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环境质量(精选十篇)
旅游环境质量 篇1
一、把旅游和文化结合起来, 进一步丰富和提高旅游区的内涵和品位
发展旅游业, 离不开良好的旅游环境, 旅游环境包含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优美的自然环境、良好的硬件设施固然是发展旅游业的条件, 但高品位的人文环境是必不可少的, 在一定意义上甚至是决定因素。营造良好的人文环境必须着力发展旅游文化, 把旅游与文化紧密结合, 优化旅游环境的文化氛围。
近几年来, 福建省旅游业在突出发挥区域优势和侨港台胞优势的同时, 注意开发旅游文化, 旅游区的完好含量有所提高。但是总的来说, 福建省旅游文化的数量、质量、规模都需要扩大和提高, 特别是旅游与文化的结合仍有待加强。主要从以下五个方面改进:一是旅游景点的文化氛围不浓厚;二是各地旅游文化景点零星散落;三是各地旅游景点普遍缺少明显文化特色;四是自然旅游文化资源类型开发较多, 较有现代气息的人文旅游资源开发不足;五是旅游文化配套设施建设滞后。
这些问题, 极大地制约了福建省旅游业进一步发展。据了解, 一些地方的游客数量正在逐年下降。值得注意的是, 这些年我们旅游业保持较好的发展势头, 很大程度上是由侨情、台情关系带来的, 靠这种乡情的维系是有限的。世界上有些旅游和文化结合好的事例可以给我们启发和借鉴。如埃及旅游文化的中心形象是金字塔, 凭着世人对金字塔的认识、向往和悬念, 构成了常年不断的旅游热潮。泰国借助佛教、泰文化的开发和利用, 成为旅游大国。福建的旅游, 在增加文化含量方面还大有文章可做。
1. 确立新观念, 统筹规划
主要是确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旅游文化发展的新观念。首先要有需求观念。在旅游文化资源开发和设计上, 不要只盯着资源本身开发, 而忽视游客的需求, 推出的旅游项目要尽可能满足多数旅游者的需求。新加坡是个岛国, 没有什么名山大川和文物古迹, 但新加坡紧抓满足游客需求的环节, 充分利用自己的地理位置和商业、金融业、信息业发达的优势, 旅游项目不断推陈出新, 服务质量年年提高, 吸引了大量的游客和回头客, 从而使旅游业成为新加坡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一翼。美国也是一个善于造景的国家, 其规模庞大的好莱坞影城、迪斯尼乐园每天吸引了世界各国的大量游客。其次要有效益观念。真正实现从“事业型”到“产业型”的转变, 必须把旅游文化当作产业来对待, 形成具有鲜明特色的旅游文化产品, 创造良好效益。第三要有大局观念。在规划制定中, 应突出特色, 勇于创新。特色是旅游文化生命所在, 特色旅游文化已成为世界旅游发展新趋势。因此, 在规划旅游文化项目时, 要着力研究本地区、本民族的文化内涵、意蕴、结构、形式、特色等, 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特、人陈我新、人平我奇, 避免重复建设。对旅游文化的规划、开发要通盘考虑, 加强论证, 避免盲目决策, 同时要注意开发与保护并举。
2. 要强化原有景点的文化内涵
开发福建旅游文化必须以福建丰富的旅游资源为依据, 将历史文化、民间文化和现代文化渗透到旅游活动的全过程去, 让国内外游客在福建的旅游中, 吃的是福建风味, 住的是带有浓郁乡土气息的旅社, 购的是地方特产, 观赏的是闽文化风情和有特色的田园山水美景。建阳水吉的陶瓷文化, 南宋时就名扬内外。日本加藤四郎就是在这里拜师学艺的, 回国后开辟了日本陶瓷业的先河, 在日本名声很大。像这样的文化旅游项目是可以挖掘的。主要旅游城市把富有地方特色的南音、高甲戏、芗剧、木偶戏、茶文化等包装推出晚间旅游活动项目为海内外游客演出, 一定会受到广大游客好评。武夷山大型山水实景演出“印象大红袍”2010年正式与游客见面, 填补了福建省大型旅游演艺活动空白, 提高了旅游城市的文化品位和总体形象, 促进了文化产业的发展。
3. 加强对旅游文化的宣传和促销力度
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应增加旅游文化的专题栏目, 努力营造福建省发展旅游文化的良好社会氛围。我们要抓住贸洽会、招商会、旅游博览会等机会, 积极宣传福建省的旅游文化时, 要顺应旅游趋势和游客的需要分别对待, 如对追求异国他乡独特风情的国际游客应积极推出客家民俗文化节、闽西南土楼风情节、厦门美食节、漳州荔枝品尝节、莆田龙眼品尝节等, 以满足他们寻求福建的民俗、民风、民趣的旅游兴致。而对寻求两岸文化认同的闽籍“三胞”应积极推出寻根探亲旅游 (闽南文化和客家文化) 、宗教朝圣旅游 (妈祖文化) 、访古考察旅游 (朱子文化和船政文化) 、风光揽胜旅游 (红土地文化) 、民俗风情旅游 (畲族文化) 等等。
4. 增加对旅游文化建设的投入
旅游业必须走社会化、市场化的旅游文化投资的路子, 提倡“国家、地方、部门、集体、个人一起上, 自力更生和利用外资一起上”。必须进一步挖掘潜力, 更好地吸引外商开发旅游文化资源, 兴办“三资”企业, 经营除国家规定限制以外的旅游业务, 相应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 提高旅游文化的集约经营水平。对各级政府来说, 应积极为旅游文化建设创造良好条件, 在政策、资金方面给予扶持。
二、把教育和管理结合起来, 不断提高旅游人员素质和服务质量
提高人的素质, 是决定旅游文化建设达到较高档次的关键因素, 同时也是推动福建省旅游产业加快发展的根本保证。福建省旅游资源丰富, 改革开放后旅游产业的发展也较快, 旅游业产值在全国总值中的比重也在增大, 2010年福建省旅游总收入1337亿元, 在全国31个省市 (自治区) 中排名第11位。但与国内先进的省市比, 尤其与国际上较发达的地区比, 差距还很大。之所以形成差距, 除了各种硬件设施需要进一步配套外, 更主要的是旅游软环境要跟上。
1. 优化旅游软环境
关键是加强对旅游从业人员的教育和管理, 树立诚信、公平和服务的职业道德, 提高旅游业的服务质量。我们旅游区从业人员应把服务的内容、标准、价格, 定时定量地事先向社会公开承诺, 并承担违约的经济责任, 从而把端正行业作风, 搞好职业道德建设推向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同时还要充分利用创建优秀旅游城市和创文明景区、卫生景区、安全景区等活动载体, 在旅游区工作中引进激励机制, 不断扩大先进面。
2. 要努力提高旅游区全体居民的道德和文化素质
“人人都是旅游环境。”做文明有礼、热情好客的旅游区居民, 本身就能吸引游客。厦门除了它有“海上花园”的美景外, 高素质的岛上居民和“钢琴之乡”的美誉也是吸引众多游客的重要因素。我们要树立起“中国游客面前, 我就是武夷山;在外国游客面前, 我就是中国”的景观意识和爱国意识。对游客不尾随、不围观、不强买强卖、不强索小费、不推销假冒伪劣商品、不做有辱国格人格的事, 让游客感受到这里山美、水美、人更美。
3. 要尽快造就一支能适应市场竞争需要的、能提供符合国际惯例服务的高标准的旅游企业家队伍
“十一五”期间, 福建接待旅游者累计达4.6亿人次, 年均增14.9%, 其中2010年福建累计接待游客1.18亿人次, 同比增长17.6%。福建省旅游入境人数大幅度增大, 同时也将面临更激烈的竞争, 需要培养一批既精通旅游业务, 又懂外语, 熟悉经贸和国际惯例, 能经营、善管理的复合型旅游人才。实现旅游从业人员以旅游院校培养的专门人才为主体的目标, 同时有计划地选派优秀骨干到国外培训, 掌握较丰富的国际旅游知识, 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
三、把开发和保护结合起来, 保证旅游资源的长期使用和旅游经济的持续增长
在旅游区的建设中, 必须积极开发旅游资源, 但更要重视审慎保护资源和环境, 才能使旅游业得以持续稳定发展。道理很简单, 旅游资源, 尤其是自然景物、生态环境, 既不可再生, 又易受污染。为了一时的发展而不顾长远利益, 就可能造成资源的浪费和破坏, 反过来也断送了旅游产业的发展。我们要高瞻远瞩做到“山不能破坏, 水不能污染”。
1. 要做到开发和保护的高度统一
要深化改革, 理顺关系, 明确职责。福建省早在1996年通过了《福建省风景名胜区管理规定》, 国务院在2006年颁布了《风景名胜区条例》, 应按照这些规定和条例使风景名胜区的建设、管理和保护工程做得健康有序。
2. 要强调旅游区建设规划的科学性和严肃性
坚持高起点、高标准、严要求, 坚持经济效益服从生态效益, 局部效益服从整体效益。无论在景区还是在城区都要按旅游城市的整体设计来安排。要树立“大景区”, 还要严格抓好规划的实施, 做得规划、管理、建设一盘棋。
3. 要加强景区执法管理队伍的建设, 加大对破坏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同时还要给某些有癖好的游客以宣泄的出路, 如我们现在的许多景点上一方面是“到此一游”到处刻画, 破坏了景观, 另一方面却没有各普通游客以留名的机会。亚特兰大澳运公司的留名地砖给我们一点启示。其实不仅亚特兰大, 据说在韩国几乎所有的名胜古迹、旅游景点前都有“瓦上留名”的服务项目。人们排着队付一万元韩币, 就可以把自己一家人的姓名和留言刻在瓦坯上, 这些瓦坯烧制后专用于建景点的屋顶, 旅游区得到了一笔为数可观的建设资金, 游客也为留下永久的纪念而感到满意。一万元的韩币大约是韩国工薪阶层每月工资的百分之一, 以此比例计算, 如中国游客花五六元钱也能在瓦上留个名, 这是绝大多数人都能接受的不是一举两得吗?
