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价值偏差

关键词: 事件

新闻价值偏差(精选四篇)

新闻价值偏差 篇1

中国对于一个负面新闻事件冠以“**门”的命名方式大量使用, 始于2008年爆发于互联网的“艳照门”事件。“艳照门”事件之后发生的、尤其是含有不雅视频发布的负面新闻事件, 几乎都会以“**门”这一特殊的命名方式体现主题, 人们也渐渐习惯通过这样的命名方式了解某一个新闻事件的性质和大概内容。和近年来产生于网络的一系列用语相同, “**门”的说法已经走下网络, 广泛应用于各媒体, 成为人们时下对于负面新闻事件默认、有归类性质的称呼。

“门”事件说法产生后, 由于网络传播具有信息容量大、传播速度快、范围广、受众参与性高等优势, 发生在中国的“门”事件便开始通过网络这个媒介, 呈井喷状态进入公众视野, 甚至已经出现一个专门搜集和发布“门”事件的网站——门事件新闻网。虽然有关门事件新闻网的分析不是这篇论文讨论的主要内容, 但我们从这个网站发布的信息可以看出“门”事件发生之频繁、涉及社会各个方面之广泛、内容之集中。

截至2010年6月20日, 门事件新闻网按照体育门、娱乐门、教育门、时政门、社会门、科技门、财经门、90后的门、00后的门九个分类, 详细记录了08年以来发生的561个“门”事件。即从“艳照门”爆发的2008年1月28日至2010年6月20日的29个月间, 发生561个“门”事件, 平均每个月就会发生19个, 且涉及不雅、低俗的内容高达90%以上, 其包含的视频更是成为网民争相下载观看的内容。

“门”事件的背后, 透露怎样的公众对新闻事件的选择标准和关注这些事件时的心态?我们的政府相关部门和网络媒体怎该采取怎样的措施进行适当的舆论引导?为什么这些事件含有不雅、低俗内容的居多?网络是否可以成为人们窥探他人生活堂而皇之的工具?由“门”事件带来的一系列现象在反映网民价值取向、及其引发的有关社会问题, 尤其在受众选择接触新闻事件时的精神层面问题, 是我们在正确使用网络这个媒介的过程中必须要注意、并解决的问题。

2“门”事件形成原因——网络、网站和人

通过对“门”事件在网络上发端、进行和退出网络, 继而推出公众视野的分析, 可以得到一个这类事件较为稳定的运行机制, 并为清晰认识这类事件的形成原因提供基础。“门”事件的最大特点是速朽——每一个“门”事件处于受众关注高峰期的时间都不会超过一个月, 有的甚至只在一些网站或论坛疯传几天。对于“门”事件形成原因事件的脉络梳理, 不仅有助于我们在分析“门”事件所表现的受众反映和对社会的影响, 更有助于找到适当“切口”对这类事件引起的消极影响做出相应的反映。

“门”事件, 伴随中国社会发展过程中发生的变化而产生, 影响其形成的因素多而复杂。上世纪70年代末以来, 中国经济体制由原来的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 社会转型期的中国, 经济高速发展, 人们的物质生活条件极大改善, 中国人的思想观念也发生了巨大改变。正如三十年来中国经济、社会各方面的改变皆源于此, 充斥于网络的“门”事件也找到了产生和发展的土壤。

2.1 网络传播信息的优势和中国网站的特殊运营体制

网络传递信息时的优势, 是传统媒体不能比拟的, 如:传播的范围广、速度快, 受众参与性强。网络中的受众不只是被动的接受信息, 他们可以借助各种网站、论坛直接成为信息的发布者和参与者, 参与信息选择和讨论, “真理越辩越真”, 传播效果大大加强。但不可忽视的是, 网络信息发布和受众参与进入的门槛很低, 庞大网络的信息量不可能实现对有害信息的完全过滤, 许多类似“门”事件的内容便不免广泛传于网络。这样一来, 即使国家制定了多种规章制度对网站的经营者进行约束, 力不从心的情况时有发生, 加上网民自我约束的缺失, 网络环境的净化同样举步维艰。

