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拉祜族的礼仪风俗(精选4篇)
篇1:拉祜族的礼仪风俗
风俗文化
拉祜族的住房一般有三间,中间一格为客房,进门石方墙角就是神龛(也是供家神的地方)。拉祜族人家一般都有两个火塘,即供老人用的和煮饭用的。到拉祜族人家做客,不得随意触摸神桌和神桌上的贡品,也不能在神桌上摆放东西,特别忌讳放肉类,更不能触动供给家神敬水敬饭的小竹筒。拉祜族人家的卧室外人得擅自入内。火塘是家庭的核心,拉祜族视火塘和神龛一样神圣,火塘上方不能坐人,不能跨火塘,不得踩火塘上的三角架和锅庄石。拉祜族忌吃狗肉。
拉祜族以敬老为荣,每年大年初一抢到的新水,要先给老人洗脸。大年初二,年轻人要到父母、亲友家给老人拜年,并到铁匠、头人家拜年,用温水为老人和长辈洗脸洗脚。每年新米成熟时,拉祜族都要过新米节。新米节时,第一碗新米饭要让老人先尝。重大集会和节庆,要请老人坐上席。屋内中柱旁老人家的座位,年轻人及外人不能坐。吃饭时,第一碗要先添给老人,给老人递烟、酒、茶,必须双手捧上。在拉祜族人家做客,第一位接到主人敬的酒,要把酒转奉给在座的老人或年岁最长者。
信仰文化
新中国成立前,拉祜族崇拜多神,供奉“厄莎”(有的译为厄霞)。认为厄莎是创造宇宙人类、主宰万物、决定人们吉凶福祸的大神。它被供奉在深山老林的禁区,非本族人不得接近。另外,还崇拜地神、司报神、雷神等。澜沧县巴卡乃乡还保留着本民族传统的供奉设施,即在村落广场和各个角落,都矗立着各种形式的标竿,上面刻着几何图纹。
明末清初,大理僧侣杨德渊及其门徒把大乘佛教传入拉祜族地区,使拉祜族的佛教信仰兴盛起来,至清朝嘉庆后,先后在今临沧地区的耿马、双江等县境内建立过四大佛教活动基地,各以一尊佛像为真传;在今澜沧县范围内建立过五个佛教活动中心,各以一部佛经为真传。故拉祜族民间有四佛四尊和五佛五经的说法。当时汉族和白族僧侣到拉祜族地区的传教活动,具有比较明显的反清性质,在几次拉祜族农民战争中,佛教都起了重要的号召和组织作用,并且在双江、澜沧等地,出现了政教合一的局面。由于政教合一,农民起义被清政府镇压后,大乘佛教的地方组织随之解体。但作为宗教信仰,大乘佛教在民间还相当流行。
近代以来,西方--教和天主教先后传入拉祜族地区。据有关统计,新中国成立初期,仅澜沧县境内拉祜族、佤族信奉这两教的人数就有25000人以上。其中教徒最多、影响最大、活动范围最广的是--教,它以当时澜沧县镇边区(今糯福乡)的糯福为中心向外传播,影响遍及永安、东回、富邦、文东、上允等区乡和沧源、双江等县拉祜族、佤族地区。天主教的活动范围较小。至今,澜沧县等部分拉祜族仍信仰--教,星期天进行礼拜活动,每年公历12月25日过圣诞节。节日期间跳白舞、吹芦笙、弹口弦等,这已经融入到了拉祜族文化,成为其中的一部分。
拉祜族禁忌
生产禁忌:每月初一、十五、三十早晨不舂米、不耕作;父母亲的忌日不播种;
村中死人,全村停止生产1天;
交往禁忌:大年初一不准外族人进寨,住在家中或接近寨边的客人也不准走,而是用好酒好肉款待他们,节后放行;外人不得随意拨弄火塘,不得从火塘上跨过;
外来男女不能在同一房间住宿;
禁止主人杀鸡待客,客人不能主动拿鸡头吃,如主人拿给客人吃时,客人要接受,不得推辞或转让给别人;禁止打狗杀狗;
生孩子不满3天不许外人进入。
旧历正月布谷鸟叫时不能结婚,认为碰到布谷鸟,结婚不吉利。
儿媳不能同公公、弟媳不能同夫兄同桌吃饭。
