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管问题(精选十篇)
安全监管问题 篇1
关键词:煤矿安全,监管,研究
煤矿的安全生产问题一直得到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关怀, 采取大量措施来保障安全生产工作, 也取得了一些不错的成果, 安全形势得到明显的好转。但是, 煤矿的生产过程中依然存在一些问题, 安全事故依然发生, 安全生产的基础依然薄弱。这些都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和思考。到底是什么原因造成的?笔者认为这和有关制度的欠缺、经济利益的驱使以及人才缺失有着很大的关系。这些原因当中, 最根本的是制度原因。因此, 亟需建立有关的制度并加以完善, 在此基础上建立煤炭安全监管模式。只有这样才会将煤矿的监管落到实处, 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
1、我国煤矿安全生产的状况分析
1.1 我国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
尽管我国在煤矿安全监督方面做了很多的努力和工作, 但是安全事故依然频频发生。 (1) 和发达的国家相比, 差距非常的明显。我们可以和澳大利亚、英国以及挪威一些国家进行比较, 不难发现这些国家已经基本上实现了煤矿开采零死亡。但是, 我国在这一方面明显的落后, 煤矿安全生产的水平依然很差, 事故频发。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有很多, 其中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思想认识、隐患的治理以及责任落实不到位;二是许多煤矿将经济效益放在第一位, 对安全工作力度不够;三是有的煤矿在进行安全隐患的排查时往往注重形式, 走过场, 致使问题和隐患得不到解决;四是有的煤矿对安全生产的法定义务和责任落实很差, 经常违章, 管理也做得较差。 (2) 煤矿的非法违法开采现象严重, 导致事故频发。有的煤矿在安全事故发生后, 往往隐瞒不报, 造成的影响极为恶劣。 (3) 煤矿的发展水平参差不齐, 不均衡。
1.2 煤矿分布的自然条件比较恶劣
我国的煤矿开发已经持续了很长的时间, 浅部的煤矿资源慢慢枯竭, 而转向深部的开采。在这种情况下, 瓦斯以及冲击地压等造成的危害就越来越大。此外, 小煤矿和小煤窑大量的存在, 这些煤矿在设备投入方面力度不够, 设备差, 运输也存在问题, 有的甚至还在使用原始的开采方式。
1.3 煤炭行业管理体制不稳定, 安全技术标准有待完善
尽管我国在煤矿的立法工作方面做出了一些努力, 形成了《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等法律法规, 但是这些法律和法规在快速发展的煤矿行业面前往往比较滞后, 存在许多的漏洞。此外, 我国的煤矿安全技术标准体系不够完善。
1.4 缺乏专业的技术人才, 从业人员的素质偏低
我国的煤矿从业人员主要是农民工、协议工以及临时工。这些人员一方面素质普遍偏低, 没有经过专业学习, 一般的技术培训和安全生产培训难以达到安全生产要求;另一方面安全意识比较薄弱, 在自救意识以及自救能力方面往往比较欠缺。此外, 从事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的煤矿专业高素质人才极其匮乏。
1.5 安全投入低
我国的许多煤矿在安全监测、安全设施、安全设备以及安全培训方面的投入往往很低。有的煤矿更是在作业的过程中违背煤矿安全生产的规律, 采用严令禁止或明令淘汰的工艺和设备, 甚至弄虚作假逃避监管。
1.6 煤矿企业无视矿工的生命, 违规开采
有的煤矿企业不把矿工的生命放在第一位, 只重视利益, 进行私挖滥采、违法违规生产。
2、关于加强我国煤矿安全监管的建议
2.1 以人为本, 转变政府的监督角色
要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 以人为本, 将安全发展的理念牢记于心中, 多尝试安全措施。在监管的过程中, 要尊重人、理解人以及为了人。要保障矿工的生命权、生存权以及劳动权, 努力营造一个安全、友爱、和谐的生产环境。
2.2 强化煤矿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力度
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一定要做好;地方各级安监部门要对煤矿企业法人代表进行督促, 让其严格的将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不容忽视, 要继续开展。
要督促煤矿生产企业对其设备进行及时的更新, 运用先进的技术, 来降低安全事故发生的频率, 比如:使用无线传感器网络基础上的现代煤矿安全监测系统, 利用无线传感器网络WSN可以对煤矿的生产进行有效的监控, 信息化被用于煤矿的安全生产之中。这样煤矿上的人员和物资财产安全就得到了保障, 监控的投入也会大大降低。对井下人员的安全一定要保障, 要做好定位工作, 要监督企业建设和使用好煤矿井下人员定位系统。
严格煤矿准入管理, 对于一些不合格、生产条件差的煤矿和煤窑一定要关闭。
2.3 构建健全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安全生产工作要从源头抓起, 对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要严格的执行。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一定要建立和完善, 切实落实“一岗双责”的制度。
2.4 建立健全煤矿安全生产及监管的法律体系
由于我国在煤矿生产方面的法律和法规还不是很完善, 因此一定要完善目前的法律, 从我国的国情和实际出发, 实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编纂工作。此外, 要借鉴国外在这方面的先进经验, 实行“拿来主义”, 努力做到让煤矿生产“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2.5 加强安监机构的建设
要配备专门人员充实监管执法力量, 对其定期开展法律、法规培训, 加强安监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以及执法的能力, 比如:应急处置能力和拒腐防变能力。此外, 还要提高安全监管人员的待遇, 要解决好安全监管人员的后顾之优, 以充分发挥安全监管人员的积极性。
2.6 其他措施
煤矿企业要对工作人员进行定期的培训, 包括:技能培训和安全生产意识培训。此外, 要大力引进技术人才, 为企业的发展带来新鲜的血液。这些工作都可以处在监管部门的监督之下, 因此监管部门要加强监督的力度。此外, 还应加强安全生产意识的宣传。
结束语:
本文对煤矿安全监管的现状进行了分析, 在此基础上提出一些建议和措施, 希望对提高煤矿的安全生产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参考文献
[1]牛立东.煤矿安全重在构建安全监管体系[J].中国煤炭工业.2011 (09) .
[2]于秀琴.刘素冬.张文政.建立地方煤矿安全监管的有效运行机制[J].煤矿安全.2012 (10) .
[3]李仲学.李翠平.刘双跃.矿山安全法规标准与监管体系的国内外对比分析及其启示[J].中国安全科学学报.2011 (12) .
