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化全民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

关键词:

《关于深化全民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精选6篇)

篇1:《关于深化全民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

关于深化全民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意

为深入贯彻实施《禁毒法》,推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积极履行禁毒宣传教育职责,进一步提高全民抵御毒品的能力和参与禁毒斗争的意识,不断推进禁毒人民战争向纵深发展,现就深化全民禁毒宣传教育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深化全民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

1、全民禁毒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05年开展禁毒人民战争以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坚持预防为主的禁毒方针,认真组织实施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家禁毒办)等11个部门联合制定的《全民禁毒教育实施意见》,广泛深入地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活动,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广大人民群众识毒、拒毒、防毒能力和参与禁毒的意识普遍增强,滥用海洛因等传统毒品人员新增率进一步降低,社会各界关注禁毒、积极参与禁毒人民战争的氛围更加浓厚,为预防和减少毒品违法犯罪活动、保护公民身心健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为进一步深化和加强全民禁毒宣传教育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2、禁毒宣传教育工作面临新的挑战和压力。随着禁毒斗争的不断深入和毒品形势的发展变化,禁毒宣传教育工作面临的外部环境和内在要求发生了深刻变化,特别是《禁毒法》的颁布实施,对进一步深化全民禁毒宣传教育工作,从根本上防范毒品问题发生、减少吸毒人员的增加,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与面临的形势和挑战相比,禁毒宣传教育工作还存在一些不适应的问题,一些地方、部门重打击、轻防范,对禁毒宣传教育工作重视不够、投入不足;禁毒宣传教育领导体系、工作机制、工作队伍有待进一步增强,效果评估和竞争激励机制还不健全;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理念、方式、手段还不能完全适应快速变化的毒品形势,针对农村、流动人口以及合成毒品危害的宣传教育仍是薄弱环节,针对性、系统性、科学性、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这些问题需要采取有效措施尽快加以解决。

3、深化全民禁毒宣传教育工作具有重要意义。认真贯彻实施《禁毒法》,不断深化全民禁毒宣传教育工作,对于增强全民禁毒意识,激发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禁毒斗争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党委、政府和禁毒领导机构要把全民禁毒宣传教育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事关禁毒工作全局的一项重要战略任务,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禁毒宣传教育工作体制,切实将全民禁毒宣传教育纳入整个禁毒工作、政府和相关部门目标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范围统一部署、统一检查,落实禁毒宣传教育工作责任制和各项保障措施,在巩固已有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和推进全民禁毒宣传教育工作。

二、明确深化全民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任务目标

4、深化全民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禁毒法》,坚持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理念,紧密结合禁毒工作实际,积极探索全民禁毒宣传教育规律,坚持长期、广泛地开展全民禁毒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全民禁毒意识和自觉抵制毒品能力,推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履行禁毒宣传教育法定职责,形成‚履行禁毒义务、参与禁毒斗争‛的社会氛围,为进一步深化禁毒人民战争营造更加良好的社会环境。

5、深化全民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的基本原则:坚持面向全民与突出重点人群相结合,将青少年、流动人口、毒品问题严重地区人员、有涉毒行为人员作为禁毒宣传教育的重点人群,进一步增强全民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坚持禁毒宣传教育形式与效果相统一,将禁毒宣传教育与公民法制教育、道德教育、科普教育、健康教育、职业教育、预防艾滋病教育结合起来,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进一步提高全民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效性;坚持禁毒宣传教育专业化和社会化资源相整合,注重发挥媒体优势,发展禁毒群众组织,凝聚民心,集聚力量,进一步提升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的社会化水平。

6、深化全民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的主要任务:普及毒品预防知识,增强公民的禁毒意识,提高公民自觉抵制毒品的能力。深入开展禁毒法制教育,宣传《禁毒法》、《戒毒条例》及其他禁毒法律法规,介绍我国禁毒立场、方针和政策,使公民树立遵纪守法的观念,自觉做到不种毒、不制毒、不贩毒、不吸毒,关爱吸毒成瘾人员;深入开展毒品预防知识教育,以防范合成毒品危害为重点,广泛宣传毒品种类、特征和滥用危害,介绍个人和家庭防范毒品侵害的方法,使公民提高认知和抵御毒品的能力,养成积极、健康的生活方式;深入开展禁毒形势教育,介绍禁毒斗争历史和现状,宣传禁毒工作措施和成效,使公民进一步关心和支持禁毒工作,树立禁毒斗争必胜的信心;深入开展禁毒理念教育,倡导禁绝毒品、人人有责的社会责任意识,宣传禁毒志愿者的感人事迹,使公民增强与涉毒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积极性,自觉成为禁毒理念的传播者和实践者。

7、深化全民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的主要目标:全民禁毒意识显著增强,新吸毒人员增加速度明显减缓,合成毒品滥用势头和其他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禁毒宣传教育基本覆盖全体公民,全部覆盖学校和看守所、拘留所、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所、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场所、自愿戒毒医疗机构、药物维持治疗门诊以及救助管理机构;禁毒宣传教育手段多样、内容丰富、保障有力,满足不同群众毒品认知需求,重点人群接受禁毒教育更加系统、深入;全民禁毒宣传教育专兼职工作队伍基本覆盖基层街道(乡镇),禁毒志愿者队伍规模和专业化水平明显提高;禁毒宣传教育效果评估和竞争激励机制更加科学完善,宣传教育投入逐步增加;全民禁毒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参与禁毒氛围更加浓厚。

三、深入开展具有针对性、实效性的毒品预防教育活动

8、进一步深化‚不让毒品进校园‛活动,全面推动禁毒教育进学校,帮助学生树立远离毒品、健康成长的观念。教育行政、禁毒、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共青团等部门、组织要充分发挥学校的主阵地作用,深入开展中小学生毒品预防专题教育,按照《中小学生毒品预防专题教育大纲》要求,分阶段开设禁毒课程,切实做到教学计划、教学材料、课时、师资‚四到位‛,巩固‚学生不吸毒、校园无毒品‛的成果;要积极推进在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的毒品预防教育工作,通过二至三年的努力,在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培育若干所毒品预防教育示范中等职业学校、中学和小学;教育行政部门要大力加强学校禁毒师资队伍建设,并将毒品预防教育实施情况纳入国家督学范畴,确保禁毒教学质量不断提高,各项禁毒教育措施落到实处。

要以防范合成毒品危害为重点,把预防毒品和药物成瘾知识与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将其作为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德育的重要内容,纳入教学计划,同时完善生理卫生、生物、历史等相关课程的禁毒渗透教育,逐步建立全面系统的禁毒教育教学体系。

要加强对不同阶段学生心理特点和毒品认知能力的研究,丰富教学内容,开发教学资源,创新教学手段,不断增强禁毒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要结合学生入学、入队、入团、成人宣誓、毕业典礼等活动,组织开展禁毒主题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开展制作手抄报、模拟法庭、自护教育、参观戒毒所等禁毒教育活动。

要在重点地区建立由禁毒办牵头,由教育行政、公安、司法行政、卫生行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共青团、少先队等部门、组织和学校负责人、学生家长参加的禁毒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并通过选聘校外法制辅导员、开展‚小手拉大手、大手护小手‛、学生禁毒志愿者等活动,积极推动学校禁毒教育与家庭、社会禁毒教育有效衔接。

9、进一步深化‚社区青少年远离毒品‛行动,全面推动禁毒教育进社区,提高社区禁毒宣传教育服务能力。共青团组织要继续深化‚社区青少年远离毒品行动‛,结合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有针对性地面向社区闲散青少年和进城务工青年开展禁毒宣传教育;要依托青少年法律学校、青少年维权服务站、青少年维权服务岗、进城务工青年培训学校等阵地,组织重点青少年群体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及生活技能训练,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每个社区在每年寒暑假期间至少组织一次青少年禁毒教育活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禁毒部门要结合‚无毒社区‛创建活动和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以社区为依托,针对毒品问题严重地区、城中村、城镇周边聚居常住人员、流动人员及下岗失业人员开展禁毒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涉毒违法犯罪行为发生。

民政、司法行政、教育行政、卫生行政、文化、公安、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组织要指导基层组织将社区禁毒宣传教育纳入社区建设和管理,配合开展‚无毒社区‛创建和社区禁毒宣传教育工作;要组织禁毒宣传教育辅导员、社区志愿者、禁毒社会工作者和社区居民等力量,积极参与禁毒教育进社区活动,逐步壮大活跃在社区、热心禁毒教育和戒毒帮教的禁毒志愿者队伍。

城市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要加强社区禁毒宣传教育,落实禁毒防范措施,促进和谐社区建设;要依托社区服务中心(站)、宣传文化站、居民会议、市民学校、阅报栏、法制宣传橱窗等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和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网络,发放禁毒宣传教育资料,建立禁毒宣传教育园地,开设禁毒讲座和居民论坛,结合群众性主题文化教育活动和‚致社区居民一封信‛等活动,深入开展禁毒公益宣传。

10、进一步深化‚不让毒品进我家‛活动,全面推动禁毒教育进家庭,完善家庭自我教育、自我防范功能。妇联组织要以‚平安家庭‛创建为依托,继续做好‚无毒家庭‛创建工作,深化‚不让毒品进我家‛活动,广泛开展面向家庭的禁毒教育,使毒品预防知识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要进一步扩大‚无毒家庭‛覆盖面,积极引导家庭成员开展防范涉毒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推动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进行毒品预防教育;要加强妇女禁毒协会和巾帼禁毒志愿者队伍建设,以单亲家庭、流动人口家庭、涉毒家庭和妇女为重点,会同社区民警、居(村)民委员会等基层工作力量,深入居民家庭开展有针对性的禁毒教育和帮教活动;要利用家长学校和家庭文明指导中心等阵地,组织禁毒志愿者、家长、戒毒专家和青少年参加禁毒讨论会和培训班,提高家庭防范毒品意识,帮助克服家人吸食毒品的危机和困难;要配合禁毒、邮政部门开展‚毒品知识进万家活动‛,力争通过三年努力,依托邮政投递网络和巾帼禁毒志愿者队伍将禁毒宣传教育资料送进每个家庭。

