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婚姻

关键词: 网络 婚姻

网络婚姻(通用6篇)

篇1:网络婚姻

写这篇博客的目的不是为了舞文弄墨,只是为了实现对自己的承诺“坚持思考·否则就是等待死亡”,如果你觉得不值一看,请您吧鼠标移到右上角点击关闭按钮,谢谢

ATL:Above The Line,

BTL:Below The Line。

ATL与BTL基本上构成了传统营销,通过ATL的大鸣大放,狂轰滥炸达到快速提升品牌知名度的目的;通过BTL实现路演、现场促销等,让消费者与品牌亲密接触。

因此ATL与BTL的主要功能是让消费者形成品牌认知(general awareness),因此再这个层面有了定位、有了整合传播、有了USP等等经典的营销理论,所以通过定位占据有效的消费者心智空间;通过USP提供品牌契合消费者需求的最佳利益点;通过整合营销传播实现受众对品牌形成清晰一致形象认知。

当然这也是再传统媒体控制社会信息环境的大背景下的有效营销模式,因为消费者对品牌的了解除了营销传播信息,其他的渠道相对较少,因此有了传播就是营销,营销就是传播这样的胡同营销理念。

Interactive Marketing

网络的发展,让这个社会信息环境发生了本质的变化。网络信息获取的主动权交还给了消费者,消费者有权利选择自己喜欢的信息,也有权利拒绝自己不感兴趣的信息诉求方式。

所以大鸣大放的ATL消费者可以视而不见;煽情作秀的BTL消费者见怪不怪。而且消费者对于品牌的了解除了品牌主题的诉求之外,还可以获取更多的非品牌自身发出的与品牌相关的信息。因此营销环境的改变促使了营销模式的改变:

互动营销,就是再受众与品牌接触的每一个环节与消费者平等对话,尊重消费者的智商,营销的本质从传播转向沟通,

再这个过程中,有的品牌为了继续忽悠消费者,也就有了所谓的EPR、所谓的网络大手等等。

当然Interactive Marketing不是对ATL、BTL的取代,而是相互补充。如果把品牌营销比作一场舞会,那么ATL和BTL就相当于海报和邀请函;而Interactive Marketing就是舞台,通过这个舞台让品牌与消费者有了一个互动的平台,也让消费者与消费者之间有了一个沟通的平台。所以传统营销与互动营销的整合就构成了互动整合营销传播。

CRM

品牌与消费者的关系是一种持续的关系,也就是说希望舞会可以成为一个日常活到,消费者定期持续地来参加舞会;而且“吸引一个新顾客的成本是留住一个老顾客的成本的6倍”,因此在顾客来参加一次舞会之后,我们希望与他保持联系,让他们持续地来参加我们的舞会,这就是顾客关系管理的重要性。

因此互动整合营销传播主要是在售前建立受众与品牌之间的价值交流;而CRM是再售后维系受众与品牌之间的良性持续互动。通过ATL和BTL让男女双方认识;通过Interactive Marketing让他们恋爱甚至结婚;CRM让彼此经营一段婚姻。(又他妈验证了老马的话:世界上一切关系的本质是男女关系,哈哈)

当然目前还很少看到能把ATL、BTL、Interactive Marketing、CRM整合运用得很好的案例,当然也可能是我孤陋寡闻,如果你发现了一定要告诉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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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网络婚姻

我们很多人并不是不愿意结婚、抗拒结婚,毕竟婚姻不同于恋爱,恋爱可以草率,但婚姻关联两个人的生活以及将来生小孩后很多柴米油盐琐细的事,我们只是想先把自己的外在与内在提升到一个档次,更想以自己的心意找一份赏心悦目的感情组建一个优质家庭。

在家里,29岁的堂哥经常被亲戚们催婚,尤其是堂哥的妈妈更是着急,逢人便说堂哥不争气,都这个年龄了还不赶紧找女朋友结婚。前几天,催婚的亲戚听见堂哥说谈了一个女朋友后,亲戚们便催他赶紧结婚,要不然错过了最佳生育时机。

听见长辈们如此说道,我也插上话告诉他们,别人早结婚晚结婚关系别人一辈子幸福的事,如果现在匆匆结婚,万一过不好日子将来又离婚,你们负责吗?总要有一个恋爱磨合期后,才决定结婚的事。刚认识便结婚,这太草率。

其实,对于家里的催婚我已习以为常。

24岁的我经常被七大姑八大姨催婚,她们让我赶紧找对象结婚,我说我想先挣钱,她们又说找女朋友并不影响努力奋斗挣钱,总之,亲戚们会说早点结婚生娃可以帮我带小孩,可以延续香火,可以养儿防老。

后来我便想到了一个对策,只要亲戚催我赶紧找女友结婚时,我就说看中了一个女生,可惜对方家庭条件优越,看不上我,所以我要趁年轻多奋斗,现在一个人辛苦一点没事,但不能苦了我爱的另一半和我的妈妈。

今年是我单身生活的第六年。

一个人生活久了,对待感情的态度越来越认真,既不想因为寂寞去暧昧,也不想匆忙找人结婚,更不愿去相信“该来的一定会来、最好的一定在后面”这样的话,好的感情对的人,其实在每一次遇见中都有机会发生,关键还是得看对方符不符合自己的要求,如果符合,就要花心思去与对方磨合。

生活是我自己的,我只知道,还没有遇见那个两情相悦的人之前,我加倍努力,目的是为了提高遇见合适的那个人几率,也为以后的生活创造更好的条件。现在的一个人生活里难免会有孤单,但比起将来两个人生活后出现的孤单,我更愿意现在先学会享受孤单。

村上春树说:“哪里会有人喜欢孤独,不过是不喜欢失望罢了”,是啊,谁不渴望早点过上三口之家的幸福生活,谁愿意孤独一人单身很多年呢?只是比起婚后生活的种种失望、争吵、矛盾,婚前的我喜欢、处得来的前提更重要。