答复食品安全监管问题 篇2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午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09年2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6月1日起施行。卫生局切实履行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和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职责。我县于2011年6月1日成立古县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负责对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依法组织开展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负责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与卫生局合署办公,人员和经费没有单列。
我县各监管部门的主要职责有:农委负责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从源头上防止农产品污染。畜牧中心负责畜禽疫病的检疫、防治、畜禽卫生检疫、饲料饲政、兽药药政等行政执法和管理工作。工商局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依法查处流通领域经营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质监局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依法查处生产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餐饮业和学校、机关食堂等消费环节的监管,推进餐饮业、食堂全面实施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从去年11月11日以来,我县分别在2011年3月24日进行了“瘦肉精”专项整治排查行动、2011年5月6 1
日严厉查处辣椒及其制品中含苏丹红等工业染料专项整治行动、2011年6月24日开展了“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2011年7月25日清查含邻苯二甲酸类物质的食品和食品添加剂行动、2011年8月5日关于问题乳粉清缴销毁专项行动、2011年9月22日关于对苏丹明B专项查处行动。
我县县政府应采取的措施:一是推进食品安全综合监管体制建设。进一步协调理顺部门关系,抓好食品安全综合监管体制建设;二是全力抓好食品源头污染治理工作。切实加强对农产品、禽畜产品生产过程投入物的监管,继续抓好绿色无公害食品基地的建设,做好检验检疫工作;三要继续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切实提高我县食品生产经营消费各环节的整体安全监管水平;四是强化质量监测体系建设工作;五是积极推行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坚持“政府推动、部门联动、市场化运作、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原则,采取分步实施、宣传教育与制度规范并重的措施,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监管问题探究 篇3
关键词: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监管
1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监管中仍存在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
①我国港口体制改革不彻底,“一港多政”仍存在,这就导致港口体制改革进程减慢,各地区港口管理不平衡,甚至存在安全管理真空地带,为安全事故的发生埋下了隐患;②港口安全管理法律法规体系建设不完善,仅有一部《港口法》为统领,涉及港口安全管理方面没有进行统一立法,尤其在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监管领域,现行《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已无法适应监管现状,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监管面临无法可依、无章可循的困境;③缺乏有效的安全评价体系,无法对安全现状问题进行客观评价,及时有效地消除潜在的风险因素;④港口经营市场缺乏准入和退出机制,部分经营资质较差、行为不规范的企业会扰乱港口经营市场的管理秩序,削弱安全监管的效率;⑤港口应急管理不完善,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低下,无法有效利用其他社会应急资源;⑥安全保障机制不健全,主要表现为执法装备不足,信息化建设落后,从业人员综合素质较差,缺乏高层次的复合型人才。
2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监管机制建设措施
2.1 建立职责分明的安全监管体系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工作涉及的面广,在实际运行中可能会涉及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海事部门、安监部门、消防部门、环保部门等,因此,建立职责分明的安全监管体系就显得十分必要。首先,建立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沟通和合作,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制定有效措施和办法,协商和解决监管难点、热点问题,发挥监管合力。其次,成立区域性港口危险货物行业协会,成员主要由本地港口危险货物经营企业组成,委员会主席可采取轮值竞岗。行业协会不仅要协调企业之间的矛盾,更要处理好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沟通问题,代表企业就港口的发展问题与政府进行协商。最后,寻求各主体多层次多渠道的交流途径。一要加强与各级政府的交流,定期交流港口安全管理和发展问题;二要发挥第三方专业机构和行业协会的作用,逐步建立畅通的港口安全管理和发展信息渠道,提供安全管理技术支撑,提升港口安全监管水平;三要拓展港口企业之间的交流渠道,企业之间可通过建立联动机制,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共同夯实港口安全管理基础。
2.2 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体系
根据交通运输部2016年立法计划,将对《港口法》和《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进行修订,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以适应港口管理改革和发展需要。各港口应根据新《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制定符合实际的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监管法规。各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要建立完善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监管制度体系,细化制定适应监管现状的港口危险货物安全检查细则、安全风险评估办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办法等制度,规范安全监管实施。
2.3 建立完善的安全评价指标体系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评价指标体系应以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导向,并具有一定的针对性,能对特定货种、风险源、薄弱环节等进行准确描述和深刻剖析,提出相应的安全对策措施。评价报告不仅要在企业内部公布,还要对社会公布,接受内部职工和外部群众的监督。
2.4 建立严格的安全准入和退出机制
港口危险货物经营准入和退出机制不明确、执行不严格,影响了港口公平竞争环境的营造,需要从以下几方面予以解决:修订港口经营管理规定,对危险货物经营和作业的许可条件进行细化和明确,取消资质不合格、行为不规范企业的经营权;加强经营资质监管,对企业资质条件的保持情况进行严格监管,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应执行退出机制,确保港口的源头安全;进一步深化信息化建设,建立全面的港口企业基本信息数据库,实时更新数据信息,全方位掌握企业的經营情况和资质情况。
2.5 建立高效的安全应急救援机制
我国各港口应建立“协同模式”的应急救援机制,利用科学技术手段构建一套横向关联部门、纵向联系各港口企业的“形散神聚”的应急管理模式,以实现突发事件的统一接收、各相关职能部门同时接收,共用一套应急资源、快速调度与补给,提升突发事件应急效率。
2.6 建立完备的安全监管保障机制
安全监管保障机制的构建需要从人力资源保障、资金保障和通信技术保障三个方面展开。人力资源的充裕度、素质高低、知识结构及其配备的合理程度等对安全监管工作的开展具有重要意义,只有建立复合型专业技术管理人才队伍,才能满足港口安全发展的需要。资金保障是安全监管机制成功构建并正常运转的基础,因此地方政府要承担资金保障职责,编制安全工作经费预算,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并加强对安全监管机制建设资金使用情况的考核,确保工作经费有效使用。此外,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还要不断扩展企业安全生产资金来源,利用银行贷款、社会集资、上级补助以及安全保证金等多种方式扩充资金来源。通信技术方面可通过整合共享港口现有的视频监控和通导设施设备,对港口危险货物作业进行实时监测,结合不定期现场检查,全面掌握港口危险货物作业动态,提高安全监管工作的可靠性、时效性和安全性。
3 结束语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监管对港口安全及其长远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国港口经营中安全监管力度不足,降低了港口的安全性。为此,应从法律法规、管理制度、安全评价、准入和退出、应急管理以及保障机制等多个方面采取措施,确保港口危险货物作业的安全性,为我国港口经济的稳步发展提供安全稳定的环境。
参考文献:
[1]潘空谷.危险货物港口安全监管机制研究[D].宁波大学,2012.
[2]孙国庆.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监管问题探讨[J].中国港口,2012(04):50-52.
食品安全监管问题分析 篇4
随着我国社会的不断发展, 人民群众越来越注重食品安全问题, 而近年来出现的苏丹红鸭蛋、孔雀绿鱼虾、三聚氰胺奶粉、甲醛奶糖、地沟油、墨汁石蜡红薯粉等一系列食品安全事件成为了人们讨论的焦点, 我国《食品安全法》制定以后, 食品安全得到了较好改善, 但是目前接连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 严重影响了我国稳定发展的根本。由于食品业范围广、种类多等各种因素为食品监管带来了诸多不利, 解决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出现问题已经势在必行。