11、进一步深化‚职工拒绝毒品‘零计划’行动‛,全面推动禁毒教育进单位,帮助职工和个体劳动者认识和预防毒品危害。工会组织要继续深化‚职工拒绝毒品‘零计划’行动‛,利用健全的工会组织网络,引导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加强面向本系统、本单位职工的禁毒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创建‚无毒单位‛活动。要将禁毒教育纳入全国职工素质建设工程,作为职工岗前培训、岗位培训的重要内容,实现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的经常化和制度化;要利用工人文化宫、工人俱乐部、职工书屋、职工之家、农民工业余学校及宣传橱窗、班组板报等工会文化设施网络,广泛开展为职工送图书、送电影、送法律、送文艺等多种形式的禁毒宣传教育活动;要以‚千万农民工帮扶行动‛为载体,结合就业培训、岗位援助、创业指导等措施,有针对性地在外来务工人员、下岗失业人员集中的地区、行业和企业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提高广大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和下岗失业群体抵制毒品的能力和自觉守法意识;要积极帮助吸毒职工戒断毒瘾、回归社会。

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运输和使用单位及化工市场要通过学习培训,增强职工特别是重点岗位主管人员的禁毒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易制毒化学品行业自我约束能力和防范能力。

各类行业协会、商会要积极参与禁毒宣传教育工作。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要在广大会员特别是文化娱乐服务业、出租车业、物流和快递业等重点行业会员中,开展形式多样的禁毒宣传教育活动,继续深化创建‚无毒基层协会‛活动。

12、深入开展禁毒‚流动课堂‛活动,全面推动禁毒教育进场所,提高流动人口和戒毒人员抵御毒品能力。各级党委宣传、禁毒、公安、卫生行政、民政、司法行政、工商行政管理、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组织要结合各自业务工作,深入开展面向无业人员和流动人口的禁毒宣传教育。要重点在公共场所推进禁毒‚流动课堂‛活动,广泛发动禁毒志愿者,采取流动宣传车、宣传小分队等形式,深入毒品问题严重地区以及繁华街区、交通枢纽、大型建筑工地等复杂场所,开展经常性的禁毒咨询和宣讲活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结合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工作,利用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劳动保障工作平台,面向无业人员开展经常性的禁毒知识宣传;要联合铁路、交通、民航等部门,在春节期间组织开展‚春风行动‛,向外出务工人员发放禁毒宣传品,开展多种形式的禁毒宣传。

铁路、交通、民航部门要将禁毒知识纳入对旅客宣传和职工培训内容。毒品问题比较严重的地区和边境口岸要设立户外禁毒公益广告牌;候车、候船、候机室要设臵禁毒宣传专栏和宣传牌,摆放禁毒宣传教育资料;公共交通工具上要张贴禁毒标志,利用移动电视开展禁毒宣传;有影视广播播放条件的旅客集中场所要滚动播放禁毒宣传教育内容。

文化、工商行政管理、公安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歌舞娱乐、宾馆酒店、洗浴桑拿等公共服务场所的禁毒管理,要求场所主动公开张贴和摆放禁毒宣传品,公布涉毒举报奖励办法,安装禁毒公益宣传软件,聘请媒体和公众监督员,每年组织经营业主、从业人员开展防范合成毒品禁毒承诺和教育培训活动,推动娱乐场所、旅店依法落实禁毒防范措施,预防毒品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公安、司法行政、卫生行政、民政部门要在看守所、拘留所、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所、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场所、自愿戒毒医疗机构、药物维持治疗门诊和救助管理机构等毒品受害者、毒品违法犯罪人员集中的特殊场所开展《禁毒法》、吸毒防治和预防艾滋病教育,鼓励戒毒成功人员结合个人经历开展同伴教育,对已染毒人员给予人文关怀,帮助他们认清摆脱毒品的途径,树立回归社会的信念。

13、依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动禁毒教育进农村,提高农民禁毒法制观念。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要立足农村有线广播、墙报宣传栏等宣传阵地,抓住农贸集市、节假日等有利时机,在人群集中地点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禁毒宣传教育,帮助广大农民特别是返乡农民工识毒、防毒、拒毒,免受毒品侵害。乡镇和村广播室要定时播放禁毒教育内容;毒品问题严重地区要做到乡乡有禁毒音像宣传品、村村有宣传挂图、户户有宣传手册。

党委宣传、教育行政、公安、卫生行政、司法行政、农业、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共青团等部门要结合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法律进乡村‛活动和农家书屋、广播电视村村通、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开展禁毒宣传资料、禁毒文艺、禁毒电影进农村活动;要把毒品预防知识纳入农村党员和农民职业教育内容,借助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和农村职业教育培训网络,面向农村开展禁毒教育。

禁毒、农业、林业、民政、公安等部门要指导基层组织、单位在可能种植毒品原植物地区,深入开展禁种宣传,增强群众禁种意识,防止罂粟种籽落地。

四、积极营造全社会广泛参与禁毒人民战争的舆论氛围

14、充分发挥大众传媒禁毒宣传的主渠道作用。大众传媒要承担开展公益性禁毒宣传教育的社会责任,普及毒品预防知识,传播禁毒观念,加大常态化禁毒宣传力度,定期发布禁毒公益广告。中央和地方主要报刊、广播、电视以及重点新闻网站要在相关栏目中充实有关禁毒宣传教育内容。各级党委宣传和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要加强对禁毒宣传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密切与各类媒体的合作,加强舆论引导,培养通讯员队伍,不断增强禁毒新闻宣传的实效性。国家禁毒办将会同有关部门定期组织开展全国报刊业禁毒好新闻评选活动。

15、把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作为禁毒宣传教育的重要阵地。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开展形式多样的网上禁毒宣传教育,特别是利用网络新技术、新手段,通过博客、播客、微客、QQ、社交网站、网络游戏等青少年乐于接受的方式,重点加强对防范合成毒品危害的宣传教育。禁毒部门要协调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强化通信服务商的禁毒宣传职责,通过手机媒体定期发布毒品预防知识和预警信息。

16、建立健全禁毒新闻发布制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禁毒领导机构要建立禁毒新闻发布制度,或者利用现有新闻发布平台定期发布禁毒新闻,组织出版禁毒报告,公开毒品违法犯罪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增加禁毒工作的透明度。要注重培养新闻发布人才,主动设臵新闻发布议题,及时发布当地毒品形势、禁毒工作措施和成效、重要案件和重大行动,切实增强新闻发布的及时性和权威性。

五、大力推进群众性禁毒公益实践活动

17、推进禁毒志愿服务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党委宣传、禁毒部门要会同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加强对各类禁毒志愿服务活动的总体规划和协调指导。民政、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组织要结合各自特点,进一步加强社区志愿者、职工、青年和巾帼禁毒志愿者队伍建设,推动义务性禁毒宣传教育队伍不断发展壮大;要建立健全禁毒志愿服务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从禁毒工作需要和志愿者愿望出发设计服务项目,依托禁毒教育基地对志愿者进行禁毒知识和技能培训,跟踪掌握禁毒志愿者接受培训和参加服务情况,推动禁毒志愿服务经常化和规范化。共青团组织要将禁毒宣传教育纳入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调动青年学生参与禁毒社会实践活动的积极性。国家禁毒办将适时开通禁毒宣传教育志愿者注册管理系统和志愿服务信息平台。有条件的地区要组建禁毒社会工作者队伍,明确其禁毒宣传教育职责,对吸毒人员家庭要重点入户宣传。

18、动员社会组织参与禁毒公益实践活动。要注重发挥各类社会组织特别是公益慈善组织的作用,充分利用禁毒协会、禁毒基金会、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红十字会和学生社团的优势,开展禁毒志愿服务,争取社会各界公益捐助。

19、发挥禁毒先进人物、优秀民间禁毒组织的榜样作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动员广大领导干部和社会知名人士带头参与禁毒志愿服务,大力发现、培养来自基层、贴近群众的先进典型,加大典型的宣传力度,使广大群众从先进典型的感人事迹和优秀品质中受到鼓舞、汲取力量。国家禁毒办将继续会同有关部门不定期评选表彰‚全国十大民间禁毒人士‛。

六、不断掀起“全民禁毒宣传月”集中宣传教育高潮 20、将每年6月作为‚全民禁毒宣传月‛。国家禁毒办要结合当年禁毒工作重点,参照联合国确定的主题,公布‚全民禁毒宣传月‛宣传主题。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开展主题突出、特色鲜明、富有成效的集中宣传教育活动,掀起禁毒宣传高潮,使人民群众普遍受到一次禁毒教育。

21、发挥媒体优势营造浓厚的禁毒舆论氛围。‚全民禁毒宣传月‛期间,各级党委宣传部门要指导、督促各类新闻媒体开辟禁毒专栏、专版、专题,制作播出高质量的禁毒新闻和专题节目,开展禁毒集中宣传;社区和学校宣传橱窗要推出禁毒宣传教育专栏;公共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要利用橱窗、广播、闭路电视和电子显示屏开展禁毒集中宣传和禁毒公益广告宣传。中宣部、公安部、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禁毒办继续组织开展中央主要新闻媒体集中采访报道活动。中央对外宣传办公室指导、协调中央各对外新闻单位、中央重点新闻网站宣传报道我国政府开展禁毒工作的措施和成效,并组织开展境外舆论引导工作。

22、抓住有利时段开展禁毒集中宣传。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抓住‚6〃1‛《禁毒法》实施纪念日、‚6〃3‛虎门销烟纪念日、‚6〃26‛国际禁毒日以及‚12〃1‛世界艾滋病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12〃5‛国际志愿者日等纪念日,有针对性地开展禁毒集中宣传。

七、切实做好全民禁毒宣传教育保障工作

23、完善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资金的禁毒宣传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各级政府要把禁毒宣传教育经费作为禁毒经费组成部分列入财政预算,保障禁毒宣传教育工作需要,并随着社会经济发展逐步增加。各地禁毒领导机构要加强禁毒宣传教育经费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各有关部门要把禁毒宣传教育纳入本单位宣传教育整体规划,争取经费投入,禁毒领导机构应对禁毒委员会成员单位予以必要的经费支持。教育事业费要保障学校禁毒教育的必要支出。

24、加强全民禁毒宣传教育领导机构建设。要完善分级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全民禁毒宣传教育领导体系。省、市、县禁毒领导机构内要设立禁毒宣传教育工作小组,由禁毒领导机构相关成员单位组成,重点研究解决重大和难点问题,组织落实重要活动。各级禁毒部门要会同党委宣传部门,加强对成员单位的协调指导,及时提供禁毒宣传教育资料。各相关成员单位要细化本部门禁毒宣传教育职责任务,各尽其责,相互配合,把禁毒宣传教育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完善措施,扎实推进。

25、加强全民禁毒宣传教育人才队伍和专兼职工作队伍建设。中央、省、市禁毒宣传教育领导机构要建立全民禁毒宣传教育咨询专家和培训师资资源库,研究禁毒宣传教育规律,编制禁毒宣传教育资料,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培训,逐步实现全国咨询专家与培训师资的资源共享。

