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居住小区物业管理
XX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方案
一、物业管理内容
二、物业管理模式
三、物业公司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六、业服务内容、标准及质量保证措施
二、物业管理内容
物业管理将政策和法规为理论依据,寓管理与服务之中,建立社区服务体系。为住户提供全方位管理,服务项目呈现多元化、全方位,总体归纳为“六项管理、三类服务”,即“房屋及设施设备管理、卫生管理、治安消防管理、绿化管理、车辆管理和其它公共管理”;
1、房屋及设施设备管理
1.1建筑公共部位得到维修、养护和管理
范围:公共屋面、房屋承重及抗震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间公共通道、门厅。
房屋建筑的维护管理实行“管养合一”主要落实在以下几个方面: 1.2工作的主动性
管理责任人与服务中心相结合,落实巡查制度及房屋建筑维护、养护计划,执行房屋修缮标准、有关工程施工技术规范、健全档案记录、保持房屋正常的使用功能及完好。 1.3、工作的多样性
根据房屋的完损情况、季节变化、住户对象等采取日常修缮服务,季节修缮服务、重点修缮服务和特殊修缮服务等形式,并做到制度化、规范化。
1.4、工作的针对性
在工作中要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因房制宜、因户制宜,根据住户的不同需求和所处的特定条件采取有针对性的服务措施。 1.2共用设施、设备的管理
范围包括: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共用照明、煤气干线、楼内消防设施、电梯、水泵房。
共用设施设备的管理由维修管理和运行管理两大部分组成,进行统一管理,对于不同的设施、设备进行不同的维修管理,执行相应的工作质量标准,建立设施设备管理帐册和重要设备的技术档案,落实定期检查、维修、保养制度各种运行记录齐备。达到设施设备齐全、功能正常、运行良好。
1.3市政共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养护和管理
范围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地上车库等。 根据共用设施和附属建筑、构筑物的类别不同,指定并落实巡查制度、维修保养制度、大中修工程的验收制度、积累有关技术资料。对于有些专项类别,如:车库、制定专业管理方案并实施。通过有序的工作使其达到功能正常、畅通、达标,基本完好。 1.4智能化设施设备
范围包括:楼宇对讲系统、用户宽带数据网系统、室内红外线报警系统,周界红外线对射报警系统、门禁及车库管理系统、电子巡更系统等。
根据智能系统的构成、分系统设备的组成情况,建立起适合jt智能系统、操作性强的管理制度,从管理前期介入人员培训入手。做好智能系统设备的档案管理、智能系统的运行管理、系统的维护保养管理、设备维护保养工作质量的检查及设备维修管理,并以科技为先导、智能指挥中心统一指挥、全方位服务,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提升智能系统功能,通过严格管理保证智能系统运作正常。
2、环境卫生管理
在jt我们遵循“高标准、严要求”的环境卫生管理和“高质量、高频度”的环境卫生维护、实施环境卫生管理和环境卫生保护的职能。做好两项工作,即卫生管理、环境管理。 2.1卫生管理
是对房屋公共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达到环卫设施齐全,实行标准化清扫保洁,垃圾日清,按计划消毒、灭鼠、灭虫。通过对小区的清洁卫生,区域管理的过程控制,确保向住户提供高档次的服务水准及高质量的生活场所。 2.2环境管理
jt的环境管理为小区文明洁净、环境质量良好、资源合理利用、生态良性循环基础设施健全、生活舒适便捷,形成环保意识,日常管理与保护有机结合,提高住户的生活质量。 3.绿化管理
绿化的功能是美化环境。通过我们的管理达到绿草荫荫、绿树成荫的效果;我们以专业化的管理养护人员,将片区负责与巡查相结合,科学合理的保养、管理小区的绿化。绿化管理的主要内容是花木、草坪的养护。
4、治安消防管理
治安消防管理工作是jt重点管理工作之一。我们要贯彻“预防为主、防治(消)结合”的方针,对所辖物业区域的治安和消防工作进行全面的管理。
5、车辆交通管理
对小区内各类车辆(汽车、摩托车、自行车等)进出、行驶、停泊实施管理工作,确保车辆安全、交通畅通、组织有序,停放整齐,创造优美的辖区环境。
6、公共管理 6.1住户装修管理
在jt物业辖区里,对业主及住户的装修实行全面的监管。以确保装修设计合理,隐蔽工程符合设计规定及图纸要求。装修材料及施工过程符合消防管理规定的要求,并安全使用。保障住宅的结构安全及小区的整体美观,使业主有一个舒适、安宁的生活环境。 6.2搞好维修基金以及储备金的核收与管理。
6.3协助政府进行社会管理,如在物业辖区范围内从事人口统计、计划生育、预防犯罪等方面的工作。
7、常规性公共服务
即物业处履行物业管理合同,为全体业主及住户提供的经常性服务,是所有业主及辖区内住户都可以享受到的。它贯穿于物业管理之中。如:清洁卫生服务、治安保卫服务、维修居住区环境服务等。我们将以专业、入微、优质的服务提供给业主及住户。
8、委托性特约服务
是为某些住户群体提供的服务,如:为高层住户14小时开启电梯、24小时高层供水、水泵的维修保养等。我们以专业的养护工作为业主及住户提供舒适便利的生活环境。
9、经营性多种服务
即向业主及住户提供便利、高效、经济的便民服务。营造jt温馨、和谐的社区环境,努力使居民生活更方便、更迅捷。真正从居民的日常生活细节考虑,以点点滴滴的积累和平凡的小事,体现物业管理的亲情和为业主服务的整体水平。从而使每一位业主及住户体验生活在jt这个温暖大家庭的幸福。我们将以业主及住户为中心,有步骤地开展各种无偿与有偿服务,并不断倾听业主及住户的意见,开辟新的服务项目。
三、物业管理模式
居住在jt社区中,不仅提高了住户的生活质量,也改变了人们的生活观念和生活方式。物业管理也将用现代化的管理观念、管理机构、管理手段,通过高素质的管理人员达到最佳的管理效果。 我们的管理方式分为管理方法、管理目标、运作程序、实施措施、管理手段等五个部分。
1、 管理方法
1.1严格资质管理确保各类人员的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 1.2提供共管式服务。
1.3严格法规、制度和标准制约,规范组织和个人的管理服务行为。 1.4运用现代化管理手段,实现办公管理自动化。
1.5启动CI系统,致力于精神文明建设,实施品牌和形象战略。
2、 运作程序
可分为整体管理运作流程与分项管理流程两部分。
3、 实施措施
3.1治安管理上运用现代科技手段“三防”结合,确保安全。 3.2装修管理上采用情理手段、经济手段、行政手段并用的方法。 3.3精心养护小区绿化,加强小区环境建设和环保建设。 3.4合理调度、有序停车,人车分流顺畅交通。
3.5发挥规模优势,实施对电梯、保安方面的专业化管理。 3.6在智能化管理上加强各方面工作
3.7超前性、创造性、全方位地实行共管式服务。 3.8开展卓有成效的社区文化活动
4、 管理手段
4.1启动思想工作机制,通过思想工作重在激发潜能,充分发挥群众效能和工作积极性,引导员工动机,尊重个人感情,并且针对个性心理做适时的思想工作,工作方式有谈心、座谈等。
