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城市规划

关键词: 制鞋 转移 产业

宿州城市规划(精选6篇)

篇1:宿州城市规划

宿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暂行办法

安徽省宿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宿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宿政〔1999〕10号 1999年9月9日)

宿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城市规划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城市范围内制定和实施城市规划以及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城市,指宿州市(以下简称市)、各县县城(以下简称县城)和建制镇。

本办法所称城市规划区指城市市区、近效区以及城市行政区域内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城市规划区的具体范围,由城市人民政府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中划定。

第四条 市建设委员会(规划局)是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市城市规划区内的规划管理工作。

墉桥区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区的城市规划管理工作,并协助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市城市规划区内的规划管理。

各县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的城市规划管理工作。

第五条 各级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贯彻,开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参与并组织本辖区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和各专项规划的编制;

(三)依法核定和发放《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四)依法查处城市规划区内的违法建设行为。

第二章 城市规划的编制和审批

第六条 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由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市城市总体规划由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县城总体规划由县人民政府参照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和市城市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建制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城市体规划中建设用地规模不得超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规模。市城市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由县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市、县城各专项规划由市、县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总体规划组织编制。

第七条 城市规划编制的具体业务,由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承担。

第八条 城市规划实行分级审批。

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和市城市总体规划,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或常委会审查同意后,报省人民政府审批。县城总体规划,提请县人民代表大会或常委会审查同意后,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并报省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建制镇的总体规划,报县、区人民政府审批并报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市城市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市人民政府审批;修建性详细规划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县城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由县人民政府审批。

各专项规划由组织编制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上一级主管部门审批。

第九条 城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对城市总体规划进行局部调整,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和原批准机关备案;但涉及城市性质、规模、发展方面和总体布局重大变更的,须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审查同意后,报原批准机关批准。分区规划和详细规划确需局部调整的,报原批准机关批准。是否属局部调整,由原批准机关确认。

第三章 新区开发和旧区改建

第十条 城市新区开发和旧区改建,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

第十一条 在新区开发和旧区改建中,建设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详细规划同步建设配套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

第十二条 旧区改建,要控制人口规模,合理调整人口布局;要严格控制现有工厂的扩建,对生产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严重污染环境的工厂,应当限期治理、搬迁或转产。

第十三条 市旧区指沱河以南、淮河路以北、南坪路以东、东沱河以西的区域。市新区指城市规划区内,上述范围以外的区域。

各县城新区与旧区的范围,由各县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十四条 市新区开发与旧区改建,其规划和建设应符合下列各项指标要求;

(一)容积率按有关城市规划要求执行。

(二)建筑间距要求;

新区内的多层建筑主朝向(长轴朝向)间距不得低于建筑高度的1.3倍;高层建筑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新区内的多层建筑山墙次朝向(短轴朝向)间距不得少于8米;高层建筑不得少于13米。

旧区内十层以下建筑主朝向(长轴朝向)间距不得低于建筑高度的1.15倍、十层至十九层建筑,每增加一层单方间距增退1米;二十层以上建筑,每增一层单方间距增退0.8米。旧区内的多层建筑山墙次朝向(短轴朝向)间距不得少于6米,高层建筑不得少于13米。旧区内建设基地边缘的建筑物与用地办界的距离,不得少于该类建筑所需间距的一半和消防间距规定。

(三)沿街建筑退出道路红线要求:

城市主干道路宽在40米以上、两侧建筑属多、低层的,退道路红线不少于5-8米;城市主干道路宽在40米以下。两侧建筑属多、低层的,退道路红线不少于5米;城市次干道两侧的建筑退道路红线不少于3米。

道路两侧高层建筑主楼高度低于30米(含30米)的,退道路红线不少于10米;高度高于30米、低于70米(含70米)的,退道路红线不少于15米;高度高于70米的,相应加大退道路红线距离。

位于道路交叉口的多、低层建筑,退道路红线不少于8米;高层建筑通道路红线不少于10米。学校、医院、文化娱乐和体育场所、宾馆酒店、商场等人流集散量大的公共建筑,应根据其使用功能、环境质量、交通流量及城市景观等因素增退道路红线。

(四)绿化要求:

新区内住宅小区绿地率不得少于25%;公共建筑及商住综合小区绿地率不得少于30%。旧区内住宅小区绿地率不得少于20%;公共建筑及商住综合小区绿地率不得少于25%。

工业小区内住宅、公共建筑小地块绿地率根据所处区域按上述标准减少5%。

(五)停车场(库)要求:

新区内住宅小区及住宅组团建设,按建筑面积的10-12%(高层建筑配上限)配建停车场(库);公共建筑、商住综合小区及建筑组团建设,根据车流量,按建筑面积12-15%配建停车场(库)。旧区建设,按新区标准减少2%配建停车场(库)。

城市公园、旅游区、度假村、别墅区、会议中心、体育场馆及车站码头等须配建停车场(库)的,其数量和规模,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第四章 建设用地规划管理

第十五条 凡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土地开发利用和建设工程的选址、定点和布局,必须符合城市规划。

第十六条 凡已确定在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并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建设用地预申请,领取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建设部《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办法》规定审批。

第十七条 建设单位凭《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办理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报批手续后,持建设项目的有效批准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第十八条 建设单位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按有关规定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用地手续。

第十九条 建设单位因特殊原因需临时用地的,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报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临时用地期限不得超过二年,使用期满或国家建设需要时,必须清场退出。

第二十条 建设单位在城市规划区内取得的建设用地的范围、性质及规划控制指标,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在施工前确需改变用地的范围、性质及规划控制指标的,建设单位应报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按规定办理手续。

第二十一条 根据城市规划和城市建设的需要,对已批准使用的建设用地可收回或作出调整。收回或调整用地的实施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收回或调整用地的经济补偿,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对在城市规划区内的荒地、沟塘、滩岸等地进行挖河取土、堆放废弃物及围填水面等改变地形地貌活动的,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第二十三条 城市规划确定的道路、广场用地、公共绿地、防护绿地、风景旅游区、重点文物保护区、高压供电走廊以及学校、医院、体育场地、公共停车场、环卫设施等公共设施用地,任何单位不得侵占或改变其使用性质。

第五章 建设工程规划管理

第二十四条 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必须符合城市各项规划,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动工建设。

城市规划区内个人自建住宅的规划管理,按本办法第六章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建设单位持建设项目的有效批准文件、土地权属证书和拟建范围的地形图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二)建设单位根据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的规划设计要求,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制定初步设计方案或初步设计图,报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三)建设单位依据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初步设计方案或初步设计图,委托设计单位进行施工图设计,填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各项管线工程穿越城市道路、桥梁、公路、铁路、隧道、绿化地带、单位自管用地、河道以及涉及净空控制、通讯设施和军用设施等保护范围的,建设单位应与有关部门协商取得书面意见,并将书面意见随初步设计方案或初步设计图报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第二十六条 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临时性建设,应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临时用地手续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领《临时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临时性建筑物的使用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期满或城市建设需要时,应无条件拆除。

第二十七条 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报验红线,经核准签章后方可开工。

第二十八条 建设、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准的红线及施工图的要求施工。其中城市主、次干道的各项管线工程要遵循先地下后地下、先深埋后浅埋的建设程序埋设。

因特殊情况确需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准的红线及施工图要求的事项的,建设单位应报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第二十九条 建设单位应于建设工程峻工并经验收合格后6个月内,将竣工图纸送城建档案馆存档。

第三十条 新建、扩建、改建的城市道路交付使用后5年内不得挖掘。

对建成后的建筑物,不得随意改变其使用性质和立面造型。确需改变的,建设单位或使用应持申请报告及有关图纸报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第六章 个人自建住宅规划管理

第三十一条 城市规划区内原则上不准个人自建住宅。鼓励购买商品房解决住房。个人确需在城市规划区内自建住宅的,应服从城市规划管理,在统一规划的居住用地内建设。

第三十二条 城市规划区内的下列区域不准自建住宅:

(一)城市规划道路控制地段;

(二)属近期改造和新建的区域;

(三)埋设地下管线、高压供电走廊和市政设施的区域;

(四)园林绿化用地;

(五)河岸、沟渠因防洪、排水需要控制的区域;

(六)铁路用地控制区;

(七)文物古迹、风景名胜保护区;

(八)严重污染及易燃、易爆控制区;

(九)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区域。

旧区范围内和新区城市主干道红线两侧各100米范围内、次干道红线两侧各50米范围内、火车站和广场规划控制地带、城市建设项目已定规划地段范围内的现有个人住宅,只能进行解危性的维修和临时性门面装修,不得翻建、改建、扩建。

第三十三条 个人自建住宅必须符合下列条例:

(一)户口必须在拟建住宅所在地;

(二)原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不足15平方米(独生子女按二人计算)。

(三)对原有住宅进行翻建、改建、扩建的,原有房屋产权和所占土地使用权应当明确、无争议。

第三十四条 个人自建住宅,按下列程序办理审批手续;

(一)个人持所在单位或居委会(村委会)证明,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二)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办用地手续;

(三)持用地批准手续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放线并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查验合格后施工。

第七章 监督检查

第三十五条 城市规划管理人员有权对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规划要求进行检查。被检查单位或个人应当如实提供情况和资料,检查人员应当为被检查者保守技术和业务秘密。

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必须悬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便接受监督检查。

第三十六条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协助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城市规划的实施进行管理,发现违法建设活动,应当及时制止,并报告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第三十七条 公民有权监督城市规划的实施,有权检举违反城市规划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检举人打击报复。

第三十八条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和本办法进行建设的单位和个人,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查处。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 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而到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占地土地的,批准文件无效,占用的土地由市、县人民政府责令退回。

第四十条 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影响城市规划,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对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分别处建设工程造价总额5%以下罚款;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或予以没收。

建设工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严重影响城市规划:

(一)占用现有或规划的城市道路、广场的;

(二)占用城市公共绿地、生产防护绿地的;

(三)占用河湖、水面、滩溪、堤岸及其保护地段的;

