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2011年安顺彝族乡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方案(精选4篇)
篇1:2011年安顺彝族乡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方案
2011年安顺彝族乡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乡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确保群众有一个干净整洁的生产生活环境,现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了确保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常抓不懈,特成立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由林志平任办公室主任,徐培洪、魏青松为成员,负责该项工作的日常管理、监督、各项制度的落实以及完成档案资料的建立和管理。
二、整治范围和整治内容
1、整治范围为:石安公路与新棉镇交界处到先锋桥头的路两边25米范围内和安顺集镇区域内。
2、整治内容是;清扫环境卫生、生活垃圾,处理污水排放,规范乱堆乱放行为,清除各类乱贴乱画的“牛皮癣”广告。
三、整治工作的方法和程序
(一)整治工作以村为单位,划分区域实行公开报名承包负责制。
1、安顺村
(1)区域划分:第一区域为安顺老街下环街的立路到牌坊的两叉路以下的集镇区域(包括:立路路面、红渡园周边和大渡河边);第二区域为安顺老街下环街的立路到牌坊的 两叉路以上的集镇区域(包括:移民房到石安公路的梯步、公路、以及商业街和法院之间的立路);第三区域为锋桥头到牌坊的石安公路路面和路两边25米范围内;第四区域为牌坊到楠木沟的石安公路路面和路两边25米范围内。
(2)通过市场化运作,实行报名承包;将每个区分别面向社会公开报名,再根据报名情况实行低价比选竟标,其中第一区域的上限承包价为每年7200元,第二区域的上限承包价为每年8400元,第三、四区域的上限承包价分别为每年7200元,(以上费用括劳保用品、保洁工具等费用)。
(3)报名条件:居住在本村范围内的村民(居住在报名区域范围内的村民优先),要求,年龄为25岁至45周岁,身体建康,具有劳动能力和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并且长期在家不外出务工。报名时一个人只能选择一个区域,不能同时选择两个以上的区域报名。当某个人中选时,其家庭成员也不再参与其它区域竟标。
(4)工作内容为:打扫本区域内的环境卫生,清理各类垃圾,并将区域内垃圾桶、垃圾箱内的垃圾归到垃圾房(池)内,督促村民规范乱堆乱放行为和生活污水乱倒乱排行为。清除各类乱贴乱画的“牛皮癣”广告,要确保区域内的卫生随时干净整洁,堆放有序。
要求:
1、承包人员必须接受乡村的监督管理。
2、环境卫生打扫和垃圾清理每天至少两次,第一次要在每天上午 9.30以前完成,第二次在每天下午3点至4.30内完成,特殊情下要随时有人打扫。
3、承包合同以年为单位签定,承包经费以月为单位折合后,根据承包合同和乡上的管理考核制度于次月5号前考核兑现(实逐月考核)。
4、承包人若有事外出时必须向乡城乡环境整治办公室请假,并安排和指定好某位家庭成员负责此项工作。
2、小水村 方案一
(1)按照安顺村的条件和要求标准将划分区域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竟村承包。
(2)区域划分:第一区域从楠木沟至沙墩的最高处的石安公路两边25米范围内;第二区域从沙墩的最高处至与新棉镇交界处的石安公路两25米范围内。
(3)两个区域的上限承包价分别为每年7200元。(4)每年对小水村再单独安排5000元资金用,由村上安排用于清理划分区域以外的卫生,农户房前屋后的垃圾处理杂物堆放等(包括翻身沟的垃圾处理和小麂公路小水段的路面清打、排水沟畅通和路两边的卫生处理)。该项资金也实行包干制。
方案二
(1)根据小水村的实际情况每年固定给予小水村27000元的资金,由小水村单独划区域进行发包和清运垃圾。(2)乡上单独针对小水村制定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进行管理和考核(实行逐月考核),再由村上对承包人员进行管理和考核。
(3)资金以月为单位折合后,根据考核制度于次月5日前考核兑现。
3、麂子坪村
(1)根据该村的卫生情况、辐员面积、人口现状,每年固定安排8000元的环境专项整治经费,由村上安排资金使用,包村干部监督管理,确保本村范围内的环境随时保持干净整洁。
