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管理各级领导职责

关键词: 禁烟

消防安全管理各级领导职责(共9篇)

篇1:消防安全管理各级领导职责

各级人员消防安全职责

2.1消防安全责任人(法定代表人)消防安全职责

2.1.1 贯彻执行消防安全法规、标准规范,保障公司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公司的消防安全情况。

2.1.2 将消防安全工作与公司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工作计划。

2.1.3 为公司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2.1.4 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1.5 根据消防法规的有关规定建立义务消防队。

2.1.6 组织制定符合本公司实施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1.7 推广先进的消防安全技术和管理方法,审定重大灾害事故的预防和处理方案。

2.1.8 配备、充实消防安全专业人员,保证消防安全专业人员的素质,稳定消防安全专业队伍。

2.1.9 公司内实行的各级承包合同中,以及与外单位的各项承包合同中,都必须有消防安全技术指标、消防安全管理要求和消防安全职责等条款,并认真考核。

2.1.10 重视和不断改善员工的劳动条件、安全和工业卫生状况;重视对女职工的劳动保护。

2.1.11 消防安全责任人不在时,由代理者负责

篇2:消防安全管理各级领导职责

(一)公司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

1.保障本单位各项消防安全工作符合有关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对本单位发生的火灾事故负领导责任。

2.将消防安全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消防工作计划。

3.批准实施本单位消防安全制度、标准和操作规程,确定逐级、各岗消防安全责任制。

4.批准实施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5.批准实施本单位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6.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消防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消防安全工作。

7.监督防火检查,监督火灾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8.监督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对专兼职消防干部、义务消防组织给予必要的支持和工作条件保障。

9.对于新建、扩建、改建、装修的工程,责成有关部门按规定办理消防审批手续。

10.带领员工扑救初级火灾,保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火灾原因及处理火灾事故。

11.奖励、表彰在消防安全工作中做出成绩的部门和个人。

(二)公司的消防安全直接责任人职责

1.审核本单位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工作。对本单位管辖区域发生的火灾事故负直接领导责任。

2.审核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标准,审核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并组织其落实。

3.审核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并组织其落实。

4.组织本单位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落实工作。5.组织开展对义务消防队、全体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6.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7.定期听取本单位执行消防制度、标准和日常工作情况的汇报。

8.组织员工扑救初级火灾,保护火灾现场、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调查火灾原因及处理火灾事故。

9.考核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10.管理本单位专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

11.定期向本单位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汇报消防安全工作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12.完成本单位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工作。13.组织召开本单位消防工作会议,总结全年各项消防工作,表彰先进、处罚违章、动员部署下工作计划。

(三)公司所属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和公司消防制度、标准,完成上级部署的消防安全工作,熟知本部门火灾风险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确保不发生火灾事故。对本部门发生的火灾事故负直接领导责任。

2.根据本部门实际工作情况,制定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

3.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不安全因素要认真整改,对本部门无力解决的问题,应及时上报。

4.领导义务消防组织,利用各种形式对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及培训,提高全员消防知识水平和防火意识,自觉遵守消防法规、规章制度,增强自防自救能力。

5.委派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对本部门的消防器材,消防设施进行管理、检查等工作。

6.发生火灾时,及时报警并组织扑救,保护好火灾现场,协助上级消防部门调查火灾事故原因。

7.定期向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消防安全直接责任人汇报本部门各项消防安全工作。

8.每年向公司消防组织申报消防器材的添置、维修计划。

9.接受上级消防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指导,对上级机关提出的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四)各级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1.按照消防法规和公司消防制度、标准的要求,负责实施对本单位的日常防火检查、巡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措施。

2.负责监督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

3.组织开展消防宣传,对员工进行消防教育培训。4.负责编制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制定培训和演练计划,定期组织演练。

5.记录消防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建立完善消防档案。6.认真完成其他消防安全工作。

(五)班(组)长职责

1.领导本班(组)消防安全工作,随时向上一级消防安全责任人汇报消防安全情况,对本班(组)发生的火灾事故负直接领导责任。

2.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和公司消防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本班(组)不发生火灾事故。

3.教育员工自觉遵守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结合实际实施和完善岗位消防责任制,按区域、岗位责任到人。

4.定期协同消防安全管理人对本班(组)进行防火检查,消除各类火灾隐患。

5.熟知本班(组)消防工作要点,对发现的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整改,并做好整改记录,对无力解决的要及时上报。6.检查维护消防器材、设施,保证其完好有效,发现消防器材、设施有损坏、丢失等情况应及时更换或上报解决。

7.发生火灾时,做到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迅速组织员工进行扑救,保护好火灾现场,同时协助上级和有关部门调查火灾原因。

8.支持班组义务消防队的各项活动,提供必要的方便条件。

9.外出作业要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所在单位部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六)义务消防队长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和公司消防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2.熟知本单位的消防状况,对人员、设备、重点部位、仓库储存物资(可燃、易燃)等内容做到情况明、底数清。

3.在本单位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的领导下,组织义务消防队开展灭火预案演习等各项消防安全工作。

4.协助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5.发生火灾时,迅速报警和扑救火灾,保护火灾现场,协助有关部门调查火灾事故原因。

6.协助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完成其它消防工作。

(七)义务消防队员消防安全职责

1.熟知本单位火灾危险性,掌握所配备的各种消防器材、消防设备的使用和操作方法,熟知本单位初起火灾的扑救方法。

2.学习消防知识,自觉遵守各项消防法规和消防规章制度,督促本岗位其他员工共同遵守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劝阻和制止违反消防安全制度标准、操作规程及其它不安全行为。

3.参加消防安全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参加消防知识的学习、培训以及灭火预案演习。

4.会维护、保养各类消防器材。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会扑灭初起火灾,会自救逃生。

5.发生火灾时,及时准确向公安消防队提供火灾现场情况,在火场指挥员的领导下,配合公安消防队疏散物资、抢救伤员、维持秩序、协助灭火。火灾扑灭后,保护好火灾现场,配合调查火灾原因。

