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设计建议

关键词: 扩张性 财政政策 传导 政府

政策设计建议(精选九篇)

政策设计建议 篇1

1 统筹城乡医保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推进城乡医保一体化建设,是制度内在机理的要求,是医保事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宁夏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设发展较快,早在2008年就在全区范围实现了职工医保、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制度全覆盖,三项制度的覆盖率均达到90%以上。实现了医疗保险从无到有的城乡百姓,无不盼望从有到好。这里所说的“好”,其内涵不仅是指对保障水平的期待,也有对服务效率和质量的要求,但最本质、最核心的是盼望城乡间、制度间、人群间的公平享有。

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制度的分设、分建、分别管理和分头经办,使城乡居民只能根据所属户籍被动地加入相应的保障制度,强化了城乡户籍观念,固化了二元社会差距。这不仅与城镇化的发展趋势不相协调,而且老百姓感觉既不方便,更不公平。特别是随着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城乡流动人员医疗保险关系难以转移接续,阻碍了人力资源的合理流动,还造成重复参保或断保、漏保并存的现象,既加重了财政负担,也极不利于维护城乡百姓的社会保障合法权益和制度的可持续发展。

自治区党委、政府审时度势,于2010年将新农合职能整体划转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管理,实现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体制的统一,为推进统筹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建设奠定了基础。之所以先抓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并轨,是因为这两项制度在基本原则、保障要求、政府补助标准、经办方式等方面基本一致,具备整合的基础。目前,各县级新农合职能、人员编制整体并入同级医保中心;市辖区新农合经办机构更名为“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中心”,具体承担城乡居民养老和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和缴费等具体业务。

2 统筹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的具体政策设计

2.1 缴费档次及筹资标准注重两项制度平稳衔接

在参保缴费上,打破城乡户籍界限,不按身份参保,实行有弹性、能选择的政策。在筹资标准上,通过“一制三档”的路径,满足城乡居民不同层次的医疗需求和经济承受能力,同时与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现有政策平稳衔接,确定了三个缴费档次标准:一档340元、二档470元、三档600元。其中:财政补助标准统一为300元。个人缴费一档为40元,与新农合现行缴费水平持平,相当于2009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0.74%,不会增加农村居民的缴费负担。二档170元,略低于城居医保现行缴费水平,相当于2009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14%,居民能够承受。三档300元,相当于城镇居民2009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主要是为重病患者及经济条件较好的家庭设计。

为了体现城乡公平,规定城镇成年参保居民按二、三档缴费,其目的在于避免城镇居民选择较低的缴费标准,依然享受城市较好的医疗资源就医,而医疗成本不会下降的现象,保证城镇居民原有的待遇不降低和基金收入的稳定;参保农民可选择一、二、三档缴费;为预防患病才选择高档缴费标准享受高待遇的行为,规定家庭中的成年人选择同一档次参保缴费。

2.2 政府补(资)助标准体现对城乡特困人员的公平性

统一财政补助标准。在财政普惠补助方面,将自治区财政对川区市县城镇居民的补助标准与对农村居民的补助标准拉平,减轻了市县财政负担;在对特困人员参保缴费补助方面,将自治区及市县财政对农村成年和未成年特困人员每人每年的参保缴费补助标准与对城镇特困人员的补助标准拉平,提高了农村特困人员待遇水平。

统一民政资助标准。对按照一、二档参保缴费的城乡低保对象、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大学生、农村五保对象、二级以上重度残疾人员、享受民政高龄老人津贴人员、重点优抚对象的民政资助标准全部拉平;对选择三档参保缴费的城乡特困人员不予资助。

2.3 保障范围和待遇水平注重政策创新和新旧制度平稳过渡

2.3.1 住院待遇标准与原制度相当。

按照缴费义务与权利相对等、平稳过渡和充分向基层医疗机构倾斜的原则,在住院待遇上,按照不同缴费档次分别设定不同的报销比例。一档的住院待遇标准与新农合现有水平相当,二档的住院待遇标准与城居医保待遇水平相当,三档的住院待遇标准高于一、二档,但低于职工医保待遇。住院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按一、二、三档缴费分别为5万元、10万元、14万元。为解决重病患者大额医疗费负担,规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5万元以上,符合规定的住院费用可按70%报销。

2.3.2 门诊大病保障政策全区统一。

建立了城乡居民医保门诊大病统筹制度,全区首批公布了13个病种,要求各地可以增加病种,不能减少病种。门诊大病起付标准、报销比例、最高支付限额实行全区统一,即门诊大病起付标准为300元,起付标准以上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按照缴费档次,设置40%-55%不同的基金报销比例,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不高于1.5万元。

2.3.3 开展城乡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

普通门诊统筹主要用于支付在基层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费用。从参保居民筹资标准中每人每年拿出40元,不设起付线,在基层医疗机构就医的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50%-6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60元。实行“总额预付、超支自付、结余留用”的结算办法,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总费用年度增长幅度原则上不超过5%。建立医疗费用风险共担机制,调动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和医生主动参与管理的积极性,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同时,取消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个人账户。

2.3.4 统一“三个目录”管理。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统一执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及耗材目录,实现了与城镇职工医保资源共享,可选择的定点医院更多,大幅增加了农村居民用药品种。

2.3.5 统一未成年人缴费标准。

原城镇居民医保未成年人和成年人实行分别费率,但未成年人享受成年人同等待遇,整合制度中将农村和城镇未成年人缴费与待遇标准保持一致,明确城乡未成年人及大中专学生按一档标准缴费,享受二档医疗保险待遇,大幅提高了农村未成年人医保待遇。

2.3.6 推进社会保障“一卡通”。

组织研发全区统一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信息系统,搭建城乡统一的医疗保险信息管理平台,统筹城乡居民医保软件已上线运行,2011年已发卡150万张,2012年持卡人数将达到450万张,2013年实现全覆盖。

目前,全区城乡居民参保人数达到458.8万人,参保率为97.2%,有10.2万多名农村居民选择了二、三档缴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到70%,较整合前原制度均有较大幅度提高,参保居民从改革中得到的实惠明显增加,受到广大群众的普遍欢迎和拥护。

3. 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3.1 中央部门管理分离给地方一体化管理带来诸多麻烦

由于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两项制度管理职能仍分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卫生部,各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统计和财务报表仍然要对原有城镇居民、新农合参保和基金使用情况进行分别统计,分别核算中央补助资金,分别报送相关部委,增加了各级经办机构的工作量。建议加强国家顶层设计,按照社会保险法要求,将基本医疗保险实行统一归口管理。

3.2 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弱

引导参保人员到基层就医面临诸多实际困难,最主要的是缺乏群众信任的医务人员,基本药物品种少,再加上筹资标准低,基金规模小,提高医疗保险保障水平空间有限。推进城乡医保制度并轨,特别是建立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制度,亟待提高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扩大二级及基层医疗机构药品目录中治疗门诊慢性病的药品品规,引导群众就医下沉,降低门诊大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

3.3 基层经办能力亟待加强

目前,基层医保经办人员配置及专业结构不合理,随着参保人数倍增,人均管理服务对象达到近1.5万人,服务范围从城市扩大到村卫生室。对定点医疗机构服务监管力量不足,成为制约医疗保险可持续发展的瓶颈。建议按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承担的工作任务配备相应人员和给予经费保障。

摘要:宁夏是全国率先推进统筹城乡医保制度建设的省级地区之一。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科学的政策设计和稳健的实施步骤,使整合后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凸显公平性、可及性和可持续性。目前,全区城乡居民参保人数达到458.8万人,参保率为97.2%,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到70%,较制度整合前均有较大幅度提高,受到广大群众的普遍拥护。但中央部门管理分离给地方一体化管理带来诸多麻烦,亟待加强顶层设计。

关键词: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建议

参考文献

[1]王东进.中国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历史跨越[M].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2011:1.

改进低保政策建议 篇2

为进一步增强城乡社会救助工作的透明度、扩大社会参与度、提高社会满意度,有效解决低保“人情保”、“关系保”现象,提升社会救助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必须大力度逐步规范城乡低保公示制度。统一制作固定宣传栏。为行政村和城市社区统一制作了户外固定宣传栏和室内宣传牌18内容要涵盖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城乡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救灾救济等方面的政策法规、申请程序、办理流程等。坚持“三榜”公示制度。社会救助对象的申报审批过程,实行“三榜”公示制度,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即第一次公示村(居)委会调查评议后的情况,第二次公示街道(乡镇)审核后的情况,第三次公示民政部门审批情况。并将公示后的享受救助人员名单,以照片和文字形式进行存档,以备检查。公示内容齐全。内容主要包括低保对象姓名、致贫原因、保障人口、保障类别、保障标准等。公示地点范围广。要在所有行政村交通便利、环境开阔、人口集中、易于聚集、停留、观看的地方设立低保固定公示栏,除在村委会设立外,还在有条件的自然村或村民小组选择醒目位置进行长期固定公示。公示管理严。在公示期间安排专人负责管理,确保公示内容全面完整,对因天气、人为等原因造成公示内容损毁丢失或模糊不清的,工作人员及时按原公示内容重新进行公示。同时,对每次的公示情况都要保留存档,作为档案永久保存。举报电话公开。在各项工作内容公示时,直接公开县区民政局、乡镇及村级负责人的举报电话,直接接受群众的监督举报。

二、完善责任追究制度。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城乡低保工作中的违法违纪问题和产生重要影响事件,实施责任追究。

按照城乡低保人员的初审、调查、审批和重要信息呈报的管理操作流程依次确定责任人,视情节给予相应责任追究。

责任追究分为责令书面检查、在适当范围内通报批评、建议行政告诫、行政处分、离岗培训,移交纪检、监察、司法部门处理。

对城乡低保人员采取虚报、隐瞒、伪造、骗取保障待遇的;以及家庭收入情况好转,不按规定告知管理机关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回保障金,并处以罚款。对拒不服从、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司法机关处理。对有高度责任感的举报人,可以给予褒扬和奖励。