各级禁毒宣传教育工作小组要建立全民禁毒宣传教育专门队伍,各街道、乡镇、学校、社区医疗机构和特殊场所内要指定专人负责禁毒宣传教育工作,形成一支专兼职结合、素质较高、人数众多、覆盖面广的禁毒宣传教育工作队伍。

禁毒部门要积极会同相关成员单位,把握禁毒宣传教育专职人员、禁毒师资、禁毒志愿者、禁毒教育辅导员等不同对象的需求,按照‚国家禁毒办和各部门示范培训、省级重点培训、市级普遍培训‛的方法,组织有关专家,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社会培训机构,广泛开展培训工作,不断提高禁毒宣传教育队伍素质。国家禁毒办定期举办全国禁毒宣传教育骨干培训班和全国禁毒宣传教育精品项目评选活动,逐步推广专兼职工作队伍网络培训和远程教育。新闻出版总署继续做好新闻记者禁毒防艾宣传报道的教育培训工作。

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重视禁毒教育兼职教师、法制副校长、校外法制辅导员、校外专家组等禁毒师资的建设,提高中小学班主任、高校辅导员开展毒品预防教育的能力。要把禁毒教育列入教师继续教育内容和教师校本培训计划,开展禁毒教学研究工作。要逐步建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禁毒教师教育课程资源的共建共享机制,充分发挥‚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的应用效益和全国教师教育网络联盟的作用,力争通过三年的努力为每一位班主任和禁毒教育兼职教师提供一次禁毒培训。

26、加强禁毒教育基地建设。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建立一所大型禁毒教育基地,市、县要建立小型禁毒教育基地或园地,城市社区、农村行政村和中小学校要建立固定的禁毒宣传教育橱窗,形成因地制宜、规模适当的禁毒教育基地(园地)和阵地网络。要充分利用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康复场所、自愿戒毒医疗机构以及图书馆、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青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等场所,面向社会尤其是青少年开展禁毒教育。

27、加强禁毒宣传教育资料建设。国家禁毒办将依托咨询专家组,统一规划、编写适应不同对象需要的禁毒教育材料,实现全国禁毒宣传教育资料共享。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大禁毒书籍、挂图、招贴画、折页、影视片、公益广告的编辑、出版力度,积极推出一批以青少年防范合成毒品危害为主题的优秀动漫和视听产品;指导各类青少年法律学校、市民学校、家长学校、农民工业余学校、职工学校和职业学校等有计划地组织、参与编写通俗易懂的禁毒简明教材。国家广电总局指导央视网梳理中央电视台禁毒视频资源,提供点播和下载服务。

28、加强禁毒宣传教育效果评估。各级禁毒领导机构要以协调组织禁毒执法检查等形式,加强对当地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的督导检查,推动基层政府和相关部门禁毒宣传教育职责的落实;要积极借助统计部门、社科研究机构等第三方力量开展全民禁毒宣传教育社会效果评估,注重群众对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的评价,根据评估结果和变化情况,不断改进工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本系统、本单位全民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国家禁毒办将建立健全全民禁毒宣传教育工作考核评估制度,不定期对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工作落实情况和实效进行督促检查,保证禁毒宣传教育工作持续、健康、科学发展。

篇2:《关于深化全民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党委宣传部、外宣办、综治办,公安厅(局)、教育厅(教委、教育局)、卫生厅(局)、民政厅(局)、司法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商务主管部门、文化厅(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广播电影电视局、新闻出版局,工会、团委、妇联:

为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以下简称《禁毒法》),推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积极履行禁毒宣传教育职责,进一步提高全民抵御毒品的能力和参与禁毒斗争的意识,不断推进禁毒人民战争向纵深发展,特制定《关于深化全民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切实抓好组织实施。

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中共中央宣传部

中央对外宣传办公室

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公安部

教育部

卫生部

民政部

司法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商务部

文化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国家新闻出版总署

全国总工会

共青团中央

全国妇联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六日

关于深化全民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

为深入贯彻实施《禁毒法》,推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积极履行禁毒宣传教育职责,进一步提高全民抵御毒品的能力和参与禁毒斗争的意识,不断推进禁毒人民战争向纵深发展,现就深化全民禁毒宣传教育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深化全民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

1、全民禁毒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05年开展禁毒人民战争以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坚持预防为主的禁毒方针,认真组织实施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家禁毒办)等11个部门联合制定的《全民禁毒教育实施意见》,广泛深入地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活动,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广大人民群众识毒、拒毒、防毒能力和参与禁毒的意识普遍增强,滥用海洛因等传统毒品人员新增率进一步降低,社会各界关注禁毒、积极参与禁毒人民战争的氛围更加浓厚,为预防和减少毒品违法犯罪活动、保护公民身心健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为进一步深化和加强全民禁毒宣传教育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2、禁毒宣传教育工作面临新的挑战和压力。随着禁毒斗争的不断深入和毒品形势的发展变化,禁毒宣传教育工作面临的外部环境和内在要求发生了深刻变化,特别是《禁毒法》的颁布实施,对进一步深化全民禁毒宣传教育工作,从根本上防范毒品问题发生、减少吸毒人员的增加,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与面临的形势和挑战相比,禁毒宣传教育工作还存在一些不适应的问题,一些地方、部门重打击、轻防范,对禁毒宣传教育工作重视不够、投入不足;禁毒宣传教育领导体系、工作机制、工作队伍有待进一步增强,效果评估和竞争激励机制还不健全;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理念、方式、手段还不能完全适应快速变化的毒品形势,针对农村、流动人口以及合成毒品危害的宣传教育仍是薄弱环节,针对性、系统性、科学性、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这些问题需要采取有效措施尽快加以解决。

3、深化全民禁毒宣传教育工作具有重要意义。认真贯彻实施《禁毒法》,不断深化全民禁毒宣传教育工作,对于增强全民禁毒意识,激发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禁毒斗争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党委、政府和禁毒领导机构要把全民禁毒宣传教育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事关禁毒工作全局的一项重要战略任务,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禁毒宣传教育工作体制,切实将全民禁毒宣传教育纳入整个禁毒工作、政府和相关部门目标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范围统一部署、统一检查,落实禁毒宣传教育工作责任制和各项保障措施,在巩固已有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和推进全民禁毒宣传教育工作。

二、明确深化全民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任务目标

4、深化全民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禁毒法》,坚持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理念,紧密结合禁毒工作实际,积极探索全民禁毒宣传教育规律,坚持长期、广泛地开展全民禁毒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全民禁毒意识和自觉抵制毒品能力,推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履行禁毒宣传教育法定职责,形成“履行禁毒义务、参与禁毒斗争”的社会氛围,为进一步深化禁毒人民战争营造更加良好的社会环境。

5、深化全民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的基本原则:坚持面向全民与突出重点人群相结合,将青少年、流动人口、毒品问题严重地区人员、有涉毒行为人员作为禁毒宣传教育的重点人群,进一步增强全民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坚持禁毒宣传教育形式与效果相统一,将禁毒宣传教育与公民法制教育、道德教育、科普教育、健康教育、职业教育、预防艾滋病教育结合起来,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进一步提高全民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效性;坚持禁毒宣传教育专业化和社会化资源相整合,注重发挥媒体优势,发展禁毒群众组织,凝聚民心,集聚力量,进一步提升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的社会化水平。

6、深化全民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的主要任务:普及毒品预防知识,增强公民的禁毒意识,提高公民自觉抵制毒品的能力。深入开展禁毒法制教育,宣传《禁毒法》、《戒毒条例》及其他禁毒法律法规,介绍我国禁毒立场、方针和政策,使公民树立遵纪守法的观念,自觉做到不种毒、不制毒、不贩毒、不吸毒,关爱吸毒成瘾人员;深入开展毒品预防知识教育,以防范合成毒品危害为重点,广泛宣传毒品种类、特征和滥用危害,介绍个人和家庭防范毒品侵害的方法,使公民提高认知和抵御毒品的能力,养成积极、健康的生活方式;深入开展禁毒形势教育,介绍禁毒斗争历史和现状,宣传禁毒工作措施和成效,使公民进一步关心和支持禁毒工作,树立禁毒斗争必胜的信心;深入开展禁毒理念教育,倡导禁绝毒品、人人有责的社会责任意识,宣传禁毒志愿者的感人事迹,使公民增强与涉毒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积极性,自觉成为禁毒理念的传播者和实践者。

7、深化全民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的主要目标:全民禁毒意识显著增强,新吸毒人员增加速度明显减缓,合成毒品滥用势头和其他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禁毒宣传教育基本覆盖全体公民,全部覆盖学校和看守所、拘留所、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所、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场所、自愿戒毒医疗机构、药物维持治疗门诊以及救助管理机构;禁毒宣传教育手段多样、内容丰富、保障有力,满足不同群众毒品认知需求,重点人群接受禁毒教育更加系统、深入;全民禁毒宣传教育专兼职工作队伍基本覆盖基层街道(乡镇),禁毒志愿者队伍规模和专业化水平明显提高;禁毒宣传教育效果评估和竞争激励机制更加科学完善,宣传教育投入逐步增加;全民禁毒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参与禁毒氛围更加浓厚。

三、深入开展具有针对性、实效性的毒品预防教育活动

8、进一步深化“不让毒品进校园”活动,全面推动禁毒教育进学校,帮助学生树立远离毒品、健康成长的观念。教育行政、禁毒、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共青团等部门、组织要充分发挥学校的主阵地作用,深入开展中小学生毒品预防专题教育,按照《中小学生毒品预防专题教育大纲》要求,分阶段开设禁毒课程,切实做到教学计划、教学材料、课时、师资“四到位”,巩固“学生不吸毒、校园无毒品”的成果;要积极推进在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的毒品预防教育工作,通过二至三年的努力,在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培育若干所毒品预防教育示范中等职业学校、中学和小学;教育行政部门要大力加强学校禁毒师资队伍建设,并将毒品预防教育实施情况纳入国家督学范畴,确保禁毒教学质量不断提高,各项禁毒教育措施落到实处。

要以防范合成毒品危害为重点,把预防毒品和药物成瘾知识与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将其作为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德育的重要内容,纳入教学计划,同时完善生理卫生、生物、历史等相关课程的禁毒渗透教育,逐步建立全面系统的禁毒教育教学体系。

要加强对不同阶段学生心理特点和毒品认知能力的研究,丰富教学内容,开发教学资源,创新教学手段,不断增强禁毒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要结合学生入学、入队、入团、成人宣誓、毕业典礼等活动,组织开展禁毒主题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开展制作手抄报、模拟法庭、自护教育、参观戒毒所等禁毒教育活动。

