形成“新格局。”加快建设现代农业,繁荣农村经济,提高农村生产力水平是建设新农村的首要任务。二是农民生活要实现“新提高。”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改善消费结构,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是新农村建设的根本目标。三是乡风民俗要倡导“新风尚。”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大力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培养造就新型农民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四是乡村面貌要呈现“新变化。”搞好乡村建设规划,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新农村建设的关键环节。五是乡村治理要建立“新机制。”对农村深化各项改革,要大力加强基层民主和基层组织建设,创建平安乡村、和谐乡村是新农村建设的有力保障。
二、水土保持与新农村建设的关系
农村水土保持直接关系到生态环境的优劣,生态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和前提,生态的承载力决定着一个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速度和规模。人类社会只要存在,它就必然处在一定的生态环境之中;脱离一定生态环境的社会是不可想象的。生态环境为社会的存在和发展提供了自然条件和前提,人类通过劳动,从自然界中获得必要的物质生活资料,取得所需要的生活物品和能量。一方面生态环境的优劣,可以加速和延缓社会历史的发展。它制约着自然过程和人类活动的方向和程度。直接关系到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经济发展的潜力,这只是生产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对于劳动生产效率、生产发展速度有着重要影响。自然环境的特征不同,人类利用自然環境、发展生产的方向、方式和程度就随之不同,保护与改善环境的方向、途径和措施也有所不同。另一方面,社会发展和社会环境也会影响生态环境。社会环境结构的特点主要取决于人类本身的素质,社会环境状况以及人类活动的特点、方式和程度,而这些因素又决定着环境改造、经济发展、生态破坏的性质和程度,影响着保护和改善环境的方向和对策。社会生产发展水平越高,对自然条件的利用程度也就越来越大;社会生产越发展,就会在越来越大的程度上开发新的自然资源领域,扩大社会和自然之间越来越多的联系,势必对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因此,只有合理开发利用和维护资源环境,在开发中保护,在保护中开发,只有人与自然相和谐,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如果盲目过度的开发利用资源,不但会使生态环境恶化,而且会受到大自然的强烈报复。
水土保持可以合理利用和涵养保护水土资源,提高生态自我修复能力和植被覆盖率,调整农业生产结构,减少各种自然灾害,增加资源的利用率和承载率,保持水的良性循环和可持续利用,增强农村的发展潜力和空间,提高农村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人居环境,保障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因此,水土保持是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重要条件和重要保障,是引领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的重要途径,也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同时,新农村建设为水土保持工作提供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和难得的发展机遇,对推动水土保持工作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可促进生态和人居环境的改善。所以水土保持和新农村建设密切相关,有机统一,相辅相成,相互依赖,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和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三、水土保持和新农村建设面临的主要问题
我国是世界上的人口大国,山多,水资源分布不均衡,可利用的水资源相对贫乏,放牧垦植历史悠久,加之近年来城市化和开发建设项目扩展,不合理的开发利用水资源的现象屡见不鲜,进一步地加剧了水土流失,洪水、干旱、沙尘暴、江河湖库泥沙淤积、水土流失,泥石流灾害日益严重。因此,水资源保护工作任务十分艰巨,面临了不少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随着大量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水保工程劳动力成本加大,农田水利水保建设主要由群众投劳筹资难度较大。一些地方出现了农业生产失调,农业土地利用集约度下降,农田水利基础设施老化失修等问题。增加水量、改善水质对水保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水源地保护成为流域综合治理的主要目标。
