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关键词: 房屋 治理 实施方案 排查

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精选10篇)

篇1: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下发的【***(2015)30号】(关于对**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及【**】(2015)81号《****房屋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对我中心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有效防范遏制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我中心按相关文件要求,决定对我中心进行一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排查整治工作的落实,特成立“**卫计中心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工作小组”,负责对我中心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现将其人员安排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卫计中心办公室,**主任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我卫计中心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日常工作。

上报联络员:**,联系电话:****

二、排查范围和时间

(一)排查范围

1、公共建筑。重点是我院业务用房、职工宿舍等建筑。

2、业务用房、职工宿舍相邻边坡等。

3、在建业务用房及山体边坡等。

4、临时活动板房。

(二)排查时间安排 1、2015年7月10日前,我卫计中心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拟定相关工作的实施方案,并严格按照上级部门要求执行,拟定专项排查工作台账,及时发现房屋安全隐患,做好相关记录,并及时填写《老旧楼排查报表》及《老旧楼排查汇总表》; 2、2015年9月10日前完成相关排查工作,并将排查安全隐患相关资料上报新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3、2015年11月10日前完成最危险最需要的老楼危楼整治,并将相关整治工作上报新区卫生局领导小组办公室。4、2015年12月10前取得阶段性成果,并将相关结果总结上报新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排查内容

既有建筑及边坡重点检查外观及变形、周边环境、和使用情况

1、外观及变形检查。重点检查建筑物外墙、大角、阳台、承重墙体、梁柱板等部位有无影响结构安全的裂缝,地基、基础是否有沉降,主体结构是否有倾斜;永久建筑边坡及维护的山体是否存在裂缝,基础是否有沉降,主体结构是否有倾斜。或者变形有无加速的情况。

2、周边环境。主要检查建筑物周边场地有无沉降、开裂等现象,特别要检查房屋及周边永久性建筑边坡排水系统是否正常。

3、使用情况。地下室是否有渗漏水现象、底层房屋供排水管线是否正常。房屋装修是否改动结构,永久建筑边坡坡顶、坡脚是否有危及其安全的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我卫计中心要以“生命至上、安全重于泰山”的高度责任感,强化“落实”二字,严守“红线”和“底线”意识,认真组织开展排查治理。以主要负责人要牵头,组建机构、配备我院后勤负责人***负责此项工作,并且对相关人员进行了专项培训,并且将相关排查工作及时建立隐患排查台帐,台帐内容要准确齐全,隐患描述要清晰。通过对我卫计中心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建立排查档案,形成内容实、要素齐、可追溯的工作台帐,做到“问题心中有数、整治有据可依”。

(二)落实隐患整治。

建立隐患排查台帐,并按照国家有关鉴定标准进行房屋危险性等级划分。

A级:结构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未发现危险点,房屋结构安全;

B级:结构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个别结构构建处于危险状态,但不影响主体结构安全,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 C级:部分承重结构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局部出现险情,构成局部危房;

D级:承重结构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栋危房。

其中A级、B级可以继续使用,C级需经修缮加固后使用,D级需拆除重建。

(三)落实工作责任。

落实好本次老楼危楼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充实排查整治人员力量,加强隐患台帐建立及隐患治理的责任落实。

做好日常安全监管责任落实。***负责日常工作落实,负责医院医务用房及安全监管责任。

及时完善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工作规范、监督机制等,制定具体、严格、可行的措施,逐步形成房屋长效联动的管理机制,真正实现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运作,把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我中心要认真做好老楼危楼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信息报送工作,明确专人负责,建立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台账并及时报送至医院领导办公室,办公室将相关情况及时上报,台账内容要准确齐全,隐患描述清晰。

为保证本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顺利进行,检查彻底,我中心职工***,将日常排查工作登记,并将排查情况上报卫计中心领导小组办公室,确保医院职工及广大老百姓就医环境安全。

篇2: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治理工作方案

黄炳业

为切实加强城市房屋安全管理,有效预防房屋安全事故发生,扎实开展危旧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根据市政府《关于立即组织开展城市危房和老旧房屋安全排查工作的通知》(连政办传【2014】34号),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一)成立新浦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徐雪峰同志任组长,魏苏平、夏雯同志担任副组长,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财政局、区公安分局、区安监局、区工商局、区消防支队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区排查办”,设在区住建局,由尤新荣同志任主任,工作人员从各街道办事处抽取),具体负责此次房屋安全大排查治理的组织实施和协调工作。各街道、乡、镇成立相应工作机构。

(二)区排查办负责督促、指导、检查排查工作,并且对辖区内的房屋查出有安全隐患的房屋及时向市房屋安全

管理部门申报。被鉴定为危房的,督促有关单位按鉴定结论予以整改,尤其是公共场所房屋需及时进行加固或拆除。

二、排查范围及内容

(一)超过设计使用年限仍需继续使用的房屋;

(二)已达到房屋设计年限的一半,并经过结构改造的房屋;

(三)因人为因素或自然灾害导致房屋出现裂缝、变形、不均匀沉降等现象,依然继续使用的房屋;

(四)未经批准或许可,进行结构改造的房屋;

(五)使用过程中明显加大荷载的房屋;

(六)改变使用性质、危及使用安全的房屋;

(七)遭受灾害事故后出现异常,仍继续投入正常使用的房屋;

(八)建设项目施工区周边可能施工被损坏的房屋;

(九)被部分拆除后需继续使用的房屋以及拆迁范围内的危旧房屋;

(十)其他依法应当进行安全鉴定的房屋。

三、方法步骤

本次排查治理工作集中在20天内完成,分为组织宣传、排查治理和汇总报告三个阶段;

(一)组织宣传阶段(5月12日—5月20日)

1、区排查办负责排查治理的组织、协调工作。将排查治理工作申报电话向社会公布,方便群众申报。并安排专人做好电话记录,填写《新浦区xxxx街道城市危房和老旧房屋安全隐患房屋排查统计表》。

