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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卫生协管工作实施方案
0、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圣城公卫发〔2016〕10号
寿光市圣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各科室、服务站:
为做好我中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卫生监督协管项目工作,建立健全卫生监督协管制度,结合我中心实际,制定此方案。
一、卫生监督协管的工作任务
(一)按照服务形式分类
1.摸底;
2.巡查;
3.信息报告;
4.宣传。
(二)服务内容
-1- 1.职业卫生咨询指导;
2.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
3.学校卫生服务;
4.非法行医信息报告;
5.公共场所卫生安全巡查。
(三)目的
1.充分利用医疗卫生机构的前哨作用,及时发现违反卫生法律法规的行为,保障广大居民公共卫生安全。
2.通过对广大居民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城乡居民健康知识和卫生法律政策的知晓率,提升人民居民疾病防控意识,切实为城乡居民提供卫生健康保障。
(四)工作职责
1.掌握辖区内公共场所卫生、职业卫生、学校卫生、饮用水卫生、放射卫生、医疗服务等行业基本情况,摸清底数,建立辖区内巡查场所名单。
2.实施日常性卫生监督协管巡查,督促被监督机构、人员执行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标准,按要求制作现场巡查笔录。巡查频率每半月一次,力争每年覆盖四次,年度监督覆盖率达到100%。
3.对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上报,并积极配合卫生监督大队调查处理。对公共卫生安全隐患需监督大队解决的,应报监督大队。信息报告率必须达到100%(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率= -2- 报告的事件或线索次数/发现的事件或线索次数×100%)。
4.发现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应现场予以劝诫制止,及时上报,并配合卫生监督大队进行查处。
5.负责辖区内居民反映、投诉、举报等信息的登记、受理、调查、上报、查处结果记录和回复工作,协助卫生监督大队开展调查。
6.完成卫生监督大队交办的其他卫生监督工作。
二、服务内容及重点
(一)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对辖区内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和学校供水进行巡查,协助开展饮用水水质抽检服务,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协助有关专业机构对供水单位从业人员开展业务培训。
工作重点:检查水源防护情况,有无防护措施,是否存在污染源。检查集中式供水、学校自备供水单位是否有卫生许可证,卫生管理制度及直接从事供、管水人员健康证,卫生知识培训证。协助有关部门开展饮用水水质抽检服务,查验水厂水质检验报告,发现供水水质出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监督大队。协助有关专业机构对供水单位从业人员开展业务培训。
(二)学校卫生服务。协助卫生监督大队定期对学校传染病防控开展巡查,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报告;指导学校设立卫生宣传栏,协助开展学生健康教育。协助有关专业机构对校医(保健教师)
-3- 开展业务培训。
工作重点:协助卫生监督大队定期对学校传染病防控、饮用水卫生及教学设施卫生开展巡访,巡查学校卫生组织、制度及措施落实情况,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报告。指导学校设立卫生宣传栏,协助开展学生健康教育。协助有关专业机构对校医(保健教师)开展业务培训。
(三)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协管。对辖区内传染病疫情报告、医疗废物处置、消毒措施等进行检查。协助卫生监督大队开展辖区内的传染病防控工作。
工作重点:检查医疗机构传染病报告、医疗废物处置及消毒工作是否符合国家卫生法规规定。检查托幼机构和学校在办理入托、入校手续时,是否查验预防接种证。检查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医疗保健机构,是否承担责任区域内的预防接种工作,以及是否使用合格的预防生物制品。
(四)职业卫生咨询指导。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发现从事接触或可能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服务对象,并对其开展针对性的职业病防治咨询、指导,对发现的可疑职业病患者向职业病诊断机构报告。
工作重点:开展职业病防护知识宣传、培训,接受居民对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的咨询服务。对从事接触或可能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劳动者,开展针对性的职业病防治咨询、指导。对疑似 -4- 职业病、职业病患者及时上报。
(五)非法行医信息报告。定期对辖区内医疗服务开展巡访,发现相关信息及时向卫生监督大队报告。
工作重点:查看辖区内的医疗机构是否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以及是否在有效期内、审批范围内开展执业活动。查看各岗位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及非法采供血情况。
(六)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掌握辖区内公共场所单位的基本情况,定期开展辖区内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为公共场所经营户提供卫生技术指导和培训。
工作重点:检查公共场所是否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培训和健康合格证明。检查是否按规定进行公用物品消毒以及消毒后用品是否采取有效的保洁措施。
四、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成立项目领导技术小组,负责组织培训、督查指导和对各村的业务考核工作。
(二)机构设置
设立卫生监督协管办公室,开展巡查、建立档案、收集并向卫生监督大队上报协管信息,接受县卫生监督大队的指导和业务监督管理。
(三)人员配备
-5-
1、 配备3名及以上卫生监督协管员。
2、 可在辖区内服务站工作人员中聘用卫生监督信息员。
(四)业务培训
中心卫生监督协管员要组织对各服务站卫生监督信息员进行培训。
(五)工作职责