旅游环境质量 篇2
陕西旅游开发对环境的影响及旅游环境保护
“九五”以来陕西旅游开发持续快速发展,在带来创汇增收的`直接效益和带动关联产业发展的同时,也使旅游风景区产生环境污染和资源破坏等一系列问题.陕西旅游业与生态环境要协调发展,必须制定旅游环境保护的法律扩法规,遵循资源可持续利用和开发与保护兼顾的原则,根据各旅游区的不同条件制定相应的保护措施.
作 者:杜忠潮 作者单位:咸阳师范学院地理科学系,陕西咸阳,71刊 名: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英文刊名:JOURNAL OF NORTHWEST SCI-TECH UNIVERSITY OF AGRICULTURE AND FORESTRY年,卷(期):3(1)分类号:F592.1 X22关键词:陕西 旅游开发 环境影响 环境保护 措施
中国地方旅游法律环境分析 篇3
摘要:中国地方旅游法律是旅游法律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决定了地方旅游的发展方向。本文研究分析中国地方旅游法律文件效力发挥、各地旅游立法、旅游执法的忽视、地方旅游法规的滞后性中存在的诸多问题,给出建议推动旅游法规发展。
关键词:地方旅游;法律环境;立法体系
一、地方旅游管理条例基本情况
地方旅游管理条例是指省级人大常委会或人大通过和颁布的、目前仍在使用的地方性旅游法规,是地方旅游法律体系中的“宪法”,起到重要的统领作用,也是地方旅游法律环境评价的重要指标之一。其颁布与否、颁布时间、主要内容的规定、修订状况等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地方旅游业发展及旅游法律环境的成熟程度。
二、地方旅游法律体系现状分析
1.框架构成有一定出入。就旅游法律体系主体框架而言,各地基本形成,不同地区旅游法律体系框架的丰富程度有比较大的出入。地方旅游管理条例出台,并不意味着地方旅游法律体系的完善。在我国,大多数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法律体系都不够完善,地方旅游立法在旅游业许多相关领域仍是盲点。从旅游业发展起步的时间和速度的角度分析,越是起步早、发展快的地区,旅游法律体系越是完善;相反旅游业后发展地区,尽管旅游业发展速度较快,但相应的法律法规没有及时制定,旅游法律体系存在较大缺欠,这也是旅游业后发展地区存在的较为普遍的现象。
2.旅游资源类法规比较丰富。旅游资源是旅游业发展的基础和条件,各地旅游法律体系均就各类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管理、保护等问题,制定了相关法规或政策性文件,形成一定的规模、体系。首先,在各地旅游法律体系中,旅游资源保护类法规文件的类别、数量与地方旅游资源特色优势基本吻合,也反映了地方旅游法律体系的差异。其次,各地区旅游资源类法规颁布的时间较早,足见各地对旅游资源开发、保护及管理的重视程度。其中一些地方在该立法领域还有所突破。
3.法规颁布、实施的时间存在明显的时间差,直接反映了各地旅游法律体系的成熟状况。法律滞后是不容回避的客观存在,但滞后的程度却会大大影响其作用的发挥。这也意味着一些省份虽然旅游法规文件绝大部分颁布于2000年以前,但在旅游业快速发展的客观实际面前,也会存在滞后的问题,在内容方面需要不断修订、补充和完善。
三、对地方旅游法律环境的认识通过大量的考察和对地方旅游法律环境的比较分析,我们得出以下几点认识
1.地方旅游法律环境成熟度存在较大差异。这种差异与各地旅游业起步的时间、各地宏观经济社会、人文环境背景等的不同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首先,各地旅游法律体系完善程度存在较大差异。其次,从各地旅游法律体系内容本身比较也存在着差异。然而研究结果表明,目前这种内容上的差异性并不明显,各地旅游业发展的特色优势没有得到很好地彰显。因此对于地方旅游法律体系的差异性必须辨证地看待,形式上的差异将会随着旅游业的发展、旅游法律环境的逐渐成熟趋于弱化;而内容上的差异则是客观必然,应作为地方旅游立法的一个重要原则和地方旅游法律体系评价的一个主要内容。
2.地方旅游法律效力的发挥存在很大的局限性。这是许多地方旅游法律体系存在的较为明显的共性问题。一些旅游业起步早、发展快的地区,因旅游立法时间早,有一定立法经验,许多法规条例经过了一段时间的适用、修订,逐步完成了由效力层次较低的政策性文件向效力层次较高的法规性文件的过渡。而一些旅游业后发展地区,旅游法律体系中旅游政策性文件仍占有相当大的比例。就法律效力而言,立法起点低,将直接影响其作用的发挥和在行业领域内调整的力度及其权威性。这一转变过程还需要相当一段时间。
3.地方旅游立法、旅游执法透明度不够。透明度原则是《服务贸易总协议》中的基本原则。在我国无论是地方旅游立法,还是旅游执法,对旅游企业、旅游者而言,其透明度都远远不够。虽然这一现状与目前我国非制度化的政务公开的形式和尺度有关,但不可否认的是旅游活动中更多的是涉及旅游活动参加者的权利、义务、责任等问题,“法律作为一种行为指南,如果不为人知而且无法为人所知,那么就会变成为空话”。因此,必须加大地方旅游立法和执法的透明度,推进规范的网上政务公开和信息发布,健全公开透明的旅游公众信息服务渠道。
4.地方旅游法律严重滞后。旅游业由于旅游活动参加者之间各种经济法律关系的复杂性、交叉性,旅游产品有别于普通商品的特殊性以及行业管理的多样性等原因,造成制定旅游法律法规的各种因素常常呈现出活跃和不断变化的状态,这使得旅游法律滞后性特点表现得尤为突出,且具有一定的普遍性。从地方旅游业发展实践来看,这种法律本身的滞后性又会因各种主、客观原因而被加强,导致更多地方旅游法规效力、调整规范的力度减弱。因此,作为地方旅游立法机构和相关部门,应根据旅游业本身动态性和不稳定发展的特性,适时制定新的地方旅游法规、条例,修订、完善以往的旅游法规、条例,从较大的程度上克服法律的滞后性。没有必要因固守“法律的滞后性”而付出不必要的“稳定性”代价。
我国旅游业发展仅有20几年的时间,在地方旅游法律环境建设方面已经取得了不小的成绩,对旅游业的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的推动作用。然而我们也必须正视其中存在的各种间题,端正认识,寻求解决的对策和途径,以便更大限度地发挥地方旅游法规的规范和调整作用。
参考文献:
[1]韩玉灵:浅析我国旅游立法.法学杂志.2006.8.
[2]伍 鹏:完善旅游立法 健全旅游法制.思想战线.2002.2.