对因不作为、乱作为、玩忽职守,给低保工作造成负面影响的;对保障资金流

失、工作资料损毁,以及利用工作之便贪污、挤占、扣压、截留、克扣保障金、向他人索要财物的;对符合城乡低保条件家庭拒不签署同意意见的;对不符合条件家庭擅自签署同意意见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究责任。

对因申请人出据伪证产生错误认定以及非主体连带责任的,情节轻微的要及时纠正,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免于追究责任。

对产生重大影响的责任事件,要追究领导责任。

三、建立家庭财产核算系统

对居民家庭财产状况进行核查,缘起于完善低保对象认定标准的目的,但不能止步于此,这项工作不但要做实,还要追求做“大”。为了得出真实可靠的数据,需要对社保、房管、工商、税务、金融等不同部门的居民经济状况调查和个人征信管理工作进行协调、整合,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避免部门之间信息垄断(如房管部门掌握的信息不与社保部门共享)、信息管理失范和重复建设。从长远看,应将居民家庭财产核查的工作主体从部门层面提高到政府层面,通过更规范、更权威的操作手段,推动建立统一的居民经济状况调查制度,形成覆盖个人信用档案、个人信用评估、个人信用风险管理以及企事业单位信息、社会组织信息的社会信用体系。在低保评定中推行低保“五不入”制度,这五条标准是,家庭成员中有县财政供养人员;非财政供养人员,但有工作单位,工资能够正常发放且工资水平较高;经商办企业的家庭;房产较多或拥有豪宅者;拥有并使用私家车等非生活必需的高档消费品。

四、建立健全低保户动态管理长效机制

1.健全低保户档案。对其家庭收入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分类施保,对于家庭收入无变化或者变化不大的家庭,每年复核一次;对于家庭收入处于经常变动状态的,每半年复核一次,实施动态管理,一旦不符合低保条件,则停止低保待遇。

新疆试点的政策建议 篇3

“7·5”事件即将一周年,我们南下喀什,西行霍尔果斯口岸,北上布尔津,东至吐鲁番,对新疆主要城市进行了考察。异域风情依旧在,旅游人气待聚来,“7·5”事件创伤还没有完全愈合。

6月22日新疆举行了“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议精神”万人宣讲活动启动仪式,“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宣讲热潮已经燃遍天山南北。但在工厂企业,田间地头,我们考察得出,实际上他们最关心的中央政策主要集中在:

将原油、天然气资源税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让资源地区充分享受市场成果;

困难地区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优惠,“放水养鱼”胜过赠之以鱼;

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翻番,新疆的发展后劲才更有保障;

适当增加建设用地规模和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地指标,土地升值也是生产力;

适当放宽在新疆具备资源优势、有市场需求行业的准入限制,中国之大、新疆之特有了更好的兼顾;

逐步放宽天然气利用政策,增加当地利用天然气规模,以人为本,科学发展……

但是,渴求发展的新疆,需要更具系统性的发展战略,需要更具超前性的规划设计,需要更具操作性的具体细则。

从七嘴八舌中整理出系统化的思路确实不易,我们只是尽可能的再现考察过程中听到的经济发展方面的要求和建议。

中西亚国际经济合作示范区

从乌鲁木齐出发,南下经过被誉为“塞上江南”的伊犁那拉提草原,到达风沙漫天的喀什艾提尕尔清真寺,风光迥异,但我们听到的话语却异常一致——向西开放。新疆作为中国实施向西开放前沿阵地,与周边13个国家接壤,必须统筹规划建设国家的开放经济区,使之成为撬动中国与中西南亚合作的支点。他们建议在新疆伊犁河谷、喀什市—阿图什市建立面向中西南亚的国际经济合作示范区,在示范区实施以下政策:

国务院《关于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文区域的主要政策》放大适用伊犁河谷、喀什市/阿图什市设立的中西南亚国际经济合作试验区。

国家在中长期铁路、公路、航线网络、航权开放规划上,给予示范区重点支持,优先建设,并积极利用外交途径,确保通过新疆横跨亚欧大陆、辐射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贸易服务通达顺畅。

示范区具有金融改革和创新权。在国家边境贸易外汇结算领域实施重大改革,本着科学、审慎、风险可控的原则,在产业投资基金、创业风险投资、金融业综合经营、多种所有制金融企业、外汇管理政策、离岸金融业务等方面进行改革试验。

在示范区设立国际经济合作保税港区。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创新体制、分步实施的原则,借鉴国际通行做法,重点发展国际中转、国际配送、国际采购、国际转口贸易和出口加工等业务,积极探索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管理制度的创新,以点带面,推进区域整合。

对示范区给予系列财税政策。对示范区所辖规定范围内、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内资企业予以提高计税工资标准的优惠,对企业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予以加速折旧的优惠;中央财政在维持现行财政体制的基础上,在一定时期内对试验区的开发建设予以专项补助。

国家在新疆原有伊宁市、塔城市、博乐市三个沿边开放城市的基础上,建议新增喀什市、阿克苏市、北屯市三个为沿边开放城市,同时设立边境经济合作区,形成全方位、沿边开放格局。

资源收益分配改革试验

从南疆到北疆,车过克拉玛依,笔者问市长,资源税改征后能为该市带来多少财政收入?市长张口即答,“一个亿。”笔者非常诧异。听他继续解释,资源税能给全疆带来几十个亿,但分布不均,落到该市就比较少,所以资源收益分配还应继续深化改革。新疆能源开发已经成为国家重要的能源战略接替区,同时新疆也是整合利用世界两大成矿带天山、阿尔泰成矿带矿产资源的战略前沿,更是利用里海/中东地区能源战略枢纽通道,他们建议在新疆设立国家矿产收益分配改革试验区,实施以下政策:

明确界定中央与新疆在矿产资源管理的事权、财权。中央事权包括矿产资源规划;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发展风能、太阳能、沼气能和核能等新能源投入;矿产资源产业宏观管理。相对应的财权是资源补偿费(权利金)、探矿权采矿价款收入、矿产资源消耗补贴均按照中央与地方2∶8的比例分配,能源特别收益金、储量特许权费则全额上缴中央财政。新疆政府事权包括依照国家矿产资源法规的执行和监督实施,生态环境保护,以国家矿产资源法规为基础的地方税费的立法起草。相对应的财权是:资源税、生态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全额上缴新疆财政。

赋予新疆适度的矿产资源税收立法权和石油、天然气调配权。适当下放新疆税收立法权,借西部大开发的有利契机,可以先在新疆试点,待取得经验后再向全国推行。

建议给予新疆石油、天然气调配权,国家适当增加原油、天然气在新疆本地留存份额:其中原油按当年生产量10%留新疆本地转化;天然气按照当年产量留10%用以改变新疆能源消费结构,实施城市气化工程,改善民生。

扩大资源税征税范围,可先将水资源、森林资源等纳入权利金征收范围。试行消费型增值税,允许具有区域比较优势的产业计税时,允许将购进的固定资产增值额一次性扣除,鼓励企业扩大投资,允许对新疆的能源、原材料、矿产品生产的企业征收增值税,实行先征后退。

建立非矿业城市向矿区(矿业城市)生态补偿转移支付制度,转移方式可采用区际补偿方式,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设立矿业城市可持续发展基金,也可以由国家财政转移支付。

建立矿产资源开发风险基金,基金来源于矿产资源开发者、地方财政收入或专项资金、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等,主要适用于预防无法预期的生态风险,由于不可抗力导致的生态风险损失。

试点矿业权上市融资,以有一定找矿前景的矿权为基础,经咨询公司认定找矿价值,按风险资本上市的要求,通过股市融资;还可以出让部分矿权,换取勘探开发资金。

完善经济发展配套政策

回到乌鲁木齐,我们与政府、企业召开了一系列座谈会,并对有关部门进行了走访,对他们所期望的财政与投资、税收、金融、产业、土地、人才等配套政策进行了调查。

财政与投资政策

他们建议,由于贯彻落实西部大开发的优惠政策而造成的税收减收部分中央应给予补助。据对2003-2005年的测算,新疆因贯彻执行国家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累计减免相关企业的所得税共63亿元,其中直接减少地方财政收入33亿多元,平均每年11亿多元。加上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调高、下岗职工再就业优惠以及取消农牧业税等政策,预计西部大开发以来,新疆每年约减少地方财政收入19.7亿元。

对三大河流、两大盆地综合治理纳入国家大江大河治理整体规划。国家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国际河流的开发利用,伊犁河、额尔齐斯两条国际河流开发建设资金由中央财政全额安排,用于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和控制性工程建设,促进国际河流水资源开发利用。南疆三地州农田水利建设严重滞后,排灌系统不配套,土壤盐碱化程度深,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弱,建议进一步加大对新疆水利项目中央资金的投入,尽可能减少配套资金。

建立出疆物资运输补贴基金。高额的运输成本是降低新疆产品市场竞争力的主要难题。建议借鉴建立三峡电力基金的做法,建立出疆物资铁路运费补贴基金。

对新疆山区天然林实行永久保护。建议对新疆山区天然林实行永久保护,现行的森林管护、养老统筹、政策性和社会性支出、停代补助、四项保险、富余职工一次性安置等各项政策延续执行。建议国家在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草地)退牧还草、“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天然草原植被恢复等生态工程建设方面,继续给予新疆大力支持。

税收政策

对新疆税率政策总的原则应该是税收幅度不仅要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而且要低于沿海地区最初发展的水平。建议对在新疆工作5年以上(含5年)的个人,实行免缴20年个人所得税的政策。

