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物业防火应急预案

关键词: 城镇化 基础设施 城市 建设

小区物业防火应急预案(精选5篇)

篇1:小区物业防火应急预案

20xx年汛期雨季已经来临,为保护小区业主财产安全,根据城区防汛()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小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防汛工作方案。

一、成立防汛工作应急领导小组组长:

副组长:xxx

组成员:管理处各部门主管、办公室人员、工程维修人员、保安、保洁、绿化人员。

二、防汛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县政府关于安排物业防汛排水的指示精神,全面指挥小区的防汛工作。按照应急领导小组的人员安排,快速、及时、有效地处理小区防汛工作中出现的各类突发性灾害事故。采取有效措施,立足小区,坚持自保、自救,确保小区的汛期安全。

2、准备足够的防汛物资,根据出现的险情,提出排险、抢险方案。负责检查、监督防汛措施的落实情况;负责检查、监督防汛物品的准备情况;确保业主的正常生活秩序和财产安全,杜绝小区凹陷区域的排水不畅和地下室存水等问题。

三、防汛工作要求及措施

1、防汛领导小组和抢险队。具体负责小区内的防汛工作,确保安全度汛和业主财产不受损失;及时收集雨情、汛情等;做好防汛宣传工作,提高全体业主的防汛意识;确保无事故发生。防汛期间要保障通讯畅通,防汛成员和值班人员做到24小时电话畅通。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严禁离岗、脱岗。如遇大雨,经理及各级主管、安保班长必须到岗,人员要做到手机不关机。在岗人员和不认真负责而造成损失的人员实行问责制,造成重大损失的要追究责任。

2、联系工作。保安部应对有车业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提示,并做好地下车库车辆停放秩序。客服人员应了解,所有地下车库的业主通讯联系方式,必要时通知业主,配合做好安全疏散工作。遇到特大暴雨,应密切关注雨水情况和小区内有关道路的通畅情况,做好与全体业主的联系准备工作。

3、物资准备和各部门的具体职责。根据小区实际情况,对重点部位要加强巡视;各部门分工明确;做到雨前、雨中、雨后都有专人负责监视;并做出相应排险措施;以下是各部门的明确分工与职责:

客服中心:在汛情来临时,客服中心要做好和全体业主间的温馨提示工作,对灾情相对严重的楼栋,要重点记录汛情信息,必要时电话通知业主告知详情。如有业主求救电话,应详细记录业户详细住址(楼层号、单元号、房间号、联系方式),并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申请增援。

维修部:维修人员应定期检查小区内的水、电设备,汛期要适当增加检查频率,确保设备正常使用和安全。

保洁、保安部:检查各雨水井排水管道的畅通情况和应急使用情况。

四、险情发生时的救援物资包括:

(1)应急灯具要充足电量,以备夜间使用。配备一定的钢筋拉钩或洋镐必要时打开雨水井盖。

(2)沙袋若干,将沙袋放在地势较低的入口地方,可以起到截流的作用,避免上游雨水汇集到地势较低的区域,造成危险。小区内容易积水的几个地方,要密切关注积水情况。灾情结束后要立即将沙袋搬离至隐蔽区域,并做好保护工作,以免影响下一次的使用。

(3)排水设备,排水泵和排水管要放置在易拿易放的地方,并定期检查设备的工作情况。如遇部分管道排水不畅,应用排水泵将此区域的积水排至其他顺畅的区域。用完后要清洗干净,并存放。

(4)重点防御部位:地下车库出入口、储藏室出入口,C17-C18之间防空地下车库出入口。A1-A2之间的地下车库出入口,A15南边地下车库出入口。

保安部:充分做好汛期安全保卫工作,如有求救或增援电话,应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做好救援和保卫工作,如遇特殊情况应立即向公司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在关键时刻帮业主排忧解难。应对有车业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提示,并做好地下车库车辆停放秩序。

五、按不同情况启动相应预案

(一)、第一预案:

当气象台发布暴雨警报时,物业服务中心及时提前通报业主风情、水情、雨情,提醒业主注意离家前闭窗户、门。办公室人员根据各自的职责,加强值班,进一步检查落实各项防汛应急措施,组建防汛抢险队伍,落实抢险物资。

防汛作为压倒一切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

(二)、第二预案:

遇暴雨突发性灾害天气时,抢险小组迅速组织人员及时检查疏通排水管道,做到排水畅通;对小区内部和地下室、地下车库积水情况进行监测,及时报告灾情,必要时及时组织足够的临时排涝设备进行强排。确保业主正常的生活秩序和财产安全。

各部门应恪尽职守,安全度汛,确保业主生命财产及公共财物的安全,越是关键时刻我们越要有组织有纪律;关键时刻义勇当先、临危不惧。时刻把业主的利益放在头等位置。让公司领导放心,让业主满意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

篇2:小区物业防火应急预案

为预防突发性停电而造成商场内职员伤害和保证货品之安全。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辖区商场物业。

三、职责

1、高压配电工程职员负责了解停电原因,并及时告之监控中心及重要租户,做好送备用电工作和恢复正常供电工作。

2、监控职员负责做好停电说明工作并对重点部位实施严密监控,与保安职员配合防止造成职员伤害和货品损失。

3、保安职员负责各出入口安全工作及停电区域的安全巡视工作,并与楼层管理职员协同,做好客户职员之疏散工作和货品安全工作。

4、管理部工作职员做好组织协调和善后处理工作。

5、楼层管理职员和营业员做好客户疏散引导工作和商户柜内的货品安全工作。

四、处理流程

(一) 停电应急处理程序 :

1、工程措施

2、 安全措施

善后处理

(二) 停电应急处理方案 :

1、当购物中心发生停电事故时,工程技术主管必须马上到高压配电房,现场(值班)高压配电技术职员及时采取如下措施 :

1.1当属于购物中心区域内停电的

1.1.1维修技术职员在检查购物中心设备故障同时,将停电区域、情况告之监控中心,以备采取相关措施。(对停电区域的重要租户也应在第一时间告之)。

1.1.2至停电区域,检查故障原因。检查设备运行状况,记录工作参数,对较大载荷的机电设备或用电单元作关停处理,避免恢复供电时瞬间电流损坏设备 。

1.1.3查明故障后,工程部应组织人力抢修。

1.1.4在抢修同时恢复未受损坏区域之正常营运 。

1.2当属于外网供电而造成停电的(高压失电)

1.2.1启动购物中心备用电源(在通常情况下,主、备电源处于自动切换状态),必须保障重要部位如消防电梯、消防走道、水泵、疏散照明等供电 。

1.2.2技术职员致电供电部门查询故障原因,并将答复保存。

1.2.3通知监控中心和重要租户 。

1.2.4组织职员做好恢复供电前设施设备检查及保养工作。(具体操作见附件一)

2、物业职员安全措施如下 :

2.1 监控、安全保卫职员

2.1.1接到停电原因(或发现、收到停电报告时)及时通知物业管理职员及工程主管。

2.1.2对停电区域实施重点监视。

2.1.3 通知保安主管(职员)即刻赶赴停电营业区域,加强看护(尤其是收银台)。(其职员调动有保安主管统一调配)

