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头镇2010年度案件查办工作总结及分析报告

关键词: 司法会计

桥头镇2010年度案件查办工作总结及分析报告(通用2篇)

篇1:桥头镇2010年度案件查办工作总结及分析报告

桥头镇2010案件查办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桥头镇认真贯彻县纪委全会工作会议精神,积极落实惩防并举、教育监督并重的反腐方针,不断加大办案力度,增强突破大案要案能力,拓宽办案思路,改进工作方法,较好地完成了案件查处等各项工作任务。现将2010年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案件查办情况

1、信访情况2010年,镇纪委接受群众来信来访电话举报9件,比上年有所减少,其中:来信4件,来电3次,来访2件。

2、初核部分2010年1月至2010年12月,镇纪委受理初核线索4件,涉及党员4人,涉及监察对象4人; 按违纪行为分类,涉及贪污贿赂行为2件,违反财经纪律行为1件,失职渎职行为1件。

3、立案部分2010年,镇纪检立案4件,结案4件,主要违纪行为涉及贪污贿赂行为2件,违反财经纪律行为1件,失职渎职行为1件,本镇纪检处分人员4人,其中:党纪处分4人,二、纪检监察案件查办工作开展情况

一年来,通过办案,从严惩处了一批违纪违法者,较好地发挥了案件检查的惩处职能和威慑作用,维护了正常的经济社会秩序。我们的具体做法是:

(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

按照县纪委的要求,坚持查办案件工作重点,集中力量办理了贪污贿赂、失职渎职以及侵害群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

一是查处了一批农村基层党员领导干部违纪案件。涉及基层干部违纪案件3件。针对基层干部违纪案件有上升趋势,我们先后立案查处了陶庄村村文书张兴传贪污案;查处了桥头村王志海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案;泥河村会计郑礼先利用职务之便违反财经纪律案。共处分干部3人,其中,党纪处分3人。这些违纪案件的查处,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党群关系和群众利益,遏制了腐败在基层漫延的势头,有力地促进了我镇的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和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入开展。

二是调查处理了2起失职渎职案件。2010年,全镇初核、查处失职渎职行为2件。其中:初核查处了明章小学杨汝一失职渎职案;计生中心魏涛失职渎职案;对违纪行为明显、情节较重的案件,我们一律速查速办,从严处理。对违纪行为较轻,不具备立案条件的信访案件,我们充分运用“三项制度”教育挽救了一些干部,增强了人民群众对党的信任,极大地推动了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为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是积极开展案件线索排查工作。围绕目标,年初印制了案件线索排查登记表,每季度定期到派出所、群工站、司法所、社会法庭等相关部门摸排案件线索,共摸排案件线索6件,已办结1件,待立案1件。

四是案件管理工作稳步推进。今年以来,我镇案件管理工

作紧紧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中心任务,坚持为领导决策服务、为查办案件服务的指导思想,认真履行职能,使案件查处工作得以顺利进行。

(二)目标明确,措施得力

严厉惩处腐败分子,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责,同时也是贯彻从严治党、从严治政方针的根本体现。围绕查办案件,今年初,针对我镇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查办工作现状,我们具体提出了五条措施强化案件查办工作。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案件查办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拓宽案源线索,充分发挥信访主渠道作用;三是加强信息沟通,整合办案力量,形成办案工作合力;四是严格依纪依法办案,确保查办案件质量;五是狠抓办案治本,增强办案效果。各单位、行政村认真落实镇纪委强化案件查办工作措施,积极拓宽案源渠道,细致排查案件线索,内添措施,外加压力,使案件查办工作保持了良好地发展势头,查办案件数量较去年基本持平。

(三)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充分发挥了“警示训诫”三项制度在案件查办中的教育挽救作用。

镇纪委把案件查办工作与学习贯彻《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结合起来,将查办案件作为落实纲要的一项重要内容,积极落实惩防并举、教育监督并重的反腐方针,充分发挥“警示训诫”三项制度的预防作用,以三个有利于为标准,通过查处案件,是否有效遏制了某一领域的腐败现象,是否促进了经济的发展,是否维护了社会的稳定。镇纪委在案件查办前对每一个线索都要认真研究,集体分析,按照调查程序列出调查提纲,在查清事实真相的前提下,帮助被查对像认识错误,帮助被查单位建章立制,改进工作;调查结束后,坚持“一案双报告”制度,帮助被查单位分析查找出现问题的根结所在,并充分运用“三项制度”对不够处分的被查对像进行教育提醒,使他们悬崖勒马,从而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

(四)注重在实践中学习锻炼,整体办案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

建设一支业务精通的纪检干部队伍,是办好案件的保证。为了建设一支好的队伍,镇纪委利用周一晚、周五下午学习日,由纪委书记亲自讲课的方式组织纪检干部学习探讨纪检监察工作业务,学习政治、经济、法律知识,通过学习,提高了案件管理和查办案件工作水平。