2、广泛宣传开展房屋使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广大人民群众房屋安全意识,做到房屋安全人人关心、人人监督、人人维护。

(二)排查治理阶段(5月21日—5月25日)

1、以街道、乡镇为排查单元,组织属地范围内的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进行自查,并填写《新浦区xxxx街道城市危房和老旧房屋安全隐患房屋排查统计表》。

2、各单位或个人应及时向所在街道、乡镇报送《新浦区xxxx街道城市危房和老旧房屋安全隐患房屋排查统计表》。

3、区排查办对街道、乡镇排查出的房屋使用安全隐患进行检查,经核查认为确有安全隐患的,上报市住房局,等待下一步现场核实。

(三)汇总报告阶段(5月26日—5月30日)

区排查办填写本行政区域的《新浦区xxxx街道城市危房和老旧房屋安全隐患房屋排查统计表》,并写出书面总结,向市排查办专题报告。

四、工作职责

(一)区排查办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使用安全排查治理工作负总责,街道、乡镇政府具体抓落实。

(二)市住房局负责组织对房屋安全隐患情况进行归集,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作出鉴定、协调技术部门提出治理整改意见。

(三)私有房屋的安全隐患问题,由房屋所有权人按有关部门提出的治理整改意见进行治理整改。凡实行了物业管理的小区,有关物业管理公司应积极配合做好房屋使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整改工作。

(四)督查检查,接受监督。区排查办将组成指导组,对各街道(乡、镇)房屋使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指

导、检查和督促,防止排查治理工作走过场。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认真、整改措施落实不力、疏漏重大安全隐患,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建立制度,跟踪指导。集中排查治理工作期间,建立工作报告制度,各街道(乡、镇)和区级相关部门应及时将工作进展情况和重大房屋使用安全险情以书面形式报区排查办(电话:85413598,传真:85413617),新浦区住建局邮箱:ab3578@126.com。联系人:黄炳业。

新浦区人民政府

篇3: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研究

关键词:事故,排查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1 引言

事故源于隐患, 这一理念已经广泛形成共识。隐患排查治理是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途径, 也是加强安全监管的有效措施, 因此总结经验, 深入持久抓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是减少事故发生的重要手段。

2 我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概况

2.1 工作开展情况

国务院办公厅于2007年5月12日印发《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 (国办发明电[2007]16号) , 针对此次专项行动,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出台了4个指导意见进行具体部署。2007年5月19日, 国家安监总局印发《关于认真贯彻<国办通知>精神搞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 全国各地区、有关部门以及中央企业积极响应, 结合各自实际制定了具体实施工作方案, 在全国范围开展了统一的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

2007年12月28日, 国家安监总局颁布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 , 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实施监管监察作出了具体规定, 进一步规范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行为。

2008年1月8日, 国务院安委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决定把2008年定为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 2月16日, 国务院办公厅发文《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 (国办发明电[2008]15号) , 为此, 全国各地区、部门和单位在2007年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 进一步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 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促进了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

2.2 成效

通过企业自查自改、地方政府督促检查、国务院安委会组织对相关省区市进行督查以及各单位组织“回头看”等隐患排查治理活动, 进一步落实了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级政府的安全监管主体责任, 大部分事故隐患得到了整改, 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已初步建立。

2.3 存在的问题

目前, 尽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取得了一定成效, 但与我国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仍有差距,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个别地方政府和企业仍然存在重发展、轻安全思想意识, 部分企业隐患自查流于形式, 走过场, 应付检查;一些地方整改资金、责任不落实, 隐患治理迟缓乏力, 重大隐患整改率低, 导致一些严重隐患长期存在。

(2) 政府监管部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法规标准体系、隐患排查工作制度建设滞后, 导致监督力度、指导工作无法到位。

(3) 非重点监管企业安全意识和技能不足。在安监部门的日常监管过程中, 一些非高危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一直不作为监管的重点, 企业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明显落后于高危行业。

(4) 对安全生产的科学规律、方法等研究不足, 尚未形成安全生产科技研究和技术标准体系。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手段、技术不能满足安全生产工作的需求。

(5) 政府监管部门存在机构设置不能覆盖到乡、镇, 监管人员数量不足、专业能力不平衡等问题。

3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的方法和途径

近年来, 政府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视程度越来越高, 力度逐年加大, 但如何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真正做到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是目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3.1 建章立制, 规范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体制

健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制度体系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从集中开展专项整治逐步向规范化、经常化、制度化管理转变的根本措施。

(1) 各级政府监管部门应当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监察制度。

定期组织对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开展监督监察, 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与日常监管、调研工作有机结合, 严格监督监察程序, 每季度将本行政区域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情况和统计分析表逐级报至省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备案;省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每半年将本行政区域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情况和统计分析表报国家安监总局备案。重大隐患建立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逐项整改销号、分级管理、监控等制度, 已经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生产经营单位, 在其被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结束前, 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加强监督监察, 必要时, 可以提请原许可证颁发机关依法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政府还应建立隐患举报奖励等制度, 鼓励社会公众举报, 发挥广大群众的作用, 有效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安全生产问题的解决。

(2) 企业建立隐患排查、评估、整改、监控、验收、资金专项使用等制度。

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 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 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 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 同时做好信息统计、按月上报工作, 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隐患治理、重大隐患监控;建立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等制度, 鼓励、发动员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 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 应当给予表彰和物质奖励。

3.2 政府主导, 落实责任

政府是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管和执法主体, 只有政府重视, 落实“两个责任”, 即企业主体责任、政府监管责任, 才能保证该项工作顺利、深入、持久进行。

(1) 各级政府、监管部门要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高认识, 与责任制、政绩考核挂钩, 对重点地区和重点企业派驻工作组或督查员, 严格执法, 严防死守。对隐患排查治理不认真, 造成严重后果的, 要依法追究责任。各级安委会办公室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 密切加强与相关部门的配合, 并以工作简报的形式, 定期通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部署、落实及进展情况。

