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1:公安机关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公安机关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为指导,认真总结国家法治建设实践经验,借鉴世界法治文明成果的先进理念,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真正利益和实际需要。为深入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重要批示,进一步推进公安基层基础建设,提升公安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根据政法委的部署要求,现就全市公安机关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各级公安机关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紧密结合公安基层基础建设,用科学、先进、正确的法治理念武装广大民警头脑;要以打牢执法为民思想为核心,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引导民警准确理解和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和深刻内涵,做到执法理念进一步端正,执法能力进一步增强,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改革方向进一步明确,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人民群众对公安队伍和公安工作的满意程度进一步提高。
公安机关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基本要求是人人通读一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人人收看或听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专题报告,人人联系自己的执法工作实际清理执法思想,人人参加一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基本法律知识的考试。通过教育,使广大民警切实提高对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重大意义的认识,切实提高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本质要求的认识,切实提高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刻内涵的认识,切实提高对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目标任务的认识,切实提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对加强公安机关“四个能力”建设、真正担负起“三大政治和社会责任”特殊重要性的认识。
二、组织领导
市局成立全市公安机关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对教育活动进行组织、协调、指导。由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xxx同志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副局长xx任副组长,党委委员、纪委书记xxx,党委委员、副局长xxx,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xxx,党委委员、办公室主任xxx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政治部主任xx同志兼任,副主任由xxx担任。成员由xx、xx、xxx、xx等组成。为确保教育活动深入扎实开展。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政工部门牵头组织,各业务部门对口指导,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参加培训,带头学习讨论,带头检查整改和测试考核。
三、实施步骤和方法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从今年6月份开始,到年底结束。分动员学习、清理思想整改、重点培训和考核抽查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学习阶段(6月-7月30日)
市局制定《三明市公安机关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各县、市、区公安局、分局要根据市局,当地党委、政法委的要求,结合公安机关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出本地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计划,广泛动员,认真组织部署,教育和引导公安民警充分认识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的部署和要求上来。
这一阶段要组织民警认真学习中央关于坚持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指示,学习罗干同志在2005年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的报告和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研讨班上的讲话,学习中央政法委编写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和《公安民警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一百问》,认真组织收看中央政法委和中央电视台制作的电视专题讲座,组织收看公安部组织的系列教育讲座和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片,并学习《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基本法律法规。学习主要分为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等五个专题,每一个专题都要组织深入的学习讨论。
(二)清理思想整改阶段(8月1日-9月30日)
这一阶段要引导民警紧密联系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查找执法指导思想和执法工作中的差距,并制订整改措施。要从开门集中接访暴露出的问题中,从查处的民警违法违纪问题中,进一步深挖思想根源,各级领导干部都要带头谈体会,带头清理思想。要抓住背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违法违纪的反面典型,进行警示教育。通过对照检查,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原则与民警的执法实际紧密结合起来,把提高思想觉悟与解决现实问题紧密结合起来,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深入警心,扎实有效。
各级公安机关要采取自查、互查、上下督查等形式,通过开展走访、座谈、发征求意见函、同民警谈心、设立意见箱等开门纳谏活动广泛征求意见,深挖思想根源,找准并解决公安工作存在的问题。检查整改要重点围绕“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
