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河学区校园安全三项行动方案(精选2篇)
篇1:东河学区校园安全三项行动方案
东
河
学
区
开展校园安全工作 “三项行动” 实施方案
根据《凉州区教育局关于印发2014年校园安全工作“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凉教办发[2014]34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学区校园安全管理工作,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大检查“三项行动”,结合我学区校园安全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认识和把握新时期校园安全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开展校园安全工作“三项行动”。做到近期与长远、治标与治本、预防与查处相结合,提高各校安全管理水平,为我学区教育和谐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校园安全工作“三项行动”,进一步落实校园安全主体责任,深化治理安全隐患、建立健全安全制度、解决安全突出问题,加强学校(园)安全宣传教育体系建设、学校安全文化建设,提高师生安全意识,促进全学区学校、幼儿园安全状况持续好转。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校园安全工作“三项行动”的领导,学区成立校园安全工作“三项行动”领导小组。组 长:王森明 学区教育管理服务站站长 副组长:史万成 东河乡九年制学校校长
马 英 学区总会计
成 员:盛怀甲(东河九年制学校副校长)
贺英太(王景寨小学校长)陈元山(陈家寨小学校长)刘吉生(旧庄小学校长)陈斌德(蔡家滩小学校长)孙有鹏(大庄小学校长)王雪琴(东河炘炘幼儿园园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陈金涛、张宗东二同志负责办公室工作。
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组织各校认真开展校园安全工作 “三项行动”,并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四、校园安全工作 “三项行动”重点内容
(一)打非治违行动。对下列行为依法进行打击或查处: 1.未经过相关部门审批通过、无证或证照不全而从事招生、教学、生产、经营、建设的;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进行招生、教学、生产、经营、建设的;
3.瞒报事故的;
4.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改的; 5.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的;
6.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7.其他非法违法招生、落实教学、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二)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对以下行为从严治理: 1.重大基础设施方面存在隐患,特别是:教学用建筑、学校环境、教学设施、交通安全、饮食卫生安全、消防安全、水、电、气、暖使用安全等校园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薄弱环节的;
2.重大基础设施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3.受自然灾害威胁而未落实防范措施的;
4.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5.应急救援机制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安全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6.学校、幼儿园安全监管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安全许可制度执行不严格的。
(三)校园安全大检查行动。着力开展以下检查: 1.交通安全。《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甘肃省校车安全管理办法》等文件的学习宣传和落实情况;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情况;交通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情况;交通安全应急预案制定情况等。重点检查校车安全工程的实施情况:包括幼儿园校车使用情况;校车许可准入和驾驶员资质审核制度落实情况。
2.食品安全。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情况;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及相关制度的情况;贯彻落实区食药监局、教育局下发的有关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要求的情况; 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制定情况等。重点检查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包括营养餐各类制度、相关台账的建立情况;营养餐供餐情况;配餐室建设及食品卫生情况。
3.消防安全。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情况;熟知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的能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能力)以及“四个能力”的建设情况;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情况;消防设施配备管理使用情况;落实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用电线路、及其它设施等安全管理制度的情况;校园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设置情况;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制定情况等。
4.校园施工及校舍安全。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施工现场架设安全防护网等防护措施落实情况;校舍定期检查、维修情况;危房改造及使用情况等。
5.学校设施设备安全。学校教室、图书室、阅览室、微机室、食堂、宿舍、厕所、围墙、特种设备及各类活动器材使用及安全隐患排查消除情况等。
6.大型活动安全管理。举行校内大型活动、校外活动审批、备案情况;活动前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情况;活动方案和应急预案的制定情况等。
7.疾病防控安全管理。疾病预防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学校疾病防控体系制度建设情况;学校疾病防控日常管理情况;疾病防控应急预案制定情况等。
8.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凉州区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方案》落实情况;校内治安管理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三防”(人防、物防、技防)措施落实情况;校内、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等。
9.自然灾害防范。以防范自然灾害为重点,着重检查防范洪灾、泥石流、雷电、台风等重大自然灾害有关措施和制度的落实情况;防灾减灾知识普及和技能教育开展情况;各类应急逃生、救援演练开展情况等。