(2) 进一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 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对于重大事故隐患, 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要在安生全产工作责任制落实上狠下功夫, 确保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责任、经费、时间“四落实”。

3.3 注重科学、讲求实效

(1) 联合行动。

隐患排查治理是一项社会化系统工程, 只有全社会齐抓共管、综合治理, 才能真正奏效。充分发挥安委会的综合协调作用, 制定明确的工作规则, 建立协调运行机制, 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与相关行政执法部门、行业协会、安全中介机构联合行动, 对提高隐患排查治理尤其是重点地区、行业, 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管力度和技术水平将取得明显实效。

(2) 推行安全标准化管理。

以风险管理为核心要素, 引进体系的思想, 遵循PDCA动态循环模式, 持续改进安全管理绩效, 使隐患不断得到排查治理。

(3) 注重安全经济学研究。

合理分配资金使用范围、比例, 提高隐患排查治理资金使用的效力。

(4) 开展科技开发。

集中研究解决容易导致较大安全生产事故的重大隐患等重点课题。研究资源配置, 对产业结构进行优化升级, 淘汰高风险、低效益、设备陈旧、技术落后的企业。

3.4 规范管理, 保障资金

(1)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 建立资金使用专项制度, 以有效调动各方积极性、攻克重大隐患。《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 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使用和管理, 使用范围包括“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所需费用资金。各生产经营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 建立隐患排查治理资金管理制度, 规范资金管理, 保障资金投入。

(2)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制定相关资金保障政策。如中石油、中石化集团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保证基金制度”, 确保专款专用, 有的放矢地进行重点隐患治理。

(3) 对需要社会各部门共同治理的重大隐患, 列为政府工程项目, 财政部门保证资金投入。如潍坊市的经验是将涉及社会及多部门的重大隐患列为政府工程项目, 这样资金、技术、施工等问题就容易解决。

3.5 加强培训, 提高意识

政府和企业应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生产培训法规、标准要求, 针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际需求进行培训。另外还可采取安全知识竞赛、安全合理化建议、危险源有奖辨识等创新形式, 调动全员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积极性, 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3.6 建立激励约束机制, 促进隐患排查治理

(1) 健全法制, 对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企业采取行政手段进行处罚。

(2) 企业是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 要建立隐患自查制度, 规定排查的重点和治理要求, 并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列入安全生产责任考核指标。

(3) 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 对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的公众给予适当物质奖励, 加强公众监督作用。

(4) 制定激励和优惠政策。如对隐患治理绩效显著的企业, 在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存储等方面给予适当优惠政策。

(5) 借助媒体, 强化监督。

(6) 企业自查与监管部门明查暗访结合, 有效督促指导企业长期、深入细致地排查治理隐患。

4 结束语

经济社会高速发展的新时期, 新的隐患会不断产生, 只有通过政府监管部门、中介机构和企业不断努力,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责任追究制, 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长效机制, 做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深入持久抓好隐患排查治理, 才能为实现到2010年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的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 Safe Production Act of People s Republic of China (Order ofthe Chairman of the People s Republic of China[No.70])

[2]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6号) Provisional Regulations on Check and Control of HiddenRisk Related to Production Accidents (Order of SAWS[No.16])

篇4: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通知》明确了排查治理的工作目标是在2007年开展重点行业和领域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建立健全重大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制度,确保重大隐患政府挂牌督办率100%,及时有效地整改事故隐患,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增强预防监控能力,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为实现到2010年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奠定坚实的基础。

《通知》指出排查治理范围为:各地区、各行业(领域)的全部生产经营单位,排查治理内容为在继续落实2007年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有关指导意见的基础上,全面排查治理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

《通知》明确了省有关部门的期责分工,具体为:

(一)省安监局负责全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综合协调、指导与监督,负责指导、督促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二)省经贸委、福建煤监局负责指导、督促煤矿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三)省公安厅负责指导、督促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四)省交通厅负责指导、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内河运输企业、客货运输站(场)、公路建设及养护施工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五)省建设厅负责指导、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城市基础设施、城市公交企业以及城市公园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六)省经贸委负责指导、督促民爆器材生产企业、冶金、有色企业、石油、化工、医药生产企业以及商场、市场、非涉外宾馆、饭店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七)省农业厅负责指导、督促农机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八)省水利厅负责指导、督促水利行业、电力企业(5万千瓦以下在建水电企业)、河道采砂以及易受台风、风暴潮、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影响的区域和场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九)省国土资源厅负责指导、督促地质公园、易造成泥石流、山体滑坡的区域和场所隐患排查治理以及非法矿山排查、取缔工作。

(十)省海洋与渔业局负责指导、督促渔业企业安全生产以及渔港、渔排(含库港养渔渔排)及其它渔船停泊点等场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十一)福建海事局负责指导、督促海上运输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十二)南昌铁路局福州办事处、福建地铁建设办公室负责指导、督促铁路行业企业、单位、站点、场所及设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十三)民航福建监管办负责指导、督促民航交通设施、航空公司、机场和油料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十四)福州电监办负责指导、督促电力企业、重要电力设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十五)省教育厅负责指导、督促学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十六)省国资委负责指导、督促省属国有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十七)省卫生厅负责指导、督促医院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十八)省文化厅负责指导、督促歌厅、舞厅、卡拉OK厅等公共娱乐场所、网吧、文化保护场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十九)省林业厅负责指导、督促森林公园和自然保护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二十)省技术质量监督局指导、督促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二十一)省旅游局负责指导、督促旅游景点、涉外星级宾馆、饭店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二十二)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负责指导、督促道路交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二十三)省公安消防总队负责指导、督促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二十四)省煤集团公司负责组织实施省属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通知》要求做到“四个结合”既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监察执法、与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和加强应急管理相结合;要建立健全“三个机制”,既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机制、分级监控治理机制和重大隐患政府挂牌督办机制,努力构建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并围绕重点时段有序推进。

