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迷上了电脑作文

关键词: 书柜 床上

我迷上了电脑作文(共16篇)

篇1:我迷上了电脑作文

从幼儿园学会认字开始,我就迷上了读书。小时候,我喜欢看童话故事书,现在我痴迷于沈石溪写的动物小说。

读完了家里那几本,那一天,我终于有机会去新华书店买书了。

我径直来到四楼,一眼就看到了我想要买的《狼国女王》。抽出一本,紫色的封面,一只母狼立在山巅,慈爱地看着远方。书本泛着幽幽的墨香,真诱人啊!我一看书架,上面一溜儿都是沈石溪的小说,有很多是我还没读过的。我快速打开书本后面的书目表,同一系列的有36本。我对照着书目表仔细挑,挑完一数,竟有十几本!我提起篮子,啊,好沉啊!看样子我是不可能把这些书全部带回家的。这本,呃……留着,这本不要吧……我左挑右选,减去哪一本都舍不得,最后,只得忍痛割爱,留下八九本,果断地走向收银台。

到了路上,我迫不及待地拿起《狼国女王》边走边看,“‘呦——呦——’紫葡萄发出凄厉的嗥叫,拼命用舌头舔吻盔盔的眼皮,试图让它睁开眼睛,重新站立起来……”我一下子就被迷住了,盔盔是帕雅丁狼群现任狼王,它未能抵挡住孟加拉虎锐利的虎牙,脑壳上被咬出深深的两个洞……我的脑袋忽然疼了一下。我赶忙说:“对不起!”没有人回答。抬头一看,原来是撞到墙上了!我摸一摸头,前额鼓起了一个包。呵呵!我摇摇头,继续往下看……

在公交车上,我一口气把狼王盔盔那一场惨烈的虎口夺食读完了。

飞奔到家中,继续——“老母狼朵朵菊来到紫葡萄身边,用嘴吻轻轻摩挲紫葡萄的额头,不断发出哽咽的轻嗥……”书里有是非善恶,有人性和亲情。一抱起书,我就沉醉在书中那迷人的世界里了。

【关于我迷上了读书作文汇编6篇】

篇2:我迷上了电脑作文

我第一次借书借的是《最后一头战象》,书中嘎羧对战友的忠诚是人类所无法比的,嘎羧的饲养员波农丁却拉着作者想跟着嘎羧去象冢里去偷象牙,他取不义之财的心让我愤怒。最后嘎羧选择了“百象冢”作为墓穴,波农丁唯一的良心不允许他偷这里的象牙,只能空手而归,阴谋没有得逞感到高兴,于是这本书被我读了三四遍才还回去。

自从这本书看完之后,我又经常到图书馆里去了,我无论多少次也不会厌倦,周末一有时间就看书,许多课文我都看过原文,所以我一看见那些被修改的文章,脑子里立刻就浮现出了那些被删掉的东西,总会气愤一小会,谁让去掉的都是邪恶的东西呢。

不管一本书有没有看过,都会很认真得看。我不仅爱看国内的书,国外的书我也常看:《童年》、《巴黎圣母院》、《呼啸山庄》……我都爱看,只有是名著,我来者不拒,通通接受。

不知是我性格内向,还是别的什么原因,我的朋友越来越少,书,便成了我最好的朋友,班上爱看书的人很多,但是正在在看书的人却很少,我就是那其中的一员。

我的读书之路还有很长,现在可不能放弃了,不然,往回走可是要花很多的时间,而且我的努力也会白费,所以,我是不会放弃我的读书之路的!

篇3:我迷上了读书

每当忆及儿时的读书经历,总会在嘴角流露出一丝笑意,仿佛就在刚才。

记得儿时,每当睡觉前,我就会缠着妈妈讲故事。有时妈妈想“偷懒”落上一两段,我就会指着书大叫:“妈妈,妈妈,你落了一段!”妈妈无奈,只好重新讲。有时妈妈不给我讲,我就会放上磁带听故事。我听了许多故事:《灰姑娘》、《睡美人》、《爱丽丝梦游仙境》……听完了,我睡着了。打开衣柜,有一小洞,仿佛若有光。刚进,仿佛置身仙境,奇花异草,树丛高大茂密,撒下斑点日影,夹岸数百步,便得一泉,泉水清澈,洁白无瑕。树有一洞,神秘莫测,渴望深究,却感畏惧,最终还是进去游览一番,不料掉进洞里,大喊救命。直到妈妈把我叫醒,才知道我是在做梦,梦中所见,其实是书中的童话。