(2)整治重点是小麂公路麂子坪段的路面整洁、排水沟的畅通卫生,路两边的生活垃圾和白色污染,农户的柴草堆放,庭院卫生,灾后重建集中安臵房公共区域的卫生打扫、室东西的摆放要整齐划一,垃圾清理,人户集中地段的垃圾池修建和垃圾处理。
(3)按相应的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根据制度每半年考核兑现一次。
4、新场村
(1)根据该村的卫生情况、辐员面积、人口现状,每年固定安排5000元的环境专项整治经费,由村上安排资金使用,包村干部监督管理,确保本村范围内的环境随时保持干净整洁。(2)整治重点是硬化的路面整洁、排水沟的畅通卫生,路两边的生活垃圾和白色污染,农户的柴草堆放,庭院卫生,人户集中地段的垃圾池修建和垃圾处理。
(3)按相应的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根据制度每半年考核兑现一次。
5、魁沙村、松岗村
(1)根据两个村的卫生情况、辐员面积、人口现状,每年固定安排给魁沙村、松岗村3000元资金用于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由村上安排资金使用,包村干部监督管理,确保本村范围内的环境随时保持干净整洁。
(2)整治重点是硬化的路面整洁、排水沟的畅通卫生,路两边的生活垃圾和白色污染,农户的柴草堆放,庭院卫生,人户集中地段的垃圾池修建和垃圾处理。
(3)按相应的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根据制度每半年考核兑现一次。
(二)垃圾清运处理
主要是安顺村和小水村的垃圾房和垃圾池内的垃圾清运和处理工作。
1、垃圾车辆的配备:将垃圾清运车配备安顺村使用,垃圾清运三轮车配备小水村使用。
2、垃圾车辆和人员的管理 安顺村(1)实行公开报名竟标承包制,驾驶员兼垃圾清理清运员1名。
(2)报名条件:25周岁至40周岁的男性青年,获得驾驶执照B照两年以上,身体建康、责任心强、长期在家不外出务工作人员。
(3)承包上限价为每年14400元,根据报名情况实行低价比选竟标。承包后实行包干制,包括将安顺村境内所有垃圾房或垃圾池内的垃圾清运到指定地点进行焚烧或填埋,垃圾清运每天至少一次,确保垃圾在垃圾房或垃圾池内停留时间不超过36小时。车辆的加油、保养、维修、安全等事项由承包人自己负责,乡政府只承担承包费。
(4)承包合同以年为单位签定,承包经费以月为单位折合后,根据承包合同和乡上的管理考核制度于次月5号前考核兑现(实逐月考核)。
小水村
(1)实行公开报名竟标承包制,驾驶员兼垃圾清理清运员1名。
(2)报名条件:25周岁至40周岁的男性青年,获得机动三轮车驾驶执照两年以上,身体建康、责任心强、长期在家不外出务工作人员。
(3)承包上限价为每年9600元,根据报名情况实行低价比选竟标。承包后实行包干制,包括将小水村境内所有垃圾 房或垃圾池内的垃圾清运到指定地点进行焚烧或填埋,垃圾清运每天至少一次,确保垃圾在垃圾房或垃圾池内停留时间不超过36小时。车辆的加油、保养、维修、安全等事项由承包人自己负责,乡政府只承担承包费。
四、工作的监督管理和保障措施
(一)分别制定清扫垃圾承包人员的管理制度,垃圾清运员和车辆的管理制度,各村的考核管理制度,对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人员管制度。
(二)工作监督管理
1、办公室人员分工:由林志平负责办公室的日常管理日常事务工作;魏青松负责办公室的档案管理,信息报送工作和负责安顺村、松岗村、魁沙村、驻乡机关单位的卫生检查和督促工作;徐沛洪协助做好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小水村、新场村、麂子坪村的卫生检查和督促工作。
2、工作监督检查:办公室人员要汇同包村干部定期和不定期地对各村、和单位开展经常监督检查工作,对小水村和安顺村要开展每天检查督促。
3、对检查存在的问题,办公室可直接按排卫生承包人员限期完成,也可直接安排包村干部或村干部限期完成,并按相并制度作好考勤记录。
各项规章制度
一、卫生区域承包员(保洁员)管理制度(一)承包员的工作职责
1、负责对本承包本承包区域内的环境卫生打扫,各类垃圾的清理,清除各类乱贴乱画的“牛皮癣”广告,要确保区域内的卫生随时干净整洁,2、督促辖区村民规范杂物乱堆乱放行为,治理生活污水乱倒乱排行为。
3、将辖区所有内垃圾桶、垃圾箱内的垃圾及时归到垃圾房(池)内。
4、自觉接受乡、村干部的监督管理和接爱群众的监督。(二)管理制度
1、环境卫生打扫和垃圾清理每天至少两次,第一次要在每天上午9.30以前完成,第二次在每天下午3点至4.30内完成,特殊情下要随时有人打扫。不按时打扫的当月发现一次扣当月的承包费10元,发现两次每次扣20元,发现三次每次扣30元,当月累计发现四次解除承包合同。