网络传播正在改变传统新闻传播的内容格局和市场格局, 成为除了报纸、电视、广播之外人们获取新闻来源的又一重要渠道。中国网站的特殊运营体制, 也使得“门”事件大有市场。

中国现有网站大致可以分为政府网站 (包括一些传统媒体网络版) 和商业网站。在对“门”事件运行机制调查中发现, 除政府网站、一些传统媒体网络版之外的网站, 几乎都涉及了有关这类事件的内容。截至2009年底, 中国已建立政府门户网站4.5万多个。但据《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中》 (2010年1月) , 中国境内网站达323万个, 极少报道“门”事件的政府门户网站只占到其中的1.4%。

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公安部、信息产业部三重管理下, 中国的网站, 都没有采访权, 只允许发表, 但由于其特殊的运营体制——市场化经营, 即运用市场规律, 在法律、规章制度允许下广泛发布、转载网民上传的内容, 加之网络在传播信息方面的优势, 点击率成为商业网站吸引广告商资金投入的基本要求。虽然这样网站间的传播有很高的重复性, 造成网络资源的浪费, 但其传播内容较之传统媒体范围更广、更多样、更大胆, 受众的参与积极性更高。

发布吸引大众眼球、满足大众需求、创造高点击率, 才能吸引资金的注入, 这也成为造成“门”事件在网络上的泛滥的主要原因。

2.2 人的原因

2.2.1 人的思想观念发生变化

开放的中国使中国人的思想观念也日渐开放, 中国人从少有自由地表达到现在相对自由的发表意见, 中国人不仅越来越想说, 对于以往三缄其口的话题, 也越来越敢说、越乐于说。同时, “门”事件中的事和人物也让我们看到社会发展进程中不和谐的音符——就如“兽兽门”这类有炒作嫌疑的事情在几十年前根本不会出现, 而网络的兴起, 更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人们经过长时间封闭的内心找到了宣泄的平台。

思想开放并非坏事, 人们的思想观念的变化, 不仅是一个社会发展进步的表现, 折射到他们的社会行动, 更会促进这个社会的继续发展。但值得注意的是, 人们思想观念的转变, 虽然大方向一致, 具体起来总是良莠不齐, 道德缺失的现象更易发生, 不以正确的思想观念加以引导, 错误的观念一旦成风, 必然会对这个社会的发展造成阻碍。

2.2.2 网络传播的受众构成和受众需求在新闻价值上的体现

中国网民结构, 可以从受众的角度解释“门”事件风行于网络的原因。市场经济环境下, 什么样的需求就会有什么样的供给。

据《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中》 (2010年1月) 中提供的信息, 截至2009年底, 中国网民人数达到3.84亿, 互联网普及率达到28.9%。我们可以发现造成“门”事件流行于网络的两个因素。

其一, 截至2009年, 20岁以下心智还未成熟的青少年网民数量占全体网民的32.9%。这部分网民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还未完全建立, 偏向于“跟风”, 容易受到社会舆论的影响, 且常常只接受自己内心需求做为在网络上上传和浏览信息的标准;其二, 高中以下文化水平的网民数量占全体网民的75.8%, 文化水平也从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这些网民的欣赏需求。在这里, 我们并不否认, 20岁以下的青少年和高中文化以下的网民可以具备较为高尚的信息选择标准和自我约束, 也不否认20岁以上和高中文化以上水平的网民中可能存在同20岁以下的青少年和高中文化以下的网民相同的信息选择标准, 但从整体来看, 网民构成中20岁以下的青少年和高中文化以下的网民大比例的存在, 我们便不能低估年龄和文化水平对于“门”事件形成的影响。

网站在选择可以增加其点击率、提高其知名度的新闻事件作为传播内容时, 总会参照新闻价值的几个要求。新闻价值, 就是指凝聚在新闻事实中的社会需求, 即新闻本身之所以存在的客观理由, 它包括时效性、重要性、显著性、接近性以及趣味性等几个基本属性。“门”事件便是附和了这其中的趣味性, 从之前分析的网民中网民年龄和文化水平现状可以得知, 吸引这一大部分网民眼球, 满足其对这类信息的需求, 也符合了新闻事件要具有接近性的原则。