(八)员工职责

1.认真学习消防法规,提高消防法制观念。

2.遵守公司消防制度标准、安全操作规程,发现火灾隐患时,应及时整改或上报领导,避免发生火灾事故。

3.认真学习和掌握防火、灭火知识,积极参加各种消防技能培训及演练,增强消防意识,提高自防、自救及逃生能力。

4.有权制止各种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有权拒绝接受违章作业指挥,对各种违章行为(指挥)可越级申诉,有权对违法、违章行为进行举报。5.熟知本岗位消防情况,有责任维护本部门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熟知本单位配备的消防器材种类、性能及使用方法,会报警及扑救初起火灾,会保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6.每日做好交接班工作,下班前检查工作现场,切断电源及消除火种。不违章使用电热器具,不在生产现场内吸烟。

7.全体员工都应做到“四懂”、“四会”,即:懂本岗位产生火灾的危险性;懂本岗位预防火灾的措施;懂本岗位火灾扑救;懂疏散逃生方法;会报火警;会使用本岗位消防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疏散逃生。

(九)公司各级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消防安全直接责任人对本单位消防安全负主体责任,对下级单位负领导和监管责任。

三、组织机构职责

(一)党委组织职责

教育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和公司消防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宣传消防知识,积极参加防火灭火知识培训及疏散预案的演习。

(二)工会组织职责

公司各级工会组织,应积极配合所在单位、部门、工种、岗位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对职工及家属进行防火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消防安全活动。

(三)共青团组织职责

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遵守消防法规和公司消防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积极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参加义务消防活动,发挥共青团员在消防安全工作中带头作用。

(四)公司消委会(领导小组)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和上级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研究部署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结合本单位的工作特点制定、完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2.督促所属部门、承包商等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3.制定本单位消防工作计划,确定消防安全工作目标,落实消防经费。

4.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研究整改重大火灾隐患及制定整改措施。

5.制定本单位安全疏散和灭火预案并组织演练。督促、检查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及义务消防队工作。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6.组织消防工作总结、表彰先进。

(五)企业专职消防队职责

1.承担企业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普及消防知识。2.定期进行企业防火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个人落实防火责任制,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3.建立防火检查档案,按照国家规定设置防火标志。4.掌握企业的道路、消防水源、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重点部位等情况,建立相应的消防业务资料档案。

5.制定企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重点部位的事故处置和灭火作战预案,定期组织演练。管理及维护保养好消防器材、设施。

6.组织消防队员的日常训练和指导培训义务消防队。7.扑救火灾,保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火灾原因、处理火灾事故。

8.定期向地方公安消防机构报告消防工作情况。9.按规定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六)义务消防队职责

1.在上级消防组织和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的领导下,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和单位消防管理规章制度,制止违反消防安全规章制度的行为。

2.开展防火宣传教育,进行防火安全检查,整改火灾隐患。有计划的组织灭火训练和演习。

3.熟悉消防知识和本单位的消防器材、设施、设备的灭火性能和操作方法。

4.发生火灾时,及时报警、及时扑救,保护火灾现场,协助有关部门追查火灾原因。

(七)在公司内的项目承包商,当事人在签订合同中,应依照有关规定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承包、承租或者受委托经营、管理的单位,必须遵守本规定,在其使用、管理范围内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八)公司内对于有两个以上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的建筑物,各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可委托统一管理)对消防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疏散设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设施应当明确管辖范围、管理责任。

(九)华源公司,还应当在管理范围内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开展防火检查,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消除火灾隐患。

2.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保障公共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识完好有效。

(十)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对建筑物进行局部改建、扩建和装修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当与施工单位在订立的合同中明确各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责任。

四、单位消防安全义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司各分(子)公司应履行下列消防安全义务。

(一)一般单位消防安全义务

1.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定的各项消防规章制度。

2.建立消防组织,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3.对新员工做好上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在员工中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定期进行防火知识培训和灭火技术训练,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安全竞赛活动。4.组织防火安全检查,及时制止纠正违法、违章行为,消除火灾隐患。对一时难以消除的火灾隐患,必须采取应急安全措施。对公安消防机关指出的火灾隐患,应按限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报告公司主管部门和公安消防机关。

5.对重点部位安装的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设备及消防器材应有专人负责维护管理,并保证完好有效。

6.确定防火重点部位,制定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灭火预案,定人、定岗、定责严格管理。

7.制定安全疏散和灭火预案,定期组织演练。发生火灾时,应立即报警并积极组织扑救,抢救人员和物资。火灾扑灭后保护火灾现场,协助公安消防机关做好火灾事故调查工作。

8.建立有效的值班巡逻制度,值班巡逻人员应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同时掌握正确的防火和灭火知识。

9.对新建、改建、扩建和装修工程,其建设单位必须通过消防部门建审及验收,杜绝人为造成、遗留火灾隐患。

10.建筑物出租单位和使用单位,应签订防火安全责任书,明确各自的消防责任。

11.落实消防经费,保证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的相对稳定,并为其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

12.建立本单位的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并实施消防安全责任制的奖惩考核,奖优罚劣。

13.对于房屋建筑改变使用性质的,必须进行重新审核,其消防安全设防标准,按消防规范进行改造。14.按规定设置安全疏散指示标识和应急照明设施,保证防火门、防火卷帘门、安全疏散指示标识、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投运状态。

(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除遵守本节第(一)条规定外还应履行下列消防安全义务

1.制定并完善火灾扑救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应每半年进行一次消防实际演练。在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明显的消防标识。

2.将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以及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消防安全直接责任人等情况向公司消委会上报备案。

3.对本单位员工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4.建立健全消防档案。消防档案应当详实和全面反映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的基本情况,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补充、更新。

篇3:消防安全管理各级领导职责

关键词:各级材料管理职责材料成本控制管理

1 公司材料部门的管理职责及成本控制

公司材料部门是整个材料管理的核心,是材料成本控制的关键,其职责对公司整个成本控制起关键作用,所以说如何定位这一级职责是整个管理的重中之重,因为当前材料成本占整个工程造价的比重一般在75%左右,做为项目材料管理的直接管理部门,其对项目材料管理要从宏观方面进行管理,其成本管理职责主要有:

1.1 主持制定材料管理各项制度和办法,并对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特别是直接管理部门对项目部的材料管理落实情况要制订检查和考核计划,定期不定期的进行督察,只有制度健全且切实可行,使项目和班组有章可循,才能实现材料程序化管理;