建议在疆央企的附属公司,实现新疆本地缴纳税收,并把中央税收分成全额留到新疆。由于中央企业在疆的分支机构采用分公司的形式,中央企业虽然在当地生产、销售,但生产的税收却始终和当地财政收入没有联系。

建议对石油、天然气、黄金、有色金属等资源的资源税税率调高为资源价格的6%-10%,以利于资源保护利用。建议把石油天然气矿产资源补偿标准由1%调整到6%,将上缴中央40%的矿产资源补偿费,以及上缴中央20%的探矿采矿权价款收入全额留给新疆。

进口原油税收主要包括进口环节增值税、国内销售环节增值税、原油加工环节的增值税、进口原油运输环节营业税,建议对管道进口原油在新疆加工环节的增值税全额留疆,将中哈石油管道进口原油在新疆加工,以后所产生的进口环节增值税全额留给当地。

金融政策

打造特色资源上市公司,加快优势资源向上市公司集中,带动新疆经济快速发展。争取10年内,在新疆现有34家国内A股上市公司的基础上,打造70-100家特色资源上市公司,

完善新疆金融体系,适应面向中亚国际贸易和自身经济发展需要,组建中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证券公司等地方化金融机构,以国家有关金融法律法规为底线,给予新疆特殊金融机构组建政策。

扩大新疆商业银行分支机构贷款和授信权利,实行有别于内地、低于全国平均水平2个百分点的差额贷款利率政策,利差由中央补贴。增加商业银行分支机构贷款和授信权利;在人民银行贷款、现金和外汇管理方面实行特殊政策。

试点东部沿海金融开放政策,创新新疆金融监管模式。新疆特殊地理范围形成的金融监管格局远未能适应新疆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因此建议国家在新疆试点东部沿海城市对等的金融开放政策,同时改变金融监管模式。

产业政策

水是新疆最为稀缺宝贵的资源,在发展农业的同时,应加大水资源在现代化工业上投入的比重。农业耗水较多,水资源使用效率较低,同等水量用于能源、矿产开发及化工等现代化工业的产出明显要高。因此,在没有彻底解决新疆水资源瓶颈的前提下,新疆应该适度发展农业,加快发展工业。

加快新疆各地州和兵团城市化发展进程。新疆的劳动力,尤其是民族劳动力,由于他们的生活模式和文化背景不同,很难适应现代化工厂生产方式,因此造成“产业结构、空间结构、人力结构”三个结构的失衡,农牧民转化为产业工人较为困难。建议对新疆的产业结构进行适当的调整,发展相关的翻译、报关、物流等现代服务业,使他们成为向西开放的生力军。

实行区别对待的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建议国家给予新疆特殊的产业政策支持,允许新疆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优势资源下游加工业,对新疆边远、贫困地区资源开发性项目、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给予更灵活的项目准入政策。

建设国家石油天然气化工基地,建议国家不断提高新疆原油加工能力,使新疆原油加工能力年均提高30%以上。建设国家大型煤炭生产转换加工基地,加大资源勘探力度,提高资源保障程度,将新疆建成国家大型煤炭生产基地和国家煤化工产业的重要基地。

土地政策

加大新疆后备土地资源重大项目开发整理投入。伊犁河谷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实施,可新增土地25.33万公顷(合380万亩),新疆还编制完成了《新疆天山北麓阿勒泰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实施方案》、《新疆天山山麓南部绿洲区1000万亩盐碱化耕地整理工程实施方案》和《天山北麓塔城盆地基本农田整理工程实施方案》,三项工程可新增耕地13.58万公顷(合203.70万亩)。建议国家给予政策支持和资金补贴,力争早日按项目实施。

给予新疆创新土地流转试点改革。建议给予新疆创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改革试点,依据新疆的特殊情况,在保障农民基本财产权实现的前提下,优化配置土地利用、实现农业产业的标准化、规模化、产业化、市场化。

建立适合新疆实际的土地使用政策。在现有土地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对新疆充分利用国有荒山、荒地进行工业项目建设的土地,实行更加优惠政策;准许新疆实施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区别新疆土地价格的级差。

人才政策

建立特殊类别的边疆补贴制度,提高新疆待遇留人的政策保障。实行人才待遇倾斜政策,内容包括工资晋升、职称评定等。设立人才基金,通过人才的激励政策,培养造就一批学术精英、科技之星。积极围绕支柱、特色产业发展,加快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和博士后工作站的建设,提供成就人才的技术平台。加大新疆重点科技项目的支持力度,将新疆和中亚国家矿产资源高效勘察开发技术集成项目、塔里木盆地1200万亩特色林果业发展项目,纳入国家“十一五”科技支撑计划和863计划重点项目。

新疆古称“西域”,公元前138年汉武帝派张骞出使此地,公元前60年西汉在乌垒设立西域都护府,西域正式列入汉朝版图。“西域”一直沿用到清朝乾隆后期,1884年清政府正式设省将西域改为“新疆”,省会迪化,即现在的乌鲁木齐市。新中国成立后,1955年10月1日设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我们衷心希望,借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的契机,继续细化、深化支持新疆的各项措施,能够给新疆真正带来福祉。■

政策设计建议 篇4

此次会议由赵国祥常务副校长主持。庞丽娟教授首先简要介绍了中国教育政策研究院的宗旨与概况, 指出河南大学教育学科历史悠久, 研究扎实, 政策院作为“集智聚力、强教兴国”的高水平教育政策智库, 希望加强与河南相关专家学者的合作, 共同提出具有决策参考价值的政策建议。与会专家围绕中西部高等教育发展、高校录取方式变革、职业教育改革、教育督导评估制度改革及学前教师队伍建设等内容进行了热烈的交流与研讨, 提出了一些具有政策咨询价值的建议。

一、中西部高等教育发展的困境与政策建议

赵国祥常务副校长指出, 当前我国各省区之间、经济区之间的优质高等教育资源分布不均衡, 中西部接受优质教育的机会总体较少, 高层次人才招生数量少, 地区间、学科间的科研经费差别非常显著, 毕业生就业、考研会受到“学校身份”的歧视。为此, 他建议:建立“985工程”、“211工程”高校动态进出机制, 施行申请、考评制度, 在推动教育公平的同时激活高校的有序竞争, 进而避免高校分类标签化、固化及其引发的一系列身份歧视问题;改革招生指标分配办法, 考虑地区之间人口与学生数量的差异性, 让考生获得公平的入学机会;从国家战略的高度, 在重点科研机构布局上倾斜, 优先支持中西部经济后发省区, 将省部共建高校上升为中央直属高校;从公平与优化高等教育资源配置的角度, 调整和完善“一省一校”政策, 有力支持与促进中西部地区高等教育的发展。李申申教授进一步指出, 世界一流高校中的绝大多数是拥有百年以上校龄的老校, 她从高等教育资源的充分利用、中西部的崛起和可持续发展及教育公平发展的角度, 建议将中西部几所百年老校纳入中央直属高校。

二、高校招生录取方式改革问题与政策建议

为了解决“高分考生落榜”的问题, 我国高校招生录取方式曾进行过由“顺序志愿”向“平行志愿”转变的改革, 在取得成效的同时也产生了新的问题。刘志军副校长认为, 27个省市区的高校现行的“平行志愿”录取办法, 强化了社会对高考分数的过分重视, 导致提高教育质量面临深层次的问题:对高校而言, 降低了高校招生自主权, 进一步固化了学校等级, 淡化了高校的志愿选择, 增加了高校学籍档案管理的难度;对高中来说, 加剧了对分数的追逐, 导致了综合评价形式化、走过场情况的出现;对学生而言, “无志愿录取”导致相当一部分学生的兴趣爱好被忽视, 进而出现退学及其他一系列问题。由此, 他建议, 要对现行“平行志愿”招录办法进行评估, 吸收“平行志愿”和“顺序志愿”的优点和政策经验, 实行“综合录取”的方式, 即以“顺序志愿”的办法在第一志愿录完后, 留出一定比例让各高校自主进行“平行志愿”录取;设立招生录取委员会;严格实施程序化操作, 可以采取匿名录取办法。

三、教育督导制度中存在的问题与政策建议

李帅军教授认为, 我国教育督导制度有效地推进了教育的改革和发展, 但也存在着督导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不合理、督导主客体地位不平等、督导方式不科学等问题。为此, 他建议:建立由政府直接管理的教育督导机构, 改变教育督导机构由教育行政部门代管的体制, 推行教育督导委派制度, 教育督导部门直接对同级政府负责, 同时接受上级教育督导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并在政府主管教育的行政部门的领导下, 与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同工作;合理划分教育督导机构与教育行政管理机构的职责, 教育督导机构专门负责监控任务, 行使国家督导教育的权力, 教育行政机构专门负责决策和执行任务, 行使国家管理教育的权力;尽快建立教育督导资格证书制度, 设立教育督导职务系列;建立有效的培训机制, 提高教育督导的专业水平, 形成并实施科学适宜的教育督导方式。

四、职业教育发展战略的“普职比”问题与建议

基于对基层实践的深入调研, 李桂荣教授探究了当前职业教育中“普职比”存在的问题及其产生的影响, 指出经济转型和产业结构升级需要大量的技术工人, 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变成了战略性问题, 但现实表明, “普职比大体相当”的政策目标需要优化调整, 不能继续作为政策评价的标准并进行问责。1985年, 我国首次提出了“普职比大体相当”的政策目标, 当时的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仅为2.91%, 然而, 2012年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已经达到26.9%,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2010-2020年) 》明确指出了2020年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应达到40%, 现在仍然坚持“普职比大体相当”的政策目标显然违背了高等教育规模与中职教育规模之间此消彼长的发展变化规律。此外, 按照“普职比大体相当”的原则进行考核存在政策失真的问题, 会导致一些地方出现弄虚作假的情况或者限制学生的选择权, 虽然达到招收中职学生的目的, 但是不符合社会多样化的教育需求。为此, 她建议, 调整“普职比大体相当”的政策目标, 低调宣传中职免费的政策;加强统筹规划, 厘清管理体制, 优化结构, 突出中职教育的办学特色;加大资源投入, 严格企业用工制度, 把中职教育办成优质教育, 推动中职教育科学发展。