在这样的网民构成背景下, 各个网站在选择上传、转载内容时的新闻价值标准出现了严重的偏离。层出不穷的“门”事件, 一味追求“眼球效应”和经济利益, 作为传播中介的网站几乎忘记了作为一个社会的传播媒介, 应该承担的传递有价值的信息、帮助读者明辨是非、把握社会正确舆论导向的社会责任。

3 拒绝“黄色新闻”式的“门”事件, 给净化网络环境的三个建议

3.1 美国“黄色新闻”的教训

中国网络现在不雅、低俗不道德的“门”事件泛滥与一个世纪前美国新闻业充斥着“黄色新闻”的状态有异曲同工之处。反思“黄色新闻”带给新闻业糟糕的价值扭曲和对社会安定的破坏, 对于网络“门”事件的整治刻不容缓。

黄色新闻, 起源于19世纪的美国, 是新闻报道和媒体编辑的一种取向。那时的多数为了达到制造耸人听闻的新闻, 扩大报刊销售量的目的, 用极度夸张及捏造情节的手法来渲染内容涉及关于色情、暴力、犯罪方面的新闻事件。黄色新闻是一种品质低劣、没有灵魂的新闻, 不但不能主持社会正义, 传播准确的信息, 反而编制谎言、腐蚀人的灵魂。1899年至1900年, 是美国黄色新闻发展的高峰。当时全国的主要报纸中约有三分之一是纯粹的黄色报纸。

美国的新闻学者埃德温·埃莫里曾评价:“赫斯特制造出了有史以来最坏的新闻, 将美国新闻事业的水准降到了最低。”黄色新闻不仅腐蚀人的灵魂, 甚至引发了美西战争。1901年, 赫斯特因支持落选总统的共和党领袖白里安而公然在《新闻报》上煽动刺杀总统麦金莱。同年9月, 麦金莱遇刺身亡, 从凶手的口袋里搜出这份《新闻报》。赫斯特随即遭到社会舆论的严厉谴责, 《新闻报》销量大跌。1906年, 赫斯特不得不将《新闻报》解散。

随着《新闻报》的陨落, 黄色新闻逐渐衰落。而风格庄重的报纸《纽约时报》则迅速崛起, 正确的新闻观终究回归主流。

前车不忘, 后车之师。以史为镜, 可以让我们少走弯路。

3.2 提高国民素质

人的灵魂里有一个较好的部分和一个较坏的部分, 而所谓'自己的主人'就是说较坏的部分受天性较好的部分控制。有理性、激情、欲望构成的灵魂只有和谐一致才能实现灵魂的正义。这里的正义, 就是希望国民素质达到的高度。

现在中国的社会组织结构较之以前, 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而形成与以前几千年社会组织结构基础上的中国传统文化也开始渐渐被人们淡忘或边缘化, 主流文化已经不是之前的“忠孝节义礼智信耻”。上一部分有关“门”事件形成原因的几点分析便是对这些已经发生的变化的反思。

在“门”事件中涉及到的内容, 尤其是视频, 无论事件主角、事件的拍摄者、上传者或发布的网站, 甚至点击查看者, 已都不知“耻”。事件主角、事件的拍摄者、上传者只是觉得新奇、刺激;发布的网站只是为了“眼球效应”带来的经济利益, 而转载者和观看者也大都有猎奇、寻求刺激的想法, 看过之后便“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很少人会觉得网站上这样的内容会对社会造成怎样的影响。

提高国民素质, 提高网民素质, 使“门”事件的事件主角、事件的拍摄者、上传者、发布的网站、点击查看者认识到什么是“耻”, 才是解决这类问题的根本之道。

3.3 网络规章制度的完善

柏拉图的《理想国》有关人的论述, 从人的本性角度告诉我们具有约束性的制度存在的必要。

人性中总有有别于高尚、忠义和诚信等传统美德的东西, 一个所有人还不能完全实现自律的社会若要顺利健康的发展, 他律便成为不可或缺的因素。他律就是借助外力, 约束人性中较坏的部分。