1.2 组织对项目大宗材料进行招标。招标采购是降低材料成本最直接最有效的办法,在招标中要坚持“六比一算”原则,即:比质量、比价格、比运距、比信誉、比交货期、比付款方式、算成本,同时要坚持阳光采购原则,招标时要邀请上级纪检部门及业主参加;

1.3 组织公司预算核算人员对项目材料使用计划的合理性和规范性进行审核。做为计划审核部门要把好这一关,因为材料使用计划是整个材料管理的目标所在,是材料管理的成败所在,只有计划合理,公司材料管理部门才能从宏观方面进行动态监控,同时定期要对项目材料使用计划的执行和控制情况进行监督;

1.4 对项目根据计划所报的材料采购计划进行审核。根据公司库存合理调配库存材料,坚持先调配再采购的原则,在审核采购计划时要对采购单价进行严格的把关,并对整个项目材料的采购过程行为进行动态监控,采购供方坚持在合格供方名单内选用的原则;

1.5 负责对公司范围内的材料供方进行评审,防止信誉不好的不合格供方进入公司合格供方管理库,合格供方管理坚持以项目评审为主,公司考察备案的原则;

1.6 对项目材料采购合同的合法性和规范性进行审查。主要审查单价、质量保证条款、供货时间、付款方式、违约处理等各个方面,若对项目所报的合同有异议可以要求项目部重签或更正。

2 项目经理部材料成本控制管理职责

项目经理部是项目材料管理的责任主体,项目经理是材料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只要项目经理部认真履行好材料管理职责,才能使整个材料成本管理目标得以实现,其主要职责及成本管理有:

2.1 设置材料管理的具体执行部门,配备具有较好职业素质的材料三大管理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材料采购员、材料保管员、材料统计员和管段技术员(班组)是项目材料管理的关键岗位,依据职责对材料的计划、采购、验收、出入库和使用负责,各责任人在其任职时限内对其材料管理负责;

2.2 认真落实上级管理部门在材料管理方面的制度、办法等相关要求,并根据规定规范项目的材料管理行为,制订材料成本控制措施,督促项目各级部门落实材料管理目标;

2.3 负责安排、部署项目经理部相关部门编制项目材料使用计划、材料采购计划,材料使用计划编制的依据是设计文件及技术规范,材料使用计划是项目材料采购和供应的依据,主要分班组编制的分部分项材料计划及总工编制的材料总体使用计划,材料计划是实现材料管理动态控制的依据,是材料控制考核评价的依据,编制材料使用计划要求实事求是、厉行节约,做到计划科学合理、规范有序、准确及时。采购计划编制的依据是项目施工组织设计,项目部要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按月编制采购计划,采购计划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即编制好的采购计划要经项目经理签字后报公司一级材料部门审批,审批通过方可采购;

2.4 项目部要定期主持召开项目部的材料使用控制分析会议,对造成材料实际用量与材料使用计划有差异的内外原因和改进措施进行审阅,及时寻求纠偏措施,为降低材料成本制定具体的改进措施;

2.5 负责对合格供应商的调查工作,为公司合格供方名单库提供合格的供方资料,材料供方管理也是降低材料成本的关键工作,只有合格的供方才能提供合格的产品,供方管理要实行动态管理,项目部要及时添加新的合格供方,同时对不合格或潜在不合格的供方及时剔除出合格供方名单。

2.6 对项目班组材料管理的各个环节进行有效管理,包括材料采购、供应管理、材料验收及检验管理、材料库存及发放管理、材料的调拨及现场管理、档案管理,只有对班组的各个环节进行有效的监督,项目材料成本管理目标才能顺利实现。

3 班组材料成本控制职责

班组是材料成本控制的现场材料管理直接责任部门,对所有作业班组、劳务队材料的领用、存放、使用、消耗以及余料退库各个环节全面负责。其成本控制管理职责主要有:

3.1 根据项目部下达的材料使用计划以及工程进度情况严格控制现场材料消耗,为此要制定本班组的材料节约目标,对所有工程实体各个部位材料用量进行细化,编制详细的分部分项工程材料使用计划,以此计划为依据做好本班组的材料成本控制。

3.2 根据不同施工阶段材料供应品种和数量的变化调整存料场地,减少搬运,同时要根据施工需要和现场情况有计划地申请项目部材料部门组织材料进场。

3.3 认真执行材料收、发、领、退、回收管理制度,定期组织盘点,做好材料核算工作,同时将材料实际消耗量与材料使用计划进行对比分析,出现偏差的找出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3.4 按项目部规定加强现场材料的管理工作,制定班组现场材料管理细则,对现场材料的数量、质量、存放、使用、节约、损坏、浪费、回收等各方面做出详细规定,建立健全班组现场材料管理责任制。施工班组对材料的领用、现场存放、使用以及余料退库各环节进行全面控制。根据项目部的班组编制要把材料管理责任到人,并按项目部的材料管理考核细则落实本班组的材料管理情况,努力降低材料消耗。

3.5 严格执行材料使用中的动态管理,加强自检,以分部、分项工程材料计划为基础,分部、分项工程完工即核算材料节超情况,及时办理各种材料核销手续,正确核算材料实际耗料状况,同时要对核算结果认真比较分析,分析主要包括材料节超原因分析、后续工程材料使用注意事项、控制超耗及节约措施,班组核算完毕后向项目部上报分部分项材料成本控制成果。

当然材料成本控制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只要各部门依据各自的职责做好本职工作,材料成本控制目标才能得以实现。

篇4:2021年各级人员消防安全职责

一、负责全面的安全消防工作,认真贯彻上级有关消防工作的指示规定,将消防安全纳入行政管理计划,做到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考核。

二、布置和___本单位的防火宣传教育工作。

三、___制定防火安全制度,并认真检查执行情况。

四、领导管理职能部门义务消防___,加强管理教育,给予必要工件条件的保证。

五、___防火,主持研究整改隐患。

六、划拨专项经费对消防器材的配制、维修及保养。

七、对本单位的火灾事故积极___全厂员工加以补救,并负责

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消防部门负责人职责

1、各部门主要领导为本单位的消防责任人。

2、对上级及有关部门的安全检查给予积极协作,提供方便,并选派一名领导参加。

3、按照上级有关消防工作的指示规定,将消防安全纳入工作管理计划,做到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4、布置和___本单位的防火宣传教育工作。