《通知》指出全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分三个重点时段实施。第一时段(2月至4月):围绕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做好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工作;第二时段(5月至9月):围绕汛期和“奥运会”期间安全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第三时段(10月至12月):针对第四季度赶任务、抢工期现象增多和冬季雨、雾、冰、雪天气多发的特点,深入推进隐患治理,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为确保工作有效落实,《通知》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还提出了六项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和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纳入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成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工作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并将各项工作部署落实到各生产经营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负起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负总责,认真组织开展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整改资金和责任,制订隐患监控措施,限期整改到位,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及主管部门报告。各级安全监管监察和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对所辖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排查治理隐患工作加强监督管理。

(二)突出重点,全面排查。隐患排查治理要突出“五个重点”:要突出抓好本地区安全生产状况有关键性影响的煤矿、金属和非金属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等重点行业;要突出抓好工作滞后、事故多发的市县、工业园区等重点地区;要突出那些基础差、管理乱、水平低、存在重大隐患以及“三合一”场所等重点企业;要突出做好全国“两会”、汛期、“奥运会”期间、第四季度等重点时段;要突出那些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发生的重点隐患,切实加大排查治理工作力度,坚决遏制重特

大事故的发生。

(三)落实整改,确保到位。生产经营单位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必须立即整改,重大隐患要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高危行业企业提取的安全费用,必须重点用于隐患的整改治理,确保隐患及时整改到位。对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定期督办,确保资金投入,加快整改进度,及时跟踪落实,定期通报情况,做到整改到位一个、验收合格一个、销号撤案一个。

(四)强化督查,严格执法。各级政府及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进一步规范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监督检查的内容、程序、标准和方法,采取联检、巡检、抽检、互检等方式,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过程的督促、检查。要强化行政执法,打“三非”(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建设)、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治“三超”(工矿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和交通运输超载、超限、超负荷),对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严肃查处,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坚决取缔,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五)加大宣传,广泛发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种媒体加大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主题,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大力宣传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知识,大力宣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先进典型与工作经验。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对排查治理走过场的单位、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单位和违法违纪行为、事故背后的腐败现象等典型案例要予以公开曝光。各地区、各部门要在主要媒体公开隐患排查治理举报电话号码和举报信箱,建立并落实举报奖励制度,接受社会各界举报,并及时调查核实,依靠人民群众的力量,把“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抓紧抓实抓细。

篇5: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广告公司、渣土车队等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纠隐患为核心,以安全标准体系为支撑,以完善安全监管责任机制和考核机制为抓手,以广泛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为保障,推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常态化开展。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机制建设,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相关责任股室(中队)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机制建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局领导小组”)。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局执法股),具体负责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机制建设的日常工作,协调、指导和督促各单位开展相关工作。

三、工作机制

(一)检查机制

1、广告公司、渣土车队等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隐患排查的行业标准,进行分级分类,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每个月向各执法中队报送1次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落实整改资金,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限,采取有效的方法和措施,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并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实行闭环管理。

2、各执法中队要定期组织常态化督促检查。各执法中队要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全面检查,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事故隐患自查自报工作,并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现场核查,及时发现和掌控各种隐患。

3、各执法中队对检查中发现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责令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应当依法以书面形式发出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排除和整改,并建立信息管理台帐。重大事故隐患要报请局主要领导亲自挂牌督办,一般事故隐患要由各执法中队指定专人共同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整改,确保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到位。

(二)考核机制

1、广告公司、渣土车队等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要对隐患自查、整改情况进行常态化上报,并接受管理部门的考核、指导和监督。

2、各执法中队要将自查自报隐患数据、日常执法检查数据和监管措施执行到位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实现安全隐患排查全过程记录和闭环管理。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生产经营单位,要约谈隐患自查自报工作开展不力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并形成记录,进行存档。确保隐患排查治理的全覆盖和无缝化管理。

3、我局领导小组将于每季度对各执法中队组织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事故隐患自查自报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汇总分析,形成专项通报。并将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机制建设情况纳入年度考核指标,严格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对责任不落实、考核不达标的单位或个人,要给予通报、严肃处理;对成绩突出的,要予以表彰奖励。

(三)培训机制

1、制定隐患排查标准。各执法中队应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完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标准,实行分类指导和差异性监管,重点突出查什么、怎样查、怎么落实整改,简明扼要,通俗易懂,制作成安全生产检查手册(表格)。

2、各执法中队、各广告公司、渣土车队要组织开展多形式、多渠道、多层面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系列培训,深入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督导,并进行系统分析,汇总各项数据,及时上报有关工作开展情况。

3、通过座谈会、现场观摩等方式,定期组织属地管理部门之间和生产经营单位之间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交流学习活动。

四、工作步骤

我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各执法中队要成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组,要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确定阶段任务和工作措施。

(二)调查摸底阶段。20xx年3月底前,各执法中队要完成辖区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情况摸底调查,完善基础信息,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三)建立系统阶段。各执法中队要不断细化、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标准,明确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每项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标准和要求。要建立包括生产经营单位隐患自查自报系统、安全隐患动态监管统计分析评价系统等内容的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管理系统。

(四)强化考核阶段。各执法中队要全面落实综合监管、属地管理职责,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规章制度,并认真组织实施。要突出工作过程和结果量化,严格考核,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各执法中队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定承办部门,明确专人负责,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常态化建设纳入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同时部署、同时推进、同时考核,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二)创建典型示范,发挥榜样作用。各执法中队要加强检查指导,培植和树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典型生产经营单位和先进事例,加强宣传报道等形式,广泛推广,全面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篇6: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

一.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全面提升本项目部的安全管理水平,坚决遏制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切实落实各级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障施工人身安全,确保安全生产“零事故”工作目标的实现,特制订2017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二.制定依据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第16号令 《安全检查及隐患治理管理制度》 三.实施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本工程所有参建人员。四.时间安排