在不知不觉中,书页发黄了,书角翘起了,我也该上小学了。刚上小学,作文不是很好,需要妈妈的帮助才能完成。

随着年级的升高,我的“藏书”也越来越多。《简·爱》、《童年》、《汤姆·索亚历险记》、《哈利·波特》……我会为阿辽沙的外祖父对他的残酷而落泪;为汤姆是否会被印第安·乔追杀而担忧;为哈利·波特的神奇而入迷,为马小跳的开朗而捧腹;为简·爱的命运而长叹……

暑假,白天在家看《哈利·波特》吓得瑟瑟发抖,生怕伏地魔来把我用魔法变成食死徒,却又忍不住固执地继续看下去。看着看着,忽然身边出现了一把扫帚,一照镜子,自己变成了那个小女巫——赫敏。我骑上扫帚,向霍格沃茨出发,到了凤凰社,看见了哈利和罗恩,自己在有求必应门里,让哈利当老师教授防御课……正想得入了迷的时候,妈妈大喊:“吃饭了!”我才回过神来,说:“哈利·泼特正在攻击伏地魔,没时间吃饭!”

每当用衣袖拂去书上的尘土时,我总会想:这就是我最大的财富!

山西太原阳光双语小学五年级033班

本期课吧十分钟答案:

1、这瓶饮料是谁买来的?原来是妈妈买来的。

2、是谁的本子?是张昊的本子。

3、这是什么东西?这是玩具赛车。

4、这是什么地方?这是北京故宫。

篇4:我迷上了读书作文

我以前不喜欢读书,自从老师让读四大名著,我读了四本书,发现自己的生活好像少不了书了。

周六,我妈给我买了一本《鲁滨孙漂流记》,我如获珍宝,写完作业后,立刻贪婪地读起了这本书。

那本书像磁铁一样把我吸住,我仿佛置身于孤独的航船上,体味着与海浪搏斗的惊心动魄;我仿佛置身于荒凉的小岛上体味着于世隔绝的孤苦无依……

正当我被鲁滨孙那种乐观的精神所折服时,妈妈喊我吃午饭,把我从书的海洋里硬生生拽了出来。

我爱不释手地放下书,坐在餐桌前,顾不得饭菜的味道,顾不上细嚼慢咽,随便扒了几口饭。此时我就像一条脱水的鱼,少了海洋便不能存活。五分钟后,我急匆匆地回到书房,捧起书继续读了起来,又沉浸在书的海洋里。

下午一点,正是骄阳似火的时候,我却纹丝不动地坐书桌旁读书。蚊子叮我,我不管;有人找我,我不理。我的眼里只有书。

我一下子读到晚上七点,这一下午过得太充实啦:我体会了鲁滨孙乐观的精神,品尝了甜美的葡萄干,目睹了惊心动魄的搏斗,体验了回到家乡的喜悦,懂得了即使身处逆境,也要乐观,坚持不懈,坚信会绝处逢生。

篇5:我迷上了读书作文

话说上次,老师要举行一个读书大会,我听了欣喜若狂,因为我家的《辞海》已经被我读得滚瓜烂熟。我早就想拿来和同学们分享了,回到家我就开始左翻右找,终于将那两百多本书全部都给搜索了出来。我心想:带哪些书最好呢?是童话类还是漫画类?是名著?还是历史类?我最后决定按照儿童的喜好,带了《格林童话》、《安徒生童话》和其他的故事书。还有我最喜欢的《西游记》和《中华上下五千年》还有《鲁滨逊漂流记》,我准备明日起早就去交换书。让同学们瞧瞧我的好书。

第二天我早早的去了,同学们也早早的来了,准备和别人交换书本儿,我把我的书放到那桌子上,和别人的放在一起,准备着读别人的好书。

篇6:我迷上了读书作文

为什么我会这样说呢?因为我每天回家时,都会有一些不愉快的事,这时,我随手拿起一本书,我想把我的注意力,全放在书中,让自己认真读书,忘记那些不愉快的事,果真,不一会儿,我整个人都沉浸在书的喜悦当中了。

书是我经常拿起的东西,也是我的“营养品”,如果没有了它,我的生命便不会再绚丽多姿,五彩缤纷,书,如果没有了“你”,我也不会学到这么多丰富的知识,也许我的水平还停留在那个小小的而又幼稚的幼儿园吧!