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中出现的问题
我国食品业在发展过程中, 不断出现食品安全问题, 极大地影响了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 说明了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不够健全, 根据我国目前食品安全监管中出现的问题, 进行一下几点探讨。
食品安全透明度过低
我国部分食品生产企业对于食品生产信息并没有完全公开, 根据调查显示, 目前我国只有少数的食品生产企业公开了食品的生产信息, 导致了政府有关部门对食品生产企业的信息量掌握不够, 部分企业在新产品的生产过程中, 也没有通过有关部门的认可进行生产, 严重影响了政府有关部门对企业的监管。
食品监管部门之间的矛盾
我国的食品监管存在着多个部门, 农业行政部门、质量监督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 造成了对食品监管的混乱, 各部门之间由于监管的分工没有得到明确, 在实际工作中出现监管混乱现象, 食品监管部门监管的标准没有得到统一, 使监管部门之间存在着矛盾, 影响了对食品的有效监管。
对违法企业的处理力度不够
目前, 我国部分地区对食品违法企业的处理力度不够, 有关监管部门领导对食品企业徇私枉法、官商勾结。在《食品安全法》中虽然有“十本赔偿”的规定, 但这些规定并没有得到真正的落实, 使违法企业并没有得到真正的改善, 对于已经查实的违法企业, 部分地方政府为了确保本地的经济效益, 在处理过程中针对部分相关人员进行警告、记过、撤职等处理, 对违法企业的处理力度不够导致了食品安全问题仍然存在隐患。
国家在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不够完善
随着社会不断的发展, 一些新的问题不断出现, 我国虽然在食品安全方面颁布了十几部安全监管法规, 但是, 针对新出现的问题得不到很好的处理, 政府应该根据社会发展的现状, 不断的对食品安全法规进行完善。
针对我国食品监管问题提出的对策
根据上述我国食品监管中出现的问题, 为了我国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以及社会稳定的发展, 提出以下几点改善建议, 望有助于我国食品监管工作的开展。
统一公开食品安全信息
政府有关部门应该对食品生产企业的生产信息进行调查, 建立单独的网上食品信息平台, 确保食品生产信息的完整性、真实性, 各监管部门可以通过信息平台对食品生产信息更好的掌握, 提高食品安全问题的处理能力和防患能力。另一方面来说, 食品消费的对象是人民群众, 而根据目前出现的一系列食品安全事件, 大多数人民群众对事件的信息不够了解, 导致了人民群众的恐慌, 政府应该加强媒体的宣传, 通过新闻发布会、电视、网络等方法及时的向人民群众反应真实的食品安全信息。
对监管部门进行合理分工
根据我国目前的情况, 监管部门监管出现混乱现象的原因在于分工不明确, 政府应该根据各个部门的特征进行合理明确的分工, 把工作具体的落实到监管部门, 防止有的部门出现打酱油或者推卸责任的情况。另外各监管部门之间应该加强联系, 对相同的监管对象应该制定统一的监管标准, 以便于在实际工作中能够更好的对食品企业进行监管。
落实对违法企业的处理
有关部门在食品监管工作中, 彼此合作的同时还需要彼此监督, 对于包庇、放纵、受贿、徇私枉法的工作人员, 应该给予从重处理, 政府在对工作人员的考核中, 应该注重工作人员的思想品德, 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加强工作人员的执法意识与自身责任感, 在对企业监管过程中, 对于违法生产的企业进行严肃的处理, 让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得到真正的落实, 对于违法企业的相关人员应该转交国家司法机构。政府应该加强对食品安全生产的宣传, 组织食品生产者进行培训, 让食品生产者了解食品安全生产的重要性。
完善我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
食品生产从最初的原材料到最后的产品加工, 其中每一个过程都应该有对应的法律法规, 政府应该根据社会发展的现状, 加强对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进行完善, 对于太过笼统的要进行细节化处理, 太过于传统的根据目前发展的状况进行改善。另外, 我国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还需具备前瞻性, 以社会稳定发展为基础, 对未来我国的食品业安全发展做出眺望, 制定出适合食品业安全发展的法律法规。
结语
安全监管问题 篇5
摘要:在我们的生活中,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食物。在提倡绿色食品、健康食品的今天,还是有一些食品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接连不断发生的恶性食品安全事故却引发了人们对食品安全的高度关注,要重新审视这一已上升到国家公共安全高度的问题,更要加大对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
关键词:食品安全 安全监管
防患于未然 措施
我国的食品安全问题具有其自身的特点
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的食品安全问题也越演越烈。问题食品的涉及面越来越广;问题食品的危害程度越来越深;制毒制劣手段越来越多样、越来越“深入”、手法越来越隐蔽,从食品外部的走向内部的、从物理的走向化学的。但由于我国处在经济快发展的发展中国家的阶段,我国的食品安全问题有着自身独特的方面。
(1)新老问题并存。由于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条件比较差、工艺落后或是没有遵守卫生操作规程,造成了食品的微生物、重金属污染等问题。在相当长时间内,这些老问题将难以得到根本性的解决。与此同时,伴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又出现了一些工业化国家所面临的新问题。
(2)源头污染突出。我国当前有两亿多的农户在以分散的方式生产初级农产品,包括我们所吃的粮食、蔬菜、水果、鸡鸭鱼肉、蛋奶,统统是农民生产的。以我国农民目前在食品安全方面的知识和遵守法律意识,出现蔬菜农药残留超标等问题是难以避免的。
(3)中小型食品加工企业占多数决定了食品加工业水平、素质差。在当前近50万个食品生产企业中大一部分是中小型企业。以这些从业人员的素质,出现诸如产品的微生物指标超标、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4)食品安全信息交流渠道不畅通。科学家和政府部不及时通报食品安全信息。媒体有关食品安全问题的不严谨、不准确的负面报道和新闻炒作,使消费者对食品安全问题十分 敏感,以致人们纷纷抱怨:“现在还能吃什么!”。
我国目前正处于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期间,原有制度在新的经济形势下明显有些“力不从心”,这就给一些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他们利用当前法律的盲点和漏洞,大肆造假,以谋取不法利润。当前社会大众对食品安全观念的淡漠也大大加重了食品安全的危险,而且当前的政管力度尚需加强也是原因之一,个别地方政府处于对保护地方利益或一己私利的考量,对于食品造假者采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更加助长了造假者的嚣张气焰。此外,当前社会“金钱至上”“利润第一”的道德观无疑更加深了造假者的危害性。
众所周知,三聚氰胺奶粉事件就是这样一个由于政府部门监管不力而导致出现食品安全问题出现的一个例子。2008年09月11日东方早报记者简光洲发表《甘肃14名婴儿疑喝“三鹿”奶粉致肾病》,三鹿问题奶粉事件开始浮出水面,并引起广泛关注。2008年9月12日卫生部通报受污染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致婴幼儿泌尿系统结石事实初步认定。截止到2009年1月9日,全国累计报告患儿近29.6万人。各地公安机关共立案侦查与三鹿奶粉事件相关的刑事案件4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42名,逮捕60人。调查发现,正是相信所谓的免检产品,国家政府部门的监督不力,国家对于某些商品直接免检,而导致有了像三鹿奶粉事件这样令人心寒的事件。
由此可以看出,为保证我国的食品安全问题得以维持在一个良好的水品,我国的政府部门必须时刻牢记自身所背负的责任,务必落实好对食品安全的监督,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纵观种种原因,我们不难发现目前食品安全问题并不是一个孤立的现象,而是跟我们目前特殊的社会大环境有密不可分的联系,只有从多方面着手,才能有效解决当前问题。食品安全措施
一、创新监管机制,落实监管责任,提升监管能力,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务求在查处无证经营行为、加强现场监督检查、落实索证索票制度、加大监督抽验力度、创建示范工程、强化重大保障、推广农村50人以上集体聚餐报告指导制度等方面取得实效。
二、通过请专家解读、办班培训、研讨座谈等多种形式,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业务和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帮助执法人员熟悉相关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要求,增强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树立科学监管、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
三、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广大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并督促、检查、指导餐饮服务提供者加强有关法律知识的学习,提升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守法经营、诚信经营,营造“企业支持、百姓欢迎、社会关注”的良好氛围和工作环境。
四、突出重点排查,及时整改隐患。根据后勤服务的特点,该中心突出餐饮、水电、物业、交通运输、医务等安全重点,组织有关人员,不定时对食堂及服务网点等重点场所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查找薄弱环节,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对检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及时分工专人整改。
五、定人定点监管,确保饮食卫生安全。饮食卫生安全直接关系到学校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学校后勤服务重中之重的工作。在没有增加学校财力支出的情况下,该中心调整增配了餐饮管理人员,做到大食堂都有一名专职人员定点监管,检查督促食堂及服务网点不加工已变质或有异味的蔬菜、肉、鱼、蛋、禽等半成品,不使用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原材料,并做好食品留样专人、专具登记管理;检查督促各食堂和服务网点工作人员持有效健康证上岗;检查督促各食堂和服务网点工作人员经常保持个人清洁卫生。同时在各食堂醒目处设立“食堂监管责任人及联系电话”标示牌,师生发现食堂饮食卫生安全有问题时,可随时拨打电话投诉,要求及时解决问题。