五、当前学前教育发展方式转变的政策建议

汪基德教授指出, 当前我国学前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薄弱, 区域发展不平衡;信息化资源严重匮乏, 专业化水平低;学前教师信息素养不高, 缺乏有效的培训机制。他建议:建立健全学前教育软件与资源的评价机构;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 采用不同的补贴标准, 消除学前教育存在的“数字鸿沟”;构建完善的学前教育信息化资源共建共享机制, 分享优质教育资源;加强学前教师教育技术能力的培训, 提高其信息化水平。

岳亚平教授指出, 我国学前教师群体处于严重失衡与失序的流动状态, 学前教师流动主要集中在中青年教师群体, 教龄在3~5年的幼儿教师流动次数较多, 无职称的教师流动比例大, 拥有本科学历的学前教师想要离开教师队伍的比重最大。为此, 她建议:高度重视学前教师的失衡流动, 增强政府的责任意识, 改善学前教师的生存状态;建立健全教师职业身份专业性的认定制度, 完善学前教师资格认证制度, 增加学前教师入编机会;明确规定幼儿教师的最低工资水平。

此外, 刘济良教授针对青少年生命教育面临的严峻形势, 提出了整合各方资源加强生命教育的政策建议;李麦收教授针对大学教育国际化的问题, 提出了建立健全大学教师海外交流资金保障机制, 探索施行中国高校与海外高校的学分、学位互认制度, 为外国留学生在中国就业创造机会等建议;董保民教授针对大学学术评价问题, 提出了建立与国际学术接轨的内涵式发展评价体系的建议。王峥副教授针对当前早期教育存在的问题, 提出了建立以社区为依托的0~3岁儿童教育服务网络的建议。

政策设计建议 篇5

1 兽医行业财政支持政策落实情况

兽医行业的财政支持政策始终是围绕兽医管理体制开展的。2005年, 我国发布《国务院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 (国发[2005]15号) , 兽医管理体制改革步伐明显加快, 兽医行业的财政支持也发生了一系列变化。

1.1 各级兽医机构改革不断深入, 经费保障情况各不相同

1.1.1 县 (市) 级兽医机构经费保障要好于乡 (镇) 级兽医机构

从调查结果来看, 改革后县 (市) 级兽医机构经费保障情况要好于乡 (镇) 级兽医机构。县 (市) 一级行政管理机构性质以公务员 (参公) 为主 (77.1%) ,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辅 (22.9%) ;兽医卫生监督所机构性质以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主 (69.95%) , 公务员 (参公) 为辅 (21.13%) , 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为补充 (8.92%) ;疫病控制中心机构性质主要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84.06%) , 公务员 (参公) (6.28%) 和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9.66%) 为补充。乡镇一级畜牧兽医站以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主 (67.76%) , 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为辅 (30.84%) , 公务员 (参公) 为补充 (1.40%) 。从经费保障情况来看, 行政管理机构经费最有保障 (100%) , 其他依次分别是兽医卫生监督所 (91.08%) 、疫病控制中心 (90.34%) 和乡镇畜牧兽医站 (69.16%) 。

1.1.2 乡镇畜牧兽医站承担的公益性服务工作经费保障以两种方式为主

乡镇畜牧兽医站主要承担免疫注射、疫情普查、畜牧技术推广培训、畜牧生产和疫情统计等公益性技术推广服务。按照《农业部关于深化乡镇畜牧兽医站改革的意见》 (农医发[2009]9号) , 乡镇畜牧兽医站公益性服务工作经费的来源可以有3种形式。一是由县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派出的畜牧兽医站直接实施, 人员工资纳入财政全额预算, 按规定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全额上缴财政;二是由县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派出的畜牧兽医站按照公益性服务工作量, 聘任一定数量的防疫员, 由政府给予补贴, 所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按比例返还作为工作经费;三是县级派出机构和乡镇政府共同组织, 通过招投标方式, 由诊疗机构或执业兽医承担公益性技术服务, 政府支付所需工作经费。从调查情况来看, 目前乡镇畜牧兽医站公益性服务的工作经费主要是第一种方式 (46.01%) 和第二种方式 (47.89%) 。

1.1.3 村级动物防疫员配备及补助经费保障形式多样

从调查实际情况来看, 目前村级动物防疫员配备标准多样, 既有按村配备、也有按养殖量、农户数、人口数配备等形式, 其中以按村配备 (67.91%) 和按养殖量配备 (18.14%) 两种形式为主。村动物防疫员补助经费由中央、省、县 (市) 、乡 (镇) 四级财政保障。从调查结果看, 补助经费主要以县 (市) 财政为主 (53.33%) , 中央 (20.71%) 和省级财政 (22.23%) 为辅, 乡 (镇) 财政 (3.73%) 为补充的格局。此外, 各县 (市) 因地制宜, 采用多种方式保障村级动物防疫员的经费。

1.2 县 (市) 兽医工作经费财政支持力度不断加强, 惠及面不断扩大

从调查情况来看, 中央财政对兽医工作经费的转移支付力度不断加大, 各项目转移支付所惠及的省份和县 (市) 数不断扩大。2007—2009年, 动物疫病监测经费项目获得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的县扩大了20个 (从57到77个县) ;强制免疫经费项目获得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的县扩大了19个 (从89到108个县) ;动物扑杀补助项目获得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的县扩大了12个 (从57到69个县) ;死亡动物无害化处理补助项目获得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的县扩大了14个 (从32到46个县) ;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 (耳标经费) 项目获得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的县扩大了21个 (从78到99个县) ;基层动物防疫工作经费补助 (村防疫员补助) 项目获得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的县扩大了77个 (从74到151个县) 。

1.3 县乡级兽医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断加大

从总体情况看, 近3年中央和地方政府加大了对县乡兽医机构的基础设施投入, 加强了县级动物防疫站、疫病控制中心、县级动物卫生监督站、乡镇畜牧兽医站3类项目建设的支持力度, 共投资建设站 (所) 1 536个, 总投资额度达到3.49亿元, 中央和省级财政转移支付达到70%以上。从投资重点看, 中央和地方政府主要是加大了对乡镇畜牧兽医站建设项目的支持, 该项目涉及141个县, 投资1 137个站建设, 总投资达到2.28亿元, 中央和省级财政的支持力度分别达到68.2%和8.4%。从资金来源看, 兽医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以中央财政为主 (约66%) , 市 (县) 财政为辅 (约25%) , 省级财政为补充 (约9%) 。

1.4 动物疫病及防疫补偿政策落实良好, 各地补偿标准存在差异

2007年以来, 我国各种动物疫情频发。调查显示, 有52个县发生重大动物疫情, 占到调查样本的24.19%。发生疫情的县 (市) 总共扑杀大牲畜 (牛马等) 611头, 奶牛729头, 猪5.94万头, 禽类101万只, 羊350头。发生疫情后, 所有县 (市) 均对养殖户、规模养殖场因强制扑杀的动物、销毁的动物产品和相关物品的损失进行了补偿, 但不同省份、同一省份不同县补偿标准均存在差异。大牲畜补偿标准从800~8 000元不等, 奶牛补偿标准从2 400~9 000元不等, 猪补偿标准从200~1 000元不等, 禽补偿标准从3~30元不等。有138个县 (市) 对养殖户、规模养殖场因依法强制免疫造成动物应激死亡进行了补偿, 占总样本的64.2%, 但不同省份、同一省份不同县补偿标准均存在差异。大牲畜补偿标准从600~6 000元不等, 奶牛补偿标准从2 400~9 000元不等, 猪补偿标准从50~1 200元不等, 禽补偿标准从5~20元不等。调查发现, 有28个县得到补助或支持, 12个县得到财政项目等支持, 10个县得到低息贷款, 3个县同时得到财政项目支持和低息贷款。

2 兽医行业财政支持存在的问题

当前我国在兽医机构改革、基础设施建设、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村防疫员队伍建设等方面仍然面临着一些问题。

2.1 兽医机构改革缓慢, 经费难以保障

按照《国务院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 (国发[2005]15号) 和《农业部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 (农医发[2005]19号) 的要求, “各地兽医工作机构的调整改革, 原则上要在2005年年底前完成。兽医行政管理、动物卫生监督和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所需经费要按照国务院文件要求纳入各级财政全额预算管理, 保证其人员经费和日常运转费用。”然而, 调查显示, 截止到2010年4月底, 除了兽医行政管理机构改革已纳入全额预算管理, 兽医卫生监督所和疫病控制中心分别还有8.92%和9.66%没有纳入全额预算管理。调查显示, 截止到2010年4月底, 仍有30.84%乡镇畜牧兽医站未纳入全额财政预算。

2.2 基层防疫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少, 基础设施差

现有的乡镇畜牧兽医站多数是在20世纪70—80年代建设的, 站房陈旧破烂, 缺乏实验室必备的化验检测和冷链设备, 部分仪器设备陈旧老化, 长期得不到更新。部分地区乡镇兽医站冷藏设备早已损坏, 疫苗只能寄存在有冰箱的商店或农户中。虽然从2004年以来, 中央和省级地方财政加大了对基层防疫机构基础设施的投入, 但是总体来看, 还不适应当前疫病防控工作要求。在设施建设方面, 调查数据显示, 有97个县要求加强基层防疫基础设施建设, 占到总数的45.12%, 其中有78个县要求加强乡 (镇) 兽医站建设, 部分县 (市) 要求加强县级兽医实验室、动物疾病控制中心、县级疫病监测中心等设施的建设。在设备建设方面, 有54个县要求加强基层设备建设, 占到总数的25.12%, 其中有78个县要求加强设备投入, 重点是防疫设备车辆、疫苗冷链建设、疫病监控快速诊断设备。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投入主体来看, 缺乏中央财政资金投入。调查显示, 在设施建设方面, 有60.8%的县要求完全通过中央转移支付解决;在设备建设方面, 有62.5%的县要求完全通过中央转移支付解决。

