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油品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油品运输安全管理规定
油品运输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与范围
为了在油品在装卸、运输过程中做到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止和杜绝各类事故隐患的发生,保证安全生产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制订本制度,本规定适应油品运输安全管理和监督。
2、检查
2、1 出车前巡回检查。
2、
1、1 检查车辆各部件是否完好有效,半挂车查转盘固定螺丝、转盘锁销。
2、
1、2 检查随车灭火器、防火罩、静电带、危险品三角灯、危险品标志牌是否完好齐全。
2、
1、3 检查呼吸阀是否畅通,罐盖橡胶垫是否完好,油罐罐盖能否盖紧;罐体、阀门有无泄漏的现象。
2、2 检查各类证件是否齐全有效。
2、3 检查劳动保护用品穿戴是否齐全。
2、4 冬季出车检查铁锹、防滑链等防滑工具是否携带齐全。
3、车辆行驶
3、1 车辆进、出车场做到一挡进、二挡出,严禁相互超越或抢道。
3、2 严守交通法规和安全操作规程,特别是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超车时,做到前车不让不超,视线不清不超,道路及车前有障碍物不超;会车时礼让三先:先慢、先让、先停:行车中与前车保持规定距离,防止前车突然紧急制动;转弯时,应减速、鸣号、靠右行。
3、3 行车中严禁吸烟,若吸烟请将车辆停放到道路右侧临时停车场(点),不得随意在道路上停放车辆,影响过往车辆正常通行,吸烟时要远离车辆,到下风处吸烟。
3、4 坡道行驶严禁空挡滑行,更不准发动机熄火滑行。
3、5 雨雪滑路行驶。不准使用紧急制动和猛松油门,急打方向,必要时及时安装防滑链条。
3、6 凡标有黄实线的路段严禁超车或掉头、转弯。
3、7 牵引车、拖挂联接部位不牢固、安全防护装置不全、机件有故障的挂车严禁行车。
3、8 夏季原油运输,合理安排运行时间,避开高温时段,防止因高温蒸发成品油溢罐。
4、装油
4、1 执行中石化成品油销售有限公司西北青海分公司及兰州炼厂的装车安全管理规定
4、
1、1 进油库前,车辆按顺序靠道路右侧排队停放或者按油库、炼油厂的要求排队停车,自检随车灭火器、防火罩、静电带是否完好有效;并将阻火罩拔到正确的位置。驾驶员按规定穿戴好防静电服和无铁钉底的鞋。
4、
1、2 经油库安检人员检查合格后,自觉将自带的火种、手机等危险物品交安检人员保管,驾车慢行进入装油区,按顺序排队待装。
4、
1、3 装油前联接好接地线,将静电带接地,检查放油阀门是否关紧,再将放油鹤管插人罐口,通知装油人员放油,坚守岗位听从装油人员的指挥。
4、2 夏季装运成品油,罐装液位不得超过85%,防止成品油冒罐。
4、3 驾驶员与油库计量员共同对油进行验收,双方无异议后在《加油站进油核对单》签字盖章,盖紧罐盖,打好铅封,解除接地线。将车慢慢驶出装油台。
4、4 严禁在装油台区域内检修车辆。
5、卸油
5、1 执行中石化成品油销售有限公司西北青海分公司成品油卸油安全管理规定。
5、2 进入成品油卸区前先戴好阻火器,穿戴好防静电服及元铁钉底的鞋。
5、3 经加油站安检人员检查合格后,自觉将火种交安检人员保管,驾车慢行进人卸油台。
5、4 车辆进入卸油台停稳后,实施制动,防止车辆滑动。
5、5 首先接好接地线,驾驶员与加油站计量员共同对油进行验收,双方无异议后在《加油站进油核对单》签字盖章,打开油罐罐盖后,再通知卸油工作人员开阀放油。
5、6 成品油卸完后,关紧阀门,盖好罐盖,打好回车铅封,解除接地线,驾车慢行驶出卸油台。
5、7 严禁在卸油台区域内检修车辆。
6、收车检查
6、1 当驾驶员执行完任务,回到车场后,要认真落实回场检查。
6、
1、1 检查车辆各部件是否完好有效,半挂车查转盘固定螺丝、转盘锁销。
6、