六、不宜购买流动商贩出售的食品,要在正规、有信誉的商场、超市购买。注意看食品经营者是否具备《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及所售食品检验合格的证明。购买食品时,尽量选择预包装食品,索取并保留好相关单据,如出现问题可作为投诉或申诉的重要凭据。
七、查看食品包装是否存在破损或外漏的情况,是否有受胀起鼓的现象,若有此现象,表明食品可能已被污染或变质。
八、看包装和标签上生产厂家的名称、地址、电话是否齐备,是否标注了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是否注有配料表、生产批准文号、QS标志等,还要注意贮存条件提示。
九、购买进口的预包装食品,要注意看是否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还应当看包装上是否载有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国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十、注意直接入口食品是否采取防蝇、防虫、防尘等防护措施并使用专用售货工具销售。一连串的食品质量问题的曝光,大大增加了我们对这一国之根本的关注和担忧。仔细回想这一连串的食品问题,发现并不是偶然,而是目前特殊条件下多方社会经济道德因素共同作用下的结果。要做到执法不委托,监管不推托,应急不懈怠,监管职责无缺位、监管区域无盲点、监管对象无遗漏、监管环节无断链,依法依规整顿,切实解决餐饮服务监管中的突出问题。
大力提高全社会对食品安全重要性和食品安全的企业管理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重视全民食品安全知识的普及,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引导消费者充分认识和把握食品风险的各种来源,对善事结构和饮食方式要讲科学,同时要提高购物的安全性意识,是消费者成为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主要参与者。把食品安全问题作为保障人民健康、增强人民体质、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保证社会稳定的大事来做。1.是对全民进行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利用一切媒体宣传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尤其是消费者,消费者的安全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对消费过程中的食品安全性控制起着关键的作用。2.是食品与土壤、大气环境息息相关,加强对环境保护的宣传,强化人们的环保意识。3.是加强诚信、公德的宣传教育,只有全民素质提高了,食品安全问题才能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从我国目前食品安全状况看,是我们应该采取强硬措施的时候了。政府以“严字当头”、“狠字当头”来应对食品安全问题,要有足够的威慑力,不姑息纵容食品安全事件,发现一起、严打一起。时刻牢记把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问题放在第一位,让群众吃得安心、吃得放心。也唯有如此,才能真正安群众的心。而作为平民老百姓的我们也应提高食品安全意识,为提高我国的食品安全水平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参考文献:
中国工程院医药卫生学部 :《中国食品安全:挑战、问题、认识和办法》;
胡楠:《 中国食品业与食品安全问题研究》;
基于食品安全监管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篇6
关键词:食品安全 监管 问题 对策
中图分类号:TS20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5336(2015)08-0000-00
1 食品安全监管的内容和目的
食品安全监管是指国家职能部门对食品生产加工、流通等过程实行监督管理的职能。食品安全是以食品的卫生和质量为基础,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评价,一是食物的数量能够满足人民的基本生活需求;二是人们食用这些食品后不会给消费者造成损失;三是食品所含的营养能够满足人们的需求。食品安全监管就是要保证食品的安全。首先,食品安全监管的目的就是要保护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市场的秩序,避免因为市场的失控而给人们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其次,强制性的提供一些非实质性的公共产品,比如出台一些与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制度等。最后,食品安全监管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政府必须要结合市场、生活方式、社会性质等因素来保证食品的安全。
食品安全关系的每一个人的健康,对社会的稳定有或多或少的影响。食品的质量和卫生也影响着人们的生活质量,是社会经济健康发展的基础。当人们谈到疾病时就会马上变脸,病从口入,食品安全问题是导致人们患上疾病的主要原因。因此,食品安全监管问题必须得以解决,找出应对策略,使人们的生活真正得到质的飞跃。
2 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
食品安全与人的身体健康息息相关,随着人们对健康问题的关注,社会开始关注食品安全问题。这几年,三聚氰胺、瘦肉精等在食品中的滥用问题被媒体曝光后,不管是个人还是政府部门都开始重视食品安全。威胁食品安全的因素有很多,总体上来说,我国食品安全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首先,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还不完整。目前,我国才刚刚解决了人们的温饱问题,在食品安全方面还比较滞后。主要表现在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不完善,法律制度的不健全,缺乏规范性。由于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的不严谨,而无法形成一套权威的监管标准。一些法律制度之间出现矛盾,相互制约。其次,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结构繁琐,各部门间的任务和管制范围不明确,既浪费了人力和物力,又使得各部门责任不明确,监管效率低,容易出现监管盲区。各部门之间意见得不到统一,导致一直没有形成一套统一的监管体制。最后,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的落后。长期以来,我国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投入都很少,新的食品安全检测设备、技术和人才都无法及时被引进。所以,我国还一直使用原始的技术,耗时耗力,效率低下而且检测结果精确度不高,很多食品都无法形成统一的标准。
3 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出现上述问题的原因
我国經济发展落后与发达国家很多年,国民的素质落后于西方国家,法律意识薄弱。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对物质的追求才会提高,从而注重食品安全。由于我国的经济发展缓慢,人们吃饱穿暖都还是一个问题的时候,谁还有精力去追求质的改变。我国的法律体制形成比较晚,大多数人缺少法律意识,对食品安全认识不够,在实际生活中都不太注意食品的质量是否合格。加之我国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结构复杂,各部门对自己的职责划分不明确,忽视了很多影响食品安全的关键因素。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执法力度也不强,很多食品生产企业企图贿赂食品安全监管人员,也有少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工作人员被利益冲昏了头,从而阻碍了食品质量的提高。
4 解决食品安全监管问题的对策分析
首先,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完整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需要完善的管理监督体制、健全的法律制度、详细的食品安全标准。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制定一套完整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制,明确食品安全的目标和方向。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必须要把保障人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其存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立法为民、执法为民。加强对食品安全法律的宣传,提高人们的食品安全意识,通过法律手段来约束食品生产商、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消费者的行为。其次,调整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结构。目前,制约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顺利开展的主要是繁琐的食品安全管理层次。明确食品安全监管的各环节,划分任务,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只有每一个部门,每一层领导都明确了自己的责任,才可以形成一个完整的食品安全监管系统,才会有一套完整而且详细的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各项法律制度,做好监督管理工作,杜绝贪污腐败行为。最后,积极创新,引进新的食品安全检测技术。政府必须增加在食品安全监管上的资金投入,引进先进的食品安全监测设备,培养一批新型技术人才,彻底解决我国长期以来食品安全检测科学技术落后的问题。硬件实力是软件实力提升的基础,所以解决基层食品安全检测设备是提高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水平的基本保障。除了引进国外的先进设备和食品安全检测技术以外,我国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还要加大研究新的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的力度,不能一直依靠国外的技术和设备。
5 结语
综合本文的描述,随着人们生活质量的不断提高,食品安全问题现在是而且会一直是我国人民和政府大力关注的重点问题。虽然科学技术在不断进步,食品安全的检测设备和技术都有了新的发展,但是我们生活中的食品种类也越来越丰富,所以食品安全问题可能在一段时间里还是我们生活中不得不面对的问题。本文首先说明了食品安全监管的目的和内容,然后总结了目前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技术面临的问题,分析了出现这些问题的原因,最后提出了应对食品安全问题的对策。
参考文献
[1] 谢荣华.问题食品召回后续监管初探[J].中国工商管理研究,2012(3).
[2] 高明.关于处理好食品监管和执法关系的调研报告[J].商业文化(下半月),2012(2).
[3] 邓青,易虹.中国食品安全监管问题刍议——借鉴美国食品安全法的制度创新[J].企业经济,2012(1).