10.危险化学品安全。以学校实验室为重点,着重检查实验室人员管理以及有毒有害实验用品购买、领用、登记制度落实情况;实验设施设备安全运行情况;重点部位自动监控、泄漏检测报警、通风、防火防爆设施设备维护及运行情况等。
11.应急值守工作。落实领导带班责任制和 24 小时在岗值班制度情况;落实值班工作岗位责任制情况;落实值班工作责任迫究情况;应急信息报送制度落实情况等。
12.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学校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情况;预防火灾、雷电、地震、化学品中毒、煤气中毒、校舍倒塌、拥挤踩踏等方面安全教育开展;组织师生紧急疏散、逃生自救等应急演练开展情况。
五、行动步骤
校园安全工作“三项行动”要贯穿学校、幼儿园全年安全管理工作始终,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校园安全工作“三项行动”,实现校(园)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安全宣传教育有机结合,共同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26日前)
各校(园)要根据“三项行动”要求,成立校园安全工作“三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科学的实施方案,建立工作台帐、列出计划、制定措施、落实责任,切实巩固 2013 年校园安全大生产和“回头看”及 2014 年春学期开校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成效,统筹安排好 2014 年校园安全工作“三项行动”。
(二)自查自纠阶段(5月27 日-5月30日)各学校、幼儿园要对检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档立账,边 检查边整改。同时学区将组织相关人员对各校(园)校园安全工作“三项行动”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并跟踪落实整改 情况。
(三)督查整改阶段(全年)
校园安全工作“三项行动”开展期间,学区将通过问学生、访老师、查资料、看现场等形式对学校开展“三项行动”情况进行督查。一查“三项行动”实施方案制定情况。二查安全教育情况,看学校师生是否具备基本的安全常识;看学校安全体制机制是否健全;看学校的安全应急管理是否周密;看学校的安全演练是否定期开展。三查《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落实情况。四查隐患治理情况,看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是否彻底,是否建立了台帐,是否建档,是否制定切实可行的治理计划并按时整改。
(四)总结提高阶段(12月)
各校(园)要认真总结校园安全工作“三项行动”的实施情况,通过总结,优化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安全教育,提高本次活动实效。同时要认真要将活动各个阶段、各个方面的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梳理,按照“三项行动”的具体要求查缺补漏,做到工作轨迹清晰、资料齐全,师生安全常识经得起考核,学校安全体制机制经得起检验。各校(园)务于11月15日前将活动总结报学区。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意识。各校(园)要认真落实工作方案,完善工作机构,明确工作重点、步骤和要求,将任务层层分解,责任落实到人,切实有效地开展校园安全工作“三项行动”。
(二)注重统筹协调。各学区、学校(园)要科学统筹“三项行动”实施步骤,合理安排“三项行动”进程。既要突出“三项行动”特点,又要兼顾全年学校安全工作大局,要将“三项行动”贯穿于学校(园)全年安全管理各项工作中。
(三)突出治理重点。各校(园)要立足于治隐患、防事故,认真治理校内违规违章现象; 狠抓学校安全规范化建设,提高安全基础保障水平;组织开展健康检查,确保重点部位各项安全措施合格;加大“暑期”、汛期、“十一”等重点时段和关键节点的安全防范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四)强化监督检查。学区将加强对“三项行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时研究、调解决行动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各校(园)要建立“三项行动”工作上报制度,及时上报校园安全“三项行动”工作进展情况。
(五)加强舆论引导。各校(园)要充分利用黑板报、国旗下讲话、班队会等,大力宣传“三项行动”的目标、工作重点和要求,广泛发动师生,增强推进“三项行动”的积极性、主动性。鼓励师生举报不安全行为和事故隐患,在校内营造安全学习的良好氛围。
东河乡学区教育管理服务站 2014年6月4日
篇2:东河学区校园安全三项行动方案
《通知》要求各级农机部门要结合地方实际,认真抓好“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的落实,具体要求是: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级农机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农机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把开展农机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与抓好安全生产防御战结合起来,与创建“平安农机”活动结合起来,与当地“三农”工作结合起来,与推进我区农机化工作结合起来,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促进农机安全生产。各级农机部门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农机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
二、突出重点,全面推进。
各级农机部门开展农机安全生产“三项行动”,要与日常安全监管工作相结合,与加强应急管理相结合。要加强对重点地区、重要场所和重要农业生产环节的安全监管和监控,特别是要突出抓好农忙时节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突出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安全责任落实、违规异地发牌发证行为整治、伪造变造牌证及标志行为治理等工作重点,全面推进农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开展。
三、统筹协调,加强检查。
各级农机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三项行动”的监督检查和督促指导。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机安全生产“政府领导、农机主抓、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进一步深化农机、公安联勤执法机制,形成农机安全监管的强大合力。自治区农机局将于8月底组织一次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各地贯彻落实“三项行动”的情况和效果进行督查。各市农机部门也要采取巡查、抽检、互检等方式,深入基层加强督促指导。
四、强化监督,广泛宣传。
各级农机部门要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方便群众反映意见;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加大对农机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宣传力度,教育和引导农机生产者、经营者和使用者进一步增强维护和实现农机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五、细化方案、及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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