浅议旅游者破坏旅游环境问题及对策 篇4
1 旅游者破坏旅游环境行为原因分析
对于2013年“丁锦昊到此一游”事件的报到相信很多人都记忆犹新, 丁锦昊小朋友跟随其父母到文明古国埃及旅游, 在参观金字塔时就在某一处留下了到此一游的笔迹。在我国各个景区几乎都能见到这样的行为, 旅游者随意在名贵古树木、古城墙、古石刻上刻某某到此一游;旅游者随意践踏花草、随地丢垃圾等等比比皆是。就其原因笔者经过探究从以下三点进行分析。
1.1 我国历史影响
众所周知我国是有着上下五千年文明史的国家, 我国古人给我们遗留下了为数众多的文学作品。我国古代文人就有到处游历的习惯, 上从孔子开始延至今日。他们在所到之处都会留下应景之作。从而给我们留下久远的、具有影响的文学作品。苏东坡的《赤壁赋》, 李白的《望庐山瀑布》等等都是传世经典佳作。我们有统计数据显示古人遗留作品60%是与风景有关。所以有相当旅游者受这样历史因素影响模仿名人, 希望自己名字长留景区, 被后人敬仰, 从而采取在景区树杆、石头、护栏等处刻字留名, 破坏风景区良好环境。
1.2 旅游特性影响
旅游具有异地性、暂时性特点。旅游者在到了旅游目的地之后离开其日常生活的环境以及日常所承担的角色导致道德感约束力的下滑, 出现另一情景下道德判断标准。谢彦君教授曾经说过, 旅游所具有的异地性、暂时性特征加上旅游在本质上对愉悦的追求往往诱发旅游者行为表现出明显的异乎寻常的倾向性。国外知名学者Malcom crick曾经写过, 旅游世界是由许多倒逆现象构成的, 从工作到玩耍;从节俭到挥霍;从约束到自由;从有责任感到自我放纵, 对某些人而言旅游是从相识生活中枷锁的一种挣脱, 它可以不承担义务, 可以随心所欲, 可以不受限制。在这种不受限制、道德感约束的旅游目的地, 旅游者就会出现严重的道德滑坡现象, 随意刻画、随地乱扔垃圾、随意踩踏花草等等。
1.3 从众效应影响
从众究其字面含义即合群、随大流。由一个人或一个团体的真实的或是臆想的压力所引起的人的行为观点的变化, 也就是说在社会团体的压力下放弃自己的意见而采取和大多数人一致的意见, 即服从于群众意见。有这样一个例子, 在美国有所地质公园拥有大量的硅化木 (又称石树, 由于火山喷发和地层突然断裂, 植物被埋于地下, 在隔氧高温的环境下, 经过漫长的石化作用, 木材中的有机质被地下水中的硅质矿所代替, 又经过地层抬升等地壳运动, 将这些木化石推出地面, 于是形成了硅化木。) 数量众多的硅化木造就了公园的奇特景观, 但是公园管理者发现每年都会有大量的硅化木被偷窃。公园管理者想了很多办法, 但都不能制止这种现象的发生, 于是找到心理学家要求给予帮忙。心理学家在硅化木较多的三处分别树立了不同的牌子, 第一块牌子写着“您继承的遗产每天都在减少, 每年有14吨硅化木失窃, 尽管一次只拿一小点”;第二块牌子写着“很多游客偷拿了硅化木, 破坏了公园内的自然景观”;第三块牌子写着“为保护本公园的自然景观, 请不要带走硅化木”。心理学家发现第三块牌子所起到的效果最好。前两块牌子会给人另一种意思的暗示就是每年有那么多人偷拿硅化木, 如果我不拿我就吃亏了。有这样从众心理的作用, 收到的效果很差。在有些地方的导游词介绍中总会有这样的段子“该城墙的砖历史悠久, 具有镇宅辟邪的作用, 所以每年城墙的砖都会失窃很多”。很多旅游者在听了这样的导游词后觉得城墙的砖如此神奇, 如果我不拿一块回家, 那我岂不是亏了。我们的传播媒体每年在节假日期间都会集中大量报到旅游景点游客的不文明行为引发旅游环境的破坏。运用从众理论不难分析这种报道带来的负面效应可能比正面效应更多。游客会误解这种不文明、破坏环境行为是常态, 既然别人能做, 那我也能做, 且不会有羞耻感。
2 旅游者破坏旅游环境行为建议对策
2.1 加强旅游环境保护法规政策制定、实施
我们制定切实有效的法规政策, 从制度层面保障对旅游者的约束, 给旅游者强有力的震慑作用。现有这方面的法规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风景名胜区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等。其中2013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就是一部很好的法律, 我们还期望更多这样的法律出台。
2.2 加强景区日常管理工作
景区日常管理工作要跟得上。我们设置合理的垃圾桶数量, 方便旅游者丢弃垃圾;我们设置合理的旅游者步行路径, 方便旅游者在景区的行走;我们配备数量适宜的景区检查工作人员, 在景区开放时间不间断、有规律的对景区进行巡查, 做到及时发现并处理旅游者在景区的不文明、破坏环境行为。
2.3 加强宣传教育工作
通过有效宣传 (电视、报纸、宣传标语、宣传画册、书本) , 使旅游者树立旅游环境保护意识。我们大众媒体应多从正面进行宣传报道;我们导游也应树立良好的环境保护意识, 给旅游者营造出良好氛围, 从而减少旅游者不文明、破坏旅游环境行为。
2.4 加强旅游者道德感教育
都说我们国家现在是一个道德感滑坡的时代, 那么这样就更有必要让我们加强旅游者道德教育, 提高其道德素养, 从道德层面对其提出要求达到减少旅游者不文明、破坏旅游环境行为。
参考文献
[1]何佳梅.旅游环境学[M].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 2007.
[2]谢彦君.基础旅游学[M].3版.北京:中国旅游出版社, 2011.
[3]刘贵勤, 冯兴东.心理健康教育教程[M].北京: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 2012.
[4]杨英.大学生从众心理的分析及对策[J].现代交际, 2013 (11) :194.
[5]王晓华.旅游者伦理悖论研究[D].陕西师范大学博士论文, 2012.
[6]马静.旅游者跨文化旅游行为比较研究[D].东北财经大学博士论文, 2011.
[7]王晓红.旅游行为与压力转移整合模型研究[D].西南财经大学博士论文, 2009.
旅游持续发展与旅游环境保护论文 篇5
3.1旅游景点历史发展演变模式
Butler博士系加拿大西安大略大学旅游地理系教授兼主任,在长期从事安大略省北部乡村旅游景点发展演变的研究之后,于1980年在《CanadianGeographer》刊物中发表题为“TheConceptofaTouristAreaCycleofEvolution:ImplicationsforManagementofResources”一文,并由此提出了旅游景点历史演变模式,按时间发展和游客到达人数,Butler把一个旅游区的发展演变划分为3大阶段。第一阶段含开发与参与两部分,吸引的游客以少数先锋型旅游者为主,如探测旅游者等少数当地人参与旅游活动;该阶段旅游人数少,此时的旅游发展仍处在自由无序状态;旅游对环境尚不构成威胁。第二阶段包括发展、巩固和萧条3大部分,其主要特征是大量游客涌入,景点吸引各种类型的旅游者,尤其以大众旅游者为多,中、高档宾馆数量不断增加,旅游设施设备趋于齐全;旅游资源开发,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游人大量涌入对环境的威胁日前明显。第三阶段是产品的更新开发阶段,此时的旅游者仍以大众旅游者为主,在数量上可能呈上升趋势、也可能呈下降或衰亡趋势,但无论游客数量的多寡,齐备的旅游基础设施已饱受折腾,旅游环境质量和景点的吸引力已明显下降,旅游对该地区文化和环境带来了相当大的`影响。
3.2景区旅游持续发展与旅游环境保护周期循环模式
一个景区的历史发展演变、景点的质量和吸引力都与该景区的环境保护状况有密切的关系;因此,对一个景区的旅游环境保护,也应和该景区的发展演变相对应,呈周期循环保护状态。在景区的开发、参与和发展的初期阶段,游客和当地居民卷入的人数少,远未达到旅游区的容量,旅游发展未有系统管理的存在,该阶段旅游对环境的破坏虽不明显,但已存在,因此应作为景区环境保护的开端,有关部门应对该阶段已存在的环境破坏现象做及时的观察和研究,以便科学地、合理地预测和估计该景区今后旅游资源大规模开发利用、景区设施建设,以及大量游人介入可能造成环境破坏的程度、范围和有效保护的重点难点,为该旅游区今后的发展提供科学的环保依据。强调环保开端阶段在一个景区发展中的意义尤其重要;因为该阶段的环境破坏常常因其“微不足道”而被忽略,而后却给人带来“为时已晚”的遗憾。当景点经历迅速发展、巩固到萧条阶段时,系统的旅游环境保护措施应及时跟上,这是旅游环境保护周期循环的第二阶段,该阶段游客对景点的需求呈急剧上升趋势、游人大量涌入,旅游区容量常常处于临界范围内,设施呈紧张状态,加上相关的开发和建设,旅游发展对景区环境构成严重威胁、若不妥善保护和管理,环境质量和景区吸引力就会一落千丈;因此,该阶段及时系统的实施环保措施是景区旅游持续发展的关键保证。