在青春时代谈恋爱阶段都知道要找一个自己喜欢合得来的对象,更何况婚姻。

可是,每当我们说想再等等爱情时,长辈们说我们一点都不着急。我们同样着急,但等待又是成长过程中的必修课。

等待爱情不是守株待兔、坐以待毙,等待是在单身时期提升自己,好好照顾自己,花时间去弥补自己的不足,去发现自己的特长与魅力并充分展示出来,然后去吸引同一个频率的人。如果你在单身期时感到寂寞,那是因为你的生活还不够丰富,你还没有找到长久坚持的兴趣去做,所以让寂寞钻了空子。

篇3:网络婚姻

一网络对大学生恋爱婚姻道德的影响

由于网络信息资源良莠不齐、网络文化特性优劣并存, 网络对于青年大学生来说是一个具有两面性的平台。网络“给未成年人学习和娱乐开辟了新的渠道。与此同时, 腐朽落后文化和有害信息也通过网络传播, 腐蚀未成年人的心灵。”[2]网络的两面性使得网络对大学生的恋爱婚姻道德具有双重作用, 既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又产生了消极的影响。

(一) 积极影响

1网络的平等性有利于大学生在恋爱婚姻中尊重人格平等

网络具有平等性的特征。首先, 网络主体关系是平等的。传统的交往环境中大学生的恋爱婚姻交往容易受身份、地位、财产等世俗关系的影响。但在网络社会里, 网络主体的现实条件被隐没, 所有人都以符号形式出现并具有平等的网民身份、享有同等的网络权利。其次, 网络交流是平行的。网络信息的传播在统一的平面上进行, 网民以相互平行、交互的方式开展交流。这种交流是无中心的、无领导的, 不必担忧现实利益关系的冲突, 每个人都可以自由选择交往对象、自由表达意见, 人与人之间趋于平等。大学生喜欢网络的平等性, 也容易受网络社会这种平等意识的熏陶, 从而确立平等的人格。网络的平等意识渗透到大学生的爱情婚姻生活中, 能消解他们传统的等级意识与世俗观念, 使之建立起恋爱婚姻中的平等价值观并尊重对方的独立性、认可双方的平等, 从而更自由地进行恋爱与确立婚姻。

2网络的互动性有利于大学生在恋爱婚姻中产生积极主动和独立自主的主体意识, 并拓展社会化范围

网络互动的群体环境有利于大学生主体意识的增强。不同于传统的单向交往方式, 网络的交往是互动的双向或多向方式, 在这个互动的系统中, 大学生不再是单向的被动接受者, 他们享有足够的自由权参与互动并获得话语主动权, 其积极主动的参与意识由此被激发。另外, 面对网络平台的丰富信息和不同观点, 大学生可以进行自由选择和自主评判, 其独立判断能力和认知能力得到锤炼、独立自主的主体性意识不断增强。网络上形成的主体意识延展到现实恋爱婚姻生活中, 他们会更自由地扩展感情交往范围并为自己的恋爱婚姻关系发展进行独立的判断与选择, 从而更好地把握和处置恋爱问题、妥善协调好婚姻关系。

网络互动的群体环境也有利于大学生拓展社会化范围。网络能帮助大学生扩大交往范围, 还有利于大学生深化交往程度。因为网络的隐匿性和平等性破除了人际交往中的现实顾虑和面对面交往的尴尬, 使人更容易相互信任, 将交往升华到较高的层次。通过网络方式拓宽社会化范围, 还使大学生丰富了人生、积累了更多社会知识并强化了包容意识和开放精神。这有利于大学生拓宽现实中的爱情婚姻社会环境和社会关系, 有的大学生就会把网络中的人际交往延伸到现实生活中。

(二) 消极影响

1网络文化的多元化导致大学生的恋爱婚姻道德价值取向更加混乱

网络的开放性使网络装载着大量的信息资源, 大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自由地访问任何资源。这些信息资源不但数量巨大, 而且体现了千姿百态甚至相互冲突的各种价值观。处于青春期的大学生其心理发展还不成熟, 辨别是非的能力、分析问题的能力还比较弱。面对着如此多元化的价值观, 大学生常常感到困惑、无所适从。网络上关于爱情、婚姻方面的信息和道德观念十分丰富, 其中不乏一些带有偏见的、极端的、错误的思想观念, 如“一夜情”、“闪婚”、“丁克家庭”等思潮就在网络上流行一时。大学生容易受其迷惑, 从而造成价值取向的混乱, 尤其是一些低俗错误的内容毒害着青年人的身心健康并让其难以摆脱。

2网络的匿名性使得大学生的恋爱婚姻责任感更加薄弱

由于网络的匿名性, 传统的基于公共利益、公共舆论等形成的伦理道德以及法律制度难以起作用。并且在网络平台上交往双方不存在确定的社会关系和道德关系, 又没有他人在场的压力, 网民的言语行为大多不需要承担责任和义务, 其道德责任感更易弱化。正是因为网络中的恋爱、婚姻可以不负责任, 某些大学生更倾向于通过网络平台发展恋爱婚姻关系。其次, 网络交往实际上是一种人机交往, 有的大学生成天面对着冷冰冰的计算机, 容易减低其主观感受, 看不到自己言行带给别人的影响, 导致忽视自身行为的后果、减少对别人的道德关怀, 从而降低了交往的责任感。所以某些大学生在网恋中无所顾忌地诱骗对方还不以为然。另外, 网络上的自由主义、个人主义也冲击着大学生的责任感, 使他们以自我为中心、主张自由主义, 缺乏社会责任感。网络弱化了大学生对现实爱情婚姻的忠诚度和责任感, 一些大学生由此以“无所谓”的态度对待情感游戏、婚前同居、婚外恋等问题。