2.1.4必要时(得到总值确认后),通过消防广播,告之在场职员。(告之具体内容需得到总值确认)。

2.1.5维持秩序,加强停电区域的巡逻,控制职员进出,必要时(在得到总值确认)封闭进出通道。

2.1.6在接到做出疏散决定后,协助物业管理职员和楼层管理职员对在场购物职员及贵宾进行疏导工作。

2.2物业管理职员

2.2.1在接到停电报告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

2.2.2组织协调现场工作并做出是否做出疏散之决定(将决定报告总值)。

2.2.3在停电时,如业户有特殊服务需要的,管理职员应提供必要之服务,如伤员接送等 。

2.2.4 如有职员伤害和设施设备受损,向保险公司及时提出索赔申请 。

3、楼层管理职员、营业员、收银员安全措施如下

3.1在发生停电事故时,保持镇静,忌离开营业现场,保证货品、财物安全。

3.2 必要时,告之客户,暂时停止营业。

3.3 在接到疏散通知后,引导客户走安全通道,离开商场。

3.4在恢复供电后,协助管理职员做好物品清点工作。

(三)停电应急处理注意事项 :

1、停电发生时,必须核实电梯内有无乘客受困,必要时按电梯困人应急方案予以解救 。

2、电工应检查电话、弱电监控、消防等系统,使之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

3、购物中心备用电源提供之电力不能满足正常营运需要,故次要场所如照明可能不足,物业职员应密切注意人行道、车道交通等情况,必要时放置照明物,放置警示牌方便行人 。

4、在无应急灯情况下,次要岗位如职员如清洁等工作职员应手持电筒护在物业管理员的统一协调下,送宾客进出 。

篇3:小区物业防火应急预案

天津站位于天津市中心, 东至李公楼立交桥, 西至五经路, 南至海河, 北至新开路, 是最主要的城市交通枢纽。以铁路天津站为界分为前后两部分, 站前广场建筑主要以办公、公建为主, 西南侧建有龙门大厦, 在天津站西侧出站口处设有公交首末站;站后广场以住宅为主, 在天津站西北侧设有公交首末站和长途汽车站。

该枢纽工程后广场总建筑面积约23.5×104 m2, 主要包括新建城际天津站站场、站房 (地上、地下部分) 、城际站台、地铁2、3、9号三条线、既有天津站改造及公交车场、停车楼。其中, 城际地上、地下站房建筑面积约3.4×104 m2, 规划的城际铁路自西向东由后广场通过, 其高架站房在天津站后广场既有子站房北侧, 城际站房与天津站既有站房衔接。

天津站后广场地下主体工程共4层。其中地下一层为交通层, 设置有公共大厅、城际车站的进出站厅、商业用房、设备用房以及出租车停车场等功能区;地下二层为地铁2、3、9号三条线共用的站厅层;地下三层为2、9号线的站台层及3号线设备层;地下四层为3号线的站台层。

地铁2、3号线和9号线 (津滨轻轨二期) 交汇于天津站后广场地下的西北侧。2号线布置在新兆路下;9号线位于2号线的南侧平行紧贴布置。2、9号线在同一标高, 两站的中心里程相同。3号线位于2、9号线的西侧, 在其下方穿过, 站中心靠近2号线布置, 形成L型换乘方式。

天津站后广场地下综合交通枢纽工程体量大、功能复杂, 国铁地下进出站厅、前后广场联系通道以及地下一层公共区, 三者各自划分为独立的防火分区, 但分区间未采取有效的防火分隔措施, 且地下一层商业区防火分区37、地下一层出租车等候区防火分区38和地下一层至地下四层的公共区部分防火分区45面积均不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有关规定。该研究在分析该交通枢纽各功能区域火灾危险性和结合以往性能化设计经验的基础上, 给出上述问题的解决方案。笔者运用CFD软件模拟计算, 论证其在现有消防设施布置下的火灾安全性。

2消防安全目标、分析方法及性能判据

根据天津站后广场地下交通枢纽工程的实际情况, 笔者认为其性能化消防设计的主要安全目标为:保证人员生命安全, 应满足人员在火灾环境下能安全疏散到建筑的室内外安全区域。一般有以下两种分析方法:

(1) 通过与我国现行消防技术规范的相应规定进行对比分析;

(2) 利用消防安全工程学的方法, 通过数值分析计算方法确定。

3火灾场景设置

通过对天津站交通枢纽各功能区域进行火灾危险性分析, 结合国内外相关的火灾案例和原因的调查, 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曾做过的行李火灾试验、服装火灾试验以及国外做过的汽车和地铁列车火灾试验为分析基础, 考虑受到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控制的火灾, 确定各功能区域的火灾初期增长系数, 然后通过计算得到各功能区域的火灾规模。在该交通枢纽的防火分区37、38和45的相关位置设置典型的火源, 研究其在火灾条件下的火灾和烟气发展及蔓延特性, 设定火灾场景如表1所示。

4火灾烟气运动模拟

4.1 物理模型的建立

计算区域网格的划分将直接影响模拟的精度, 网格划分得越小, 模拟计算的精度会越高, 但同时所需要的计算时间也会呈几何级数增加;如果网格划分得过大, 尽管可以大大缩短计算时间, 但计算的精度可能无法得到保证。由于FDS在建模时, 只能建立矩形模型, 因此, 对于地下枢纽内下沉广场等圆弧模型, 采用以折线代替弧线的处理方式。图2为天津站交通枢纽所建立模型的轮廓。

4.2 可用疏散时间TASET及其主要影响参数

可用疏散时间TASET是指从火灾发生到火灾发展到致使建筑内某个区域达到人体耐受极限的时间, 通常是指在安全出口附近的区域某个影响人员安全疏散的性能参数首先达到人体耐受极限的时间。影响人员安全疏散的主要性能参数包括烟气层高度、对流热、能见度和一氧化碳浓度等。根据国外有关机构对人体耐受能力的测试研究数据, 该研究确定的人员安全性能判据如表2所示, 以下各判据中最先达到危险的时间作为人员可用疏散时间。

4.3 模拟计算结果

通过FDS模拟各火灾场景下烟气运动过程, 计算火灾产生的烟气温度、辐射热和环境能见度等因素达到影响人员安全疏散的时间, 得出人员可用疏散时间TASET, 如表3所示。

5人员疏散过程模拟

该地下交通枢纽工程涵盖了国铁、城际铁路、地铁等多种交通方式, 换乘线路较多, 建筑内人员相对密集。另外, 该交通枢纽规模较大, 总建筑面积约为23.5×104 m2, 地下共有4层, 深约30 m, 同时涵盖了3条地铁线路的站台层、站厅层以及地下交通换乘大厅, 功能复杂且相互立体交叉, 给人员疏散带来较大困难。

火灾发生后, 并不是所有人员马上开始疏散。根据研究, 人员必需疏散时间TRSET一般包括几个不同的时间间隔:探测时间Td、预动时间TR和疏散行动时间TM。

在实际疏散过程中, 还存在一些不利于人员疏散的不确定性因素, 如人员对建筑物的熟悉程度、人员的警惕性和觉悟能力、人体的行为活动能力、消防安全疏散指示设施情况和模拟软件的准确性等。因此, 通常将模拟计算得到的疏散行动时间TM乘以一定的安全系数 (通常取值为1.2~1.5) , 该研究将其取为1.5, 则人员必需疏散时间TRSET可按公式 (1) 计算。

TRSET=TA+TR+1.5×TM (1)

针对设定火灾场景所对应的6个设定疏散场景, 该研究采用网络节点式人员疏散模型EVACNET4模拟设定疏散场景条件下的人员疏散行动时间TM。设定建筑物内将人员水平行走的速度确定为1.0 m/s, 沿楼梯向上行走的速度确定为0.63 m/s, 建模采用每个时间段为1 s, 进行分时间段模拟计算。

按照各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以及规定的人员数量折算系数进行建模计算, 人群离开各层楼梯的时间也就是该层人员最后疏散出去的时间, 这个时间只是人员的疏散行动时间, 不包括疏散时的准备时间。根据本交通枢纽内火灾报警系统类型和人员分布特征, 该研究确定报警系统探测时间和人员预动时间分别为60 s和60 s。各楼层不同防火分区的必需疏散时间TRSET见表4所示。