收稿日期:2015-05-03
矿井安全生产监管问题探究 篇7
煤炭作为中国能源消费群体的主要构成, 一直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推动力量。根据有关数据显示, 在中国一次性能源的生产消费中, 煤炭资源占据总量的半数以上, 且这一局面在未来较长一段时间内仍将持续下去。但煤矿作为高危型产业, 生产安全问题一直是制约其高速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加强矿井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已成为煤矿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所必须解决的问题, 也是中国构建现代化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1 煤矿安全生产现状及原因分析
1.1 煤矿安全生产现状
近年来, 在各级监管部门的共同努力下, 国内煤矿事故的发生频率及死亡人数大幅降低, 但重特大事故仍时有发生, 根据调查统计2013年全国共发生煤矿特别重大事故1起, 重大事故13起, 虽然百万吨煤死亡率首次降低至0.3%以下, 但与欧美等发达国家相比, 仍是其10倍以上。安全生产状况和世界先进产煤国家相比较还有很大差距[1]。
1.2 原因分析
1.2.1 客观原因
a) 矿井自然条件较差。相比于其它世界主要产煤国, 中国煤炭赋存条件极为复杂, 在全国600多个重点矿井中, 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数量达近300个, 占总数的五成左右;具有自燃危险的矿井数量达500多个, 占总数的近九成。特别是随着煤炭开采深度不断增加, 矿井瓦斯突出及自燃的危险性不断提升, 矿井安全生产难度再次提升;
b) 国内矿井的总体基础水平仍较低。中国煤矿不仅分布上点多面广且管理上多种所有制并存, 生产设备与人员的素质层次不齐, 整体水平相对落后。根据有关数据统计, 中国现有煤矿12 526处, 其中接近10 000处是30×104t以下的小煤矿。这些小煤矿中不仅机械化水平偏低, 仅能达到10%左右, 同时, 从业人员素质也普遍较低, 初中以下文化水平工人占70%以上[2]。
1.2.2 主观原因
a) 煤矿管理者对安全生产重视不足。近年来由于全国煤炭生产总量过剩及国内外煤炭需求降低, 国内煤炭经济进入低谷。煤炭企业一方面受煤价下跌的影响, 企业效益下降, 出现亏损, 另一方面客户拖欠贷款大幅增加, 企业资金日益紧张。在这样的行业背景下, 煤炭企业多将主要精力集中于拓宽煤炭销路、提升企业效益上, 对于安全生产的投入大幅缩水。特别是占据煤炭生产较大比重的乡镇集体煤矿在短期承包利益的驱动下, 唯利是图, 尽可能降低生产安全成本的投入, 为安全事故发生埋下隐患;
b) 人员素质偏低, 管理不足。当前中国煤矿管理层有许多非专业煤炭院校毕业生, 其自身专业存在不足, 难以对生产安全进行有效指导, 同时, 煤炭生产一线人员由过往计划经济时代的固定工转变为合同工、农民轮换工等, 不仅安全意识淡薄, 且多未经过专业培训, 缺乏必要的职业技能。此外, 生产安全监管人员专业化水平较低, 监管效果不佳。
2 增强矿井生产安全监管治理的措施
2.1 树立以人为本的监管理念
正确、科学的监管理念不仅是生产安全监管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 更是有效遏制事故发生的基本保障。在矿井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 地方政府与各级监管部门及煤矿管理层必须树立“以人为本”监管理念, 将保护每一个工人的权益都视为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 避免漠视矿工生命安全的行为, 切实有效地维护矿工权益, 为公共安全的保障奠定基础。
2.2 完善地方监管机构
中国煤矿安全生产的监管采取中央垂直监管, 在这种体制下, 国家安全监管机构仅设置到市一级, 对县、镇级地方煤矿的监管则通过政府派驻形式进行。如此一来, 对于地方性煤矿生产安全的监管不仅缺乏独立性与权威性, 且监管机构与政府其它部门间权责不清晰, 致使监管工作相对乏力。鉴于此, 中国应进一步完善煤矿安全监管体系, 积极在地方设置与当地政府同级且具有独立执法权的煤矿安全监管机构, 专注于矿井生产安全监管工作, 并通过与当地政府间的有效沟通, 依据当地煤矿生产特点制定安全生产政策, 避免“官煤勾结”与地方保护主义现象出现。
2.3 严格履行行政责任追究制
对于矿山生产中出现的违法、违纪现象, 必须坚持“谁主管, 谁负责”原则, 构建科学、完善的个人责任追究体制。驻矿安全监管人员一旦发现煤矿生产中存在不符合安全规范的行为, 必须立即上报地方煤矿安全监管机构, 并由其下令立即关闭问题矿井并整改。而在未上报的情况下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则追究驻矿安监人员职责, 并依据事故大小追究相关企业领导与监管部门领导责任。
2.4 增强监管人员素质
煤矿安全监管机构既是煤矿生产安全的监督主体亦是其执法主体。作为一名合格的监管人员不仅要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与工作经验, 更应熟悉相关的煤矿安全法律法规。因此, 各地方安监部门应尽可能配备一定数量的法律专业人员, 加强日常培训, 采用短期轮训的方法, 对其进行法律知识及采掘、通风等专业知识的交叉培训, 促进其综合素养全面提升, 使其对矿山生产中的意外情况有足够的辨别力与应变能力。
2.5 提升现场管理水平
有效的现场管理是确保煤矿生产安全的重要措施, 煤矿企业对生产一线的现场管理必须始终将《煤矿安全规程》作为现场管理依据, 坚持反“三违”的原则[3]。监管者一旦发现有违规操作的现象应及时加以阻止与纠正, 并依据相关措施对其进行惩罚。而为避免出现管理者疏忽大意与徇私舞弊的情况, 应采取多人轮换的方法进行现场管理工作。除此之外, 现场管理人员还应对其发现的问题进行详细总结记录, 并在定期召开的员工大会上汇报, 以有效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2.6 充分发挥第三方监管力量
a) 增强企业工会建设, 构建以安全生产为主要职责的煤矿行业工会, 确保工会依法组织员工参与生产的监督管理责任的落实;b) 充分调动矿工担当煤矿安全生产的监督大军, 通过广泛的群众性监管, 保障其自身的合法权益;c) 依靠新闻媒体等社会舆论, 充分发挥网络、电视、报纸等宣传途径对矿山生产安全进行监督;d) 鼓励广大群众通过电话、信件、网络等对煤矿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违规开采行为、安全事故等进行检举, 并及时交由相关部门调查后对外公布调查结果, 营造“敬爱生命、关注安全”的社会氛围, 提升全体社会成员的安全意识。
3 结语
矿井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纵观中国煤炭行业发展现状, 安全生产问题虽有所改善但仍需全力对待。特别是数量众多的小型煤矿, 其生产中的安全隐患仍不容小觑, 必须充分调动政府、企业、社会等多方面的力量, 构建完善的煤矿生产安全监管体系, 并不断加强对煤矿生产参与人员的思想教育与技能培训, 进而从根本上为矿井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有效开展提供保障, 为煤矿企业实现长久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参考文献
[1]刘玉龙.中国煤矿安全生产监管研究[D].大连:东北财经大学, 2011.
[2]徐金燕.地方煤矿安全生产政府监管的失效及对策[J].中国安全科学学报, 2009 (12) :141-147.
化工行业安全监管问题研究 篇8
1 化工行业安全监管重要性
对于安全管理来说, 其指的是运用现代安全管理原理、方法和手段, 分析和研究各种不安全因素, 从技术上、组织上和管理上采取有力的措施, 解决和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 防止事故的发生[2]。对于化工企业来说, 由于其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着诸多安全生产隐患, 加强安全管理尤为重要。
一方面, 加强化工企业安全管理, 对于确保化工企业员工生命安全, 维护化工企业员工切身利益具有重要影响。不但要加强化工企业整体的安全生产规范管理, 而且要提升企业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以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关心底层、关怀大众”的工作环境。
另一方面, 加强化工企业安全管理, 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化工企业作为社会发展的重要元素组成, 其生产安全稳定运行, 对于社会秩序维护、经济效益实现等具有显著影响。确保化工企业安全生产, 避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可以有效的降低由于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一系列社会矛盾问题, 有利于社会安定团结。
此外, 加强化工企业安全管理, 有利于化工企业自身和谐稳定安全生产环境的创造, 对于化工企业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具有重要意义。通过降低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有利于化工企业社会经济效益的提升, 对于确保化工企业自身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具有积极作用。
2 化工行业安全监管现状问题
尽管, 国家相关部门和企业自身不断加强安全管理力度, 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但是在整体上化工行业安全监管仍存在着诸多问题, 具体有:
首先, 安全生产认识不到位。企业比较重视经济效益发展, 而忽略安全生产, 安全意识淡薄, 整体安全投入不足, 安全生产隐患难以消除, 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因素。
其次, 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不到位。由于人员流动性较大, 企业未严格落实从业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 大部分以厂级安全教育为主, 未进行车间和岗位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尤其是岗位操作规程的培训未严格落实。
第三, 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一是企业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二是企业未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导致相关制度相同虚设。
第四, 从业人员文化素质整体偏低。由于大部分化工生产企业环境不好, 导致企业招聘的从业人员文化素质整体偏低, 生产操作过程容易根据经验判断, 习惯性违章作业, 易造成生产安全事故。
3 化工行业安全监管改进对策
针对当前化工行业安全监管现状问题, 为提升化工行业安全监管质量与效率, 可采取以下几方面对策:
3.1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采取多种形式, 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 增强企业的安全生产意识。同时, 国家应对加大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给予鼓励和支持, 尽可能实现机械化换人, 自动化减人, 提高企业的本质安全水平。
3.2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督促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到“五落实五到位”。一是企业必须落实“党政同责”要求;二是必须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三是必须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 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 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四是必须落实安全管理力量, 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配齐配强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安全管理人员;五是必须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 定期向董事会、业绩考核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 并向社会公示;六是企业必须做到安全责任到位, 企业要保障生产经营建设活动安全进行, 必须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管理制度、生产经营设施设备、人员素质、采用的工艺技术等方面达到相应的要求, 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条件, 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企业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 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 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七是安全投入到位, 保证安全生产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八是安全培训到位, 落实好企业“三级”安全教育培训, 并制定相应的考核激励机制, 鼓励管理人员及全体职工积极自觉学习相关的业务知识;九是安全管理到位, 层层安全管理协议, 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十是应急救援到位, 企业应配齐相关应急处置人员及设施设备, 确保企业应急救援工作能够快速有序的进行。
4 结语
总而言之, 化工行业安全问题已成为新时期影响社会公共安全、环境安全甚至国家安全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 应充分结合化工企业生产经营实际特点, 采取积极有效的对策, 提升企业、员工安全防护意识, 确保化工行业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
摘要: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 国内化工行业发展规模日渐扩大, 与此同时由其引发的环境安全、社会安全、公共安全等事故数量也日益增多, 引起了社会和人们的广泛关注。基于此, 国家加强了化工行业安全监管力度, 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但仍存在着诸多问题有待改进。本文在介绍化工行业安全监管重要性基础上, 就当前其存在着的安全监管问题进行了分析, 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
关键词:化工行业,安全监管,问题,对策
参考文献
[1]郭凯黎, 化工行业安全监管问题研究[J].科技论坛, 90.