5、对本单位的重点部位负责定期检查,对义务消防队员及岗位提出的问题要积极给予解决或向有关部门汇报。

6、对灭火器的配置、存放做到心中有数,并提出配置意见

安全防火责任人职责

一、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各项方针、政策规定和上级有关指示,落实法人代表直接领导和负责本院的安全防火工作,定期检查和听取下属部门的汇报,及时研究和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领导编制有关安全措施,计划。

坚持“三同时”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不准施工和试验。

三、___制定各项安全制度,并定期检查,监督执行落实整改措施,消防隐患和不安全因素。

四、加强安全教育,建立健全部门安全责任制,工作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责任制,以及新员工的消防安全知识教育等条例制度。

做到各部门、各工种、各岗位都有章可循,发生事故责任到人。对锅炉工、司机、电工、电焊工等特殊工程工作都要进行专业培训,做到考试合格,凭证上岗。

五、发生重大特大伤亡事故亲临现场___分析,采取补救措施,将事故处理意见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

篇5:消防安全管理各级领导职责

第1条 安全生产是电力企业的一项综合性工作,必须实行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管理。为规范各级领导人员的安全职责,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搞好安全生产,特制订本规定。

第2条 各级行政正职是本单位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各级行政副职是自己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3条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电力企业各级、各部门人员,都应在各自不同的工作岗位上,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对安全工作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以下简称“五同时”)。

第4条 各级领导人员除应履行本规定中所列的安全职责外,还应完成上级或主管领导临时交办的安全工作任务,并对所属部门人员履行安全职责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各级安全监察部门负责对本企业各级人员和各职能部门安全职责履行情况,进行监督监察。

对安全职责履行好的应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不负责任、失职造成事故的,应按本规定分清责任,进行追究。

第5条 本规定适用于全国电力企业。

【章名】 第二章 网、省公司级领导人员的安全职责 第6条 网、省公司总经理的安全职责 1、总经理是本公司系统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公司系统的安全生产和本规定的执行,以及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健全与贯彻落实,负全面的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并负责组织贯彻落实。

3、负责正确处理好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主业与多种经营的关系,保证本单位不发生因“短期行为”而损害企业的安全基础,不出现多种经营影响主业的负面效应。保证生产一线职工思想稳定。

4、在配备领导班子时,把安全生产政绩作为选拔各级领导干部的主要条件之一,并协调和处理好各副总经理及其所管业务部门之间在安全工作上的协作配合关系,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共同为安全生产尽职尽责。

5、及时掌握本系统内的安全生产情况,特别是涉及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重大问题,要督促或组织有关人员及时解决。

6、直接领导或委托行政副职领导本公司安全监察部门,建立能独立有效地行使职能的安全监察机构,健全安全监察体系,配备足够的合格的安全监察人员,支持他们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察职责,定期听取安监部门的工作汇报,并根据需要,保证安措经费的提取和足够的投入。

7、决定或审批本公司安全生产目标、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活动及奖惩办法。8、每年至少两次深入基层企业,检查指导安全工作,了解安全生产情况;每半年主持召开一次安全情况分析会,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和带有倾向性的问题。9、按照《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和《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参加或主持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对性质严重或典型的事故,应及时掌握事故情况,必要时召开事故现场会,提出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

10、集团公司总经理定期向集团公司管委会、省公司总经理定期向职代会报告工作时,必须把安全工作列为重要内容之一,积极接受管委会(职代会)有关安全方面的合理化建议。

11、集团公司总经理每两年、省公司总经理应每年主持召开一次全公司安全工作会议,总结、交流经验,布置安全生产工作。

第7条 网、省公司生产副总经理的安全职责

生产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分管电力生产企业的安全工作,并承担直接领导责任。1、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并负责贯彻落实。

2、组织制订本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工作重点,并负责实施。3、强化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负责健全生产指挥系统,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并负责检查落实。

4、应充分发挥安全监察体系的作用,完善安全监察手段,经常听取安监部门的工作汇报,支持安监部门履行自己的职责和职权。

5、审批反事故措施计划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以下简称“两措”计划),并保证足够的资金投入。

6、负责组织全公司的安全大检查活动。每年应至少四次深入基层企业,了解安全生产和各项规程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或带有倾向性的问题,做到任务、时间、费用、负责人“四落实”。

7、每季主持召开一次有关处(室)参加的安全情况分析会,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8、负责组织协调有关安全的教育培训、竞赛评比、经验交流、表彰奖励等活动。9、按照《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的规定,参加或主持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对性质严重或典型的事故,应及时掌握事故情况,并召开事故现场会,提出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

10、严格执行《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审批事故报告和事故统计报表。对事故统计报告的及时性、准备性、完整性负领导责任。

第8条 网、省公司基建副总经理的安全职责

基建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分管电力建设施工企业的安全工作,并承担直接领导责任。

1、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并负责贯彻落实。

2、组织制订基建安全工作目标计划;主持基建安全工作会议,部署基建安全施工工作。

3、强化基建安全施工保证体系,完善安全施工责任制,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并负责检查落实。

4、确保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及时提取和使用;积极采取措施,促使施工企业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5、参加本公司定期召开的安全情况分析会;每月至少听取一次主管基建安全监察部门的工作汇报,及时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6、会同生产副总经理组织、协调有关安全的教育培训、竞赛评比、经验交流、表彰奖励等活动。

7、经常深入施工企业,专门检查、指导安全工作。

8、组织或主持安全施工大检查和施工企业之间的互查,及时解决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

9、在新建、改建或扩建工程建设中,负责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简称“三同时”)的规定,组织贯彻落实。

10、按照《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的规定,参加或主持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对性质严重或典型的事故,应及时掌握事故情况,并召开事故现场会,提出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负责审批施工企业的《职工死亡事故调查报告书》。11、学习、采用先进的安全管理方法,支持采用先进的安全设施和安全防护用品。

第9条 网、省公司经营副总经理的安全职责。

经营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分管经营和多种经营的安全工作,并承担直接领导责任。

1、贯彻以安全文明生产为基础,以经济效益为中心的指导思想,在经营承包工作中把安全指标作为一项重要的考核指标。

2、负责安全奖励资金和“两措”费用的落实。3、保证按定员编制和有关规定,为新建、扩建企业及时配备足够的技术骨干和工人。

4、负责贯彻落实《电力系统多种经营安全管理工作规定》;同时,对包工队(分包单位)、临时工的使用,应按照国家和上级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加强管理,建立审批制度,并负责检查落实。