进行。
一是查看依法治国的思想是否树立?是否存在法制观念不强,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不廉洁,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是否存在重打击犯罪、轻保障人权,随意扣押、冻结款物,受利益驱动办案甚至违法违规办案等问题。
二是执法为民的宗旨意识是否牢固?是否存在执法宗旨意识淡薄,对群众冷硬横推、盛气凌人,耍特权、逞威风,甚至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
三是维护公平正义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是否增强?是否存在对公安机关维护公平正义的职责认识不清;工作责任心不强,拈轻怕重,得过且过;不认真学习理论,不努力钻研业务,思想上固步自封,工作上庸碌无为;工作作风不踏实、执法作风不端正,抓工作不深入、不扎实等问题。
四是大局意识、服务意识是否真正确立?在服务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大局意识是否不强;是否存在就案办案,执法不注意方式、方法,随意采取强制措施,执法过程中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未能有机统一等问题。
五是能否坚持党性意识、坚持党的领导观念是否坚定?是否存在对中央、省委的方针政策片面理解;对上级的要求和工作部署贯彻落实不力,甚至敷衍应付、自行其是等问题。
(三)重点培训阶段(10月1日-11月30日)。
这一阶段各级公安机关要举办专题报告会和专题研讨班,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要亲自作报告,业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讲课。市县两级要对所、队等基层执法单位负责人进行集中轮训。要以县为主,针对查找出来的执法问题,按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对重点执法岗位民警进行专门培训。
培训要求:
各地集中学习培训时间(次数)累计不得少于7天(次)。学习方法可以多样化,采取召开动员大会、支部会、党小组会、处室所队会议等。领导带头学,民警自学,举办学习心得交流会,开展专题辅导讲座等形式,组织民警认认真真学习文件、材料,做到保证人员到位、保证学习时间、保证学习效果的“三个保证”的落实。每位民警要结合本职工作和思想实际,在普遍通读的基础上,要根据自己的执法岗位精读有关内容,并完成学习心得体会1篇。
要通过深入学习和集中培训,使广大公安民警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核心内容、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能够学深、学透。能够从执法思想、执法观念上找到差距;从职业道德、执法作风上找到差距;从执法水平、办案质量上找到差距。切实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原则贯穿于工作实践,既提高思想觉悟,又解决现实问题。
(四)考核抽查阶段(12月1日—12月30日)
这一阶段各级公安机关要根据当地政法委和上级公安机关的要求,组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知识考评,着重考察民警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基本内涵和本质要求掌握的程度。测试成绩纳入民警个人年终考评。市局适时组织工作组对各地开展教育活动的情况进行抽查,抽查结果作为公安机关年终综合考评的重要依据。考试和抽查将结合公安部组织的基本法律知识考试、执法办案卷宗考核和信访案件考析等“三考”结合进行,对测试、抽查不合格的个人和单位,要责令补课。对开展教育活动的情况各级公安机关要进行认真系统地总结,于12月下旬向市局报送专题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广大民警的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起来。要结合公安工作实际,认真对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和深刻内涵,深入查找每一个地区、每一个警种、每一名民警在执法理念和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学习教育,使广大民警搞清楚应该坚持什么、反对什么、防止什么,真正确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公安机关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自觉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同时,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及巩固和扩大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成果结合起来进行,使广大民警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牢固树立“七个意识”,即清廉从警的意识、一切从中国国情出发的意识、严格依法办事的意识、执法为民的意识、平等保护的意识、公安工作为党服务的意识和党性意识。
(二)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活动紧密结合起来。特别是要与为期三年的执法制度规范化建设结合起来,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和要求贯彻到执法规范化建设之中。要在今后三年,重点抓好五项建设:一是抓好执法责任体系建设,进一步细化执法责任和责任查究制度,重点抓好领导执法责任制、民警执法责任制和执法协作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二是抓好执法质量考评体系建设,把执法质量作为衡量工作、考核班子、检验队伍的主要指标,进一步明确执法质量的考评标准、范围、结果运用等问题。三是抓好执法监督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执法公开制度,扩大执法透明度,更加广泛、扎实地接受社会监督。四是抓好执法工作信息化建设,从今年开始,要将信息化建设列入规划,分阶段组织实施,不断提高信息化建设水平。五是加强长效机制建设,重点完善和推广执法资格认证及升级制度,并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作为必修课目纳入培训规划,把这项教育深入、持久、扎实地进行下去。