中国食品安全监管问题的法律思考 篇9
“民以食为天, 食以安为先”, 国家食品安全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 它关系到人民的生命与健康, 关系到国家的稳定和社会的和谐。随着社会快速的转型, 中国食品安全领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 食品安全问题日益凸显。一系列食品安全事故频发, 如苏丹红事件、猪肉瘦肉精超标、“大头娃娃”劣质奶粉事件、毒豆芽, 工业卤水豆腐等事件, 这些接连发生的恶性食品安全事故严重地损害了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同时也引发了全社会对食品安全的深切关注, 促使政府重新审视这一关系国家公共安全的问题[1]。
目前, 中国在对食品安全的管理上, 管理权限分属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农业、卫生、质检、工商、科技、环保、法制等部门不同部门负责食品链的不同环节。这种“分段监管”体制在保障食品质量安全、维护消费者权益的过程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但也暴露了一些问题[2]。
一是增加了政府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成本和难度。政府在协调各部门工作时任务重、难度大;政府财政投入重复;在食品安全监管中, 易出现重复监管地带和监管空白点;各部门公布的食品安全信息、标准不一致。二是增加了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负担。生产企业需要通过多个监管部门的食品安全许可;监管部门对企业重复监督、重复检查。三是不便于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当消费者购买了问题食品时, 不知道针对自己的情况找哪个部门投诉;对于同一食品, 各个部门均制定了安全标准, 致使消费者不清楚按哪个标准判断食品的安全性[3]。
《食品安全法》出台前后, 始终存在着一种争论之声, 焦点主要集中于新颁布的《食品安全法》对监管体制改革的不彻底上, 它只是在框架内进行了微调, 对多头分段管理的体制并未作出实质改变。在近年的两会上, 食品安全再次成为两会代表、委员们关注的焦点, 与食品安全监管有关的提案、议案依然比比皆是, 而其中监管机制是被诟病做多的部分[4]。
二、中国食品安全存在的监管问题
1. 食品安全监管立法不足。
一些由于中国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不合理所造成的食品安全问题, 使大家对中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弊端有更为直观、清晰的认识。
“三鹿事件”让中国消费者很痛心, 然而余痛未了。近日, 上海、浙江、贵州、四川等地几十名婴儿因为食用了法国达能集团旗下品牌多美滋婴幼儿配方奶粉后出现肾结石症状的消息传遍四方, 国外奶粉的品质也遭到了家长们的质疑。在多美滋最近深陷“结石门”之前, 从2007年10月开始, 武汉出现首例多美滋奶粉中有肉虫的事例。2008年, 浙江义乌、陕西西安、广东佛山等地频频发现多美滋奶粉中有肉虫, 覆盖面十分的广;时间上也是从1月持续到10月, 跨度将近一年。2008年的“活虫门”尚未了结, 2009年“结石门”便接踵而来, 面对“结石门”, 多美滋方面的态度依旧十分的强硬。多美滋有恃无恐的原因何在?杭州市卫生局新闻发言人应旭旻告诉记者, 卫生部门有所行动的前提是建立在多美滋存在质量问题上, 不过质检部门并未确认多美滋存在问题, 也无法说明多美滋奶粉是导致婴儿患肾结石的最终原因。浙江省卫生厅方面则表示, 卫生系统主要是负责治疗, 奶粉质量有无问题属于其他职能部门的事情。而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食品安全监管处领导表示, 质监主要是对生产环节的管理和监测, 多美滋在浙江并无生产企业, 根据国家法律规定的分段监管, 浙江质监无法介入此事。“生产环节归质监管, 市场流通的环节则属于工商局管。”随后记者从浙江省工商局了解到, 他们正在密切关注多美滋奶粉事件, 不过现在没有接到上级指示, 也没有受到相关部门的委托, 浙江省工商局尚没有根据介入此事。而后记者又联系了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据该局的汪建强介绍, 奶制品的检测主要属于质检部门范畴。据悉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办公室一直介入此事, 但该办公室电话一直无人接听。至此, 记者绕了一大圈, 却无一职能部门能管理此事, 难怪多美滋从“活虫门”到“结石门”能一直有滋有味地过着, 多美滋有恃无恐的原因应该有了一个答案:那就是食品安全多头管理的结果[5]。
2. 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存在的问题。
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和部门职责分工, 食品安全有九个部门负责。这样安排的旨意在于各部门形成合力, 共同为百姓的餐桌把好关, 但多头监管难免会出现真空地带、分工不明、职责不清、衔接不畅的问题, 难免会出现有利则相争、无利则互推的现象。同时由于各个部门所站的角度不同, 检验标准不一, 得出的结论往往也不一致, 让公众感到茫然无所适从[6]。
3. 食品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不到位。
问责规定应与法律法规和纪律条规相衔接, 由于中国还没有一部食品安全领域的问责法规与条例, 而新颁布的《食品安全法》中也没有明确规定, 因此迫切需要建立相应的问责法规, 对食品安全领域问责的启动、运行与惩罚标准等做出规定, 进一步规范政府行为, 明确各类机构的责任和义务, 使问责的实施有法可依[7]。
三、完善中国食品安全监管制度的对策
1. 解决食品安全法中关于监管方面的问题。
国家应该进一步理顺食品安全监管职能, 明确责任, 将现行的多部门“分段监管为主, 品种监管为辅”模式逐渐向一个或少数部门集中监管模式转变。推行食品安全“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控制, 形成一个监管部门为主、其他部门履行相关职责并加强相互配合的监管模式[8]。
2. 明确食品监管职责范围。
对食品安全监管体制进行彻底的改革是中国食品安全工作未来发展的主要趋势和必然选择, 因为多头监管的问题解决不好, 势必影响食品安全。食品安全监管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 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性和紧迫性。但与此同时我们也应当认识到这项改革并不是一蹴而就的, 它需要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 这是由中国的客观情况所决定的, 具体来说包括以下两个方面:一是中国的政府机构数量过多, 这样就造成了中国的政府机构重叠, 人员冗杂;权责不清, 行政成本高;各部门重自身利益, 缺乏全局和长远眼光。为了改善和解决以上的问题, 把政府的部分职权分离出来交给社会, 加快行政体制改革、合并部委的已经成为政治体制改革的一个方向[9]。目前, 中国的部门改革正在进一步深化, “三定方案”尚未出台, 因此对食品安全监管体制作出实质性改革的时机和条件还不是很成熟。二是要使监管体制的规定既适用于现行监管体制, 又不至于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产生大的影响, 这也需要一个逐步的过程[10]。