接递东西也不能直接过手。
无论已婚或未婚的女子,在长辈前不能取下头巾,更不能披头散发。
篇2:拉祜族的礼仪风俗
新中国成立前,拉祜族崇拜多神,供奉“厄莎”(有的译为厄霞)。认为厄莎是创造宇宙人类、主宰万物、决定人们吉凶福祸的大神。它被供奉在深山老林的禁区,非本族人不得接近。另外,还崇拜地神、司报神、雷神等。澜沧县巴卡乃乡还保留着本民族传统的供奉设施,即在村落广场和各个角落,都矗立着各种形式的标竿,上面刻着几何图纹。
明末清初,大理僧侣杨德渊及其门徒把大乘佛教传入拉祜族地区,使拉祜族的佛教信仰兴盛起来,至清朝嘉庆后,先后在今临沧地区的耿马、双江等县境内建立过四大佛教活动基地,各以一尊佛像为真传;在今澜沧县范围内建立过五个佛教活动中心,各以一部佛经为真传。故拉祜族民间有四佛四尊和五佛五经的说法。当时汉族和白族僧侣到拉祜族地区的传教活动,具有比较明显的反清性质,在几次拉祜族农民战争中,佛教都起了重要的号召和组织作用,并且在双江、澜沧等地,出现了政教合一的局面。由于政教合一,农民起义被清政府镇压后,大乘佛教的地方组织随之解体。但作为宗教信仰,大乘佛教在民间还相当流行。
近代以来,西方和天主教先后传入拉祜族地区。据有关统计,新中国成立初期,仅澜沧县境内拉祜族、佤族信奉这两教的人数就有25000人以上。其中教徒最多、影响最大、活动范围最广的是,它以当时澜沧县镇边区(今糯福乡)的糯福为中心向外传播,影响遍及永安、东回、富邦、文东、上允等区乡和沧源、双江等县拉祜族、佤族地区。天主教的活动范围较小。至今,澜沧县等部分拉祜族仍信仰,星期天进行礼拜活动,每年公历12月25日过圣诞节。节日期间跳白舞、吹芦笙、弹口弦等,这已经融入到了拉祜族文化,成为其中的一部分。
文化礼仪
拉祜族人一生只办“三礼”,即诞生礼、婚礼和葬礼,
诞生礼。拉祜族没有重男轻女的现象,每个新生命落地,长者都会唱起古老的降生歌谣,同时家中还要举行杀鸡仪式,生男孩杀母鸡,生女孩杀公鸡,这样做的目的是祈愿轮流生男生女,孩子顺利婚配。
此外,拉祜族对包裹着小生命降生的胞衣(胎盘)有特殊的理解。他们认为,胞衣与孩子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必须谨慎保存。因此,人们通常把胞衣埋藏在母亲的床下或是门坎的下面,并严防虫蚁叮食。如果孩子的皮肤出现红斑,人们就会认为是胞衣受到了侵扰,于是大人会在埋胞衣的地方打一个洞,注入滚烫的开水,然后再把洞口小心地封好,从风俗的角度来讲,拉祜族人一生的幸福安危都和胞衣相关。
其次是婚礼。拉祜族人崇尚“爱情至上”,相爱的男女只要不是近亲,任何辈分都可以通婚。那些不被家人祝福的恋爱 男女,在古时大多会选择服毒殉情——这种残酷的风俗直到民国时期都还盛行。
第三就是葬礼。在拉祜族习俗中,葬礼是全村的头等大事。有人去世时,丧家就立即在家门口鸣放火药枪报丧,然后用一根木棍把草房戳一个窟窿,意思是让死者的灵魂从窟窿里钻出去。
拉祜族使用的棺材很特殊,人们按照死者的身材剥下树皮,剖为两半,把死者放到树皮中,再用篾箍将树皮箍紧,两端开口用芭蕉叶塞紧即成。
对于拉祜族人来说,一生中反复参加庄重肃穆的葬礼仪式,可以得到很多对于生死、人生的珍贵启示。
语言文化
拉祜语属汉藏语系藏缅语族彝语支,它是与彝语、傈僳语、纳西语、哈尼语并列的一种独立语言,分为拉祜西、拉祜纳两种方言。