书带我认识许多地方,有梅山、有游乐园,有的时候,还带我进入了作者的梦中……

书是每一个人都应该有的,没有了一本好书在身边伴我成长,生活就显得枯燥乏味,没有什么乐趣,让每个人身边都可以看到好书的陪伴,让每一个人的知识都越来越丰富。

篇7:我迷上了围棋

喜欢围棋纯属偶然。记得在我上幼儿园大班时,好朋友孟逸飞从家里带来一副围棋。当看到一个个晶莹剔透像宝石一样的小白子和小黑子时,我立刻就喜欢上了它们,于是死缠硬磨着妈妈让我学围棋。

周末的一天上午,妈妈带我来到慕名已久的教中级围棋的老师那里。这位老师看我年龄小,又没基础,就对妈妈说:“这样吧,如果你家孩子能做对一半的题,就让他跟我的班。”说后给我拿了一张有10道围棋题的试卷。我三下五除二就完成了。结果,考题对错真的是五五分成。“耶,我能上这个班啦!”我高兴得手舞足蹈。

刚开始我是班上最差的学生,经过半年的不断努力,我在全班20多个学生中能拿第一啦!

围棋里的厮杀让我觉得刺激又快乐。星期天,我做完作业,央求妈妈让我在网上下一盘。妈妈答应后,我高兴得一蹦三尺高。战斗打响了,棋场如战场,我小心谨慎,每走一步都三思而后行。在“行进”中,突然看到对方一个明显的破绽,我忙不迭地埋下一个“陷阱”,对方却浑然不知。不一会儿,对方“嗵”的一声掉到了我事先设计的“大坑”里,我一下杀了他一条25目的“大龙”。“哈哈!”我开始得意洋洋了。正当我沉浸在胜利的喜悦中时,不料,一不小心,我踩到了对方埋在里面的“地雷”。随着“轰”的一声响,我被炸飞上天,一条50目的“巨龙”被杀。我一看傻了眼,真后悔刚才的粗心大意,心想:对方的威力可真大啊,这下子完了!但我没有“投子认输”,而是吸取教训,更加认真细致。功夫不负有心人,我用心计算,步步为营,最终反败为胜,把对方杀得落花流水。

围棋无时无刻不吸引着我。每天放学一回家,我就想在网上和别人对弈,一决雌雄。妈妈怕影响我的学习,就把网线藏起来了。没办法,我就在棋盘上自己和自己下。后来,妈妈又把棋子和棋盘收起来,我就在纸上画棋子自己和自己下。最后,妈妈无可奈何地说:“儿子啊,你如果把这股倔劲用到学习上,那该多好啊!”

篇8:我迷上了历史作文

以前,我对历史方面的书不大喜欢,除了看过一些通俗演义,其他的历史书我基本没看过。

但是,最近周围有很多朋友、同学都在看一套名叫《明朝那些事儿》的大书,我妈妈建议我也看一看。我不大想看,妈妈便把《明朝那些事儿》下载给我听。我极不情愿地听了一下,没想到越听越有劲。不知不觉,三个月的时间,我就把《明朝那些事儿》前面六部全听完了。最后一部是《大结局》,我只用了一个星期就看完了。

因为当时太喜欢听了,走路时听,吃饭时听,睡觉时听,洗漱时听。看书时更是废寝忘食,下课的时候看,写作业的时候看,排队等待的时候看,吃饭的时候看,甚至在上课铃打响到老师进教室之间的时间也在看。

书全部听完了、看完了,我就和看过这书的人一起讨论,从政治斗争到帝王心术,从明朝灭亡的`原因到清朝兴起的原因,从明朝不灭亡的机会到袁崇焕之冤。其中,我们最喜欢谈论的是政治斗争,从张璁、夏言、严嵩、徐阶、高拱、张居正等人的斗争,到东林党战胜其他三党最后又被阉党打败。我们简直是无所不谈,谈到激动的时候,大家忍不住拍打桌子,或者大叫起来。

看完《明朝那些事儿》以后,我对明朝的历史产生了兴趣,又忍不住看了很多关于明朝的历史书,如《明亡清兴六十年》、《明朝的最后十七年》、《看得见的明史》、《大明英烈传》,甚至翻起了《二十四史》中的《明史》。