一系列的“门”事件中, 他律要求的手段, 不只是针对发布这些低俗不雅内容的网, 也应该包括上传这些内容的网民和这些事件中的“主角们”。他律, 可以是人与人之间的监督、统一的规章制度对人的监督及公共舆论对人或事的监督。

网络传播的特殊性决定普通的规章制度对其的约束和监督还很有限, 如何建立一整套适合应用于网络并能起到效果的规章制度成为中国解决“门”类事件的题中之义。

3.4 提高中国公共舆论作用

由于中国现有的、有关网络的规章制度约束力和监督程度还很有限, 建立起一整套适合应用于网络并能起到效果的规章制度有又不可一蹴而就, 我们便需要启动另一种他律——公共舆论。

正如上面在“提高国民素质”中谈到, 中国公民还在渐渐形成自觉的公共意识过程中, 我们需要一些特别的人或机构来对舆论进行正确的引导, 而这些人或机构一定是确切懂得中国现状、对中国未来走向了然于胸的、并能为中国的将来发展负责任的, 必要的公共舆论引导会使我们国家的发展之路走得更长久、更健康。

4 结论

“门”事件频频出现于网络的现象, 正表示我国在社会发展进程中出现的人们价值取向方面存在的问题。“门”事件现象本身, 及其扩散到网络传播的其它问题, 我们同样需要采取适合的手段从不同角度、不同方面对其进行控制和调整。现代社会, 自由的实现要受到法律和各种规章制度的制约。有利于国家发展、社会稳定、公民素质塑造的信息和价值取向才是信息可以自由传播的的基本要求。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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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价值偏差 篇2

在一起,我从来都不知道,原来人们之间的相处,也是需要那么多的规则,需要那么多的条条道道。

如果从最初,上学期的`最末尾,我没有因为一时冲动,提出退部的申请,我想现在迎新纳新,我也闲不住。可是,我知道我的性格,纵然很忙碌,纵然很风光,可是我却不喜欢。

我喜欢呆在自己安静的生活里,享受自己世界的快乐,我喜欢的圣地有图书馆,那样的安静,能让我多次亲近自己的灵魂,而不至于,物质发展得太快,灵魂跟不上脚步。

你看吧,这个世界日新月异。

你看,这个世界,这个周边,每个人都知道,这些故事都曾经发生过,可是没有人真的觉得,这些有什么大不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事,可是我们却还是不能理解。

那样的爱情,那样的亲近,是需要借口才可以交换的。

利己教育的价值偏差及矫正 篇3

一、利己教育的基本逻辑

在我国古代,便有“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之说,劝导人们要多行善、不作恶。在我们今天的道德教育实践中,虽然没有明确宣传这种“因果报应”,但教育方式上,基本是按照这种思路展开的。

在苏人版思想品德八年级教材中有这样一段话:“信守承诺会获得回报。遵守并实现诺言会使你在困难的时候得到真正的帮助,会使你在孤独的时候得到友情的温暖;因为信守诺言,你诚实可靠的形象会使你获得别人的信任,赢得人们的尊重和社会赞誉;在践诺过程中,还会增强你的自信,使你的自尊得到满足,并有更多机会获得成功。”在这里,教材向学生传递这样一个信息:信守承诺对自己是有好处的。其基本逻辑是“要信守承诺——信守承诺会获得回报”。

在教学八年级思想品德“孝敬父母长辈”时,某教师引用了这样一个案例:89岁的吴老太,老伴早年去世,7个孩子对老人赡养问题相互推诿,致使老人流浪街头,无处安身。4月下旬,该社区的“居民道德点评台”不点名地就这件事进行了专题点评,社区居民就这件事纷纷参与讨论,对这种不赡养老人的行为给予了谴责。没过两天,7个儿女面红耳赤地找到社区居委会主任说,他们已把母亲接回家抚养。在这里,教师通过案例让学生感悟到:不孝敬父母会受到道德的谴责。其基本逻辑是“要孝敬父母——不孝敬父母会受到谴责。”