3网络的虚拟性导致大学生的恋爱婚姻道德行为失范

由于网络的虚拟性, 大学生可以更无所顾忌地浏览色情、暴力等不良信息。加上大学生在生理上正趋向成熟, 对异性充满好奇, 但又缺乏自我控制能力和心理承受能力, 有时难以控制自己的激情。由此造成一些大学生的恋爱婚姻道德行为失范, 出现粗俗放纵甚至违法犯罪的行为。如在公共场所行为不雅、婚前性行为、插足别人婚姻等, 这些行为严重损害了学生的身心健康。由于网络的虚拟环境, 不用顾及收入、房子、社会地位等现实问题以及网络的虚幻美, 大学生很容易投入到网恋和网婚中。正常的网恋行为是可以接受的, 但大学生中出现了很多扭曲的网恋和网婚行为。有人将仅存于网络平台的网婚视为现实难以自拔甚至产生心理疾病, 有人在仅限于网络平台交往的网恋中欺骗对方, 这都将影响他们的正常生活。

二网络对大学生恋爱婚姻道德的影响机制

从伦理道德角度看, 道德认知、道德情感、道德意志等是道德主体形成道德品质的重要因素。网络作为一种新的信息平台、交流平台, 也主要在道德认知、道德情感、道德意志等方面影响了大学生的恋爱婚姻道德。

一是从道德认知方面看, 道德认知是影响大学生恋爱婚姻道德的源头。网络作为一种非传统的、独特的道德认知源, 既发展了大学生的恋爱婚姻道德认知能力, 又有弱化大学生道德认知的倾向。

网络开拓了大学生的恋爱婚姻道德视野并发展其道德认知能力。在现实社会环境中, 受时间、空间、信息传播条件等的限制, 家庭和学校是大学生最重要的认知来源。网络则为大学生提供了更丰富的信息资源, 并且网络的多元性、及时性、自由性等满足了大学生求新的道德认知需求。网络上关于恋爱、婚姻的复杂道德现象会不断激发着他们新的道德认知需求, 从而不断拓展其道德视野。网络中不断涌现的诸如网恋、网婚等新的道德认知源与道德情境还让大学生学会进行理性的道德评价, 从而锤炼其道德认知能力。

网络也有弱化大学生道德认知的倾向。现实社会中一定的年龄阶段接受相应的道德教育, 大学生在上大学前从学校和家庭所获得的道德认知是比较单一的。但网络信息资源打破了传统道德认知的阶段性、循序性特点, 年轻的大学生面临诸多并不适合其年龄阶段的道德观念判断, 可能难以适从。并且家庭、学校、现实社会对大学生进行的恋爱婚姻道德教育, 大多经过社会公认的道德规范的筛选, 网络信息则不经过社会道德规范的过滤, 良莠不齐的信息资源冲击着青年人的道德认知能力。例如, 过多在网络上浏览黄色、暴力内容的人就容易对传统的恋爱婚姻伦理道德规范产生怀疑。

二是从道德情感方面看, 道德情感是影响大学生恋爱婚姻道德的内在动力。网络既释放了大学生的道德情感, 又导致大学生的道德情感冷漠。

在现实社会中面对道德评判时, 大学生因道德规范、社会舆论等的压力以及“面子”、“自尊”等的约束, 其自豪感、尊严感、羞愧感、内疚感等道德情感往往会受到一定控制而难以真实表达。网络宽松的“虚拟环境”则易唤起道德情感共鸣, 让大学生能够更真实地表达道德观念、更自由地做出道德选择。另外, 网络平台极大地满足了大学生追求独立、自由、平等等道德情感的需求, 因此他们在道德情感上比较认可网络交往。大学生更喜欢借助网络来解答恋爱婚姻中的困惑、解除恋爱婚姻中的矛盾和问题。

如果大学生过于依赖网络, 则容易导致对现实爱情婚姻的道德情感冷漠。由于迷恋网络, 一些大学生疏远了身边的恋人和家人, 以情感为纽带的现实交往关系被冰冷的人机关系所代替, 具有亲和性的恋爱婚姻交往大大减少, 甚至把活生生的人看成只是虚幻的机器、符号、图像等, 其道德情感趋于冷漠化。而且网络的匿名性、虚拟性等特征也容易造成大学生失去对恋爱婚姻的道德关怀和道德评判, 从而丧失责任感、善恶感、正义感等。网络所导致的道德情感冷漠表现在恋爱婚姻生活中, 就是缺少真正的感情交流与沟通, 用网络来掩盖和回避现实的恋爱婚姻矛盾, 使得爱情婚姻情感疏离。

三是从道德意志方面看, 道德意志是影响大学生爱情婚姻伦理道德的调节器。网络道德标准的多元化和网络道德评判的弱化容易摧毁大学生的道德意志。

网络关于恋爱、婚姻和家庭的道德标准表现出多元化。由于网络文化的多元性、难以控制性等特点, 网络道德评判标准常常处于模糊、不稳定的状态。网络上对爱情、婚姻和家庭等就存在多重道德标准和多种不同的道德情景, 这容易摧毁大学生的道德意志。例如对于婚前性行为, 网络上的道德标准多样、网络评判不一, 这容易造成大学生道德意识混乱。

网络上道德评判也趋于弱化。由于网络拒绝权威、推崇自由主义, 网民的道德评判意识随之降低。网络主体的匿名状态, 也使得网络道德评判缺乏实际的评判对象。另外, 由于缺乏有效的网络道德制裁方法, 造成网络道德评判效果较弱。网络评判的弱化势必摧毁爱上网的大学生的道德意志, 使得他们的道德自控力降低、道德警惕性放松。现实世界中道德规范所不容忍的一些行为, 在网络上不会受到谴责而成为无所谓的事情。例如, 常见的在网络上骂人、欺骗、浏览色情网页等, 很多大学生并不认为是不道德的行为, 更不用说为此进行道德斗争了。大学生在网络上薄弱的道德观念和不良的言行习惯也会带到现实恋爱婚姻生活中, 甚至混淆虚拟世界与现实世界的界限。

三网络环境下学校对大学生进行恋爱婚姻道德教育的对策

人是网络社会的主体, 网络对大学生有何影响关键在于大学生的主体素质。网络影响下学校要加强对大学生的恋爱婚姻道德教育, 不应禁绝大学生使用网络, 而应采取“积极发展, 加强管理, 趋利避害, 为我所用”的网络方针。[3]即一方面大