(四)占用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区域的;

(五)影响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高压供电走廊安全或微波通道通讯的;

(六)压占城市地下管线、永久性测量标志及其维护地段的;

(七)在近期建设控制区、规划确定的禁止建设区和特殊重大安全保护区内建设的;

(八)严重影响城市景观或者对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危害的;

(九)其他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行为。

第四十一条 对违反规划占地、违法建设的单位,除依法予以查处外,对有关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二条 辱骂、殴打或妨碍城市规划管理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外罚条例》的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三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复议或诉讼期间,工程建设必须暂停。

第四十四条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 附则

第四十五条 本办法由市建设委员会(规划局)负责解释。

第四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篇2:宿州城市规划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园林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维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生活环境,增进人民身心健康,根据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宿州市城市规划区内城市园林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

第三条 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是本市的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市园林管理处受其委托负责城市园林绿化的具体工作。

建设、规划、林业、土地、房产、水利、环保、公安、交通、广播电视、电信、电业等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协助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做好城市园林绿化工作。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城市绿地包括:

(一)公共绿地,指各类公园(包括动物园、植物园)、小游园、街道广场绿地及通过市区道路两侧的绿地等;

(二)专用绿地,指机关、学校、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和居民区、居民庭院的绿地等;

(三)生产绿地,指为城市园林绿化提供苗木、花草、种籽的苗圃、草圃等;

(四)防护绿地,指用于环境、卫生、安全、护岸、护堤、护路等防护、隔离目的的绿地。

第五条 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纳入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城市园林绿化费用,实行财政拨款和多渠道筹集相结合的办法:

(一)市人民政府从城市维护费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中安排相应的绿化经费。

(二)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安排的绿化费用。

(三)新建、扩建、改建城市道路、居住区,建设单位安排的绿化费用。

(四)因特殊情况不能履行全民义务植树的单位和适龄公民缴纳的全民义务植树绿化费。

第六条 城市园林绿化工作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文明作业,积极为人民群众提供方便,提供优美的社会生活环境。

城市各单位及应履行绿化义务的全体公民都应积极参加全民义务植物活动,维护城市绿化成果及其设施,劝阻、制止检举损害城市园林绿化行为。

市人民政府对在城市园林绿化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

第七条 城市园林绿化的规划与建设,实行绿化建设与城市建设、环境治理相结合,普遍绿化与重点提高相结合的原则。

第八条 城市园林绿化规划由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编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城市园林绿化规划。确需对城市园林绿化规划作出变更的,由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第九条 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市城市园林绿化规划编制城市园林绿化实施计划。

第十条 编制城市园林绿化规划应从实际出发,合理安排绿化用地。其中城市新建区绿化用地面积不低于总用地面积的30%;城市改建区绿化用地面积不低于总用地面积的25%。

城市苗圃、花圃等生产绿地面积应不低于城市建成区总面积的2%。

第十一条 城市各类建设项目,应当按下列规定安排绿化用地:

(一)新建城市主干道绿化用地面积不低于道路总用地面积的25%,次干道不低于20%;改建,扩建的主次干道不低于15%;

(二)新建居住小区绿化用地面积不低于总用面积的30%,并按居住人口人均1-2平方米标准建设公共绿地;

(三)机关、学校、部队、医院、宾馆、疗养院、体育场(馆)等单位及郊区建设工程的绿化用地面积,不低于总用地面积的35%;

(四)工厂及大型商业、服务业单位绿化用地面积不低于总用地面积的20%;其中,产生有毒有害污染物的工厂及单位不低于30%,并按国家规定建设防护林;

(五)铁路、河道两侧防护林带宽度不少于30米。

第十二条 单位和居住区内现有绿地面积低于规定标准,尚有空地可以绿化的,应当限期绿化;城市主干道的实体围墙,应逐步改造为透景围墙。

第十三条 城市各类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绿化用地面积进行规划设计和建设。因条件限制达不到规定比例,又确需进行建设的,应报经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按所缺面积缴纳异地绿化费。收取的异地绿化费由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按规划要求统一用于城市园林绿化建设。

第十四条 城市园林绿化的设计和施工,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凡从事城市园林绿化设计和施工的单位,必须接受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的资质审查和业务指导。

第十五条 各类建设项目的附属绿化设计方案,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审批时,必须有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参加审查。

建设项目没有绿化设计方案或绿化设计方案不合格的,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不得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十六条 建设项目施工时,建设单位或个人必须按照批准的绿化设计方案与主体工程同步建设。绿化工程的竣工时间不得迟于主体工程竣工后的第二个绿化季节。

绿化工程竣工后,必须经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方可交付使用。

第十七条 城市干道两侧单位的沿街绿化,由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规划与设计,门前责任段的责任单位组织建设。第三章 保护和管理

第十八条 城市内树木、花草的所有权归属按下列规定确认:

(一)由国家投资或群众义务劳动在公共绿地、生产用地、风景林地、城市道路绿化带内种植的树木、花草,归国家所有;

(二)单位在其用地范围内种植的树木、花草,归该单位所有;

(三)居住区、住宅小区、公用场地内种植的树木、花草,由产权单位或街道种植的,归产权单位或街道所有;

(四)居民庭院内个人种植的树木、花草,归种植者所有。

第十九条

城市绿化实行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并按下列规定分工负责:

(一)公共绿地及城市道路行道树和绿化带的绿化,由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

(二)小街小巷、居民区的绿化,在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下,由埇桥区各街道办事处组织;

(三)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用地范围内的绿化,由产权单位负责管理;

(四)门前责任地段的绿化,由责任单位或个人负责管理;

(五)生产绿地、防护绿地的绿化,由经营单位或所有者负责管理。

城市的古树名木,实行统一管理。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城市内古树名木建立档案和标志,划定保护范围,加强保护管理。

第二十条 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要及时开展城市树木、花草的病虫害防治,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树木、花草的检疫工作。

第二十一条 新建、改建工程的各种管线,应按国家规定与树木保持一定的距离。

为保证管线的安全使用需要修剪树木时,须经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由树木管护单位按照兼顾管线安全使用和树木正常生长的原则进行修剪。修剪费用由线路管护单位承担。

城市园林绿化工作人员的正常管护、修剪树木时,线路管护单位应积极配合,保障工作人员人身安全及线路畅通。

第二十二条 工程施工或举办各种重大活动可能损害周围园林绿地、树木及绿化设施的,施工或举办活动单位应报经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确定保护措施后,方可进行。在施工或活动中造成绿化、树木、绿化设施损坏的,应予以赔偿。

第二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砍伐、移植城市公有或私有树木。因特殊情况需要移植古树名木的,须经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因特殊情况需要砍伐、移植其他树木的,须经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按规定补植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第二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城市园林绿化用地使用性质。确因国家建设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改变的,由占用单位报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部部门批准并按改变面积缴纳异地绿化费。

第二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绿地。因特殊情况确需临时占用的,须经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 批,向该绿地管护单位交纳绿地占用费,并按规定办理临时用地手续。占用绿地造成损坏的,占用单位或个人应予经赔偿。

第二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损坏城市园林绿化及其设施的下列行为:

(一)围圈树木,依树或护栏建房搭棚、悬挂标牌、系绳晒物,刻损树干等;

(二)任意攀折花木,采摘花卉、果实等;

(三)跨越绿化带,坐卧草坪,损坏花木、绿篱、栏杆等;

(四)在草坪、绿篱、树木旁焚烧树叶、秸杆等杂物;

(五)在绿化带内或树木周围堆放物料或倾倒垃圾、化学物品及液化气残渣等废弃物;

(六)在公共绿地、绿化带内放牧、职土、种植植物、投摊经营或停放车辆;

(七)污损与绿化植物相配套的人工构筑物、设置物及其他绿化设施的;

(八)其他损坏城市园林绿化及设施的行为。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未缴纳异地绿化费擅自开工建设或改变绿化用地使用性质的,责令限期足额缴纳。

第二十八条 绿化设计方案未经批准或未按批准的设计方案施工的,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或采取补救措施。不按规定期限完成绿化工程的,责令限期完成。

第二十九条 建设单位或个人委托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承担绿化工程设计、施工任务的,责令限期改正。

第三十条 未经同意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的,责令限期退还、恢复原状,可并处5000-10000元罚款。

第三十一条 对占用城市公共绿地又不服从公共绿地管护单位管理的商业、服务摊点,处警告或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设点申请批准文件,并可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

第三十二条 擅自砍伐、移植古树名木或因养护不善致使古树名木受到损伤或死亡的,责令停止侵害,除赔偿损失外,可并处30000元以下罚款。

擅自砍伐城市其他树木的,除按规定赔偿外,可处赔偿费2-5倍罚款。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造成城市树木、花草及绿化设施损坏的,应按规定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按下列规定给予处罚:

(一)围圈树木,依树或护栏建房、搭棚的,责令限期拆除,恢复树木或护栏原貌,并可处1000元以下罚款;

(二)在树木、绿化设施上悬挂物品或捆扎树木、花草的,责令改正,并可处20-50元罚款;

(三)翻越花坛、护栏、坐卧践踏花草的,责令改正,并处3-5元罚款;

(四)在公共绿地内放牧(猪、牛、羊、鸡、鸭等家畜家禽)的,处50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在公共绿地、绿化带内倾倒垃圾、堆放物料的,除按规定赔偿损失外,责令限期清除;由专业管理单位负责清除的,应按规定支付清理费。

第三十四条 故意损坏城市园林绿化及其设施应予治安处罚的,拒绝、阻碍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殴打谩骂管理工作人员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邢事责任。

第三十五条 对违反本办法的直接责任人员或单位负责人,可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六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三十七条 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侧

第三十八条 甬桥区所属各建制镇的园林绿化管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各县人民政府可参照本办法,制定本地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由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负责解释。