1、2 检查随车灭火器、防火罩、静电带、危险品三角灯、危险品标志牌是否完好齐全。
6、
1、3 检查呼吸阀是否畅通,罐盖橡胶垫是否完好,油罐罐盖能否盖紧;罐体、阀门有无泄漏的现象。
6、2 检查各类证件是否齐全有效。
6、3 检查整理《加油站进油核对单》。
Xxxx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2月15日
第二篇:油品库安全管理制度
1、 油品库的管理工作必须有专人指定负责,并建立油品领用和使用台账或记录。
2、 油品区各类油品要明确分类,可燃油品于易燃油品分区域存放,并有明显油品标识和MSDS说明书。
3、 每日必须对油品库进行安全检查,并记录。
4、 油品库必须有相应的防渗漏措施及防泄漏处理措施,安装防静电接地线,定期进行通风。
5、 油品库合适的位置必须配备灭火器或消防沙箱,定期检查消防器材的有效性,并在明显位置要张贴严禁烟火的安全警示标识。
6、 油品库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如酒精、汽油等。
7、 油品库必须保持阴凉通风,保持清洁,不得有油棉纱、棉布等物品。
8、 油品库内存放的油品不得无盖存放。
9、 油品区域内的电气设施,均因按规范要求采用密闭防爆装置。夜间停电进入油品库必须使用手电筒或其他无火源照明工具。
10、 任何人进入油品库内,禁止携带火柴、打火机等发火易燃品,油品库50米范围内不得有明火。
第三篇:车辆进厂装卸油品安全管理制度
1、 门卫根据车辆入厂规定,对进厂车辆的车况、带烟带火情况、防火帽情况、着装、手机等进行检查及告知,同时查验车辆车牌号,与计量车间提供车牌不符者不得进厂装卸油品。
2、 进入厂区机动车辆必须带好防火帽并按规定路线行驶,如有违反给予500元/次罚款。
3、
4、 厂区限速行驶,最高时速不准超5公里,违者罚款500元。 进厂车辆在过磅时,驾驶室内不准有人,如在过磅时车辆私自藏人或用其他方式影响称重的,一经发现按偷油处理给予最低20000元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视情况加大处罚金额)
5、 为了防止冒油、火灾及其它突发事件发生,在紧急情况能够及时有效的处理,凡是车辆进入公司在装卸油品过程中,司机和押运员必须在作业现场值守配合油品车间操作员的工作;如果不在作业现场公司员工有权拒绝装卸油品作业。
6、 车辆有影响安全行驶的故障、蓄电池接触不可靠、刹车鼓高热的不准进厂。
7、 不准在厂内检修冲洗车辆,特殊情况必须维修的,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
8、 车辆停靠装卸车台时,应听从作业区指定人员的指挥,车辆与栈台之间要有安全距离;待装、待卸车辆与装卸油品的车辆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严禁堵塞安全通道,驾驶员不准离开车辆。
9、 装卸作业前,当事人(司机)须填写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许可证;装卸作业时,必须先将车体有效接地,卸车时易燃液体要静止2分钟后方可取样卸料;作业完毕,要经过规定的静止时间,才能进行拆除静电接地线等其他作业。
10、 装卸液体物料时,运输车辆的储槽的出口与软管的连接处一定要捆绑牢靠。在装卸物料的过程中严禁车辆随便开动,如需开动爬坡卸料时,必须关闭车槽出口的出口阀,拆除软管。
11、 打开装油孔盖时,不允许使用铁器敲击、锯搓孔盖,以免造成火灾或爆炸事故。
12、 装卸油品完毕时,油管(鹤管)和静电接地线还没有拆除不准启动车辆。
13、 操作人员要自始至终坚守充装现场,充装完毕后检查各有关阀门是否关严,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现场。
14、 发现跑油时,有关装油点和邻近装油位置上的一切装油作业都应立即停止。所有卸油或下部装油时开着的阀门都应关闭。主要人员留在装油台上。溢泄出来的油品清除干净以前,不得操纵车辆的启动器。在装油负责人宣布该地区是安全之前,不得恢复装油。