3. 建立科学的食品安全标准。
中国刚颁布的《食品法》中存在的食品安全标准效力不明, 标准化立法先对局限, 中国现行标准对国外标准相对滞后等问题, 同时中国的标准还存在着通用性、水平性不足的缺陷[11]。针对这一问题, 中国应大力完善相关法规, 将食品安全强制性标准转化为食品安全技术性法规, 同时在法规拟定时以列举式立法详尽的规定扩大国家食品标准体系的覆盖面, 相对概括立法为辅兼顾其他标准[12]。总之, 理想状态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应当是标准制定周全、法律位阶清晰、标准制定主体合理、制定程序科学、标准自身接轨于国际标准、标准具有通用性且为可追溯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13]。
4. 建立严格的食品安全执法制度。
美国药品供应链安全监管问题初探 篇10
1 美国药品供应链安全监管主要问题
1.1 物流外包, 进口原辅料药成为主要问题
在美国本土企业通常都不是特别注重药品的产出, 而是将重心放在药物研制长期的投资上。成药的生产主要凭借合同的外包, 其生产工厂建设在全球各地, 通常建设在主要原材料国家或与该国较近的邻国。以全球最大的制药企业辉瑞制药为例:截止2010年其在世界范围内的工厂数量达到78家, 雇员总数达到116000人, 仅在中国就有7个工厂1个研发中心2个分公司[2]。这样使得美国本土众多公司的物流运作加倍复杂, 采用合同建造商和加长供应链将会存在额外的风险, 制药企业日益全球化, 制品药品的物流也受到了近似的寻衅, 美国每年80%的原料药都来自其他国家, 使得美国正履历着一些前所未有的变换。美国的药品建造商正越来越多地瞄准北美以外的国家, 因为在那儿那里逐渐成为了重要的消费市场, 而印度和亚洲其他的药品建造商正在不竭地将药物原材料或药品运往美国。在未来的几年中美国很大一部分产品的增长都来自发展中国家并预测了2014年~2020年墨西哥、印度和中国出口到美国的产品增长, 分别是159%、465%和426%[3]。药品供应链“前端”出口到美国的原料药成为美国药品安全的最大风险。
1.2 临床试验遍布全球, 产生注册风险
美国药品研究与制造商协会估计[4], 在美国每年有一万多种化合物需要加以甄别, 以确定这些药品是否为可行的药物。一种药物只有通过临床试验, 最后才能被美国食品及药物管理局认定为合格药品。随着一种新药的研制与开发进程, 需要越来越多的患者和健康人参与到药品的研制阶段当中, 大规模的药品试验中可能有多达25000人会参与。参与临床试验的患者人数逐渐上升, 为节约成本美国药物试验也日趋“国际化”, 东欧或亚洲逐渐变成了药物研究的主要参与者。美国杜克大学研究人员在2009年2月刊的《新英格兰医学杂志》上报告说, 他们统计了美国政府2007年出版的新药临床3期试验登记。结果发现, 这一年登记的总共509项新药临床试验中, 完全在美国以外进行的有1/3[5]。对于这些海外试验, 美国FDA很少去做独立调查, 而是完全依赖制药公司的数据。2008年, 美国FDA只对本土试验1.9%的案例进行了调查, 而对于那些海外项目, 抽查比例则只有0.7%[6]。美国国家卫生研究院的统计显示, 自2000年~2009年, 一共有58788例临床试验在美国以外的173个国家进行。仅在2008年, 美国FDA收到的新药物申请中就有80%拥有海外临床试验数据。虽然仍有一些临床试验在发达国家进行, 但更多的则集中在贫穷国家, 试验参与者很多根本不识字, 只会按个手印便签署了自己的“卖身契”。美国等西方国家制药公司进行海外临床药物试验的地点大都集中在不发达国家和地区, 如孟加拉国、马拉维、罗马尼亚、秘鲁, 其中, 最为集中的两个国家是中国和印度。从某种程度上来说, 制药公司进行大规模海外药物临床试验是钻了美国FDA监管的空子。一种新研发出的药物, 如果在美国本土的试验中没有得出有益结果, 那么制药公司便会寻求国外试验来帮助该药物通过FDA审核。泰利霉素就是个典型例子。这种针对呼吸道病菌的抗生素药物, 由赛诺菲-安万特公司于20世纪90年代研制出来。2004, 美国FDA基于制药公司在匈牙利、摩洛哥、突尼斯以及土耳其的试验结果, 批准泰利霉素安全合法。而就在审核结果公布前的1个月, 阿拉巴马州一位医师便因替安万特虚假填报药物试验者名单而被判入狱57个月。即便如此, 这种药物还是顺利在美国注册并拿到了美国FDA的许可。越来越多药品临床试验在第三国的进行与美国药品监管的缺失, 为药品的注册带来风险, 药品供应链的“前端”安全。
1.3 网络药品销售, 假劣药难防
美国是世界上最早使用电子商务的国家, 网络售药发展迅速, 全球首家“网上药店”起源于美国网上药店Drug-store主营处方药、OTC和美容产品。数据统计截止2005的时候, 美国网上药店已经多达1400家, 改年网上销售额高达439亿美元, 约占美国全年药品销售的19.1%, 截至2006年6月, 美国网上药店已经形成平均1700亿的市场规模[7]。在美国网上药店是可以销售处方药的, 患者购买处方药的途径有多种, 不仅可以通过邮寄、传真还可以向网上药店直接打电话。由于互联网具有复杂、多变、开放的特点, 因此网上药店在美国日繁盛的同时, 也出现了利用物联网售假药、无有效处方销售处方药、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有数据显示2008年由加拿大邮寄到美国的处方药中, 竟然有近90%的仿冒药品[8]。搜索引擎是进入网络的唯一门户, 搜索引擎的监管力度不够, 特别是对第三国网络售药的端口更是难以监管。网络药品的销售现已成为假劣药进入美国市场的主要途径。
综上分析, 不难看出不论是原辅料药的进口、海外临床试验的扩大还是互联网药品销售, 美国药品供应链安全监管面对的最大威胁均来自于第三国药品质量安全情况。美国之所以选择海外市场作为原辅料药的供应商和临床试验基地, 一方面是为了节约本国资源提倡环保;最重要一方面, 还是以节约药品研发、生产成本为出发点。其所选的这些国家均是低成本、廉价劳动力的发展中国家, 例如印度、中国以及其他孟非拉国家。这些药品“低成本”环境国家, 是当前影响美国药品供应链安全的主要因素。
2“肝素钠”典型案例分析
2.1“肝素钠”案件回顾
肝素钠 (Heparin Sodium) 是黏多糖硫酸酯类抗凝血药。是由猪或牛的肠黏膜中提取的硫酸氨基葡聚糖的钠盐, 属黏多糖类物质。近年来研究证明肝素钠还有降血脂作用。我国是肝素钠的主要出口国, 也是最大出口国。
2007年l0月至2008年3月, 美国百特公司接到报告称有81例患者在使用其生产的肝素钠多剂量瓶装注射液 (浓度为1000 U/m L的10 m L和30 m L瓶, 浓度为5000 U/m L的10 m L瓶, 和浓度为10000 U/m L的4 m L瓶) 后出现了强烈的过敏反应。美国百特公司接到报告后立刻宣布召回, 召回当天美国FDA发表声明称该局已收到与各种肝素有关的副作用报告共计448例, 其中有些可能有重复, 不过焦点仍集中在百特。在FDA已收到的21例因各种原因致死的报告中, 有12例使用了美国百特产品。此后经过调查, 美国百特称大约有350例在使用了该公司生产的肝素钠后产生严重过敏反应, 有4例死亡与肝素质量安全问题有关。这次轰动圈球药品界的事件, 其产品的活性成分都源于同一家供应商——美国SPL公司位于中国常州的一个工厂。美国FDA随即在国内外对不良事件的原因展开调查, 并最终用非标方法在这些活性成分中检验出一种类肝素物质的污染物——多硫酸软骨素。后经FDA承认, 由于其混淆了常州SPL公司与中国另一家拼写相仿的厂家名称, 误以为该公司已通过GMP检查, 因此未对其进行现场检查, 没有发现风险隐患, 最终引发上述严重不良事件。