篇3:宿州卫校学生伤害隐患及对策

1 调查方法

主要采用访谈法、现场调查法及问卷调查法。

列出访谈提纲, 内容包括:学校建筑设施方面是否符合安全标准或存在明显不安全因素, 学校是否对学生进行了安全与自护自救教育, 学校是否按规定建立健全安全制度等9个方面的问题。按照各区域的功能将学校分为:教学区、生活区及其他区域, 不同区域发生伤害事件的机会不等[1]。

2 调查结果

学校在建筑方面符合安全标准, 但存在一些不安全因素;学校按规定建立健全了安全制度, 对学生进行了安全与自护自救教育, 但伤害时常发生;学校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饮用水符合国家相关卫生标准, 但仍存在食品卫生问题;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各种活动时, 进行了相应的安全教育, 并采取了安全措施;学校用电难以保障, 用电过程中存在隐患。具体隐患按生活区、教学区及其他区域分别进行讨论。

2.1 教学区

2.1.1 教室

学生翻越窗户进出教室, 存在跌伤的可能;教室内悬挂的电视机和电灯有坠落伤人的可能;使用手机的学生逐渐增多, 众多的手机充电器同时挤插在一个插座上, 有造成短路或触电的可能;晚自习期间, 如突然停电学生拥挤下楼, 有踩踏伤人的可能。

2.1.2 走廊及洗手间

教室走廊为水磨石地面, 比较光滑, 洒水后易使学生滑倒致摔伤, 尤其到冬天, 因地面结冰滑倒摔伤的可能性更大;走廊的护栏高度符合标准, 但时常可以看到个别学生坐在栏杆上, 有发生跌坠伤的可能;教学区的洗手间存在因地面积水导致学生跌伤的可能。

2.1.3 医务室

学校医务室位于教学区内, 医务室人员及医疗设施尚不能满足学生逐年增长的预防与治疗的需要。且人力资源不足, 缺乏急救设备, 遇到危急情况时, 难以保障学生的健康与安全。

2.2 生活区

2.2.1 宿舍

个别学生私接电线, 私用电热器, 有触电或引起火灾的危险[2];在2个宿舍之间, 极个别学生有翻越阳台的现象, 存在坠楼的可能;在宿舍洗手间, 存在因争水而打架的现象, 而打架易造成伤害。另外, 冬季地面结冰可能导致摔伤;学生翻越窗户出入宿舍, 存在跌伤的可能;男女生乘宿管员打扫卫生互串宿舍, 存在潜在的伤害危险。

2.2.2 食堂

食堂中虽有防蝇设施但不完善, 仍然有苍蝇存在;食堂的冷藏设施配备不完善, 很难做到控制细菌繁殖, 避免细菌性食物中毒的发生;食堂工作人员很少使用食品夹, 大多用手直接接触食品, 容易污染食品;曾有学生出现过呕吐、腹泻症状, 尤以夏秋季节常见, 说明食物中毒的可能性较大。调查得知, 我校约有四成的学生对食堂不满意, 与其他省市的调查结果相同[3]。

2.2.3 茶水房

茶水房每学期都发生过开水烫伤学生的事件, 最多的一个班有20多人次被烫伤。主要原因是水龙头数量太少, 个别水龙头久用失修出现向上冒水现象, 造成不少学生被开水烫伤。

2.3 其他区域

2.3.1 校门

学校大门前有一条六车道宽的省际公路, 车多而快, 学生横穿马路有遭遇车祸的危险。虽然在学校门前树立了“横穿马路, 注意安全”的提醒告示牌, 但因过往车辆车速太快, 仍有发生车祸的可能。

2.3.2 围墙

学校采取封闭式管理, 个别学生擅自离校时, 为避开学校的门卫而翻越围墙、栅栏;也有极个别学生甚至在晚自习后, 为外出上网而翻越围墙、栅栏。翻越围墙、栅栏有跌伤的危险。

3 消除伤害隐患的原则与措施

开展伤害预防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 是预防伤害的一项首要工作。通过对存在的伤害隐患进行梳理, 并采取相应的消除方法, 具有重要的预防意义。

预防意外伤害的发生, 降低其危害程度的行之有效的方法之一是广泛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4]。利用各种机会, 大力宣传健康教育在预防伤害中的重要性, 并争取领导对健康促进工作的支持, 以改善学校环境, 加大投入, 增加必要的预防伤害设施, 如增加路灯并及时检修电灯, 改善宿舍、教室、校园照明条件, 减少伤害隐患。

3.1 教学区相关隐患的消除措施

对于学生翻越教室窗户、攀爬走廊护栏的行为, 除加强教育外, 还要悬挂“禁止攀爬”的标语予以警示。为防止悬挂的电视机与日光灯坠落伤人, 应采取定期普查加固的方法, 建议学校总务科在每学期开学之前及学期中对所有的电视机架与日光灯吊线进行检查与加固, 以防坠落伤人。由于我校位于乡镇, 使用农电, 供电难以保障, 尤其在学生上晚自习时容易停电, 可能因学生拥挤下楼而出现踩踏事件, 应在走廊、楼梯安装应急灯, 从而消除踩踏隐患。很多手机充电器挤插在一个电源插座上可能造成短路或触电的可能, 可以采取添置多个电源插座或装置多个快速充电器的方法予以消除。

洗手间地面因结冰而跌伤的预防, 应加强冬季学生用水行为的教育, 避免把水洒落在地面, 以预防学生滑倒, 发生跌伤。

要消除因医疗保健资源不足而产生的隐患, 就要执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 加强校医院建设, 增加人力资源, 改善医疗保健条件, 配备必要的急救设施。

3.2 生活区相关隐患的消除措施

学生在宿舍私自用“热得快”烧开水, 主要是因为假期内茶水房不供开水, 学生只能动手烧开水。为此, 茶水房应在放假期间保证开水供应。同时也了解到, 平常也有极个别学生私自用电烧开水。因此, 在入学安全教育的基础上, 由班主任加强安全教育, 并由学生科、总务科进行不定期检查, 坚决杜绝私自用电现象, 消除触电等伤害事件的隐患。为了防止学生因翻越阳台而坠楼, 学校安装了防护栏, 有效阻止了学生翻越阳台的行为。对个别学生翻越窗户可能导致摔伤的预防, 采取在窗外加不锈钢护栏的方法, 以从根本上阻止学生翻越窗户, 消除跌伤隐患。预防男女生互串宿舍所带来的隐患, 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增加宿管员, 每天三班轮值, 保证有人时刻在楼门前值守, 即所谓实施人防[5]。

预防食堂存在的安全隐患措施包括:加强食堂管理, 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 并对食堂工作人员进行食品卫生培训, 使其坚持使用食品夹, 杜绝用手直接接触食品, 以减少污染;完善防蝇设施, 搞好食堂及周围环境卫生, 以消除苍蝇滋生场所;添置食品冷藏设备, 低温保存食品, 控制细菌繁殖, 以预防细菌性食物中毒的发生。

预防开水烫伤学生事件的发生, 应及时检修水龙头, 防止开水向上喷出烫伤学生;增加水龙头的数量, 并延长供水时间, 避免学生打开水时因拥挤而造成烫伤。

3.3 其他区域相关隐患的消除措施

我校已与交通局联系, 安装了“前方有学校, 减速慢行”的提醒牌, 并建议学校向当地交通局申请, 在学校大门前的公路上安装减速带, 限制车速, 消除车祸发生的可能。为消除学生翻越围墙造成伤害的可能, 学校应进行安全教育, 同时在墙上书写“禁止攀爬”的标语予以警示。对于因痴迷网络, 翻越围墙上网的学生应进行心理辅导, 使其逐渐戒断网瘾, 以消除因上网所带来的安全隐患。

参考文献

[1]高顺伟.学校安全管理中的隐患及其控制[J].上海教育科研, 2007, (2) :23~25.

[2]聂庆益, 黄如兰, 苏鸿鹄.高校学生违规使用电器的现象刍议[J].湖南农业大学学报, 2007, (3) :52~53.

[3]刘艳虹, 顾定倩, 张树东.八省市学生对学校安全问题认知的调查报告[J].教育学报, 2006, 2 (6) :40~52.

[4]张爱莲, 韩颖.健康教育在预防意外伤害中的作用[J].中国健康教育, 2004, 20 (8) :729.

篇4:宿州电网无功优化现状分析

【摘要】阐述了电力系统无功优化的意义,介绍了目前宿州电网无功优化的原则和主要措施,并提出了今后需要注意的问题和研究方向。

【关键词】无功优化;原则;措施;研究方向

Abstract:The paper expound the Significance for reactive power optimization,introduced the principles and measures of Suzhou Reactive Power Optimization, and put forward some problems that need attention in the future research directions.