景点的发展在历经了萧条阶段之后,可能由于旅游实业部门更新产品、加强营销手段、提高产品质量,而重现活力;也可能由于各种努力的失败而从此走向衰亡。但无论如何,对一个景区周期循环的环境保护,不会因景区衰亡阶段的到来而结束;因此,该阶段对景区环境的持续保护是景区旅游得以持续发展的实现。
遵义红色旅游环境保护初探 篇6
关键词:遵义 红色旅游 环境保护 建议
有“转折之城”之称的遵义,红色旅游资源十分丰富,其发展速度也十分迅速,这给旅游环境带来了很多问题。
1 遵义红色旅游的发展所带来的环境问题及原因
“旅游环境是以旅游活动为中心的,涉及旅游目的地、旅游依托地(其中又以旅游目的地为主),并由自然生态环境和人文社会环境构成的复合系统。”[1]一个良好的旅游环境,应该是一个风光秀丽,空气清新,没有受到破坏和污染,并且能够满足旅游者观赏方面的要求,适应旅游者行为心理活动的地区。那么,红色旅游也是如此。
随着红色旅游的日益旺盛,遵义许多配套的旅游设施相继进入了历史的舞台,各大旅游酒店的兴建及其他一些旅游设施的建设,产生了大量的生活垃圾。加之人们为追求利益的最大化,忽视对环境的保护,没有安装一些处理生活垃圾的装置,导致这些垃圾进入附近的河流、湖泊或者地下层,从而衍生到地下水和附近河域的污染。这些污水不仅造成水资源的极大浪费,也给当地居民和旅游者身体健康带来直接或间接性的伤害。其次,由于旅游者的不断增多,旅游交通工具的增加,导致旅游交通所产生的废气量迅速上升以及大量噪音的侵袭。第三,为满足旅游者的需求,大量兴建工厂生产旅游纪念品及相关旅游实物,而这些工厂排放的废气加重了遵义空气质量的污染。第四,旅游者在旅行过程中将食品带入旅游景区内,食用后随处乱扔,日积月累,景区已不再是旅游者愉悦身心的地方,反而成为了一个庞大的垃圾场。这严重超过了景区植物、土壤自身的净化能力范围,影响到景区美观程度的同时导致环境恶化。
1.1 遵义红色旅游环境承载力不足
随着大量游客涌入,超过了遵义红色旅游区本身的承载能力,给大量的历史文物遗迹造成不同程度的破坏,甚至提前结束其存在的寿命。遵义会议留下来的珍贵历史遗迹——遵义会议会址已经翻修多次了,这类古建筑在接待成千上万游客的同时,也给自身带来了或多或少的破坏,例如红军山红军铜像的腿已经修复无数次。
1.2 游客来遵义游览过于集中
游客来遵义参观会址、红军山等红色旅游景点的时间,大多集中在节假日、双休日,这导致游客过度集中,住宿、餐饮、交通的骤然增长,造成城市和旅游景区过度拥挤。这不仅考验城市的接待能力,而且对红色旅游景区景点的旅游承载能力提出新的要求。
1.3 当地居民的不合理操作
红色旅游区内出现当地部分居民把自家种植的农产品带入景区内进行销售,这种经营方式没有得到旅游管理部门及景区管理人员的批准,这给遵义红色旅游形象造成负面的影响,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出现强买强卖、不使用文明用语、宰客以及和旅游者发生正面冲突等一些不合法行为。这些行为很大程度上会毁坏自身的形象,给遵义红色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带来不良影响。
1.4 专业人才缺乏,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
遵义是一个新兴的旅游城市,有着丰富的红色旅游资源,但是由于旅游行业人才和环境保护人才的缺乏,导致在开发规划红色旅游景区景点时,没有充分考虑到旅游环境的承载力以及对旅游环境的保护。目前,人们在大力发展旅游业,获得经济效益的同时,对旅游环境的保护并不是十分看重,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完善。遵义也是如此。
2 遵义红色旅游环境保护的对策
2.1 建立和完善相应的基础设施
在开发建设红色旅游景区景点配套设施时,首先要考虑环境的重要性,安装适当的污水处理系统,将污水转变为一般或者优良水质后再排入附近的河流、湖泊。遵义政府应出台相关的法规,保证此项工作的实施,并充分运用其监督职能,对不服从规定的个人或者企业进行监管并予以处罚。其次,大力倡导人们出行使用无污染节能的交通工具,比如电动车、自行车之类的无污染交通工具。遵义市政府应加大资金的投入,在城市开发新型汽车燃料,减少和控制污染气体的排放,进而提高旅游环境空气质量。在农村,为村民兴建大量的沼气池,提高農村清洁能源使用率,使红色旅游朝着一个健康、可持续的方向发展。第三,在景区景点周围增加树木的种植量,提高司机的环保意识,减少噪声对于旅游者的伤害。第四,在旅游区内,对风格不一的建筑和设施进行整改,尽可能的使其与整个旅游环境相协调,达到人们的审美要求。如老城,可将会址周边房屋进行适当改造,使之与遵义会议会址相协调,给旅游者赏心悦目的视觉享受。
2.2 加大监督管理,完善相关制度
在旅游者出行的旺季,遵义旅游部门应尽量安排人员负责各大旅游景区景点的旅游开展,在旅游景区景点进行环保意识宣传,让外来游客和本地旅游者体会到环保的重要性。对那些不遵守相关规定而破坏环境的旅游者给予一定的处罚,对不按规定进行旅游操作的景区景点进行整治。尽量在既不影响环境,也不影响旅游者积极性的情况下进行旅游活动,达到环保、创收两不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结合遵义红色旅游发展的要求,引进先进的旅游环境管理模式,制定相应的制度,对红色旅游环境进行综合监测,观察其变化趋势,及时作出应对策略,改善旅游环境质量。
2.3 走与生态旅游相结合的道路
近几年,生态旅游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青睐,也不断地影响着旅游业的发展。生态旅游是指:“以欣赏和研究自然景观、野生生物及相关文化特征为目标,为保护区筹集资金,为当地居民创造就业机会,为社会公众提供环境教育,有助于自然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自然旅游。”[2]遵义气候宜人,风景秀丽,生态旅游资源十分丰富,可把红色旅游与生态旅游结合起来,科学开发,统筹规划旅游路线。在遵义各地区加大对生态旅游的宣传力度,在全市人民心目中树立一种强烈的生态旅游价值观。加大各地的生态建设,完善现有的生态基础设施,改善不合理的生态现状,利用遵义强大的生态旅游资源,走出一条以保护生态环境为前提、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生态旅游与红色旅游相结合道路。
2.4 实现旅游活动与旅游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旅游业的发展必须建立在生态环境的承载能力之上,努力谋求旅游业与自然、文化和人类生存环境协调发展。”[3]在规划红色旅游设施、设计红色旅游线路时,应尽可能避免那些生态环境脆弱、动植物稀缺的生态区域。大力倡导绿色旅游,在旅游区建立绿色旅游饭店,拓建绿色旅游交通,生产绿色旅游商品,修建绿色旅游娱乐设施,永远把“保护性开发”作为开展旅游活动的主题,不可以重蹈“先破坏、后整治”“先污染、后治理”的覆辙。加大对高校旅游相关专业人才的教育和培养,提高红色旅游业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为红色旅游环境的保护做好人才储备。
3 结语
“旅游与环境之间的作用关系是一个双向的交互过程,两者相互依赖且相生相克。旅游开发是以旅游目的地的环境为依托,同时又是以人为因素对环境的影响为代价。”[4]所以在发展红色旅游的同时,一定要先考虑旅游环境的保护,适度开发,有效利用,在旅游中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走上旅游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中国革命转折之城”——遵义,一个红色旅游城市,要让红色旅游与环境彼此依托,寻找两者之间的平衡点,在环保中发展红色旅游业,以红色旅游业的发展促进环境的保护。
参考文献:
[1]颜文洪,张朝枝.旅游环境学.北京:科学出版社,2005:13.
[2]史本林.生态旅游发展研究.西安:西安地图出版社,2005:10.
[3]周永广.旅游业环境管理.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05:18.
[4]马勇,周霄.旅游学概论.北京:旅游教育出版社,2004:194.