在社会生活中,也存在着类似的道德教育方式,如近年来“有偿失物招领”“有奖让座”与“道德银行”等在一些地方悄然兴起;再如在高考新政中,一些地方提出为见义勇为者加分奖励,其中北京、浙江、四川三地奖励20分。这些做法也是用利诱的方式,引导人们去做好事。其基本的逻辑思路是“做好事——得到奖励”。

以上案例在具体做法上尽管有所不同,但其基本的逻辑思路是一致的,都重视个人利益在道德教育中的作用,引导人们从个人利益出发,去考虑要做或不要做某事,对个人有利的则去做,不利的则不要去做。

二、利己教育的价值偏差

从利己的角度进行道德教育,在逻辑上似乎是很顺的。道金斯在“自私的基因”理论中认为,基因的本质是自私的,它们控制了生物的各种活动和行为。人们从利己的出发点去行善或不作恶,符合人的本性,既有利于自己又有利于他人和社会,这不是皆大欢喜的事情吗?再者,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个人利益应该受到重视,每个人的付出都应该得到回报,这不是很正常吗?正是顺着这种逻辑去思考,前面所列举的课堂上、社会上的道德教育中,才把利己作为教育的出发点。笔者认为,这种似乎完美的逻辑背后,存在着价值取向上的偏差,蕴含着巨大的风险。

(一)把道德问题等同于经济上的等价交换

强调从利己角度进行道德教育的一个重要理论依据是,在经济上人们要遵循等价交换原则,正如亚当·斯密所说的每个人都是“经济人”,如果要求一方将自己的利益无偿地转给另一方,那是不公平的。在道德上也是如此,为什么要求人们要考虑他人的利益,甚至为了他人的利益而牺牲自己的利益呢?这是不公平的行为,所以“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才是最合理的。这种观点在现实生活中被许多人所认可,并转化为一种道德教育行为。如某市公交公司给每个让座的乘客进行奖励,内容是发给让座者每人每次一张爱心卡。凭此卡,可到IC卡管理中心为自己的公交IC卡充值5角。

笔者认为,经济上要遵循等价交换原则是合理的。但我们不能把经济上的等价交换原则简单地移植到道德领域中来,认为在道德上人们有付出就必须要有回报,大付出大回报,小付出小回报。即使是为他人做了点什么,也是要等着回报的,如果没有回报,便会谴责别人,下次就不会再做。按照这种逻辑去推理,在一些紧急关头,路人的冷漠不应受到谴责,因为他们完全有理由说:“我又不需要什么回报,我干嘛要帮助她呢?”事实上,这种道德教育观在逻辑上是荒唐的,也是不合情理的。

(二)把道德要求降低为人的本能行为

人们都要追求和维护个人的自身利益,这是无可厚非的。那是不是可以利用人们的这种本能,通过利益来诱导人们去行善或不作恶呢?上述案例中,告诉学生信守承诺会有什么好处,不孝敬父母会受到什么惩罚,用金钱奖励让座行为等,都是从人的自身需求出发对人们进行教育。看到人的本能体现了对人性的尊重,这是合理的。那么,从人的本能需求出发去做或不做某种道德行为也是合理的吗?

从人的本能需求角度去进行道德教育,实际上是将道德要求降低为人的本能。人的本能属于人的自然性,其所呈现的是人的动物本能,即弱肉强食,正如动物世界中动物之间为了抢夺食物而互相撕咬一样。我们之所以要进行道德教育,就是要提升人们的道德境界,让人们能够多为他人着想。而从利己角度进行道德教育,其引导的结果是对自己有利的事就去做,对自己不利的事就不去做。当利己和利他一致时,人们可以在利己的同时,也去帮助别人,兼顾他人的利益;当二者相矛盾时,按照利己教育的逻辑思路,人们就应该为了自己利益而放弃他人利益,甚至可以牺牲他人利益。