15、 如果在装卸油期间发生火灾,应立即停止一切作业,未受影响的车辆应立即开至安全地段。关闭油罐阀切断油源,并立即实施灭火作业。
16、 所有装卸车辆在厂区应谨慎驾驶,如因驾驶人员驾驶不当导致破坏装卸车台静电接地设施的给予500元处罚。
17、 在装卸油品时,发生跑冒油事件后,属于当事人(司机)责任的,对当事人(司机)予以罚款(罚款金额=跑油量×油品单价+跑油量×油品单价×2)所跑冒滴漏的油品由当事人(司机)负责清理回收。
18、 装卸区安全设施及消防器材必须齐备,当班人员为该区域安全设施及消防器材的负责人,如检查发现安全设施及消防器材有挪用、损坏、失效等情况,追究当班人员责任,给予500元处罚。
19、 对于在装卸车过程中,及时避免安全事故、设备损坏、发现偷油、或计量期间车上藏人等危害公司安全及利益的个人,给予奖励500以上的奖励与表彰。
20、 安全科对违反相关制度责任人进行现场核实并作出相应处罚,相关工作人员严禁利用职务之便徇私舞弊,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第四篇:油品储存与出入库安全管理制度
易燃、易爆油品储存、出入库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及其它物资仓库的安全管理,确保加油站职工的安全健康和仓库各类物品的储存安全,保证生产经营活动顺利进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加油站的仓库管理。
第三条职责
(一)站长是仓库的安全管理责任人。具体负责本单位仓库的安全、维护、日常管理等工作。按照国家相关的安全管理规定,编制仓库人员的安全职责,安全管理制度、标准、作业规程,做好仓储和物资进出登记工作,并建立台帐;
(二)站长负责加油站仓库的安全、物资管理检查工作;
(三)站长负责仓库区的安全保卫检查管理工作。
第四条仓库基本要求
(一)物资储存场所应根据物品性质,配备足够的、相适应的消防栓、事故水池、消防器材,并应装设消防通讯和报警设备,化学品仓库应配备防护器材;
(二)建立健全岗位防火责任制度、火源、电源管理制度、值班巡回检查制度和各项操作制度,做好防火、防洪(汛)、防窃等工作;
(三)在仓库应设明显的防火等级标志,通道、出入口和通向消防设施的道路应保持畅通。
第五条仓库安全规定
(一)必须严格执行物品入库验收制度,核对、检验进库物品的规格、质量、数量。无产地、名牌、检验合格证的物品不得入库。危险化学品必须挂贴《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
(二)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堆垛),要采取杜绝火种的安全措施和设立安全警示牌;
(三)物品的发放,应严格履行手续,认真核实。危险化学物品的发放,应严格控制,应经常检查核准。库存物资要建立明细台帐,日清日结;
(四)危险物品的储存要严格执行危险物品的配装规定,对不可配装的危险物品必须严格隔离。
(六)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仓库、堆垛附近,不准进行试验、分装、封焊、维修、动火等作业,如因特殊需要,应由站长批准,采取安全措施后才能进行。作业结束后,要彻底清除残余火种;
(七)应根据所保管的危险物品的性质,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器具。
(八)自燃物品、易燃物品堆垛,应当布置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的场所,并应设通风降温装置;
(九)甲、乙类物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裂、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处理。