基金项目:
贵州省高校人文社科基地红色文化研究中心基地项目:“红色文化的开发利用与保护研究—以遵义为例”(编号:12JD153)阶段成果。
作者简介:
旅游环境质量 篇7
关键词:旅游体验质量,旅游文化,孤岛现象,旅游者
改革开放以来, 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快速、稳定发展, 旅游业已进入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崭新时代。作为旅游活动的主体, 旅游者对旅游体验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为了满足旅游者对奇异文化的需求, 旅游资源开发者将旅游目的地的各种文化要素不断挖掘出来, 加工成各种旅游演艺产品出售给旅游者, 这些产品虽然丰富了旅游活动内容, 但是对旅游体验质量的提升也造成了一定影响。
一、旅游体验质量的产生
关于旅游体验的内涵, 学术界还没有达成统一, 比较有代表的是谢彦君教授曾提出的:旅游体验是指处于旅游世界中的旅游者在与其当下情境深度融合时所获得的一种身心一体的畅爽感受。可以看出, 旅游过程本质就是一个体验过程, 其主要特点是主动参与性, 这个过程可以使旅游者的身心都获得愉悦感。旅游者获得愉悦感的程度越高, 旅游体验质量也就越高。因此, 旅游体验质量是旅游者对自身旅游感受的一种评价, 也是衡量旅游目的地旅游业发展水平的重要尺度。
二、旅游体验质量与旅游文化孤岛现象之间的关系
(一) 旅游文化孤岛现象是衡量旅游体验质量的重要内
容。随着人们对具有体验性、娱乐性旅游产品需求的日益增加, 旅游演艺产品已逐渐受到旅游者的极大欢迎。为了满足旅游者求新、求知、求奇的需求, 旅游经营者把一些原始的文化经过隔离、加工、整理等, 呈现在旅游者面前, 供旅游者欣赏 (如图1所示) 。这是旅游资源开发者、旅游目的地居民、旅游者共同营造的一种新的文化形态, 学术界称之为“旅游文化孤岛现象”, 然而这样发展起来的文化已经不可能重塑本土原始文化的形骸和精神, 因为本土原始文化是历史的、社会的, 是与环境紧密依存的。而这种文化孤立于社会, 只是一种“舞台化”的演示, 仅仅具有商业价值, 供旅游者娱乐。可以看出, 旅游文化孤岛现象是旅游演艺产品的一种重要表现形式, 也是衡量旅游体验质量的重要内容。
(二) 旅游文化孤岛现象对提升旅游体验质量影响的双重性。
旅游文化孤岛现象对提升旅游体验质量影响具有双面性, 一方面, 旅游文化孤岛现象丰富了旅游演艺产品内容, 对仅仅是追求奇异文化的旅游者来说, 满足了旅游动机, 提高了旅游满意度, 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他们的旅游体验质量;另一方面, 对于以求知为主要目的的旅游者而言, 他们在旅游中追求更多的是旅游客体的真实性, 强调的是传统文化的原创性和独特性。但是旅游文化孤岛现象是旅游资源开发者为了满足旅游者求新、求奇等心理, 通过对本土的一些原始文化进行加工、整理而生产出的演艺产品, 这类旅游产品已经丧失了原有本土原始文化的真实价值, 是一种新的文化形态。因此, 旅游者旅游体验真实性的要求与旅游文化孤岛现象的本质是根本对立的, 旅游者在旅游体验的过程中, 最终影响了旅游体验质量的提升。
三、旅游文化孤岛现象影响旅游体验质量提升的原因
(一) 旅游动机与旅游体验存在差距。
从旅游体验的主体来说, 一些潜在旅游者的旅游动机就是寻求真实而又神秘的异地原生态文化带来的乐趣, 增加知识, 并以此作为旅游期望, 那么这类旅游者一旦成为现实的旅游者, 到达理想中的旅游目的地之后, 如果展现在旅游者面前的是文化孤岛现象, 是客体的“不真实”, 这时旅游者以往的旅游期望便在这次旅游体验中逐步外化并成为度量其旅游体验的标尺, 其结果必然是旅游体验质量不高。旅游者之所以未能如愿以偿, 其根本原因是旅游者的旅游动机和旅游目的地提供的旅游产品不对等, 这类旅游者不能真正理解旅游文化孤岛现象和真实文化之间的关系, 最终影响了旅游体验质量的提升。
(二) 市场供给与市场需求存在差距。
从旅游经营者的角度来说, 随着大众旅游的兴起, 在全球范围内出现一股旅游开发热, 不少景区为了吸引旅游者前来, 纷纷把当地古老的礼仪、民俗等文化搬进景区, 这样在各地形成一个个旅游文化孤岛现象。由于这类旅游演艺产品是旅游经营者脱离了原生态文化的原生环境开发出来的, 忽视了原生态文化周围的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等因素, 被人为地移植到了异质的环境氛围中, 文化的根基发生了根本的变化, 已经不是原始生态文化了。而旅游市场上的需求是原生的、真实的文化产品, 这就出现旅游市场供给与市场需求不对等的现象。虽然旅游经营者开发的这类产品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部分旅游者对奇异文化的需求, 但是从整体上来说, 由于这种文化的演示缺乏一定的真实性, 对通过旅游体验来获取知识的旅游者越来越不适用, 影响了这类旅游者的旅游体验质量。
四、基于旅游文化孤岛现象提升旅游体验质量的措施
作为旅游演艺产品的一种表现形式, 旅游文化孤岛现象对提升游客旅游体验质量具有重要的意义, 基于该视角提升旅游体验质量应做到以下几点:
(一) 引导旅游者正确认识旅游文化孤岛现象。
旅游文化孤岛现象是旅游者旅游过程中常常碰到的一种旅游演艺产品表现形式, 不同旅游动机的旅游者对旅游文化孤岛现象会有不同的认识。对于那些出游机会较少而又追求新奇需求的旅游者而言, 要求层级较低, 现已开发的类似产品往往能够满足其心理需求;但对于更多旅游经历较丰富、求知的旅游者而言, 出游前和旅游过程中旅游相关工作人员, 如旅行社宣传人员、各类导游人员等, 需要引导其了解该种文化现象, 正确认识这种文化现象与真实文化之间的关系。使旅游者认识到客体的真实性与文化孤岛现象是对立统一的。
(二) 加大经由旅游文化孤岛现象开发的旅游演艺产品的开发力度。
1. 强化产品的地域文化内涵。
地域文化是指文化在一定的地域环境中与环境相融合打上了地域的烙印的一种独特的文化, 具有独特性, 是该类产品的灵魂所在。深入挖掘地域文化精髓, 并恰当融入经由经旅游文化孤岛现象开发的旅游演艺产品之中, 这对提升旅游体验质量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 旅游经营者在开发该类旅游演艺产品之前, 应深入考察旅游目的地厚重且影响深远的传统历史文化和丰富多彩的民俗文化, 善于捕捉和把握各地的人文、自然和民俗等深厚的文化底蕴, 将地域文化的精髓和灵魂融入到旅游演艺产品之中, 以此强化该类产品的客体真实性, 提升旅游体验质量。
2. 加强产品的创新设计。
由旅游文化孤岛现象开发的旅游演艺产品生命周期较之一般旅游产品持续的时间要短得多, 因而对于产品的创新与生成能力有着更高的要求。不断变换演艺的内容与形式, 注重传统文化元素与时尚元素的融合, 来增强产品持续吸引力。通过接连不断地创新, 深化主题内涵, 为旅游者带来更多不一样的体验和常换常新的心理感受, 从而不断扩大市场占有率和产品的可持续发展。
3. 增加旅游演艺产品生产的互动性。
对旅游者而言, 旅游体验的重要特点是自主参与性, 旅游者已经不再是被动消费产品, 而是可以亲自参与到产品本身的生产过程中。因此设计经由旅游文化孤岛现象开发的旅游演艺产品时, 既要考虑到产品本身的真实性, 同时也要充分考虑到产品的可参与性, 并设置参与相关活动环节。这就需要产品开发者具备良好的民族专业知识功底、良好的审美眼光, 对旅游产品的表现主题、表现方式、表现内容等进行深入的研究, 使旅游者可以通过直接参与、体验客体真实的自然位置、民族起源、庆典等途径来创造真实性或真实感。
参考文献
[1].谢彦君.基础旅游学[M].北京:中国旅游出版社, 2010
旅游环境质量 篇8
1 旅游业消费环境的转变
从新法实施开始, 就在旅游业掀起了一场清洗污渍的大扫除行动。这次行动具有深刻的历史意义, 其涉及范围之广, 整治力度之大, 是旅游业的一次大考。这也是整个旅游行业的一次大换血手术, 决定了今后旅游业消费环境的透明度, 在这一过程中有缺点也有成绩。
1.1 消费反增的尴尬
新法的出台实施, 反应最快的莫过于各个旅行社。因为根据官方对新法“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的解读, “旅行社以低于接待和服务费用的价格或者行业公认的合理价格提供旅游服务, 且无正当理由和充分证据证明的, 应认定为‘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1]。”所以旅行社传统的所谓“零负团费”的宣传将被视为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而涉嫌违法。而且这种以平价或亏损价作为“特价牌”的招揽手段在实际中也涉嫌违法, 打着“特价牌”的幌子引导游客在指定购物场所消费或者安排游客购票游览报价之外的景点, 从而达到变相盈利的目的, 违反了新法关于“指定具体购物场所和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和关于“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等的条款。失去了变相获利的途径, 旅行社就只能转向提高成本这一措施。自去年“十一”黄金周开始, 团队游价格出现不同幅度上涨, 其中港澳游及新马泰等旅游线路, 涨幅都超过100%。比如在新法实施前, 某旅行社的“新马泰六日游”这个项目的参团费用在3000元人民币左右, 新法实施后, 参团费用为6000多元人民币, 面对游客的质疑, 旅行社给出的原因是“取消了所有购物点和自费项目”。这就使得新法面临尴尬境地, 在人们看来, 新法的施行, 不但未减轻游客出游负担, 反倒激增了参团费用。
1.2 框架旅游的不足
不能要求任何一部法律在施行之初, 便起到扭转局势, 焕然一新的作用。因为法律不是通过框架限制, 更多的是靠逐步提高整个环境的道德素质, 使社会风气转变[2]。新法在贯彻“指定具体购物场所和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这一条款时, 具有深远而积极的影响, 但是同时也出现了矫枉过正的问题。新法一出, 旅行社都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执行, 为了确保旅行社的声誉, 明令禁止导游带团到报价表之外的景点或者购物场所。而在实际参团活动中, 个别游客都想去报价表之外比较著名或者他人所说的好玩的地方去游览, 还有就是带一些纪念品回去。但是导游在上有政策, 下有公司明文规定的情况下, 使得这些想法都难以成行。受限于新法的框架, 旅行社和导游就不得不谨小慎微。虽合法, 但在实施中却容易忽视游客的客观感受, 新法是否应该出台相关配套法规以满足游客诉求呢?