拉祜语中有关动物的词汇与傈僳语、彝语全同或基本相同,说明拉祜、傈僳、彝等族人民在历史上有着悠久密切的联系。由于和汉族、傣族接触比较多,所以一般群众多能兼说汉语和傣语。
篇3:拉祜族的礼仪风俗
男女双方布置展容, 准备宴席, 安排认识, 侧重考虑接送嫁妆。
早晨, 男方请有功之臣——冰翁吃饭, 上午冰翁带男方捏制好的面塑娃娃 (象征男亲家的孙男女, 女亲家的甥男女) 到女方带长命锁, 锁洋有三十元、五十元、一百元数量不等, 根据家庭经济而定。冰翁在女方家吃午餐, 下午随嫁妆一行回到男方家。女方的嫁妆一行由礼房带队开衣箱, 冰翁及随行人员一路上鞭炮轰鸣, 好一派热闹景象, 行至男方家门附近, 双方鞭炮齐响, 遥相呼应, 相互联络。男方接回女方的嫁妆要在插屏前展现一阵子。然后, 由礼房先生带领新郎到长命镜前揭起镜帘一瞥, 即可看见新娘的音容笑貌。长命镜由新郎亲自抢回洞房, 其它嫁妆由开箱人开箱, 男方礼房同新郎家人对照清单一一核对, 方可全部搬回洞房, 钥匙暂由新郎母亲保管。
女方一行贵客来后先待茶, 期间由新郎父亲亲自为他们看茶, 客套数言, 畅谈片刻, 便可安排就餐。坐定后, 新郎父为贵客斟酒满盅, 照礼进行。餐毕, 女方开箱人认识男方爷奶父母, 要给见面礼 (多少临时商定) 客套数言, 女方来客便辞别而去。晚饭后, 双方都由四名全范男女为新郎捏岁岁饺子, 数量比岁数多几个, 捏单不捏双, 意思是祝愿他们长命百岁、白头到老。
二、嫁娶当日 (良辰吉日)
嫁娶拂晓, 新郎新娘都是鸡鸣起床, 穿好衣服便开始在盘中抓大钱, 迷信的说法是抓得越多, 以后挣得越多。
早餐, 新郎新娘陪家人吃家宴。举婚后同家人一块生活的机会相对少了, 因此头天晚上新郎新娘有意跟父母睡在同一个炕上, 感受双亲的温馨。与此同时, 冰翁由男方安排一席美餐款待。牵线搭桥劳苦功高, 真是深情难忘。旧时有种说法, 当三次介绍人, 即可长生不老, 这也是对介绍人的一种鼓励。嫁娶启程前, 双方礼房各自落实迎亲人员、送客, 男方一般是哥哥放炮, 双方打灯笼的人一般是外甥。若本族中没有, 则在亲戚中选定, 因此为“上客”, 嫁娶到了对方, 谁都不敢小瞧。送客中的下书人, 一般是新娘的哥弟, 也属上客, 这些人按旧礼包裹都和其他人有别。
新郎启程, 先在插屏前披红戴花穿皮鞋戴手套, 然后由礼房引导踩四脚 (左上右下, 先青龙后白虎, 最后面向插屏示礼 (鞠躬) 方可上车、上轿。上轿时应向四方示礼 (鞠躬) 坐车轿内) 。男方迎亲回门是根据吉日喜神方向, 按既定路线返回家门口进行的一种仪式 (邀鸡蛋、龙凤饼、喝红糖水、照镜整容、开“开心锁”) , 办理完毕便径直娶亲。新娘上轿时, 由哥哥抱上, 鞭炮引路至车轿内坐定 (意思是哥哥抱妹妹, 好活一辈子) 。上轿后朝前抛一个掰开的馍馍, 下车轿时朝后抛一个掰开的馍馍, 旨在打点亲事途中的不详之物。娶亲回来, 新娘下车轿要“四色礼”或“下车钱”, 在车轿上坐一会, 名曰:“坐富”, 四色礼、下车前兑现才下车, 真是:坐富、坐富, 坐一会就富了。女方送客、待茶、就餐的同时, 礼房可顺便将包裹之事处理妥当。下书人给喜烟一盒, 喜钱6 元, 其他人统一给喜烟一盒, 喜钱5 元, 此标准在东南塬通行。
晚上的合欢席, 兄弟妯娌陪坐, 最好是成双成对。
三、嫁娶次日
男方迎亲家, 女方请新郎。女亲家到男亲家后, 有男亲家看茶。茶毕, 礼房引女亲家看新房, 目的主要看婚前商定聘礼是否到位, 有无为难之事。
