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

关键词: 组织生活 支部 党员 制度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制度的使用越来越多,制度是一种需要共同遵守的规章制度。如何制定一个合适的制度?以下是小编为您收集的《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供大家参考,更多范文可通过本站顶部搜索您需要的内容。

第一篇: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

支部组织生活制度

基层组织是市委会的根基,健全支部组织生活,是加强支部对党员进行管理和教育,以提高党员政治思想水平、发挥党员积极作用的一项重要组织措施,也是增强支部凝聚力,搞好支部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提高基层组织工作成效的一种重要手段。为了坚持支部组织生活制度,特作如下几项规定:

一、支部应把坚持组织生活制度作为一项日常的主要工作来抓,如无特殊情况,一般应每2个月召开一到二次组织生活会。

二、组织生活的内容应紧密围绕民革市委布置的中心工作和支部的实际工作需要来安排,形式不拘一格,力求灵活多样,应特别注意讲求实效。

三、每次组织生活会,每个党员都应自觉按时参加,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到会,应向支部请假。

四、在组织生活会上,党员可充分发表意见,但一旦形成决议,党员都要自觉服从,不同意可保留或向上级组织反映。

五、年事已高、体弱多病的老党员可根据自身健康情况来参加组织生活,对于这些老同志,支部应指定专人联系,向他们传达有关活动情况,并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

六、党员参加支部组织生活的情况,将作为考核评优的内容。

第二篇: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

第一条 为了适应我支部党员管理的需要,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促进其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有效地增强党内团结,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正确贯彻执行,根据党章和院党委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系党员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每名党员在组织关系转入本党支部时,都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

第三条 参加组织生活会应按照“团结—批评和自我批评—团结” 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教育,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促进党员相互交流的目的。组织生活会应当由专人负责做好会议记录。

第四条 支部组织生活会根据需要每一到三个月召开一次,组织党员学习党的理论知识和最新会议精神,交流贯彻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情况,讨论决定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会议通知提前一到二天发出,使党员早作安排,保证会议的出席率和质量。如有必要,可适当增加组织生活会的次数。

第五条 支部组织生活会的参加对象应为支部全体成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应该在会前向支委请假,但每年参会次数必须达到该年支部组织生活会次数的60%以上,各支部应做好出席记录。

必要情况下,党支部可以邀请总支委员或者总支派人参加,也可以邀请其它支部党员骨干列席。列席人员可以发言,提出批评和建议。

第六条 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党支部委员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会议由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主要检查能否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能否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搞好支委一班人的团结,能否深入实际工作、为党员和同学解决实际困难,达到端正思想作风、学习作风和工作作风的目的。

对不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的支委会委员,支部书记应给予批评教育。

第七条 支部书记在民主生活会上要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引导党员畅所欲言,创造民主、团结、深刻、进步的会议氛围。因故缺席人可以提交书面发言,由支部书记在会上宣读并列入会议记录;支部书记应在会后将会议情况和批评意见转告缺席人。

第八条 各党支部每年要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民主评议过程和内容要形成书面材料。评议内容包括:(1)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把现阶段的共同理想同脚踏实地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2)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为推动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出贡献。(3)是否站在改革的前列,维护改革的大局,正确处理国家、学校、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4)是否坚决执行院党委的决议,遵守校规校纪,坚决做到令行禁止。(5)是否密切同学群众,关心同学疾苦,努力学习,勤奋工作,自觉维护班集体的利益。

第九条 民主评议要评选出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等,予以

表彰;对评议为思想不积极的党、评议为不合格的党员,应进行批评教育。

第十条 民主生活会后15天内,应向党总支报送会议情况报告和会议记录。报告的主要内容是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情况、检查出来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

第十一条 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就被视为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将其除名,并报院党委批准;对在六个月内不积极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党组织要找其谈话,批评教育,限期改正,直至做出组织处理。

第十二条 党员参加组织生活必须遵守保密纪律,对于需要保密的内容,不得外泄或扩散。如有违反,应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理。

第三篇:团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

一、性质

团组织生活会(团课、团日活动)是团组织对团员进行全面、系统的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和团的基本知识教育的主要形式,是提高团员思想理论水平和政治素质的有效途径。

二、对象

除了要求团员参加以外,可以吸收团外积极分子参加,以利于对入团积极分子的培养和教育。

三、组织

组织生活会一般由团干部承担,也可以安排有一定思想理论水平、素质较好的团员担任,必要时可邀请团组织的负责人和行政领导讲授。

四、形式

组织生活会形式可以灵活多样,可采取听报告、讨论、演讲、竞赛、参观访问、社会调查、文艺评论、联谊活动等多种形式。

五、时间为每月至少一次。

六、内容

1、学习马列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把握正确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进行前途和思想教育,道德法纪的教育,以及学风、校风教育;