2.3 基层动物重大疫病防控经费短缺, 疫病防控任务艰巨

虽然我国逐年加大对动物防疫工作经费的投入, 但是我国动物防疫经费仍然比较缺乏。调查结果显示, 有97个县要求增加基层防疫人员特别是村级防疫员的津贴或补助, 有78个县要求增加疫病监测防控类经费, 有41个县要求增加死亡动物无害化处理经费, 部分县要求增加扑杀补助、应激死亡补助、县级防疫工作经费等费用。另外, 部分县 (市) 在发生疫情强制扑杀和因强制免疫造成应激死亡的补偿标准非常低, 使养殖户对正常的防疫工作产生抵触情绪, 增加了疫病防控的难度。调查结果显示, 在强制扑杀时, 部分县大牲畜只补800元、猪只补200元、奶牛只补2 400元、禽类只补3元;在强制免疫造成应激死亡时, 部分县大牲畜只补600元、猪只补50元、奶牛只补900元、禽类只补5元。

2.4 村级防疫队伍人员经费得不到保障, 队伍不稳定

调查显示, 215个县村防疫员每年每人的平均补助为2 470元, 这一补助标准远远低于2009年农民人均纯收入5 153元。其中低于 (或等于) 1 000元的有71个县, 约占调查样本的1/3, 特别是还有27个县的村级防疫员没有享有到补助。由于补助标准偏低, 对素质较高的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吸引力不大, 部分地方出现村动物防疫员辞职改行或外出务工现象, 人才流失严重。

3 兽医行业财政支持的政策建议

按照2010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的“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 完善扑杀补贴政策, 推进基层防疫体系建设, 健全工作经费保障机制”的要求, 今后必须加大对兽医行业的支持。

3.1 加快兽医相关机构改革, 建立健全经费保障机制

在巩固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相关成果, 完善兽医行政管理机构改革的基础上, 进一步加快动物卫生监督所和动物疫病控制中心的机构改革, 全面完成各项机构改革调整任务, 尽快将兽医相关机构全面纳入全额预算管理。重点加强乡镇畜牧兽医站的改革, 将基层畜牧兽医站列入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纳入县区财政预算管理, 保持基层畜牧兽医机构的稳定。鼓励基层畜牧兽医站积极开展技术服务, 多方位抓好收入。健全基层畜牧兽医人员的社会保障体系。

3.2 加大基层防疫体系基础设施投入, 改善动物疫病防控硬件条件

中央要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 省、县 (市、区) 两级财政要适当增加财政投入, 逐步加强基层防疫体系的基础设施。一是建立和完善动物疫苗冷链体系, 使疫苗在冷链中运输, 确保免疫质量。二是升级和改造各级兽医检验室。动物的防疫和检疫, 乃至兽医卫生的监督必须以实验室的诊断和检验为依据。三是建立和完善动物防疫监督执法体系。必须尽快装备落实各级兽医部门的交通、检测和通讯等方面的设备和设施, 全面武装防疫检疫装备。四是建立健全疫情报告网络。县 (市) 级安排专人对疫情实行网络化管理, 乡 (镇) 级有专职疫情报告员, 村要有兼职疫情信息员。

3.3 完善动物防疫补贴政策, 保障广大养殖户利益

目前, 我国已形成以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畜禽疫病扑杀补贴、基层防疫工作补助为主要内容的动物防疫补贴政策。今后要不断坚持和完善动物防疫补贴政策。一是提高疫苗补助, 扩大强制免疫范围。中央财政要逐步加大对疫苗经费的投入, 提高疫苗经费分担比例, 减轻地方财政的负担。逐步扩大强制免疫补助政策所覆盖动物疫病的范围, 追加兽医免疫的工作经费, 确保免疫工作的落实, 保障广大养殖场 (户) 的利益。二是提高扑杀补贴标准和扑杀补贴覆盖面。中央和地方财政要不断加大对动物补贴力度, 制定合理的扑杀补贴标准, 可按照动物的市场价格的一定比例对养殖户进行补贴。稳步提高补偿标准, 减少养殖者因重大动物疫病扑杀而造成的损失。对于经济实力较弱, 难以按市场补偿的地方, 中央财政要提高财政分担比例。逐步扩大畜禽疫病扑杀补贴覆盖面, 追加动物扑杀人员的工作经费, 避免动物疫情的进一步扩散。三是强化基层防疫工作补助政策。中央财政要加大对基层动物防疫工作经费补助的投入, 重点保障基层实验室设备维护和日常工作费用, 逐步提高基层动物防疫人员特别是村级防疫员的经费补助标准, 保证其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当时农民平均社会工资标准。要为其办理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将其工资、工作经费和各种保险金纳入县级以上财政预算。此外, 还要努力确保各类补贴经费及时、足额到位。

3.4 加强对规模化、标准化养殖的扶持, 构筑有效免疫的第一道屏障

政策设计建议 篇6

财政政策是政府为了达到一定的宏观调控目标,而对税收、政府购买、政府转移支付进行调整的措施。扩张性的财政政策是增支减收,紧缩性的财政政策是增收减支。以扩张性的财政政策为例,它发挥作用的传导过程是:当政府实行扩张性的财政政策,增加政府购买时,政府购买作为总支出的一部分,增加了总支出;而当产品市场均衡时,总收入应该等于总支出,由此,总收入也增加。可见,扩张性的财政政策可以引起国民收入增加。而政策实施同时也会产生反作用:当国民收入增加时,人们对货币的交易预防需求随之增加,在货币市场均衡的条件下,投机需求就必须减少,而投机需求与利率是负相关的关系,因此利率上升;利率作为投资的成本,导致私人投资下降;而私人投资作为总支出的一部分,带动总之出的减少,从而引起国民收入的下降。政府购买增加导致私人投资减少的作用,在经济学中被称为“挤出效应”。同理,政府运用另外两个工具,税收和转移支付的变化,会引起个人可支配收入的变化,从而影响消费,消费作为总支出的一部分又影响了整个支出与收入。当然它们在实施的过程中同样有一定的反作用,而反作用程度的大小直接影响财政政策的实施效果。

货币政策是政府为达到一定的宏观调控目标,对货币供给量进行调整的措施。扩张性的货币政策是增加货币供给量(放松银根),紧缩性的货币政策是减少货币供给量(紧缩银根)。具体实施时,央行可以通过调整(再)贴现率,调整法定存款准备金率,以及公开市场业务来实现。以扩张性的货币政策为例,货币政策对国民收入的传导作用是:当央行扩大货币供给量,利率就会随之下降,以利率为成本的投资便会增长,从而拉动总支出,使总收入增加。另外一方面,货币供给量的增加导致人们手中的钱增多,从而交易预防需求增加,交易预防需求与收入是正相关的,因此总收入也增加。与此同时,利率的下降又导致投机需求增加。而总收入增加的多少,就取决于交易预防需求与投机需求的增加孰多孰少,如果前者增加得多,则促使总收入增加的作用就大一些。

二、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实践效果

从直观角度讲,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实施的效果与IS曲线及LM曲线的斜率密切相关。一般情况下,若一国IS曲线比较陡峭,而LM曲线比较平坦,则财政政策效果好;若IS曲线平坦,而LM曲线陡峭,则货币政策效果好。而在特殊情况下,在LM曲线的古典区域,货币政策完全有效,财政政策完全无效;在LM曲线的萧条区域,货币政策完全无效,财政政策完全有效。

另外,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在执行过程中,经常会产生一些实践性的问题:一是执行政策的时机问题。从理论上讲,执行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应该“逆经济风向行事”,即在经济低迷时一般执行扩张性的政策,在经济过热时实施紧缩性的政策。而实际执行过程中,前面所述的传导过程,在实际经济中真正发挥作用是需要时间的。也就是说,从政府实施政策到政策发挥效果,其间存在时滞。每个国家都有经济低谷与高峰交替的经济周期现象,如果在经济低谷时执行了扩张性的政策,而政策时滞时间长,经济已经向高峰迈进的时候才充分发挥作用,那么扩张性的政策将推动经济的过热,这违背了政策实施的初衷。因此,准确地预测好时滞,把握好政策实行的时机,非常重要。二是由于乘数的不确定性,政策发挥的效果大小难以估算,执行力度难以把握。乘数的存在,使政策工具的微小调整发挥成倍的宏观经济效果。如果乘数估算不准,那么政策的执行力度将“差之毫厘,谬以千里”。因此,准确估算乘数的大小,成为把握政策执行力度的关键因素。税收乘数、投资乘数、政府购买乘数、货币乘数等一系列乘数需要综合考虑准确把握。

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其他因素影响政策的实施效果,如货币政策效果会因货币流通速度的变化而变化,财政政策的挤出效应难以避免等。

三、提高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效果的建议

(一)充分发挥企业间公平良性竞争。

提高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效果,就必须首先改善微观基础,重视和充分发挥私有企业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建立起与市场经济体制相容的微观运行机制,强化它作为市场主体的性质和功能。健康的微观经济主体能够减少政策实施的不确定性,使政策效果更为充分地发挥。

