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生病慰问费申请

关键词: 慰问 参与 奖励 职工

职工生病慰问费申请(精选4篇)

篇1:职工生病慰问费申请

关于教职工生病住院探视费及职工父母去世慰问的规定

为体现对机关干部职工的关心,处理好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特制定本规定。

一、探视慰问对象:局机关(含机关服务中心、粮油信息中心)在职职工及其父母、子女、配偶和配偶父母。

二、探视慰问办法:在职干部职工及其亲属生病住院期间,统一由人教处、办公室、工会以及职工所在处室负责人一同前往医院探视或慰问。必要时由人教处通知职工所在处室分管局领导或其他局领导一同前往探视或慰问(费用原则上控制在200元以内)。

三、在职干部职工或其亲属生病去世后,经局领导同意后,原则上统一以省粮食局名义献一个花圈。

四、车辆的安排:在职干部职工及其亲属生病住院、出院或去世时,如有用车要求的,由办公室派车。

五、在职干部职工或其亲属在贵阳市以外的地、县去世时,由办公室安排车辆,由人教处、办公室、工会派人前往慰问。

六、干部职工(含离退休干部职工)患有癌症的,一次性补助5000元。

篇2:职工生病慰问费申请

为更好的体现我院对本院职工的关怀爱护,帮助教职工解决实际困难,激励职工努力完成本职工作,树立爱岗敬业的良好精神风貌,更好地为病人提供优质、安全的医疗服务质量。

一、慰问对象

本部在册职工及配偶职工生病住院看望慰问

教职工生病住院看望慰问,主要指我院在职教职工,因生病住院,由院工会组织看望慰问活动。

(二)教职工家属去世看望慰问

教职工家属病故看望慰问,指我院在职教职工的父、母亲去世,由院部、人事处、工会出面进行看望慰问。

(三)教职工及离退休教职工病逝看望慰问

凡是我院在职或离退休的教职工,因病或因意外事故去世的,由医院出面进行慰问其家属。

二、慰问方式

1、凡属于我院教职工,因生病住本院的,由院医保及时向工会提供名单,工会到所住病房进行慰问。

2、教职工家属(指父母亲及配偶)去世,由院部、人事处、工会组织看望慰问教职工本人。

3、教职工去世,由院部、人事处、工会组织看望慰问其家属。

4、离退休教职工生病住院或去世,由离退休科组织看望慰问。

三、经费来源

附院工会看望慰问教职工及其家属所须经费由行政、工会共同支出。

四、慰问经费标准

看望慰问教职工采用一次性经费补助方式。其标准如下:

1、教职工生病住院,由工会组织探视,并给予一次性慰问金200元;

2、教职工去世,由院部、人事处、工会组织探望,送花圈并给予一次性慰问金100元;

3、教职工父母亲及配偶去世,由院部、人事处、工会组织探望,送花圈并给予一次性慰问金100元。

篇3:生病慰问金申请报告

帮困慰问送温暖是工会的主要工作之一,也是一项长期开展的重要工作,我馆已经逐步形成了良好的长效机制。为进一步推进此项工作,特对慰问制度进行修订与完善。

一、关心慰问员工的内容与标准:

1、生日慰问:员工生日,发放价值100元静宾熟食券。

2、员工结婚(初婚):赠送价值200元的礼品一份(凭结婚证书复印件)。

3、员工退休慰问:由部门领导安排欢送会,赠送价值200元的纪念品一份。由部门安排欢送会,购置200元食品。

4、职工参军:由部门及职能部门安排欢送会,赠送纪念品。由职能部门做好年度家访工作,赠送价值200元的纪念品一份。

5、献血:由部门领导安排对献血员工家访慰问一次,部门领导由分管领导慰问。

6、生育慰问(员工本人生育):由部门领导及工会安排家访慰问一次,赠送价值200元的纪念品一份。

7、员工生病以及住院实施手术者: 员工生病住院治疗,相关部门应及时报人力资源部,宾馆工会、宾馆有关领导,部门领导应安排好探望工作,宾馆工会及有关领导将视病情到医院探望。