教书育人·高教论坛2012|03 23力利用和发展网络、充分发挥其积极作用, 一方面加强对网络的管理、尽量避免其消极作用。最重要的还是要强化大学生的思想道德主体意识, 以提高其道德认知能力、培养其道德情感并提高其道德自律性。

1在道德认知方面, 强化正确的、稳定的爱情婚姻伦理道德的引导

首先, 学校要主动扩展能传导正确恋爱婚姻道德观的信息资源。网络信息资源是影响大学生恋爱婚姻道德认知的首要因素。针对网络环境加强对大学生的恋爱婚姻道德教育, 学校应主动为大学生提供更多、更好的恋爱婚姻信息资源, 与政府、主流媒体等一起成为网络社会主流信息源的高地。一方面, 学校要积极构建网站、建立各种网络平台, 主动发布有关恋爱婚姻的信息资源。对于校园内或社会上有关恋爱婚姻的热点信息, 无论是正面的还是负面的, 学校都应客观公正的公布, 让大学生可以通过正常的渠道了解信息。即使是对于有争议的信息源, 也应通过正规渠道进行公布。如果遮遮掩掩, 反而让学生更想一探究竟而又不得其解, 甚至促使他们通过非法渠道获取错误的信息和观点, 其效果适得其反。另一方面, 学校要努力地在网络上提倡主旋律的引导、突出中国社会恋爱婚姻的核心价值观。要让大学生明确懂得什么样的恋爱婚姻观是正确的、什么样的恋爱婚姻观是不正确的, 这是学生建立正确道德认知的前提条件。为此, 学校首先可以通过课堂教育形式向大学生弘扬正确的爱情婚姻伦理道德观念。另外还可以通过网络本身提倡主旋律的恋爱婚姻价值观。学校不但要主动发布信息, 而且在信息源内容上要积极渗透主流文化的恋爱婚姻价值观, 在信息源表现形式方面则要尽量采取潜移默化的形式进行引导, 切忌生搬硬套。例如, 可以把正确的恋爱婚姻观渗透到新闻、论坛、游戏、网络语言等。还有很重要的一点, 学校在发布信息时一定要增加信息源的生动性和特色性、符合大学生的身心发展和情感发展特点、满足其情感交流和社会交往等需要, 以此吸引大学生的关注从而才能对其进行教育。

其次, 学校应加强对网络信息资源的管理。先要注重制度建设, 高校应该制定有关学生与网络的专项制度或校规校纪, 要求大学生予以遵守、遏制其不良道德与行为的发生。校园网是学生常用的网络, 学校应建立专门的机构与队伍, 加强对校园网文化内容的建设与管理。另外, 学生大多在寝室上网。学校一方面要将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延伸到寝室, 教师要深入到学生的实际生活。另一方面, 对于学生寝室范围的网络系统应采取一定的技术手段进行必要的监督与管理, 要禁止网络欺骗、网络谩骂等错误行为并屏蔽网络传播的色情、暴力和反动信息等内容。

2在道德情感方面, 满足大学生的内在需要

通过满足大学生的内在需要, 可以引导大学生既认可网络交往, 又重视现实情感。一方面学校教育要肯定网络对大学生恋爱婚姻发展的积极作用, 认可大学生的上网活动。另一方面, 也要防止大学生过度依赖网络。大学生喜欢上网, 是因为网络满足了他们的需求, 能帮助他们解决问题。如果现实能满

24教书育人·高教论坛2012|03足大学生自身的内在需要, 那么大学生就能融入现实生活和现实情感, 从而摆脱对网络的一味依赖。要满足大学生的需要, 首先要了解大学生有什么需要。为此学校教育者应与学生平等相待, 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 知晓和关注处于青春期的大学生的个性特点、心理需求等。其次, 学校要努力创造条件尽量满足大学生的内在需要。网络满足了大学生追求独立、自由、平等、个性等道德情感的需求, 这是其道德情感上认可网络交往的重要理由。因此, 在现实生活中学校首先要尊重学生在恋爱婚姻方面的真实意见和自主权利, 不干涉学生的恋爱婚姻生活, 满足学生自由恋爱、自主婚姻的需要。另外, 处于青春期的大学生在社会交往、情感交流、表现自我、表达意见等方面有较强烈的现实需要, 学校应提供各种平台、举办各种活动等予以满足。学校还要及时帮助大学生解决恋爱婚姻中的现实问题, 如人际交往障碍问题、失恋问题、恋爱行为失范问题等。另外, 学校教育者应吸取网络的无中心和交互性特征, 改变传统的自上而下、灌输为主的思想教育模式, 采取平等式的、交互式的思想教育方式。

3在道德意志方面, 提高大学生的道德自律性

由于网络道德监管困难, 培养大学生的自律意识十分重要。要养成道德自律意识, 就要引导大学生建立道德信念和道德内省机制, 唤起道德责任感, 这是网络道德教育的核心问题。大学生的个体意识处于逐步形成时期, 其逆反心理强烈, 竭力希望摆脱教师和家长的管束。所以对大学生进行恋爱婚姻道德教育, 就不能把恋爱婚姻道德强加于他们, 而要通过引导将道德规范内化为他们自身的内在需要。为此学校、家庭要创设各种机会和平台, 鼓励和引导大学生接触开放复杂的社会环境, 提供机会让他们在各种不同道德准则中学会进行道德判断和做出道德选择, 从而培养并提高学生的道德主体性。另外, 要加强对大学生的人文素质教育, 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 唤起大学生对恋爱婚姻的美好向往和快乐的情绪情感体验。另外, 学校要强化学生的网络道德教育, 尤其是在思想政治理论课程中对学生进行恋爱婚姻道德教育时, 要专门针对有关网络恋爱婚姻道德开设课程、进行专题讨论等, 提醒学生不要涉足不良网站、不要浏览不良内容。要多运用学生中的某些恋爱婚姻的典型事例和社会中相关的热点事件, 引导大学生参与讨论、发表看法, 以此提高学生的理性思维能力, 让学生学会辨别是非、善恶、美丑, 从而培养学生自觉抵制粗俗放纵的恋爱婚姻行为以及低级庸俗、淫秽暴力等内容的能力。

参考文献

[1]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第29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R/OL]300http://www.cnnic.net.cn/dtygg/dtgg/201201/W020120116337628870651.pdf, 2012-01-16

[2]中央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N].人民日报, 2004-3-23.