4.2执行奖惩制度,在实际工作中坚持优胜劣汰、奖惩分明。 通过奖与惩,做到人人有动力,个个有压力,从而促进工作。 4.3建立激励机制,尊重个体权力,保持团队希望。我们把将培训放在集体和个人发展的重要位置。培养的目标是使员工忠于企业。一专多能、精益求精,在提升方式上不拘一格,能者上、平者让,为人才的脱颖而出创造良性环境。方式有培养提升、培训进修等。 4.4工资奖金重在考核。依据贡献大小进行工资决策,既要考虑群体效能,更重视个人利益。充分肯定努力工作所应得的报酬。 4.5提倡“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充分发挥每个员工的主观能动性,增强主人公意识和自我实现意识,使其在授权范围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4.6管理工作的计划性,我们根据各个阶段管理要点的不同,按照轻重有序、科学实效的原则,拟定不同时期阶段的工作计划,并实施。
四、物业公司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2、公共管理制度 2.1停车场管理须知
A、 区停车场交通、治安均由小区保安人员负责。入场车辆都应自觉服从停车场保安人员的调度和管理。
B、 您不要乱停、乱放车辆,不要将车辆停放在阻碍其他车辆进出的位置。除预先告知外,非小区业主车辆禁止在小区停车过夜。 C、 请您不要将车辆停放在小区各出入口处,影响小区居民的出入。 D、 小区业主应自觉交纳泊位费并办理停车证。 E、 出租车(除特殊情况下)不得驶入小区。
F、 对于违反本规定的车辆,保安人员将有权进行锁车及扣押;同时相关业主应对由此造成的损失负责赔偿。 2.2卫生管理须知
为了保持小区环境整洁,使业主享受幽雅舒适的生活环境: A、 您将生活垃圾装袋并放置楼洞门口指定地点。
B、 您不要将各种杂物投入下水道及便桶中。如因使用不当,造成堵塞或损坏,业主应承担全部修理费用及连带责任。
C、 请您爱护小区内公共环境,不要随意乱涂、乱画、乱帖广告、标语。如属儿童所为,应由其家长负责。
D、 请您不要将自种花卉放置在楼栋口或楼道内,避免丢失及影响其他业主的出入。
E、 请您不要在楼梯间放置车辆或将鞋架、家具、储藏类等家庭物品。一经发现,物业处不经通知,有权进行清理。 2.3宠物管理须知
为美化、净化小区的居住环境,防止病疫传播,保障广大业主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A、您定时携带宠物犬在小区内活动,并佩束犬链,由主人牵领、看管,及时清除排出的粪便;
B、为免对他人的滋扰和对设施的损坏,请您不要携宠物进入会馆、公建楼、幼儿园等公共场所;
C、个人豢养宠物不得妨害他人,宠物影响他人正常生活、休息时,宠物主人有义务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 D、每年须对所养宠物打防疫,防止疾病的传播;
E、对生病、受伤、死亡的宠物应妥善照管、处置,死亡的宠物请不要遗弃或埋在小区内。 2.4绿化管理须知
A、 了保持小区环境优美,请您爱护住宅小区内的绿地、花草、树木、雕塑等小品是小区美化点缀设施。
B、 您不要攀折花草树木,不要用树木晾晒衣物或扎铁丝、铁钉等,不要损坏花木的保护措施。
C、 请您不要穿越绿化带或碰损绿篱栅栏。
D、 请您及您的孩子不要在绿化带内打斗玩耍,不要在绿地内进行体育活动。
E、 请您不要在小区公共绿地种植蔬菜及农作物,或擅自种植其它作物。
F、 请您不要在喷泉、水池内嬉戏,以免触电及发生其他危险。
3、内部管理制度(各岗位职责) 3.1物业处经理岗位职责
A. 应主动配合、支持公司正副总经理和管理部、财务部的监督、检查工作;
B. 熟悉并执行各项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C. 带领各岗位人员进行小区验收,做好小区的各项管理工作及经济核算工作,完成公司下达的经济指标; D. 做好员工管理工作,检查各岗位人员完成任务情况;
E. 鼓励员工积极学习专业知识,注意选拔有潜质的员工,对业绩差的人员提出调整或给予处分的意见;
F. 关心小区管委员会建设,并接受管委员会监督,共同搞好管辖区的各项工作;
G. 配合街道、派出所、物业办等相关部门做好相应工作及其他上级交办的工作;
3.2经理助理岗位职责
A. 负责本中心职责范围内工作的策划、指导、监督、把关; B. 负责每月向管理处经理提交本中心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 C. 负责对本中心员工各类考核; D. 向管理处经理提交各岗位用人计划;
E. 接待来访住户,对住户的投诉及时处理;投诉处理率99%; F. 熟悉楼宇结构、单元数、户数;管线的走向;各种设备操作方法,公共设施养护办法和常见故障、常用维修方法;督促本中心工作人员及时收缴管理费,收缴率达预定目标;
G. 熟悉有关物业、市容卫生、绿化、治安、消防等管理规定; H. 每日巡查小区,检查各部门工作,发现潜在问题及时安排处理,并加以改进;
I. 负责指导、监督健全档案管理,并抽查工作情况; 3.3环境管理部主管岗位职责
A、依据小区的环境规划,制定小区环境整体养护的、季度、月度计划,营造小区良好居住环境,搞好小区绿化和清洁卫生; B、对绿化工作和保洁工作,按人分区划片包干作业管理,做到员工之间任务划分清楚,责任明确,检查考核标准公开,奖惩兑现; C、负责定期组织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政治素质,业务技能和工作效率;
D、经常巡视检查员工现场工作情况,随时掌握小区内绿化状况和清洁状况,必要时到现场督导员工操作;
E、对小区内各种环境标识牌及人文景观的布置等提出合理化建设性意见和观点,提高社区环境文化品位。
F、定期开展小区的消杀工作,并严格按照消杀计划检查和监督消杀工作;
G、合理控制本部门各项费用,广开增收渠道; 3.4保安部主管岗位职责
A、 负责保安人员的上岗培训和职业道德的思想教育宣传工作,不断提高保安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责任心;
B、 制定业务培训计划,按计划定期组织专业训练,并做好记录; C、 严格执行各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维护管辖区的正常秩序,维护业主生命和财产安全,并接受物业处和辖区派出所的监督指导; D、 负责辖区治安、消防、交通车辆的管理工作;
E、
负责辖区消防组织工作、检查、监督消防设备的运行及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维护保养工作,确保每位保安人员都能做到“二懂、三会、三能”:
二懂:懂防火措施、懂起火后扑救方法;
三会:会报火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处理险肇事故;
三能:能遵守消防制度、能及时发现火险、能扑救火情。
F、
负责保安部日常工作安排,出勤考核,合理调配人员,坚持白天和夜间的定期查岗制度;
G、
定期巡视,对发现的各类事故、事件隐患及时制定解决措施并督促落实,遇到突发事件时以身作责,组织处理; H、
负责与派出所的联系工作,做好辖区安全防范工作; I、
负责水体周围的安全防范,杜绝恶性事故的发生。 3.5工程维修部主管职责
A、 负责小区公用设施、设备的运行、保养、维修、安全检查工作的安排与落实;
B、 组织参与设备的大、中、小修,制定计划,负责员工的专业技术培训;
C、 负责制定设备、备件采购计划,报财务采购;
D、 做好各项记录,收集整理设备技术资料及维修保养记录,做好设备台帐工作;
E、 参与违章纠正工作,及时发现和制止违章建筑和施工; F、 负责用户对本部门工作的投诉处理,不合格服务的处理,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实施,跟踪检查;
G、 负责员工的考评工作,及时上报本部门考勤; H、 合理控制本部门各项费用,广开增收渠道; 3.