此次安全隐患排查专项行动从2017年2月1日开始至2017年6月30日结束。五.组织机构

项目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各班组实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保部办公室,负责日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 组 长:XXX 副组长:XXX 成 员:XXX XXX XXX 六.排查范围

开展以查思想、查管理制度、查安全培训、查防护用品使用情况、查现场隐患、查安全设施、查特种设备及危险源的管理、查应急预案及演练、查外包施工管理、查事故报告与处置、职场卫生和环境治理为中心的安全检查。

1.查思想

查各单位领导和员工对安全生产的思想认识,是否把安全生产工作摆上议事日程,是否贯彻落实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2.查管理、查制度、查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1)查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各部门在各自业务范围内是否对安全生产负责;能否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现场有无违章指挥;员工是否有违章操作和不安全行为。

2)查安全检查制度,是否定期开展本部门安全检查,并有检查记录和查出问题整改单。

3)查安全规章制度是否完善,包括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奖惩规定,现场作业、危险源、危险场所安全监控、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4)危险作业审批程序是否完善。

5)各项安全管理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3.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1)查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落实情况。是否建立了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能否做到有计划、有落实、有考核、有档案。

2)新员工入厂、员工转岗、临时上岗人员安全培训,项目部每月、班组每周是否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各工种的操作规程和岗位培训情况,以记录为准。

3)查特种作业人员相应的培训计划和考核制度、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4.检查现场隐患

1)查生产场所安全防护装置、要害部位的现场安全管理情况。

2)安全防护设施、栏杆、闸刀盖等是否齐全、有效;电气安全设施,如安全接地,避雷设备、防爆性能。

3)加工棚、易燃易爆物质及毒性腐蚀物质的贮存、运输和使用情况;防火、防爆、防雷击、防中毒等防护措施;制度是否健全,安全检查监督是否到位,各种台账是否齐全。5.岗位安全检查

1)检查现场作业人员劳动保护用品穿戴和正确使用情况。

2)现场的文明生产和制度的执行情况,有无班前、班中饮酒、脱岗、睡岗、串岗现象。工作期间不准赤膊、敞衣、穿短裤、裙子、拖鞋、高跟鞋等。

3)安全标志挂放要规范整洁,值班室、工具库维修工具和器具定置摆放,工作岗位做到清洁有序,通风、安全通道畅通。4)工作环境符合要求,检查设备的控制器、仪表、防护装置是否安全、可靠。

5)查工作岗位是否存在其它安全隐患。6.特种设备管理情况

查起重设备等安全运行情况;特种设备是否建立技术档案,并有完整的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和维修保养制度。7.危险源监控管理情况

是否建立了危险源管理制度,检查制度、应急预案、危险源档案是否齐全。8.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1)能否做到:有隐患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重大隐患的整改实施有计划、有控制、有记录。

2)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实行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经安全部门签署后发出,隐患所在单位、部门负责人签收并负责按要求期限整改,通知单要存档、备查。

9.应急预案及演练情况

有无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并按应急预案定期演练,有演练记录、演练效果分析。

10.外来施工单位安全管理情况

1)生产单位是否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承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公司。

2)发包单位是否与承包方或租赁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是否对其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监督、指导、查处事故隐患及时消除隐患。

3)对起重设备等特种设备维修、安装时,外包施工单位是否具有安全资质,并到监理部门进行报审手续。

4)是否对外包施工单位人员进行安全教育。11.事故报告及处理

如发生事故,是否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并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七.排查方法

应采用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日常检查等多种方式进行隐患排查工作,至少每月进行一次综合检查,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漏洞。8.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扎实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充分认识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重要性、必要性,增强工作主动性和自觉性,切实把隐患排查治理作为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的主线,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全力以赴抓好这项工作。

(二)加强宣传,广泛发动广大员工积极参与、密切配合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项目部采取自查自纠、互检等方式,全面认真细致地查找身边各种事故隐患,做到不走形式,不留死角。

(三)建立起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做到千斤重担人人挑,人人头上有指标,严防整治期间发生任何责任事故。

篇7: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

为有效开展2017-2018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现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指标,确保全局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谁主管谁负责,一把手负总责,党组织提供思想组织保障”的原则,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以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和落实防范措施为手段,以消除安全隐患为目标,确保我局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总体目标

通过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推进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现全局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三、总体部署

为保证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全面、有序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分为三个层面进行:

(一)局总部

局总部将根据年度总体安排,每半年度组织一次全局范围的安全生产综合大检查;同时对2012年度全局重点监控项目,将不定期组织有针对性的专项检查。

(二)各单位

各单位每季度要组织不少于一次综合大检查,对所属项目部进行

全面排查,并将排查结果每季度末28日前报局备案;同时要根据各公司所属重点监控项目情况,结合施工进展,组织不定期的专项检查活动。

(三)各项目部

各项目部要加强日常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在日常检查的基础上,由项目负责人每月组织不少于一次全面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并将排查治理结果每月底报所属公司。

四、排查治理重点

在排查治理过程中,要以局及所属各单位2012年的安全生产重点监控项目为重点,并涵盖全部项目展开工作,具体范围如下:

(一)桥梁、路基及房建工程:深基坑和不良地质基坑的开挖、支护与监测,临时支架和脚手架的搭设、检测及拆除,大型模板的安装、保养及验收,高填深挖路基工程,高空作业、水上作业、挂篮施工、梁板吊装及固定、临线跨线施工等。

(二)隧道工程:洞口的开挖、支护,洞身开挖、支护及衬砌,软弱围岩、断层破碎带及其它特殊地质条件下的施工,超前地质预报,监控量测,仰拱和二衬的浇筑进度、强度及与掌子面的安全步距,洞内临时用电、通风及消防,火工品的运输、保管及使用。