四、如何使水土保持和人居环境相得益彰
水土保持是山区发展的生命线,是国土整治、江河治理的根本,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根本基础,是我们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任务,政府部门要从根本上抓,要大力实施,(国务院国发【1993】5号文件“关于加强水土保持的通知”)。基于新农村建设对农村居民点水土保持的实际要求,将居民点水土保持与促进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农村居民点水土保持模式和环境整治的具体措施,农村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所采用的水土兼顾美化村舍措施等。政府统筹,全民动手,加大力度整治,定能为农村经济社会和生态协调发展提供一个美好的人居环境。
【参考文献】
篇5:7.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管理办法
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规范建设过程中有关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的施工行为,依据国家、行业及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各参建单位应本着对环保、水保和国家建设负责的态度,认真熟悉有关规范、规章、办法,总结经验,提高环保水保意识,突破传统“先破坏,后恢复”的理念,积极主动地做好环保水保工作。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谁污染谁治理”、“强化过程控制”的原则,实施“纵到底,横到边”的管理体系。第三条 各项目环保水保工作接受地方、行业环境保护部门的工作指导、监督、协调,各参建单位要理顺与地方、行业环境保护部门的工作关系,自觉接受监督、检查。第四条 为有效地控制施工阶段的生态环境影响及环境污染、水土流失,根据环保水保主管部门要求,在实施过程中开展工程环境环保水保监理和监测咨询工作。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各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环保水保监控体系,成立以项目经理任组长的专门环保水保管理机构;监理单位要成立环保水保领导小组,驻地高监任组长,环保水保监理工程师任 副组长,相关监理人员任组员。第三章 管理目标 第六条 各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部委批复的环保、水保方案实施,加强各项环境保护工程措施,合理规划建设过程中各类生产场地的位置、规模,确保工程所处的环境不受污染,并顺利通过验收。1.施工扬尘、有毒有害气体及固体排放控制在国家排放标准以内。2.施工污水排放控制在沿线地方各市排放标准以内。3.环境敏感地区施工现场场界噪声达标。4.能源、原材料消耗控制在计划以内。5.尽量减少对自然地质、植被的破坏。6.土壤、水系不污染,河道不堵塞,水土不流失。7.环、水保责任事故为零。第四章 保证体系 第七条 各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环保水保管理体系,通过引导性环境政策、管制性环境政策、激励性环境政策,实现环保水保目标,保证施工期间项目建设沿线两侧一定范围内社会环境受到的影响程度降到最低。第八条 落实环保目标责任制度。建立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明确责任,分级管理,层层落实。将环境保护工作与每个施工人员的责任、权力、利益和义务有机结合,切 实做到奖优罚劣。第九条 全面落实环保“三通过”原则:通过环保教育强化环保意识,通过环保控制提高预测预防能力,通过环保检查达到消除环保隐患的目的。第十条 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制度,施工时根据环保设施设计及施工方案,做好设计环保设施及临时工程的环保设施,保护好施工现场及驻地周围环境。第十一条 实行“政府监督、业主管理、企业控制、全员实施”的环保水保保证体系。政府环保水保部门对项目进行环保水保检查和监督。项目办、监理单位负责环保水保管理,督促施工单位按有关环保水保法规施工,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对工程建设的全过程进行控制,在项目建设中要求全体建设者按环保水保的各项规定爱护环境、保护环境。第五章 环保水保组织机构职责和责任人职责 第十二条 施工单位环保水保小组负责本合同段的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工作,提高全体参建人员的环保水保意识,在施工中严格贯彻和执行有关环保水保方面的各项管理制度、政策、法规。