6、服务中心主管职责
A、 熟悉物业管理有关法规政策;
B、 负责建立完善服务中心信息流通网络,包括业主报修服务,投诉受理传递,各部门信息汇总,对业主公布信息等; C、 负责多种经营服务及各种费用收缴的组织管理; D、 制定社区文化活动计划,丰富业主、住户的文化生活; E、 负责服务中心各种工作档案、业主档案等档案、文件、资料存档工作的定期检查;
F、 负责开展服务中心宣传工作和公益性活动。
4、人员配置和人员的素质要求
jt物业管理的用人原则为“精干、高效、敬业”,确定“重学历,也重能力;重水平,更重品德”的用人标准。我们要求事务管理具体操作人员必须是一专多能,实行一岗多职,相互协作,体现团队精神。(人员的实际配置以具体管理范围而定)
2、 公共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修及保养费
2.1采用总体匡算思路进行测算。住宅建造成本按800元/M2计算,公共设施、设备建造成本统一按30%计取,折旧年限按25年计算,维修保养费按月折旧费的40%提取。 注:因小区新建在保修期中,暂不考虑。 2.2公共设施、设备所用电为
A、(晚间19:00分至次日清晨7:00分为开灯时间,共计12小时,如本物业有200盏灯60瓦计算)。则:每日所用电费为: (60瓦/盏×200盏×12小时×30日/月)×0.60元/千瓦/小时 =4320千瓦/小时×0.60元/千瓦/小时 =2592.00元/月
B、智能化网络运行等综合:1000.00元 C、共计为:3592.00元
2.3电梯运行电费为:每部电梯按每天15元计算则运行电费为: 10部×15元/天×30天 = 150元/天×30天 =4500元/月
维修保养费用为;每部每月按50元计算则为: 10部×50元/月 =500元/月 3.4水泵运行费: 10部×5元/天×30天 = 50元/天×30天
=1500元/月
六、业服务内容、标准及质量保证措施
为将jt小区建设成为具有标志性的超一流的文明住宅小区,物业公司将依照《全国优秀示范物业小区》标准实施物业管理。具体服务承诺及质量保证措施如下:
一、基本服务:
1、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明确权利义务关系;
2、承接项目对住宅区公共部分、共用设施认真检查,做到验收手续齐全;
3、管理人员和专业操作人员按照国家规定持证上岗;
4、建立完善的物业管理方案,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
5、管理服务人员统一着装,佩戴标志,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热情;
6、建立客户服务中心,公示24小时服务电话。急修1小时内,其他报修按照约定时间到达现场;
7、根据业主需求,提供物业服务合同之外的特约服务和代办服务,公示服务项目和收费价目;
8、公布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9、每年至少一次征询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满意率75%以上。
二、公共服务
(一)安全管理
10、小区主入口24小时执勤;
11、监控室实行24小时监控;
12、别墅区设立专职保安员;
13、小区内每小时保安巡查一次;
14、对小区内的车辆进行管理,引导车辆有序通行、停放;
15、对进出小区的装修等劳务人员实行登记管理;
16、对火灾、治安、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有应急预案,事发时及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部门,并协助采取相应措施。
(二)环境管理
17、按幢设置垃圾桶,生活拉圾每天清运一次;
18、小区道路、广场、停车场、绿地等每日清扫一次;电梯厅、楼道每日清扫一次;楼梯扶手每周擦洗一次;公共玻璃每季度清洁一次;路灯、楼道灯每半年清洗1次;
19、区内公共雨、污水管道每年疏通1次;雨、污水井每半年检查1次,并视情况及时清掏;
20、二次供水水箱按规定清洗,水质符合卫生要求;
21、对草坪、花卉、绿篱、树木定期进行修剪、养护;
22、定期清除绿地杂草、杂物;
23、定期预防花草、树木病虫害
(三)房屋管理
24、每周巡查一次小区房屋单元门、楼道通道以及其他公共部位的门窗、玻璃等,定期维护养护;
25、按照住宅装修管理规定和业主公约要求,建立装修管理制度。通知业主装修事项。至少两次巡查装修施工现场,发现违反规定现象,及时劝阻,并通知有关部门;
26各组团、栋、单元门、户有明显标志。
27、小区道路平整,主要通道及停车场交通标志齐全规范;
28、对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和维护(依法应由专业部门负责的除外);
(四)设施、设备管理
29、建立共用设施设备档案(设备台帐),设施设备的运行、检修等记录齐全;
30、操作维护人员严格执行设施设备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设施运行正常;
31、对共用设施设备定期组织巡查、作好巡查记录、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
32、载人电梯早6点至晚上12点正常运行;
33、消防设施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消防通道畅通;
34、路灯、楼道灯完好率不低于80%
35、容易危机人身安全的设施设备有明显警世标志和防范措施;对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设备故障有应急方案;
住宅小区;三年内获得jz市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四年内成为湖北省物业管理优秀示范小区。
第二篇:2020年度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方案范例
2020年度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方案范本
为切实加强我街道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努力构建与城市管理水平相适应的物业管理新机制,进一步完善小区公共配套设施,提升小区居住环境,需要制定并实施相应的管理方案。以下是东星资源网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2020年度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方案范本,仅供参考!
小区物业管理方案1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体制机制创新为核心,按照行业管理与属地管理相结合、物业管理与社区管理相结合、业主自主管理与社区自治相结合的“三结合”原则,强化属地管理职能,理顺物业管理体制,扩大物业管理覆盖面,建立健全规范、稳定、有效、和谐的物业管理长效机制,不断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进一步促进文明社区与和谐宁南建设。
二、职责任务
(一)强化属地管理,建立责权明确的工作体系
按照“重心下移、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街道物业管理办公室领导下的“两站一中心”物业管理体系,承接市区物业管理部门下放的部分职能,具体落实辖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组织、监管工作,。
1。街道物业管理办公室职责
(1)会同主管部门参与辖区物业管理招投标、新建居住小区的物业承接验收、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审核、物业管理区域划分;负责物业维修资金续筹与使用审核,物业服务质量检查考评,物业管理项目交接监管等。
(2)指导、监督业主委员会的成立、改选和换届工作,并对业主委员会的备案提出审核意见;负责指导、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日常运作。
(3)对本辖区内没有物业管理或物业公司弃管的住宅小区,在业主大会没有确定管理方式之前,负责组织街道物业服务中心有偿提供物业基本服务。
(4)协调处理辖区内有关物业管理投诉和信访方面的工作。
(5)对未按规划建设配套共用设施、社区和物业管理用房,或配套用房、设施存在质量问题的,提请有关部门责令开发建设单位整改。
(6)组织建立辖区物业管理的领导机构。
2。社区居委会职责
(1)指导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派代表参加筹备工作;会同开发建设单位组织新开发的小区召开第一次业主大会,并监督指导业主委员会依法选举;指导监督业主委员会换届和新老业主委员会的交接工作等。
(2)监督、指导业主委员会的工作。负责传达街道对社区公共利益作出的决定,对业主委员会的决议提出建议和意见。
(3)配合街道办事处建立辖区物业管理责任体系,并融入到社区综合管理当中。
(4)成立物业管理监督小组,负责对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进行日常监督,并及时把信息反馈给街道物业管理办公室。
(5)负责协调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委员会之间的关系。
3。物业管理服务中心职责
(1)负责老旧小区内住宅及公共设施、公共秩序、居住环境、卫生、绿化、停车场、装修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2)接受业主委员会或业主管委会的监督,广泛听取业主、使用人意见,提出整改措施并落实;定期参加业主大会,为业主、使用人提供优质服务。
(3)受理业主来访、查询、委托、投诉等事宜,能解决的及时解决。
(4)建立健全住户档案,完善老旧小区管理台帐。
(5)检查、督促清洁人员做好楼道和小区环境卫生工作,加强老旧小区环境保护宣传工作。
(6)定期检查保养公用设施设备,对下水道、化粪池适时组织疏通清理,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每天不少于两次在小区内巡逻,遇突发事件采取必要措施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8)对小区进出车辆进行管理、疏导,保持出入口畅通。
(9)按时保质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物业管理其他工作。
(二)完善分类管理模式,逐步实现物业管理规范化
1。已实施市场化物管的小区管理要求:建立健全业主委员会,协调业主对物管公司的监管;加强物管公司的培训指导,不断提升服务水准;对物管公司的服务质量进行考评,为主管部门年审提供基本意见;参与优秀小区评比活动,推广优秀小区的管理和服务模式,推动物业管理规范运行。
2。单位自管小区的物管要求:督促自管单位切实担负起物管责任,及时将各级有关检查考评情况向物管公司及其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通报,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
3。不具备市场化运作的老旧小区的接管要求:由街道物业管理服务中心负责有偿提供基本物业服务,经过一段时期运行,逐步过渡到由业主委员会与街道物业管理服务中心签订服务委托合同,进行基本业务规范管理。
4。对经济适用房住宅区的接管要求:经济适用房住宅区属于政府保障性住房,原则上由街道物业服务中心统一实施物业管理,实行低标准收费。开发商按规定建设一定比例的商业用房,其收益用于补贴物业管理费的不足。
(三)加大帮扶力度,推进物业管理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加大对小区居民的宣传力度,增强居民花钱买服务的意识。组织社委会协助物业公司收取物业管理费,以收费促管理,以管理促环境,以环境再促收费,形成良性循环。二是积极争取上级部门支持。协助搞好出新小区房屋维修、保洁护绿、治安巡逻等工作,为物业管理创造条件、提供支持。三是鼓励具有一定实力的物业管理企业参与竞争。提高市场份额,推进物业公司规模化管理,降低运营成本,提高整体水平。