女亲家就餐, 由新郎的老亲, 舅舅、姑父、姨夫陪坐。上菜安座后, 男亲家斟酒满盅, 按旧礼, 每上一个菜, 亲家先分菜给其他人, 方可动筷品尝, 厨师叩喜、加菜女亲家掏尝份, 现在在餐前一并处理, 即点到为止。女亲家餐罢, 两亲家座谈。一个说:“俺家闺女欠教养, 望亲家担待。”另一个说:“儿子从小娇生惯养, 不懂礼体, 愿你们指教。”女亲家同女儿走前, 男亲家要把女亲家礼品对调一样, 礼房要把女亲家陪客的包裹办理妥当。喜娘辞别婆家, 应同所在的亲属, 包括公婆在内, 一一告别, 言谈举动要留个好印象。女亲家走后, 礼房安排冰翁、新郎应邀赴宴, 厨礼房喜烟、喜糖、尝份、亲家礼品, 如果有老亲家, 礼品准备两份, 以及对方面上散发的喜烟喜糖, 冰翁的备用钱一并备齐, 即可让新郎、冰翁启程赴宴。冰翁、新郎到女方后, 等待已久的一伙年轻人、小孩子一拥而上, 争抢着要喜烟、喜糖, 人人有份, 待认亲、午餐之后一并处理。认亲就餐最好保证新人衣冠整洁, 女方认亲同男方大致相同, 有所区别的是认亲始终总是新郎一人, 站立插屏前, 且多数亲戚当日辞行, 为扩大新郎认亲面, 当日女方即可进行进行认亲仪式。
婚期过后, 两亲家还有一次慎重往来, 即确定是“四来六走”还是“十来十去”现在多数是“四来六走”。从此, 新郎新娘双方来去就随便了。
摘要:晋中平遥东泉是平遥东南塬风俗文化的典型代表, 无论是历史古迹还是风土人情, 都极具文化价值。笔者通过实地调查、访谈老人的方式调查东泉婚事礼仪对当地人生活习惯、行为道德的影响, 对提升、发掘、认识晋中风俗习惯、深入研究山西民俗文化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
篇4:拉祜族的礼仪风俗
关键词:卫风;风俗礼仪;社会价值
中图分类号:I22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596(2016)07-0161-03
卫风因产生的时代有殷民的聚集,商文化的遗存,在周礼勃兴的时代独具一种二元文化色彩。“文变染乎世情,兴废系乎时序”[1],这种商周二元文化在卫地诗风中留下深深的痕迹,挖掘其丰富内涵对先秦文化及生活的研究都有重要价值。
一、先秦卫国的历史背景
对于卫国的具体范围,一些研究者给出了他们的结论:王静悦在其文《〈诗经·卫风〉独特风貌之成因》中得出卫国是西周初期很受重视的一个诸侯国,具有较为重要的政治地位[2]。陈艳霞在《地域文化与〈诗经〉邶、鄘、卫三风研究》中对邶、鄘、卫的地域进行了界定,最终建立的卫国是在三监设置时的邶、鄘、卫基础上建立的[3]。卫地大致来说,包括今河南北部和河北南部一带,淇河之间,属殷商旧都文化圈的覆盖范围。班固《汉书·地理志》有明确地记载:
河内本殷之旧都,周既灭殷,分其畿内为三国,《诗·风》邶、鄘、卫是也。
邶,以封纣子武庚;鄘,管叔尹之;卫,蔡叔尹之,以监殷民,谓之三监[4]。
由此可知,邶、鄘、卫本属殷王朝朝歌一带的王畿之地,因周武王灭殷后将原殷朝王畿之地一分为三,朝歌以北为邶,朝歌以南称为鄘,朝歌以东称为卫,经过历史演变最后统称为卫。因此,“卫风”从地域来说应包括邶、鄘、卫3国的民歌。
据《水经注·淇水》记载可得知淇水是一条贯穿卫国的大河,而邶、鄘、卫3地风诗中都有对淇水的描述,如《邶风·泉水》《鄘风·桑中》《卫风·淇澳》。这说明周初时期的邶、鄘、卫的确在今河南境内或其周边地区。