三、道德教育要回归道德本真

沈晓阳在《论道德的本真形态与派生形态》一文中认为:“从现实社会生活的角度来考察,道德不过是人们在长期的社会生活中形成的一些提供互相帮助和避免互相伤害的‘默契’,或者说‘协定’。”由此可见,道德是人们为了维护公共生活秩序而建立起来的规范,要求人们在公共生活中,做出有利于他人和社会的行为。如果一个人独处,那是个人的私生活,也就无所谓道德与不道德问题。所以,道德在本质上应该是有利于他人和整个公共生活,而不是有利于自身。尽管,在有利于他人和公共生活的同时,也会给自己带来利益,如我们帮助了别人,别人也会帮助我们。但从出发点来看,我们要厘清道德领域中利他与利己的关系,一方面是为了利己而去利他,另一方面是在利他的同时利己。利己与利他不管谁在先,似乎没有差别。但在实际生活中,二者谁在先或者把谁作为出发点是有着本质差别的。

如果一事当前,人们首先考虑的是自己的利益,这本身就是不道德的价值观。当然,这样说并不是要求人人都要“毫不利己,专门利人”,人们考虑自身的利益是正当的,而且个人自身的正当利益也应该受到尊重。但如果把自己利益作为行为的出发点,为了实现自身利益就去做或不做某事,这就与道德要求偏离太远了。前文案例中,如果一个人孝敬父母不是发自内心去尊敬、赡养父母,而是怕不孝敬父母会受到道德谴责、法律制裁,这种孝敬真的能称为孝敬吗?正如孔子所说:“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

道德教育作为一种教育,理应引导学生从有利于他人、有利于社会的角度去思考自己的言行,而不是从等价交换角度、从人的本能角度,强调人们在利己的同时,做出有利于他人和社会的行为。如我们教育学生不要作弊,如果仅仅是从作弊会受到处罚角度去教育学生,那么,学生在思考是否作弊这个问题时,可能头脑中首先想到的是采取更为隐蔽的措施,让监考老师发现不了,既取得高分,又不会受到处罚,这就是从利己角度考虑问题得出的结果。如果从道德利他角度,看到作弊不管是否被抓到,都是对公平、公正本身的伤害,是不道德的行为,这样就能引领学生的思想境界上升到一个更高的层面。

强调从利他为出发点进行道德教育,并不是要否认个人利益。过去,我们在强调利他的同时,往往忽视了个人利益,要求人们做到“大公无私,公而忘私”“毫不利己,专门利人”,在道德要求上拔得太高,以至于人们认为道德人物、模范人物总是生活在云端里,不食人间烟火。如草原英雄小姐妹为了羊群而失去双脚、赖宁为了救火而牺牲生命等。这种道德教育虽然在出发点上是好的,要求也很高,但完全忽视个人利益,也难以为人们所接受。现实生活中“英雄流血又流泪”现象的存在,不利于人们道德素养的可持续提高。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强调从个人利益出发,或者从人与人之间互惠出发进行道德教育,最终往往会导致受教育者在不自觉中走向利己主义。道德教育要有高尚的立意,在不忽视个人利益的基础上,从利他的角度出发,引导人们去做有益于他人、社会的道德行为。

(作者单位:江苏省常州市第三中学)

论后网络时代新闻舆论引导的偏差 篇4

(一) 新闻舆论的现状。在后网络时代, 微博等大型网络平台的产生, 人们每天都会接触海量的信息, 往往在几分钟的时间内, 人们便会对某个热点产生共鸣, 在网络上对其进行大量的转发与评论, 在人类生活圈中引发一个不小的动荡。其次是新闻舆论的主体, 即受众。世界在不断地发展, 也发生着巨大的变化, 总是受到来自世界各地的信息冲击, 造成一种吸收信息的过量, 但是人们却不能辩证地去看待这些信息, 把自己的假想当做真实对信息进行理解并传播, 一方面增强了人类的自主意识, 而另一方面也使人类迷失于舆论中无法自拔。最后是舆论的客体, 即自然态事件与媒介事件。生活在信息化时代的人们, 任何事情都与媒介息息相关, 舆论的产生与走向离不开新闻媒介的引导, 新闻媒介对舆论具有双重影响, 可能成为推动力, 也有可能是思维绊脚石。