(三)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正在开展的“三基”工程建设紧密结合起来。要把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作为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的基本内容之一,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培训和考试与深化大练兵苦练基本功结合进行,与公安机关领导和民警基本法律知识考试结合进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工作要紧密结合基层工作,体现基层需要,考试要给基层预留一定的准备时间。要努力创造条件,保障基层抓好落实。对考试结果不搞一票否决,不搞责任追究。要着重解决基层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基层民警的执法水平,大力提高广大公安民警苦练基本功的自觉性、针对性、实效性,努力把公安基层基础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四)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正在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各级公安机关要把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同推进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特别是与扫黑除恶等工作结合起来,按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基本要求,着力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努力提高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要正确处理好教育活动与各项工作的关系,既要保证每一名民警有足够的学习时间,又要坚持在干中学,真正做到“两不误、两促进”,努力通过抓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来推动各项公安工作,用公安工作的成效来检验教育的成效。
(五)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做好每一个部门的工作、每一名民警的工作、每一个环节的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每一项工作都必须体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每一个执法环节都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和公平正义的要求,每一个执法行为都不能超越法律的界限,每一个民警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忘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能动摇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信念,要模范遵守法律,严格遵守党章,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体现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努力开创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新局面。
(六)要进一步浓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宣传氛围。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一项长期任务,必须把集中教育和长效机制建设结合起来,不但要确保取得阶段性成果,而且要随着形势发展变化不断取得新成效。在教育活动过程中,要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和和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氛围。市局在信息网开辟专栏,编发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简报,对全市公安机关开展教育活动取得的新进展、新成效,及时予以通报,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各县、市、区公安局、分局要踊跃投稿,共同为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创造浓烈的宣传氛围。
各县级公安机关要根据本方案,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请各县级公安机关于6月16日前将工作方案和负责教育活动的部门及联系人一并上报市局政治部。每个月的工作情况和每一阶段的工作方案以及落实情况,要及时上报。教育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将这项工作的总体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报市局。
篇2:公安机关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各农垦区人民检察院:
近日,省院下发了《全省检察机关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分院根据《实施方案》的要求,原创:http:///结
合垦区检察机关的实际,现就如何贯彻落实《实施方案》提出以下几点意见:
按照省院《实施方案》的要求,教育活动从4月底开始至年底结束,分为五个阶段:
第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底至5月中旬。
第二、学习培训阶段:5月中旬至6月底.第三、对照检查阶段:7月初至9月中旬。
第四、认真整改阶段:9月中旬至11月中旬。
第五、考核验收阶段:11月中旬至12月。
通过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开展,达到的具体目标是:执法理念进一步端正,执法能力进一步增强;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改革方向进一步明确;队伍建设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对检察队伍和检察工作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坚持检察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政工部门牵头组织,各业务部门对口指导的原则,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院要成立一把手负总责的教育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专门人员负责组织活动的开展。使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2、动员部署,制定方案。5月下旬,分院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进行专题动员部署。各院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做好思想发动和舆论宣传工作,将广大干警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高检院、省政法委和省院的要求与部署上来。确保人人受教育,达到教育活动的目的和要求。
3、抓好试点,以点带面。分院确定建三江院、齐齐哈尔院为垦区教育活动示范院,示范院要加强领导,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要根据实际,制定周密的方案,做到法治理念教育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结合起来,同巩固和扩大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成果结合起来,同“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结合起来,同落实省院目标管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示范院的引导带动作用。