1、中心:负责落实上级部门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制定本辖区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计划、工作职责、工作措施。主要承担辖区内公共场所卫生安全,饮用水卫生安全,学校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巡查等,建立健全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档案,负责收集并及时上报各项协管信息。负责辖区各服务站卫生监督信息员的考核及管理,完成市卫生监督大队交办的有关事项。
2、各服务站:负责辖区内卫生监督协管和信息收集上报工作,协助完成卫生监督巡查工作,服从中心的管理,及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六)工作考核
中心对村各服务站每季度检查一次,年终对考核成绩优秀的卫生监督信息员给予适当的奖励。
五、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卫生监督协管项目、关系到广大居民 -6- 的切身利益,关系到人民的身体健康,因此要把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重要举措和关注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大事来抓,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精心组织,明确责任、制定措施、强化落实,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卫生监督协管项目顺利实施。
(二)加强队伍建设,强化业务培训
卫生监督信息员要按时参加中心和卫生监督大队等上级业务部门组织的相关培训,打造出一支作风正、素质高、业务精的卫生监督协管队伍,充分发挥业务技术指导作用,使卫生监督协管员尽快适应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的工作需求,夯实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基础。
(三)加强业务管理,强化监督指导
中心必须严格执行项目服务规范,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做到制度规范化,档案规范化,工作规范化,为居民提供优质卫生监督服务。
附件:
1.卫生监督协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小组成员名单
3.卫生监督协管员纪律要求
寿光市圣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16年1月10日
-7- 附件1
圣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卫生监督协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李
杰
院
长
副组长: 张志南
副书记
沈海霞
副院长
成
员: 邱同军
农村社区主任
桑
忠
社会防疫科主任 杨守民
城市社区副主任
附件2
圣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沈海霞
副院长 成
员:邱同军
农村社区主任
桑
忠
社会防疫科主任 杨守民
城市社区副主任 李
霞
古槐站站长 孙玉敏
仓圣站站长
孙惠文
汇文站站长
-8-
张朝霞
温泉站站长
附件3
卫生监督协管员纪律要求
1、认真履行卫生监督协管员各项职责;
2、在开展卫生监督时必须按要求着卫生执法服装;
3、在开展卫生监督工作时,要做到仪表端庄、举止文明、程序合法;
4、遵守职业道德,严禁弄虚作假、玩忽职守;
5、坚持办事程序公开、执法人员姓名公开、监督结果公开、举报电话公开;
6、不准以权谋私,收受被监督对象钱物;
7、不准利用职权借故刁难,拖延或设置障碍;
8、不准借执行公务之便吃、拿、卡、要,不准接受可能影响执法公正的招待和宴请;
-9-
第二篇:卫生监督协管信息员管理绩效考核工作方案
双柳街卫生院卫生监督协管站
对村卫生室卫生监督协管信息员 督导计划和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为进一步健全我街道三级卫生监督网络,加强全街、卫生院、村级卫生监督工作,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为进一步规范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逐步提高医疗卫生水平,保障群众医疗卫生安全,满足农村居民的基本 医疗和预防保健需求制定本方案。
二、组织领导和工作方法 双柳卫生院卫生监督协管站和协管员为实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和 日常工作监督检查和通报的责任部门,负责对本院及各村卫生室的基本 公共卫生项目工作的进展情况和日常医疗卫生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监 督检查,监督检查情况与工资绩效考核相挂钩。
三、村卫生室和卫生协管信息员的职责 村卫生室卫生监督工作应当遵循客观公正、积极主动、行动迅速、 依法进行的原则。全辖区建立街道、卫生院、村卫生室三级 卫生监督工作网络。村卫生室是全辖区卫生监督网络的网底和基础,是卫 生监督工作的延伸和前沿哨点。每个村卫生室确定一名专(兼)职卫生监 督信息员,负责本村的卫生监督信息收集上报,协助上级卫生监督机构 查处违法行为等卫生监督工作。村卫生室卫生监督信息员由持有合法执 业资质的乡村医生担任,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较高的思想政治素 质,能够服务群众,勤奋敬业。村卫生室卫生监督信息员要认真学习掌 握有关卫生法律法规知识,接受双柳卫生院和区卫生监督所的业务指导、 培训和监督检查。具体职责如下
(一)、收集和报送各种卫生监督工作信息。
1、收集和报送本村食品生产、经营摊点从业人员信息。及时上门对 群众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宣教和指导,积极防范群体性食物中毒发生。
2、收集和报送本村生活饮用水卫生信息。
3、收集和报送本村学校卫生信息。
4、收集和报送本村理发店、浴池等公共场所卫生信息。
5、收集和报送本村医疗机构有关信息。
6、收集和报送本村办厂矿、建材等企业职业卫生信息。
7、收集和报送本村各种医疗、卫生违法违规行为信息。
(二)、协助配合上级卫生监督机构查处本村各种卫生违法违规行 为。
(三)、协助配合上级部门处置传染病暴发流行、食物中毒等突发 公共卫生事件。
(四)、向本村村民宣传各种卫生法律法规知识。