篇9:我迷上了音乐作文

每一次,我在家里听音乐时,我都会沉寂在音乐声中,连妈妈喊我吃饭的声音都好像没听见似的,还一本正经地坐在凳子上一动不动的听着那些美妙绝伦的乐曲。妈妈知道我听见了她叫吃饭的声音,却还若无其事地坐在凳子上听音乐,就恼羞成怒,实在没办法,连忙把电脑的声音调到零,我没听到一点儿声音,心里想:怎么回事?难道电脑坏了吗?我转过身去,看见妈妈正火冒三丈的看着我。我只好马上去吃饭,以免受皮肉之苦。

每当我回到了家,做完了作业,我就会迫不及待地打开电脑,毫不犹豫地播放出我最喜欢的歌曲,然后躺在沙发上,紧闭双眼,一边听音乐,一边放松自己,使自己轻松起来!

回首往事,正是因为有国歌这样美妙的乐曲,才唤起了人们要团结一致的力量,如果没有没有国歌激起人们的愤怒,就不会有今天的美好中国,所以,歌也是万般重要!作文

篇10:我迷上了音乐作文

我从小就是个音乐迷。原因大概有两个吧,一是:我的妈妈是一位音乐老师,我受她的遗传也爱好音乐。二是:我从小就认为音乐是一种调节心情的最好办法了,所以就爱上了音乐。音乐的好处有很多,比如:调节心情,使人快乐等。总之我爱好音乐是有千千万万的原因。我爱唱,爱听,无论是现代歌曲,还是老歌,无论是摇滚还是优雅我都听得津津有味,美滋滋的享受着“音乐人生”。说起我爱音乐,还不仅让我想起一件事呢!

那天,我正在带着耳机入神的听着音乐,一边和唱着,一边听着。淘气的妹妹在我身后准备恶作剧,可我那么入神的听着音乐那里还顾得上她呀!可是,这一个不小心就让我得了大病。妹妹拿着水瓢,里面装满了水,她本想吓吓我,以为我会察觉到。可我全部的身心都投入到了每一首音乐中,就没有感觉到这一切。我本想去倒一杯白开水,来润润嗓子,可哪里想到,就在我转身的那一瞬间,我刚好碰到妹妹的胳膊,妹妹也没拿住手中的水瓢。就这样,还没等我缓过神来,那一瓢水就劈头盖脸的洒了下来,只感觉到全身凉飕飕的。哎,就因为这件事,我大病了一场,在家里躺了好几天。可等我的病痊愈了,也照样我行我素,继续做我的音乐迷!

篇11:那年,我迷上了吆喝

我对文学的兴趣,是从一种声音开始的。

那是年迈货郎的吆喝:“塑料——凉鞋底,鸡肫——牙膏皮,换针换线换糖嘞——” 这声音慢慢悠悠,富有韵律,是小伙伴肚子里馋虫最怕的钩子。那时的乡村,生活贫瘠,每当货郎披着一身夕阳镀的金边来到村里,总会被我们一群小伙伴围住。有一次,我为了换糯米糖,居然打起没用完的牙膏的主意,这样做的后果我知道——小屁股会被大人打得“万紫千红”,可是那吆喝声如百爪挠心,实在诱人,情急之下,我把剩余的牙膏挤在我的小碗里。吃饭时,不明所以的奶奶盛了一碗“牙膏粥”给我,我喝下后,忧心忡忡了好几天,生怕被“牙膏粥”毒死。

我开始模仿货郎的吆喝声,有时也会博得一些小伙伴的喝彩,但更多的是得到他们扔过来的土坷垃。

我对奶奶说:“长大后,我要做货郎。”货郎是全村人的大爱,不仅声音好听,他们还给村里带来了针头线脑、糯米糖什么的。村里招待他们的,往往是一大碗油面,碗底必定躺着三只荷包蛋。那是我们过年才会吃到的啊,他们就凭一张嘴吆喝吆喝,天天都过年。

奶奶说:“你看你那大门牙,都快龅到天上了,说话漏风,丑透了,快别做梦。”

我不以为然,龅牙我清楚。换牙时,我喜欢用舌头给新牙挠痒痒,新牙怕痒才龅了出来。我不明白,做个货郎和长得漂亮有什么关系。长大后才明白,是奶奶不让我干这“不务正业”的事儿才这么说,货郎仅能混个肚儿圆,发不了家。