5、按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和《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的规定,参加或主持多经企业发生的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对性质严重或典型的事故,应及时掌握情况,并召开事故现场会,提出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6、召开经济活动分析会议时,同时要分析安全生产情况。

第10条 网、省公司政工副总经理的安全职责

政工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分管政工方面的工作,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

1、协助总经理组建好所属网、省公司(直属企业)的领导班子,把是否重视安全生产和所取得的安全业绩作为考核、选拔干部的重要条件之一。

2、把安全思想教育列入政治思想工作的重要内容。组织政工部门,围绕本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和工作重点,采用多种生动有效的形式,如开展党员身边无事故,青年安全监督岗位,编写安全思想宣传材料,报导安全先进事迹等,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职业道德观念,努力提高职工队伍的政治思想素质,并把促进安全生产所要做的主要工作,列入工作计划,督促实施。3、配合生产、基建、多经副总经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电力设施保护条例》、消防工作、交通安全工作的规定、指示,积极配合当地公安部门、协助基层企业做好外力破坏事故,重大、特大火灾事故和交通事故的预防工作及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下基层检查工作时,同时要检查安全工作。

4、组织教育部门密切配合生产部门,根据安全工作需要,制订安全培训计划,开展安全技术比赛活动,并把安全知识教育列入所属专业技术学校、职工培训中心(学校)的教学计划,努力提高职工队伍的技术业务素质。

第11条 网、省公司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的安全职责

总工程师协助总经理搞好安全生产,承担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技术监督方面的安全职责。副总工程师协助总工程师,承担分管工作的安全职责。

1、负责健全技术管理、技术监督系统,健全规章制度,审定重大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反事故措施,落实各级工程技术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编制预防重大事故的技术措施计划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做到项目、时间、措施、费用落实,并每半年检查一次实施进展情况,及时向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报告完成情况。

3、研究和决定电网运行方式,审定电网安全稳定措施,主持电网事故演习,协调处理电网运行中的安全、技术问题。4、组织修编和审批有关全公司的生产技术规程和技术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5、参加或主持公司定期召开的生产调度会和每季一次的安全情况分析会,及时掌握安全生产情况,经常听取安监部门的工作汇报,指导基层组织力量研究设备重大隐患的治理工作。

6、加强安全科研工作,积极推广安全科研成果,以科技进步促进安全生产。参加或主持安全技术研讨会,审定安全技术项目和成果报告,解决安全技术上的突出问题。

7、按照《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和《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的规定,参加或主持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对性质严重或典型的事故,应及时掌握情况,采取对策。

8、审批事故统计报告,对审批的事故统计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9、参加或组织安全大检查活动。每年至少四次深入基层企业,了解安全生产及技术管理情况或进行安全检查,帮助基层企业解决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难题。第12条 集团公司电力工委主任、省公司电业工会主席的安全职责

1、工委主任、工会主席对本系统劳动安全卫生群众监督工作负责全面责任。2、负责建立、健全工会劳动安全卫生监督体系,按照《劳动法》、《企业法》、《工会法》和中国水利电力工会《关于电力系统工会劳动安全卫生工作的规定》等国家和中华全国总工会的有关规定,组织和代表职工对电力企事业单位的劳动安全卫生工作实施群众监督。3、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劳动安全卫生工会监督组织或职工代表,对本系统各级行政领导人员、管理人员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的情况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问题,以书面形式送达行政负责人和有关部门,提出解决或纠正的意见、建议,限期整改。

4、参加全公司性的安全会议及重大安全活动;按照国家和上级的有关规定,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5、组织工会系统,大力宣传国家关于劳动安全卫生的方针、政策、法规和电力行业的安全规程制度;会同行政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竞赛;围绕安全生产组织职工开展合理化建议活动,表彰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6、把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列入职工代表大会的议题进行审议。

第13条 网、省公司总会计师、总经济师的安全职责

1、协助公司领导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从资金筹措、财务管理方面处理好安全与效益的关系,落实安全措施费用,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2、参加全公司重大安全技术措施、更改工程项目的审定工作,负责提出资金费用的落实方案或建议。

3、教育经营部门的人员加强安全责任感,指导他们在保人身、保电网、保设备安全求效益方面做好工作。

4、根据公司领导的安排和工作需要,参加或主持安全经济分析活动,参加网、省公司组织的有关安全活动和事故调查的有关工作。5、建立保险与安全生产相结合的机制,指导有关部门及时做好设备保险、人身保险及工伤抚恤工作;充分发挥安监部门在保险中的作用,做好事故损失的索赔工作,确保设备保险返回资金用到安全生产上。

第14条 网、省公司监察专员的安全职责

1、参与全公司性的安全生产活动,经常了解安全生产情况,督促领导干部和职能部门认真履行自己的安全职责。

2、按照《电力监察部门参加事故调查处理的实施细则》的规定,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与有关部门共同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对监察对象(责任者)提出行政处理意见,督促事故单位按“三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制订整改措施。

【章名】 第三章 厂(局、公司)级领导人员的安全职责 第15条 厂长、局长、经理的安全职责

1、厂长、局长、经理是本企业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和本规定的执行,以及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健全与贯彻落实,负全面的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并负责组织贯彻落实。

3、负责正确处理好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主业与多种经营的关系,保证本单位不发生因“短期行为”而损害企业的安全基础,不出现多种经营影响主业的负面效应。保证生产一线职工思想稳定。

4、组织制订安全目标计划,审定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活动和重大措施,按企业控制重伤和一般事故的目标,层层落实,分级控制,确保安全目标实现。5、负责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并协调本单位党、工、团组织,各负其责,密切配合行政搞好安全生产工作。

6、主管并建立独立有效的安全监察专职机构,按规定配备充足合格的安全监察人员,健全安全监察体系,完善安全监察手段,支持安全监察人员认真履行安全

监察职责,主动听取安监等部门的工作汇报,并保证安监人员与同级生产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7、审定“两措”计划,并保证所需费用的落实。