三、组织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物业管理办公室合署办公,负责日常事务处理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郭治宇同志兼任,谢洪同志任副主任,各社区成立社区物业管理服务站,站长由社区主任担任,联系电话:52400834。
四、机构设置
为便于机构运转,街道成立物业管理办公室,下设立“两站一中心一小组”执行机构,具体负责物业管理过程中的事务处理。
1。街道物业管理矛盾投诉调解站
站长:储德顺
成员:陶芸
2。街道物业管理应急维修服务站
站长:丁勇
成员:加盟企业
3。街道物业管理服务中心
常务主任:谢洪
成员:袁洋王子成孙桂勇杨日富
徐长祥周明福陈杰丁勇
孙子明陶芸徐雅珍干程
4。社区物业管理监督小组
各社区居委会成立物业管理监督小组,实行二级监管。一级监管,由街道物业管理办公室与各社区主任组织实施,履行区物业科下放职权与职责;二级监管由小区“四位一体”组织实施,由居委会社工代表、社区业主代表,社委会代表、物业公司代表组成,社委会主任任组长,负责对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进行日常监督,并及时把信息反馈给街道物业管理办公室。
五、实施步骤
1。制定方案阶段(6月12日前)
(1)调查辖区内住宅性质。分已实行物业管理小区、自管小区、失管小区,摸清范围、楼幢数、居民户数等情况。
(2)外出调研,深入试点单位调研住宅小区属地化管理经验。
(3)落实办公的场地,各种制度及网络流程图上墙。
2。宣传发动阶段(6月20日前)
(1)召开领导小组成员及“两站一中心一小组”人员动员会。
(2)通过各社区物业执行机构。召开社区居民骨干、楼幢长、党小组长、社区积极分子,进行广泛宣传发动,提高社区居民对实行物业管理的认识,积极协助物管公司开展工作。
3。全面实施阶段(6月21日—6月30日)
“两站一中心一小组”全面开展工作,切实为社区居民开展物业服务。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级领导要从建设新型现代社区、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推进文明城市创建的高度出发。认真领会物业管理体制创新的重要意义,强化责任意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措施,建立问责体系,确保体制创新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做好舆论正面引导,大力宣传实行规范化物业管理的意义、作用及物业管理的有关政策法规。采取散发宣传单、印制便民手册、宣传板报等方式,积极引导业主自觉遵守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树立物业管理是消费、是商品的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住宅小区实行规范化物业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围。
3。明确职责,落实要求。各职能科室要齐抓共管,相互配合,落实支持物业工作的各项政策。各社区要建立物业管理工作领导机构,建立“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体系,抽出精干力量落实社区责任及考核标准。街道物业管理办公室要认真组织检查考核工作,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严格督办并通报检查结果,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4。突出重点,加大投入。各社区要加大对本辖区物业管理的监管,特别对老旧小区要重点扶持,完善各项公共配套设施,并延伸服务内容。同时,街道将采取争取一点,自筹一点的办法,对老旧小区物业管理给予必要投入。
小区物业管理方案2
一、指导思想
以《省物业管理条例》和《市创建文明满意城市实施办法》为依据,在巩固文明创建各项成果的基础上,按照“居民自治、因地制宜、便民利民”的原则,和“三先三后”的工作思路,深入开展我区社区物业化服务工作。建立健全全区社区物业化服务体系,有效提升居民对社区管理和服务的满意度。
二、服务范围
社区物业服务要以社区公共部分的管理和服务为重点,以完善社区功能、提升管理水平为目标,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公共秩序管理。加强对辖区内的流动摊担、店外经营、车辆停放的规范管理。
(二)公共环境卫生维护。做好社区辖区范围内(维护作业标段以外)公共场所、道路的清扫保洁,空中垃圾和楼道堆物清理,居民楼栋、门店生活垃圾袋装化及上门收集服务等工作。
(三)公共安全防范。协助管理辖区内公共秩序的同时,搞好辖区内的治安巡查。
(四)公用设施管理。做好栋间道路、楼栋下水管网、化粪池、垃圾果皮筒、公共亮化、文体器材等公用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
(五)公共绿化维护。做好辖区内公共绿地的修剪、浇灌、施肥、除虫、补栽补种等绿化养护工作。
(六)其他。其他需要协调解决的物业服务项目。
三、基本原则
(一)居民自治的原则。物业服务是社区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参照《物业管理条例》,在居民自治与政府引导的基础上,充分听取居民意见,通过无偿或低偿服务以及非赢利性经营,优化整合资源配置,逐步理顺和规范物业服务各主体之间的关系,创新社区物业服务新机制,力求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二)因地制宜的原则。充分发挥街道和社区在推进社区物业服务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根据各个社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包括费用收取和服务项目在内的社区物业服务章程,并按章程具体实施,不断促进社区建设与物业服务的协调发展。在不同社区或同一社区的不同小区、楼盘之间,可采用多种模式进行分类分层次管理。
(三)便民利民的原则。要将推进社区物业化服务作为为民办事的一项德政工程、民心工程,通过推行社区物业化服务,建立健全社区市容卫生维护体系、社区治安保障体系、4050人员就业体系和居民生活服务体系,在净化市容的同时,努力扩大社区就业,提高服务水平,提升市民对社区环境的满意度。
四、工作任务
按照文明创建的标准和数字化城市管理的要求,把我区农民安置小区和破产企业宿舍区纳入社区物业服务推行计划。今年实施的10个社区(小区)是:观沙岭街道金岭农民安置小区、观沙岭街道黄泥塘农民安置小区、咸嘉湖街道白鹤嘴社区安塑小区、咸嘉湖街道荷叶塘社区丽臣小区、西湖街道裕民农民安置小区南片、西湖街道裕民农民安置小区北片、望岳街道道坡农民安置小区、望岳街道上堆坊农民安置小区、岳麓街道洋海塘农民安置小区东片、岳麓街道洋海塘农民安置小区西片。
五、工作思路
在推进社区物业化服务工作中,确定“三先三后”的工作思路。
(一)先整治后管理。按照“整治在先,管理长效”的原则,对先期实施物业化服务的社区进行“牛皮癣”、绿化设施、沟渠、围墙、路灯、地面、化粪池、晾衣架等多项设施的专项整治,再通过物业化服务的实施对其进行长效管理。
(二)先宣传后实施。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动员,加深居民对社区物业化的了解,取得居民对社区实行物业化管理的理解与支持,为后续工作营造良好的群众氛围。
(三)先服务后收费。根据社区居民中失地农民、破产企业下岗职工较多,人均收入较低的现状,实行“先服务后收费”低偿服务原则,先提供优质的服务,让社区居民切实感受到实施物业服务所带来的好处,再收取一定的服务费,保证物业服务的正常运转。
六、组织领导
成立全区社区物业化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副主任:
成员单位:区政府办、区综治办、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局、区民政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工商分局、区市政公司、区园林公司、区环卫公司及各街道办事处。
各街道办事处要成立由办事处主任任组长的社区物业化服务的组织机构。
七、责任分工
区政府办:负责协调解决企业办社会职能分离的历史遗留问题;
区综治办:负责指导和支持做好治安防控工作;
区发改局:负责指导确定社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区财政局:负责社区物业服务的经费统筹工作;
区局:负责牵头组织协调和监督考核工作;
区民政局:协助做好特困、低保人员的就业工作;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行业指导工作;
区工商分局:负责对成立物业服务公司的和资质审批提供支持;
区市政、园林和环卫公司:在社区专业维护上给予指导、支持和配合;
各街道办事处:组织社区实施社区物业服务工作。
八、方法步骤
(一)准备阶段
1、2月份对全区未实施物业服务的农民安置小区和破产企业宿舍区全面调查摸底,确定推行物业服务的社区(小区)名单。
2、3月上旬组织相关部门召开协调会,专题研究开放式居民社区推行物业化服务工作。
3、3月下旬组织召开工作部署会。
(二)实施阶段
1、4月份对今年确定的物业化服务的社区,由街道统一组织,重点拆除违法建筑,改善治安,交通现状,整治老旧建筑的外墙,整修围墙,道路、绿地、路灯、供排水等设施,改善社区基本状况,强化小巷、小区、小院、小店“四小”管理,办好四件实事,重点解决路灯不亮,下水不通,路面不平,环境不洁的问题,为实施社区物业化服务打下基础。
2、5月上旬组织参观,学习其他单位经验做法。
3、5月下旬全力推进社区物业化服务工作。
(三)考核验收阶段
1、将开放式居民社区推行物业服务工作作为对街道全年绩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2、6月份组织相关社区进行交流讲评。
3、8月份由区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将以社区(小区)实施物业服务后脏乱现象是否得到根本改变,市容卫生是否得到显著提升,周边生活环境是否得到明显改善为依据,社区物业服务模式是否可持续、社区居民群众是否满意为标准,对社区居民上门问卷调查,满意度未达到85%以上的社区一律要求“补课”,不予验收,扣除政府奖励资金和相应的绩效考核分值。
九、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清推行社区物业化服务的重要意义
推行社区物业服务,是巩固文明创建成果、建设人民满意城市的基础工程,是提升社区城市管理水平、改善宜居创业环境的民心工程。各街道和社区要高度重视,把它作为推进社区城市管理水平、创建文明城区的一个重要抓手。要召开班子会,专题研究和部署此项工作。要统一思想,充分认清开展好社区物业化服务是提升城市整体形象的重要举措,是提高社区居民群众生活质量的重要途径,是加强社会治安、增强群众安全感的重要手段,也是加快推进建设人民满意城市的基本要求。
(二)充分准备,为全面实施社区物业化服务打下基础
一是要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各街道要把搞好社区物业化服务,完成任务指标,作为今年一项重要工作去抓,要明确责任和标准,要克服一切畏难情绪,不等不靠,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把此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二是要搞好宣传发动。要进行广泛宣传,努力争取居民的认可和参与。要广泛发动辖区内的民间组织、单位、团体和社区志愿者出资出力共同参与社区物业服务工作,最终实现服务和管理的常态化。三是要制定方案,落实责任。各街道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实施方案,细化工作责任,要把责任落实到具体事、具体人身上,要有具体要求和质量标准。