要在重点地区建立由禁毒办牵头,由教育行政、公安、司法行政、卫生行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共青团、少先队等部门、组织和学校负责人、学生家长参加的禁毒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并通过选聘校外法制辅导员、开展“小手拉大手、大手护小手”、学生禁毒志愿者等活动,积极推动学校禁毒教育与家庭、社会禁毒教育有效衔接。

9、进一步深化“社区青少年远离毒品”行动,全面推动禁毒教育进社区,提高社区禁毒宣传教育服务能力。共青团组织要继续深化“社区青少年远离毒品行动”,结合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有针对性地面向社区闲散青少年和进城务工青年开展禁毒宣传教育;要依托青少年法律学校、青少年维权服务站、青少年维权服务岗、进城务工青年培训学校等阵地,组织重点青少年群体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及生活技能训练,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每个社区在每年寒暑假期间至少组织一次青少年禁毒教育活动。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禁毒部门要结合“无毒社区”创建活动和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以社区为依托,针对毒品问题严重地区、城中村、城镇周边聚居常住人员、流动人员及下岗失业人员开展禁毒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涉毒违法犯罪行为发生。

民政、司法行政、教育行政、卫生行政、文化、公安、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组织要指导基层组织将社区禁毒宣传教育纳入社区建设和管理,配合开展“无毒社区”创建和社区禁毒宣传教育工作;要组织禁毒宣传教育辅导员、社区志愿者、禁毒社会工作者和社区居民等力量,积极参与禁毒教育进社区活动,逐步壮大活跃在社区、热心禁毒教育和戒毒帮教的禁毒志愿者队伍。

城市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要加强社区禁毒宣传教育,落实禁毒防范措施,促进和谐社区建设;要依托社区服务中心(站)、宣传文化站、居民会议、市民学校、阅报栏、法制宣传橱窗等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和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网络,发放禁毒宣传教育资料,建立禁毒宣传教育园地,开设禁毒讲座和居民论坛,结合群众性主题文化教育活动和“致社区居民一封信”等活动,深入开展禁毒公益宣传。

10、进一步深化“不让毒品进我家”活动,全面推动禁毒教育进家庭,完善家庭自我教育、自我防范功能。妇联组织要以“平安家庭”创建为依托,继续做好“无毒家庭”创建工作,深化“不让毒品进我家”活动,广泛开展面向家庭的禁毒教育,使毒品预防知识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要进一步扩大“无毒家庭”覆盖面,积极引导家庭成员开展防范涉毒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推动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进行毒品预防教育;要加强妇女禁毒协会和巾帼禁毒志愿者队伍建设,以单亲家庭、流动人口家庭、涉毒家庭和妇女为重点,会同社区民警、居(村)民委员会等基层工作力量,深入居民家庭开展有针对性的禁毒教育和帮教活动;要利用家长学校和家庭文明指导中心等阵地,组织禁毒志愿者、家长、戒毒专家和青少年参加禁毒讨论会和培训班,提高家庭防范毒品意识,帮助克服家人吸食毒品的危机和困难;要配合禁毒、邮政部门开展“毒品知识进万家活动”,力争通过三年努力,依托邮政投递网络和巾帼禁毒志愿者队伍将禁毒宣传教育资料送进每个家庭。

11、进一步深化“职工拒绝毒品‘零计划’行动”,全面推动禁毒教育进单位,帮助职工和个体劳动者认识和预防毒品危害。工会组织要继续深化“职工拒绝毒品‘零计划’行动”,利用健全的工会组织网络,引导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加强面向本系统、本单位职工的禁毒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创建“无毒单位”活动。要将禁毒教育纳入全国职工素质建设工程,作为职工岗前培训、岗位培训的重要内容,实现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的经常化和制度化;要利用工人文化宫、工人俱乐部、职工书屋、职工之家、农民工业余学校及宣传橱窗、班组板报等工会文化设施网络,广泛开展为职工送图书、送电影、送法律、送文艺等多种形式的禁毒宣传教育活动;要以“千万农民工帮扶行动”为载体,结合就业培训、岗位援助、创业指导等措施,有针对性地在外来务工人员、下岗失业人员集中的地区、行业和企业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提高广大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和下岗失业群体抵制毒品的能力和自觉守法意识;要积极帮助吸毒职工戒断毒瘾、回归社会。

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运输和使用单位及化工市场要通过学习培训,增强职工特别是重点岗位主管人员的禁毒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易制毒化学品行业自我约束能力和防范能力。

各类行业协会、商会要积极参与禁毒宣传教育工作。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要在广大会员特别是文化娱乐服务业、出租车业、物流和快递业等重点行业会员中,开展形式多样的禁毒宣传教育活动,继续深化创建“无毒基层协会”活动。

12、深入开展禁毒“流动课堂”活动,全面推动禁毒教育进场所,提高流动人口和戒毒人员抵御毒品能力。各级党委宣传、禁毒、公安、卫生行政、民政、司法行政、工商行政管理、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组织要结合各自业务工作,深入开展面向无业人员和流动人口的禁毒宣传教育。要重点在公共场所推进禁毒“流动课堂”活动,广泛发动禁毒志愿者,采取流动宣传车、宣传小分队等形式,深入毒品问题严重地区以及繁华街区、交通枢纽、大型建筑工地等复杂场所,开展经常性的禁毒咨询和宣讲活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结合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工作,利用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劳动保障工作平台,面向无业人员开展经常性的禁毒知识宣传;要联合铁路、交通、民航等部门,在春节期间组织开展“春风行动”,向外出务工人员发放禁毒宣传品,开展多种形式的禁毒宣传。

铁路、交通、民航部门要将禁毒知识纳入对旅客宣传和职工培训内容。毒品问题比较严重的地区和边境口岸要设立户外禁毒公益广告牌;候车、候船、候机室要设置禁毒宣传专栏和宣传牌,摆放禁毒宣传教育资料;公共交通工具上要张贴禁毒标志,利用移动电视开展禁毒宣传;有影视广播播放条件的旅客集中场所要滚动播放禁毒宣传教育内容。

文化、工商行政管理、公安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歌舞娱乐、宾馆酒店、洗浴桑拿等公共服务场所的禁毒管理,要求场所主动公开张贴和摆放禁毒宣传品,公布涉毒举报奖励办法,安装禁毒公益宣传软件,聘请媒体和公众监督员,每年组织经营业主、从业人员开展防范合成毒品禁毒承诺和教育培训活动,推动娱乐场所、旅店依法落实禁毒防范措施,预防毒品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公安、司法行政、卫生行政、民政部门要在看守所、拘留所、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所、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场所、自愿戒毒医疗机构、药物维持治疗门诊和救助管理机构等毒品受害者、毒品违法犯罪人员集中的特殊场所开展《禁毒法》、吸毒防治和预防艾滋病教育,鼓励戒毒成功人员结合个人经历开展同伴教育,对已染毒人员给予人文关怀,帮助他们认清摆脱毒品的途径,树立回归社会的信念。

13、依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动禁毒教育进农村,提高农民禁毒法制观念。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要立足农村有线广播、墙报宣传栏等宣传阵地,抓住农贸集市、节假日等有利时机,在人群集中地点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禁毒宣传教育,帮助广大农民特别是返乡农民工识毒、防毒、拒毒,免受毒品侵害。乡镇和村广播室要定时播放禁毒教育内容;毒品问题严重地区要做到乡乡有禁毒音像宣传品、村村有宣传挂图、户户有宣传手册。

党委宣传、教育行政、公安、卫生行政、司法行政、农业、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共青团等部门要结合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法律进乡村”活动和农家书屋、广播电视村村通、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开展禁毒宣传资料、禁毒文艺、禁毒电影进农村活动;要把毒品预防知识纳入农村党员和农民职业教育内容,借助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和农村职业教育培训网络,面向农村开展禁毒教育。

禁毒、农业、林业、民政、公安等部门要指导基层组织、单位在可能种植毒品原植物地区,深入开展禁种宣传,增强群众禁种意识,防止罂粟种籽落地。

四、积极营造全社会广泛参与禁毒人民战争的舆论氛围

14、充分发挥大众传媒禁毒宣传的主渠道作用。大众传媒要承担开展公益性禁毒宣传教育的社会责任,普及毒品预防知识,传播禁毒观念,加大常态化禁毒宣传力度,定期发布禁毒公益广告。中央和地方主要报刊、广播、电视以及重点新闻网站要在相关栏目中充实有关禁毒宣传教育内容。各级党委宣传和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要加强对禁毒宣传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密切与各类媒体的合作,加强舆论引导,培养通讯员队伍,不断增强禁毒新闻宣传的实效性。国家禁毒办将会同有关部门定期组织开展全国报刊业禁毒好新闻评选活动。

15、把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作为禁毒宣传教育的重要阵地。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开展形式多样的网上禁毒宣传教育,特别是利用网络新技术、新手段,通过博客、播客、微客、QQ、社交网站、网络游戏等青少年乐于接受的方式,重点加强对防范合成毒品危害的宣传教育。禁毒部门要协调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强化通信服务商的禁毒宣传职责,通过手机媒体定期发布毒品预防知识和预警信息。

16、建立健全禁毒新闻发布制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禁毒领导机构要建立禁毒新闻发布制度,或者利用现有新闻发布平台定期发布禁毒新闻,组织出版禁毒报告,公开毒品违法犯罪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增加禁毒工作的透明度。要注重培养新闻发布人才,主动设置新闻发布议题,及时发布当地毒品形势、禁毒工作措施和成效、重要案件和重大行动,切实增强新闻发布的及时性和权威性。

五、大力推进群众性禁毒公益实践活动

17、推进禁毒志愿服务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党委宣传、禁毒部门要会同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加强对各类禁毒志愿服务活动的总体规划和协调指导。民政、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组织要结合各自特点,进一步加强社区志愿者、职工、青年和巾帼禁毒志愿者队伍建设,推动义务性禁毒宣传教育队伍不断发展壮大;要建立健全禁毒志愿服务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从禁毒工作需要和志愿者愿望出发设计服务项目,依托禁毒教育基地对志愿者进行禁毒知识和技能培训,跟踪掌握禁毒志愿者接受培训和参加服务情况,推动禁毒志愿服务经常化和规范化。共青团组织要将禁毒宣传教育纳入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调动青年学生参与禁毒社会实践活动的积极性。国家禁毒办将适时开通禁毒宣传教育志愿者注册管理系统和志愿服务信息平台。有条件的地区要组建禁毒社会工作者队伍,明确其禁毒宣传教育职责,对吸毒人员家庭要重点入户宣传。

18、动员社会组织参与禁毒公益实践活动。要注重发挥各类社会组织特别是公益慈善组织的作用,充分利用禁毒协会、禁毒基金会、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红十字会和学生社团的优势,开展禁毒志愿服务,争取社会各界公益捐助。