(二)完善金融市场。

金融市场是货币政策以及政策传导和发生作用的重要条件,培育健全的金融市场,是实施有效财政货币政策的前提和内容之一。在前面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实施的传导机制的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到货币市场上诸多因素如利率等对于政策实施效果有着显著影响。完善金融市场,逐步实现市场化的利率机制,让利率真正成为资金的“价格”,充分发挥调节作用,对于财政和货币政策的有效实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同时,要注重开发金融产品,鼓励和引导各种金融机构进行产品创新和有利市场化改革方向的制度创新;逐渐增加同业拆借市场的市场参与者,发展国债回购市场,建立国债回购的一级交易商制度;加快商业信用票据化的步伐;发展资本市场,增加企业直接融资的比率,提高企业和居民户资金安排的利率敏感度,提高企业融资效果;提高金融市场监管水平,使金融市场向着完善、稳定的方向发展,保障政策实施的健康环境。

(三)优化经济结构,增加有效供给。

无论对于财政政策还是货币政策而言,其效应的形成机理都是通过最初的政策变量的改变进而经过该变量在一定经济结构内与其他变量的相互作用而产生的。如果经济结构不合理,即使是适当的财政货币政策也不能发挥应有的效应。因此,要促进传统部门的产品升级换代;治理低水平重复建设;促进新兴产业部门的发展,实现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只有在结构调整中,才能在形成新的有效供给的同时形成新的需求,使供求结构相衔接。这样财政投入和货币政策引致的投资增加才不会以存货的形式沉淀下来,从而为财政货币政策乘数的形成提供必要前提。

(四)提高刺激消费的有效性。

财政政策的实施中,消费作为总支出的一部分拉动国民收入的作用不容小觑,要提高政策的有效性,就要使刺激消费的作用更加充分。而人们最终是否会增加消费,取决于消费能力和消费倾向。因此,提高低收入阶层的收入水平,增加中、高收入阶层的消费倾向,是加强消费刺激作用的有效手段。对于低收入阶层来说,消费能力的不足是制约他们消费增长的主要因素,要通过各种手段使低收入阶层的收入水平普遍提高,增加他们的消费能力。另一方面,要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当前,城镇居民消费倾向偏低,储蓄倾向偏高,与我国教育、医疗、养老、失业扶助、贫困救济以及住房制度改革都有密切关系。人们紧缩即期消费,为未来储蓄,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滞后造成的结果。必须加快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步伐,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框架,建立和完善公共教育、公共卫生医疗、就业扶助、贫困救济和养老保障等方面的政策,提高政府对这些方面的支持力度,扩大城乡居民的受益范围,消除消费者的后顾之忧。减少预防性储蓄,增加中高收入阶层的消费倾向。

摘要: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对宏观经济的调节作用是显而易见的。正确、适时、适度地运用好财政和货币政策,是一国政府对宏观经济调控能力的重要体现。本文通过对财政和货币政策的效果分析,提出一些增强政策效果的建议。

发展农村金融的政策建议 篇7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性任务, 这是关系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的重大决策, 也是推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举措。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必将极大地促进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 并由此催生农村市场的进一步发育, 拉动农村多元化的金融服务需求, 这无疑为银行业金融机构特别是农村金融机构的业务拓展和发展壮大带来广阔的空间。但是, 如何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 不断完善农村金融体系, 提高农村金融的资金实力和服务水平, 更好地支持新农村的建设, 是摆在我们面前亟待解决的一个重要课题。

2 我国农村金融的现状及问题

自1996年以来, 我国农村正规金融体系基本上形成了政策性功能、商业性功能和合作性功能相区别的三类金融机构, 即分别设立了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合作社。从形式上和一定程度的实际功能上看, 我国已初步形成了以农村信用社这种合作金融为基础, 农业银行这种商业金融和农业发展银行这种政策金融各司其职, 三者间彼此分工合作、相互配合的农村金融体系。虽然我国农村金融通过改革和发展取得了一些成果, 但是我们还要看到当前农村金融改革发展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2.1 农村金融改革的失位。

在金融体制改革中, 对农村金融发展重视不够, 忽视了农村金融改革的迫切性, 没有充分估计到农村金融对于农村经济发展的巨大促进作用。商业银行过分强调自身效益和眼前利益, 而忽视对农村经济的服务功能, 使农村经济成了银行商业化改革的受害者。有些农村金融改革没有完全贴近农村的实际情况。我国大部分农业生产比较分散, 规模小, 比较收益水平低, 易受自然灾害侵袭。大多数农村工商业市场小、季节性强、收益比较高。这些特点要求农村金融服务的成本低、额度小、能够承担比较高的风险。然而, 目前农村金融改革在机构建设和产品服务上还没有充分考虑这些主要特点, 比较普遍地出现了类似城市金融服务中的倾向于大客户的现象, 即使提供小额贷款也是成本较高, 让农民难以承受。

2.2 信用体系的缺陷。

农村地区征信工作起步较晚, 信用体系不健全, 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三农”贷款的取得。由于广大农村地区征信工作开展的较晚, 对贷款客户资料的收集存在不少困难, 目前农村的各类企业法人和农民的信用档案没有真正建立起来, 而中介机构服务又及不规范, 信息经常失真,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发放贷款面临很大风险。再加上当前农村逃废债务的现象时有发生, 法律“白条”增多, 金融胜诉案件执行不到位, 兑现的资金甚至不足维权的成本开销, 使得金融机构对“三农”贷款的发放上更加谨小慎微, 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对“三农”贷款的增长。

2.3 监管制度的不完善。

目前, 我国已经初步建立起一个分工负责、相对独立的金融监管组织体系, 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能力不断加强。但从审慎性风险监管和农村金融市场发展的实际情况看, 还存在如下的缺陷:风险主体缺位, 监管难以全面有效;农村金融监管目标错位, 使外部监管职能难以发挥应有作用;监管理念落后, 监管内容陈旧, 监管效率很低;监管法规标准、监管方式和技术手段不适应市场监管要求。近几年来, 我国农村非正规金融如民间金融迅速发展起来, 促进了农村资金的运转和调节, 但对于非正规金融机构如民间金融则未采取法制化、规范化地引导, 只是依照传统的社会公德来约束。

3 发展我国农村金融的政策建议

3.1 推进农村金融改革。

农村金融改革不是搞好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农信社等几家金融机构改革的集合, 而是立足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关于金融机构、金融市场、金融监管等一系列改革问题的总和。农村金融发展规划应该明确银行、保险、期货等在农村发展的方向, 鼓励和引导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合作金融等多种组织方式共同发展, 协调好农村金融与城市金融的发展。农村金融发展规划应突出市场化取向, 各种机构的职能定位要通过市场竞争来确立, 要处理好政策性支持和市场发育的关系, 不能越俎代庖。

3.2 加快信用体系建设。

农民和农村中、小企业作为特殊的信贷群体, 难以提供可用于抵押或为他人担保的财产, 且收入不稳定, 缺乏显示自己信用的衡量标准。农村信用担保制度的缺位阻碍信贷资金流向“三农”。政府在继续鼓励农户自愿互助担保的同时, 应通过制度安排, 财力扶持, 催生一批专业性的农村信用担保机构, 多渠道筹集担保基金, 解决农民和农村中、小企业大额贷款担保难的问题。要探索建立良好信用环境的方法, 确定农户的信用等级, 建立完整的农户资信档案, 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发放贷款证, 使农户真正享受到方便快捷的农村金融服务。同时加强信用的宣传、教育力度, 增强农民的信用意识, 规范农村信用秩序。

3.3 加强对农村金融机构的监管。

一是要建立健全金融监管体系, 逐步形成以人民银行为金融监管核心, 各金融机构强化内部稽核为基础, 社会审计部门共同监督为补充的金融风险监管的社会网络系统, 建立有效的政策协调和信息共享机制;央行牵头, 协调运作, 共同防范金融风险。二是创新农村金融监管体系, 尽早实现对农村金融机构的金融监管和行业管理的分设, 积极推动成立行业管理协会, 加强金融机构的自律管理。三是严把市场准入关, 清理 整顿不合格的金融机构, 采取强有力的措施, 坚决取缔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 非法设立的各类融资机构。四是改进监管手段和方法。要从过去主要靠行政管理监督为主转向依靠科学监管为主, 运用计算机等先进技术手段, 提高非现场监管的水平和效果;加强对金融监管的分析评价, 适时发布预警信号, 引导农村金融机构适时调整经营策略, 把经营风险扼制在萌芽之前。同时, 严格内控制度, 加强人才培养, 提高农村金融队伍素质。防范农村金融风险必须标本兼治。

摘要:本论文对目前农村金融的现状进行了分析, 在此基础上, 进一步剖析了我国农村金融体系在发展中存在的种种问题, 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 提出了完善我国农村金融的一些政策建议。

关键词:农村金融,新农村,政策建议

参考文献

[1]焦瑾璞.农村金融向何处去.http://www.zgjrw.com/News/2006213/M ain/729631168201.html.

[2]吴晓灵.完善农完村金融服务体系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国金融, 2006 (11) .

[3]唐双宁.深化改革善体系形成有效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金融合力.中国金融, 2006 (11) .

[4]刘方, 刘霞.我国农村金融服务的现状与对策.党政干部论坛, 2008 (11) .

[5]张云.系统推进农村金融的改革与发展.中国金融, 2009 (09) .