王静悦在《〈诗经·卫风〉独特风貌之成因》中认为卫风形成的独特,与当地的社会经济关系密切[5]。从史籍所记载的情况看,春秋较早兴起的商业经济基本都集中在东部地区。《周书·酒诰》中称商业鼻祖殷商民族牵着牛远出做生意,开创了古老商业的先河。《卫风·氓》中“抱布贸丝”场景的描写,也表明当时卫地商人的活动及商业活动的广泛。另外,清代魏源在其《诗古微》卷九中对卫地及周边各国的商业情况都有确切的记载,这都说明在周王朝趋衰时期,郑、卫一带的商业经济是很繁荣的。
以上特殊的自然地理条件和繁华的商业经济与重要的社会地位等各方面的因素,展现了卫国较为广泛的社会图景,这些因素影响并促进了卫风的礼仪风俗的产生和发展。
二、《卫风》中的卫国祭祀风俗
历史上对卫国的研究多注重它的靡靡之音,而忽略了诗歌中深层的含义及其蕴含的文化内涵,没有全面的反映出当时的社会全景。祭祀,是一个国家非常重要的事情,也是平民百姓的一件要事。如《左传·成公十三年》云:“国之大事,在祀与戎。”[6]商朝曾经是一个神权至上的时代,商王既是部落首领又是群巫之长。如《礼记·表记》载:“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先鬼而后礼;周人尊礼尚施,事鬼敬神而远之,近人而忠焉。”[7]在卫国,祭祀的过程中也涉及到殷商遗俗。
(一)桑林祭祀
为了建国初期国家的稳定,周人尊重不同诸侯国之间的祭祀风俗。《礼记·王制》云:“修其教,不易其俗;齐其政,不易其宜。中国戎夷五方之民,皆有性也,不可推移。”[8]周人虽然在政治上取代了殷在中原的统治地位,但在文化上仍落后于殷人,“周因于殷礼”说的就是周文化对殷文化的承袭,使得邶、鄘、卫3地更好地保留了殷文化的成分。周代继承了殷人的这种占卜习俗,《邶风》《鄘风》《卫风》当中都有关于卫周人占卜的记载。《左传·闵公二年》中记载,齐桓公立戴公的弟弟文公,修建楚丘城以复兴卫国。
殷商中最典型的祭祀标志就是桑林。桑林也就是桑社,桑社之神是宋的先妣高禖,其职司“会男女”。《墨子·明鬼》云:“燕之有祖,当齐之社稷,宋之桑林,楚之云梦也。此男女之所属而观也。”[9]所以,“桑中”是男女结合的传统处所。高禖神在上古人的信仰中是掌管结婚生子的女神,桑林一直以来又是十分神圣的宗教场所。
殷人所有的歌舞聚会活动,又和他们的宗教活动深深联系在一起,因此我们不能不关注卫诗中有关舞蹈与桑林的描写。《邶风·简兮》就涉及到了万舞:“简兮简兮,方将万舞。”[10]《鄘风·桑中》中“期我乎桑中,要我乎上宫,送我乎淇之上矣”[11]都表明乐舞是娱神求雨的手段,桑林是精神寄托之处。
《鄘风·桑中》《鄘风·定之方中》虽然所表现的主题并非桑林,但都有桑林这一殷商祭祀文化的印记。尽管它们从一个角度传递情感,却能从多个层面反映生活。这里所表现出的卫国生活,就呈现出商俗周礼交融的复杂性。
(二)舞乐祭祀
《邶风·简兮》中涉及到的万舞“简兮简兮,方将万舞。硕人俣俣,公庭万舞”[12],使我们注意到桑林祭祀中呈现出的以舞娱神、以色诱神的特点,从而使得我们更加关注卫诗中关于舞蹈的描写。李勇在《卫地风诗与商周礼俗研究》中就考察《简兮》万舞的渊源,他认为:“《左传·隐公五年》:‘考仲子之宫,将万焉。仲子者,公之祖母,考其宫用万舞,可知万舞与妇人有特殊关系。”[13]