4、强化培训,典型引路。6月份,垦区检察机关要采取集中学与个人学相结合、专题辅导与座谈讨论相结合等形式学习领导讲话和两本书,通过召开座谈会、研讨会、典型案例评析会,请专家辅导报告等形式,开展好专题研讨活动。下半年,分院将举办各院分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办公室人员及骨干培训班,使广大干警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核心内容、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有更深的理解、更准的把握。分院还将围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涵、严格公正执法、模范遵守检察职业道德、践行执法为民宗旨和弘扬垦区检察机关先进人物乔宏辰、邵志伟、李玉亮、贾树生、倪正喜的事迹等内容,原创:http:///组成垦区检察机关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宣讲团,在分院和培训班上宣讲。
5、抓好学习教育,强化理论武装。各院要认真处理好工作与学习的矛盾,采取集中学与个人学相结合,学业务和学理论相结合的学习形式,分层次、分专题、有针对性地组织学习,重点学习领导批示、领导讲话,以及中央政法委编写印发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高检院即将编辑印发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汇编资料》等文献,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明确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
6、在动员部署、学习培训的基础上,重点抓好对照检查和认真整改阶段的工作。各院要面向社会,从主题教育和专项整改阶段排查出的问题中,从涉检信访和上访反映的问题中,从查处的检察人员违法违纪问题中,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深挖思想根源。选择一些典型案例,开展案件评析活动,重点是从执法思想,执法观念,职业道德,执法作风,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等方面找差距,总结经验教训,提高思想觉悟,解决实际问题。对排查出的问题,逐一梳理归类,从思想深处分析原因认真清理整改。要把容易发生问题的岗位和环节做为重点,建立建全规章制度和比较完善的执法规范体系,以整改的成果体现教育活动的成效。
篇3:公安机关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进一步统一和端正司法指导思想,根据中央和省委、市委政法委及上级法院关于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要求,结合本院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任务目标
这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要坚持以“三个代
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法院广大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并逐步规范教育内容,深化教育成果,使这项教育制度化、经常化,成为法院日常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内容。
任务目标是,准确理解和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和深刻内涵,司法理念进一步端正,司法能力进一步增强,司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改革方向进一步明确,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人民群众对法院队伍和法院工作的满意度进一步提升,确保人民法院队伍永远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政治本色。
这次教育活动的参加人员范围是,法院全体干警。
二、基本内容
1、深刻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包括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的内容,其中依法(登陆政法秘书网)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这五个方面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2、深刻理解和牢固树立依法治国的理念。牢固树立依法办事的意识,大力破除极端个人主义、享乐主义、拜金主义,以及盲目崇拜、片面宣扬西方政治制度、法律制度、价值观念等思想观念,始终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坚决克服和有效防止执法不严格、不公正、不文明和随意性等倾向。
3、深刻理解和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意识,大力破除特权思想和衙门作风,始终坚持一切依靠人民、一切为了人民,坚决克服和有效防止脱离群众、骄纵蛮横、对群众“冷、横、硬、拖、烦”、“吃、拿、卡、要、报”以及群众告状难、申诉难等倾向。
4、深刻理解和牢固树立公平正义的理念。牢固树立平等保护意识,大力破除封建等级思想观念,始终坚持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坚决克服和有效防止滥用权力、执法不公、超审(执)限、随意延长办案周期、审判透明度不高、对证据和法律把关不严不细等倾向。
5、深刻理解和牢固树立服务大局的理念。牢固树立法院工作为全党全国工作大局服务的意识,大力破除单纯业务思想观点,始终坚持法律效(登陆政法秘书网)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坚决克服和有效防止机械执法、就案办案,把本职工作与服务大局割裂开来、对立起来等倾向。
6、深刻理解和牢固树立党的领导的理念。牢固树立党性意识,大力破除削弱和淡化党的领导思想观念,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坚决克服和有效防止把党的领导同依法治国对立起来等倾向。
三、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
1、学习培训阶段(5月至9月)
(1)学习内容。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重要批示精神,中央、省委和市委及上级法院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有关文件和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有关文件,全国、全省、全市、全区政法工作会议、第二十一次全省法院工作会议、全省法院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研讨会和全市法院工作会议精神,《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及《辅导教材》等。
(2)学习形式。坚持集中学习与个人学习、专题辅导与座谈讨论、理论引导与现实教育相结合,注重创新活动载体,力求形式多样、效果明显。