篇4:网络婚姻,游戏了谁?

据有关部门调查,目前我国过网络同居生活的人数已达10万人之众。具备网络同居功能平台的有几十家,每家网络社区网络同居生活人数少则几千多则上万,并且正在迅速扩张,仅以<爱情公寓>这家同居网站为例,每天就有2000名新增用户。这其中不仅有很多青少年在互联网上玩现代版“过家家”,也有已婚的成年人涉足。与此同时,网络同居和由此衍生的网络婚姻甚至网络生育正逐步脱离纯虚拟状态,对现实中人们的心理爱情产生影响,由网络同居导致的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的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网络同居正被越来越多的人关注。

婚姻是儿戏

梁敬轩,男,17岁,高一学生

我喜欢上网,尤其喜欢玩《网游》。去年中考结束,我成绩不错,超出省重点高中线100多分,完全可以挑一个理想的学校,全家人都松了一口气。爸爸妈妈特许我在这个暑假可以不受限制地上网,尽情玩我喜欢玩的网络游戏。

小仙就是那个时候认识的。我打网游打得就算不错的,小仙比我还厉害,这在女孩子当中很少见。刚开始我们惺惺相惜,常常携手做战,后来干脆结了盟。因为年龄相当,又有共同的爱好,很快熟识起来,开了私聊窗口,天南海北地聊,彼此觉得简直是天造地设一样的投缘。

快开学的时候,我们都知道以后不能像现在这样有大把的时间上网了,不禁有一种依依惜别的感觉。小仙突然问我想不想跟她有一个属于我们自己的空间?我当然想。于是我知道了有一种叫做网络同居的东西,只要免费注册就可以享受里面提供的服务。我和小仙申请了一间套房,每天放学后都要上我们的“家”去,看小仙给我的留言,也把自己的一切告诉小仙。周末固定的上网时间里,我们一起上网,互诉衷肠。我发现,我越来越离不开小仙了,她也一样,于是我们决定申请结婚,当然是在网上。

有一次周末,妈妈进我房间拿东西,看到电脑屏幕上我跟小仙挂在房间里的合影,和我们互称老公、老婆的聊天记录,惊得差点背过气去。大呼小叫地唤来爸爸,他们一个声色俱厉,一个语重心长,对我进行了长达2个小时的教育,怎么解释都没用。

真不明白他们怎么这么老土,我们同学中不少都有网络同居伙伴,有的还生了孩子呢。又不是真的结婚,犯得着这么大惊小怪的吗?

专家评说:网络是虚拟世界,处于青春期的中学生判断能力有限,学生本身就有模仿上的冲动。他们对成年人的生活也十分向往,而这些,在现实生活中可能又很难获得,恰恰网络为他们提供了场所;另一方面,如今家庭独生子女较多,缺乏同年龄段交流对象,父母对孩子的要求通常以学习成绩论成败,不甚关注孩子的内心世界,致使这些孩子的社会交往能力普遍较差,心里孤独,转而在网上寻求满足。

网络同居事实上就是网络游戏的一种,毕竟是求学时期,沉溺在网络中的虚拟游戏会影响孩子的学习积极性,不可以提倡。值得注意的是,网站提供的婚姻几乎包含了所有的婚姻要素,唯独没有责任,对于心智尚不成熟的青少年,不可能不产生影响,让他们曲解婚姻的本质,对其生理、心理的成长造成负面影响,甚至引发更为严重的社会问题。有关教育人士认为,家长和老师要让学生们了解每一个阶段的现实责任,把他们引导到正确的方向中去。

压力避风港

肖承伟,男,29岁,报关员

我每天下班的第一件事就是到网上的“家”去看看。

今年1月份,我在朋友的推荐下到“网上人家”寻觅“同居爱人”,在“月下老人”牵线下,很快与另一座城市的“玉面狐狸”相识、相恋,并申请了一间“标准间”,两人每天相约在“房”里聊天,成了一对恩爱夫妻。

“玉面狐狸”是个善解人意的女孩子,很有生活情趣。我们在同居网站上的爱情小巢,充满卡通色调温馨浪漫,不仅有新潮家具、漂亮的装饰,在温暖的地毯旁还躺着一只懒洋洋的宠物狗,窗外的花园里如春天般盛开着上百朵娇艳的玫瑰。

我的工作压力非常大,每天一进办公室就停不下来,稍有差错就可能涉及几十万上百万的金额,没有一刻神经不是崩得紧紧的。与此同时,人际关系要处,父母要赡养,还有一个上大学的妹妹要资助,常常让我有种心力交瘁的感觉。如果在现实中交女朋友,不但经济上要承受更大的压力,而且要追求、要讨她欢心、要互相磨合,要应付很多东西。但在网上,所有的顾虑都没有,能想象到的温馨和浪漫在这里统统可以得到满足。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你做不到的,一切都在按自己的意愿进行。爱人是自己设计的爱人,家是自己理想中的家园,还有名贵的跑车、华丽的衣着,精巧的首饰,所有曾经梦想过的理想世界都可以在这里变成现实。房子住厌了,换;车子开腻了,换;爱人无趣了,换……一切尽在自己的掌控之中,完全随心所欲,我觉得在网络中我活得才像自己的主人,而不是现实中生活的奴隶。