19、发挥禁毒先进人物、优秀民间禁毒组织的榜样作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动员广大领导干部和社会知名人士带头参与禁毒志愿服务,大力发现、培养来自基层、贴近群众的先进典型,加大典型的宣传力度,使广大群众从先进典型的感人事迹和优秀品质中受到鼓舞、汲取力量。国家禁毒办将继续会同有关部门不定期评选表彰“全国十大民间禁毒人士”。

六、不断掀起“全民禁毒宣传月”集中宣传教育高潮

20、将每年6月作为“全民禁毒宣传月”。国家禁毒办要结合当年禁毒工作重点,参照联合国确定的主题,公布“全民禁毒宣传月”宣传主题。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开展主题突出、特色鲜明、富有成效的集中宣传教育活动,掀起禁毒宣传高潮,使人民群众普遍受到一次禁毒教育。

21、发挥媒体优势营造浓厚的禁毒舆论氛围。“全民禁毒宣传月”期间,各级党委宣传部门要指导、督促各类新闻媒体开辟禁毒专栏、专版、专题,制作播出高质量的禁毒新闻和专题节目,开展禁毒集中宣传;社区和学校宣传橱窗要推出禁毒宣传教育专栏;公共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要利用橱窗、广播、闭路电视和电子显示屏开展禁毒集中宣传和禁毒公益广告宣传。中宣部、公安部、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禁毒办继续组织开展中央主要新闻媒体集中采访报道活动。中央对外宣传办公室指导、协调中央各对外新闻单位、中央重点新闻网站宣传报道我国政府开展禁毒工作的措施和成效,并组织开展境外舆论引导工作。

22、抓住有利时段开展禁毒集中宣传。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抓住“6?1”《禁毒法》实施纪念日、“6?3”虎门销烟纪念日、“6?26”国际禁毒日以及“12?1”世界艾滋病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12?5”国际志愿者日等纪念日,有针对性地开展禁毒集中宣传。

七、切实做好全民禁毒宣传教育保障工作

23、完善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资金的禁毒宣传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各级政府要把禁毒宣传教育经费作为禁毒经费组成部分列入财政预算,保障禁毒宣传教育工作需要,并随着社会经济发展逐步增加。各地禁毒领导机构要加强禁毒宣传教育经费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各有关部门要把禁毒宣传教育纳入本单位宣传教育整体规划,争取经费投入,禁毒领导机构应对禁毒委员会成员单位予以必要的经费支持。教育事业费要保障学校禁毒教育的必要支出。

24、加强全民禁毒宣传教育领导机构建设。要完善分级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全民禁毒宣传教育领导体系。省、市、县禁毒领导机构内要设立禁毒宣传教育工作小组,由禁毒领导机构相关成员单位组成,重点研究解决重大和难点问题,组织落实重要活动。各级禁毒部门要会同党委宣传部门,加强对成员单位的协调指导,及时提供禁毒宣传教育资料。各相关成员单位要细化本部门禁毒宣传教育职责任务,各尽其责,相互配合,把禁毒宣传教育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完善措施,扎实推进。

25、加强全民禁毒宣传教育人才队伍和专兼职工作队伍建设。中央、省、市禁毒宣传教育领导机构要建立全民禁毒宣传教育咨询专家和培训师资资源库,研究禁毒宣传教育规律,编制禁毒宣传教育资料,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培训,逐步实现全国咨询专家与培训师资的资源共享。

各级禁毒宣传教育工作小组要建立全民禁毒宣传教育专门队伍,各街道、乡镇、学校、社区医疗机构和特殊场所内要指定专人负责禁毒宣传教育工作,形成一支专兼职结合、素质较高、人数众多、覆盖面广的禁毒宣传教育工作队伍。

禁毒部门要积极会同相关成员单位,把握禁毒宣传教育专职人员、禁毒师资、禁毒志愿者、禁毒教育辅导员等不同对象的需求,按照“国家禁毒办和各部门示范培训、省级重点培训、市级普遍培训”的方法,组织有关专家,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社会培训机构,广泛开展培训工作,不断提高禁毒宣传教育队伍素质。国家禁毒办定期举办全国禁毒宣传教育骨干培训班和全国禁毒宣传教育精品项目评选活动,逐步推广专兼职工作队伍网络培训和远程教育。新闻出版总署继续做好新闻记者禁毒防艾宣传报道的教育培训工作。

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重视禁毒教育兼职教师、法制副校长、校外法制辅导员、校外专家组等禁毒师资的建设,提高中小学班主任、高校辅导员开展毒品预防教育的能力。要把禁毒教育列入教师继续教育内容和教师校本培训计划,开展禁毒教学研究工作。要逐步建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禁毒教师教育课程资源的共建共享机制,充分发挥“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的应用效益和全国教师教育网络联盟的作用,力争通过三年的努力为每一位班主任和禁毒教育兼职教师提供一次禁毒培训。

26、加强禁毒教育基地建设。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建立一所大型禁毒教育基地,市、县要建立小型禁毒教育基地或园地,城市社区、农村行政村和中小学校要建立固定的禁毒宣传教育橱窗,形成因地制宜、规模适当的禁毒教育基地(园地)和阵地网络。要充分利用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康复场所、自愿戒毒医疗机构以及图书馆、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青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等场所,面向社会尤其是青少年开展禁毒教育。

27、加强禁毒宣传教育资料建设。国家禁毒办将依托咨询专家组,统一规划、编写适应不同对象需要的禁毒教育材料,实现全国禁毒宣传教育资料共享。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大禁毒书籍、挂图、招贴画、折页、影视片、公益广告的编辑、出版力度,积极推出一批以青少年防范合成毒品危害为主题的优秀动漫和视听产品;指导各类青少年法律学校、市民学校、家长学校、农民工业余学校、职工学校和职业学校等有计划地组织、参与编写通俗易懂的禁毒简明教材。国家广电总局指导央视网梳理中央电视台禁毒视频资源,提供点播和下载服务。

篇3:《关于深化全民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思路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支撑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导向,在统筹推进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进程中,建设一流本科教育,全面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切实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二)主要原则

——因校制宜,自主实施。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本校教育教学薄弱环节和主要问题,确定改革重点和领域,按规定自主安排资源和经费。

——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整体设计改革方案,注重改革的系统性、集成度,明确目标任务,聚焦重点难点,力争在关键领域尽快取得标志性成果。

——注重绩效,示范引领。激发改革活力,建立自我评价机制,注重改革成果的推广应用,推动我国高等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持续提升。

(三)总体目标

到2020年,中央高校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和本科教学基础地位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加强,学科专业结构和人才培养类型结构更加适应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协同育人机制更加优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形成制度化成果,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教师培训体系实现制度化、专业化、网络化,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取得新进展,高等教育发展更加协调,涌现出一批社会公认、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本科教育高校。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推进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

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坚持把深入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作为中央高校教育教学改革的突破口和重中之重。牢固树立科学的创新创业教育理念,把创新创业教育作为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内在要求和应有之义,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将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作为评价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指标。健全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促进包括通识课、专业课在内的各类课程与创新创业教育有机融合,挖掘和充实各类课程的创新创业教育资源。改革教学方式方法,广泛开展启发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改革教学和学籍管理制度,完善个性化的人才培养方案,建立创新创业学分积累和转换制度,允许参与创新创业的学生调整学业进程,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支持学生参加国家级创新创业大赛。

(二)巩固本科教学基础地位

教授、副教授(高级职称教师)要更多承担本科教学任务,不断提高高校教学水平。完善管理办法,落实教授给本科生上课基本制度,将承担本科教学任务作为教授聘任的基本条件,让优秀的教师为本科一年级学生上课。普遍建立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开展教师培训、教学咨询服务、教学改革研究、教学质量评估,建设优质教学资源,提升教师教学能力和业务水平;发挥国家级教师教学发展示范中心的示范、辐射、引领作用。

(三)调整优化学科专业结构

制订高校学科专业建设发展规划,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办学定位、学科特色,加强内涵建设,合理布局学科专业。优化学科专业结构,积极设置“互联网+”“中国制造2025”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领域亟需相关专业,调减与学校办学定位不相符的专业,推动教育资源向服务国家、区域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的专业集群汇聚。对传统学科专业进行更新升级,用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更新教学内容,调整专业培养目标和建设重点,优化人才培养方案,推进专业综合改革,提高高校优势特色专业集中度。

(四)完善协同育人机制

推进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间的协同,与实务部门、科研院所、相关行业部门共同推进全流程协同育人,建立培养目标协同、教师队伍协同、资源共享协同、管理协同机制,加强高校教师与实务部门专家双向交流。建设与行业企业共建共享的协同育人实践基地,共同研究教学内容、教学方式,共同制定教学、学生管理、安全保障制度,共同推进开放共享,吸纳其他高校到基地进行实践教学。继续推进国家试点学院改革,运用协同育人等方式,不断创新试点学院人才培养机制,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加强综合实训中心建设,兼顾基础与前沿,统筹各类实验教学资源,构建功能集约、资源共享、开放充分、运作高效的专业类或跨专业类的实验教学平台。

(五)着力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

具有学科专业优势和现代教育技术优势的高校,要以受众面广量大的公共课、基础课和专业核心课为重点,致力于以学为本的课程体系重塑、课程内容改革,建设一批以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为代表、课程应用与教学服务相融通的优质在线开放课程。创新在线课程共享与应用模式,推动优质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共享、不同类型高校小规模定制在线课程应用、校内校际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推进以学生为中心的教与学方式方法变革。高校要完善管理制度,将教师建设和应用在线课程合理计入教学工作量,将学生有组织学习在线课程纳入学分管理,对课程建设质量、课程运行效果进行监测评价。建设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全面推进信息化实践教学平台建设,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实现优质实验教学资源开放共享。

(六)建立完善拔尖人才培养体制机制

加强高水平研究型大学优势基础学科青年英才培养,继续实施“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在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和计算机科学等五个学科深入探索,完善拔尖学生选拔机制,深化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改革,吸引优秀学生投身基础科学研究,形成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良好氛围。发挥“拔尖计划”的示范辐射作用,推动各高校转变教学理念,改革学生选拔方式、人才培养模式、学生管理办法等,提高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水平。

(七)服务西部地区高等教育发展

继续实施好“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等学校计划”,以人才培养工作为中心,促进受援高校实现人才培养质量、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能力、教师队伍水平和学校管理水平等四个方面显著提升。重点加强受援高校师资队伍建设,为受援高校定向培养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加强支援高校教师支教、管理干部挂职和受援高校教师进修、管理干部锻炼的双向交流。

