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校财局管”模式的优势与不足

关键词:

一、“校财局管”模式的含义

“校财局管”顾名思义就是将学校的财务和资产集中到县 (市) 区教育局直接或间接管理。“校财局管”的主要做法是:在保障学校的资金所有权、使用权、收支审批权不变的前提下, 由会计核算中心统一审核、报销票据、统一编制预算、统一审核上报用款计划、统一管理会计档案。坚持以县为主、集中管理、统一开户、分户核算的原则。取消了所属乡镇学校会计, 各乡镇学校设报账员。每所学校设一名报账员, 负责本校的报账业务。定期到会计核算中心报账, 纳入国库集中收付系统。明确县级财政部门、教育部门和学校的工作职责。

二、“校财局管”模式的优点

(一) 精细预算编制, 加强集中采购

一是预算编制更加精细。在具体编制时, 以校为基本编制单位, 教学点纳入所隶属学校统一编制。预算编制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收入预算, 应当考虑学校维持正常运转和发展的基本需要, 参考以前年度的预算执行情况和预算年度的收入增减因素, 积极稳妥地逐项测算编制。支出预算, 应当根据学校开展教育教学等活动需要和财力可能, 分轻重缓急, 按照政府支出分类科目分项测算编制。使预算编制更加科学、准确、精细。

二是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和监督力度, 提高财政支出管理水平和财政性资金使用效益, 推动廉政建设。学校根据本年度预算编制, 对达到集中采购目录限额标准的货物、服务和工程类项目, 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组织采购活动, 办理相关手续, 如不按规定办理政府集中采购, 教育核算管理中心审核报销票据时拒绝受理此业务。学校每年做下年预算时, 应把下年需要政府采购项目全部编入部门预算, 做好政府采购预算和采购计划编报的相互衔接工作, 确保采购计划严格按政府采购预算的项目和数额执行。对采购预算中未报预算和超过财政核定标准的采购项目将不支付款项, 从资金结算方面杜绝了不合规采购行为的发生, 对学校的采购活动起到了监督作用。

(二) 规范财务管理, 强化会计监督

一是业务处理公开透明。“校财局管”推行后, 一项会计业务处理, 至少要经过单位的经办人、财务审批人、报账员、会计核算中心的主管会计核算中心主任、会计核算中心分管领导、主管领导等多个环节签字、审批流程。知情范围的扩大, 运作过程的公开, 变“暗箱操作”为“阳光作业”, 从运作机制上预防了舞弊行为的发生。

二是规范收费行为, 强化票据管理。对中小学校的收支进行集中统一核算, 从源头上杜绝学校的乱收费行为。非税票据统管, 学校使用的非税票据由核算中心统一领取, 统一使用, 实行专人负责, 验旧换新, 定期核销的管理办法, 严禁坐收坐支, 严禁转移和隐匿各项收入, 做到收支两条线, 从源头上有效地控制学校收费行为, 杜绝学校“一边免费, 一边乱收费”现象的发生, 从源头上防范和杜绝“小金库”问题的发生。

三是支出管理更加合规。统一集中处理学校的收支业务, 做好资金的集中管理和支出全过程的监督。学校只保留一个银行账户, 经费收支一律通过银行账户, 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收入缴入非税集中收缴户, 支出严格审批程序。经核算中心会计审核后, 由国库直接支付或授权支付。学校收款、付款只见数字不见钱, 杜绝了大额现金库存和随意开支, 从源头上预防违规违纪的行为, 促进学校廉政建设。

四是会计监督更加有效。实行“校财局管”, 实现了监督前移。变过去的事后监督为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方位监督, 程序和结果的综合监督。如一些专项教育经费的使用、大批设备的采购、由财政直接支付的重点项目支出以及政府集中采购事项等, 并不是由教育局一家审核, 离不开财政局的审核, 这样互相牵制, 杜绝了过去财政、审计部门“亡羊补牢”的监督现象, 也减轻了教育部门压力和负担。

五是业务提升速度化。会计人员集中在局会计核算中心办公, 有县教育局的直接领导, 有经验丰富的会计, 会计人员相互学习和交流, 取长补短, 缩小了财务人员水平参差不齐的问题。通过学习和交流, 能够及时掌握最新的法律法规政策, 有利于会计人员素质和业务水平的迅速提高, 使其账务处理及核算能力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三) 发挥资金优势, 提高使用效益