2、系统地、有计划地讲解《团章》的基本内容和团的优良传统,对团员进行团员的权利、义务和团的组织纪律教育;

3、每月由校团委确定的组织生活会主题

七、备注

1、每次的组织生活会有团支部安排专人做好团员签到和会议记录;

2、把会议的材料(活动照片、课件、报道稿等)上传到校团委相关文件夹;

3、分团委和校团委组织部要对每个支部的生活会开展情况进行到场检查;

4、每月28日前,团支书将会议记录交至分团委负责人,每月30前分团委负责人将本年级的会议记录交校团委组织部检查,并签名和盖章;

5、校团委组织部根据各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检查的情况,完成本月组织生活总结报告,并上交校团委;

6、本制度将作为“五·四”优秀团支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等的评选依据。

第四篇:第一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

一、党支部组织生活会 1.具体内容

组织生活会是党支部或党小组以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内容的组织活动。组织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由上级党组织作出安排,围绕解决党性党风党纪和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确定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支部要先行召开支部委员会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查摆支部班子及成员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清单,在此础上召开党员大会,通报支部委员会对照检查情况,并组织党员进行党性分析,开展民主评议。会前要广泛听取意见、深入谈心交心,会上要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明确整改方向,会后要逐一整改落实。上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要参加下级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工作要求

(1) 明确主题:按照上级要求明确主题

(2) 会前报告。一般提前15天以书面形式向上级党组织提交方案。方案的内容包括:会议主题、开会时间地点、如何组织学习、如何征求意见、如何谈心谈话、如何组织开会。方案简单明了即可。特别注意:报告前需有一次支委会

1 记录,内容为研究召开组织生活会。

(3) 组织学习。针对主题广泛学习。需要有党员学习记录。

(4)征求意见征求意见可向上级党组织、支部党员、群众等征求。形成一份简单的征求意见情况说明,说明包括:征求意见的形式、征求到的意见。

(5)谈心谈话。(参照谈心谈话制度)

(6)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查摆支部班子及成员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清单。

(7) 开会。过程如下:党支部书记代表支委进行对照检查(有书面材料)、党支部书记个人对照检查(有书面材料)、党员对支部书记进行批评、党员逐一自我批评以及每个人发言后党员对其开展批评,特别注意:记录手写,并完备,自我批评后面跟随批评的顺序不能错。

(8)会后小结。与第一个环节的方案类似,要多加进去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特别注意:问题和整改措施要在党员大会上公布(党员大会记录中要有相应体现),并接受监督。

二、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

为推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落实落地,严格实行“四制四查双纪实”,着力解决党员领导干部参加组织生活意识不强、普通党员身份定位不清、监督举措“灯下黑”等问题。

2 1.严格执行“四项制度”

(1)提醒制。党支部提前一周将提醒单(含回执)送党员领导干部,明确组织生活的内容、时间、地点和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因故不能参加的,要在回执中说明请假理由。

(2)公示制。以适当方式对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舌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3)报告制。以党委为单位,建立信息台账,每年向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门报告1次。

(4)问责制。对参加支部活动不守时、搞应付、以领导者自居或一年内请假3次以上的党员领导干部,班子成员由一把手约谈,一把手由上级组织部门约谈。对没有落实提醒制或做好学习记录等的,由党委进行批评教育,督促限期整改。

2.定期开展“四查“工作

支部要按照分级负贵的原则,每半年开展一次“四查”,即党员领导干部和所在党支部进行自查、党委进行复查、上级党委进行核查、组织部门进行抽查。重点核查党员领导干部是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了所在党支部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双报到等活动;是否作了党课报告和参加了讨论交流等;党支部是否认真做好了组织生活安排组织、提醒通知、学习记录等工作。

3 3.严格执行“双纪实”工作

(1) 支部纪实。党支部要认真记录党员领导干部参加组织生活会的情况。

(2) 个人纪实。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将双重组织生活参加情况作为党建述职、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

第五篇:兴浦村党总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

1、党总支部组织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上半年六月底以前进行,下半年十二月底以前进行。

2、组织生活会的参加范围是全体总支部书记和全体总支部委员。

3、党总支部组织生活会的内容是:按照总支部工作目标责任,对照检查工作,交流汇报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4、党总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要认真进行准备,做好会议记录,会后及时将情况向全体党员通报。

5、党总支委员会由党总支书记负责召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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