2.2“肝素钠”事件的处置过程与方法
事件发生后美国FDA立刻开始对肝素钠注射剂进行调查, 并于2008年1月9日从美国疾病控制和预防中心 (CDC) 了解到, 正在进行血液透析治疗的肾功能患者和心血管外科手术患者在注射了该肝素钠后发生了严重不良反应。由此, FDA立刻回顾了Medwatch自愿报告系统中2007年1月1日起的所有疑似肝素钠导致的死亡病例报告, 并且比较了2006年的死亡病例报告, 发现2007年底出现的死亡病例异常峰值。与此同时, 百特公司在发现不良事件不断上升的时候, 于2008年的1月17日开始自愿召回9个批号的肝素钠多计量瓶装注射液。2月28日, 为了防止其他肝素钠和肝素医疗器械的潜在安全风险, 该公司召回了所有剩余产品, 包括肝素冲洗产品。在主动召回产品的同时, FDA于2月11日发布公共健康咨询[9]。并在网上以问答的形式告示公众有关肝素常识性的知识、不良事件的处理状况以及百特召回后肝素产品市场情况。同一天, FDA开始对医院医务人员发布用药指导。2月20日FDA开始派出2名调查员前往中国对原料药开始进行调查, 并于2月28日公布了检查结果与美国CGMP有重大偏差的项目, 要求其进行整改和回应。4月21日, FDA在审查了常州SPL公司对视察意见的回应和实施情况后, 向其发布了警告信, 并下了最终结论, 在武进3个生产点的产品永久禁止进入美国。为了究其原因, 美国FDA组织了各界专家紧密合作, 最终在3月19日通过非标检测发现污染物是多硫酸软骨素。回顾此事件, 暴露美国FDA两方面的监管漏洞一是现行的标准不注意保障其质量安全。二是现行美国供应链前端——原料药进口系统有严重缺口。针对该漏洞美国FDA与2008年3月开始组织专家重新修改肝素钠鉴别和杂质监测方法, 于6月18日通过修订, 2010年10月1日起公布生效。对原料药进口系统缺陷的弥补, CDER制定了一项名为“进口安全行动计划”协议并与2008年6月提交美国国会, 至此肝素钠事件暂时告一段落。
2.3“肝素钠”事件后的美国药品供应链安全
事实上, 这起“肝素钠”事件对美国药品安全监管有着重大影响。①该事件的发生是美国开始加强和专注药品供应安全控制的导火索。在“肝素钠”药害事件处置过程中, 虽然中国在对出口原料药的管理方面一直主动加强与相关国家合作;但按照国际惯例, 进口原料药的合法性和质量安全应由进口国根据本国的相关法律把关。因此, 该事件后美国已经开始注意到其药品进口系统的重大缺陷。随后制定的“进口安全行动计划”、“超越我们的国界计划”、“安全供应链试点计划”以及“药品供应链安全标准——处方药包装数字标识标准”都是直指药品供应链安全控制的行动。②该事件的处置是美国药品风险管理理念进一步的深入与升华。从一开始案件调查、数据回顾的风险识别到产品调查、召回的风险干预再到修改肝素钠检测标准、签订“进口安全行动计划”的风险回顾, 以及贯穿整个事件始终各种渠道的信息发布 (风险沟通) 。无一不体现了美国FDA在处理质量缺陷产品的风险管理理念。之后, 制定的“风险沟通计划”、“开放的警告信制度”都是对风险管理制度的完善。③该事件的成功处置体现了药品供应链“外部”控制措施与风险管理工具“双驱并行”的强大力量 (图1) 。
“肝素钠”事件虽然损失惨重, 但纵观FDA整个事件的处理, 仍是成功的。风险识别, 科学精确;干预措施, 合理迅速。企业的自主召回与FDA及时、透明化、多渠道的信息发布, 有效的阻断了多剂型肝素钠注射剂在供应链所有环节中的流通。同时, FDA检查组的“禁止进口令”与签订的“进口安全行动计划”阻断了“问题”原料药进入美国。用法律、政策的手段从药品供应链“前端”入手, 保障了药品供应链的安全。最后再通过风险回顾, 总结并重新修订肝素钠检测标准, 整个事件的发生到新检测标准的修订也只用了仅仅的6个月的事件。可以说, 该事件处理得如此迅速且未造成大面积社会恐慌都是得益于风险管理工具与供应链外部控制措施这“双刃剑”共同切断了受污染肝素钠注射剂的“源头”与“去路”.
3 美国药品供应链安全监管的特点
3.1 供应链安全控制具反恐特色
9.11事件之后, 反恐成为了美国政府的“常态”工作, 并渗透到了各行各业。药品作为生命关联度最高的产品必在其中。以美国FDA“安全供应链”试点计划为例, 在加入试点计划的申请中, 必须要求填写加入美国海关商贸反恐怖联盟 (C-TPAT) 这是一项由美国海关推动, 与进口商、物流业及制造厂商合作的计划。参与这计划的成员将依据C-TPAT所订立的安全建议去强化其有关设施、人员、程序及付运方面的安全措施及管理, 内容涵盖八大范围:程序安全、信息处理、实体安全、存取监控、人员安全、教育训练、申报舱单程序和运输安全。此外, C-TPAT成员也会要求业务伙伴或合作厂商合作, 一同巩固供应链的整体安全。2006年ITS (INTERTEK天祥) 被CBP批准成为可以在中国从事反恐查验的第三方认证机构。随着美国进口原料药的不断递增, FDA所要监督国外药品生产企业或原料药进口企业也越来越多, CTPAT的加入不仅有助于确保美国国土安全也增加了海关监督, 实现多部门共同监督药品供应链的安全。
3.2 起步早, 认识度高, 配套制度完善
美国FDA正式提出药品供应链安全的概念可追溯至2009年初, 即“肝素钠”事件爆发平息后。美国FDA开始回顾和反思此次药害事件, 并最终确立了, 以确保药品供应链安全的新工作目标。时过境迁, 到现在已有4年。FDA已经指定了诸如“超越我们的国界计划”、“供应链安全试点计划”、药品供应链处方药包装标准数值标识 (SIN) 标准以及于2013年提议的一项规则, 允许其检查员扣留掺假或商标不确切的药物, 并且还发布了针对生产商拖延、否认知情或拒绝检查员情况的指导草案。可以说, 对于药品供应链安全的认识, 和制度的制定美国应该走在了世界的前列。
3.3 控制工具、措施丰富多样
除了通过法律法规、政策指南来严格控制和提高原料药出口国进入美国药品市场门槛以外。FDA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也为药品进入美国市场后供应链安全控制提供了强有力的工具。同时, 先进的射频识别RFID标签技术也为药品追踪带来便利。
参考文献
[1]张蓉.打击假药的决心与措施[J].首都医药, 2004 (19) :52.
[2]辉瑞公司中国工厂分布.[EB/OL]ht t p://zhidao.baidu.com/Cuqw2M4w7TX5cEXVxj7AY_XNmmME3L11FciowWOxzTgqOPrwq8W2e1nbh, 2012-05-11.
[3]欧普特.美国供应链的创新[R].2010.
[4]高源.统计发现美国三分之一的新药临床试验在国外进行[EB/OL].ht t p://healt h.sohu.com/20 090223/n 262396031.shtml, 2009-02-23.
[5]西方海外药物临床试验兴衰监管体系存在严重漏洞[N].南都周刊, 2010-12-29.
[6]金言, 田侃.中外网上药店发展规制的比较刍议[J].中国职业药师, 2008, 5 (9) :39.
[7]胡凯.美国市场进口药品安全问题[J].上海医药, 2009, 25 (6) :259.
相关文章:
监管安全01-06
建筑安全监管01-06
树立学生主体意识01-06
博州工商局农资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实施意见01-06
安全监管理念01-06
爱心与教育读有感01-06
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01-06
食品药品监管局廉政文化建设实施意见01-06
安全监管体系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