2、清扫保洁应做到街道无污水积水、人行道上无垃圾袋、辖区无卫生死角、垃圾屋、垃圾桶、果皮箱保持干净、整洁,有关设施上无蜘蛛网,未及时清扫扣除10元/次。
小范围有杂物,管理员向保洁人员当面指出,扣除清扫人员5元/次;多处或大范围有杂物,又无保洁人员清扫,扣除清扫人员10元/次;街道大面积脏乱,扣除保洁人员20元/次;管理人员当月累计两次向保洁员提出整改意见,所 属区域仍然未改变,解除承包合同。
3、县级以上部门检查发现存在问题一次扣50元,发现两次每次扣100元,当月累计发现三次解除承包合同。被县级以上部门通报批评一次扣200元,每季度累计通两次解除承包合同。
4、承包人员必须接受乡村两级干部和群众的监督和管理,对不接受管理,顶撞管理人员的发生1次扣30元,发生两次每次扣40元,当月累计发生三次解除承包合同,全年累计发生5次解除承包合同。
5、承包人员要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在工作过程要主动和承包区内的住户搞好关系,不得发生矛盾纠纷,更不能出现骂人、打架现象,如发生一次骂人的扣承包费30元,发生两次每次扣50元,全年累计发生三次解除承包合同。发生打架一次扣100元,全年累计发生两次解承包合同。
6、承包人员如有特殊情况需终止合同时,必须提前一周写出书面报告,并写明原由。
二、垃圾清运员和清运车辆管理制度(一)垃圾清运员的工作职责
1、包括将安顺村境内所有垃圾房或垃圾池内的垃圾清运到指定地点进行焚烧或填埋。
2、垃圾清运每天至少一次,确保垃圾在垃圾房或垃圾池内停留时间不超过36小时。(二)垃圾清运员管理制度
1、清运员必须每天定时清运辖区内的垃圾,垃圾在垃圾房或垃圾池内停留超过36小时,发现一次扣当月承包费40元,发现两次每次扣50元,当月累计发现三次解除承包合同。全年累计发生5次解除承包合同。
2、被县级以上部门检查发现一次扣100元,当月累计发现两次解除承包合同。被县级以上部门通报一次扣300元,全年累计通报两次解除承包合同。
3、承包人员必须接受乡村两级干部和群众的监督和管理,对不接受管理,顶撞管理人员的发生1次扣40元,发生两次每次扣50元,当月累计发生三次解除承包合同,全年累计发生5次解除承包合同。
4、承包人员要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在工作过程要主动和承包区内的住户搞好关系,不得发生矛盾纠纷,更不能出现骂人、打架现象,如发生一次骂人的扣承包费50元,发生两次每次扣60元,全年累计发生三次解除承包合同。发生打架一次扣200元,全年累计发生两次解承包合同。
5、承包人员如有特殊情况需终止合同时,必须提前一周写出书面报告,并写明原由。
(二)垃圾清运车辆管理制度
1、垃圾清运承包人员负责管好所配备垃圾清运车辆,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将车辆用于与清理垃圾卫生无关的事 项,严禁将车辆交与无驾驶执照的人员驾驶。
2、要随时对车辆进行保养和维护,确保车况随时良好和整洁,所有保养维护费用以及油料费用自理。
3、要切实做好车辆的安全工作,严密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凡发生所有事故,由承包人员自行负责。
4、承包合同到期或终止时要确保车况的完全良好移交给下一位承包人员。
三、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人员管理制度(一)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人员工作职责
1、负责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日常管理,撰拟文件,档案归档,信息报送工作。
2、负责落实各项工作,对全乡的卫生进行勤查勤督,对检查出的问题要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并作好检查记录和整改记录。
3、落实好对村上和相关人员的考勤制度,并作好考勤记录。
(二)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人员管理制度
1、工作不落实、检查督促不到位每发现一次扣绩效奖金10元。
2、被县级以上部检查发现存在问题,每次扣区域负责人奖金工资30元,被县级以上部门通报每次扣区域负责人绩效奖金50元,扣办公室主任30元。
3、档案资料不建全、管理不规范每发现一次扣办公室工作人员绩效奖金每人30元,办公室主任50元。
4、年低该项工作考核排在全县后五名,扣办公室工作人员绩效奖金每人200元,办公室主任300元;排在中间的不奖不罚;全县排在第三名,奖办公室工作人员每人500元,办公室主任600元。排在第二名奖办公室工作人员每人800元,办公室主任1000元。排在第一名奖办公室工作人员每人1200元,办公室主任1500元。