专家评说:巨大的心理和生活压力是许多白领迷恋网络同居的主要原因。他们选择“避世主义”,渴望逃避现实生活,并通过“网络同居”来找到心灵伴侣,释放情感,放松自己。这种渴望可以理解,网络是虚幻的,同时也是真实的,网上的社交状态正好成为他们逃避现实的“世外桃源”,在那个虚拟的世界中会让他们体验到无与伦比的轻松自在,精神上得到极大的满足。但网络同居毕竟是一种不同一般的游戏, 不能过分迷恋,将现实与网络混淆,不要盲目地投入,否则在现实和虚拟之间容易扭曲人格。必须要战胜自己,在现实中磨砺自己的竞争意识,到生活中去,到社会中去培养自信和责任感,才能从“网络同居”中回归现实,找到真正的感情归宿。

野百合也要春天

徐艳,女,23岁,印染厂仓管

我的不少同学已经结婚了,只有我到现在为止还没谈过一场像样的恋爱。80后的年轻人成熟得早,早在上小学的时候,我们班就有些先行者遮遮掩掩地递纸条了,到初中越加普遍,高中时没朦胧过更是凤毛麟角。班上漂亮的女孩子像向日葵,走到哪男孩的目光跟到哪,追求者赶都赶不走,唯独我无人问津。我知道,自己不漂亮,脸上还有一块紫红的胎记,浑身上下没有什么吸引人的地方,但正如一首歌里唱的“野百合也有春天”,即便是我丑,我也是个正常发育的女孩子,也有情窦初开的时候,也需要爱情。

上班以后我曾经尝试去追求一个男孩子。他动过心,还把我带回去给他父母看,他们不同意,他妈妈说话很刻薄:“你看你要模样没模样,要文凭没文凭,家庭条件也不好,我家就这一个儿子,得找个像样的媳妇。”在她的话里,我绝望了。难道我这辈子真的就得独身到老了吗?

但在网上我是一个名叫“艳姬”的绝色美女,在看不见实物的虚拟世界,我妙语如珠、艳压群芳,追我的男人如过江之鲫。过了n遍筛子之后,我跟精心挑选出来的远山同居了,他长得像宋承宪,帅得让人难以抵挡——如果真的是他的话,因为我的相貌也是韩国一个不太出名的小演员代言的。如果在现实中,他这样的人恐怕连话都不肯跟我说一句,但在网络中,他却是打败无数情敌好不容易把我抢到手里的。他对我呵护备至,叫我“老婆”,逗我开心,左一个宝贝,右一个亲爱的,我们已经打算注册结婚了。即便如此,我还和另外几个美男也同居着,网络不需要从一而忠,要的就是这种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感觉。

专家评析:网络的虚拟性让一些人成就了现实中可望不可及的形象,自尊心和自信心得到极大满足,从一定意义上说,弥补了生活中的缺憾,使他们找到精神乐趣。但同时搞网络同居就像玩一个游戏一样,只是一个简单的玩游戏的过程,不必那么认真,不过是现代人无聊时候的消遣,用网络虚拟的感受来弥补婚恋中的不完美,要懂得适可而止。它和任何一个游戏一样,一旦玩的人认真了,上瘾了,那就成了游戏的奴隶,那时候就不是玩游戏了,而是被这个游戏玩弄了。

一旦沉迷在游戏中,没有谁可以在游戏中把自己冷静地剥离出来,感情游戏更是这样。所以,网络感情和网络婚姻游戏,游戏的其实是自己!

现代皇帝

孙建刚,男,33岁,银行职员

说实话我的生活比较美满,小白领,收入颇丰,妻子在事业单位,温柔娴淑,家里家外,打点得井井有条,我们很美满。

但是,我心中总有一些不可告人的念头诱惑着我。比如,虽然我对妻子很满意,但是我总是在向往一些不同类型的女人,清纯的、娇艳的、成熟的、性感的、野蛮的、木讷的,甚至有一次办公室里来了一位颇有男儿气的女子,我都私下渴望体验跟这种中性女子在一起的感觉;还有更说不出口的:我对一些离奇的性行为总是充满了好奇,每次看到A片中的一些场面,我都激动得恨不得马上去试试,但这些事情在现实中打死我也不敢,甚至连说的勇气都没有。平日里衣冠楚楚,妻贤子孝,再有这么多肮脏念头,真是死都活该了。

于是我迷上了网络。在网络里我没有脸、没有身份,明目张胆地勾引各式各样的女子,引进自己的后花园去同居,自有同好者满足我张扬的欲望。我像搜集邮票一样搜集女人,古代皇帝不过只有三千佳丽,我却可以无穷多,天天度蜜月,夜夜当新郎。也许你可以说我道德败坏,但网络本身就是虚拟的,道德败坏也只是虚拟的道德败坏,何况根本没有虚拟道德这一说。现实生活中,我依然是那个谦和有礼、人人称道的好男人。

专家评说: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不为人知的角落,它可能幼稚、可能肮脏,但确实是我们真实的一部分,最理智的态度是接受、化解或者封存。如果自己不能以正确的态度对待,而用网络婚姻的方式纵容它的扩张恶化,难免会带来不愿看到的后果。

对于热衷于网络同居人,看似无害,其实不然。网络里是没有道德的约束,但虽然网络是虚拟的,人是实实在在的,沉溺于网络同居,会形成双重人格,严重的还会导致性格分裂。而且网络同居的随意性会让人在心理上缺乏责任感,潜移默化地对人的品质产生影响,这对个人、对社会都是有伤害的。

我国《婚姻法》在总则部分明确规定“夫妻应当相互忠诚”。忠诚包括夫妻双方行为上的忠诚和情感上的忠诚两个方面。从这个角度而言,已婚者搞网婚,无疑是对现实婚姻的迷失、偏离甚至是背叛。

家内有家

陈彩霞,女,37岁,个体商户

跟老公结婚12年,吵也吵烦了,痒也痒过了,再没什么花样。都说老夫老妻是左手摸右手,我们是连摸都懒得摸了。每天下了班,吃完饭,他鼓捣他的邮票,我上我的网,有时候一晚上不说一句话。看着他微秃的后脑,我会想:当初哭着喊着宁可违背父母也要跟他结婚,难道就是为了过这种相对无言的日子吗?