(五)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完成镇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今年以来,纪检干部能够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办案纪律,服从领导安排,听从指挥,尽职尽责,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配合搞好其他工作。参与了2010年年终目标责任制考核、平安创建考核、乡镇半年目标责任制考核检查、政府采购专项检查、政风行风评议等工作。在配合其他工作的同时我们不忘案件查办工作,主动将两者结合起来统筹安排,全面考虑。

三、存在的问题

今年以来,我们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在案件查办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对政治、业务学习抓的不够紧,学习讨论的不够深入,对一些理论的研究还不够透彻;

二是立案数量较去年有所减少,有些信访案件查办时间较长;

三是个别单位领导对当前腐败问题的严重性认识不足,对信访举报和案件查办工作重视不够,自觉性不强,因而导致镇纪委案件查办数量出现下降;

四是相当一部分举报件反映问题线索模糊,事实不清,甚至有个别举报人凭想象反映问题,与事实不符,给立案调查造成难度,同时也造成新立案件数量下降。

四、明年工作打算

针对工作上存在的问题,来年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搞好纪检监察案件查办工作。

一是加强自身政治、业务学习,提高查办案件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是发挥纪委的组织协调功能,进一步理顺各执纪执法部门、司法机关的协调配合;

三是及时综合分析党员干部违纪的倾向性问题,及时为党纪党风教育、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四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完成镇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桥头镇纪委

2010年12月9号

篇2:案件查办工作存在问题及对策措施

一、案件查办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发现案源线索少。一是查找线索不主动。纪检监察工作还没有完全融入段经营管理,纪检监察干部应付办公室资料、报表时间多,主动对一些部门、人员、过程实施监督管理少,导致不了解和掌握有关情况,守株待兔式的坐等案源线索“上门”。二是廉政风险意识不强。纪检监察干部对段经营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廉政风险没有充足的分析、研判,对一些异常情况也不够敏感,未引起必要的警觉,甚至个别现象看惯了、习惯了。如没有充分把握利用财务、劳资、审计、工程建设、物资管理等专业方面的信息,主动对暴露出的问题进行追踪细查。三是发现线索的途径狭窄。近2年本段连续发生的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均是上级通过职工群众的信访进行的查处,而不是段纪检监察部门开展的专项检查、执法监察、效能监察等工作得到的线索。

(二)办案力量较薄弱。一是办案经验欠缺。段纪委多年没有办案的经历和经验,当纪检监察干部拿到一些线索后不知如何着手处置,有的采用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方法,仅简单的了解大概情况就给予反映人答复,谈不上抽丝剥茧、全面查清事实,达不到深挖问题背后的原因、本质;有的面对复杂情况存在畏难情绪,缺乏方式方法,不能与办案对象“面对面”交锋、“硬碰硬”过招,难以发现案情、查出和查透案件。二是专业能力不足。一段时间来,纪检监察干部变动十分频繁,加之个别纪检监察干部对工作要求也不高,进入新岗位工作后,没能及时系统地学习纪检工作及法律法规的业务知识,对《劳动法》、《合同法》、《经济法》、《招投标法》以及审计、会计等方面专业了解不多,靠“边干边学”。三是精力旁骛。一些专职纪检监察又兼职了其他工作,忙碌于日常事务性工作,步骤上基本是按部就班、见子打子,质量上停留在“过得去”的层面,查办案件成了“门外汉”。

(三)办案意识不到位。一是存在“民不告、官不究”思想。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意识还不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对暴露出来的问题不主动过问,甚至还“争一只眼闭一只眼”;有的工作瞻前顾后,怕问题抓不住、管不住招惹麻烦,只要职工群众不反映上来就懒得去管;有的好人主义严重,怕问题大了处理了有关人员伤了和气,消极被动地等待群众举报后再查处。二是没有“案件”的认识。认为职工群众反映上来的都是一些小事,哪算得上“案件”,给他们讲一下政策、做一些思想工作就行了,费不着劳师动众开展调查,怕影响全段工作秩序,也怕给被反映人带来负面影响。有时在收到信访举报后,象征性进行“核实”一下,满足于“摆平”职工群众的思想疑虑。三是担心影响段的经营业绩考核。有的领导人员对查办案件在反腐倡廉工作中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顾虑反映和上报了问题后,怕上级对段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给了“差评”,影响全段整体利益,于是采取内部消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以行政处罚、组织处理代替党纪政纪处分。

二、加强案件查办工作的对策措施

(一)正确认识查案工作。随着站段的自主经营权增大,各类廉政风险在不断增加。要有效遏制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蔓延,只有全段树立全局的眼光,正确认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的重要作用,把惩治腐败与保护干部有机的结合起来,全力支持查案工作,坚持有案必查,始终做到对案件的“零容忍”,才能保持好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段纪委工作也必须坚持正确的执纪导向,要把监督监察、查办案件与源头防治等有效措施贯穿到段经营管理的全过程中,促进全段用严密的工作规范来保证廉洁守法经营、运行有序,实现安全稳定、科学发展。