(三)机械设备:吊车、架桥机、塔吊、龙门吊、施工电梯、滑模和爬模系统等特种设备的安装、检测、验收、使用、维护保养和拆卸;小型机具的维修保养及运载记录等。

五、具体保证措施及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单位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精心安排,周密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步骤、要求和保障措施,认真组织实施。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定期分析和研究有关情况和问题。项目部负责人轮流带班作业,赋予生产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在遇到险情时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直接指挥权。作业现场在重大隐患未排除、不能确保施工安全时,作业人员不得进入危险区域施工,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

(二)进一步完善安全规章制度,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要健全机制体系,配足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细化安全技术措施,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加强对分包队伍的现场安全监管以及作业人员岗前、岗中教育培训。

(三)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预警机制,落实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加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结合工程项目实际进一步补充、完善,并组织现场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活动,提高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

(四)突出重点,重在治本。加强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使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施工现场及时得到整改。要根据项目特点,紧紧抓住安全隐患易发、多发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特别是防台防汛、防山洪泥石流、防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易发季节,以及重点监控项目的重点部位、重要设施、关键装备和关键岗位。

(五)强化工程项目安全技术管理。不得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安全性能低下、职业危害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落后或淘汰的技术、工艺和装备。推广应用新型、高效、实用的安全监控、监测技术、预警设备和管理系统。

(六)强化监督,严格考核。为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进展和质量,各单位要按局安全生产“235”考核要求,加强对项目开展活动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要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及时有效遏制施工现场违规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消除事故隐患。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特别是引发事故的,要依法严厉查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篇8: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建立三项隐患查处奖惩制度

针对以往出现的“现场隐患无人查、隐患查出后不及时治理、治理后隐患重复出现”的问题, 加大隐患排查治理与奖罚力度, 出台“制造隐患有代价、举报隐患有奖励, 治理隐患有报酬”管理制度。

(1) 隐患漏查“问责”制度。对于上级监管部门或本矿业务科室在下井检查或下现场检查过程中, 查出区队存在隐患而区队自身没有查出或查出以后没有按规定落实整改, 按隐患性质实行“问责”追究, 责任者包括区队岗位工、班组长、带班队长、队长和分管机关科室责任区域负责人、分管机关科室负责人及区队分管领导, 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

(2) 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对在井下作业现场能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并及时汇报矿调度室、采取措施有效避免事故的发生或减少财产损失的人员由矿给予专项安全奖励。

(3) 隐患治理“限时”制度。对所有排查出的隐患, 根据整改难易程度明确具体的隐患整改完成时间, 同时明确整改需要配合的支持条件, 凡是不能按时完成或治理不彻底, 或重复出现的, 一律给予经济处罚。

二、建立五个层次隐患整治体系

将隐患排查治理拓展到每一个岗位员工, 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延伸, 建立完善岗位级隐患排查、班组级隐患排查、区队级隐患排查、专业级隐患排查、矿井级隐患排查五个层次的隐患整治体系。

(1) 岗位级隐患排查。岗位工负责现场一线具体工作, 其工作过程中就能发现许多安全隐患, 因此要抓住岗位工安全生产管理的根本作用, 通过各类岗位作业人员的全程参与, 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复查、考核等环节要素管理, 全面实施岗位隐患排查, 及时发现并处理存在的明显隐患和潜在隐患, 从根本上解决岗位工只是隐患治理者而不是排查者的问题, 发挥他们隐患排查的积极主动性, 变被动管理为主动管理。

(2) 班组级隐患排查。由班组长具体负责, 每班对本队责任区域所辖范围内的安全状况进行不少于两次的全面排查, 第一时间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通过班组隐患排查充分发挥班组安全管理的作用, 提高班组安全管理水平。班组长在落实自身岗位和区域隐患排查的基础上, 对班组成员隐患排查开展情况进行监督和重要数据收集, 与带班队长沟通后, 现场落实整改或防范措施, 进行重点盯防。

(3) 区队级隐患排查。队长为本区队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 由区队队长负责组织跟班队长和技术员每周对本队责任区域进行一次全面排查, 认真填写《区队隐患排查记录台账》, 同时对上周排查的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对重复性隐患进行重点分析并制定分类管控措施, 最后将隐患排查汇总表、分类管控措施、整改负责人等分别报专业科室和安全办监督、备案。队长要对每日带班队长录入《区队隐患排查记录台账》的问题进行重点研究, 落实整改措施, 限期整改, 对需相关部门协助解决的, 要在第一时间上报相关科室和安全办。

(4) 专业科室级隐患排查。专业科室实行旬排查、旬验收、月考核的方式, 覆盖所有分管业务, 认真填写《专业隐患排查记录台账》, 对排查出的隐患由专业科室制定整改方案, 并组织相关人员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各专业科室要对井下分管业务进行科室内责任划分, 不留死角死面, 落实监管和排查责任。对区队自查、上报限期整改的安全隐患, 相关专业科室要按责任划分落实监管责任人, 监督按期整改;按期未整改的, 对队长进行加倍处罚。对区队自查、上报需协调解决的安全隐患, 要在第一时间予以协调、安排。

(5) 矿领导级隐患排查。此类隐患排查应由安全副矿长组织, 召集各分管矿领导及各业务科室, 对全矿井范围分不同专业对矿内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分类进行排查, 执行旬排查、月汇总制度。矿井重大隐患排查后由主要领导召开会议, 对存在的问题按“五定”原则落实整改责任, 并制定安全措施, 隐患问题以督办表的形式落实到具体分管部门, 明确具体督办人员和督办矿领导, 同时要对隐患排查及整改情况作为专业科室的月度绩效考核的重要部分。

三、抓好一个闭环管理

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制度和隐患排查体系后, 安全隐患排查完成后, 要消除安全隐患带来的危害工作, 就要抓好安全隐患的整改, 目前应用普遍和较为成熟的机制就是闭环管理机制, 规范各级安全隐患的排查、登记、治理、监督、销号全过程管理。