通过比较火灾模拟得到的人员可用疏散时间和人员安全疏散模拟得到的人员必须疏散时间可知, 研究中所设定的所有疏散场景中, 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机械排烟系统正常启动的情况下, 火灾时建筑内的人员均可安全疏散。

6火灾应急预案

根据模拟结果可知, 在设定的火灾场景条件下, 天津站交通枢纽建筑中人员能够安全疏散。但在人员实际疏散过程中存在诸多不确定性因素, 如人员对火灾警报的反应、人员在疏散过程中的行为等, 有可能导致人员的伤亡。因此, 为了确保人员在实际火灾情况下迅速、有序地进行疏散, 枢纽应制定切实有效的消防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结合计算机模拟结果, 给出站厅或站台火灾情况下的应急程序:

(1) 行车值班员在发现火灾后, 首先向行调站厅报告发生火灾, 要求停止本站的列车服务, 通知值班站长并报119、120、车站派出所;其次通过广播通知车站所有员工, 并宣布执行紧急疏散计划, 同时将进出闸机设置为紧急模式状态;若火灾发生在某安全出口附近, 则通过广播通知乘客从其余安全出口出站。

(2) 值班站长接到行车值班员的报警后, 应立刻担负起“事故处理主任”的责任, 到现场了解火灾情况, 并组织灭火、及时疏散乘客;若火势无法控制, 在确保乘客全部安全撤离后, 组织车站员工撤离车站。

(3) 客运值班员应立刻赶到站控室协助行车值班员, 负责与环调联络, 若中央级不能实现时, 按环调的指示操作BAS或EMCS, 并听从值班站长指挥参加救援工作。

(4) 厅巡或票厅值班员在接到报警后, 立刻关停扶梯, 指引乘客疏散出站, 并立即投入灭火工作;如火势封住某端出入口, 则组织乘客从另一端出入口疏散。

(5) 票厅值班员立即停止售票, 并收好票款、车票, 锁好门窗, 在站厅疏散乘客。

(6) 站台岗位职工在接到报警后, 应立即组织站台乘客疏散, 并参与灭火救援工作。

(7) 司机接到列车运行前方车站发生火灾的通知后, 如在车站则立即按行调指示扣车, 并做好乘客广播;如在区间则立即将自动开门开关置于手动位置, 按行调指示不停车通过该车站;进站时发现车站火灾, 应立即将自动开门开关置于手动位置, 不开客室门动车驶离火车站, 并在动车后报行调。

7结束语

通过烟气模拟及人员疏散模拟计算可知, 商业区内的安全通道内在加压送风量为10 000 m3/h的情况下, 在13 min内能阻止烟气进入安全通道;地下公共区及商业区的镂空吊顶的镂空率不小于20%, 防烟分区在边界处的隔墙砌筑到顶板, 且挡烟垂壁宜下降至距地面2.3 m的高度等情况下, 人员的安全疏散可以得到保证, 该研究给出的消防性能化设计方案可行。

建筑性能化防火设计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 运用最新的防火技术和消防科学的研究成果进行建筑设计, 强调的是建筑物消防设计的整体安全水平。在进行性能化防火设计过程中, 应注明火灾位置、火灾初期增长速率、自动灭火系统、排烟系统以及人员荷载等各部分参数设置的原因, 这些参数是进行建筑性能化防火设计的基础;同时, 业主在使用过程中可根据这些在设计过程中考虑的因素, 编制消防应急预案, 并根据消防应急预案进行演练, 使建筑内的相关人员能够及时对火灾进行处理, 其他人员能够及时进行有序的安全疏散, 确保建筑内的人员安全和财产安全。

摘要:通过对天津站交通枢纽工程所存在的主要消防问题进行分析, 确定其性能化设计目标并设置了火灾场景, 采用CFD方法对其进行了火灾风险评估及人员疏散模拟计算分析, 最终提出了保证该交通枢纽消防安全的强化措施和火灾应急处置预案、建议。

关键词:交通枢纽,性能化防火设计,人员疏散,消防应急预案

参考文献

[1]倪照鹏, 阚强.正确认识建筑物性能化消防设计与评估[J].消防科学与技术, 2004, 23 (4) :324-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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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范维澄, 孙金华, 陆守香, 等.火灾风险评估方法学[M].北京:科学出版社, 2004.

[6]R John, 程远平.小汽车火灾试验研究[J].中国矿业大学学报, 2002, 31 (6) :557-560.

篇4:物业小区供暖应急预案

1.1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和应对供热突发公共事件,最大程度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河北省供热用热办法》、《石家庄市供热用热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供热用热实际,编制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新乐市行政区划内因供热设施设备、供热管网及附件故障,供热弃供弃管,供热用煤、气、水、电等原材料短缺及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对供热生产运行造成巨大影响,对城市居民生活用热和生命财产造成危害等供热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

1.4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在市供热应急指挥部的具体指挥下,各相关部门积极开展供热突发公共事件的隐患排查、应急处置、善后恢复等工作。

(2)主管部门。新乐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制定本级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负责辖区内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及对受影响区域内热用户的政策宣传、解释和安抚工作。

(3)分工负责。供热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以主管部门为主,各部门、各单位依据职责积极配合,确保快速反应,迅速开展应急处置、紧急救援、善后处理工作。

(4)资源共享。供热突发公共事件抢险救援工作需要调动抢险队伍、材料、车辆、工器具等相关物资和人员时,市政府和相关部门可以按照程序调用供热应急抢险队伍、相关物资设备和人员。

1.5事件等级划分

按照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人员及财产损失等情况,由高到低划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IV级)四个级别。

1.5.1特别重大供热突发公共事件(I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非常复杂,对本市正常供热造成严重影响,已经或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人员伤亡、特别重大财产损失,需要市委、市政府统一组织协调,调动各方力量和资源进行应急处置的供热突发公共事件。

(1)发生供热事故,造成一次性死亡30人以上,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1亿元以上,或者造成特别严重社会影响;

(2)供热设施设备发生故障或供热主管网爆裂泄水,造成500万㎡以上供热面积或5万户以上居民连续停热72小时以上的;

(3)出现供热用燃料严重短缺,严重影响全市正常供热。

1.5.2重大供热突发公共事件(Ⅱ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复杂,对一定区域内的正常供热造成严重影响,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需要调度市政府、相关单位和供热企业力量和资源进行应急处置的供热突发公共事件。

(1)发生供热事故,造成一次性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事件;

(2)供热设备发生故障或供热主管网爆裂泄水,造成

300万㎡以上供热面积或3万户以上5万户以下居民连续停热48小时以上的;

(3)供热企业拒绝向居民供热,影响供热面积25万㎡以上。

1.5.3较大供热突发公共事件(Ⅲ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较为复杂,对一定区域内的正常供热造成较大影响,需要调度相关单位和供热企业力量和资源进行应急处置的供热突发公共事件。

(1)发生供热事故,造成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事件;

(2)供热设备发生故障或供热管网爆裂泄水,造成100万㎡以上供热面积或1万户以上3万户以下居民连续停热24小时以上的;

(3)供热企业拒绝向居民供热,影响供热面积5万㎡以上,25万㎡以下;

(4)居民室温连续48小时以上低于18℃采暖标准,影响面积5万㎡以上,协调无果;

(5)影响重点用户(如:医院、学校、政府机关办公场所)正常用热。

1.5.4一般供热突发公共事件(IV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比较简单,仅对较小范围内的正常供热造成影响,相关单位能够进行应急处置的供热突发公共事件。