会计核算中心集中了全县教育系统的教育经费, 对各校基本建设、所需的大额、大宗采购物品 (如中小学校共需的教学仪器、设备、学校的伙食所需的食材) , 由学校提出申请、教育局审核, 可以实行政府采购或集中采购方式, 以降低采购成本、节约资金, 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校财局管”模式下的不足之处

(一) 编制及人员配备问题

实行“校财局管”, 必须成立教育会计核算中心, 核算中心岗位设置应该有核算中心主任、主管会计、出纳、稽核、固定资产管理、档案管理、票据管理、计算机管理员等职位。但会计核算中心编制却很少, 没有配足配强各个岗位人员。

(二) 现行教育职称评定模式不利于调动“校财局管”财务队伍的积极性

长期以来, 教育系统都是以教育教学为主, 把非一线的工作作为一项辅助工作, 造成财务人员干得再多, 在职称评审、评先争优、年度考核时, 都和自己没有关系, 沾不上边, 导致很多人都不愿意从事财务工作, 同时也调动不了从事财务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三) 会计人员与经济业务相脱离

会计的基本职能包核算和监督两方面。但现实是会计核算中心更注重核算的职能, 对于监督、管理等职能并没有很好地履行。在核算中心办公, 每天面对的是发票、凭证、报表、支票等, 不能身临其境地了解实际业务。

四、加强“校财局管”制度落实的对策及建议

(一) 健全体制机制

一是人员的合理配备是保证“校财局管”充分发挥其管理效益的必不可少的条件之一。但因编制问题, 一些岗位人员从学校借调而来, 造成人员流动性比较大, 建议上级相关部门出台“校财局管”工作的编制和岗位, 最终教育部门落实人员, 配齐配强各个岗位人员。

二是政府应该重视不同规模学校的实际运转情况, 按学校的轻重缓急和资金需求的迫切性安排教育资金。尤其应该向贫困地区、偏远地区、规模较小、经费比较薄弱的学校倾斜, 保证薄弱学校的基本需求, 最终达到各学校均衡化发展和教育公平的实现。

(二) 明确职责, 实现规范目标

一是规范会计机构设置, 明确职责。按照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 各中小学应统一设立财务室, 财务室分别设主管会计、记账会计和出纳岗位, 主要负责学校的各项财务管理工作。村级小学财务实行报账制管理, 设报账员一名, 负责本校报账业务。二是规范银行账户及印鉴管理。中小学银行账户的开设由县财政局统一管理, 统一开户, 分户核算, 用于学校各类资金的收入、支出的结算。出纳保管支票, 会计保管负责人印章, 严令禁止学校在开户银行预留印鉴的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由一人保管和使用。三是规范收支管理。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开支范围和标准执行。在收支管理方面突出资金支付、公用经费定额、公务接待、物资采购四个重点环节, 要建立中小学资金“统一领导, 集中管理”的管理体制。支付管理制度, 学校所有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学校取得收入一律存入银行账户或缴入县财政非税收入专户, 支出一律用银行存款支付, 分校管理和核算, 不得坐收坐支。建立健全物资采购制度, 凡列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规定的货物、服务和工程类项目, 由学校提前填写政府采购申请表, 并报县教育局审核, 审核无误后, 由财政局业务科室审核资金, 报经政府采购中心审核, 并确定政府采购方式, 由政府采购中心组织实施采购, 签订采购合同, 并由采购人将采购合同送政府采购办盖章备案;政府采购目录以外的零星支出, 对达到学校自行采购的, 由学校提前填写政府采购申请表, 并报经县教育局审批, 审核无误后填写政府采购监督报备表, 报送政府采购办进行审批报备。同时要明确实物管理责任, 加强实物消耗核算, 及资产清查盘点工作, 做到底子清、责任明、财物实。

五、结束语

“校财局管”模式在我县经过十几年的运行和实践, 总体上利大于弊, 已顺应了中小学财务管理改革趋势。在经后的工作中, 我们将在现有工作基础上, 做好自身的制度建设和监督工作, 认真向兄弟县市学习先进经验, 进一步完善“校财局管”的管理体制, 提高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和透明度, 为教育事业规范、有序、健康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摘要:“校财局管”是新时期中小学财务管理体制下提出的新理念。其主要做法是:“以县为主、集中收支、分户核算、分级管理”的教育经费管理模式。这种管理模式有效避免了学校义务教育保障经费在使用过程中, 资金管理不严、流转混乱、违法乱纪等现象。但这一模式也会导致学校对资金管理权不足, 对财务管理缺少积极主动性, 教育支付中对票据真实性无法确认, 容易发生舞弊和腐败等负面效应。

关键词:校财局管,模式,优劣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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