四、各村的考核制度
为了更加切实有效地加强我乡辖区内的环境卫生整治,为居民营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强化对各村干部工作的监督管理,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考核实行100分制)
1、组织领导情况(5分):主要考核领导重视程度、部署任务落实等情况;各村成立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有方案,有部署,任务具体,目标明确;领导小组人员分工细致明确;实行领导包片负责制,各村两委成员责任落实到人。以上内容以档案或会议记录文件为准,每少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2、宣传发动情况(5分):主要考核发动群众等情况;利用会议、广播、标语等多渠道、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动员,群众知晓率高、参与整治积极性高。
3、“四化”达标情况(20分):主要考核净化、美化、绿化、亮化达标情况;合理规划,设臵垃圾箱(池),杂物堆放有序,垃圾清运及时,按规定填埋、处理,村容整洁卫生的。杂物杆零散堆放无序严重的扣5分;垃圾箱(池、简)设臵不符合标准扣5分;垃圾不集中投放、清运填埋不及时扣5分,村容村貌差的扣5分。
4、重点区域整治情况(10分):主要考核植树绿化整治,对该绿化的不绿化扣1分;占道经营整治、广告标语整治不及时或不完全的扣3分。环境卫生整治不彻底扣5分。乱搭乱建整治不倒位扣2分;
5、长效机制建设情况(5分):主要考核“门前五包”责任制落实,没有和辖区内住户签定门前五包责任制扣1分。没和辖区内的各类企业签定门前五包责任制的扣1分。对门前五包责任制的落实没有监督措施、查检和督促记录的扣3分。
6、县乡日常检查考勤情况(55分):被乡上工作人员检查存在问题的一次扣1分,没能按要求限期整改的扣5分。被县上相关部门检查存在问题的一次扣5分,没能按要求限期整改的扣10分。被县级以上部门通报一次扣10分,通报后仍然不整改的扣20分。
(二)考核方式
日常检查和年底考核相结合进行综合考核。
13(三)奖惩情况
1、考核得分在95分以上的,每多一分对所有村干部和包村干部奖励100元。
2、考核得分在90至94分的不奖不罚。
3、考核在89分以下的,每少一分扣该村所有村干部和包村干部绩效奖1个百分点。最多扣5个百分点。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日
篇2:2011年安顺彝族乡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方案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村社”活动年终总结
2011年永利彝族乡政府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团结带领全乡三千多干部群众,紧紧围绕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的工作要求,认真分析新形势下“三农”工作存在的问题,深化农村改革种挑战与困难。紧紧围绕实现“富裕、民主、和谐、生态型永利彝族乡”的发展目标,坚持一手抓社会稳定,一手抓经济发展,顽强拼搏,锐意进取,推进乡域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全乡农业和农村工作、新农村建设工作、农村灾后重建等工作都取得了良好成绩。
现将一年来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村社”活动总结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村社”活动。
我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我乡农业农村工作,由副乡长余晓蓉具体分管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社农技推广站,由农业服务员任站长,负责农技宣传、推广和应用。
五、全面发动,落实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村社