(1)发生供热事故,造成死亡3人以下,或者3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1000万元以下;

(2)供热设备发生故障或供热管网漏水,造成30万㎡以上供热面积或3000户以上居民连续停热24小时以上的;

(3)供热企业拒绝向居民供热,影响供热面积1万㎡以上,5万㎡以下;

(4)100万㎡供热面积或1万户以上居民供热低于18℃持续48小时以上;

(5)供热设施突然损坏,可能影响供热200万㎡供热面积以上或2万户以上。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应急指挥部组织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主城区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市供热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由市政府分管供热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市应急管理局局长担任。

市供热应急指挥部下设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担任。成员单位包括市委宣传部、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新乐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气象局、市供电公司、承担主城区供热的电厂和供热企业等有关部门和单位。

2.2市供热应急指挥部职责

(1)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指挥、处置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供热突发公共事件;

(2)对发生的较大以上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及时决策、下达应急指令,指挥、调用社会资源,责成各部门及时开展供热应急处置工作;

(3)督促、指导成员单位和供热企业(单位)做好供热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4)主持、指导各相关单位和供热企业开展供热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演练工作。

2.3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职责

负责供热应急指挥部的日常管理工作,协调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分工开展供热应急的准备工作;检查各相关单位、各供热企业对供热应急预案的制定和落实情况;具体负责供热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应急救助和善后处理工作。

2.4成员单位职责

(1)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新乐市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工作;及时了解城市供热事件情况,依据应急指挥部判定的事件等级,提出启动供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议,报送应急指挥部指挥长批准后执行;根据应急指挥部指挥长指示,组织供热专家赴事件现场参与应急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应急检修、抢险、排险、快速修复和恢复重建工作;负责组织对市政道路、给排水设施的抢修,保证道路畅通;组织应急专业队伍建设、应急演练和宣传培训等工作;参与供热突发事件调查处理,对影响正常供热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及时掌握并向市政府报告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情况和后续措施。

(2)市应急管理局: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综合协调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参与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统一协调、调度和指挥联络工作。

(3)市委宣传部:负责把握险情、抢救应急工作的宣传导向,正确引导舆论;负责组织、指导各新闻媒体做好有关宣传工作,帮助协调市外新闻媒体做好宣传工作。

(4)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电煤及天燃气气源保障工作。

(5)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公安民警维持事件现场的治安及秩序,会同、协助有关单位对事件现场及周边危险区域人员进行疏散,依法查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负责事件现场的交通秩序维护,确保应急道路畅通;负责做好网络舆情监管工作。

(6)市民政局:协调、组织群众安置,视情组织开展慈善捐助工作,负责慈善捐赠监管工作。

(7)市财政局:负责保障应急工作经费。

(8)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新乐分局:对较大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开展环境应急监测,配合指挥部组织专家提出控制污染扩大的建议;指导、监督危险废物依法依规处置;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参与制定环境恢复工作方案。

(9)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协调物业公司配合供热企业做好小区供热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负责住建系统建设的未移交市政设施的抢修,保证道路畅通。

(10)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协调车辆运送城市供热抢修应急物资,协调转移受灾群众所需的交通工具;配合做好公路建设用地范围内公路设施的抢修、交通疏导工作。

(11)市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指导紧急医学救援和后续伤病员的救治工作。

(12)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协调检验检测机构对供热突发公共事件中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进行鉴定。

(13)市气象局:负责天气监测、预测和预报,及时提供气象分析资料,为应急处置提供现场气象信息服务。

(14)市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组织消防指战员参与事件灭火、抢险、救援工作。

(15)市供电公司:供热期遵循“以热定电”原则进行电网调度,在确保电网安全的前提下优先保障供热;负责供热突发事件相关的供电保障工作。

市政府其他工作部门按照市供热应急指挥部的统一安排部署,做好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2.5各供热企业职责

各供热企业应在保障正常供热基础上,结合本企业供热能力和区域供热需求等实际情况,建立应急供热燃料储备,制定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建立专业的应急抢修抢险队伍,配备相应的应急资金、物资、器材;对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做到及时报告、快速抢修、尽早恢复。

3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

3.1监测和风险分析

3.1.1信息监测

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配合,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建立供热突发事件信息监测预测体系,通过日常巡查、基层单位上报、社会公众反映等多种渠道收集供热信息。市供热管理部门与各供热企业保持联络畅通,与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保持密切联系,随时了解掌握供热情况和动态。

3.1.2风险分析

出现下列情况时,市供热管理部门及供热企业应立即分析判断影响正常供热的可能性,并决定是否需要上报。如需上报,要立即将发生事件的时间、地点、性质、可能影响程度、影响时间以及应对措施报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和其下设的应急处置办公室。

(1)因供热设施、设备发生故障可能影响正常供热;

(2)因供热燃料出现短缺可能影响正常供热;

(3)因供电、供水系统发生故障可能影响正常供热;

(4)因天气持续低温可能影响正常供热;

(5)因其它自然灾害可能影响正常供热。

3.2预警

3.2.1预警分级

依据供热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影响程度、影响时间、发展情况和紧迫性等因素,由低到高分成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四个预警级别。

蓝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一般(IV级)以上供热突发公共事件,事件即将临近,事态可能会扩大。

黄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较大(Ⅲ级)以上供热突发公共事件,事件即将临近,事态有扩大的趋势。

橙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重大(Ⅱ级)以上供热突发公共事件,事件即将发生,事态正在逐步扩大。

红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特别重大(I级)供热突发公共事件,事件随时会发生,事态正在不断蔓延。

3.2.2预警发布

(1)预警发布主体

蓝色、黄色预警由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发布,橙色预警、红色预警由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发布。

(2)预警发布内容

预警发布内容包括:可能发生的事件类别、预警级别、预警期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可能后果、警示事项、发布机关、发布时间等。

(3)预警发布的形式

预警的发布和传播可运用广播、电视、报刊、通信、网络、宣传车、电子显示屏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通告,对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通知方式。

3.2.3预警响应

预警信息发布后,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相关部门(单位)应密切关注形势的发展态势,及时作出响应;加强应急职守,采取防范措施,做好相关工作。

根据信息分析和事态发展,蓝色预警响应应采取下列1项或多项措施:落实24小时带值班制度,加强信息监控、收集;向受影响用户发布有关信息;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容易受到供热突发事件危害的人员和重要财产,并妥善安置;通知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进入待命状态;检查、调集所需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防范性、保护性措施。

根据信息分析和事态发展,黄色预警响应应在采取蓝色预警响应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下列1项或多项措施:加强对供热突发事件发生、发展情况的监测预警,组织专家对事件可能的影响范围和强度、事件级别进行研判,并提出相关建议;按规定发布可能受到供热突发事件危害的警告、有关采取特定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危害的建议、劝告;采取各种方式,提示受影响或可能受影响区域的单位和居民,利用自备设施等做好应急供热等应对工作;关闭或限制使用易受供热突发事件危害的场所;指令市级应急救援队伍、相关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并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的准备;调集应急救援所需物资、设备、工具,准备应急设施,并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可投入正常使用。

根据信息分析和事态发展,橙色预警响应应在采取黄色预警响应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下列1项或者多项措施:相关部门(单位)做好受影响范围居民应急供热的准备工作;做好限制公共建筑和工业生产用热的准备工作;组织市级应急救援队伍进行协同处置;做好省、石家庄市领导或工作组来新指挥的相关准备工作。

根据信息分析和事态发展,红色预警响应应在采取橙色预警响应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下列1项或者多项措施:做好停止公共建筑和工业生产用热的准备工作;做好启动应急热源等其他应急供热措施的准备工作。