(二) 新闻媒介的舆论引导作用。第一, 舆论是把双刃剑, 一方面它有正面功能, 可将人们的意见进行整合, 发现当前社会大众们关注的热点, 展现其对政治与生活的重要性;另一方面也有副作用。信息大爆炸的来临, 人们不想去确认信息的真实性, 甚至开始追求哗众取宠的信息, 甚至对其产生了冷漠的情感, 容易受到不法分子的利用。第二, 新闻媒介的舆论作用, 面向大众的新闻媒介成为从上而下传播信息的渠道, 所以必须承担社会舆论的引导作用, 对大众进行讲解与说服。第三, 是受众对新闻舆论的心理期待, 新闻媒体占有公众大量的业余时间, 大众对新闻媒体具有依赖性, 甚至有些迷信新闻媒介。

二、新闻舆论引导存在的偏差

国内的新闻的宣传效果没有国外成功, 主要是因为存在着一些偏差。例如国内的新闻在进行宣传的时候不注重从公众自身考虑, 新闻内容脱离实际, 公众们对新闻信息缺乏信任感;硬性地进行宣传引导, 社会大众们对新闻的接受是有条件的, 他们有自己的思想, 新闻媒介应该协助性地引导而不是去硬性要求, 若把握不好力度, 很容易引起不必要的冲突;典型报道的虚无化, 中国现在对典型的宣传十分模式化, 过去的雷锋是深入人心的典型人物, 是大家学习的榜样, 随着经济的发展, 人们思想活动更加活跃、更具有选择性, 对于主流媒体宣传的典型形象也有了更全面的认识, 对其真实性有了自己的见解。另一方面是媒体失语与受众知情权的反差, 在中国传统机制下的新闻媒介并没有发挥其及时反映舆论并对其进行引导的职能。后网络时代, 网络平台的发展使许多信息得到传播, 但是主流媒体在一些突发事件的失语现象使得社会向着不信任的动荡方向发展, 这正是由于新闻媒介未能及时向公众传播真实、权威的信息。

三、新闻舆论引导偏差的应对方法

首先, 在进行新闻宣传时要以社会大众为主体, 一方面要将事实表达清楚, 另一方面要接受质疑, 及时进行解答, 努力做到切近群众, 抓住群众们的关注点, 并注重社会大众心理的多元性;其次, 新闻舆论引导需要做到及时有效。要想舆论具有良性发展, 公开信息直面问题, 特别是在灾难面前, 新闻媒介更应该第一时间将舆论导向正确的方向;再次, 学会掌握适度原则, 重视新闻内容的妥帖, 不要给社会大众造成太大的压力, 导致他们产生逆反心理;最后新闻媒体的公信力需要进一步提高, 网络平台的发展势不可挡, 新兴媒介也开始大显身手, 网络成为新闻舆论的最大发源地, 必须要提高公信力, 进行适度地控制与引导。

摘要:信息大爆炸的时代, 人们在越来越依赖于互联网以及手机短信等媒体的同时, 也学会去扩展自己的多媒体容量, 人类通过网络改变着自己的传播环境与传播手段, 并将其命名为“后网络时代”。新闻媒介在这样的时代下必须学会对社会舆论进行正确的引导, 成为后网络时代的中坚力量, 国内的新闻舆论在进行正面引导的同时却忽略了被引导对象受众的心理形式, 没有正确对待客观规律, 从而出现了新闻舆论引导的偏差。本文首先对新闻舆论引导的现状进行分析, 并说明新闻媒介的引导作用;其次, 说明新闻舆论引导产生存在何种偏差;最后通过对现存问题的分析总结几条对策与方法。

关键词:后网络时代,新闻舆论,偏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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