Key words: Reactive power optimization; principles; measures; research directions

1、电力系统无功优化的意义

随着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用电量的增加,电网的经济运行日益受到重视。节能降损,提高电力系统经济运行是电力系统面临的重大课题,更是电力系统研究的主要方向之一[1]。电力系统无功功率优化和无功功率补偿是保证电力系统安全、经济运行的一项有效手段,是提高电压质量的重要措施,也是指导调度人员安排运行方式和生技部门进行电网无功规划、研究节能降损不可缺少的工具。

2、无功优化与控制的基本原则

目前宿州电网无功优化的基本原则主要是依据《安徽电网无功配置原则》来进行分析:

(1)无功就地平衡、分散补偿原则。无功功率不适宜远距离输送,系统中应尽量无功流动。对无功功率的分配,应该先按照就地平衡分散补偿的原则进行;(2)电力系统配置的无功补偿装置应能保证在系统高峰和低谷运行方式下,分层和分区的无功平衡;(3)保持各节点电压合格,并有适当的事故备用容量。特别是能够快速补偿的无功余量,从而有利于系统快速跟踪负荷的变化,应对突发事件,进一步提高电压质量,保证电压的合格性。

3、无功优化与节能降损的主要措施

3.1通过无功补偿来实现节能降损

合理地配置无功补偿装置,可以降低线路与变压器的有功功率损耗,提高负荷的功率因数,改善电压质量,提高线路和变压器的输送能力。

3.1.1提高功率因数降损

按照无功就地平衡的原则来配置补偿装置,可提高负荷的功率因数,减少无功远距离输送。将功率因数由cos1提高到cos2时,线路中的降损率为[2]:

从表中可以看出,在原有功率因素cos1不变的情况下,提高后的功率因素cos2越大,损失降低率就越大。

宿州电网地处皖北地区,属安徽省调管辖,负荷相对较小,而发电机较多,所以系统整体电压偏高。正常方式下,各个变电站的电压合格或个别点偏高,只有在非正常方式下系统电压才出现局部时间段偏低。根据宿州电网自身的特点,设宿州全区功率因数的上、下限值分别为cos上、cos下,原则如下:

(1)当任一220kV母线电压越上限(236kV)时,设定cos上为0.93(宿州供电公司低谷功率因数基准值),cos下设定为低于0.90;

(2)当任一220kV母线电压越下限(214kV)时,设定cos上为0.99,设定cos下为0.95(宿州供电公司高峰功率因数基准值);

(3)当全区220kV母线电压都正常时(214—236kV),cos按第(2)项原则设定,以保证电压在合格的范围内。

3.1.2降低线路运行时的电压损耗

3.2无功补偿的配置

3.2.1配置原则

宿州地区现有10座220kV变电站,29座110kV变电站和1座35kV变电站,根据《安徽电网无功配置原则》中“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分级补偿,就地平衡”的原则,现在最常用的无功补偿装置有以下三种:

(1)调节发电机的机端电压

在各种调节方法中,调节发电机机端电压应放在首位,因为调节发电机机端电压不需要任何经济手段并且是最直接有效的调压方法,合理的调节发电机机端电压可减轻其他调压措施的负担。

(2)调节变压器的变比

使用变压器的变比调压,只允许电力系统无功功率水平比较高,局部电压较低时进行,故调节变压器变比有调节次数的限制,不宜调节过频繁。

(3)投切无功补偿装置

对于无功功率不足的系统,首先要增加无功功率的电源,如采用并联电容器、调相机或静止无功补偿器等。因投入无功补偿装置可使母线电压升高,故无功补偿装置也有切投次数的限制,不宜投切过频繁。

考虑到调节变压器变比和投切无功补偿装置对变电站高压母线电压的影响,为使宿州电网保持良好的稳定性和较高的电能质量,现制定“九区图”进行优化并控制,如下:

其中U上为电压合格范围内的上限,U下为电压合格范围内的下限,cos上为功率因数的上限值,cos下为功率因数的下限值。

根据电压U和功率因数cos的值對应在“九区图”中的区,就能通过无功补偿装置很好的进行电压调节及无功优化,“九区图”对宿州地区电网合理的利用无功装置来优化无功及节能降损起到了很好的指导作用。

4、结论

电力系统无功优化是在有功负荷、有功电源及有功潮流分布已给定的情况下,通过调节发电机的机端电压、调节变压器的变比及切投无功补偿装置等方法来满足电力系统无功负荷的需求,通过无功优化,可以给电网的运行带来以下好处:(1)使电网各点电压在允许的范围内,从而保证电网供电的电能质量;(2)减少电网的运行损耗,节约电能,提高电网运行的经济性;(3)使电网的无功潮流减少并合理分布,减轻线路、变压器及用电设备的负荷;(4)改善电网的安全性,减少事故发生率。

但在实际操作中,发现在进行无功补偿的同时,如补偿过度,则会引起变压器二次侧电压升高,导致电力线路及电容器自身的损耗增加,甚至引起无功倒送,增加变压器损耗和电容器的有功损耗,

所以,从地区电网全网的层面出发研究电压无功优化控制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如何使系统运行的安全性和经济性完美的结合在一起,是电力工作者需要面对的严峻课题。

参考文献

[1]孙红梅,吴婷婷.浅谈电力系统的无功优化和无功补偿[J].科技博览,2010(27):75

[2]时丕军.浅谈电网无功优化与节能降损[J].中国产业,2010(6):65-66

作者简介

朱晓露(1986-),女,湖北宜昌人,宿州供电公司调控中心二次专责,主要从事电力系统保护整定、无功优化和潮流分析工作。

篇5:宿州城市规划

城市商业综合体是指以区域为中心、以购物中心为主导,融合了商业零售、餐饮、休闲养生、娱乐、文化、教育、培训、健身等多项城市主要功能活动,面向各类生活消费人群、提供综合性服务的大型建筑综合体。其主要特征是:由企业有计划地管理运营,有统一的名称;经营范围涵盖超市、百货店、专业店、专卖店等三个以上商品零售业态,以及餐饮、文化、娱乐、健身、休闲、培训等三项以上服务业形态;营业面积不小于1万平方米且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商户不少于50个;具备专门的停车场所,专供在城市商业综合体内进行消费的顾客使用。

为全面了解我市商业综合体的总体布局、商业定位,商业综合体内业态分布及商户基本经营状况、统计情况等方面内容,宿州市统计局对全市符合条件的商业综合体进行了全面调查。调查结果显示,截至目前,宿州市在建和已投入使用的商业综合体共计13个,其中已投入使用并应纳入统计的商业综合体8个。综合体内经营商户数共计514家,总营业面积约35.4万平方米,全年客流总量约570.4万人次,车位数约 9700个。

一、我市城市商业综合体发展概况

城市综合体作为一种新型的商业模式,既是城市发展特别是商业发展的结果,又是提升城市形象、推动商贸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载体,具有城市名片和产业载体的双重价值。,全市前八大商业综合体合计实现营业额8.11亿元,吸纳就业人员3291人。

(一)总体布局。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城市商业综合体的界定,我市目前正常营业且规模达到城市商业综合体统计界定要求的8家。其总体分布为:埇桥区3家,分别为宿州市创新时代购物广场、埇桥区华夏世贸广场、埇桥区同盛广场;泗县2家,分别为泗县文庙商场、泗州第一街购物中心;萧县1家,萧县龙城国购广场;灵璧县1家,灵璧县莱迪购物广场;砀山县1家,砀山县香港商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宿马园区、鞋城和高新区目前还没有符合界定要求的城市商业综合体。

(二)商业定位。目前我市城市商业综合体主要定位于主城区和规划新区。新建项目如埇桥区万达城市广场、砀山县七彩商场等均位于城市发展的新区,交通便利,周围高档小区较多,其商业定位于城市规划发展新方向,消费群体定位于收入较高且注重消费质量改善的群体。其他城市商业综合体,如埇桥区创新时代购物广场、同盛广场、萧县龙城国购广场等,其地理位置均处于商业较为发达的老城区,商业定位于人口密集,商业氛围浓厚,成熟的城市商业综合体较少,市场需求旺盛。消费群体定位于主城区原住居民及追求品质生活的成功商业人士。总体上看,商业综合体定位于城乡结合部的少,定位于消费水平较低的地区少。

(三)商业形态。城市商业综合体规模越大,发展程度越高,其经营的商业形态越丰富。总体上看,我市城市商业综合体均具有零售、餐饮、服务三种基本业态。其中,在零售业态中,超市和百货店居多,而专业店、专卖店较少;在餐饮业态中,快餐和以大排档摊位形式存在的简餐、小吃较多,正餐较少;在服务业态中,影院、KTV、游艺较多,而培训和金融服务较少。

(四)商户类型。从目前我市城市商业综合体内部商户类型看,个体工商户居多,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相对较少。在20我市拟上报国家统计平台的8家城市商业综合体中,入住的个体工商户450家,占全部经营单位数的87.5%;法人单位38家,产业活动单位26家。法人及产业活动单位合计占12.5%。

(五)经营模式。城市商业综合体虽然是由企业整体规划、统一管理,但在具体经营模式上,企业自营或联营的较少,对外租赁的较多(租户经营业态符合城市商业综合体整体规划,承租户负责经营,企业管理单位收取租金)。如埇桥区同盛广场,灵璧县莱迪广场内部经营单位全部为租赁户。全市八家重点商业综合体内对外租赁的经营单位406家,占全部经营单位的79%。

二、我市城市商业综合体发展的特点

(一)数量快速增加,老城区相对集中。年,我市拟纳入统计的城市商业综合体8家,较新增7家。其中,位于老城区的商业综合体6家,1家位于城市发展新区,1家位于新老城区结合部。从发展趋势看,新建或试营业的城市商业综合体均分布在城市发展新区,如埇桥区万达城市广场、砀山县七彩商城等。

(二)商户数量众多,自营或联营较少。从综合体内商户数量看,在重点调查的8家城市商业综合体中,经营商户总数量为514户,其中自营或联营单位108家,仅占全部经营单位的21%。个别商业综合体内经营单位全部为对外租赁商户,如埇桥区同盛购物广场、泗县第一街购物中心、灵璧县莱迪购物中心等。

(三)经营业态丰富,商品零售占一半以上。分业态看,2016年我市商业综合体零售业商户321户,主要业务活动涵盖服装鞋帽、化妆品、电子产品、珠宝首饰、黄金、图书文化用品等领域,占商户总数的62.5%;餐饮业商户93户,主要提供正餐、快餐、甜品、饮品等,占18.1%;电影院、游艺游戏、KTV、教育培训、健身养生等服务业商户100户,占19.45%。

(四)销售量增长较快,亿元以上项目较少。2016年前10月,全市8家城市商业综合体实现销售(营业)额8.11亿元,同比增长49.73%。分业态看,零售业5.93亿元,增长25.5%;餐饮业1.01亿元,增长236.7%;电影院、游艺游戏、KTV、教育培训、健身养生等服务业1.17亿元,增长197.9%。但从销售规模看,销售额(营业额)达亿元以上单位仅3家,分别为埇桥区创新时代广场、砀山县香港商城、泗县文庙商城,亿元以上单位数占综合体总数不足一半。

(五)大众化消费居多,专卖店和精品店较少。受限于地区人口数量、居民消费能力,我市商业综合体经营业态主要以百货和超市为主,尤其是县城里的商业综合体,大众化消费商品居多,专卖店和精品店较少,在餐饮和服务业态中,小吃和特色餐饮较多,正餐较少。KTV和影视较多,教育及培训机构较少。