对着镜子,我用铅笔头打着龅牙,是它们阻挡了我的梦想。牙齿太不争气,又长又歪,龅得太对不起地球、对不起宇宙。对,把它们修理一下。在家左三圈右三圈晃悠半天,我终于找来一块磨刀石,然后咧开嘴,伸长脖子,低头就着磨刀石磨起龅牙来!刚磨几下,牙齿开始发酸,比青青的杏子还酸一万倍。想做货郎大咖,我只能忍受着。最后,我硬是把龅牙磨短了足足有半粒芝麻那么长——牙齿不那么难看了,我幻想着靠吆喝吃饭的神仙日子。

直到十四岁,我们搬家到镇上父亲所在的化肥厂,我成了一名小镇少年后,人生才发生了逆转。

来小镇后,父亲有天带回一张报刊征订的目录,是厂里推荐的,我在上面选择了江苏的《少年文艺》,北京的《儿童文学》《东方少年》,贵州的《幼芽》。从此,这些杂志就像每月定时到来的糯米糖,总会甜蜜我一个月。董宏猷、庄之明、张之路等老师写的那些故事比货郎的吆喝声还动人心弦。

感谢父亲!那时一本杂志要两角,而一个馒头才两分。以前每天早上,母亲总端着一大笸箩馒头回家,邻居笑称“你们家是养猪场啊,这么能吃”。是的,我们几个孩子都处在“吃长饭”时期,吃起来如狼似虎。而父亲的月工资才三十多元,母亲没工作,除去门面开支,吃起来哪够啊。父亲宁可早上不吃馒头,也要省下钱,给我们订阅杂志、买课外书。

因为一本书,我不再讨厌自己的龅牙——《巴黎圣母院》中的卡西莫多,那个丑陋的敲钟人,读到他抱起死去的艾丝美拉达时,我伤心得眼睛都哭成了桃子——这么美的心灵,外表的丑陋无足轻重。

书读多了,手就痒痒,我开始写起了“小说”。初二时,老师布置一篇《我家的客人》的作文。我当小说写完后,老师说我脚踏西瓜皮——滑到哪算哪,还离题万里!本该写人,却写成了老鼠。零分!我为了追求奇葩构思,写一只老鼠来我家偷吃东西,到改掉偷吃毛病的经历,以为作文会飞上教室里的范文墙。老师一说,我觉得自己就是小窦娥,我没跑题呀,在我们老家,就把老鼠称为“客人”,还认为哪家如果没有老鼠光顾会不吉利呢。

后来另外一位老师看了作文,赞叹不已,还推荐给校刊发表了,我嘚瑟不已。

上大学后,看了作家萧乾《北京城杂忆》里写的吆喝,我恍然大悟,原来吆喝是门艺术,是口头文学呢!

让我真正喜欢写作儿童文学,还在于我女儿的“赏识”。她两三岁时,天天缠着我讲故事。特别是每天睡觉前,她都要用小手点一点我的胸脯,那是我们父女的秘密,因为我有一肚子故事,她点哪里,哪里的故事开关就启动,我就讲那里的故事。女儿说:“爸爸的故事,比书上的好听多了。”

篇12:我迷上了什么作文

电脑,是我们最熟悉的一样电器,也是小朋友的“大明星”。

记得那是一个晚上,我闲着没事干,就开启了不懂咋么操纵的电脑,我按动开关,它就开始工作了,我跑去请教妈妈咋么操控,只见妈妈给我按出了小游戏大全,里面的游戏把我迷住了,我点了一个小游戏,便津津有味的玩了起来,我越玩越开心,越玩越起劲,玩完这个玩那个,玩完那个玩这个。渐渐的,就到了10点了,妈妈说:“婷,该睡了!”“等一下嘛!”我说,我见妈妈头上“着了火”,就依依不舍得关掉电脑,跑去睡觉。

第二天一早,我就打开电脑玩了起来,那时才6点,爸妈都还没起来,我的心里暗开心,便目不转睛地玩着,不一会儿,妈妈醒了,见我在玩游戏,生气地把我批评了一顿,我也知道,我不知不觉中既迷上了电脑! 都怪这游戏,害得我既迷上了电脑,每次都想着呀,但是我知道,迷上电脑游戏是错,迷上电脑上的资料是好的,千万不要像我一样!!

