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方案(精选4篇)
篇1:湖北省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方案
湖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
《湖北省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方案》的通知
(鄂安[2007]5号)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省直有关部门:
《湖北省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七年二月十六日
湖北省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范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通知》(安委【2006】3号)的要求,结合本省实际,现制定我省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通知》(安委【2006】3号)、《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格执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切实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知》(鄂政发【2007】13号),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做到依法整治,标本兼治,努力实现我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状况的根本好转。
二、总体目标
通过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群众积极参与、社会公开监督”的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氛围和长期稳定的联合执法机制,依法取缔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烟花爆竹从业单位,消除事故隐患,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使伤亡事故起数和人数稳中有降。
三、整治范围和主要任务
(一)整治范围
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燃放等从业单位和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邮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二)主要任务
1.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组织打击、取缔非法私藏、私制烟花爆竹窝点;依法组织关闭未经许可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组织查处非法储存、运输、邮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2.严肃查处违规生产烟花爆竹行为。组织查处超许可范围、超定员、超限量和擅自改变设计图纸、擅自。改变工(库)房用途,以及未经培训考核合格从事危险工序作业、违规使用国家明令禁止药物生产烟花爆竹等行为。
3.整顿规范烟花爆竹经营秩序。组织查处从事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购销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向不具备燃放资格的人员销售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的行为;组织查处从事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违规储存烟花爆竹。
四、组织机构及其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及工作职责
省政府成立由任世茂副省长任组长,省公安厅赵飞副厅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刘向东副局长、省交通厅陈新武副厅长、省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刘志斌副局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李跃春总经济师、省邮政局孙其明副局长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公安厅,负责日常工作。建立公安、安全监管、交通、质监、工商、邮政等部门参加的联络员会议制度,及时沟通信息,研究解决问题,确保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工作顺利进行。
(二)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1.省公安厅:负责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侦查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邮寄、燃放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组织销毁处置废旧和罚没的非法烟花爆竹,依法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实施治安处罚。综合协调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
2.省安全生产监管局:负责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查处不具备法定安全生产条件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
3.省交通厅:负责烟花爆竹的道路运输管理和在监管的通航水域内的船舶载运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
4.省质监局:负责烟花爆竹的质量监督管理,依法查处产品质量不合格和标识、标注不规范的烟花爆竹从业单位。
5.省工商局:负责核发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者的营业执照,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
6.省邮政局:负责监督查处违规邮寄烟花爆竹行为。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是遏制事故多发频发的重要措施。各地要进一步认识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把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定期召开联络员会议,及时沟通情况,认真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把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工作落到实处。
(二)落实责任,联合执法。公安、安全监管、交通、质监、工商等部门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格执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切实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知》(鄂政发【2007】l 3号)的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统一行动,建立长期稳定的联合执法机制。要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督促、指导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和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工作,落实工作责任,确保联合执法取得实效。
(三)突出重点,查清源头。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明确整治范围和主要任务,把烟花爆竹重点产区和非法生产经营问题突出的地区作为整治工作重点,从生产、销售、储存、运输、产品质量等各个环节,切实加大打击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行为的工作力度。对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要认真查清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原料来源和烟花爆竹产品的销售渠道;对经营非法烟花爆竹产品的,要深入追查产品来源,查出非法生产窝点;对烟花爆竹产品质量要从严监管,严格把关。对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要依法从重处理,真正起到警示和震慑作用。
(四)广泛宣传,群防群治。各地要进一步加大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宣传工作力度,要公开曝光烟花爆竹事故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典型案例,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危险性和危害性,教育广大人民群众知法、懂法、守法,切实提高自我防护意识,不参与非法生产经营活动。积极鼓励举报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等违法违规行为,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篇2:湖北省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健全我镇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长效机制,确保全镇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县人民政府、县安委会和县安监局有关会议及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打击烟花爆竹行业非法生产工作是确保我镇安全生产态势平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需要,要全面推行打非网格化和专业化。一是高位推进,镇党政班子成员为网格打非工作负责人,牵头督导和具体抓好打非工作。二是属地管理,以村(管理处)、社区(居委会)为小网格,镇村两级干部为打非巡查的中坚力量,公安派出所为核心,进行“进门入户”地毯式巡查。三是落实责任,成立专门打非队伍,按照统一部署开展工作,建立打非网格信息台账,实现管理制度化,对因排查发现整治不力而导致事故发生的将启动责任倒查机制,严格问责追究。
二、工作重点
1.利用老祠堂、老基地、空置学校和民居等从事烟花爆竹带药工序和引火线非法生产的;
2.外地输入式、流入式、侵入式发下手在我镇村居民家庭内和村居民区内非法加工生产的;
3.无证、超员、超量、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以及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一证多厂”、转包分包及多股东各自组织生产经营活动的;