今年我乡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进村社工作过程中,认真贯彻县委、政府指示精神,结合县整治办下发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要点总体部署,乡政府与各村和其它机关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及《门前五包责任书》,建立起长期保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成果的长效机制,为全乡经济发展和开发永利提供良好的环境卫生,通过各级干部和广大群众的积极参与,使我乡环境卫生明显改观,充分展示我乡各级干部和广大群众的环境意识。
全乡新修垃圾池12个,投放垃圾桶25个、发放宣传单1500余份。以乐西路、乡政府所在地为样板带动全乡整体推进。乐西公路周边及乡政府所在地竹坪村的保洁工作,重点对农户的小巷、院坝、卫生死角进行全面清理,集中对村内环境卫生进行专项治理。
篇3:2011年安顺彝族乡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深入推进和谐城乡建设为重点,以净化、绿化、亮化、美化、秩序化为主要内容,按照山东省和谐城乡建设行动三年总体规划,扩大范围,提升标准,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对全县城乡环境开展全方位、深层次、高质量的综合整治,使全县城乡环境面貌明显改观,城市功能进一步完善,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城乡一体化进程明显加快,人民群众生活质量显著提高,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整治范围
县城规划区、各镇驻地及部分中心村、各旅游景区、交通主干线两侧。重点整治区域包括:城区部分主要道路,县城各主要出入口、公园广场、各类市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高速公路、省道、县乡道路等交通干线沿线及两侧视野范围内的村庄,部分生态村,各旅游景区。
三、整治内容
以深入推进和谐城乡建设为工作重点,继续抓好“六项治理”,即:城乡垃圾治理、环境污染治理、城市六乱治理、绿化美化治理、公路路域环境治理、河道环境治理;大力实施城区重点道路改造改貌综合提升工程;建立和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切实抓好城区亮化督查、调度,确保亮化效果。
(一)城乡垃圾治理
按照城区“一日两扫、巡回捡拾、全日保洁”的要求,加大环卫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改善环卫设备,抓好城区道路保洁和环境卫生治理,加强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生活小区等区域的环境卫生管理,彻底消除卫生死角。进一步完善“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的垃圾集中处理体制;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袋装化,确保城区生活垃圾收集率达100%、无害化处理率达100%,纳入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的镇生活垃圾收集率达100%、无害化处理率达95%,偏远村镇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50%以上。加大公路沿线、各镇驻地、村(居)主要道路保洁和垃圾治理力度,基本消除农村“五大堆”和“脏乱差”问题。(责任单位:各镇、沂源经济开发区、县城管执法局、住建局、交运局、公路局)
(二)环境污染治理
集中力量抓好城区水环境和大气污染治理,严把污水处理关,污水处理厂污泥得到安全处置,完善污水管网配套设施,确保城市污水集中率达到90%。开展以“四个杜绝”(杜绝化工异味、杜绝粉尘扬尘、杜绝烟筒冒黑烟、杜绝私拉乱倒偷排偷放)为主体的环境污染治理,取缔所有“土小”企业。对所有违法排污的燃煤电厂、集中供热锅炉等行业实施二氧化硫、烟尘、粉尘、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对治理范围内的矿山、石料开采破碎点、混凝土搅拌站等实施粉尘、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对城乡结合部等易产生扬尘的场所实施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加大机动车尾气治理力度,环境空气质量良好率达到75%以上。(责任单位:各镇、沂源经济开发区、县环保局)
(三)市容市貌治理