3.2.4预警变更与解除

预警发布单位要密切关注事件进展情况,根据事态的发展,按照有关规定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重新发布。

有事实证明不可能发生供热突发事件或者危险已经解除的,预警单位应当立即宣布解除警报,终止预警期,并解除已经采取的有关措施。

3.3信息报告

发生供热突发事件后,供热企业、知情单位和个人有责任和义务将供热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和影响范围等信息即时向市级供热管理部门或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报送。

一般和较大供热突发事件,各市属相关部门、各企业必

须在事发50分钟内报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1小时内报市委、市政府。重大、特别重大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各市属相关部门、各企业事发15分钟内电话、25分钟内书面报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市供热应急指挥部20分钟内电话、30分钟内书面内报市委、市政府。

对于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时间、敏感地点,或涉及敏感群体,以及可能有次生或衍生危害的突发事件或预警信息,不受分级标准限制,应在1小时内向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市政府报告。

报告内容:供热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类别、基本过程、财产损失、人员伤亡情况,对事件的初判级别,已经采取的措施,有无次生或衍生危害、周边有无危险源、警报发布情况、是否需要疏散群众,需要支援事项和亟需帮助解决的问题,现场负责人和报告人的姓名、单位和联系电话等。

接到国家、省、市领导批示的,落实情况应及时向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报告,由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负责汇总,分别向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市政府报告。

供热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工作,必须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并按相关规定发布。

4应急处置

4.1先期处置

供热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要立即启动相关预案的应急响应,调动相关专业救援队伍进行先期处置,疏散现场周边无关人员,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接报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要按照预案和有关规定,迅速赶赴现场,视情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组织、协调、动员有关专业应急力量和人民群众进行先期处置,组织专家进行会商,及时对事件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影响范围、防护措施、发展趋势等进行评估上报,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严防次生、衍生灾害。

4.2分级响应

一般供热突发公共事件(IV级):由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启动应急预案,并全权负责指挥处置。以事发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供热主管部门、供热企业(单位)为主进行协调处置,必要时,市政府分管负责人、或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派人到现场,参与制定应急方案,指导、协调有关部门配合开展工作。

较大供热突发公共事件(Ⅲ级):由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提出建议,报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副指挥长批准启动应急响应。以市政府为主进行协调处置,政府负责人应赶赴现场,政府分管负责人负责具体指挥和处置工作。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主任要赶赴现场,协助市政府制定应急方案,指导、督促、协询并参与有关部门配合开展应急工作。

重大供热突发公共事件(Ⅱ级):由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提出建议,报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批准启动应急响应。指挥部指挥长或副总指挥长应立即赶赴现场,并成立由相关成员单位组成的现场指挥部。指挥部指挥长或副总指挥长负责参与制定应急方案,指导、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市政府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或到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指挥协调处置。

特别重大供热突发公共事件(I级):由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提出建议,报市政府主要领导批准启动应急响应。指挥长与相关副总指挥长应立即赶赴现场,并成立由相关成员单位组成的现场指挥部。指挥部指挥长负责参与制定方案,指导、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

涉及我市2个以上行政区域供热突发事件处置的,以突发要件发生地为主,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指挥协调处置。

重大及以上突发事件,国家、省、石家庄市成立应急指挥部或派出工组后,在其指挥下开展处置工作。

4.3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

应急指挥部根据供热突发事件情况成立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以下简称: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设指挥长,并实行指挥长负责制,由应急指挥部指挥长或副指挥长担任,现场指挥部下设若干工作组。较大及以上供热突发事件现场指挥部下设以下工作组:

(1)综合协调组

组长单位: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成员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及有关单位

主要职责:及时传达省委、省政府,石家庄市委、市政府和新乐市委、市政府领导关于供热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的指示和领导批示,协调各工作组的应急救援工作,协调调配救援人员、资金、物资、设备器材等。

(2)事件抢险组

组长单位: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成员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供热企业及有关单位

主要职责:负责在紧急状态下的现场抢险作业、现场伤员的搜救、抢救及事件后对市政及公路设施进行修复等。

(3)医疗救护组

组长单位:市卫生健康局

成员单位:属地政府、事发单位及主管部门等

主要职责:负责根据事件等级组织指导紧急医学救援和医疗救治工作。

(4)安全保卫组

组长单位:市公安局

成员单位:属地政府、事发单位等

主要职责:负责事件现场交通安全保障,设置现场警戒,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事件现场,进行治安巡逻及人员疏散等。

(5)事故调查组:由国家规定的单位牵头,应急管理、公安等相关单位组成。负责按照有关规定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6)舆论宣传组

组长单位:市委宣传部

成员单位: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事发单位、属地政府等

主要职责:负责事件处置现场的新闻报导工作等。

(7)专家咨询组

组长单位: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成员:有关专家

主要职责:负责对事件提出应急处置方案和安全措施,为应急指挥处置工作提供技术咨询等。

4.4响应程序

4.4.1发生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后,供热单位及事发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负责人,应在最短时间内赶到现场了解情况、调解矛盾、控制局面,并依据供热突发公共事件级别,及时向上级主管单位和相关部门报告有关情况,同时向有关采暖用户通报供热突发公共事件情况。

4.4.2市政府及相关单位应根据供热突发公共事件现场情况,启动本区域、本系统的应急预案,指挥协调本区域、本系统的抢修抢险队伍实施抢修抢险和应急救助,尽快恢复供热。

4.4.3现场指挥部及时掌握事件进展情况,并根据事件级别及时向上级报告。受报单位或部门根据事件级别和种类进行果断处置,需调动有关人员和抢修抢险队伍参与处置时,应立即调动。

4.4.4供热应急指挥部根据发生供热突发公共事件的具体情况,对特殊群体居住相对集中、欠费严重、供热单位无法保障正常供热、确需实施应急救助才能保障正常供热的,实施必要的供热应急救助。

4.5处置措施

一般突发事件(IV级)处置措施:通知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赶赴现场进行先期处置,通知支援队伍做好备勤支援准备;调度所需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赶赴现场;视情进行交通管制;视情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容易受到突发事件危害的人员和重要财产,并妥善安置;相关部门组织好现场人员疏散等工作,设置警示标志;向停热或受影响居民推送停热或影响时间信息,必要时通过媒体发布信息和宣传引导,避免引发居民恐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措施。

较大突发事件(Ⅲ级)在采取一般突发事件(IV级)处置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下列1项或多项措施:视情调度应急救援人员、物资、设备赶赴现场参与处置;相关部门做好现场交通管制等工作,为现场提供抢修条件;启动相关的备用热源;通知单位和居民做好应急取暖相关工作;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措施。

重大突发事件(II级)在采取较大突发事件(Ⅲ级)处置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下列1项或多项措施:启动全部备用和应急热源;通知各单位、企业和家庭提前准备空调、电暖器等取暖设施;对非居民用户用热进行限供,保障居民用户用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措施。

特别重大突发事件(Ⅰ级)在采取重大突发事件(II级)处置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下列1项或多项措施:对非居民用户用热进行停供,保障居民用户用热;对重点用热单位、居民区,调配应急热源予以保障;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措施。

4.6扩大响应

如果供热突发事件的事态进一步扩大,或者突发事件已经波及到我市大部分地区,直接或间接造成巨大灾害,超出我市控制能力,由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提出建议,经市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向驻新部队或石家庄市、省有关方面请求支援。

4.7应急结束

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完毕,供热恢复,次生、衍生灾害和事件影响基本消除后,应急处置工作即告结束。