其责任人为项目经理,对环保水保工作直接负责。第十三条 监理单位的环保水保小组负责检查、监督本单位所辖施工段落的环境保护工作,严格贯彻和执行有关环保水保方面的各项管理制度、政策、法规。其责任人为驻地高监,对施工单位环保水保工作负连带责任。第十四条 监测评估单位职责: 1.对工程的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回顾性调查;周边地区环境空气、水、噪声、固体废物等环境状况进行调查。2.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或各级管理机构提出的环境治理措施、环评批复、管理要求等落实情况进行调查,对不完善的措施提出改进意见; 3.对项目环境空气影响、水环境影响、声环境影响、固体废弃物影响进行调查和布点监测; 4.提出调查报告的环境治理措施和管理要求、补救方案; 第十五条 项目办负责对项目的环保水保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奖惩。第十六条 环保水保工作人员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以及项目办的相关合同、管理制度、办法等。2.熟悉分管工作及相关规章、制度、规范标准,并实施监督检查。3.参加各类环境保护检查,认真履行职责,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督促整改,做好记录。4.按照环保、水保主管部门验收要求,及时收集施工过程中各种相关的图片、音像、调查表格等资料。5.凡发现污染问题,视问题的严重程度签发通知书,并通知所在单位领导处理。6.各级环境保护管理人员,要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道德修养,工作中坚持原则,秉公办事。第六章 环保水保管理要求 第十七条 项目施工过程中,加强环保水保管理,特别注重 居民稠密区、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保护区和国家重点保护的名胜古迹的环境和水源保护。
第十八条 施工机械设备选型要符合环境保护要求,首选低噪声、低振动、低排放的机械设备,但不能降低施工必须的性能要求。第十九条 固体废弃物应分类收集、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不得随意堆放、弃置。有害固体废物的堆放、处理,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第二十条 实行重要环境因素、重大污染源评价制度。在工程项目开工前,施工单位要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工艺流程所确定的工序,识别、评价出施工区域的重要环境因素和施工过程的重大污染源,未进行环境因素识别、评价的不得开工。第二十一条 实行污染源控制制度。施工单位要根据环境因素,制定相应管理方案、措施和紧急事件的应急预案,有效控制重要环境因素及重大污染源,环境保护的策划内容要纳入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中,并按规定进行审批后组织实施,针对作业项目特点、作业环境和岗位的环境因素,编制环保水保技术交底,同施工技术交底一并下达至作业班组。第二十二条 实行限期治理制度。对影响环保水保的行为要限定治理时间、内容、对象和效果,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必须限期整改达到环保要求的条件或指标。第二十三条 加强植物、植被保护。在施工过程中严禁破坏用地界以外树木和其他植被,不得砍伐灌木、割草、挖树根做为取暖材料,加强林区防火工作;清表土及腐殖土应按照施工图设计合理利用,供植被的恢复和绿化之用。第二十四条 重视野生动物保护。不追逐、惊扰、袭击、猎捕野生动物,禁止人为干预野生动物的正常生活,不购买、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第二十五条 控制施工噪音。施工期间,要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尽量减少噪音污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机动车辆允许噪音》中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第二十六条 加强水资源环境保护。施工前认真调查水源、河流及地下水分布情况,认真研究由于施工驻地设置、施工场地及工程主体对地表水、地下水活动的影响,做好施工驻地及施工现场排水设施建设,完善雨水集流收集设施,保证生活、生产排污不污染地表水及地下水源,禁止向水体倾倒建筑垃圾和其他有毒物质。第二十七条 加强大气污染、空气环境保护。施工单位应加强措施,减少施工作业产生的扬尘,禁止在施工现场焚烧油毡、橡胶、沥青、塑料、皮革、杂草以及其它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气体的物质。第二十八条 严格按照设计的取弃土(渣)场范围使用,如果确需增加范围或变更场地,首先必须经过项目办同意,再与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办理同意书后才能变动。