开展城市容貌“六乱”(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堆乱放)治理,突出抓好城乡结合部、城区出入口、背街小巷、城中村、镇驻地、部分村(居)以及高速公路、省道、县乡道两侧等重要区域的环境治理。采取疏堵结合的方式,运用市场化运作手段,对露天经营摊点进行统一规划定点,严格规范管理。加强对城区内摩托车、自行车维修等,严禁出门店外经营;取缔沿路洗车点;依法查处未经批准擅自设置的各类早市、夜市、探头市场、城区农村大集、占道经营、流动经营等违法行为。深度治理户外广告,提升户外广告的设置档次,美化、亮化城市景观;开展主要道路两侧及重要的商业区、人口稠密地段范围内的楼顶、墙体、立式平面广告、大型立柱广告牌整治,对没有规划手续的要依法予以拆除,实施一店一牌制;严格控制临时性宣传广告的设置,规范设置门头牌匾。拆除废弃建筑物、构筑物和残墙断壁,对陈旧建筑物要进行粉刷或装饰、装修。(责任单位:各镇、沂源经济开发区、县城管执法局)
(四)大环境绿化工程
以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为工作目标,继续开展规划建绿、拆墙透绿、破硬建绿、见缝插绿、拆违建绿、沿河植绿。组织实施水汇园建设工程,高标准建设综合游园;抓好振兴路东扩西延、润生路等新建道路的绿化建设;抓好荆山路、历山路两侧改造改貌,对沿街空闲地段实施高标准绿化, 进一步完善城区绿化网络。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的原则,实施“果树进城”工程,对城区现有绿地逐步进行充实提高,提升园林绿化景观,丰富绿色植物多样性,彰显林果强县特色。加强绿化养护管理工作,对城区原有道路和公园绿地进行充实提高,加强城乡结合部绿化建设,有序开展村庄绿化整治,进一步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责任单位:县住建局、规划局)
实施“森林围城”工程,按照“统一规划,属地建设”的原则,突出抓好破损山体生态恢复,塑造体现山水生态特色的绿色山体景观。继续实施封山育林和“因景植绿”工程,抓好沿水系、沿道路、环城镇、环企业、环村庄绿化工程,着力改善大环境质量。加强路域环境绿化治理,抓好城市出入口及主要路段两侧绿化;加强日常管理,保持绿化带内无杂草、垃圾、白色污
染,不得种植农作物。加强病虫害防治,及时清理死株枯枝并及时补植,做到绿化带整洁美观。(责任单位:各镇、沂源经济开发区、县林业局、交运局、公路局)
(五)路域环境治理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高速公路、省道、县乡道路用地范围内的基础设施及道路两侧可视范围内的路域环境进行整治。加强日常养护,及时处理路面病害,及时维修路肩、边坡、排水、护墙等设施;加强桥隧检查、检测,及时有效地实施维修、加固、改造,确保桥梁安全运营;规范、完善公路标志、标线,整治、规范公路沿路店名牌、宣传牌、广告牌等非公路标志;加强道路两侧日常绿化养护管理,加大空白路段补植力度,提升路肩边坡绿化景观档次。增加路面清扫车上路频率和上路时间,淘汰落后的清扫保洁设备,严格控制并及时清理沿途撒漏,加强扬尘治理,依法查处撒漏扬尘、超限超载车辆,彻底清除公路两侧可视范围内的积存垃圾和白色污染;依法治理沿路集市贸易、打场晒粮、堆物作业、占道经营、随意停车、污染路面及桥梁上下游挖沙等行为,确保省道两侧外缘50米范围内无集市贸易;实施沿线与干线公路相连接的县乡道、村道及生产路平交道口硬化工程;依法拆除沿线违法或破旧的建筑物、地面构筑物。(责任单位:各镇、沂源经济开发区、县交运局、公路局、交警大队、工商局、城管执法局)
(六)城乡水环境治理
加大河道治理力度,清理河道内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白色污染等,保持河道整洁;及时清除水面漂浮物,保持水体清洁;加强河道管理,进一步规范河道采砂、涉河项目审查、审批行为,维护正常河道管理秩序。实施“清水润城”工程,对城区现有水系实施清淤和生态恢复,同时采取截流蓄水、分支扩容等方式,逐步将县城现有水系贯通一体。以城北新区和河湖新区开发建设为重点,加强对天湖、窗户沟水库、西沙沟水库的综合治理及周边区域生态修复,着力构建水清、岸绿、路畅、景美及循环利用的城市生态景观。(责任单位:各镇、沂源经济开发区、县水务局、田庄水库管理处、住建局、规划局)
(七)村镇生态文明建设
以建设生态文明乡村为契机,以治理脏乱差、提高农村居民生活质量为着力点,依据全县地域特点和产业分布,高起点、高标准编制具有沂源特色的生态文明建设整体规划;发挥生态资源优势,综合利用生态林、果园、水库等资源,挖掘利用民俗、民风,依托风景名胜区和采摘活动,积极做好生态和旅游的结合文章,逐步打造一批集采摘、旅游、休闲、度假为一体的“农家乐”品牌生态村;依靠发展无公害果品、有机农产品、黄烟、药材等特色产业,以产业为主导,以生态为优势,以标准化生产、社会化合作、精品化经营为手段,大力推动生态村建设;积极发展循环农业,以农户庭院、果园、大棚为载体,以沼气为纽带,将养殖、种植和沼气建设三者有机结合,实现资源的循环利用,打造更多绿色无公害生产基地;进一步完善农村生活垃圾长效管理机制,加快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全面治理柴草乱堆、污水乱排等问题;采取有力措施,逐步建立农村远程教育活动室,配足文化体育设施,加快农田水