三、我市城市商业综合体发展和统计中面临的困难

由于受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电商分流、城市建设改造升级、自身商业定位不准、经营管理不到位、承租户换手率高等因素影响,我市城市商业综合体发展和统计工作还存在不少困难。

(一)发展的制约因素。

1.受新产业及新消费模式转变影响,零售行业实体店遭遇寒冬。近年来,随着电商行业迅猛发展,部分零售行业实体店成了“观摩店”、“试衣间”,销售额大幅下降。以萧县龙城国购广场为例,其一期项目国购步行街12月8日商户入驻率为100%,满铺开业,现如今只有70%的开业经营率,最低潮时开业率低至50%,商场第一层服饰零售几乎全部关停。如今开业率有所回升,但店铺换手率偏高。店铺空置及较高的换手率导致城市综合体管理方租金大幅下降,目前市场租金已普遍比原先开业时下降30%-50%。

2.商业布局过于密集,市场消费潜力不足。以埇桥区为例,宿州创新时代购物广场与大润发购物中心相距不足500米,与创新时代购物广场一路之隔的国购广场也正在建设之中。而由于城市改造,主城区人口大量外迁,再加上本区域没有大量新建高档社区,即使部分拆迁户回迁,该区域整体商业市场消费能力仍有待观察。埇桥区华夏世贸广场,开业时,商户争着入住商场,但从开始,周边城区改造,居民大量外迁,加上周边商场(如华夏、苏果商场)较多,同等商品售价较低,从而导致商业综合体经营困难。目前商场为留住商户,增加商场人气,不仅不收租金,还出人出资与商户联合经营。

3.商业定位涉后,消费层次有待转型升级。建设城市商业综合体的初衷就是改变人们消费观念、增加消费体验,提高居民消费质量和层次。但从调研情况看,个别老城区城市商业综合体除精品店、专卖店营业额较好外,日常百货、服装,快餐等行业均与周边商业无异。有的商业综合体除有特色的餐饮和影院外,其他部分甚至演变成规模较大的商品交易市场了(商品交易市场特别是有批发活动的商品交易市场不属于城市商业综合体范畴)。如砀山香港商城,其一楼商业大部分为个体经营服装百货,定位较低,与周边商业无异。部分位于新城区的城市商业综合体,由于新区正在建设,人流量不足,市场消费能力偏低,综合体内商户换手率高,商户空置率也偏高。消费层次难以实现转型升级。

4.基础设施投入不足,停车场建设普遍涉后于商业发展速度。我市现有城市商业综合体项目多数属于主城区,有成熟繁荣的商圈,有足够的消费群体支撑,但存在共性的问题就是停车场设计偏小,如砀山县香港商城、泗县文庙商城等,停车位明显跟不上城市商业发展需求;有的城市商业综合体虽然有地下车库且停车位也较多,但进出地下车库的道路不顺,如埇桥区创新时代购物广场、同盛广场,萧县龙城国购广场等。

5.管理松散,服务水平有待提升。一些城市商业综合体建成后,招商缺少统一规划,综合体内业态布局不清晰,商业综合体管理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重租金轻管理的现象大量存在。管理松散,城市商业综合体整体的营销推广开展不力。经调查,全市八家主要城市商业综合体内自营、联营部分仅115家商户,占经营总单位个数的22.07%,有的商业综合体全部对外出租,管理方只收取租金,而对市场安全、商品质量、人员管理服务不到位。

(二)统计中存在的问题。

近几年来,城市商业综合体作为一种新型商业运作模式发展迅速,在美化城市建设,提高城市品味的同时,也已成为我市商贸流通业发展的重要载体。但我市对于城市综合体商业贸易的统计起步较晚,基础工作相对薄弱。

1.部分限额以上单位未纳入统计。在重点调查的八家城市商业综合体中,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限额以上单位23家,其中,法人单位9家,产业活动单位4家,个体工商户10家。目前,上述23家单位中,已纳入统计平台的仅3家法人单位,其他单位均未纳入限额以上商业统计。

2.商户基础资料缺失,统计工作困难。在城市商业综合体经营单位构成中,个体工商户占85%以上,但由于不是统一收银,大量的个体工商户没有健全的`财务资料和齐全台帐资料,且在被调查访问时隐瞒其实际经营收入,难以摸到真实的经营收入情况,很难判断其是否达到限额以上标准。也无法申报纳入限上“大个体户”统计。

3.商铺租户换手率高,无法真实反映经营变动情况。目前,国家关于城市商业综合体的统计频率为年度统计,即一年一次,但由于各种原因,部分城市商业综合体内商户经营不景气,承租户换手率高,有的经营业态也发生改变,造成季度和月度商品类值及交易额难以统计,尤其是统计表中的上年数据无法填写。这也造成年度统计资料不能全面及时反映城市综合体内商业经营变动真实情况。

四、发展城市商业综合体的几点建议

大型城市商业综合体就是一座“城市地标”,也是一张“城市名片”。大力发展一批城市商业综合体,对提高我市城市发展水平,拉动区域经济发展,增强市民荣誉感和归属感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1.加强顶层设计,优化空间布局。相关部门要依据城市发展总体规划,结合区域人口、消费习惯、消费能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商业氛围等具体情况,研究制定本地区城市商业综合体发展的专项规划。对可建区域、辐射范围、商业定位等提出明确的指导意见。要加强对规划落实情况的跟踪督查,及时调整完善城市商业体的空间布局,既要解决需求不足、转型不力的问题,也要防止过度建设、同质化竞争的问题。

2.降税减费,鼓励实体经济发展。一是探索对电商行业征税办法,扩大税源;二是适当降低实体商贸企业的税赋成本,包括房屋租赁税及商贸经营中的各项营业税金及附加等。认真贯彻落实《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降成本减轻实体经济企业负担的实施意见》以及《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促进消费结构升级的实施意见》,主动减轻商贸企业经营成本。

3.加大基建投入,完善商业配套设施。加强对城市综合体商业功能和其他功能的协调性研究,加快旧城区改造进度,要扭转城市拆迁快而建设回迁慢的局面,尤其是要妥善解决重点工程进度慢甚至长期烂尾的问题。要完善周边基础设施,搞好交通道路网络、停车场、市民休闲广场、公交线路等配套基础设施,解决好交通、环境等瓶颈制约。

4.加强管理,提升服务水平。各城市商业综合体管理单位要积极学习发达地区城市商业综合体先进经营理念与管理模式,提升本单位的整体商业运作能力。一是统一招商政策,确保商业形态和品牌组合符合经营主题;二是统一营销管理,把松散的经营户和多样的消费形态集合到一个信息平台上,统一策划促销、统一收银管理。

篇6:宿州城市规划

11月14日出版的宿州市委机关报《拂晓报》4版

本报讯

“带头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自觉抵制在公务活动中收送‘红包’现象。”昨天,包括市委书记、市长在内的34名宿州市级领导亲笔签名的公开承诺书发表在《拂晓报》上。这种“表决心”的方式立即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在11月14日出版的宿州市委机关报《拂晓报》4版,刊登着一份《“杜绝‘红包’现象、纯洁人际关系”公开承诺书》。亲笔签名的承诺人名单中,包括宿州市委书记张曙光、市长史翔等34名市级领导。

他们在报上公开承诺,带头拒收管理对象和服务对象、管辖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各种节礼。他们还承诺,带头拒绝大操大办,不以婚丧嫁娶、乔迁、生子、升学、参军等名义借机敛财等。

宿州市纪委有关工作人员告诉新安晚报记者,中国是人情社会,社会上收送“红包”较为普遍,一些党员干部经不起诱惑,受到了“红包”的危害,最后倒在“红包”下,让人痛心。为此,宿州市开展了“杜绝‘红包’现象、纯洁人际关系”专项活动,希望促进党员干部自我净化。

活动第一项就是公开承诺。宿州市委宣传部外宣办主任陈虎说,以前开展廉政建设,大多是“内部要求”,这次却是公开登报承诺。之所以创新形式,“是要表达市委市政府的决心,也让市民看到我们的态度。”

对于市领导登报承诺杜绝“红包”,宿州市民和网友昨天反应热烈,赞许承诺人的勇气。不过,能否真正履行承诺,一些人仍抱有疑虑。对此,宿州市纪委有关工作人员表示,公开承诺只是第一步,下一步要开展自查自纠,要求上缴和清退违规收受的“红包”。“我们也欢迎社会各界的监督,公众可以拨打电话0557-3023777进行投诉和举报。我们也会明察暗访,对于顶风违纪行为,将严厉查处,并予以曝光。”

本报记者 宫礼 项磊 人民网纽约4月16日电(记者 徐澍)随着警方对波士顿爆炸案的持续调查,有越来越多的细节开始显现。有调查人员表示,嫌犯使用的炸弹是装满了榴霰弹的电压力锅,该“巨型炸弹”被装在背包中,并且由定时器进行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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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场进行调查取证的专家称,该起爆炸案件中的爆炸源被列为杀伤力较低等级的炸药,也就是说爆发的每秒速度较低,不超过3300英尺,这一爆炸强度并不能造成可以以气压伤害路人或者震碎建筑物窗户的冲击波,但是足以推动弹片扩散到很大的范围,因此伤害范围很广。而警方对第二次爆炸地点的调查显示,炸药中包含了明显是蓄意扩散波及范围而加入的球轴承和气枪弹药。

波士顿警察局长官艾德·戴维斯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希望能够有更多目击者将现场的照片和录像递交给警方,而这些资料可以是爆炸发生前后的一段时间内拍摄的,都有可能为警方提供有用线索。

在昨晚警方已经连夜进行搜查,其中搜查了一栋位于波士顿市郊的公寓楼,问询了一名男子,排查了几件可疑行李及垃圾袋,但案件的调查仍然没有大的进展。目前他们也在关注是否有事先租用面包车以及爆炸发生后立即离开现场的可疑人物。