第二十九条 进场后要组织专人对取、弃土(渣)场进行现场考察,按照图纸设计的作业要求、支挡防护、排水措施、恢复方案以及车辆运输、管理实施等进行取、弃土(渣)场的施工组织设计。第三十条 取土场应严格按照设计尺寸,合理确定开挖顺序和分层开挖深度,并进行连续施工。取土时应自上而下进行开挖,边开挖边放坡,坡率按设计文件规定执行,避免施工过程中的乱掘、乱挖现象,最小限度地扰动原地貌。第三十一条 取、弃土(渣)前要做好场地两侧截排水设施,雨季应提前做好挡渣墙,防止暴雨汇冲造成水土流失;严格按照弃渣作业程序进行弃渣,自下而上分层填筑,分级整平、压实,压实度不小于设计要求,保证渣体稳定。完成后,要按照设计文件要求对取、弃土(渣)场进行恢复,达到验收要求。第三十二条 各承包人要制定计划,组织经常性检查、专项检查、定期检查,要有详实的检查记录,提出整改建议,对整改的结果要及时进行验证,项目办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抽查。第七章 现场检查及处罚规定 第三十三条 承包人若不按有关环保水保规范、法规和设计文件要求施工的,经项目办及相关主管部门人员发现存在以下问题的,将视情节处以2-50万元的经济处罚。(1)环保水保机构保证体系及相应的规章制度不健全,措施不到位的;(2)环保、水保专业负责人重视不够,没有开展环保水保教育培训或没有组织环保水保技术交底的;(3)在沿河段和水源地边开挖土石方时随意向河床和水源地弃废方;(4)未在指定取、弃土场进行取、弃土,随挖随倒,乱堆乱放;(5)不按要求施工,随意破坏农田沟渠、堵塞沟渠;(6)爆破开挖石方时药量控制不严,随意大爆破产生的土石方阻塞河道、省道,不及时清除;(7)生产生活产生的废物垃圾不在指定地点弃置,对周围 环境造成破坏或污染的;(8)施工期间,对周围环境噪音污染大影响周围群众生产生活的;随意破坏植被的;焚烧垃圾等产生有害气体的;对水资源造成污染的;固体垃圾随意弃置未按要求处理的;支挡措施不及时、不到位,造成水土流失的;(9)私自扩大、变更取弃土(渣)场;(10)在环保、水保主管部门检查中被通报的;(11)当施工单位违约被处罚时,对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罚款的 20%进行处罚,施工单位相关责任人按照施工单位罚款5%进行处罚,监理单位相关责任人按照施工单位罚款3%进行处罚。第三十四条 建设过程中违反环保、水保相关法律,违反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关责任人,将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违约处罚,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第三十五条 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未通过环保水保验收的,将指令承包人或另请有能力的单位进行整改,直至通过验收为止,如另请其他单位进行整改,工程费用由原承包单位承担,建设单位代扣支付。
篇6:水土保持与水环境安全
施工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
监理实施细则
编号:KLBL/TJ/001(012)
黄河水电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卡拉贝利水利枢纽上游临时钢桥工程监理部
二○一二年十月
目录
1.编制说明 ……………………………………………………………2.编制依据 ……… ……………………………………………………1
3.适用范围 ……… ……………………………………………………1
4.承包人的责任
……………………………………………………1
5.承包人需提交的文件…………………………………………………2
6.环保措施要求
……………………………………………………2 7.水土保持工程
……………………………………………………3
卡拉贝利水利枢纽上游临时钢桥工程 施工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卡拉贝利水利枢纽上游临时钢桥工程
施工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1.编制说明
本细则以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监理规划》为依据,结合施工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特点,针对施工中的控制重点和难点,特编制本监理实施细则。本细则适用于 卡拉贝利水利枢纽上游临时钢桥工程。本细则未列有关各专业的内容配合相关专业监理细则执行。2.编制依据
(1卡拉贝利水利枢纽上游临时钢桥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合同编号: KLBL/TJ/001);(2)卡拉贝利水利枢纽上游临时钢桥工程建设施工合同(合同编号: KLBL/TJ/001)及其合同文件;
(3)卡拉贝利水利枢纽上游临时钢桥工程设计文件;(4)《环境监测技术规范》(5)《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6)《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程》SL277-2002;