利设施建设,加大污染物减排力度,坚决关停村镇重污染企业;深入开展“靓丽村庄”、沿街“五星级文明经营户”评选等活动,提高群众参与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热情,努力营造整洁、优美、和谐、有序的城乡环境。(责任单位:各镇、沂源经济开发区、县农业局、旅游局、文化出版局、环保局、住建局、城管执法局)
(八)城区重点道路改造改貌综合提升工程
加大对荆山路、历山路、振兴路、鲁山路等主要路段的整治力度,对原长途汽车站、瑞阳大道与振兴路交叉口等地块进行改造,对鲁山路部分空闲地、平交道口、人行道进行有效整治;按规划对沿街宜拆除的破旧建筑物、构筑物进行拆除、改造,对沿街户外广告、店铺牌匾进行集中整治,依法对道路两侧流动摊点进行规范、取缔,对振兴路沿路部分路障、广告牌、栅栏和街边私设的“路沿坡”进行清理。按照“高效节能、注重质量”的原则,大力推广绿色、环保和节能景观照明灯具,对城区公园绿地、街头游园和各类户外广告进行高标准亮化,对道路两侧路灯、景观灯和沿街楼体亮化进行全面改造和提升,提升城区亮化景观效果和档次品位。增加环卫设施,提高道路保洁质量,清理各类卫生死角和积存垃圾,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全天候保洁。(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城管执法局、供电公司)
四、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落实经费,确保活动顺利进行。要结合实际,选准突破口,找好切入点,强化部门协调,齐抓共管,整体推进,促进各项工作落实。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并报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创新机制,精细管理。要创新城市建设管理机制,合理划分城市建设管理职责,强化属地管理和基层管理职能。对城市重点部位的市政维护、园林养护、环卫保洁、执法管理等工作,要进行划片包干,定人定岗定责,实行精细化管理。要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长效机制,使之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
(三)广泛宣传,全民参与。新闻媒体要设立专栏,集中宣传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信息通报制度,编发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简报。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扩大社会影响面,形成人人关心、人人参与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的良好社会氛围。
篇4:2011年安顺彝族乡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改善城乡环境面貌,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推动全乡城乡环境治理工作再上新水平,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乡范围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集中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针对全乡环境方面存在的问题,着眼治理“脏、乱、差”现象,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开展集镇环境、农村环境、公路沿线环境、河道沿线等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将整治工作反复抓、抓反复,达到整治一片、见效一片、巩固一片,坚决防止问题反弹,使我乡城乡环境面貌有明显提升。
二、主要任务
(一)路面卫生方面:主次干道道路面无纸屑、无烟头、无果皮、无污渍、无畜粪。