(3)基本要求。坚持把提高思想认识贯穿教育活动的始终,分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专题,组织全体干警通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及有关辅导材料,每个专题学习时间1个月左右。每人对每个专题的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认真做好读书笔记,读书笔记不少于3000字。每个专题学习结束后,统一组织全体干警考试,以促进学习的不断深入。
2、查摆整改阶段(10月至11月中旬)
(1)认真查摆存在的问题。全体法官干警要对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要求,紧密联系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从涉法涉诉信访反映的问题中、查处的干警违法违纪问题中、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提出的意见建议中,认真查找在司法指导思想和司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查摆出来的问题要向区综治委备案,并向市委政法委和市中院备案。同时,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函或调查问卷、设立征求意见箱、走访
案件当事人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征求社会各界和广大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认真梳理、分析、归纳。
(2)形成思想分析材料。全体干警都要围绕司法理念这个重点,结合查摆出来的司法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形成思想分析材料。领导班子成员的分析材料不少于3000字,中层以下干警不少于2000字。凡查找问题不认真、思想分析不深刻、整改措施不扎实的,予以补课。
(3)切实抓好问题的整改。针对查摆出来的法治理念、司法思想和执法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措施。领导班子及成员的整改方案,要在本单位公布,接受群众的监督。整改情况要定期向本单位干警通报。整改措施、整改方案、整改情况要建立台帐制度,要经区综治委审查,批准后备案,并报市委政法委和市法院备案。
3、检查验收阶段(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
(1)全员考试。组织全体干警参加中央政法委统一安排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基本知识考试,考试成绩在全院予以通报。
(2)自查验收。自查的主要内容为:组织工作是否得力,教育措施是否扎实,思想剖析是否深刻,重点培训是否有效,解决问题是否彻底,制度规范是否健全,成效是否明显。11月10日前,各庭室要对本单位开展教育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写出自查报告;11月15日前向市中院和区综治委写出自查报告。
(3)迎接考核。11月底前,迎接市委政法委和中级法院的全面检查。年底前,迎接省委政法委和省法院的检查。
四、几项具体活动
全院要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与当前正在开展的规范司法行为年活动、荣辱观教育、学习贯彻党章等一系列活动相结合,具体抓好以下活动:
1、收听收看电视专题讲座活动。组织全体法官干警收听收看中央政法委和中央电视台制作的电视专题讲座。此项工作由政治处负责。
2、参加、举办知识竞赛和研讨会。积极参加市中院举办的“规范司法行为”知识竞赛活动,6月份参加全市法院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研讨会,适时举办本院的研讨会。此项工作由办公室、政治处负责。
3、组织参加并听取巡回宣讲活动。认真参加并听取省市巡回宣讲团和中院宣讲团宣讲活动。此项工作由政治处负责。
4、举办读书会。适时举办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读书会,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交流学习体会和经验。此项工作由办公室、政治处负责。
5、报告会活动。参加专家、学者专题报告会和先模人物先进事迹报告会,组织收看中央政法委制作的辅导报告光盘,并由“一把手”和党组成员结合自身实际亲自讲课。此项工作由办公室、政治处负责。
6、组织参加演讲比赛活动。组织法官干警积极参加省市政法系统“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我心中”演讲活动。此项工作由政治处负责。
7、组织参加分层轮训活动。在参加各级举办的领导干部培训班,对法院领导干部进行重点培训的基础上,分层次对庭室负责人进行集中轮训。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按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搞好培训。此项工作由政治处负责监督实施。
8、拓展延伸活动。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纳入法官教育培训教学计划,并列入“五五”普法规划。此项工作由政治处负责。
9、警示教育活动。对市委政法委和市中院通报的司法系统发生的背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违法违纪的典型案件,组织干警对照检查,开展讨论,搞好警示教育。此项工作由监察室负责。
10、评比表彰活动。根据检查考核情况,推荐一批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公正司法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由市中院评比表彰。此项工作由政治处负责。
五、组织领导
1、成立领导及办事机构。成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领导小组,**同志任组长,**同志任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由以下单位组成:办公室、政治处、监察室。必要时,从有关庭室抽调工作人员,集中办公,具体负责全院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组织实施和情况汇总以及与有关部门的联络沟通。创办《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专刊,及时刊发好的经验做法,加强教育活动情况的交流。
2、加强监督指导。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经常性检查督导,及时总结活动的经验做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活动开展得好的庭室及时表扬宣传,对活动开展不力的庭室,进行通报批评。
3、加强正面宣传。要抓好正面典型的学习、宣传,树立一批不同层次、不同岗位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先进典型,为广大干警树立榜样。充分运用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宣传教育活动中本院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广造舆论声势,扩大社会效果。