(二)认真查找案件线索。一是从效能监察中发现线索。行政效能监察活动是站段纪检监察部门主动发现案件线索的最有力渠道,因为效能监察活动围绕工作重心,就是生产经营管理的难点和职工群众关注的焦点、热点问题,具有非常强的针对性。如抓住段的各项经济活动领域的资金往来、工程建设领域的招投标(比选)和施工质量监督管理及施工竣工验收、材料物资领域的采购及废旧轨料销售、干部选拔任用等过程和环节,不难发现一些违规违纪或案件线索。同时,通过效能监察也能积极揭露各层级的管理问题,从制度建设、管理流程、职责任务等方面提出要求,促进全段安全管理规范化。二是从参与各项活动中发现线索。如参与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干部考察、考核评比公示、民主评议、述廉考廉等日常活动,利于适时掌握了解情况,第一时间掌握相关证据资料,从中寻找线索,利于段纪委提前介入。三是从专项检查中发现线索。在专项检查、执法监察中发现案件线索的几率较大,如招投标比选、询价,工程计价,资金支付等关键环节,查找集体违规收取套取资金,形成“小金库”的线索。如利用站段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和机具设备的优势,查找以职务之便谋取小团体利益,“六管人员”通过与被服务对象勾结,违反管理规定进行不正当利益输送,损坏集体利益的线索等。四是发挥好信访举报的主渠道作用。首先,坚持信访举报有案必查,坚决纠正“民不告,官不究”的错误思想,对信件、网络、电话、来访举报要“负责”地梳理分析,提高案源线索质量,提升案件检查效率。其次,在个案举报中加强横向联系,多渠道拓展案件线索来源。如在民主评议、工作检查、与干部职工“吹牛”过程中听到的情况“宁信其有”,下来后及时进行情况甄别、核实,如确有其事的进行立案检查。五是积极整合办案资源和力量。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与审计、公检法、武装保卫等执纪执法机关和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协同办案的联动机制,相互移送案件线索。重视报纸、电视、互联网、公共论坛等媒体披露的信息和手机短讯中的线索。要与财经监管、职工群众监督等形成合力,查找制度、管理上的漏洞和问题。

(三)抓实案件检查工作过程。案件查办工作,案件检查、调查取证过程最为关键。一是加强查案组织领导。对案件,纪委书记要亲自挂案,对重要问题亲自把关,亲自出面组织协调,及时把握办案的方向,这样才能做到查处力度大、进展快、效果好。重大问题,主要领导还需“包案”,及时排除来自各方面的干扰和阻力,为办案人员排忧解难、化解压力,使办案工作顺利进行。二是强化查案准备。对获得的案件线索或接受举报信访线索后,及时召开案件线索排查会,对情况进行“初诊”,理清案件调查工作思路,制定初查计划,拿出对应的方法和措施,做到定领导、定人员、定调查方案。三是增强查案工作纪律。在开展调查过程中,必须严守工作纪律,对信访、举报情况严格保密。特别是通过专项检查、效能监察、监督检查等渠道发现的线索要“不动神色”的保存好相关初始证据材料,防止线索丢失或“一查就化”的情况发生。检查时,尽量做到“独立”办案,这既降低工作中泄密风险,也努力排出了干扰和影响。四是加强查案的程序规范。把依法依纪贯穿于初步核查、立案调查、调查取证等各个环节,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经得起检验。五是积极运用查案方法、技巧和策略。在当前铁路走向市场阶段,违纪违法案件的类型、性质和涉案人员、作案手段情况将越加复杂,查处的难度增大,段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学习借鉴公检法、其他站段的办案方法、技巧,狠抓案件主要矛盾的突破,有一件查实一件。

(四)加大违法违纪惩处。案件查办工作,依纪依规惩处是根本。惩处是反腐败最直接、最重要、最有效的手段。坚决查处党员干部违规违法案件,能够起到威慑作用,教育警醒其他干部,赢得职工群众支持。一是对发现的案件要坚决做到有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以高压的态势进行震慑。特别是查办以党员干部滥用权力,谋取非法利益为重点,发挥查办大案要案的突出影响效应。二是对各类案件进行公开曝光,抓好反面典型。案件查处后,不论涉及到谁,影响有多大,都要不捂不盖、敢于揭丑,及时公开曝光、公之于众,不给违法违纪者留情面,让“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的不良倾向受到唾弃。通过严厉惩处违纪违法行为,营造广大党员干部“不敢为”的良好环境,从而形成预防、监督、查处相结合的惩防体系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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