1)住院未实施手术者,发放300表则可以不用附发票)

2)住院并实施手术者,发放500元慰问金;

3)重大恶性疾病者,发放1000元慰问金。(目前500元) 员工患重大疾病,无法正常工作,医疗费用开支大,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列入宾馆每年二次的帮困基金慰问范围。

员工生病在家休养未住院治疗者,视病情发放200元 — 300元

慰问金(目前:200元)。对进入长病假的员工,部门、人力资源部、工会要建立信息档案,定期联系、探望、慰问。

8、工伤慰问:

员工因工作原因发生工伤事故,相关部门应及时报人力资源部、宾馆工会、宾馆领导,由职能部门按规定做好鉴定、治疗、安抚、家访慰问工作。凡在职员工因公受伤影响正常工作,需在家休养者,视受伤情况发放300元—500元慰问金。

9、丧事慰问:

获知宾馆员工去世信息(包括退休员工),相关部门、人力资源部、宾馆工会应立即安排家访,对家属进行慰问安抚,并提供可能的帮助。

员工追悼会由宾馆工会主持,在岗员工由所在部门领导致悼词,待退、待岗员工由人力资源部致悼词,退休员工由退管会致悼词。由宾馆及工作部门各送花圈一只。员工直系亲属死亡,由部门领导或宾馆工会安排家访、慰问,并安排人员参加追悼会,由宾馆送花圈一只,并向家属提供可能的帮助。

花圈标准:150元左右。慰问金:在册员工、退休员工去世,宾馆给予一次性慰问金1000元(由工会填单,行政支付)。员工直系亲属去世,宾馆工会给予一次性慰问金500元(工会列支)。

10、员工家庭遭遇意外事故:

接到信息后,及时向宾馆领导、宾馆工会、相关部门通报,安排人员及时家访慰问,协助员工家庭配合有关方面作好善后工作,并提供可能的帮助。员工家庭遭遇意外事故,造成经济重大损失,严重影响生活,个人在短期内又无法解决的,可酌情给予1000元以内的一次性困难补助。(帮困基金列支)

11、员工直系亲属患重大疾病,且无固定经济来源,自理药费支出大,可给予一次性困难补助300元。(帮困基金列支)

12、员工家庭人均生活水平低于上海市最低生活费标准的,根据相关证明,可给予一次性困难补助300元。(帮困基金列支)

13、其他特殊情况,经工会委员会研究讨论处理

二、工作程序:

在岗员工由所在部门主要关心、受理;待岗、待退、外派员工及长病假员工由人力资源部主要关心、受理;退休职工由宾馆工会关心受理。

对需要家访、探望、慰问等情况的员工,由部门工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慰问金申请表,报宾馆工会审批实施,费用由宾馆工会列支。宾馆工会做好台帐记录。

需要列入宾馆帮困基金帮助的,由员工本人填写帮困基金申请表,并递交原始凭证和相关材料,经部门工会审核同意后,报宾馆帮困基金管理委员会(工作机构设在宾馆工会)讨论核准后,由总经理签发实施。费用由帮困基金列支。

有特殊困难和身患重大疾病的员工,由宾馆工会委员会讨论后,上报锦江酒店事业部帮困基金委员会,申请上级帮困基金工作机构的帮助,得到上级帮困基金的补助后,不重复享受宾馆的帮困基金的补助。

三、生效时间:

以上规定经宾馆工会委员会讨论通过,于1月1日生效,与原规定相冲突的,按本程序执行。

XXXX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

二○一四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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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关于慰问困难教职工的申请

学校领导:

2011年即将过去,这一年里学校全体教职工为学校建设和发展做了大量的工作,为进一步提高学校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体现学校和领导对教职工(含退休)的关怀与照顾,使广大教职工以更大的热情投入学校职业教育中去,学校工会拟于春节前对困难教职工钟桂凤、董海林两位同志进行慰问,每人200元,共肆百元整(¥400元)。

以上申请妥否,请批复。

钟山县职业技术学校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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