特别重大和重大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结束后,经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指挥长批准后,由市政府宣布应急结束。较大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结束后,由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或市政府宣布应急结束。一般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结束后,由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

4.8信息发布

供热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应当遵循依法、及时、准确、客观、有序的原则。市供热应急指挥部要在供热突发事件发生后及时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向社会发布基本情况,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事态进展、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安全防范措施等,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

一般供热突发事件处置信息由市供热应急指挥部负责发布。较大及以上供热突发事件信息由市政府负责发布。

供热突发事件发生后,宣传部、市供热应急指挥部要组织做好舆情引导,及时回应群众关切问题。

5恢复与重建

5.1善后处置

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结束后,按事件级别组织开展供热事故损害核定工作,对事故情况、人员补偿、紧急救助做出评估,制定补偿标准和事后恢复计划,并尽快实施。

必要时,由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牵头组成供热突发公共事件调查小组,对处置工作进行全面客观的调查,总结经验教训,制定改进措施。

5.2社会救助

民政部门会同有关单位加强对社会捐赠物资的接收、登记和统计管理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司法部门组织法律援助机构和有关社会力量为突发事件涉及的人员依法提供法律援助,维护其合法权益。工会、共青团、妇联、红十字会等人民团体,协助开展心理咨询、抚慰等心理危机干预工作。

5.3保险理赔

供热突发事件发生后,保险监管机构要督促有关保险公司及时开展保险受理,按规定做好赔付工作。

5.4评估和总结

及时组织对事件处置工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分析查找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形成处置评估报告。冬季供热期结束后,对采暖季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报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

5.5恢复重建

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结束后,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和有关部门要对受灾情况、重建能力及可利用资源进行全面评估,有针对性地制定重建和恢复生产、生活计划,并组织实施。

6保障措施

6.1三级联动协调保障

建立市、街道(乡镇)、村三级联动协调机制,对供热隐患进行排查并协调相关工作,确保正常供热。

6.2救援队伍及设备物资保障

各供热企业应建立满足处置一般供热突发事件需要的专、兼职抢险救援队伍,并储备一定数量的设备物资。加强对储备物资的管理,根据需要及时补充和更新。当发生供热突发事件时,以供热企业应急救援队伍处置为主。当超出自身处置能力时,可请求市应急部门给予支援。

市政府应建立满足处置较大供热突发事件需要的专业抢险救援队伍,并储备一定数量的设备物资。加强对储备物资的管理,根据需要及时补充和更新。当发生供热突发事件时,应根据现场处置需要,及时调派抢险救援力量赴现场参与处置。

市供热应急指挥部依托市供电公司、市供水公司、新乐东方热电有限公司、新乐凯源节能热力有限公司、新乐中燃翔科燃气有限公司建立市级供热抢险救援队伍,健全应急队伍运行机制,完善物资储备。当发生供热突发事件时,根据现场处置需求,及时调遣市级供热抢险救援队伍赶赴现场进行处置。

当抢险队伍和物资保障能力不能满足抢险需要时,市政府和相关企业可采取合同履约或有偿预约服务的方式,与上级专业抢险救援队伍或设备物资供应单位建立合作关系,确保发生突发事件时优先调用。

建立抢险队伍和物资共享机制。根据现场处置需要,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及时调派或临时征用机关单位或相关企业抢险队伍和物资,各单位应按照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的指令落实到位。

6.3通信保障

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组织协调有关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单位),建立完善处置供热突发事件通讯网络和信息发布渠道,加强日常调度,确保供热应急工作联络畅通。

应急响应期间,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值班人员应保证随时接收上级的指示和事故发生地的事故信息;指挥部领导、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及应急处置办公室工作人员应24小时保持通信渠道畅通。

6.4交通保障

市大气办、铁路、公路、交管等部门应确保救援人员和受到突发事件危害的人员、救灾物资、救援设备优先运输。处置突发事件期间配备有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制发的应急标志的应急处置工作人员和交通工具可以优先通行,事后应当及时回收应急标志。交通设施受损时,交通、住建、城管等部门要迅速组织专业队伍进行抢修恢复,确保运输安全。现场应急指挥部要按照紧急情况下社会交通运输工具征用程序的规定,征用必要的交通工具,确保抢险救灾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送达。根据应急处置需要,现场应急指挥部要对现场及相关通道实行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6.5治安保障

公安等相关部门要按规定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和设备的安全保护,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活动。必要时,依法采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事态,维护社会秩序,积极发动和组织群众,开展群防联防,协助公安部门做好治安保障工作。

6.6后勤保障

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同各有关部门(单位)动员各方面力量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负责汇总统计参加抢险救援队伍、人数情况,组织街道办事处(乡镇)等单位配合做好抢险救援人员的食宿生活保障工作。

6.7应急供热燃料保障

建立市级应急供热燃料市政府储备。各供热单位建立供热燃料应急储备。其中供热煤炭应急储备不少于20天用量;遇有恶劣或极端天气预警时,应提前加大应急储备量;加快天然气应急储备能力建设,逐步提高调峰和应急能力。

6.8应急救助保障

市政府建立供热应急救助保障体系,对特殊群体居住相对集中、欠费严重、供热单位无法保障正常供热,确需实施应急救助才能保障正常供热的,实施必要的供热应急救助。

6.9紧急接管保障

供热期间,供热单位拒绝向居民供热,经协调无效,行业管理部门可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对供热单位采取紧急接管措施,以保证正常供热。

6.10供热应急资金保障

财政负责保障应急工作经费,确保本市供热应急措施顺利实施。

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开展捐赠和援助。

7宣教培训和演练

7.1宣教培训

政府有关部门应利用新闻媒体、网络、报刊、举办专题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供热突发事件应急知识的宣传、培训和教育活动。

7.2应急演练

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负责制订年度应急演练计划,围绕情景模拟有针对性地编制演练方案、演练脚本,因地制宜组织开展桌面推演、实战演练。供热企业每年至少组织1次应急处置流程演练,提高并保持各岗位工作人员的应急抢险能力。

8附则

8.1预案制定

根据本预案,热电厂、供热企业等单位应制定各自的应急预案。

每年采暖季前,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人员调整情况,修订采暖季供热工作指挥系统图和供热保障及抢险预案,明确责任人、联系方式及抢修队伍等。

8.2预案更新

本预案每三年进行一次修订完善。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或者应急过程中发现存在的问题和出现新的情况,对本预案进行适时修订。

8.3预案实施时间

篇5:物业小区消防应急预案

根据公安部门和市政府的有关要求,结合****的实际情况。为确保****的正常运行和人身财产安全,使现场一旦发生火情,能够有领导、有条不紊地进行扑救和疏散宾客,抢救财产,把火灾损失控制在最低限度,特制定《****消防应急预案》。

一.报警程序

(一)发现火情的报警

1. 无论什么时间,每个员工一旦发现火情都有责任立即向消防中控室报警(62597205)。

2. 每一名员工都要记住中控室的报警电话62597205、82592110或用对讲机呼叫,将自己的姓名、部门告诉消防中控室。

3. 员工发现火情时,不要惊慌失措,要冷静、沉着,语言清晰地将火情发生的区域、部门地点、楼层、房号、报告中控室。

(二)员工发现火情的工作程序

1. 员工发现火情后,如是初级火情自己能将其扑灭时,应先灭火后报警。遇火情难以扑救时,应按照下列程序工作:

(1)立即用火场附近电话通知消防中控室,如附近无电话时,可打碎火场附近的手动报警器完成报警工作。

(2)采用电话报警时,请拔内部报警电话“6259.7205”“82592110”。报警时话音要清晰,要讲明起火地点、物质燃烧的种类、是否有人被围、火势的情况以及是否正在采取扑救措施等,然后通报自己的姓名和部门,之后注意倾听消防中控室的补充询问,并做认真回答,得到允许后方可挂断报警电话。