刀锋被宽待允许出国 女友家人:是在亵渎法律

昨天,案件主角皮斯托瑞斯依靠强大的律师团队获得了一份最新的保释条款,允许其在有条件的情况下离开南非,女友家人得知这一消息后表示这完全是在亵渎法律。

一个多月前,“刀锋战士”枪击女友斯腾坎普致死的“情人节惨案”曾被全世界关注。昨天,案件主角皮斯托瑞斯依靠强大的律师团队获得了一份最新的保释条款———条款不仅大大放宽了对其日常生活的限制,甚至允许其在有条件的情况下离开南非。这意味着,如果“刀锋战士”能获得今年8月田径世锦赛的参赛资格,人们就有望在莫斯科世锦赛赛场上看到“刀锋战士”奔跑的身影。

原保释条款被全部推翻

皮斯托瑞斯的律师团队向南非比勒陀利亚法院申请修改原保释条款,虽然负责此案的检察官奈尔表示反对,但主审法官巴姆很快作出裁决:“只要皮斯托瑞斯没有被判有罪,他就是清白的,原保释条款侵犯了他的权利。”被挫败的检方拒绝就巴姆的判决对案件的影响进行评论。检方发言人说:“我们将全力准备6月的正式庭审,调查工作进行得很顺利。”

与此同时,法院还在其他三项保释限制上作出了有利于皮斯托瑞斯的判决。“刀锋战士”不会再接受缓刑监督官的定期监督,也不再受到禁止饮酒以及需要随时接受酒精和违禁药品检测规定的限制。此前另一家法院规定,如果皮斯托瑞斯在另一起案件中受到涉嫌袭击妇女的指控,那么就视为其违反了保释条件。不过巴姆认为这样的规定是“虚假的”,因为它违背了南非宪法赋予皮斯托瑞斯的无罪推定权利。

在皮斯托瑞斯的律师罗斯看来,“刀锋战士”完全是“没有威胁”的,而且,一直限制着他的行动,可能会对他的心理造成更严重的影响,甚至不排除自杀的可能。罗斯还表示,皮斯托

瑞斯不会利用获准出国的机会潜逃。

能否重返赛道要看状态

当然,皮斯托瑞斯获准出国是有条件的,当他人在南非时,他的护照由一家法院保管。如果他要出国,必须在动身前至少一周提供具体的行程表,还要在回国后的24小时内向法院

递交其旅行文件。

能够出国,就代表“刀锋战士”可以比赛了。国际田联早就表过态,只要刀锋战士能达到参加8月田径世锦赛的要求,他就可以参赛。“基于法官的裁定,如果皮斯托瑞斯符合参赛资格,那么世锦赛当然能被列入考虑范围内。”皮斯托瑞斯的经纪人齐尔说,法官的判决是“公

正的”。

不过,皮斯托瑞斯能否重返赛场,关键在他自己。无论他能否在6月的正式庭审后自由从法院走出来,皮斯托瑞斯现在的状态却肯定是一落千丈。他上一次参赛,还是去年9月的伦敦残奥会男子400米决赛。据他的经纪人齐尔说,“刀锋战士”已经有大约9个星期没有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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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训练或者“看见跑道”了。

目前,距离最近的一项国际比赛是5月25日在曼彻斯特举行的田径赛,皮斯托瑞斯能否参

加,取决于他状态的恢复速度。(彭晗)

相关

前女友家人:这是在亵渎法律

本报讯 在获悉“刀锋战士”得到这份形同虚设的新保释条款后,皮斯托瑞斯前女友斯腾坎普的家人伤心欲绝。斯腾坎普的叔叔迈克尔·斯廷坎普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这是一个有钱就可以摆平任何事的社会,哪怕是他杀了人,也可以依靠律师来获得保释,甚至还能影响法官,作出和之前大相径庭的判决。我们太伤心了,这完全是在亵渎法律,无法想象这样一个暴徒不接受法律的制裁会是怎样的一种结果。”(彭晗)

观察

“刀锋”为何被宽待?

涉嫌谋杀的皮斯托瑞斯不仅获保释,还进一步被允许出国,这在大多数人看来似乎有点夸张。究其原因,“刀锋战士”的律师团的确厉害,他们充分利用了对皮斯托瑞斯有利的法律条

款,使新保释条款看起来合情合理。

事实上,“刀锋战士”律师团给出的理由只有两条:第一,“刀锋战士”花费了数额巨大的律师费用,而他现在并没有其他收入来源,他需要适当恢复训练和参加比赛来获得酬劳来养活自己;第二,由于他的知名度以及国际影响力,他不可能在众目睽睽之下潜逃。果然,两条理由均被南非当地法院采信,“刀锋战士”也因此获得了相当宽松的新保释条款。(彭晗)

微言

@李靖009:利用法律条款,让人一点办法都没有,不得不说,刀锋战士的律师团真是高。

@liveELS:真是有钱能使鬼推磨,很难说刀锋战士的团队有没有和法官达成一致。

@昨夜是我:一步一步的,现在都这样了,无法想象几个月之后的正式审讯会是怎么样,会一边倒吗?

@其实不想走L:悲哀,真是悲哀。就算他能重返赛场又怎样,他已经失去了大家的信任,他现在不过是个杀人嫌疑犯,之前的光环,早已被他的嘴脸所抵消。

>>>点击进入刀锋战士枪杀女友专题国际田联:刀锋战士若获资格 可参加世锦赛 据BBC中文网报道,国际田联表示,获得保释的南非残奥运动选手皮斯托瑞斯如果取得资

格,可以参加今年的世界锦标赛。

刀锋战士目前已拿回了自己的护照

中新网3月29日电 据BBC中文网报道,国际田联表示,获得保释的南非残奥运动选手皮斯托瑞斯如果取得资格,可以参加今年的世界锦标赛。

本周四(3月28日),南非法庭裁决被控枪杀女友的皮斯托瑞斯可以有条件的离境、参加国际比赛。国际田联随后作此表态,并表示“基于在证明有罪之前就是无罪的原则,他(皮斯托瑞斯)可以参加比赛”。至于皮斯托瑞斯是否可以参加其他的国际比赛,国际田联的发言人表示,将由比赛的主办单位决定,而不是由国际田联决定。皮斯托瑞斯的律师说,皮斯托瑞斯是否参加今年八月莫斯科田径锦标赛完全取决于他本人。

被称为“刀锋战士”、双腿截肢的皮斯托瑞斯对南非法庭在2月22日所作的保释裁决提出抗辩,要求放宽管制条件。根据当时保释时做出的规定,皮斯托瑞斯必须每周两次向警察局报到、不准饮酒并且必须强制接受药物和酒精检查,除了交出护照之外,他也不准返回普勒陀利亚的住所、不准接近相关证人。在做出最新裁决的时候,南非高等法院的承审法官形容不让皮斯托瑞斯参加比赛是“错误的”,一些对他的管制措施侵犯了他的“隐私权”。

2月14日“情人节”当天凌晨,皮斯托瑞斯被控在家开枪打死女友斯蒂恩卡姆帕。皮斯托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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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一度面临“谋杀”罪名的指控,但他矢口否认,称误将女友当成入室抢劫的劫匪。

26岁的皮斯托瑞斯在去年的伦敦奥运会上成为第一位参与奥运田径比赛的双腿截肢运动员,并在残奥会上夺得T44级400米跑金牌,刷新赛会纪录。李艳凤:全运后将休息调整 着

力解决个人问题

田径世锦赛铁饼冠军李艳凤透露自己会在全运会结束后先休息一段时间,着力解决个人问题,然后再视伤病情况决定是否坚持到2016年里约奥运会。

李艳凤接受采访

体育3月30日北京讯(记者车莉)北京时间3月29日下午,世锦赛冠军李艳凤与史冬鹏、苏炳添等中国田径队队员作为形象代言人,参加了由台玲电动车支持的“台玲正能量,鼎定新格局”新闻发布会。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李艳凤透露自己会在全运会结束后先解决个人问题,然后再视伤病情况决定是否坚持到2016年里约奥运会。

李艳凤的最好成绩是大邱世锦赛的铁饼冠军,伦敦奥运会上因为对手被查出服用禁药,她由铜牌递补为银牌。当时,俄罗斯选手皮夏尔尼科娃以67米56的成绩获得铁饼亚军,李艳凤夺铜,不过奥运会后俄罗斯人被查出使用禁药成绩被取消。目前李艳凤还在等待国际田联

和国际奥委会给一个最终的说法。

“现在还没有接到正式通知换牌子的问题,前段时间网上一直在报道,俄罗斯运动员兴奋剂检测呈阳性的问题,那么她在这期间也会有个申诉的问题,还要等候结果。”李艳凤表示,国家体育总局和田径管理中心这边还没有正式通知,还是需要国际田联或者国际奥委会给个

最终的说法。

作为世锦赛卫冕冠军,李艳凤对今年的世锦赛自然也格外看重。“目前,我是受伤在恢复的阶段,也在找医生积极地治疗,尽快地把伤病恢复过来。今年8月有世界田径锦标赛和全运会的任务,目标就是今年最重要的两个比赛取得好成绩。”李艳凤说,“伤病也是运动员在成绩上升阶段的一个阻力,希望自己能够健健康康地把训练计划能够完成,希望全运会取得好

成绩。”

回顾伦敦,展望里约,李艳凤表示:“伦敦奥运会发挥了自己比较高水平的成绩,确实我的实力不如一些欧洲选手实力强,也在这种比赛中看到了自己的不足,增添了信心,那么2016年里约奥运会,中国铁饼队也在积极备战,希望能取得好成绩。对于我自己来说,如果伤病问题解决了,我还会坚持。三年之后对我来讲难以预料,三年之内能做的就是不断给自己增

强最大实力。”

“全运会之后我需要调整一段时间,解决一下个人问题。”李艳凤笑着透露说,“个人问题解决后,更能全身心地投入训练。” 轮椅女孩卢凡:完成每天的训练就是实现梦想

说起时兴话题“中国梦”,卢凡说:“开始训练以后就没想那么多,就是想把每天的课程完成,然后就是完成明天的课程。”