(五)、完成上级卫生监督机构安排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四、村卫生室卫生监督协管信息员各种报表的要求 村卫生室对收集到的各种卫生监督工作信息,应于当月 25 日前上 报所在街道卫生院卫生监督站,由街道卫生院汇总后上报区卫生监督所。村卫生室要认真填写上报 各种卫生监督信息表册,做到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格式规范,上报及时。配合上级部门工作应当积极主动。村卫生室在发现群体性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当 以最快的通讯方式 1 小时内报告区卫生监督所,并在上级人员到来前尽 最大能力救治患者和控制现场。村卫生室享有对区卫生监督所的卫生行政执法人员和街道卫生院卫生监督协管员的执法行为进行监督的权利,对 全街的卫生监督工作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
五、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
(一)村卫生室项目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二)村卫生室工作的动态管理;
(三)村卫生室医疗文书书写质量;
(四)村卫生室传染病防治工作;
(五)村卫生室药品使用质量与处方调配管理;
(六)村卫生室医疗废物处理;
(七)村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情况;
(八)居民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工作和医疗卫生工作的满意程度;
六、监督检查方式
1、采取每月一次的日常不定期检查;
2、实行工作过程全程监督,督促各项制度的落实,抓好内部监督, 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3、设立举报箱,公布投诉电话,接受社会和群众的广泛监督; 七.监督考核结果的应用 严格村卫生室卫生监督工作目标责任考核,每半年区卫生监督所对 卫生院卫生监督工作进行一次考核,卫生院考核全乡村卫生室,考核实 行百分制。考核 90 分以上的为优秀;70-89 分为合格;70 分以下者为不 合格。对考核不合格者,由卫生院按照《村卫生室综合目标责任书》规 定,扣除其本应享受公共卫生补助经费的卫生监督部分。对无特殊 原因,不按时参加卫生院或市、区卫生监督所组织的业务培训,不配合 上级对本村卫生违法行为查处的村卫生室,予以通报批评。
第三篇:卫生协管实施方案[大全]
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为建立健全基层卫生监督协管制度,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卫生监督协管项目,将卫生监督体制改革与发展成果惠及城乡居民。按照统一规划、健全机构、完善功能的原则,结合我区实际,建立以区卫生执法大队为主体、乡镇卫生监督站为支撑、村级信息员为补充的三级卫生监督网络。全面推进“条块结合、分片包干、网络到底、责任到人”的网格化管理。
一、总体要求与目标任务
以“卫生监督功能下沉,执法监督关口前移,保障公共卫生安全”为目标,按照统一规划,整合资源的原则,依托各镇、乡基层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在各乡镇卫生院建立卫生监督协管制度。通过在乡镇卫生院实施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及时收集上报公共卫生信息,有效打击违法行为和预防处置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实现卫生监督全面覆盖,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组织及执行单位
区卫生监督大队统一组织和负责承办,乡镇卫生院具体实施。
三、项目服务对象
辖区内的常住居民。
四、卫生监督站基本职责
1、负责辖区的食品安全、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职业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管理等公共卫生监督协管工作;
2、掌握辖区公共场所、集中式供水、学校、医疗机构等本底资料,及时报送信息,指导公共场所、集中式供水和二次供水经营单位加强卫生管理,协助其办理卫生许可证。
3、协助本辖区内的行政处罚调查工作;
4、负责本辖区内食品安全事故、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
5、负责职业病咨询指导工作;
6、开展本辖区卫生法制宣传培训工作;
7、及时完成各类报表、总结和信息的上报工作;
8、承担上级下达的各专项卫生监督任务,完成区卫生局及其卫生执法监督大队、乡镇政府交办的指令性、临时性工作任务。
五、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由区卫生执法监督大队成立项目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开展培训、督查指导工作。
(二)机构设置
在乡镇卫生院中聘任卫生监督协管员,在各片负责管理的中心卫生院悬挂“卫生监督协管站”牌子,接受区卫生执法监督大队的指导和业务管理。中心卫生院可在辖区内和行政村卫生室工作人员中聘任卫生监督信息员。
(三)人员配备
1、每个乡镇卫生院设置2名卫生监督协管员岗位,其中各乡镇可根据具体情况设1-2名卫生监督信息员。
(四)职能定位
卫生监督协管员取得《卫生监督检查员证》后在辖区内开展食品安全、职业卫生、传染病防治、公共场所卫生、二次供水单位及医疗机构日常卫生监督工作,对行政相对人可提出具体整改意见,但不行使行政处罚权,业务上接受区卫生执法监督大队的指导和管理,并及时向区卫生执法监督大队反馈各种卫生监督信息;其作用主要是协助区卫生执法监督大队开展卫生监督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负责起草项目实施细则,制定工作程序,审核上报资料,培训协管人员,核对服务补助资金,监督管理乡镇卫生院的协管服务质量。
2、乡镇卫生院职责
(1)及时掌握协管范围内职业卫生、传染病防治、食品安全、供水单位及医疗机构基本情况,建立底册和管理档案,做到一户一档。
(2)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宣传工作,协助区卫生执法监督大队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的培训。
(3)实施经常性卫生检查,督促行政相对人按照卫生法律法规开展执业活动,并制作检查笔录。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督促整改,对拒不整改的或违法情节较重的,及时上报区卫生执法监督大队,并配合调查取证。
(4)在工作中对村医上报的公共卫生事件、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等信息及线索及时核实上报,及时填写《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登记表》,并协助区卫生执法监督大队开展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5)受理辖区内相关案件的投诉、举报,经调查核实后,及时区卫生执法监督大队报告,协助卫生监督员开展相关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6)完成区卫生执法监督大队指定或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五)业务培训