8、每月主持召开一次安全情况分析会或安委会,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组织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9、至少每季度对一个车间(工区、工地)进行一次全面的生产、施工现场巡视检查,每月深入现场、班组检查生产情况不少于两次,掌握一线实际情况,听取职工对安全生产的意见和建议。

10、贯彻重奖重罚原则,审批安全奖惩办法。

11、按照《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或《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程》的规定,参加或主持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对性质严重或典型的事故,应及时掌握事故情况,必要时召开事故现场会,提出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

12、定期向职代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主动接受职工代表在安全方面的监督和建议。

第16条 企业党委书记、副书记的安全职责 1、在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中,把搞好安全生产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积极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党群组织对安全生产的保证监督作用。

2、把安全工作列入党委的重要议事日程,对企业发生的事故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参与研究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活动和重要问题,并动员和组织党员、团员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活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3、领导政工部门和党团组织,紧密围绕企业的安全生产形势,开展思想政治工作,采用各种生动有效的形式,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敬业精神和遵章守纪等教育,使职工树立起牢固的“安全第一”思想。

4、在干部考核、选拔及思想政治工作评比中,把安全业绩作为重要的考核内容。5、经常深入生产现场、班组,了解安全生产情况,掌握职工思想动态,指导基层党团组织及时解决职工队伍中的思想问题和影响安全生产的不良倾向。6、责成纪监部门参予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第17条 生产副厂长、副局长、副经理的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并提出贯彻的具体意见,组织落实。

2、组织编制安全目标计划,经行政正职审批后组织实施。3、强化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健全、落实各生产车间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4、主持编制好“两措”计划,做到项目、时间、负责人、费用落实,并负责督促实施。5、协助行政正职具体组织定期的安全大检查活动和“安全周”活动。对自查和上级检查发现的问题,包括重大隐患的治理工作,要落实到部门或专人,限期完成。

6、协助行政正职负责分管安全生产的日常工作,充分发挥安全监察体系的作用,经常听取安监部门的工作汇报,支持安监部门履行自己的职责。对事故统计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负领导责任。

7、参加或主持(行政正职不在时)本企业每月一次的安全情况分析会,主持定期的安全生产碰头会,及时确定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8、经常深入生产现场、班组,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总结安全生产经验,落实安全奖惩办法。每月至少参加一次车间或班组一级的安全分析活动,进行一次生产现场夜间巡视。

9、按照《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或《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的规定,参加或主持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掌握事故情况,必要时召开事故现场会,对事故做到“三不放过”(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及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第18条 企业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的安全职责

1、总工程师对本企业的安全技术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副总工程师协助总工程师,承担分管工作的安全职责。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3、组织编制“两措”计划,审批非标准运行方式、重大试验措施和重大检修(施工)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4、领导技术监督和技术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并审批现场规程和规定,并根据情况的变化,及时组织修改,补充完善。

5、参加并协助生产副厂长(副局长、副经理)召开好每月一次的安全情况分析会和每周一次的安全生产碰头会,经常听取安监部门的安全情况汇报,参加或组织研究重大隐患的治理工作和安全生产中遇到的问题。对自己签发的事故统计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负责。

6、负责组织岗位技术培训、安全规程考试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试、取证工作;主持全厂性的反事故演习。

7、参加安全大检查;经常深入生产现场,检查、指导安全工作,制止违章违纪行为,及时组织解决安全生产中出现的重大安全技术问题。

8、按照《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或《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的规定,参加或主持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19条 企业其他行政副职的安全职责

1、组织所属职能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并把围绕安全生产所要做的主要工作列入工作计划,组织实施。

2、每月至少两次深入生产现场和自己分管工作落实内的部门,了解安全生产情况,检查所属部门安全职责的履行情况,制止违章违纪行为。

3、负责督促自己分管的部门,接受安监部门的安全监察,做好事故的统计报告工作。对自己分管工作范围内所发生的事故负领导责任。4、分管劳动工资部门的行政副职,应组织职能部门制订出合理的工资晋升、奖金分配、岗位工资测评及技能工资考评办法,使其有利于调动和保护生产第一线职工的生产积极性,以促进安全生产水平不断提高。

组织职能部门为新建、扩建工程及时调配合格的技术骨干工人,做好新工人入厂后的三级安全教育和上岗前的培训考核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劳动法》,依法处理劳动纠纷。主持企业劳动鉴定委员会,及时做好因工伤亡及比照因工伤亡职工善后抚恤等劳动保险工作。

5、分管保卫工作的行政副职,应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公安部、电力部及有关上级关于保护电力设施和消防安全的政策、法规及规定,健全保卫管理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定期组织治安、消防安全大检查和防火演习,并配合当地公安部门做好外力破坏及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主持治安及防火委员会的工作。6、分管机动车辆安全工作的行政副职,应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公安部及有关上级关于道路交通安全的政策、法规及规定;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健全机动车辆管理制度,制订安全行车(船)措施,并负责督促实施;主持驾驶员考核委员会的工作;配合当地公安部门做好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7、分管财务工作的行政副职,负责筹措资金,确保“两措”费用和安全奖励资金及时到位。

8、分管基建工作的行政副职,在申报、审查及工程验收中,要坚持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技术措施或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 时”原则;对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措施计划负责组织审查,并督促实施;按事故调查规程的规定,参加或主持有关施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9、分管计划工作的行政副职,在组织编制生产计划、基建施工计划时,要根据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能力,实事求是地制订计划,防止计划指标过高,脱离实际,促使职工拼设备、赶工期而威协安全生产。

10、分管经营工作的行政副职,负责把安全指标作为经营承包工作中一项重要指标,层层分解,落实责任,建立严格的奖惩考核办法,及时兑现。

11、分管多种经营工作的行政副职,负责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加强多种经营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规定,经常深入多种经营企业的生产、施工现场,检查、指导安全工作,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负责健全安全规程制度,建立严格的安全奖惩办法。

12、分管物资(包括材料、燃料、设备、备品配件、工具器材、劳保用品等,下同)供应工作的行政副职,根据生产、施工需要,及时组织供应质量合格、数量充足的物资,并建立严格的保管、领用制度。