篇4:公安机关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按照地委、林业局政法委的部署,院党组决定,2006年在全院各科(局)室广泛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并以此为新的切入点,进一步深化“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
一、意义和目的这次在全院各科(局)室和全体干警中开展社会法
治理念教育其意义是:持续不断地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提高检察机关执法能力的重大举措,是巩固扩大转向整改活动成果的需要,是大力预防纠正执法不公、不规范、不文明问题的需要,是进一步改善政法机关的形象,提高法律公信力的需要。其目的是:解决检察队伍中长期存在的纪律松弛,作风散漫、工作推诿、效率低下、不思进取、形象不佳;办案不公、徇私枉法、重权轻法、重利轻法、重情轻法;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违法违纪问题。因此,全院干警要清醒地看到工作和队伍中存在的问题,充分认识到检察队伍建设的长期性、艰巨性,深刻理解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深化专项整改活动的重大意义,以对检察事业高度负责,对全院干警政治上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好“教育”和“整改”活动。
二、任务和目标
这次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深化专项整改活动的主要任务是:要组织好全院干警认真学习并领会中央政法委编发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学习胡锦涛同志关于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的重要讲话,学习罗干、***同志在全国政法机关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以及地委政法委副书记朱洪祥、地委政法委书记郝敬江同志在全区政法机关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电视电话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院各科(局)室要通过学习提高认识,端正思想,联系实际,对错误、有害的思想认识和执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集中清理,对共性的、突出的问题要逐项列出,并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和纠正;要按照社会主义法治的要求,结合去年开展的“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的成果,继续推进制度建设,重点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和措施,解决好执法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要达到的目的和要求:
(一)让全体干警普遍受到一次社会主义法治教育,普遍掌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基本内涵,普遍增强“公正执法、一心为民”的观念,普遍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法律素质和道德素质。
(二)全体干警清楚认识到哪些观念意识有悖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哪些行为、做法违背了公正、规范、文明执法的要求,使一些共性的认识问题和实践问题得到纠正。
(三)执法制度建设取得新的进展,执法监督考核机制普遍建立并切实发挥作用,执法信息化建设迈出新的步伐。
(四)检察队伍中的违法违纪问题和涉法涉诉上访问题减少,政法部门的执法水平和群众对政法工作的满意程度提高。
三、认真组织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
(一)要搞好思想发动。要利用板报、宣传栏、横幅、标语、宣传车、媒体大造声势,广泛宣传,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深化专项整改活动推向高潮。要把干警的思想统一到中央、省委、地委和党委政法委的部署要求上来,形成人人主动参与,人人受到教育。
(二)要合理安排。全院各科(局)室要结合工作实际,对教育的内容、重点、方式、分阶段地制定出合理的规划,确保教育活动按计划、分阶段、有步骤地进行。
1、每名干警在活动中要做到“四个一”即:要通读一遍中政委编发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收看收听一次有关的专项报告,联系自己的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写出一篇学习心得,参加一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考试。
2、从5月份开始,每个专题大致安排一个月左右,专题依次是: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职业道德的教育要根据中央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社会主义荣辱观讲话的部署。
3、重点研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和中央、省委、地委领导同志的有关讲话,同时召开各种形式的座谈会、研讨会、典型案例分析会,请专家辅导报告,进行集中轮训,以及在媒体上发表文章进行讨论等。
(三)把握活动的侧重点。在全院干警中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要突出执法工作的特点和要求,紧密结合政法干警的执法实际和思想实际,紧密结合专项整改活动的实际,在查找、纠正执法上的认识问题、实践问题上下功夫,在深化专项整改、完善制度机制上下功夫,在最大限度地实现公正、规范、文明执法上下功夫。全体干警要在教育活动中动脑筋出好讨论题目,抓紧问题的整改。
四、深化专项整改活动重点工作
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深化专项整改活动,重点是抓住完善制度、强化监督两方面的工作。
(一)建立干警的执法档案。从今年起,全院里会建立干警的执法档案,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执法资格、专业培训考试情况,季度、半年、年终工作考评情况,受到责任追究、纪律处分和表彰的情况等。
(二)按照制度建设三年规划的要求继续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全院各科(局)室要以容易发生执法问题的部位和环节作为重点,本着惯用、简便易行、规范稳定的原则,进一步规范行为标准,严密办案流程,落实工作责任。组织干警学习掌握相关制度,努力使出台的制度转变为干警自
觉地认识和行为准则。
(三)加强办案质量和效率考评工作。要在进一步明确办案质量和效率的评查标准、范围、考评办法的基础上,由纪检和院领导实施定期、不定期的抽查或普查,将执法质量和效率考评结果记录在干警的执法档案中,并于领导干部和干警的政治荣誉、经济利益、职务升降紧密挂钩。
(四)加大执法监督力度。要建立对群众投诉、举报、涉法涉诉信访的受理、调查、处理、反馈的工作机制和信访事项责任倒查、责任追究、重大疑难信访事项“会诊”听证制度。在我院内部,要完善执法情况通报制度,确保办公室、纪检等部门和主管领导能够迅速发现、纠正执法中的问题。要进一步完善执法公开制度,对执法公开的原则、内容、公正渠道及相关工作制度做出更加明确具体的规定,通过制度公开加大对执法活动的监督,避免或杜绝新的涉法涉诉上访问题的发生。