三、组织实施

(一)落实责任主体。各中央高校是实施教育教学改革的责任主体,要根据本意见精神和本校教育教学改革实际,专题研究、编制本校教育教学改革方案,明确改革举措、资源配置和资金筹集方式,确定责任人、时间表、路线图,把各项改革任务落细、落小、落实。

(二)经费统筹使用。中央财政设立中央高校教育教学改革专项资金,支持各中央高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各中央高校要按规定统筹安排使用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支持本校教育教学改革方案的实施。

(三)实施信息公开。各中央高校要通过校园网等网络平台公布改革方案和实施计划、进展情况及标志性成果,推动改革经验与成果的共享,接受社会监督。

篇4:《关于深化全民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

根据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对教师实行每五年一周期的全员培训要求,近年来中央和地方不断加大培训力度,教师培训工作取得明显进展,但也存在着针对性不强、内容泛化、方式单一、质量监控薄弱等突出问题。为主动适应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现实需求,着力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现就深化中小学教师培训模式改革,全面提升培训质量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增强培训针对性。确保按需施训。中小学教师培训要以实施好基础教育新课程为主要内容,以满足教师专业发展个性化需求为工作目标,引领教师专业成长。各地要将上述要求贯穿于培训规划、项目设计、组织实施、质量监控全过程。根据新任教师岗前培训、在职教师提高培训和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等教师发展不同阶段的实际需求,开展针对性培训。实行教师培训需求调研分析制度,建立与中小学校共同确定培训项目的新机制。

二、改进培训内容。贴近一线教师教育教学实际。各地要将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技能作为培训的主要内容,以典型教学案例为载体,创设真实课堂教学环境,紧密结合学校教育教学一线实际,开展主题鲜明的技能培训。实践性课程应不少于教师培训课程的50%。要将中小学教师专业标准、师德教育和信息技术作为通识课程,列入培训必修模块。遵循立德树人的根本要求,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国家制订教师培训课程标准,建立资源共享平台,促进资源共建共享。各地要加强优质课程资源建设,重点建设典型案例和网络课程资源,积极开发微课程。

三、转变培训方式。提升教师参训实效。各地要针对教师学习特点,强化基于教学现场、走进真实课堂的培训环节。通过现场诊断和案例教学解决实际问题,采取跟岗培训和情境体验改进教学行为,利用行动研究和反思实践提升教育经验,确保培训实效。改革传统讲授方式,强化学员互动参与,增强培训吸引力、感染力。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大力推动置换脱产研修,将院校集中培训、优质中小学“影子教师”实践和师范生(城镇教师)顶岗实习支教相结合,为农村学校培养骨干教师。要采取多种培训方式,加大体育、音乐、美术等师资紧缺学科专兼职教师和民族地区双语教师的培训力度。

四、强化培训自主性。激发教师参训动力。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探索建立教师自主选学机制,建设“菜单式、自主性、开放式”的选学服务平台,为教师创造自主选择培训内容、时间、途径和机构的机会,满足教师个性化需求。建立培训学分认证制度,学时学分合理转化。建立教师培训学分银行,实现教师非学历培训与学历教育学分互认。将培训学分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教师考核和职务(职称)聘任的必备条件,激发教师参训积极性。

五、营造网络学习环境。推动教师终身学习。各地要积极推进教师网络研修社区建设,推动教师网上和网下研修结合、虚拟学习和教学实践结合的混合学习;开展区域间教师网上协同研修,促进教师同行交流;培养网络研修骨干队伍,打造教师学习共同体,实现教师培训常态化。要推动网络研修与校本研修整合,推进高等学校、培训机构与中小学结对帮扶,引进优质培训资源,建立校本研修良性运行机制。丰富研修主题,通过集体备课、观课磨课、课题研究等方式,促进教研与培训有机结合,切实发挥校本研修的基础作用。鼓励各地建设教师培训创新实验区,推动培训模式综合改革。

六、加强培训者队伍建设。增强为教师提供优质培训的能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统筹建设培训专家库,并实行动态调整,建立一支专兼职结合的优秀培训者队伍。要注重遴选一线优秀教师作为兼职培训者,将其承担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认定的培训任务计入教学工作量,并建立工作绩效考核机制。高等学校兼职培训者要积极把握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内容和中小学一线教师培训需求。专职培训者要切实深入中小学校开展研究与实践,原则上每年不少于2个月。国家建立培训专家库信息管理平台,实现各地培训者的信息共享和培训成效评估。培训者团队主要从培训专家库中遴选,一线优秀教师所占比例不少于50%。各地要为专兼职培训者的发展创造良好条件,国培计划和省培计划加大专兼职培训者培训力度,专职培训者每年研修不少于100学时。

七、建設培训公共服务平台。为教师提供多样化服务。培训机构要将为教师提供多样化优质服务作为培训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建立灵活、开放、专业的培训公共服务平台。师范院校要大力推进内部教师教育资源整合,建立与中小学合作机制,促进培养、培训、研究、服务一体化,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各地要依托现有资源,加快推进县级教师培训机构与教研、科研和电教等部门的整合,建设县级教师发展中心,发挥其在全员培训的规划设计、组织实施和服务指导等方面的功能。

八、规范培训管理。为教师获得高质量培训提供有力保障。国家建设全国教师培训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对国家级培训和各地培训的动态监测。各地要充分利用信息化管理平台,登记教师参训学时学分,加强学员选派管理,建立培训项目招投标机制,对培训经费使用等进行全程监控,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教师培训食宿安排要厉行节约,不得安排与培训无关的参观考察活动。培训机构要建立学员培训档案制度,及时将学员培训情况反馈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

国家制订培训质量标准,定期开展培训质量评估,发布年度监测报告。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要采取专家评估、网络匿名评估和第三方评估等方式,监测培训质量,公布评估结果,并作为培训资质认定、项目承办、经费奖补的重要依据。培训机构要做好培训绩效评价,跟踪教师参训后实践应用效果,不断改进培训工作。

篇5:《关于深化全民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

14部委《关于深化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指导意见》

安监总煤监〔2009〕157号

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发展改革委(经贸委)、公安厅(局)、监察厅(局)、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厅(局)、国土资源厅(局)、环境保护厅(局)、国资委、工商局、电力部门、总工会,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2005年以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集中开展了煤矿整顿关闭攻坚战,严厉打击非法开采,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破坏资源、污染环境和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小煤矿(即年产30万吨以下的乡镇煤矿,下同)1.2万多处,淘汰落后生产能力3亿吨/年左右,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小煤矿总量依然较多,煤炭产业集中度仍然偏低,结构调整的任务还很艰巨;部分地区资源整合工作进展较慢,一些煤矿非法违法开采仍很严重,小煤矿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煤矿整顿关闭工作有待进一步深化。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总体要求和对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工作部署,为巩固煤矿整顿关闭攻坚战成果,保障煤矿安全生产,促进煤炭工业结构调整,发展先进生产力,现就深化煤矿整顿关闭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工作思路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发展,深化煤矿整顿关闭,加快煤炭产业结构调整,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提升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水平,提高安全保障能力,加快煤矿规模化和现代化建设,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

(二)工作思路:提高门槛、严格准入,打击非法、淘汰落后,资源整合、提升能力,以大管小、提高水平,明确责任、严格监管。

(三)工作目标:通过深化煤矿整顿关闭工作,将现有小煤矿淘汰关闭一批、资源整合扩能改造一批、大集团兼并重组一批,力争到“十一五”期末把小煤矿数量控制在1万处以内。

二、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开采行为,继续关闭资源枯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不符合产业政策的煤矿

(四)加强煤炭资源开采管理,继续保持打击非法违法开采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无证开采、以采代探和超层越界等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对超层越界拒不退回的煤矿要坚决予以关闭。

(五)停止向资源枯竭小煤矿新增资源,及时注销采矿许可证及相关证照,淘汰关闭。国务院煤炭行业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结合各产煤省(区、市)实际制定煤炭资源枯竭的储量标准。

(六)责令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限期整改,并明确整改时限,到期经验收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及相关证照,提请当地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各地要继续完善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小煤矿的退出机制。

(七)对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且依靠现有技术和管理水平难以有效治理的煤矿,要依法予以关闭。继续依法关闭不符合产业政策、破坏资源、污染环境的煤矿。

三、加快工作进度,简化资源整合矿井审批验收程序

(八)对于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资源整合方案中所确定的资源整合矿井,各有关部门要在资源审批、项目核准、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安全许可、生产许可等环节,可采取部门联合办公、限定时限、“一站式”服务等措施,提高办事效率,尽可能简化合并工作程序。

(九)采矿登记管理机关按照审批权限,并依据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煤炭资源整合方案划定矿区范围;根据资源储量核实及评审备案意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审查意见,颁发2年期采矿许可证。煤矿企业在领取采

矿许可证后2年内必须完成采矿权有偿处置及有关法律要件手续,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煤炭生产许可证,在此期间不得进行采矿权转让变更,未完成上述工作的,不得正式生产,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办理采矿权延续登记。

(十)安全预评价报告与安全专篇合并,在安全专篇中补充安全设备设施预评价内容,由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组织审批,不再单独组织编写、评审(备案)安全预评价报告。

(十一)有关部门应加快验收工作,其中安全设施竣工验收与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颁证条件审查合并,各项验收合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煤炭生产监管部门要及时审查颁发煤炭生产许可证,使达到取证条件的煤矿尽快投产。

(十二)严格规范资源整合,提高安全生产和技术管理水平。要明确已批复资源整合项目的整合期限,对限期未实施改造的、拖延工期未完成改造的、在整合区域违法生产的煤矿要取消整合资格,依法予以关闭;要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采用先进适用的生产技术、工艺和装备,优化整合矿井生产布局,按照质量标准化矿井标准进行整合改造。

四、鼓励大型煤矿企业整合改造小煤矿,全面提升小煤矿安全生产水平(十三)支持大型煤矿企业整合改造小煤矿,支持整合(兼并、收购、控股)后的煤矿进行产业升级、技术改造。各地要抓紧研究制定和完善各项配套经济政策,其中“一通三防”、水害治理等煤矿安全改造项目,可申请中央投资补助。(十四)鼓励和支持大型煤矿企业以收购、兼并、控股等多种方式整合改造小煤矿,通过资源和产权连结把更多的小煤矿纳入大型煤矿企业管理控制体系。大型煤矿企业整合改造后的小煤矿统一参加煤炭产运需衔接。

(十五)将参与整合煤矿周边不宜新设矿业权的零星边角资源、深部资源优先有偿配置给整合主体煤矿,将整合后的煤矿周边仍存在的不宜新设矿业权的零星边角资源、深部资源有偿就近配置给整合后的主体煤矿,促进煤炭资源配置向优势企业集中。