1.3 行业的三足鼎立
长期以来, 旅游行业都有自由行和团队游分庭抗礼, 两者各有优点, 自由行注重自由, 团队游考虑省心。在旅游业的蓬勃发展下, 逐渐衍生出半自助游这一旅游方式, 它结合了自由行和团队游的优点, 游客既省去了自己订车票、找住宿的麻烦, 还能专心考虑如何去旅游目的地游览。这种旅游方式备受游客青睐, 在新法这一催化剂作用下, 在整个行业广泛推行。这也直接导致了近期旅行社国内旅游市场降温, 部分旅行社发送旅客数量不足往期, 既表现在团队数量减少, 也出现了十几人勉强成团的现象。
1.4 消费规范的前奏
随着新法的实施, 旅游行业进入阵痛期, 但这也是市场净化的必经之路。长期以来, 由于旅游行业门槛低, 缺乏有效的行业管理标准, 行业内部混乱, 散、乱、差问题严重, 低价恶性竞争现象频现。以合肥市为例, 注册经营旅行社达270多家, 同时还存在诸多挂靠式加盟店, 实际旅行社超过400家, 在狼多肉少的价格战环境下, 合肥市行业毛利润约10%, 在业内人士看来, 这样的做法无疑“以卖白菜的价格, 承担卖白粉的风险”[3]。
在小型旅行社看来, 由于新法的严格实施, 部分长线项目的参团费用还将不可控地增加, 争取游客的认可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旦游客不买账, 旅行社将面临关停[4]。据统计, 南京500多家旅行社中, 有20%的旅行社将受到新法影响。这些旅行社要么关停, 要么就会成为大型旅行社的分支机构, 代卖其设计出来的产品[5]。而对大型旅行社企业来说, 淘汰一大批劣质小型旅行社更有利于做好自己的高端品质线路。新法实施, 对于大、小旅行社都是一种挑战, 就目前看来, 已经有部分旅行社在进行内部整顿, 全员培训, 从前期服务到合同拟定及更深层次的产品设计出发, 通过自身优化逼退竞争对手, 从而获得新的发展空间。
因此, 新法的落地, 将有利于整个旅游行业的优胜劣汰, 改善目前全国旅行社行业的小、弱、散状态, 促进合理经营体系的建设, 同时对树立品牌化、规模化的大企业起到积极作用。
2 行业消费环境走向透明
新旅游法下的“洗牌”时代产生了一系列化学反应, 有些反应迅速而强烈, 有些则缓慢而蕴含能量。不得不说新旅游法就如同一颗深水炸弹, 直达旅游行业最深处, 在旅游业界、游客和其他人群间瞬间爆炸开来, 将行业最深处所隐藏的未知, 暴露在众人面前。所以, 从某种意义上说, 新旅游法下的“洗牌”时代真正要给人们呈现的是行业的消费环境透明度, 这种透明度正在深化于旅游行业的每个环节。
2.1 成本透明趋势化
新法实施前, 在部分旅行社一系列“零负团费”、“进门补贴”等“特价牌”宣传攻势下, 游客对旅行社的成本动向会产生很多疑问, “为什么参团费用这么低?”、“在旅行过程中会有什么花费?”、“自己的钱能用在什么地方?”等等, 但是在旅行社人员的三寸不烂之舌和游客的“占便宜”心态下, 还是促成了买卖。而旅行社就是利用游客“占便宜”的心态通过主导整个旅游活动, 达到隐蔽旅行社成本的目的。这种成本的隐蔽性, 恰好说明了游客和旅行社之间地位的不对等, 也暴露了旅行社违反诚实守信市场原则的问题。
在新法落地的半年时间中, 在整顿行业乱象、净化市场的过程中产生了个别副作用, 如全国旅行社行业普遍出现了大幅度的参团费用增加的现象。这种副作用是伴随着杜绝旅行社强制购物、另行收费等乱象所出现的, 旅行社失去了包括导游工资等的一大部分成本来源, 而在新的行业竞争中, 成本又不可缺失, 在新形势下, “亏本赚吆喝”的方式已经难以适应[6]。从表面上看, 是参团成本的增加, 而实质上却迫使旅行社成本从幕后走向前台, 游客对自己的财产也有了更为明确的掌控权, 只是这种成本透明化暂时还停留在直观的价格变化上。因此, 新法的实施还会有一段尴尬期, 在长期过程中将逐渐明了。
2.2 行业竞争透明化
旅行社作为旅游行业的龙头, 直接反映整个行业的发展水平和市场化程度, 旅行社行业的恶性竞争也直接反映了旅游业的恶性发展。如上文所说, 我国旅行社行业内部存在着散、乱、差的问题, 具体表现在以价格战为主的恶性竞争上。低价产品虽然会对游客消费心理带来直观影响, 但是却难以形成对旅行社品牌的忠诚度[7]。通过对众多旅行社的观察和分析, 在行业内部越是资金渠道获取困难, 品牌效应小甚至无品牌效应可言的旅行社, 越是会走低层次价格竞争的路子。
这种暗流汹涌的恶性竞争在新法实施后逐渐有了改善, 在价格外衣下的公平竞争日趋透明化。新法的实施, 刺激了旅行社产品价格的普遍增涨, 采用恶性竞争的价格战的旅行社就相对失去了竞争优势, 减少了游客在高低价格选择上的盲目性, 使得游客对旅游产品的性价比更加重视。随着同等竞争环境的形成, 行业内部的竞争也将更加透明。对于旅行社来讲, 将更加注重产品的性价比提升和品牌效应的增强。
3 结语
新《旅游法》代表着我国专门性法律的进一步健全, 也是完善我国旅游行业标准的一大创造。自施行之日起, 便开始起到了规范旅游市场的作用, 不论是对行业的“洗牌”, 还是促进行业消费环境的透明上, 都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我们应该用发展的眼光审视这一法律的施行, 这是一个长期的过程, 这是我国旅游市场特点所决定的。同时, 我们也能感受到政府通过相关解释在法律操作性上的改善。总之, 认真贯彻和履行新《旅游法》的相关规定将成为旅行社发展、盈利和保障消费者权益的重要前提。
摘要:新《旅游法》落地已经将近半年, 这期间整个行业陆续进入消费环境的“大换血”阶段。从外部看, 行业震动较大, 具有直观感受;从内部上, 各旅行社之间也发生着潜移默化的变化。本文将从旅游业消费环境的转变及行业消费环境步入透明两个方面进行研究论证, 试图分析新《旅游法》对旅游行业消费环境透明度所带来的深远影响。
关键词:新旅游法,洗牌,透明度
参考文献
[1]官方首次解读旅游法旅游行业迎来新调整[J].旅游时代, 2012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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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旅游法》能否叫停“潜规则”[J].中国报道, 2013, 10 (116) .