(三)全力支持,为顺利实施社区物业化服务提供保障
一是人员要落实。各街道和部门要明确专人抓此项工作,确定专责。二是经费要保证。每个实施物业服务的社区(小区)明确经费10万元,区和街道各安排5万元。区和街道先期各拿2万元,作为启动经费,保证社区物业化服务前期工作的正常、快速运行,验收合格后,全部经费到位。要动员广大社区居民积极参与社区物业管理,自觉缴纳相应费用,并使之逐步成为社区物业管理主要经费来源。三是合力要形成。要努力形成齐抓共促的机制,牵涉到的各种专业问题各部门要通力协作,给予足够的支持。
小区物业管理方案3
为了贯彻执行《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规范我办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社区居民的生活和工作环境,现结合我办实际,制定物业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组长:张劲松(牌楼街道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张成兵(牌楼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成员:幸坤权(牌楼办事处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骆霞(牌楼街道办事处科科长)
陈守元(印盒石社区主任)
陈联国(观音岩社区主任)
黄东方(万安社区主任)
潘中英(太平社区主任)
王明(石峰村主任)
叶平(大河沟社区主任)
周君(搭马桥社区主任)
何永凤(袁家墩社区主任)
何小燕(牌楼社区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社区服务中心,幸坤权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职责:负责指导各社区居委会划分物业管理小区,抓好试点,协调帮助社区居委会解决有关问题,各社区要成立社区服务站,作为社区基层的物业管理协调机构。
二、规划与目标
1、小区根据需要与合理原则,全办城建规划为176个物业管理小区,(其中基础条件较好的居民区(一类小区)个;单位型居住区(二类小区)个;目前,各方面尚不具备条件的小区(三类小区)个。
印盒石社区17个,其中一类小区1个,二类小区12个,三类小区4个。
观音岩社区19个,其中一类小区4个,二类小区5个,三类小区10个。
万安社区31个,其中一类小区2个,二类小区8个,三类小区21个。
石峰村1个,其中一类小区个,二类小区个,三类小区1个。
太平社区30个,其中一类小区5个,二类小区9个,三类小区16个。
大河沟社区20个,其中一类小区3个,二类小区3个,三类小区4个。
搭马桥社区29个,其中一类小区个,二类小区8个,三类小区21个。
袁家墩社区21个,其中一类小区4个,二类小区6个,三类小区11个。
牌楼社区8个,其中一类小区2个,二类小区4个,三类小区2个。
2、工作目标。社区物业管理工作是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础,直接关系到居民的切利益和社会的稳定与发展,加强社区物业管理有利于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和改善居住环境,而且对于我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文明城市和一流人居环境具有重要意义。我办物业管理工作的目标是:加大物业管理工作的宣传力度,让社区居民充分认识到物业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取得理解和支持;在辖区物业管理小区逐个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力争在2013年底,逐步实现规范化的物业管理,以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三、实施步骤
1、制定方案(2012年8月1日——8月30日。组织街、居工作人员对社区居民住宅进行摸底调查,研究讨论,在征求有关单位和社区居民意见的基础上,划定物业管理小区、制定社区物业管理实施方案。
2、宣传部署(2012年9月1日——9月30日)。对社区物业管理工作动员部署。运用墙报、黑板报、专栏等形式加大物业管理工作的宣传力度,使社区居民充分认识实行物业管理工作的必要性和意义,以及给群众带来的切身利益。
3、抓好试点(2012年10月1日——10月30日)。确定大河沟社区、牌楼社区、太平社区为物业管理的试点社区。
4、总结推广(2012年11月1日——11月30日)。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在各社区加以推广,试点中的问题和不足之处加以修正和改进,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搞好分类督促指导,推进(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在我办的全面落实。
四、主要措施
1、物业管理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学习上级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分析进度,查摆问题,研究部署阶段性工作等。
2、建立街、居二级目标管理责任制。街道和社区居委会主要领导是落实物业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社区物业管理工作做到亲自规划部署,经常了解情况,积极协调解决问题,确保全办物业管理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
3、强化考评,严肃纪律。街道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各社区居委会对推进物业管理工作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评比,对物管工作落实好的社区和表现突出的个人,年终进行表彰。对群众反映强烈,不认真宣传条例,不主动划定物业管理区域,不积极支持业主成立业主委员会或配合有关部门推进物业管理工作的单位,要及时督导,责令限期改正,典型的要予以通报批评或组织处理。
小区物业管理方案4
为不断提高我市居民小区管理水平,规范物业管理活动,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贯彻落实《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主线,以争创“中国最佳旅游城市”为契机,坚持“科学谋划,抓点带面,点面结合,稳步推进,全面落实”的原则,理顺物业管理体制,扩大物业管理覆盖面,建立管理规范、责权明确的长效管理机制,不断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促进全市各项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工作任务
(一)理顺管理体制,创新运行方式,建立责权明确的工作体系。
城市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要按照街道办事处负总责、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实施、物业管理办公室监督指导的原则,明确各部门管理职责,以块为主,实行属地管理,建立市、街道、社区三位一体的物业管理体系。
1、街道办事处职责。
组织、协调、指导和全面落实辖区内的物业管理工作。
(1)会同主管部门参与新建居住小区的物业承接验收,对未按规划建设配套共用设施、社区和物业管理用房或存在质量问题的,要提请有关部门责令开发建设单位整改。
(2)指导监督业主委员会的成立、改选和换届工作,并对业主委员会的备案提出审核意见。
(3)对本辖区内没有物业管理或物业公司弃管的住宅小区,在业主大会没有确定管理方式之前,负责组织保洁队伍实施保洁,并向业主收取相应费用,收费标准由街道办事处与业主委员会协商确定。业主不愿交费的,由社区委员会组织业主进行保洁,楼房的维修由业主自行选择维修单位,并承担维修费用。
(4)协调处理辖区内有关物业管理投诉和信访方面的工作。
(5)合理划分区域内物业管理小区,建立物业管理责任制,负责辖区内社区物业管理工作的组织、考核。
(6)协调监督辖区内物业管理项目的移交、接管工作。
(7)负责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公约的备案工作。
(8)组织建立辖区内物业管理的领导机构,
2、社区居委会职责。
根据街道辖区内住宅小区的划分,组织成立业主委员会,协调业主、业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企业之间的关系。
(1)组织指导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派代表参加筹备工作。
(2)会同开发建设单位组织新开发的小区召开第一次业主大会,并监督指导业主委员会依法选举。
(3)监督指导业主委员会的工作。积极传达街道对社区公共利益作出的决定,对业主委员会的决议提出建议和意见。
(4)指导监督业主委员会换届和新老业主委员会的交接工作。
(5)经市物业主管部门同意,可直接召开业主大会。
(6)配合街道办事处建立辖区内物业管理责任体系,对未实施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落实保洁工作,协助业主委员会选聘维修项目施工队伍,并及时处理辖区内物业纠纷。
(7)组织协调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委员会之间的关系。
3、市物业管理办公室职责。
物业管理办公室是全市物业管理工作的行业管理部门,负责全市物业管理的政策制定、业务指导、考核及物业从业人员培训等工作。
(1)宣传、贯彻、执行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2)对社区业主委员会的组建工作进行指导。
(3)监督物业承接、交接工作和物业用房的使用。
(4)负责业主委员会成立的相关资料和物业服务合同的备案管理工作。
(5)受理物业管理投诉和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
(6)负责本辖区物业管理招投标活动的指导监管。
(7)负责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审批发放和商品房预售款的监督使用工作。
(8)负责物业维修基金的征缴、管理和使用。
(9)对街道物业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对物业管理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10)负责新建小区交付使用时的物业验收工作。
(11)负责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的年检、服务标准的制定和等级评定。
(二)规范物业管理模式,创新经营理念,逐步实现物业管理规范化。
1、实施老旧小区自管型物业管理。
开放式的老旧小区要采用保障型物业管理模式,即以社区为管理主体组织居委会划分责任区,以单元或业主为单位落实卫生责任区保洁、绿化,房屋及设施维修由业主委员会自聘维修企业,社区对居委会工作进行检查。住宅楼以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为主要形式,以充分发挥社区组织的作用为手段,通过动员居民积极参与社区物业管理活动,形成居民共建、共管、共享的局面。
2、实施老旧小区过渡型物业管理。