(十六)各地要积极支持、引导地方煤矿与大型煤矿企业的整合工作。要按照国土资源部矿业权价款评估有关工作规定和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发布的《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评估和确定煤炭资源价款。

(十七)被大型煤矿企业兼并、收购或控股的小煤矿,并入大型煤矿企业、原企业法人注销的,由大型煤矿企业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保留原企业法人或新设立企业法人的,由原企业法人或新设立的企业法人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大型煤矿企业承担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大型煤矿企业通过托管、租赁、帮扶等方式管理的小煤矿,由原企业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指标按原企业类型统计考核。大型煤矿企业整合改造的小煤矿,其安全监管责任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监管”的原则执行。

五、完善政策措施,建立小煤矿正常准入和退出机制

(十八)各地要制定煤矿关闭的转产扶持、经济补助、就业培训、困难补助等政策措施,探索建立小煤矿正常退出机制。对被关闭煤矿企业缴纳的安全风险抵押金等资金,经有关部门核准后,及时返还。

(十九)应关闭的煤矿已经向国家缴纳了采矿权价款的,地方可从分成的采矿权价款中安排资金用于支持解决该煤矿关闭后的遗留问题。经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认定仍有利用价值的剩余资源,需重新进行核实备案并对采矿权价款重新进行评估确认。

(二十)中央财政将根据关闭小煤矿工作情况,对地方政府给予一定财力支持。各地要研究制定关闭小煤矿有关经济政策和配套措施,确保社会稳定。(二十一)各地区要严格准入标准,提高煤矿准入门槛。严格执行《煤炭产业政策》规定的新建、改扩建煤矿建设规模标准,不得擅自降低最小建设规模;确需调整的,由《煤炭产业政策》发布机关研究确定。“十一五”期间,各地区一律停止审批(核准)生产能力30万吨/年以下的煤矿新建项目。各产煤省(区、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当地小煤矿退出标准,在规定期限内仍低于标准的小煤矿一律退出。

(二十二)按照国务院投资体制改革决定,严格煤矿建设项目核准制度,坚决制止未批先建、越权审批、批小建大以及变相增加审批环节等违法违规行为。对企业投资的各类煤矿建设项目,一律不再审批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也不得以审查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形式变相审批。对违规审批建设的煤矿项目,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不得办理土地审批手续,金融机构不得发放贷款。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煤炭行业管理和监管部门对违法违规建设煤矿不予颁发(或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

六、加强领导,加快煤矿整顿关闭和资源整合工作

(二十三)各产煤省(区、市)要继续保留煤矿整顿关闭工作领导小组,强化牵头部门和各有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制定煤矿整顿关闭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建立并完善煤矿整顿关闭和资源整合审批部门联合办公机制,抽调业务骨干,集中会审,限期办结,加快推进资源整合工作。

(二十四)各有关部门要继续强化联合执法,加强对整合技改矿井的监管监察工作,取消违法生产、存在重大隐患或违法违规行为煤矿的整合资格,依法予以关闭;加强劳动用工的管理,依法查处非法用工;加大查处打击非法使用火工品工作力度,切实加强对关闭煤矿剩余火工品清理登记和销毁处置的监督管理,严防发生非法转移和流失;做好资源整合煤矿供电保障规划和建设工作,加强对关闭矿井停供电落实情况和防范向非法煤矿供电行为的监督管理。

(二十五)各地和有关部门要大力宣传煤矿整顿关闭工作各项政策措施,妥善处理关闭煤矿企业职工安置、劳动保障等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二十六)及时在当地主要媒体上向社会公告确定关闭的矿井名单,发挥群众及媒体的监督作用,鼓励广大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举报煤矿非法违法开采、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仍冒险作业等违法行为。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国家煤矿安监局

发展改革委 公安部

监察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 国务院国资委工商总局 电监会

篇6:《关于深化全民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

宣传教育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要求

按照国家和省禁毒办的部署和要求,全面整合各级各有关部门资源,持续、广泛、深入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活动,着力建立健全禁毒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形成统筹有序、上下联动、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禁毒宣传局面,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禁毒工作的浓厚氛围,不断增强人民群众拒毒防毒意识,争取在提高青少年抵制合成毒品能力方面有新的突破,为我县建设平安陆河、幸福陆河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明确深化全民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任务目标

1、深化全民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禁毒法》,坚持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理念,紧密结合禁毒工作实际,积极探索全民禁毒宣传教育规律,坚持长期、广泛地开展全民禁毒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全民禁毒意识和自觉抵制毒品能力,推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履行禁毒宣传教育法定职责,形成“履行禁毒义务、参与禁毒斗争”的社会氛 围,为进一步深化禁毒人民战争营造更加良好的社会环境。

2、深化全民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的基本原则:坚持面向全民与突出重点人群相结合,将青少年、流动人口、毒品问题严重地区人员、有涉毒行为人员作为禁毒宣传教育的重点人群,进一步增强全民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坚持禁毒宣传教育形式与效果相统一,将禁毒宣传教育与公民法制教育、道德教育、科普教育、健康教育、职业教育、预防艾滋病教育结合起来,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进一步提高全民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效性;坚持禁毒宣传教育专业化和社会化资源相整合,注重发挥媒体优势,发展禁毒群众组织,凝聚民心,集聚力量,进一步提升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的社会化水平。

3、深化全民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的主要任务:普及毒品预防知识,增强公民的禁毒意识,提高公民自觉抵制毒品的能力。深入开展禁毒法制教育,宣传《禁毒法》、《戒毒条例》及其他禁毒法律法规,介绍我国禁毒立场、方针和政策,使公民树立遵纪守法的观念,自觉做到不种毒、不制毒、不贩毒、不吸毒,关爱吸毒成瘾人员;深入开展毒品预防知识教育,以防范合成毒品危害为重点,广泛宣传毒品种类、特征和滥用危害,介绍个人和家庭防范毒品侵害的方法,使公民提高认识和抵御毒品的能力,养成积极、健康的生活方式;深入开展禁毒形势教育,介绍禁毒斗争历史和现状,宣传禁 毒斗争必胜的信心;深入开展禁毒理念教育,倡导禁绝毒品、人人有责的社会责任意识,宣传禁毒志愿者的感人事迹,使公民增强与涉毒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积极性,自觉成为禁毒理念的传播者和实践者。

4、深化全民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的主要目标:全民禁毒意识显著增强,新吸毒人员增加速度明显减缓,合成毒品滥用势头和其他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禁毒宣传教育基本覆盖全体公民,全部覆盖学校和看守所、拘留,禁毒宣传教育手段多样、内容丰富、保障有力,满足不同群众毒品认知需求,重点人群接受禁毒教育更加系统、深入;全民禁毒宣传教育专兼职工作队伍基本覆盖基层街道(乡镇),禁毒志愿者队伍规模和专业化水平明显提高;禁毒宣传教育效果评估和竞争激励机制更加科学完善,宣传教育投入逐步增加;全民禁毒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参与禁毒氛围更加浓厚。

三、深入开展具有针对性、实效性的毒品预防教育活动

5、进一步深化“不让毒品进校园”活动,全面推动禁毒教育进学校,帮助学生树立远离毒品、健康成长的观念。教育行政、禁毒、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共青团等部门、组织要充分发挥学校的主阵地作用,深入开展中小学生毒品预防专题教育,按照《中小学生毒品预防专题教育大纲》要求,分阶段开设禁毒课程,切实做到教学计划、教学材料、课时、师 资“四到位”,巩固“学生不吸毒、校园无毒品”的成果;要积极推进在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的毒品预防教育工作,二至三年的努力,全县培育若干所毒品预防教育示范学校、小学和小学;教育行政部门要大力加强学校禁毒师资队伍建设,并将毒品预防教育实施情况纳入国家督学范畴,确保禁毒教学质量不断提高,各项禁毒教育措施落到实处。

要以防范合成毒品危害为重点,把预防毒品和药物成瘾知识与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将其作为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德育的重要内容,纳入教学计划,同时完善生理卫生、生物、历史等相关课程的禁毒渗透教育,逐步建立全面系统的禁毒教育教学体系。

要加强对不同阶段学生心理特点和毒品认知能力的研究,丰富教学内容,开发教学资源,创新教学手段,不断增强禁毒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要结合学生入学、入队、入团、成人宣誓、毕业典礼等活动,组织开展禁毒主题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开展制作手抄报、模拟法庭、自护教育、参观戒毒所等禁毒教育活动。

要在重点地区建立由禁毒办牵头,由教育行政、公安、司法、行政、卫生行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共青团、少先队等部门、组织和学校负责人、学生家长参加的禁毒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并通过先聘校外法制辅导员、开展“小手拉大手、大手护小手”、学生禁毒志愿者等活动,积极推动学校禁毒教 育与家庭、社会禁毒教育有效衔接。

6、进一步深化“社区青少年远离毒品”行动,全面推动禁毒教育进社区,提高社区禁毒宣传教育服务能力。共青团组织要继续深化“社区青少年远离毒品行动”,结合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有针对性地面向社区闲散青少年和进城务工青年开展禁毒宣传教育;要依托青少年法律学校、青少年维权服务站、青少年维权服务岗、进城务工青年培训学校等阵地,组织重点青少年群体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及生活技能训练,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每个社区在每年寒暑假期间至少组织一次青少年禁毒教育活动。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禁毒部门要结合“无毒社区”创建活动和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以社区为依托,针对毒品问题严重地区、城镇周边聚居常住人员、流动人员及下岗失业人员开展禁毒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涉毒违法犯罪行为发生。

县民政、司法行政、教育行政、卫生行政、文化、公安、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组织要指导基层组织将社区禁毒宣传教育纳入社区建设和管理,配合开展“无毒社区”创建和社区禁毒宣传教育工作;要组织禁毒宣传教育辅导员、社区志愿者、禁毒社会工作者和社区居民等力量,积极参与禁毒教育进社区活动,逐步壮大活跃在社区、热心禁毒教育和戒毒帮教的禁毒志愿者队伍。居民委员会要加强社区禁毒宣传教育,落实禁毒防范措施,促进和谐社区建设;要依托社区服务中心(站)、宣传文化站、居民会议、阅报栏、法制宣传橱窗等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和发放禁毒宣传教育资料,建立禁毒宣传教育园地,开设禁毒讲座和居民论坛,结合群众性主题文化教育活动和“致社区居民一封信”等活动,深入开展禁毒公益宣传。