[5]南京广播网.受新《旅游法》影响2成旅行社将关门[EB/OL]. (2013-10-19) [2014-3-19].http://www.njgb.com/2013/?a=detail&doid=55427.
[6]毛锦伟, 杨潇慧.购物, 仍是旅游绕不过的“坎”?[N].解放日报, 2014-2-18 (11) .
旅游环境质量 篇9
弱势旅游区的产业链优化, 产业链链条层面优化的基本思路是提高链环的咬合度、增加粗、拉长链条, 重新构建单一或者复合链核。在链环层面, 主要是优化产业中几个分部门的行业结构, 完善市场机制, 实现市场理性) ;在环点层面, 主要是通过企业管理水平、服务水平, 实现价值的有效、高效创造、传递及分配。但是, 除了链条整体、产业内部行业、相关企业进行改进之外, 外部环境对于弱势旅游区的链条优化同样具有重要价值。
一、区域内部产业链的宏观协调
弱势旅游区在空间地域上通常是跨行政区划的自然体。由于核算、考核体制的原因, 因此有必要从地方政府的各自利益以及全部区域的整体利益上, 综合讨论弱势旅游区的产业链优化的外部环境问题。
1. 区域内部旅游资源有效配置
在对区域内部所有旅游资源全面、系统调查、分析的基础上, 确定各自的旅游产品发展的重点, 实现资源、产品互补, 在源头规划阶段就避免恶性雷同竞争、重复建设出现, 区域内部人文、自然旅游产品要有机结合, 同一大类资源的要进行错位设计, 提高整体的产品数量、产品特色、产品优势, 在资源、产品的分布空间上, 保证点、线、体的节奏变化, 提高供给的有效性。
2. 区域对外整体营销
通过提炼、整合, 逐步形成区域统一旅游产品品牌;依托旅游产品展销会、旅游节庆活动, 打造统一营销平台, 促进区域联动, 积极与强势旅游区合作, 借助强势旅游区的成熟销售渠道、销售载体、销售方式, 捆绑提供区域内旅游产品。另外, 在分销渠道选择、宣传促销策略制定方面, 企业内部形成统一思路。
3. 区域内部的无障碍旅游
旅游业的地方保护在一定的较短时间内, 可能会保护落后, 维系旅游业的生存, 但是, 从长远而言, 会弱化旅游业的整体危机意识、竞争意识、创新意识, 最终阻碍旅游业的发展, 旅游产业链的升级。
应该按照市场规律, 尊重市场机制, 保证区域内无障碍旅游:地接点不限制或者不变相限制组团社旅游车的合法自由通行;不强制捆绑销售低值旅游产品;允许公务团异地旅行社组发团;等等。
4. 边界共生资源的景区一体化开发
边界共生旅游资源各自为政的开发, 造成资源破坏、浪费, 使得共生资源的开发不可持续;造成恶性价格竞争, 降低产品收益率;损害各自的、整体的旅游业形象, 妨害优质资源的优质品牌形成。可以制定合作协议, 建立合作开发机构, 统筹共生资源的规划、开发、营销;也可以采用资源入股的方式, 由一个主体主导、其他主体参与进行开发利用;也可以由一个主体单独运营, 其他主体打包委托的方式进行资源开发, 使人为行政区划原因形成的资源分割, 在创新的机制下重新整合为一体, 提高资源的配置效率。
二、产业链构建的基础平台
1. 信息化平台建设
信息化时代, 信息的传播方式、获取方式、处理方式、运用方式已经影响到所有的生产、生活领域。弱势旅游区的信息化进程一般较慢, 影响旅游业的市场生存能力、市场拓展能力, 影响产业链的调整。弱势旅游区的旅游企业应该增加对电脑、网络的硬件投入, 提高办公自动化的水平;旅游企业建立自己的网站, 在网站上发布自己的产品信息, 以电子商务作为交易、赢得潜在消费者的新的主要渠道之一;行业主管部门, 做到基本政务电子化, 提高政务效率, 提高对旅游企业管理的透明度。
2. 人力资源开发平台
弱势旅游区旅游产业链的低级, 表面看是环节的不配比、链条短、链核缺失等等现象, 本质上是规划人才、管理人才、服务人才、营销人才的匮乏、和人才在业内分布不成比例。因此, 产业链优化必须以改善人力资源状况为先决条件。人力资源平台开发包括人力资源的引进、培养、使用、流动等内容。政府要出台人才引进的特殊优惠政策, 吸引水平高、能力强的区域外的旅游业专门人才;要形成稳定的区域内人才流动的机制, 实现人力资源在区域内的合理配置;要为在岗旅游业从业人员提供较多的培训机会。
三、产业链的外部运行条件
1. 基础设施;
可进入性阻碍是不少旅游区弱势形成的根本原因。许多优质旅游资源、旅游产品因此无法获得市场认可, 导致旅游产业链链条细而脆弱。应该利用地方财力、社会资金, 加大基础设施, 尤其是通往景点的交通道路的建设、等级提高, 同时改善景点的供电、供水、供气的能力, 使游客进得来、住得下、走得了。对于部分地区, 还应大力增加建设污染物处理的设施、提高污染物处理的能力, 改进游客体验的环境愉悦度。
2. 政府主导的资金支持
弱势旅游区产业链落后的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现状改进的资金匮乏。地方有好的旅游资源, 缺乏财力请专家精心设计;有独特的、市场前景非常看好的项目却没有具有积极预期的投资主体;已经形成的产品, 缺少基本的运行资金、维持资金, 难以为继;等等。因此, 有必要通过政府搭台的招商引资、政府联动的旅游产品展销会, 多渠道、多层面引进资金, 保证旅游产业链的环节规模扩大资金。政府应该作为投资主体, 建设大型旅游项目。政府应该每年调动一定的资金, 支持旅游发展, 在财力许可的情况下, 可以设立旅游业发展专项基金, 恒常、稳定地推进旅游业的进步、壮大。对新开办旅游企业在政策合理的框架内, 减免税收, 创造旅游企业的初级阶段的生存宽松环境。尊重行业发展规律, 对旅游业的投入产出, 有耐心、站在战略、联动的高度计算旅游业的全面经济贡献。
3. 主管部门的引导、监督
产业链的形成是产业自身的生态过程, 由产业自身主导。但是, 政府应该在产业链的各个阶段发挥不同的功效和作用。旅游主管部门在产业定位、产业规划、市场准入、产业内企业运营合法性、规范性方面提供引导、支持和监督。尤其是旅游质量监督检验所, 要在旅游业处于发展的低级阶段, 依照旅游法律法规, 对旅游业内部的不同类型的企业, 对旅游业的服务从业人员进行规范经营检查、规范服务检查, 根据条款对违法违规企业、违法违规人员进行处理, 对严重的违法违规者运用强制性退出机制实施处罚, 创造公平合理、等价有偿、有序竞争的产业内部经营氛围, 确立产业内经营者、从业人员的合理经营预期。
4. 其他第三产业
产业内部的行业之间的协同非常有价值。旅游业是第三产业的核心、主导行业, 金融、保险、邮电通讯等等行业的发达与否关系旅游业的规模、旅游业的运行态势、旅游业的行业形象。政府应该在土地使用、税收减免等配套政策上出台优惠政策, 引进较多的金融、保险机构, 满足旅游业发展的需要;在落后偏远山区, 依靠国家重点扶持资金、宣传通讯专项支持资金, 建设、改善邮电通讯事业、广播电视事业, 改善信息的通达性, 保证游客商务、生活、学习等等方面的需求。
四、产业链构建的非市场力量
1. 行业中介
行业中介是行业成员自发形成的组织。行业中介通过整体优势, 可以降低交易成本;行业中介同时在成员自律方面具有约束性、权威性;通过经常性会议、行业期刊报纸网络等媒介, 可以高效、真实地传递行业信息;能够成为企业与政府连接的载体, 及时获取宏观信息、及时传递微观诉求, 修正宏微观之间的认知偏差, 弱化宏微观之间的行为冲突。这些职能可以实现全行业的市场机制完善、市场行为理性, 进而保证相关环节链条的运行质量。
五、产业相关利益主体
产业的核心利益主体是直接参与价值传递、分配的企业及其员工。他们是链条组成、运行的基本因子、基础动力。但是, 链条的价值形成, 依靠两种让渡:一是景点社区居民的自然、文化资源让渡;二是消费者的货币让渡。离开这两者, 所有环节的附加劳动, 都不可能创造新的价值。因此, 对目的地社区居民利益的考虑, 对消费者权益的尊重, 不是减少和弱化产业链的价值形成, 正好相反, 是维系现有价值, 培养新的价值的基本要求。
1. 社区居民的利益包括经济、文化、社会、环境利益等等。
在经济利益方面, 需要为社区居民创造、提供就业机会;拓展居民资本性收入的渠道, 主要是土地资源入股;对一些因为发展旅游而丧失生产资料的居民, 实行最低收入保障。等等。保护社区的文化利益, 最大化减少旅游业对目的地社区的文化干扰、文化同化。提供足够教育机会, 发展现代医疗事业, 为目的地社区的公平发展、持续发展提供保障。建设环保基本设施, 控制开发、游客游览中形成的污染总量, 保持景点社区的宜居性。通过外部政府的投入建设, 赢得社区居民的支持、参与, 才能确保产业链内部的价值形成。