绿色轮胎推广应用政策建议 篇8

绿色轮胎是节能、环保、安全的轮胎产品, 生产全过程践行绿色制造理念, 应用过程倡导绿色使用[1]。具有低滚动阻力、低燃油消耗、出色的操纵稳定性、更短的制动距离、更好的耐磨性、可多次翻新等特性。应用于道路客货运车辆, 可以有效降低车辆燃料消耗, 减少CO2排放, 对推进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工作具有重要意义。但因为绿色轮胎目前在我国尚属新兴事物, 如何有效的开展推广应用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1绿色轮胎推广应用现状

我国是全球主要的轮胎生产基地之一。从2005年开始, 我国的轮胎产量一直居世界第一。目前国内的轮胎生产企业约500 家。据统计, 2012 年我国轮胎总产量约为4.7 亿条, 出口量占国内生产总量的三分之一, 子午化率达88%[2]。

绿色轮胎因其节能环保的特性, 已经越来越受到国家相关主管部门的重视, 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 推进绿色轮胎的应用。

2010年9月15日, 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了《轮胎产业政策》的公告, 严格限制产品性能、结构以及产能发展的标准, 鼓励发展节能环保的高性能子午胎, 巨型工程子午胎, 宽断面、扁平化乘用子午胎, 以及无内胎载重子午胎。2014 年9 月5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轮胎行业准入条件》 (公告2014 年第58 号) , 对轮胎企业布局和规模、工艺和质量、能源和资源消耗、环境保护等方面做出了具体要求。2015年2月24日, 中国橡胶工业协会发布了备受国内外轮胎行业关注的《绿色轮胎技术规范》 (以下简称《规范》) , 并于3月1日开始试行。该 《规范》 标准号为XXZB/LT-102-2014, 由中国橡胶工业协会首次提出, 为我国首部绿色轮胎行业自律标准[3]。

出于资源节约及绿色环保的要求, 我国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于道路运输车辆的燃料消耗提出了较高要求, 绿色轮胎因其安全高效、节能环保的特点及较大的节能潜力, 越来越受到行业主管部门及运输企业的重视, 在道路运输行业内推广应用绿色轮胎已成为共识。

2推广应用绿色轮胎的有利机遇

(1) 运输企业的自发需求

轮胎是与燃料费, 维修材料费并列的道路运输企业三大消耗材料之一[4], 根据客运企业2013 年财务统计数据, 三大消耗材料所占的比例如图1所示。

道路运输企业在选用轮胎时, 在保障轮胎安全性和可靠性的前提下, 重点关注轮胎使用寿命、使用成本及售后服务等三个方面。据统计, 当前我国运输企业轮胎使用寿命约为15 ~ 20万公里, 使用成本约为8 ~ 14元/千公里, 为进一步提高轮胎使用寿命, 降低使用成本, 运输企业对于选用安全可靠、节能环保的绿色轮胎有迫切的自发需求。

(2) 燃料消耗量限值要求

交通运输行业历来重视节能减排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车辆的节能降耗管理, 交通运输部早在2009年即发布了《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办法》 (中国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 2009 年11 号) , 并出台了交通行业标准 《营运客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 (JT711) 和 《营运货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 (JT719) , 并规定不符合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的车辆, 不得用于道路运营。

当前以上两项限值标准正在修订, 将升级为国家标准, 且燃料消耗量限值也将继续加严, 同时, 以天然气为燃料的燃气汽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也正在制定中, 我国目前在用的道路运输车辆虽能满足当前燃料消耗量限值要求, 但进一步减少燃料消耗量的难度也较大。

面临进一步加严燃料消耗量限值的压力, 各运输企业必须从各个方面降低汽车油耗, 而采用绿色轮胎必然是重要途径之一, 从技术层面讲, 从普通轮胎升级为绿色轮胎没有任何门槛, 相比改进发动机效率, 提高传输效率等简单许多, 且可由道路运输企业自有控制。从经济性方面讲, 对于道路运输车辆, 升级为绿色轮胎的成本相比整车成本, 成本增加比例较小;从效果上来讲, 应用绿色轮胎, 燃料消耗量降低可达3%~8%, 降幅非常可观。因此, 在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的压力之下, 运输企业选用绿色轮胎是控制燃料消耗量的必选措施之一。

(3) 全球主要国家地区实行绿色轮胎标签法规要求

目前美国、欧盟、日本、韩国等大部分国家都已经开始实行绿色轮胎标签法规, 对于绿色轮胎的准入提出要求, 而我国轮胎产能的40%依靠出口国际市场消化[5], 国内主要轮胎品牌如双钱、三角、风神、玲珑、赛轮、朝阳、前进等, 如需继续开拓国际市场, 势必需要研发符合要求的绿色轮胎, 以应对欧盟、美国等国家和地区通过实施绿色轮胎认证, 标签分级制度等政策法规所设立的贸易壁垒和进入门槛。

(4) 节能环保责任逐步形成。

随着人们环保意识的增强与对绿色轮胎认知度的提高, 油耗的因素在消费者选购轮胎时显得越来越重要。而且随着经济水平的提高, 消费者对轮胎性能的重视程度也将超过价格因素。因此, 在未来绿色轮胎与普通轮胎的竞争中, 消费者将更加青睐环保节能、性能突出的绿色轮胎。因此, 随着国内轮胎标签开始实施, 绿色轮胎的性能得到市场认知后, 其市场推广进程将迅速加快。

3推广应用绿色轮胎的困难及瓶颈

交通运输行业推广应用绿色轮胎存在机遇, 但同时, 由于绿色轮胎在我国尚属新生事物, 仍处于产品导入阶段, 仅在极少的部分企业有自发的尝试性应用, 进一步推广应用中同样存在着部分困难及瓶颈。

(1) 价格相对偏高

目前市场在售绿色轮胎产品的价格普遍高于传统轮胎 (单价约高10%~30%) , 尤其对于整车轮胎偏多的大型道路客货运输车辆, 轮胎的单次投入成本加大。

(2) 应用评价标准尚未建立

目前行业内针对道路运输车辆开发的绿色轮胎产品并不充足, 对于部分市场在售的道路运输车辆适用绿色轮胎国内也缺乏相关的检测场地、检测方法及产品认证体系, 行业未针对绿色轮胎颁布完善的试验方法及限制评价标准, 且国内目前尚无拥有绿色轮胎检测能力的轮胎检测试验场, 轮胎生产厂家进行绿色轮胎试验和检测时必须在国外试验场进行, 检测成本高, 耗时长。导致市场上的绿色轮胎质量及性能指标参差不齐, 企业在选择绿色轮胎时的自主性不强, 无法确保绿色轮胎对本企业的适用情况, 极大降低了运输企业购买使用绿色轮胎的积极性。

(3) 实际应用效果不明朗

针对道路客货运输企业, 绿色轮胎最大的吸引力在于节省燃油成本和轮胎成本, 目前经部分企业的自发尝试性应用, 发现轮胎投入成本增加, 但节能程度不明显, 造成企业实际应用绿色轮胎的信心不足。

(4) 绿色轮胎宣传仍有待加强

如何定义绿色轮胎是当前影响绿色轮胎推广应用的瓶颈之一。目前国内针对“绿色轮胎”缺乏普遍认同的概念及定义, 轮胎生产企业及应用企业对绿色轮胎仅停留在名称本身, 对其涵义及技术要求并不明确。因此, 要推广应用绿色轮胎, 首要应加强绿色轮胎的宣传推广活动, 使运输企业尽快跨越绿色轮胎的认知阶段, 缩短对绿色轮胎这一新生事物的接受时间。

4成本效益分析

以当前应用量最大的12 m客车为例, 因当前绿色轮胎售价较普通轮胎高约20%, 因此企业应用绿色轮胎将会有一定的成本增加。

式中, C为绿色轮胎成本增加值, P为绿色轮胎售价, 取值2 500 元, n为整车所需轮胎个数, 取值6。

企业应用绿色轮胎所产生的效益主要是节能效益, 一般绿色轮胎较普通轮胎可节能约5%。

式中, E为绿色轮胎节能效益; q为车辆油耗限值, 取值28 L/100 km; d为营运客车月均行驶里程, 取值14 000 km; p为每升柴油价格, 取值6。

根据式 (1) 可知, 12 m营运客车应用绿色轮胎, 成本增加约为3000元。

根据式 (2) 可知, 12 m营运客车应用绿色轮胎, 每月可产生节能效益1 176 元, 即应用绿色轮胎3个月后即可收回成本。

5绿色轮胎推广应用思路及建议

综合以上分析可知, 绿色轮胎有较为显著的节能效益, 且环保、安全, 适合在道路运输行业内进行推广应用, 结合当前存在的问题, 提出相应政策建议, 具体如下。

(1) 加强宣传, 提升产品接受度

为解决目前运输企业对绿色轮胎概念和产品认知上的问题, 不仅仅针对绿色轮胎产品本身, 而应建立成套的绿色轮胎应用理念宣传方案, 一是统一绿色轮胎概念, 明确适用于道路运输行业的绿色轮胎所应包含的产品应用性能指标, 可以达到的实际应用效果等。二是借鉴国内外经验, 形成绿色轮胎案例培训及应用宣传教材。三是利用行业目前开展的节能减排专项活动及节能宣传计划, 将绿色轮胎的应用纳入活动内容, 在行业内开展宣传推广。

(2) 完善政策标准, 建立产品认证制度

为解决当前绿色轮胎产品成熟度不够的问题, 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 组建科研及检测团队, 提出适用于道路运输行业的绿色轮胎性能评价指标和评价方法, 完善绿色轮胎检测方法及标准, 并结合当前绿色轮胎市场现状, 建立适用于道路运输行业的绿色轮胎产品认证制度。

绿色轮胎产品认证制度可借鉴当前交通运输部“全国重点推广在用车船节能产品 (技术) 推荐目录”专项活动的开展形式, 行业管理部门建立科学完善的绿色轮胎产品认证制度, 由绿色轮胎生产企业自行申报, 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第三方机构对其产品应用性能及典型用户使用情况进行评价, 并抽样检测产品实际应用效果, 选取性能优秀的产品, 形成权威产品目录并向行业内发布, 鼓励运输企业优先选用该类型产品。

(3) 选取模范企业, 开展示范应用

为解决运输企业对绿色轮胎应用效果和成本提高等方面的顾虑, 绿色轮胎初期的目标市场应选择最能体现绿色轮胎效果的货运车辆和企业进行示范应用。

(4) 给予资金补贴, 激励应用推广

为解决绿色轮胎当前价格相对偏高的问题, 建议在初期示范应用及推广过程中, 对应用绿色轮胎且确有节能效果的企业, 给予一定的资金补贴。

为推进绿色轮胎的推广应用, 建议将绿色轮胎纳入专项资金补助范围, 同时, 针对企业自发购买

绿色轮胎用于道路客货运输和开展示范应用的道路运输企业两种情况, 采取相应资金补助。

根据绿色轮胎推广应用存在的机遇和困难, 结合研究提出的绿色轮胎推广应用措施建议, 总结形成绿色轮胎推广应用总体思路, 如图2所示。

5结语

综上所述, 绿色轮胎的应用在我国目前仍处在起步阶段, 其推广应用即存在着机遇, 也存在着困难和问题。

论文通过绿色轮胎应用现状, 总结当前存在的问题, 并结合成本效益分析, 提出了包含宣传推广、产品认证、试点示范、资金补贴等内容的政策建议, 对推进绿色轮胎在道路运输行业内的应用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郭鹏, 赵文权, 吴刚.我国绿色轮胎的发展现状[J].化工环保, 2014 (4) :332-335.