7、进一步深化“不让毒品进我家”活动,全面推动禁毒教育进家庭,完善家庭自我教育、自我防范功能。县妇联组织要以“平安家庭”创建为依托,继续做好“无毒家庭”创建工作,深化“不让毒品进我家”活动,广泛开展面向家庭的禁毒教育,使毒品预防知识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要进一步扩大“无毒家庭”覆盖面,积极引导家庭成员开展防范涉毒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推动父母未成年子女进行毒品预防教育;要加强妇女禁毒协会和巾帼禁毒志愿者队伍建设,以单亲家庭、流动人口家庭、涉毒家庭和妇女为重点,会同社区民警、居(村)民委员会等基层工作力量,深入居民家庭开展有针对性的禁毒教育和帮教活动;要利用家长学校和家庭文明指导中心等阵地,组织禁毒志愿者、家长、戒毒专家和青少年参加禁毒讨论会和培训班,提高家庭防范毒品意识,帮助克服家人吸食毒品的危机和困难;要配合禁毒、邮政部门开展“毒品知识进万家活动”,力争通过三年努力,依托邮政投递网络和巾帼禁毒志愿者队伍将禁毒宣传教育资料送进每个家庭。

8、进一步深化“职工拒绝毒品‘零计划’行动”,全面推动禁毒教育进单位,帮助职工和个体劳动者认识和预防毒品危害。县工会组织要继续深化“职工拒绝毒品‘零计划’行动”,利用健全的工会组织网络,引导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加强面向本系统、本单位职工的禁毒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创建“无毒单位”活动。要将禁毒教育纳入全县职工素质建设工程,作为职工岗前培训、岗位培训的重要内容,实现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的经常化和制度化;要利用青少年活动中心及宣传橱窗、班组板报等工会文化设施网络、广泛开展为职工送图书、送电影、送法律、送文艺等多种形式的禁毒宣传教育活动;要以“千万农民工帮扶行动”为载体,结合就业培训、岗位援助、创业指导等措施,有针对性地在外来务工人员、下岗失业人员集中的地区、行业和企业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提高广大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和下岗失业群体抵制毒品的能力和自觉守法意识;要积极帮助吸毒职工戒断毒瘾、回归社会。

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运输和使用单位及化工市场要通过学习培训,增强职工特别是重点岗位主管人员的禁毒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易制毒化学品行业自我约束能力和防范能力。

县各类行业协会、商会要积极参与禁毒宣传教育工作。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要在广大会员特别是文化娱 乐服务业、出租车业、物流和快递业等重点行业会员中,开展形式多式样的禁毒宣传教育活动,继续深化创建“无毒基层协会”活动。

9、深入开展禁毒“流动课堂”活动,全面推动禁毒教育进场所,提高流动人口和戒毒人员抵御毒品能力。县委宣传、禁毒、公安、卫生行政、民政、司法行政、工商行政管理、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组织要结合各自业务工作,深入开展面向无业人员和流动人口听禁毒宣传教育。要重点在公共场所推进禁毒“流动课堂”活动,广泛发动禁毒志愿者,采取流动宣传车、宣传小分队等形式,深入毒品问题严重地区以及繁华街区、交通枢纽、大型建筑工地等复杂场所,开展经常性的禁毒咨询和宣传活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结合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工作,利用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劳动保障工作平台,面向无业人员开展经常性的禁毒知识宣传;交通、交警等部门在春节期间组织开展“春风行动”,向外出务工人员发放禁毒宣传品,开展多种形式的禁毒宣传。

县文化、工商行政管理、公安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歌舞娱乐、宾馆酒店、洗浴桑拿等公共服务场所的禁毒管理,要求场所主动公开张贴和摆放禁毒宣传品,公布涉毒举报奖励办法,安装禁毒公益宣传软件,聘请媒体和公众监督员,每年组织经营业主、从业人员开展防范合成毒品禁毒承诺和 教育培训活动,推动娱乐场所、旅店依法落实禁毒防范措施,预防毒品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县公安、司法行政、卫生行政、民政部门要在看守所、拘留所等毒品受害者毒品违法犯罪人员集中的特殊场所开展《禁毒法》、吸毒防治和艾滋病教育,鼓励戒毒成功人员结合个人经历开展同伴教育,对已染毒人员给予人文关怀,帮助他们认清摆脱毒品的途径,树立回归社会的信念。

10、依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动禁毒教育进农村,提高农民禁毒法制观念。各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要立足农村有线广播、墙报宣传栏等宣传阵地,抓住家贸集市、节假日等有利时机,在人群集中地点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禁毒宣传教育,帮助广大农民特别是返乡农民工识毒、防毒、拒毒,免受毒品侵害。乡镇和村广播室要定时播放禁毒教育内容;毒品问题严重地区要做到乡乡有禁毒音像宣传品、村村有宣传挂图、户户有宣传手册。

党委宣传、教育行政、公安、卫生行政、司法行政、农业、文化、共青团等部门要结合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法律进乡村”法动和农家书屋、广播电视村村通、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开展禁毒宣传资料、禁毒文艺、禁毒电影进农村活动;要把毒品预防知识纳入农村党员和农民职业教育内容,借助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和农村职业教育培训网络,面向农村开展禁毒教育。

四、积极营造全社会参与禁毒人民战争的舆论氛围

11、充分发挥大众传媒禁毒宣传的主渠道作用。大众传媒要承担开展公益性禁毒宣传教育的社会责任,普及毒品预防知识,传播禁毒观念,加大常态化禁毒宣传力度,定期发布禁公益广告。

12、把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作为禁毒宣传教育的重要阵地。各有关部门要开展形式多样的网上禁毒宣传教育,特别是利用网络新技术、新手段,通过博客、播客、微客、QQ、社交网站、网络游戏等青少年乐于接受的方式,重点加强对防范合成毒品危害的宣传教育。禁毒部门要协调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强化通信服务商的禁毒宣传职责,通过手机媒体定期发布毒品预防知识预警信息。

五、大力推进群众性禁毒公益实践活动

13、推进禁毒志愿服务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党委宣传、禁毒部门要会同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加强对各类禁毒志愿服务活动的总体规划和协调指导。民政、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组织要结合各自特点,进一步加强社区志愿者、职工、青年和巾帼禁毒志愿者队伍建设,推动义务性禁毒宣传教育队伍不断发展壮大;要建立健全禁毒志愿服务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从禁毒工作需要和志愿者愿望出发设计服务项目,依托禁毒教育基地对志愿者进行禁毒知识和技能培训,跟踪掌握禁毒志愿者接受培训和参加服务情 况,推动禁毒志愿服务经常化和规范化。共青团组织要将禁毒宣传教育纳入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调动青年学生参与禁毒社会实践活动的积极性。

14、动员社会组织参与禁毒公益实践活动。要注重发挥各类社会组织特别是公益慈善组织的作用,充会利用禁毒协会、禁毒基金会、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红十字会和学生社团的优势,开展禁毒志愿服务,争取社会各界公益捐助。

15、发挥禁毒先进人物、优秀民间禁毒组织的榜样作用。各有关部门要动员广大领导干部和社会知名人士带头参与禁毒志愿服务,大力发现、培养来自基层、贴近群众的先进典型,加大典型的宣传力度,使广大群众从先进典型的感人事迹和优秀品质中受到鼓舞、汲取力量。

六、不断掀起“全民禁毒宣传月”集中教育高潮

16、将每年6月作这“全民禁毒宣传月”。禁毒办要结合当年禁毒工作重点,参照联合国确定的主题,公布“全民禁毒宣传月”宣传主题。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开展主题突出、特色鲜明、富有成效的集中宣传教育活动,掀起禁毒宣传高潮,使人民群众普遍受到一次禁毒教育。

17、发挥媒体优势营造深厚的禁毒舆论氛围。“全民禁毒宣传月”期间,各级党委宣传部门要指导、督促各类新闻媒体开辟禁毒专栏、专版、专题,制作播出高质量的禁毒新闻和专题节目,开展禁毒集中宣传;社区和学校宣传橱窗、广播、闭路电视和电子显示屏开展禁毒集中宣传和禁毒公益广告宣传。

18、抓住有利时段开展禁毒集中宣传。各有关部门要抓住“6·1”《禁毒法》实施纪念日、“6·3”虎门销烟纪念日、“6·26”国际禁毒日以及“12·1”世界艾滋病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12·5”国际志愿者日等纪念日,有针对性地开展禁毒集中宣传。

七、切实做好全民禁毒宣传教育保障工作

19、完善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资金的禁毒宣传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各级政府要把禁毒宣传教育经费作为禁毒经费组成部分列入财政预算,保障禁毒宣传教育工作需要,并随着社会经济发展逐步增加。各地禁毒领导机构要加强禁毒宣传教育经费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各有关部门要把禁毒宣传教育纳入本单位宣传教育整体规划,争取经费投入,禁毒领导机构应对禁毒委员会成员单位予以必要的经费支持。教育事业费要保障学校禁毒教育的必要支出。

20、加强全民禁毒宣传教育领导机构建设。要完善分级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全民禁毒宣传教育领导体系。县禁毒领导机构内要设立禁毒宣传教育工作小组,由禁毒领导机构相关成员单位组成,重点研究解决重大和难点问题,组织落实重要活动。禁毒部门要会同党委宣传部门,加强对 成员单位的协调指导,及时提供禁毒宣传教育资料。各相关成员单位要细化本部门禁毒宣传教育职责任务,各尽其责,相互配合,把禁毒宣传教育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完善措施,扎实推进。

21、加强全民禁毒宣传教育人才队伍和专兼职工作队伍建设。县禁毒宣传教育领导机构要建立全民禁毒宣传教育咨询专家和培训师资资源库,研究禁毒宣传教育规律,编制禁毒宣传教育资料,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培训,逐步实现全国咨询专家与培训师资的资源共享。

各级禁毒宣传教育工作小组要建立全民禁毒宣传教育专门队伍,各乡镇、学校、社区医疗机构和特殊场所内要指定专人负责禁毒宣传教育工作,形成一支专兼职结合、素质较高、人数从多、覆盖面广的禁毒宣传教育工作队伍。

禁毒部门要积极会同相关成员单位,把握禁毒宣传教育专职人员、禁毒师资、禁毒志愿者、禁毒教育辅导员等不同对象的需求,广泛开展培训工作,不断提高禁毒宣传教育队伍素质。

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重视禁毒教育兼职教师、法制副校长、校外法制辅导员、校外专家组等禁毒师资的建设,提高中小学班主任、高校辅导员开展毒品预防教育的能力。

注:本文为网友上传,旨在传播知识,不代表本站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E-MAIL:66553826@qq.com

上一篇:安全征文 下一篇:关于全民健康的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