新华社北京4月22日体育专电(记者王春燕)尽管在22日结束的T53级女子400米轮椅竞速比赛中发挥得并不好,但湖北女孩卢凡并没有显得很沮丧或“压力山大”。

在中国残疾人体育运动管理中心举行的2013年中国残疾人田径公开赛上,很多人和卢凡一

样,在赛场外等待着比赛成绩。

“影响的因素很多,运气也很关键”。作为2010年广州亚洲残疾人运动会上该项目的铜牌得主,卢凡这一次“没有跑出平时的训练水平”。

“以前一百米、二百米、四百米都不用戴头盔,今年的新规则是全部要戴头盔。我们就是向别人借的,头盔大,就一直往下掉,会挡眼睛,就会影响成绩,至少影响一两秒。哎呀,急死我了!”卢凡说话的速度很快,像“倒豆子”似的把对头盔的“埋怨”一股脑儿地倒出来。据卢凡自己说,她平时的训练成绩应该在1分钟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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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残疾人体育运动管理中心的场地设备堪称一流,但对于在一个磨平了的训练场练习惯了的卢凡来说,“(北京)这个场地颗粒大,会觉得有阻力,对手臂的要求会高”。

抱怨归抱怨,但卢凡觉得,比赛是公平的,场地、头盔对自己的影响和对其他选手的影响

都一样,“还是努力比好后面的比赛吧”。

说起时兴话题“中国梦”,卢凡却说自己并没有梦想。看着记者一脸疑惑的表情,卢凡瞪大了眼睛,再次强调:“真的没有。开始训练以后就没想那么多,就是想把每天的课程完成,然后就是完成明天的课程。”尽管今年才21岁,卢凡却像历尽沧桑般地说,“不切实际的想

法没有用,还是把现实的事做好吧。”

快到中午时,卢凡和队友准备离开赛场,在跟记者道别前,她却轻轻地讲起自己小时候的梦想:“小的时候我其实想学钢琴来着,后来慢慢地就不去想了,现在就是把每天的训练做

好就好了。”

午饭结束后,记者看到了卢凡的成绩:1分04秒84,这比她平时训练的成绩慢了不到5秒。(完)曝刘翔无限接近退役 不宣布因田管中心怕担责

刘翔的商业合同都是田管中心操办,刘翔本人、教练、上海体育局方面只参与分成。也就是说,刘翔宣布退役后由此可能造成的违约责任,恐怕要田管中心承担。

刘翔商业合同分成

孙海平表示,刘翔将缺席今年所有的比赛,再次引发刘翔退役的猜想。自从春节后,“刘翔退役”的信号不时传来,上海体育局、刘翔的医生、父母、启蒙教练,所有与刘翔密切相关的人,均对外放出了刘翔可能退役的信号。日前,有知情人士告诉本报记者,迟迟不宣布退役,是因为刘翔的商业合同年底才到期。但所有信号都表明,30岁的刘翔复出的可能性已

经越来越小。

蓝色预警 >>上海体育局首次官方表态 时间:2月11日(大年初二)大年初二,上海市体育局局长李毓毅在接受采访时,首次发布有关刘翔退役的官方信息。原声回放:“刘翔春节过得很好,在那里(美国)不仅仅是养病,还在学管理、学外语。他感觉这次去美国做康复治疗对他的人生道路也是个新起点,他现在已经是体育局的团委副书记了,我在电话里也跟他讨论过,怎么进一步来做青年工作、运动员工作。希望他能很好地结束运动生涯,迈入新征程,但最后究竟怎么发展,还要看恢复情况和他的意愿。” 信号解读:“人生新起点”、“迈入新征程”……李毓毅的确没有说刘翔将马上退役,但至少透露出刘翔为退役后的人生规划提前做准备了,而且李局长还与刘翔交流了如何做好青年工作,这些信息其实都在暗示刘翔将离开赛场,只是没有明确而已。但田管中心在3月份称,刘翔正在为复出做最后努力。黄色预警 >>康复医师建议退役 时间:2月19日 当日,刘翔的康复医师、美国人伍迪·艾伦称“刘翔该退役”的声音见诸报端。值得注意的是,这次是《体坛周报》头版头条刊发。原声回放:“从医生的角度看,我建议他退役,因为以他这样的情况已不适合再坚持职业生涯。健康人的跟腱舒展而平坦,而刘翔的跟腱因为几度受伤已经像被揉成一团的纸团一样充满褶皱,即使是最好的康复手段也无法帮助他恢复成一张平整的纸。在我看来,他如果一定要选择复出,也很难跑出好成绩了。即使康复了,等他到了晚年依然会受其所累。” 信号解读:美国康复专家提供了刘翔该退役的一个新证据,那就是,康复已无法保障刘翔回到巅峰状态。其实,这是刘翔可能将退役的医学层面的最关键证据,但在随后的多次报道中,这条信息却被外界忽视。橙色预警 >>启蒙教练、家人声音 时间:2月20日 就在伍迪·艾伦建议刘翔退役消息发布后的一天,刘翔启蒙教练方水泉透露,刘翔与父母商量,准备退役。原声回放:“家里人几乎确定的是,今年的全运会刘翔没办法参加了,而明年就将进入下届奥运的备战年。刘翔已经三十岁了,手术对他职业生涯来说是致命的。这次的手术与上次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这次是跟腱断了……毫不夸张地说,任何一名跨栏运动员,无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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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欧美的还是亚洲的,只要是跟腱断裂,基本就宣布告别体坛了。即便可以重回赛场,成绩也不可能太好,也就在13秒50左右晃,这样的成绩对于刘翔这样的高水平选手来说毫无意义,所以我特别理解他家人想让他退下来的想法。” 信号解读:其一,“今年的全运会刘翔没办法参加了”,后来被证明是真实的;其二,“任何一名跨栏运动员……只要是跟腱断裂,基本宣布告别体坛了”;其三,“(刘翔)家里人想让他退下来”。这次释放出的刘翔退役信号,更加强烈和明确。但随后刘翔父母称,并未劝刘翔退役。红色预警 >>孙海平首度表态 时间:4月9日 本周二,国际田联钻石联赛上海站组委会公布了首批参赛运动员名单,正在美国疗伤的中国“飞人”刘翔榜上无名。教练孙海平表示,刘翔因为康复治疗,很可能缺席今年所有赛事。原声回放:“刘翔不仅不会参加今年的上海站的比赛,整个2013年,刘翔都不会复出参赛。刘翔一直在进行康复,但这个过程是很缓慢的。从方方面面来讲,大家都希望他彻底把这个伤养好。刘翔要参加比赛,必须先要参加训练。他现在还不能正常地进行训练,所以参赛也就无从谈起了。” 信号解读:除了“整个2013年,刘翔都不会复出参赛”外,孙海平透露了一个重要信息,那就是刘翔何时能够恢复训练仍是未知的。刘翔复出的日期越推迟,其实距他宣布退役的时间越迫近。明年,刘翔毕竟31岁了。为什么说刘翔复出 几无可能 两次手术后康复对比 刘翔不说退役,就存在着复出的可能。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可能越来越变成不可能。2008年8月8日,刘翔在北京奥运会上因伤退赛,只是做了一个小手术,重返赛场足足用了13个月的时间,再次跑入13秒,更用了4年的时间。如今,刘翔已经30岁,在伦敦奥运会上的伤比起北京奥运会更严重,刘翔复出到底凭什么?我们比较刘翔两次负伤手术后的康复过程,看看刘翔这次复出可能性的微乎其微。神奇的复出 ——2008年12月至2009年5月 2008年12月5日 在美国接受手术,取出一根骨刺和三个钙化点。手术后两个小时,刘翔首次下地,手术后24小时,刘翔下地三次。2009年1月 手术后一个月扔掉拐杖,独立行走,开始在室内进行康复性训练。2009年2月 在美国一所大学田径场,首次公开亮相,进行室外慢跑训练,比原计划提前一个月,刘翔没有穿钉鞋。2009年3月8日 赴美手术三个月后回国。回国意味着刘翔减少康复训练,加大专项训练。根据美国的康复师介绍,刘翔恢复了80%,可以全面投入训练。2009年5月25日 刘翔在上海训练莘庄基地首次穿钉鞋训练,这意味着刘翔已经康复,全面恢复到专项训练中。艰难的康复 ——2012年至今(2013年4月)2012年8月9日 在英国惠灵顿一家私立医院接受跟腱手术,手术成功。2012年10月25日 赴美康复三周,手术两个多月后才扔掉拐杖,恢复独立行走。2012年12月26日 媒体披露,刘翔可以完成简单的慢跑训练。同时,还透露,刘翔完全康复至少需要8个月。2013年4月9日 孙海平透露,刘翔仍在康复中,无法恢复训练。没有训练保障,比赛就无从谈起,并发布刘翔将缺席今年所有比赛。小结: 北京奥运会后,25岁的刘翔手术后两小时可以下地,一个月后扔掉拐杖,两个月后恢复室外训练,5个月后穿上钉鞋恢复专项训练,13个月后重返赛场。从目前对比看,刘翔在2008年的康复比预想的要快,这是由于刘翔做了小手术,而且正值竞技生涯的黄金岁月,但即使这样,刘翔也用了4年时间才重返巅峰。而今,刘翔的康复比起北京奥运会康复要缓慢许多,而且跟腱断裂对他运动机能的影响是无法弥补的。刘翔不是没有可能重返赛场,但可以肯定,刘翔重返赛场后已不可能重返巅峰。刘翔已经不可能再创造奇迹了,既然如此,刘翔越推迟复出的期限,实际上距他宣布退役时间越近。是否宣布退役各方态度为何不同 ——“辟谣”背后的利益关系解读 今年以来,每当有刘翔将退役的传闻发布,就必然有辟谣的声音出现。然而同为辟谣却微妙地呈现出不同的态度。我们发现,体育总局田管中心、刘翔父母坚决否认刘翔将退役。刘翔的教练孙海平、上海体育局态度超然一些,刘翔的美国康复师,启蒙教练则直言刘翔该退役。从年龄到伤情后缓慢的康复过程,刘翔选择退役其实是个常识问题,为何又成了一个谜呢? 田管中心 是刘翔商业合同签约主体 伦敦奥运会期间,刘翔身上一共有运动品牌、电脑、银行、饮料、汽车、C1c降温工程