(十)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住人。每日应进行安全检查,然后关闭门窗,切断电源,方可离开;
第五篇:油品计量安全操作规程
一、准备工作
1、计量员穿防静电服装,严禁穿带钉子的鞋。
2、检查计量器具是否完好有效。
3、进出油库做好登记。
二、具体操作事项
(一)储油罐液面高度测量
4、计量员应站在油罐的上风口估算油罐液面高度,用纯棉抹布擦拭量油尺对应的刻度范围。
5、从导尺槽将量油尺垂直徐徐放入油罐,以免破坏静止的液面。
6、量油尺砣接近(20厘米)应放慢下尺速度,避免尺铊冲击罐底。
7、手感量油尺砣触底后,应迅速将尺垂直提起,避免因摆动造成液面波动。
8、读数时先读小数后读大数,读数精确到毫米,尺带不能平放或倒放。
9、油高应测量两次,当两次测量值相差大于1毫米时应重测,直到两次连续测量值相差不大于1毫米为止。
10、根据两次测量值中的第一次测量值,对应油罐溶积查出相应的体积。
(二)罐底水高测量
11、在检水尺上均匀涂抹一层试水膏。
12、计量员应站在油罐上风口,沿导尺槽将检水尺垂直徐徐放入油罐内。
13、检水尺触底时,应静置4分钟,确保试水膏与水充分接触。
14、提起检水尺,读取试水膏变色处的毫米读数;读取时检水尺不应平放或侧置。
15、水高超过50毫米,应及时报告站长,分析原因并进行处理。
16、水的高度超过检水尺的测量范围时,可使用量油尺测量水高,方法同上。
(三)油温测量
17、测量时将温度计放置在保温盒内。
18、将温度计置于1/2的液面高度处测量油温,侵没时间不少于5分钟。
19、提取温度计时要迅速,温度计离开液面到读数时的时间不超过10秒钟。读数时温度计垂直,保温盒内液体不能洒出,视线应垂直于温度计,先读小数、后读大数。
20、使用分度值为0.5℃的温度计,应估计读到0.1℃,使用分度值为1℃的温度计,应估读到0.2℃。
(四)油品密度测量(密度计法)
21、计量员应站在油罐或油罐车的上风口,油罐车在其液面高度1/2处取油样。将油样沿量筒内壁倒入量筒,量筒应放在没有气流的地方并保持平稳。
22、将干燥的密度计小心放入油样中,操作时注意液面以上的密度计杆管浸湿不得超过两个最小分度值。
23、待密度计稳定后按弯月面下缘读数,读数时必须注意密度计不得与量筒内壁接触,眼睛要与弯月面的下缘成同一水平线,并估计密度计读数至0.0001g㎝3。
24、测量油样温度,所测油样温度要尽量接近油罐中油品的实际温度,温差不能超过±3℃。
25、测量完毕,将油样倒回油罐,收好计量器具。
三、注意事项
26、除法定计量机构外,任何机构与个人不得拆卸加油机铅印。
27、定期对加油机进行自检,杜绝两人以下进行此项操作。
28、每周至少对油罐测一次水高。大雨,大雪后应随时测量水高,及时清除油罐中的积水,防止水杂随油品发出等意外情况发生。
29、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库区,严禁在油库吸烟和使用明火,严禁在油库内使用无线电通讯设备。
30、油库内配备足够的灭火器,配置适当的石棉毯。油库外围按规定配备消防锨和消防桶,警示标识牌。油库外适当位置砌消防砂池,存足沙子,每周翻晒一次,无污染。
四、异常情况及处理
31、水高高于50mm,应上报站长,并对罐底的水质进行清理。
32、加油机的最大误差不得超过±0.3﹪。超过允许误差时,应及时上报主管部门,经确认后可暂停使用,并报授权鉴定机构复检合格后方能启动。
五、其他要求
33、每月三次自查加油机计量准确度,每季度由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对加油机进行检测。
34、量油尺、温度计、密度计、容量标准器等计量器具每年申检或送检,检定合格后方能使用。
35、每半年对地磅进行计量检测。
36、油库所使用的照明必须使用防爆灯,安装要符合安全要求,监控及照明设备电线不可有破损、露线的现象。
37、每年对库区避雷设施进行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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