(3)在扑救人员未到达火场前,报警者应采取相应的灭火措施,使用火场附近的消防设施进行扑救。

(4)关闭火场附近的电源、煤气开关及门窗。

(5)切勿在火场附近区域高喊“着火了”,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混乱。(6)引导火场附近的客人从安全通道撤离,同时告诉客人不要使用电梯。(7)灭火后要保护好现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三)消防中控室报警

消防中控室接到火情报警后,应立即派人到现场核查,确认火情后,应严格按照程序报告火警。

消防中控室报警程序:

1. 立即按报警要求通知电话总机室。

2. 立即通报保卫部主任,消防主管。夜间通知保卫部值班主任。3. 立即通报警卫队值班室,电话“6259.7205”。

4. 迅速通知总经理和主管保卫工作主任。夜间通知总值班经理。

5. 坚守岗位,注意观察火警附近区域的火警信号。如有报警,应立即派专人察看。6. 接到总经理或主管保卫工作的主任传达的向市消防局 “119”报告火警的指令时,应立即按报警要求进行报警。

7. 接到总经理或主管保卫工作的主任传达的在现场内分区域进行广播的指令时,立即按要求进行播音。

8. 如有客人打电话询问,请告知客人:“火情正在调查中,如果需要采取其它措施,我们将会用紧急广播通知您”。同时提醒客人关好门窗。

9. 详细记录火灾扑救工作的全部过程。

(四)电话机报警

电话总机室接到消防监控室的火情通知后,如果消防中控室无特殊要求,应立即按照下列顺序通知有关人员或部门。

1、通知项目总经理和主管保卫工作的主任。2、通知工程部主任或经理(值班室)。3、4、通知客服部主任或经理。通知火警区域主任或经理。

5、注:括弧内为夜间通知对象。6、通知方式及要求:

(1)电话通知,时应按照报警程序的要求汇报火场情况。

31(2)火情期间,电话总机员要坚守在电话机旁,沉着冷静地接通各种线路,并确保与火场有关线路的畅通,直至接到撤离现场的指令。

二.灭火工作程序

(一)项目总经理、主管保卫工作的主任

1、接到火情报警后,立即直赴火场,并与保卫部主任、消防主管和工程部主任或经理一同研究灭火方案。

2、指挥义务消防员参加灭火战斗。

3、根据火势的变化,及时制定相应的对策。

4、火势难以控制时,应及时向市消防局“119”报告火警。

5、项目总经理和主管保卫工作的主任根据火场情况,决定是否启用警铃和事故广播的报警方式。

(二)保卫部

1、保卫部主任(夜间代班值班经理):

(1)得到火情报警后,立即携带万能钥匙和紧急万能钥匙直到火场。会同工程部主任或经理,根据实际火情,协助总经理,制订灭火措施。在总经理未到达火场之前,应组织并指挥义务消防队员参加灭火工作。

(2)协助总经理指挥义务消防队员灭火,并将火灾的扑救情况随时向总经理和主管保卫工作的主任汇报和请示新的指令。

(3)如遇特殊紧急情况,保卫部主任有权决定向市消防局“119”报告火警和下达在现场内分区域进行事故广播的命令。

(4)当消防局到达现场时负责向消防局介绍火情,并协助做好灭火工作。(5)火灾扑灭后,保卫部主任负责组织警力保护好火灾现场,配合消防局调查火灾发生的原因。

(6)负责组织书写火灾事故报告及火灾原因调查报告,及时上报总经理和上级主管部门。

2、消防主管:

32(1)接到火警通知后,应立即赶赴火场,查看火情,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根据火势向部门经理提出救火方案。

(2)按照总经理的指令,带领义务消防队员扑灭火灾。

(3)灭火期间,与保卫部主任保持联系,根据火势,请示和建议灭火指挥中心采取部分或全部断电、断气、断风、打开排烟装置以及提议是否向市消防局“119”报告火警。

(4)负责引导消防队员进入火灾现场进行灭火。(5)配合保卫部主任布置火灾扑灭后的现场保卫工作。(6)协助市消防局调查火灾发生的原因。(7)负责起草火灾事故以及火灾原因的调查报告。

3、警卫队主管:(1)(2)(3)(4)(5)接到火警通知后,立即会同内保主管,做好现场的保卫工作。通知当班警卫领班,布置好现场有关区域的警戒工作。负责引导消防车和消防队员进入火灾现场。协助车场管理人员清除车场障碍,疏通车道。

协助内保主管作好被疏导人员及被抢救物品的保护工作。

4、内保主管:

(1)接到火警通知后,会同警卫队主管提出保证其它区域和客人安全的方案,防止有人在火灾期间进行违法活动。

(2)立即会同警卫队主管迅速布置好现场内部及外围警戒。(3)协助客服部搞好客人的疏散及安顿工作。(4)负责保护从火场内救出的贵重物品。5、警卫队领班:

(1)接到火警通知后,立即会同警卫队主管布置现场的警戒工作。(2)带领其他警员赶赴火灾现场,参加灭火工作。

(3)火灾扑救期间,负责维护火灾现场秩序,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火灾现场。(4)带领警员,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人员救护、疏散及物品的营救工作。(5)绝对服从火场指挥人员的指挥。

33(6)火灾扑灭后,负责布置好火灾现场的保护工作,禁止无关人员入内。

6、警卫人员:

(1)接到火情通知后,警卫人员应听从警卫主管和领班的统一调遣,不得擅自行动。(2)岗上警员应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加强警戒,对进入现场的人员严加控制。(3)要害部门的警卫人员必须严格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4)不在岗的警员,接到火情通知后,应统一听从主管和领班的安排,携带灭火器立即赶赴现场,听从火场指挥员的指挥,积极参加灭火战斗。(5)负责引导客人从安全出口处撤离。

(6)灭火期间要注意安全,发现有人被围困时,应先营救被围困人员脱离危险场所。(7)火势较大时,一般不要单独进入火区。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时,应告知火场指挥人员,并做好进入火场的安全保护工作。

(8)火灾扑灭后,听从火场指挥人员的安排和布置,保护好火灾现场。(9)设备损坏情况,以保障公物不被继续破坏或丢失。

(三)工程部

1、工程主任/经理

(1)接到大厦火情通知后,立即通知检查本部各个控制系统、设备的运行情况。(2)现场任何部位起火都应组织本部义务消防队员立即赶赴火场,扑灭火灾。(3)根据火势的程度和火场的环境及因火势而引起的各种变化,工程部主任/经理负责向灭火指挥中心提出相应有效的建议。

(4)根据灭火中心的指示,会同保卫部主任一同指挥灭火。

(5)组织本部消防队员,负责处理火场区域的水、电、煤气等技术问题。2、工程部其他系统工作人员:

(1)空调系统:接到火情通知后,立即关闭起火区域的空调机组。

(2)配电室(高压、低压):接到火情通知后,密切注意火场附近的电力运行情况,随时准备切断火场的电力供给,当接到切断火场电源指令后,应立即按指令控制设备。(3)电梯监控:接到火情通知后,立即将消防电梯降到首层,并亲自控制,专供灭火工作使用,同时停止火场区域的其它电梯的运行。

34(4)煤气调压站:接到火情通知后,立即关闭火场区域及附近区域内的煤气管道阀门。(5)水系统:接到火情通知后,立即做好消防用水的供应工作,并做好供水设备的抢修工作。