我多渴望过回从前虽穷却甜蜜相偎的日子啊,可是我说了,他笑:这么大年纪了,好好过日子吧!什么爱不爱的,别瞎折腾了。我老了吗?出门去,我还是一个引人注目的资深美女,进了家门,我就老得连爱情都不能想了。

森是黑龙江人,是我在一次订货会上认识的,原本只是在网上交流一下生意上的事,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就变得无话不谈了。他风趣、幽默,跟我有说不完的话。渐渐地,我们相爱了,年近不惑的一对男女,像情窦初开的小儿女,每天不到网上见个面就睡不着觉。

他也有一个看似和睦的家庭,我们没有想在现实中争取什么,去做艰苦卓绝的斗争,只想在死水一样的生活中寻找一些让自己鲜活起来的东西,所以我们在网上注册了一个家,过起了像模像样的夫妻生活。他总是早我几分钟上线,把网上的“家”打扫干净,然后用电子玫瑰或贺卡迎接我回“家”。有段时间生意比较忙,回家后天都黑了,他知道后就问清时间,每次回家时都能接到他的电话,用他的声音陪伴我回家,他说这样我就不会害怕了。当我对他的行动表达谢意时,他总是笑呵呵地说:“你是我的妻子,关心你是我应该做的。”我知道,这场网上的婚姻已经开始渗透到现实生活中了,可我却幸福得不想自拔。

专家评说:婚姻中一定会有一些不如意的地方,已婚网民通过童话般的网络婚姻城堡,理想化自己的感情世界,妄图以此来弥补现实婚姻的情感缺陷,说白了就是寻求一种现实生活以外的寄托。在网上发展感情,通过网络婚姻寻求完美的爱情与婚姻的感觉,这被很多人说成是“感情溜号”或者是“精神出墙”,虽然在现实中和身体上没有背叛自己的爱人,可是在精神上,已经把情感的一部分走私了。

婚姻的幸福是一件长久而浩大的工程,全力经营恐不可得,何况这种拙劣的替代疗法。网上爱人虽美妙,但头疼脑热之际,还是家里的那位贴心贴肺地端茶送水,如果哪天网婚真相被人发现,送上的恐怕不再是茶水而是毒药了。不如从虚拟的网络走下来,经营好自己的世俗日子是正经。

相关链接:

1. 一位丁姓女士因为丈夫在网上“结婚生子”,一怒之下以“重婚罪”把丈夫推上法庭,要求其进行精神赔偿。

2. 在前不久上海召开的“两会”上,“网络婚姻”这一话题引发了热烈讨论。有代表建议:网站也应该和电视、电影、游戏一样采取分级制度。对网络婚姻、网络同居这样的网站,不妨设立会员许可,设定年龄限制,通过实名制进行登记、监管。

法眼观阵:

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男女双方只有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依法登记,其婚姻关系才能成立。从这一点来说,网婚并不符合《婚姻法》的要求,它没有任何法律效力,也不具有法律上所认定的社会危害性。因此,网婚者没有重婚之嫌,不会构成重婚犯罪。

本刊视点:

关于网络婚姻的存在,有两种迥然不同的意见。有人认为,“网络婚姻”从一定意义上说,弥补了一些人精神上的需求,使压抑的人找到精神出口,不会对婚姻造成恶劣的影响,既不违法也不会影响夫妻感情。也有人认为沉迷于网络婚姻的一方相当于精神上的“红杏出墙”,婚姻法中有“夫妻应当互相忠诚互相尊重”的规定,忠字上中下心,心已背,何为忠?这样的“情感出轨”和现实的出轨差别不大,所以无论是在道德还是在法律层面,都应该受到谴责。

不可否认,网络婚姻已超出了一般游戏娱乐的范畴,与人们传统的伦理道德观念和基本法律原则产生了某种冲突。网络婚姻的践行者们,或是逢场作戏地虚言爱恋,或是满口“性福”,或是朝秦暮楚,这无疑会在潜移默化中影响其做人的准则、对家庭的责任以及对爱情的忠贞,更遑论有些网络婚姻已经突破网络的范畴,以一夜情或婚姻入侵者的形式突入现实。

篇5:婚姻日记:婚姻是什么

前言

《创世纪》第一章一节至二章三节大致勾勒出神创造万有的全部过程。第一章三十一节特别强调,当神在第六天完成了一切的创造之后,“看着一切所造的都甚好”,不但是“好”,更是“甚好”(very good)。《创世纪》第二章至二十五节可以说是把神在第六天对人的创造过程,用放大镜把它放大得更加清楚。五至十七节讲到神用尘土造亚当,让他住在伊甸乐园里,供应他食物,然后要他侍奉神并且顺从神。从十八节到二十三节,我们惊奇地发现,神在这一切之后,觉得还不够好,于是继续他的创造使一切变得甚好。这段经文说明了神创造女人以及他设立婚姻制度的原因。二十四和二十五节可以说使《创世纪》的作者受到神的启示对婚姻关系所作的诠释。以下我们要分三大段来思想这段经文:十八至二十节讲到人遭遇的困境,二十一至二十三节讲到神解决的方法,二十四至二十五节则讲到婚姻的意义。

人遭遇的困境 (创二18 - 20)

在整个创造的过程中,神先后七次“看着是好的”。然而在他造了亚当之后,却说那人独居“不好”。亚当的困境在于他仍然独居,无法单靠自己完成神对人的计划。神决定“造一个配偶来帮助他”。然而神没有立刻采取行动来解决亚当的困境,他让亚当先为一切的活物命名,而在命名的过程当中,亚当充分体会到神所赐给他管理这些活物的主权。他也更清楚地经历到,作为一个人,光有权力还不够,他实在是寂寞。诚如神所说的,他需要配偶的团契和帮助。