[2]刘力, 张立群, 冯予星, 等.绿色轮胎研究的发展[J].橡胶工业, 1999, 46 (4) :245-248.

[3]杨宏辉.我国首部绿色轮胎行业自律标准发布[J].中国橡胶, 2014 (05) :10-12.

[4]陈志宏.我国绿色轮胎的发展及其对橡胶助剂的需求[J].橡胶科技, 2013 (8) :5-9.

政策设计建议 篇9

世界上农业保险的发展起始于20世纪40年代, 逐步发展至今已形成四种典型模式。在借鉴这些先进国家农业保险发展模式的过程中, 能够找出很多在不同发展阶段中的共性特点, 而发达国家对共性问题的解决方式也会给我国农业保险改进之路提供启迪。

(一) 美国、加拿大模式——政府主导模式

以美国为例, 从最初试验阶段开始的1939年一直到完成全面推行的1994年总共历经了56年的时间。在1980年, 美国第12次修改《农作物保险法》, 很大程度上提高了政府对于农业保险的扶持力度, 相应地农民参保率、保险补贴率均有所上升。值得注意的是, 从1980年到1990年初, FCIC的经营一直是亏损的, 这与我国现存农业保险发展中所出现的政府收不抵支的情况十分类似。区域化的大规模生产无法分散巨大的风险, 并在制度不完善的条件下依旧为农民投保的逆向选择以及道德风险留有余地。

美国国会又于1994年通过了《1994年农作物保险改革法》这一新修订的农作物保险法规, 其中有一项新措施令人瞩目, 即建立巨灾风险保障制度 (简称CAT) 。政府将干旱、雨涝、雹灾、风灾、洪水、火灾、病虫害等风险损失的保险与其他一些福利型农业计划联系起来进行强制。只有农民参保CAT, 才能参加这些福利计划。CAT的保障水平较低, 价格也较低。只提供生产者4年以上平均产量50%的保险保障。灾害发生后, 其补偿按市场价格的55%-60%计算赔款。并且政府进一步提高了对农作物保险保费的补贴比例。保障水平低的, 补贴比例提高的幅度大一些;保障程度高的补贴比例低一些。这些做法实施后, 美国农业保险的参与率首创新高。

(二) 日本模式——政府支持下的相互会社模式

“农业共济”即日本农业保险, 属于互助保险模式, 即农民向农业共济组合或地方政府的专门机构上交保费, 形成共济关系, 共济组织将收取的农民的保费按一定的比例上交到农业共济联合会, 形成保险关系。农业共济联合会再向农林水产省下设的农业保险专门账户上交一定比例的再保险金, 形成再保险关系。发生自然灾害以后, 根据损失程度, 逐级履行赔付手续。在出现非常严重的自然灾害时, 例如较大的疫情、大范围病虫害、冻害等, 全部由国家负责赔偿。并且日本农业保险的险种几乎涵盖了日本主要农产品。

在农业保险的立法方面, 日本除了依据《食物、农业和农村基本法》外, 1947年专门制订并实施了《农业灾害补偿法》, 使得农业保险的推行有法可依;并且, 为了确保本国农产品, 尤其是粮食的稳定供给, 国家对水稻、旱稻、麦类作物实施强制保险, 即主要对种植面积达到一定量的农户提供保费补贴。政府给予农民保费和保险经营机构经营管理费补贴。

由日本的经验可以看出, 对于主要的生产农作物, 在农业保险的推行上采取事实上的强制或强制措施是必要的, 并要辅以合理的法律保护。

(三) 我国农业保险发展模式

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的历史比较短。新中国成立以来, 农业保险开始了几经起落的发展历程。从解放初期到现在, 我国的农业保险概括起来经历了四个阶段:1949年至1959年的试办阶段、1960年到1980年的停办阶段、1981年到1991年的恢复阶段、1992年到2002年的萎缩阶段以及2004年至今的试点阶段。随着经济体制和生产资料所有制改造的完成, 保险业发展的大环境受到制约。在萎缩阶段, 保费收入由高峰期的14亿元下降到2.2亿元。随着市场竞争加剧, 农业保险的赔付金额过高, 商业保险公司开始调整农险结构, 对一些风险大、亏损多的农险业务进行战略性收缩。保险品种由一百多个下降到二十多个, 业务处于严重亏损阶段。在国家政策的引导下, 上海、黑龙江、吉林、新疆和四川等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已开始启动, 重新激活农业保险的发展。现如今上海安信以及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可谓综合性经营、专业化运作的全国性农业保险公司, 商业性保险公司代办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发展模式已经逐渐成为了农业保险模式的主流。

二、保费厘定模型的构建

农业保险的费率正常情况下由纯费率, 预定利润率和附加费率构成。纯费率是由一定时期内的风险平均损失率计算出来的;预期利润率是指保险公司预期取得的利润;附加费率是指保险公司用于农业保险的管理费用, 经营费用以及其他费用。由于保险公司想要收取的附加费率和附加利润率是公司可以掌控和调节的, 但由于政策条件和外部环境的限制, 故以常数代替。

农业保险费率制定的主要难点在于纯费率的计算。由于农业风险可以通过各种作物相对于保障产量的减少幅度来确定, 因此, 纯费率的厘定通过农作物的单产分布来确定。

实证分析

(一) 数据说明

本文所用数据出自吉林省1965~2014年各年的统计年鉴, 由于农作物的产量随着时间的变化, 生产力的进步而逐年提高, 可以认为各年的数据有着明显的趋势, 首先, 作图分析如下 (图1.1) :

通过不断调整t的阶数和项数, 使得t的各项参数都很显著, 得到的时间趋势方程如下:

接下来对数据进行去趋势化处理, 去除时间趋势的方法有很多, 本文首先对数据进行了相关处理, 首先用各年的实际单产数据Y减去时间趋势产量得到各年产量的随机波动值RSV, 其次使用各年的随机波动值RSV除以各年的时间趋势产量得到相对随机波动值k, 最后由于需要拟合的多数分布的定义域为正值, 对相对随机波动值取以e为底的指数函数值, 得到最终的数据即为剔除了时间趋势的数据y。

由ADF检验的结果可以发现在1%level, 5%level, 10%level都通过检验, 可以确定该数据平稳, 已经不存在时间趋势。本文选取了正态分布, 伽马分布, 韦伯分布三种概率分布来作为单产分布模型的拟合分布。用eviews估算出来三种分布的参数如图所示:

用AD检验判断三种分布的拟合效果, 参数越小越好, 结果如下:

由此判断伽马分布的拟合拟合效果最好:

三、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的政策建议

(一) 建立农业保险目标责任制

农业保险工作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 各司其职, 各负其责, 农委负责种植业保险工作, 牧业负责养殖业保险工作, 财政提供财力支持, 农信社提供信贷支持, 农保、财险公司分别负责各自业务范围的工作, 各县 (市) 区分别经营各自地区农业保险工作的组织落实。为了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体系, 应积极探索制定有关农业保险性质、经营目标、保障范围、保障水平等方面的法规, 以法律的形式明确各方面的职能和作用。

(二) 健全对农业保险的督查指导制度

发挥各级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保险任务落实、保费收取、查勘定损、赔款发放等重要环节的督导检查作用, 及时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 促进农业保险工作的平稳运行。强化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农业保险工作的行政监督职能, 防止个别单位和个人利用农业保险牟取不正当利益。同时, 保险理陪结果要及时向参保农户公布, 接受群众的民主监督, 提高农业保险的透明度, 使保险理赔做到公平、公开、公正。对应出台对经营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的管理条例, 在这个条例中应对保险公司的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的费率厘定、赔款计算、经营许可证申请条件、资金运用等细则做出详细规定, 便于日常规范化管理。

(三) 建立巨灾风险基金

建立起针对“特种风险”和“综合风险”双保险的巨灾风险基金, 针对任何单一特种风险以及综合风险并不符合我国的国情, 实行双保险模式在一定层度上满足不同参保主体的偏好需求, 提高巨灾风险保险的参保覆盖面, 并且实现风险的分散;同时综合风险与特种风险在人才以及管理方面可以进行流动, 避免资源的闲置和浪费。

根据我国具体实际而言, 我国金融市场发展不成熟, 我国政府在政策性农业保险有关巨灾风险基金建立的初始阶段, 联合国家财政和保险公司两部分共同建立起一个具有一定初始规模的巨灾风险基金;同时我国财政在农业方面应付自然灾害的支出仍有相当大潜力可以挖掘。

参考文献

[1]龙文军.日本农业保险经验[J].中国保险, 2006, 09:4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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