(四)客服部

1、客服主任/经理

(1)接到大厦火情后,应立即布置本部员工,做好客人疏散及火场区域内贵重物品的抢救工作。

(2)带领其他员工利用消防设备扑救和控制火灾。

(3)起火区域管理员,接到火情通知后,立即投入灭火工作。

2、具体工作程序:

(1)立即通知火场区域及附近区域的客人从安全通道撤离。(2)关闭火场附近的门窗及通风设施。(3)利用消防设施扑救、控制火灾。

(4)抢运火场区域及附近受火灾威胁区域的贵重物品至安全场所,并会同保卫部警卫人员看管物品。

(5)管理员应反复认真的检查火场区域及附近区域的各个房间,并闭门窗及空调,并保证每一位客人均能安全撤离火场。

(6)管理员应清查房间,确认无人后,应在各房间贴上“已清查”的标志。

(五)公寓

1、经理/主管保卫主任

(1)接到现场火情通知后,立即带领部门义务消防队员,到达火场区域,听侯灭火指挥部的命令。

(2)如果本区域着火,公寓保安部、工程部、客服部的工作程序和要求,参照本方案内有关保卫、工程、客服部的灭火程序进行工作。(六)公寓/写字楼前厅

1、前厅工作人员应听从指挥,坚守工作岗位,沉着冷静地回答问题或参与疏导。2、前厅工作人员在回答客人询问电话时,应首先稳定客人的情绪。如通道受阻,应 35 告知客人走防火楼梯撤离火场,勿乘坐电梯疏散。撤离前,关闭好房间的门窗及空调。

3、前厅人员应保护好房间钥匙、房卡、贵重物品及资料。4、保管好客人的行李及从火场抢运出的物品。

5、应协助做好车辆的疏导工作,同时立即打开通道门以保证前厅道路畅通。(七)商场

1、总经理(副总经理)/商品部经理:

(1)接火情通知后,立即组织本部员工保护好火场区域及附近区域内的商品、现金及票据。

(2)锁好其它房间并派专人看管。随时听候指令,进行商品转移。(3)如果是本部门着火且火势较大,应及时做好物品疏散工作。

(4)负责向灭火指挥中心介绍火场内的物品存放情况,同本单位保安部消防主管协助灭火指挥部做好灭火组织工作。

2、商品部员工:

(1)遇其它区域有火情时,各岗员工均应坚守岗位,保护好所有现金、票据、帐目及所负责的商品,以防止丢失。

(2)接到疏散、撤离的指令时,应关闭房间内的所有电源、空调及门窗。(3)如本区域着火时,应立即使用灭火器材进行扑救,如不能扑灭时应及时向消防中心报告火警。报警后应继续对火势进行控制。

(4)接到疏散指令前,各岗员工不允许离开岗位。

(5)每一名员工都有责任对正在购物或在商场区域内的客人进行安全疏散。(八)财务部

1、财务部主任/经理

(1)接火情通知后,应考虑是否能够威胁至本区域而采取相应对策。

A、无威胁时:应通知所有人员整理好各种现金、帐目等贵重物品。

B、有威胁时:应通知所有人员整理好各种现金、帐目、单据等物品,做好疏散工作。(2)接到疏散指令时应整理好自己负责的贵重物品,做好转移工作。

(3)接到疏散指令后,应带好自己负责的贵重物品,关闭电脑,携带分管的各种资料,36 锁好房门,及时赶至通知的集合地点(不能带走的文件应统一锁在保险柜内,将钥匙保管好)。

2、计财部员工:

财务人员应会同警卫人员保护好疏散出的贵重物品。(九)餐饮部/会所

1、餐饮部经理:

(1)接到大厦火情通知后,应立即通知本部门各岗位服务员做好各个方面的准备工作。

(2)坚守岗位,随时听候和传达火情指挥中心下达的命令。

(3)接到火场指挥中心的疏散指令时,应及时组织服务员妥善引导客人从安全出口处撤离。

(4)按照火场指挥中心指令组织员工认真完成指令。

(5)遇本部餐厅、厨房或会所有火情时,应积极组织人力对火势加以控制和扑救。同时立即向消防中心报告火警。

(6)立即通知有关人员切断和熄灭厨房内的煤气开关及一切火种,关闭火场内的空调和门窗及电源开关。

2、餐厅/会所服务员:

(1)接到大厦火情通知后,应保持镇静,并随时与火场指挥中心保持联系。(2)安慰客人,耐心回答客人提出的询问。

(3)如餐厅/会所着火,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灭火,并疏散客人,同时立即向消防中心报告火警。

(4)打开所有疏散通道并做好疏散客人准备。

(5)火情期间,餐厅管理人员应立即派专人协助收银员保护好现金、单据及其它贵重物品。

(6)关闭起火区域的电源开关、空调及门窗。3、餐厅厨师:

(1)接到大厦的火情后,应听从上级领导指令。

(2)坚守岗位,根据火场的位置和火势的程度,随时准备采取灭火行动。

37(3)如厨房内部起火,应及时关闭煤气阀门和火场区域内的电气开关,熄灭所有火种,积极采取扑救,控制火灾。

(4)立即向消防中心报告火警。

(5)关闭火场区域的门窗和排风、空调设施。(十)其它各部(经理及员工)

1、接到小区火情通知后,应立即组织本部员工投入灭火战斗。

2、司机班人员负责协助保安部维持好车场的秩序,保证道路畅通,并协助做好疏散物品的保护和转移工作。

3、医务保健人员应携带好救护必需品并负责抢救从火场疏散出的伤员。送往医院进行抢救之前,医务人员应对伤员进行基础治疗,保证伤员途中安全。(十一)义务消防队

1、听到报警后,各部门/单位员工都是义务消防队员,应立即带好消防器材和灭火工具赶赴着火现场等候命令。

2、在消防管理员的带领下,按照灭火指挥部交给的任务赶赴现场,进行扑救。

三.其它要求(指小区遇有火情时除以上对各部的专项要求外还应遵守的要求)

1、小区灭火指挥中心是指在小区遇有火情时,由小区总经理和主管保卫工作的主任以及保卫部主任组成的临时灭火指挥小组。火情期间,对于灭火指挥中心下达的各项指令,各部均须无条件执行,各部负责人应随时向中心汇报执行情况。

2、小区消防监控室是火情扑救期间的另外一处指挥场所,是传达灭火指挥中心的命令和转达各方面的执行情况的枢纽部门。火情期间,该处下达的命令,各部室也应该严格按要求认真执行,并将完成情况向该处汇报。

3、火情期间,各部经理如不在现场内,各部均须立即选出一名临时负责人,带领本部员工统一执行灭火任务。

4、火情期间,非着火区域的部门员工应遵照该方案的要求尽职尽责,服从指灭火指挥中心的命令。

5、现场内无论哪个区域发生火灾,该区域内工作员工应按照报警、灭火、疏散客 38 人、抢救物品的程序投入灭火工作。

6、员工在接到灭火的指令后,首先应当关闭自己工作地点的窗户,锁好房间后再积极投入到灭火工作中。

7、现场内发生火情时,各部员工的任务是扑救火灾、疏散人员和抢救贵重物品。危急关头各部员工均应以疏散人员为重。

8、火灾发生后,每一位员工都要牢记自己的首要职责是保护客人及自己的生命安全。

9、当火灾扑灭后,各部员工应将本区域内的报警和灭火系统恢复至正常状态,清点本区域的轻便灭火器材并将使用情况上报大厦保安部门,及时更换、补充使用过的灭火器材。

10、火灾扑灭后,各部由经理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统计经济损失情况以及人员伤亡的情况,并如实上报灭火领导小组和总经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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