“我要为他造一个配偶帮助他”,如果翻得比较完整的话,可以翻成“我要造一个同等于他(equal to him),同时又能配合他(suitable, corresponding to him)、满足他的欠缺的帮助者。”“帮助者”(helper)这个字在旧约中一共用了十九次,其中十二次是指着神而言(参出十八4;申三十三7; 撒上七12;诗二十2)。而“帮助”这个字有三次在先知书中是指军事援助(参书一14,十4、6;代上十二17、19、21、22)。换句话说,妻子是丈夫的帮助,一点不表示妻子是弱者、是次等公民。相反的,这一段经文教导我们夫妻是同等的,双方具有伴偶的关系(companionship)。妻子还可以在丈夫软弱不足的地方成为他的扶持与帮助。“女人的名字是弱者”这句话显然与当初神创造女人的心意不符。

神解决的方法(创二21 - 23)

神在指认人的需要以后,并没有马上供应他、成全他,反倒让亚当有机会去感受他的孤寂。神让所有走兽飞鸟一一在他面前走过。他运用神所给的权柄(参一26、28)给他们命名,却找不到一个配偶帮助他。当亚当深深体会到自己的孤独与不足之后,神终于开始了他创造的最高峰。他先让亚当沉沉地睡得很熟,然后取出他身上的肋骨来造出一个女人。

“那人说,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可以称她为女人。”(创二23)这句话是最早被记录下来的人类口中的话语。在原文当中它也是一首诗,满了兴奋、满了狂喜,可见英译本RSV中的两个字at last……,即“终于……”去感受出来。“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这句话可表达亚当当时的心境。

“骨中的骨,肉中的肉”,这样的表达在旧约中至少出现了四次(参创二十九14;士九2;撒下五1;撒下十九13、14)。它固然意味着两者间有骨肉之亲的血缘关系,更强调彼此间互相结盟、互相协助、互相支援的关系。换句话说,当亚当说夏娃是他“骨中的骨,肉中的肉”的时候,他不仅在强调一个简单的、生理层面的事实,使他们与其他动物有所区别,更在强调亚当呼应、认同夏娃诚然如神在第二章十八节所说的,是他的伙伴、是他的盟友,是他强有力的帮助。光是如此的认识,就足以革命性地改变夫妻在婚姻关系中对彼此的角色期望!

婚姻的意义 (创二24、25)

“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当时夫妻二人,赤身露体,并不羞耻。”这句话乃是《创世纪》作者对神所设立的婚姻制度的诠释。以下本文将从“理性上的优先”、“意志上的委身”、“身体上的合一”和“感情上的亲密”等四个角度来思想这段经文。

一、理性上的优先——人要离开父母

“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给人的印象是,男人离开父母而在其他地方与妻子另立家庭。但事实上,以色列的婚姻乃是男性家长制,也就是说一个男人婚后继续住在父亲家里或附近,而女人婚后会离开父母搬到丈夫家里。“离开”可另译为“丢弃”(forsake, neglect,abandon,参申十二19,十四27,二十九25,三十一8;书一5)。在圣经的用法中,“离开父母”是个相对而非绝对的用词,就如同主耶稣所说的:“人到我这里来,若不恨(爱我胜过)自己的父母、妻子、儿女、弟兄、姊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做我的门徒。”(路十四26)所以“离开父母”这句话的意思表示人一旦结婚,优先次序必须改变,以婚姻为主,但绝不是真的丢弃父母。

在传统中国的农业社会大家庭中,夫妻感情的好坏亲疏是相当次要的。一个结婚男子所扮演的儿子/父亲角色,比他做丈夫的角色来得重要。同样的,一个结婚女子所扮演的媳妇/母亲角色,比她做妻子的角色来得重要。婚姻的主要功能在于传宗接代、奉养父母、服侍夫家和增加生产等,无怪乎孝道在整个中国文化中有其非常独特而重要的地位。也是因着这种传统的影响,今天在华人的婚姻里,仍有因为父母与配偶相处不来的缘故而离婚的。西方社会中离婚的比率固然比华人高出许多,但以此为离婚的主要理由几乎不存在。而近代工业革命及所带来的知识爆炸、迁移频繁、小家庭制度的兴起、择偶自由及社会福利提高的现象下,整个家庭的主要功能逐渐偏重于感情上的需要,人不再需要依赖父母传授技能与产业,也不全然需要养儿防老。长期来说,亲子关系的重要性也逐渐次于婚姻关系。

篇6:关于婚姻的随笔:清醒对待婚姻

说实话,明眼人一看他们俩这事就有点悬,为啥呢?女的年轻,漂亮,而这个男人呢,老,其貌不扬。有句笑话说:中国男人十分专一,什么时候都喜欢十八岁的。喜欢年轻的,这没什么错,但自己一定要有资本。你一个不受人青睐的老光棍,用那个女人的话说,钱也没有,人也没有,人家一个年轻漂亮的女人凭什么就能看上你呢?

栏目组的记者跟着这个人来到了所谓的丈母娘家,跟他们要人,这家人的脸色当然也不好看。在他们的争吵当中,记者发现这个男人和女人在一起过了三年,居然没有跟她的娘家人见过面,更别提登门拜访了,而且女的跟前夫也只是非法同居,并没领证。看到这里,我顿时明白了,这是一桩糊涂的婚姻,这个男人可能觉得这个女人比自己小十岁,而且还挺漂亮,就不想其它了,赶紧住到一起。都是一个地方的,可能也不远,为什么就不先打听打听,要娶人家的女儿,应该也得见见丈人家吧,这是人之常情啊。而且据这个男人自己说,这个女人跟他住到一起的头一天,就背着他跟别的男人通电话,在他不在的一段时间里,还公然把前夫带到家里住了半个月,这些他全都了如指掌,只不过是自己装糊涂骗自己罢了。

联想一下前段时间看的一则消息,几个退休老头被一个50多岁的老女人骗得一贫如洗,连栖身的房子都给卖了,原因就是这个女人比他们小十多岁,而且还颇有几分姿色,更重要的是这个女人伪装成了一个有钱人,这些老头子自己也不想想,她那么有钱,比你们年轻许多,姿色也不差,能找你一个普通的退休老头?

人哪,还是丢掉虚荣,在婚姻面前一定要清醒地看清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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