2. 游客是旅游产品的最终购买者、唯一真正的消费者。
旅行社虽然购买饭店产品、景点产品, 但是, 它仅仅只是媒介, 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消费者。游客对旅游产品的购买, 才能使前期的环节创造的价值转化成为可能。游客拥有价值实现的决定权。没有游客, 价值创造、价值分配只是预期。所以, 了解游客, 培养游客, 将潜在游客转化为现实游客, 吸引回头客, 是产业链每个环节经营管理的最终目标。在旅游交易中, 实现消费者游客的成本收益均衡, 可以最大程度维持产业规模, 可以倒逼链条中每个环节提高管理水平, 改进服务质量。但是, 由于人的自利特性的先天制约, 旅行社等主体通常会最大限度地获取自身的利益而减少消费者游客的利益。这就要求市场之外的第三方主动参与积极保护游客的利益:立法机构立法保护消费者游客的基本权利;政府制定政策, 要求旅行社等经营主体制定合理价格、保证产品质量、合理分担风险, 保证游客与交易对方之间信息的相对对称性;对处于公共领域的未界定产权, 依据基本法律精神, 防止旅游经营主体的滥用;对于旅游产品的瑕疵, 对于消费成本大于体验收益, 鼓励游客可以直接与旅行社、饭店协商解决;支持游客向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投诉, 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 由于司法效率低的原因, 许多游客放弃司法途径实施自我利益保护, 所以, 政府主要是旅游主管部门, 应该承担主要责任, 干预市场机制失灵、处罚企业经营的违规违法行为, 实现链条运行的顺畅、协调。
结语:
产业链是一个动态的生命体。弱势旅游区产业链整体, 通过不断升级, 可以进入到运行效率高、价值创造大、规模不断扩张的高级阶段, 逐步趋近强势旅游区;这种升级的路径是梯度发展, 经过若干阶段的价值积累、链条环节之间的有机磨合、企业的进入退出、产业市场机制的完善, 产业链条的咬合度、价值传递、产业增长贡献就会靠近理想状态。这些内在优化机制, 只有依赖外部环境, 通过NGO功能的全面发挥、末端相关利益主体的行动支持、可进入性的改善、基础平台的建设、区域产品设计及营销的宏观协调, 才能最终实现弱势旅游区产业链的优化目标。
参考文献
[1]张晓明李松志:中部地区旅游产业链优化路径研究[J].城市发展研究, 2008, (03)
[2]苏清海颜醒华张祖城:广西与越南旅游合作项目产业链的构建与优化[J].科技和产业, 2009, (05)
[3]周花陈焕:浅析旅行社供应链管理[J].当代经济 (下半月) , 2007, (12)
[4]刘新红冷志杰高艳:大庆湿地旅游供应链模式初探[J].大庆师范学院学报, 2008, (05)
[5]许韶立席建超肖建勇:论旅游景区索道建设的五大前提[J].地域研究与开发, 2006, (06)
谈提高旅游服务质量 篇10
一、旅游业的服务质量问题
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旅游对于中国民众而言再也不是奢侈品,变成了日常休闲中不可或缺的一项重要活动。然而,国内现有的旅游产品绝大部分重复、无差别,无法满足顾客多元化和个性化的旅游需求。而且,在节假日的旅游指标不断创历史新高的同时,甩团、“零负团费”、强迫购物、擅自减少合同项目、导游人员骂人……影响恶劣的旅游事件层出不穷,旅游者对旅游服务质量的投诉也居高不下。由于旅游企业缺乏科学合理的人力资源战略和长期的发展规划,导游人员提供优质服务的积极性不高,进而降低顾客的满意度,从而导致旅游服务质量的下降。
二、提高旅游服务质量的对策
(一)旅游企业
1、创造地设计旅游服务
(1)旅行社要根据市场的实际需求完善旅游产品体系,适时推出符合消费者需求的旅游产品。
(2)规范服务程序,制定服务标准。旅行社需以旅游者为立足点,建立健全旅游服务程序标准,通过规范的服务程序和服务标准,令旅行社提供的旅游服务对客户而言是享受。
2、在服务中控制服务质量
针对顾客的抱怨及时进行处理。导游人员需树立“以客为本、以客为先”的理念,要能预见可能让顾客产生不满的因素,并做到及时处理,通过提前采取行动将顾客的不满降低到最小的程度。其次,为顾客服务投诉开辟途径。给予顾客提供便捷的投诉途径,开辟网上投诉、热线电话、投诉箱等各种投诉渠道。
3、实施有效的人力资源战略
加强职业培训,提高服务水平。建立健全工薪酬福利体系、晋升发展体系和奖惩机制,既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又激励员工提供优质服务,在稳定人才队伍的同时保障旅游服务质量。
(二)政府
1、健全旅游法律法规,根据时代、社会发展情况及时更新相关的法律法规,为保障旅游质量提供法律依据。
2、加强监督管理,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有关政府部门要加大对旅游服务质量的监管力度,加强对旅游市场监管主体的权力制约。另外,提高违法者的成本,加大扰乱旅游市场秩序行为的处罚力度,形成有效的惩戒机制。
3、政府有关部门要采取相应措施。
(1)物价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假日期间景区、景点门票及其他旅游商品、服务价格的监督管理,做到明码标价,货真价实。
(2)工商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景区景点商业摊点、市场的治理,规范经营行为,严禁围追兜售、欺客诈客。
(3)卫生部门要加强对食品卫生的管理,健全和完善紧急救援系统,设立对口救援医院。技术监督部门要加强对旅游商品、相关旅游设施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
4、保障旅游目的地质量
(1)完善旅游基础设施。按照旅游目的地建设的要求,从吃、住、行、游、购、娱多方面建设旅游硬件设施,实现旅游服务接待功能。(2)完善旅游公共服务。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应以满足旅游者需求为导向,不断增强服务能力,并逐步提高服务水平。(3)优化旅游环境。推广环保,倡导环境保护型开发、资源节约型经营、环境友好型消费,促进旅游环境的保护。
5、提升旅游教育质量。高职院校应根据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以及市场需求,来设置和讲授旅游专业课程,确保培养的旅游人才与社会无缝接轨的实现。
(三)旅游行业
1、完善行业自律机制。推动旅游行业协会建设,引导行业建立实行行业规则,充分发挥旅游各级各类行业协会的行业自律、区域自律功能,促进旅游产业的健康运行和旅游服务质量的提高。
2、提升行业自律能力。充分发挥旅游行业协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组织开展行业诚信建设、质量评议等活动,营造行业自律氛围,促进行业规范经营;维护旅游市场正常秩序,保护守信企业和从业人员及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四)旅游者
1、提升旅游质量意识。旅游者应树立并提高旅游质量意识,在旅游的过程中主动参与旅游服务质量的监督。
2、明确权利与义务。旅游者在了解、学习有关旅游的法律法规的同时,也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对旅行社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
“提高旅游服务质量”的呼声是我国旅游走向成熟,趋于完善的过程中所必不可少的,回应这呼声的应该是与旅游相关的各行各业的行动。认识到了不足,遇到了发展的瓶颈,我们就要在理论指导的前提下,以切实的行动提高服务质量,获得我国旅游更长足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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