篇13:我迷上了什么作文

每次第二节下课,就有人喊我:“走,打篮球去。”听到这句话,我放下手中的笔,不由自主地去打篮球了。来到球场,上课时的瞌睡就不翼而飞了,像满血复活似的,非常有力气。我们分好了组,开始比赛,我把球给了黄琥,黄琥带着球冲向对面,我也跑到了对方二分线内,他把球给了我,我对着球框,用力把球投了出去,球进了,我高兴得跳了起来。

上课了,我回来了,可心却在篮球场上,想着:刚才那球真帅,我们队全都是因为我和黄琥才胜利的。突然,老师叫了我一声,我没听见,到了第三声,我才回过神来,可是,我不知道怎么回答老师。我看了看篮球,小声地说了声:“好兄弟,下课继续。”

篇14:我迷上了游戏作文

一年前,我的了这种‘怪病’爸爸妈妈给我吃了很多药(解决的方法),可是都没有用,下面就是我这个病的详细说明病名:典型电脑游戏迷恋症病历:1年5个月18天详细说明:自从我家买了电脑之后,就是我这个病的起源,一开始我在练习打字。

在一个星期的苦练后,终于练会了,那麻烦可就大了,我一开始就打一些电脑自带的小游戏,可是越打越无聊,唉,没办法,只能忍,我一直打一直打,一个暑假的一天,三个人自动找上门来给我连网,我一听连网,高兴得一蹦三尺高,连上网之后,我赶忙去饭店拿饭(预定的),回来后我三下五除二就把饭给吃了,然后打开网络,一直玩一直玩,直到下午6:30,玩够了之后,吃饭,8:30上眼皮轰下眼皮,进被窝!自从我迷上电脑游戏后,天天想着玩,爸爸妈妈给我吃了很多药,如:把电脑藏起来,把游戏删除等等,可都没用,在我看来但电脑游戏并不是说非常不好,也可以在无聊的时候玩玩,放松一下心情。但是,他很容易让人‘上瘾’。使人迷恋其中。唉!我这个病什么时候能好啊!不说了,哦,对了,你们如果有解决的方法,就告诉我吧!

篇15:我迷上了单人羽毛球

于是,我就琢磨一个人打羽毛球:一只手拿一个球拍,左手打一下,右手打一下。刚开始,我的左手经常接不到球,可练着练着,左手竟开始变得像右手一样灵活,而且还发明了很多花样:双拍单击是两只手各打一下羽毛球;单拍双击是一只手正反各打一下羽毛球;单背剑是一只手打高羽毛球后,再从背后将球接住。这些都让打球变得不再那么单调乏味。其实单人打羽毛球的运动量也不小,10多分钟下来,我已经汗流浃背,脖子、双肩轻松舒畅。

后来我上网一查,还真有一种单人羽毛球的玩法,不过和我的玩法不同,它是一个人把球往墙壁上打,需要特制的羽毛球和球拍,效果跟乒乓球差不多,玩法也没有我的变化多。于是我热情更高地练起了自己发明的单人羽毛球,坚持一周,脖子酸困僵硬的感觉渐渐减轻。我又发明了其他新的花样。比如为了让双肩得到锻炼,两手轮流击球,一手一下,还可以交叉击球等。其实除了一个人玩,也可以和朋友们围成一个圈,轮流用不同方式击球。时间长了,我又开始练习背后击球。

如今,各种花样我玩得都灵活自如,我甚至更喜欢一个人打。平时两个人打,往往是常用的手很累,另一只手仅起平衡作用,运动量远远不足。而一个人打时,两只手轮换使用,从锻炼效果来看,是非常好的。

篇16:我迷上了游戏作文

今天,爸爸去上班了,电脑这个魔鬼有来引诱我,都怪我自制力又太弱,有上当了.....哎真悲哀啊!!

这一玩,就玩了3个小时,怎么会这样呢,太糟糕了啦!!!这时爷爷突然蹦了出来,吓我一跳,我知道爷爷不怎么喜欢我们玩电脑,怕我们又成了电脑迷...

“ @#%……&*&……不要整天都在这啦,写写作业啊,等一会又成了电脑迷啦,哎!”

听了爷爷这么一说我觉得横惭愧,身为学生的我,电脑应是我们查资料用的,我怎么用来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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