《简兮》显示了万舞是周代典型的乐舞,还展现了周代卫地文化中独有的殷商文化的遗存。万舞并不是周人的独创,它借鉴自商朝。在商代,求雨活动有两种,一种是以舞祁雨,一种是焚巫求雨。二者都有巫师的参与,《说文》中训“巫”为“女能事无形以舞降神者也”[14]。王晖《商周文化比较研究》认为:“以‘无形之舞来解释巫实际就是无衣之形,亦即以裸体引诱阳性的神灵降临而为雨。古人认为天地絪缊交合则降雨滋润万物,男女交媾而生万物;这二者之间是可以相互感应的。”[15]
这就能解释为什么《诗经》《左传》中所记载的万舞场景都有女人的参与、都有爱慕或者说暧昧之情,这种男女相诱的舞姿是从殷商祭祀求雨活动中沉淀下来的。
三、《卫风》中的婚恋及服饰习俗
《汉书·地理志下》记载:“卫地有桑间濮上之阻,男女亦亟聚会,声色生焉,故俗称郑、卫之音。”[16]班固所云,音乐和民俗都有涉及。从卫风中的男女爱情诗中可以窥见卫国的婚恋风俗。
(一)一定额度内的自由恋爱
《左传·闵公二年》有卫迁楚丘和帝丘的记载:“僖之元年,齐桓公迁邢于夷仪。二年,封卫于楚丘。”[17]帝丘又称濮阳,因在濮水以北而得名,生活在卫地的人喜好声色娱乐的本性难改,因此3地的风诗多为桑间濮上之咏,使得邶、鄘、卫3地出现了像《邶风·静女》《鄘风·桑中》和《卫风·木瓜》之类描写男女之间自由恋爱的经典之作。
虽然可以接受在一定范围内的自由恋爱,但成年人的行为却有了一定的约束,成年人的恋爱有了一定的规定,其中最突出的就是听从父母的命令、媒妁的束缚。据《周礼·地官·媒氏》所载:“媒氏,掌万民之判。凡男女自成名以上,皆书年月日名焉。令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凡娶判妻入子者,皆如书......司男女之阴讼,听之于胜国之社。”[18]
即使两个人男才女貌、金童玉女般般配,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仍要遵守一定的礼仪制度,聘请专门的媒人。如《仪礼·士婚礼》所记的“六礼”:纳彩、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是聘婚时的必要程序。《卫风·氓》就比较完整的展现了婚姻礼仪。男主人公急于结婚,女方理智的告诉他要良媒聘娶:“匪我愆期,子无良媒。将子无怒,秋以为期。”[19]由此可知,父母、媒人的意见十分重要,甚至居于首要考虑的因素。
(二)封建制度下的收继婚
李勇在《卫地风诗与商周礼俗研究》中讲到了收继婚制。所谓收继婚,指的是“寡居的妇人,可由其亡夫的亲属收娶为妻”[20]。具体可以分为两种情况,即平辈的收继婚和长辈的收继婚。收继婚要求婚姻双方既要有亲属关系,又不能是血缘至亲。周代习俗中的收继婚在古籍中的记载很多是隐性,但从收继婚的发展史看,从原始时期到民国时期,这一现象都延绵不断。
细读《邶风·柏舟》会发现诗中女子的身份是一名贵族之女,又因周代贵族的婚姻多和政治有着密切的联系,加之“威仪棣棣,不可选也”和一些史籍,可得出此诗明面上是女子的自嗟命运,其深层隐藏着收继婚的习俗。
收继婚作为中国自古就有的婚姻现象,和周礼讲究“君臣父子”的和谐有序的伦理道德格格不入,但是却和殷商旧俗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在卫诗中涉及的一些诗篇,既表达了周礼的好恶倾向,也在客观上记录了卫地存在的收继婚事实。
(三)《卫风》中的服饰习俗
服饰是人类伟大的创造,它记录了人类的变迁,从最初的草裙装到唐装到现代化无国界的各种各样的服饰。《诗经》中所表现出的服饰与最初人们为了蔽体避寒,逐渐具有了性别、阶级、社会地位、身份的文化内涵。