具有一定规模并且没有物业管理的小区(如实验小区、长安小区、长安新村、宾馆小区),由业主委员会聘请物业公司或与街道办事处组织的物业服务站签订服务委托合同,进行规范管理,按标准收取一定费用,转变居民享受福利服务的观念,逐步实现物业管理规范化。
3、规范已实施物业管理的小区。
一是规范程序。社区要积极组织已有物业管理小区的业主委员会,在同意原物业管理企业继续服务的前提下,指导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服务委托合同,用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为依法解决物业纠纷奠定基础。二是规范服务和收费。制定物业管理企业收费和服务标准,促使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对照标准维护权力和履行义务。同时开展优秀小区评比活动,召开现场会,推广优秀小区的管理和服务模式,以点带面,稳步推进,逐步扩大影响,推动全市物业管理规范运行。
(三)加大物业管理资金投入,建立物业管理保障体系,完成物业管理从无到有的过渡。
对群众反映强烈且问题比较突出的小区优先进行整治,采取政府投一点、物业维修基金出一点、社会集一点的办法,有组织、有计划地整治,本着整治一个、规范一个、达标一个的原则,逐步完成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从无到有、从简单到规范的过渡。
(四)强化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监管,严格控制小区物业的接管与弃管。
开发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证前必须到物业管理办公室备案,并采取招投标形式,招聘前期物业管理企业负责物业的承接验收和物业范围内的质量监管,待业主入住50%以上后,再公开选聘物业公司。严格控制开发商私自将物业转让给他人管理,物业管理办公室要制订控制物业小区接管与弃管的办法,对擅自弃管的物业管理企业要取消其资质。规划设计部门要在规划设计时将物业管理用房设计在门市或显赫位置,并及时通知物业管理和产权部门备案,严格对物业管理用房的预留和使用进行监督和管理。物业管理部门在物业验收时一定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严把质量关,物业管理配套设施没达到要求的,不予颁发验收合格通知。质量监督管理站没有接到物业验收合格通知不予办理综合验收备案手续,产权处不予办理产权手续。纪检监察部门要定期对此项工作进行检查,不按此规定办理的,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并追究责任。
(五)加大物业基金的归集力度,制定科学合理的管理办法。
各有关部门要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维修基金征缴办法,解决资金不平衡和无法使用问题。要增加物业维修基金缴存与使用的透明度,建立自动查询系统,定期通报缴存使用情况。要加大物业维修基金的归集力度,做到应收尽收。
(六)提供优惠条件,引进先进的物业管理理念,推进我市物业管理健康发展。
要加强对社区物业管理的政策扶持,使其尽快走上独立生存、自我发展的健康轨道。一是坚持统一规划,尽量以现有社区为依托,加快对社区现有基础设施的整治改造。二是保证社区物业管理的基础设施投入。三是放宽物业管理企业准入制度,先准入后规范。要鼓励具有一定实力的物业管理企业参与竞争,提高我市物业管理水平。
(七)保证措施。
1、强化宣传,营造良好的物业管理氛围。
要充分利用媒体,采取散发宣传单、电视讲话、张贴标语、宣传板报、文艺演出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条例》和我市相关政策,切实让物业管理法律法规深入人心。要把《条例》的宣传纳入“--”普法内容,认真组织好不同层面人员的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培训。
2、提高认识,增强做好物业管理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各部门要齐抓共管,相互配合,落实支持物业工作的各项政策。城管部门要积极做好小区垃圾清运工作,及时对主巷路及分支的下水管线进行维修、维护。各街道办事处物业服务站要积极参与市场竞争,及时对老旧房进行维修养护,并向业主收取适当费用。供电、供水、供热、供气和通讯等部门要各自抓好小区配套设施建设及养护工作。公安、交通、税务和法院要制订相应的扶持政策,对物业纠纷从速从快裁决。机关工委要监督各部门干部职工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物业维修基金的缴存和物业服务费的交纳,增强物业管理的保障能力,扩大物业服务保障范围,为业主提供舒适、高品质的生活环境。
3、落实责任,加强对物业管理工作的领导。
为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市政府决定对蛟河市物业管理领导机构进行调整,并将物业管理工作纳入街道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制,与街道签订责任状。各街道办事处和相关部门要建立物业管理工作领导机构,建立“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体系,明确分管领导,抽出精干力量落实社区责任及考核标准,及时解决辖区内物业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市物业管理办公室要制订相关政策、工作计划和考核机制,完善工作制度,提高人员素质,及时处理蛟蛟河市物业管理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市政府督查室、监察局、物业管理办公室要每半年对街道办事处组建业主委员会等工作进行1次检查、督办,对有令不行、欺上瞒下的单位,要严格督办并通报检查结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三、时间安排
(一)20--年4月至5月,市物业管理办公室要进行调查摸底,抓好试点工作,并组织有关部门大力宣传《物业管理条例》。
(二)20--年5月,组织召开物业管理工作现场会,推广物业管理经验,创新物业管理机制。
(三)20--年2月至4月,市物业管理办公室要将对全市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管理人员的技术等级和服务合同承诺兑现等情况进行审查,清理整顿物业管理市场。
(四)20--年5月至12月,组织物业管理企业与业户进行培训,重点对《物业管理条例》知识、岗位资质、业主委员会如何开展工作等内容进行培训。
(五)20--年4月至12月,民主街道办事处和长安街道办事处要在本行政区域的住宅小区或以楼为单位成立业主委员会,加大工作力度,组织落实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年底前辖区内物业管理的覆盖率达到100%。
(六)20--年11月至12月,市政府对物业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总结和验收。
小区物业管理方案5
为促进全县物业管理市场健康有序发展,规范物业管理行为,理顺物业管理体制,全面提高物业管理服务水平,切实改善城市环境面貌,提高群众居住质量,创建文明、整洁、安全、便利的居住环境,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全县物业管理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县委提出的建设“生态之县”、“宜居之县”为目标,以改善城市环境面貌、提高群众居住质量、构建和谐社会为宗旨,以建立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的物业管理新机制为根本,全面提高住宅小区管理水平。
(二)工作原则:总体按照“解决突出问题,完善服务功能,健全管理制度,提高物业管理水平”的原则,分步实施,整体推进。
二、工作目标
(一)建立并推行有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物业综合管理机制。
(二)新建住宅小区前期物业管理推行招标,招标率达到100%。《前期物业管理合同》签订率达到100%,《业主临时公约》签订率达到100%。
(三)县物业供热办接管城区内无人管理小区,遗留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年底前整改率达到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方案。
(四)物业管理企业全部取得《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人员经过培训,经理持证上岗。
(五)加强业主自律行为,年底前入住的小区80%以上成立业主委员会。
(六)建立物业服务信用保证金制度。
(七)开展县城内裸地硬化和绿化。
(八)县城内100处二次供水水箱在8月25前100%完成清洗消毒。
三、工作任务及分工
(一)完成二次供水水箱清洗消毒工作
1.现有的二次供水设施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当限期改造,短期内不能改造的应当加强卫生管理,加大监督检测力度,并适当增加检测频次。(责任单位:卫生局)
2.二次供水的产权单位应当保证供水设施及设备完好,建立健全清洗消毒制度。二次供水设施每年清洗二次。消毒清洗后,经县卫生监督检验机构水质检验合格后方可供水。(责任单位:产权单位)
3.负责对全县100处水箱的责任单位清洗消毒工作完成情况检查验收。全面检验水质,对水箱内水质不合格的责任单位立即整改,确保居民饮用水安全。(责任单位:县卫生局、县物业供热办)
(二)完成裸地硬化和绿化任务
具备绿化条件的采取绿化方式覆盖,不具备条件的采取硬铺装方式覆盖。对车行道裸土地面,根据道路等级和承载能力,采用水泥混凝土或沥青混凝土结构,按照道路施工标准进行硬化。对人行道裸土地面,从路边石或人行道边缘至建筑物间进行硬铺装。不具备停车场功能的,采用普通人行步道板进行硬化;具备停车条件的,一律铺水泥或沥青混凝土。
1.城关镇所有街路、巷道、游园广场、城乡接合部、出入城口。(责任单位:建设局)
2.20个物业小区裸地9月末完成硬化和绿化。(责任单位:建设局)
3.企事业单位自有庭院、自管居住区范围内和道路。(责任单位:产权单位)
4.临街商家业户门前破损踏步。(责任单位:业户、行政执法局)
5.基建工地内的裸土地面(包括已硬化出现破损形成的裸露地和未硬化的土路)进行分类硬化。(责任单位:建设局)
(三)加大物业监管力度,规范物业管理行为
1.依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哈尔滨市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招投标的监督和指导,全面推行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机制。(责任单位:建设局)
2.严格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审查。按物业管理企业取得资质等级,承接物业管理项目。加强物业管理企业的年检和资质评定。(责任单位:建设局)
3.强化物业管理监督。建立物业管理企业诚信档案、实行实名诚信考评制度,考评结果作为物业管理企业年检和定级的要件。督促物业企业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提供相符的服务,提高管理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建设局)
4.依据《哈尔滨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成立指导程序》依法成立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规范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行为,促进业主自律和民主决策,切实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建设局)