由区卫生执法监督大队具体实施,对配备的卫生监督协管员和卫生监督信息员实行岗前集中培训和年度在职培训,内容涉及卫生法律法规、卫生标准规范和廉政教育。
(七)工作考核
区卫生执法监督大队与各乡镇卫生院签订协管工作责任书,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综合目标考核。各乡镇卫生院对卫生监督协管员进行年度考核,对工作积极、成绩突出的卫生监督协管员要给予表彰;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人员,经再次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将予以解聘。
××××××××卫生院
2016年01月12日
第四篇:卫生院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乌兰淖尔镇卫生院
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食品安全卫生、职业卫生咨询指导、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事件报告和卫生监督巡查工作,根据《乌海市卫生监督协管项目实施方案》,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目标
以“保障公共卫生安全”为目标,按照统一规划、整合资源的原则,依托城乡基层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在乡镇卫生服务机构、实施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及时收集上报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有效打击违法行为和预防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服务对象 辖区内居民。
三、服务内容
(一)食品安全信息报告
发现或怀疑有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及时报告卫生监督机构并协助调查。
(二)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
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对农村集中式供水和学校供水进行巡查,
- 1(2).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的宣传工作,协助区卫生监督局进行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的培训。
(3).在工作中的公共卫生事件、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等信息或线索及时核实上报,及时填写《卫生监督协管信息登记表》,并协助乌海市乌达区卫生监督所开展相关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3、村卫生室职责:
(1).及时收集辖区内食品安全、职业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控、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等公共卫生信息,发现违法行为或异常情况及时报告乌达区卫生监督所,并积极配合上级调查处理。
(2).做好卫生法制及卫生知识的咨询、宣传工作,及时准确填写《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登记表》。
(3).完成上级卫生监督部门指定或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乌兰淖尔镇卫生院 2012年1月1日
第五篇:乡镇卫生院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事件报告和卫生监督巡查工作,根据《右江区卫生监督协管项目实施方案》,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目标
以“卫生监督功能下沉,执法监督关口前移,保障公共卫生安全”为目标,按照统一规划、整合资源的原则,依托城乡基层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在乡镇卫生服务机构、村卫生室实施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及时收集上报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有效打击违法行为和预防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服务对象 辖区内居民。
三、服务内容
(一)食品安全信息报告
发现或怀疑有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及时报告卫生监督机构并协助调查。
(二)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
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对农村集中式供水和学校供水进行巡查,协助开展饮用水水质抽检服务,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协助有
- 1卫生监督局进行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的培训。
(3).在工作中或村医上报的公共卫生事件、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等信息或线索及时核实上报,及时填写《卫生监督协管信息登记表》,并协助卫生监督所开展相关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4).对辖区内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行指导检查,配合监督所定期对其工作进行考核评估。
3、村卫生室职责:
(1).及时收集辖区内食品安全、职业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控、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等公共卫生信息,发现违法行为或异常情况及时报告所在地乡卫生院,并积极配合上级调查处理。
(2).做好卫生法制及卫生知识的咨询、宣传工作,及时准确填写《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登记表》。
(3).完成上级卫生监督部门指定或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卫生院 2012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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