(五)强化责任追究。全院各科(局)室对内部考评、监督发现的问题,以及群众反映的问题,一经考证查实,要区别情况,坚决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切实改变责任不明确、查究不到位的状况,以保证各项制度机制真正发挥作用。
(六)加大执法工作信息化建设力度。从今年开始,全院各科(局)室要按照地委和党委政法委的要求将信息化建设列入规划,分阶段组织实施,不断提高信息化建设水平。全院各科(局)室要组织业务技术力量,从最敏感的执法部位、最容易出现问题的执法环节入手,积极推广使用执法业务应用软件,实现执法办案的网上流程管理、网上审批和网上监督,把信息化手段渗透到执法办案的各个环节,作到以信息化规范执法程序,落实执法制度、强化执法监督,提高执法质量和效率,力争在两年内实现办案流程信息化管理。
(七)积极开展执法先进模范人物的表彰、宣传工作,籍此弘扬正气,树立标兵,推广公正、规范、文明执法的先进经验和作法。
(八)建立科学的教育培训长效机制。全院各科(局)室要根据条块管理的办法,按照党委政法委的要求,制定岗位基本素质要求和干警素质提升动态、综合考核办法,使教育培训经常化。
三、方法步骤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分五个阶段进行。从5月20日开始,到11月20日结束。
(一)思想发动阶段(5月20日至15日)
由院党组主持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教育活动有关事项安排。召开全院教育活动动员大会,把干警思想统一到教育活动的要求上来。
(二)学习培训阶段(5月16日至6月15日)
要认真搞好学习培训,深刻领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科学内涵和本质要求。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专题辅导与座谈讨论相结合等形式,紧紧围绕“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分层次、分专题、有针对性地组织学习。重点学习胡锦涛、罗干同志的重要讲话和中政委编写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在积极参加分院组织的各项集中培训和专门培训的基础上,组织全院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讲座。每名干警要写出一篇学习体会,分院要组织好各个部门和各个层次的轮训和集中培训。
(三)查摆阶段(6月16日至9月15日)
要实事求是地搞好对照检查,认真查摆在思想认识和检察工作中存在的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相符合的突出问题。对照五个方面的具体要求,采取自查、互查、上下帮查、面向社会开门查等形式,找准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深挖思想根源。要勇于联系实际,从执法思想、执法观念,职业道德、执法作风,执法水平、办案质量上找差距。
(四)整改阶段(9月16日至10月15日)
要深入扎实地搞好整改,在端正执法思想、解决问题上见成效。对查摆出来的法治理念上的问题,要按照中央领导的要求,牢固树立“七种意识”。对查摆出来的工作上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措施,认真加以规范,本着边教育、边改进、边建设的思路,抓住容易出问题的岗位和环节,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严密办案流程,落实工作责任,健全监督机制,保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原则、内容和要求真正落实到各项检察工作中去。
(五)检查验收阶段(10月16日至11月20日)
我院在逐阶段检查的基础上,对整个教育活动进行总体验收,组织好分院考核,对各科教育活动的实效进行抽查,对教育活动不深入,效果不明显的科室要推倒重来,回头补课。对教育活动开展扎实有效的科室进行表彰奖励。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全院各科(局)室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深化专项整改活动摆上重要位置,作为今年工作的一件大事来抓。全院各科(局)室要制定出本工作活动实施方案,对每一阶段都要做出详细安排,要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认真将此项活动扎实有效的开展下去。对本院的活动开展情况主管领导要勤知道勤检查、勤督促并作好考评工作,使教育活动与专项整改活动和日常工作相互配合,共同促进。全院各科(局)室在制定工作方案时要结合地区分院的工作意见,将制定好的活动实施方案。
十八站林区人民检察院成立开展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深化专项整改活动组织领导机构:
组长:李平
副组长:张兴江李跃华
成员:张敬凯王平孟庆芳刘涛
张丕毅刘戒躁徐春玲
篇5:公安机关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全州法院系统“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根据省高院关于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的部署和要求,州中院决定今年第四季度,在全州法院系统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活动(以下简称再学习再教育)。现就开展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总体部署,进一步深刻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论精髓和实践要求,全面掌握、正确把握人民法院新的审判理念和观点的具体内容和工作要求,着力解决法院领导干部和干警在思想观念、法治理念、司法为民、公正执法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法院队伍,不断提高法院整体工作水平,促进公正廉洁执法,推动法院各项事业再上新台阶。
二、目标要求
(一)端正法治理念。法院干警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司法制度的政治认同、理论认同、感情认同进一步增强;对坚持“三个至上”法院工作指导思想更加坚定;“公正、廉洁、为民”司法核心价值观牢固确立;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人民法院新的审判理念的理论精髓、实践要求有更深理解和提高。
(二)增强司法能力。善于运用宏观思维、创新思维和辩证思维的方法分析解决问题;做群众工作能力、化解社会矛盾能
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明显增强;掌握现代化信息应用能力、正确引导舆论能力、干警文字写作能力明显提高。
(三)改进司法作风。法院干警群众观点,群众感情普遍提升;司法为民更加自觉,便民措施有效落实;“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和能动司法的意识进一步增强;司法行为更加规范,廉洁自律内化于心;精神状态更加振奋,法院形象明显好转。
(四)促进工作发展。审判执行绩效水平保持较高水平;创建“五型法院”和审判管理取得新的进展;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满意度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