根据建立起来的5个隐患整治体系, 实现分级闭环。各级排查隐患要在第一时间按“五定”原则制定整改方案, 明确完成时间、责任人和验收人。岗位隐患排查由班组长负责闭环管理, 凡因班组成员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而被罚款的, 负连带管理责任。班组隐患排查由跟班队干负责闭环管理, 凡因当班隐患排查整治而被罚款的, 负连带管理责任。以此类推, 区队隐患排查由队长负责闭环管理, 专业科室隐患排查由分管副总负责闭环管理, 矿领导隐患排查由矿长负责闭环管理。对没有做好闭环管理, 隐患整改不力和重复出现的隐患进行处罚, 追究相关联责任, 并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摘要:《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等管理制度, 强调了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重要性。本文分析了安全隐患排查对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性, 提出了煤矿企业如何建立隐患排查制度和隐患排查体系, 并对隐患排查闭环管理制定了制度。

篇9:供电企业信息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

【关键词】供电企业;信息安全;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

随着供电企业将计算机网络系统纳入到业务运行领域,使得其运行效率和质量得以提升的同时,也不得不面对着因为信息安全隐患造成的负面影响。如何处理好这两者之间的关系,做好供电企业信息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已经成为供电企业普遍关注的问题。

1.信息安全隐患的概况

1.1 信息安全隐患的含义

所谓信息安全是指保证信息网络系统中硬件,软件和系统数据的安全性,避免因为恶意破坏,更改,泄露信息造成的系统运行失常现象。在此基础上去理解信息安全隐患,就是指信息安全系统中,会对于系统运行安全造成负面影响的因素。

1.2 信息安全隐患的特点

信息安全隐患的特点集中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其一,隐蔽性,信息安全隐患不同于管理领域隐患,可以显性的看到问题所在,一般情况下都难以明确的找到信息安全问题;其二,危害性,信息安全隐患一旦不断蔓延,会对于信息安全系统构成极大的危害,严重的情况下使得电力企业信息资料丢失,由此使得供电企业经济利益受到损害;其三,等级性,信息安全隐患由于其危害程度等级的不同,可以将其归纳为安全的,临界的,危险的和灾难的几个等级。

2.信息安全隐患分析

会对于信息安全造成危害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但是总归来讲可以将其划分为人的方面和物的方面。从某种角度来讲,信息安全隐患存在的过程就信息安全管理的过程,而信息安全管理过程中,涉及到人和物两个方面的因素。因此,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角度来进行探析:

2.1 从人的角度来讲

参与到供电企业信息安全系统操作过程的职位有:操作人员,维护人员,开发人员,网管和用户等。如果在此环节中,容易导致出现安全隐患的原因有:其一,工作人员信息安全管理知识不夯实,技能掌握不全面,难以将切实的信息安全管理工作落实下去;其二,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各个部门之间的权责划分不明确,难以做到有重点,有层次的进行信息安全管理工作;其三,信息安全管理系统配套设施管理不善,尤其是交换机,路由器和防火墙的配置存在不合理的地方,由此也会出现信息安全隐患;其四,用户信息安全管理意识淡薄,常常出现习惯性违章的行为,如病毒软件卸载,系统补丁不全,文件权限管理不善等,由此使得供电企业信息安全隐患不断出现。

2.2 从物的角度来看

其一,从通信线路可靠性的角度来看,主要涉及到物理设备安全,机房安全和通信线路安全等内容,如果此方面出现运行状态不佳的情况,势必会造成比较严重的信息安全问题;其二,软硬件由于质量,使用期限的问题,出现了各种各样的故障,从而难以满足信息安全系统的运行需求,由此也会造成严重的信息安全隐患;其三,网络设备不安全隐患,也会带来诸多安全隐患;其四,软件本身的安全漏洞隐患和病毒带来的不安全隐患。

3.信息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策略

信息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应该从多个角度去开展,以保证企业信息系统运行的安全性和稳定性,从而从根本上实现信息安全管理工作质量的全面提升。具体来讲,其主要涉及到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3.1 明确信息安全隐患排查目的和范围

信息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之前,明确信息安全隐患排查目的和范围,是首先需要做的事情。从排查目的角度来看,注重重点环节,关键部位的隐患,落实各项检查工作,以信息安全检查的方式使得网络信息系统的可靠性得以提升。从排查范围的角度来看,可以将其归纳为设备质量,信息技术管理和信息安全行为性三个方面。在明确上述排查目的和范围之后,可以为信息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奠定夯实的基础。

3.2 科学选择企业信息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针对于不同的信息安全隐患,应该采用不同的信息安全隐患排查方案,以保证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具体来讲,现阶段企业信息安全隐患排查方案主要涉及到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其一,信息安全隐患排查表法,简单来讲就是将长剑的信息安全隐患罗列出台,并且依次对其进行评审,以达到隐患排查的目的;其二,信息安全督查法,即将信息安全隐患治理工作朝向常态化,规范化和闭环动态管理化的方向发展,有层次的去处理各项督查工作,建立日常督查,专项督查和年度督查相互结合的督查体系,以保证信息安全督查工作的全面开展。

3.3 重视企业信息安全隐患排查人才培养

供电企业信息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的开展,需要重视企业信息安全隱患排查和治理人才的培养,以保证其有效性和安全性。具体来讲,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角度入手:其一,严格把握信息安全管理人员的招聘和选拔过程,从根本上控制企业信息安全管理队伍的综合素质;其二,积极组织开展全面的信息安全隐患排查人员的培训和教育,实现其综合排查技能的提升,以保证切实的将各项工作落实下去;其三,给予企业信息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人员合理的待遇和薪酬,并且建立高效的绩效考核制度,以此激发信息安全隐患排查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4.结束语

综上所述,供电企业信息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不仅仅关系到供电企业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而且还关系到供电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虽然现阶段在信息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方面还存在很多的缺陷和不足,但是相信随着经验的积累,供电企业信息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质量一定会得以全面提升。

参考文献

[1]黄芬.浅论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网络安全隐患及其防止[J].信息与电脑(理论版).2011(01).