5.加大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收缴力度。严格按照依政办发〔20--〕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加大力度足额收取,按照业主所有、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业主决策、政府监督的原则,切实收好、管好、用好维修资金,逐渐形成“资金依法交,问题有人管,故障有人修,设备有人换,物业质量优,生活环境好”的良好局面。(责任单位:建设局)
6.依据《哈尔滨市物业服务信用保证金规定》收取物业服务信用保证金,对物业企业承接物业项目、提供物业服务的,应当交纳物业服务信用保证金,保证金由县建设局统一监管,专项用于物业企业擅自退出管理,出现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置等。(责任单位:建设局)
(四)建立县、乡(镇)、社区职责明确的责任体系
城市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要接受建设局监督指导,各乡镇政府认真贯彻落实《物业管理条例》,各涉及物业管理活动的相关单位、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承担管理的责任,为物业管理创造良好的环境。
1.理顺管理体制,创新运行方式。
对具备物业管理条件的住宅小区,要明确由物业管理企业实行专业化管理,争取年底前物业管理率达到100%;对达不到要求、基础设施不配套,不具备物业管理条件无人管理的小区,统一由建设局物业供热办接管,提供基本的卫生保洁和二次供水服务。(责任单位:建设局)
2.建立责权明确的工作体系。
县建设局为全县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全县物业管理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和认证工作,并会同相关部门抓好物业管理企业和住宅小区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
县环保局负责住宅区(楼)有关噪音、油烟污染的治理工作。
县工商局负责审查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销售广告内容,加大对虚假销售广告的查处力度,对有减免、赠送物业管理费而损害其他业主利益的违规销售广告不予审批。治理和规范住宅小区(楼)各类经营行为。
县法院对物业公司起诉业主拖欠物业管理费的案件,应依法予以支持。对事实清楚、无争议的拖欠物业管理费的案件应依法采取支付令形式予以执行;对物业公司胜诉、业主拒不履行的生效判决应依法予以强制执行。
县公安局负责住宅区(楼)安全防范工作,对存在的薄弱环节,督促管理单位消除隐患,堵塞漏洞,完善安全防范措施,提高物业企业安全防范服务能力和水平。督促落实住宅小区(楼)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大力推广电子摄像监控系统、门禁对讲系统为主要内容的安防技术,建立健全以管理单位为主体的群防群治工作制度,构建住宅小区(楼)安全防范体系。及时对住宅小区(楼)发生的治安、犯罪案件进行侦破。
县行政执法局负责物业管理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工作,使物业管理活动更加规范,促进物业管理水平的提高。
社区居委会负责根据辖区内住宅小区的划分,组织成立业主委员会,协调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企业之间的关系。
水、电、有线电视、燃气等供应单位作为经营和受益单位,负责住宅小区(楼)相关管网、线路的铺设、维修及费用的收缴工作,一律实行收费到户。物业企业必须与相关部门签订委托代收协议后,方可代收水、电、有线电视、燃气等费用。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加强居民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层层落实责任。成立县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代县长赵长满任组长,副县长张树文、王国柏、李继东,县长助理王迎春任副组长,副县长李继东为常务副组长。县建设局、法院、房产住宅局、卫生局、环保局、公安局、行政执法局、工商局、依兰镇等为成员单位。建立县、乡(镇)、社区职责明确的责任体系和长效管理机制。县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承担起社会管理责任,切实把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抓细、抓实、抓出成效。
(二)密切配合,抓好整改。规范物业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坚持“条块结合、区域负责”的原则,县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此项工作的监督、指导;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建设局)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日常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县政府相关部门要上下联动,密切配合,针对物业管理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认真抓好整改。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开展贯彻《物业管理条例》,整顿规范物业管理市场活动,大力宣传物业管理的政策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使广大居民了解物业管理的有关政策和权利义务,进一步增强参与意识和维权意识,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使物业管理逐步走向良性循环轨道。
(四)强化管理,巩固成果。县政府相关部门要把物业管理作为社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分工负责,强化管理,定期检查。特别是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后,要进一步明确责任,避免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切实维护广大居民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第三篇:宁夏回族自治区城市居住小区物业管理办法
《宁夏回族自治区城市居住小区物业管理办法》,已经1998年7月25日自治区人民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1999年1月1日起施行。银川市、石嘴山市、青铜峡市自发布之日起先行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居住小区的物业管理,规范居住物业的使用、维修和其他管理活动,维护产权人、使用人和物业
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为居民创造良好的居住环境,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城市居住小区的物业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城市是指国家按行政建制设立的市和镇。
本办法所称居住物业(以下简称物业),是指住宅以及相关的公共设施。
本办法所称产权人,是指物业的所有权人。
本办法所称使用人,是指物业的承租人和实际使用物业的其他人。
本办法所称物业管理企业,是指接受居住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的委托,根据物业管理业务合同进行专业管理业务的企业。
第四条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区城市居住小区物业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本办法。
各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房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房产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居住小区物业管理工作。
规划、工商、物价、环卫、绿化、市
二、公安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实施本办法。
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协助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对物业管理进行监督。
第五条物业管理实行主管部门行业管理、产权人和使用人自治管理与委托物业管理企业专业管理业务相结合的原则。
第六条新建居住小区必须依照本办法实行物业管理。本办法施行前已验收交付使用的居住区和住宅小区也应依照本办法实行物业管理。
第二章物业管理组织
第七条城市居住区、住宅小区(以下简称居住小区)都应依照本办法成立居住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管委会是代表居住小区全体产权人和使用人合法权益的群众性组织,由产权人和使用人的代表组成。
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公安派出所可派代表参与管委会的工作。
第八条管委会由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组织召集居住小区产权人、使用人大会或产权人、使用人代表会选举产生。
产权人、使用人大会或产权人、使用人代表会应当邀请居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的代表列席。
管委会产生后,居住小区产权人、使用人大会或产权人、使用人代表会由管委会负责召集。
产权人、使用人大会或产权人、使用人代表会每年至少举行一次。
第九条产权人、使用人大会或产权人、使用人代表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选举、罢免管委会委员;
(二)审议通过管委会章程和居住小区公约;
(三)听取管委会的工作报告;
(四)听取物业管理企业的工作报告;
(五)改变或撤销管委会不适当的决定;
(六)决定物业管理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条管委会由五到十五名委员组成,一般为兼职,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
管委会设主任一人,副主任若干人,主任、副主任在管委会委员中选举产生,并报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管委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起草管委会章程和居住小区公约;
(二)选聘物业管理企业;
(三)监督居住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及规章制度的执行;
(四)审议物业管理企业制定的管理计划和为居住小区管理业务的重大措施;
(五)协助物业管理企业进行管理工作;
(六)调处物业管理纠纷;