《诗经》中的服饰和远古时期相比,有了很大的革新和进步。主要表现在:一是有了上衣下裳之分。如《邶风·绿衣》中便有“绿兮衣兮,绿衣黄裳”[21]。二是服饰的种类丰富多彩。如《卫风·硕人》中的“硕人其颀,衣锦褧衣”、《邶风·旄丘》中的“狐裘蒙戎,匪车不东”等等。三是注重服装的搭配。当时除了衣服的款式种类繁多外,人们还重视对服装的搭配及其佩饰的选择,尤其是当时的女子,很注重通过各种佩饰把自己打扮的妖娆动人。
这些佩饰除了添增美感之外,更多的是以中国文化内涵的承载者出现的。这些积淀主要表现为它使服饰出现了性别之分,使饰品也具有了性别,同时又蕴含着年龄符号的服装佩饰。饰物在一定程度上也体现出社会地位的高低贵贱,如一些美玉珍珠。《卫风·淇澳》中云:“有匪君子,充耳琇莹,会弁如星。”[22]这些美玉珍珠,既起到装饰男主人公外在美的作用,同时也是标识亲疏、区分尊卑的符号。
服饰和语言一样也是一种符号,从原始社会人类发明它并随着时代的发展逐步的美化,到服饰深深的渗透到人们的生活中,成为了人类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历史符号,并记录了时代的风俗变迁。
四、卫国风俗的意义价值
《诗经》是一部处于中国传统文化源头阶段的诗歌总集,是一部文化内涵十分丰富的文学作品。它所显示出来的永恒魅力很大程度上源于其本身的鲜活生命力,而这生命力又直接根源于其中蕴涵的丰富的社会民俗。
卫地风诗产生于周朝礼乐文明时代商周巫祀文明而兴的时代,所以它深深的烙上了周朝和殷商两地文化的印记。卫诗总共有39首,邶风19首,鄘风10首,卫风10首,其中婚恋诗占一半左右,因此卫诗中的爱情诗让后世极为熟知,却往往会忽略掉其他诗歌汇中所蕴含的文化内涵及社会习俗。
从卫诗中的民俗入手,以探究其中的文化内涵及意义。淇卫之滨、桑间濮上,我们可以看到自由欢快的恋歌、古老的习俗,也可以看到一个个幽怨闺妇的身影。这些礼仪被我们遵守了两千多年,至今仍然留有痕迹,媒人的职业仍然存在、父母的意见仍然很重要。服饰发展到《诗经》时代,已经不再仅仅为了遮体避寒,越来越多服饰的出现,使其逐渐蕴含了内涵。卫诗中涉及到的服饰的诗歌主要为《邶风·绿衣》《鄘风·君子偕老》《卫风·硕人》等,比较集中的阐述了当时的服饰礼制。卫国原始殷商故地,殷商时期的凡事必先占卜的宗教传统留下了烙印。
民俗作为一种深层次的文化积淀,在周王室日渐衰微,各地地域文化日益兴盛,作为殷商故地的卫国,在这一历史潮流的影响下,凭借其深厚的文化积淀,给我们展现了一幅幅美丽的殷商风俗文化的画卷,留下了绵远流长的殷商余韵。
卫国的风俗习惯在整个先秦历史发展中占据着重要的历史地位,是中华民族整个发展长河中一枚璀璨的明星。通过对卫国风俗的研究,我们可以更好的了解战国时期的风俗及其发展变化,传承和发扬优秀的民族精神,对后世文学有着深远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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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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