[2]周姝.基层供电企业班组安全基础管理遇到的问题及解决方案[J].中国电力教育.2011(03).

[3]张晓莉.供电企业电网调度安全管理之我见[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1(02).

[4]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要求切实做好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J].中国住宅设施.2011(06).

篇10: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方案

一、隐患排查工作的目的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发(2007)1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07]第16号《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结合《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为进一步规范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为,紧跟“先安全后生产,不安全不生产,抓安全促生产”的工作方针,保证安全标准化的有效实施,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制定安全隐患排查实施方案。

二、指导思想

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进一步加强领导、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认真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进一步树立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严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坚绝遏止重特大事故,有效推动公司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三、隐患排查的依据 1.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标准规程、集团公司办法措施等相关文件。

2.通过安全部门评价分析确定的危险部位及防范措施。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

为了更好的推进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顺利开展,成立隐患排查工作领

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人员 组

长:

副组长:

成员:

(二)领导小组职责 1.确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方针,目标任务,内容,要求 2.制定安全隐患排查实施方案并监督执行 3.解决安全隐患排查过程中的重要问题 4.对安全隐患排查活动进行内容自检、自评、自纠、自整改和考核 5.负责安全隐患排查目标、意义、任务、要求的宣传培训 6.及时收集并向汽车站上报有关材料 五、隐患排查范围 及内容

(一)隐患排查范围 所有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场所、环境、人员、设备设施和活动。

(二)隐患排查内容 针对公司实际,突出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认真查找可能导致安全事故的各种危险因素和管理漏洞。要排查基础设施、站场管理、车辆、驾驶员中的隐患,规章制度、监督管理、教育培训、事故查处等方面的问题。主要包括:车辆、驾驶员、押运员等取得合法证照、资质的情况;各部门安全生产制度、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安全管理基础台账等情况;营

运驾驶员的从业资格和安全教育情况;驾驶员发生交通违法行为的教育处理情况;停车场安全管理及车辆出入场登记情况;车辆安全技术检测情况;落实各项安全行驶规定情况;GPS 或汽车行驶记录仪安装和使用情况等。

六、隐患排查方法

各科室应采用综合检查、专项检查,日常检查,节假日检查等方式进行隐患排查。日常检查各单位每月要不少于一次,要对所属车辆及驾驶员全部排查一遍,重大节日前夕要开展节假日检查,公司还将结合上级主管部门要求,不定期安排各单位开展综合性大检查、专项检查。所有的排查要有记录,责任到人,不留死角。

七、隐患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通过隐患治理,杜绝一切事故苗头,认真消灭事故隐患,同时举一反三,查找和弥补安全管理和工作中的差错和疏漏,防微杜渐,确保安全生产。

八、隐患排查计划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1月-2月)。企业立即建立健全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召开专门会议,按照企业实施意见,制订实施方案。针对排查治理工作的要求,细化任务,分清责任,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全面动员,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行动。

第二阶段:自查整改阶段(2011年3月至10月份)。企业是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要把自查整改贯穿于整治全过程,结合工作要求和此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内容,认真组织开展事故隐患

排查整治工作。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自查整改阶段分三个重要时点,一是3月到5月,我企业以建立事故排查基础台帐为该项工作主要任务,自查自纠,重点整改安全通病。二是6月到9月,以“安全生产月”和“百日安全竞赛”为契机,认真做好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做到横向到边,竖向到底,不留死角,确保生产、安全工作双达标。三是10月,切实做好项目扫尾工作,确保项目全过程无事故。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2011年11-12月)。根据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督查验收工作情况及项目部自身工作情况,对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先进个人予以奖励。

九、

方法和措施

(一)治理方法

1.通过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及各类检查活动,及时发现事故隐患;

2.发现隐患查后,能及时处理的,必须第一时间进行隐患治理,排除隐患;

3.重大事故隐患即刻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并通知科室和车辆在治理前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制定应急预案,必要时可停产整改。

4.根据危险程度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或通知单;

5.各科室应及时进行治理,确保在限期内完成整改任务;

6.整改结束后,要派人现场验证,确保治理达到规定要求。

(二)治理措施 隐患治理措施包括管理措施、防护措施、应急措施等。各措施可单独使用或结合其他措施综合使用。

1.管理措施:通过加强管理,确保原危险因素消失或消减,避免事故发生;

2.教育措施:对隐患涉及者制造者、责任人进行安全教育;

3.防护措施:对于无法从根本上消除危险的隐患,对接触者采取防护手段,确保危险程度降低;

4、应急措施:在直接整治前,临时采取必要手段,预防事故发生。

十、

经费和物资

1.各科室治理隐患所需经费直接由公司财务科拨付;

2.如治理所需经费数额巨大(超过1万元),由经理做出决定或安全领导小组召开临时会议决定;

3.财务科应无条件确保治理经费及时拨付;

4.治理所需物资应按照特事特办原则,有办公室、安全科等部门及时采购或调拨。

十一、

机构和人员

1、隐患治理切实落实责任制,隐患所在、所管科室为治理主体,无确定单位主管的隐患治理主体为安全科;

2、隐患所在、所管科室主要负责人为隐患治理第一责任人,无确定单位主管的隐患治理,安全科科长为隐患治理第一责任人。

十 二、时限和要求

1.重大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即刻下达,一般隐患能当时立即整改的,因监督当时整改到位,当时不能整改的要确保在1个工作日内整改到位,复杂、工作量较大或已停产的治理任务一般不超过72小时;

2.隐患治理必须严格按照要求,切实消除危险因素,并认真检查,确保没有因为治理工作,产生新的不安全因素

3.应及时做好现场验证工作,验证不合格的,必须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4.隐患治理工作与安全责任制挂钩,实行年终一票否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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