13、分管生活后勤工作的行政副职,负责组织生活后勤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卫生部门及上级有关医疗保健、食品卫生、环境卫生及生活福利设施等方面的政策、法规及规定,组织职工定期进行健康状况检查,为保证职工身体健康和安全生产工作而做好后勤服务工作。

14、分管生产、基建、多经企业的行政副职,都要按照上级有关包工队和临时工的安全管理规定,健全管理制度,履行资格审批手续,对外包工、临时工要象对本企业职工一样,严格安全管理,克服以包代管的倾向;同时做好本企业对外承包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20条 企业工会主席的安全职责

1、对本企业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群众监督工作全面负责。2、按照《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暂行条例》、《基层(车间)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和《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工作条例》的规定,负责建立、健全本企业的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监督体系,开展群众监督工作。3、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工会劳动安全卫生组织或职工代表,对本企业各级行政领导人员、管理人员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政策、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的情况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问题,以书面形式送达行政负责人和有关部门,提出解决或纠正的意见、建议,期限整改。

4、参加本企业的重要安全活动、会议,审议安全管理制度及奖惩办法,参加有关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5、组织工会系统,大力宣传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的方针、政策、法规及电力行业的安全规程制度;会同行政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竞赛和安全教育活动,提合理化建议,表彰电力生产安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6、把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列入职工代表大会的议题进行审议。

【章名】 第四章 车间级领导人员的安全职责

第21条 车间(包括工地、分场、分局、工区、处、所、队等,以下同)主任的安全职责。1、车间主任是本车间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车间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并根据本企业的安全目标计划,组织制订本车间实现企业安全目标计划的具体措施,按车间控制轻伤和障碍、班组控制异常和未遂的安全目标,层层落实安全责任,确保车间级安全目标的实现。

3、组织实施厂(局、公司)下达的“两措”计划,并按时组织编制本车间的“两措”计划,经审批后组织实施。

4、对重要检修(施工、操作)项目,参加或组织制订安全技术措施,并对措施的正确性、完备性承担相应的责任。

5、领导、支持车间安全员的工作;每月定期召开车间安全分析会;每月至少参加一次班组的安全日活动,抽查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并作出批示。

6、领导本车间的定期安全大检查活动,经常深入生产现场,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严肃查处违章违纪行为。

7、负责组织本车间安全工作规程的学习、定期考试及新入厂工人的安全教育工作,协调所属各班组、各专业之间的安全协作配合关系,负责做好所使用临时工的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安全生产顺利进行。

8、按照《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或《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的规定,参加或主持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对本车间事故统计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第22条 车间党支部书记的安全职责 1、在思想政治工作中,把搞好安全生产作为重要任务,积极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党支部对安全生产的保证监督作用。

2、把安全工作列入党支部的重要议事日程,对车间发生的事故及不安全问题,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参与研究车间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活动和重要问题,并动员和组织党员、团员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活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3、带领车间党团组织,紧密围绕企业和本车间的安全生产形势,开展思想政治工作,采用生动有效的形式,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敬业精神和遵章守纪教育,使职工树立起牢固的“安全第一”思想。

4、经常深入现场、班组,了解安全生产情况和职工思想动态,及时解决职工中的思想问题,纠正影响安全生产的不良倾向,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第23条 车间副主任的安全职责

1、车间副主任在主任领导下,负责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并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

2、负责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规程制度的贯彻落实工作,并经常深入现场和班组,检查“两票三制”和其它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严肃查处违章违纪行为。3、参加本车间“两措”计划的编制、审查工作,并对审批后的“两措”计划负责组织实施。

4、参加或组织制订重要检查(施工、操作)项目的安全技术组织措施,按规定报批后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定期的运行分析、事故预想和反事故演习。5、参加本车间每月召开的安全分析会,对分管工作范围内存在的不安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

6、负责审查本车间专责工程师(技术员)拟订的有关安全技术措施、规程制度的修改补充意见及设备改造、系统改进等设计方案。

7、按照《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的规定,参加或主持有关事故或其它不安全事件的调查分析工作,做到“三不放过”。

第24条 车间专责工程师(技术员)的安全职责 1、负责本车间安全技术方面的工作。

2、经常深入现场、班组,监督检查安全技术措施及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指导班组做好各项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3、根据各个时期不同的工作任务及新出现的安全技术问题,及时提出现场规程、图纸资料或设备系统、检修(施工)工艺、运行规程的补充或修改意见,经审批后监督实施。

4、负责编制设备大修(施工)、非标准检修、更改工程、新技术、新工艺或重要施工项目的安全技术组织措施,经批准后对工作班组进行技术交底和安全措施交底,并布置、指导、检查班组技术员编制分项检修(施工)项目的安全措施和交底工作,认真履行设备检修验收职责。组织或参加定期的运行分析、事故预想及反事故演习。

5、参加安全大检查和专业性安全检查,审阅班组的安全技术台帐,并做好本专业的安全技术资料、台帐、图纸的管理工作。

6、负责本车间的安全技术培训、规程制度的学习与考试工作。7、负责填写上报本专业范围内的事故报告,对所发生的事故提出技术原因分析和改进措施。

【章名】 第五章 班组长的安全职责 第25条 班组长的安全职责

1、班组长是本班组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班组人员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对所管辖设备的安全运行负责。

2、负责制订和组织实施控制异常和未遂的安全目标,按设备系统(施工程序)进行安全技术分析预测,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和异常,并进行安全控制。

3、带领本班组人员认真贯彻执行安全规程制度,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及时学习事故通报,吸取教训,采取措施,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4、主持召开好班前、班后会和每周一次或每个轮值的班组安全日活动,并做好安全活动记录。

5、负责和督促工作负责人做好每项工作任务(倒闸操作、检修、施工、试验等)事先的技术交底和安全措施交底工作,并做好记录。

6、做好岗位安全技术培训、新入厂工人的第三级安全教育和全班人员(包括临时工)经常性的安全思想教育;积极组织班组人员参加急救培训,做到人人能进行现场急救。

7、开展好本班的定期安全检查活动、“安全生产周”活动,落实上级和本企业、本车间下达的反事故措施。8、经常检查本班组工作场所(每天不少于一次)的工作环境、安全设施、设备工器具的安全状况。对发现的隐患做到及时登记上报,本班组能处理的应及时处理。对本班组人员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进行监督检查。