4.关闭取缔后又擅自恢复生产经营,以及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包括第三轮行政许可后退出的烟花爆竹企业、引火线加工企业;
5.非法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
6.违法生产、经营礼花弹等a级产品,内径超过1.2寸的组合烟花,违规使用氯酸钾生产烟花爆竹以及内销擦炮、大药量的爆竹的;
7.违规运输黑火药、引火线,以及将烟花爆竹产品与黑火药、引火线混装运输的;
8.合法企业非法向村居民发下手加工的。
三、工作要求
1.进一步强化宣传,广泛发动。要提高广大群众的防范意识。充分利用电视新闻媒体,运用公告、标语、宣传单、广播等方式,广泛宣传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严重危害,教育群众增强安全意识,积极维护自身安全权益,不参与非法生产经营活动,树立“不伤害他人、不伤害自己、不被他人伤害”以及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就是违法犯罪的观念。二是发动全镇人民群众从个人做起,积极配合打击非法生产烟花爆竹工作。告知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应承担的责任,使广大人民群众认清烟花爆竹非法生产危害性。三是印发公告,公布有奖举报电话。安排专人24小时值守,严格兑现奖励,举报一经查实,给予举报人经济奖励,做到群防群治,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的良好氛围。
2.进一步加强部门配合,联合执法。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始终对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销售等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公安派出所严格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购买、运输许可,合理规划烟花爆竹运输路线,加强运输车辆监控,逐村逐户深入调查摸底,及时查处非法生产、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镇安全办强化生产、批发企业安全监管,严防“三违”、“三超一改”行为,严格控制原材料、成品半成品进出货渠道,严格烟花爆竹零售许可管理。工商所加大对烟花爆竹市场的监控力度,严厉打击无证照经营的违法行为。质监所加强对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检查,从严查封不合格产品,严防伪劣烟花爆竹产品进入市场。
篇3:湖北省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方案
大庆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全市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公安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工商局:
现将《全市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一○年一月五日
—1—
全市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工作方案
为遏制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活动,防范事故发生,确保元旦、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明确烟花爆竹打非工作责任的通知》(黑安传真„2009‟第11号)和《关于切实做好元旦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黑安监传真„2009‟第32号),开展烟花爆竹领域专项治理,建立联合执法机制,以加大对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打击力度为重点,抓源头管理,继续强化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监督检查,确保安全生产。
二、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工作的领导,成立大庆市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赵德民大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 解家庭大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郝德江大庆市公安局党委委员
秦志波大庆市工商局副局长
韩忠大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2—
成员: 张清彦大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科长
卢慧文大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主任科员
秦守伟大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监察支队科员
赵雪丽大庆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危管大队副大队长
张振刚大庆市工商局监管科主任科员
谢荣辉大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
科副主任科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系人:张清彦,电话:6377119,传真:6392020
三、时间安排
(一)联合执法、综合整治阶段(从即日起至3月2日)
(二)总结阶段(3月2日至3月10日)
四、措施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政府要成立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领导小组。安监、公安、质监、工商等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立即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依法查处各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并予以严厉打击和取缔。
(二)严格落实监管责任,严厉查处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各县、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牵头负责,针对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分散、隐蔽的特点,协调各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一旦发现非法生产经营行为,无论是否发生事故,都要彻底追查,并从严处罚。非法 —3—
生产的,要查清氯酸钾、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原料来源和烟花爆竹产品销售渠道,并排查与其有联系的其他非法生产行为;经营非法烟花爆竹产品的,要追查产品的来源、追查非法生产窝点。通过追根朔源,彻底捣毁非法生产经营链条,查清责任,依法对相关责任人予以从严处罚,对违法犯罪分子要依法从重追究刑事责任。
(三)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危险性,教育广大群众知法、懂法、守法,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抵制非法生产经营行为,不参与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并积极举报非法生产经营行为。
(四)信息反馈。各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将工作方案、联系人及工作情况及时报送市“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题词:安全印发方案通知
抄送:省安全办,市安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
市委办,市政府办,市综治办。
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法院,市检察院。
大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0年1月5日印发
共印80份。
篇4:湖北省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方案
非法生产经营工作
为切实加强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秩序,依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根据潢安委【2010】14号文件要求,定城办事处积极组织开展工作,并于近期在辖区范围内组织了一次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大排查活动。
一、成立机构
为确保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办事处高度重视,充分认识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成立以书记任组长,主任任副组长,领导班子为成员的“打非”领导小组,同时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
二、加大宣传
通过舆论监督、安全进村(社区)、进家庭、进学校等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巨大危害,告诫群众远离非法生产经营,充分利用媒体、标语、板报、宣传资料等形式,广泛宣传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大力宣传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的重大危害,进一步统一了思想,为规范烟花爆竹市场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落实责任
针对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行为主要以家庭作坊生产为主,以及分散、隐蔽等特点,办事处把“打非”工作的重点放在村、社区,责任落实在村、社区。建立机关干部包村(社区),村(社区)干部包组的“打非”责任制。
相关文章:
交通运输局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汇报02-27
2018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工作方案02-27
镇三轮车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工作方案02-27
治理卷烟非法流通要抓住关键02-27
简爱人物介绍02-27
治理非法张贴广告的研究02-27
机动车非法营运长效治理工作方案02-27
关于打击医疗机构药品非法购销行为工作方案02-27
2010年市非法营运车辆整治活动工作方案02-27
综合治理“卷烟非法流通”工作实施方案0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