(七)召集产权人、使用人大会或产权人、使用人代表会,并向大会报告工作和有关事项。
第十二条管委会自选举产生之日起十五日内,持下列文件向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
(一)管委会登记申请书;
(二)管委会组成人员名单;
(三)管委会章程。
第三章物业管理企业
第十三条物业管理企业实行资质认证和资质年审制度。
物业管理企业享受国家对第三产业的优惠>策。
物业管理企业统一执行财政部颁发的《物业管理企业财务管理规定》。
第十四条物业管理企业需经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资质审查合格,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册登记,向物价管理部门申请领取收费许可证,向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后,方可接受委托,承担居住小区的物业管理。
第十五条物业管理企业向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资质认证,应当提供下列文件和资料:
(一)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认证申请书;
(二)企业章程;
(三)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四)经济、技术、管理人员的任命书或聘任书、技术职称证书和物业管理培训证书。
第十六条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一级企业:物业管理房屋建>面积15万平方
第四篇:居住小区机动车停车管理服务协议
《香槟小镇机动车辆车位使用协议》 甲方(车位租赁方):
住址:
联系方式:
车牌号/卡号:
车辆特征:
乙方(小区物业):
联系人:
联系方式:
为加强小区机动车的停放管理,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小区内机动车停放管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按政府有关政策制定小区停车管理制度;
2、有权按照政府规定或双方约定向甲方收取车位租赁费用;
3、有权对进出车辆进行登记,查验停车凭证,对无证车辆可以拒绝停放或放行;
4、有权对不按规定停放的车辆采取移动(指未办理专用卡业主、住户将机动车辆停放在已办理专用卡业主、住户的固定停车位,物业已通知业主、住户或者车主而拒不将车辆移开而影响固定停车位业主、住户、车主停放的)等措施;
5、应为甲方提供车位;
6、应负责停车场地及设施设备的检查、维修及管理工作;
7、采用电子监控手段进行不间断监视;如小区巡逻人员发车辆门窗未关,应立即与业主取得联系,同时有人在现场保证现场完好。
8、应向甲方开具停车泊位证明,开具物业管理收费收据、凭证;
9、乙方不向甲方提供车辆保管服务。
10、其他。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在乙方提供的车位停放车辆;
2、有权对乙方提供的停车管理服务进行监督,提出批评和建议;
3、交纳停车费后,有权索要收费凭证;
4、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车辆丢失的,乙方不负责赔偿(因为乙方并未向甲方提供有偿保管服务);
5、应按照规定或约定交纳停车费;
6、服从停车管理人员的指挥和疏导;
7、遵守停车场管理规章制度;
8、其他。
三、停车费价格及收费办法
停车管理服务费价格:
交纳方式:(按年)
交纳时间:
四、管理责任
1、乙方提供停车服务,因管理不到位造成甲方车辆丢失的,不负责赔偿,乙方不向甲方提供车辆保管服务。
2、本协议中收取的只是停车位租赁费用,不具有物品保管性质。
五、违约责任的处理
协议的解释权归物业公司所有。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的,可选择下列处理方式:
1、协商解决;
2、申请主管部门调解;
3、申请向仲裁委员会仲裁;
4、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其中,
3、4项不能同时选择)
六、本合同期限为年,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七、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本合同解除:
1、双方协商一致;
2、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任何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合同的;
3、甲方不按约定的期限和标准交纳停车费的;
4、其他。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日期 日期
第五篇:北京市普通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
北京市物价局、市房屋土地管理局京价(房)字[1997]第196号文1997年7月1日起执行 第一条 根据《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费[1996]266号)和《北京市居住小区物业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1995年第21号),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本暂行办法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市房屋土地管理局资质审查合格的物业管理单位对普通居住小区提供社会化、专业化服务的收费管理。
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是指物业管理单位在接受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对其居住小区内的房屋建筑及其设备、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容貌等项目开展的日常维护、修缮、整治服务及提供其它与居民生活相关的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第三条 市、区县物价局是本市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主管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管理和监督。 第四条 北京市普通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由市物价局会同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制定;并将根据物业管理费用的变化适时进行调整。各物业管理单位应按规定的标准执行。
凡属为物业产权人、使用人个别需要提供的特约服务收费项目,其收费标准,由物业管理单位与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或产权人代表、使用人代表协商,报市物价局和所在地物价部门备案。 第五条 《北京市普通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中的“产权人”指小区内拥有房屋产权的单位和个人。按房改规定出售公有住宅楼房的单位和购买安居楼房的职工所在单位,应按有关规定负担产权人交费项目。物业管理单位受委托收取房屋租金的,应将所收房屋租金抵减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中产权人交纳的费用,不得重复收费。 普通住宅(甲类、乙类和一般住宅)与高档住宅的界定,按首都规划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 一栋楼属多家产权的,产权人应每年交付中修费;属一家产权的,产权人可每年交付中修费,也可在发生时按修缮定额结算。产权人委托物业管理单位大修项目的,物业管理单位应每年收取大修费,大修费中更新改造费和一般大修费各占50%;产权人未委托而发生大修项目时可按修缮定额结算。物业管理单位要加强大、中修费用的管理,应按每栋楼单独设立帐户,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第七条 被评为部、市级优秀管理居住小区的,在有效期限内(两年)其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可在规定标准的基础上上浮10-25%,可调整的项目为:(1)保洁费;2)保安费;(3)小修费;(4)公共设施维修费;(5)管理费。
第八条 居住小区内配套用房,属公益性的(如学校、医院等),产权人、使用人按本办法的规定标准交费。属经营性的,视其需要提供的劳务及使用公共设施的程度,参照本办法规定的标准协商议定。 第九条 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实行明码标价,收费项目和标准及收费办法应在经营场所或收费地点公布。
物业管理单位应当接受小区管理委员会或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监督,并将各项费用的年收支情况同时报市物价局和所在地物价局备案。
第十条 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应按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向物业管理单位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的,物业管理单位有权按照所签服务合同要求追偿。
第十一条 物业管理单位已接受委托对居住小区实施物业管理并相应收取费用的,其它部门和单位不得再行重复征收性质和内容相同的费用和项目。
对于物价部门已规定统一价格(收费标准)的项目,物业管理单位应按统一价格(收费标准)执行或代收。劳动部门收取的电梯检验费按市物价局京价(涉)字[1989]第170号文件规定执行,由产权人交纳。环卫部门收取的生活垃圾清运费按市物价局京价(房)字[1997]第186号文件规定,每户每年21元由产权人交纳。
第十二条 本办法规定的收费标准中不含营业税。凡按国家有关规定需交纳营业税的,物业管理单位可在本办法规定的收费标准基础上加应纳税金向产权人收取。
第十三条 物业管理单位与物业产权人、使用人之间发生的收费纠纷,可由物价部门进行调处,也可通过仲裁或诉讼程序解决。
对实行备案的收费项目,物价部门有权对项目设置不合理、标准过高的收费作出停止收费、降低标准的决定。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由政府价格监督检查机关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一) 越权定价、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
(二) 擅自设立收费项目、乱收费用的;
(三) 不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的;
(四) 提供服务质价不符的;
(五) 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的;
(六) 其它不执行本规定的行为。
第十四条 本办法发布之前的有关规定凡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市物价局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1997年7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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