9、支持班组安全员履行自己的职责。对本班组发生的异常、障碍、未遂及事故,要及时登记上报,保护好事故现场,并组织分析原因,总结教训,落实改进措施。

【章名】 第六章 附 则

第26条 本《规定》中“安全生产”是指广义上的生产,包括施工、检查、修造、试验等。

第27条 由于各网省公司、各基层企业的机构设置和职能部门的业务分工不完全相同,因此,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由各网省公司、各基层企业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制订,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28条 由于各企业行政副职的设置和分工不同,各企业可根据本企业的实际设置和分工,制订实施细则,各部门及各类人员的安全职责,由各企业自行制订。第29条 电力建设施工企业各级人员、各职能部门安全施工职责,在部颁《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中已有明确规定,应认真遵照执行。

篇6:各级领导干部岗位职责

(一)经理职责:

1、主持公司全面工作,贯彻实施董事会确定的方针、计划、工作目标,组织各项经营活动的具体开展和实施。

2、主持制定公司具体经营计划和责任目标。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完成公司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

3、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4、把握市场信息、拓宽营销渠道、制定营销价格、确定经营策略,增加经济收入。

5、不失时机地进行工作调研和重大涉外活动。

6、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每年底向董事会作出书面经营、财务工作报告。

(二)副经理职责:

1、按照经理要求分工,做好分管部门的全面工作,当好经理的参谋和助手。

2、根据经理工作安排、意图,组织召开会议,并把精神贯穿于实际工作当中。

3、经经理授权,代表公司参加各种工作会议,并及时向经理汇报所开的会议内容。

4、针对分管业务,制定相应的计划和落实措施,确保实现全年工作目标。

5、制定主管部门的管理工作和运作程序,负责协调分管部门体系的实施工作。

(三)经理助理职责

1、在经理领导下,协助经理主持公司行政事务和日常事务工作。

2、协助经理做好经营服务各项管理并督促、检查贯彻执行情况。

3、协助经理做好调查研究,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并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供经理决策。

4、做好经理会议和其他会议的组织工作和会议记录,做好决议。决定等文件的起草、发布工作。

5、在经理授权下,代表公司参加社会各项公关活动和重要谈判,以及处理外部与公司有关事项。

6、负责保管使用公司图章和介绍信。

7、完成经理交办的各项工作。

(四)各部门负责人岗位职责

1、全面主持和负责所在各部门的日常工作,带领本部门全体人员完成所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确保不出任何差错。

2、组织本部门人员学习好政治和业务,不断提高职工的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

3、坚决贯彻实施公司总体经营计划和责任目标,组织各自的经营活动,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出色完成任务。

4、严格遵守公司所制定“规章制度”和部门行业操作流程及职业道德,杜绝本违规、违章操作行为的发生。

5、贯彻执行公司领导的决议决策不走样,做到上情及时下达,下情及时上报。

6、经常对本部门职工进行安全教育,确保本部门不出安全事故。

7、抓好本部门个人和环境卫生,保证本部门上岗人员着装、佩证上岗,文明礼貌待客。

8、立足本岗,眼观全局,与各部门协作配合,团结奋进,处理好上上下下,方方面面的工作和人际关系。

篇7: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

我国《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对公共场所禁止吸烟作出了明确规定,一些部门和地方也制定了相关规章规定和地方性法规。近年来,通过各方共同努力,共场所禁烟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但也要看到,在公共场所吸烟的现象仍较普遍,特别是少数领导干部在公共场所吸烟,不仅危害公共环境和公众健康,而且损害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形象,造成不良影响。为进一步做好公共场所禁烟控烟工作,经中央领导同志同意,现就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的重要意义,模范遵守公共场所禁烟规定,以实际行动作出表率,自觉维护法规制度权威,自觉维护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形象。

二、各级领导干部不得在学校、医院、体育场馆、公共文化场馆、公共交通工具等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吸烟,在其他有禁止吸烟标识的公共场所要带头不吸烟。同时,要积极做好禁烟控烟宣传教育和引导工作,督促公共场所经营者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及时劝阻和制止他人违规在公共场所吸烟。

三、各级党政机关公务活动中严禁吸烟。公务活动承办单位不得提供烟草制品,公务活动参加人员不得吸烟、敬烟、劝烟。要严格监督管理,严禁使用或变相使用公款支付烟草消费开支。

四、要把各级党政机关建成无烟机关。机关内部禁止销售或提供烟草制品,禁止烟草广告,公共办公场所禁止吸烟,传达室、会议室、楼道、食堂、洗手间等场所要张贴醒目的禁烟标识。各级党政机关要动员本单位职工控烟,鼓励吸烟职工戒烟。卫生、宣传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广泛动员各方力量,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禁烟控烟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社会形成禁烟控烟的良好氛围。

五、各级领导干部要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各级党政机关要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在公共场所吸烟的领导干部,要给予批评教育,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篇8: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职责

为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做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努力提高学校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切实消除消防安全隐患,防止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生命、学校财产安全,成立九龙湖中心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成员如下:

组 长:杨亚青 副组长: 魏长群

成 员: 张焕峰 杨承伟 李焕霞 各班主任

1、组长职责

(1)指导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2)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经费预算方案。

2、副组长职责

(1)拟订消防工作计划。

(2)编制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演练。

(3)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4)组织建立和管理义务消防组织,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宣传教育、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5)组织每月一次防火检查,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3、成员职责

(1)负责组织实施对学校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2)每季度以书面形式向组长报告一次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3)熟悉、掌握消防法规,了解本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情况,及时向消防安全管理人和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4)实施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及时发现火灾隐患,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措施。

篇9: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消防法律法规,组织、领导、协调开展公司消防工作;将公司消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主要内容;制定公司消防工作计划;定期召开公司消防工作会议。

二、认真贯彻上级关于消防安全工作的方针、指示、法规和公司消防安全委员会的决定,并指定专人保管文件;

三、经常研究、布置、督促、检查本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并做好检查记录;

四、制定本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五、组织开展公司消防宣传教育,开设公司消防宣传阵地,不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六、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认真处理员工消防举报,切实消除火灾隐患。

七、指导、督促公司生产车间和部门科室开展消防工作,组织和训练本公司的义务消防队。

八、督促、指导消防安全员认真执行自己的职责。

九、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消防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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