服饰等17个大品牌的签约合同,据悉,总价值达到10亿元。日前,一名知情者向本报记者透露,刘翔签约的商业合同中,有的合同要等到今年年底才到期。“刘翔如果今年宣布退役,钱拿不到手,恐怕还有违约责任。”刘翔的商业合同都是田管中心操办,刘翔本人、教练、上海体育局方面只参与分成。也就是说,刘翔宣布退役后由此可能造成的违约责任,恐怕要田管中心承担。因而,在辟谣方面,田管中心的态度最坚决,今年3月份在福州出席2013年中国田径协会跳远培训班的国家体育总局田管中心副主任冯树勇对刘翔的退役传闻做出回应:“到目前为止,有关方面还没有收到任何有关刘翔的退役申请。刘翔在美国的康复训练还是比较辛苦的,他正在为复出做最后的努力。一些媒体说他要退役是在炒作。”在冯树勇这番话中,不仅否认刘翔将退役,还说刘翔有可能复出。父母与刘翔 是最大受益者 刘翔父母为何对外也坚决否认刘翔退役之说呢?这恐怕与刘翔商业合同中分成有关。按照体育总局有关规定,刘翔商业合同利益分成比例是,田管中心和刘翔教练各占15%,上海体育局也只占20%,刘翔本人拿走50%。刘翔拿最多的一大块,若宣布退役可能造成的损失,刘翔也应该最多。因而,刘翔的家人辟谣的态度如此坚决,也就不难理解。当然,我们也不能排除刘翔迟迟不宣布退役,是他心里依然热爱跨栏这项运动,还是希望积极康复、期待重新回到赛场,让自己在跑道上退役。如果复出彻底无望,再宣布退役。所以目前他一边康复,一边学习管理学知识,并在退役传闻上,其本人始终保持沉默。无全运无奥运 上海体育局态度超然 作为利益一方的上海体育局态度超然,也很好理解,刘翔商业利益分成,上海体育局既不拿大头,也不承担退役后可能造成的违约风险。更何况,作为地方体育局,与刘翔发生利益联系最紧密还是奥运会和全运会成绩。刘翔若能在奥运会和全运会夺得金牌,不仅刘翔获得奖励,刘翔的教练、一些主管领导都有奖励。如今,刘翔已经确定不参加今年全运会,2016年奥运会更没法奢望夺牌,上海体育局方面自然不会在乎刘翔是否复出。刘翔教练孙海平也属此类情况,至于刘翔启蒙教练和美国康复师直言刘翔将退役,就更好理解

了。

60岁李战哲坚持长跑40年 入选波士顿环城赛

波士顿国际马拉松环城赛要求选手报名成绩在3小时50分之内才有资格参赛。中国土木工程集团公司干部、60岁的李战哲荣幸入选今年美国波士顿马拉松全程(42195米)男子组比赛。

本报讯 自1897年创立一年一度的第117届美国波士顿国际马拉松环城赛定于4月15日开赛。该赛事要求选手报名成绩在3小时50分之内才有资格参赛。中国土木工程集团公司干部、60岁的李战哲荣幸入选今年美国波士顿马拉松全程(42195米)男子组比赛。李战哲业余坚持长跑40多年,曾连续11年获海淀区元旦长跑赛冠军,多次进入北京春节环城赛前十名。多年代表北京队参加北京国际马拉松赛。1988年代表北京队参加日本东京都国民健康杯公路越野赛并获得男子中年组第五名;最近几年,他又陆续参加了上海、澳门和日本东京等国际马拉松大赛,均取得良好成绩。

中新社华盛顿4月15日电(记者 吴庆才)美国总统奥巴马15日在白宫就当日发生的波士顿马拉松赛爆炸事件发表讲话,誓言将对事件追根究底,将凶手绳之以法。

奥巴马在简短讲话中表示,我们仍然不知道是谁制造了这次爆炸事件,为什么制造这次事件。在我们掌握所有事实之前,人们不应妄下结论。

但是,他强调,我们会追根究底,找出谁干了这件事,为什么他们要这么做。任何应该对此事负责的个人和团体都将感受到正义的全部份量。

奥巴马表示,他已经下令调动所有联邦政府资源,以帮助州和地方政府保护美国人民,同时在全美国增加必要的安保措施,并调查事件原因。目前联邦调查局局长米勒和国土安全局局长纳波利塔诺正在调动适当的资源参与事件的调查和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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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巴马还在讲话中强调国民的团结。他说,他已经与马萨诸塞州州长德瓦尔·帕特里克和波士顿市长汤姆·梅尼诺通过电话,向他们清楚表明:“所有美国人与波士顿人民站在一起。”同时,他也向国会两党领袖更新了事件的进展。

“在像这样的日子里,不分共和党人和民主党人,我们是关心同胞的团结的美国人。”奥巴马说。

奥巴马还指出,波士顿是一个坚韧不拔的地方,它的人民也是如此,他对波士顿作为一个骄傲的城市将齐心协力、相互照顾、勇往直前“超有信心”。

他还向爆炸事件中的受害者家庭表达“深切思念和祈祷”,同时向迅速而专业地参与应对这场悲剧的波士顿警察、消防队员、国民卫队等致敬。

最后,奥巴马还承诺,一旦掌握更多爆炸事件的信息,他的团队将会及时向外界通报,但目前还处于调查阶段。

鲍威尔遭赞助商暂时抛弃 若确认服药终止合同

盖伊和鲍威尔发生兴奋剂丑闻,他们的赞助商也纷纷出面表态。继盖伊遭阿迪达斯解约之后,来自牙买加首都金斯敦的消息称,李宁公司也暂停了对鲍威尔的赞助。

盖伊和鲍威尔发生兴奋剂丑闻,他们的赞助商也纷纷出面表态。继盖伊遭阿迪达斯解约之后,来自牙买加首都金斯敦的消息称,李宁公司也暂停了对鲍威尔的赞助。

公开消息显示,鲍威尔和李宁品牌的合作自2010年开始,两次刷新世界纪录、60多次跑进10秒大关的他任李宁“跑步”系列产品代言人。今年5月,李宁公司还推出了鲍威尔款T恤,其宣传语是“速度就是一切”。兴奋剂事件并非鲍威尔和李宁的合作首次遭遇危机,伦敦奥运会,肌肉拉伤的鲍威尔在百米决战中退赛,李宁公司创始人李宁力挺牙买加人,称鲍威尔3次踏上奥运会决赛跑道已难能可贵。

来自金斯敦的消息称,兴奋剂丑闻曝出后,李宁公司也采取了行动。该公司在一份声明中称“尊重鲍威尔一直以来的努力和成就”,但考虑到禁药丑闻会影响品牌,决定暂停对牙买加人的赞助。因为鲍威尔的B瓶尿样结果尚未公布,李宁公司也留有后手,一旦鲍威尔被确认使用禁药,双方的合作将立即终止。不过,记者在李宁官网和官方微博并未发现有关鲍威尔的消息。

波士顿爆炸案爆炸源揭晓:装满榴弹电压力锅

随着警方对波士顿爆炸案的持续调查,有越来越多的细节开始显现。有调查人员表示,嫌犯使用的炸弹是装满了榴霰弹的电压力锅,该“巨型炸弹”被装在背包中,并且由定时器进行控制。

波士顿惨案遇难者确认 炸弹由压力锅改装时长: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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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士顿惨案遇难者确认 炸弹由压力锅改装收

11月14日出版的宿州市委機關報《拂曉報》4版

本報訊

“帶頭遵守廉潔從政各項規定,自覺抵制在公務活動中收送‘紅包’現象。”昨天,包括市委書記、市長在內的34名宿州市級領導親筆簽名的公開承諾書發表在《拂曉報》上。這種“表決心”的方式立即引起瞭社會的廣泛關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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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1月14日出版的宿州市委機關報《拂曉報》4版,刊登著一份《“杜絕‘紅包’現象、純潔人際關系”公開承諾書》。親筆簽名的承諾人名單中,包括宿州市委書記張曙光、市長史翔等34名市級領導。

他們在報上公開承諾,帶頭拒收管理對象和服務對象、管轄范圍內的下屬單位和個人、與行使職權有關系的單位和個人的現金、有價證券、支付憑證和各種節禮。他們還承諾,帶頭拒絕大操大辦,不以婚喪嫁娶、喬遷、生子、升學、參軍等名義借機斂財等。

宿州市紀委有關工作人員告訴新安晚報記者,中國是人情社會,社會上收送“紅包”較為普遍,一些黨員幹部經不起誘惑,受到瞭“紅包”的危害,最後倒在“紅包”下,讓人痛心。為此,宿州市開展瞭“杜絕‘紅包’現象、純潔人際關系”專項活動,希望促進黨員幹部自我凈化。

活動第一項就是公開承諾。宿州市委宣傳部外宣辦主任陳虎說,以前開展廉政建設,大多是“內部要求”,這次卻是公開登報承諾。之所以創新形式,“是要表達市委市政府的決心,也讓市民看到我們的態度。”

對於市領導登報承諾杜絕“紅包”,宿州市民和網友昨天反應熱烈,贊許承諾人的勇氣。不過,能否真正履行承諾,一些人仍抱有疑慮。對此,宿州市紀委有關工作人員表示,公開承諾隻是第一步,下一步要開展自查自糾,要求上繳和清退違規收受的“紅包”。“我們也歡迎社會各界的監督,公眾可以撥打電話0557-3023777進行投訴和舉報。我們也會明察暗訪,對於頂風違紀行為,將嚴厲查處,並予以曝光。”

本報記者 宮禮 項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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