(7)《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GB/T16453.1-16453.6-1996; 3.适用范围
卡拉贝利水利枢纽上游临时钢桥工程环境保护包括标段内生产生活废污水处理、固体废弃物处置和人群健康保护等内容;水土保持防治范围包括主体工程区、施工营地区、施工道路区和弃土弃渣区等工程建设区及未征用的进场道路、临时堆土区占地界外5m、弃土弃渣区占地界外10m等直接影响区。4.承包人的责任 4.1 环境保护
(1)承包人必须了解和遵守国家和本工程地方政府颁布的有关防治和减缓水质、等污染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接受发包人和监理人指定的环境监测机构的监督。
承包人应按本节的各项规定以及上述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提交工程施工措施计划,包括相关设计、拟使用的主要材料、设备及相关证明材料等,报送监理人批准后方可施工。
(2)承包人应按合同文件技术条款、施工图纸的要求和监理人的指示进行施工,因承包人自身施工失误所增加的工程量以及由此增加的额外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
(3)承包人应负责进行各种环保设施的施工和采购,包括各种沉淀池的施工、洒水车辆的采购和使用及应用、饮用水装置的采购和使用,以及各种环保工具、防疫药品的采购和使用等。
(4)负责提供各种环保设施的施工作业所需的各种材料、设计、制作、安装、运行、维修和拆除。
(5)负责提供各种环保设备所需的材料和有关设备的采购、供应、制作、安装、运行、维修和拆除。
(6)承包人提供的所有材料和设备必须是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的规范、标准及规程。其生产厂家须具有5年或以上生产同类产品的经验和业绩。承包人须提交有关生产厂家的资质证明文件。4.2 水土保持
(1)承包人应按合同文件技术条款的要求和监理人指示,负责完成该项工作需要的材料的采购、运输、施工、材料的试验、工程质量的检验和验收等工作,以及提供为完成黄河水电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卡拉贝利水利枢纽上游临时钢桥工程 施工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他处理方法之前,不得排入河流、水渠或其他地表水中。
6.2 大气、除尘环境保护要求
(1)施工单位应合理安排施工期。在干燥天气施工时,应避开人员集中时段,或采用湿法施工,严防施工粉尘和扬尘干扰。
(2)多尘物料应合理堆放,露天堆体边坡角度不宜过大,以减小受风面积,并适当加湿,使骨料表面附有水膜,防止被风吹散。屑粒物料与多尘物料堆的四周与上方均应封盖,以减少扬尘。如果需经常取料而无法封盖,则应当洒水以减少扬尘;设置固定的喷水设施,在场地卸料之前向物料洒水。
(3)对综合加工场和起尘大的施工道路,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可配备简易洒水车。(4)按照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规定,对产尘量较大的现场作业人员发放防尘劳保用品如防尘口罩等。
6.4 施工期固体废物处置要求
(1)生活垃圾
承包人应注意施工废弃物的合理堆放,施工人员要自觉遵守施工环保要求,维护好自身的生产、生活环境。可在施工营地设置垃圾桶,经常喷洒灭害灵等药水,防止苍蝇等传染媒介孳生,以减少生活垃圾对周围环境和施工人员的影响。
施工营地要设置较为规范的临时公共厕所,设置化粪池处理;施工人员驻地应设置简易垃圾桶。
施工结束拆除工棚时,应及时清除周围的生活垃圾堆放地和垃圾桶,对简易厕所、污水坑等必须进行拆除、填埋和平整,同时用石炭酸和生石灰进行消毒。
(2)工程弃渣
工程结束后,拆除施工区的临建设施,对混凝土拌和系统、施工机械停放场、综合仓库等施工用地,及时进行场地清理,清除建筑垃圾及各种杂物,做好施工场地恢复工作。按施工安排,工程弃土和施工排水的沉淀池淤泥都运往弃土场。6.5 人群健康保护
(1)生活饮用水水质保障措施
承包人应在饮用河内水设置河内水除氟装置、储水罐,其数量应满足现场要求。(2)施工生活区卫生消毒及施工人员检疫
为防止施工期疾病流行,承包人采取以下人群健康保护措施:
1)在工程动工以前,结合场地平整工作,对施工生活区进行清理消毒; 2)在施工区应采取药物灭鼠、灭蚊蝇等措施,定期杀虫灭鼠; 3)对施工人员进行定期检疫。6.6 施工期环境监测
(1)施工期环境监测由发包人指定专门监测机构完成,监测项目包括饮用水监测、地表水监测、废水监测等。
(2)承包人应服从监测机构对施工环境监测的评估,并为其工作提供便利和条件,制定相应整改措施。
6.7 质量检查和验收
承包人应会同监理人,按照监理人批准的相关计划要求进行质量检查和验收,检查记录应报送监理人。
(1)施工排水沉淀池、化粪池进行验收。
(2)饮用水净化装置安装完成后,对出水效果进行验收。7.水土保持工程
7.1 水土保持临时措施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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