(二)交通秩序方面:人行道、广场、开放式办公区周围等机动和非机动车车辆停放有序,无违规停放车辆、无僵尸车。
(三)园林绿化方面:公共绿地、绿化带、花坛等整洁美观无杂物、无垃圾。
(四)店招牌匾方面:街道两侧店招牌匾无法修复应及时拆除,无杂乱无序、污损、锈蚀现象。
(五)公路沿线环境方面:对公路沿线两侧可视范围内有碍观瞻的破旧(构)筑物、蓝皮屋、各类违规广告设施进行拆除;
对公路沿线两侧可视范围内积存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屋顶垃圾、水面漂浮物进行清理。(六)校园周边环境方面:学生食堂卫生无脏乱差,餐厨垃圾无乱倒,僵尸自行车无乱停,周边小吃店、餐饮店、超市卫生状况良好。
(七)垃圾清运方面:收集、转运垃圾的车辆完好、整洁;
转运垃圾实行覆盖封闭运输,无抛洒滴漏污染路面现象。(八)乱扯乱拉方面:主干道两侧电缆电线无“乱扯乱拉”现象。
(九)经营秩序方面:集镇无占道经营、出店经营、摆推设点,摊点规范有序,确保摊收场清。
(十)农贸市场方面:农贸市场内有序摆卖、无市场外溢、环境脏乱等现象。
(十一)油烟噪声方面:无餐饮油烟、烧烤油烟、垃圾焚烧浓烟和噪声扰民现象。
(十二)乡容乡貌方面:无卫生死角;
建成生活垃圾压缩式中转设施(含区域性共享的中转设施);无占道经营、乱张贴的垃圾小广告、无散埋乱葬坟墓等现象。(十三)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方面:无占地5平方米以上陈年垃圾;
无垃圾直接焚烧,无垃圾倾倒于河塘、沟渠,无房前屋后随意倾倒垃圾、无非正规垃圾转运点。(十四)超高超大建房管理方面:无建超高超大农房。
(十五)河道水域方面:全面清除所有河流沟渠沿线垃圾和堆积物、搭建物和构筑物及其他障碍物;
以白色垃圾为重点,全面清理打捞河流沟渠、水库山塘水面的漂浮物、生活垃圾,做好日常保洁。(十六)病媒生物防范和消杀:各村(社区)、驻乡各单位要制定科学的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制定,及时的对病媒生物进行集中统一消杀,特别是开展好春季灭鼠灭蚊灭蟑螂工作。
三、实施步骤
本次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集中行动从3月1日开始到12月31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1日—3月30日)。
主要任务是召开乡、村两级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层层宣传发动,明确任务要求和工作重点。(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1日—4月30日)。
一是集中开展乡机关内部环境整治,广泛发动党员干部,全面开展环境卫生大扫除大清理。二是集中开展XX乡集镇环境专项整治活动。三是开展各村(社区)存量垃圾集中专项治理活动,集中清除存量垃圾,并与第三方公司完成好交接。四是中小学要加强宣传,积极开展“小手拉大手,共建美丽家园”系列活动,实现“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一个社区,文明整个社会”的目标。(三)考核验收阶段(每个季度末)。
乡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办组成环境整治考核验收组,对逐个村(社区)、逐条道路、逐条河道组织考核验收,并将各村(社区)环境综合整治情况和考核结果进行排名通报,作为年终乡党委、政府目标管理考核依据。(四)总结提升阶段(5月1日—12月31日)。
对环境综合整治中所发现的问题,各村(社区)要认真总结梳理,分析问题原因症结,建立城乡环境综合管理长效工作机制,防止问题反弹、重复出现。对环境综合整治短时间未能完成的项目,要制定整改计划,倒排时间,全力推进,确保按期整改到位。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全民发动。
全乡要统一思想,层层宣传发动,乡要发动到各站所和村,村要发动到户,采取义务劳动、志愿者活动等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迅速投入到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中去。(二)明确任务,责任到人。
村(社区)支书、主任为本辖区环境整治第一责任人,负责统筹安排环境综合整治的具体工作,进一步细化整治任务,明确工作责任和具体要求。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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