三、方法步骤
各县法院要按照再学习再教育活动的要求,将学习文件和提高认识贯穿于活动始终,将端正司法理念和提高司法能力贯穿于活动始终,将制定改进措施和解决突出问题贯穿于活动的始终,扎扎实实做好各个阶段的工作,确保再学习再教育活动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一)思想发动阶段(10月10日——10月20日)
按照全国法院开展再学习再教育电视电话会和省高院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各地法院实际,研究制定开展再学习再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层层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认真搞好思想发动。使全体干警深刻认识到开展再学习再教育活动是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和省高院部署要求的重要举措,是提升审判质量和司法公信力的客观要求,是提高各级人民法院领导干部及骨干司法能力的重要途径,是深入推进创建“五型法院”和审判管理年活动的有利契机,是顺应群众新要求新期待、解决司法工作中存在突出问题的有效载体。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最高人民法院、省委政法委和省高级法院的决策部署上来,不断提高开展好
再学习再教育活动的自觉性、主动性。
(二)深入研讨阶段(10月20日—11月30日)
1、学习研讨。认真组织干警重点学习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同志在全国政法系统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王胜俊院长在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活动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中央政法委编印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读本》,最高人民法院编印的《人民法院审判理念读本》,王胜俊院长《法律体系形成与人民法院的历史使命》(人民法院报2011年9月8日)重要文章。学习研讨以《人民法院审判理念读本》,为主要内容。再学习再教育要在对象上突出领导干部这个重点,在内容上突出审判理念这个重点。法院领导班子成员和内设机构领导干部要认真通读规定的学习篇目,其他干警重点阅读《人民法院审判理念读本》,此项工作于11月中旬完成。要通过学习,使法院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干警深刻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念精髓和实践要求,全面掌握、正确把握人民法院新的审判理念和观点的具体内容和实践要求。在学习中,要注重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具体案例,带着问题进行研究性学习,做到学习理论与运用理论、掌握知识与提高能力相统一,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宣讲辅导。11月份,提倡各级法院主要领导结合本地法院实际,为全体法院干警进行一次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为主要内容的专题辅导,通过座谈讨论,积极引导广大干警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人民法院新的审判理念观点,进一步增强干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纠正一些干警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解不够深、把握不够准、在执法办案实践中贯彻落实不够好的问题。
3、教育培训。积极参加国家法官学院组织举办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培训班,国家法官学院青海分院以后举办的各类法官培训班,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列入培训内容,把《人民法院审判理念读本》作为基本培训教材,以法院领导干部为主要培训对象,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人民法院新的审判理念的学习作为必修课程。
(三)改进总结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
12月份,各级法院党组中心组要组织召开一次集体学习,交流再学习再教育的学习体会,结合创建“五型法院”和开展审判管理年活动开展情况,认真反思和查找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人民法院新的审判理念与观点要求不相符合的问题,特别是结合那些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不好的案件,在司法理念上查认识、找原因,研究提出改进工作的具体措施,着力解决在理念、能力、制度、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其他干警要通过召开集中学习交流、组织生活会等形式认真对照自己存在的不足,提出具体改进措施,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分析总结阶段工作尤为重要,制定的各项改进措施要切合实际、注重实效,做到任务明确、要求严格、责任到人,切忌应付差事,流于形式,要把活动的着力点聚焦在解决突出问题、推进队伍建设、促进审判工作上。
四、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法院要加强对再学习再教育活动的组织领导,再学习再教育活动在“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各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坚持以身作则,示范引导,坚持带头参加、作出表率,有效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加强宣传报道。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电台、网络等各种媒体,大力宣传开展再学习再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及时反映各地法院活动进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大力宣传在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为再学习再教育活动深入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加强统筹协调。各级法院要把开展再学习再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与创建“五型法院”活动和开展审判管理年活动结合起来,与搞好“群众观点大讨论”后续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实现再学习再教育活动与审判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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